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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发[号――中国银监会关于规范中长期贷款还款方式的通知_百度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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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发[号――中国银监会关于规范中长期贷款还款方式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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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日报送)
公告日期: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住所:南京市洪武北路55号)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上海市浦东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39层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股)招股说明书
声明:本行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具有
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做出投资决定
(一)发行股票类型: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
(二)发行股数:不超过2,597,500,000股,本次发行须在得到有关监管机
构批准后方可实施,本次发行股份总数以实际发行情况
(三)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四)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元
(五)发行日期:【】年【】月【】日
(六)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七)发行后总股数:不超过12,987,500,000股
(八)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
份的流通限制、股东对所持股
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自本行
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
本行第一大股东江苏信托承诺:自本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持有的本行股
份,也不由本行回购其持有的本行股份;在所持发行人
股票锁定期届满后的12个月内,本公司减持所持股份的
数量不超过本公司持有股份数量的25%;在所持发行人
股票锁定期届满后的第13至24个月内,本公司减持所
持股份数量不超过所持发行人股票锁定期届满后第13
个月初本公司持有股份数量的25%。
本行股东凤凰集团、华泰证券、无锡建发、沙钢集团、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东方资产、国发集团、江苏广电、华西股份、南通国投、
省交通控股、宁沪高速、江苏金鹰、苏宁云商承诺:自
本行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其已持有的本行股份,也不由本行回购其持有的本行
江苏新华报业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
限公司、江苏鹏欣投资有限公司、苏州市吴江城市投资
发展有限公司、苏州市吴江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盐
城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文化产业集团
有限公司、江苏省国际招标公司、南京瑞同祥商贸有限
公司、红豆集团有限公司承诺:自所持本行股份登记在
本行股东名册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其已持有的本行股份,也不由本行回购其持有的
本行股份。
自日本行提交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并上市
申请文件至今,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本行股权的新增
股东承诺:自所持本行股份登记在本行股东名册之日起
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持有的本
行股份,也不由本行回购其持有的本行股份。
持有本行股份超过5万股的内部职工承诺:自本行上市
之日起,股份转让锁定期不得低于3年,持股锁定期满
后,每年可出售股份不得超过持股总数的15%,5年内
不得超过持股总数的50%。
本行现任及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胡长
征、唐劲松、刘昌继承诺:自本行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
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持有的本行股份,
也不由本行回购其持有的本行股份。在满足上市锁定期
之后,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发行人
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有的发行人股份。
本行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本行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
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
末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江苏信托、本行现任
及离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胡长征、唐劲松持有
江苏银行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
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
基金实施办法》(财企[2009]94号),由本行国有股东
划转为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的本行国有股,全
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承继原国有股东的锁定承诺和锁
(九)保荐人(主承销商):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十)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年【】月【】日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发行人声明
本行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行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
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行
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本行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行自行负
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
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重大事项提示
一、日本行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首
次公开发行境内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的议案》;日本行201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首次公开发行境内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
上市决议有效期的议案》;日本行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延长首次公开发行境内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日本行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首次公开发
行境内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决议有效期的议案》;日本行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首次公开发行境内人民币普通股(A股)
股票并上市决议有效期的议案》。根据上述议案,本行首次公开发行境内人民币普通股
(A股)股票并上市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上市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持
股比例共享。
二、日本行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上
市后适用的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本行利润分配政策条款修改
“第二百八条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
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及稳定
性。分配的利润不得超过公司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需符合银行业监管部门对于银行股利分配相关要求。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制订和修改由公司董事会向公司股东大会提出,董事会提出的利
润分配政策需要经董事会全体董事2/3以上表决通过,并经2/3以上独立董事表决通过,
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制订或修改发表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
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制订和修改
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审议,并且经半数以上监事及全体外部监事表决通过。董事会和监
事会审议并通过利润分配政策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制定利润分
配政策的议案前,应当通过公司网站、公众信箱或者来访接待等多种渠道与中小股东进
行沟通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股东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
从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考虑,公司可以采取现
金、股票或二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在符合监管要求并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
金需求的情况下,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投资现金支出等事项,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
式分配股利,公司采取股票分红方式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
实合理因素。在符合银行业监管部门对于银行资本充足率等主要监管指标标准以及股利
分配相关要求的情况下,公司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
公司在不同的发展阶段采取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一)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
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在向股东分配股利时,现金分红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二)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在向股东分配股利时,现金分
红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三)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
在向股东分配股利时,现金分红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
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配。公司董事会
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股利分配方案及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并对下列事项进
行专项说明:(一)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二)分红标准
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三)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四)独立董事是否履
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五)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等。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应对调
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进行详细说明。公司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和管理
层执行利润分配政策的情况和决策程序进行监督。
公司根据经营情况、投资规则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和银行业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有
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应当经全体董事2/3以上董事表决通过,独立董事应当对
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单独发表明确意见;监事会也应当审议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并
作出决议,外部监事应对利润分配调整方案单独发表明确意见;利润分配方案经董事会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和监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为充分听取中小股东意见,公司应通过提供现场、
网络投票(条件具备时)等方式为社会公众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大会审议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日本行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计划的议案》,确定上市后三年股东回报计划:
“上市后三年,本行将在足额预留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一般风险准备以后,
在符合银行业监管部门对于银行资本充足率等主要监管指标标准以及股利分配相关要
求的情况下,每年向股东现金分配股利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
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本行可以另行增加股票股利分配和公积金转
本行董事会应根据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
支出安排等因素,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制定差异化的股东回报计划:
(一)本行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在向股东分配股利时,现
金分红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二)本行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在向股东分配股利时,现
金分红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三)本行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在向股东分配股利时,现
金分红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本行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由本行董事会提出分红方案,并依据前述股东回报计划制定
决策程序履行分红方案的决策程序。本行接受所有股东对本行分红的监督。”
详情请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六章股利分配政策――五、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计划”
四、发行人及相关责任主体承诺事项
(一)发行人承诺如下:招股说明书若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判断本行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行将依法回购首次公
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按照回购事宜公告前30个交易日该种股票每日加权平均
价的算术平均值确定,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上述回购实施时法律法规
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若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
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行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本行若未能履行上述承诺,
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若因本行未
能履行相关承诺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且相关损失数额经司法机关以司法
认定形式予以认定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行承诺将履行江苏银行《股价稳定预
案》的相关要求,切实履行该预案中涉及本行的义务,并接受相应的约束措施。
(二)发行人第一大股东江苏信托承诺如下:本公司持有江苏银行股份锁定期为上
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发行人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
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
格,本公司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发行人
招股说明书若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敦促江苏银行购回首次发行的全部新股,
且本公司将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购回价格按照购回事宜公告前30个交易日该种
股票每日加权平均价的算术平均值确定,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上述购
回实施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发行人招股说明书若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本公司若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则本公司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的要求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若因本公司未能履行相关承诺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
损失且相关损失数额经司法机关以司法认定形式予以认定的,本公司将承担相应的法律
责任;本公司承诺将履行江苏银行《股价稳定预案》的相关要求,切实履行该预案中涉
及本公司的义务,并接受相应的约束措施。
(三)合计持有本行51%以上股份的前14大股东的股份锁定承诺
截至目前,合计持有本行51%以上股份的前14大股东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持股数(股)占比
1江苏省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910,000,0008.76%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序号股东姓名持股数(股)占比
2江苏凤凰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890,000,0008.57%
3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640,000,0006.16%
4无锡市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557,015,5405.36%
5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350,000,0003.37%
6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301,300,0002.90%
7苏州国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75,560,7712.65%
8江苏省广播电视集团有限公司253,086,1402.44%
9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248,809,2152.39%
10南通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222,448,6442.14%
11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200,000,0001.92%
12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0,000,0001.92%
13江苏金鹰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174,800,1291.68%
14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50,000,0001.44%
合计――5,373,020,43951.71
上述股东均已承诺自江苏银行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
持有的江苏银行股份,也不由江苏银行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四)申报至今通过增资扩股方式参股本行的新增股东股份锁定承诺
经日召开的发行人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江苏银监
局《关于江苏银行2013年增资扩股方案的批复》(苏银监复[号)批准,发行
人以每股5.00元的价格进行了增资扩股,共募集新股12.90亿股,募集资金总额64.50
亿元,17家企业参加了本次增资扩股,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股东名称入股股份(股)
1江苏凤凰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339,000,000
2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200,000,000
3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0,000,000
4江苏省广播电视集团有限公司156,000,000
5无锡市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70,000,000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序号股东名称入股股份(股)
6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50,000,000
7江苏金鹰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40,000,000
8江苏新华报业传媒集团有限公司40,000,000
9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35,000,000
10江苏鹏欣投资有限公司30,000,000
11苏州市吴江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0,000,000
12苏州市吴江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000,000
13盐城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000,000
14江苏省文化产业集团有限公司20,000,000
15江苏省国际招标公司20,000,000
16南京瑞同祥商贸有限公司20,000,000
17红豆集团有限公司10,000,000
上述股东中序号1-7的股东属于合计持有本行51%以上股份的前14大股东,已作出相
关股份锁定承诺。此外,江苏新华报业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鹏欣投资有限公司、苏州市吴江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苏州市吴江交通投资集团有
限公司、盐城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文化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国际
招标公司、南京瑞同祥商贸有限公司和红豆集团有限公司均承诺:自所持江苏银行股份登
记在江苏银行股东名册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持有的江苏银
行股份,也不由江苏银行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五)申报至今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本行股权的新增股东股份锁定承诺
自日本行提交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并上市申请文件至今,通过协议转
让方式受让本行股权的新增股东承诺:自所持江苏银行股份登记在江苏银行股东名册之
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持有的江苏银行股份,也不由江苏银
行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六)本行持股5万股以上的内部职工股份锁定承诺
持有本行股份超过5万股的内部职工共计1,640人,已有1,638人签署了关于股份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锁定的承诺函,承诺自本行上市之日起,股份转让锁定期不得低于3年,持股锁定期满
后,每年可出售股份不得超过持股总数的15%,5年内不得超过持股总数的50%;还有
2人系因健康状况,暂无法签署该等承诺函。
(七)持有发行人股份的现任及离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胡长征、唐劲松承诺如下:
在满足上市锁定期之后,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
发行人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价格,自发行人股票上市至本人减
持期间,江苏银行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
价格下限将相应进行调整;发行人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
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
格,本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江苏银行
招股说明书若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
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本人承诺将履行江苏银行《股价稳定预案》的相关
要求,切实履行该预案中涉及本人的义务,并接受相应的约束措施;若未能履行上述承
诺,则本人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
若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本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人不会因职务变
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八)持有发行人股份的监事刘昌继承诺如下:在满足上市锁定期之后,任职期间
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江苏银行
招股说明书若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
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若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则本人将按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及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若因本人未能履行相关承诺致使
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且相关损失数额经司法机关以司法认定形式予以认定的,
本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九)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发行人招股说明书若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
者损失;若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则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同时,若因未能履行相关承诺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且相关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损失数额经司法机关以司法认定形式予以认定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发行
人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将履行江苏银行《股价稳定预案》的相关要求,切
实履行该预案中涉及本人的义务,并接受相应的约束措施。
(十)保荐机构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承诺:如因本公司未能依照适用的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行业准则的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法定职责而导致本公司为发行人首
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实
际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十一)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承诺:如因本所未能依照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行业准则的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法定职责而导致本所为江苏银行本次发行制
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
损失的,本所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承诺:本所为江苏银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制作、出
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
资者损失。
五、股价稳定预案
在本行A股股票上市后三年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行最近
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本行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
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本行及相关主体将采取相关措施稳定公司股价:
(一)公司股价稳定具体措施
在本行A股股票上市后三年内,若本行A股股票持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最
近一期每股净资产时,将在5个工作日内与本行第一大股东江苏信托、本行相关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研究确定稳定股价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本行回购社
会公众股,江苏信托、本行时任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行股份等),稳定公
司股价的方案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制定,并确保不会导致本行股权分布不
符合上市条件。如该等方案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的,则江苏信托及其委派的代表、
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投票赞成。
本行将根据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积极采取下述一种或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几种措施以稳定公司股价:
1、本行稳定股价的措施
当触发前述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时,本行应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
司章程及本行内部治理制度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后采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
稳定本行股价:
(1)本行A股股票上市后三年内,以累计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以不
超过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公告日前最近一期本行每股净资产价格回购社会公众股,具体回
购方案由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拟定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应在触发稳定股价义务
之日起6个月内实施。
(2)在保证本行正常运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同意,通
过实施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式稳定公司股价。
(3)通过削减开支等方式提升公司业绩、稳定公司股价。
(4)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2、第一大股东、本行时任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稳定股价的措施
当触发前述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时,本行第一大股东、时任非独立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应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后
采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稳定本行股价:
(1)本行A股股票上市后三年内,本行第一大股东江苏信托以累计不低于稳定股
价具体方案公告时所享有的本行最近一个年度的现金分红15%的资金,以不超过公告日
前最近一期本行每股净资产价格增持本行股份,具体增持方案由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拟
定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增持应在触发稳定股价义务之日起6个月内实施。
(2)本行A股股票上市后三年内,本行时任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累计不
低于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公告时上一年度从本行所领取税后薪酬15%的资金,以不超过公
告日前最近一期本行每股净资产价格增持本行股份,具体增持方案由董事会根据实际情
况拟定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增持应在触发稳定股价义务之日起6个月内实施。
(3)江苏信托、本行时任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除因继承、被强制执行或上
市公司重组等情形必须转股或触发股价稳定措施的终止条件外,在股东大会审议稳定股
价具体方案及方案实施期间,不转让其持有的本行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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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二)实施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启动条件
本行A股股票上市后三年内,若持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期每股净资
产时,启动稳定公司股价相关程序。
(三)公告程序
本行应在达到实施稳定股价措施启动条件之日起2个交易日发布提示公告,并在5
个工作日内制定并公告股价稳定具体方案。如未如期公告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的,则应每
5个工作日公告具体措施的制定进展情况。
(四)约束措施
1、就稳定股价相关事项的履行,本行愿意接受有权主管机关的监督,并承担法律
2、如江苏信托未履行上述增持本行股份的义务,本行可等额扣减其在当年及以后
年度的利润分配。
3、如实施稳定股价措施时的时任本行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履行上述增持
本行股份的义务,本行可等额扣减其当年及以后年度从本行所领取的税后薪酬。
4、本行将及时对稳定股价的措施和实施方案进行公告,并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本
行、股东以及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股价稳定措施的履行情况,及未履行股价稳
定措施时的补救及改正情况。
5、本行未来新聘任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也应履行本行发行上市时相关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关于股价稳定措施的相应承诺要求。
6、若江苏信托、本行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能履行或未能及时履行,本行将
代为履行其增持本行股份的义务。
(五)稳定股价措施的终止情形
自股价稳定具体方案公告之日起,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则视为本次稳定股价措施
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已公告的稳定股价方案终止执行:
1、本行A股股票连续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本行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
2、继续回购或增持本行股份将导致本行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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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相关回购或增持资金使用完毕。
六、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一)江苏信托承诺:本公司持有江苏银行股份锁定期为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
月;在本公司所持发行人股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
关规定及其他有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规定并同时满足下述条件的情形下,本公司将根据
自身资金需求、实现投资收益、发行人股票价格波动等情况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
行股票前已发行的、除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开发售部分股份(如有)外的其
他发行人股票(以下简称“老股”),并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1、减持前提:不存在违反本公司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出的公开承诺的情
2、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股票的发行价,如发行人上市后有利润分配或送配股
份等除权、除息行为,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3、减持方式:通过大宗交易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及/或其他合法方式进行减持,如
果本公司预计未来一个月内公开转让股份的数量合计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1%的,将仅
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转让所持股份。
4、减持数量:在所持发行人股票锁定期届满后的12个月内,本公司减持所持老股
的数量不超过本公司持有老股数量的25%;在所持发行人股票锁定期届满后的第13至
24个月内,本公司减持所持老股数量不超过所持发行人股票锁定期届满后第13个月初
本公司持有老股数量的25%。
5、减持期限:自公告减持计划之日起六个月。减持期限届满后,若拟继续减持股
份,则需重新公告减持计划。
(二)凤凰集团、华泰证券、无锡建发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七、特别风险提示
(一)不良贷款的风险
截至日,本行五级分类制度下的不良贷款余额为63.52亿元,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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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贷款率为1.30%。
如果不能有效控制和降低目前贷款组合中的不良贷款水平,或者不能有效控制新增
贷款中可能出现的减值,本行的不良贷款金额可能会由于贷款组合的质量恶化而上升。
贷款组合的质量恶化可能由多种原因造成,包括非本行所能控制的因素,例如中国经济
增长放缓及其他不利宏观经济趋势等可能导致本行借款人在营运、财务和流动性方面遇
到困难,从而可能对本行造成不利影响。
(二)房地产行业贷款风险
本行房地产贷款包括:房地产开发贷款、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经营性物业抵押贷款、土地储备贷
款和个人住房贷款(含一手房和二手房)。截至日,本行全口径房地产类贷款余额
903.04亿元,占全部贷款的比例18.49%,不良贷款额2.77亿元,不良贷款率0.31%。其中:房地产
开发贷款余额208.01亿元,不良贷款额0.76亿元,不良贷款率0.36%;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经营性物
业抵押贷款余额21.06亿元,不良贷款额为0;土地储备贷款余额156.84亿元,不良贷款额为0;个
人住房贷款余额517.13亿元(含个人住房、商业用房、办公用房贷款),不良贷款额2.01亿元,不
良贷款率0.39%。若房地产行业出现整体衰退,相关房地产企业借款人财务将出现困难,可能对本
行造成不利影响。房地产价格下跌,将导致个人住房贷款违约风险加大。
(三)“两高一剩”行业贷款
本行的“两高一剩”行业包括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电解铝、造船行业。截至
日,本行产能过剩行业贷款余额54.97亿元,占全部贷款的比例1.13%,
不良贷款额1.03亿元,不良贷款率1.87%。其中:钢铁行业贷款余额49.29亿元,不良
贷款额1亿元,不良贷款率2.03%;水泥行业贷款余额2.70亿元,不良贷款额0.03亿
元,不良贷款率1.11%;平板玻璃行业贷款余额1.24亿元,不良贷款额为0;造船行业
贷款余额1.74亿元,不良贷款额为0;电解铝行业贷款余额为0。若宏观经济增长持续
放缓,产能过剩状况无法缓解,相关借款人财务出现困难,可能对本行造成不利影响。
(四)地方融资平台贷款风险
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是指由地方政府出资(政府全资或绝对控股)设立,授权进行公
共基础设施类项目的建设开发、经营管理和对外融资活动,主要以经营收入、公共设施
收费和财政资金等作为还款来源的企(事)业法人机构。截至日,本
行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余额314.81亿元,占全部贷款的比例7.59%。本行地方政府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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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平台贷款质量良好,无不良贷款。本行可能无法彻底规避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主体由于
运作不规范、负债程度高和收入不具备可持续性等情况可能引起的潜在风险。此外,由
于地方政府财政收入主要来源于各项税费和土地出让收入,因此,经济周期的波动、房
地产市场变化也将可能间接对本行该类贷款质量产生不利影响。
(五)表外业务风险
作为本行业务的一部分,本行提供部分承诺和担保,包括提供贷款承诺、开出信用
证、开出保函、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下承兑汇票及其他信用承诺,这些承诺和担保并
未体现在资产负债表中。截至日,本行该类信用承诺余额为2,069.96
亿元。本行面临与上述承诺和担保有关的信用风险,如果客户不能履约,本行可能会需
要兑现相关承诺和担保,如果本行无法从客户处就此得到偿付,本行的经营业绩和财务
状况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
(六)利率风险
净利息收入是本行盈利的主要来源。利率波动对本行经营业绩造成的影响涵盖交易
账户与银行账户。例如,利率波动对本行利息净收入的影响是双方面的,利率下降可能
会令本行的利息收入减少,同时也会减少利息支出。利率上升通常会使本行的定息债券
价值下降,增加本行的融资成本,但本行购买的债券的成本会有所下降。对于净利息收
入的影响主要取决于利率敏感性缺口。我国近年逐步放宽对利率的管制,存贷款业务及
定价水平的竞争有所加剧,银行业整体面临的利率竞争会有所增加,平衡风险与收益的
难度加大。
(七)业务快速扩展带来的风险
本行业务的持续、快速增长对管理、营运水平的要求大幅提高,为本行带来各种风
险和挑战,例如,本行在开展新的业务活动方面,在招聘、培训和挽留合格人才以管理
新增和现有业务活动方面,在为本行后台和支持保障职能提供充足的员工方面,在提升、
扩展本行的风险管理和信息技术系统等方面可能欠缺足够的经验。尽管本行在公司架
构、公司治理等方面正采取改进措施,但相关措施的实施需要时间,本行员工也需要一
定的适应时间。此外,相关措施对本行公司架构、公司治理等方面的作用不一定能达到
预期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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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行需要额外的资本支持业务的持续增长(包括贷款的增长)。本行未来能否取得
额外资本受多项因素制约,如本行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获得政府或监管部门的
必要批准和市场整体状况。
如果本行不能保持现有的增长速度,或者新的业务活动不能取得预期业绩,或者本
行不能成功应对迅速增长所带来的各项风险和挑战,本行的业务和财务状况、经营业绩
和前景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
八、本次发行不存在老股转让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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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释义............................................................................................................................1
第二章概览............................................................................................................................7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7
二、主要股东简介....................................................................................................13
三、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14
四、本次发行基本情况............................................................................................17
五、募集资金用途....................................................................................................18
第三章本次发行概况............................................................................................................19
一、本次发行情况....................................................................................................19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20
三、本次发行的有关当事人....................................................................................20
第四章风险因素....................................................................................................................25
一、与本行业务经营有关的风险............................................................................25
二、与中国银行业有关的风险................................................................................32
三、其他风险............................................................................................................33
第五章发行人基本情况........................................................................................................35
一、本行基本信息....................................................................................................35
二、本行历史沿革....................................................................................................36
三、本行股本及股东情况........................................................................................44
四、股权质押、冻结情况的说明............................................................................69
五、历次资产评估、验资及审计情况....................................................................74
六、本行组织结构和管理架构................................................................................78
七、本行员工及社会保障情况................................................................................81
八、本行的资产、业务及独立运营情况................................................................84
九、重要承诺及其履行情况....................................................................................85
第六章本行的业务................................................................................................................95
一、中国银行业........................................................................................................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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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国银行业监管体制......................................................................................108
三、本行的经营范围和特许经营情况...................................................................117
四、本行的业务经营...............................................................................................118
五、主要贷款客户..................................................................................................143
六、信息科技..........................................................................................................143
七、资本管理..........................................................................................................146
八、主要固定资产..................................................................................................148
九、本行的无形资产..............................................................................................159
第七章风险管理..................................................................................................................165
一、风险管理概况..................................................................................................165
二、风险管理体系建设..........................................................................................167
三、本行风险管理的主要内容..............................................................................171
四、反洗钱工作......................................................................................................197
五、内部审计..........................................................................................................198
六、完善风险管理战略的长效运行机制..............................................................200
第八章内部控制..................................................................................................................203
一、本行内部控制制度和体系建设......................................................................203
二、会计师对本行内部控制的评价......................................................................215
第九章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217
一、同业竞争..........................................................................................................217
二、关联方与关联交易..........................................................................................218
第十章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33
一、本行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33
二、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个人投资情况.........................................247
三、特定协议安排及重要承诺..............................................................................248
第十一章公司治理结构......................................................................................................251
一、概述..................................................................................................................251
二、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依法运作情况.................................................251
三、本行接受监管与检查的情况..........................................................................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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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行控股股东占用本行资金及本行对控股股东的担保情况.....................264
五、管理层对本行内部控制的说明以及会计师对本行内部控制的鉴证报告.265
第十二章财务会计信息......................................................................................................266
一、合并财务报表范围..........................................................................................266
二、财务报表编制基础..........................................................................................266
三、财务报表..........................................................................................................266
四、主要会计政策和主要会计估计......................................................................283
五、在执行会计政策中所做出的重要会计判断和会计估计.............................312
六、税项..................................................................................................................315
七、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316
八、企业合并及合并财务报表..............................................................................320
九、分部报告..........................................................................................................321
十、本集团主要资产..............................................................................................325
十一、本集团主要债项..........................................................................................339
十二、本集团股东权益..........................................................................................346
十三、或有事项、承诺及其他重要事项..............................................................350
十四、结构化主体..................................................................................................353
十五、非经常性损益..............................................................................................355
第十三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357
一、资产负债重要项目分析..................................................................................357
二、利润表重要项目分析......................................................................................431
三、现金流量分析..................................................................................................452
四、对其他事项的分析..........................................................................................454
五、主要财务、监管指标分析..............................................................................462
第十四章业务发展目标......................................................................................................469
一、本行的发展计划..............................................................................................469
二、拟定上述计划依据的假设条件及实现上述计划拟采用的方式、方法或途
径..........................................................................................................................................473
三、上述业务发展计划与现有业务的关系..........................................................474
第十五章募集资金运用......................................................................................................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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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募集资金总量..........................................................................................475
二、本次募集资金运用..........................................................................................475
三、募集资金运用对主要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475
第十六章股利分配政策......................................................................................................476
一、股利分配政策..................................................................................................476
二、本行近三年股利分配情况..............................................................................477
三、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安排和已履行的决策程序.................477
四、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478
五、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计划..................................................................................480
第十七章其他重要事项......................................................................................................485
一、信息披露与投资者服务..................................................................................485
二、重大合同..........................................................................................................486
三、重大诉讼与仲裁事项......................................................................................486
四、其他重大事项..................................................................................................488
第十八章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中介机构声明.........................................491
第十九章备查文件..............................................................................................................528
一、备查文件..........................................................................................................528
二、查阅地点..........................................................................................................528
三、查阅时间..........................................................................................................528
四、信息披露网址..................................................................................................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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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释义
本招股说明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本行/发行人/江苏
指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本次A股
指发行人根据本招股说明书所载条件公开发行A股的行为
招股说明书/招股书指本行为本次发行而制作的招股说明书或招股意向书
中国/我国/全国/国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本招股说明书中,除非特别说明,不包
括香港、台湾、澳门
元指人民币元
财政部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外汇管理局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外汇管理局
人民银行/人行/央
行/中央银行
指中国人民银行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保监会/中国保监会指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银监会/中国银监会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社保基金理事会指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证券交易所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国家发改委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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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审计署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
国家统计局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
江苏银监局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
无锡商行指无锡市商业银行
苏州商行指苏州市商业银行
南通商行指南通市商业银行
常州商行指常州市商业银行
淮安商行指淮安市商业银行
徐州商行指徐州市商业银行
镇江商行指镇江市商业银行
扬州商行指扬州市商业银行
盐城商行指盐城市商业银行
连云港商行指连云港市商业银行
江苏省城商行合并
指江苏省城市商业银行合并重组委员会
江苏省农联社指江苏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江苏信托指江苏省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江苏省国际信托有限责
华泰证券指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凤凰集团指江苏凤凰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无锡建发指无锡市建设发展投资公司
无锡财政指无锡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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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资产指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
沙钢集团指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
华西股份指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
南通国投指南通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苏宁电器/苏宁云商指苏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丰立集团指丰立集团有限公司
省交通控股指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
宁沪高速指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广电指江苏省广播电视集团有限公司
黑牡丹指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胞集团指三胞集团有限公司
阳光集团指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
天工集团指江苏天工集团有限公司
汇鸿集团指江苏汇鸿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高投指江苏省高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金鹰指江苏金鹰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江苏农垦集团指江苏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
苏粮集团指江苏省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扬子江集团指扬州市扬子江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国发集团指苏州国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保得村镇银行指江苏丹阳保得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保荐机构/保荐人/指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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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律师指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指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原名为大信会计师事务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发行人会计师
指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深圳融信指深圳融信会计师事务所
江苏华辰指江苏华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其业务及人员已与北京天健兴
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合并
上海银信指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CRM指CustomerRelationshipManagement,即客户关系管理系统
ATM指Automatic(orAutomated)TellerMachine,即自动柜员机
POS机指PointofSale,即能够接受卡信息,具有通讯功能,并接受柜
员的指令而完成金融交易信息和有关信息交换的设备
城商行指城市商业银行
大型商业银行指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交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制商业银行指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和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商业银行指大型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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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行章程/本行公司
指《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巴塞尔资本协议/巴
指1988年由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制订的一套银行资本衡量系
巴塞尔新资本协议/
巴塞尔协议II
指日由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正式发表的新资本
巴塞尔协议Ⅲ指日由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正式发表的新协议
中国银联指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
SHIBOR指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于日起发布的“上海银
行间同业拆放利率”
企业会计准则/新会
指财政部于日颁布、日起施行的企业会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商业银行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核心指标(试行)》指《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核心指标(试行)》
《银行业监督管理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中国人民银行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
报告期指日至日
资本净额指商业银行的核心资本加附属资本减扣除项
资本充足率指根据人民银行及银监会有关商业银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指
标计算要求、《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和《商业银行
资本管理办法(试行)》,指商业银行持有的符合规定的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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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风险加权资产之间的比率。
一级资本充足率,是指商业银行持有的符合规定的一级资本
与风险加权资产之间的比率。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是指商业银行持有的符合规定的核心
一级资本与风险加权资产之间的比率。
不良贷款指在人民银行颁布的《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生效后按照贷
款质量五级分类对贷款进行分类的“次级”、“可疑”和“损
失”类贷款
敞口指暴露在市场风险下的资金头寸
对公客户贷款指本招股书除另有指明外,指除个人贷款以外的贷款
对公客户存款指本招股书除另有指明外,指除个人存款以外的存款
自成立以来指本行自合并重组设立以来
除另有说明外,本招股说明书中的所有财务数据均为本行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
会计准则》编制的合并会计报表数据。
本招股说明书中任何表格中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为四舍五入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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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概览
本概览仅对本招股说明书全文做扼要提示。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读本
招股说明书全文。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概况
1、发行人名称(中文):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名称(英文):BANKOFJIANGSUCO.,LTD.
中文简称:江苏银行
英文简称:BANKOFJIANGSU
2、法定代表人:夏平
3、成立日期:日
4、注册资本:10,390,000,000元
5、住所:南京市洪武北路55号
6、邮政编码:210005
7、电话号码:(025)
8、传真号码:(025)
9、互联网网址:http://www.jsbchina.cn
10、电子信箱:
(二)本行简要历史沿革
本行是经中国银监会《关于筹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银监复[
号)和江苏银监局《关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业的批复》(苏银复[号)
批准,由江苏省内的原无锡商行、苏州商行、南通商行、常州商行、淮安商行、徐州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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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镇江商行、扬州商行、盐城商行和连云港商行等十家城市商业银行通过合并重组设
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日,江苏银监局向本行核发了《金融许可证》(机构
编码:D1)。日,江苏银监局向本行换发了《金融许可证》
(机构编码:B01)。日,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向本行
核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189),注册资本为7,850,000,000
元。2009年,本行向沙钢集团、苏宁电器和三胞集团定向增发5.50亿股,定向增发完
成后,注册资本由7,850,000,000元变更为8,400,000,000元。2010年,本行向华泰证券、
凤凰集团等11家公司定向增发7.00亿股,定向增发完成后,注册资本由8,400,000,000
元变更为9,100,000,000元。2013年,本行向凤凰集团、省交通控股、宁沪高速等17家
公司定向增发12.90亿股,定向增发完成后,注册资本由9,100,000,000元变更为
10,390,000,000元。
(三)业务概况
本行是一家实现江苏省内市县机构全覆盖、辐射全国三大经济圈,为客户提供广泛
的金融产品与服务的城市商业银行,总部设在江苏省南京市。截至日,
本行设有512家分支机构(含总行营业部),资产总额为10,383.09亿元,贷款和垫款总
额为4,885.12亿元,存款总额为6,812.97亿元,股东权益总额560.65亿元。在2014年
英国《银行家》杂志按照一级资本评选出的全球前1000家银行中,排名第153位,较
上年提升26位。
本行经营范围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
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承销短期
融资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企业债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
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代客理财、代理销售基金、代理销售贵金属、代理收付
和保管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提供保险箱业务;办理委托存贷款业务;从事银行卡业务;
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结售汇、代理远期结售汇;国际结算;自
营及代客外汇买卖;同业外汇拆借;买卖或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资信调
查、咨询、见证业务;网上银行;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本行自成立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监管部门的指导监督下,在广大
股东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推进战略转型,推进改革创新,取得了良好的经营业绩。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持续关注市场形势变化,坚持以“市场观、标杆观、效益观、周期观、团队观”的价值
观为导向,以“特色发展、内生增长、创新驱动”的转型方针为指引,以“钉钉子”精
神挖潜力、调结构、塑特色、控风险,实施“特色化、智慧化、综合化、国际化”的四
化战略,以建设一流商业银行为目标,积极主动适应变化,积极融入国家深化改革、扩
大开放的大局之中,坚定发展信心,保持战略定力,突出特色塑造,强化风险控制,推
进战略转型。本行积极推进跨区域经营,分别于2008年、2009年、2010年和2011年
设立了上海分行、深圳分行、北京分行和杭州分行。截至日,按资产
规模计,本行是中国第三大城市商业银行。
(四)竞争优势
本行自成立以来,积极加快资源整合、强化基础建设、推动经营转型,实现了跨越
式发展,市场竞争力显着提升。本行竞争优势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位于中国经济最活跃、金融资源最丰富的地区之一;
2、巨大的发展潜力;
3、专业化的小企业业务;
4、合理有效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
5、优秀的品牌形象;
6、快速增长的中间业务;
7、较强的业务创新能力;
8、经验丰富的高级管理团队及高素质的员工队伍。
(五)不良贷款的处置情况
自本行成立以来,通过核销及债权转让方式累计处置不良贷款68.25亿元;其
中呆账核销32.31亿元,资产转让39.05亿元(其中,转让净损失26.42亿元)。
单位:亿元
年度呆账核销资产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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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呆账核销资产转让
月2.700.92
合计32.3139.05
自设立以来,本行不良贷款转让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亿元
转让本金金额
受让方名称
2010年度2011年度2013年度2014年度月合计
索普集团0.08----0.08
长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5.890.951.28-8.12
东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11
信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189.07-10.25
华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4.01-4.01
江苏省省资产管理公司---0.56-0.56
金湖金宁资产公司、金湖
----0.920.92
合计0.085.894.9.05
本行金额最大的前20笔不良资产处置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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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借款人名称不良形成时间五级分类账面原值
处置前贷款减值准
备计提情况
处置金额处置时间处置方式受让方转让价格
客户12013年5月损失1.013年12月呆账核销
江苏易达电
子科技有限
2014年11月次级一档.014年12月债权转让
信达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
江苏大成房
地产开发有
2014年9月次级一档.014年9月债权转让
东方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
常州市新华
石油化工储
运集团有限
2012年12月损失.014年5月债权转让
东方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
客户22006年12月损失.010年8月呆账核销
客户32009年11月损失.012年12月呆账核销
常州龙源港
机重工集团
2013年12月可疑一档.014年5月债权转让
东方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
常州虹江化
工有限公司
2014年5月次级二档.014年5月债权转让
东方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
上海汉奇投
资集团有限
2014年6月可疑一档.014年12月债权转让
中国信达资
产管理股份
有限公司上
海市分公司
客户42004年3月损失.010年12月呆账核销
客户52014年3月损失.015年4月呆账核销
无锡信运置2014年12月次级二档.014年12月债权转让江苏省省资497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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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名称不良形成时间五级分类账面原值
处置前贷款减值准
备计提情况
处置金额处置时间处置方式受让方转让价格
业有限公司产管理公司
江苏宜鹏重
工有限公司
2014年1月可疑一档.014年12月债权转让
信达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
江苏振亚特
种螺钉有限
2013年10月可疑一档.014年10月债权转让
东方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
客户62006年5月损失.007年12月呆账核销
江阴华电新
材料有限公
2014年11月次级一档.014年12月债权转让
信达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
江阴鑫源金
属制品有限
2014年3月次级一档.014年4月债权转让
东方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
上海粤琳珠
物流有限公
2014年8月可疑一档.014年12月债权转让
中国信达资
产管理股份
有限公司上
海市分公司
江苏欧龙地
板有限公司
2013年12月可疑二档.014年5月债权转让
东方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
连云港天裕
物流有限公
2013年7月可疑二档.年7月债权转让
信达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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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行自设立以来不良资产处置的受让方主要集中于长城、东方、信达、华融四大资
产管理公司。上述不良资产处置的受让方中,东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系本行关联方,现
持有本行股份301,300,000股,持股比例为2.90%。东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受让本行不
良资产包共计7次,不良资产包债权帐面本金为15.25亿元,评估价值5.09亿元,实际
成交价5.56亿元,高于评估值0.47亿元,除2011年1月和2014年9月两次转让为经
公开询价后采用协议转让外,其余均为公开竞标受让。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行不良资产的处置均履行了相应的规章制度,严格执行
公开招投标程序,处置程序合法合规,处置价格公开公允,相应的关联交易均为正常业
务经营过程中产生,已履行了相应的内控程序。
二、主要股东简介
(一)江苏信托
截至日,江苏信托持有本行8.76%的股份,为本行第一大股东。
江苏信托成立于1981年,是经江苏省人民政府、人民银行和中国银监会批准、核准设
立的金融机构,2002年8月完成重新登记工作。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对
其控股。截至日,江苏信托注册资本为268,389.9万元,住所为南京市
长江路2号22-26层。
截至日,江苏信托总资产为82.44亿元,净资产为81.12亿元,2014
年实现净利润为11.55亿元。
(二)凤凰集团
截至日,凤凰集团持有本行8.57%的股份。凤凰集团成立于2001
年9月,产业领域包括出版、发行、印务、影视、文化酒店、文化地产、金融投资、艺
术品经营等板块。凤凰集团控有江苏凤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1928)
以及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716)两家上市公司。截至2014年12
月31日,凤凰集团注册资本为150,000万元,住所为南京市中央路165号。
截至日,凤凰集团总资产为411亿元,净资产为215亿元,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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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实现净利润为21.3亿元。
(三)华泰证券
截至日,华泰证券持有本行6.16%的股份。华泰证券前身为江苏
省证券公司,成立于1991年4月,是中国证监会首批批准的综合类券商。华泰证券控
股和参股了多家金融企业,包括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泰长城期货有限公司、
江苏股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和金浦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资设立了华泰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华泰
紫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华泰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为一家涵盖证券、基金、期货、投资
等业务的证券控股集团。截至日,华泰证券注册资本为560,000万元,
住所为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
截至日,华泰证券总资产为2,722.26亿元,净资产为419.44亿元,
2014年实现净利润为45.40亿元。
(四)无锡建发
截至日,无锡建发持有本行5.36%的股份。无锡建发成立于1991
年4月,前身为无锡市投资开发总公司。2005年8月,经无锡市人民政府批准,无锡
市投资开发总公司重组变更为无锡建发,出资人为无锡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2012
年9月,公司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无锡建发目前业务范围涉及工程承包、项目代建、
对外投资、房产租赁、停车管理和广告空间运作等多个方面,截至2014年末,无锡建
发拥有控股公司5家,参股公司8家,投资范围覆盖水务、轨道交通、机场等市政公用
设施的各个细分领域。截至日,无锡建发注册资本为1,795,304.49万
元,住所为无锡市夏家边朱家山58号。
截至日,无锡建发总资产为473.55亿元,净资产为181.45亿元,
2014年实现净利润为0.65亿元。
三、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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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本行近三年财务报告的主要数
据及相关指标如下:
1、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千元
总资产1,038,309,,,811
总负债982,243,,,940
股东权益56,065,834,268,871
贷款和垫款总额488,511,,,693
存款余额681,297,,,530
2、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千元
营业收入25,325,919,842,450
营业支出13,950,310,300,116
营业利润11,375,69,542,334
11,414,69,645,552
8,699,7,048,474
3、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千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75,461,259,510,62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78,011,997-21,991,143-39,787,35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3,084,-591,205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43,691-56,334-34,726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0,578,419,097,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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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期间报告期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
产收益率(%)
每股收益(元)
2014年净利润16.760.840.8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6.710.830.83
2013年净利润21.690.860.8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21.360.850.85
2012年净利润22.720.770.7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22.440.760.76
(二)主要监管指标
中国银监会颁布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非现场监管报表指标体系》(银监
办发[号)自日起试行。下表列示了所示日期按《中国银行业
监督管理委员会非现场监管报表指标体系》要求计算的本行相关监管指标比率情况。
本行数据(%)
(老办法)
资本充足率≥814.
核心资本充足率≥49.
(新办法)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7.58.819.53-一级资本充足率≥8.58.819.53-资本充足率≥10.512.2411.67-信用风险
不良资产率≤40.650.570.50
不良贷款率≤51.301.151.01
单一集团客户授信集中
≤157.975.384.38
单一客户贷款集中度≤102.192.652.35
最大十家客户贷款比例≤1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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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行数据(%)
资本利润率≥22.71
资产利润率≥0.600.971.161.21
成本收入比≤%33.41%
流动性比例(本币)50.
流动性比例(外币)60..23
流动性比例(本外币)≥51.49
流动性缺口率≥-10-4.19-3.3513.19
存贷比(本外币)≤66.26
拆入资金比例≤40.331.123.12
拆出资金比例≤81.261.092.61
资产损失准备充足率>03.79103.77
贷款损失准备充足率>00.00100.00
拨备覆盖率≥24.57263.73
拨贷比≥2.502.692.582.66
1、相关监管指标的解释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三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主要财务、监管指标
四、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1、股票种类: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
2、每股面值:每股人民币1元
3、发行股数:不超过2,597,500,000股,本次发行须在得到有关监管机构批准后方
可实施,本次发行股份总数以实际发行情况为准
4、发行方式: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资金申购定价发
行相结合的方式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发行方式,最终的发行方式由董事会按照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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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会的授权,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确定
5、发行对象: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立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东账户的中国境内自然人、法人及其他机构投资者(法律、行政法规、所适用的
其他规范性文件及本行须遵守的其他监管要求所禁止者除外)
五、募集资金用途
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充实本行资本金,以提高本行资本充足
水平,增强综合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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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情况
1、股票种类: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
2、每股面值:每股人民币1元
3、发行股数:不超过2,597,500,000股,本次发行须在得到有关监管机构批准后方
可实施,本次发行股份总数以实际发行情况为准
4、每股发行价格:【】元
5、定价方式: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将通过向询价对象询价的方式或中国证监
会核准的其它方式确定,最终发行定价方式将由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的授权,根据中国
证监会的相关规定确定
6、发行后每股收益(按本行2014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
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本计算):【】元
7、发行市盈率(按本次发行后每股收益计算):【】倍
8、本次发行前每股净资产(按本行日经审计净资产除以发行前总
股本计算):5.38元
9、本次发行后每股净资产(按本行日经审计净资产和本次发行募
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本计算):【】元
10、发行市净率(按本次发行前每股净资产计算):【】倍
11、发行市净率(按本次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倍
12、发行方式: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资金申购定价发
行相结合的方式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发行方式,最终的发行方式由董事会按照股东
大会的授权,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确定
13、发行对象: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立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东账户的中国境内自然人、法人及其他机构投资者(法律、行政法规、所适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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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规范性文件及本行须遵守的其他监管要求所禁止者除外)
14、承销方式:由主承销商牵头组织的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本次发行的股
15、募集资金总额:【】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亿元
16、发行费用概算:本次发行费用总计约为【】万元,其中包括承销及保荐费用【】
万元、律师费用【】万元、审计及验资费用【】万元、信息披露费用【】万元、发行手
续费用【】万元、股份托管登记费用【】万元、印花税【】万元
17、拟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询价推介时间:
网下申购及缴款日期:
网上申购及缴款日期:
定价公告刊登日期:
股票上市日期:
三、本次发行的有关当事人
1、发行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BANKOFJIANGSUCO.,LTD.
法定代表人:夏平
住所:南京市洪武北路55号
董事会秘书:朱其龙
联系电话:025-
传真: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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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www.jsbchina.cn
2、保荐人(主承销商):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钱卫
住所:上海市浦东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39层
联系电话:010-
传真:010-
保荐代表人:金晓荣、刘国强
项目协办人:
项目经办人:梁彬圣、王勇、许杲杲、庆馨
3、分销商: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4、发行人律师: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王凡
住所:南京市中山东路532-2号D栋五楼
联系电话:025-
传真:025-
经办律师:许成宝、徐蓓蓓
联系人:徐蓓蓓
5、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朱建弟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4楼
联系电话: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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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21-
经办注册会计师:韩子荣、彭建华
联系人:彭建华
6、资产评估机构: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负责人:周国章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15层1506
联系电话:010-
传真:010-
经办注册资产评估师:张耀星、沈发兵
联系人:张耀星
7、资产评估机构: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负责人:梅惠民
住所: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77室
联系电话:021-
传真:021-
经办注册资产评估师:杨建平、唐丽敏
联系人:杨建平
8、资产评估复核机构: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负责人:孙建民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2号月坛大厦A座23层
联系电话:025-
传真:025-
经办注册资产评估师:陈晓兵、纪学春
联系人:纪学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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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验资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朱建弟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4楼
联系电话:021-
传真:021-
经办注册会计师:韩子荣、彭建华
联系人:彭建华
10、验资复核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朱建弟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4楼
联系电话:021-
传真:021-
经办注册会计师:韩子荣、彭建华
联系人:彭建华
12、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
联系电话:021-
传真:021-
13、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证券大厦
联系电话:021-
传真:021-
14、收款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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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本招股说明书另有披露外,本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
理人员及项目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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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本行本次发行时,除本招股说明书提供的其他资料外,应特别认真地
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与本行业务经营有关的风险
(一)信用风险
1、贷款业务风险
(1)不良贷款的风险
截至日,本行五级分类制度下的不良贷款余额为63.52亿元,不
良贷款率为1.30%。
如果不能有效控制和降低目前贷款组合中的不良贷款水平,或者不能有效控制新增
贷款中可能出现的减值,本行的不良贷款金额可能会由于贷款组合的质量恶化而上升。
贷款组合的质量恶化可能由多种原因造成,包括非本行所能控制的因素,例如中国经济
增长放缓及其他不利宏观经济趋势等可能导致本行借款人在营运、财务和流动性方面遇
到困难,从而可能对本行造成不利影响。
(2)贷款减值准备计提不足的风险
截至日,本行贷款减值准备余额为131.48亿元,不良贷款拨备覆
盖率为207.0%。
本行的贷款减值准备受贷款组合质量、借款人的财务状况、还款能力和还款意向、
抵押品的可变现价值、所取得担保的程度、借款人所属的行业,以及宏观经济等多项因
素的影响,其中很多因素超出本行的控制范围。此外,本行贷款减值准备是否充足,很
大程度上取决于本行用以确定减值准备水平的模型是否可靠以及数据收集的完整性和
准确性。模型的局限性及数据收集的局限性可能导致本行不能准确或充足地提取减值准
备。因此,实际减值准备可能与本行的估计数字存在差异,并可能超出准备金额。假如
贷款减值准备最终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本行可能需要提取额外减值准备,而这可能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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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利润下降,并对本行的业务、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及前景造成不利影响。
此外,本行的贷款减值准备是根据新会计准则确定。未来就新会计准则所作的修订
和颁布的解释指引可能会要求本行更改现行贷款减值准备政策,贷款减值准备政策的改
变可能导致本行增加贷款减值准备,对本行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
(3)贷款担保物的风险
截至日,本行贷款和垫款总额为4,885.12亿元,按照担保方式分
类,其中附担保物贷款为2,789.89亿元,占贷款和垫款总额的比例为57.1%。
本行的贷款抵质押物主要包括金融质押品、应收账款、商用房地产、居住用房地产
以及其他抵质押品。受宏观经济等本行所不能控制的因素影响,贷款抵质押物的价值可
能会波动或下跌,特别是经济放缓可能引起房地产市场回落等因素,导致部分贷款抵质
押物的价值低于有关贷款未偿还本金余额,变现抵质押物的可收回金额减少,本行的减
值准备增加。本行对可接受抵质押物及贷款成数进行了严格控制,并强化押品价值重估
管理,但依然存在不能及时全面地变现贷款抵质押物或担保价值的风险。
此外,截至日,本行贷款1,777.93亿元是保证贷款,如借款人和
保证人的财务状况同时严重恶化,本行可能无法收回该类保证贷款的部分或全部款项。
(4)贷款期限结构的风险
贷款的利息收入占本行总利息收入的很大一部分。截至日,本行
贷款余额中属于一年或一年以内到期的贷款占比为69.3%。根据本行的经验,这部分贷
款大部分会在到期时续期。如果宏观经济形势波动、贷款客户偿债能力恶化或本行无法
保持在贷款市场的地位,本行的贷款期限结构可能发生变化,由此可能产生存贷款期限
结构不匹配的风险。
(5)贷款集中度的风险
本行贷款业务分别按行业、地区及客户划分的集中度情况如下所示:
从行业分布来看,截至日,本行贷款分布相对集中的行业为制造
业和批发零售业,占本行贷款和垫款总额的比例分别为25.5%和21.0%。
从地区分布来看,截至日,本行贷款和垫款83.92%投放在江苏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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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16.08%投放在江苏省外。其中,江苏地区的贷款投放主要分布在无锡地区、苏州地
区、南京地区和南通地区,占本行贷款和垫款总额比例分别为17.9%、12.0%、9.6%和
从客户分布来看,截至日,本行单一最大客户贷款余额占资本净
额的比例为2.2%(监管指标为不超过10%),最大十家客户贷款余额占资本净额的比例
如果上述行业处于发展的下行周期、行业指导政策发生不利变化、地区出现较大规
模的经济衰退、客户因经营困难出现财务危机,本行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受到不利影
(6)特殊行业贷款的风险
①房地产行业贷款
本行房地产贷款包括:房地产开发贷款、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经营性物业抵押贷款、
土地储备贷款和个人住房贷款(含一手房和二手房)。截至日,本行全
口径房地产类贷款余额903.04亿元,占全部贷款的比例18.49%,不良贷款额2.77亿元,
不良贷款率0.31%。其中:房地产开发贷款余额208.01亿元,不良贷款额0.76亿元,
不良贷款率0.36%;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经营性物业抵押贷款余额21.06亿元,不良贷款
额为0;土地储备贷款余额156.84亿元,不良贷款额为0;个人住房贷款余额517.13亿
元(含个人住房、商业用房、办公用房贷款),不良贷款额2.01亿元,不良贷款率0.39%。
若房地产行业出现整体衰退,相关房地产企业借款人财务将出现困难,可能对本行造成
不利影响。房地产价格下跌,将导致个人住房贷款违约风险加大。
②“两高一剩”行业贷款
本行的“两高一剩”行业包括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电解铝、造船行业。截至
日,本行产能过剩行业贷款余额54.97亿元,占全部贷款的比例1.13%,
不良贷款额1.03亿元,不良贷款率1.87%。其中:钢铁行业贷款余额49.29亿元,不良
贷款额1亿元,不良贷款率2.03%;水泥行业贷款余额2.70亿元,不良贷款额0.03亿
元,不良贷款率1.11%;平板玻璃行业贷款余额1.24亿元,不良贷款额为0;造船行业
贷款余额1.74亿元,不良贷款额为0;电解铝行业贷款余额为0。若宏观经济增长持续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放缓,产能过剩状况无法缓解,相关借款人财务出现困难,可能对本行造成不利影响。
③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
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是指由地方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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