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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405-2201-1907-2405-1712-1607-2408-1507-0404-12楼主邀你扫码
参与上面帖子讨论
发表于:07-05-23 10:29
&&&&&&&&&&&&&&&&&&&&&&&爱一个人。需要理由吗??
&&&&&&&&&&&&&&&&&&&&&&&&恨一个人。需要理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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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07-05-23 10:50
能偷的东西还真多啊~
不管是晴天,阴天,雨天,能见到你的一天,就是晴朗的一天...
不管是昨天,今天,明天,能和你在一起的一天,就是美好的一天...
发表于:07-05-23 11:20
貌似不错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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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07-05-23 11:49
还有下文吗?期待!!!!!!!!!!!!!
你知道吗?
可以躲开的是你的身影,但是躲不开的,是对你的深深的思念!
我没有后悔爱上你,只是后悔没能让你也爱上我!
今生,天注定,我爱得很苦,
但愿来世,我会是个洒脱的情人!
风筝的线断了,飞走了,便不在回来!
做人千万别对别人太好,会让人害怕的
QQ:1920132
灌准字号:1920132
Xj[Xj[Xj[Xj[
d灌gd水gd许gd可g
^ma^ma^ma^ma
中央办公厅灌水办公室&签发
发表于:07-05-23 12:57
被 梦幻大当家 删除于: 13:31:08
发表于:07-05-23 13:08
我们一起来偷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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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07-05-23 13:31
回复 第5楼 的 迷糊虫:
有的,你随时关注吧,呵呵。
发表于:07-05-23 1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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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07-05-23 16:10
在这里发这个,如果不是斑竹发的早沉了,我不是说这文章不好,而是..
版已经以前的爱版了,
已经沉沦了\\腐朽了
发表于:07-05-23 16:11
以下是引用 第10楼 哈根*达斯 的话:
在这里发这个,如果不是斑竹发的早沉了,我不是说这文章不好,而是..........版已经以前的爱版了,已经沉沦了\\腐朽了...
版已经不是以前的爱版了
发表于:07-05-23 16:38
发表于:07-05-23 19:05
回复 第10楼 的 哈根*达斯:
梦版从来没有沉沦腐朽过,改变的是人。
而且并非斑竹发这样的文章才会被置顶,普通版友发的好文章一样会被置顶。正是因为最近缺少一些深度的文字,所以作为斑竹,我更应该为了版的质量,为了大家的阅读品质而发一些这样的文字。
还是那句话:希望大家抱着一种平和的心态去对待这个版,对待这个版的任何一位版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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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07-05-24 00:40
期待下文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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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07-05-24 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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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07-05-24 22:22
被 梦幻大当家 删除于: 15:28:17
发表于:07-05-25 0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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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07-05-25 15:33
2004年.偷51
  第二天下午四点,我打电话叫小偷把钱送到半岛咖啡去。当时,我已经坐在A11号座位上了,还挺洋洋自得地想,唉,要,要,A11,这回可算是能要回来了吧。
  我穿着制服。我当然知道,穿着制服出现在这种场合,显得怪模怪样,不过,故意炫耀力量时,服装是种蛮好的道具。
  小偷远远地穿过走道走过来,穿着一件丝麻衬衣,显然经年没烫,从衣橱底下抽出来直接套在身上,失魂落魄,裤子也是皱巴巴的,往我面前一坐,和我笔挺的制服一比较,简直像个瘪三。
  我们的角色只有在这一会儿,才显得那么登对。一个司法人员,和一个小偷,坐在一起,就应该是这样子。我幸灾乐祸地想,你他妈的也有这一天。
  “一看你这德性,我就知道,不用怀疑,毫无疑问,你就是个瘪三。”我用烟头指着他的脸,说,“把钱还给我。”
  他老实地把装钱的信封推给我。我毫不客气地拎起来,看着他数,还对着日光照照,看看是不是假钞,然后把钞票收进包里,把戒指和手链都戴上,又开始翻照片,“妈的,照片是数不清楚了。你有没有留下几张?”
  “没有。我发誓,没有。”他脸不红,心不跳地说。
  “这么不给面子。都没留下几张手淫时用?”我脱口而出,看来是把他吓了一跳,我也后悔不迭,恨不能给自己两耳光。
  他略一迟疑,一本正经地回答说,“没有,脑子里有你就可以了。”
  “真是个瘪三。毫无疑问。”我斩钉截铁地重复了一遍,又瞪了他一眼,“今天你买单。这点能做到吧?”我喝完最后一口橙汁,丝毫也不留恋地说,“再见。”
  “既然是我买单,你何妨不再坐会儿呢?”他微笑着说。
  “不客气了。满心都想着我呆一会儿,你抽空上厕所溜掉吧。哼,瞅你那小样儿,就知道你干不出什么好事儿来。”我转身就跑,连拜拜也没说。
  他竟然乖乖把钱给我送过来了。出了门,我掩着胸口跳上出租车就往施刚家里跑。天。幸亏他不是个暴徒。他怎么这么乖的就给我把钱送回来呢?还忍受我这样的冷嘲热讽。他乖巧得都让我怀疑,他根本不是小偷,是我在抢劫。坐在车上时,我心虚地想。越想越觉得可疑。这家伙,看上去又帅气,至少比施刚帅气多了,有这种风度,怎么会是小偷?
  困惑。不过,我的钱既然拿回来了,看在他长得不错的份儿上,就不打算继续追究下去了。
2004年.偷52
  施刚正在厨房里做饭,一条毛色灰暗的京吧趴在地上眼巴巴地抬着眼睛看着他,看我进门来,又看着我。我这人吧,不太吸引男人,但吸引小动物的魅力还是有的。在街上碰见流浪猫,脏兮兮的小猫都会妙妙叫着跟我走一段。
  这只狗也是,大概闻到了我身上的兽性,立刻爬起来,摇晃着蹭我的鞋子。我伸手去摸它,它立刻趴了下来,一动不动了。它趴下来,背上的毛就自然的垂向两边,脑袋掩没在耳朵和脑袋的长毛里,像一张平坦的地毯。
  它的名字就这么有了。就叫地毯。我弯下腰摸地毯的脑袋,它抬起头来望着我,眼睛鼓鼓的,整个眼眶里都是黑色的瞳仁,我的手沿着它眼睛摸过去,翻开它眼皮,露出大块的眼白,有点可怕。
  没一会儿,地毯就跟我混熟了,我坐到沙发上,它也跟着跳到沙发上,躺在我身边,拽我的袖子。“我新买的衣服,要一千多呢!”我暴叫了一声,希望施刚赶紧递上一千块钱给我,结果他装作没听到,继续在厨房里忙。
  妈妈的。戒指丢了,得靠我找回来,他也不知道帮我买一只。买件衣服,不知道出来赞美,更别提付钱了。要男人有什么用?我心不在焉地摸着小狗想。小狗用牙咬我的手指,一根一根手指地舔,就像箅子梳理过头发一样,细致而温存。
  小狗张着嘴,它仔细地咬我的手指,它的上颚是黑色的,一块方正的黑色,两边是粉红嫩白的肉,看上去像施刚被烟熏黑的獠牙。两边黑洞洞,边上一片粉红的生命色。
  “地毯?吻我的手,刷过牙没有?”我盯着它的眼睛,问它。它天真地望着我,没理会我的调戏,翻了个身,把肚子暴露在我面前。
  这个姿态,真有安全感。
2004年.偷53
  施刚的三姐陪姐夫来出差,就住在施刚家里,我们一起吃了一顿晚饭,第二天下午,施刚打电话告诉我,他姐夫帮着找了一套房子,不是房产公司卖的,是房产开发公司付不出钱来,抵押给建筑工队的房子,每平方便宜五百块钱,就在翠香苑里,是一套一百四十平方米的跃层,四室两卫两厅,套型也不错。
  “一百四?四室两卫两厅?要那么多房间干什么?”我立刻晕了菜,想到施刚这一家子,四个姐姐加姐夫加外甥、外甥女,还有老爸爸,一起挤到屋里来的情形。真要有这么多人,我应该把厨房砸掉才对,天天叫施刚掏钱上饭店。
  “我姐觉得不错啊,将来他们有人来,也有地方住,平时我们一人一间工作间,也好啊。要不,你去看看?房型很不错的,进门两个厅都在前面,不是分两块,不浪费过道的面积。”
  “好吧。既然喜欢,你们就定吧。”我绝望地说,“我先不去了,总会有看到的一天的。”
  挂了电话,我下定决心,这套房子全算他的,我一分钱也不出。
  就算是将来离婚,也归他,和这些和他有千丝万缕关系的人们。这些人才真正是他的,和他的过去有关,和他的未来有关,当然,也和他的现在有关。
  而我,则是横生在他的现在,和过去无关,很可能,也和未来无关。我有什么资格让他为了我,放弃他们的意愿呢?
  我的第一场人生喜剧开始了。在结婚前,我默默算计着离婚的财产分割问题。离婚,真是人类文明的体现,一个漂亮的理性飞跃。
2004年.偷54
  星期六,我带着地毯去爬山。地毯有三天没下楼,看见外面的世界就特别兴奋,上蹿下跳,恨不得扑到所有人身上去吼叫一通。好几次我都几乎是把它勒回来的,否则它会把所有的人都舔一遍。
  从山上下来,已经是六点半了,我爹妈估计已经吃完饭了,我决定自己到饭店去吃一顿,然后去TOP把头发再染一遍,我头发是染成微红的,染了有半年多,光彩已经消失了不少,阳光下也有点晦暗了。
  因为地毯不能上公车,六点多钟交通高峰期,也打不到车,我就牵着地毯一直沿着马路走,没走多久,看见牛牛那个哥们儿站在路边。
  自从牛牛死后,我们在公安局分手后,我还没有见过他。他一个人站在马路边,靠在树上抽烟,好像是在等人。我不想和他打招呼。想绕过他身边。可是地毯往前一直蹿,还汪汪乱叫,被他看见了。
  他看见我,也愣了一下,盯着我死看,却一句话说不出来。我走到他面前,局促地望着他,问,“好吗?”
  “好的。”他回答说,下意识地把抽了半截的烟扔掉,随即又点了一根,“牛牛的爸爸妈妈好吗?”
  “搬走了。不知道。”我回答说。然后,就是凝固的冷场。我们都不知道说什么好了。我看着他身上倾斜的夕阳,又困了。
  “嗯。”他半晌才发出声音来,“手上的戒指,是牛牛的?”
  “嗯。”我笑了笑,“我一直在想,他活着时,我是不是管他管得太多?不让他喝酒,不让他打麻将,不让他追求势利的女孩子,给他一次次地介绍乖乖女当女朋友。”
  “那又怎么样呢?”他若有所思地看着我,一脸并不想深究,却又想明白的古怪表情。
  “不知道。我没怎么想过。想法很多,很乱,却整理不清楚。总是犯困。”我打了个哈欠,说,“我走了。”我挥挥手,“拜拜。”
  他的话留住了我,“我知道,牛牛想和你结婚,才去买这个戒指的。”
  “他还没到结婚年龄。”我愣了一下,回答说。
  “那就别戴这个戒指了,突然看见,真有点伤心。”他犹豫了一下,说,“我朋友来了,我走了。”
  我站在原地,久违的眼泪终于流了下来。
2004年.偷55
  施刚带着我去买戒指。交了房子头期款后,他还余下五千块钱,我们一路坐车回来,到了市区,在闹哄哄的市中心下了车,他突然看着面前金碧辉煌的大商场说,我再给你买枚戒指吧。
  戒指?我下意识地抬起手来,牛牛那枚戒指已经被我放回抽屉里了,小偷那儿拿回来的戒指,也放在那儿。我还需要第三枚戒指吗?
  我之前很想要过。好像是这么回事儿。但是,有段日子,我没有想过这件事了。自从牛牛送我一枚戒指以后?我忘记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忘记了戒指和安全感的互动问题。
  不管再怎么不安全,似乎我没必要藏三枚戒指。
  房子能带来的安全更多,我曾经对这房子抱有希望。住在这套房子里,施刚不用看我妈妈的脸色,我也不用再被家里管束。可是,现在倒是想明白了,房子也不是我的。我还是一样,没什么安全,也没什么不安全。有戒指,没戒指,都一样。
  我看了看自己的手指,光溜溜的手指,还算的上修长,娇嫩,身为这只手的主人,我还是有一点骄傲的,然后我懒洋洋地打了个哈欠,说,“不用了。戒指找回来了。小偷寄回来了。我困了,回去躺一会儿。”
2004年.偷56
  小偷在我前面,和那个常常跟他在车站见面的姑娘走了一段路,说了几句话,然后挥挥手说,“姐,我今天晚上不回家吃饭。”说到这里时,他看见了我,嘴角迅速地滑过一缕微笑,然后,他就上了车。
  我在人群后晃了晃,点了根烟。估计我烟抽完了,人还没全部上车呢。我终归来的及跟着他。
  我想问问他,又寄来的信是什么意思?
  他在信里说,“我说过,迟早有一天,让你相信我的真诚。我觉得还没有到这一天。可是,事情没有按我的安排发展,这也不奇怪。无论如何,即使是你不愿意,你也不能阻止我也把你当成朋友。”
  即使我不愿意?有这样强卖强买的吗?我想让他拎拎清,我可没欠他的。但我还没想好怎么说,干脆就跟着他,跟一段路,想清楚再说。
  反正闲着也是闲着,我本来就怪无聊的。女人盯男人的梢,应该还是比较好玩儿的。尤其是,还是女失主盯男小偷的梢。
  我迫切地想知道,他表现得如此深情,到底是因为弱智,还是玩笑,抑或是寂寞?或者我也希望他说的是真的,他是真情多让我的虚荣心得到满足啊。可是,我的理智不这样想,我的理智说,我呸,装的!
  不远处,一个黑脸中年男人胳膊上搭了件黑不溜溜的西服,挤在一个戴红色墨镜的姑娘身后,那个姑娘不觉地被人群涌动,几乎要往后倒下。可她身后又有一个小个子男人挤了过来,一面用肩顶住她,不让她往后退,一面手就往她裤口袋里摸过去。
  姑娘迅速地往后看了一眼,问,“你想干什么?”她一回头,旁边那个黑脸中年男人立刻得手了,他的手从她另一个口袋里抽出来,握着个手机,就在这一瞬间,他把手机往后一扔,不远处站着的第三人立刻接住了,调头就跑。
  后面的人群纷纷散开,给这三个小偷让路。姑娘目瞪口呆地回过头,想钻出人群,却被一群急于上班的人顶住,“哎,你干嘛?别挡路,上车啊!”“上车啊,愣着干嘛!”
  姑娘睁大眼睛,莫明其妙地就被群众挤上了车。
  人上得差不多了,我也跟着跳了上去,看见那姑娘站在前排,没表情,仿佛什么也没发生过。刚才的手机是别人丢的。前面一个老头回过头来,“姑娘,丢了手机吧?”
  女孩莫明其妙地看着他,没吭声。
  老头说,“我全看见啦,把手机往后面一扔,就跑啦。现在的小偷啊,太不像话啦,太猖狂了。”
  女孩还是没吭声。倒是旁边的人开始搭讪,“姑娘,你怎么不下车报案?”女孩挑了挑眉毛,嘴角略一牵,继续沉默。
  老头接着说,“报案有什么用啊?天天都这样,警察管得过来吗?说不定,警察跟他们都认识呢。”
  这时候,站在一个高个子女孩的身后的一个男人,穿红T恤的,手机滴滴答答地响了起来。他前面的高个子女孩听见了,脸色立刻有些不对,摸了摸包,怀疑地又往后看看,“你为什么不接电话?”
  “我不想接。”男人呆住,手迅速伸进口袋,死死捂着手机。可是,手机还在不断地响。
  “那你把它按掉。太吵了。”女孩冷静地说。
  “我就不按掉。”男人耍赖说。
  “我听着这铃声像我的手机,请你把手机拿出来,给我看看。”女孩见男人心怯,壮了胆,声音抬高了八度。整个车厢都安静了下来。
  手机还在滴滴答答的响。突然中断了。紧接着,又响了起来。
  小偷终于把手机拿了出来。女孩接过手机,看了看号码,然后接听,“嗯,是我……刚才我的手机被人拿走了……哦,谢谢你为了浪费我的电话费,专门不在上班时间找我。”
  满车的寂静。没有人吭声。除了这个手机失而复得的高个子女孩。
  男人抬起脸来看看我跟的小偷,两人相视一笑,有点无奈。
  到了下一站,两个小偷都下车了。我也跟着下去。我们前后三人,各隔着段距离,走了一程。男人回头看我的小偷,我的小偷再回头看我,三人都不急不慢地走着。
  这个架势可真好看,有点螳螂捕蝉,黄雀在后的意思。可惜,如果这是一部电影,观众们肯定得替跟在后面的小黄雀担心,前面的螳螂和蝉倒是蛮强壮。
  前面两个人突然都停下来了,我也跟着停了下来,街道不宽,我故意过了街,不想让蝉看见我在跟着螳螂。螳螂走到离蝉三步远的地方,停了下来,点了一根烟,说了句什么。
  蝉从口袋里掏出个红色的皮夹子,扔给了螳螂。螳螂接住了,翻开钱包看了看,抽了两百块出来,把钱包扔到地上,又说了句什么。
  蝉没吭声。拣起钱包,走了。
2004年.偷57
  “你跟着我干嘛?”
  螳螂突然从我身后冒出来,把我吓了一跳,瞪着他看了半天,才支支吾吾,做贼心虚的说,“你,你,你给我写信干嘛?”
  他优哉游哉地坐在路边的自行车后架上,咧嘴乐了,“你感动了?”
  “你写信想干嘛?”我咬着嘴唇,重复了一遍问题,连我自己都觉得,我看上去像个弱智。
  “唉。唉。你看你这姑娘,怎么就不像晚上出去飞车时那么悍了呢?”他颇有兴趣地上下打量我,“你怕我吗?怕什么?”
  “拜托!偷看别人对你有什么好处!”我给气得话都说不全了,愣了半天,恨恨地走到他面前,怀着满腔仇恨,异常用力一腿踢在他腿上。可是,螳螂的腿很扎实,我一脚踢上去,他雷打不动地坐着,眼神还是颇为诙谐。
  我咬咬牙,“你他妈的,我搬家,这下你满意了吧。”
  才走了两步,螳螂突然在我身后说,“不就是搬到你男朋友那儿吗,你还有什么新鲜的没有?”
  我转过身看着他,不知道说什么好。其实我平时油腔滑调,本质上,我还是个老实姑娘,否则,我不能站在这儿原地不动,瞅着他,无可奈何。
  他递给我一根烟,我接了过来,我们像兄弟似的,默默地抽着烟,半晌也不说话。天气有点凉了,叶子黄溜溜的,直接从枝头顺着树干滑了下来,哗哗地往我们脚底下堆。
  我们沉默着抽烟,一口接一口,叶子就从我们身边落下,简直像一部言情电视剧。
  一支接一支烟地抽,我们似乎都很留恋这样的静默。没有人提出要走,他拿着包烟,我们就站在路边,抽着,抽完了,再来一支。也不知道要说什么,也不觉得有什么可说,就是没有转身离开的意思。
  我在想,是不是真的需要表示一下愤怒。可是在这样沉默的情景下,两人之间的距离反而像是近了,突兀的愤怒,倒是矫揉造作。
  或者,我问他到底打算干什么?唉。这样逼问,会显得我比较性饥渴,像个老处女。那么,我出现在这里,到底是为了什么?难道只是想和他站在路边,感觉一下他是真情还是假意?
  我是来求证,还是来拒绝的?我求证什么?拒绝什么?我抬起眼睛看着他,他的嘴唇很薄,显得绝决而无情,他的眼睛很亮,聪明而清澈。我掏心掏肺地想,我到底想求证什么?拒绝什么?我的虚荣吗?
  嘴巴干巴巴的,恨不能奔到路边的自动售货机旁,拿一瓶矿泉水来喝。可是,考虑到旁边是个陌生人,我有点犹豫。难道要我请他客?我可没兴趣请一个陌生男人喝点什么,哪怕只花两块钱。或者,我一个人喝?其实也没什么不好。我犹豫着,右手伸进裤口袋里,摸着硬币,这个陌生男人突然开口了,“喝点儿什么吗?”
  我怔了一下,说,“好吧,矿泉水。”
  他转身离开,我看着他。他背对着我,在自动售货机前倒腾了两下。他个子很高,一身黑色风衣,腿长长的,很结实,是那种看上去很性感。他怎么偏偏是个小偷呢?我怎么也想不明白。我真的,真的不能,来个夫唱夫随,跟着他去当小偷。我还是要争名夺利,好好活着的。
  我若有所思,觉得遗憾极了。不管怎么说,他长得很好看,而且,气息浅淡,给我的感觉也很舒服。他留给我的印象,不像小偷,反倒像电视里的侠客,或者,艺术家。
  他转过脸,瞅瞅我,笑了笑,走了过来,捏着两瓶矿泉水,“走吧,别站在这里发愣了,今天跟我玩一天。”
  “凭什么跟着你?我都不知道你叫什么!”我回答说。
  “我叫何越。”他翻了翻眼睛,从口袋里掏出身份证来,“你要看一下吗?”
2004年.偷58
  他领着我挤公车。我还从来没有跟男人约会坐公车的习惯呢。可是,怎么办呢?我有种傻乎乎的愿望,我想知道,这个人到底在想些什么?他到底想告诉我什么?于是,我就只能跟着他。
  幸亏只是坐公车。如果是上刀山,下火海,打死我也不去,就算他是施刚,我也不去。
  如果是牛牛呢?这个假设让我愣了一愣,然后,我对自己说,牛牛死了。忘掉他吧。
  火车站。过街的时候,何越,这个陌生男人的手,略略在我腰后拦了一下,这个细微的动作,突然让我有些小小的感动。但随即而来的是,我摸了摸裤口袋,发觉钱包还在,他注意到我这个小动作,眼角一瞄,就笑了。我们都没有说话。
  候车室外面的空地上,围了一群人。何越停下脚步,说,咱们看看?
  我们一起挤过去,看见一个老太太坐在中间,眼泪哗哗地往下淌。有人在骂该死的小偷。老太太哭天抢地,断断续续地说。说了半天,我终于听明白了。老头生病,带的钱不够,老太太回家卖了不少家当,回来再继续给老头子看病,一下火车就被偷了,这下,连老头的住院费都付不起了,更别提继续治疗了。
  何越拨开人群,蹲下来,递给她两百块钱,一声没吭,就钻出了人群。听到身后有个男人的感叹声,“遇见好人了。”
  好人?坏人?我把手指勾在裤兜上,咬着口香糖打量这片广场,似笑非笑地看着何越。何越贼溜溜地一笑,没吭声。我想,这肯定是刚才他从那只蝉钱包里掏出来的两百块,一高兴,发了呗,也不是太难的。
  火车站广场简直就是个硕大的垃圾场。地上倒满了果皮、纸屑,塑料袋,食物残渣,躺满了衣衫褴褛的男男女女,身上盖着同样褴褛肮脏的床单,面色乌暗,憔悴,仿佛刚从火焰山长途跋涉爬下来的。
  一辆蓝色polo停进了停车场,开车的姑娘披散着一头染过却没梳过的乱发跳下车,另一个穿蓝色运动衫的姑娘从副驾位置上钻出来,两个人说了几句话,锁上车就走了。
  我们晃晃荡荡地走过去,看见车后座上扔了个小包,还有一台DV。
2004年.偷59
  何越在车上告诉我,一伙哥们儿请吃饭。问我去不去。
  我说好啊。他又说,等我一会儿,我要先把DV叫人帮着卖出去,最近手头有点紧。
  我狠狠白了他一眼,没说话。
  我陪他先把DV送走,他换了件衣服下楼来,上车,直接带我到了一家酒店里去。他说,今天是他哥们儿大李的弟弟小李请客。
  管他什么大李小李,肯买单就算他有理。娘的。我回答说。
  这回,轮到何越白了我一眼,哼哼笑了两声,轻声说,小李有时候帮大李卖点来路不明的货,但很少,大部分时候,他就规矩地开着自己的租录相店,赚点租三级片的钱。
  小李大李看见我和何越,忙招呼我们坐下,说,“哇,何越,你的女朋友可真漂亮!”
  不知道为什么,一向贫嘴的我这次没吭声,何越则恬不知耻地说,“是啊,我第一次看她照片,就觉得了,否则,我能追她吗?”
  “是吗?你看了我照片觉得我漂亮?”我愤怒加鄙视,“有你这么没原则的人吗?你觉得我漂亮,还拿了我的戒指跑路啊?”
  大李小李听着,立刻来了兴趣,齐声问,“咦?怎么回事儿?说来听听,你们是人家介绍认识的?”
  “关你们屁事。”何越粗暴地回答,“吃你们的东西,我们的事儿,自己讨论。”
  小李嘿嘿乐了,“拉倒吧,你哪,把嫂子的戒指还了吧,别嘴硬。”
  “我已经还了。”何越笑眯眯地看了我一眼,挤了挤眼睛,“咱们回去再说,别当他们面说,好吗?”
  我点了一根烟,看也没看他。
  我对他说什么已经不感兴趣了。我想知道的是,为什么今天,我真的就跟着他跑了?跑了这么一天?难道我真的有这么寂寞吗?我竟然张开手臂迎接一种危险而未知的生活吗?而这样一种对于寂寞的逃避和历险,将把我引向何方呢?各种不同的男人,代表的不同生活,似乎就是一个个隐喻,身临其境时,并不能感觉得那么清楚。它们将通往一个方向,明晰而确定的方向。但,自己却并不能知道具体是哪个方向。
  我神游万里,直到小李打破了沉寂,“哥们儿刚赚了五千块,钱差不多够了,打算结婚了。”
  “五千块?怎么赚的?”何越狐疑地问。
  他的话音刚落,何越的女朋友就说,“他妈的,这钱明明是我赚的。”
  “对对对。是我老婆赚的。”小李涎着脸笑,“咱们店对面人民银行卖给员工低价房,非得领结婚证不可。”
  “关你屁事。你领十张结婚证也轮不到给你。”大李没好气地说,把烟头扔在地上,狠狠地踩了一脚。
  “废话。你听我说。有个男人没女朋友,来找我,要跟我老婆领结婚证。答应五千块,预付了三千块。今天去领了证。”小李得意洋洋地说,手指搓啊搓,好像五千块的钞票就在手指间一样。
  大李的眼睛顿时亮了,“操,可别轻易离婚。分他一半家产再说。”
  “这样不大好吧。”小李犹豫了一下,“再拿两千块就算了,何必折腾呢?这钱赚得多费劲。”
  “什么钱赚得不费劲啊?”大李恼火地说,“折腾?这些银行的人,哪个没有个二三十万存款?你分他十万,划算不划算?比你租录相带赚得多吧。”
  “有道理。”我坐下来到现在,一直在吃牛肉,还没来及发表看法,这会儿牛肉给我一个人吃完了,我的嘴终于有空了,“我觉得吧,嫁给银行职员,比嫁给租录相带的划算多了。”
  何越嘴里的水立刻喷了出来,强压着笑意,“你看你这是讲的什么话!”说话间,眯着眼睛迅速地扫了小李一眼。
  小李则立刻警惕地看了看他的女朋友。他女朋友敏感地扫了我一眼,随即仔细地看着镜子,观察自己的口红,不动声色。这飞来飞去的几眼,尽在不言中。
  “啊呀,她开玩笑呢,这丫头,好胡说。”何越放下筷子,举起杯子,对小李的女朋友说,“嫂子,敬你一杯。你们快结婚了。”
  “离婚后结婚。”小李的女朋友也温良地笑了笑,举了举杯,小心地翘着红嘴唇,抿了一口。
  我腹中发出一阵冷笑,但脸上还是那么的毕恭毕敬,就像个淑女那样。
2004年.偷60
  晚上十点,我又和这个该死的小偷何越坐在酒吧寂寞的黑暗里,有两个男人坐在离我们不远的地方,一个年轻漂亮,一个略有些老了,但很高大,很健壮。那个漂亮的男人很激动地在说着什么。另一个男人一直沉默,然后,摊开手,一直摊着,直到手上被放上了两百块钱。
  他们一前一后地出去了。然后,又进来。坐下,两个人开始抽烟。抽了大概三根烟左右,健壮的老男人接了个电话,对旁边年轻漂亮的男人说了些什么,那个男人站起来走了。
  何越压了压我的手,示意我站起来,我们一前一后,跟着年轻漂亮的男人进了电梯。漂亮男人的后背就这么完整地暴露在我们面前,以何越的健壮,如果出其不意一拳打上去,他立刻就会倒下。漂亮男人有些瘦弱,一缕缕细细的淡黄色发丝垂在白得苍茫的衣服上。
  他按了二十三。我们按了二十四。漂亮男人百无聊赖地看看我们,然后,目光落在自己的鞋子上。他的鞋子擦得蛮干净。他很紧张。不安地用脚磨擦地面,脚尖一直在擦地毯上那个“五”字的一角,鞋尖尖得可以当匕首的皮鞋尖跟凶器一样雪亮。他就这样磨着鞋子,一直磨到了二十三楼。
  我们从二十四楼下去,安全过道里站了两个高大的男人,他们沉默着看了看何越,点了点头。何越无声地递了两根烟给他们,他们不要。然后,我们四个人,就一直沉默着,我想问问何越他到底想干什么,可是,想了想,又忍着没说。但愿没有警察抓我。上帝保佑我。我只关心这个。我有点后悔自己的好奇和莽勇了。
  我能回家吗?上帝啊。我站在黑暗中,忍不住轻微的哆嗦起来。我所有的幽默感和好奇心都被黑暗灭绝了,我只想赶紧跑,跑回家,嫁给施刚去。我再也不抱怨了,该怎么样就怎么样吧。
  人间是个盗亦有道的好地方,我喜欢啊。他妈的,我干嘛要站在这里发怵。
  我要回家!我恨不能叫出声来。可是,我看看微光下何越的脸庞,没有叫出来。
  何越看了看手表。三个男人一使眼色,拔腿就冲下了楼,消失在过道里。
  我愣了半晌,心脏猛地沉下又跳起来,向下走了几步,想想,又停下,想想,又往下走,正在犹豫间,何越走了出来,看见我,招了招手。
  我跟着何越走进了一间昏黄的大房间,屋子中间,一个黑裙子的中年女人紧张地坐在沙发上,一动不动,旁边是那个目瞪口呆的漂亮男人,他面前一张薄薄的银纸,白色的粉末散了一桌子。
  “不会又是面粉吧?大姐?”何越用脚踢了踢桌子,示意那女人站起来。
  女人哆嗦着站起来,牙齿打战,嗒嗒地说,“是面粉。”
  何越嘲弄地看看那个漂亮男人,轻薄地说,“你看,上当了吧。人家早就知道你不敢抽,拿点面粉来吓吓你而已。你以为你真能当鸭啊?你真以为她是个富婆啊?哈。我怕她比你还穷。”
  年轻男人的肩顿时又缩了一圈。比在电梯里还要萎顿。屋里白花花的光,把他的脸照得那么茫然。
发表于:07-05-25 21:00
2004年.偷61
  奇怪。在这一瞬间,我看着漂亮男人苍白的脸,突然觉得,何越的卑鄙,其实也是可爱的。
  许多时候,可爱不可爱,卑鄙不卑鄙,只不过取决于参照。
  当何越把我送到我家楼下,一个人离去时,我趴在走道上的窗户上,看着他在树影下晃动的身影,想。这一整天,我过得莫明其妙,但充满了一种不可知的神奇。这些神奇,我坚信将使我获得经验,将使我丰富,但我并不确知,究竟是什么在充实着我。
  正如施刚送我衬衫时的神秘感。只是。这次,比那时更明确地让我好奇,甚至,激动不已。
  我甚至觉得有些可疑。生活是一面镜子。我对他的生活感觉好奇,我愿意跟随他去,则说明我们的轨道有一部分交错。他只是表面上,方式上,跟我不一样而已。我只是偶尔,闯入了他的生活。这样的生活也不是我想象得那么荒诞。甚至,在一定程度上,我喜欢这样的刺激,这样的探究,这样的深入。
  他亮出来的刀锋,就这么硬生生的把一种生活切开来,给我看,我能看见些什么?我只是有些茫然,有些不知所措,不知道这样的看见,对我意味着什么。
  视觉在一定程度上,是可以选择的。是我自己选择要看。他假以爱情的名义,我愿意承受这样的名义,甚至有些许欣喜。这样的选择,让我怀疑自己对现有的一切有怀疑和厌倦。
  他对我说,因为我喜欢你,所以我给你写信。所以,我们今天可以走在一起。我听着,觉得他的话可以当真。当真对我也没什么坏处。
  我怎么会愿意和小偷去谈恋爱?想到这里,我的脸刷地就红了。恨不能立刻掀开被子躲进去,再也不见人。
  就在这时候,电话响了,施刚问我,明天有没有时间,到建材市场去看看装修材料。
  我说,嗯,我有的是时间,我除了大把大把可以浪费的时间以外,什么都没有,除了结婚,我也没什么别的事儿可做。
  施刚说,又说什么怪话,早点睡吧。
  好吧。除了睡觉,我还能做什么好呢?
  睡觉去吧。
2004年.偷62
  第二天,我和施刚跑了一天的建材市场,在笔记上记下了无数的价格,比如什么台盆,比如什么钉子、木板、地砖、地脚线之类,我们为了价格喋喋不休,争来争去,终于心满意足地填好了送货单,然后他去加班,我陪他去单位后,自己散步。
  散步。日子过得真烦人。没有了牛牛,我只好一个人找乐子。
  为什么施刚就不能像牛牛那样,带给我一些热情呢?我想,这或许就是生活的悖论。如果施刚像牛牛,我就不会和他结婚。
  真的很滑稽,漏洞百出,千疮百孔,却依然得这样有条不紊。
2004年.偷63
  何越看见货架上有一排巧克力,指着其中一个心型盒子,问我,“送给你,好吗?”
  “好。有本事偷出来。买的我不要。”我回答说。
  “这还不容易?”他顺手把这盒巧克力扔在了购物车里,“走吧,你等着看。”
  付款的人很多,排成一条长队。我把推车换成购物篮去排队,何越站在我旁边,顺手接过篮子,翻了两下,就把那个心型盒子扔在地上,只是瞬间,又从结帐台底下踢到了超市大门口的烟酒柜台底下,这个过程顶多两秒钟。
  我看了他一眼,接过了篮子,我们不紧不慢地排着队,付了款,然后到存包处取了包出来。何越说他要买盒烟,然后他到烟酒柜台那儿买烟,装作系鞋带,顺手就把那盒躺在柜台底下的巧克力塞进了包里。
  “你的特技是从哪儿学来的?”走出门口五十米,我拆了巧克力的包装盒,问他。
  “哪里有什么特技。我刚高中毕业时,没工作,给公安局打临工,当了一年便衣,学了点儿东西。”他谦虚地回答说。
  “就是因为你的侦查经验,把你培养成了一个职业小偷吗?”我毫不客气地问。
  “你不觉得,口口声声叫一个人职业小偷是很不礼貌的吗?你男朋友愿意人家叫他律师吗?”他顿了一顿,说,“我请你吃晚饭吧。”
  我说,“有不付钱的本事,还要付钱,会很不爽的。”
  “就是大盗,偶尔也需要付钱的,何况不过是小偷。”他说,“走吧,给点面子。”
  “你少花点心思吧,你和我这样耗下去毫无意义啊,我要和他结婚了。他用一套房子买了我,房产证还不是我名字。”我下流地说这样的话,盯着他的眼睛,其实只想看看他的反应。
  “恭喜恭喜。”他不动声色地说,眼睛黑洞洞的。他才不会真的关心我卖了多少钱,下半辈子幸福不幸福。
  我很沮丧。女人的爱,就是在一个个男人身上证明爱就是奴役。男人的爱,就是在一个个女人身上证明自己的性能力。
  可是,我多希望自己能爱上谁,或者,谁爱上我啊。
2004年.偷64
  我们一顿饭吃了很久,吃了五个多小时。我喝了很多酒,看着何越笑,看着看着,我的脸就变得通红了,他的话也越来越多,越来越多。多得我都不知道他在说什么了。
  我们两个人都有点兴奋。出了酒店的门,他问我,“要不咱们到我那儿继续喝酒去?我家里还有四箱啤酒。”
  我很亢奋地说,“好啊,好啊,四箱够不够?”
  “够了,咱们走吧。”他拦了辆车,把我折叠折叠,塞进了车里,自己钻进前座。
  上了车,我就有点晕头转向,难受中有种奇怪的舒适感,就像飞翔,就像飘浮,我从后面抱住何越的脑袋,说,“牛牛,开快点。”
  “牛牛死了。你醉了。”他清醒地说。
  “我知道牛牛死了。随便叫叫。我还知道你叫何越,是个小偷。我清醒吧,牛牛。”我说。听了我的话,何越立刻心虚地看看司机,司机也看了看他。
  很快就到了何越家,我挽着他的胳膊走到了电梯口,电梯门是关着的,看看表,已经过了十二点。
  “没有电梯了,只能爬楼了。”他不无遗憾地说,“十九楼。”
  “我操。你没交物业费啊。”我脱口而出就是脏话。
  “交了啊。物业公司是小偷。你不知道啊?”
  他话音刚落,我就看见那个开电梯的阿姨从房间里走出来,拎着个布包准备走,赶紧叫她,“阿姨,我们住十九楼,帮我们开一下电梯好吗。”
  “下班了。”阿姨冷淡地回答说,继续往外走。
  “阿姨,他有心脏病,不能爬楼。”我希望能打动她。
  “心脏病还不早点回家躺着,喝成这样。”阿姨毫不迟疑地回过头来瞪了我们一眼,消失了。
  “走走走,不理她,咱们爬楼吧。”何越拽住我的胳膊,把我往楼梯一扔。
  我觉得自己轰然倒地,发出了剧烈的爆炸声。
  当然,这只是我的想象,事实上,我老老实实地说,好吧。就跟在他身后,一阶阶地费力往上爬。
  我的心脏也在往上爬。我真他妈的要得心脏病了。
2004年.偷65
  我们一口气就跑上了十九楼,相互搀扶拥抱,我的围巾缠在何越硕长的胳膊上,他的上衣也被我从裤子里拽了条边出来。开门的时候,我几乎要瘫倒在门口,何越赶紧来拉我,我笑着说,没事儿,没事儿。我自己都闻到自己一股肮脏而靡烂的酒气。
  就像有一辆载满了酒的列车,开到我心脏里,然后,从黑洞洞的心脏爬出来,沿着血管,往脑袋上爬,这种枝条和道路延伸的感觉,在我皮肤里外一下下地爆裂开来。
  我勉强站了起来,扑在他怀里,说,“我要吻你。”脸就贴了过去。
  他很配合,把那张臭脸凑过来,眯着眼睛,很陶醉的神情。我往后一退,伸手给了他一记耳光,很轻,我已经没什么力气了,这一记耳光,跟抚摸没有两样。可是,毕竟我打着他了,不对吗?
  我定睛看看他,微微一笑,晃荡着进了屋子,从桌子上抓起一瓶啤酒,走到阳台上。
  趴在阳台上,我挥舞着酒瓶,尖叫,“小偷!都他妈的是小偷!连物业公司都抢着当小偷!你也是个小偷!我也是!都他妈的是!”
  尖叫的间歇,我听见何越在背后冷静地问我,“你真的相信有爱情和幸福吗?”
  他的话,让我的鼻子一酸,眼泪差点儿要往下掉,我把酒瓶扔在阳台地上,啪的一声,酒瓶炸成了千万道破碎的光芒。
2004年.偷66
  身体的声音,又在久违了很久之后响起,她冷笑地问我,你就是想要这些?
  我受不了她的嘲弄,也没话可以反驳她,只能不理她。
  啪的一声微响,身后亮了一个小小的角落。微弱而昏黄的灯光。幽暗得仿佛学校卧谈会的烛光。无论如何,再是黯然,灯光也把月光驱赶到了视线之外。
  似乎只是暂时,澄清且温暖了许多。
  我想返身抱住何越。
  或许不是何越也行。只是需要一个男人,不是施刚就好。我突如其来地深切相信,陌生的拥抱能给我一些温暖。
  我犹豫了一下,回过头去,刚想伸手去摸他的脑袋。电话突然响了。我的手在半空,稍稍停留,仿佛等待电话铃声自动终止。
  可是它并没有终止。何越坐在沙发上,手撑着脑袋,头发垂下来挡住眼睛,仿佛有些昏昏入睡。我拿起电话,看见了沈阳的号码。
  可是奇怪,这一回她没有挂断。
  “喂。”
  “乐蓓?”她犹豫了一下,问,声音轻轻的,不那么确定的语气。
  “是啊。”我摸着热乎乎的额头,坐了下来,看着何越修长的腿懒洋洋地伸展开来,选择了个最舒服的角度,将脚埋没在被子底下――还穿着鞋子。
  “我是沈阳。”大约她听我不甚热情的样子,以为我不知道她是谁。或者觉得需要强调一下她的名字。或者,是觉得我们已然陌生。
  我“哦”了一声,“我知道,你是沈阳。”然后皮笑肉不笑了一下,继续等待她的回答。
  “听说你和施……刚老师要结婚了?”她顿了顿,轻声笑了起来,问。
  “……哦,是呀。”这样静谥的晚上。昏黄的灯光。一个垂着脑袋似乎在睡觉,却不知道是否支着耳朵听的男人。一双埋没在被子里的鞋。一只搭在小腹上的手。指节粗大,男人的手。一些破碎的酒瓶。以及身体里消失的某种声音。
  我非得谈我的婚事吗?我盯着不动不动的何越,时空停滞的感觉。
  “我想去一趟,参加你们的婚礼。你们还需要什么吗?我给你们买礼物。”电话那一头,沈阳的声音清楚得让我感觉到,我能看见她声音的波浪以及皱纹。电流的颗粒,滑润得像流水。似乎也是个极其安静的房间。她一个人,努力镇定下来,才给我打了电话。
  “你能来,就好了。”我一字一顿地说,“我和施刚谢谢你。”
  何越听到这个名字,或者没听到。反正,他没有任何反应,仍然埋着脑袋,像驼鸟一样,安静地沉没在昏浊的灯光里。
年.司法学校1
  1998年的秋天,我考进了司法学校。当然啦,这是因为我成绩不好,其实我报的是一所名牌大学的犯罪学,毫无意外,当然没有考上。不过被调剂到司法学校去读大专,我倒是没想到。负责招生的老师跟我一样,很有幽默感。我喜欢。
  司法学校在郊区。报道时,我走过学校前面的一片大空地,发现街头竖着一个大广告牌,大约是市政建设为了表明自己的工作成绩,画了一张建设后的效果图。
  效果图非常之难看,灰蓝色的四幢楼,像四块硬邦邦的铁疙瘩扔在地上,一点也没有审美价值。据效果图上的介绍说,郊区正在掀起如火如荼的建设新高潮,以达到国际大都市标准,因此,这片原来的菜地,现在的建筑工地,在两年内,就会变出四幢面面相觑的楼房,和世界接轨。
  楼高了,大约是和卫星接轨。和地球接轨,应该挖地洞才对。我觉得。当然,我怎么觉得,是世界上最最不重要的事了。
  这四座楼,第一座是电子商务中心,第二座是新华书店,第三座则是一个现代化超市,第四呢是豪华的百货商场。其实,我们郊区人民不知道什么叫电子商务。后来,我和同学们总结了一下,大半跟电联系在一起的东西,我们都喜欢。比如,电话、电视、电台,除了电信。大半和商联系在一起的东西,都让我们讨厌,比如,商人、商标、商法,除了商场。我们不知道会不会喜欢电子商务这东西。我们老百姓的要求其实是很简单很功利的,不能用不碰,能用就用,用完了就扔,没用还来麻烦我们就砸死它。
  这是学校的外部环境,内部呢?在学校呆了一个星期之后,我觉得学校还是不错的。校园很大,光操场就有四个,学生宿舍区,教学区,办公区都有自己的操场,还有一个操场在山脚下,旁边就是实验楼和单身老师的宿舍楼。而且,不管是校园里,还是学校的后山上,春天长满了杜鹃花和桃花,别的季节也青绿一片,很适合谈恋爱。一所学校,只要适合谈恋爱,就应该算是好学校。个人觉得。
  我很想谈谈恋爱,反正闲着也是闲着,终归是要找些事情做。而且,我长得又不难看,个子挺高,眼睛挺大,头发挺长,背后看是一超级大美女,正面看也没人会觉得没脱离正常人的标准,保证五官端正。
  但是,高考前,老师和学校看得太紧,我跟男生递两张条子,都被逼着写了五次检查。两张条子才三百个字,五份检查有两千字,太不划算了。
  于是,我决定把攒下来的美好情感在司法学校挥霍掉。所以开学的一个月内,每天我都四处溜达,观看师兄、男同学和男老师的风采,连食堂的大师傅都没放过。
  我总结了一下,班上有一个帅哥比较符合我的审美。面目清秀。个子不高。眼睛狭长。一张内向的脸。法理学老师也很好,肤色偏黑,高大挺拔,眼睛贼亮,笑容可掬,很可爱。还有一个食堂大师傅的小徒弟,长得也很好看,据说是哪个技校刚来的毕业生,个子不高,跟我的帅哥同学属于一个类型的,眼睛不大,比较清秀,一笑两个小酒涡,可爱得跟小狗似的。
  这三个帅哥我略微权衡了一下,觉得我还是喜欢法理学老师。当然啦,他比我年长,看上去既健康又成熟,说话又那么逗乐。第一堂课时,他皱着眉头翻书,“我上大学时,没想到我要教最没用的一门课。你们想想,法理学,好像法律有理似的。”
  他逗大家,大家就觉得他好。女生眼睛都发亮,哇,这么年轻,这么帅,还这么幽默!她们两眼发直,口水都快滴下来了。我最理智,翻了翻书,瞪大了眼睛笑不出来了,这本《法理学》哪儿有老师这么平易近人?四百多张纸,一眼看下去,竟然全都在谈公正、正义、道德、权力、价值的社会以及哲学意义。
  上帝啊,救命啊,是不是泡上这个老师,我就能及格了?
  我宿舍都是我的学姐,高我一级,她们大部分是一个班的,其中有一个叫沈阳,跟我的关系最好。她常常抱怨说,叫什么名字不好?叫沈阳这种衰地方的破名字,结果长了一脸煤灰黑,骨架子大得跟沈阳城似的,更倒霉的是,浑身上下的皮肤也不是那么平滑,跟经历了几百年战争似的。
  沈阳这样自我介绍,让大家都很高兴。哪个人不喜欢听别人丑化自己呢?越是丑化,越显示出听众的优越性嘛。宿舍的女孩都喜欢她,帮她打水,出去玩也喜欢带着她,但沈阳却觉得我最好,最有幽默感,她说我最有把人生当戏剧表演的气质,这一点,她喜欢。
  宿舍里还有一个学姐,比沈阳还长一届,就快要毕业了。这位师姐长得很漂亮,一双弯弯的大眼睛,薄薄的嘴唇,挺拔的鼻梁,乌黑纤细的长发长及腰间,总之就像画报上的大美女,长得极其标准。大家都叫她漂亮女生,并且以喜欢一种美好事物的方式宠爱她,放纵她的任性和粗鲁。
  刚开始分配到这宿舍,我其实有些不满。为什么大部分同学都能和同班同学住在一起,而我却非得和一帮师姐住在一起?但真的住了两天,感觉反而好了。想想,师姐的男性朋友们,往往是她们的师兄,毕业了,总之比我们同班同学交往的人略年长些,年长的男人,往往不但具有指导意义,还有经济意义。这样的好事,谁能不喜欢?
  开学后没多久,我就和同宿舍的师姐们混熟了。在我那些人事不懂的同学忙着崇拜老师、勾搭男同学的时候,我则开始跟着众师姐师哥们吃吃喝喝,讨论男女之爱以及人性――这种讨论比保守的父母更具指导意义,我也不知道为什么父母孩子都生了,却对情爱这个话师敏感得像处男处女。
  有一天晚上,我在图书馆翻了半天《性史》,关灯时间准时回宿舍开夜谈会。本来还可以偷偷煮些鸡蛋牛奶方便面之类的东西加餐。可惜准备好各种作案工具后,发现电炉子怎么都不亮。可能是停电。大家叹息半晌,喝了冷牛奶,早早地躺在床上,正式进入了会议阶段。
  沈阳说,“我其实很想了解男人的。这是我人生的重大问题。”
  一片肃静。半晌,才有人应声,“咱们学校那么多男的,都是男人还是男孩?”
  “这个问题,他妈的也太难了吧。总不见得咱们一个个上去试。”漂亮女生粗鲁的声音从上铺掉了下来,&“反正迟早都是男人,就算是男人吧。”
  我在黑暗中悄悄地笑了。我喜欢漂亮女生的粗鲁,我觉得这都是她身上最生动的地方,虽然对这一点,其他女生都颇有微词。她们如同大部分人一样,认为女生就应该恬淡,安静,文雅。我倒不觉得。我总是喜欢有些粗糙和率真的人。他们和人相处不挑剔,有点海纳百川的意思。
  “其实我很喜欢民法老师。他真是斯文,白净。”沈阳犹豫了一下,痛快地说,“跟我正好是黑白无常的绝配呀,也不知道他觉得不觉得?”
  “啊哟哟。”屋里响起一片此起彼伏的长长嘘声,包括我的。
  其实,民法老师也不至于这么令人鄙视。他大学刚毕业,说话也还得体,但从头到脚,长得太短路了。皮肤很白,个子很矮,说话慢吞吞的,动不动就扶扶眼镜。整一个小白脸。
  沈阳要是和他走在一起,男人女相,女人男相。男人白瘦细小,女人黑胖宽大。想到这个令人感动的场景,我突然冒出一个念头,“难道绝对这个词是为了他们创造的吗?”
  “点蜡烛。每个人都检查一下书包。”沈阳突然从床上爬了下来,在黑暗中摸索,我只听到瑟瑟的声响,似乎有一群老鼠跌跌撞撞找东西吃。接着,擦火柴的声音,硫磺的味道,蜡烛亮了,屋里的光线顿时柔润起来。
  漂亮女生因为白天在食堂抢有内容的汤,被洒出来的汤汁烫伤了脚,属于能坐着就不站着,能躺着绝不坐的时段,当然不想下床来,“你神经啊。书包这东西是用来吓人的,几年都不动,能有什么?书不都在教室里吗?你有话好好说,折腾什么呀?”
  “今天刑事侦察的那帮男生来上大课,谁知道他们有没有把窃听器放在咱们书包里。”沈阳举着蜡烛站在桌前,认真地翻书包,“这帮家伙可不是什么好鸟,常常把窃听器放在女生书包里,一熄灯就听咱们解皮带的声音。”
  “听到又摸不到,就算他们听着声音手淫又怎么样。”漂亮女生不耐烦地说,“要是你丢张照片,还怕男人把你贴在卫生间意淫啊?唉哟,烫伤真疼,他妈的。”
  “你哪里学来这么多淫词艳语?”沈阳把书包倒了个底朝天,趴在桌子上看了半天,蜡烛都快把她的头发烧掉了,我们在半明半暗中看见她那张饼脸,她不自觉可怕,竟然还阴森森地做了个鬼脸,说,“我检查过了,我的书包没问题。你们给我一个个给我起来检查!”
  迫于沈阳的淫威,也鉴于我们个个毫无睡意,大家都爬起来借着烛光检查自己的书包,漂亮女生的书包也由沈阳代为彻头彻尾地检查了一遍,连她吃剩下的蛋糕屑子都被抖了出来,屋角的老鼠仿佛闻到了香味,迅速吱吱叫了一声,嗖地穿过屋角,不见了。
  这时候,蜡烛也烧得差不多了。沈阳扑地吹灭了蜡烛,房间又洒满了微弱的月光。蜡烛留下的星星点点在我的眼皮上烧灼,很不舒服。
  沈阳光着脚爬回床上,精神百倍地说,“好啦,咱们轮流说说,暗恋也可以嘛。谁来先说?”
  “暗恋?咱从来不搞这一套。”漂亮女生在床上翻了个身,发出一声悠长的叹息,“不就是一块儿吃吃喝喝吗?男人和女人的关系,不就是互相剥削的寄生关系吗?至于闹这么纯情吗?要不是这会儿我难受,真没空跟你扯这些废话。”
  “那你怎么不纯情,也可以介绍一下呀。”一个师姐发出了质疑,“我们都很崇拜你,想向你学习的,要不,你给我们举个例子?”
  “天分不同。你们一个个,该好好钻研法律的,钻研去,该谈恋爱的,去谈恋爱。不要像知识分子那样,光纸上谈兵好不好。这里也不过是个大专,学得再好也当不了什么学术小组领头人。”漂亮女生洋洋得意地说完,用力扯上了她床边的窗帘,“本姑娘睡了,你们把我这段话领会了,也就够用前半生了。”
年.司法学校2
  学校后山很矮,长满了花花草草,挺好看。有很多谈恋爱的人都喜欢在那儿约会。一到晚上,年青学生们都一前一后消失在阶梯教室或者图书馆门口。然后,在后山的灯光下,两人的影子终于不负重望,最终凝聚成一个。我们称这种现象为,团结就是力量。
  想想,当两个影子终于不负重望地结合时,有谁在乎明天也许考勤会出问题?或者被老师批评、不及格之类的事呢?我们广大学生管后山叫情人山,管教学楼叫绝情谷。这两个地方,是我们出现频率最高的地方。这两个地方,集中体现了我们广大学生日常生活的自然常态以及非自然变态。
  我和沈阳都是天生的活闹鬼,快快活活,不那么认真,虽然有的时候我们喜欢过度喝酒,浑身酒气时沈阳就会号淘大哭,我就趴在马桶上亲热地呕吐,总之,我们两个都忙着排泄就是了。但大部分时候,我们不管是对学习,还是对生活,表现得都有些漫不经心,没心没肺,而且急于把一切变成笑话,沈阳说,生活最大的乐趣,就是从日常生活中提炼出娱乐元素。我深深赞同。
  大部分的晚上,散了晚自习之后,我就会和沈阳到山上走走,坐坐,呼吸新鲜空气。我们的口袋里永远揣着手电筒。每天都走不同的小路。几个月下来,我们不但把一座山都测量了个仔细,甚至几乎连谁和谁坐过,抱过,残留温度多少,声音绕树几日都清楚了。
  在一般人眼里,我们两人可能是很无聊。嗯。其实确实也是,我们挺无聊的。每天散步时,那样幽暗纯洁的环境,一点也没培养我们亲近自然的温和性情。相反,我们在幽静的树香中锻炼听力,只要一听到树底草丛里之类的地方有动静,就迅速扑过去拧亮手电,一个厉声叫道,“哇,好大一只虫子!”另一个则跟着尖叫,“噻,妖怪!”然后,我们就把可怜的一对对小情人当成透明的,直扑人家身后,在树叶上面直拨拉,拨拉得叶子哗哗往下掉,虫子纷纷飞,鸟抖抖翅膀,也惊跑了。整个活动结束的号角,就是背后的怒斥,“神经病!”随着怒斥声,小情侣连影子都消失了。成功的时候,一个晚上平均能驱赶五对小情人。
  我和沈阳很可怜的。我们都觉得,这件事责任不在我们身上。谁叫我们没恋爱可谈呢?大家都在谈恋爱,就我们两人天天面面相觑,看着对方都快要呕吐了,却还是不得不泡在一起。我对沈阳说,她没恋爱可谈的原因,在于她太像男人。五大三粗,激素过盛,声音沙哑,怎么看怎么也看不出她是个女人来。我觉得,我没恋爱可谈的责任肯定不在我。不熟悉的男生,分不清男女,以为沈阳是我的男朋友。熟悉的男生,以为她是我的保镖。我身边有这么一个人,怎么能不让我苦恼?
  有一天,我很直接地向沈阳表达了我的想法,劝她在我尚且青春年少的时候离我远一点,她骂我没良心。她骂得如此情深意重,涕泪交加,一哭二闹三上吊,平时的游戏态度都消失得干干净净,仿佛真的被伤害了。
  一时间,我以及我们全宿舍的女生,都被她的忠诚感动了。
  怎么办呢?为了一个同性朋友的友情,搭上自己年轻美貌的时光,确实是个很艰难的任务。但是,我很伟大,我决定从此以后,带着沈阳一起去泡男人。
  沈阳早上没课,我是有课不想去。我们睡到中午十一点才心满意足,互相扶持地起了床,刷了牙,但是懒得洗脸,就摇摇晃晃跑到食堂觅食。
  一股腐败生物味道的食堂人山人海,饥不择食的学生们四处飞奔,浑身散发着饥荒和游手好闲的气息。我们在冗长且扭缸的队伍旁边游走了半天,都没找到熟人可以插队,只好找了一个看上去还算短的阶伍后面慢慢地等。
  队伍仍然太长,我们敲着盘子说着胡话,咣咣咣,咣咣咣,说各个老师的坏话,这个神经病,那个没头脑,结果站我前头的男生不停地回头眉开眼笑,似乎有那么点惺惺相惜的意思。但没一会儿,他女朋友也来排队了,这之后他的表情发生了极大的变化,回头时紧皱眉头,一脸厌恶地望着我们,还和身边的小女人嘀嘀咕咕。
  贱男人!沈阳气得要死,恶狠狠地骂了一句。男生本来侧过来的脸迅速若无其事地回过去,望着队伍前方,跟女朋友甜蜜地说,“你想吃什么呀?”
  好不容易,这个贱男人买完了,和女朋友趾高气扬地斜了我们一眼,情意绵绵地牵着手离开了队伍。我们咬牙切齿地看着食物,仿佛对食物有极大的仇恨。
  窗口里站的正好是帅哥厨师,他精瘦的身上套了一件肥大而又肮脏的白上衣,手持一根硕大的勺子,一边打菜一边贼眉鼠眼地看窗口的学生。但凡是女生,就笑,越漂亮的女生,笑的弧度就越大点。有一个男生长得太矮太丑了,给他盛菜的时候,帅哥厨师的目光翻山越岭,从他头顶上翻过去,落在高他一头的学校文艺部的独唱女演员身上,一勺冬瓜就这么扔在了油罐子里。
  沈阳显然很生气。而我,真心实意,能理解她的气愤。她嘀嘀咕咕了半天,说了十五个贱字,突然从口袋里掏出笔,拿出一张卫生纸,匆匆写了一张条子,叫我帮忙递给帅哥厨师,笑容可掬两眼冒光地说,贱人应该受惩罚。
  有好戏我还能不看吗?我顿时也眉开眼笑,乐不可支。
  于是,打饭时,我就理所当然地把条子扔到桌子上,面无表情地指着跟猪食槽似的大盆说,不要冬瓜,要南瓜。
  帅哥眼睛的溜一转,愣了愣,立即给我盛了满满的一勺南瓜,伸胳膊的时候肮脏的衣袖扫了一下桌面,纸条无声无息地掉下了桌子,消失了。
  我得意洋洋地端着饭盆,和沈阳找了个角落吃饭,我刚把硕大的南瓜塞进嘴里,沈阳开口了,她说,我帮你约了厨师哥哥,晚上在情人山半山腰橡树底下见。
  一口南瓜没吃稳,挂到了嘴边,然后掉到了桌子上。
  我盯着桌子上的南瓜看了半天,半晌才想明白是怎么回事,抬起头看着沈阳,问,可以不去吗?
  沈阳很惊讶地打量我一眼,大声说,不是你说他帅的吗?
  我恨不得扇自己两个耳光。
  约了八点半,但我们七点半就到了,在半山腰的青山绿水间转了又转。
  走到后山的时候,突然发现防空洞的门开了。奇怪,这个防空洞早已经废弃了很多年,我们一进学校时就参观过很多次,在门口挺远的地方,就能听见山上的水从洞里流过的声音,走近了生锈的大门,还有股很轻很淡的灰尘气息。倒是想过要进去,但是铁锁全部都锈了,伸手一抹就落了一层层的铁屑子,我们就再也没兴趣打开它了。
  但今天晚上的月亮挺亮,在五米开外,我们看见门被拉开了一条缝,那把都快烂成粉末的钱静悄悄地锁躺在月光搅拌出来的泥水里。
  太神奇了,我们下意识地对视了一眼,立刻就决定走近瞅瞅。
  走到门口,发现有一排湿淋淋的脚步从门口的草丛中,一直拖进了阴森湿冷的大门。
  真新鲜,真刺激。我们再互相看看,看看月光,没吭声。
  虽然我们胆子挺大,但也不是无所畏惧。这破烂的门陡然开了,越往里看越是阴森一片的黑暗,潮湿的霉气缓缓地流淌出来,渗透了冷漠的月光和黑暗。
  这样古怪的夜晚,碰到这样一件古怪的事儿,我突然觉得有些冷,犹豫地说,“回去吧?我想回去。”
  沈阳犹豫不决地捏着电筒在空气中笔划了两下,说,“你现在要是死了,有什么遗憾?”
  “我还没爱过谁。”我想了想,很真诚地说,然后反问她,“你呢?”
  “民法老师还没爱上我。”她想了想,说,“你看,我瞅这两个遗憾,就是咱们不死也得不到满足。怕死有什么用吗?咱们就进去吧。”
  “这倒也是。”我同意了,但刚走了两步,我又觉得不对,“唉等一下,民法老师不爱你,这已经是铁定的事实。可是,你凭什么说我不会爱上谁呢?”
  “你不觉得你的心就像石女吗?密不透风。”她很认真地说,“处女膜上是因为有孔,男人才能进入的。你的心上没有孔。”
  “哦?真的吗?原来,我是个石女?”我咬咬嘴唇,发现提不出自己不是石女的证据,只好提心吊胆地跟了上去。
  大概走了二十米,沈阳拧亮了电筒。墙上抹着厚厚的白粉,但已经被长期的潮气浸得大半剥落了。肮脏的水泥地上浮出一个个浅浅的水洼,墙壁的水渗漏,缓缓地往下滴淌,答,答,答。热爱在暗处生活的种种动物来回穿梭,碰得碎石啪啪啪啪地响。
  压着惊悸,很快就走到了尽头。不过是另一扇铁栅栏门。月光从树影中穿过来,像条被撕碎的白裙子。
  “还是回去吧。”站在门边,四下望望,拧了拧门,但门锁生锈了,不砸掉根本出不去。我提议回去。
  “你看。那个是谁?”
  沿着沈阳手指的方向,我看见了漂亮女生。刚才晚自习出门时,她就穿着这么一件黑色长衫,白色长裤,扎成马尾辫。漂亮女生仰着脸在看一个男人。这个男人的头裹在帽子里,看不清,身子也裹在一件肥大的灰色外套里,根本看不出肥瘦来。
  漂亮女生往前迈了一步,在男人的胸前点了根烟,然后说了几句话,男人往后退了一步,正好退进了破碎的月光裙裾里。
  原来是法理学老师。
  “走吧。”我先扭头就走。沈阳也没吭声,跟在我后头,轻手轻脚地往洞外走,生怕掀出一群老鼠来。
  再次穿过流水和腐朽往外走时,我们一直都没有说话。我不知道沈阳在想什么。我想我是有点难过。不知道是为自己,为漂亮女生,还是为法理学老师。这件事我隐隐地觉得不妥。可是,不知道是因为法理学老师长得帅,还是因为师生原要应该维持的界限――不是有人说,这是伦理或者权色交换吗?
  这些都不是我所在意的。我只是突然在细细的流水和飞尘中,觉得,有点难过。而且,不想让沈阳看出来我难过。一件普通的小事而已。我对自己说。
  八点半的时候,我们还走没到橡树下,但走在不远不近的地方,我就已经看见了树下有烟头闪烁。沈阳立刻停下了脚步,我也停下脚步,刚想和她商量一下,结果嘴巴还没张大,就看见她拔脚往山下跑,她跑得如此之快,一眨眼就消失在树影中。我站在原地,张口结舌,想叫,又叫不出口,想跑,但即使我是猎狗也赶不上她的速度。
  他大爷的。是我递的条子。是我约的人。也是我,站在这里,手足无措。
  于是,我只能站在原地,恨恨地想,老师,这个故事的中心思想是,陷害你的,都是你身边最亲密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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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07-05-25 21:00
年.司法学校3
  我还没来的及找沈阳谈心,也没来的及找漂亮女生刺探隐私。第二天一大早,就被楼下传达室的老大妈噔噔的脚步声吵醒了。她急冲冲地扑到我们门口,用破锣般的嗓音叫我的名字,下楼接电话!
  外公突然去世了。
  外公是最幸福的人,就这么一觉睡下去,就不醒来了。爸爸平静地在电话里告诉我。
  我立刻请假,从学校飞奔回家。一路上慌乱,不是忘记付车钱,就是走错了方向。我的手心发冷,浑身冒汗。但这种紧张,却和悲伤无关。我奇怪地边走边想。为什么我感觉不到悲伤,是还没有真正接受这个消息;还是因为还没有亲眼看见过死亡,对死亡有种好奇的窥视欲。总之,我的紧张远远大于悲伤。甚至,在紧张之中,我还隐隐地感觉到自己有种兴奋。要去经历某种尚未体验过的生活,看见不曾见过的场景似的兴奋。
  但是,显然,大部分人和我的状态极其不同。一推开门,突然发现熟悉的家里变得陌生。在这一瞬间,我才意识到,生活稍许有了些变动。客厅原本挂着的画呀照片呀全摘了下来,换了一幅外公巨大的黑白头像,他微笑的脑袋边垂着粗大的黑纱。
  也许这样还是不够。我还是不太明白。怎么可能用黑纱,就能证明一个人已经离去,就把一个人牵出了可以感觉到的世界。怎么能让我相信,再深重呼吸,也嗅不出这个人的生气?
  乱成了一团糟。妈妈躺在床上昏昏欲睡,好不容易醒来就是哭,没完没了地哭。我陪坐在一边,忍不住也跟着哭。但哭的时候,我自己却羞愧地边哭边想:死真的这样硬生生的存在吗?外公真的死了吗?死真的令人难过吗?真的死了就比活着差吗?怀疑让我无法像妈妈这样深切悲伤,我的眼泪似乎更加像一种情景导致的冲动,而与悲伤无关。
  可是,越是这样想,我越发觉得自己真不是人,竟然感觉不到真实的悲伤。死者是我的外公,曾经教我读书写字从没有恶言恶语一贯对我宠爱有加的外公。小时候下雨下雪,也惟有外公一人苦苦拿把伞在校门外等我。他的死我却感觉不到悲伤,进入不了真实的死亡感受之中。眼泪还在哗哗地往下掉,却奇怪地觉得,这一切,和我无关。
  想着哭着,终于把自己哭到疲惫不堪,眼皮肿胀,再看看妈妈,她衰弱的面庞已经被泪水洇成一团扭曲的皱纹纸,瘦小的身体缩在被子里,可怜巴巴地颤抖。透过眼泪,看着她渐渐模糊的脸,我突然觉得自己的心轻柔下来,轻柔得叹口气就能吹飞。我想起我从没有这样接近过妈妈,她的脆弱让我更清晰地接近了她的内心,而小时候,她的强大却使我远离她。
  我从来没有了解过我的妈妈。除了这一刻。我站起来,伸手不断地抹眼泪,让自己看得更清楚些,我想主动帮妈妈倒杯水,这些年来,我甚至连这样的小事都没有为她做过。
  刚把水放在妈妈床头,响起了敲门声,爸爸打开门,闪进来几个陌生人。听着称呼,我才知道是几个我从没见过,不知道哪儿钻出来的舅舅、姨妈,他们一个个灰头土脸,背着大大的行李飞冲进门,迅速落地,仿佛落地时砸伤了骨头,他们疼痛得发出惨绝人寰的嚎叫声。这群黑衣黑裤脸色黑沉的人们,就这么驻扎在我家了,他们吃饱了就哭,哭完了再吃,吃完了再哭,窝在房间里,好像只有吸收和排泄两个任务。
  而爸爸,则不温不火,坐在客厅里,接待客人的吊唁,冷静地和办丧事的各种人打交道。我听到他在电话里和卖墓地的人问价钱,问花圈的摆放,说火葬的时间,说财产的分割,说用钱来表现孝道,等等等等,不一而足。
  客厅像是与房间隔绝的两个世界。房间是受伤动物的疗养院,回响着嚎叫和哭泣。客厅是经济社会的展示厅,充满了交际和金钱的气味。有时,我在房间呆久了,就会觉得爸爸其实比那群人更枯燥,更寂寞。就跑出去和爸爸坐在一起。我们大眼瞪小眼地望着,没什么表情,也没有话说。我是一直发呆,有人来了,看着爸爸迎上前去,接过东西,寒喧几句,人们哭丧着脸表示节哀顺变,爸爸冷静点头表示同意。
  晚上睡觉都很晚,因为一堆人要吃吃喝喝,要洗澡睡觉,不管是吃饭还是睡觉,都得排队。不到一天,我就极其厌倦。躺在床上,我闭着眼睛想,我觉得我的厌倦和爱无关。我爱我的外公,可是我厌倦这样的接待、哭嚎。我需要的是,安静,安静,安静,再安静。让我清楚地知道,外公真的不在了。他离开了我们,变得不可触摸,不可感知。我们对他的新生活一无所知。不知他幸福与否。于是,我们悲伤。
  但我没有这样的机会安静地接受他的死亡,安静地想想失去外公对我的意义。各路亲戚朋友、爸爸的部下妈妈的同事车水马龙地赶来,一拨又一拨人,厅里堆满了面料和鲜花,还有一堆堆干燥的糕点。有时来的人可能比较重要,悲恸得几乎挪不动身体的妈妈也出于礼貌爬下床,而别人的客气话总是引起她新的悲伤,她哭得那么奋力,我总担心她会哭昏死过去,于是希望有人能一脚把这群客人踢出家门。可是我实际上却只是无动于衷地看着他们交谈,极其无聊地左思右想。我有时会想,妈妈或许跟我一样,有严重的恋父情结。但是只有天知道。她从没有把她的想法告诉我。
  外婆去世得早,我从来没有见过她。自我记事起,就只知道有外公,小的时候,外公在我家住了有五六年,上高中后,又来住两年。每天清晨,外公就戴着草帽穿着一件白麻布坎肩,趿着拖鞋在院里晃荡,有时他干脆跑到乡下买些新鲜蔬菜坐在大院门口卖,爸爸看了笑,从不说什么,可能因为不是他的亲爸爸吧。不过妈妈觉得很丢脸,训了外公好几次,希望外公在爸爸的部下面前,给爸爸留点面子。后来,外公就不再卖菜了,大部分时候,他就在院子的各个角落遛达,蹲在花坛前拨弄花花草草,一拨弄就是大半天。偶尔,外公也会一个人坐在外婆的照片前发呆,看见有人来就笑笑,也没什么悲伤,很平静。
  唉。其实我对外公也没有太多印象。正如我不了解妈妈一样。我也不了解外公。这些自小和我生活在一起的长辈,现在看来,却是个完整的陌生人。我看过太多他们生活的表象,以至于对他们内心的想象被这些琐碎的表象堵塞,堵成一片空白。
  我看他的画像时总是这样想。他是我亲爱的外公。他爱我。我是爱他的。可是我不了解他。大家都在哭,我也忧伤地哭。我们哭的,恐怕只不过是一个熟悉的身体,和他某种亲切的关怀,可是这个人自己爱过什么恨过什么需要过什么拒绝过什么,我们竟然没人知道。
  大部分时候,我不得不和一群不知道从哪个疙瘩钻出来的亲戚,围坐在饭厅的地板上,一边咀嚼一边抽泣,听听说说,说着说着,我就有种时空倒错的荒诞感。我想,啊,我这是在哪儿啊?他们怎么会都跟我有关呢?天哪,我怎么可能跟一帮陌生人有关?这些人都他妈的是谁啊?他们为什么和我怀念同一个人。而且他们口中的外公,怎么对我来说,全然陌生?他们拥有的对外公的记忆,有许多在我不曾经历过的时段,一个人的生命竟然如此漫长,可以被众多的人瓜分成无数的时间碎片,他们每个人都拥有完全不同的怀念和记忆。
  第四天就要火化。第三天晚上,这群陌生人吃完了饭坐在饭厅地板上开会,一个自称我三姨的女人说外公的箱子里面塞了六千块钱,被我三舅把钱拿走了。这次办丧事,这六千块钱应该拿出来。他话音未落,我长得怪不错的三舅就火了,眼泪还没擦干净就顺手操起烟灰缸往她身上砸,大约是喝了酒,一下没砸准,砸在了墙上,把外公一张小照片给砸了下来,啪啪啪啪,倒了一排的瓶瓶罐罐。几乎只是一秒钟的停滞,我妈妈又放声大哭,“老人还没入土呢!你们就在抢钱了!他活着时,你们就算计他的钱,死了还不安生!”
  这样的局势吓了我一跳,一反应过来,我就立刻跳起来,站在妈妈房间门口,生怕有人冲起去要把我妈也砸一通。结果,这些舅舅啊姨妈奇迹般地又围坐在一起,像邪教徒一样动作整齐划一,女的闭上眼睛眼泪滚滚而下,男的面色凝重沉默不语。
  或许,他们要争抢的,也不是钱,而是爱,或者,自己意愿的实现?我不是很清楚。我突然想到漂亮女生说的。男女关系之态度,就看付钱的态度。态度好的男人,其实是省钱的。她这样说的时候,还神秘地晃了晃手指,说,钱很重要。没有了钱,男人的爱无法表达,女人的被爱无法证明。
  唉。也许世间人与人的关系。不过如此。用钱,不断地表达与证明而已。我看着灯光下围桌而坐的一张张阴黄的脸,觉得这世界真的非常复杂,非常混乱,远在我能理解的范畴之外。
  就在这时候,敲门声打破了这片停滞的阴暗和静寂。一直站在门边冷眼旁观的爸爸侧身开了门,然后回头叫我。我几乎有些不好意思离开这些僵硬且无法摆脱尴尬的人们。但还是立刻披头散发,趿着拖鞋探出头去,看见楼下的牛牛站在大门口。他捏着一束惨白而丰盛的菊花,庄严肃穆地看了看四周,把花放在桌子上,轻声喊我的名字,“乐蓓。”然后,只是盯着我,哭不出笑不出手脚也没地方摆的尴尬模样。
  我看看他。他张着嘴,却说不出话来。我笑,可能我的眼睛还湿肿,他咧了半天嘴,也没能回我一个对应的微笑,他挠挠头,左右看看,低声地说,“要不咱们散步去吧?”
  “嗯。好。”我把花的枝叶剪整齐,在水里倒了些盐,折腾好花以后,就跟他出去。出了门才发现,楼道的灯坏了,按了几下都不亮。在不算深沉的黑暗里,我们互相看看,牛牛突然笑了出来。这一会儿,门里集体性的悲伤才算瓦解。牛牛长长地吐了口气,自然地抓住我的手,说,“我带你下去。”
  这个小我三岁的小男孩手心很大,汗津津的。这些年来,我一直没有意识到他的长大。直到今天。她将我从一个无法融和进去的环境里带走,牵着我的手。我从他硕大的手掌以及湿度里,才感觉到他已经长大。他的掌心,他的呼吸,以及他从尴尬到自然的表情里,都有些我需要依靠的感情及温暖,即使它如此微妙,无法捕捉,百无一用,只能在静谥的环境里细微体验,稍许感动。
  想到这些,我登时慌乱了,在黑暗中红了脸。幸亏他看不见。幸亏他看不见。我悄悄地想,想法的缝隙里,有隐秘的快乐和悲伤。
  我们走下黑暗的楼道,他放开了手,不紧不慢地走在我身边,没有说话。走到大院门口,牛牛买了两杯牛奶,递给我一杯,我喝了一半,突然就觉得胃里难受,把牛奶递给他,他接过来,没吭声,喝光了,把两个杯子都扔进垃圾箱。一直没做声。
  这时候,他已经走在了我前头。离我大约是胳膊的距离。我看着他的后背,衣服上有几根枝叶的影子轻微地晃动。然后,他突然站定,大约是想回头看我。一时间,不知道为什么,有一股冲动的力量,推得我从背后抱住他。他突然间僵硬了一下,然后肩膀微微颤动,但没有回过身来,只是维持着站定的姿势。我想哭,可是没眼泪流下来。大约是因为我的情感粗糙,没有这样细致的泪水可以流。我突如其来地在他耳边尖叫。他背负着我的双臂和上身的所有力量,一声不吭,只是伸出手来,抓住我在他前胸垂下来的双手。我的手能感觉到他温暖的呼吸。
  因为他的呼吸,我的眼泪终于流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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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07-05-25 21:01
年.司法学校4
  我回学校,正好赶上一场民法考试。面对考卷,我发现上面印满了我认识的字,它们组成了我不认识的词句。什么叫无因管理?什么叫法学汇纂?有个倒霉的老太太下雨天下火车,跌了一跤,她和铁路部门有什么法律关系?尚在铁路应负责范围吗?
  我的头都快爆炸了。血一直在脸上、耳朵后、脑袋里涌动。静不下来。我抬起头,看看民法老师,说,“老师,我看不懂这些东西。”顺手就把卷子递给他了。
  民法老师挑挑眉毛,看了看我,接过卷子,不动声色地说,“休息一会儿吧,游泳池好像还开着。”
  他就是我后来的男友。施刚。我进学校的这一年,他刚刚分配到司法学校。他毕业于一所名牌大学,之所以被分配到这所不怎么样的司法学校里,据说是因为参加了一些不体面的活动。我不知道是什么不体面的活动,他就算之后跟我睡在一张床上时也没有讲过,他只是说自己幼稚,曾经有个晚上,他坐在火车上哭了整夜。
  我想不明白,他这样温雅得体圆滑的人,会做什么不体面的事儿,我也想不明白他这样擅长自控的人,为什么爬上火车哭。想想学生生活能有什么呢?如果跟打架、淫乱、抄袭、作弊有关,都是应该坐在校长办公室哭,哭他个天昏地暗云里雾里,大半就可以解决了。
  在火车上哭有用吗?哭应该体现它本身的价值和目的嘛。
  你也会哭,哭给我看看?
  我在他不那么严肃的时候戏弄过他,但他立刻板着脸走开了。
  天知道怎么回事。爱谁谁去。一看见这种死脸,我就没兴趣了。
  只是,那天交白卷的我对此一无所知,对什么也都不清醒。我并不知道之后都会发生些什么。我甚至一点也没有设想一点点他和我的可能性。当天,我只是觉得晕头晕脑,似乎脑子里塞满了湿乎乎的液体,不断地往胃里滴,闹得脑袋和胃都难受得要命。它们充斥了不该容纳的东西,需要的养分无法进入,面前的一切,我几乎都辨认不清楚。
  我回了宿舍里卷了游泳衣,到游泳池里游了一个小时,然后披着一头湿淋淋的长发往外跑。跑到外面的阳光下,突然就觉得自己像一条浮出水面的美人鱼。直到这种感觉浮出,我才觉得,自己对外界开始有了知觉。豁然开朗。
  我就这样湿淋淋的,像条粗壮的鱼穿过花园游向宿舍。天空尚且晴朗,却突然间落下了雨点。悉悉的雨点像一个个飞虫迅速穿过茂密的枝叶,消失。
  我对面的小路上,瘦小的施拎着包往办公楼走,素净得像个学生。他那巨大的皮包里应该是我们的试卷,当然包括我的白卷。
  他看到我,笑了笑,点点头,然后头也不回地走了。我回头看他,天色渐渐发黄了,但是还是明显地看出,他白衬衫的右边袖口,有一片淡淡的黄渍。
年.司法学校5
  一二.九的晚会是我们新生进校后参与的第一次活动。我们班要唱有个《黄河大合唱》第六乐章,《黄河怨》。其实我们应该唱第七乐章《保卫黄河》,至少没啥难度,只要大家一起吼“风在吼马在叫黄河在咆哮黄河在咆哮”,走调了拐弯了啥都没关系。
  可是,我们的文艺委员太有个性了。她觉得,只有庸脂俗粉才唱《保卫黄河》,有个性的人都应该唱《黄河怨》。她有个性没关系,还要我们全班都有个性――全班的个性,真有意思。不管怎么说,她要求所有人一起排练,我们试图告诉她,庸脂俗粉一般不会唱黄河大合唱,要唱也唱“你只是低着头,默默地看着我,手里有一朵白玫瑰”之类的。但是众所周知,愿意听群体建议的就不是领导。所以,文艺委员坚持让我们唱《黄河怨》。
  很长一段时间,每天下了课,我们的教室里都嗡嗡作响,大家七嘴八舌,如泣如诉:
  “朋友!我们要打回老家去!老家已经太不成话了!谁没有妻子儿女,谁能忍受敌人的欺凌?亲爱的同胞们!你听听,一个妇人悲惨的歌声。”
  然后,我们的文艺委员披头散发,穿着一件两块破麻布缝成的T恤,一条膝盖上镂了两个大洞的牛仔裤,半爬半滚,从讲台深处现身,一摇三摆,终于站稳后,厉声唱道,
  “风啊,你不要叫喊!云啊,你不要躲闪!黄河啊,你不要呜咽!今晚,我在你面前,哭诉我的仇和冤。命啊,这样苦!生活啊,这样难!鬼子啊,你这样没心肝!宝贝啊,你死得这样惨!我和你无仇又无冤,偏让我无颜偷生在人间!狂风啊,你不要叫喊!乌云啊,你不要躲闪,黄河的水啊,你不要呜咽!今晚,我要投在你的怀中,洗清我的千重愁来万重冤!丈夫啊,在天边!地下啊,再团圆!你要想想妻子儿女死得这样惨!你要替我把这笔血债清算!你要替我把这笔血债清还!”
  叫声的确很惨。
  但是,惨的确不是叫叫就可以的。总之,我们漂亮的文艺委员连滚带爬,趴在地上尖声厉叫的时候,很惭愧,我除了起了一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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