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光片显示胆囊结石该怎么治疗区两枚圆形致密影是结石还是异物

超声、X线胆囊和胆道造影、ERCP以及PTC诊断胆道结石评价与比较--《中国医学影像技术》1985年01期
超声、X线胆囊和胆道造影、ERCP以及PTC诊断胆道结石评价与比较
【摘要】:本文总结经手术病理确诊的胆道结石332例。超声显示胆囊结石较其它影象检查方法敏感、正确(敏感性94.8%,正确性95.2%),已成为诊断胆囊结石首选而又可靠的方法。诊断胆总管结石以直接胆道造影为优,ERCP敏感性95%,若合并肝外胆道完全性梗阻,采用PTC或PTCD更为适宜。超声在显示胆总管结石(敏感性69.6%,正确性85.2%),判断胆道梗阻和扩张以及早期发现梗阻性黄疸方面也有一定的价值。PTC诊断肝内胆管结石比较正确,但超声简便、无损伤,超声导向PTC检查有一定的价值。
【作者单位】:
【关键词】:
【正文快照】:
胆囊结石、胆总管结石和肝内胆管笋石是胆道内胆管结石7例,肝内胆管结石6例.!弓13派统的常见疾病,即往常规使用静脉胆囊、胆道造彤诊断胆道结的X线口服和沮这种间接胆例,年龄19~76岁.为了全面分析赶吉诊断石的正确性,我们将同期作过超声检查,并经手道造彤方法直接显示胆道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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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公网安备75号株洲市一医院29年前留在我肝脏里的不锈钢针何时能解决?
怎样才能使这桩旷世的医疗奇案得以妥善解决给中央级政法部门及卫生部有关决策同志的建议尊敬的中央级政法部门及卫生部有关决策同志:你们肩负着国家大任,工作繁忙,无睱过问一般琐事。但是,今天我们向您汇报的“谢定宇案件”并非一般的医患纠纷,也非一般的司法案件,而是一起经历了近30年的医疗奇案。不仅医院和患者双方都感到十分头痛,法院也感到十分棘手。因为近10年来没有哪家医院愿意接受谢定宇案件中这个特殊的病人。谁都怕麻烦。问题已经到了必须由您决策的时候。自去年8月26日,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新来的局长通知谢定宇约谈以后,此案又紧锣密鼓地启动了。正在芦淞区法院执行局调解,进展比较顺利时,湖南省的外科权威湘雅附二医院杨连粤副院长给出具了一份“处理意见”,把奇案归结为谢定宇的“心理纠结”之后,此案便转交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了。10月10日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第十一审判庭草率地召开了一次不到2小时的“听证会”。会后,10月12日株洲市一医院医务部便赶紧印发了《关于谢定宇案件法院审判的执行问题》。从此,“谢定宇案件”又变得更加扑朔迷离了。我们是谢定宇的多年老朋友,其中有50多年至60年的老校友。不仅对谢定宇近30年肝内断针情况比较了解,对谢定宇过去进行教学研究,潜心研究工程图学的基础理论,在全国工程图学学会上宣读论文,后来又出书这些情况也有所了解,所以知道他的心结,就是宿愿未了。他并没有“心理纠结”,心理健康得很,有心理纠结的恰好是株洲市一医院。谢定宇又因肝内断针和出书造成家庭破裂,过了20年的独居生活,以致现在成了一个孤苦伶仃的73岁的空巢老人,过着孤寂的日子,但他有坚强的毅力能乐观对待。最近我们又特别反复认真地看了谢定宇的《在株洲市中级法院第十一审判庭申诉案件听证会上的发言稿》(简称《发言稿》)和近日他写的《听证会的前前后后》(简称《前后稿》)。进而对他的了解变为十分担忧了,对法院和被告的作为产生了怀疑。我们认为:“谢定宇案件”只要中央级有人能改变一下思路,问题就会变得比较简单,而且对方方面都有好处。这个思路的改变在于:先不要把谢定宇看成是一个简单的“患者”,而要把他看成是“社会财富,不是包袱”。“谢定宇案件”可以成为稀有的“社会资源”、“国有资源”。请您看看谢定宇是个什么样的人,对我们的建议您就较为容易理解了。谢定宇是一个天真浪漫的奇人。73岁了,还像小孩子一样纯真。中国纪实文学研究会为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编辑的《颂歌献给党优秀文集》中,他写的《稀思为什么寻思“实录”?》的作者简历就比较奇特:“谢定宇系湖南工贸技师学院退休高级讲师。命运崎岖:1938年农历8月29日巳时,在罪恶的日军炸弹强暴催生之下,提早来到了苦难的人间。诞生于浏阳柏嘉山谢家田心。谢家田心是清朝的一座“都督府(管辖中南区各省)”。府内中正堂屋上方有一块用大铁链悬挂的斜面向前下方长6至8米的稀世硕大金匾。上有康熙皇帝书写的“康乐芳归”四个面金大字。”《实录》文中有这样一段的记述:“稀思从20多岁起先后患输尿管结石。他患输尿管结石绞痛多年,被救护车送往医院多次。搭帮遇上好心医生,劝他保守治疗。他又在四清运动中某县镇医院遇上了特好的医生帮他彻底治愈。得胆囊结石后却遇了不负责任的医生硬要他手术治疗,结果手术后不但没有治好,还让碰上“医疗意外”,被株洲市一医院把一枚大号不锈钢缝合针缝到他的肝脏里面去了,并且伪造病历隐瞒真相。由于不锈钢主要成份镍与铬化合物的长年逐渐蓄积,已经引起了他心、脑、肺、脾、肾和肠胃方面的多方严重的疑难疾病。后来在司法过程中又碰了不负责任的法官、律师和被告愚弄了他,使他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因为他有上述宿愿未了,在确诊患有脑梗死、心脏病、肺阻塞以及肝、脾、肾、肠、胃等器官的多种疑难病以后,他没有灰心、气馁。他自学了很多医疗保健方面的书籍和资料,并结合自己身体具体情况付诸实践。同时他还总结积累了一套较完整的家庭日常保健方法。多年来他还在一日三顿饭上面做文章,自创了一套既能节能减排又有益健康的所谓“波离饮食”。2009年他家天燃气用气量只有14立方(包括烧水洗澡)。用水电也不多,水电费全年只有950.60元(近两年也差不多),没有用其它燃料,而且去年春还用了电热水器。同时他不轻易在外面就餐。他还吃得很好,可算是一个节能减排的模范。他的健康也有好转趋势(现在他的血压、血脂、血糖、血粘度都正常了)。他保留了过去一些好医生的处方、诊断书、书信和他们的有关笔迹等原始材料。也保留了自己的有关病历。还保存了祖先遗留的很多医书。今后他想把这些对后人有参考价值的资料也用“实录”方式留给后人。稀思认为:当今世界虽然一切都呈现着繁华景像,但在繁华之中却存在最大的缺失,那就是雕饰有余,纯真不足。事实上,现在的青少年中有不少人正在渴望纯真。稀思追思实录,就是想给人们留一帧纯真。“实录”即真实而纯真。”。在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颂歌献给党名言集》中,他创作的8条格言全部被评为格言创作最佳奖。其中最有意思的是《什么是神?什么是鬼?》:“什么是神?什么是鬼?神有两种:一种是自然界之神,即“天意”;一种是人们心理上的神,即人的精神。鬼也有两个:一个是自然之“鬼”,即人们未知的自然界之谜;一个是某些人心中之鬼,即某些人的“心怀鬼胎”。自然之神需要人们顶礼膜拜;心理之神需要我们发扬光大。自然之鬼靠科技进步逐个驱赶。心中之“鬼胎”则要人们尽力消除它赖以生存的条件,这取决于社会的道德风尚和个人在观念上对“鬼胎”的容与不容。人们要坚信这样的信念:世界始终是神的世界。历史是神与鬼斗争的历史,神总是能战胜鬼的。”谢定宇是学理工科的科技人员,文字表达不怎么样,却又书生气十足。但是,他的思想、思维方式是进步的,是具有前瞻性的跨越式思维。他勤劳、朴实、爱学习,多才多艺,知识面很广。这样的人真正是社会财富,如果任其被世俗作风随意吞没了的话,太可惜了!因此,我们建议:中央级政法部门及卫生部的有关决策同志,发扬你们掌握公有权力的优势,联系一所大型肝胆外科的科研院所,把谢定宇作为医疗研究的供体,把他肝内存留了近30年的不锈钢缝合针对健康的逐年影响,对照在谢定宇身上发生的各种奇异现象,以此作为医疗研究的课题,结果就会大不一样。在“谢定宇案件”上有过错的株洲市一医院,客观上也就有了功劳,可以免除问责。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过去误判,再次“作为”不佳,客观上也变成了“必要的前提”:不如此的话谢定宇就难以最后下定决心把自己作为医疗试验的活体。这样的话,岂不是使坏事变成了好事吗?进行这项医疗研究的科研工作者,则可以填补一项旷世的医疗空白,他们在临床上的记录也将整理成旷世的医学新教材。利国、利民、利自己,多好啊!为了寻医也为了备忘,谢定宇在年前就起草了一份《恳求医疗科研部门及其肝胆外科科研工者者 把存留在本人肝内28年的“人为毒瘤” 取出来进行综合研究》文稿,并附录了他55年来保留的一些原始材料的扫描件。这份材料发往一些朋友的邮箱后不知哪位好心的朋友帮助在互联网上发布了。湖南工贸技师学院一位在职的老师叫谢定宇去看(谢定宇本人是电脑盲):只要点击“人为毒瘤”四个字,电脑里就呈现了谢定宇过去写的有关此案的很多材料,按5号字的版面估算,估计有100多万字的版面。特别引人注目的是谢定宇日寄出的《致胡锦涛、吴邦国、温家宝的公开信》。谢定宇的这些粗浅的素材,加上他祖先遗留的古医书,不都是国有财富吗?在《人为毒瘤》文稿中,谢定宇表示他的最终结局无非是:手术台上捐躯,作为医疗供体,值得;空巢屋内倒地,变成玷污环境蛆食,悲凉。现在他已坚定了这一信念。此案现在已经发展到只有你们才能帮助谢宇宇走上“值得”之光明大道;才能使谢定宇案件得到和谐、圆满的结局,使大家满意。而且,在你们的帮助下,如果找到了好医院、好医生,谢定宇上了手术台以后,也不见得一定要损躯。您若能关注此案,请与下列部门和人员联系:1、株洲市芦淞区法院执行局新局长 电话:3(办) 2、株洲市中级法院杨法官 电话:8(办)3、株洲市一医院医务部安全办 电话:5(办)附发谢定宇的《发言稿》和《前后稿》供您审阅附件二听证会的前前后后(简称《前后稿》)自去年8月26日我得到了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新来局长的关注以后,又燃起了对光明前程的渴望。但是,自株洲市一医院联络湖南权威医师湘雅附二医院杨连粤副院长向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一纸“3.18处理意见”后,案情又变得扑朔迷离了。今年9月1日(星期四)15点45分,我正在做午饭时,接了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汪小姐的电话,叫我务必第二天上午11时前去中级人民法院。由于我身体的特殊情况,生活也自然特别:每天早上起床前要做2至3个小时包括自我按摩、推拿等的床上运动。否则难以挣扎起床,勉强挣扎起来后也会全身不适,活动受阻。起床后又要拉两次大便,一次要蹲个把小时,有时更长。而且一边大便还得一边推拿、拍打手指能达到之处。因此,基本上每天要到12点以后才能吃早餐。没有办法,第二天我不得不减少床上运动,两次大便以后带了一包鲜奶,在路旁买了一个馒头抄近路走到株洲汽车南站前面赶乘了41路公交车,近11点钟才赶到中级法院卫门口。记忆中的信访办就在卫门口。待赶到卫门口时,值班人员正下班。我问:你们信访办找我有什么事?他指点我要我去审判楼大厅问。到大厅左侧找到汪小姐后,她给我一页《申诉案件听证会》的通知。我接了通知后才在大厅旁信访办玻璃窗外的座位上坐下来,边啃馒头边看通知。通知称:“你因不服我院对你与株洲市一医院提出申诉”,所以法院决定于9月20日在第十一审判庭召开《申诉案件听证会》。回家后,当我电话告诉我的干老弟李正陆(浏阳五中退休教师)时,他问:“你是原告还是被告?”外面也有人说:是不是中级法院要报复你?9月19日9点17分,我又接到中级法院一女士电话,语气较亲切,她说她叫杨法官,因法院有特别紧急会议,9月20日的听证会改期到国庆后再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9月30日16点40分,又在我做午饭时,杨法官来电话说:10月10日上午8点半听证会开庭,还是在十一审判庭。10月10日开庭时,杨法官不让我按自己的《发言稿》陈述案情发生经过及申诉理由,说她们(三位法官)已经知道了。我回说:“你们知道了,听众不知道啊!”杨法官说:我们只面向当事人。后来发现杨法官的话筒被扭向旁边。开庭不到两个小时,法官们和一医院的代表就匆匆离去了。后来一些听众说,他们根本听不到台上的人在讲什么?他们埋怨上了当。10月12日杨法官通知我下午去看株洲市一医院医务部印发的《关于谢定宇案件法院审判的执行问题》。我冒着倾盆大雨赶去了。《问题》称:“在对于(2002)芦民初字第277号民事判决第一项执行问题上,经我院领导商议,医疗专家委员会讨论意见如下:……其具体费用如下(表)。预计1元。”10月13日上午杨法官继续召集我和株洲市一医院安全办的代表,还有中级人民法院信访办罗主任,协商调解。她好意打印的协议,把费用提高到18000元了。我发言时,重点谈了中级法院存在误解: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人民法院再审立案的若干意见》,我的申诉早就超过了两年时效期限。我于日在最高人民法院对面马路旁投寄的十封上访信,其中《如此遭遇的我,该怎么办?》是集申诉与控告为一体的申诉状才不受两年时效的限制。同时我于日,用平信寄出的三封分别给胡锦涛、吴邦国、温家宝三位首脑的“公开信”应该看作申诉状。现在法院审理的应该是我的这两次申诉。杨法官则认为法院有权对患者以前的申诉视为未过时效。但是三审以后,事实上我并没有向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过申诉。在别开我的话题以后,杨法官让我在她打印好的《调解协议书》上签字。这时信访办罗主任补充说应加上一条不能以任何方式上访。我听了十分生气,拒绝签字。调解会不欢而散。今天(日)上午11:30(手机正关机时),我还没有吃早饭,正在做波离保健早餐时,接杨法官电话,法院领导为结案问题很着急。她求我写一份“申请书”,暂时申请撤诉。我拒绝在原则问题上写违心的东西。附件一在株洲市中级法院第十一审判庭申诉案件听证会上的发言稿湖南工贸技师学院73岁的退休教师 谢定宇尊敬的法官尊敬的陪审员、各位好心的听众:我是湖南工贸技师学院的退休教师,1938年农历8月29日生,现年73岁。从1983年开始,因肝内断针刺激经常引起半夜惊叫,吵得全家人不得安宁,影响家庭和睦。不久,夫妻分居了。后来又因我必须服用一些无法报销的营养药物,更带来了家庭经济困难,使人厌恶,遂由此离婚,过了近20年的独居的生活。现在则是一个因多病致穷,鳏独无助的空巢老人。身旁就坐的代理人是:原重庆第三军医大学副教授陈历其先生,82岁。中级法院于9月2日给我的《申诉案件听证通知书》称:“谢定宇:你因不服我院对你与株洲市一医院判决,向本院提出申诉。”叫我9月20日参加听证会,后改期至今日。下面陈述的是我“不服”的一些事实和理由。一、肝内断针的过程及有关情况经历了46年结石病折磨的我,想先简要地陈述一下这46年中我在医院住院治疗结石病的主要情况,以供医疗卫生部门和患者借鉴。看看不同的医院,不同的医生是怎样对待病人的。我第一次发生结石绞痛是在1964年9月份参加郴州地委社教团在汝城县委招待所学习时。救护车送去郴州地区人民医院门诊就诊多次,每次都因接诊医生见我不绞痛了被推出门外。然后才由郴州市立医院细心观察、治疗,并带我去地区人民医院照片检查后才诊断为右上输尿管结石。结石大小为1×0.8cm,葫芦形。并经市立医院介绍我去湖南省人民医院做手术治疗。日上午,湖南省人民医院泌尿科外科主任阮永生医生接待了我。他耐心地给我讲解了结石形成的原因后说:“我是外科医生,外科医生靠给人动手术吃饭。但是我还要对病人负责任,不是特殊情况,我不赞成动手术。因为手术后必定留有疤痕,疤痕是形成结石晶体的结晶核心。”然后给我开了一张“病情证明单”。在证明单上写道:“右输尿管结石患者,经照片发现结石不大,(他看了我带去的“造影片”,结石为1×0.8cm,葫芦形)可能自排。建议内服八正散作保守治疗。此证。”还帮我去盖了一个“湖南省人民医院证明专用章”。 (原件我都保留着),然后,他又向我推荐了湖南省中医药研究所附属医院(当时在蔡锷中路)。湖南省中医研究所附属二医院是那时我见过的条件最好的医院,比湘雅附一医院和附二医院还好。由湖南省著名的中医药专家言庚孚所长给我治疗。日我从省中医药研究所附属二医院出院了。言庚孚所长对我说:你那不是“结石”,而是“金刚石”,我没有办法。住院4个月,照了4次片(那时一般的医生一年手中只有几张X光片),我的结石形状和位置没有丝毫改变,大小还是1×0.8cm,形状还是原来的葫芦形,位置也在原处。1966年夏天,我在永兴县城关公社灵坎大队搞四清时,又发结石绞痛了。被送永兴县人民医院吊水一天后,当值医生向我推荐了永兴中医院钟化生医生。我于5月5日住进永兴中医院后,钟化生医生只用了几角钱一剂的普通中草药组成的石苇散加减,到5月22日我就从小便中排出了那个1×0.8cm的结石,钟医生是个时刻想着病人的好医生,他每天下班后还要到病房探视病人,病人的饮食起居他都关照。后来我又经历了8年多才被医院认可的胆结石的纠结。1972年在郴县马头岭搞四清时,因腹内激烈绞痛又被救护车拉到郴州地区人民医院,经吊水镇痛消炎以后,2月1日X27312号照片报告称:“患者口服胆囊造造影剂后14小时照片一张,胆囊显影尚佳,边缘清晰整齐,密度较高”。意见:“慢性胆囊炎症”。于是,我决定再去找钟化生医生给我冶疗。我写信给钟化生医生后,他于日给我回信认为可能是胆石症。并寄来了去他们医院作保守排石治疗的住院证。一个农村医生为何有如此高明的见解?后只是因为政治运动原因,单位领导不准我去。日,在我的一位高中校友的帮助下,才又经郴州地区人民医院照的10167号X光片证实,“口服胆囊造影剂后14小时照片一张,见胆囊显示良好,边缘光滑整齐,但胆囊区第二腰椎横突下缘有一圆形透光区,约1.3×1.2cm之大小……”。诊断意见“胆结石”,一个胆结石经历8年多时间才得以“正名”。1980年12月,我来到株洲市劳动技校(现在湖南工贸技师学院前身)以后,胆结石难免有几次绞痛。校医沈医师总是敦促我去株洲市一医院作胆囊切除手术。我不愿手术,又写信给钟化生医生。钟化生医生第一次回信叫我再去永兴中医院住院治疗,沈医师更加反对。钟化生医生知道我校校医的意见后,第二次回信便给我寄来了一个对症处方。叫我连续按处方服60剂以上,如遇其他症状时再在当地对症治疗。校医终于同意了这一方案。日至11月26日,我就带着钟化生医生寄来的处方住进了株洲市中医院。主治医生接待后,开始不肯用,说处方上有“生大黄12克泡服”,“你受得了?”后来在我再三恳求下,他才答应进行加减。据他说,生大黄改成6克了。住院45天,实际服这个加减处方不到40天,他就否认了这个处方,敦促我出院了。无奈,我只好按校医的意见去株洲市一医院手术治疗。那次手术切除我的胆囊后,从中取出来的结石,我放在病房窗台上阴干时,不小心一下就碰得粉碎了。一个仅1.3×1.2cm大小边缘光滑整齐的胆结石,从日至1983年元月14日,经历了11年多没有发生变化,只服了40剂减量的中药,取出后一下就碰碎了,说明什么呢,只能表明命运要如此捉弄我啊?而且我发生手术“意外”以后,学校有几个同事用钟化生医生寄给我的处方后都没有开刀。1983年元月14日上午7时,我光着身子仰卧在株洲市一医院外二科手术室手术台上。手术室在三层楼的顶层。那天下鹅毛大雪,没有空调,屋顶有一个玻璃天窗,从积雪覆盖下的玻璃可以看到手术台上的倒影。主治张翠兰医师先在我的右上腹壁沿最下肋骨方向画了一道20多公分长的红线。然后用手术刀缓缓地切开。“痛吧?”“不痛。”45岁的我,第一次上手术台,看着别人用刀子切开自己的肚皮,自然有些紧张。为了放松,我有意找张医生攀谈。张医师也乐意和我边手术边谈话。“唉哟!哟!……”突然一阵激烈的疼痛后,我完全昏迷不省人事了。不知过了多久,我好像在睡梦中挣扎,慢慢地又连连大声喊叫“唉哟!唉哟!……”。“好了,好了!”我听到了张医师的声音,而且终于睁开了眼睛。“你们为什么不给我输血?”见我头部左上方的输血玻璃瓶干净透明,我提出质疑。“已经输了。这是在输液。”旁边的护士回答。后来我被抬上平台车,被送回我的病床。护理告诉我已经是下午2点。“你进去了7个多小时了。”四个床位大病房的人都这么说。头几天痛得根本无法入睡。我忍着痛在伤口周围轻轻按摩。后来装T形管的伤口又发炎,痛得更加难以忍受。我对张医师说让我死了吧!我受不了啊!这时她才拿了一把镊子猛然往下扎去,一股脓血像喷泉一样向上喷出(还喷到她的身上)后,我一下子感到轻松多了。同时张医师还给我开了稀贵的进口氨基酸给我吊水,并又加吊了一个血,这样才慢慢地好些了。来看我的姐姐、姐夫笑着说:气色好多了。记不清过了多久才能下床走动。能下床走动了我很高兴,周围的人也为我庆幸。关照过我的市委组织部副部长罗吉林同志也来看过我。张医师见我高兴便叫我去隔壁病房做一对母女的思想工作。那女儿是个十六岁的少女,患胆囊炎经常发作。“她来医院不知多少次了,叫她动手术就是不肯。看你,现在动了手术不是蛮好吧!”张医师对我这样说。我高兴地去隔壁给她们母女现身说法,做通了工作后,她们终于接受手术治疗了。可是那少女从手术室出来后大喊大叫了三天三夜就不幸去世了。她母亲来找过我。她说:医院不肯负任何责任,说女儿是发急性胆囊炎死的,与医院无关。我想:既然是急性胆囊炎不能开刀,就不要急于给人家开刀吧。我十分后悔贸然劝她们接受手术,至今还感到十分内疚。多年以后我才知道:外科医生靠给人动刀子升职。张医师手术中途把刀子交给别人,就是为了那位的职称。医院和卫生局隐瞒我的事故,也就是为了医院的名誉和医院的“升格”。利益泯灭了他们的人道和良心。这里讲的“别人”是宋光伟教授和张翠兰主治的助理医生唐克勤,听说唐克勤还是如实地写了手术过程的情况,被医院领导销毁了。他们叫一个实习生在我83年元月3日入院的门诊病历上写道:“住院日期:1983.元.3-共68天。入院号:71599。入院诊断:胆囊结石症、慢性肝炎。诊断经过……。一般情况好,食欲大小便正常,腹平软,无压痛,肠鸣音正常,伤口愈合好,病愈出院。最后诊断:胆囊内结石、慢性胆囊炎、慢性肝炎。”回家后,我胸腹内时常痛,大便拉果子胨,常做恶梦,可是,4月30日去找宋光伟教授看病,他在元月3日病历的下方还是这么写的:一般情况尚好,服阿卡明后食欲好转(见复印件)。从医院给我的“出院小结”中无中生有地写上“慢性肝炎”这一点可以怀疑:那少女的病历他们又会如何伪造呢?她当时的病历又在何方?一个小小的胆囊结石,在床位十分紧张的当年,住了68天院的我,后来怎样呢?二、18年上访的艰辛之路自手术出院以后,我的胸腹内长期疼痛。大便长期拉果胨,化验却正常。宋教授和张医师两夫妇都说那是因为我患有慢性肝炎。并在“出院小结”中写得很清楚。他们也长期给我开治疗慢性肝炎的药物。同时我的刀口内常出现阵发性的自然抽搐、跳动。晚上老是做恶梦,大声尖叫,以至吵得全家不安宁。不久,夫妻分居了。张医师开始以变通的方式给我开一些蜂王浆、灵芝口服液之类的营养补品药。后来因公费医疗管理严格了,这类药无法报销,我夫人只好在我们低薄的收入中省些钱自费买一些蜂王浆给我治病。时间久了,我自然成了家庭成员中的累赘。夫人讨厌我,与我分居了,我开始成了家庭中孤独的一员。手术过4年以后,1987年元月,有次我在株洲市一医院外科门诊看病时,王哲元医生说我可能还有输尿管结石。并给我照了一张腹部平片,在第一次去拿照片结果时,他们(包括放射科的医生)发现片子的左上方有明显可见的金属异物,叫我专为这个异物又照了片。并约我于元月22日去放射科拿检验结果。我按时去了,可放射科主任叫我去找宋主任,说宋主任在住院部等我。宋主任见面就责备我不该到门诊去看病,说王哲元医生是别有用心。然后如实地告诉了我整个事情发生的过程:“后来手术刀交给唐克勤了。那枚缝合针质量不好……但针是不锈钢的,永不生锈,而且经过了严密的消毒,对身体健康毫无影响。革命战争年代,老革命战士体内留有子弹,弹片同样活到八、九十岁。(这段话几乎成了后来我询问的每一个医生的共同语。)不告诉你和你的家属是因为怕引起你们的精神负担。”后来听王哲元医生说,唐克勤其实是一个诚实的人,在病历记录中作了如实的记录,医院领导叫人销毁了他的记录,另外派人作了虚假的记录……。听说唐克勤后来因不服离开了医院。自此,我就走上了18年的上访之路。首先我上访了株洲市卫生局,他们要看株洲市一医院的“事故报告单”。再找株洲市一医院后,株洲市一医院坚持说不是事故,不肯出具“事故报告单”。没有株洲市一医院的事故报告单,市卫生局不予处理。后来我只好去省卫生厅上访。省卫生厅的口气和市卫生局一样。跑来跑去,跑了多次都白跑了。日我去过湘雅附一医院咨询,他们叫我在该院作了肝脏B超,B超意见为:“肝实质性弥漫性病变。”持这个检查报告我去宋主任家登门拜访。宋主任说:“这是慢性肝炎的表现,没有关系。”后来我又找了原在湘雅附一医院做胃镜的高中校友姜希望医生(记不清哪一年,那时他已调湘雅三医院),他亲自带我去株洲市卫生局某局长的家里说情,希望他说服株洲市一医院给我开一张“事故报告单”,那样我就可办理“比照工伤处理”的医药优惠。可也是白跑了。后来我健康状况逐渐向不好的方向发展。株洲市一医院日结肠镜检查结果诊断为:“慢性结肠炎”。8月31日至10月12日住院43天,诊断为:“溃疡性结肠炎,肝管内结石,肝内金属异物”。日CT检查报告为“临床诊断:腹痛待查。印象:1.肝内未见明确占位性病变。2.肝内胆管结石或肝内钙化灶?后者可能性较大。3.脾脏二个分散小点状钙化灶,多考虑为愈合的炎内芽(此字认不清)的后造痕迹”。现在,这种“后造痕迹”已由两个变成无数个了。日上午11时洗衣时腰背痛,去拉大便拉了一小块带红的浓鼻涕样的东西,5月2日大便又现红,5月14日拉黑便和鲜血,晚上再拉一次。下午去株一医院消化内科,医生开了雷尼替丁和胃祥宁。16日辰后拉稀、胃痛、中午胸肋内痛、气坠、下午2点多拉乌黑色稀便,17日继续拉稀,18日辰又拉血便,桶内半桶水为红色。19日辰拉稀,早饭后先拉稀后出现污黑色胨子。“病急乱投医”,19日上街自购了赋新康(抑制癌细胞药物)服用。停服株一医院开的雷尼替丁和胃祥宁。5月20日辰及早饭后继续拉稀。继续服赋新康后,5月21日大便开始正常。但上午起舌面左中后部痛,舌苔黄白。5月22日去株一医院作肠镜。5月27日大便正常,但早饭后又拉棕色胨子,并有少量泡沫。午饭后拉灰黑色稀便带胨子。(本人在病历本第106页至108页有记载)。以后一直连续服用赋新康三个多月才逐步好转。从日开始服用赋新康后,直到6月6日,才有机会在株洲市二医院作AFP等8项检验。结果AFP仍有39.9ng/ml(正常值&20ng/ml),但医生还是说没有关系,只是叫我继续服用赋新康。7月18日复查时,AFP已降至7.1ng/ml。市卫生局公费医疗办负责人说我患的是“恐癌症”。日株洲市一医院CT检查印象:“①考虑肝右侧两处钙化灶;②考虑肝右叶小囊肿;③胆总管下段结石可能;④胰脾扫描未见明显异常。”(事实上脾脏内明显可见若干点状密实阴影)日株洲市一医院出院诊断:①胆总管下段结石;②十二指肠球部溃疡;③慢性浅表性胃炎;④右肝小囊肿;⑤胆囊切除术后。日株洲中医院CT检查意见:“①肝右叶内钙化灶;②肝右叶囊肿;③胆总管下段结石;④脾脏钙化灶;⑤肠系膜淋巴钙化灶;⑥左肾包膜下囊肿。”日株洲中医院诊断:“①高血压病;②胆总管下段结石;③右上腹金属异物;④慢性浅表性胃炎;⑤十二指肠球部炎;⑥慢性肠炎;⑦肝囊肿;⑧左肾囊肿;⑨冠心病心功能Ⅰ级。”2005年以后,我开始头痛头晕、鼻孔出血。有两次眩晕倒在床上。后来经脑CT和脑彩超检查证实,我已经发生了脑动脉硬化、脑梗死、脑萎缩。后来的检查还有肝内胆管积气和肺气肿。在与疾病抗争的同时,我还在忙我的教学工作,特别是一项创新的教学改革。上访只能挤节日假日的时间。在这种情况下,我的人生又发生了一次大的变化。这次变化是怎么发生的呢?我自调来株洲以后,就开始结合《机械制图》的教学实际潜心研究工程图学的基础理论和识图、解题方法。自我在1987年中国工程图学学会图学教育专业委员会上连续发表《改善制图理论的探索》和《视图分析及识图训练》两篇论文以后,受到当时图学界老前辈的高度重视。当时中国工程图学学会图学教育专业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梁德本(清华大学资深教授)和委员杨克旺(大连工学院资深教授,中国第一本《机械制图》的主编)在论文发表的当天就找我谈话。尔后,中国工程图学学会的委员左象肾、理论图学专业委员左宗仰及湖南省工程图学学会理事长贺志车,图学教育组组长廖时成,编委谢植虞等与我都多次面谈和通信,给了我直接的支持和指导。他们给我的书信我至今仍保留着。我于1988年出版了独具一格的《新编制图基础》以后,又在本校和省外几所院校开办了使用这套新理论和新方法的实验教学。天津、辽宁、陕西、甘肃、河南都有老师来我校交流学习。 我的实验教学取得了明显的效果,其他院校的实验教学也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是由于教育体制问题,当时难以得到行政领导的普遍重视和支持,以致一时难以推广。为此,我在2000年中国世界语出版社出版的《中国当代创业英才》第130页《记形影几何及标识训练法的首创者》一栏中曾经承诺:“在近两、三年之内自费出版《初等形影几何及空间思维训练》或《机械制图、画法几何识图、解题训练(新法)》,用于帮助学生提高空间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识图和解题能力,从而有效地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但是,1988年因为《新编制图基础》是“协议出书”出版的,发行又难,以致赔本。家庭关系也因此雪上加霜。因此1992年终于完全破裂。从此我便成了一个空巢里面的鳏夫。28年来的事实证明,至少在对待本案上面,株洲市卫生局、湖南省卫生厅乃至卫生部基本上是一个态度。为什么这么说呢?这28年中的前18年,我到株洲市卫生局、湖南省卫厅上访过不知多少次。使人难以理解的是:上级厅局处理这个问题的前提条件是,必须有株洲市一医院的“事故报告单”,而医院不承认是事故,不肯出具“事故报告单”。因为这是关系到医院的升格、声誉和得奖的问题。医院的升格、声誉和得奖在一些人的眼里不知比患者的生命健康重要多少倍?这与那些瞒报事故的矿山掌权人的理念不是一样吗?。再说,1998年(那时我没有电视机),有次暑假在别人家偶然看到了CCTV-2的《读书时间》栏目,聆听了有关专家讲解的《病人的权利》和《生命伦理学》中的部分内容。听得热泪盈眶,心想:社会真能这样多好啊!后来(日)就写了三页长长的信给CCTV-2《读书时间》栏目主持人。没想到真的接到了电话回答。一位小姐在电话中告诉我:她说把我的信转交100725北京卫生部医政司综合处010-02的卓小芹同志了。后来无法联系上只留下那份底稿和记录。从这里也可以看出卫生部的态度。谈到卫生部。我在湘雅一医院看过卫生部来的一位老专家门诊,她的解答和市一医院一样:“不锈钢针留在体内没有关系”。后来她还叫来一位中年专家给我讲故事,说一个农民被打野猪的人在浓雾的早晨当野猪放了一铳,数百粒铳子打在那农民的体内无法开刀,经保守治疗后毫无影响。说明卫生部的专家对铁与镍铬的区别也是缺乏研究的。他们不懂铁与镍铬的特性。2005年湖南谢氏研究会成立后,有位山西大同市的教育电视台的记者听到我的情况后,出于同情和义愤,曾为我到卫生部上访过。据他说,门难进,脸难看,费进周折才得了张进了那张门的证据。我是学工科的,对金属的不同性质有过粗浅了解。自发生肝内断针,且身体发生不同寻常的症状后,自然会去钻研这个问题。这样才明白了碳素钢(铁)与不锈钢的根本区别。从2001年起,我向全国知名的医院和医疗机构不知发过多少信,去寻求医治,没有一家回信,这是为什么?人们不给回信可能有多方面原因,原因之一是大多数人认为一枚小小的不锈钢针还留在体内关系不大,他们不懂镍与铬的重度毒性,也没有这面的临床经验。株洲市一医院有同样理念可以理解。但是,株洲市一医院负责此案的人与其他医师不一样,从2001年诉讼开始,我就给他们很多这方面的材料,他们说的不锈钢针留在体内对健康毫无影响或影响不大完全是推卸责任。三、三年诉讼的周折日,我在本院教务科资料室从《中国大百科全书》中终于了解到镍、铬为重度有毒金属,能引起人体癌变。而不锈钢的成份除铁、碳外主要是镍、铬。接着又从《金属中毒》、《营养与健康》、《肝脏病专家专诊》等医学文献中了解到镍、铬的化合物及其蛋白质复合物可以改变人的基因,可以抑制人体内各种酶的活性,使肝、肾上腺产生退行性变,对人体的肝、肾、心、肺、肠胃道、神经、肌肉、骨骼、血液系统等多方面都可以造成严重的损害。《金属中毒》中还明确提出,羰基镍中毒使“肺部病变的同时,肝脏充血,肝细胞变性及坏死。电镜观察肝细胞内核小体皱缩,胞核有中心性局限致密嗜锇区,胞浆粗面内质网肿胀。……肺、肝、脾中可见大量棕黑色素颗粒。(是否这就是本人肝脾内已出现了的大量钙化灶?肉芽?结石?)”从以上资料中还可以知道,镍、铬致癌的潜伏期很长很长。有消息报导:“有人在胫骨部位埋植含镍材料历20年后,于该部位发生血管内皮瘤。也有人在手臂植入含镍钢骨后30年,发生软组织肉瘤”。“有一些文章报告,由于体内使用含镍合金制作的矫形假体,心脏起搏器电极、心脏瓣膜、钢缝线以及静脉导管,引起的变态反应及皮炎,包括荨麻诊、湿疹和天疱疮样皮肤损害。”与文献中说的差不多。后来,本人又买了两本个人保健的书,也谈到了镍与铬的危害问题。一本是(美国)加里•纳尔和哈沃德•罗宾斯两位医学博士著的《脑&足终身健康手册》第143页称“体内含镍高的人,因为镍生成的游离基,是极强的激敏物。……镍甚至比同为激性物的汞更为有害。”另一本是(美国)阿兰•奥瑟夫医学博士著《家庭医疗完全手册》第227页称“外界致癌因素包括化学致癌:如芳香胺类、亚硝胺类、砷、铬、镉、镍等;”228页称“肺癌的诱发因素包括:……砷、铬、镍……的长期接触。”为什么整个医疗界会视而不见、听而不闻?于是,我于日第一次向株洲市芦淞区法院递交了状告株洲市一医院的诉状。要求株洲市一医院“停止侵害,排除妨碍”。6月18日开庭时,我的律师补充提了要求赔偿精神损害费10万元,后因我一时无法缴足补充诉讼费5000元,把10万元改为了66000元。一审后,法院曾多次调解,在被告毫无诚意的情况下,株芦法院才于日以(2001)芦民初字第27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 “一、被告株洲市一医院负责支付原告谢定宇排除侵害的全部医疗费用,伙食补助费,陪护人员工资等费用(按发票结算);其手术治疗医院由双方商定,协议不成则由原告在湖南省长沙市自行确定治疗医院;二、被告株洲市一医院赔偿原告谢定宇精神损失费20000元。”一审判决后,被告延至三个月后于日上诉。其上诉理由为:“1、一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一审判决认定手术结束后,被上诉人才发现其缝合针断裂是错误的。”他们认为缝合针断在肝脏内为“意外事件”,“意外事件不够成过失责任”。2、一审判决认定未过时效没有法律依据。同时认为“一审判决缺乏基本的医学知识,得出了一个错误的结论……”。上诉状打印的时间为3月15日,交给本人为4月25日。当申诉人要求先予执行时,5月20日株洲市中级法院立案庭还回电话说:“上诉方未交上诉费”。直到6月4日我才拿到株洲市中级法院民终字第244号传票,经6月25日的草率审理(法庭上审判长公然阻止本人申辩理由)后,通知本人7月24日领取了7月3日已打印好的(2002)株中民一终字第224号民事判决书。(我的律师与我同时领取这一判决书时,硬要把他领取的时间写为7月23日,不知为何?更难理解的是:我请的这位律师根本不愿与我沟通,仅一次参加开庭,而且发言稿也不愿给我看。他领到判决书后,我问他:“我该怎么办?”他不予回答就匆匆离去。我和他只见过三次面,第一次是熟人介绍我去请他,第二次是法庭开庭坐被上诉人席,第三次就是那次领取判决书,后来再也没有见过面。)判决如下“一、撤销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2001)芦民初字第277号民事判决。二、驳回被上诉人谢定宇的诉讼请求。本案一、二审诉讼费7540元,由谢定宇承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接着我就开始了艰难困苦的申诉。日。《潇湘晨报》的三位记者接到我的申诉状后,特地来我的空巢落实情况。第二天他们在8月16日《潇湘晨报》的头版刋载了《手术钢针缝入肝脏19年》的报导,并刋载了我的大幅彩照,接着《株洲日报》、《株洲晚报》、《北京晚报》、《北京法制文萃报》都转载了。日我十分高兴地收到株中法院(2003)株中法民一监字第5号《民事裁定书》。可再审中还是草率走过场,没有充分辩论,不让我提其它要求。经再审后,日株中法院(2003)株中法民一再终字第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撤销本院(2002)株中民一终字第224号民事判决。二、维持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2002)芦民初字第277号民事判决。”四、七年再次上访的艰辛从2001年我知道镍铬化合物及其蛋白质复合物对人体的严重危害以后,一直为留在肝脏内的不锈钢缝合针天长日久地不断作用于人体而忧心如焚,惟恐失去可排除妨碍的时期。因此,从2001年向株洲市芦淞区法院递交诉状后,就多次递交过申请“先予执行”的报告,并亲自找过院长。诉讼进入株洲市中级法院以后,又几次口头要求和书面申请过先予执行。可是,法院都没有理采。日我拿到再审判决书以后,以为至少可以先排除异物了。随即去株一医院商讨执行问题。株一医院医务科首先是说时限未到,后来又说“非典”压倒一切,要等“非典”工作过后。在无可奈何的情况下,本人去市卫生局找邓多福局长(原株洲市一医院院长),把日本人写给株洲市一医院党委及邓多福院长的信稿复印件和出发前补写的一页信带去了。在找不到邓多福局长本人的情况下,办公室的同志叫我把带去的信及相关材料放在邓多福局长的办公桌上了。日下午株洲市一医院医务科小彭给我来电话约我去和她们的白科长见面。我去到医务科等了一个多小时也见不到白科长身影。后来才来了一位30来岁的女律师(姓皮),她和我谈话的意思是劝我不要动手术。我向她说明本人知道的断针留在肝脏内的无穷后患以后,她表示理解并答应向院领导汇报,叫我静候一个星期听取答复。不到一个星期,次日小彭即来电话叫我第二天不吃早饭,8点钟以前去株洲市一医院作检查。第二天上午,小彭带我去作了CT检查和抽了四筒血化验。那次检查和化验的结果她一直不肯告知本人,理由是我不肯签一份株洲市一医院强加给我的《协议》。(他们这种行为是否合法?)《协议》争论是4月29日的事。4月29日下午小彭来电话叫我立刻去她们办公室,说什么她们医院答应派人送我去长沙就医,费用由医院垫付,叫我去商量选医院的事。但是,当我急忙赶到医务科办公室以后,事实上是一位姓周的年轻律师和另一位年纪较大的律师在等我在处理本案上(株洲市一医院至少请过5个律师)。周律师先拿了一份《谢定宇肝脏内金属异物取出术风险告知书》给我看,叫我看后签字。我看过后在末尾写了“已告知本人”,并签了姓名、日期。然后,他再递给我一份《协议》,也叫我看后签字。这《协议》的第一条就难以使人接受。意思是:谢定宇对“体内断针对身体没有损害,不要动手术”的建议不认可,在他们已告知手术风险的情况下执意要进行肝内异物取出手术,故在手术中或手术后发生任何问题他们医院概不负责,全部由谢定宇本人负责。我不能接受这种霸王条款,不肯签字。后经与周律师协商,为了早日排除这个毒物,我作了一些妥协,作了部分修改后,周律师把修改稿拿去给白科长看。白科长来到办公室后,对我大发牢骚。一再谴责我不应该利用法院不懂医学而起诉她们医院。开始我还忍耐着向她解释,在她一再咄咄逼人的情况下,我也动怒了。我斥责她是一个不讲道理,不讲道德的人,并义正辞严地说:“向法院起诉是我的公民权利,你无权剥夺我应有的权利。”在双方争吵时,医院保安要抓我,后被旁人制止才没有动手,只是把我赶出了办公室。当时我气喘吁吁,两手颤抖发紫。当意识到这样是在伤害自己时,才慢慢地冷静下来。当周律师和白科长再来到办公室时,我也得以再回到办公室坐下来和他们谈。我先道歉自己不应当生气,这时,周律师把她(他)们重新打印的《协议》给我看。修改稿除删掉了第一条后面“医院概不负责,全由谢定宇负责”外,其它方面,其实质和原稿基本上一样。而且周律师的态度也变了,只要我一发表意见,他就说我不讲道理,使我无话好讲。在无法沟通且感到十分玄乎的情况下,我带着那份修改《协议》稿,顾不得他们的吆喝,精疲力竭,喉干舌苦也顾不上“非典”,喝了别人剩下的半杯水离开了医院。日我被迫向芦淞区人民法院递交了部分执行申请书。在被告不肯自觉执行的情况下,执行局强制执行了判决第二项:于6月23日把20000元精神损失费从市一医院的账户上划拨到法院,然后交给我了。当时我计划秋凉后自行去长沙找医院手术治疗。但后来打听到,作肝脏手术2万元远远不够。有人告诉我:少则几十万,多则几百万,甚至几千万。于是我到处走亲访友筹备医疗费用。在走亲访友毫无着落的情况下,我想到请医保中心垫付。9月29日我向株洲市医保中心写了一份《请解燃眉之急的报告》。可找到医保中心以后,得到的答复是:“①医疗纠纷问题医保概不负责;②属于医保负责的,去外地就医也必须指定医院(即指株洲市一医院)开具转院证明,也要自己先垫付医药费,待出院后再持发票找医保中心审批,方能视情况给予部分报销”。无法,我只好再去找亲朋戚友,可我的亲朋戚友中没有一个宽裕。一年多来,没有借到分文。在筹措医疗费用的同时,我一方面针对自己的病情积极治疗和加强保健;另一面到处去打听肝内异物取出术的权威医生和医院。找了不少医生和医院,可没有一个医生能正面解答本人的问题,也没有一个医院表示愿意接受我,帮我治疗。2004年7月,我几次去到湖南最有名的湘雅附二医院肝胆外科。找到了最有名、最权威的肝胆外科主任苗教授。他两次接待了我,第一次听了我的情况后,叫我把已照的X光片和CT片拿去会诊。第二次我带片去后,他邀了外地来学习的一些医生会诊(看片)。看片时他对我和各地来学习的其他医生说,先不管你的身体状况是否能承受这种手术?仅从手术本身来说,这枚缝合针很难找到。因肝脏是活动的软组织,恐怕手术时左一刀,右一刀把你的肝脏割得稀烂也找不到,最后只好仍旧把刀口缝合。后来我又分别找了该院的住院部医务办公室和门诊部医务办公室主任,都没有给我一线希望。门诊部医务办公室主任还提醒我:该院接受这种手术必须经过门诊的全面检查,确认病人是否能承受这种手术,否则不会接受住院。最后我跪着求她们,她们讲了实话:你这是打官司的事,我们怕惹麻烦。湖南省最权威的医院肝胆外科都不肯接受,我还能到长沙哪个医院去治疗呢?日,当我一再要求湘雅附二医院肝胆外科帮我排除肝内异物而遭拒绝后,联想到20多年的煎熬,今后还将没完没了。自己的身体状况越来越差,已到了难以支撑的地步。一时只觉得天旋地转、心力交瘁、万念俱灰。但又想到自己坎坷一生,还有宿愿未了,同时社会正逐步走向安定和谐,遂决心咬着牙关活下去。无论希望如何渺茫,决心死马也要当成活马医。这以后我就把重点放在医疗保健方面了,当年8、9两个月,就把仅有的2万多元存款用于买药品和保健品了。同时,我在《民事诉讼法》中找出路,在找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条、第258条以后,我多次打电话当时芦淞区法院执行局的陈戎局长,求他帮我把我的问题向上级汇报。日上午9点55分,拨通了陈戎局长的电话8519225汇报了我的想法,陈戎局长要我先写个汇报材料给他们看看。后来,我就着手写《我的健康权能得到法律的保护吗?》。本来文科就是我的弱项,加上年老,智力和精力的衰减,写作起来感到十分费劲。中间停停写写、写写停停,一直到2005年4月,才勉强脱稿。脱稿后,日,我即从月塘邮局以0766号挂号函件寄给陈戎局长了。并分别用平信寄给了《今日说法》、省政法委、省人大内务司法委、省高院接待室、株洲市中级法院立案庭、市人大司法委、市政法委等部门了。后来,又多次托人去面交陈戎局长了。开始,陈戎局长还答应书面调解,后来,他说找不到株一医院的负责人。最后干脆回答:“没有办法。”他要结案,我不同意。2005年以后,我开始头痛头晕、鼻孔出血。有两次眩晕倒在床上(实际是小中风)。后来经脑CT和脑彩超检查证实,我已经发生了脑动脉硬化、脑梗死、脑萎缩,后来的检查还有肝内胆管积气和肺气肿。有人在互联网上建议我重新起诉。为此,我对有关病历再进行了一次整理。这些病历主要是株一医院、株洲市中医院和株洲市人民医院确诊的。我把其中较突出的20种病概括为“四个三”、“两个两”和“四个一”。按有关医学文献的论述和中外众多的医学专家通过长年的科研实验和临床观察得出的结论,完全可以说:这些病都与肝内断针中镍铬的毒性有关。根据现在的情况看,我可以这么说:心脑血管病是可治的,而断针的毒害在去掉毒害物之前是不可治的。日,容易晕车的大儿子,在她女儿的陪同下,去了 一趟省高院接待室,因故高院未于接谈。2月19日,大儿子再陪我亲自去了一趟。遭接待人员拒绝后,有位吴法官接谈了。他向我解释说“你的申诉已超过两年的时效”。然后打电话给株洲市芦淞区法院执行局局长陈戎了解情况,要我去找陈戎局长,然后打印了一份给陈戎局长的公函交给我。这次我没有去跑冤枉路,而是反复看着吴法官给陈戎局长的公函,总想从中找到一线希望。果然,这份公函中有一句话给我透露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人民法院再审立案的若干意见》……”这个信息。2月23日,我专程去儿子家,叫他在互联网上搜索到了这个文件输入优盘后,我立即乘车去钟鼓岭打印。在复印社里打印时,偶然碰了1987年给我照腹部平片的那个王哲元医生,他已80岁,在写医书,是来复印社打印他的医书的。谈话中,他告诉了一些我不知道的一医院“内情”。他说“当时主治医生张主治和主管大外科的主任宋主任两人是夫妇。他们两夫妇并没有真本领,过去不知出过多少事故,不知诊死过多少人。就是因为他们会巴结领导,所以一直高升。现任院长法定代表人周伦祥就是他们的干儿子,只是没有结拜而已。而他们几个,又都是当朝市委书记的红人。很多人对市委书记有不好的看法,当面怕他们,被后骂他们”。他还说,其实当时找那枚针不难,用手可以摸到露在肝外的一截,可以慢慢的沿弧形方向取出来。后来我就写了一份《如此遭遇的我,该怎么办?》集申诉与控告为一体的第二次再申诉状。日我在随中国老年保健协会赴北京参加一次大型活动期间在拜谒毛主席纪念堂后,把准备好了的上述申诉与控告的十封上访信投到最高人民法院前面马路边的邮箱了。日下午5点多,我突然接到了本案一审法院芦淞区人民法院原主审法官打来的电话,叫我第二天上午到他的办公室去一趟。第二天上午约谈后我才知道是我给全国人大信访办的材料转到他的手中了。他找我“落实情况”。后来又叫我去他们法院纪检组约谈,作“谈话笔录”。谈话要点,问:“某法官是不是只是有点随意?”我自然回答:“是”。笔录打印好后让我签上“情况属实”,我签好以后就回家了。回家后我忧心忡忡,辗转反侧。其实我的上访材料主要并不是对一审主审法官的,而是综合反映了此案中地方几级法院在审理此案过程中,某些法院工作人员与被告,与双方律师相互串通、徇私舞弊的嫌疑情节。全国人大信访办这位好心人为什么不找投诉人调查落实就“随意”地寄给被投诉人呢?为什么26年来,本人上下奔波无数次,此案一直不能妥善解决?看到现在不仅是不负责任的人,就连有点责任心的好心人都受随意的时髦影响,才使一个并不难解决的问题变得越来越复杂了。想到“随意”没有好坏,随意可以概括人们的一切行为。因为随意者是处于一个旁若无人的境况,于是,我在前面写了《如此随意何时了?》几句话,在于提醒拆信的办事员不要太随意了。也希望通过您提醒各级公务人员注意。”(给首脑公开信第一次草稿中的部份内容)无奈之下,日,在一位老朋友的帮助之下,我写了一封给中央三位首脑的公开信。有个律师事务所义务帮我从互联网上发布,当时因涉“私密”而被锁住(去年已经解锁)。我只好根据一位远方朋友给我提供的三位首脑的邮政地址,试着发了三封平信。我想,或许平信还能让收发室的人看到。后来怎么样?只有天知道。说不定今天能得到芦淞区法院执行局新局长关注与中央看到了我的“公开信”有关。五、今日的希望和迷惘2009年以来,我常出现鼻孔流血,便纸现红,午饭后上腹部和右肋疼痛较明显。年底更出现了经常肝区疼痛。右上腹下肋骨窝内的手术刀口内更明显。有时头颈左后部和头右上顶也痛。经常丢三拉四,健忘。从2005年因脑梗小中风后,服用了3 年的脑力键,后改服脑蛋白水解物口服液(国药准字H)后,一直效果可以。后来因生产厂家更换,服用后似有不适,加上价格特贵我就停用了。2010年春节来临之前,我感到全身难受,又不想去医院。去医院也没有用。医院基本上是例行检查、吊水,随便就是几千元。我的血压不高还硬要我服降压药。电话邮购天津的纳豆三天就送货上门了,而且对肠胃有效,腹内胀气的情况少了,食欲也好了。脑部问题则改用FDP和神经酸,综合方面用的是核苷酸、金能量、辅醚Q10、阿米伽ω3、精氨酸(NO)等。最近又重新服用上海脑力键公司的脑力键(卫食健字[1997]第060号)了。2010年春节后,我服用的昂贵保健品已达十多种,我觉得我的病服保健品还能保住一段时期。2010年我的养老金加了1千多元的生活补贴,全部补到保健品上还不够。我的生活很俭朴,不抽烟、不喝酒、不吃零食,从来不乱花1角钱。未加生活补贴时,每月平均用于医疗保健费用在1500元左右,只占收入的70%。2010年春节后,每月平均用于医疗保健的费用已达4千多元,几乎是收入的150%。现在不仅把原来准备买电脑的钱取出来买保健品花光了,而且赊购保健品供应商的赊欠款已达近4万元了。有什么办法呢?我的病无药可治,希望服用保健品能延长一点寿命,为了活着再上一次手术台。2010年老年节后,株洲晚报三个小记者想采访空巢老人的生活状况,被社区主任和学院工会主席带到了我家。当他们看见我屋里堆满了各式各样保健品以后,别的事都不问了,便集中采访起我服用保健品的情况上来了。有个刚参加工作的见习记者还叫我带她去参加了一次保健品(蜂产品)的活动。后来那家保健品公司负责人打电话告诉我:《株洲晚报》登上我了。并在电话中念了标题《无处话凄凉,“恋”上保健品》。标题前的冠词为“没有亲人电话,不参加社区活动,每月至少参加十几场保健品推销活动, 72岁的他,老无所依”。后来我找到了这张日第10版的《株洲晚报》,看了后一时气冲牛斗,便找到总编室去批评她们:“不落实,不求实,对保健品存偏见。”不过她们的出发点还是好的,也就没有为难她们。刚参加工作才20岁的女孩吗!她的用心和工作积极性还是好的。同时也反映了本人生活中的某些真实情况。日株洲市芦淞区法院执行局新来了一位局长约我于下午3点去他的办公室谈话。开头语:“今天我约你来,是想帮你解决问题”。然后叫我坐到他的办公桌旁边,说要记“笔录”。边看2003年我给当时株洲市一医院党委书记邓多福的一封信,边问我2004年7月去湖南湘雅附二医院求治的有关情况。然后讲了解决问题的两个方案:一是重新审判;二是调解。我同意调解。他当即要我写出“我的要求”。当时我回答:“需要给以时间,因为我要咨询朋友,咨询律师,认真考虑”。他问什么时候,我说十月以后。谈话十多分钟,他整整写了两页密密麻麻的笔录以后,叫我细看有什么问题。10年官司,我才第一次见过这样认真负责的法官。以前见过的法官都没有写过笔录,而且都是脸难看,话难讲。我从未见过这么平易近人的法官。我感到今日有希望了。我回家后立即托本学院刘衍铭老师把我日给当时株洲市负责文教卫的张雄市长的一封信及挂号邮寄发票复印件去复印了7份,一式四份送交执行局新局长了。其中另3份是委托他转交株洲市一医院有关负责人的。目的在于希望株洲市一医院能改变态度,重视“三赢三输”的考虑,最终实现“三赢”。此信的前面内容主要是向张雄市长汇报了前段双方调解情况:日医方承诺召开专家论证会,后来没有声息。日医方去了两个律师到法院。一个不开腔,一个是医院的法律顾问,不讲任何理由只是自称我很“xiu”来吓唬人。(在株洲,“xiu”的意思是目空一切,以势压人的一种态势。)后面讲的是三赢三输的道理。即:此案如能合理解决,法院、医院和我都是赢家,否则都是输家。日我把打印好的《我的要求》及其7份附件,用7个档案袋分装了,为方便法官和被告方领导及参与人员查阅,我还单独打印了7页《我的要求及其参考附件》贴在每个档案袋的正面。除留了两袋准备给我的代理人外,其余5袋给了新局长、被告方党委书记、院长、医务科长和专家。于当日亲自送到执行局新局长的面前。过一个星期以后(11月29日),新局长打电话来要我再送一份同样的材料去,说中级法院需要看。我又托刘衍铭老师帮我把准备给代理人的一袋送过去了。后来听说他交给株洲市卫生局了。后来我电话询问进展情况时,他说卫生局没有答复。我回说,不能指望他的答复了,请你答应我“先予执行”。他回答说可以先予执行。但他们不能强制哪个医院给我动手术。只有接收医院给与接收证明,并写明看门诊的估算费用和住院治疗的估算费用各需要多少?执行局才好从被告的帐户拨款。我又托朋友帮忙从互联网上查询,至今没有遇见哪家医院、哪个医生表示愿意接收我。在《我的要求》中,及以前写的文字中我都表示过:对于接受我手术取出异物的医院和医生,本人上手术台以后,属于正常情况的意外,我承诺不要医院和医生负责任。同时我还表示:如果我的遗体和器官在医疗和医学研究方面还能有用的话,我愿意无偿捐献出来。同时,我保留了46年的病历,也可捐献出来。春节后,今年2月25日,在芦淞区人民法院三楼会议室,由新局长主持召开了一次气氛十分和谐的调解会。法院一位副院长讲话以后,新局长即叫我先发言。我按去年11月22日送交法院及市一医院党委、院长、主要参会人员及专家的《我的要求》打印稿发言后,与会人员没有发表异议。市一医院领导代表医务部安全办彭主任在调解会上明确表示同意给我做手术取出异物,并答应找一位专家单独与我联系。3月9日,一医院彭主任叫我次日带一些病历资料和已存的CT片去做检查,并安排了一位姓曾的教授接待了我。3月15日又安排了一次彩超。可那位“曾教授”并非安排专门与我联系的专家,他受医院一位副院的暗示,不肯给我个人联系电话。彭主任也不肯给我个人联系电话,因此难以与他(她)们联系。3月25日是调解会的满月日,我总算拨通了安全办的办公电话,并与彭主任联系上了。我问她下一步计划怎么办?她回说:医院去湘雅附二院联系了。湘雅附二院杨连粤副院长写了一份“处理意见”。我说要去看“处理意见”时,她说不要去,她们把它已经送给执行局了,而且还会交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会电话通知我去看的。3月30日执行局新局长通知我去看了湘雅附二杨连粤副院长的“处理意见”,并给了我一套复印件(包括一医院当月给我做的CT、彩超检查报告)。5月12日又是在在芦淞区人民法院三楼会议室,新局长叫我去开座谈会。法院的院长、副院长、信访办主任和办公室的主任都到场陪坐交谈。意思是:因我自己找不到接收我的医院,法院准备把此案交给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要求我耐心等候。为了不影响办案进程,要求我写一份《息访承诺书》,我遵嘱写了《息访承诺书》。后来我电话与新局长联系过几次,他经常在外面出差,看来中级法院再审的时间不知要拖到何年何月?我必须作“持久战”的准备。于是准备卖家当,或以房产货款来救急。现在我的健康每况愈下。肝、脾、肾、心、脑、肺、肠胃等处处不适,全身到处滞气痛、钻痛。而且,近年来我的一些足趾甲发生了奇异变化。去年以来则原生牙齿逐渐变黑,与烤瓷牙形成了鲜明对比。多年以来,我基本上少不了以下几种保健品维持:核苷酸用于护肝和修复受损基因。脑蛋白水解物口服液和脑力健中的神经节苷脂用于修复受损的神经元和神经纤维。我从2005年两次脑中风能保持有现在这样清醒的头脑,靠的就是神经节苷脂。FDP耐缺氧抗疲劳,只要过半天没有服用,我就提不起劲了。去年以来我又增加了NO精氨酸、木寡糖和纳豆,主要是为了通滞气,通肠胃和增加某些益生菌。为此,我欠下的保健品货款已经数万元了。每个月必须挤出2000元还债。承诺债主的排队已经排到明年了。为了维持健康,更为了有朝一日能再上次手术台,现在我已经负债累累,几乎到了倾家荡产的地步。六、我的要求我要求的还是“排除妨碍,停止侵害”八个字。至今妨碍没有排除,侵害还在不断加强,株洲市一医院能不负责任吗?在妨碍没有排除时,我要求先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赔偿我29年来因受这一侵害所造成的损失。包括:(一)历年(近29年)来上访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费。(二)历年所花医疗费及必要的营养费。(三)后续治疗费。谈后续治疗费必须先讨论后续治疗问题,这是本案的核心问题。在三次审判的审理过程中,医方有意无意地避开了这个问题,故意纠缠一些不成问题的问题,如所谓“时效问题”。请大家注意:“体内异物”“肝内异物”“金属异物”“不锈钢缝合针”这几个概念有本质的差别。本人是在肝脏内遗留了一枚不锈钢缝合针。这枚“金属异物”不是别的金属,是不锈钢。它不在体内的其他地方,就在本人的肝脏内胆囊窝处。两个重点:第一,不锈钢的主要成分是镍和铬;第二,肝脏是人体内一个最大的化工厂,镍与铬长期存留在这个化工厂内必定产生各种化学变化,必定与肝脏内的各种蛋白质和有机物结合成各种非常复杂的化合物和蛋白质复合物。关于镍与铬的问题,请先看看世界有名的两套百科全书是怎么说的。《中国大百科全书》称:“镍的化合物对人畜有毒……挥化性四羰基镍毒性比一氧化碳还大。“羰基金属大都有毒,四羰基镍气体在空气中的浓度超过1ppm时,对呼吸道有刺激,浓度大时会引起死亡。”“吸进铬化合物粉尘可导致萎缩性鼻膜炎,变态反映性鼻炎和支气管气喘等。铬盐进入血液会损伤血管壁,(本人颈动脉造影证实:血管壁粗糙)形成血栓。铬盐对神经系统也有损害。铬还会引起中毒性肾病。”《简明不列颠百科全书》称:“三氧化铬为强氧化剂,可与某些有机物发生剧烈反应。”“羰基镍有毒……这种化合物的电子构型特殊,其中镍原子象稀有气体一样为36个电子所围绕。从形式上看,许多简单金属羰基化合物都具有和稀有气体类似的电子组态。”再请看人民卫生出版社出版的《金属中毒》一书,书中明确地指出镍和铬的各种化合物可以损害人体的基因;抑制人体各种酶的活性;降低人体免疫力;破坏电解质平衡;损害神经细胞;损害人的重要器官;心,脑,肝,脾,肾,肺及肠胃等。特别第252页提到的“肺,肝,脾中可见大量棕黑色颗粒。”“大脑皮层血管出血,胼胝体和皮层细胞染色质溶解,呈退行性变,……有的病例出现明显的脑水肿。肝脏门静脉区可有细胞浸润,肝细胞内有棕黑色素颗粒”事实是,本人的肝、脾、肾、肺及肠系膜淋巴内都已经出现了大量的钙化灶。我的CT片景象为“满天星斗”(有的医生称“肉芽”,有的说是结石,莫衷一是)。还有244页提到的“由于体内使用含镍合金引起的变态反应及皮炎,包括荨麻疹、湿疹和天疱疮样皮肤损害。”而且“有人在手臂植入含镍钢骨后30年,发生软组织肉瘤。”等等,都在本人身上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印证。后续治疗包括保护性治疗和手术治疗。在未确定手术治疗前,应先进行保护性治疗。近11年达31万,去年以来,我用于保护性治疗的用费每个月达4500元以上。今后应按每月3000元至4000元计算。(四)事业上的损失无法估量,至少比照精神抚慰金两倍。(五)精神抚慰金。(六)手术治疗问题:在今后尚能进行手术治疗,且有名望高的大医院愿意接受的情况下,必须进行手术治疗。垫付费用由接受医院提出。全部费用由侵害方负责。(七)把一枚不锈钢缝合针留在肝脏内29年,这是明显的重大医疗事故,本人要求株洲市一医院补办事故报告单,并报请有关部门比照工伤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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