挑战杯立项申报书社会科学类申报书评委意见怎么写

义项指多义词的不同概念,如的义项:网球运动员、歌手等;的义项:冯小刚执导电影、江苏卫视交友节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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挑战杯是&挑战杯&全国大学生系列科技学术竞赛的简称,是由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协、教育部和全国学联、地方省级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全国性的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创业类竞赛,承办高校为国内著名大学。&挑战杯&竞赛在中国共有两个并列项目,一个是(大挑);另一个则是&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小挑)。这两个项目的全国竞赛交叉轮流开展,每个项目每两年举办一届。&挑战杯&系列竞赛被誉为中国大学生学生科技创新创业的&奥林匹克&盛会,是目前国内大学生最关注最热门的全国性竞赛,也是全国最具代表性、权威性、示范性、导向性的大学生竞赛。
外文名称 The Challenge Cu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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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以下简称“‘挑战杯’竞赛”)是由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协、教育部、全国学联和地方政府共同主办,国内著名大学、新闻媒体联合发起的一项具有导向性、示范性和群众性的全国竞赛活动。自1989年首届竞赛举办以来,“挑战杯”竞赛始终坚持“崇尚科学、追求真知、勤奋学习、锐意创新、迎接挑战”的宗旨,在促进青年创新人才成长、深化高校素质教育、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在广大高校乃至社会上产生了广泛而良好的影响,被誉为当代大学生科技创新的“奥林匹克”盛会。竞赛的发展得到党和国家领导同志的亲切关怀,江泽民同志为“挑战杯”竞赛题写了杯名,李鹏、李岚清等党和国家领导同志题词勉励引。
(1)吸引广大高校学生共同参与的科技盛会。从最初的19所高校发起,发展到1000多所高校参与;从300多人的小擂台发展到200多万大学生的竞技场,“挑战杯”竞赛在广大青年学生中的影响力和号召力显着增强。促进优秀青年人才脱颖而出的创新摇篮。竞赛获奖者中已经产生了两位长江学者,6位国家重点实验室负责人,20多位教授和博士生导师,70%的学生获奖后继续攻读更高层次的学历,近30%的学生出国深造。他们中的代表人物有:第二届“挑战杯”竞赛获奖者、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获得者、中国十大杰出青年、北京中星微电子有限公司董事长邓中翰,第五届“挑战杯”竞赛获奖者、“中国杰出青年科技创新奖”获得者、安徽中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总裁刘庆峰,第八届、第九届“挑战杯”竞赛获奖者、“中国青年五四奖章”标兵、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07级博士研究生胡铃心等。(2)引导高校学生推动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渠道。成果展示、技术转让、科技创业,让“挑战杯”竞赛从象牙塔走向社会,推动了高校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深化高校素质教育的实践课堂。“挑战杯”已经形成了国家、省、高校三级赛制,广大高校以“挑战杯”竞赛为龙头,不断丰富活动内容,拓展工作载体,把创新教育纳入教育规划,使“挑战杯”竞赛成为大学生参与科技创新活动的重要平台。(3)展示全体中华学子创新风采的亮丽舞台。香港、澳门、台湾众多高校积极参与竞赛,派出代表团参加观摩和展示。竞赛成为两岸四地青年学子展示创新风采的舞台,增进彼此了解、加深相互感情的重要途径。
崇尚科学、追求真知、勤奋学习、锐意创新、迎接挑战。
引导和激励高校学生实事求是、刻苦钻研、勇于创新、多出成果、提高素质,并在此基础上促进高校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的蓬勃开展,发现和培养一批在学术科技上有作为、有潜力的优秀人才。
历届承办高校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科技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届数年份承办高校119892199131993419955199761999720018200392005102007112009122011132013142015&152017上海大学
高等学校在校学生申报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类作品参赛;聘请专家评定出具有较高学术理论水平、实际应用价值和创新意义的优秀作品,给予奖励;组织学术交流和科技成果的展览、转让活动。
凡在举办竞赛终审决赛的当年7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非成人教育的各类高等院校的在校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均不含在职研究生)都可申报作品参赛。
申报参赛的作品必须是距竞赛终审决赛当年7月1日前两年内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或社会实践活动成果,可分为个人作品和集体作品。
(1)创业计划竞赛起源于美国,又称商业计划竞赛,是风靡全球高校的重要赛事。它借用的运作模式,要求参赛者组成优势互补的竞赛小组,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技术、产品或者服务,并围绕这一技术、产品或服务,以获得风险投资为目的,完成一份完整、具体、深入的创业计划。“挑战杯”创业计划竞赛采取学校、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全国三级赛制,分预赛、复赛、决赛三个赛段进行。大力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努力培养广大青年的创新、创业意识,造就一代符合未来挑战要求的高素质人才,已经成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时代要求。作为学生科技活动的新载体,创业计划竞赛在培养复合型、创新型人才,促进高校产学研结合,推动国内风险投资体系建立方面发挥出越来越积极的作用。(2)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简介参加“挑战杯”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作品一般分为三大类: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科技发明制作,凡在举办竞赛终审决赛的当年7月1日起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各类高等院校的在校中国籍本专科生和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均不含在职研究生)都可申报参赛。每个学校选送参加竞赛的作品总数不得超过6件(每人只限报一件作品)、作品中研究生的作品不得超过3件,其中博士研究生作品不得超过1件。各类作品先经过省级选拔或发起院校直接报送至组委会,再由全国评审委员会对其进行预审,并最终评选出80%左右的参赛作品进入终审,终审的结果是,参赛的三类作品各有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且分别约占该类作品总数的3%、8%、24%和65%。
第一章总则
(日全国组委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第一条“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是由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协、教育部、全国学联主办的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中一项具有导向性、示范性和群众性的竞赛活动,每两年举办一届。第二条竞赛的宗旨:崇尚科学、追求真知、勤奋学习、锐意创新、迎接挑战。第三条竞赛的目的:引导和激励高校学生实事求是、刻苦钻研、勇于创新、多出成果、提高素质,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并在此基础上促进高校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的蓬勃开展,发现和培养一批在学术科技上有作为、有潜力的优秀人才。第四条竞赛的基本方式:高等学校在校学生申报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类作品参赛;聘请专家评定出具有较高学术理论水平、实际应用价值和创新意义的优秀作品,给予奖励;组织学术交流和科技成果的展览、转让活动。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五条竞赛设立领导小组,由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的有关负责人组成,负责指导竞赛活动,并对全国组织委员会和全国评审委员会提交的问题进行协调和裁决。第六条竞赛设立全国组织委员会,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和联合发起单位(含高校、新闻单位、相关企业)的有关负责人组成。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分别委派有关负责同志作为组委会成员,各联合发起单位推荐一名主管领导作为组委会成员。全国组织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第七条全国组织委员会的职责如下:1.审议、修改竞赛的章程和评审规则;2.筹集竞赛组织、评审、奖励所需的经费;3.投票表决竞赛承办高校;4.议决其它应由组委会议决的事项。第八条全国组织委员会下设秘书处,负责按照全国组委会通过的章程组织竞赛活动并向全国组委会报告工作。秘书处设秘书长一名,由承办单位有关领导担任;设副秘书长若干名。第九条竞赛设立全国评审委员会,由主办单位聘请的相关学科具有的非高校专家组成。全国评审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常务副主任二名,评审委员若干名。全国评审委员会经主办单位批准成立,有权在本章程和评审规则所规定的原则下,独立开展评审工作。第十条全国评审委员会职责如下:1.在本章程和评审规则基础上制定评审实施细则;2.审看参赛作品及其演示,对作者进行问辩;3.确定参赛作品获奖等次。第十一条竞赛设立作品资格评判委员会,在全国组委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召开时成立,由全国评审委员会常务副主任1名、评审委员3名(根据被评判作品学科分布选定)、主办单位各1名代表、全国组织委员会高校委员中抽签产生的10名代表组成。资格评判委员会主任由全国评审委员会常务副主任担任。资格评判委员会会议由资格评判委员会主任负责召集。第十二条作品资格评判委员会职责如下:1.授权全国组委会秘书处在预审开始至终审决赛结束前接受参赛学校和学生、评委、社会各界人士对参赛作品资格的质疑投诉;2.在终审决赛结束前,如出现被质疑投诉作品,资格评判委员会应召开会议,对被质疑投诉的参赛作品的作者及所属学校进行质询;3.投票表决被质疑投诉作品是否具备参赛资格。第十三条全国组委会秘书处对质疑投诉者的姓名、单位予以保密。质疑投诉者需提供相关证据或明确的线索。资格评判委员会开会时,到会委员超过2/3方可进行表决;表决时实行回避制度;若参加表决委员中有2/3以上认为该作品不具备参赛资格,则评委会对该作品不予评审,其参赛得分随之取消。全国组委会秘书处不受理匿名质疑投诉。终审决赛结束后,对作品的质疑投诉继续按本章程第三十三条执行。第十四条主办单位根据团体总分优先原则,确定上届竞赛总分前70名的学校为联合发起高校,并可根据终审决赛规模、地区平衡、学校类别及代表性、承办地区等因素作部分调整。第十五条各省(区、市)、各高校应举办与全国竞赛接轨的届次化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各省(区、市)团委、科协、教育部门、学联联合设立省级组织协调委员会和评审委员会,负责本省(区、市)竞赛的组织协调、参赛作品资格审查和作品初评等有关工作。
第三章参赛资格与作品申报
第十六条凡在举办竞赛终审决赛的当年7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各类高等院校在校籍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均不含在职研究生)都可申报作品参赛。第十七条申报参赛的作品必须是距竞赛终审决赛当年7月1日前两年内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或社会实践活动成果,可分为个人作品和集体作品。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60%以上的研究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上的署名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两人;凡作者超过三人的项目或者不超过三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作品。集体作品的作者必须均为学生。凡有合作者的个人作品或集体作品,均按学历最高的作者划分至本专科生、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类进行评审。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国际竞赛中获奖的作品、获国家级奖励成果(含本竞赛主办单位参与举办的其它全国性竞赛的获奖作品)等均不在申报范围之列。第十八条申报参赛的作品分为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大类。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作者限本专科生。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限定在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六个学科内。科技发明制作类分为a、b两类:a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b类指投入较少,且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等。第十九条参赛作品涉及下列内容时,必须由申报者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评审。动植物新品种的发现或培育,须有省级以上农科部门或科研院所开具证明;对国家保护动植物的研究,须有省级以上林业部门开具证明,证明该项研究的过程中未产生对所研究的动植物繁衍、生长不利的影响;新药物的研究,须有卫生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鉴定证明;医疗卫生研究须通过专家鉴定,并最好附有在公开发行的专业性杂志上发表过的文章;涉及燃气用具等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关用具的研究,须有国家相应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认定证明。第二十条参赛作品必须由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指导教师(或教研组)推荐,经本校学籍管理、教务、科研管理部门审核确认。第二十一条每个学校选送参加竞赛的作品总数不得超过6件,每人限报一件,作品中研究生的作品不得超过作品总数的1/2,其中博士研究生的作品不得超过l件。参赛作品须经过本省(区、市)组织协调委员会进行资格及形式审查和本省(区、市)评审委员会初步评定,方可上报全国组委会办公室。各省(区、市)选送全国竞赛的作品数额由主办单位统一确定。每所发起学校可直接报送3件作品(含在6件作品之中)参加全国竞赛。
第四章展览、交流、转让
第二十二条全国评审委员会推荐通过预审的一定比例的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及全部科技发明制作类作品参加展览。科技发明制作类作品须有实物或模型参展。第二十三条全国组委会将在竞赛的终审决赛阶段组织多种形式的学术交流和工作交流活动,并适时举办单项展示赛或邀请赛等丰富“挑战杯”竞赛的活动第二十四条全国组织委员会在终审决赛期间,举办成果转让活动;成果是否转让不作为作品评审获奖的依据。第二十五条全国组织委员会拥有组织转让获奖作品的优先权。成果产权及利益分配由学校和作者协商确定。全国组织委员会可以结集出版竞赛获奖的作品及评委评语。
第五章奖励
第二十六条全国评审委员会对各省级组织协调委员会和发起高校报送的参赛作品进行预审,评出80%左右的参赛作品进入终审决赛。参赛的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类作品各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各等次奖分别约占进入终审决赛各类作品总数的3%、8%、24%和65%。本专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三个学历层次作者的作品获奖数与其进入终审决赛作品数成正比例。科技发明制作类中a类和b类作品分别按上述比例设奖。第二十七条参加全国终审决赛的作品,确认资格有效的,由全国组织委员会向作者颁发证书,并视情况颁发相应的奖金。参加各省(区、市)预赛的作品,确认资格有效而又未进入全国竞赛的,由各省(区、市)组织协调委员会向作者颁发证书。第二十八条竞赛以学校为单位计算参赛得分,团体总分按名次排列,按位次公布。最高荣誉“挑战杯”为流动杯,授予团体总分第一名的学校;设“优胜杯”若干,分别授予团体总分第二至第二十一名的学校。累计三次捧得“挑战杯”的学校,可永久保存复制的“挑战杯”一座。第二十九条各等次奖计分方法如下:特等奖作品每件计100分,一等奖作品每件计70分,二等奖作品每件计40分,三等奖作品每件计20分,上报至全国组委会但未通过预审的作品每件计10分。如遇总积分相等,则以获特等奖的个数决定同一名次内的排序,以此类推至三等奖。第三十条竞赛设10个左右省级优秀组织奖和进入终审决赛高校数30%左右的高校优秀组织奖,奖励在竞赛组织工作中表现突出的省份和高校。省级优秀组织奖由主办单位根据《优秀组织奖评选办法》评定,报全国组织委员会确认。高校优秀组织奖由各省(区、市)组织协调委员会参照《优秀组织奖评选办法》提名,主办单位确定后报全国组织委员会确认。第三十一条在符合竞赛宗旨、具有良好导向作用的前提下,可联合社会有关方面设立、评选专项奖。专项奖不计分。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竞赛联合发起高校应向全国组织委员会交纳规定数额的发起组织费。参加全国终审决赛的作品,作者所在学校应向全国组织委员会交纳规定数额的参赛费。发起组织费、参赛费主要用于竞赛的组织、评审、奖励所需经费的补充。第三十三条竞赛结束后,对获奖作品保留一个月的质疑投诉期。若收到投诉,竞赛领导小组将委托主办单位有关部门进行调查。经调查,如确认该作品资格不符者,取消该作品获得的奖励,重新计算作者所在学校团体总分及名次,取消该校、该省所获的优秀组织奖,通报全国组织委员会成员单位;并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所在学校取消下届联合发起单位资格或参赛资格的处罚。竞赛组委会保护投诉人的合法权益。第三十四条承办竞赛的高校应按当届组委会通过的申办办法,申请承办下一届竞赛活动;获得历届“挑战杯”和“优胜杯”的学校具有承办下届竞赛的优先权;当届组委会通过一定的民主程序产生下届承办单位。第三十五条竞赛承办单位有权以全国组织委员会名义寻求赞助。最高荣誉“挑战杯”不得用于寻求赞助。
第一届竞赛于1989年在举行。
第二届竞赛于1991年在举行。本届竞赛由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协、全国学联主办。“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名称正式确定并沿用至今。这届竞赛初步建立了选拔、申报、评审的竞赛机制;确立组委会和评委会各自独立运作的竞赛机构;形成了两年一届、高校承办的组织方式。上海交通大学获得“挑战杯”。
第三届竞赛于1993年在举行。
第四届竞赛于1995年在举行。国务院副总理李岚清为本届竞赛题词,周光召、朱光亚等100名著名科学家为大赛寄语勉励。
第五届竞赛于1997年在举行。国务院副总理邹家华为本届“挑战杯”竞赛题词。香港大学生首次组团参与竞赛活动。
第六届竞赛于1999年在举行。重庆市政府成为主办方之一,这是省级政府首次参与赛事主办。香港地区9所高校的40件作品直接进入终审决赛。竞赛协议项目43个,转让总金额超过1亿元,转让金额超过前五届的总和。
第七届竞赛于2001年在举行。这是“挑战杯”竞赛首次在西北地区举行终审决赛。西安外事学院成为第一所参加“挑战杯”竞赛的民办高校。本届高校还首次实现了内地和港、澳、台大学生的同台竞技交流。
第八届竞赛于2003年在举行。来自中国内地31个省、区、市,香港、澳门、台湾,以及新加坡等地高校的师生代表及企业界、新闻界人士近万人参加了开幕式。共有18件“挑战杯”参赛作品成功转让,总成交额达到1300万元。其中单件作品最高成交额800万元。
第九届竞赛于2005年在举行。本届“挑战杯”竞赛成为前九届竞赛中参赛高校最多、参赛作品最多的一届,共有1107件入围复赛。台湾地区高校首次正式组团参赛。设立飞利浦科技多米诺大赛,成为国内大学生校际之间的首次多米诺正规赛事。首次以公开答辩的方式进行最后的评审。
第十届竞赛于2007年在举办。全体参赛学生向全国大学生发出“努力成为推动创新型国家建设的生力军”的倡议。决赛期间,举办了学生学术科技作品展、创新型人才培养系列论坛、开发开放报告会、学生科技成果转化洽谈会、港澳台高校学生座谈会。109位两院院士在内的161位海内外知名人士为竞赛题词。
第十一届竞赛于2009年在举办。竞赛信息化第十一届挑战杯竞赛突出办赛信息化特点,组委会邀请专家组成开发竞赛官方网站、完善全国大学生科技成果信息服务平台,第一次在挑战杯引入网络申报,网络评审的机制,全程实现网络信息化服务。竞赛国际化第十一届挑战杯竞赛突出交流国际化特点,组委会将举办国际青年创新交流营,活动拟邀请国外知名高校和港澳台高校青年学生在“挑战杯”举办期间共聚北航,和来自全国各地数百所高校的“挑战杯”参赛大学生交流创新心得,分享挑战经验,以达到相互交流,共同进步。竞赛产业化第十一届挑战杯竞赛突出成果产业化特点,组委会安排了“大学生科技作品博览会”和“世界青年创新创业论坛”,借以积极响应国家科技创新号召,加强国家大学科技园在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推进科技创业、促进发展方面的重要作用,引导和帮助大学生提高科技创业和就业的能力。促成园区企业和高校科技作品之间的合作。吸引高素质大学生进行人才和产品的多方位合作。竞赛组委会和科学松鼠会还在“挑战杯”竞赛期间共同主办“科技嘉年华”活动,活动定位为“一场集合科学牛人和大众名人的科普盛会”和“一场专业、有趣、欢乐的科学节”引。
第十二届竞赛于2011年在大连理工大学举办。
第十三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大挑)将于2013年由211重点院校苏州大学举办。
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历史
在中国,创业计划竞赛最早于1998年在举行。1999年,由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协、全国学联主办,清华大学承办的首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成功举行。2000年,第二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在上海交通大学成功举办;2002年第三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在浙江大学举办;2004年第四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在厦门大学举办;2006年第五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在山东大学举办;2008年第六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在四川大学成功举办,把大学生创业浪潮推向了新的高峰;第七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决赛于2010年9月在吉林大学成功举办。
1999年,由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协、全国学联主办,清华大学承办的首届”挑战杯”和讯网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在北京成功举办,竞赛由和讯网赞助,汇集了全国120余所高校近400件作品。大赛的举办使”创业”的热浪从清华园向全国扩散,在全国高校掀起了一轮创新创业的热潮,孕育了视美乐、易得方舟等一批高科技公司,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影响。
2000年,由承办的第二届”挑战杯”万维投资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在上海成功举办,竞赛由万维赞助。大会共收到来自全国24个省137所高校的455件作品。在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一批创业计划进入实际运行操作阶段,技术、资本和市场的结合向更深的层次推进。
2002年,由承办的第三届”挑战杯”天堂硅谷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在杭州成功举办,教育部成为竞赛主办单位,杭州市人民政府作为承办单位参与了竞赛,并提供了全部经费支持。竞赛成为2002西湖博览会的重要活动之一,致力于打造创业天堂的杭州市甚至提出要将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永远留在杭州。竞赛组委会共收到来自全国29个省、市、自治区244所高校的参赛作品共542件。竞赛受到社会各界尤其是企业界和风险投资界的关注。据统计,部分参赛作品开赛前就吸引了部分风险投资,金额达10400万元,其中签订合同的项目6件,签约金额4640万元。决赛期间,正式签约项目4件,金额达5760万元。其中,南京大学的”格霖新一代绿色环保空气净化器”商业计划获得了高达2595万元的风险投资。
2004年,第四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在厦门成功举办,则把大学生创业浪潮推向了新的高峰。竞赛由中国银行和亚礼得集团赞助,来自全国29个省、市、自治区276所高校的603件作品参加了竞赛,其中100件作品进入了终审决赛。首次派队参加,香港和澳门的大学也应邀观摩。参加终审决赛的参赛学生达1000余人,参加观摩的媒体、企业、投资等各界人士近2000余人,使”挑战杯”创业计划竞赛在短短4届、5年的时间里就达到了空前的规模。
2006年第五届“挑战杯”飞利浦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在山东大学成功举办,部分作品在赛前就受到社会各界尤其是企业界和风险投资界的关注。据统计,赛前共有13个参赛项目与25家企业达成投资意向,获得了5921.35万元的风险投资。在终审决赛期间的投资意向洽谈会上,共有3个项目与4家企业正式签约,风险投资达2225万元。本届“挑战杯”竞赛得到了来自港澳台地区众多高校的热烈响应,香港地区首次正式参赛,共有来自香港地区的9所高校、澳门地区1所高校、台湾地区的3所高校前来参赛、参展、观摩,为大赛增添了新的亮点,吸引了各方的广泛关注。
日第六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决赛开幕式在四川大学举行,来自内地的109所高校的150支大学生团队以及港澳地区的18支大学生团队在此角逐金银铜奖。
2010年第七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活动由共青团中央、教育部、中国科协、全国学联共同主办,长春市政府、吉林大学共同承办。本届竞赛共收到来自全国374所高校(含港澳台)的640项创业作品,参赛学生达6000多名。可谓汇集了大学生中的精英,并层层精选了领先的研究成果。比赛不仅要用展板、实物、资料、幻灯片和答辩等形式展示自己的设计成果,而且还要进行项目计划书评审、秘密答辩和“创业之星”网络虚拟运营竞赛。其中,“创业之星”网络虚拟运营竞赛是本届“挑战杯”新增的环节,它标志着这项全国性的大学生实践大赛已经开始由单纯的创业计划的撰写与答辩向创业计划如何有效实施转变。
日,浙江省第十届“挑战杯”大学生创业大赛决赛落下了帷幕。当天晚间22点13分,赛事参赛者之一的“云书”创业团队,在其微信服务号上推送了一篇标题为“关于云书团队在‘挑战杯’被恶意退赛的说明”的文章,称其在比赛中遭遇了“潜规则”。将矛头直指答辩现场评委之一郭羽。该团队认为,郭羽是出于私心将他们的创业项目“踢出局”。而郭羽则回应称,他在答辩现场对“云书”项目提出质疑,完全符合评审程序和规定,并认为比赛结果尚未公布之前,“云书”团队所发网文中的消息“严重失实,对评委的声誉造成了严重影响”。随后,“挑战杯”大学生创业大赛组委会也发布了官方声明,认定“云书”团队的推送内容失实,要求“云书”删除网文并公开道歉。昨天下午,“云书”创始人郑霖发文承认“言行不当”,并向郭羽致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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