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我是局外人 韩国电影》,还是《异乡人》

说三道四技术文摘-感悟人生的经典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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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文学局外人(法国小说)张佳玮,公众号:张佳玮写字的地方谢邀。只说几个显而易见的点。主角莫尔索是文学史上最典型的形象之一。开头就是“今天,妈妈死了。也许是昨天。”完美体现这人的性格:对周围的事物有一种惊人的钝感。这是整个小说的主题:莫尔索不积极参与到——或者干脆说,疏离开——社会约定俗成的生活里。然后是一系列连锁效应
外国文学局外人(法国小说)张佳玮,公众号:张佳玮写字的地方谢邀。只说几个显而易见的点。主角莫尔索是文学史上最典型的形象之一。开头就是“今天,妈妈死了。也许是昨天。”完美体现这人的性格:对周围的事物有一种惊人的钝感。这是整个小说的主题:莫尔索不积极参与到——或者干脆说,疏离开——社会约定俗成的生活里。然后是一系列连锁效应。因为其表现的不积极,外界对他形成了诸多非议。在他最后被定罪时,外界的逻辑是:因为他母丧不哭,所以他有可能是另一宗案子的杀人犯。这本小说的好玩处在于,描述了一个不遵循正常人情世故的、对周围世界钝化、身处局外的主角,于是反过来映衬出世界太多“理所当然”的荒诞:对一个不那么按照文明社会约定俗成惯例生活的人,文明社会会下意识的抵触他,认为他是怪物。这本书很容易读出对文明社会的怀疑,所以这书被当做存在主义的代表作品。哪怕去掉以上这些主题,《局外人》也是本好看的小说。非常简洁干练,不拖沓,散文诗一般的荒诞感,我初读时还恍惚觉得有点卡夫卡味呢。实际上结尾那段的确有些《审判》的虚空荒诞感。最后还是补一句。我不认为有必要为了“总结出收获”看书。读书不是做阅读练习,如果非要总结收获,那让加缪直接写篇陈述文字即可,何必浪费时间去读他苦心写出的书?读书的乐趣在于读书本身,而不是为了总结收获什么的——除非是为了应付考试。西风独自凉,看大千世界,写锦绣文章七十岁的《局外人》 西风独自凉在文青还很时髦的1980年代,我的文学野心遭到《局外人》的无情打击。如同一个立志要写出伟大的五言绝句的人,被“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一炮轰翻。1940年5月,年仅26岁的加缪完成了《局外人》的写作,伽里玛出版社日出版,轰动巴黎。日至5月2日,台湾《联合报》副刊连载施翠峰翻译的《异乡人》(台湾译名),《局外人》的第一个汉文版就此诞生。1961年12月,上海文艺出版社内部发行了孟安翻译的《局外人》,作为“西方文艺的反面教材”,“供领导机关和高级研究部门批判之用”,印数1500册。我看到的孟安译本出现在浙江人民出版社1981年5月出版的《诺贝尔文学奖金获奖作家作品选》(上)。迄今,《局外人》以700万册的销量成为法国最畅销的口袋书,在中国的热度稳中有升,小小的台湾至少出了18个版本,大陆的19个版本确乎是多乎哉不多也。从译名来看,“局外人”更为贴近、契合作品的主旨和普世意义,比“异乡人”高明许多。回头体味,当年灵魂深处的震撼依然存在:26岁?高山仰止。不知天高地厚的我逐渐明白,自己头悬梁、锥刺骨,到62岁也不可能写出这么伟大的作品。弥漫在《局外人》字里行间的悲悯与愤怒,偶尔露出冰山一角的歇斯底里似的黑色幽默,通过一件件充满现场感和质感的凡人小事串联起来,以最传统的小说形式呈现了一个最现代的故事:“一位毫无英雄主张、单纯愿意为真相而死去的男人”,在荒诞世界里的挣扎与反抗。感觉《局外人》的开篇比《百年孤独》、《情人》还要精彩。不必搜肠刮肚、拈断髭须,几句大白话就奠定了整部作品于无声处听惊雷的氛围和基调,作者镶嵌在骨子里的绝不向世俗低头的傲慢与强硬扑面而来——先看郭宏安的译笔:今天,妈妈死了。也许是昨天,我不知道。再看孟安的:母亲今天死了。也许是昨天死的,我不清楚。从语境分析,“我不清楚”较“我不知道”更为准确。关键在于,“我”是谁,怎么会连自己的老妈哪天去世都搞不清楚?简约而又充满张力的文字,立刻把读者的胃口吊了起来。小说第2自然段有句话,郭宏安译为“我乘两点钟的公共汽车,下午到,还赶得上守灵,明天晚上就能回来”,而孟安则是“乘两点钟开的长途汽车,当天下午就可以到,这样,我还来得及守灵,明天晚上就可以赶回来”。 有论者认为郭宏安先生的译文好:从“赶得上”和“来得及”的细微区别,可以看出主人公对于母亲的葬礼十分淡漠;“公共汽车”和“长途汽车”的区别在于,前者淡化了旅途劳累,突出了莫尔索的麻木和机械,更加丰富了人物形象。窃以为,“长途汽车”强调路途辛苦,“这样”、“来得及”将内心的小九九和盘托出,“赶回来”的“赶”字顿时成为点睛之笔,莫尔索急于回到原来生活轨道的心态一览无遗,整个句子的语感也更为自然、从容。孟安先生对作品理解之深、笔头功夫之精湛,当可成为王小波推崇的“比拼内力”的注脚。人们往往被加缪在写作技术上用惊人的冷静制造出来的表面上的疏离和冷漠所迷惑,从断定莫尔索的麻木和机械表现了资本主义对人性的摧残,到余杰认为莫尔索“丧失了爱的能力”、马原宣称他发现了加缪对自身的冷漠,都无不如此。巴尔加斯?略萨非常厌恶“局外人”:“他反社会的行为,他那偏离社会共同体规定的心理和道德。”王朔《美人赠我蒙汗药》的观点极具代表性:莫尔索是“一个极端冷漠的人,对母亲的死无动于衷,对情人的爱可有可无,对自己的生命没有任何热情”,“加缪把他的冷漠或麻木推向极端”。对“局外人”(实为反抗者)的大面积误读,不能不说是文化交流中出现的更大的荒诞。联想到2007年轰动全国的“彭宇撞人案”,彭宇一审败诉,不是因为他在法律上被证明确实撞过人,而是他出于怜悯之心的本能行为,与社会“情理相悖”,借给伤者看病的200元钱被认定为“赔偿款”!法官对社会情理荒谬、狭隘、自以为是的理解和归纳,生生把彭宇整成了“局外人”,上演了一出“做好事遭雷打”的活剧。将莫尔索当成对一切都无动于衷、漠然置之的局外人,与“法官”可谓不谋而合。莫尔索被判死刑,不是因为他杀了人,而是他随遇而安、追求本真的生活态度和未受世俗污染的纯真品质激怒了这个虚伪的世界。面对一个善良、温和、通情达理的过失杀人者,人们竟然觉得他在道德上犯下了不可思议、无可饶恕的罪行。加缪悲愤地说:“《局外人》表明在我们的社会里,任何在母亲下葬时不哭的人都有被判死刑的危险。”在哲学随笔《西西弗的神话》里,加缪问道:“无论在什么地方,当一个劳动者赤手空拳面对坦克,高喊他不是奴隶,我们怎么能无动于衷?”一个儿子在母亲的葬礼上没哭就被判处死刑,难道我们就能熟视无睹?莫尔索不是不爱妈妈,他只是厌恶撒谎和表白;他谈不上有什么远大的理想和抱负,性格内向、乐于助人,不喜欢说废话,不愿做违心的解释。一个看似普通得不能再普通、在人海里溅不起一点浪花的小人物,就因为比别人活得更为真实,拒绝向社会的潜规则妥协,羞辱了这个伪善的社会,便被社会情理和荒谬的司法、道德审判体系排出了“局外”。在检察官向陪审团呼吁“我向你们要这个人的脑袋”,法官以大得吓人的法国人民的名义宣判莫尔索死刑之后,确信自己无罪的莫尔索拒绝向法官求情和做最后的辩护,为临终前喷礴而出的愤怒打下了伏笔:“为了作一个好的结束,为了避免感觉自己太孤单,我只要想我受刑的那一天,一定有很多人来看,对我发出咒骂的呼声,就行了。”这位另类英雄的结局,让人想起苏格拉底的遗言:“该动身了。让我们分道扬镳:我去死,你们去活。哪条路更好,只有上帝才知道。”所谓术业有专攻,亚里士多德写不出荷马史诗,如同纳博科夫写不出《纯粹理性批判》。加缪的独特性在于,兼具诗人的激情和哲学家的深邃,这种内在的强悍,使其能够向笔下的人物倾注更多更深刻的同情,用润物细无声的方式和妙到巅毫的文学语言完美地阐释他的人生哲学:人活在这个荒谬的世界上的唯一职责就是用自己的生命来证明他的反抗、他的自由、他的激情。罗兰o巴特认为《局外人》是“出现在历史环节上完美而富有意义的作品——表明了一种决裂,代表着一种新的情感”。这种决裂,意味着荷马、施耐庵、司汤达、巴尔扎克开启的文学传统有了新的发展空间。人们可以用更理性更冷静的目光审视这个冰冷、荒谬的世界,抽丝剥茧地展示人性的高贵与残酷。1942年,一道崭新的隐含了无穷奥妙的文学之门,就这样被一位“局外人”轻轻地推开了。(原载《外国文艺》.略有修改)显示全部知乎用户,一语成谶,哑口无言有知友误以为文章出自别人之手,实则是答主花了近一个月时间,帮朋友写的毕业论文。朋友是英语专业,要求写一篇关于外国文学的论文,恰巧答主是中文专业,所以答主就自告奋勇地帮她写了中文底稿,然后她自己翻译成了英文。看到这个题目,就贴过来了,顺便再修剪了一下。--------------------------------------------------------------------------------------------------------------------------------------------《局外人》是一部关于荒诞的小说。叙述的荒诞及荒诞感小说以主人公默尔索第一人称方式自述而成。在开篇作者便写到:“今天,妈妈死了。也许是在昨天,我搞不清楚……也许是昨天死的。”“妈妈”是个亲切的称呼,专属孩子,默尔索是个成年人,在对母亲的称呼上显示出一种依赖性质的孩子气,然而亲切的称呼之后,在得知母亲死亡这个事实时,默尔索却没有表现出与之相匹配的情感,反倒是以一种模棱两可、甚至挑战人们固有的道德观念的冷漠态度告诉读者”妈妈死了,但我搞不清楚她是什么时候死的。“这种叙述口吻与叙述者年龄、叙述事实与叙述者身份之间的错位,除了让读者感到莫名其妙,还在某种程度上令读者有种不快的感觉,甚至说一种疑虑重生的焦灼感。在小说中,类似荒诞的叙述比比皆是。比如给母亲送葬的那一段情节,莫尔索是这样叙述的:“从这时起,一切都进行得很快。那四个人走向棺材,把一条毯子蒙在上面。神甫、唱诗童子、院长和我,一齐走出去。门口,有一位太太,我不认识。默而索先生,院长介绍说。我没听见这位太太的姓名,知道她是护士代表。她没有一丝笑容,向我低了低瘦骨嶙刚的长脸。然后,我们站成一排,让棺材过去。”叙述者只机械地呈现出人们一系列破碎的、不完整的的动作,至于动作背后的意义,以及动作与动作之间的联系,一部分被叙述者强大的主观感受消解了,一部分则交给了读者的想象和猜测。如果不结合上下文来理解,没有人知道这一系列的不知所以的动作描写,其背景是人们在给一位母亲送葬。死者是莫尔索的母亲,按照常理,在这样的时刻,他的叙述应该是饱含感情的,然而他却相反,以一种将自己置于局外的冷漠叙述,消解了送葬本该给人的所有悲痛情绪。在后来出版的《西西弗斯的神话》一书中,加缪对此种叙述手法作出过解释。他举了一个例子:“一个人在玻璃隔墙后面打电话,人们听不见他说话,但看得见他的无意义的手势:于是人们就想他为什么活着。”这层玻璃便是莫尔索的主观世界,因为所有一切都是经由他的头脑反射到读者眼中的。读者所看到的一切,其实都是莫尔索主观感受的直接反馈。尽管莫尔索是小说的主人公,但他始终在以一个旁观者的眼光叙述他所看到的一切。读者便只能看到整个事件的局部,再加之莫尔索隔着玻璃的叙事,两层玻璃的存在让读者离事件真相更远了。为了能让读者更清晰地认识荒诞的概念,加缪便从一开始,借助语言形式十分直接地给人一种荒诞印象。在加缪看来,只有对荒诞有了初步的个人经验,才能更好地理解荒诞的概念。即先有荒诞感,而后才形成荒诞的概念。就像他曾说过:“荒诞感可以在随便那条街的拐弯处打在随便哪个人的脸上。”所以,在小说中,他始终以一种单调到枯燥的、毫无内在逻辑的叙述语言,甚至陌生的遣词造句法将读者拒之故事之外,不断重复地提醒且迫使读者产生阅读上的距离感和隔膜感,从而对他所要揭示出的荒诞形成初步体验。感受到自己是局外人,即是产生荒诞感之始。现代法律的荒诞莫尔索因为“阳光”糊里糊涂犯下一桩命案,而由此面临被审判的司法程序。在一开始,由于事情的再明晰不过,他便自认为“我的案子很简单”。尤其在他不愿请辩护律师,而法院将会给他指派一位时,他觉得“司法部门还管这类细枝末节的事,真叫人感到再方便不过”,甚而有了“法律的确定制得很完善”的印象。然而,这种对司法最初的印象很快就被另一种感受代替了。还在候审时,莫尔索有这样一段描述:“这时,我注意到大家都在见面问好,打招呼,进行交谈,就像在俱乐部有幸碰见了同一个圈子里的熟人那样兴高采烈。我也就明白了自己为什么产生了一种奇特的感受,觉得我这个人纯系多余,有点像个冒失闯入的家伙。”当审讯真正开始,一切并没有像莫尔索认为的简单地结束时,一场与法律无涉的荒诞的司法审判便由此拉开序幕。首先,莫尔索作为当事人,本该对事情最有发言权的。可审讯还未开始,他便得到自己律师的嘱咐:“不要主动发言,剩下的事则由他来代劳。”
随着审判按照正常的司法程序进行,坐在被告席上一直保持沉默的莫尔索进一步感受到“事情不妙”了:“他们对我的谈论的确很多,也许谈论我比谈论我的罪行更多。”以至于他有了一种“插进去讲一讲”的必要,但却被他的律师警告:“别做声,这样对您的案子更有利。”于是,莫尔索只好继续保持沉默,仍由两位律师在完全撇开他的情况下滔滔不绝谈论看似与案件有关的一切。实际上,从莫尔索被法院指派一位律师开始,他作为被告和当事人的发言权和辩护权便“完善的法律制度”剥夺得一干二净了。一切都由他的辩护律师代劳,尽管他本人才最有资格对一切问题作出解释和说明。更何况,在莫尔索看来,他的辩护律师不过是操着另一种声调的司法人员,而出现在法庭上的庭长、检察长、辩护律师以及采访报道的记者也都只是拥有不同社会身份的一家人。尽管作为被告的莫尔索是至关重要的,他自己也有话要说,可他却始终被排斥在审讯之外,听任宰割。就像他自己所说的:“所有这一切都是在没有我参与的情况下进行的。我的命运由他们决定,而根本不征求我的意见……”事情再明晰不过,莫尔索才是开庭审讯的最大原因,因为他犯下了命案。然而,在审讯过程中,他却成了一个不具任何发言权的象征性摆设,被迫处于可有可无的位置。这便是所谓非常完善的现代法律制度最虚伪,也最荒诞的地方。借这种制度性的工具,人们可以肆意地对莫尔索的人性、精神、道德进行最大程度的践踏与残害,并且还会被认为理所当然,甚至正义的行为。如果说现代司法制度仅构成司法审判荒诞的一部分,那么随之同时进行的法庭审讯则与其一起构成了现代法律的全部荒诞。这也是较之法律,人们所拥有的更根深蒂固的荒诞。世俗观念的荒诞从司法程序来看,莫尔索似乎是死于他作为当事人却被置之局外的这样一个法律的荒诞。然而,从整个审判的过程,以及最后的定罪宣判来看,莫尔索则是以法律虚伪的形式,死于真实的意识形态,或者人们所固有的世俗观念。从莫尔索的叙述中,我们可以发现,在整个审讯过程中,不论是法官、检察官,还是他的辩护律师,对他所犯命案的事实细节、前因后果,以及其来龙去脉丝毫不感兴趣,也从未做任何深入的调查和分析,而是对他本人的日常行为表现充满了兴趣。于是,在莫尔索为母亲守灵时抽烟、喝咖啡;不愿看母亲的遗容,葬礼上没有哭,也没有在坟墓前默哀;甚至在母亲下葬的第二天晚上,他便和未婚妻玛丽去看滑稽电影,放声大笑,并且搞男女不正当关系等这些与杀人案件毫无关系的个人行为,成为了法庭严厉调查的重点对象,成了判定莫尔索“预谋杀人”的全部依据。而在法律宣判上,莫尔索被定性为了一个“罪不可恕”、“毫无人性”的罪犯。实际上,莫尔索不过是一个在工作上毫无野心(老板要掉他到巴黎去担任一个更好的职务,他表示“去不去都可以”)、在人际关系上,他没有任何的世故考虑(明知雷蒙声名狼藉,品行可疑,却仍答应做他的朋友)、在对待生活的态度上显得十分淡然超脱的一个平庸且不富有的小职员。“他不耍花招;他拒绝撒谎,是什么就说什么;他是穷人,是坦诚的人,喜爱光明正大;他善良宽厚。”这样一个对社会没有任何攻击性、危害性的老实本分的失犯者,却被司法当局义正词严地描述成了一个罪不可赦的魔鬼。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到司法程序实事求是的理性逻辑严重缺席,让位于社会长久以来所形成的固有的道德情感观念。所以,人们不在乎莫尔索命案的客观事实本身,而是全方位地考察研究他的灵魂,研究他的生活方式,研究他对生活、对社会的态度。就像尽管莫尔索埋葬母亲在先,杀人在后,然而在法庭上,检察官控告莫尔索是“怀着杀人犯的心埋葬了一位母亲”,却引起全体观众的共鸣一样。这是意识形态和世俗观念对法律的渗入和干扰所造成的,由此也决定了“支持人类正义”的法律机器最根本的立场。所以当他们发现,莫尔索的一切行为与他们固有的观念背道而驰,不遵守他们约定俗成的游戏规则,甚至对他们现有的社会秩序构成威胁时,他们便愤怒了,也害怕了。就像当莫尔索说自己不相信上帝时,预审法官愤怒地朝他嚷道:“您难道要使我的生活失去意义吗?”人们不害怕那种杀死亲生父亲但肯向上帝忏悔的人,却害怕有人破坏他们现有的安定的社会秩序,质疑他们不让他们失去生活意义的虚假信仰。尽管莫尔索以卑微的社会局角色游离于社会之外,然而他目空一切的冷漠、无所谓的生活态度引起了人们的公愤和不安,为社会所不能容忍,成为了整个社会群起而攻之的对象。当莫尔索触犯他们的法律,他们便有正义的借口和手段,将其以“法兰西人民的名义”判处死刑。善良本分的莫尔索有口莫辩,只得乖乖就范,任其处置,成为人们成功捍卫固有世俗观念的胜利中的一个悲哀的牺牲品。 荒诞意识的觉醒“我不是不知道三十岁死或者七十岁死,区别不大,因为不论是哪种情况,其他的男人与其他的女人就这么活着,活法几千年来都是这个样子……既然都要死,怎么死、什么时间去死,就无关紧要了。”从莫尔索这段自述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他的意识并不像他的行为那样浑浑噩噩,糊里糊涂,而是十分清醒地看到了,死亡对生存意义的消解和否定。一方面,人终有一死,这是任何人都无法避免的命运。既然最后的结局都是死,那么人活着还有什么意义?生前的一切行为又有何价值?另一方面,身为一个个体的人,在本质上对意义其实是充满渴望的,谁都愿意自己的生活有意义,谁都愿意充满意义的活着。可是,人到最后却又不得不死。死亡意味着虚无,意味着不再存在,同时也意味着否定。好像人生前折腾一辈子,到最后换来的结局却仍是一死了之。那么人活着时的一切行为其意义何在?其目的又是为了什么?从莫尔索的行为表现中,我们可以得知,他给出的这些问题的答案都是否定的:人生毫无意义可言。正是这种意义的彻底丧失,使莫尔索陷入了人活着毫无意义但又得活着的荒诞意识之中。长时间直视死亡这一巨大的意义消解体,莫尔索由此获得了一种对一切不报任何希望、也无任何绝望的清醒感。所以,在他看来,人活着无非是“起床,电车,四小时办公室或工厂里的工作,吃饭,电车,四小时的工作,吃饭,睡觉,星期一二三四五六,总是一个节奏。”人生毫无意义可言。交友、看电影、性交、甚至杀人,在价值上没有任何高低之分,也没有任何轻重之分。真正的意义对他来说,是不存在的,人类所有的行动皆因死的不可避免而失去了任何价值,变得徒劳无益。对于莫尔索而言,世界是荒诞的,他本人以及他的活着也是荒诞的。世界上的一切都跟他没有任何关系,仿佛他之所以存在于这个世界上,是因为在某个时刻他被偶然地生下来,被抛弃到这个荒诞的世界。莫尔索的全部意识被强大的荒诞意识所占据着,他带着强烈的荒诞感生活在这个与他毫不相干的世界。所以,他对一切从不掩饰,从来都是率性而为。他的所有行动全由他周围的任何偶然性因素决定,或是他当时的生理需求,而非所谓的精神需求,或者理智的思考。比如他的女友问他是否愿意跟她结婚,他回答说“结不结婚都可以”。他纯粹被动地接受一切,纯粹被动地存在着,彻底地任由偶然支配。哪怕被一系列的偶然性事件引向犯罪,莫尔索仍不会做丝毫的主动行为加以避开。因为在他眼中,所有行为都是一样,没有任何区别。如他被宣判死刑,庭长问他是不是有话要说。他只是简单地考虑了一下,干脆地说了声“没有”。荒诞意识的觉醒使默尔索觉得一切都无意义,同时他所感受到的荒诞又以一种无可抵挡的力量把他逼迫到存在的可有可无的悬崖。因为既然莫尔索已经意识到了人生的荒诞,人生的无意义,那么他为何不结束自己这个荒诞的存在,却仍要行尸走肉一般浑浑噩噩地活着?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问题。消极反抗及其悲剧性强烈意识到世界的荒诞性的莫尔索,不会不知道消除这种荒诞的方式——自杀。加缪曾说过:“荒诞不在人,也不在世界,而在于两者的共存。”也就是说,只要渴望意义的人与毫无意义的世界同时存在,荒诞就不会消失。以自杀的方式消除其中人的部分,即与世界对立的自我意识的消亡,所谓的荒诞自然不复存在。然而,莫尔索并没有选择自杀,或者说加缪没有让他自杀。这已表明,不论是加缪,还是莫尔索,其反抗荒谬的思想已经存在。只是在《局外人》一书中,这种反抗思想并不突出,且莫尔索的反抗在行为上也是被动的,消极的。前文已经说过了,荒诞在于渴望意义的人与毫无意义的世界共存。消除其中任何一部分,荒诞都会自行消失。在人与世界这两种因素中,世界是固有的客观性存在,无意识决定自己的存在与否;而人属于是主观性存在,有意识去决定自己的毁灭与否。换言之,世界虽然是构成荒诞的一部分,然而相对于有意识的人,却处于被动状态。因此荒诞只能依附于人的存在而存在,正如加缪所说:“活着,就是使荒诞活着。”人选择自杀,荒诞即可消除;人继续活着,荒诞便永远存在。人便有绝对自由的主动性决定荒诞的存在或否。与此同时,人也是荒诞存在的部分,因此人的自我也属于荒诞的范畴,所以当人开始反抗荒诞并不是以消除荒诞为目的,而是在反抗荒诞本身中建立自我。换句话说,反抗荒诞的主旨是为了凸显自我的能动性。只是在这个过程中,荒诞也得到强调。正因如此,加缪认为反抗是既绝望又必须行动的行为。荒诞彻底瓦解了人存在的意义,使人丧失行动的力量;然而,人却不能因此自杀,自杀一方面顺从了荒诞而否定自我,也消灭了荒诞。然而,没有荒诞,人又何必自杀?尽管荒诞使人生无意义,但荒诞也有其积极的一面,那就是使人不再沉迷于不切实际的幻想,而回到生存的真相。人的“伟大”便是在这种没有希望的生存真相中坚持。无需在荒诞之外寻找希望,而是通过纯粹的坚持,体验自我的存在。就像莫尔索虽然强烈意识到了荒诞的存在,活着对他而言似乎早已毫无意义,然而只要他不主动选择自杀,而是仍活在荒诞之中,这个时候,他的活着本身便已对荒诞构成反抗。也正如萨特所言:“荒诞的人不会去自杀,他要活下去,但不放弃自己的任何信念,他没有明天,不抱希望,不存幻想,也不逆来顺受。荒诞的人在反抗中确立自身。”以活着本身反抗荒诞,这是莫尔索在荒诞中选择继续活着的唯一信念,也是他对活着本身的确立。除此之外,活着不再存在任何附属意义。对莫尔索来说,以何种方式活着不重要,重要的是他活着。如果说在莫尔索沉默、被动的一生中,曾还爆发出话语性的、主动的反抗,那便是在被处死之前,莫尔索三次拒绝了接待指导神父,以及坚定地拒绝忏悔,拒绝皈依上帝。神父问他:“您难道就不抱任何希望了吗?您难道就一边想着自己将要死去,一边就这么苟延残喘地活着吗?”莫尔索说:“是的。”神父告诉莫尔索,他所见过的处境与他相同的人最后都皈依了上帝。莫尔索则直接了当地回答说:“我不信上帝。”虽然他很想从监狱的墙壁上看见上帝的面容浮现,但实际上“我没有看见浮现出来什么东西”。因此,他拒绝绝忏悔,拒绝上帝,拒绝宗教“纯属虚构”的欺骗性援助。“所有的人无一例外都会被判处死刑,幸免不了”,一切都显得不重要,拒绝上帝存在也是被允许的。这其实是加缪借莫尔索,间接地表达对信仰的看法。加缪曾明确地表示否定信仰,认为信仰引导人出世,是一种“虚无主义”。但是,在另一方面,也表示出另一种信仰,那就是在绝望中坚持行动,坚持“以荒诞的方式反抗荒诞”。他反对上帝那种绝对意志的绝对意义,而回到人存在本身的意义。所以,当神父提出为他祈祷时,莫尔索彻底爆发了。“这时,不知是为什么,好像我身上有什么东西爆裂开来,我扯着嗓子,我叫他不要为我祈祷,我抓住他长袍的领子,把我内心深处的喜怒哀乐猛地一股脑儿倾倒在他头上。”神父被攻击,以及最终徒劳而归,可以看作是莫尔索在消极反抗过程中一次主动出击的微不足道的胜利,同时也是他表象上浑浑噩噩、但实际上对荒诞充满反抗的一生的确立。以至于为了在生命最后关头,再次爆发出更强大的反抗荒诞的力量,他不无悲壮地向世人发出最后的呐喊:“我希望处决我的那天,有很多人前来看热闹,他们都向我发出仇恨的叫喊声。”在这里我们可以明显感受到,莫尔索那种企图以自我殉身唤醒众人的反讽意味,以及作为一个觉醒者那种“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的悲壮感。有人甚至将莫尔索比作两千多年前为愚昧的人类而死在十字架上的耶稣,这并无道理。莫尔索算得是第一个站出来反抗荒诞的人,然而与所有殉道者一样,他的反抗从一开始就注定是失败的。他最后发出的呐喊,甚至他的自我牺牲,除了令人们发出更多的笑声,不会再有其他什么。无须说,莫尔索是一个悲剧人物,他活在荒诞之中,最后也死于荒诞。他的反抗也因注定失败而充满了悲剧色彩。但这丝毫不妨碍他的伟大。当莫尔索清醒地意识到荒诞之后,他没有选择自欺欺人,而是决定直面无意义的人生真相,以一种反抗的姿态更真实地存在于这个荒诞的世界中。哪怕明知反抗注定失败,但他仍坚持反抗。“明知不可为而为之”,这决定了莫尔索悲剧的命运,也决定了他的伟大。如果莫尔索选择放弃清醒的自我意识,那他完全可以过上一种为俗世所认可的更幸福的生活。只不过这种幸福是一种逃避人生真相的虚伪的幸福罢了。然而在莫尔索看来,尽管他充满荒诞的行为为世人所不能理解,甚至不可容忍;可较之于虚伪的幸福,另有一种亦可称之为“幸福”的东西值得他去追寻。就像加缪在《反抗者》中总结的一样:“他更喜欢他的勇气和推理,前者教他义无反顾地生活和满足于现有的东西,后者让他知道他的局限。他确信他的自由到了尽头,他的反抗没有前途,他的意识可以消亡,然而他在他的生活的时间中继续他的冒险。”显示全部杨小小,。。看过六七遍,每次读都依然像在看海面的冰山一角,只能从不同侧面不同角度,看出一丝水中倒影。只因开篇第一句的语气,便感知出,加缪没写的、默尔索过去人生的一切。只知态度和结果,不知过去和故事,这一点特别吸引人去再细读推测。至今依然不知自己对默尔索爱多还是恨多,赞同还是反对,也不知自己是不是他。匿名用户无法与莫而索产生共鸣的人可能很难理解这样一种感觉,而持着文章中普罗大众抱有的审判,伸张所谓正义感的心态的人们,站在道德制高点,无情的指手画脚。 很长一段时间我也对自己抱有审判感,无法抵抗自己真实的一面,更不愿接受真实一面就这样存在的事实。而知道遇见了莫而索,我发觉其实自己并不孤单,哪怕是虚构人物,哪怕是行刑台的结局,也让人多一分存在的勇气。 存在即合理,莫而索不同,但这不是罪,不是作孽,不是谁的错,是与生俱来的另一视角,就跟所有其他视角的存在有一样的合理性和价值。加缪——“大部分人总是表里不一,他们做的往往并非他们内心真正渴望的。他们都有一种群居意识,惧怕被梳理与被排斥,惧怕孤单无依靠。”但是莫尔索却有意无意的要跳出这个世界的既定模式,保持和芸芸大众的距离,完全遵照内心本性,做一个冷眼旁观、我行我素的局外人。可见,加缪对莫尔索的态度并不是批判的。匿名用户牛在,他试图告诉你,收获,以及类似的意义、价值,这些被人类探寻的、固定化的东西,它们的存在是值得怀疑的。第十七个和尚,月明和尚青山去。在文明没有发展到足够的程度之前,文化人对大众的批判永远不会停止。《局外人》适逢其会地选择了一个犀利的角度,文明的排他性。人是社会性非常强的动物,你需要有让别人能够清楚明白看到的道德,情操,爱心等等等等。不管你有没有,只要看上去没有,甚至只要是我看不出来你有,那你狗日的就是个反社会分子。而并不荒诞令人震惊的是,我们那么忙,才没有时间演内心戏,我们需要不停涌现的不道德分子给我们批判。这样的事情每天都在上演,我们以为我们发现了其荒诞,实则不过也在局中,成了荒诞的一部分。除了默索尔,我们都不是局外人。西呱你所看到的东西永远是主观的想象主观的一群人用所谓的客观审视这世界 知乎用户,null没看过他写的西西佛斯,也许那篇比较能看吧。文章从头到尾都是内心独白,一般人觉得比较闷蛮正常的。
我觉得作者就是勾勒了一个药家鑫,男主对社会冷漠麻木,杀了人之后又补了四枪,你问他为什么,他也不知道。
所以这篇文章还是很反映一类人的,他们有值得同情的地方(所以是个悲剧,个人的悲剧,社会的悲剧),但也死有余辜。就像书里讲的【我想对她说这不是我的过错,但我没有说出口,其实说这个毫无意义,反正,人总得有点什么错】知乎用户自己有时候也会有弃世的感觉,冷对周围一切,用没有考虑过的角度来思考世界。局外人就是这样,用一个完全不同于日常切入点的角度去描述一段生活?为什么要爱 不爱行不行?逻辑的思考为什么会被无逻辑的伦理所束缚。局外人语调很平实,但是有冷漠简练的质感,看了好像世界脱去了外衣,留下的是粗劣的线条和图案,让我感觉很有触动。这是一看就爱上的小说。而且比较短,不像鼠疫,纠结在痛苦之中。唐僧,没文化最近刚好看过,我是看哭了,哈哈,也不知道为啥。男主角对于他人的毫无感情的相处方式令人咋舌,感觉他只是浑浑噩噩的过日子,消极地做出选择。看了一下别的回答,很多都是从男主本身来说,但是我看过一篇书评(是附在电子书后的柳鸣九写的),里边说《局外人》里的局外人是指司法中的局外人,该文章讽刺了当时司法的荒谬, 只因在母亲葬礼上没有哭而被判死刑,真是极大的荒谬。读后感没什么对与错的,我仅仅说一下我的看法而已。Ding莎莎,不忘初衷,方得始终。可能因为题主对默尔索的思考行为没有共鸣,所以没什么感触,可以当作开拓眼界。个人认为该书牛在生动刻画出了社会中的某一类人和他们的内心世界,以及社会对他们格格不入所发出的最坏反馈。知乎用户,中国有句古话叫:我也不太明白,跟题主同感。首先觉得这是一个很荒诞的故事,第一部分描述事情经过,有点不明就里;第二部分罪行审判,里面法官将杀人一事硬要牵扯到母亲葬礼没有悲伤上来,有罪推断的冤假错案。我觉得很多地方跟莫尔索好像,也许亲人离世我也不会哭泣,因为斯人已去,悲伤无益,日子还得继续过。我有时也像他那样想“活着不厌其烦……既然都要死,怎么去死,什么时间去死,就无关紧要了”。我仿佛也成了局外人,不愿流于世俗,不想结婚生子,不想被道德绑架,又常常不经意间冒出些违反法律的想法,既非感性,又非理性。年轻人时常迷茫,不知道为何而活,等到将来日复一日的重复生活也许就没有时间想这些事了。感情淡漠,理性沉眠,我亦是局外人。Regent Gilltown,Refuse to be mature.简而言之、社会创造了无自己意识的个体,却反而指责这样的人「反社会」。法庭上熙熙攘攘的人们,终有一天也难免「étranger」的命运。有空再展开。宋鲜迪刚读完《局外人》,首先令我惊奇并印象深刻的是这个故事的视角。作者能以默尔索的第一人称,丝丝入扣地描写他的心理活动,不给他招惹来更多的偏见,甚至“让读者喜欢”(出自译者柳鸣九的后记);主角对于自己与他人交往的故事的叙述方式特别,对于他人的看法,都是“局外人”个性的旁证。另外要强调看到后记中译者评价主角为“兢兢业业的小职员、老实人”,非常不喜欢。后记中提到了“法律对人的绞杀的说法”。文中主角自述“我是罪犯,法律判处我的罪行,没有人有权要求我更多的东西”,由此看来,是道德缠紧了法律对人的绞杀(我只能想到“道德评价”这种表述,或许并不准确)。主角最后确实被判处死刑,虽然并不可说不公平,也不能说检察官的陈词对这个判决必然有影响,可是检察官对于默尔索的游离局外的的“个性”的额外强调,会激起旁观者的害怕、紧张,或许进而憎恨甚至想要灭绝的欲望;即使这种个性在客观上还没有,进一步地损害社会。同时可以注意到,辩护律师也是在相同的框架下为主角辩护。默尔索始终强调自己有陈述事实的能力,但律师多说的“废话”是他“不感兴趣的。译者在后记中给他的评价,和辩护律师又有什么差别?巨作也许意义就在此,即使时间流逝数十年,却精准地抓住了在历史中较为稳定的社会脉络。书中写到了宗教,总是在罪犯被处决之前出现的神甫,对于主角激起的独特反应也值得一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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