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制和分离制陪审团制度的利弊弊

论我国环境行政管理体制的弊端与改革--《环境法治与建设和谐社会——2007年全国环境资源法学研讨会(年会)论文集(第一册)》2007年
论我国环境行政管理体制的弊端与改革
【摘要】:环境行政管理体制主要由环境行政机构的组织结构、职权配置、职权运行机制三个部分有机组成。考察我国现行环境行政管理体制,主要存在以下问题:1.环保机构的组织结构不合理,职权分工不科学,横向分散,多头管理,行政权异化,难以形成执法合力;2.环保部门地位尴尬,缺乏独立性与权威性,难以有效抵制地方保护主义;3.协调机制欠缺、参与机制稚嫩、监督机制无力,导致环保执法运行不畅。借鉴西方国家管理体制的先进经验并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应以“地位独立、分工明确、办事高效、运转协调的、监督有力”为原则进行有计划有步骤的改革,以早日构筑我国科学化的现代环境管理体制。
【作者单位】:
【关键词】:
【分类号】:X321【正文快照】:
一、环境行政管理体制的含义对于“环境行政管理”,目前尚无统一定义,一般可概括为环境行政主体运用技术、经济、法律、教育等手段,对人类损害或影响环境的活动加以干预,以协调发展与环境的关系,从而在不超过环境的容许极限下发展经济以满足人类不断增长的需要。1“体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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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一理中国体制改革中的利弊。
事物总是一分为二的,体制改革了是如此,只有握好度,才能得利去弊&&理一理中国体制改革中的利弊。
中国第一次体制改革是农民&&农民可以突破户籍政治体制和公社经济体制限制而进城打工、经商等。这一次体制改革调动了农民劳动积极性,从而对中国经济有了巨大贡献。当然,这改革后也有不足之处:农业原来的集体和公有经济体制管理混乱,户籍管理也乱了,贫富差距拉大了。
第二次体制改革是离休制度建立&&干部终身制取消了。这就让大量年轻人步入了各级领导岗位。这让领导岗位有了更大的能量发挥。因此说,离休制度中国经济能快速发展的组织和政治保证。但是,离休制度了有不足之处:确立一个&官终身待遇&参照系。这也就是事业单位、公务员体制改革的阻力。
第三次体制改革是企业取消行政级别&&这对政企分开有了决定的意义,同时,企业可以让大量有经营能力的人进入企业领导层。这对企业搞活经济有着重大意义。但是,这也有不足之处:缺乏监管,企业领导权力过大,造成企业领导与工人之间的分配不公,等现象。
原本有第四次事业单位,或公务员体制改革,但是,因阻力,始终无法深入。追究原因,就是&官终身待遇&这槛跨不过去。
&官终身待遇&对各行各业的劳动者影响都是很大的。
比如:农村的地方官员的&官终身待遇&与农民的养老待遇天壤之别。总会让农民不高兴。虽然,农民在社保方面有了很大提高,但是,农村的&官终身待遇&也在提高嘛!
比如:政府高官退休也参照,或变相参照离休待遇,这就与其下官差距拉大,更与其他行业的领导和高管待遇拉开。这能让人满意吗?这又怎么能说服事业单位和公务员岗位的领导远离&官终身待遇&呢?自然,事业单位体制改革就会阻力巨大了。
因此说,只有彻底改革&官终身待遇&,才能深入体制改革。
然而,改革&官终身待遇&很容易,即:离休制度有限性。即:任何不符合离休的人,都不准挤入离休待遇中,让离休制度自然消失。这就是领导自我改革所需要走的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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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制不破和谐就是扯蛋
简单举例------房价为什么现在疯涨?因为土地成了公权力直接换成票子的资源! 卖地收入取之于民,用之于体制内公民------所以大暴雨已来,城市马上沦陷! 如果群众手里有选票,卖地收入流向就不是公权力为所欲为的了
三公消费为什么无法禁止?因为体制外的人没有选票体制内的人永享富贵
30年来10亿体制外拼命工作支撑着这个国家而体制内公民用他们掌握的公权力不断掠夺体制外公民
我国家庭平均资产为147万,在那些大佬心里,百姓富裕,社会和谐,房价其实也不怎么高
10亿体制外公民再怎么勤劳也会有觉醒的一天他们会越来越渴望通过选票制衡公权力的恶性膨胀
刚发生不久的事:铁道部门为精简人员把几千职工全部甩成了公雾猿
不光剥削而是连子孙后代也拿到现在来剥削怕过期作废。
巧儿,要是不懂借着放暑假多看看书,要是看不明白就多问?没毛病吧,要是有毛病就去医院。
舞动叔,等我用电脑时再发正规网站的原文给您看。神酒上天了、航木也有了,你担心什么呀?
我举的任何一件事例都是亲眼所见或来自官煤或来自正规煤体,绝不干造谣的卑鄙事。不是我只看到阴暗面,人民有监督权我就有权利揭黑。
铁道部是中国最后一家政企分开的一个部门,政归国家公务员,企按企业运行有什么不对吗?我怎么没看出来这是阴暗面?
国企的职工也是要工作的,铁路、航天、煤炭、电力等这些部门怎么就在剥削别人了,他们不用工作吗?他们没有创造财富吗?都动点脑子好不好。
呵呵,犹记得广州巡演大鹅一出手就是6W大洋,阔卓之气至今犹在.在下斗胆,敢问大鹅你是你标题里的3亿份之一还是10亿份之一?
移动、电信里,实际上多少工作是临时工干的?你看过移动公司的临时工打工妹辞职后的血泪日记描述吗?
呵呵,舞动兄弟,和一个没有任何社会阅历 尚不能自给自足的毛丫头有路沟通乎?
公雾员工作就证明是与百姓平等的?想把老百姓当猪养呀?中国不是朝鲜,互联网开放了,许多愚民已经茅塞顿开。社保医保养老金与百姓比如何?三公支出呢?
回17楼: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呀?你们连我这一关都闯不过怎么去对抗大懒虫?你的id名就是你们体制内人士的生活写照。
任何地方都有打工者的血和泪,私企没有吗?外企没有吗?恐怕更多吧。移动公司的核心部门,比如说管理层、技术层、核心机房等地方都是正式员工。其他的地方,比如收费大厅、基站维修、线路巡视、基本建设等都是外包的,或者是所谓的合同工。这是这家公司的管理方式,也是比较接近国外管理模式的企业。另外我要跟你说的是这样的很多外包公司也都打着移动的旗号,还有其他的像为华为、中兴等公司负责设备安装和客服的等记挂在这些公司的一些小公司也都是打着华为、中兴等公司的旗号。
回14楼:周拨皮也要工作呢!还比别人起得早呢!
丫头,不和你聊了,抬杠就没意思了。
在我们这,电信,副经理以上的都配高档茶具,组长级的小头目办公室内每天都发糖水果。一般的活动都是去星级酒店内办,当官的都是开奥迪类车的,
中国目前大方向是没错的,错就错在细节做的不够。目前还没人能造天朝的反。
楼主:查水表!
灵儿,随着年龄的增长,有的视野要逐步拓展才行,尤其是抽象逻辑世界发展规律要主动去多学多想多请教。不然,现在你的能力反而可能是一种学习障碍。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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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兴趣而生,贴吧更懂你。或内容提要 中国地方政府作为制度创新的重要主体,其制度创新活动有力地促进了中国的市场化改革,有利于降低制度创新的风险和成本,提高权力中心制度安排的质量和效益,但从全局的角度审视,则不利于全国统一市场的形成,妨碍权力中心推行的制度变迁进程和制度变迁的整体性推进。关键词 中国 地方政府 制度创新&  有关中国地方政府制度创新的研究,在国内已有一些成果,但还处在一个初始阶段。作为我国改革中制度创新的重要主体,地方政府的作用已越来越为人们所认同,因此,迫切需要我们加强这方面的研究。本文拟从新制度经济学的角度对中国地方政府制度创新的利弊做一些探讨。&  一、中国地方政府制度创新的优点&  1 以“第一行动集团”的身份推进制度创新,促进市场化改革。&  所谓制度,按新制度经济学派的代表人物诺思所表述的,是“一系列被制定出来的规则、守法程序和行为的道德伦理规范”。规则包括正式规则和非正式规则,正式规则主要有法律法规、组织安排和政策等,非正式规则有道德和习惯等。而所谓制度创新,则是指制度的变迁过程,是制度创新主体为获得潜在收益而进行的制度安排。制度创新过程一般分为五个步骤: (1) 由于相对产品及要素价格变化、市场规模变动、技术进步等原因,若干个人或团体预见到潜在的制度净收益,形成制度创新的第一行动集团; (2) 第一行动集团提出制度创新方案; (3) 第一行动集团按照最大化利益原则理性地比较和选择他们认为最能实现自身利益的制度创新方案并实施之; (4) 形成第二行动集团,如国家权力机关通过立法防止“搭便车”行为,助第一行动集团一臂之力;(5) 两个集团共同努力实现制度创新。由此可见,第一行动集团在制度创新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它是制度创新的决策者和首创人,并决定着制度创新的进程。充当第一行动集团角色的可以是个人、团体或政府。在诱致性制度变迁中,变迁一般表现为“由个人或一群(个) 人,在响应获利机会时自发倡导、组织和实行”,第一行动集团是熊彼特意义上的企业家。但由于我国目前产权关系还不明晰,微观主体因收益预期不明确而不能及时感知由制度不均衡产生的获利机会,或因不能解决“搭便车”的问题而不愿从事充满风险的制度创新活动。此外,宪法秩序的限制和权力中心设置的制度进入壁垒,增加了微观主体制度创新的进入成本,从而限制了其制度创新活动。所以,我国的制度变迁主要是强制性变迁,是一种供给主导型变迁,“由政府命令和法律引入和实行”。中国的制度变迁是一个由计划到市场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既不是自然地进入市场经济,也不是恢复市场经济,而是在政府引导下创造性地进入市场。中国在破除计划体制的同时,市场体制并没有完全建立起来,计划和市场都不完全。在这种情况下,为了保证资源配置的效率,需要政府以制度创新衔接不完全的计划和不完全的市场,因而使中国的市场化带有明显的政府主导特征。&  要不要改革、改革什么、怎样改革都由政府最后定夺,因此,政府创新制度的意愿和能力是决定制度变迁的主导因素。政府是制度变迁的第一行动集团。而地方政府作为中央政府的代理机构,依法管理一个较小区域内的公共事务,是次一级的“权力中心”,为本地区利益的最大化而成为区域制度创新的第一行动集团。特别是改革以后,随着放权让利和“分灶吃饭”的财政体制的推行,地方政府具有了独立的行为目标和行为模式,它不再仅仅是传统的统收统支的财政体制下那样的一个纵向依赖的行政组织,而逐渐成为一个具有独立经济利益目标的经济组织,具有了强烈的追求本地经济快速增长以及响应获利机会进行制度创新的动机,因而在向市场经济的渐进过程中积极谋取潜在制度净收益的“第一行动集团”的角色。&  改革需要支付实施成本和摩擦成本,后者是改革激进程度的增函数,改革越激进,阻力也越大。而且,由于信息的不完全性、新制度规则发育和完善的时滞以及原有政治秩序和利益格局的约束,使我国选择了一条渐进式的改革道路,排除了创世纪式的一揽子改革。这样,新的、有效的资源配置方式和激励机制不可能在所有经济领域一下子建立起来。由于中央政府在放权让利的同时,并没有给下级政府提供充足的发展经济所必需的资源保证,也没有完善的资源配置机制,这就迫使地方政府着重从较易的环节入手,从原有体制外谋求突破,进行一种增量改革。“不从对资产存量的再配置入手,而着眼于在资产增量的配置上引入越来越多的市场机制”,即从原有体制外探索引入市场机制解决资源的新路子。这主要表现在开放市场,放开价格;实行承包责任制;建立乡镇企业,鼓励个体和私营等非国有经济成分进入市场;积极引进外资和劳动力等。一些地方(如广东) 还在公共产品(如交通等基础设施) 领域引进市场机制,探索出了一条以市场规则解决公共产品有效供给的新路子,按照市场规则进行建设和经营管理。随着这些增量改革的推进,市场力量日益增强,与体制增量相联系的利益主体的政治经济实力不断壮大(如非国有经济) ,逐渐形成对体制存量的压力和吸引力。并且,增量改革所带来的经济实力的增强使一些地方有能力对改革的失益者进行一定的补偿,从而弱化存量市场化改革的阻力。&  这可从近年来解决政企关系分离、实现产权关系明晰化的改革中得到说明。在这一改制的过程中,存在着明显的区域性差异,一些地区(如一些沿海地区)可以在明晰政企之间的产权关系调整上一步到位。其原因之一,就是这些地方的政府由于在增量改革中获得了较强的经济实力,能较好地解决改制过程中必然出现的下岗工人安置和社会养老金的筹措等问题。同时,它们也具有较强的动员和组织不同所有者的资金注入到本地需要改制的企业中去的能力,以各种优惠政策吸引本地和外地企业通过兼并、收购、合资、联合、参股和控股以及证券投资等形式实现亏损企业的产权重组,从而实现政企关系的分离。最终达到由体制增量改革到体制存量改革的过渡,促进市场化的进程。&  2 降低制度创新的风险和成本。&  任何一种制度安排都是需要耗费成本的。为了最大限度地获得净收益,必须尽可能选择那种交易成本低的制度安排方式,“包括制度设计的成本,实施新安排的预期成本”。戴维·菲尼指出:“制度设计的成本取决于用于新的制度安排的人力资源和其他资源的要素价格。”他以美国加利福尼亚和亚利桑那地下水的使用管理作为例子加以说明。在加利福尼亚州,法律允许组织用水户自愿协会和划定地方公共水区,而在亚利桑那州,用水管理权则归州政府掌握。这样,加州的一般居民都能参与制度安排的设计,管理水的使用,而在亚利桑那州,则只有政府官员才能参与制度安排的设计。所以,用水管理方面的制度创新的成本在加州会低得多。&  习惯的、语言的、民族的等等方面的渊源,使地方政府官员更容易接近当地民众,而民众也在一定程度上更乐于参与地方政府的制度创新行为。因此,地方政府可以大大减轻制度创新的人力资源成本。我们知道,信息是决策的基础。而信息的获得又有赖于信息传递的有效性。中央政府要有效地调节地方政府的行为,使社会资源的配置达到帕累托最优,其基本前提是能够全面、准确和及时地获得相关信息。事实上,这个前提很难满足。中央政府的决策越是具体到每个具体项目,信息空间的维数就越大,且每个项目的情况又各不相同,这就使信息不完全的可能性越大。而地方政府为了争取中央政府对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支持,往往夸大所在地区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不真实申报经济、文化等方面的核定的数据,使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信息不对称。这样,中央政府要获得足够的信息,就要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大大增加制度设计的成本。中国由于幅员辽阔,各地区之间的资源禀赋不同,社会经济发展程度极不均衡,所面临的社会环境和经济机遇也不一样。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由中央政府统一设计制度创新,无疑将面临巨大的成本。而地方政府的制度创新则可以弥补这方面的不足。&  制度从潜在安排转变为现实的安排,还要看实施上的预期成本的大小。中国各地的情况千差万别,如果一开始就由中央政府统一实施某项制度安排,不仅推行的难度大,而且将面临难以预期的实施成本。因为“在一个社会有效的制度安排在另一个社会未必有效”。一项新制度安排将会带来什么样的政策产品,受到多种因素的制约,制度的设计者很难进行预先的准确估量,也就是思拉·埃格特森所说的“, 制度变更的成本之一是对新政体将生产什么产品的不确定性”。权力中心在进行制度安排时,除了要考虑经济因素外,还要考虑政治等因素。一般而言,在制度变革的酝酿阶段,经济因素处于中心的地位,在变革的实施阶段,政治因素则变得更为重要。制度安排的政治成本,如权力的扩散可能弱化权力中心的权威性,为控制代理人的偏差行为所要支付的费用,经济自由化所诱发的多元化政治力量对权力中心执政地位的潜在威胁,因利益关系的调整引发的社会不安定因素,等等,都是权力中心所必须认真面对的。而新制度安排可能引致的这些后果,不是权力中心所能预先设定的,最终需要通过实践来加以检验。因此,在全面推行制度变革之前,最保险的方法就是先在局部地区进行,然后再对试验的结果进行评估。这一做法往往会起到减少风险和降低成本的效果。如果经过试验证明新制度安排的实施成本是权力中心所能承担的,净收益大于成本,并且具有可行性和普遍性,就由权力中心通过国家强制力使其获得法律地位,以法律的形式进行推广;反之,则终止试验。所以,改革开放以后,我国的许多新制度安排都由地方政府提出和进行试验,待取得经验后才予以推广。共2页: 1 论文出处(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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