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为手机如何国税实名制怎么办理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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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办税实名制常见问题解答(版)
作者:中山市国家税务局
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办税实名制常见问题解答(版)
答:2017年1月1日起全面实行税收实名制管理,办税人员须按规定办理实名登记后,才能办理相关涉税事项。从2017年1月1日现广东国税网站网上办税功能将关闭,相应事项将改为在广东电子税务局办理(需通过实名制登录,取消税号或数字证书直接登录方式)。过渡期广东国税网站、广东电子税务局均可受理业务。
答:办税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财务负责人、办税员、税务代理人和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授权的其他人员。对涉及办理发票种类核定与调整、发票领用、发票代开等发票业务的纳税人,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须实名登记。
答:办税人员实名登记包括办税人员实名与申请企业授权。基本步骤为个人用户注册-&个人实名认证-&绑定企业。
答:1、手机APP(请通过扫描二维码下载(广东国税网站主页浮动窗口也有显示)。
(1)、打开手机软件,在软件左上角点击人像。(2)弹出侧拉菜单后点击注册。(3)输入手机号码,待收到短信后将验证码填入第二栏。(3)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点击注册即可完成。(4)注册完成后登录软件,确定进入实名制界面。输入个人资料,点击下一步。点击“手持证件照”和“证件照正面照”,可选择手机相册上传和拍照上传。上传完成后点击提交审核。审核成功就完成实名制认证。(5)点击“选择企业”—“绑定企业”。选择“申请授权”,输入需要绑定企业的纳税人识别号或者社会信用代码,系统会自动带出纳税人信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用户身份”,并勾选办税权限范围,确认之后提交。提交成功后,若您为金三系统登记的相应人员,则状态直接显示为“申请通过”,表示已经成功;若否,此时状态显示为“提交”,需法人(或财务人员、管理员)授权通过或到税务机关更新资料后重新绑定。
2、网页版操作流程
(1)打开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官方网站(http://gs.etax-),点击右上方“注册”按钮。填写注册基本信息,包括用户名、密码、邮箱、地址等(带红色*的为必填项)→填写手机号→点击发送验证码→输入4位手机验证码→勾选同意协议并注册→提交注册→网页显示注册成功。(2)用已注册成功的用户名登陆电子税务局网站,页面将自动弹出“办税身份选择”的提示框,请选择“个人办税”,进行实名制申请。(3)进入左侧“用户信息管理”下的“实名认证”,如实填写相关信息之前请务必先仔细阅读红框内的填写规则!按照要求填写完毕之后,点击“提交审核”,如手机号码验证通过、身份证件验证通过且上传的图片符合要求则弹出实名制认证成功提示框。(4)点击右侧“账户设置”&——“纳税人授权申请”。输入需要绑定企业的纳税人识别号或者社会信用代码,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用户身份”,并勾选办税权限范围,确认之后提交。提交成功后,若您为金三系统登记的相应人员,则状态直接显示为“申请通过”,表示已经成功;若否,此时状态显示为“提交”,需法人(或财务人员、管理员)授权通过或到税务机关更新资料后重新绑定。
以上两种方式均称为网上办理。
答:部分办税人员反映上传照片通过率不高,建议采用app实名认证拍照功能,通过拍照显示的对话框引导头像位置及持证方式(头像对准),成功率很高。若照片不通过的,必须重新拍照再上传。
答:状态为“提交”的绑定申请授权表示实名制流程未完成,需法人等授权:方法如下(1)法人通过APP或网页完成实名制(含绑定企业,操作流程与其他人员流程基本一致)。(2)登陆电子税务局网站:(http://gs.etax-)。登陆之后,在“我的待办”里会有事项提示,点击“办理”,选择需要审批的申请,点击“审核”,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办税范围进行修改,审核“通过”,绑定企业授予相应权限;审核“不通过”,则申请作废。
答:在电子税务局进行实名认证时,提示“系统调用身份认证中心接口服务出现异常或超时”,这是调用公安局服务器数据出现问题,遇此情况请稍等再试。
答: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在电子税务局操作“纳税人授权申请”时,系统提示“当前用户的证件号码信息与申请企业在金三系统纳税人登记信息中的对应身份的证件号码不匹配!”,请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携带相关资料(授权信息采集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到国税进行税务登记变更,待系统资料更新后再办理。
,需经管理员进行审核”
答:办税员在电子税务局操作“纳税人授权申请”时,系统提示“当前用户的证件号码信息与申请企业在金三系统纳税人登记信息中的对应身份的证件号码不匹配,需经管理员进行审核!”该情况表示您的资料不在国税金三系统对应企业登记的办税员,可采取其中两种方法之一:1、需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管理员在电子税务局进行授权。2、携带相关资料(授权信息采集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国地税进行税务登记变更,待系统资料更新后再办理;
答:A公司法人林大明,身份证号码123456,与国税金三系统登记资料一致。财务人员黄小红身份证号码234567,在国税金三系统登记资料错误登记为334567,办税员杨小明身份证号码876543,在国税金三系统未登记,在实名制办理过程中会出现以下情况:
资料相符,自动通过
财务负责人
当前用户的证件号码信息与申请企业在金三系统纳税人登记信息中的对应身份的证件号码不匹配
到国税进行税务登记变更(财务人员变更)
对应身份的证件号码不匹配,需经管理员进行审核!
以下方法之一
1、需法定代表人等在电子税务局进行授权。2、携带相关资料(授权信息采集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国地税进行税务登记变更,待系统资料更新后再办理
答:由国税前台工作人员通过工作平台用户注册信息查询查出电子税务局用户名,然后利用办税人员注册手机号码进行密码重置。
答:进入电子税务局网站登录界面(http://gs.etax-),选择找回密码功能由利用注册手机号码进行密码重置。APP暂不提供找回密码功能。
答:在全省范围内,办税人员只需进行一次实名认证,实名认证结果全省共享。实名认证后在对应企业完成绑定即可。
答:实名办税人员注册了电子税务局用户,由于操作不当或其他原因,实名认证超过了5次上限,网页或app将予以锁定实名认证功能,需通过前台办理,带身份证、手机。前台办理实名认证后再通过网上绑定。前台实名认证需本人办理,不可代办。
答:为方便办税人员,建议优先选用网上实名认证方式。若确实无法网上办理的(例如上传照片不通过超过5次,外籍人员等),个人可到国税前台办理个人实名,个人在前台办理实名认证后,应登录网页版电子税务局,点击“账户信息-绑定实名”,然后在“账户设置”&—“纳税人授权申请”完成企业绑定。
答:先到前台确认是否属于企业办税人员,如是,则由国税前台工作人员通过工作平台用户注册信息查询查出电子税务局用户名,再由办税人员通过密码重置解决。
答:电子税务局的用户包括国地税所有纳税人和有纳税人义务的自然人。
答:一名办税人员可以对应多个企业,一个手机号码只能对应一个办税人员。中介会计人员要纳入电子税务局税务代理机构的代理人员管理。
答:推荐关注“中山国税”微信公众号。咨询电话12366-1。
编辑:莫晓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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