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家人寿保险的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目录用药没有限制

买人寿保险受保有地域限制吗_百度知道重大疾病保险,有地域限制吗
_问吧_向日葵保险网
共24个回答
一个月前在线
如果经常流动,建议投保营业网点多的大公司,这样的话,您人到哪里,就将保险合同转到哪里。就像是中国人寿,全国大小城乡都有它的网点。现在中国人寿实行了全国通赔,也就是说,客户在A地买了保险,将来在B地居住期间患病,他是可以直接在B地办理理赔的。
手续麻烦吗?做生意可能几年换一次地方
我支持我的同事的建议。中国人寿最具实力的保险公司。
您好:不麻烦,只要手续全就可以得到理赔。
不麻烦,客户可以在转出地办理迁移手续,也可在转入地办理。办理是不需额外交费的。需投保人和被保人持合同原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转入地的银行卡原件和复印件到营业点或服务中心办理。
一个月前在线
买保险的三个步骤:
第一步:选择公司,因为只有实力雄厚的公司,产品才好,买保险最主要的是理赔,我想没有哪一个客户是专门想买保险,理赔得到,理赔不到都无所谓的吧?买保险最主要的目的是为了更好
的理赔。中国人寿是一家怎样的公司,您可上官方网站去查看,其它公司是什么样的实力,您也可调数据不看。这个第一重要的。
第二步:选择营销员,因为只有优秀的营销员,才能更好的服务,因为保险行业的流动性非常的大,不要今天买了保险,明天营销员就不见了,因为保险是需要非常专业的人来服务的,很多客户都不知道,有进为了一个简单的领钱,因为不知道要带什么资料,要跑几次还没有领到钱,而一个专业的服务人员,会让客户一步也不用走,一条龙的服务就完了,因此为什么保险一定是一对一的服务。至于我是一个怎样的营销员,您可到“魏学琼的个人网站”里去了解一下,里面有我的介绍和我的荣誉以及一些方案介绍。
第三步?选择买什么样的保险。保险对我们有什么用,您可认真的想一下,只能买对保险,才能管控风险,因为保险不是万能的,不是一张保单就能解决我们所有的问题,因此一定要选对保险,才是真的。
Ta的精选方案
就如前面中国人寿的仁兄说的一样,选择中国人寿是最方便的了,随便您到哪里,如果您有附加住院医疗,只要能打出机打发票的医院,随便那里都可以赔的,只要您带身份证和保单,到了哪里,就转到哪里,方便得很,很高兴为您服务,具体的,请来电话联系或者点击我的头像,我会给您专业的服务 的哈。
如果外地找营销员怎么签合同?有什么优惠?
保险的保费都是公司统一规定的,可能会有些业务员,会返一部分佣金给您,不过保费是一辈子的事情,您是想找一个业务员(可能做不下去了),随便给您办一份保险,管它以后有用还是没有用,还是想找一个优秀的业务员给您做,无论您的保单是转出还是要报销医疗费,都有人给您一个最好的建议呢?您买了保险后,服务关系才开始,服务也是一辈子的事情哦,只要身份证和银行卡复印件就可以了,还要您签字,具体的,您可打电话给我或者点击我的头像,要不您可到:这个网站里去了解一下我后,再联系我,我服务了很多大的客户了,一定会为您量身定做一份好的保险的,而不是为了卖一份保单给您。(保单和保险的区别很大的哦,)
朋友,考虑好了,要买什么保险了吗?我好给您办理哦。
一个月前在线
看什么样的公司,大点公司一般都是全国通保通赔,没有问题!小公司就够呛了,建议选择一些大点的公司,国内服务网点多的
一个月前在线
&& 你可以选择平安公司。他是全国通赔的。
一个月前在线
多数公司都是全国通赔,而且网点也覆盖到各种地级市和郊县的,,
谢谢各位的帮助!
一个月前在线
你好!新华人寿在全国有34家省级分公司,全国通赔无障碍,欢迎了解本公司“康健华瑞终身重大疾病保险”(15种轻症赔付+45种重大疾病赔付)!
一个月前在线
& 您好我是中国平安保险公司的鲁守海,很高兴为您服务!买保险没有地域限制,不管是寿险还是车险,平安一直是全国通配的!并且平安公司的服务质量和理赔速度也是有保障的!因为平安是以保险、银行、投资为一体的金融保险公司!资金雄厚!服务周全!网点遍布全国各地!有兴趣可以QQ联系!为您详细解答!
只要您选择的产品对您合适,怎么签合同那就是您跟代理人联系了 !主要是需要您证件和银行卡的复印件!
一个月前在线
没有异地限制,最好选择大的保险公司投保,全国通赔无障碍,多数保险公司都是全国通赔,而且网点也覆盖到地级市和郊县的。
一个月前在线
&&&& 重大疾病没有地域限制,只要在当地2甲医院就可以理赔,我们公司的重疾险在国外都提可以理赔,只要提供一张大使馆证明,证明是相当于国内2甲医院级别,和一张病历的汉语翻译就可以。(可随时来电咨询)
一个月前在线
您好,像您这样有流动性的,在投保的时候一定要选大公司,现在大的公司的系统在不断的完善。像我们太平洋现在的系统,您在广州办理的保单,当您回老家之后都可以到您老家当地的太平洋保险柜台办理保单转移,您的保单直接就到您老家了,您的任何保单权益不受影响。
一个月前在线
请直接点击我的头像进行咨询,我会给你详细的答复。
一个月前在线
没严格的地域限制。异地理赔不困难。手续齐就赔钱。
一个月前在线
您好!重疾保是区域限的,买保险,首先是意外险,再是住院医辽,在者大病险。建义您考虑一下太平人寿的福利键康保险,保50种重大疾病,而且额外增加原胃癌轻症保障功能,具体了解请咨询太平代理人,别的公司有平安,新华,人寿,太平洋,感谢您对太平的支持!
Ta的精选方案
一个月前在线
你好,你可以考虑泰康的健康人生终身保险计划,泰康有32家分公司,259家中心支公司,赔付能力最强,是全国5大寿险公司之一,买产品不仅要看实力,更要看公司的投资收益率,泰康的收益率一直位于行业之最。
一个月前在线
建议您了解下中国太平,真正的全国通保通赔.不需要做保单转移的,不管在什么地方投的保,在任何地方出险,只要拨打95589服务热线,公司都会就近派人为您服务.
&同时建议您了解下太平福利健康保障计划,做个比较.保50种大病+原位癌额外赔付,原位癌额外赔付可是当前业内同类产品中特有的哦!.前期健康的话,后期可转成年金养老,保额渐渐涨大.保障全面,保费相比市场同类产品低10%-20%左右,性价比高,太平让利产品哦.一张保单集,意外,健康,养老,理财为一体.详细介绍请点链接:
/zhuanti/life/fljk/或加我QQ为您详细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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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评成功!国寿推高端商业医疗保险产品,可突破中国社保与用药限制
来源:大智慧阿思达克通讯社
  阿思达克通讯社6月5日讯,大智慧通讯社周四(5日)从(601628.SH/02628.HK)获悉,中国人寿和安泰国际联手,近日隆重推出了高端商业医疗保险产品《国寿康健团体医疗保险》。  据中国人寿介绍,《国寿康健团体医疗保险》是一款在保障和服务上都远远超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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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医疗保险产品。客户可以突破中国的社保就医和用药限制,根据约定在跨境就医时享受由安泰国际提供的直接结算、绿色通道、陪诊陪访等贴心尊贵服务, 并且罹患重大疾病和慢性病时可以得到国际及国内顶级专家的一对一的交互式服务, 度身定制治疗和日常保健方案。  中国人寿团体业务部副总经理弋雪峰表示,“借助安泰国际在医疗保险、健康管理服务及高新技术的技能,将帮助国人生活得更健康。”  安泰国际大中华区总经理张业泓博士也表示:“中国的企业管理层是中坚的群体,承担着巨大的压力。健康是企业成败的重要因素。同时他们的健康管理与保障已成为企业吸引人,留住人的重要手段。与中国人寿合作,响应政府的医疗改革,为国人提供负担得起的医疗服务。”  据了解,安泰国际是一家在全球健康管理行业拥有160年经验的公司,提供包括医疗、牙科、眼科、寿险、残疾和紧急救援等医疗保障和健康管理服务,致力于通过提供全面的健康保障和健康管理服务方案,建立一个更强、更健康的全球社区。  发稿:葛振兰/曹敏慧 审校:丁亮点击进入参与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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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服邮箱:发表于: [ 18:5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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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为什么不买人寿?  几年来,经常有一些朋友想说服我买人寿保险。没想到这些人大部分反被我说服了。他们听了我的讲述后不但不做保险公司的业务员了,而且把自己买的寿险也全部退掉了。   为什么我和我的家人及我公司的所有员工都不买人寿保险呢?因为买了寿险并不是保证你真的“不出险”了,而是说你“出了险”之后保险公司怎样赔偿你。所以买人寿保险不是一个简单的“保险问题”,它实质上是一个“经济问题”。如果你有一种更好的方式能够得到比保险赔偿更高的回报,你认为还要买人寿保险吗?  就拿中国某人寿保险公司推出的“康宁终身保险”来说,一个20岁的男性一次性趸交97800元保险费(为了计算简便,我选择了趸交,其实趸交和分期付款对于一个在20年后身故的人来说是差不多的,这笔帐寿险公司的精算师早已计算好了的),不管任何时候任何原因身故最多可以得到30万元的保障。对于一个完全不会理财的人来说,好合算啊!但对于有一点点理财知识的人来说却吃了大亏。因为,买这个保险的人不管任何时候任何原因身故,得到的最大回报系数为00=3.0675倍。不管做任何选择,好不好是比出来的。为了让大家能做出明智的选择,就要找好正确的参照物来做比较。这个参照物就是你把97800元到另外一个地方跟买人寿保险做比较,看哪个更划算。  1、如果按年投资收益率12%来计算的话,即(1+12%)n=3.0675,这个n≈9.9年,也就是说,一个20岁的人买了这种保险,如果他在29.9岁时身故就恰好买保险等于不买保险,因为此时买保险得到的赔偿正好等于97800元投资9.9年得到的本息。平均每早死一天可以捡到大约56元的便宜,即【(300000元赔偿金-97800元保险费)÷3613天】,但如果晚死一天得到的损失就不只是56元了。通过计算可以发现,如果活到40岁,将一定损失64万元【97800元保险费×9.65(20年复利系数)-300000元赔偿金=643770元】;如果活到50岁,将一定损失263万元【97800×29.96(30年复利系数)-300000元赔偿金=2630088元】;如果活到60岁,将一定损失880万元【97800×93.05(40年复利系数)-300000元赔偿金=8800290元】……后面的我就不算了,因为越算越吓人!    也许你会说,谁能得到12%的年回报率的投资项目呢?那我要告诉你,现在中国民间借贷的最普遍的利率就是12%―18%,而且那些借钱的人付了这些利息之后同样能得到丰厚的利润。  2、如果你确实没有机会得到12%的年回报率的话,我来告诉你一种一定有保障的回报率,即年回报率为6%。如果按投资年回报率6%来计算的话,即(1+6%)n=3.0675,这个n≈19.23年 ,也就是说,他在39岁的时候身故买保险恰好等于不买保险,平均每早死一天可以捡到大约28.8元的便宜,即【(300000-97800)元÷7019天=28.8元】;如果活到50岁,将一定损失26万元【97800×5.7435(30年复利系数)-300000元=261714元】;如果活到60岁,将一定损失70万元【97800×10.286(40年复利系数)-300000元=705970元】……    也许有人会说,我不想要12%的年回报率,只要6%就满意了,哪里有这样的安全稳健的投资机会呢?  其实6%的安全稳健的投资机会每个人的身边都有,只不过是因为我没有提醒大家,你们视而不见而已!有兴趣的话,我可以告诉你们在自己的身边找到,想试试看吗?  3、退一万步说,最不会投资理财的人也会把钱存到银行。如果按一年期的平均定期存款利率约3%(现行年利率是2.25%,98年是3.96%,07年是2.79―4.14%,08年是2.52―3.87%,预计明年会加息)计算,即(1+3%)n=3.0675,这个n≈37.83年 ,也就是说,他在快58岁的时候身故买保险恰好等于不买保险,平均每早死一天可以捡到大约14.6元的便宜,即【(300000-97800)元÷13808天=14.6元】,如果活到70岁,也一定要损失12万元【97800×4.384(50年复利系数)-300000元赔偿金=12875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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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表于:[ 18:5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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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在当今中国,活到60岁的人占95%以上,在60岁以前去世的不到5%。按照这一比例,说明在20岁时购买这种人寿的人中有95%以上要损失70万元。即使是最不会理财的傻瓜蛋,也有95%以上的人买了人寿保险之后捡不到一分钱的便宜,因为他们活过了58岁。特别是如果给自己刚刚出生的孩子购买这种人寿保险的话,如果按12%的投资回报率计算,他活到40岁就会损失880万元,如果活到50岁将损失2796万元【97800×289(50年复利系数)-300000元赔偿金=元】;如果按6%的投资回报率计算,他活到40岁就会损失70万元,活到50岁将损失150万元【97800×18.42(50年复利系数)-300000元赔偿金=1501476元】;即使是完全不会投资理财的傻瓜蛋,按一年期的定期存款平均利率3%计算,活到50岁也一定要损失12万元。  我在18年前开始研究保险,当时看了一个有关威尼斯商人开办保险公司的故事。据说他通过多年的调查了解发现,出海航行的商船每年出险沉船的概率约为5%,于是,他开办了一家保险公司,保险费率为商船总价值的10%。他的保险业务很快红火起来。因为船主们虽然知道航海利润很高,但风险也很大,一旦沉船将倾家荡产。而如果买了那种保险,一旦沉了船就找保险公司赔偿;如果没有沉船,他也只少赚10%的利润。因为航海贸易利润丰厚,10%的保险费他们乐意接受。  5年以后,有一个拥有100艘商船的大老板发现他自己干了一件很愚蠢的事――因为5年来,他每年都给自己所有的商船买了保险。他的愚蠢之处在于他一个人就拥有100艘商船,每年沉船的数量(出险沉船的概率约为5%)都在4―6艘之间,而现在买保险却每年花掉了10艘商船的钱,买保险比不买保险还要多支出6―4艘船的代价啊!其实这是因为那个老板的商船已经足够多了,他已经足以做到自己为自己的财产保险了。    而人寿保险与上面的故事完全类似。现在,我们中国的一个“家庭经济共同体”一般不少于7人,即一对夫妇、两对父母加一个小孩。最少的“家庭经济共同体”也不少于3人。而出现英年早逝的可能性――1个人中出这种险的最大可能性为1人,2个人中出这种险的最大可能性也是1人,3个人中出这种险的最大可能性还是1人,100个人中出这种险的最大可能性仍然是1人。    可见,单个人买人寿保险得到好处的可能性已经极小极小,如果参照6%的投资回报率在出生时购买这种人寿保险,只有活不过20岁的人才能捡到一点点便宜,而绝大多数能活到50岁以上的人将至少损失150万元。而对于一个3人或3人以上的家庭而言,哪怕每年只能得到5%的投资回报率,哪怕是这个3口之家真的有1个人在保险合同生效的第二天身故,只要其他两个人能按5%的投资回报率连续投资到50岁,这个家庭的每个人就不必要买这种保险了。  而现实中,几乎每个家庭都在3人以上,每个家庭都至少有两个人能活到50岁以上,每个家庭都有机会连续获得5%以上的投资回报率(如果你没发现,我可以告诉你),这样的保险你还有必要买吗?  很多寿险业务员反复在我面前说,“李嘉诚都要买人寿保险,你比李嘉诚的抗风险能力还大吗?李嘉诚说过一句话:‘别人都说我很富有,拥有很多的,其实真正属于我个人的财富,是给我自己和亲人买了充足的人寿保险。’这番话体现了什么呢?体现的是一名成功企业家对风险的深刻认识:今天也许你是千万富翁,但是企业经营的‘风险’也许会使你一夜之间沦为穷人。但是有一样东西却会时刻忠心耿耿地跟随着你,为你守住一份财富,只有你和你的家人才有权享用,就像自家的‘守财奴’。”殊不知,中国活不过39岁的人多么稀少啊!  我一直很敬重李嘉诚先生,但我牢牢地记住了我的老师茅于轼教授的教导:“任何不符合逻辑的说法都是错的。”所以我一直在反复思考李嘉诚“说过”的这句话(也许他没有说过,是人寿保险公司的人自己说的),结果发现这个说法完全不符合逻辑。因为李嘉诚的家产足以收购或开办一家保险公司,一个有足够的实力开办保险公司的老板和他的亲人需要别的保险公司来给他们未来的生活提供保障吗?后来通过进一步的了解,据说是李嘉诚在他自己开办的保险公司买了一份保险。如果这个传闻是真实的,那李嘉诚说那样的话就不奇怪了。因为一个企业家给自己的企业或自己有股份的企业做广告是无可非议的。  经查,原来李嘉诚确实在香港有一家保险公司――盈科保险,他还是中国人寿股份公司的大股东。据中国人寿股份公司(2628.HK,下称“中国人寿”)2004年年报披露,李嘉诚持有中国人寿5.76%的H股,持股量位列H股股东之首。有消息说,中国人寿在2003年12月在香港上市时,李嘉诚旗下的长江实业与和记黄埔(0013.HK)分别购买了价值1亿美元的中国人寿股票,上市一年后,李嘉诚抛售了2.14亿股中国人寿股份,目前李嘉诚仍持有中国人寿3.62%的股票。  综上所述,只有以下八种人可以购买这种人寿保险,购买其他寿险产品时参照这个方法计算一下就知道是否合算了。  1、肯定自己的钱在未来10年得不到每年平均12%以上的投资回报率,并且在未来10年内会死的人。  2、肯定自己在未来20年得不到平均6%以上的年投资回报率,并且在未来20年内会死的人。  3、肯定自己终身不会投资理财,只会把钱存到银行吃定期存款利息,并且在38年内会死的人。  4、受人寿保险公司宣传误导的人。  5、钱多得没地方花有意为保险业务员做业绩的人。  6、花别人的钱为自己或别人买人寿保险的人。比方说国企给员工买的寿险。  7、花自己的钱给别人买人寿保险用于行贿的人。   8、保险公司的股东或员工(自己买了可以误导更多的人买)。   ------摘自我的第二本专著《谁是下一个有钱人》
2楼: 发表于:[ 19:3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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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着看不同声音的回复,暂时不表态了。
3楼: 发表于:[ 22:2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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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意外时随时存在的,你能确保20年内不出意外吗?那如果可以的话,确实是不需要的,但是要是只交了一年的保费,出现意外的话,有什么比这个的收益好啊。第二:康宁终身只是所有产品中的一种,现在更多的人是考虑分红险,第三:所有产品的收益和风险是成正比的,民间借贷有年120%,你敢借给人家吗?
4楼: 发表于:[ 23:3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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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累的看了您写的,感觉您好像认为世界上只有康宁和中国人寿。  楼上的还说分红呢?!这不找挨骂嘛。  30岁男性保到退休,寿险400能橇100000,重疾500能橇100000,意外就算是主流150的也能橇100000,并且是,主险,恒定费率,分开额度,互不影响,自杀给一个,先重疾后死,意外死都给俩,全残给三。  唉,现在出书门槛真是低了啊……
5楼: 发表于:[ 23:3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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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又有什么论证可以保证您不是60岁之前那啥的那5%呢?
6楼: 发表于:[ 00:4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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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赢家劳工甲 在
23:30 写道:  很累的看了您写的,感觉您好像认为世界上只有康宁和中国人寿。  楼上的还说分红呢?!这不找挨骂嘛。  30岁男性保到退休,寿险400能橇100000,重疾500能橇100000,意外就算是主流150的也能橇100000,并且是,主险,恒定费率,分开额度,互不影响,自杀给一个,先重疾后死,意外死都给俩,全残给三。  唉,现在出书门槛真是低了啊……险种只是举例,当然举的险种从角度来讲不算一个积极的投资策略。你说的是消费型产品,自然也属于寿险的范畴,我觉得这个可能是楼主所谓的硬伤所在。但是我要说的是:文中给出了一个非常重要的观点,就是保险的定价问题以及可以选择风险自留的问题。以我的身份来评这篇文章应该是绝对的要往死里踩的。但是我不能回避事物的本来面目,以及保险应该追求的东西,也就是社会责任和企业远景的事情,具体就是合理的定价,凸现保险的杠杆作用,盈利要放在投资端。我不鼓励利用人们驱利避害的心理需求,而无视自然的风险概率,利用定价权,在规则上就直接牟取消费者的利益。说穿了保险本质上是经济补偿,发生是有条件的,可是很多人很喜欢把这个发生的条件或者概率夸大,以引起人们心中对风险概率的不准确认识。通过保险公司买保险只是对抗风险的一种手段,重要但不唯一。本质上保险也是种商品,是商品就应该有价值,如果因为门槛和垄断的原因导致定价远高于其价值,为什么人们还要选择这样的商品。其他的就不扩展说了,与自己立场不符。有时候做保险真的很矛盾。我也只能说这么多。希望理性的消费者越来越多吧。
7楼: 发表于:[ 00:5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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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赢家劳工甲 在
23:34 写道:您又有什么论证可以保证您不是60岁之前那啥的那5%呢?文章的作者用数学和概率就能规避5%了,还需要保险干什么?当然他的基础是建立在他有比较好的渠道以及稳定的回报上面的。虽然人命只有一条,也只能死一次,但是放大到N多人的情况下,死也是件有概率的事情,尤其对保险公司。虽然到每个人身上都是独立的概率,谁都不能保证,但是保险公司就是利用这样的信息不对称来定价,赚取利润。合理的利润是可以接受的,但是目前的定价我觉得偏高。要读懂文章作者关于船的风险自留和家庭风险保障的理解。所有核心的不是保险这种商业形式本身,而是定价。
8楼: 发表于:[ 02:3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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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9年6月,一张纸闹的。国外或者离我们更近的香港,我们鄙视的那类产品我都有兴趣,我们还研究定期加定投拆包跑返还跑分红跑通膨呢,看看那些,完全的量变到质变。现在的问题是我们除了呼吁,还能怎样,贴大字报的阿远哥没少往论坛里糊吧,糊得都疲惫了。公司就是在利用信息不对称来定价,来销售,又能怎样。不买!好,基本的保障都不要了。  现在的很多稍微有点保障意识的客户拒绝保险的原因,不是认为这行没好人,没好货,就是认为反正买了也赔不到,都是骗人的。这种文章不知道是楼主转的还是写的,但类似的思路我在2001年就见过了,而且这种文章肯定会让不懂保险的人更加厌恶保险,至少在当前环境下是这样。  没分辨能力更没功夫分辨,那少花钱多办事就行了呗,消费型,花最少的钱买足够保障,出不了错。但是我们的客户要求很多,而且他们并不了解,其实你每多加一个要求,就得多付出一份成本,而且目前在国内这个成本常常是1加1大于2。  消费型?!不行,钱得还给我,ok,给你两全!
  不行,保障时间太短,ok,给你终身的!
  不行,活着见不到钱,ok,给你80返还的!
  不行,没收益没利息,ok,给你分红!
  不行,支取不灵活,ok,给你万能!
  不行,我已经看不懂了。
  当拿到万能的保单,看到初始费用和微薄的账户价值后,他说,保险果然都是骗人的!!  我擦……这事到底是谁在惯着谁呢??
9楼: 发表于:[ 05:4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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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好勇敢的永远不要买,希望5%不会发生,常在河边走,怎么不湿鞋?接触保险但不买保险的,比不接触的情况要槽,至少50%会出事
10楼: 发表于:[ 17:5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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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呵呵,LZ呀,你拿着趸交的费用去比最后的收益,似乎太牵强了。  要是分期缴费呢?中途死掉其余豁免。虽然咱们都希望长命百岁,但是谁能保证自己一定不出事情呢?出了事情怎么办?直接死掉或者康复,对家人的连累都不大。可是万一半死不活的拖累家人怎么办?  你用以上的实例,等于是为了拿到收益而把自己一家人的幸福全都押上,去赌自己不会出事情。这样的想法是否太狭隘自私了呢?  你拿李嘉诚举例子,有点太极端了。李嘉诚有的是钱,他就算瘫痪了没死掉,估计生活质量也不会下降。可是中国有几个李嘉诚呢?大部分都是收入不高的平民百姓。百姓家出了这样的事情怎么办呢?估计孩子得辍学,大人也过不好。
11楼: 发表于:[ 07:4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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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的理论偏颇:是钱炒钱的一种手段,是风险,是减少风险损失的手段。不可同比。  风险是人类社会特有的产物,人们处理风险的财务手段无外乎两种:1、风险损失自担;2、风险损失转移。  某种手段都不能完全取代另一种手段,不能强求所有的人们都要风险自担,也不能强求所有的人们风险转移!  每个家庭面对风险都会有自己的选择,而不要听保险业务员瞎忽悠!
12楼: 发表于:[ 10:3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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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文章是转自一个博客,后来发现到处都在转载。  看看还是挺能糊弄人的。  这个也基本反映了国人对的看法,认为保险就是,然后拿投资收益率和其他投资渠道比。  哎,这都是谁搞的啊。
13楼: 发表于:[ 11:5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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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常感谢楼主从的角度为我们分析了为什么要买和应该买怎么样的保险,我觉得跟我们论坛的总体思路和风格非常接近。楼主的论据、推理部分我觉得没有很大的硬伤,在基本认同的前提下我认为可以导出以下结论,楼主看看是否跟您的结论是否有大的矛盾。  1、“个人买人寿保险得到好处的可能性极小极小”,所以买保险不要想得到什么好处,它最大的功能就是避免万一的损失,如果从投资收益的角度考虑保险,几乎所有的保险产品,特别是两全类产品都是不合算的。  2、“其实趸交和分期付款对于一个在20年后身故的人来说是差不多的,这笔帐寿险公司的精算师早已计算好了的” 所以对于一个能够肯定自己20年后才会发生身故、伤残、重疾的人来说,并且他已经拥有足够趸交的节余资金,趸交和期缴是差不多的,如果不是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士,趸交和期缴差别很大,买保险千万不要趸交。此外,从中也可看出,越是手头有大笔节余的人,对人寿保险的需求越低,或者说他们的保险需求已经不在保障,而在资产的保值增值,这类需求应该关注财险和其他投资产品。人寿保障应该卖给那些有大笔负债的人,他们即使拥有再强的未来收入和投资收益的能力,但是在他们没有第一桶金和足够时间完成他们的原始时,可能已经先拥有了高额的负债和家庭责任。这时候如果没有人寿保险的保障,未来再高的收益率也是一纸空谈。从保障收益率来看,今年花一两千块,投保100万定期寿险,万一明年身故,立刻得到100万的赔偿,保障收益率%,这一块是其它投资不能比拟的。  3、“对于一个3人或3人以上的家庭而言,哪怕每年只能得到5%的投资回报率,哪怕是这个3口之家真的有1个人在保险合同生效的第二天身故,只要其他两个人能按5%的投资回报率连续投资到50岁,这个家庭的每个人就不必要买这种保险了”所以在一家三口中,我们分析主要收入来源和最具备投资能力的是不是一个人,如果这个人死掉了,就既没了收入也没了投资能力,所以这种家庭要给这个家庭经济支柱购买保险;如果主要收入来源和最具备投资能力的是两个人来分担,则必须根据两人不同情况购买相应的保险,否则如果断了收入来源,另一个人有再高的投资能力也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而如果仅有收入,没有投资能力,则会坐吃山空。  4、综上所述,根据楼主的论据和数理推理,我们可以得到给精明投资者的最佳保险建议:  肯定自己的钱在未来10年能得到每年平均12%以上的投资回报率,但是不肯定自己在未来10年不会身故、伤残、重疾的人,应该购买10年期的消费型定期寿险、定期重疾和意外保险,每年保额需要相当于其10年按照12%投资回报率获得的投资终值折现到每年的现值。  肯定自己在未来20年能得到平均6%以上的年投资回报率,并且不肯定自己在未来20年内肯定不会身故、伤残、重疾的人,应该购买20年期的消费型定期寿险、定期重疾和意外保险,每年保额需要相当于其20年按照6%投资回报率获得的投资终值折现到每年的现值。  肯定自己终身不会投资理财,只会把钱存到银行吃定期存款利息,并且不肯定自己在未来38年肯定不会身故、伤残、重疾的人,应该购买38年期的消费型定期寿险、定期重疾和意外保险,每年保额需要相当于其38年按照银行存款投资回报率获得的投资终值折现到每年的现值。
14楼: 发表于:[ 12:1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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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中国的一个“家庭经济共同体”一般不少于7人,即一对夫妇、两对父母加一个小孩。最少的“家庭经济共同体”也不少于3人。而出现英年早逝的可能性――1个人中出这种险的最大可能性为1人,2个人中出这种险的最大可能性也是1人,3个人中出这种险的最大可能性还是1人,100个人中出这种险的最大可能性仍然是1人。”  不好意思,看到这部分有个比较明显的误导,不得不纠正一下,概率问题不是这样表述的。  我查了一下国家最新的版生命表,“同样100万刚刚出生的男婴和女婴,能够活到20岁的,男性为99.14万人,女性则为99.45万人;活到40岁的,男性为97.13万人,女性则为98.50万人;活到60岁的,男性为89.17万人,女性则为93.60万人;再看活到80岁的,男性为44.42万人,女性则为46.73万人。”所以可以粗略的说60岁之前死亡的概率是10%左右,而不是5%。对于这一数据,我们应该这样理解:一个三口之家,出现至少一个人英年早逝(60岁之前身故)的可能性是1-90%*90%*90%=27.1%,如果是7口之家,这个概率就增加到52.17%;而三口之家,出现至少两个人英年早逝的概率是:3*(90%*90%*10%)+10%*10%*10%=2.8%;出现三个人都英年早逝的概率是10%*10%*10%=0.1%。  顺带说一下,在同样概率的情况下,我们很多人对概率数字的感受也会有偏差。例如,我们说目前中国人的平均寿命是80岁左右,很多人的感觉就是我能够活到80岁。而实际这一数字的概念则是50%的人活不到80岁。如果对于三口之家来说,三人都活到80岁的概率则只有12.5%,远远低于我们前面所算的60岁之前至少有一个人会身故的概率。但是在比较规划时,绝大多数客户心理会认为都活到80岁是很可能发生的事情,所以他们会很关注到期收益。而认为60岁之前就有人身故是很不可能发生的事件,所以会轻视60岁之前的保障。  我同意楼上朱大波的说法对于保险定价是否合理的评估和个人可以选择风险自留的问题,这个会视每个人的风险偏好、能力(投资能力不同,机会成本不同),个人有不同的判断。所以我在《谈保险》的帖子里也埋下了伏笔,当写到理财部分的时候,可能会颠覆一部分我在保险部分的说法。作为寿险代理人或理财规划师,我们的工作只是传达正确的信息和思考方式,选择权还是客户自己的。
15楼: 发表于:[ 13:3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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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利率的化改革,市场经济
16楼: 发表于:[ 18:2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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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的长篇大论看似有理有据,实质上却在死钻牛角尖,把的功能简单的局限在风险和收益上。   保险对有不同经济层次的人有不同的作用,对于身价千万以上的客户,他们看中的绝对不是什么保险的收益(这个你不用举烦琐的数据),至于风险防范,他们也明白他们自己人在就是最大的保险,所以对他们来说风险防范的功能也不如工薪阶层那么大的功用。但有保险还有几个对千万身价以上的人群的的特殊作用。也正是这几个特殊的作用,左右他们签下千万甚至上亿的人寿保险。  一、节税功能:   一般工薪阶层买保险,保费都是自己的工资,这些都是上过税的,所以不存在什么节税的作用。   但对于拥有千万资产的老板、股东来说,他们的企业每年要向国家缴税,可以说是心用不甘的。而他们可以通过购买人寿保险的形式,把一部分本该白白交给国家的税转为保费,这个是老板们愿意做的事情(只是这个保险不是用个人的银行存款,而是通过股东大会同意后把自己作为公司一种财产的形式用公司的财款来操作,有点复杂,但可化废为宝)。  二、快速融资功能:   这个是寿险业务员最经常给大客户讲的观念之一。不管做多大的生意,一旦官司缠身,银行帐户很容易被冻结,这个时候现金流就容易断裂。因为寿险资产是不受民事债务债权司法干预的,所以可以用个人的保单做抵押向保险公司做保单贷款,这样就能得到大量的现金。  三、指定受益人功能:   一般身价千万的客户通常子女较多,婚姻复杂。所以为能让自己辛苦挣的的能完整、安全的转移到自己想给的人手上,而不想其他人染指的话,把资产转化为巨额保单并指定好受益人,是比较理想的一种途径。(有时候就算立遗嘱也可能引起司法纠纷,不如保险指定受益人明确并且隐蔽。)  四、规避民事债务债权纠纷的功能:   生意场上,风水顺的时候什么都好,风水转了那就是另一种景象了。这个功能也是很多大客户给自己留个东山再起的资本、或着给妻儿留点生活费的一种途径。
17楼: 发表于:[ 19:1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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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iue520 在
14:44 写道:看了你们写的都很累,我是太平洋行销人员。很少进论坛一进来就看到你们怎么累人的对话。很简单的一个问题为什么买保险就只有一个原因那就是,花钱买一个。太注重利意的人不适合买保险。现在的保险产品出来的都注重与理财。而不叫。如有保险问题请叫我QQ和我说吧。楼主不用回复些条内容我只是路过的  花钱买一个平安,作为太保的一员,不论从专业度还是品牌竞争的角度来讲,都不应该说这句话。建议以后改成花钱买一个保障。
18楼: 发表于:[ 19: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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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融金天下 在
18:28 写道: 楼主的长篇大论看似有理有据,实质上却在死钻牛角尖,把的功能简单的局限在风险和收益上。 保险对有不同经济层次的人有不同的作用,对于身价千万以上的客户,他们看中的绝对不是什么保险的收益(这个你不用举烦琐的数据),至于风险防范,他们也明白他们自己人在就是最大的保险,所以对他们来说风险防范的功能也不如工薪阶层那么大的功用。但有保险还有几个对千万身价以上的人群的的特殊作用。也正是这几个特殊的作用,左右他们签下千万甚至上亿的人寿保险。一、节税功能: 一般工薪阶层买保险,保费都是自己的工资,这些都是上过税的,所以不存在什么节税的作用。 但对于拥有千万资产的老板、股东来说,他们的企业每年要向国家缴税,可以说是心用不甘的。而他们可以通过购买人寿保险的形式,把一部分本该白白交给国家的税转为保费,这个是老板们愿意做的事情(只是这个保险不是用个人的银行存款,而是通过股东大会同意后把自己作为公司一种财产的形式用公司的财款来操作,...漂亮的字体,整洁的排版。
19楼: 发表于:[ 21:2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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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不懂的人,或者说只懂皮毛的人,用所谓的计算方法,来说保险的不好,只会让人更瞧不上你。你怎么不去和江总说,你怎么不和胡哥说列。你比他们还聪明吗?买保险的人成千上万,他们不比你聪明吗?这论坛做保险的更多,有被你说得不做了的吗?,
20楼: 发表于:[ 22:1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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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保就是吃多了就太饱了,不好不好
21楼: 发表于:[ 23:0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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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了半天,说几句~~~  教主说的很有意思:现在出书门槛真是低了呀~~~  不得不说,七老师解释得很好,您也开始贴现了呀~~~哈哈,这不就是去年10月我给你要表述一个重要的观点吗~~~  楼主是转帖,不知道楼主对于这个转帖是什么意见呢?  我只是想说:不是说你是经济学专家,你就一定明白这玩意的全部了,那么多的精算师,保险公司高管还高调宣导终身险,两全险呢(有不明白的,也有装傻的)  其实买与不买都无所谓~~~对吧
22楼: 发表于:[ 00:0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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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我转这个帖子,就是想看看各位同仁的意见。  我个人认为该文作者也是值得理解的。  国人爱赌这点相信不会反对吧?详单数量的国人,给他1万元,他总是想着如何把这1万元变成10万元,他基本不考虑这1万会不会变成1千!  ,人是主体,如果人完蛋了,投资再好,意义不大。  谁知到“意外”和明天哪一个会先来?
23楼: 发表于:[ 00: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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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晕,这个论坛帖子不能修改。改个错字。  其实我转这个帖子,就是想看看各位同仁的意见。  我个人认为该文作者也是值得理解的。  国人爱赌这点相信不会反对吧?详当数量的国人,给他1万元,他总是想着如何把这1万元变成10万元,他基本不考虑这1万会不会变成1千!  ,人是主体,如果人完蛋了,投资再好,意义不大。  谁知到“意外”和明天哪一个会先来?
24楼: 发表于:[ 00:4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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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月草 在
12:12 写道:“我们中国的一个“家庭经济共同体”一般不少于7人,即一对夫妇、两对父母加一个小孩。最少的“家庭经济共同体”也不少于3人。而出现英年早逝的可能性――1个人中出这种险的最大可能性为1人,2个人中出这种险的最大可能性也是1人,3个人中出这种险的最大可能性还是1人,100个人中出这种险的最大可能性仍然是1人。”不好意思,看到这部分有个比较明显的误导,不得不纠正一下,概率问题不是这样表述的。我查了一下国家最新的版生命表,“同样100万刚刚出生的男婴和女婴,能够活到20岁的,男性为99.14万人,女性则为99.45万人;活到40岁的,男性为97.13万人,女性则为98.50万人;活到60岁的,男性为89.17万人,女性则为93.60万人;再看活到80岁的,男性为44.42万人,女性则为46.73万人。”所以可以粗略的说60岁之前死亡的概率是10%左右,而不是5%。对于这一数据,我们应该这样理解:一个三口之家,出现至少一个人英年早逝(60岁之前身故)的可能性是1-90%*90%*90%=27.1%,如果是7口之家,这个概率就增加到52.17%;而三口之家,出现至少两个人英年早逝的概...七版列举了家庭中不同人数英年早逝的概率,算到7口之家直线攀升到50%多,可以预见算到100口之家,基本上是接近100%。然后给出了一个全员阵亡的概率,可以发现很小,可以预见人越多,全损概率越低,低到一个基本可以忽略的程度。算完概率并不作分析,不知道是不是觉得这个概率就已经反驳了文章作者关于家庭保障可以不依赖而依靠人数来解决的论断(我故意说靠人数解决而没有使用我喜欢使用的词语,希望大多数人看不懂为好,反正一味强调保险附加价值的人不会去考虑这样的问题)。也不知道七版是不是欲言而止,坚守客户需求导向的原则。所以我也就欲言而止了。我说说题外的问题吧,一篇文章的观点和论证方法可能有很多,可以专门找有争议的内容反驳,也可以找有价值的观点吸收。很多时候我们需要去尝试突破思维定势才能获得进步,就像我克服了一直以来对寿险的成见。必须要承认的一点,保险不是对所有人而言都是不可或缺的,即便我们很多人需要以保险为生,希望保险永远成为必须品和刚需。同时还有一个观点就是保险也并不是所有人都不需要的,至少目前多数人还是需要的,即便定价不合理,因为多数人会觉得自己输不起,对赌赢的恐慌远大于赌输的欣喜。并坚信生命只有一次,所有的做法必须参照这一基本假设。这里我用的是假设而不是公理。能理解的就理解,不理解的随便吧。
25楼: 发表于:[ 01: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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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月草 在
12:12 写道:“我们中国的一个“家庭经济共同体”一般不少于7人,即一对夫妇、两对父母加一个小孩。最少的“家庭经济共同体”也不少于3人。而出现英年早逝的可能性――1个人中出这种险的最大可能性为1人,2个人中出这种险的最大可能性也是1人,3个人中出这种险的最大可能性还是1人,100个人中出这种险的最大可能性仍然是1人。”不好意思,看到这部分有个比较明显的误导,不得不纠正一下,概率问题不是这样表述的。我查了一下国家最新的版生命表,“同样100万刚刚出生的男婴和女婴,能够活到20岁的,男性为99.14万人,女性则为99.45万人;活到40岁的,男性为97.13万人,女性则为98.50万人;活到60岁的,男性为89.17万人,女性则为93.60万人;再看活到80岁的,男性为44.42万人,女性则为46.73万人。”所以可以粗略的说60岁之前死亡的概率是10%左右,而不是5%。对于这一数据,我们应该这样理解:一个三口之家,出现至少一个人英年早逝(60岁之前身故)的可能性是1-90%*90%*90%=27.1%,如果是7口之家,这个概率就增加到52.17%;而三口之家,出现至少两个人英年早逝的概...  1,如果出险率是27.1%,公司可以关门了。  大家想想就明白。“从保障收益率来看,今年花一两千块,投保100万定期寿险,万一明年身故,立刻得到100万的赔偿,保障收益率%,这一块是其它不能比拟的”如果100个投保人里有27个出问题,保险公司马上赔付到破产了。100个人能收000,27*00000.而且按照某人说的一次性赔付的话,所有赔光也不够,只能破产了。  2,保险是格式合同,公司也可能破产。  中国保监会副主席魏迎宁:保险公司可以破产来源:中国经济周刊 作者: 日期:    美国友邦保险分公司于日,接到梁秀霞等6位客户以其购买的《友邦守护神两全保险及重大疾病保险》合同条款存在明显欺诈内容为由,要求全额退保。  据了解,事情的起因源于2005年12月一名自称买了友邦重大疾病保险的人写的一篇网络文章,梁秀霞等6位投保人看到该文后,委托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律师马辉向友邦保险深圳分公司要求全额退保,并称如果友邦不同意其请求,将提起集体诉讼。  据了解,事情的起因源于2005年12月一名自称买了友邦重大疾病保险的人写的一篇网络文章,梁秀霞等6位投保人看到该文后,委托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律师马辉向友邦保险深圳分公司要求全额退保,并称如果友邦不同意其请求,将提起集体诉讼。
26楼: 发表于:[ 01:1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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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融金天下 在
18:28 写道: 楼主的长篇大论看似有理有据,实质上却在死钻牛角尖,把的功能简单的局限在风险和收益上。 保险对有不同经济层次的人有不同的作用,对于身价千万以上的客户,他们看中的绝对不是什么保险的收益(这个你不用举烦琐的数据),至于风险防范,他们也明白他们自己人在就是最大的保险,所以对他们来说风险防范的功能也不如工薪阶层那么大的功用。但有保险还有几个对千万身价以上的人群的的特殊作用。也正是这几个特殊的作用,左右他们签下千万甚至上亿的人寿保险。一、节税功能: 一般工薪阶层买保险,保费都是自己的工资,这些都是上过税的,所以不存在什么节税的作用。 但对于拥有千万资产的老板、股东来说,他们的企业每年要向国家缴税,可以说是心用不甘的。而他们可以通过购买人寿保险的形式,把一部分本该白白交给国家的税转为保费,这个是老板们愿意做的事情(只是这个保险不是用个人的银行存款,而是通过股东大会同意后把自己作为公司一种财产的形式用公司的财款来操作,...  请看报道:保险公司擅自划拨查封款 8万商业险两年未到位日  “都申请强制执行了,这钱咋就是要不来呢?是不是法院没给咱们去要呀?”8月20日,记者随同王金魁来到德惠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并找到了办理此案的执行员姜春明。?  一见面,姜春明便向王金魁大倒苦水。他说,2008年至今,他先后6次前往中国人保财险双阳支公司要钱,早在日,就向双阳支公司下达了划拨裁定和协助执行通知书,但双阳支公司至今都没协助执行。  姜春明说,当时他们冻结了保险公司35万元,到保险公司把这套手续都下达之后,保险公司又核算了一遍,算出的结果是20万。“我又反复核算好几次,觉得保险公司不像是在作假,最后同意了20万这个数,于是又开始重新下划拨裁定,开始重新整。”姜春明称,他先把交强险11.6万元要了回来,但另一笔商业险8万余元却没拿回来,当时双阳支公司从窗口服务员、到中层干部、再到高层的个别领导都解释说,这笔商业险已经报到上级财务部门了,还没批下来,只要一批下来马上就给法院打过去,他相信了对方,  就回来等着,结果这笔钱始终也没到账。
27楼: 发表于:[ 01:3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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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样的智商也可以出书?买是买保障,保障什么呢?不仅仅是保障你的身体和生命,还是保障你的家庭和亲人在你偶尔出现风险,哪里怕是生病住院也不会影响他们正常的生活秩序,你就那么自私认为买了保险晚死了不划算?保险可以使你的家庭生活安排井然有序,保险可以使你的心态放松,保险可以使你自信的棉队生活,这些好处是用钱可以衡量的吗?还有一种观点终身寿险当存钱,你说存钱也辉贬值没错,你说中国人喜欢赌也没错,现实生活中我一位同仁和我一样反对给客户做终身寿险,但是她自己却要买终身寿险,我问她为什么,她告诉我,她是个月光族,不买也赌了,不买也花了,就算贬值她也可以在退休是拿出现金价值去。你能说她是傻瓜?你能水她没有规划好自己?确实存在,但CPI随着社会的发展不会一直那么高,不买保险就能存住钱?照你那么说,有CPI的存在存钱也亏,拿出来吧,你觉得12%的收益到处都有,请问你中国股民有多少能让自己赚钱的?照作者的说法20几年以后就亏他不知道退保拿出现金价值做点其他的?  再说保险你就知道终身寿吗?你的100条船的故事太蹩脚,财产险保费每年需要标的价值的10%?谁家的费率?谁教你的?我看现在卖菜的都可以出书了,这种书有人看真是悲哀,才学会做算术题就敢看不起微积分了
28楼: 发表于:[ 12: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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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冷浩然 在
01:37 写道:这样的智商也可以出书?买是买保障,保障什么呢?不仅仅是保障你的身体和生命,还是保障你的家庭和亲人在你偶尔出现风险,哪里怕是生病住院也不会影响他们正常的生活秩序,你就那么自私认为买了保险晚死了不划算?保险可以使你的家庭生活安排井然有序,保险可以使你的心态放松,保险可以使你自信的棉队生活,这些好处是用钱可以衡量的吗?还有一种观点终身寿险当存钱,你说存钱也辉贬值没错,你说中国人喜欢赌也没错,现实生活中我一位同仁和我一样反对给客户做终身寿险,但是她自己却要买终身寿险,我问她为什么,她告诉我,她是个月光族,不买也赌了,不买也花了,就算贬值她也可以在退休是拿出现金价值去。你能说她是傻瓜?你能水她没有规划好自己?确实存在,但CPI随着社会的发展不会一直那么高,不买保险就能存住钱?照你那么说,有CPI的存在存钱也亏,拿出来吧,你觉得12%的收益到处都有,请问你中国股民有多少能让自己赚钱的?照作者的说法20几年以后就亏他不知道退保拿出现金价值做点其他的?再说保险你就知道终身寿吗?你的100条船的故事太蹩脚,财产险保费每年需要标的价值的10%?谁家的费率?谁教你的?我看现在卖菜的都可以出...数理层面其实文章作者没什么硬伤的。你要说10%的费率放在现在基本不可能,但是核心思想要读懂,不要盯住皮毛不放,10%是有前提的,即便你说0.1%的费率合适了吧,放到案例中也一样,原因在于出险概率也相应会降低。冷兄这回可不大理智了。是否需要我公布下我们公司货运险的赔付率来说明下问题?真正的硬伤其实还是没找到,我看谁能指出来,7版点到了,没说下去。至于保险的附加价值也是因人而异的,普通民众最需要的还是保障,所以揪住这个来说的本来就走偏了。但是我支持保险的心理需求,保险公司赚这个钱给大众一个心理安慰也不算过分。还是那句话,抵御风险获得保障,保险并不是唯一的办法。虽然保险天然适合来做这样的事情。
29楼: 发表于:[ 14:1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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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说这大波你要看出什么来了你就说,这唧唧歪歪劲的嘿~  我觉得于哥没说错什么,而且,如果一个人已经达到了自由,并且财富已经可以弥补风险缺口的话,他当然可以不要。如果他还买保险,那就是满足保障以外的需求了。  但就算这个人有比较好的渠道以及稳定投资的回报,可以测算出何时能到达财富自由,那么在到达目标之前的这段时间内,也是需要保险来保障这个计划能否可以顺利实施的,保障万一因中途出事带来的损失。当然,这个人是可以根据概率来赌的,那是他的选择。  定价方面,没有比较就没有贵贱,首先就得有参照物。是否合理我们可以讨论。但是,假如就是玩垄断不可理又没人管,你除了骂街又能怎样?假如就一种,90赔100也会有人买,你说这又是心理需求还是实际需求呢?  我觉得我们已经了聊的很深了,太高估作者的水平了。最大的硬伤?可能就是这哥们刚知道这么点就出书了,而且假设太多。其实他还不如出事呢,也许就明白多了。
30楼: 发表于:[ 18:1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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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赢家劳工甲 在
14:15 写道:  我说这大波你要看出什么来了你就说,这唧唧歪歪劲的嘿~  我觉得于哥没说错什么,而且,如果一个人已经达到了自由,并且财富已经可以弥补风险缺口的话,他当然可以不要保险。如果他还买保险,那就是满足保障以外的需求了。  但就算这个人有比较好的渠道以及稳定投资的回报,可以测算出何时能到达财富自由,那么在到达目标之前的这段时间内,也是需要保险来保障这个计划能否可以顺利实施的,保障万一因中途出事带来的损失。当然,这个人是可以根据概率来赌的,那是他的选择。  定价方面,没有比较就没有贵贱,首先就得有参照物。是否合理我们可以讨论。但是,假如就是玩垄断不可理又没人管,你除了骂街又能怎样?假如就一种,90赔100也会有人买,你说这又是心理需求还是实际需求呢?  我觉得我们已经了聊的很深了,太高估作者的水平了。最大的硬伤?可能就是这哥们刚知道这么点就出书了,而且假设太多。其实他还不如出事呢,也许就明白多了。  硬伤这么简单还需要我说吗?巨灾,即便概率已经很低了。类似的参考我之前一篇写雇主责任险中的大规模群死群伤的情况。即便客户的实力已经够强,人数足够多,但是必须要考虑最大风险损失的情况,除非他在现实处理中就已经规避了这种情况。就拿船的案例来说,客户不能把船停在一个地方,不能同时出发,不能走同一条线路,不能购买同一型号同一公司的船,不能运同一种货,不能呆在一个地震带中等等,否则他永远会遇到巨灾的可能。巨灾的风险规避需求是永远存在的,其他的个体风险如果其群体足够强大,完全可以自留。类似投资,我们都知道投资需要分散以化解风险,其实风险本身也是需要分散的。所以作者算对了绝大多数,唯独不谈巨灾,隐含了他愿意自留巨灾风险的想法,并因巨灾的概率实在是低,他愿意去赌。而这恰是最大的败笔所在,因为一个理性者是不会去赌的,有风险缺口就应该去补上。有篇说保险就是赌博的,看似有道理,其实相似的是形式而已,而在我看来,保险恰是赌博的反面,因其主动规避风险而不是主动寻求风险。好了,你要我说出来我就说出来了,就不扩展了,后果我们都要承担。因为我的这段话会隐含一种非保险的解决方案,会有聪明的人看出来,也早就有人在做了,这类人是我们的天敌,你死我活的那种。尤其对人寿险影响更大。你在寿险也混了很久了,应该知道的。7版提醒我不要说太多,以免误伤太多的人,以后我还是会遵循7版的原则吧,因为也会自伤。所以这是最后一次我把事情讲这么细。至于别人的水平啊,高低啊,门槛啊,于我浮云。  再说一句,看到了问题,只会骂街,没有思路没有办法的人很可悲,不要去学。我们要实干,能影响多大就影响多大吧。就像和讯的保障之风,是我一直和客户提起的。
31楼: 发表于:[ 21:5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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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第一穷人 在
01:13 写道:请看报道:公司擅自划拨查封款 8万商业险两年未到位日  “都申请强制执行了,这钱咋就是要不来呢?是不是法院没给咱们去要呀?”8月20日,记者随同王金魁来到德惠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并找到了办理此案的执行员姜春明。?  一见面,姜春明便向王金魁大倒苦水。他说,2008年至今,他先后6次前往中国人保财险双阳支公司要钱,早在日,就向双阳支公司下达了划拨裁定和协助执行通知书,但双阳支公司至今都没协助执行。  姜春明说,当时他们冻结了保险公司35万元,到保险公司把这套手续都下达之后,保险公司又核算了一遍,算出的结果是20万。“我又反复核算好几次,觉得保险公司不像是在作假,最后同意了20万这个数,于是又开始重新下划拨裁定,开始重新整。”姜春明称,他先把交强险11.6万元要了回来,但另一笔商业险8万余元却没拿回来,当时双阳支公司从窗口服务员、到中层干部、再到高层的个别领导都解释说,这笔商业险已经报到上级财务部门了,还没批下来,只要一批下来马上就给法院打过去,他相信了对方,  就回来等着,结果这笔钱始终也没到账。  楼上引用这个报道无非想说明:   1、法院可以查封保险公司。   2、人寿保险不受民事债权债务关系影响的说法不成立。  对此回复:   1、不要以为法院的行为就全是合法的。   2、你这个案例首先是财产保险的纠纷,而非人寿保险。最主要的,这个案例并不是属于“法院将本应由保险受益人得到的保险金强制判决给债权人”的案例。  关于人寿保险是否受债权债务关系影响的观点,在次引用一位同仁的论述(非本人所作,但深为赞同)  "本人对寿险的不受债权债务关系看法基本如下:  《合同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债权人行使代位权时,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代位行使的权利,以非专属于债务人的财产权利为限,债务人的人身权和专属于债务人的财产权利,不得代位行使。  《同法 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合同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是指基于扶养关系、赡养关系、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和劳动报酬、退休金、、抚恤金、安置费、人寿保险、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等权利。  可以认定,在民事债权债务中,人寿保险是不能由债权人代位行使的一项债务人的债权。  依据此两条规定,人寿保险不受法院因民事债权债务而产生的纠纷的查封扣押和冻结等措施。更不能要求其退保偿还其债务。  由此可见刚才那位保险公司职员说的法院的行为是违法的。  然而只要债权债务存在,债权人依然享有对债务人的追偿权利。也就是说,如果这份人寿保险受益人是债务人,当受益人到期获得这份收入的时候,比如说生存保险金打到银行帐户的时候,这个钱就成了债务人的财产收入,债权人依旧可以对其主张追索权。如果受益人不是债务人本人,而是指定其他有权受益的人,债务人就对其失去了主张债权的权利。  但这是对于民事的债权债务的纠纷的规定,并不适用于刑法。如果这笔保险金来源涉及刑事案件,比如说贪污受贿盗窃抢劫,依法属于被追缴范围的,根据刑法优于民法的原则,依法给予追缴的,保险公司应该有义务给予配合追缴。"
32楼: 发表于:[ 06: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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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嗯,该说的差不多都说了。不过7版不可能提醒你不要说太多,而我就怕你说不透,反而“误伤”了客户。并不能解决所有问题,除了投连更是没戏,是这里每天都会有人说的话。  讲过故事,一个卖菜的人,进100斤萝卜,无论他怎么样做风险控制,还是会损耗掉几斤,如果他为这损耗的几斤萝卜也上保险,我们肯定会说不值。但这是萝卜,要是人,上了就不会觉得不值,谁都不希望自己是损耗的那几斤萝卜。  全职太太和负资产的儿子,每年得不到5%的投资回报率,出了事救过来也得不到,还是负资产,但是也要救,这是命!  什么需要不需要,怕就需要,不怕你就赌,但是赌之前先看看自己有没有资本这么做。
33楼: 发表于:[ 12:0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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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融金天下 在
21:58 写道:楼上引用这个报道无非想说明: 1、法院可以查封公司。 2、人寿保险不受民事债权债务关系影响的说法不成立。对此回复: 1、不要以为法院的行为就全是合法的。 2、你这个案例首先是财产保险的纠纷,而非人寿保险。最主要的,这个案例并不是属于“法院将本应由保险受益人得到的保险金强制判决给债权人”的案例。关于人寿保险是否受债权债务关系影响的观点,在次引用一位同仁的论述(非本人所作,但深为赞同)"本人对寿险的不受债权债务关系看法基本如下:《合同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债权人行使代位权时,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代位行使的权利,以非专属于债务人的财产权利为限,债务人的人身权和专属于债务人的财产权利,不得代位行使。《同法 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合同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是指基于扶养关系、赡养关系、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和劳动报酬、退休金、、抚恤金、安置费、人寿保险、人身...  1,中国保险公司大还是法院大?  2,保险公司如果要耍赖,普通人拿不到钱也没办法。
34楼: 发表于:[ 22: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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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赢家劳工甲 在
06:11 写道:  嗯,该说的差不多都说了。不过7版不可能提醒你不要说太多,而我就怕你说不透,反而“误伤”了客户。保险并不能解决所有问题,除了投连更是没戏,是这里每天都会有人说的话。  讲过故事,一个卖菜的人,进100斤萝卜,无论他怎么样做风险控制,还是会损耗掉几斤,如果他为这损耗的几斤萝卜也上保险,我们肯定会说不值。但这是萝卜,要是人,上了就不会觉得不值,谁都不希望自己是损耗的那几斤萝卜。  全职太太和负资产的儿子,每年得不到5%的投资回报率,出了事救过来也得不到,还是负资产,但是也要救,这是命!  什么需要不需要,怕就需要,不怕你就赌,但是赌之前先看看自己有没有资本这么做。  什么又是说透呢?上升到哲学层面就说透了吗?既然你怕我说不透那你就来说透吧。我是比较好学的,你说的有理的我会学习。你说的有问题的,我还是一样要反驳,不管你听不听接不接受,我只是来谈观点,说思路的,也不管这是不是和讯要鼓励的。  就比如你举的这个例子。我来持一下反对意见。首先为什么100斤萝卜就不能买保险?原因是可保利益太小,风险可以自担,这个是基础。你要说萝卜没生命,那我换成小鸡也是一样的。小鸡也不想自己是那几只不幸的小鸡,但是很可惜在人类主导的社会里,小鸡的价值是人定的,人说小鸡的生命值1RMB就这么多,虽然小鸡自认其生命价值无限大。不是萝卜的问题,而是太小,我换100万斤萝卜,堆一个仓库,你觉得要不要保呢?核心是大型的风险被集中了,而这风险对应的物权所有者比较少,需要寻求解决方案。保险是一条思路,也可以把100万斤萝卜堆在1万个仓库里分散风险。再来说人,人自认是这世界的主宰,自我价值无限大,也就是生命无价,于是基于这个假设,再加上寿险的宣传,便认为这个可保利益无限大,并且是不可分散风险。如果保险公司给的保额也是无穷大那是和心理预期是一致的,但是很遗憾必须有个限额,我认可寿险的需求分析,这需求分析可以推出一个比较合理的保额,这保额可以视作通过保险解决风险问题时人的身价,细化而言就是:价值+责任。但是这保额必然是有价可以量化的,和无限的生命价值预期比较起来,落差是存在的,所以觉得不值当然会有可能。而不仅仅是因为人会思考,不想是那耗损的几个,小鸡,小狗,小猪也是这么想的,但他们的价值在我们谈论的这个维度由人定由定。当然,你要反驳我也可以说,现在很多人被我们说服,认为生命的价值就无限接近保险的需求分析,这样便在可保利益上没有落差了吧。理论上完全正确,我几乎会完败于这个假设,但是,一丝希望在于,那个拥有1OO万斤的萝卜商人告诉我,他有一百个和他一样有100万斤萝卜的兄弟,承诺在他的仓库发生损失后给予补偿,条件是:其他人发生损失他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这就是人数和规模的优势所在,这就是可以对抗保险公司的另一种力量所在,是一种逆向的分散风险的办法。预计到有人会说这个是假设,假设是硬伤,一篇文章里不能有那么多的假设,那假设你也是可以倒过去运用啊,就让假设变成寻租行为不行吗?还是那句话:能理解就理解,不能理解随缘吧,我还是不能细化来讲,我必须故意不能让多数人理解我的言论。你说的这个故事的核心思想是人的心理作用会左右需求,进而影响市场,但是我要说的是没有什么是一成不变的,包括人心。要用发展的眼光来看这世界。  第二个故事,全职太太和负资产的儿子,在生命面前选择牺牲未来的经济,由此说明有一份寿险或者健康险对这样的人群是多么重要。分析完全正确,需求合理,事例有力。不失为保险销售宣传的典型案例。我用我一贯的想法就可以给出一个替代方案,用来证明通过保险公司买保险并非唯一选择,既然通过保险公司买保险并非唯一选择,文章作者说的可以不买保险,即便他愿意花更高的代价去获得和保险一样的功用,他的理论有什么问题呢。你还有一万个事例我就用那一招就全部对付掉了。但是,我的问题在于,我的身份决定了我不能把这个办法公布,这个办法的租金未必低,这个办法会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严重破坏保险市场的平衡。在我反复说了这么多话以后,你居然还不明白我所说的办法是什么,还来举这样的需求案例意图说服我,你是不是觉得我很好忽悠啊,虽然我很诧异,但是我很高兴,因为连你都不能理解,那我一定是说地真的不够细,并且我写这么多文字,料定必然有部分人因为字多不看的,那更高兴了。并且希望你不要以为我的办法就是让客户团结起来直接找代理公司买保险要拿回扣,或者直接找业务员买要回扣,这么小儿科的伎俩我不鼓励,甚至鄙视,不过这个真伤不了保险,我说出来也无所谓。我觉得你有点仗着自己在和讯的支持度,有意打击其他言论者,并低估其能力。这样的心胸和气度不能帮助你学到更多的知识,除非你觉得自己肚子里的水已经装满了,快晃出来了。证明别人错,并不能证明自己对,就像我今天说了这么多,也只是我觉得你的问题在哪里,是我一家之言,你说的对的,我也没有少花笔墨肯定。真理不在别人手里,因为根本没有真理。  你说这么多话,无非是自认可以完全战胜我的思想,让我放弃对这个帖子的跟帖,我只能告诉你,我的身份决定了,你的目的客观上达到了。  再加写字,让回帖长些,看看有没有到字数限制。  讲完,收工,要再想说服我的,我们单挑好了。我觉得你还够资格和我单挑的,就是可能你觉得我不配和你单挑吧,如果是这样,那真的很遗憾。等我再成长几年和你一样血格满了以后再来讨教吧。
35楼: 发表于:[ 22:2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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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只能说,兄弟你想太多了。我的水平很有限,而且我很早就说了,这里的很多人都是我的老师。但也恕我水平有限,你写的萝卜那段我没总结出中心思想是什么,麻烦你直接点。第二段您直白点直接写出替代方案好吗?
36楼: 发表于:[ 23:2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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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呵呵,纸条收到,私聊兄弟~
37楼: 发表于:[ 17: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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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哈!您这样高明的客户,公司的普通产品根本不适合你!还有你见的业务员素质涵养真低!自己都不懂还出来买!
38楼: 发表于:[ 08:4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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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楼: 发表于:[ 15:5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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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不谈哲学,只谈技术问题:)  我们都知道的基本原理是大数法则,要把这个大数法则想透才明白保险公司是怎么赚钱的,也才能更好的判断自己应该怎么做风险管理。  我先沿用前面寿险的例子,考大家一个小问题:根据生命表,我们可以知道,一个人60岁之前身故的概率大约是10%,那么如果有这样的10个人,其中一个人发生发生60岁之前身故的概率是多少?最多可能有几个人身故?  有些人会不假思索的认为,一个人的身故概率是十分之一,那么五个人里死掉一个的概率差不多就是50%,十个人里面就肯定会有一个人死掉,概率是100%,继而推出,十个人里最多也就一个人死掉,“2个人中出这种险的最大可能性也是1人,3个人中出这种险的最大可能性还是1人,100个人中出这种险的最大可能性仍然是1人”,得出死掉两个人以上的概率均为零。这是一个非常错误的计算!所以如果有人号称自己是达人,并且“在18年前开始研究保险”,到现在对保险的基本原理居然就是这样的认识,我只能说可能此人高中数学没毕业吧。  我们来看看正确的计算,先假设我们的样本只有一个人,那么在这个期间内:
  至少一个人身故的风险概率=整个样本全损的概率=10%
  如果我们把样本人数放到3个人,
  出现至少一个人英年早逝(60岁之前身故)的可能性是1-90%*90%*90%=27.1%,明显高于10%;
  而整个样本全损的风险即三个人都英年早逝的概率是10%*10%*10%=0.1%,远远低于10%。
  我们再把样本放到7个人,这个数据又会发生怎样的变化呢?
  7个人中间至少出现一个60岁前身故的概率增加到52.17%
  而整个样本全损的概率为10%的7次方=0.0000001
  以此类推,如果样本为10个人,出现其中至少一个人60岁前身故的概率应该为1-90%的10次方,其实只有65%,这个数字是不是有点低于你先前的预期呢?
  当然如果我们的样本有100个人、1000个人、1万个人……那么至少一个人发生理赔的概率就会无限接近于100%,但是仍然不会等于100%,因为总有这100个人、1000个人、1万个人都存活的概率存在,它们的概率分别为0.9的100次方、1000次方、10000次方……,而整个样本全损也就是这100个人、1000个人、1万个人全身故的可能性也依然存在,他们的概率分别是0.1的100次方、1000次方、10000次方……尽管这个数字已经很小很小,但是小概率事件确实依然存在。
40楼: 发表于:[ 18:2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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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客户和公司发生纠纷和争议后,客户提交法院诉讼的,法院基本是倾向于客户的,当然这不是完全绝对的,也要看实际的情况而定的。保险合同是格式合同,法院是会权衡利益以后做出判决的,相对于保险公司来说,客户属于是弱势群体。
41楼: 发表于:[ 18:3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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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购买的前提,是要知道自己需要些什么。  太多的业务员都有夸大和误导客户的行为,这个只能说是保险业的悲哀。保险是一种商品,在推销商品的时候,推销员难免会有夸大。保险是什么?最大的功能是什么?保险最大的功能就是保障,转嫁风险!  合格的业务员应该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为客户提供合理的保障,购买保险也是量力而行的。
42楼: 发表于:[ 20:1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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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月草 在
15:56 写道:我不谈哲学,只谈技术问题:)我们都知道的基本原理是大数法则,要把这个大数法则想透才明白保险公司是怎么赚钱的,也才能更好的判断自己应该怎么做风险管理。我先沿用前面寿险的例子,考大家一个小问题:根据生命表,我们可以知道,一个人60岁之前身故的概率大约是10%,那么如果有这样的10个人,其中一个人发生发生60岁之前身故的概率是多少?最多可能有几个人身故?有些人会不假思索的认为,一个人的身故概率是十分之一,那么五个人里死掉一个的概率差不多就是50%,十个人里面就肯定会有一个人死掉,概率是100%,继而推出,十个人里最多也就一个人死掉,“2个人中出这种险的最大可能性也是1人,3个人中出这种险的最大可能性还是1人,100个人中出这种险的最大可能性仍然是1人”,得出死掉两个人以上的概率均为零。这是一个非常错误的计算!所以如果有人号称自己是达人,并且“在18年前开始研究保险”,到现在对保险的基本原理居然就是这样的认识,我只能说可能此人高中数学没毕业吧。我们来看看正确的计算,先假设我们的样本只有一个人,那么在这个期间内:
  至少一个人身故的风险概率=整个样本全损的概率=10%
  如果我们把样本人...  文章作者关于N个人中出险的最大可能性为一人,如果逻辑上要讲通,应该是这样理解:不论样本数为多少,如果假设一定有人会出险,则发生至少一个人英年早逝这种可能性是最高的。其是相对于至少两个人,至少三个人或以上人数英年早逝这种情况的。如果作者是这样的数理逻辑,在一个非常强的假设条件下,文章作者有误导的嫌疑,甚至在玩文字陷阱,虽然逻辑上没问题了,但是普通大众的理解会和7版一样,也就是10个人里出险约一个人,100个人里出险差不多也是一个人。并且这样的逻辑推理本身是毫无意义的,因为这是显见的问题,并不比之前关于船队风险自留的故事精彩。而文章作者如果不是这样的逻辑,则直接为错。  所以无论怎样,文章作者在这一段中论述都不完美,是硬伤所在。
43楼: 发表于:[ 22:4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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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不反对你的某些观念,但我想问您,有太多比我们聪明的人了?为什么还是让行业发展了将近300年
44楼: 发表于:[ 22:4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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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真有这么多人和楼主讨论!  一句话:楼主买不买和楼主刷不刷牙都是你的个人爱好和选择。  你不喜欢刷牙,还需要找什么硬伤不硬伤吗?
45楼: 发表于:[ 22:4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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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业内确实存在太多的猫腻!其他行业也是如此的。
46楼: 发表于:[ 22:4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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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一块钱买个包子吃,事实上交了各种各样的税,难道你连包子都不吃吗?
47楼: 发表于:[ 23:0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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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就是找乐 在
22:41 写道:  我不反对你的某些观念,但我想问您,有太多比我们聪明的人了?为什么还是让行业发展了将近300年  有人写文章写人性的弱点,是不是你也要反问为什么人类存在了几万年?真不知道这样的反问有什么意义。
48楼: 发表于:[ 23:2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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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yangmin1974 在
22:46 写道:  还真有这么多人和楼主讨论!  一句话:楼主买不买和楼主刷不刷牙都是你的个人爱好和选择。  你不喜欢刷牙,还需要找什么硬伤不硬伤吗?  探讨一下而已,我们都很无知,等着你来解救。
49楼: 发表于:[ 23:3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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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融金天下 在
18:28 写道: 楼主的长篇大论看似有理有据,实质上却在死钻牛角尖,把的功能简单的局限在风险和收益上。 保险对有不同经济层次的人有不同的作用,对于身价千万以上的客户,他们看中的绝对不是什么保险的收益(这个你不用举烦琐的数据),至于风险防范,他们也明白他们自己人在就是最大的保险,所以对他们来说风险防范的功能也不如工薪阶层那么大的功用。但有保险还有几个对千万身价以上的人群的的特殊作用。也正是这几个特殊的作用,左右他们签下千万甚至上亿的人寿保险。一、节税功能: 一般工薪阶层买保险,保费都是自己的工资,这些都是上过税的,所以不存在什么节税的作用。 但对于拥有千万资产的老板、股东来说,他们的企业每年要向国家缴税,可以说是心用不甘的。而他们可以通过购买人寿保险的形式,把一部分本该白白交给国家的税转为保费,这个是老板们愿意做的事情(只是这个保险不是用个人的银行存款,而是通过股东大会同意后把自己作为公司一种财产的形式用公司的财款来操作,...  还一二三四条,搞得好像很专业一样  你第一条就是在胡说八道,商业保险根本不可能在企业的税前列支(意外险除外),怎么可能合理避税?
50楼: 发表于:[ 23:4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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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imensun 在
23:34 写道:  还一二三四条,搞得好像很专业一样  你第一条就是在胡说八道,商业根本不可能在企业的税前列支(意外险除外),怎么可能合理避税?  意外险也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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