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大朗租房tct检查什么时候出结果

东莞市环境保护局大朗环保分局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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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环境保护局大朗环保分局办事指南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达标核准
一、内容环保部门对建设项目进行现场检查,以核准该项目是否达标排放及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是否达到环境影响报告表、登记表的要求。二、所需材料1.核准申请报告(并加注所在镇区环保分局意见);2.已审批的环境影响报告表。三、办事程序1.建设单位向市环保局监督管理科提交核准申请报告和已审批的环境影响报告表;2.监督管理科派人对建设项目进行现场检查核准;3.经监督管理科科长签署意见后,由监督管理科经办人员印发核准意见;4.凡是填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的企业,由环保分局参照市环保局的验收核准程序进行验收核准。四、注意事项1.凡是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只能申请环保竣工验收,不能申请核准;2.凡是在生产过程中有废水、废气、高噪声产生的建设项目只能申请环保竣工验收,不能申请核准;3.以下两类建设项目才能申请环保达标核准:(1)填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的企业;(2)填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且在生产过程中没有废水、废气、高噪声产生的企业。五、受理部门东莞市环境保护监督管理科(简称:监督科)地址:东莞市城区创业新村16座六楼电话:
“三同时”验收条件与程序
在本市范围内,建设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必须配套建设环保设施。在建设项目正式投产前,其环保设施必须报市环保局监督管理科验收。一、“三同时”验收条件1、建设项目的环保审批手续完备,环保设施按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和设计方案建成;2、环保设施的污染防治能力适应主体工程的需要;3、排放的污染物符合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及符合经批准的设计文件和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中提出的要求;4、环保设施的排污口符合规范化要求;5、环保设施运行正常,运行工况稳定,运行负荷达75%以上;经培训合格的环保设施岗位操作人员到位;建立了完善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立了环保设施运行台帐(试运转期开始设立)。二、“三同时”验收程序1、建设单位向监督管理科提交有关验收材料;2、监督管理科审核有关资料,并到现场检查环保设施试运行情况;3、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对环保设施进行验收监测,出具验收监测报告;4、监督管理科组织市环保局有关科室人员进行现场验收;5、由监督管理科科长、主管局领导签署意见后,监督管理科签发验收报告。三、“三同时”验收须提交以下材料1、验收申请报告(加盖环保分局意见和公章);2、东莞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申请表;3、已审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或登记表复印件;4、环境保护设施设计方案、设计图纸及其批复意见(原件);5、承担环保设施设计的设计单位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外地设计单位还需提供到我局注册备案的文件);6、环保设施承建合同书复印件。四、受理部门东莞市环境保护局监督管理科(简称:监督科)办公地址:东莞市城区创业新村16座六楼电话:
企业年度审查、换证,续期、续约审批
一、审批范围在本市范围内,企业年度审查、换证,“三资”企业、“三来一补”企业协议延期、续约,必须向市环保局申报审批。二、审批程序1、申请企业向监督科提交申请报告,领取审拟表,填写后到市环保监理所、监督科(特殊情况下:还要到法规科)会签意见;2、申请企业向监督科报送审拟表及有关资料;3、监督科及主管局领导签加意见;4、监督科打印审批意见,交申请企业。三、有关资料1、申请报告(当地主管部门和镇区环保分局加签续期意见);2、已审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或登记表(复印件);3、环保设施验收合格报告(复印件);4、有“三废”排放的企业提交排污口规范化整治资料和申请期近半年内两次监测化验结果。四、审批依据市环保局、市外经贸委、市工商局三方达成共识,凡需要办理年审及协议延期、续约的企业必须办理环保审批,以加强企业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运转、管理。五、办理期限自备齐审批资料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审批意见。六、受理部门东莞市环境保护监督管理科(简称:监督科)地址:东莞市城区创业新村16座六楼电话:
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
一、验收内容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第13号令)的要求,对建设项目进行全面验收(包括水、气、声、渣),以考核该建设项目是否达到环境保护要求。二、验收必备条件1.企业的环保审批手续完备,环保设施按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登记表和设计要求建成;2.环保设施的污染防治能力适应主体工程的需要;3.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排放标准及符合经批准的设计文件和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中提出的要求;4.环保设施的排污口符合规范化要求;5.环保设施运行正常,经培训的环保设施岗位操作人员到位,建立健全了完善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立了运转台账,或已委托有运营资质的企业进行承包运营。三、验收程序1.建设单位向市环保局监督管理科提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申请表》(见附件);2.监督管理科审核相关资料;3.监督管理科组织有关科室和有关单位对建设项目进行现场验收;4.待市环保监测站出具验收监测报告后,建设单位向监督管理科提交正式的验收申请报告;5.由验收小组、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后,监督管理科在验收申请报告上签发验收意见。四、验收执行标准1.废水: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2.废气: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3.广东省地方标准中未有的指标,执行国家相应的排放标准。五、验收注意事项1.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有造假行为的,通报批评。对于有两次以上(含两次)造假行为的环保公司,将取消其在我市范围内承担环保治理工程的资格;2.对于第一次验收不合格的设施,将在二个月内实行第二次验收。如果连续二次验收不合格,必须重新整改后再申报验收。同时,整改方案必须报我局审查;3.凡是填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的企业,由环保分局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验收。六、我市从二○○二年五月一日起,所有环保设施验收均按《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执行。七、受理部门东莞市环境保护监督管理科(简称:监督科)地址:东莞市城区创业新村16座六楼电话:
建设项目环保审批
一、内容所有可能对环境造成影响的建设项目,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照其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实行分类管理:造成重大影响的,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造成轻度影响的,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影响很小的,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建设单位必须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不需要进行可行性研究的,在项目开工前)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或登记表。需要办理营业执照的,建设单位必须在办理营业执照前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或登记表。在省经贸委、省外经贸委、省计委立项的项目和制浆造纸、味精、酵母、酒精、制革、生化制药、农药、火电厂、炼油、染料、铬盐、砷、铅冶炼、拆船、放射性等项目报省环保局审批。电镀、漂染等重污染项目由市环保局报市政府审批。其他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由市环保局审批。环境影响登记表,由市环保局授权镇区环保分局审批。二、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日省八届人大常委会31次会议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第一批)(环发[2001]17号)、《关于授权环境保护分局审批建设项目的通知》(东环函[2001]90号)三、办理程序1、建设单位填报《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申报表》,报送镇区环保分局;2、由市环保局或环保分局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确定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或填写环境影响登记表(污染项目由市环保局确定,一般项目由环保分局确定);3、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的,由建设单位自行委托具有环境影响评价资格证书的单位编制(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前,还应先编制环境影响评价大纲)。需填写环境影响登记表,由建设单位自行填写;4、建设单位将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环评大纲,报送有关环保部门审批。产生污染的项目,还须提供污染防治设施设计方案。由省环保局审批的项目,市环保局加具初审意见后,由建设单位将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环评大纲报省环保局审批。由市政府审批的项目,由市环保局局长办公会议讨论后,加具初审意见,报市政府审批。由市环保局审批的项目,由镇区环保分局加具初审意见后,报市环保局监督管理科。5、市环保局收到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环评大纲及有关资料后,组织现场勘察。对环保问题较复杂的项目的报告书、环评大纲,组织专家评审和论证。市环保局根据项目选址是否符合城市建设和环境规划要求、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产业政策要求,是否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和生态破坏,是否产生跨区域环境影响及纠纷、排放污染物是否符合有关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指标,污染防治设施是否满足要求等因素,决定建设项目是否可行。同意建设的,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进行批复,不同意建设的,给予书面答复。建设单位凭已批复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到工商、外经等部门办理建设项目的其他有关审批手续。四、办结时限由市环保局审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环评大纲、报告表,分别在受理之日起25、12、12个工作日内。由镇区环保分局审批的环境影响登记表和初审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在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五、受理部门东莞市环境保护监督管理科(简称:监督科)地址:东莞市城区创业新村16座一楼行政办事中心
污染源监督与管理
征收排污费
一、征收范围本市范围内,排放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部队、个体工商户、合伙经营者和个人(简称:排污单位)必须向市环保部门交纳排污费。排污费征收实行市环保监理所及受委托的镇(区)环保分局分级征收,统一管理。二、征收程序1、排污单位向市环保监理所作排污申报登记,定期、如实申报排污设施、处理设施及排污物的种类、数量、浓度;2、市环保监理所对申报表的资料、数据进行审查或到污染源现场调查复核,确定收费项目;3、市环保监理所依据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收费标准,计算废水、废气、噪声等超标排污费和污水、二氧化硫排污费的应征收金额,填写缴费通知单,发出缴费通知书;4、属市级征收的,排污单位自收到通知书之日起二十日内到指定银行(当地工商银行)交费。如对通知书有异议,可向市环保监理所申请复核或向市环保局申请复议;属镇级征收的,排污单位自收到通知书之日起二十日内到当地指定的一个窗口收费点缴费。如对通知书有异议,可向市环保监理所复议。5、排污单位在法定期限内不缴费,又不提出复议或诉讼,属市级征收的,由市环保监理所发出《限期缴费通知书》。催交无效,市环保监理所立案报市环保局实施行政处罚;属镇级征收的,由镇(区)环保分局发出《限期缴费通知书》。催交无效,由镇(区)环保分局报市环保监理所立案后交由市环保局实施行政处罚。6、排污单位对处罚决定超过六十日,不复议或不起诉的;不缴纳排污费超过三个月,又不复议或不起诉的,市环保局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三、有关资料报送《排污申报表》一份,由环保市环保监理所指定按月报、季报、半年报三种类型。四、征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二十八条;2、国务院《征收排污费暂行办法》;3、国家环保局、物价局、财政部《关于调整超标污水和统一超标噪声排污费征收标准的通知》;4、广东省政府《广东省征收超标准排污费实施办法》(其中污水收费标准改为执行国家环保、物价、财政调整的标准);5、广东省环保局、物价局、财政厅、经委《关于征收二氧化硫排污费的通知》、《关于开征污水排污费的通知》;6、《关于委托镇(区)环保办征收超标准排污费的决定》和东莞市物价局、环保局《关于镇(区)环保办征收超标准排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五、征收部门1、东莞市环境保护市环保监理所(简称:市环保监理所)办公地址:东莞市城区创业新村16座五楼电话:86212、受委托征收排污费的各镇(区)环保分局
排污许可证审批
如何申领排放污染物许可证一、内容凡在我市区域内排放污染物(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的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必须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领《广东省排放污染物许可证》(简称《排污许可证》)或《广东省排放污染物临时许可证》(简称《临时排污许可证》)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五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284号)第十条、《水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1988年3月国家环境保护局发布)、《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办法》(广东省第八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169号)第六条、第十七条、《广东省排放污染物许可证管理办法(试行)》(粤环法〖1997〗3号)三、程序排污许可证参照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实行市、镇分级审批: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的排污单位,向市环保局申领;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排污单位,向所在地环保分局申领。向市环保局申领《排污许可证》或《临时排污许可证》,按以下程序办理:所需资料:(1)《全国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与变更申报表》一式三份(最后页加盖环保分局初审意见)(2)环保审批资料(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意见、环境影响报告表)复印件(3)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意见(或环境保护达标核准意见)复印件(4)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申请单位将上述资料自行或委托环保分局报送市环保局监督管理科。监督管理科收齐有关资料,经核实申报内容后,根据其审批允许排放量、环保设施处理能力和全市污染物排放和削减总量规划,确定该申请单位的各项污染物允许排放总量,发给《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的有效期最长不超过三年尚未通过“三同时”竣工验收(或环境保护达标核准)的新、扩、改建设项目,以及排放污染物超过排放标准或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的排污单位,在试产和限期治理期间,可以申领《临时排污许可证》。除无需提供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意见(环境保护达标核准意见)外,其余所需材料与申领《排污许可证》相同。监督管理科将根据其试产期限或限期治理的时间要求,发给《临时排污许可证》。《临时排污许可证》的有效期最长不超过一年。已领取《临时排污许可证》的排污单位,建成环境保护设施,通过市环保局“三同时”竣工验收(或环境保护达标核准)后,可以向市环保局申请换领《排污许可证》。申领程序与所需材料与申领《排污许可证》相同。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排污单位,申领《排污许可证》或《临时排污许可证》的具体程序,由所在地环保分局参照市环保局办理程序自行制定。四、办结时限在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符合发证条件的,发给《排污许可证》或《临时排污许可证》,不符合的,给予书面答复。五、受理部门东莞市环境保护局监督管理科(简称:监督科)办公地址:东莞市城区创业新村16座六楼电话:
环境保护执法与投诉处理
环境污染投诉与处理
一、受理范围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来信、来访、电话等形式投诉本市范围内的环境污染(包括环境污染事故、饮用水源污染事故、夜间施工、垃圾焚烧、企业产生的噪声、油烟、废水等环境污染问题)。二、工作程序1、市环保监理所受理来信、来访、电话的环境污染投诉,并登记;2、按分级分工管理原则,由市环保局、市环保监理所与镇(区)环保分局负责处理;3、进行现场调查,了解环境污染情况,取证和记录;4、审查资料,并依法作出处理;5、填写处理结果,回复投诉者;6、整理资料存档备查。三、处理原则市环保监理所受理投诉后,根据“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就地解决”的原则进行分类处理。1、一般的环境污染问题转交问题所在地的镇(区)环保分局处理,对镇(区)环保分局处理结果不服,可持答复意见到市环保监理所反映。2、性质严重,涉及面大(跨镇区),可能发生污染事故的环境污染问题由市环保监理所直接处理。3、对不属环保部门管辖的信访投诉,另转有关部门处理。四、工作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七条、第十四条、第三十一条;2、国务院《信访条例》第四条、第六条、第二十六条;3、国家环保局《环境信访办法》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二十二条等。五、受理部门1、东莞市环境保护监理所(简称:市环保监理所)办公地址:东莞市城区创业新村16座五楼电话:86212、本市各镇(区)环保分局3、市内其他部门:公安、交通(社会生活噪声、交通噪声)、港务、渔政(船只污染)、国土、矿产(土地、水土流失)、林业(树木、植被、植物、动物保护)、农业(养殖、农药、化肥)、水利(水源、水库库区)。
环境保护行政处罚
一、执法内容市环保局等有关行政单位依照环境保护法律的规定,对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但又未构成刑事犯罪的法人和公民,采取行政制裁措施。二、执法程序1、在实施环境监督管理过程中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或群众关于环境违法行为的举报,属于其管理的,市环保监理所、法规科、监督科均可予以立案;2、市环保监理所等部门调查取证,将调查资料移交法规科;3、实施行政处罚前,法规科将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告知当事人;4、《行政处罚法》规定应经过听证程序的案件,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可在三日内向法规科提出申请,法规科组织听证;5、审理案件,按有关规定作出审理决定;6、送达处罚决定书,受行政罚款的当事人应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受限期整顿、责令停产等其他行政处罚的当事人应依行政处罚决定书规定的期限执行;7、当事人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在接到处罚通知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可向省环保局等有关单位申请复议;8、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9、对逾期不履行处罚决定,且不申请复议也不起诉的,由法规科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三、执法期限1、一般的行政处罚案件,自调查资料移交后三十日内作出决定。2、《行政处罚法》规定应经过听证程序的案件,在举行听证会后三十日内作出决定。四、听证制度对拟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排污许可证或五万元以上的行政处罚,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1、法规科在作出决定之前,十五日内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2、当事人在接到告知通知书后三日内可向法规科提出申请;3、法规科在收到听证申请书后,组织听证并提前七天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4、进行听证。听证一般采用公开形式,由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当事人可亲自参加听证,也可委托一至二人代理;举行听证时,当事人有权申辩和质证,并阅看听证记录。五、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及其他与环境保护行政执法相关的法律、法规或规章等。六、主管部门东莞市环境保护局政策法规科(简称:法规科)办公地址:东莞市城区创业新村16座六楼电话:
污染源现场监理
一、监理对象本市范围内的水污染源、大气污染源、固体废物产生源、噪声源和其他排放有害有毒物质的污染源必须接受市环保监理所的现场监督管理。二、工作程序1、执法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进入污染源现场;2、查看排放口情况,废物处理情况,了解其对周围环境的影响;3、查看污染处理设施运转情况,查询必要的问题并作检查记录;4、违反环保法规的,进行现场取证,填写执法检查记录,制止违法行为;5、十日内将执法检查记录、取证资料移交法规科处理。三、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四条、第三十五条;2、国家环保局《环境监理工作暂行办法》第二条、第五条、第七条、第十条。四、执行部门1、东莞市环境保护监理所(简称:市环保监理所)地址:东莞市城区创业新村16座五楼电话:86212、受委托的各镇(区)环保分局的监理员
环境保护服务性业务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一、办理范围凡在本市范围内建设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经市环保局初审后,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或报告表的,必须委托有环境影响评价资格的单位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东莞市环境科学研究所(以下简称:市环科所)是具环境影响评价资格的单位之一,具体服务情况如下:二、评价程序(一)、环境影响报告表1、建设单位将《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申请表》交市环科所;2、市环科所按有关规定认为有必要的,派员到拟建厂址察看,布设监测点等;3、市环科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交建设单位送市环保局监督科审批。(二)、环境影响报告书1、建设单位将《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申请表》交市环科所;2、市环科所派员到拟建厂址勘察,布设监测点等;3、编制评价大纲(含评价费用概算);4、双方签订评价合同;5、市环科所到现场监测;6、市环科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交建设单位送市环保局监督科审批。三、有关资料1、委托市环科所进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委托书;2、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报告书;3、建设地点、项目规模、产品产量、原材料、燃料、产污设备、工艺流程、“三废”排放量、员工人数等;4、选址位置图、项目建设平面图、厂址四置图;5、“三废”处理工程设计方案。四、评价依据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号令);2、《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收费标准(试行)》(粤环]);3、《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粤人大[1994]57号);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T2.1-2.3-93)、(HJ/T2.4-95)。五、工作期限环境影响报告表1、自收到《申请表》后五个工作日内派员现场察看。2、自现场察看后(需补资料的,从补齐资料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完成报告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1、自收到《申请表》后五个工作日内派员现场察看。2、评价合同签订后(需补资料或评价费用未到户的,均从补齐资料或款到户之日起)三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六、受理部门东莞市环境科学研究所办公地址:东莞市城区创业新村16座9楼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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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东莞大朗医院妇科看的,TCT请问,宫颈糜烂该怎么办想...
去东莞大朗医院妇科看的,TCT请问,宫颈...
病情描述(发病时间、主要症状、症状变化等):去东莞大朗医院妇科看的,TCT请问,宫颈糜烂该怎么办想知道这个疾病的费用大约是多少的呢?
共2条医生回复
因不能面诊,医生的建议仅供参考
职称:医生会员
专长:妇产科
&&已帮助用户:3119
问题分析:您好,如果TCT 的结果没有问题,单纯的宫颈糜烂是没有问题的,考虑到您的年龄,您应该是有生育要求的,您这样的情况最好是不要做物理治疗,单纯的阴道给药就可以了意见建议:建议您到正规的医院就诊,明确诊断,采用阴道给药的方式治疗。
职称:护士
专长:妇产科
&&已帮助用户:13489
问题分析:你好!根据你上去所说的情况,宫颈糜烂是长期慢性炎症刺激所致。意见建议:建议放松心情,不要过于紧张。费用根据轻重程度是不一样的,一般中度需要3000元左右。
问接触性出血去做TCT检查,重度炎症轻度宫糜,怎么办?
职称:医生会员
专长:月经不调、阴道炎、宫颈糜烂、避孕流产、两性健康
&&已帮助用户:274638
病情分析:你好,有宫颈糜烂的情况会引起接触性出血的症状的,是需要及时治疗的意见建议:可以遵医嘱用药治疗的或是建议用药抗宫炎片和苦参栓来治疗,或用药盐酸左氧氟沙星片,高锰酸钾外用片和治糜灵栓来治疗,平时要注意个人卫生,勤换内衣裤,禁食辛辣刺激食物,治疗期间要禁止性生活。严重的话,需要去医院做利普刀治疗的
问患了重度宫糜烂,TCT检查为重度炎症,可是最近想怀孕,怎么办?
职称:副主任医师
专长:内科、消化内科
&&已帮助用户:247808
你好!需要考虑是先治疗后再怀孕,可以阴道用药治疗
问轻微宫茎糜烂怎么办
职称:副主任医师
专长:脑出血,脑积水,脑瘤
&&已帮助用户:211416
指导意见:考虑是真菌感染,最好先用洁尔阴或者妇炎洁洗洗看看有没有效,如果不行就去医院买点杀真菌的药膏,像同慷错之类的,还有就是在饮食方面不要吃辛辣的油炸的食物,要多吃蔬菜,最好不要喝酒
问我做了宫颈糜烂的修护术,,我是2度糜烂。可是半个月后...
职称:医生会员
专长:高血压、糖尿病、心血管疾病
&&已帮助用户:141545
病情分析: 宫颈糜烂;是慢性宫颈炎的一种表现,主要是感染引起的,可引起白带增多、接触性出血等,以物理治疗为主,药物治疗效果不佳。意见建议:健议行宫颈细胞刮片检查,若只是提示炎症,可行宫颈聚焦超声治疗,是目前治疗宫颈糜烂比较先进的技术,属物理治疗,不会影响日后生育
问白带多,说是宫颈2度糜烂
职称:医生会员
专长:皮肤
&&已帮助用户:223317
病情分析: 你好:对于2度宫颈糜烂的治疗,单凭药物治疗,效果欠佳,药物治疗结合物理治疗疗效较好,物理治疗方法很多,建议你在医生的指导下,选择利普刀进行规范的治疗,一般是可以治愈的。
问你好,最近查出子宫糜烂二度做的TCT。我该...
职称:医师
专长:妇科
&&已帮助用户:67179
您好,宫颈糜烂二度是可以药物治疗好的,如果生育了,可以做物理治疗,祝您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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