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责任督学计划督学评估评审费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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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怡蕾幼儿园督导评估日程安排
10:30—12:00
学习《广州市黄埔区规范化幼儿园评估方案(实行)》(2016年9月版),明确《黄埔区教育局关于对九龙中心幼儿园和怡蕾幼儿园申报规范化幼儿园督导评估的通知》的要求。进行评估纪律教育、廉政教育。
2:30—3:00
申报规范化幼儿园评估自评报告会
3:00—3:30
察看园容园貌、功能场室
4:00—4:30
召开家长社区人士座谈会;召开教职员工座谈会;教职员工问卷调查
4:00—5:30
查阅评估资料;个别专访
8:10—8:30
观看幼儿晨间活动
8:30—9:00
9:00—10:30
幼儿体能测查;观看幼儿半天生活
10:30—11:30
内部审议评价意见
11:30—12:00
召开评估意见反馈会
2:30—4:00
评估员填写相关表格,整理入档资料
评估组离园
九龙中心幼儿园规范化幼儿园评估人员名单
&组长:贺新元(区教育评估中心副主任)
&& 副组长:王秋(香雪幼儿园行政助理)
&组员: 林蕊珍(广东省电力幼儿园园长)
方晓秋(中大附属万科城外语幼儿园园长)
黄奕山(妇幼保健所医生)
黄渭贤(区教育评估中心督学)
宋杨(区教育评估中心督学)
怡蕾幼儿园规范化幼儿园评估人员名单
组长:贺新元(区教育评估中心副主任)
副组长:胡超群(文船幼儿园园长)
组员:李竹梅(龙光幼儿园园长)
李彩霞(泰景幼儿园园长)
刘峥(妇幼保健所医生)
李丽珊(黄埔职业技术学校教师)
&&&&&&& &宋杨(区教育评估中心督学)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水西路12号凯达楼A栋四楼
&&&&粤ICP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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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高中省一级学校等级评估”“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级中学评估”“省一级幼儿园评估”职能转移承接监督暂行办法》的通知
粤教督〔〕号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教育局、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广东省教育评估协会、广东教育督导学会: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高中省一级学校等级评估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级中学评估省一级幼儿园评估转移承接机构的通知》(粤教督函〔〕号)规定,年月日至年月日,高中省一级学校等级评估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级中学评估省一级幼儿园评估职能转移给广东省教育评估协会、广东教育督导学会两家单位承接,省教育督导室不再受理上述项目的申报等相关事宜。为继续做好相关工作,省教育厅结合实际,制定了《高中省一级学校等级评估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级中学评估省一级幼儿园评估职能转移承接监督暂行办法》。
请各地及时通知相关学校(幼儿园)按照程序和要求选择向上述两家机构提出申报。同时依法依规对两家机构承接职能期间的相关工作情况进行监督,如遇到问题请迳向省教育厅反映。
联系电话:,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号,传真:。
广东省教育厅&
& 抄送:省编办、省民政厅、省财政厅。
高中省一级学校等级评估国家级示范性
普通高级中学评估省一级幼儿园评估
职能转移承接监督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粤府令第号)和《关于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粤办发〔〕号)精神,根据省编制委员会《印发政府向社会转移职能工作方案的通知》(粤机编〔〕号)的要求,切实做好对高中省一级学校等级评估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级中学评估省一级幼儿园评估的监督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承接方开展高中省一级学校等级评估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级中学评估省一级幼儿园评估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承接方是按照有关工作程序确定的具有承接转移工作资质的社会组织,应当严格履行承接转移协议开展工作。教育部门和相关学校等有权对承接方开展评估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条实施监督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权责明确。教育部门和受评学校等依法对承接方开展评估工作实施监督,受评学校及时反映存在的问题,教育部门负责查处和纠正违法违纪行为。承接方独立开展评估工作,对评估结果负责。
(二)规范有序。坚持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相结合,依法实施监督管理,提高监督程序和过程的透明度,维护参与各方的知情权。
(三)提高效能。创新监督方式方法,提高监督管理的社会参与度,提升监督效能,逐步建立覆盖评估全过程的监督机制。
(四)公平公正。科学实施监督管理,保障评估工作依法依规进行,确保评估结果的公平公正,维护学校的正当权利。
第二章& 工作标准和程序
第五条承接方严格按照省教育厅及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公布的评估标准、程序等要求,对申报学校进行实地评估。有关评估标准、程序的文件包括:
(一)《关于公布广东省普通高中督导评估方案广东省民办中小学校督导评估方案(修订)和广东省幼儿园督导评估方案的通知》(粤府教督〔〕号)
(二)《关于建立广东省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级中学督导验收制度的通知》(粤教督〔〕号)
(三)《关于印发广东省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督导验收办法和验收方案的通知》(粤教督〔〕号)
(四)《关于省一级和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督导评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粤教督〔〕号)
(五)《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教育评估接待工作及专家评审劳务费发放标准的意见(试行)的通知》(粤教评〔〕号)
在承接评估工作期间,如遇省教育厅修订或重新制定评估标准和要求,以新文件为准。
第六条承接方应做好档案管理,其中以下评估资料为必须保存资料:
(一)学校申报材料;
(二)承接方印发使用的评估文件;
(三)每次评估的专家组人员名单;
(四)专家评审费签收表复印件;
(五)专家组签名的受评学校评估报告、评分汇总表、分项评分说明等;
(六)承接方有关评估工作总结;
(七)承接方在承接转移项目过程中形成的与转移项目有关的其他文件资料。
转移期限为两年。转移期结束后,承接方应将以上材料原始材料一份、电子稿一份报备省教育厅指定部门及人员。
第三章监督范围和内容
第七条对承接方下列事项实施监督:
(一)承接方的资格资质情况;
(二)评估工作人员组成情况;
(三)评估是否符合程序性要求的情况;
(四)评估工作中是否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情况;
(五)评估结果真实性以及公平公正情况。
(六)教育部门支付的评估工作经费的使用情况。
第八条监督内容主要包括评估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公正性和纪律性,以及承接方资质完备性和受评学校满意度等。
(一)科学性。评估实施方案设计科学,评估时间安排应尽可能照顾受评学校的需要。专家组组成科学合理,每个评估组原则上不少于人,且为奇数个,组长应为省督学、省级及以上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或相当人员,评估经验丰富;成员主要来自省级以上学校(幼儿园)、高等院校、教科研机构等,均应具有专业副高以上职称,并根据学校区域、专家特长等,合理抽选专家。
(二)规范性。承接方严格按照有关标准、程序和要求开展工作,建立了规范的公示公告制度,评估过程公开透明,评估标准把握严格,评分评价有据可依。承接方开展评估实施过程的内部监控机制完善,运行正常。建立的相关管理制度符合评估工作实际,满足评估组织及管理的需要,能够得到有效落实。对有关投诉、举报等处理符合有关要求。
(三)公正性。对待受评学校(幼儿园)客观公正,一视同仁;能够分类评估,分类指导,根据学校(幼儿园)的区域、发展水平、规模等进行区分,特殊情况听取学校的申辩。评估结论符合学校实际,经得起检验,评估实施与评估结论无投诉举报或虽有投诉举报但经核实不属实。
(四)纪律性。承接方应参照粤教评〔〕号文有关要求,注重作风建设,规范专家行为,恪守评估纪律,言行严谨,不向受评学校(幼儿园)收取任何费用,不由受评学校(幼儿园)代付评估人员的劳务、食宿、交通费用等。受评学校(幼儿园)与评估组成员本人或亲属人员涉及利害关系,存在可能影响公正督导的,应当及时进行回避。
(五)承接方资质的完备性。承接方在承接转移项目期间,原申报时所具备的承接条件没有变化,或未发生可能影响转移工作实施的明显变化。
(六)满意度。评估结论得到受评学校(幼儿园)、教育部门及社会公众认可。评估人员在开展评估期间严格遵守相关规章制度,无违纪违规行为,得到受评学校(幼儿园)的肯定。
第九条教育部门建立有关信息反馈渠道,主动搜集社会监督信息,作为对承接方进行监督和评价的参考。
第四章监督实施
第十条实施监督管理行为,应当结合部门的管理职能,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教育部门根据转移承接工作实际,通过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和其他渠道信息反馈等方式实施监督,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一)调查、取阅和复制评估工作的相关资料;
(二)要求提供评估工作总结;
(三)要求提供作出评估结论的相关佐证材料;
(四)要求承接方对评估工作进行说明;
(五)责令停止正在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
(六)发放调查问卷、召开座谈会或个别访谈等;
(七)针对重大事项或者社会关注度高的评估工作,组织专项检查;
(八)其他监督行为。
第十二条受评学校(幼儿园)对评估工作的程序和评估结论进行监督,向教育部门及时反馈承接方开展评估工作的情况。
第十三条承接方应主动接受教育部门、受评学校(幼儿园)以及社会各界对于转移承接工作的监督,配合相关部门和单位开展监督。
第十四条教育部门应当牵头组织或者委托第三方在承接结束后或根据实际需要在实施过程中承接方进行绩效评价。
第五章结果运用
第十五条通过监督、绩效评价形成对承接方的评价结果。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评为优秀良好合格的,可以继续开展转移承接工作,协议期满后可以继续参与竞争承接有关工作,其结果等次作为重要参考。
评为不合格的,转移承接协议终止,立即停止本次转移承接工作,且不得参与下一轮的竞争承接。
第十六条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或存在的违规行为,承接方应当立即停止有关行为或评估工作,由教育部门进行调查,待问题查清或者作出有关结论后,再继续开展转移承接工作。
第十七条协议的解除与终止
(一)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协议解除:
在履行协议过程中,承接方因缺乏承接能力等问题造成协议无法履行的;
承接方制定的具体评估工作方案不符合省教育厅提出的评估标准和操作指引等要求或者未按照具体评估工作方案开展工作的;
承接方没有按时按质履行承接的职能,严重影响社会公共服务的。
(二)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协议终止:
承接方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将省教育厅转移的职能全部或部分委托(或外包)给第三方的;
承接方的机构名称、机构性质、法定代表人或其他重大事项发生变化,没有告知的,但省教育厅认为有关变化足以影响转移承接事项正常开展的;
承接方的绩效评价结果被评为不合格的;
承接方(或其组织的相关评估人员)在评估中存在弄虚作假,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
因法律法规或政策调整等客观原因导致省教育厅无法将协议规定的职能继续转移给承接方承接的。
第十八条实施监督中发现承接方的行为涉及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廉洁纪律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第五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省教育厅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关于对鹤山市公交第一幼儿园等两所幼儿园进行江门市一级幼儿园督导评估的通知
关于对鹤山市公交第一幼儿园等两所幼儿园进行江门市一级幼儿园督导评估的通知
江教督〔2015〕9号
关于对鹤山市公交第一幼儿园等两所幼儿园进行江门市一级幼儿园督导评估的通知
各市、区教育局:
由幼儿园申报,鹤山市教育局推荐,经我局组织视导、审核,决定对申报江门市一级幼儿园的鹤山市公交第一幼儿园和公交第二幼儿园等两所幼儿园进行综合督导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组成员
组&长:徐晓雯(女,江门市基础教育督学,)
副组长:林思远(男,江门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督学,)
组&员:胡健仪(女,开平市教育局幼教专干,)
张爱群(女,江海区机关幼儿园园长,)
刘 &慧(女,江门市财贸幼儿园园长,)
林青霞(女,蓬江区灏景园幼儿园园长,)
二、接受评估的幼儿园及时间:
(一)公交第一幼儿园:5月19日上午—20日下午;
(二)公交第二幼儿园:5月20日下午—21日下午。
三、评估组成员报到时间、地点:
1.报到时间:2015年5月19日上午8:15时。
2.报到地点:江门市教育局。联系人:林思远,联系电话:;鹤山市联系人:李建军,联系电话:。
3.请鹤山市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落实5月19日上午8:30时派车到江门市教育局接督导评估专家。
希接受评估的幼儿园及其办园单位认真做好自评整改和迎评工作,自觉遵守各项纪律,严格执行省教育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教育评估接待工作及专家评审劳务费发放标准的意见(试行)》(粤教评〔2005〕17号)和江门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教育督导评估验收工作纪律的通知》(江教督〔2007〕7号)。有关市教育局及政府教育督导室要进一步加强对受评幼儿园的指导、检查和监督,依时按质做好迎评工作。评估人员要做到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以身作则,严格执行有关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发扬科学严谨的工作作风,树立督导人员的良好形象。
请有关市(区)教育局通知评估人员依时参加评估活动,并提供交通便利。评估结束后,由受评单位负责安排专家组成员回程。
         & 江门市教育局
2015年5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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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郑州市示范性幼儿园评估工作动员会暨培训会召开
 有人访问 
市教育局督导室主任刘维丽主持会议
唐豫翔老师解读《郑州市幼儿园督导评估细则》
与会人员认真学习
与会人员认真学习
<SPAN id=hot_keyword_葛飞>市教育局副局长葛飞讲话
&&& 6月9日,2015年郑州市示范性幼儿园等级评估工作全面启动。评估动员会暨培训会在郑州市第73中学召开。参加此次会议的有郑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副总督学、市教育局副局长葛飞,督导办主任刘维丽、基础教育处幼教专家唐豫翔、郑州市幼教发展中心主任李建梅以及市政府督学、幼教专家、部分高水平幼儿园园长。此外,参与评估的14个县(市、区)督导部门负责同志和所有参评幼儿园园长也参加了此次会议。
  市教育局督导办主任刘维丽主持会议。会上,刘维丽主任首先通报了此次评估工作基本情况。今年,全市参加评估验收的幼儿园共计56所,督导室聘请28位幼教专家组建成7个评估组,于6月9日-19日分别到14个县(市、区)集中开展评估工作。
  会上,唐豫翔老师详细解读了《郑州市幼儿园督导评估细则》,从领导管理、办园条件、师资队伍、幼儿发展、卫生保健等几个方面,对细则的评估重点进行了说明,为各幼儿园做好创建迎评工作厘清了思路,明确了方向。
  会议最后,葛飞副局长作讲话。他充分肯定了近几年幼儿园等级评估工作所取得的成绩。以评促建,有力促进了我市幼儿园办园行为的进一步规范和保教质量的提高,保障了我市学前教育事业健康、持续发展。接着,他针对目前幼儿园评估工作遇到的问题提出了四点意见。一是进一步修订和完善《郑州市幼儿园督导评估细则》,使评估标准与时俱进,紧跟我市幼教事业快速发展的步伐。二是加强动态管理,对已上等级的幼儿园要实行严格复评。同时各县(市、区)教育督导部门要加强对幼儿园的常规督导,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三是要善于利用各方面资源,充分发挥专家引领和部门指导作用,在工作方式方法上不断改进和创新。四是要强化督导评估结果的运用,对于评估不达标的或出现严重违纪现象及重大安全事故的,要坚决取消其评定等级,并责令限期整改。最后,他对此次评估工作提出了几点要求:一是要分工明确、协同完成。各组评委要既有分工,也要有协作,共同把评估工作做好。二要严格标准、严格把关。对于确实达不到市级示范园标准的,一定要坚守原则,客观评价,明确最终认定结果。三要找准问题、指导到位。评估组专家对幼儿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把脉、找准根源、指点到位,讲全讲清讲透,要力争能给幼儿园提出今后改进问题的可行性办法和建议。四要严守纪律、严明规矩。工作中,不泄露评估验收资料、评审专家意见或其它应当保密的评估信息。不接受邀请参加任何娱乐活动。不接受各种馈赠。
  会议结束后,各评估组就奔赴各县(市、区),开展评估工作。
督导室&责编:孙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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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办公室: 传真: 信息中心: 机房: 传真:幼教督学论坛:参与幼儿园督导体会和收获
幼教督学论坛:参与幼儿园督导体会和收获
作者:丰台一幼
我有幸参与整个督导工作的全过程,全面了解了丰台区教育督导理念:以服务为宗旨、以督导为手段、以促进幼儿园发展为目的。对于幼儿园规范管理及各幼儿园的优势特色建设有了深刻的了解,收获颇多。
一、督导队伍实力强大――重视
本次督导是丰台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主办,督导评价队伍组成是:主任亲自参与,专职督学经验丰富,兼职督学、干部科、人事科、教育分院幼教研、装备处、体卫中心、部分幼儿园等相关领导积极参加。督导人员任务分工明确,督导评价量表使用规范,督导评价一日安排科学合理,督导评价信息的收集与处理都是按丰台区幼儿园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督导评价手册操作。兼职督学都是示范园园长及优秀的保教人员,既有督导的目的,又有培训学习的深刻含义。督导评价人员根据自己所负责的指标体系,依据收集到的信息,在全面评价幼儿园工作的基础上,如实填写表格,王永维督学在培训时强调:“成绩要说透,指出的问题要具体,提出建议要具有可操作性。”因此所有的督导组评审成员都是这样做的,让幼儿园收获很多。
二、督导看到幼儿园成绩――可喜
评估期间,针对幼儿园管理情况,对80%的教师、30名幼儿家长进行了问卷调查;督导评估组听取园长的自查自评工作汇报,并深入幼儿园进行实地核查和评估,查看了幼儿园教学资料、办公、生活用房和教育教学设备的配置、使用情况;随堂听课3节,查阅了该园发展规划、学校财产财务管理、教学管理、师资队伍建设、教研教改等项工作的文档资料。在充分获取多方面数据、信息的基础上,督导评估组对幼儿园发展水平形成了初步的评估意见。
1、办学方向更加规范,所有参与督导的幼儿园都得到了专家的认可。
2、幼儿园收费符合政府物价部门审定的标准,各项开支合理,能够开源节流,保障幼儿园正常运转。教师工资能够按时发放,经费管理比较规范。
3、办园条件:办园场地相对独立完整,大门外无乱摆摊、堆放杂物等现象。注重环境改善和园所文化建设,根据幼儿园《纲要》要求,色彩和谐悦目,符合幼儿特点,符合保育和教育的需要。各类专栏、橱窗内容丰富,形成了幼儿身心健康发展的良好氛围。有一定的现代教育技术设施,硬件设备完善。
4、教师队伍建设:教师队伍基本满足本园教育教学工作需求。全体教师能够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关爱幼儿、为人师表、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教师培训有规划计划,有落实措施,做到常抓不懈。
5、管理与保教工作:能按照“以教师为主导,以幼儿为主体”的原则,不断探索、完善了幼儿园“一日活动保育工作实施细则”,注重幼儿的发展需要,注重新型师幼关系的建立,注重对幼儿多方面能力的培养,注重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使幼儿在园一日活动的各项环节渗透综合性、整体性教育,规范了幼儿园保教管理,摒弃幼儿教育“小学化”倾向,使保教质量不断提升。定期向教职工和家长宣传卫生保健知识;按时用餐,饮用水保证幼儿随喝随饮;每周为制定营养均衡的食谱,教职工与幼儿伙食严格分开,厨房工作流程规范,无食品安全隐患;定期对幼儿生活用品和玩教具清洗、消毒,保护室内外环境清洁;教职工均有健康证,每年体检一次,幼儿预防接种率达标。
6、保育与教育工作质量:能以保育和教育工作为中心,切实加强“一日生活常规”管理,着力提高保育与教育质量,为幼儿健康成长奠定良好的基础。幼儿身体健康,基本养成良好生活卫生习惯,喜欢参加各项活动,利用节日教育、家长开放日等大型活动促进家园一致教育。大多数幼儿有一定环保意识,能进行有目的有主题的安全教育,定期检查安全设施设备,有效做好后勤安保工作。
三、明确指出不足、问题和建议――指引
(一)几所园存在的问题:
1、教学活动的有效性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2、现有制度缺乏科学性和系统性,未形成完整的制度管理体系。档案资料不全,教科研机构不健全,对于形成特色特点的内容还需要进一步梳理。
3、幼儿园的干部培养及骨干教师梯队需要进一步加强管理,形成有效的管理梯队,这样才能促进幼儿园全面规范的发展,促进教师业务素养的不断替身,幼儿的全面健康发展。
(二)建议:
1、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的引领作用,加速青年教师的成长,形成骨干教师梯队,进一步提高全体教师的专业素质和教学水平。
2、强化科学规范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各类资料的收集、分类、整理工作,建立科学规范的档案资料体系。梳理幼儿园的特色特点,形成幼儿园的园本课程资料,完善健全教科研机制。
3、继续加大管理与保育保教工作力度,强化教科研工作,全面提升保育和教育工作质量。同时利用不同方法和途径加强干部队伍的培养,促进幼儿园的品牌建设。
四、我的收获和体会――提高
1、督导的过程是幼儿园自己先梳理日常工作、分类规范资料工作的过程,督导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发现优秀成果,总结推广经验,树立榜样示范。
2、督导是对幼儿园规范管理进行有的放矢的指导,促进其有目的、有步骤、创造性地开展幼儿园工作。
3、被尊重是幼儿的权利与成长的需要,幼儿和成人一样拥有自己的价值和尊严、兴趣和需求。每一个教师都必须真诚地关心和热爱每一名幼儿,以帮助幼儿充分认识自己,锻炼并增强他们的优势和信心,促进每一名幼儿在原有基础上富有个性地发展。教师不仅要把幼儿作为一个年幼的个体来培养,而且要把幼儿作为一个成长中的个体、未来的社会成员来培养,对幼儿一生的学习和发展负责,为其一生成长奠定基础。
4、督导活动的准备是一个辛苦而丰富的过程,辛苦是因为原来我们在规范管理中忽视了一些资料的留存,模糊了分工职责;丰富是因为经过督导,幼儿园领导班子明确了职责,教职工了解了幼儿园的办学理念、办学方针政策、幼儿园的规划和发展,了解了教师应该具备的基本素养。
5、幼儿园不仅要为幼儿创设丰富的、健康的生活和活动环境,以满足幼儿多方面发展的需要,还要为幼儿创设充满关爱、温暖、尊重的具有支持性的精神心理环境,教师要成为幼儿“学习和发展的支持者、合作者和引导者”。教师要以关怀、接纳、尊重的态度和每一个孩子交往,关注孩子在活动中的表现和反应,同时注意积极地调整周围人对幼儿的评价,给幼儿积极、健康、支持、温暖的成长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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