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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证怎么调转?详解会计证调迁处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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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证怎么调转?详解会计证调迁处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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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办事指南(2)—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调转
发布时间:
10:04:50 & 来源: 本站原创 & 浏览次数:
&东莞市会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二)
事项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调转。
一、会计从业资格省外(含深圳市)调转-调出。
(一)会计人员办理调出:
1、办理流程:
①持证人员自查是否按规定完成以前年度的继续教育;未按规定完成的,不能办理;
②登陆我市会计信息服务平台(网址:http://dgac.)填写并自行打印《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调转登记表》以及《广东省会计从业资格人员基础信息表》,填表时一并预约到现场办理的日期;
③按照预约日期携带以下第2点所列要求的材料到属地财政分局递交调出省外申请;
④自递交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后,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受理回执到属地财政分局领取调出档案包;
⑤自调出之日起3个月内,根据调入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要求办理调入手续。
2、所需材料: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调转登记表》一式三份(登陆网站填写后自行打印);
②《广东省会计从业资格人员基础信息表》(登陆网站填写后自行打印);
③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④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⑤调入地的工作证明(或户籍证明、居住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⑥完成继续教育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⑦委托他人代办的,需同时携带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省外(含深圳市)调转-调入。
(一)会计人员办理调入:
1、办理流程:
①会计人员根据调出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要求办理调出手续;
②登陆我市会计信息服务平台(网址:http://dgac.)预约办理省外调入的日期,预约日期应在调出之日起3个月;
③按照预约日期携带第2项要求的材料到属地财政分局递交省外调入申请;
④自递交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后,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受理回执到属地财政分局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
2、所需材料: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调转登记表》一式三份(经调出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审核盖章);
②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
③调入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加盖单位公章),或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④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⑤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⑥委托他人代办的,需同时携带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会计从业资格省内(含市内)调转-调出。
根据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规定,会计人员办理会计从业资格省内(含市内)调转-调出时,可直接登陆&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申请办理调入,不再需要到调出地进行现场办理调出。(备注:自日,我市会计信息服务平台已全面实现此项功能。)
目前,根据省财政厅要求,各调出地财政部门暂不需要对省内(含市内)调转-调出进行任何操作。若省财政厅今后调整工作流程,另行通知。
四、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省内(含市内)调转-调入。
(一)会计人员办理调入:
1、办理流程:
①持证人员必须完成以前年度的继续教育;
②登陆调出地财政部门网站(我市会计信息服务平台网址为:;省内其他地市网址统一为:http://210.76.65.189:8080/gdkjcms )填写并自行打印《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调转登记表》以及《广东省会计从业资格人员基础信息表》,填表时一并预约到现场办理的日期(备注:若会计人员未完成人员信息采集事项的,需要一并填写人员信息采集申请表,详见信息采集办事指南);
③按照预约日期携带以下第2点所列要求的材料到调入地属地财政分局递交省内(含市内)调入申请,当场办结。
2、所需材料(不用送去调出地财政分局):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调转登记表》一式两份(登陆网站填写后自行打印);
②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
③调入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原件(加盖单位公章),或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④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⑤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⑥委托他人代办的,需同时携带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版权:广东省财政厅&&技术支持单位:广东兰贝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All Rights Reserved当前位置: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调转)
发布时间:
 发布单位:
一、项目名称: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调转)
二、政策依据:
1.&《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3号);
2.&《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会计从业资格管理的实施办法》(粤财会﹝2013﹞50号)。
三、受理条件:
1.调入(包括省外调入、省内调入)。申请人因工作单位、户籍、居住地变动,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由其他辖区调至佛山市市直或佛山市禅城区辖区的;
2.调出(包括省外调出、省内调出)。申请人因工作单位、户籍、居住地变动,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由佛山市市直或佛山市禅城区辖区调至其他辖区的
&四、申请材料:
对象1:省外调入【指由广东省外(含深圳)辖区调至佛山市市直或禅城区辖区】&&
1.&申请人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验原件收复印件;
2.&申请人有效身份证(因户籍变动调入的,户籍必须是禅城区)原件和复印件1份,验原件收复印件;
3.&申请人签名承诺《广东省会计从业资格省外调入申请表》1份,因工作变动调入的在职人员,所在工作单位在“调入单位审核意见”栏加具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收原件;
4.&调出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盖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调转登记表》1份,收原件;
5.&因居住地变动调入的人员,提交有效期内禅城区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验原件收复印件;
6.&因工作单位变动调入的人员,提交调入工作单位(禅城区管辖)出具的申请人从事岗位情况的证明,收原件;
7.&申请人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验原件收复印件;
8.&委托他人代办的,还应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验原件收复印件。
对象2:省内调入【指由广东省内(不含深圳)辖区调至佛山市市直或禅城区辖区】&&&
1.&申请人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验原件收复印件;
2.&申请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验原件收复印件;
3.&申请人签名承诺《广东省会计从业资格省内调转申请表》1份,属于在职人员的,所在工作单位在“在职人员所在单位审核意见”加具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收原件;
4.&因居住地变动调入的人员,提交有效期内禅城区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验原件收复印件;
5.&因工作单位变动调入的人员,提交调入工作单位(禅城区管辖)出具的申请人从事岗位情况的证明,收原件;
6.&《广东会计从业人员信息采集表》1份(仅需从未进行从业资格信息采集的申请人提供,申请人签名承诺),收原件,信息采集表上传的相片必须是近期彩色免冠证件照;
7.&申请人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验原件收复印件;
8.&委托他人代办的,还应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验原件收复印件。
对象3:省外调出【由佛山市市直或禅城区辖区调至广东省外(含深圳)辖区的】&&&&&
1.&《从业资格调出申请表》一式三份,收原件;
2.&申请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验原件收复印件;
3.&申请人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验原件收复印件;
4.&调入地的工作证明(或户籍证明、居住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工作证明收原件,其他资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5.&《广东会计从业人员信息采集表》1份(从未进行从业资格信息采集的会计人员提供,申请人签名承诺),收原件,信息采集表上传的相片必须是近期彩色免冠证件照;
6.&委托他人代办的,还应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对象4:省内调出【由佛山市市直或禅城区辖区调至广东省内(不含深圳)辖区的】
五、办理程序:
1.&网上预约申请。登陆广东省财政厅网上办事大厅会计信息服务平台,对象1选择“从业办理”→“省外(含深圳)调入申请”→填写申请表,对象2选择“从业办理”→“省内(不含深圳)调转申请”→填写申请表,对象3选择“从业办理”→“调出省外(含深圳)申请”→填写申请表,填写申请表上要求的相关信息,提交申请成功并取得预约申请号,对象1打印《广东省会计从业资格省外调入申请表》,对象2打印《广东省从业资格省内调转申请表》,对象3打印《从业资格调出申请表》,申请人在打印的表格签名确认。
2.&受理审核。申请人在预约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到各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办理。镇(街)行政服务中心审核材料是否齐全,核对材料与会计管理系统记录的情况是否一致,符合条件的,将信息录入系统,属于对象1、对象2的,在《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变更记录”页面打印“&XXXX年X月X日从XXXXXX(调出地)调至佛山市禅城区财政局”的记录,在《广东省会计从业资格省外调入申请表》或《广东省从业资格省内调转申请表》的“调入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审核栏”签名盖章,当场办结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交申请人;属于对象3的,在《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变更记录”页面打印“&XXXX年X月X日从佛山市禅城区财政局调至XXXXXX(调入地)”的记录,再打印《从业人员基础信息表》并盖章,在《从业资格调出申请表》的“调出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审核”栏签名盖章,当场办结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从业人员基础信息表》、《从业资格调出申请表》交申请人。
3.&审查。镇(街)财政局审查镇(街)行政服务中心审核事项的办理情况,符合规定的,加具审查意见后归档相关申请资料;不符合规定的,向镇(街道)服务中心发出《退件通知单》说明退件原因,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补充改正,补充改正后将相关资料再报镇(街道)财政局审查。
六、办理部门:
镇(街)财政局
七、受理地址:
各镇(街)行政服务中心:
祖庙街道行政服务中心地址:禅城区朝安北路25号1层
石湾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地址:禅城区惠景路17号
南庄镇行政服务中心地址:禅城区南庄镇紫洞南路106号南庄商业广场A1座四楼
张槎街道行政服务中心地址:禅城区张槎三路2号1-2楼
八、办结时限:
九、咨询查询:
一按灵服务热线:&&&&&&&&&&&&&&&&&
佛山市禅城区财政局:
十、收费标准:
十一、收费依据:
十二、特别说明:
1.&网上预约申请登陆地址:广东省财政厅网上办事大厅会计信息服务平台http://210.76.65.189:8080/gdkjcms/。
2.&注意事项:凡申请人从未在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办理“信息采集”的,在办理调转申请前先办理“信息采集”环节,登陆广东省财政厅网上办事大厅会计信息服务平台,选择“从业办理”→&“从业资格信息采集”→“填写申请表”,按所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登记的相关信息填写申请表上要求的内容,信息采集表上传的相片必须是近期彩色免冠证件照,提交申请成功,打印《广东会计从业人员信息采集表》。
3.&查询继续教育登记情况:《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事项登记》办理指南可登陆佛山市禅城区财政局网站查阅。
4.&属于有单位的申请人,其单位必须是禅城区管辖的;受理人员无法判断其工作单位所属的,需登录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http://gsxt.查询申请人所在单位是否属于禅城区管辖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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