为什么要重视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制度

为什么要重视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干部?
作者:共产党员网&&&&发布时间: 9:46:25&&&&点击率:0
党章第三十三条规定:“党重视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干部”。这是干部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重要任务。  重视学习、重视干部教育培训,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一条成功经验,并把它作为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先导性、基础性、战略性工程。当前,国际形势复杂多变,改革发展稳定任务艰巨繁重,要赢得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迫切需要加强和改进干部教育培训,努力培养造就大批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只有大规模地教育培训干部,大幅度地提高干部队伍素质,才能确保从源头上不断扩大好干部的“蓄水池”,才能确保党组织选贤任能时人才济济、英才辈出,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保障。  选好人、用好人,是干部工作的根本目标。在选贤任能问题上,必须从严要求、从严把关,以确保选拔任用的干部靠得住、过得硬、能放心。从严选拔任用干部,严把标准关,应严格按照党章关于党的干部应当具备的六项基本条件、《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相关规定;严把人选关,防止那些德才平平、素质能力不合格的人得到提拔任用,防止出现“带病上岗”“带病提拔”等现象;严把审批关,对人选的任用须由党委(党组)集体讨论决定,决不允许临时动议、个人说了算或者私相授受;严把纪律关,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十不准”选拔任用干部,以刚性的纪律约束保证选人用人风清气正。  管理监督好干部,是对干部负责,也是对党和国家的事业负责。加强干部管理监督工作,重在经常、贵在较真。增强管理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不断完善干部考核方式方法,突出考核重点、加强分类考核、完善日常考核,建立科学完备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引导干部树立正确的群众观、利益观、政绩观,激励干部干事创业。注意抓早抓小、抓苗头抓预防,对干部身上一些刚刚露头、蛛丝马迹的小问题,要早打招呼、及时提醒;对一些司空见惯、习以为常的小毛病,要“小题大做”、防微杜渐;对一些传染性、危害性强的病症,要早打“预防针”,增强干部的免疫力抵抗力。把干部监督做到位,除了组织监督之外,还要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畅通来信来电、网络举报渠道,更好发挥“12380”作用,织密群众监督之网,开启干部监督全天候探照灯,让干部习惯于在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社会监督下工作和生活。责任编辑:费晓鹏
战&&略&&合&&作为什么要重视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干部?
  党章第三十三条规定:“党重视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干部”。这是干部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重要任务。
  重视学习、重视干部教育培训,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一条成功经验,并把它作为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先导性、基础性、战略性工程。当前,国际形势复杂多变,改革发展稳定任务艰巨繁重,要赢得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迫切需要加强和改进干部教育培训,努力培养造就大批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只有大规模地教育培训干部,大幅度地提高干部队伍素质,才能确保从源头上不断扩大好干部的“蓄水池”,才能确保党组织选贤任能时人才济济、英才辈出,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保障。
  选好人、用好人,是干部工作的根本目标。在选贤任能问题上,必须从严要求、从严把关,以确保选拔任用的干部靠得住、过得硬、能放心。从严选拔任用干部,严把标准关,应严格按照党章关于党的干部应当具备的六项基本条件、《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相关规定;严把人选关,防止那些德才平平、素质能力不合格的人得到提拔任用,防止出现“带病上岗”“带病提拔”等现象;严把审批关,对人选的任用须由党委(党组)集体讨论决定,决不允许临时动议、个人说了算或者私相授受;严把纪律关,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十不准”选拔任用干部,以刚性的纪律约束保证选人用人风清气正。
  管理监督好干部,是对干部负责,也是对党和国家的事业负责。加强干部管理监督工作,重在经常、贵在较真。增强管理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不断完善干部考核方式方法,突出考核重点、加强分类考核、完善日常考核,建立科学完备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引导干部树立正确的群众观、利益观、政绩观,激励干部干事创业。注意抓早抓小、抓苗头抓预防,对干部身上一些刚刚露头、蛛丝马迹的小问题,要早打招呼、及时提醒;对一些司空见惯、习以为常的小毛病,要“小题大做”、防微杜渐;对一些传染性、危害性强的病症,要早打“预防针”,增强干部的免疫力抵抗力。把干部监督做到位,除了组织监督之外,还要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畅通来信来电、网络举报渠道,更好发挥“12380”作用,织密群众监督之网,开启干部监督全天候探照灯,让干部习惯于在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社会监督下工作和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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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章第三十三条规定:“党重视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干部”。这是干部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重要任务。  重视学习、重视干部教育培训,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一条成功经验,并把它作为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先导性、基础性、战略性工程。当前,国际形势复杂多变,改革发展稳定任务艰巨繁重,要赢得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迫切需要加强和改进干部教育培训,努力培养造就大批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只有大规模地教育培训干部,大幅度地提高干部队伍素质,才能确保从源头上不断扩大好干部的“蓄水池”,才能确保党组织选贤任能时人才济济、英才辈出,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保障。  选好人、用好人,是干部工作的根本目标。在选贤任能问题上,必须从严要求、从严把关,以确保选拔任用的干部靠得住、过得硬、能放心。从严选拔任用干部,严把标准关,应严格按照党章关于党的干部应当具备的六项基本条件、《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相关规定;严把人选关,防止那些德才平平、素质能力不合格的人得到提拔任用,防止出现“带病上岗”“带病提拔”等现象;严把审批关,对人选的任用须由党委(党组)集体讨论决定,决不允许临时动议、个人说了算或者私相授受;严把纪律关,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十不准”选拔任用干部,以刚性的纪律约束保证选人用人风清气正。  管理监督好干部,是对干部负责,也是对党和国家的事业负责。加强干部管理监督工作,重在经常、贵在较真,增强管理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不断完善干部考核方式方法,突出考核重点、加强分类考核、完善日常考核,建立科学完备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引导干部树立正确的群众观、利益观、政绩观,激励干部干事创业。注意抓早抓小、抓苗头抓预防,对干部身上一些刚刚露头、蛛丝马迹的小问题,要早打招呼、及时提醒;对一些司空见惯、习以为常的小毛病,要“小题大做”、防微杜渐;对一些传染性、危害性强的病症,要早打“预防针”,增强干部的免疫力抵抗力。把干部监督做到位,除了组织监督之外,还要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畅通来信来电、网络举报渠道,更好发挥“12380”作用,织密群众监督之网,开启干部监督全天候探照灯,让干部习惯于在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社会监督下工作和生活。  (来源:共产党员网)“白沙党建”公众微信号,由中共白沙黎族自治县委组织部主办,喜欢的话就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我们。同时,欢迎广大读者踊跃投稿,提供好的素材,提出宝贵意见。联系电话:;投稿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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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从严教育管理监督干部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关于从严教育管理监督干部
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各乡(镇)党委,县委各部委室校,县级各部门党组(党委):
为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形势下从严治党要求和&三严三实&的重要论述,巩固和扩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努力建设一支为民务实清廉的干部队伍,根据省委《关于认真贯彻&三严三实&要求,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的意见》(川委发〔2014〕14号)、《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川委办〔2014〕30号)和市委《关于认真贯彻&三严三实&要求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的实施意见》(巴委发〔2014〕12号)、《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巴委办发〔2014〕9号),现就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坚持从严治党,纯正思想,锤炼忠诚坚定的政治品质
(一)强化政治责任意识。各级党组织要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认真分析研判全面加强党的建设面临的考验和挑战,把从严治党的责任承担好、落实好。坚持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把每条战线、每个领域、每个环节的党建工作抓具体、抓深入,坚决防止&一手硬一手软&。党组织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政治职责,坚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带头抓班子、带队伍、正风气。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大局观念、全局意识和党章意识,坚决落实党章规定的&四个服从&,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要自觉树立法治意识,增强法治观念,自觉用法律法规和党纪党规来约束自己言行,决不允许在群众中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背中央和省市县委决定的意见言论;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在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决不允许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认真执行宪法宣誓制度,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必须公开向宪法宣誓,以增强公职人员宪法观念,激励公职人员忠于和维护宪法。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情况要作为述职述廉和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选人用人的重要依据。基层党建工作述职和评议每年开展一次,采取自上而下、分级进行,分别由上一级党委或党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指导。对各级党委(党组)书记的考核,首先看抓党建的实效,考核其他党员领导干部工作也要加大抓党建的权重。
(二)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双重组织生活、警示教育、党性定期分析、党员民主评议等党内组织生活制度,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严格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党的各项规定办事。要强化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的执行力和党委的集体决策作用,完善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发扬民主,通过经常性的组织生活,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建设团结和谐、充满活力的班子队伍,对不严格执行组织制度、履行党员义务的,必须及时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要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扩大基层党内民主,深化党务、政务公开,完善党员定期评议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等制度,推行党员旁听基层党委会议、党代会代表列席同级党委有关会议等做法,增强党内生活原则性和透明度。要巩固和扩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坚持和强化民主生活会制度,以批评和自我批评为武器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以整风精神抓好&四风&问题专项治理和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全面推行以&民情信息库&建设为主要内容的&一三五&联系服务群众机制,部门、乡镇领导班子成员每人结对联系困难群众5户以上,以实实在在的帮扶成效取信于民。
(三)提升政治思想境界。各级党组织要把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教育作为党组织中心组学习的重点专题,作为干部培训的核心内容。坚持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理论资格考试,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持续抓好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培训,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党史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拧紧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总开关&,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不断补充党员干部精神上的&钙&。力争用5年时间将全县党员干部普遍轮训一遍。其中,乡科级干部累计参加培训时间不少于90学时,科员及以下干部累计参加学习培训不少于40学时,普通党员每年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不少于30学时,教育培训经费足额列入县级年度财政预算。
二、坚持好干部标准,选贤任能,树好培养选拔干部风向标
(四)鲜明选人用人导向。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按照好干部标准和&三严三实&要求,鲜明&重品行、重实干、重公认&、&公道正派用人、用公道正派的人&、&工作上去干部上去,工作下来干部下来,没有效果就有后果&的用人导向,注重优化干部队伍结构,不唯票数、不唯分数、不唯年龄,选优配强各级党政领导班子,重视培养选拔党外干部、女干部,确保逐步达到部门、乡镇应有的党外领导干部规定比例。注重选拔政治品行过硬、党员群众公认、能驾驭复杂局面、敢于担当的优秀干部担任部门和乡镇党政正职;选拔担任乡镇党政正职的,一般要有连续2年以上乡镇领导工作经历或连续3年以上乡镇工作经历。乡镇领导班子中,具有2年以上乡镇工作经历的人员应不少于三分之二。按领导班子成员五分之一左右的比例统筹把握配备35岁以下的年轻干部。选拔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一般要有乡镇工作经历;县直机关提拔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应优先考虑有乡镇工作经历的干部;定期评选表彰一批部门、乡镇优秀党组织书记,并优先提拔使用。采取上派锻炼、下派挂职、外派学习等多种形式,加大优秀年轻干部培养力度,特别注重在项目一线、招商一线、基层一线锤炼识别选拔干部;建好&优秀年轻干部人才库&,有计划地遴选一大批优秀年轻干部人才充实到&三个一线&实践锻炼。超常规举措有计划引进一批工业、经济、金融、法律、建设、规划、管理等领域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力争每年引进各类专业人才不少于20名;认真执行引进人才激励优惠政策规定,营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确保优秀人才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
(五)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注重从优秀村(社区)干部、大学生村干部、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选拔乡镇领导干部;加大面向工人、农民、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及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人员招录力度,面向大学生村干部、&三支一扶&、西部计划志愿者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录(聘)乡镇公务员、事业人员的比例不得低于当年乡镇公务员、事业人员招录(聘)数的30%;面向优秀工人农民及优秀村(社区)干部定向招录(聘)乡镇公务员,不得低于当年全县乡镇公务员招录数的10%。对任满2个聘期、当选并担任村&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满一届、考核称职以上的大学生村干部和服务基层满3年、被县级以上评为优秀的&三支一扶&和西部计划志愿者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经批准可采取考核的方式聘用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重视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定向考录乡镇公务员,招录应有专项名额,对获得按国家有关规定开展的综合类表彰的优秀村(社区)干部参加定向考录,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学历可放宽到高中(中专);对有&三个一线&锻炼、驻村帮扶等工作经历以及因工作特殊需要的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可调任乡镇领导干部,经批准可适当放宽条件,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5周岁;改进乡镇公务员、事业人员考录(聘)工作,对艰苦边远乡镇,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可采取降低学历要求(最低可放宽到高中、中专)、放宽职位专业限制、放宽开考比例、限定户籍等办法适当降低进入门槛,拿出一定数量的职位公开考录(聘),充实基层工作力量。
(六)稳定乡镇干部队伍。乡镇党政正职一般应任满一届,任期不到3年调整的,经县委研究按规定上报市委组织部审批;乡镇领导班子成员任期内一般不得调整,如需调整须征求乡镇党委意见。县直有关部门派驻乡镇站所的干部,日常管理原则上以乡镇为主;派驻乡镇站所负责人的调动、任免,应征得部门和乡镇党委同意,其年度考核由县直有关部门会同乡镇进行,派驻站所主要负责人工作不力、乡镇党委要求调整的应及时予以调整。新录(聘)用乡镇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乡镇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其中通过定向考录(聘)等优惠政策新录(聘)用的乡镇公务员、事业人员在乡镇最低服务年限为8年(含试用期),服务期限未满的,一律不得向县级及以上机关(单位)流动;上级机关一般不得借用乡镇干部,因工作特殊需要短期借用的,须经组织部门和乡镇党委同意,借用时间一般不得超过半年。同一乡镇干部在2年内只能借用1次。在乡镇服务未满3年(含试用期)的工作人员,一律不得借用。重视选调生的培养锻炼,对符合任职条件的选调生优先提拔使用。新录用到乡镇的选调生两年内不得借调或调动,新录用到县级部门的选调生应适时下派到乡镇锻炼一至二年。配齐配强乡镇(街道)专(兼)职组织员,确保乡镇组织工作高效开展。&
三、坚持严肃纪律,从严监督,建设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
(七)强化党员干部纪律意识。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坚持党性原则,自觉遵守党的纪律。逗硬落实请示报告制度、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涉及领导班子重大事项和领导干部个人婚姻变化、再生育、出国(境)、经商办企业等事项,必须第一时间向上级党组织和组织部门请示报告。各级领导班子党政主要负责人不得直接分管财务、工程项目、物资采购。党员干部不得利用职权职务影响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严禁为他人承包工程、审批项目、晋升职务等说情、打招呼。严禁骗取套取上级财政资金,严禁挤占挪用财政专项资金,切实加强对各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管理、监督、审计。严格规范从政行为,严禁在重大决策过程中徇私枉法、泄露消息。严格执行工作考勤、病事假等相关制度,党员干部在工作时间离开工作所在地,应按规定提前向上一级党委、政府和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书面报告。加大乡镇干部&走读&现象监督检查和专项治理力度,乡镇干部每月周一至周五在乡镇工作时间不少于20天,周一至周四在乡镇住夜时间不得少于16个晚上,开会、学习、出差、请假除外,对违反规定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八)坚决整治用人不正之风。逗硬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标准程序,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兼职(任职)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跑官要官、说情打招呼、干部档案造假等问题,加大对乱抽乱借、&吃空响&、违规聘用工作人员等违纪行为查处力度,加强乡镇编制清理,及时清理在编不在岗的人员。严格领导职位职数管理,严禁超职数超规格配备干部,有计划的消化超机构规格配备的领导干部。严格考察人选廉政审查、档案审核,逐步探索拟任科级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抽查机制,全面落实新提任干部任职公示制度,坚决防止&带病提拔&。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轮岗交流和任职回避制度,加大部门、乡镇干部的双向交流力度,丰富干部的经历阅历,多台阶、多岗位培养锻炼干部。县级部门主要负责人在同一职位任满5年的,必须交流;县级部门副职在同一职位任满8年的,必须轮岗或交流;县级部门管人、管钱、管物、管项目、管审批等重要岗位的中层干部任满5年的,必须轮岗或交流。交流任职的干部必须按规定转移行政关系、组织关系和工资关系。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财务工作。严格执行选拔任用记实制度,认真开展&带病提拔&干部选拔任用过程倒查追责,坚持和完善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两评议&、离任检查等制度,定期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自查自纠,强化干部选拔任用责任追究,对选人用人上存在的不正之风和违规违纪行为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
(九)狠抓干部日常监督管理。认真落实干部谈心谈话全覆盖制度,坚持一把手约谈一把手、上下级领导干部&一对一&谈话和&双向约谈&制度。县委党政正职每年至少与部门、乡镇党政正职谈心谈话1次以上;县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每年要与所联系部门、乡镇领导班子成员谈心谈话1次以上;县委组织部每年要与部门、乡镇领导班子成员谈心谈话1次以上;部门、乡镇党政正职每年要与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干部谈心谈话1次以上。开展经常性提醒告诫,整合巡视、审计、考核考察、专项检查、举报受理等反映的问题性信息,定期综合分析研判,对干部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廉政勤政、生活作风等方面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县纪委、组织部采取约谈、函询、诫勉等方式教育提醒。严格领导干部出国(境)审批管理,实行护照统一保管。实行新提拔干部任职公开&双承诺&制度,要求新任领导干部围绕&好干部&标准、对照《廉政准则》,郑重书面形式向部门(乡镇)党委和干部群众承诺认真履职、廉洁从政,以履行承诺情况检验领导干部的务实作风和诚信品质。充分发挥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的作用,健全完善&12380&综合举报受理平台,对举报反映的性质严重、线索清楚的问题,要认真核查、形成结论、严肃处理。坚持离任审计与任中审计相结合,加大对科级以上特别是关键岗位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力度,确保部门、乡镇主要负责人任期内至少审计一次。把经济责任审计的结果与干部管理监督紧密挂钩,作为选拔、使用、管理教育干部的重要依据。
四、坚持重视基层,强化保障,激发队伍干事创业活力
(十)着力改善干部工作生活条件。关注干部身心健康,关心基层干部工作和个人情况变化,严格落实部门和乡镇干部带薪休假制度,各部门(单位)、乡镇每两年至少组织一次干部健康体检,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家庭给予适当补助,减少干部的后顾之忧。坚持人性化关心关爱干部,有序将长期在艰苦边远地方工作的干部调整交流到县级部门或重点乡镇工作,切实帮助解决干部在工作、生活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强化乡镇资金保障、人才支撑和项目监管。支持乡镇按规定改造危旧场所,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完善必要的文体、文卫设施,妥善解决乡镇干部餐饮、居住等问题,逐步改善机关单位基本生活条件。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支持乡镇周转房建设和危房改造;民政部门要及时救助因病因灾致贫的乡镇干部困难家庭。坚持县、乡编制分层管理,专编专用,县直机关不得占用乡镇编制,凡占用或变相占用的乡镇编制,必须在日前全部予以纠正。乡镇总体空编的,应及时使用编制补充人员,力争2015年招考乡镇空编人员不少于50%,确保2016年底前基本配齐缺额乡镇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空编率一般不得超过5%。建立乡镇编制管理专门台帐,根据实际情况,在全县乡镇范围内对乡镇编制实行动态管理、调剂使用,适当向重点乡镇倾斜。
(十一)着力改善提高干部职级待遇。逐步建立健全干部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统筹研究完善工资待遇政策向乡镇倾斜的具体办法,重点向长期在基层工作的干部倾斜。规范县级部门公务员非领导职务设置,根据实际,科学合理配备部门非领导职务;在乡镇公务员队伍中设置非领导职务,乡镇机关设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在全县乡镇范围内统筹配置。乡镇公务员晋升非领导职务,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条件,按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进行,事业单位职称评定和岗位聘用要向有重要贡献和长期在基层工作的人员倾斜。适当提高乡镇公务员特别是条件艰苦边远乡镇公务员待遇,按照公务员个人现行基本工资的40%、30%比例,分类确定艰苦边远乡镇、一般乡镇公务员岗位临时补贴,调离乡镇后不再享受。坚持按编制数核定乡镇公业务经费,可按乡镇工作量分类确定公业务费预算标准,最低不得低于每人每年1.5万元,并建立逐年增长机制。落实乡镇干部下村差旅费,将乡镇干部下村差旅费纳入差旅费管理办法管理。按每年每个乡镇不少于5万元、村(社区)不少于2-3万元的标准预算服务群众工作专项经费,并逐年增长。
(十二)建立健全差异化考核评价机制。尊重规律、注重实际,按照领导班子职能职责和目标任务,分级分类确定考核内容和差异化考核标准。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根据不同部门、乡镇特点,改进和完善目标管理和考核评价办法。规范和简化各类工作考核,切实解决对部门和乡镇的多头考核和重复考核问题。按照权责对等原则,合理设置考核指标,注重对干部德的考核,严格控制对部门和乡镇领导干部的&一票否决&事项,增强考核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加大群众满意度在干部考核评价中的权重,注重听取基层单位、村(社区)干部和群众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力求全面客观准确的评价干部。强化考核结果运用,考核结果与干部奖惩、职务调整等挂钩。&&&&&&&&&&&&&
中共南江县委
2014年12月5日
无相关信息
主办:中共南江县委
南江县人民政府
承办:南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南江县政务信息管理办公室
邮箱: 蜀ICP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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