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中医高级工程师聘任申请书聘任需要考英语吗

请问中医针灸博士毕业后需几年可报名副高考试? - 职称与晋级考试版 - 爱爱医医学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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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中医针灸博士毕业后需几年可报名副高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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烦请各位大德不吝赐教!
我几年前已考过医师,今年(2014年)中医针灸博士毕业,目前在海南岛医院工作。听说中医针灸博士毕业不需考,毕业当年即可报名副高考试,而且不用考职称外语及职称电脑。因找不到相关文件,烦请各位大德赐教。
1、请问中医针灸博士毕业后需几年可报名副高考试?
2、请问需不需要考职称外语及职称电脑?
3、需要什么资格或条件限制?
4、有没有文件?
烦请各位大德不吝赐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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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当年考
2014年度山西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意见
4、任现职年限。自本单位根据国家和我省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有关规定聘任相应职务之年算起,实算至2014年底。任现职前己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要求任现职年限满5年;任现职期间,取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要求取得学历的时间满5年或任现职年限满7年。即:要求任职满5年,为2009年底前聘任,要求任职满7年,为2007年底前聘任;破任现职晋升者(前学历),要求任现职满三年,即为2011年底前聘任;获博士学位者申报副高,要求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二年,即为2012年底前获博士学位并从事本专业工作(有执业准入资格要求的专业,必须具备相应的执业准入资格满二年)。
  从2015年起,获博士学位者申报副高,要求取得中级资格满二年(有执业准入资格要求的专业,必须具备相应的执业准入资格满二年)。
  对在执业资格制度中有明确规定,取得该专业执业资格,可聘任特定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可作为晋升特定系列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任现职条件。
  国有医疗卫生计生单位中占编的专业技术人员取得任职资格后,未被本单位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在相应岗位聘任的工作时间,不得计算为相应的任职时间。非公医疗卫生单位,根据《劳动合同法》签订有效劳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国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有关规定取得任职资格后,从事相应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时间可以从取得相应任职资格时间开始计算。
  5、外语条件。具有任现职以来参加全国职称外语(医古文)统一考试取得的相应合格成绩通知书(合格证书),或年度取得的省职称外语补充考试合格成绩通知书。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需提供相应有效证明材料。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晋人社职字〔2010〕43号文件规定下列人员可免试外语:
  (1)工作期间参加WSK、WHO、托福(含相当)考试,成绩达到出国分数线或参加BFT(A)级考试合格的;
  (2)具有国家认定的相应留学经历的;
  (3)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出版过外文专着、译着,或用外文在有ISSN国际标准期刊号的外国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过学术论文,经省人社厅按规定程序组织确认合格的;
  (4)申报副高级职称时根据国家规定参加了相应等级的职称外语考试,成绩达到国家通用标准,申报正高级职称需再次参加同一级别职称外语考试的;
  (5)研究生获得博士学位的;
  (6)在乡镇及以下基层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
  (7)53岁以上申报副高级、55岁以上申报正高级的;
  (8)中医药工作者可免试外语,但须参加我省组织的医古文考试。
  6、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根据原省人事厅《关于贯彻〈人事部关于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通知〉的实施意见》(晋人职通字〔2002〕98号)的规定,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人员,须有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四个模块合格证书。
  下列人员可免去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①50岁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②具有博士学位的研究生;③近三年内从省外引进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和从国外引进的留学人员。
  对暂不具备条件的国家级贫困县所属事业单位和乡镇所属单位中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否免去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由各市人社局根据实际情况以文件形式确定。
  7、考核要求。申报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人员,除参加年度考核和任职期满考核外,必须参加以工作业绩为核心的工作实绩考核。各单位要按照文件精神,根据申报人员工作岗位实际情况,如实填写《山西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实绩考核表》和《山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并做好公示工作。正常晋升人员,任现职以来近5年或7年内的年度考核、任职期满考核结果都须在称职以上;破格晋升人员,任现职以来的年度考核、任职期满考核结果都须在称职以上,并在近三年内有一次以上年度考核为优秀。所有参评人员均要求提供一篇近5年或7年内能够完全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专业工作数量和质量的工作总结。专业技术工作总结应包括专业技术人员完成的本专业工作的数量和质量。数量指标应从专业技术人员任现职以来的年均基本医疗工作数量和公共卫生工作数量等基本工作数量来体现;专业工作质量应通过专业工作取得的效果、做出的贡献、社会同行的认可程度来衡量。专业技术工作总结也要在本单位进行公示。
  8、下乡要求。根据省卫生和委员会《关于推进优质资源下沉的指导意见》(晋卫〔2014〕29号),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医师在晋升副高职称前应当到基层累计服务一年,晋升主任医师前应当到基层或下一级医院累计服务六个月。受组织指派,承担援藏、援疆、援外及抗震救灾等工作任务的可以视作下乡。
  9、继续教育要求。继续审核登记按照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将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纳入单位和专业技术人员综合考评目标的通知》(晋卫〔2014〕44号)要求进行。
  10、普法要求。参加考试和评审人员须取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或原卫生厅)、司法厅共同组织的“四五”或“五五”普法考试合格证书。
  (二)业绩与成果具体量化条件
  1、申报主任医(药、护、技)师人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省级医疗卫生计生单位人员,须在国家级医学学术刊物公开发表研究方向一致的专业学术论文一篇以上,同时在省级医学学术刊物公开发表本专业研究方向一致的较高水平论文三篇以上;市级及以下医疗卫生计生单位人员,须在国家级医学学术刊物公开发表研究方向一致的专业学术论文一篇以上,同时在省级医学学术刊物公开发表本专业研究方向一致的较高水平论文两篇以上。
  (2)国家专业出版社出版的本专业较高水平的科技着作一部,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10万字,同时在国家级医学学术刊物公开发表本专业研究方向一致的较高水平论文一篇。
  (3)获国家自然科学奖、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一项,或获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二等及以上奖一项,同时要求在国家级医学学术刊物公开发表研究方向一致的专业学术论文一篇以上。
  2、申报副主任医(药、护、技)师人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国家级医学学术刊物公开发表研究方向一致的专业学术论文一篇。
  (2)在省级以上医学学术刊物公开发表研究方向一致的专业学术论文二篇以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一篇。
  (3)国家专业出版社出版的本专业科技着作一部,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3万字,同时在省级以上医学学术刊物公开发表研究方向一致的专业学术论文一篇以上。
  (4)获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三等及以上奖一项,同时在省级以上医学学术刊物公开发表研究方向一致的专业学术论文一篇以上。
  三、破格评审条件
  (一)破格评审范围
  不达规定学历要求或不满相应的任现职年限,若业绩、贡献特别突出,可根据相应的破格条件破格申报评审。不允许学历和任现职年限双重破格(学历不达本科及以上同时任职不满5年)。破任现职年限晋升者,只准比正常晋升规定的相应年限最多提前两年。破学历晋升者,须满足下列相应专业工龄要求。
  (1)大专学历,破格晋升副高,从事本专业工龄满20年,破格晋升正高,从事本专业工龄满25年。
  (2)中专学历,破格晋升副高,从事本专业工龄满25年;破格晋升正高,从事本专业工龄满30年。
  (二)基本条件
  符合正常晋升中除学历或任现职年限以外的其它基本条件。
  (三)任职以来科研、学术方面的业绩与成果量化条件
  1、破格晋升正高职务任职资格须同时具备下列五条中的四条,符合其中(1)、(2)、(4)、(5)条破格者须同时在国家级医学学术刊物公开发表研究方向一致的专业学术论文一篇以上。
  (1)主持完成(排名第一或第二)两项国家级科研项目,解决关键性技术问题,其成果经有关部门组织评审鉴定,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或获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
  (2)获国家自然科学奖、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一项;或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二等奖及以上一项。
  (3)在国家级医学学术刊物公开发表研究方向一致的学术论文三篇以上;或经国家专业出版社出版本专业有学术价值的卫生计生医学专着或译着,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20万字(其中一部着作中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10万字),并提交国家级医学学术刊物公开发表研究方向一致的学术论文一篇。
  (4)参加本学科国家普通高等学校统编教材编写工作,并完成规定编写任务(须附国家教材编写委员会下达的编写任务书)。
  (5) 引进和研发新技术填补本专业我省空白或在本专业领域有重大突破,达到国内领先水平,能有效地提高我省专业技术水平,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并得到省内同行的认可。
  2、破格晋升副高职务任职资格:破资历者须满足下列五条中任三条,破学历者须满足下列五条中任一条,符合其中(1)、(2)、(4)、(5)条破格者须同时在省级以上医学学术刊物公开发表研究方向一致的专业学术论文一篇以上。
  从2015年起,破格晋升副高职务任职资格须同时具备下列五条中的三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须满足下列五条中任一条。
  (1)主持完成(排名第一或第二)省、部级科研项目一项,其成果经有关部门组织评审鉴定,其成果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及以上。
  (2)获国家自然科学奖、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一项;或获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三等以上奖一项。
  (3)在省级医学刊物公开发表研究方向一致的有价值的学术论文四篇以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三篇。
  省级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要求其中至少有两篇为国家级医学学术刊物, 市级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要求其中至少有一篇为国家级医学学术刊物。关于国家级医学学术刊物,不包括可视同国家级医学学术刊物。
  (4)在国家专业出版社出版本专业有学术价值的卫生计生医学专着或译着一部,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10万字。
  (5)引进和研发新技术填补本专业我省空白或在本专业领域有重大突破,能有效地提高我省专业技术水平,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并得到省内同行的认可。
  四、山西省特殊卫生(中医药)人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
  山西省特殊卫生(中医药)人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详见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特殊人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暂行办法〉的通知》(晋人字〔2006〕47号),符合条件的人员可照此申报评审。
  五、专业实践能力考试
  我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价实行考评结合。所有申报参评人员均须参加全省2014年度统一组织的相应专业实践能力考试,考试成绩须达到正、副高分别确定的合格标准线,其中破格晋升者须达到优秀,才可参加评审。考试成绩只在当年评审有效。
  专业实践能力考试淘汰率为15%左右。考试成绩优秀线参考全部考生考试成绩的前30%划定,合格线根据考试成绩及人员分布情况酌情划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单独划定合格线。
  六、其它有关事项
  (一)严格程序,严肃纪律。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严格职称申报评审程序严肃工作纪律有关问题的通知》(晋人社职字〔2011〕75号)要求,认真落实责任,严格实行三次公示制度,严格申报评审程序,严肃申报评审工作纪律,净化评审风气,确保评审结果的客观、公正。对工作中不执行有关规定,不按程序操作,违反评审工作纪律、审核不严、不按规定公示、推荐,弄虚作假等问题,将追究有关人员、单位、部门责任,进行严肃处理。申报人员须如实填报和整理申报评审材料,若有虚假内容一经查实,取消当年申报参评资格或评审通过资格,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对有关当事人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今后1至3年申报资格的处分,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提出批评。
  (二)推荐、申报、评审程序按照《关于印发〈山西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试行办法〉的通知》(晋人职通字〔2001〕45号)、《关于印发〈山西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若干问题的说明〉的通知》(晋人职字〔2006〕29号)和《关于印发〈关于山西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有关问题的补充说明〉的通知》(晋人社职字〔2010〕43号)以及《关于严格职称申报评审程序严肃工作纪律有关问题的通知》(晋人社职字〔2011〕75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各推荐单位要按照文件精神,以工作业绩为核心,根据申报人员工作岗位实际情况,如实填写《山西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实绩考核表》并在单位公示,同时认真核实申报材料, 重点是申报人的学历证明、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工作业绩等材料的真实性,把好申报准入关。
  (三)评审答辩,按照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山西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答辩规则〉的通知》(晋人职字〔2006〕)30号)执行。采取答辩论文评判及专业答辩命题匿名制、现场答辩公开进行的办法,实行答辩成绩淘汰制。破格晋升者,答辩成绩须达到优秀。
  (四)实行年度申报名额核准制度。对实施岗位设置管理的事业单位(国家明确规定实行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评价的系列(专业)除外),实行年度申报名额核准制度。各事业单位报送评审材料时须出具人社部门核准的《山西省事业单位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名额核准表》。按照原省人事厅晋人职字〔2002〕90 号文件《山西省人事厅关于在全民事业单位中实行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分离的通知》规定,实行评聘分离的单位,取得相应任职资格的待聘人员数量已超过本单位相应岗位职数 20%的,新推荐参评人数不得突破本单位当年相应的空缺岗位数。
  (五)论文要求。评审条件所要求的论文,均须是任现职期间独立完成或合作完成排名第一,在国内(CN)和国际(ISSN)统一刊号公开出版发行的本专业期刊和专业大报的科学技术版面上发表的,与本人实际从事专业学科一致的专业学术论文,字数一般应为2000字左右。凡申报参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均须提交一篇公开发表的国家级或可视同国家级答辩论文。
  凡申报时提供的学术刊物和学术着作,都要在互联网的万方数据资源系统、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清华同方、中国知网等国内主流数据库网站上进行检索、验证。申报者在上报评审材料时须将学术刊物、着作与网上检索页一同附上,并加盖单位人事(职称)印章。未经互联网上检索、验证的论文和着作不得在评审条件规定量化业绩内计算,只能作为参考条件。
  被世界权威索引系统(SCI、EI)收录的专业学术论文,可按国家级医学学术期刊发表的论文对待(EI收录的论文集除外)。国家级医学学术期刊和可视同国家级医学学术期刊,具体参照附件3所列目录执行。其中发表在可视同国家级医学学术期刊上的论文,须按所划分专业,经评委会相应专业组评审鉴定,评价结果达甲级者,方可按国家级医学学术期刊发表的论文对待。
  为杜绝申报人员为评职称而拼凑条件,突击发表无学术交流价值的文章,在评审条件规定的篇数内,下列文章只准计算一篇:(1)发表在同期同刊学术刊物上的文章。(2)同一年度内发表在各种学术刊物增刊上的文章。(3)申报当年发表的无具体科研、技术项目内容的非专业研究文章(晋升当年发表的与同一科研课题无关的多篇学术论文),国家级论文除外(不包括可视同国家级论文)。在评审条件规定的篇数内,下列文章不能计算,只可作为参考:(1)在买断的专业期刊和申购书号的各种专辑上发表的文章。(2)内容为综述或个案报道的文章(在中华系列杂志上发表的可提交学科组讨论确定是否可以作为参评论文)。(3)未附验证检索网页的论文。
  参加上年度评审答辩未通过者,再申报参评时提交的答辩论文须为符合要求的新发表论文。
  (六)学术着作要求。评审条件中所指着作,均须是在任现职期间,有全国统一书号(ISBN),经正规出版社出版的与本人从事专业、学科一致的,有一定学术水平,适应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学习、参考使用的专业学术着作(不含专业资料汇编)。字数按书中注明的本人实际撰写字数计算。多人合撰着作,书中章节(字数)未注明者,在总字数内采取按角色分享再平均计算的办法确定,即第一层次人员(主编)占总字数的30%,第二层次人员(副主编)占总字数的20%,其余人员(编委等)占总字数的50%。
  (七)专业工龄的计算。专业工龄是专业技术人员自参加工作以来,实际从事某一专业技术工作的在岗合计年限。关于专业工龄计算的起始时间,以本人档案中原始记载的,取得中等及以上专业教育学历、或高级中学毕业经相应专业以后,实际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的时间为准;军队转业的专业技术人员,以本人服役期间提干之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时间为准,实算至2014年底。即:要求专业工龄满20年,为1994年底前从事本专业工作;要求专业工龄满25年,为1989年底前从事本专业工作;要求专业工龄满30年,为1984年底前从事本专业工作。
  (八)有下列情况者不予参加考试和评审:
  1、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允许参加考试和评审者;
  2、伪造学历、学位、荣誉证书者,谎报成果、弄虚作假、剽窃他人医疗、科研成果者,严重违反专业能力考试纪律者,三年内不准参加考试评审;
  3、工作严重失职或有重大事故,其中医疗事故责任者未满3年,医疗差错责任者未满1年;
  4、凡收受红包、拿回扣、开单提成,经组织查实者;
  5、在评审中采取不正当手段拉关系、走后门、搞不正之风和无理取闹者;
  6、其它严重违反人社、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不允许参加考试和评审者。
  (九)申报评审材料要求:
  1、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主管部门(单位)出具的推荐(占岗)函或《山西省事业单位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名额核准表》。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五份(委直单位四份),并贴近期一寸免冠照片(要求与专业实践能力表的上传照片同底)。
  3、答辩论文一篇(申报正高者须为卫生系列指定的国家级杂志上发表的文章),及任现职期间或近5年来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各一式五份,须按照附件1、2(附后)要求格式打印,经所在单位审查并加盖单位印章。
  4、学历、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科技成果获奖证书原件或相关文件。有准入资格要求的,提供准入资格证书。
  5、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或《卫生资格考试国家标准合格人员登记表》原件和加盖单位印章的复印件,及现任职务聘任后中级、副高级工资晋档审批表原件和加盖单位印章的复印件。
  6、要求考核年限内的《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和《山西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实绩考核表》。
  7、职称外语考试合格成绩通知书(或合格证书)原件。
  8、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或由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的免试文件复印件(由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加盖公章)。
  9、任现职以来的论文、论着原件及国内主流科技文献数据库检索页。
  10、山西省医务人员下乡登记卡。
  11、普法合格证书。
  12、山西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证书。
  13、申报第二任职资格评审或委托评审者,需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批转的函件。
  14、医疗卫生计生事业单位中的非占编人员、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的人员以及办理退休手续后仍从事卫生计生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须提供用人单位与本人双方签订的正式有效的聘用协议(劳动合同)。经有关部门批准延长退休的人员,须提供延长退休批准件。评聘分离事业单位人员,须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省直主管部门出具的推荐评审函中写明本单位的相应岗位空缺情况。
  15、正常晋升人员和破格晋升人员《山西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汇总一览表》各三份,要求由各推荐主管部门统一使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高级职称专用软件录入并用A3纸打印,审核盖章后报送,同时报电子版。
  16、《山西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简表》一式三份。
  17、《山西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实绩考核表》一式三份。
  (十)评审安排。材料收审、专业能力考试、现场答辩集中安排在太原市,时间及地点等具体事宜由省卫生考试中心另行通知,详细情况请及时登录山西卫生考试网
应该是主治满2年,各省应该有文件的,外语不用考,计算机是地方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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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定要有主治,再考副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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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上海市2015年卫生副高职称晋升的条件 上海市2015年卫生副高职称晋升的条件 各委、办、局(集团公司),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卫生专业技术职称改革,推进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全行业评审工作,现将《上海市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试行全行业评审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上海市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试行全行业评审管理办法 根据国家和本市医改方案的总体要求,按照卫生部、人社部等六部委《关于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卫人发〔号)及有关文件精神,为推进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改革工作,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评审机构 根据全行业评审的要求,组建上海市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承担全市
篇二:2015上海卫生副高评定标准及论文要求 2015上海卫生副高评定标准及论文要求 2015上海卫生副高评定标准及论文要求 我是上海市某三甲医院的一个医生,去年参加副试,很幸运的是我一次性就考过了,评审前我做了很多准备工作,得以顺利通过副高评审,别人总说我很幸运,我要强调的是,机会总是降临给有准备的人,大家只看见我的一帆风顺,却没有看见我在背后付出的努力。总结一句话,有的放矢,有备无患! 复习总结: 参加副高考试,复习了一个多月,全考场第一个交卷,最后分数72分,跟平时模拟考试分数差不多,个人还满意的。 记忆有曲线,所以要不时的返回去看书,看一遍一定不够; 相信自己,虽然记忆力大不如前,但是我们有多年的临床经验做为铺垫,起点会比较高;因为时间不多,我是有计划有步骤的看书,第一遍(包括做题)一定要几天内完成,第二遍要几天内完成,部分内容要看第三遍,全部规定好,任务完成就好,不会多看,一天到晚的看,其实效率也很低。当然那段时间其他任务也很多,没法让我整天看,我是利用在机场等飞机,在会场中场休息,晚上睡觉前这些角角落落的时间看书的,但是总归会把当天的任务完成。 论文课题准备:
考试分析 1.病案分析题:每题的第一问是关键,略为多化些时间,判断出可能的诊断,赌注下对了才有希望在后面的提问中少丢分。
2.病案分析题:每题的题干中都有将思维引入歧途的“陷阱”,要准确的判断出“诊断”与“陷阱”。 陷阱举例――
①乳癌患者腰痛,很可能会推测是“腰椎转移癌”,最后诊断是“椎间隙感染”或是“腰椎结核”。
②L4/5椎间盘突出极外侧型突出,压迫L4神经根,而非L5神经根。
③腰痛伴右下肢放射痛,最后诊断不是“腰椎间盘突出症”,而是“腰椎结核”。
④小腿外伤后肿胀、动脉搏动消失,可能是“骨筋膜室症”,也可能是“胫动脉或N动脉断裂”。⑤外伤后膝关节疼痛、不稳,很可能推测是“膝关节韧带损伤”,最后诊断是“股骨骨肉瘤”。 3.病案分析题是15题中选12题 选题注意―― ①题干长的可能有“陷阱”、题干短的提问可能是“没谱”。 ②一定选自己熟悉的疾病,象“手外伤”很可能涉及“断肢再植”,如果不熟悉就不要选。 ③选提问多的题目,这样即使一个提问完全错了,有其他提问稀释扣分。选题时并不知提问多少,但一般题干长的提问会多些。 4.控制时间和速度: ①一点都不会或非常不熟悉的题目快速盲目勾选,不值得化时间思考。 ②时间要留给有把握、但要推敲的题目。 ③时间很紧,答题速度要控制好。做完的题目不能回看,所以不要太快;总题量一般在80~95题左右,太慢可能后面来不及完成。
④前面多选题用时最多不应超过30%。 ⑤90分钟内交卷的人多数不能通过考试,因为考题不能回看,做到最后一题只能提前结束考试,匆忙交卷说明每一题的思考时间太短,容易出错。 ⑥提前5~10分钟交卷比较合适。若最后5分钟还有5个以上的题目未完成,考试者的心态就会崩溃、大脑思维就会混乱,导致大量错判。
⑦考试的节奏非常重要,即:答题速度与考试时间要协调好。一般一题60秒到90秒的思考时间,这个时间是很紧张的,特别是病案分析题,要对每一选项作出思考和判断,而每题有5至12个选项。 5.注意提问用词:
①“可能”、“哪些”、“还需要什么”的提问往往有多个答案。
②“最佳”、“最可能”、“哪个”、“须做什么手术”的提问往往只有一个答案。
③一定注意是否是“反面”提问,如“错误的是什么”、“不合适的是什么”、“阴性的是什么”。
6.心态很重要:心态是这种考试成败的关键。做到第二、三问时,可能发觉第一问错了,不要怨恨、不要慌张、不要纠结,以新的正确的诊断思路、冷静的做好当前的每一题、每一问。7.交卷:不要集中交卷,交卷人太多、数据保存可能会出错。所以,在最后一分钟交卷是不对的,因为这时候交卷的人最多。最危险的是时间到了,系统自动交卷、自动保存数据。 附加建议―― 1.考试时千万不要带参考书翻阅。一是书本中几乎不可能找到现成的答案,二是翻书完成这么多题目需要4小时。 2.所有的参考资料都不靠谱,相对靠谱的是教科书,这里绝对不是说大话、说套话,具备坚实的基础理论知识是唯一可行的手段,突击复习的第一步(至少在考试前三个月执行)是找教科书相关的题目(这种题目对于考正高的人来说多是比较简单的),依题复习。 3.网上售卖的题目基本不靠谱,绝对没有所谓的“命中率” 4.千万别指望考试时有人可以帮助你 平时基础理论扎实的人不一定考好,这种考试还要靠一点运气!!关键还要看考试者的心理素质和把握考试节奏的能力。
即使所有人考试成绩都低于60分或都高于60分,也要从低往高淘汰30%~40%。
政策解读: 网上很多政策都是过期的或者是错的,本人附上最新的上海市晋升高级职称的政策,请大家仔细阅读这些要求,根据自己的情况做好准备工作。 上海市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试行全行业评审管理办法
根据国家和本市医改方案的总体要求,按照卫生部、人社部等六部委《关于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卫人发〔号)及有关文件精神,为推进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改革工作,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评审机构 根据全行业评审的要求,组建上海市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承担全市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高评办”)设在上海市卫生局。 二、评审范围 本市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中从事医疗、预防保健、药学、护理、科研等卫生专业技术工作的在职人员(除部队医院军人身份的专业人员外),以及受中央或外省市委托的在沪医疗卫生机构中从事卫生专业技术工作的在职人员(含已经办理《上海市居住证》并在本市医疗卫生机构受聘满1年以上的人员)。 三、申报条件 申报人员须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医德医风、工作责任心、服务态度和团结协作精神,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申报考核实行职业道德一票否决制。申报人员除符合执业资格准入要求外,申报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学历、资历 1. 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卫生正高级(医、药、护、技、卫生事业研究):具有卫生类专业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取得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后受聘副高级职务5年以上。 (2)卫生正高级(医学科研):具有卫生类专业硕士毕业及以上学历,取得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后受聘副高级职务5年以上。2. 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卫生副高级(临床医师类、医学科研、卫生事业研究):具有卫生类专业本科毕业学历,取得中级任职资格后受聘中级职务5年以上;具有卫生类硕士研究生毕业学历并获硕士学位,取得中级任职资格后受聘中级职务4年以上;具有卫生类博士研究生毕业学历并获博士学位,取得中级任职资格后受聘中级职务2年以上。 (2)卫生副高级(预防医师类、药、护、技):具有卫生类专业本科毕业学历,取得中级任职资格后受聘中级职务5年以上;具有卫生类硕士研究生毕业学历并获硕士学位,取得中级任职资格后受聘中级职务4年以上;具有卫生类博士研究生毕业学历并获博士学位,取得中级任职资格后受聘中级职务2年以上;对不具备规定学历的卫生类专业大专毕业学历,累计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0年,取得中级任职资格后受聘中级职务7年以上。 2015上海卫生副高评定标准及论文要求 (二)专业实践经历 专业实践能力申报考核须结合岗位设置要求,与个人平时考核、年度考核相结合,客观公正地审核申报人员的工作业绩和专业实践能力。 1. 专业技术经历。申报人员须根据专业发展的需要,确定本专业工作和研究的方向,有丰富的临床或技术工作实践经验,能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问题和重大技术问题,善于指导和组织本专业的业务技术工作,具有培养和带教本专业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教学医院人员应具有独立培养和带教研究生的经历。 2. 基本工作量考核。申报人员每年参加专业技术岗位工作200个工作日以上。其中综合性医院临床医师每年参加日常门急诊工作时间原则上不得少于104个半天,专科医院临床医师原则上不得少于48个半天,申报主任医师需主持查房40次以上,申报副主任医师需主持查房45次以上。 3. 基层“定期工作”考核。凡申报副主任医师任职资格的临床医务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完成基层“定期工作”任务,并考核合格。接收单位的人事和业务部门,应认真做好“定期工作”人员的考核和鉴定工作。各市级医疗机构及其主管部门、各区县卫生局要切实加强管理,健全考核制度。 (三)学术论文、科研成果 申报人员须具有跟踪本专业先进水平及独立承担科研工作的能力,能根据本专业的发展提出课题,并有课题设计、组织和总结的能力。任现职期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撰写与申报专业相关的论文,并在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期刊上公开发表,送审论文均按要求须公开宣读。申报不同任职资格须符合以下要求: 1. 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卫生正高级(医师类、卫生事业研究):提交论文3篇,其中1篇必须在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在任现职期间是完成局级以上的科研课题或获得科技成果奖的主要负责人。 (2)卫生正高级(药、护、技):提交论文3篇,其中1篇必须在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在任现职期间是完成局级以上的科研课题或获得科技成果奖的主要负责人或主要参与者前三名。 (3)卫生正高级(医学科研):提交论文3篇,其中核心期刊、SCI或ESCI全文收录2篇及以上;在任现职期间是完成2项局级以上科研课题或获得科技成果奖的第一负责人。 2. 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卫生副高级(医、药、护、技、卫生事业研究):提交论文2篇。对不具备规定学历的卫生类专业大专毕业学历的人员(预防医师类、药、护、技),提交论文3篇。 (2)卫生副高级(医学科研):提交论文3篇,其中在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1篇及以上,在任现职期间是完成局级以上的科研课题或获得科技成果奖的主要负责人。 (四)继续教育、外语(医古文)、计算机能力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四、申报推荐程序和要求 (一)个人申报申报人员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如实向单位进行申报,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并认真填写《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申报表》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承诺书》等材料。 (二)单位考核推荐1. 各单位成立考核评议小组或学术委员会,分类制定可操作的业绩考核办法,结合岗位设置要求,对申报人员任职期间全方位考核综合评分,评价结果需达到良以上。并在客观、民主、公正的原则下,将考核内容、标准、办法、程序和结果在单位内公开,择优推荐,确保公平、公正和公开,具体工作由人事部门负责实施。 2. 推荐考核应向一线岗位、关键岗位和重点发展领域适当倾斜。对按规定到农村、基层“定期工作”及承担援外任务、对口支援和重大医疗卫生保障任务的医务人员,根据其工作实绩和贡献大小,优先推荐申报。 (三)部门汇总审核 各区县卫生局、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各有关大学等人事主管部门,按行政隶属关系对所属医疗卫生机构中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所申报的材料进行汇总,认真审核上报的材料,并结合岗位设置审核后报送评审受理部门。 (四)材料受理核实 上海市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受“高评办”的委托,具体负责申报材料的受理和核实工作,对其中不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应予退回。对伪造学历、资历、抄袭论文的行为,一经发现和查实,予以严肃处理。 (五)上海市卫生局负责评审工作的日常管理。 五、其他 (一)任职资格转评。对于从高等学校教师、自然科学研究等相关系列或卫生系列不同类别转入申报卫生系列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除具备符合申报岗位要求的任职条件和相应的执业资格外,需在申报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满一年,单位考核称职后,方可参加转评(或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经确认其达到卫生系列同级任职资格后,须在申报专业技术岗位上聘任满二年以上并符合其他相关条件,方可申报上一级任职资格。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医疗事故责任者三年内;医疗差错责任者一年内;受到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时期内。 (三)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试行,有效期两年。《关于修改&上海市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办法&的通知》(沪人[号)和《关于在本市临床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中强化专业实践能力评价的通知(试行)》(沪人社专发[2011]52号)文件予以废止。
附件:有关申报条件和材料的说明
有关申报条件和材料的说明 一、申报人员要求 (一)回国留学人员 按国家人社部和市人社局的有关规定,回国留学人员根据学历、在国外的工作经历以及工作业绩,申报职称可参照国内与其同类人员的情况,申报相应的职称级别。 (二)回国留学人员和外省市引进到本市医疗机构工作的人员,须在本单位工作1年以后经考核合格才能申报。 (三)民营医疗机构中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个体开业行医人员的任职资格申报,由所在区、县卫生局统一受理审核后上报。 (四)研究系列人员 凡申报医学科研专业人员,必须是在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设置的研究所(室)工作的专职科研人员。 (五)援外、对口支援等人员 因在国内、外执行援外医疗、对口支援等公务不能参加面试的人员,由单位出具专题报告并提供有关批件等材料,可以进入评审程序。单位申报时须提供《因公执行公务人员名单表》。援外人员申报在外语、计算机、继续教育、论文方面的申报条件要求:篇三:上海卫生副高职称晋升学历及年限要求 上海卫生副高职称晋升学历及年限要求 上海卫生副高职称晋升学历及年限要求我是上海市某三甲医院的一个医生,去年参加副高考试,很幸运的是我一次性就考过了,评审前我做了很多准备工作,得以顺利通过副高评审,别人总说我很幸运,我要强调的是,机会总是降临给有准备的人,大家只看见我的一帆风顺,却没有看见我在背后付出的努力。总结一句话,有的放矢,有备无患! 复习总结: 参加副高考试,复习了一个多月,全考场第一个交卷,最后分数72分,跟平时模拟考试分数差不多,个人还满意的。 记忆有曲线,所以要不时的返回去看书,看一遍一定不够; 相信自己,虽然记忆力大不如前,但是我们有多年的临床经验做为铺垫,起点会比较高;因为时间不多,我是有计划有步骤的看书,第一遍(包括做题)一定要几天内完成,第二遍要几天内完成,部分内容要看第三遍,全部规定好,任务完成就好,不会多看,一天到晚的看,其实效率也很低。当然那段时间其他任务也很多,没法让我整天看,我是利用在机场等飞机,在会场中场休息,晚上睡觉前这些角角落落的时间看书的,但是总归会把当天的任务完成。 论文课题准备:
考试分析 1.病案分析题:每题的第一问是关键,略为多化些时间,判断出可能的诊断,赌注下对了才有希望在后面的提问中少丢分。
2.病案分析题:每题的题干中都有将思维引入歧途的“陷阱”,要准确的判断出“诊断”与“陷阱”。
陷阱举例――
①乳癌患者腰痛,很可能会推测是“腰椎转移癌”,最后诊断是“椎间隙感染”或是“腰椎结核”。
②L4/5椎间盘突出极外侧型突出,压迫L4神经根,而非L5神经根。
③腰痛伴右下肢放射痛,最后诊断不是“腰椎间盘突出症”,而是“腰椎结核”。
④小腿外伤后肿胀、动脉搏动消失,可能是“骨筋膜室综合症”,也可能是“胫动脉或N动脉断裂”。⑤外伤后膝关节疼痛、不稳,很可能推测是“膝关节韧带损伤”,最后诊断是“股骨骨肉瘤”。 3.病案分析题是15题中选12题 选题注意―― ①题干长的可能有“陷阱”、题干短的提问可能是“没谱”。 ②一定选自己熟悉的疾病,象“手外伤”很可能涉及“断肢再植”,如果不熟悉就不要选。 ③选提问多的题目,这样即使一个提问完全错了,有其他提问稀释扣分。选题时并不知提问多少,但一般题干长的提问会多些。 4.控制时间和速度: ①一点都不会或非常不熟悉的题目快速盲目勾选,不值得化时间思考。 ②时间要留给有把握、但要推敲的题目。 ③时间很紧,答题速度要控制好。做完的题目不能回看,所以不要太快;总题量一般在80~95题左右,太慢可能后面来不及完成。
④前面多选题用时最多不应超过30%。 ⑤90分钟内交卷的人多数不能通过考试,因为考题不能回看,做到最后一题只能提前结束考试,匆忙交卷说明每一题的思考时间太短,容易出错。 ⑥提前5~10分钟交卷比较合适。若最后5分钟还有5个以上的题目未完成,考试者的心态就会崩溃、大脑思维就会混乱,导致大量错判。
⑦考试的节奏非常重要,即:答题速度与考试时间要协调好。一般一题60秒到90秒的思考时间,这个时间是很紧张的,特别是病案分析题,要对每一选项作出思考和判断,而每题有5至12个选项。 5.注意提问用词:
①“可能”、“哪些”、“还需要什么”的提问往往有多个答案。
②“最佳”、“最可能”、“哪个”、“须做什么手术”的提问往往只有一个答案。
③一定注意是否是“反面”提问,如“错误的是什么”、“不合适的是什么”、“阴性的是什么”。
6.心态很重要:心态是这种考试成败的关键。做到第二、三问时,可能发觉第一问错了,不要怨恨、不要慌张、不要纠结,以新的正确的诊断思路、冷静的做好当前的每一题、每一问。7.交卷:不要集中交卷,交卷人太多、数据保存可能会出错。所以,在最后一分钟交卷是不对的,因为这时候交卷的人最多。最危险的是时间到了,系统自动交卷、自动保存数据。 附加建议―― 1.考试时千万不要带参考书翻阅。一是书本中几乎不可能找到现成的答案,二是翻书完成这么多题目需要4小时。 2.所有的参考资料都不靠谱,相对靠谱的是教科书,这里绝对不是说大话、说套话,具备坚实的基础理论知识是唯一可行的手段,突击复习的第一步(至少在考试前三个月执行)是找教科书相关的题目(这种题目对于考正高的人来说多是比较简单的),依题复习。 3.网上售卖的题目基本不靠谱,绝对没有所谓的“命中率” 4.千万别指望考试时有人可以帮助你 平时基础理论扎实的人不一定考好,这种考试还要靠一点运气!!关键还要看考试者的心理素质和把握考试节奏的能力。
即使所有人考试成绩都低于60分或都高于60分,也要从低往高淘汰30%~40%。
政策解读: 网上很多政策都是过期的或者是错的,本人附上最新的上海市晋升高级职称的政策,请大家仔细阅读这些要求,根据自己的情况做好准备工作。 上海市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试行全行业评审管理办法
根据国家和本市医改方案的总体要求,按照卫生部、人社部等六部委《关于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卫人发〔号)及有关文件精神,为推进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改革工作,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评审机构 根据全行业评审的要求,组建上海市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承担全市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高评办”)设在上海市卫生局。 二、评审范围 本市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中从事医疗、预防保健、药学、护理、科研等卫生专业技术工作的在职人员(除部队医院军人身份的专业人员外),以及受中央或外省市委托的在沪医疗卫生机构中从事卫生专业技术工作的在职人员(含已经办理《上海市居住证》并在本市医疗卫生机构受聘满1年以上的人员)。 三、申报条件 申报人员须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医德医风、工作责任心、服务态度和团结协作精神,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申报考核实行职业道德一票否决制。申报人员除符合执业资格准入要求外,申报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学历、资历 1. 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卫生正高级(医、药、护、技、卫生事业研究):具有卫生类专业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取得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后受聘副高级职务5年以上。 (2)卫生正高级(医学科研):具有卫生类专业硕士毕业及以上学历,取得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后受聘副高级职务5年以上。2. 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卫生副高级(临床医师类、医学科研、卫生事业研究):具有卫生类专业本科毕业学历,取得中级任职资格后受聘中级职务5年以上;具有卫生类硕士研究生毕业学历并获硕士学位,取得中级任职资格后受聘中级职务4年以上;具有卫生类博士研究生毕业学历并获博士学位,取得中级任职资格后受聘中级职务2年以上。 (2)卫生副高级(预防医师类、药、护、技):具有卫生类专业本科毕业学历,取得中级任职资格后受聘中级职务5年以上;具有卫生类硕士研究生毕业学历并获硕士学位,取得中级任职资格后受聘中级职务4年以上;具有卫生类博士研究生毕业学历并获博士学位,取得中级任职资格后受聘中级职务2年以上;对不具备规定学历的卫生类专业大专毕业学历,累计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0年,取得中级任职资格后受聘中级职务7年以上。 上海卫生副高职称晋升学历及年限要求 (二)专业实践经历 专业实践能力申报考核须结合岗位设置要求,与个人平时考核、年度考核相结合,客观公正地审核申报人员的工作业绩和专业实践能力。 1. 专业技术经历。申报人员须根据专业发展的需要,确定本专业工作和研究的方向,有丰富的临床或技术工作实践经验,能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问题和重大技术问题,善于指导和组织本专业的业务技术工作,具有培养和带教本专业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教学医院人员应具有独立培养和带教研究生的经历。 2. 基本工作量考核。申报人员每年参加专业技术岗位工作200个工作日以上。其中综合性医院临床医师每年参加日常门急诊工作时间原则上不得少于104个半天,专科医院临床医师原则上不得少于48个半天,申报主任医师需主持查房40次以上,申报副主任医师需主持查房45次以上。 3. 基层“定期工作”考核。凡申报副主任医师任职资格的临床医务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完成基层“定期工作”任务,并考核合格。接收单位的人事和业务部门,应认真做好“定期工作”人员的考核和鉴定工作。各市级医疗机构及其主管部门、各区县卫生局要切实加强管理,健全考核制度。 (三)学术论文、科研成果 申报人员须具有跟踪本专业先进水平及独立承担科研工作的能力,能根据本专业的发展提出课题,并有课题设计、组织和总结的能力。任现职期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撰写与申报专业相关的论文,并在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期刊上公开发表,送审论文均按要求须公开宣读。申报不同任职资格须符合以下要求: 1. 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卫生正高级(医师类、卫生事业研究):提交论文3篇,其中1篇必须在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在任现职期间是完成局级以上的科研课题或获得科技成果奖的主要负责人。 (2)卫生正高级(药、护、技):提交论文3篇,其中1篇必须在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在任现职期间是完成局级以上的科研课题或获得科技成果奖的主要负责人或主要参与者前三名。 (3)卫生正高级(医学科研):提交论文3篇,其中核心期刊、SCI或ESCI全文收录2篇及以上;在任现职期间是完成2项局级以上科研课题或获得科技成果奖的第一负责人。 2. 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卫生副高级(医、药、护、技、卫生事业研究):提交论文2篇。对不具备规定学历的卫生类专业大专毕业学历的人员(预防医师类、药、护、技),提交论文3篇。 (2)卫生副高级(医学科研):提交论文3篇,其中在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1篇及以上,在任现职期间是完成局级以上的科研课题或获得科技成果奖的主要负责人。 (四)继续教育、外语(医古文)、计算机能力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四、申报推荐程序和要求 (一)个人申报申报人员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如实向单位进行申报,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并认真填写《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申报表》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承诺书》等材料。 (二)单位考核推荐1. 各单位成立考核评议小组或学术委员会,分类制定可操作的业绩考核办法,结合岗位设置要求,对申报人员任职期间全方位考核综合评分,评价结果需达到良以上。并在客观、民主、公正的原则下,将考核内容、标准、办法、程序和结果在单位内公开,择优推荐,确保公平、公正和公开,具体工作由人事部门负责实施。 2. 推荐考核应向一线岗位、关键岗位和重点发展领域适当倾斜。对按规定到农村、基层“定期工作”及承担援外任务、对口支援和重大医疗卫生保障任务的医务人员,根据其工作实绩和贡献大小,优先推荐申报。 (三)部门汇总审核 各区县卫生局、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各有关大学等人事主管部门,按行政隶属关系对所属医疗卫生机构中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所申报的材料进行汇总,认真审核上报的材料,并结合岗位设置审核后报送评审受理部门。 (四)材料受理核实 上海市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受“高评办”的委托,具体负责申报材料的受理和核实工作,对其中不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应予退回。对伪造学历、资历、抄袭论文的行为,一经发现和查实,予以严肃处理。 (五)上海市卫生局负责评审工作的日常管理。 五、其他 (一)任职资格转评。对于从高等学校教师、自然科学研究等相关系列或卫生系列不同类别转入申报卫生系列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除具备符合申报岗位要求的任职条件和相应的执业资格外,需在申报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满一年,单位考核称职后,方可参加转评(或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经确认其达到卫生系列同级任职资格后,须在申报专业技术岗位上聘任满二年以上并符合其他相关条件,方可申报上一级任职资格。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医疗事故责任者三年内;医疗差错责任者一年内;受到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时期内。 (三)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试行,有效期两年。《关于修改&上海市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办法&的通知》(沪人[号)和《关于在本市临床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中强化专业实践能力评价的通知(试行)》(沪人社专发[2011]52号)文件予以废止。
附件:有关申报条件和材料的说明
有关申报条件和材料的说明 一、申报人员要求 (一)回国留学人员 按国家人社部和市人社局的有关规定,回国留学人员根据学历、在国外的工作经历以及工作业绩,申报职称可参照国内与其同类人员的情况,申报相应的职称级别。 (二)回国留学人员和外省市引进到本市医疗机构工作的人员,须在本单位工作1年以后经考核合格才能申报。 (三)民营医疗机构中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个体开业行医人员的任职资格申报,由所在区、县卫生局统一受理审核后上报。 (四)研究系列人员 凡申报医学科研专业人员,必须是在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设置的研究所(室)工作的专职科研人员。 (五)援外、对口支援等人员 因在国内、外执行援外医疗、对口支援等公务不能参加面试的人员,由单位出具专题报告并提供有关批件等材料,可以进入评审程序。单位申报时须提供《因公执行公务人员名单表》。援外人员申报在外语、计算机、继续教育、论文方面的申报条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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