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浙江陕西日升劳务董事长三省对建筑劳务资质有要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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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批准浙江等三省开展建筑劳务用工制度改革试点,涉建筑劳务企业资质取消、实名制登记等多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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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浙江、安徽、陕西3省开展建筑劳务用工制度试点工作方案,随后安徽省、浙江省、陕西省陆续发布&建筑劳务用工制度改革试点方案&。
安徽省试点方案覆盖全省,力度非常大,并直接提出了&自试点工作开始之日起(即日),取消建筑劳务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管理,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再将建筑劳务资质列入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违法分包打击范围。&。&
浙江省试点范围选择了杭州市、嘉兴市,提出:逐步取消建筑劳务企业资质,积极发展建筑业专业作业企业。
陕西省决定在西安市、安康市和陕西建工集团、西安建工集团开展建筑劳务用工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强调了:利用互联网+新型建筑用工管理模式,建立&建筑务工信息网&。通过改革试点,探索包括从业人员培训制度、实名管理制度、工资支付制度、改革劳保统筹管理、弱化劳务企业资质及信用评级制度在内的新型建筑业劳务用工工作新体制。
来源 &建筑经济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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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度川管理研究部(微信号建筑管理)& & & &&2016年对于建筑行业来说可谓是推进建筑业改革转型的一年,也是建筑行业风云变幻的一年,各种新政策的颁布,新制度的实施,每项都关乎着施工企业的经营管理,影响着施工企业的利益。& & & 2016年已经接近尾声,对每项重大热点,小编从制度、现状、影响等方面都做了系统了整理,同时也对今后的行业前景做一分析。& & 热点一:全面实行营改增& & 分析:“营改增”是我国在税制的重大改革,其直观的解释就是将”营业税“改为”增值税“。& & & “营改增”政策的出台不只是简单的税制转换,更重要的是有利于消除重复征税,平衡行业税负,促进工业转型、服务业发展和商业模式创新、解决分税制弊端、破解混合销售和兼营造成的征管困境。& & & 3月23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要求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称“营改增”)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 & 点评:对建筑业而言,“营改增”涉及建筑企业经营模式、组织架构、投标、采购、合同管理、财务管理等方方面面。“营业税”改“增值税”,对建筑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现金流量有一定的压力,企业的经营管理将面临很大的挑战。& & 但是,从长远来看,有利于企业优化自身资产结构,提升竞争力,也有利于企业规范经营结构,建立统一的市场秩序。而且毕竟解决了企业的重复征税问题,如企业加强税务管理,从长远来看,可能会降低企业实际税负风险,迟早利好建筑业。&& & 热点二:淡化资质& & 分析:2016年,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淡化企业资质强化个人执业资格成为重要发展方向。& & & 4月11日,住建部下发了《关于批准浙江、安徽、陕西3省开展建筑劳务用工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函》,同意三省开展建筑劳务用工制度改革试点工作;& & & 10月14日,住建部颁发《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要求除各类别最低等级资质外,取消关于注册建造师等专业人员的指标考核;调整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下资质的建筑面积考核指标;对申请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资质的企业,未进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的企业业绩,不作为有效业绩认定;& & & 11月24日,住建部发出《“对取消8个工程设计专项资质征求意见”的函》,要求取消建筑业、勘察设计、工程监理企业资质。& & 点评:淡化企业资质,强化个人执业资格”的改革方向和“轻审批重监管”的行业管理理念,关乎整个建筑行业的发展全局,有利于建筑企业建立良好的市场秩序,加强自身的监督与管理,将衡量企业的标准从”规模的大小“转变为“产品与自身实力“,这也是我国发扬”工匠“精神,从”粗化“到”精化“管理的转变,也是建筑市场管理制度进步的表现。& &&& & 热点三:&四库一平台&启用& & 分析:“四库一平台”是业内对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的俗称,包括企业库、人员库、项目库、信用库,四库互联互通,以身份证可以查人员,以单位名可以查人员,以人员可查单位。作用是解决数据多头采集、重复录入、真实性核实、项目数据缺失、诚信信息难以采集、市场监管与行政审批脱离、“市场与现场”两场无法联动等问题,保证数据的全面性、真实性、关联性和动态性,全面实现全国建筑市场“数据一个库、监管一张网、管理一条线”的信息化监管目标。& & & 11月17日,住建部发布《关于启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通知》,对资质申报、人员挂证、项目建设过程监管进行监管。11月30日,新版“四库一平台”正式上线运行;点评:”四库一平台“的建立促进了企业资质审核的透明化与公平化,实现从个人执业注册——企业资质申请——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程项目投标——工程项目建设过程管理,努力避免个人资质和企业资质挂靠的乱象,从而让有能力的企业和个人承担工程项目建设的任务,为工程质量提升奠定良好的基础。将对资质申报、人员挂证、项目建设过程监管将产生重要影响。& & 热点四:清除工程保证金& & 分析:2016年6月27日,国务院下发《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随后,为贯彻落实该文件精神,住建部、财政部于7月13日联合印发《关于切实做好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市[号)。除保留依法依规设立的农民工工资、投标、履约、工程质量4项保证金外,其他保证金一律取消!随后,全国各地根据相关要求,相继出台相关清除方案。& & 点评:清除保证金的政策划清了界限,给出了收取保证金的政策底线;制订实施细则,给出了具体执行时间表:于2016年年底前退还相关企业,对保留的保证金,要确保按时返还。未按规定或合同约定返还保证金的,保证金收取方应向建筑业企业支付逾期返还违约金;并且改进完善了保证金缴纳、管理方式,给出了后续解决方案;建立和完善督察及投诉处理机制,确保落实到位。这项政策,对建筑企业无疑来说是一件好事。& & 热点五:安全大检查& & 分析:11月24日7点左右,江西省宜春丰城电厂三期扩建工程D标段冷却塔平桥吊倒塌,造成横版混凝土通道倒塌,最终酿成74人死亡,2人受伤的重大施工惨案。& & 该事故发生后,国务院、住建部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住房城乡建设部立即下发《关于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全国各省市也相继按要求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12月18日国务院印发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意见提出,将研究修改刑法有关条款,将生产经营过程中极易导致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违法行为纳入刑法调整范围。& & 点评:人命关天!特别是建筑行业,安全生产牵扯到每个家庭的幸福、每个企业的效益和社会的长治久安,没有安全生产其他就无从谈起,是一个企业获得利润的基本保障,在本年度,政府更将导致重大事故的不安全行为纳入刑法角度,说明了国家将继续在安全生产下大力度。每个施工企业都应该从制度及措施上提供安全保障,以保证正常经营的需要。& & 热点六:PPP& & 分析:自”十三五“开局之年,PPP模式已被提高到国家战略高度,对于供给侧改革、“一带一路”、新型城镇化建设而言,PPP正在发挥积极的牵引作用。PPP模式,鼓励社会资本与政府进行合作,参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政府与社会资本方建立起“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合作关系,有利于减轻政府方的财政负担,减小社会资本方的投资风险。 & &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止2016年11月,国务院、财政部、发改委、环保部、住建部等国家级部委共计发布PPP各项政策法规、办法、条例等不少于65项。各省市地区也纷纷按下PPP的“快捷键”。点评:2013年到2016年,从PPP的政策、推广层面,官方发布的PPP项目已经超过15万亿,这一数字还在不断的刷新当中,对于传统项目僧多粥少的局面,PPP项目的出现,无疑是给建筑业带来新的发展契机。& & 今年是PPP的落地大年,PPP项目的承接,要求施工企业具备对项目的分析、策划能力,精通法务,懂财务测算和投资分析,设计金融方案,精细化全过程项目管理、并精通全过程的投资控制,且必须拥有足够的社会资源。随着PPP模式的推动,其给建筑行业带来的结果,是否是先发优势和强者恒强?对于施工企业来说,如何利用PPP带来的机遇,以投资拉动施工,实现投资、建设、运营一体化并打通上下游产业链,将是转型升级路上的一大挑战。& & 热点七:建筑工业化(装配式建筑)& & 分析:所谓“建筑工业化”其主要标志是建筑设计标准化、构配件生产工厂化,施工机械化和组织管理科学化。是我国建筑业拜托人工短缺资源浪费、环境污染和安全事故频发的必由之路,对我国传统建筑业转型升级,实现绿色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今年政府在&建筑工业化&可是下足了功夫,今年下半年各地也密集出台相关的政策与法规,各地开工建设的装配式项目达100多个。& & 点评:建筑工业化是一个完整的产业链,它是对传统建筑模式的颠覆性变革,而且对技术、管理水平要求都比较高。由于目前我国在工业化方面还及其不完善,生产成本比较高,可以说目前推动我国建筑工业化发展的主要是政策红利,工业化项目在建筑市场占有的比例也比较低,很多建筑企业都在试水阶段。但是从政府的相关政策来看,这将是我国建筑业转型改革的重点与目标。而且随着技术的进步和整个产业链的形成,成本或将低于传统施工,到时建筑工业化的发展将成势不可挡。难免会对传统建筑市场形成挤压,所以建议相关企业做好未雨绸缪的准备,及早布局市场。& & 热点八:建筑信息化—BIM& & 分析:今年住建部印发了《年建筑业信息化发展纲要》,纲要提出,“十三五”时期,全面提高建筑业信息化水平,着力增强BIM、大数据、智能化、移动通讯、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技术集成应用能力,建筑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取得突破性进展,初步建成一体化行业监管和服务平台。目前我国已经形成了比较全面的BIM标准体系。& & 点评:近两年发展比较火的就是BIM,美国斯坦福大学整合设施工程中心(CIFE)总结出BIM有如下优势:消除40%预算外变更,造价估算控制在3%精确度范围内,造价估算耗费时间缩短80%,通过发现和解决冲突,将合同价格降低10%,项目时限缩短7%,缩短投资回报时间。& & 可以说,BIM的灵魂是信息,其结果是模型,重点是协作,工具是软件。对于在施工企业,加强自身的信息化建设尤为重要,这将是对整个企业管理模式的变革,目前很多施工单位都在建立自身的BIM研发团队,在这个互联网时代,加强信息化建设是顺应社会发展潮流,优化自身管理,增强自身投标优势,占领市场的的重要因素。& & 热点九:转型升级& & 分析:当前,传统建筑业面临市场低迷与竞争的双重压力,行业深度洗牌。许多国企国企纷纷改革:整合重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部分重要领域混合所有制改革,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等,通过改革有效配置资源。民企开启转型,或聚焦价值链高端,采取向产业链两端延伸进行产业链一体化应对竞争;或战略转型,深耕细分领域、积极“走出去”、推进新技术、试水PPP等,迎接新生;或跨界转型,进军教育、文化旅游、生态环保、大健康、云联网+、新能源、3D打印等成长性较高的新兴行业;或开启“互联网+”新征程,扩展业务空间,增添新业务来增加收入,以逃离“破产潮”。& & 点评:在行业低迷的形势下,好在建筑企业的转型路径是清晰明朗的,中国经济社会和建筑业自身发展阶段,要求行业必须走上“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道路,建筑产业化、绿色建筑、EPC等是行业转型的方向。所以建筑施工企业应该居安思危,改变自身组织管理方式,加大转型改革投入,从业务承接领域,可在建筑产业化、地下综合管廊、海绵城市等领域多做文章;在业务承接方式,可对PPP、EPC等多做研究,以寻求新的市场空间。& & 热点十:推行“施工总承包”分析:工程总承包是国际通行的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方式,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企业对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实行全过程的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的承包方式。自2003年开始,政府就开始研究总承包模式,今年伴随着建筑产业转型的实施,总承包的的推广呈加快的趋势。2016年5月住建部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的若干意见》(建市[2016]93号)。要求“大力推进工程总承包” 。 & & 建设单位在选择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方式时,优先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政府投资项目和装配式建筑应当积极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2016年8月住建部印发《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大力推行工程总承包,促进设计、采购、施工等各阶段的深度融合。& & 点评:工程总承包模式是国际建筑市场的一种趋势,是我国建筑业实行“走出去”战略,参与国际竞争,争取市场分额的必要条件。通过分析我们看到在我国要快速实现工程总承包模式并不容易,只有通过不断创新寻找新的途径。以“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为主要代表的工程总承包模式,它将设计、施工一起招标,将会改变传统的作业模式,在不断推行“建筑产业化”的今天,从某种程度来讲,将会对这种模式的推广起到很大的推动作用。& & 回顾2016,展望2017,如果说2016年是关于施工企业各项改革与政策共同推进的一年,那么2017年将是付诸于行动的一年,作为施工企业应该顺应时势,相应的改变生产经营管理方式,在新的市场找到自己方向和业绩增长点,虽然由于各方面的影响难免会出现不利因素,但好事多磨。& & 只要改变思维,顺应时势,处处都有市场!处处都是机会!& & 让我们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共同创造施工企业美好的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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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建筑劳务用工制度改革试点:取消劳务资质
日前,住房城乡建设部下发了《关于批准浙江、安徽、陕西3省开展建筑劳务用工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函》。浙江要求逐步取消劳务资质,安徽明确提出取消劳务资质并对劳务资质取消后劳务企业前景做出如下规划: 自试点工作开始之日起,取消建筑劳务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管理,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再将建筑劳务资质列入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违法分包打击范围。 鼓励现有建筑劳务企业采取独资、控股、混合所有制或通过收购、兼并等多种形式,组建法人经济实体做大做强,引导有一定管理能力的班组长组建小微专业作业企业做专做精。支持基本具备条件的劳务企业向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发展。 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对所承包项目涉及建筑劳务(专业作业)企业的建筑专业作业活动负总责;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对建筑劳务(专业作业)企业中作业人员工资支付情况负监督责任,对建筑劳务(专业作业)企业未按时间节点支付工资的行为负连带责任。 《关于批准浙江、安徽、陕西3省开展建筑劳务用工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函》全文如下: 浙江、安徽、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要求在我省开展建筑劳务用工管理改革试点工作的请示》(浙建建[2016]32号)、《关于上报&安徽省建筑劳务用工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请示》(建市[2016]54号)、《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上报我省建筑业用工管理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请示》(陕建字[2016]31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们开展建筑劳务用工制度改革试点工作。 请你们分别按照试点实施方案,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主体,精心组织试点工作,有效防范各类风险。要及时总结评估试点工作成效,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经验,发挥示范带动、服务全国的积极作用。试点工作中遇到的有关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函告我部建筑市场监管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日  【原文】 针对这一工作,三省均出台了以下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陕西    改革试点工作将按照“试点先行、总结经验、不断完善、稳步推进、务求实效”的要求,积极推进六大方面工作。  建立建筑工人技能培训机制  《方案》提出,要建立多形式、多渠道的建筑工人技能培训机制,强化建筑企业培训主体责任、开展多种形式职业培训、建立建筑工人技能激励、培训专项经费及职业技能考核等机制。明确建筑用工工资管理行为  规范劳务用工管理,全面建立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实行“一卡通”,实现电子信息化管理。明确工资支付各方主体责任,建立银行代发工资制度,实行包括建筑工人工资、劳保统筹在内的劳务费委托银行直接代发的办法。构建社会保障体制  制定建筑工人劳保统筹返还办法,将建筑工人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简化审批试点公司劳保项目返还审批程序,积极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优先将“保障房公寓、员工宿舍”向试点公司建筑工人提供。鼓励小微技能企业发展  引导建筑企业拥有自有技术工人,鼓励有一定技术特长和管理能力的班组长组建小微专业技能企业,同时发挥试点企业的引领作用,推动上下游企业分工协作发展。开展务工网项目建设利用“互联网+”建立建筑务工信息网,统筹安排开发建设务工网项目,建立健全务工网管理制度,把务工网建成建筑企业、项目建设劳务用工分包和建筑工人资源共享、服务协同的公共服务平台。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完善企业守法诚信管理制度,住建、人社部门将建立失信企业及人员“红、黑名单”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开有关信息。建立健全企业失信惩戒机制,加强对企业及人员失信行为的部门协同监管和惩戒。 浙江  (一)鼓励建筑业专业作业企业发展  逐步取消建筑劳务企业资质,积极发展建筑业专业作业企业。引导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拥有一定数量的与其建立稳定劳动关系的骨干技术工人,成立独资或控股的专业作业企业;鼓励有一定技术能力和管理能力的班组长组建专业作业企业,专业从事建筑劳务作业。与财政、税务等部门加强沟通联系,将专业作业企业纳入当地“小微企业”管理,享受国家规定的税收减免政策。(二)完善建筑劳务分包合同管理  试点项目的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应当与专业作业企业就分包的劳务作业签订劳务作业合同,明确双方责权利关系,包括劳务分包作业范围、劳务工程款结算方式、支付时间、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安全、验收标准、保障劳务工程款支付的措施以及争议解决方式等内容。引导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根据自身具体情况建立本企业劳务分包合同管理体系,根据劳务作业的特点、专业、人员层次的不同,制定相应的劳务分包合同文本。(三)落实施工总承包企业责任  按照“谁承包谁负责”的原则,施工总承包企业对所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生产和民工工资支付等负总责。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应督促专业作业企业与作业人员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对专业作业企业的作业人员工资支付负监督责任,对专业作业企业未按时足额支付工资的行为负连带责任。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应根据自身特点,制定相应的劳务作业分包管理与考核制度,建立内部的专业作业企业、人员数据库,根据专业作业企业的管理实力、作业人员技能、规模、业绩、违约记录等关键指标,建立专业作业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及风险防范机制。(四)完善劳务人员技能培训考核制度  建立以企业为主的劳务人员培训机制,坚持“谁用工、谁培训”的原则,鼓励企业建立培训机构,足额提取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开展本企业工人的培训、考核工作。企业按职工工资总额的2.5%足额提取职工教育经费,专款专用。企业实际使用的不超过计税工资总额2.5%部分的职工教育经费,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超过2.5%的部分可在以后纳税年度扣除。加强建筑工人职业技能水平认证工作,鼓励有认证资质的考核机构或鉴定机构对建筑工人的职业技能进行水平认证,引导企业建立以中级技工为主体,高级技工为骨干,技师、高级技师为龙头的劳务作业队伍。积极争取和落实财政资金对建筑劳务人员培训和技能水平认证的支持,鼓励企业建立健全内部职业技能水平等级与基本工资挂钩制度,调动从业人员的积极性。(五)全面实行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  严格督促施工现场落实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的各项制度,施工总承包企业配备专职或兼职劳务用工管理人员,负责登记劳务人员的基本身份信息、培训和技能状况、从业经历、考勤记录、诚信信息、工资结算及支付等情况。专业作业企业要将现场劳务人员的相关资料报施工总承包企业核实、备查;施工总承包企业要监督专业承包企业、专业作业企业落实实名制管理,并留存相关资料。积极推行信息化管理方式,将劳务人员的基本身份信息、培训和技能状况、从业经历和诚信信息等内容纳入信息化管理范畴,杭州、嘉兴市要逐步实现本行政区域内不同项目、不同企业劳务人员信息的共享和互通。(六)推进劳务市场信息化建设  加强建筑市场信息公开力度,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开设“劳务用工改革试点”专栏,公布试点项目、专业作业企业以及具有职业资格的劳务人员等信息。推行劳务合同履约评价制度,公布合同履约评价结果,对存在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以及不执行实名制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拖欠劳务人员工资、引发群体性讨薪事件的专业作业企业列入“慎用劳务企业”名单,提醒全行业谨慎使用。(七)推进劳务分包计价管理改革  深入跟踪调查建筑劳务市场价格,切实解决定额人工单价与市场不匹配问题,力争在定额人工定价模式上取得重大突破,推进劳务市场承发包定价模式市场化改革,引导承发包双方合理确定劳务分包费用。  安徽 (一)取消建筑劳务资质自试点工作开始之日起,取消建筑劳务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管理,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再将建筑劳务资质列入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违法分包打击范围。(二)加快企业转型升级 鼓励现有建筑劳务企业采取独资、控股、混合所有制或通过收购、兼并等多种形式,组建法人经济实体做大做强,引导有一定管理能力的班组长组建小微专业作业企业做专做精。支持鼓励建筑施工企业将一部分技能水平高的农民工招用为自有工人,支持基本具备条件的劳务企业向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发展。取缔无实际劳务作业人员的“空壳公司”和“僵尸企业”。(三)建立“三项”制度清单  建立劳动合同管理制度,用工企业与作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缴纳各类保险。建立实名制管理制度,实行建筑作业人员实名制管理。建立培训上岗制度,坚持“先培训,后上岗”。(四)明晰“三方”用工关系  厘清建筑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建筑劳务(专业作业)企业和作业人员三者之间的关系,明确三方责任。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对所承包项目的建筑专业作业活动负总责;建筑劳务(专业作业)企业对本企业的用工行为负直接责任,按月公示工资支付清单;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对专业作业人员工资支付情况负监督责任,对建筑劳务(专业作业)企业未按时间节点支付工资的行为负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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