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小学需要哪些证件的需要什么证件

回答时间: 21:11:49
我湖南人,一心想把小孩搞到深圳上学,不知道可不可来做插班?
用户:游客回答时间: 19:06:38
可以在这里来插班学生吗?
用户:游客回答时间: 19:02:32
我儿子已经上学三年级了,我想小孩接到深圳来上学!。请问需要一些什么证件?才可以采上学呢?
用户:游客回答时间: 18:57:08
请问我现在有两个儿子,都是普宁户口,相差五岁,明年老大要在深圳读公办小学一年级需要哪些证件?
用户:游客回答时间: 10:49:44
我外地户口,到西丽小学读书要那些证件
用户:游客回答时间: 14:54:53
您好!只生一胎妈妈没上环小孩可以上学吗
用户:游客回答时间: 18:16:56
什么是积分,怎么积分上学
用户:游客回答时间: 13:20:17
为您提供以下参考信息。
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必须年满六周岁,有学习能力,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深圳市户籍儿童;
2.享受相关政策优惠人员的子女;
3.符合市政府1+5文件的规定,父母在深连续居住1年以上,且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非深户籍人员子女。
申请学位需提交的材料
(一)深圳户籍适龄儿童学位申请材料
1.身份证明材料:儿童出生证,儿童及父母户口本(须整本复印)和身份证;
2.住址证明材料:适龄儿童父母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购房房产证(法定监护人的房产份额须≥51%)或租房备案凭证或其他类住房(祖屋、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集体宿舍等)证明等材料。
(二)暂住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学位申请材料
1.身份证明材料:儿童出生证,适龄儿童及其父母的原籍户口本、在深居住证;
2.住址证明材料:适龄儿童父母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购房房产证(法定监护人的房产份额须≥51%)或房屋租赁凭证或其他类住房(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集体宿舍等)证明等材料。
3.就业或社保证明材料:适龄儿童父母至少一方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障卡或本市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营业执照副本(社保和营业执照二选一);
4.计生证明材料:适龄儿童父母现居住地街道计生办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5.就学联系函:适龄儿童户籍地乡(镇)以上教育管理部门出具的《就学联系函》。
招生办法:积分入学,
对深圳户籍和符合深圳市就读条件的非深圳户籍的儿童实行统一的积分,并根据积分情况来排序,安排学位。积分由两部分组成,一个是基础分,另外一个就是加分。具体规定包括申请人家庭户籍类型、住房性质、入户时间、居住年限、社保年限或者是营业执照和计划生育情况等等。首先来说基础分,深圳市各个区的标准不大一样。以深圳市罗湖区 为例,根据申请儿童监护人的户籍和住房情况,划分为A、B、C、D、E5个学位申请等级,先按类别顺序录取,同类别如果不能全部录取,则按积分从高到低录满为止。比如说,在罗湖区拥有住房但不是深圳户籍的就属于C类,而没有住房有罗湖户籍的属于D类,那么按照“类别优先”的录取方法,尽管没有深圳户籍的学龄儿童也可以入学。
“积分入学”是2013年深圳市部分行政区小一与初一学位申请实行的新办法。2013年深圳学位申请将根据申请人提供的各项资料进行量化,对深圳户籍和符合“1+5”文件规定的非深户籍适龄儿童采取“积分入学”或者“类别+积分入学”办法。“积分入学”或者“类别+积分入学”都以考量申请人在学区的住房情况和入户情况为基础,再按申请人在学校地段居住时间长短、是否独生子女等情况进行加分或者积分。
根据《深圳市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公办学校试行积分入学办法的指导意见》,积分项目包括学位申请人家庭户籍类型、住房性质、入户时间、居住年限、社保年限或营业执照、计划生育情况等。
2013年深圳各区积分入学方式:
2013年福田区 积分入学政策: 福田区淡化户籍观念,完全由积分高低安排学位。
2013年罗湖区积分入学政策:采用“类别+积分”
2013年宝安区 积分入学政策:录取时“先类别后积分”
2013年龙岗区 积分入学政策:按积分高低进行排队
2013年盐田区 积分入学政策: 按积分高低录满为止
2013年龙华新区积分入学政策: 积分参考监护人情况
2013年坪山新区积分入学政策: 不同类型不比较积分
2013年光明新区积分入学政策: 实行两级五梯制
感谢您对我要搜学网的支持与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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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知道 外地小孩上小学要什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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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的每日心情开心 17:34签到天数: 1 天[LV.1]步入江湖
明年小孩就要上小学了 外省的 现在住在新前 想在新前小学上 但是不知道要什么手续 去学校问 保安又不让进 在这里问问大家 需要什么手续 要多少钱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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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的每日心情开心 07:51签到天数: 5 天[LV.2]小有名气
本帖最后由 三心 于
13:03 编辑
台州市黄岩区教育局文件
黄教普﹝2014﹞20号关于2014年义务教育中小学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乡镇街道中小学,教育直属单位,民办学校:为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以及省、市、区有关义务教育阶段招生的文件精神,切实规范我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行为,经黄岩区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就做好2014年我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坚持以国家和省、市的有关法律法规、文件为依据,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目标,以构建面向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的教育服务体系,切实维护中小学生的合法权益,规范办学行为为原则,依法实施中小学招生工作。二、招生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提前把招生的有关信息向社会公示,在招生录取结束后,将相关招生信息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的监督。坚持“户籍与居住地一致优先”的原则,首先确保户籍与父母房产都在学区内和户籍在学区内且在黄岩区内无房产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若有学额空余,则招收符合有关规定且有入学要求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若报名人数超过空余学额,则采用“分校报名、统一摇号,一次性录取”的办法。三、招生规定1.根据《义务教育法》规定,今年小学新生入学年龄为6周岁(即日前出生),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中心小学要采取各种措施确保本地全部适龄儿童(含残疾儿童,生活不能自理的除外。残疾儿童鉴定工作要在入学前做好)入学。各小学不得招收未满六周岁(即日及以后出生)的儿童,如招收不足龄的儿童入学,不予注册电子学籍,并按《黄岩区中小学办学行为规范》第七章第三十六条第3款处理。各小学不得以测试为由拒绝适龄儿童入学。2.根据教育现代化的基本要求,班额原则上控制在小学40人以内、初中45人以内。有条件的学校,可以进行“小班化”教学的试点,班额可以控制在小学30人左右、初中35人左右。3.根据省市规范办学行为的有关规定,初中新生编班不得举行或变相举行选拔性书面考试,严禁分快慢班,所有公办义务教育中小学未经批准,不得提前招生。招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4.根据省、市有关学籍管理规定,新生报名入学时自愿放弃就读划定的学区学校,而就读于民办学校或外学区(包括区外)公办学校,因各种原因要求转回学区学校就读的,则该生不再视作原学区学校的学生,由区教育局在学额有空余的学校调剂入学。四、招生程序与办法(一)在“居住地与户籍地一致、子女与父母户籍一致”的前提下,学校要首先确保户籍(以日前迁入有效,且子女户籍须与父母户籍相一致,日及以后迁入的,原则上回迁入前户籍所在地学校入学)和房产(房产必须是父母全产权、30㎡以上的住宅,下同)都在学区内的适龄儿童、少年或户籍在学区内但在黄岩区内无房产的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学区内有户籍而房产不在本学区的适龄儿童、少年则由户籍所在乡镇、街道统一调配。(二)国家、省、市、区有关政策规定需要统筹安置的儿童、少年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三)学校若有空余学额,可招收有入学要求,并在学区内有常住房产人员和有黄岩户籍并在学区内务工人员(以下简称区内务工人员)、有黄岩户籍并在学区内经商人员(以下简称区内经商人员)的适龄子女入学,其步骤和方法为:1.在学区内有常住房产(即持有房产证2年以上,截止日)而无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优先到相应学区学校报名,如果超过空余学额,则采用电脑摇号的方式录取。2.招收学区内有常住房产而无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后,若还有空余学额,则面向区内务工人员和区内经商人员子女报名,如果报名的人数超过空余学额,则采用电脑摇号的方式录取。学区内务工人员和经商人员的子女报名需符合以下条件,并在报名时随带相应的证明材料。区内经商人员子女报名条件:父母在学区所在地经商,并且:①领有工商执照一年以上(截止日);②领有税务登记证一年以上(截止日);③在学区内有固定住所(有居民临时居住证、租赁合同等有效证明);④原户籍所在地无监护人。区内务工人员子女报名条件:父母在学区所在地务工,并且:①与用人单位签有合法用工合同一年以上(截止日);②用人单位按规定给务工人员缴纳社会养老保险一年以上(截止日);③有固定住所(居民临时居住证、租赁合同等有效证明);④原户籍所在地无监护人。(四)学校若还有学额空余,则面向有入学要求的区外务工人员适龄子女(必须符合浙政发[2008]69号文件规定的条件)实行摇号入学。由区外务工人员子女到相应学区报名,报名时带相应证明材料。如果报名人数没有超过学额,则全部录取,如果报名的人数超过学校学额,则采用电脑摇号进行录取。 (五)实验中学招生继续按2006年第39次区长办公会议精神执行。五、招生要求1.加强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区教育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局班子成员为副组长,普教、计财、纪检、督导等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制定招生政策,监督招生行为,维护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与公正。各义务教育中小学要成立相应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维护招生秩序。2.推行“阳光招生”。以乡镇街道为单位,由乡镇街道出台招生实施办法,提前把学区划分、入学资格、报名材料、报名时间、咨询电话等信息向社会公布,并公布投诉电话和信箱。招生工作结束后,要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规定将录取学生的相关信息向全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3.加大违规招生行为查处。各学校要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从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严格执行有关招生的纪律要求。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坚决纠正招生中的不正之风和违纪行为。区教育局加强对各学校招生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将会同有关部门组成入学材料核查小组,对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所提供的入学资料进行核查,纠正不规范招生行为,严肃查处违规行为。4.规范初中特长生招收办法。为了全面推进特色学校建设,有条件的学校可以招收部分特长生,招收特长生必须符合省市有关规定,招收特长生方案由学校自行制定,报区教育局审核通过后执行。
台州市黄岩区教育局   日& &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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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的每日心情开心 07:51签到天数: 5 天[LV.2]小有名气
(二)务工(或经商)子女入学需提供如下材料:1.务工:用工合同和社会养老保险证明(社保工作单位与用工合同一致)原件、复印件各1份;& &经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与营业执照一致)原件、复印件各1份;2.临时居民居住证(区外务工人员在黄岩区内无房产的必须提供)或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1份;3.原户籍地无监护人证明(有村、社区和乡镇街道盖章);4.《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包括地址页、儿童本人及父母常住人口登记卡);5.小学新生还需带《免疫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黄岩籍的初中新生还需带《小学毕业生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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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心 发表于
台州市黄岩区教育局文件
黄教普﹝2014﹞20号关于2014年义务教育中小学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乡镇街道中小学 ...
这么多看不太懂啊 就说说要那些程序 花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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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的每日心情开心 07:51签到天数: 5 天[LV.2]小有名气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工作的意见编辑为切实贯彻《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全面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的决定》,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省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工作,促进教育科学和谐发展,现就加强和改进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中文名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工作的意见属& & 性地方政府文件发文单位浙江省人民政府文 号浙政发〔2008〕69号发布日期执行日期发文单位:浙江省人民政府
文 号:浙政发〔2008〕69号
发布日期:
执行日期: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对做好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工作的责任感
(一)解决好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问题是实现教育公平的基本要求,是推进城市化建设的迫切需要,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做好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以积极的态度,统一领导,统筹规划,加大投入,落实责任,统筹解决好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教育问题。
(二) 在我省流入地接受义务教育须符合以下条件: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户籍所在地无监护条件,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已持有我省流入地(县级)普通人员居住证,或具有领取普通人员居住证条件(取得暂住证或临时居住证1年以上,有相对固定住所和稳定职业,按规定缴满基本养老保险年限,领取暂住证或临时居住证后无行政拘留以上处罚、违法生育等记录),并能提供与居住证申领条件相关的证明材料需在流入地就学的进城务工人员直系子女。
二、进一步采取措施,切实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
(三)科学规划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工作。按照 “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将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等工作全面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各级政府要充分考虑当地人口增减、城市发展、产业升级和今后进城务工人员流动趋势等,科学预测今后一段时期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人数,以常住人口作为主要依据,编制中小学校布局和建设规划,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满足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的基本需要。
(四)切实安排好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流入地政府要按照“就近入学、统筹安排”的要求,做好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学工作。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统一到居住地就近学校报名,在就近学校学额有空余的情况下予以安排入学;就近学校没有空余学额的,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结合校网布局和生源的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到其他学校就学。所有公办中小学都有接纳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的责任和义务,在学额有空余的情况下,任何学校都不得拒收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公办学校要充分挖掘潜力,尽可能多地接受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学。凡在居住地就近学校学习或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进入其他学校就学的符合条件的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与当地学生一样享受省统一规定的免费政策;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纳入政府资助范围。鼓励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公民个人捐款捐物,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学。
三、进一步健全制度,形成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教育的长效机制
(五)进一步健全义务教育证书制度。根据《浙江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义务教育登记卡》是省内学生流动、转学的必备材料。各地要按照1990年12月省教委颁发的《浙江省义务教育证书制度(试行)》的规定,做好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义务教育登记卡”登记管理工作。凡本省户籍的一年级新生(简称“新一”)均由户籍所在地学校建卡,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盖章。在户籍所在地未入过学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由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建卡。学生在省内流动的,登记卡由流入地就读学校保管并做好每年登记工作,做到卡随人走。要及时做好浙江省中小学和幼儿园学生电子学籍系统的登记、变动等信息记录工作。
(六)鼓励和吸引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特别是外省来浙务工人员子女就读中等职业学校(含职业高中和技校)。凡具有初中毕业以上学历或同等学历的,不受户籍限制,均可报读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各地要认真做好外省来浙务工人员子女的学习需求调查,将有意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统一纳入当地中职招生计划。在校学习期间,外省来浙务工人员子女按照国家、省有关文件规定,享受国家助学金和政府奖学金。
(七)建立进城务工人员适龄子女的调查和登记制度。各级公安部门要重视、加强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登记工作,并将相关数据通报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实际情况及时制订方案,确保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按时入学。省教育厅要将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接受教育情况纳入教育事业统计年报,并不断完善。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开展统计分析,及时掌握省外分省、省内分市县(市、区)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区域分布变动情况,切实加强对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动态管理。
四、进一步落实政策,加大对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的支持力度
(八)加大对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的投入。省设立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专项资金,支持接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学较多的地区改善学校办学条件,提高教育质量。各级政府要将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统筹考虑,按照中小学布局与建设规划落实学校建设资金和建设用地,确保学校建设进度,满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的需要。要按学校实际在校生数(包括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学生)和拨款定额安排公用经费,确保学校正常运转,同步落实符合条件的经济困难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各项资助经费。人事编制部门要根据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流入情况,合理核定学校的教职工编制数,确保学校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
(九)积极鼓励社会各界以多种形式依法举办非营利性的,符合基本办学要求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学校。在以公办学校为主的基础上,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利用非财政性资金举办民办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学校。要加大对符合基本办学条件的民办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学校的扶持力度,各地要在经费、设备和师资等方面给予支持。对管理规范、质量较高的民办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学校应予以奖励。
(十)加强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学校教师的管理,严格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学校校长和教师准入资格,把好教师入口关。要加强对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学校教师的培养与培训,使他们在师资培训、教研活动、职称评定、评优评先等方面与当地公办教师享有同等待遇。建立公办学校教师到民办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学校任职或支教制度。各级政府要切实关心民办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学校教师,确保教师的基本生活条件。
五、进一步加强管理,逐步形成促进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
(十一)加强对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教育和管理。对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学籍实行动态化管理,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在评优评先、入队入团、课外活动等方面,与当地学生一视同仁。要有针对性地采取教学帮扶措施,主动关心帮助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克服各种心理和学习障碍,使他们融入集体、健康成长。学校要通过举办家长学校等形式,加强与家长的沟通,不断提高家庭教育水平。
(十二)加强对民办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学校的管理和指导。要将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学校纳入规范化统一管理,严格民办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学校的准入条件,规范审批,改进管理,确保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有一个健康、安全、完备的教育环境和条件。要通过政策扶持、教学帮扶等途径,督促指导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学校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十三)加快改善民办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学校办学条件。对达不到基本办学标准的学校,各地要及时妥善予以处置。对未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批准、非法举办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学校,由各级政府牵头,协调公安、教育、安全监管、卫生等有关部门予以取缔。要强化对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学校的安全监管,经常性地进行检查指导,重点排查校舍、食品卫生和学生接送车等方面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逐一落实整改措施,确保师生平安。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流动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浙政办发(号)同时废止。
二○○八年十一月二日[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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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的每日心情奋斗 17:09签到天数: 646 天[LV.9]光明右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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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的每日心情开心 07:51签到天数: 5 天[LV.2]小有名气
袁李帅娟 发表于
这么多看不太懂啊 就说说要那些程序 花多少钱
看二楼红色和蓝色的字以及三楼。
现在不是花钱就能办的,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已禁止收赞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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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的每日心情开心 17:34签到天数: 1 天[LV.1]步入江湖
三心 发表于
看二楼红色和蓝色的字以及三楼。
现在不是花钱就能办的,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已禁止收赞助费。
你知道新前小学号码吗 我想找校长当面问问 这样问的比较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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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的每日心情开心 07:51签到天数: 5 天[LV.2]小有名气
袁李帅娟 发表于
你知道新前小学号码吗 我想找校长当面问问 这样问的比较清楚
私人电话我不好发给你。
以下是公开的电话:
八、义务教育招生咨询电话全区各招生区域咨询电话:区教育局 & && && && & 富山乡& &东城街道 & && && && & 宁溪镇& &西城街道 & && && && & 上郑乡& &南城街道 & && && && & 屿头乡& &北城街道 & && && && & 上洋乡& &澄江街道 & && && && & 平田乡& &新前街道 & && && && & 茅畲乡& &江口街道 & && && && & 北洋镇& &高桥街道 & && && && & 头陀镇& &院桥镇& && && && && && &沙埠镇&&2015年外地孩子在北京上小学需准备哪五证?
来源:e板会 人气指数:237834 时间:
  据最新的统计调查,2014年在北京的常住外来人口已达四成,占到北京市常住人口总量的近一半。而非京籍的人口越来越多,如何让非京籍的孩子在北京怎么能上个好小学,就成为“北漂”家长们的一件大事。非京籍的儿童想在北京上小学,首先需要准备最重要的“五证”:家长或监护人持本人在京暂住证、在京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在京务工就业证明、户口所在地乡镇政府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全家户口簿等证明、证件。下面小编就对外地孩子在北京上小学所需的“五证”进行详细解读,希望可以对2015年幼升小的家长提供一些帮助。  以2014年北京幼升小为例:  1、适龄儿童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本人在京务工就业证明。  1)务工就业证明的演变。  最早的时候A4打印一个就业证明,找个公司盖个章,就OK了。  2014年的政策是,要求必须有劳动合同和2013年1月到2014年3月期间在这个劳动合同所在公司缴纳的社保。  通过合同和社保证明你是就业的。  2)就业地点有严格要求。  2013年开始,北京个别区要求在本区无房产的,则必须在本区县就业才算就业。  2014年进一步严厉,几乎所有区都要求,无房产者必须在本区县就业才算就业。下到下面的乡镇,更是要求必须在本乡镇就业才算就业。  2014年,东城西城等区更是变本加厉,要求父母必须都在本区就业才行,只有一个都不行。  3)自有公司等同于就业证明。  自己有营业执照的,可以等同于就业证明,但同样对营业制造的注册所在地有要求。  而且要审核你的营业执照缴税情况,是否与实际注册地相符等。 &  2、在京实际住所居住证明。  1)居住证明演变。  最早这个证明是要到当地的街道或者乡镇政府办理的。  这些办事机构会根据你的租房合同或者你说是业主亲属也行,在业主陪同的情况下,看遍你们的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等等所有他想看的证件,然后根据他的文字表达能力给你写个证明。再盖上他们那的公章,就OK了。  但2014年这些都不好使了,居住证明被简化为有房的提供房产证明,没房的提供租房证明。  2)证明的时间越卡越早。  2014年卡的有房和租房手续,都必须要在日前完成。  比如买房子,必须日前过户完成,不然就不算数了。  相比租房还有点漏洞,签个假的租房协议把时间提前一点也许还能过。  3)对租房也有要求。  必须租能租的,比如军产、经济适用房、保障房这些就不能租。  必须租专门住人的,比如办公室、商住两用、地下室这些就不能租。  还要求出租业主必须提供身份证、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有的变态的还要求出租业主签安全责任合同。  3、全家户口簿。  1)是否符合上学时间要求。  孩子在满6周岁未满7周岁时上学,提前应该是肯定不行,延迟就必须说明延迟的原因。  2)是否是独生子女。  如果不是独生子女,属于超生的,还要提供社会抚养费缴纳证明(被罚过超生的钱没有?)。  3)相关其他证明。  户口人人都有,审核的时候可能还要身份证,这个应该也不是事。  但可能还需要孩子的医学出生证明(这个很关键,千万别弄丢了)。  4、在京暂住证。  1)证明你们生活地点的重要手段。  有的人买了房子,但因为暂住证没及时办,仍然不被承认居住地。这是年真实发生的情况。  按照公安局的要求,你到北京来,没有北京户口,那就必须老老实实的办暂住证。住哪就办哪。  2)暂住证的办理时间。  2013年,一些区县卡的暂住证还是当年3月30日之前办好,结果2014年大变脸,要求日前办好。  暂住证这东西没法补到原来的时间点去办,没有就不承认。  5、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  1)这个手续格式最混乱。  有的地方是打印盖章,有的地方还有手写盖章。这个东西北京这边承认不承认,全看管事人的心情。有的城区有固定的模板。  2)父母都有在京暂住证,可以没有这个证明。  父母都在京暂住,等于自动证明老家没法监护,这是我们能看到五证里最人性化的一个改变!  & & 进入2015年后,我国的教育政策将会在今年发生许多变化,非京籍的孩子在北京上学的新政策预计会在3-4月份公布。请随时关注e板会平台最新的,我们会在第一时间更新北京各区的招生政策。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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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还首都呢 太差劲了
“北京精神”——“爱国 创新 包容 厚德”。请问包容外地人了吗?外地牌照进五环办进京证,外地人上学办五证,为了省钱住地下室不让住。
首都你这是要驱赶我们外地人的节奏啊!买车限购,坐地跌公交涨钱,上学需要五证。我们外地人也是为城市建设做出贡献的。外地人都走了,尼玛成为空城得了。
我们是守法公民,这样的政策也太没人性了,卡外地孩子在北京上学,就等于扼杀国家未来的花朵,无钱无势的老百姓还能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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