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互助土族风情园巴扎乡属于什么气候,土地酸碱性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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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助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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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助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第一章& 规划形势与背景
第一节& 县域概况
一、地理位置
互助土族自治县位于青海省东部,隶属于海东地区。县境北依祁连山支脉达坂山,与海北州门源回族自治县相接;东北部与甘肃省天祝藏族自治县、永登县毗邻;东南与乐都县接壤;南以湟水河为界,与平安县相望;西靠大通县,西南与西宁市相连。地理坐标介于北纬36&30&~37&9&和东经101&46&~102&45&之间。全县东西长86公里,南北宽64公里,总面积3348.00平方公里。县城威远镇距省会西宁3l 公里,宁互高速,兰青高速公路、109 国道、威(远镇)北(山)、平(安)大(通)等公路干线,共同构成了互助县便捷的公路交通网络。
二、自然概况
互助县属大陆寒温带气候,冬季受西伯利亚季风和寒流影响,夏季受东南沿海台风影响,年平均气温为5.8℃,年降水量477.4毫米,年蒸发量1198.3毫米。境内有六大沟系,自西北到东南包括同属湟水支流的马圈河、沙塘川河、哈拉直沟、红崖子沟、马营沟五条平行相间的沟系和大通河。
县域地貌形态多样,地势起伏大,境南端是海拔2100 多米的湟水河谷盆地,中北部是海拔米高矗的龙王山、仙米达坂山和东砚山,形成了南部盆地和北部山地两大地貌单元。复杂的地质活动过程形成了石灰岩、石膏等丰富的矿产资源,目前已发现40个矿种,139处矿床点。全县动植物资源丰富多样,森林覆盖率居青海省之首。全县土壤共有11个土类。
三、社会经济概况
互助是全国唯一的土族自治县,是青海省商品粮、肉、禽、蛋生产基地,曾荣获&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县&称号。
2009年,互助县实现国内生产总值34.13亿元,人均国内生产总值0.88万元,三次产业结构比为24.4:31.8:43.8,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14.93亿元,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8000万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05亿元,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11993元,农民人均纯收入4009.5元。全县马铃薯、油菜、豆类、特色蔬菜播种面积达到27万亩、36万亩、8万亩和2万亩,分布占农作物总播种面积的31%、40%、9%和2.25%。全县完成工业总产值260468万元,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完成产值188520万元。已经形成酿造、建材、冶炼、轻纺、农副产品加工五大工业体系。县域民俗文化资源和自然生态旅游资源得天独厚,全县旅游人数达103.42万人,旅游总收入达1.1亿元。
全县辖8个镇、9个乡、2个民族乡,年末总户数10.31万户,总人口为38.74万人,其中城镇人口6.32万人,农村人口32.42万人,城市化水平为16.31%。
第二节& 土地利用现状
一、土地利用规模与结构&
2009年,全县土地总面积为公顷,土地垦殖率为21.22%。
表1 &&2009年土地利用现状表
单位:公顷、%
土地总面积
农用地合计
其它农用地
建设用地合计
城乡建设用地
农村居民点用地
其他独立建设用地
交通水利用地
民用机场用地
水工建筑用地
其他建设用地
风景名胜设施用地
其他土地合计
自然保留地
全县农用地面积为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96.75%。农用地中耕地面积为71051.60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21.93%;园地面积为22.67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0.01%;林地面积为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54.34%;牧草地面积为62122.51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19.18%;其他农用地面积为14695.94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4.54%。
建设用地面积为8590.79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2.57%。建设用地中城乡建设用地为7292.70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84.89%;交通水利设施用地为1174.74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13.67%;其他建设用地为123.36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1.44%。
其他土地面积为2283.71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0.68%。其他土地中水域面积为1582.06公顷,自然保留地面积为701.65公顷,分别占其他土地面积的69.28%、30.72%。
二、土地利用特点
1.以农用地为主,林地比重大
长期以来,互助县以农业产业为主,农用地占全县土地面积的96.75 %。同时,互助县中北部为浅山脑山地区,生态环境较脆弱,不宜大规模开发,在土地利用上以林地为主,林地面积占全县土地面积的65%,是维持全县良好生态环境的重要保障。
2.农村居民点占建设用地比重大,布局零散
由于互助县山多川少的地貌特征,使得农村居民点分布极为分散且占地多,全县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占建设用地面积的75.14%。
3. 土地利用程度高,后备土地资源少
全县已开发利用土地面积公顷,土地利用率为99.32%,其他土地仅占土地总面积的0.68%,可供开发利用的土地资源非常有限。
&三、土地利用存在问题
1.耕地后备资源少,补充耕地难度大
互助县可供开发的耕地后备资源不足。经测算,规划期间互助县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可补充耕为1309公顷,除此外,必须通过农村居民点整理补充耕地267公顷,补充难度大;规划期内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为1322公顷。因此在县域内完成补充耕地任务较艰巨。
2.农村居民点用地利用效率较低
由于自然地理条件以及传统的农业耕作方式,决定了互助农村居民点分布广占地多的局面,导致土地利用既不经济也不便于进行村庄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建设。2009年,互助县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为199.11平方米,超出《镇规划标准》(GB)确定的人均140 平方米的上限标准。农村地区基本一户一院,土地资源浪费严重。
3.土地利用统筹难度大
土地资源的稀缺性和各行业对土地需求刚性之间的矛盾,城镇快速发展与农村建设相对滞后的矛盾,造成互助县统筹城乡土地利用、调整和优化各行业土地利用的任务艰巨。
第三节& 土地利用面临机遇与挑战
&十二五&乃至今后一个时期内,是互助县加快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时期,产业园区化、人口城镇化、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趋势和发展导向,对全县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提出了更高要求,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
一、面临的机遇
1.国家政策环境带来的机遇
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推行循环经济发展模式,为缓解土地需求压力奠定了重要基础;进一步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提供了强大动力;综合国力不断提高,为国家加大对土地利用和管理的投入、实现城乡统筹发展提供了基础保障;社会主义民主法制逐步健全,为规范、约束、监督土地利用与管理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科技进步及其在土地利用和管理中的应用不断拓展,为建立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提供了有力的科技支撑;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土地管理工作,为有效管理土地、充分合理利用土地提供了难得的组织保障。
2.国家、青海省社会经济发展战略带来的机遇
国家继续深化西部大开发战略,加大对青海等省藏区发展的支持力度,并将土族纳入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范围;互助县位于兰西格经济区的&两圈、一轴、五辐射、五互动&格局中的西宁都市经济圈,同时也是兰西经济区西北向辐射带的门户城市之一;青海省委、省政府&四区两带一线&发展战略的确立及建设&河湟地区特色农牧业百里长廊&的发展战略、以西宁市为中心的东部城市群建设、海东工业园区临空综合经济园的建设、青海海东国家级高原特色生态农业示范区的建设等重大举措,为互助县加快推进城市化、工业化、农业现代化进程,促进土地利用结构调整,提升土地利用效率和产业集聚效益,提供了重大机遇。
3.互助自身发展带来的机遇
高原特色现代农业示范园建设初具规模,特色种植和特色制繁种规模、质量和效益都有新的突破;工业集中区建设成效显著,以酿造、建材、冶炼、农副产品加工为主的工业体系更加完善;以旅游业为龙头的第三产业获得蓬勃发展。互助县地区生产总值位居海东地区六县第一位,自身发展已经具备相当的基础,为今后互助县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奠定基础。
二、面临的挑战
1.建设扩张与耕地保护矛盾加剧
互助县地形以山地为主,山势较陡,坡度较大。大部分现有城镇和园区分布在地势平坦、资源环境相对优越的狭长河谷地带。城镇扩张、园区建设均不可避免地占用耕地。同时互助县作为青海省商品粮生产基地,肩负着为西宁市提供粮食和各类时鲜农产品的重任,这决定了互助县必须保有相当数量的耕地尤其是基本农田。如何协调保障社会经济发展与保护耕地的关系,成为互助县土地利用管理中迫切需要解决的大事。
2.建设用地供需矛盾加大
互助县紧邻西宁市,相对优越的区位条件为县域经济的快速发展提供了机遇。伴随着海东城市群的规划建设,人口等要素进一步向城镇集中,城镇建设将进入快速发展时期。同时,规划期内将建成海东工业园区临空经济园、互助县绿色产业园,而海东地区下达给互助县的建设用地指标非常有限,建设用地供需矛盾日益加剧。
3.耕地补充任务更加艰巨
互助县可垦土地后备资源非常有限,补充耕地的成本较高,难度较大;优质耕地集中地区建设占用量较大,后备资源集中地区自然基础条件差,通过农村居民点整理增加耕地投入大,难度大。导致补充优质耕地、保持和提高耕地综合生产能力的任务艰巨。
第二章& 规划指导思想与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与原则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抓住国家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支持青海等省藏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扶持土族等人口较少民族发展的有利时机;按照青海省发展东部城市群、设立海东工业园区临空综合经济园、建设青海海东国家级高原特色生态农业示范区的发展战略,围绕互助县推进&四个发展&、实施&六大战略&,转变用地观念,创新用地模式,优化用地布局,完成上级规划任务。
二、规划原则
1.严格保护耕地
坚持从保障粮食、经济、生态安全和社会稳定出发,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控制非农业建设用地占用耕地;坚持耕地占补平衡中数量和质量并重;积极推进土地整理复垦开发,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2.节约集约用地
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要求,以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为核心,合理控制建设用地规模,积极拓展建设用地新空间,推动土地利用方式由外延扩张向内涵挖潜、由粗放低效向集约高效转变,不断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3.统筹发展
根据互助县的发展特点,整合土地资源,统筹安排各类、各区域用地,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4.保护和改善生态
立足构建良好的生态环境,倡导与生态环境建设相协调的土地利用模式,保障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第二节& 规划目标
围绕互助县经济社会发展态势与土地利用战略,统筹协调好生态环境保护、耕地保护、经济建设、城乡发展之间的关系,为推进互助县&四个发展&提供用地保障。
一、土地利用战略
1.强制性保护
对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实行最严格的用途管制制度;对历史文化遗址用地实行严格保护;加强各类生态保护区的建设,实现人与自然、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协调统一。
2.集约化利用
增加城镇建设用地的投入,突出园区发展战略,进一步提高城镇及园区建设用地的投资强度和集约利用水平;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用资源的利益效益。
3.规模化引导
引导工业用地向园区集中;农村居民点用地向城镇、集镇、中心村集中;农村人口向城市、城镇集中;农用地向规模经营农户或企业集中。
4.理性化增长
合理调控建设用地规模和布局,保障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新型工业化、旅游特色化及新农村发展理性增长的合理用地需求。
二、土地利用目标
1.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
规划至2015年,全县耕地保有量不低于69459.10公顷;至2020年,全县耕地保有量不低于67965.88公顷。规划期间,全县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56442.11公顷。
2.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必要用地
规划至2015年,全县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1106.67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8854.98公顷以内,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2303.78公顷以内,交通水利设施及其他用地规模控制在2251.69公顷以内;至2020年,全县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2105.24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9430.99公顷以内,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2801.53公顷以内,交通水利设施及其他用地规模控制在2674.25公顷以内。
3.促进节约集约用地
规划到2015年,全县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不超过2795公顷,新增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控制在1962公顷以内,建设占用耕地控制在1190公顷以内;到2020年,全县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不超过3829公顷,新增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控制在2180公顷以内,建设占用耕地控制在1322公顷以内。
规划到2015年,全县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140平方米以内,至2020年全县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130平方米以内。
4.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规划至2015年,全县林地面积不少于公顷,牧草地面积不少于62155.27公顷;至2020年,全县林地面积不少于公顷,牧草地面积不少于62177.10公顷
5.推进土地综合整治工作
规划至2015年,全县通过土地综合整治新增耕地面积不少于1235公顷,至2020年,通过土地综合整治新增耕地面积不少于1576公顷。
表2&& 互助县土地利用规划主要指标控制表
单位:公顷
耕地保有量
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牧草地面积
建设用地总规模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城镇工矿用地规模
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规模
新增建设用地规模
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
建设占用耕地规模
补充耕地任务量
人均城镇工矿用地(平方米)
第三章& 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调整
第一节& 结构与布局调整原则
一、稳定耕地数量,提升耕地质量
落实海东地区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稳定全县耕地面积,逐步提高耕地质量。协调好各类建设用地与基本农田的空间布局关系,充分发挥农用地生产、生态、景观间隔和环境保护的综合功能,调整和优化基本农田结构和布局。
二、优化城乡生态空间,增加生态功能用地
规划期内进一步巩固退耕还林还草成果,水土流失、土地荒漠化治理取得明显进展,农用地特别是耕地保护得到有效加强。加强维护和改善区域生态安全格局,形成基本的国土生态保护屏障,尽量增加绿色空间用地,合理利用自然景观资源,推进耕地保护、城乡建设与生态屏障建设的有机统一。
三、调控建设用地规模,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布局
在生态保护屏障和基本农田布局的间隔地带,确定城镇体系空间布局及发展方向,协调居民点与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布局的空间关系,形成方便生产、有利生活、环境优美的城、镇、村用地格局。
四、适度扩展自然和人文景观用地
整体保护和合理利用自然与人文景观资源,保护多样化的乡土生态环境系统,提高土地资源的整体效益,实现土地可持续利用。
第二节&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一、合理调整农用地结构
在保持生态平衡的前提下,调整农用地结构和布局,因地制宜安排耕地、园地、林地等各类用地。规划至2015年,全县农用地面积调整为公顷,至2020年全县农用地总面积调整为公顷,分别比.62公顷减少1643.02公顷和2097.75公顷,在土地总面积中的比重由2009年的96.75%分别减少到96.26%、96.13%。
2009年,全县耕地面积为71051.60公顷,规划至2015年和2020年,全县耕地面积分别调整为69459.10公顷和67965.88公顷,较2009年分别减少1592.50公顷和3085.72公顷。耕地占全县土地面积的比重由2009年的21.22%分别减少为21.22%、20.75%。
规划期内,全县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56442.11公顷,基本农田保护率为83.04%(全县实际划定基本农田57094.94公顷,占全县耕地面积的84.01%,比海东规划下达基本农田指标多出652.83公顷,该部分基本农田用于补充规划期内单独选址项目或者线型基础设施建设占用的基本农田)。
2009年,全县园地面积为22.67公顷,规划至2015年和2020年,全县园地面积分别调整为40.28公顷和52.02公顷,较2009年分别增加17.61公顷和29.35公顷。园地占全县土地面积的比重由2009年的0.007%分别增加至0.012%和0.016%。
2009年,全县林地面积为公顷,规划至2015年和2020年,全县林地面积分别调整为公顷和公顷,较2009年分别增加3486.55公顷和14067.58公顷。林地占全县土地面积的比重由2009年的52.58%分别增加至53.62%、56.78%。
2009年,全县牧草地面积为62122.51公顷,规划至2015年和2020年,全县牧草地面积分别调整为62155.27公顷和62177.10公顷,较2009年分别增加32.76公顷和54.59公顷。牧草地占全县土地面积的比重由2009年的18.56%分别增加至18.56%、18.57%。
5.其他农用地&&&&&&&&&&
2009年,全县其他农用地面积为14695.94公顷,规划至2015年和2020年,全县其他农用地面积分别调整为11108.50公顷和1532.39公顷,较2009年分别减少3587.44公顷和13163.55公顷,占全县土地面积的比重由2009年的4.39%分别减少为3.32%、0.46%。
二、优化建设用地结构
围绕实现人口与建设用地协调增长,提高建设用地保障科学发展的能力,从严控制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优先确保重点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需求;保障互助县域经济发展必需的城镇及其他独立建设用地;结合新农村建设,满足改善农民生产、生活必需的村镇用地需求。
2009年,全县建设用地总面积为公顷,规划至2015年和2020年,全县建设用地面积分别调整为11106.67公顷和12105.24公顷,较2009年分别增加2515.88公顷和3514.45公顷。建设用地占全县土地面积的比重由2009年的2.57%分别增加至3.32%、3.62%。
1.城乡建设用地
2009年,全县城乡建设用地面积为7292.70公顷,规划至2015年和2020年,全县城乡建设用地面积分别调整为公顷和9430.99公顷,较2009年分别增加1562.28公顷和2138.29公顷。城乡建设用地占全县土地面积的比重由2009年的2.18%分别增加至2.64%、2.82%。
2.交通水利建设用地
2009年,全县交通水利建设用地面积为1174.74公顷,规划至2015年和2020年,全县交通水利建设用地面积分别调整为1915.29公顷和2136.70公顷,较2009年分别增加740.55公顷和961.96公顷。交通水利建设用地占全县土地面积的比重由2009年的0.35%分别增加至0.57%、0.64%。
3.其他建设用地
2009年,全县其他建设用地面积为123.35公顷,规划至2015年和2020年,全县其他建设用地面积分别调整为336.40公顷和537.55公顷,较2009年分别增加213.05公顷和414.202公顷。其他建设用地占全县土地面积的比重由2009年的0.04%分别增加至0.10%、0.16%。
三、适度开发其他土地
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方针和因地制宜、统筹兼顾的原则,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合理开发其他土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率。
规划至2020年末全县其他土地总面积为2267.02公顷,比2009年减少16.69公顷。其他土地在土地总面积中的比重减少至0.68%。
表2& 互助县年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
单位:公顷、%
土地总面积
农用地合计
其它农用地
建设用地合计
城乡建设用地
农村居民点
交通水利用地
民用机场用地
水工建筑用地
其他建设用地
其他土地合计
自然保留地
第三节& 土地利用总体布局
一、农用地布局
围绕青海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建设&河湟地区特色农牧业百里长廊&的发展战略,优化农用地布局,保障互助县深入推进农业规模化、特色化、设施化、产业化、品牌化,加快由农业大县向农业强县转变。
1.耕地布局
充分利用互助县特有的自然气候条件,保障做大做优示范园区、做强做特高原制种业的用地需要,优化耕地布局。在台子乡、加定镇、巴扎乡、林川乡、塘川镇、西山乡、东山乡和五峰镇等乡镇逐步形成特色制繁种基地,努力实现西北春油菜制繁种第一县和全省马铃薯繁种第一县之目标。
2.园地布局
互助县园地总规模小,主要分布在高寨镇、哈拉直沟乡和塘川镇。规划期内将调整园地布局,引导园地向条件适宜的低丘缓坡地集中发展。加强对中低产园地的改造和管理,不断推进特色园地的规模化建设。
3.林地布局
继续组织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巩固退耕还林(草)成果,强化&三北&防护林工程。加大北山地区天然林保护力度,并在达坂山两侧封山育林;重点实施脑山地区9个乡镇水源涵养林工程,实行封山禁牧结合人工种植,使之成为互助的&水塔&;重点治理生态脆弱的浅山干旱沟壑水土流失,营造以抗旱树种为主的生态防护林;加快川水地区经济林、农田林网的更新改造和通乡油路公路绿化工程。
4.牧草地布局
互助县牧草地多分布与脑山地区,长期以来,牧业经营方式粗放,草场保护压力较大。规划期内,充分开发利用宜牧后备土地资源和退耕还牧,增加牧草地面积,引进新草种和畜牧良种,改良草场,提高载畜能力,实现畜牧业向集约化、规模化方向发展。划定禁牧、休牧和轮牧区,实现草原围栏化、饲草生产基地化、舍饲养殖规模化、牧民散居集中化,推动畜牧业生产由数量型向质量型、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是本轮土地规划牧民居住用地与生产用地变化的重要依据与趋势。
5.其他农用地
规划期内,互助县将大力发展农区畜牧业、积极发展壮大八眉猪、肉奶牛、华热藏鸡、獭兔等特色优势产业,重点实施10万头生态养殖场、两种仔猪繁育和无公害商品猪生产基地等项目,努力使互助县成为全国最大的优良八眉猪生产基地县和全省百万头两种仔猪生产基地县。为实现以上目标,规划将优化县域其他农用地布局,加强生态养猪场等畜禽养殖用地规划,坚持区域化布局,鼓励规模化养殖,推进标准化管理,引导新建畜禽养殖场利用废弃地、荒滩和荒山荒坡等。
二、建设用地布局
严控建设用地总量,用好建设用地增量,加强建设用地空间管制,优化城乡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创新土地利用模式,不断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
1.优化城镇用地结构
以东部城市群建设为契机,重点保障互助县中心城建设用地的合理需求,优化县域城镇建设用地布局,统筹城乡发展,深入推进城镇化、现代化,实现青海东部的土乡明珠目标。
规划期内县域城镇将形成&两核、一带、三轴&的空间格局。两核指中心城区和塘川镇组成的绿河谷发展核、高寨镇和红崖子沟乡组成的临空产业发展核;一带指绿河谷经济带;三轴指指南门峡-巴扎-加定发展轴、五峰-中心城区-丹麻-五十发展轴、红崖子沟-五十-丹麻-加定发展轴。
(1)优化中心城区(威远镇)布局
围绕&具有民族特色、现代城市形态、生态绿色的高原休闲度假旅游名城&的城市定位,高起点、高品位、高水平建设中心城区。未来威远镇的发展方向为:东进、南拓、西调、北控、中优。东进指城市主要向东跨河发展,建设东部新区和河东绿色产业园区;南拓指往南滨水拓展生态旅游、综合服务和居住生活空间,构建绿河谷;西调指依托轻轨建设,沿山脚适当发展旅游休闲度假空间;北控指保持北部蔬菜基地和水源保护区的功能,控制引导北部的发展;中优指加强旧城改造,整体提升老城区居住服务功能。
通过规划,形成&六心、双轴、一环、三组团&的整体结构。即六个功能不同的城市中心,包括老城行政商业中心、城西民俗旅游中心、城南休闲旅游中心、城东文化商业中心、河东产业服务中心、城北物流商贸中心;双轴指迎宾大道发展轴和振兴大道发展轴;一环指沿南北大街、振兴大街、尕山路和新安大街形成的城市公共设施集聚环;三组团核心城区组团、旅游度假休闲组团和绿色产业示范组团。
(2)优化经济园区布局
突出园区引领作用,重点保障临空综合经济区建设用地,严格控制塘川工业集中区用地规模,高水平建设绿色产业园。规划期内,积极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加强闲散用地整合,鼓励低效用地增容改造和深度开发。
临空综合经济园围绕&一带三轴三片区&的空间结构进行布局: &一带&指贯穿园区东西的湟水河,是园区内重要的景观带,可提升园区的整体形象。&三轴&分别位于园区南北两侧的南绕城高速和北环路,形成园区两条东西向主要的生产轴线;依托红崖子沟内南北向的主干道,形成一条南北向的主要生产轴线,轴线向南指向南绕城高速。&三片区&分别指平西经济区、平东经济区和平北经济区。互助县本轮规划将重点保障临空综合经济园平西经济区的保税组团用地需求,而平北经济区因受建设用地规划指标限制,只能规划为有条件建设用地区。
(3)优化一般城镇布局
一般城镇包括塘川镇、五峰镇、南门峡镇、丹麻镇、五十镇、高寨镇、加定镇。规划期内,遵循&控制总量、盘活存量、节约挖潜、集约高效&的原则,积极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加强城镇闲散用地整合,合理调整居住、商业、工业、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环保卫生等用地的比例,切实提高生态用地比例。努力将重点城镇建设成为功能较齐全、设施较完善、市场要素较健全的特色城镇。
2.规范整合农村居民点用地
围绕&村级规划、示范建设、集镇建设、环境整治&四个重点,因地制宜,加快互助县村镇建设。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借助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平台,合理引导农民相对集中居住,促进自然村落适度撤并,逐步形成既保持农村传统特色、又适应现代农业和农村发展要求,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用地格局;合理安排农村宅基地,禁止超标准占地建房,逐步解决现有宅基地超标问题;引导和规范农村闲置宅基地合理流转,农民新建住宅应优先安排利用村内空闲地、闲置宅基地和未利用地。
3.优化工矿用地配置
加强县域内零星分布的独立工矿用地的管理,严格限制其用地扩张,将外延扩展向内涵挖潜转化,提高集约节约利用水平。加强矿区的生态环境整治,对零星分布独立工矿废弃地及时进行整理和复垦,提高独立工矿用地的利用效率。
4.统筹安排基础设施用地
整合交通用地,全面完成县、乡、村公路的升级改造,促进便捷、通畅、高效、安全的综合交通网络的形成。严格项目用地管理,大力推广节地技术,新建道理项目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核定用地指标。
保障湟水北干渠、松多水库等骨干工程及加强水源保护、人蓄饮水、防洪和病险水库加固、水土保持及生态环境等工程建设用地需求,着力构建防洪减灾体系。确保部分水库改扩建、水电站改扩建及防洪堤加固等水利设施项目用地。&
5.合理安排旅游用地
以打造高原旅游名县为目标,构建&传奇王国、乡村夏都、浪漫酒城、彩虹部落&,推进旅游资源的整合与开发,形成&一心,两轴,三区,四镇&的用地格局,实现旅游大县向旅游强县的转变。
第四章& 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
按照维护国家粮食安全、经济安全、生态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要求,严格保护耕地,加强基本农田建设,推进土地整理复垦,提高耕地的综合生产能力。
第一节& 严格保护耕地
一、严格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
按照不占或少占耕地、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强化对城乡各类建设占用耕地的控制和引导。通过严格的供地政策,制定项目用地控制指标、严格市场准入条件等措施,从源头上减少非农建设对耕地的占用,加强建设项目选址和用地的评价和论证,建设项目选址必须把减少占用耕地作为比选的重要因素。
二、严格执行耕地&先补后占&制度
各类非农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占多少,垦多少,先补后占&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青海省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鼓励有条件的乡(镇)加大补充耕地力度,确保全县耕地保护目标的实现。
三、加大耕地管护力度
按照数量、质量和生态全面管护的要求,依据耕地等级实施差别化管护。加大中低产田改造力度,积极开展农田水利建设;加强坡改梯等水土保持工程建设。推广节水抗旱技术,大力实施&沃土工程&、&移土培肥&等重大工程,提高耕地综合生产力。充分发挥耕地的生产、生态和景观的功能。
四、确保补充耕地质量
加强对占用和补充耕地的评价,从数量和产能两方面严格考核耕地&占补平衡&。对补充耕地质量未达到被占耕地质量的,按照质量等级折算补充耕地的面积。积极实施耕作层剥离工程,鼓励剥离建设占用耕地的耕作层,用于新开垦耕地的质量建设。
第二节 加强基本农田保护
一、科学调整基本农田布局
围绕县域做强高原特色制繁种业发展目标,充分合理利用互助的光温条件,科学合理调整基本农田布局。在西山乡、东山乡、南门峡镇、台子乡等乡镇建设特色制繁种业基地。调整后基本农田的平均质量等级高于调整前的平均质量等级,禁止将不符合条件的耕地划定为基本农田。
二、加强基本农田建设
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对基本农田实施特殊保护。推行基本农田示范区建设,按照&基本农田标准化、基础工作规范化、保护责任社会化、监督管理信息化&的总体要求,在基本农田集中连片、交通比较方便、土地利用布局长期稳定的地区建立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通过土地平整、农田水利建设、田间道路规划和农田防护林工程,实现基本农田标准化。
三、创新基本农田保护机制
建立基本农田整理专项基金,积极推行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大公共财政对基本农田建设的扶持力度,积极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建立基本农田建设的财政补贴制度,提高农户保护基本农田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第三节 积极开展土地综合整治工作
以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为平台,推进互助县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按照建设现代农业、稳定发展粮食生产、优化城乡建设用地结构的要求,大力开展土地整理,稳步提高耕地地力和持续产出能力。
加快改造中低产田,建设高产稳产、旱涝保收、节水高效的规范化农田;加强农田整理、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完成县域内病险水库加固改造工程,提高蓄水抗旱能力;加快农村道路建设,形成主次分明、通畅便捷、方便生产生活的农村道路系统。
第五章& 建设用地调控和用地安排
第一节& 建设用地调控原则
一、优化城镇村建设用地布局
1.城镇、农村居民点等用地布局,按照点轴发展规律,形成小城镇和农村居民点集聚发展的土地利用格局。
2.城镇新增建设用地,在统筹存量土地利用的基础上,依托城镇已有的基础设施,少占耕地、避让基本农田、地质灾害危险区、泄洪滞洪区和重要的生态环境用地。
3.各类园区必须在城镇工矿用地规模内控制,尽量在规划范围内统筹布局,并与周边其他用地布局相协调。
4.采矿、能源、化工等生产仓储用地以及其他高污染性、危险性用地的布局,与居住、商业等人口密集的用地保持安全距离。高污染性工业用地布局要避让基本农田保护区。
5.农村居民点新增用地,主要用于中心村建设,并与旧村归并整理相挂钩,控制自然村落的无序扩张,促进农村居民点适度集中。
6.整理布局、统筹城乡、区域共享,结合城镇建设用地空间布局安排,按照保护资源与环境优先,有利于节约集约用地的要求,划定建设用地空间管制边界。建设用地空间管制边界应与土地用途分区相协调。
二、保障基础设施用地
1.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应当与城乡建设用地空间格局相协调,主要用于满足工业化、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的客观需求,用于改善落后地区的投资环境和发展能力。
2.基础设施用地新增规模应符合国家或地区的产业政策、行业规划与用地标准等要求。
3.基础设施用地布局应当规避基本农田、生态屏障用地,减缓建设项目实施对当地生产生活、乡风民俗、景观环境和文物保护等产生的负面影响。
三、强化农用地管制
1.落实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在规划修编当中,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要落实。如果基本农田的布局确实与将来发展的需要有矛盾,允许作局部调整,但是面积不能减少,质量不能降低。
2.用好发展用地。县域经济发展必然要扩张建设用地,必须把握住几个环节:一是按规划用地;二是按程序用地;三是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四是精打细算用地;五是耕地占补平衡;六是征占土地要维护好农民权益。
3.稳步推进改革。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依法取得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应当允许其流转并享有与国有建设用地同等权益。要稳步有序推进改革,特别注意要保护农民对承包经营土地依法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规范的土地承包流转市场有利于提高流转的价格,增加转出经营权的农民的收入。
第二节& 城乡建设用地安排
围绕实现人口与建设用地协调增长,提高建设用地保障科学发展的能力,从严控制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根据海东地区规划下达的控制指标,优先确保重点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需求;保障县域经济发展必需的城镇及独立建设用地;结合新农村建设,满足改善农民生产生活必需的村镇用地需求。
一、城镇用地安排
规划期内,县域城镇将主动融入东部城市群建设,形成&两核、一带、三轴&的空间格局。规划至2015年和2020年,全县新增城镇用地规模分别控制在1422.87公顷和1870.20公顷以内。
表3& 互助县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控制表
单位:公顷
城镇用地规模
城镇用地规模
城镇用地规模
红崖子沟乡
优化城镇用地内部结构,合理调整城镇用地供应结构,优先保障公共服务设施、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及普通住宅建设用地,增加中小套型住房面积,切实保障民生。严格划定园区扩展边界,并纳入到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统一规划,有序发展。严格控制塘川工业集中区规模,鼓励区内&三高&企业提质改造和向平北经济区转移,使其成为全省重要的有色金属、硅材料、化工和新型建材基地;绿色产业园始终以绿色经济、循环经济、高新技术作为园区建设的重点,使之成为互助县新型工业发展的重要增长极和青海最大的高原绿色食品加工基地,严格限定非生产性建设用地的比例,提升用地效率和效益;临空经济园依托区域产业基础及资源优势,按照循环利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总体思路,建成以新能源、新材料、高科技农业、保税物流、精细化工及有色金属精深加工等高新技术产业为主的省级现代化工业集聚区。
二、农村居民点用地
围绕&村级规划、示范推广、集镇建设,环境整治&四项重点,大力推进&千村整治、百村示范&工程,以整村推进的方式,建设加定浪士当、东沟塘拉等12个重点示范村,对威远镇红嘴、塘川大通苑等69个村集中进行村容村貌整治,不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以农民自愿为原则,以农村居民点整理为手段,引导农民向集镇、中心居民点集中,形成层次鲜明、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农村居民点布局体系。
规划至2015年和2020年,全县新增农村居民点用地控制在1422.87公顷和1870.20公顷以内。
三、采矿用地
规划期内,全县将形成以五峰镇石湾&南门峡口&柏木峡为主体的建材非金属开发地,台子乡哇麻&龙王山&马营沟一线的铁、钨、铜、铅锌等为主的金属矿产开发地。必须加强矿山生态环境的监督管理职能,长期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总方针,防止生态环境的恶化,把矿业活动造成环境的影响和损失降到最低限度。规划至2015年和2020年,全县新增采矿用地控制在5.33公顷和9.77公顷以内,新增采矿用地项目主要包括红崖子沟乡7个空心粘土砖厂、哈拉直沟乡2个空心粘土砖厂、五峰镇2个空心粘土砖厂。
四、其他独立建设用地
适量满足现有独立建设用地中效益好、有发展前景的项目改扩建用地需求;重点保障符合单独选址条件的基础设施项目如变电站、污水处理厂等的用地需求。
规划至2015年和2020年,全县新增其他独立建设用地控制在37.91公顷和83.89公顷以内,。同时,规划期内预留城镇工矿用地指标16.23公顷。预留指标主要用于气象站、水质监测站、通信宏站及电力塔基、炸药库、加油加气站、垃圾填埋场、养路工区、导航站等暂无法确定具体选址或对选址有特殊要求的项目建设用地。
第二节& 基础设施及其他用地安排
一、综合交通设施建设工程
规划期内,互助县着力建设优化&四纵三横两环两过境&的交通骨架,逐步对现有公路交通体系进行改造,畅通县域公路网络,基本形成以高等级公路为骨架,以乡镇为纽带,以乡镇与乡镇之间公路为连接线的内联外通的高效便捷、布局合理、四通八达的综合交通网络。
规划期间,重点保障兰新客运专线修建、西宁机场扩建、省道宁互西路、西甘线改扩建等国家和省级重点工程及县乡级公路改造、丹高线中丹麻至加定段的新修部分、丹麻至高寨段的改建工程、县道柏窎公路南门峡镇至巴扎乡、县道乐互公路五十镇至松多乡段、姚下公路五峰镇至丹麻镇公路建设等重点工程用地需求。
规划至2015年和2020年,全县新增交通用地控制在551.86公顷和657.33公顷以内。
二、重点水利设施工程
继续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立足改善农业生产生活条件,加快水利骨干工程建设,提高水资源的有效配置和供给能力。规划期内将建成湟水北干渠、建设松多水库。切实保护水源地,解决人蓄饮水安全。着力抓好重点水源建设、灌区节水改造、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小型水利、城镇防洪等工程。
1.围绕东部城市群建设的发展机遇,将县城威远镇的城市水源规划、防洪规划、生态环境规划进行科学合理布局。将县城上游的南门峡水库、威远镇菜子沟水库、角模沟水库、卓扎沟水库、东和泥龙沟水库、东沟昝扎水库作为城市水源工程,实施水源地供水工程保护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使现有的水利工程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工程效益。
2.积极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重点实施东沟石窝至东山乡、西山至蔡家堡、塘川河西八村、边滩水洞至台子多士代、南门峡峡口至古边、柏木峡至小寺等14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保证为实现农村&五通&夯实水利基础。
3.积极实施湟水北干渠二分干及干斗渠以及松多水库等骨干水利工程,同时加快全县桦林、甘沟、魏家沟、角模沟、尼龙沟等十六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使这些蓄水工程继续发挥效益
4.重点建设抓什究水电站、加塘电站、朱岔峡水电站、青岗峡水电站、加定水电站、松多水电站、筏子湾水电站、金沙峡水电站等电站的水电工程,充分利用山区水电资源。
规划至2015年和2020年,全县新增水利用地控制在188.69公顷和304.63公顷以内。
三、能源建设工程
规划期间,全面完成城乡配电网改造任务,完善电力调度、配电自动化系统,大力实施电力节能工程;广泛推广应用节能新技术,大力发展太阳能等再生能源。规划期内新建750kv 佑宁寺变电站、110 kv加定变电站、110 kv互助东变电站,能源建设工程安排新增用地22.91公顷。
四、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以治理水土流失为重点,组织实施好天然林资源保护、退耕还林(草)、&三北&防护林、黄河上游生态环境治理等工程,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搞好小流域综合治理,重点抓好&沙塘川河及流域&和&湟水河及流域&的环境污染和综合治理。以控制工矿污染为重点,加快城镇绿化建设,切实加大对工业粉尘、废水和医疗废水的处理力度,抓好城市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环境综合治理工程。至2020年全县安排新增环保建设项目用地5.98公顷。
五、旅游建设工程
围绕&传奇王国、乡村夏都、浪漫酒城、彩虹故乡&的定位,全力打造&中国土族&彩虹故乡&的品牌,积极推进旅游资源的整合与开发,大力发展民俗旅游、宗教文化旅游、休闲观光旅游和健身疗养旅游,形成特色旅游板块。规划期内,将重点保障中华土族园等项目、高寨风情园项目、北山景区项目、佑宁寺景区项目、南门峡景区项目、五峰景区项等的建设用地需求。
规划至2015年和2020年,全县新增旅游设施用地分别控制在213.05公顷和414.20公顷以内。
第三节& 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将全县范围土地划分为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禁止建设区和限制建设区四个区域。
一、允许建设区
1.区域范围
该区域为建设用地规模边界所包含的范围,是现状和规划期内新增城镇、村镇和独立建设用地规划选址及风景名胜设施用地区域。包括城镇建设用地区、村镇建设用地区、独立工矿用地区和风景旅游用地区,该区土地总面积9358.18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2.08%。
2.用途管制规则
(1)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城镇、集镇和村庄、其他独立建设用地或者风景旅游用地发展空间,具体土地利用安排应与依法批准的相关规划相协调;
(2)区内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受规划指标和年度计划指标约束,应统筹增量与存量用地,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3)规划实施过程中,在允许建设区面积不改变的前提下,其空间布局形态可依程序进行调整,但不得突破建设用地扩展边界;
(4)允许建设区边界(规模边界)的调整,须报与规划审批机关同级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查批准。
二、有条件建设区
1.区域范围
该区域为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之外、扩展边界以内的范围。在不突破规划建设用地规模控制指标的前提下,区内土地可以用于规划建设用地区的布局调整。该区土地总面积3194.68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0.95%。
2.管制规则:
(1)区内土地符合规定的,可依程序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同时相应核减允许建设区用地规模;
(2)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农村土地整治规模已经完成,经评估确认拆旧建设用地复垦到位,存量建设用地达到集约用地要求的,区内可以安排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
(3)规划期内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原则上不得调整。如需调整按规划修改处理,严格论证,报规划审批机关批准。
三、限制建设区
1.区域范围
辖区范围内除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禁止建设区外的其他区域。该区包括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地区、林业用地区和牧业用地区。该区土地总面积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62.67%。
2.管制规则:
(1)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农业生产空间,是开展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和基本农田建设的主要区域;
(2)区内禁止城、镇、村建设,严格控制线型基础设施和独立建设项目用地。
四、禁止建设区
1.区域范围
该区域为禁止建设用地边界所包含的空间范围,是具有重要资源、生态、环境和历史文化价值,必须禁止各类建设开发的区域。该区包括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自然和文化遗产保护区等,土地总面积为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3.58%。
2.管制规则:
(1)区内土地的主导用途为生态与环境保护空间,严格禁止与主导功能不相符的各项建设;
(2)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规划期内禁止建设用地边界不得调整。
表4 互助县空间管制分区面积统计表
单位:公顷
行政区名称
土地总面积
允许建设区
有条件建设区
限制建设区
禁止建设区
红崖子沟乡
哈拉直沟乡
松多藏族乡
巴扎藏族乡
第六章& 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
第一节& 基础性生态用地安排
一、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
规划期内,将对全县天然林资源保护区全面实行天然林禁伐,开展天然林保护工程,使现有天然林资源得到保护和恢复,并在达坂山两侧进行封山育林和人工造林,不断提高天然林的林分质量和森林植被覆盖率。
二、水源涵养林工程
水源涵养林主要分布在达板山南坡,在保护好现有森林资源的同时,重点实施脑山地区九个乡镇水源涵养林工程,推行舍饲圈养,实行封山禁牧,通过封山育林的形式,恢复达坂山南坡的天然灌丛。人工营造云杉、桦树为主的水源涵养林和以桦树、沙棘为主的薪炭林,使其成为互助县城镇生产生活用水的&水塔&。
三、生态防护林建设工程
干旱浅山区营造以柠条、青杨、沙棘等抗旱树种为主体的生态防护林,加大林木管护力度,积极推广抗旱造林技术,引进抗逆性强的适生树种,大力营造山地农田林网,进行低产林改造,积极营造速生丰产林,加大小流域治理力度。
四、生态经济型防护林建设工程
在加定、红崖子沟、高寨、哈拉直沟、沙塘川等乡镇营造适生的经济林,改造农田林网,林网树种采用速生和经济树种为主;公路两旁种植以乡土树种青杨和云杉为主的绿化林带,营造以&带、片、网、线&相结合的经济生态型防护林体系。
第二节& 生态环境建设措施
一、巩固生态退耕成果
切实做好已退耕地的监管,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促进退耕地区生态改善、农民增收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在调查研究和总结经验基础上,严格界定生态退耕标准,科学制订和实施退耕还林工程建设规划,切实提高退耕还林的生态效益。
二、加强退化土地防治
运用工程措施、生物措施和耕作措施,综合整治水土流失;加快风蚀沙化土地防治,合理安排防沙治沙项目用地,大力支持沙区生态防护体系建设;综合运用水利、农业、生物以及化学措施,集中连片改良盐碱化土地;建立土壤环境质量评价和监测制度,严格禁止用未达标污水灌溉农田,综合整治土壤环境,积极防治土地污染。
第七章& 土地用途分区与管制
全县范围土地划分为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地区、林业用地区、牧业用地区、城镇建设用地区、村镇建设用地区、独立工矿区、风景旅游用地区、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共10区。
一、基本农田保护区
(一)区域范围
基本农田保护区指为主要对耕地及其他优质农用地进行特殊保护和管理划定的土地用途区,区内土地主要用作基本农田和直接为基本农田服务的农田道路、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该区主要分布在川水较平坦地区和浅山地区。全县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为69170.16公顷,主要分布在丹麻镇、林川乡、南门峡镇、五十镇、西山乡、东山乡、台子乡、东和乡、哈拉直沟乡、五峰镇等光热条件好、雨水较充沛、土质肥沃并相对平坦的地区。
(二)用途管制规则
1.区内土地主要用作基本农田和直接为基本农田服务的农田道路、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区内的一般耕地,应按照基本农田管制政策进行管护;
2.区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应当整理、复垦或调整为基本农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复垦或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
3.禁止占用基本农田进行非农业建设(高压线塔基、地下管线、通讯基站等除外);禁止占用基本农田挖鱼塘、种树和其他破坏耕作层的活动;禁止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窑、建坟、挖砂、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禁止以建设&现代农业园区&或者&设施农业&等任何名义,占用基本农田变相从事房地产开发;禁止将基本农田纳入退耕还林范围;禁止擅自通过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改变基本农田区位布局。
4.规划期内已安排预留建设占用耕地规模的独立选址项目,以及在规划中已经列出的交通、水利等线型工程及省、市、县级重点建设项目中选址走向未定的项目、规划期内确实不宜在城镇村建设用地范围建设又难以定位的独立建设项目,占用耕地面积不突破基本农田保护区内预留规模的,视同符合规划,按一般耕地报批,按基本农田补偿。
二、一般农地区
(一)区域范围
一般农地区是指除耕地基本农田、林地以外为农业生产发展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区内土地主要为耕地、园地、畜禽水产养殖地和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农村道路、农田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用地。全县一般农田区面积为14499.80公顷,本区主要分布于塘川镇和威远镇。
(二)用途管制规则
1.区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应当优先整理、复垦或调整为耕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整理、复垦或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
2.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建设(高压线塔基、地下管线以及不宜在居民点内配置的基础设施项目除外),不得破坏、污染和荒芜区内土地;
3.禁止以新农村建设等名义盲目圈占、违法批占区内土地;
4.鼓励单位和个人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田、水、路、林、村进行综合整治,整治闲散地和废弃地,增加有效耕地面积。
三、林业用地区
(一)区域范围
林业用地区是指为林业发展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区内土地主要用于林业生产,以及直接为林业生产和生态建设服务的营林设施,包括规划确定为林业使用的宜林荒地,已列入生态建设规划的造林地及上述土地范围内其他类型的零星土地。全县划定林业用地区面积为74132.71公顷,主要分布在巴扎乡、加定镇、松多乡和南门峡镇。
&(二)用途管制规则
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林业生产,以及直接为林业生产和生态建设服务的营林设施;
2.区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应当按其适宜性调整为林地或其他类型的营林设施用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
3.区内零星耕地因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需要可转为林地;
4.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毁林开垦、采石、挖沙、取土等活动;
5.禁止占用区内有土地进行非农建设(油气井、高压线塔基、地下管线、通讯基站以及不宜在居民点内配置的基础设施项目除外),不得占用区内土地进行毁林开垦、采石、挖沙、取土等活动;
6.禁止以开垦耕地等名义,毁坏生态公益林,破坏生态环境。
四、牧业用地区
(一)区域范围
牧业用地区是指为畜牧业发展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区内土地主要用于牧业生产,以及直接为牧业生产和生态建设服务的牧业设施。主要包括现有的人工、改良和天然草地(已划入其他用地区的除外),规划确定为畜牧业使用的宜牧荒地和上述土地范围内其他类型的零星土地。全县划定牧业用地区面积为54118.17公顷,主要分布在巴扎、加定等脑山地区。
(二)用途管制规则
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牧业生产,以及直接为牧业生产和生态建设服务的牧业设施;
2.区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应按其适宜性调整为牧草地或其他类型的牧业设施用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
3.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建设,不得占用区内土地进行开垦、采矿、挖沙、取土等破坏草原植被的活动。
五、城镇建设用地区
(一)区域范围
城镇建设用地区是指为城镇(含附属于城镇各类开发区和园区)建设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包括建制镇的建成区以及规划期内确定的建设预留用地。全县划定城镇建设用地区面积为2362.60公顷,主要分布在威远镇和高寨镇。
(二)用途管制规则
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城镇建设,须符合经批准的城市、建制镇建设规划;
2.区内城镇建设应优先利用现有低效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
3.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之前,应当按原用途使用,不得荒芜;
4.区内建设用地应当整理复垦为耕地或其他农用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整理、复垦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
六、村镇建设用地区
(一)区域范围
村镇建设用地区是指为农村居民点和集镇建设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全县划定村镇建设用地区面积为6020.99公顷,在全县各乡镇均有分布。
(二)用途管制规则
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村镇和集镇建设,须符合经批准的集镇、村庄建设规划;
2.区内村镇建设应优先利用现有低效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
3.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之前,应当按原用途使用,不得荒芜;
4.区内建设用地应当整理复垦为耕地或其他农用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整理、复垦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
七、独立工矿区
(一)区域范围
独立建设用地区是指为独立于城镇村之外的采矿地以及其他独立建设用地发展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全县划定独立工矿用地区面积为451.05公顷,主要分布在威远镇、塘川镇。
(二)用途管制规则
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采矿业以及不宜在居民点内配置的工业用地;
2.区内土地使用应符合经批准的工矿建设规划;
3.区内因生产建设挖损、塌陷、压占的土地应及时复垦;
4.区内建设应优先利用现有低效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
5.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之前,应当按原用途使用,不得荒芜。
八、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
(一)区域范围
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是指维护生态环境安全需要进行特殊控制的区域。本区主要包括主要河湖及其蓄滞洪区、重要水源保护区、地质灾害危险区、其他为维护生态环境安全需要进行特殊控制的区域。全县划定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面积为1418.81公顷,主要分布在巴扎乡、加定镇和南门峡镇。
(二)用途管制规则
1.区内土地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导用途;
2.区内土地使用应符合经批准的相关规划;
3.区内影响生态环境安全的土地,应在规划期间调整为适宜的用途;
4.区内土地禁止进行与生态环境保护无关的开发建设活动,原有的各种生产、开发活动应逐步退出。
九、风景旅游用地区
(一)区域范围
风景旅游用地区是指具有一定游览条件和旅游设施,为人们进行风景观赏、休憩、娱乐、文化等活动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全县划定风景旅游用地区面积为174.39公顷,主要分布在威远镇和南门峡镇。
(二)用途管制规则
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旅游、休憩及相关文化活动;
2.区内土地使用应当符合风景旅游区规划;
3.区内影响景观保护和游览的土地用途,应在规划期间调整为适宜的用途;
4.在不破坏景观资源的前提下,允许区内土地进行农业生产活动和适度的旅游设施建设;
5.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破坏景观、污染环境的生产建设活动。
十、自然和文化遗产保护区
(一)区域范围
是为对自然和文化遗产进行特殊保护和管理划定的土地用途区。主要包括依法认定的各种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以及其他具有重要自然与文化价值的区域。全县划定自然和文化遗产保护区面积为公顷,该区主要为北山国家森林核心区,包括巴扎乡和加定镇。
(二)用途管制规则
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保护具有特殊价值的自然和人文景观;
2.区内土地使用应符合经批准的保护区规划;
3.区内影响景观保护的土地用途,应在规划期间调整为适宜的用途;
4.不得占用保护区核心区的土地进行新的生产建设活动,原有的各种生产、开发活动应逐步退出。
5.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破坏景观、污染环境的开发建设活动。
表5& 互助县土地用途分区面积统计表
单位:公顷
基本农田保护区
一般农地区
城镇建设用地区
村镇建设用地区
独立工矿区
风景旅游用地区
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
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
林业用地区
牧业用地区
红崖子沟乡
哈拉直沟乡
松多藏族乡
巴扎藏族乡
第八章& 土地整治
第一节& 土地整治目标
规划期内全县土地整治的总体目标是:通过土地政治,实现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合理利用,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确保完成海东地区规划下达的补充耕地任务,补充耕地质量有所提高。
第二节& 土地整治项目与空间布局
一、积极开展土地整理
以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为平台,推进互助县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按照建设现代农业、稳定发展粮食生产,优化城乡建设用地结构的要求,大力开展土地整理,稳步提高耕地地力和持续产出能力。
加快改造中低产田,建设高产稳产、旱涝保收、节水高效的规范化农田;加强农田整理、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完成互助县域内病险水库加固,提高蓄水抗旱能力;加快农村道路建设,形成主次分明、通畅便捷、方便生产生活的农村道路系统。
年,全县通过土地整理补充耕地1091.94公顷。项目集中分布于互助县浅山和川水地区,包括南门峡镇、台子乡、五峰镇、西山乡、塘川镇、东和乡、东沟乡。
二、大力加强农村居民点整理
按照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坚持&尊重民意、改善民生、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的原则,切实搞好村镇土地利用规划,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为契机,引导农民住宅相对集中建设。加大空心村、废弃宅基地的整理力度,增加有效耕地面积。
年,全县通过农村居民点整理腾地276.76公顷,补充耕地267公顷。
三、积极开展土地复垦
按照统筹规划、突出重点、用途适宜、经济可行的要求,立足优先农业利用、鼓励多用途使用和改善生态环境,加快废弃土地的复垦,合理安排复垦土地的利用方向。
年,规划土地复垦项目2 个,项目区面积为55 公顷,可补充耕地42公顷。
四、适度开发耕地后备资源
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前提下,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耕地后备资源的开发利用,提高新开垦耕地的质量和产出率。
年,规划土地开发面积为227公顷,可补充耕地175.06公顷。
第三节& 土地整治保障措施
一、加强土地整治管理
要强化项目管理,对土地整治项目的立项审核、规划设计和项目实施进行统一组织和管理,引导和规范土地整理复垦开发活动,做到按规划确定项目,按项目进行管理,按设计组织施工,按进度拨付资金,按规程检查验收。
二、建立健全土地整治规划体系
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科学编制土地整治规划,逐步建立县、乡(镇)级目标明确、布局合理、重点突出、措施得力、相互衔接的土地整治规划体系,指导土地整治活动。
三、加大土地整治资金投入
按照取之于土用之于土原则,政府每年从土地收益中拿出一定数额资金用于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同时积极建立多元投融资渠道,运用各种优惠政策,吸引单位和个人资金,鼓励通过合资、合作,吸引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投入,广泛吸纳资金,逐步形成土地整治多元投融资渠道。政府投资优先用于土地整治规划确定的重点区域重点项目;优先用于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土地整理项目;优先用于粮食产区的项目。
第九章& 乡(镇)土地利用调控
第一节& 乡(镇)土地利用调控指标
按照全面性、客观性、科学性、平衡性的原则,以土地用途分区的调控方向和差别化的区域土地利用政策为依据,综合各乡镇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工业化城镇化发展趋势、资源环境条件、土地利用现状和潜力等因素,制定各乡(镇)的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城镇工矿用地等土地利用指标,强化乡(镇)行政辖区内的土地利用调控责任,为各乡镇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可靠的资源保障。
第二节& 行政村土地利用调控指标分解
以乡域内各行政村土地利用现状为基础,根据各村自然及经济社会条件,将乡镇规划主要控制指标分解到各村。
一、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指标分解
以乡域内各村耕地和基本农田现状为基础,根据各村的宜耕后备资源情况、建设占用耕地情况,在上下级协调、多次反馈的基础上,将乡镇耕地和基本农田指标分解落实到各村。
二、建设用地指标分解
(一)城乡建设用地指标分解
以乡域内各村城乡建设用地现状分布为基础,根据各村自然、经济社会条件,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各村独立建设用地集约潜力和重点建设项目分布状况,将乡镇城乡建设用地指标分解落实到各村。
(二)城镇工矿用地指标分解
以各村现有城镇工矿规模为基础,根据各村自然及经济社会条件,综合考虑城镇工矿集约利用潜力和重点建设项目情况,将乡镇城镇工矿用地指标分解落实到各村。
第三节& 乡镇土地利用管制要求
一、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乡镇土地利用的控制
(一)各乡镇范围内土地的开发、利用、整治和保护必须严格遵照和执行本规划。
(二)按照本规划土地用途分区和建设用地空间管制的要求,统筹安排建制镇、集镇、村庄、独立工矿建设用地,落实城镇、集镇、村庄、独立工矿建设用地规模与范围。
(三)落实上级规划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项目的选线和走向,结合乡域内村镇居民点及农业生产方式,合理安排乡域内生活、生产等农村基础设施用地。
(四)乡镇土地利用中,应结合规划目标,稳定乡域内生态用地的规模与结构比例,协调生态用地与建设用地布局,合理布设生态用地。
(五)落实本规划中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落实土地生态保护与整治项目。
(六)严格落实上级土地利用政策和方针,切实保障规划方案的有效实施,提高土地利用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二、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
严禁通过调整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扩大或变相扩大本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规模和范围,降低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的数量指标和质量要求。
三、严格执行土地规划管理法律法规
依据公正、公开、便民和效率原则,建立完善的土地规划管理程序。完善内部监督机制,推进依法、民主决策。坚持 &预防为主,事前防范和事后查处相结合&,加大土地规划管理执法力度。同时,强化执法手段,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落实动态巡查责任制。
第四节& 乡镇土地利用调控指标
一、威远镇
概况:威远镇位于县域中部,辖23行政村,总人口37674人。全镇土地面积为8161.28公顷,其中耕地4761.25公顷,城乡建设用地908.63公顷,交通水利用地77.87公顷。威远镇是互助县县城,是互助县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以旅游、商贸、酿酒、食品加工、现代农业示范、物流等绿色产业为主的综合型城镇。现代农业示范区将被打造成全国最具高原特色的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绿色产业园区将被打造成为全国最大的青稞酒生产基地和高原绿色食品加工基地。镇域内有土族民俗村、中华土族园、鼓楼等有名景点。
发展定位:国家级高原生态休闲旅游度假区、区域性服务中心、西宁-海东地区物流交通节点、绿色产业基地。
土地利用方向:一是节约集约利用城镇建设用地,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边界;积极推进农村居民点整理,保障绿色产业园发展。二是稳定耕地面积,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大力发展农业示范园区建设,建成特色作物展示区和农业观光区、高质量实验田区;三是保障风景旅游发展用地,加强土族民俗村、中华土族园、青稞酒工业游等项目旅游资源开发,努力打造集休闲度假、健身疗养、民俗体验、商务会展、特色产业为一体的旅游目的地和游客集散地。
调控指标:规划至2015年和2020年,全镇耕地保有量分别不少于4408.58公顷和3941.65公顷,城乡建设用地分别不超过1453.88公顷和1675.96公顷,城镇工矿用地分别不超过1079.15公顷和1317.16公顷。规划期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635.56公顷。
二、丹麻镇
概况:该镇位于县域中南部,全镇辖17个行政村,总人口25512人。全镇土地面积为15119.75公顷,其中耕地5683.38公顷,城乡建设用地437.42公顷,交通水利用地35.44公顷。
发展定位:以农业生产、土族民俗文化旅游为主的综合型城镇。
土地利用方向:以农业为主,大力绿化荒山,保护生态环境。充分利用方便的交通条件积极发展休闲观光旅游。
规划指标:规划至2015年和2020年,全镇耕地保有量分别不少于5601.71公顷和5556.50公顷,城乡建设用地分别不超过475.46公顷和505.59公顷,城镇工矿用地分别不超过16.77公顷和20.61公顷。规划期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5140.94公顷。
三、高寨镇
概况:该镇位于县域南部,全镇辖6个行政村,总人口13348人。全镇土地面积为9241.92公顷,其中耕地1260.10公顷,城乡建设用地288.03公顷,交通水利用地303.82公顷。该镇区位条件优越,西宁曹家堡机场位于该镇,是临空综合经济园组团部分。
发展定位:以发展航空、工业、物流为主的县域南部综合型城镇。
用地方向:严格控制城镇建设用地范围,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积极开展农村居民点整理,重点保障临空综合经济园用地需求;防治水土流失,提高植被覆盖率,陡坡地逐步退耕还林。
规划指标:规划至2015年和2020年,全镇耕地保有量分别不少于586.06公顷和473.63公顷,城乡建设用地分别不超过953.92公顷和1071.21公顷,城镇工矿用地分别不超过790.14公顷和954.93公顷。规划期内镇域无基本农田。
四、南门峡镇
概况:该镇位于县域西北部,全镇辖17个行政村,总人口22043人,全镇土地面积为22069.05公顷,其中耕地6233.06公顷,城乡建设用地395.72公顷,交通水利用地143.03公顷。始建于清顺治六年(1649年)的却藏寺位于该镇,规划南门峡景区将建成集夏季避暑休闲、冬季运动体验为一体的度假基地。
发展定位:建成以生态旅游、商贸服务和宗教旅游为主的综合型城镇。
用地方向:以生态保护为主,加强封山育林,防治水土流失,提高植被覆盖率,陡坡地逐步退耕还林。协调南门峡景区自然、人文景观资源开发与保护,积极推进宗教文化与生态旅游。
规划指标:规划至2015年和2020年,全镇耕地保有量分别不少于6220.34公顷和6121.71公顷,城乡建设用地分别不超过421.74公顷和441.79公顷,城镇工矿用地分别不超过16.43公顷和20.89公顷。规划期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5477.09公顷。
五、加定镇
概况:该镇位于域东北部,辖6个行政村,总人口8493人,全镇土地面积为61937.21公顷,其中耕地986.36公顷,城乡建设用地236.31公顷,交通水利用地66.72公顷。该镇和巴扎乡一起共同组成北山国家森林公园,生态、旅游资源十分丰富,是北山景区的核心区,浪士当景点、扎龙沟生态谷等著名景点位于该镇,平均海拔& 米。
发展定位:县域东北部区域性中心,以高原生态旅游为特色的旅游型城镇。
用地方向:积极打造高原生态旅游区,不断完善景区综合服务设施;大力保护区域内天然林,封山禁牧;充分发挥高原光温资源,建成优质油菜制繁种基地。
规划指标:规划至2015年和2020年,全镇耕地保有量分别不少于932.53公顷和941.69公顷,城乡建设用地分别不超过237.68公顷和240.47公顷,城镇工矿用地分别不超过31.11公顷和34.06公顷。规划期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287.43公顷。
六、塘川镇
概况:该镇位于县域南部,辖28个行政村,总人口44066人。全镇土地面积为15554.20公顷,其中耕地4524.20公顷,城乡建设用地749.30公顷,交通水利用地136.66公顷。该镇与紧邻西宁市,成为互助连接西宁市的桥头堡,今后规划将塘川工业集中区打造成青海省重要的新型建材基地。
发展定位:县域南部的区域性中心城镇,以绿色产业、商贸和居住为主的综合性城镇,绿河谷经济带的重要节点。
用地方向:以生态保护为主,防治水土流失,提高植被覆盖率;发展循环经济,改善土地利用效益;加强农村居民点整治工作,建成全县城乡统筹发展的示范点;建设优质蚕豆繁种基地、生猪养殖和仔猪繁育基地及牛羊养殖基地。
规划指标:是规划至2015年和2020年,全镇耕地保有量分别不少于4498.68公顷和4302.78公顷,城乡建设用地分别不超过864.88公顷和907.76公顷,城镇工矿用地分别不超过169.04公顷和204.15公顷。规划期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1499.78公顷。
七、五十镇
概况:该镇地处县域东部,辖19个行政村,总人口19973人。全镇土地面积为18389.88公顷,其中耕地5454.08公顷,城乡建设用地303.42公顷,交通水利用地39.47公顷。规划中的田园花海农业观光园位于该镇。
发展定位:互助县东门户,县域东部地区的商品集散地,以土族民俗文化旅游为主、设施农业为辅的综合型城镇。
用地方向:农林并重,改良土壤,改造中低产田,稳定基本农田面积;加强封山育林,防治水土流失,提高植被覆盖率。
规划指标:规划至2015年和2020年,全镇耕地保有量分别不少于5380.71公顷和5373.51公顷,城乡建设用地分别不超过318.68公顷和329.02公顷,城镇工矿用地分别不超过28.45公顷和39.66公顷。规划期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5011.29公顷。
八、五峰镇
概况:该镇位于县域西部,辖18个行政村,总人口25862人。全镇土地面积为8834.11公顷,其中耕地4706.06公顷,城乡建设用地512.11公顷,交通水利用地20.56公顷。位于镇域的五峰山翠峰青峦,雾披云裹,泉水潺潺,风景优美,每年农历六月六在五峰山举行盛大的传统花儿会,始建于明崇祯年间的五峰寺五峰山。
发展定位:县域西门户,重点发展旅游、农贸的综合型城镇。
用地方向:结合村庄整治、新农村建设,统筹城乡建设用地;加大土地整理力度,提高耕地质量,建成优质蚕豆繁种基地。
规划指标:规划至2015年和2020年,全镇耕地保有量分别不少于4696.77公顷和4648.65公顷,城乡建设用地分别不超过508.50公顷和506.85公顷,城镇工矿用地分别不超过21.51公顷和26.75公顷。规划期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4274.90公顷。
九、红崖子沟乡
概况:该乡位于县域东南部,辖17个行政村,总人口20369人。全乡土地面积为17930.54公顷,其中耕地3226.92公顷,城乡建设用地324.53公顷,交通水利用地44.68公顷。被列为青海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白马寺位于该镇,建设中的临空综合经济园平北经济区将打造成全省重要的有色金属加工、硅材料加工和化工产业基地。
发展定位:县域东南部工业型集镇,承接县域新型建材、冶炼、化工、有色金属、硅材料等产业转移;青海曹家堡临空综合经济区组团成部分,重点发展无污染、低能耗、附加值高的新能源、新材料、电子信息、高原生物医药、农副产品深加工、特色轻纺等高新技术产业。
用地方向:利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平台,统筹城乡建设用地发展;强化红崖子沟流域水土治理工程,建立防洪减灾体系;加大中的产田改造,建成特色养殖基地。
规划指标:规划至2015年和2020年,全乡耕地保有量分别不少于3215.41公顷和3157.97公顷,城乡建设用地分别不超过349.74公顷和370.76公顷,城镇工矿用地分别不超过45.07公顷和66.18公顷。规划期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2065.12公顷。
十、哈拉直沟乡
概况:该乡位于县域南部,辖13个行政村,总人口17092人。全乡土地面积为13278.40公顷,其中耕地2399.09公顷,城乡建设用地238.72公顷,交通水利用地31.48公顷。
规划定位:以发展农业为主的乡镇。
用地方向:强化哈拉直沟流域水土治理工程,建立防洪减灾体系;加强土地整理,稳定耕地面积,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
规划指标:2009年,规划至2015年和2020年,全乡耕地保有量分别不少于2394.57公顷和2320.39公顷,城乡建设用地分别不超过262.05公顷和281.50公顷,城镇工矿用地分别不超过21.22公顷和21.51公顷。规划期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2205.87公顷。
十一、松多藏族乡
概况:该乡为县域两个民族乡之一,位于县域东部,辖8个行政村,总人口7322人。全乡土地面积为23381.67公顷,其中耕地1824.37公顷,城乡建设用地124.63公顷,交通水利用地7.16公顷。该乡森林资源较丰富,被划入青海省级森林公园,规划将建成松多水库。
发展定位:以农林为主的县域一般乡镇、民族乡。&
用地方向:加强封山育林,防治水土流失,提高植被覆盖率;改善交通条件,以林业、土特产为重点,发展多种经营,逐步建成华热藏鸡养殖示范基地。
规划指标:规划至2015年和2020年,全乡耕地保有量分别不少于1791.04公顷和1721.31公顷,城乡建设用地分别不超过149.27公顷和169.80公顷,城镇工矿用地分别不超过0.62公顷和0.62公顷。规划期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1704.66公顷。
十二、东山乡
概况:该乡位于县域中部,辖12个行政村,总人口12593人。全乡土地面积为9048.49公顷,其中耕地3869.89公顷,城乡建设用地250.97公顷,交通水利用地16.44公顷。
发展定位:农业型乡镇。
用地方向:改良土壤,改造中低产田,稳定基本农田面积,建成脱毒马铃薯种薯繁育基地。
规划指标:规划至2015年和2020年,全乡耕地保有量分别不少于3848.51公顷和3809.99公顷,城乡建设用地分别不超过250.32公顷和249.78公顷。规划期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3725.38公顷。
十三、东和乡
概况:位于县域中北部,辖17个行政村,总人口19474人。全镇土地面积为9931.18公顷,其中耕地3639.88公顷,城乡建设用地440.33公顷,交通水利用地29.51公顷。始建于清楚的松番寺位于该镇,每年六月十四在寺前桦林举行盛大庙会。
发展定位:以农为主的一般乡镇。
用地方向:改良土壤,改造中低产田,稳定基本农田面积;治理水土流失,种植水土涵养林,防止山洪灾害。
规划指标:规划至2015年和2020年,全乡耕地保有量分别不少于3588.42公顷和3551.64公顷,城乡建设用地分别不超过461.40公顷和478.95公顷,城镇工矿用地不超过32.92公顷和41.64公顷。规划期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3220.74公顷。
十四、东沟乡
概况:该乡位于县域中部,以安定河为界,与威远镇相望。全乡有16个行政村,总人口23566人。全镇土地面积为9467.97公顷,其中耕地4922.38公顷,城乡建设用地503.73公顷,交通水利用地41.15公顷。该乡有较丰富的土族民俗景点,今后将进一步挖掘土族历史文化,打造原生态的土族民俗文化村落,扶持和培育具有一定规模的土族民俗和建筑。依托八眉猪培育基地,积极发展畜牧产品加工业。
发展定位:以发展民俗旅游、农业为主的综合型乡镇。
用地方向:改良土壤,改造中低产田,稳定基本农田面积;利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平台,整村推进开展土地综合整治,统筹城乡建设用地;治理水土流失,种植水土涵养林,防止山洪灾害。
规划指标:规划至2015年和2020年,全乡耕地保有量分别不少于4879.11公顷和4818.65公顷,城乡建设用地分别不超过511.55公顷和518.07公顷,城镇工矿用地不超过7.50公顷和8.41公顷。规划期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4469.72公顷。
十五、林川乡
概况:该乡位于县域北部,辖20个行政村,总人口29053人。全镇土地面积为15950.96公顷,其中耕地5911.27公顷,城乡建设用地523.86公顷,交通水利用地39.45公顷。
发展定位:以发展农业为主的乡镇。
用地方向:植树造林,涵养水土,防治水土流失;沿山体山脚设置截洪沟,拦截疏解山洪,防止山洪灾害;发展特色养殖,建成华热藏鸡养殖示范基地。
规划指标:规划至2015年和2020年,全乡耕地保有量分别不少于5858.90公顷和5815.48公顷,城乡建设用地分别不超过548.39公顷和568.83公顷,城镇工矿用地不超过4.07公顷和4.07公顷。规划期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5400.44公顷。
十六、台子乡
概况:该乡位于县域中部,辖19个行政村,总人口29053人。全乡土地面积为8101.89公顷,其中耕地4168.41公顷,城乡建设用地24.27公顷,交通水利用地11.70公顷。
发展定位:农业型乡镇。
用地方向:加强土地整理,提高土地质量,建成特色蔬菜基地;封山育林,防止水土流失,提高植被覆盖率。
规划指标:规划至2015年和2020年,全乡耕地保有量分别不少于4150.37公顷和4042.70公顷,城乡建设用地分别不超过431.45公顷和464.84公顷,城镇工矿用地不超过26.50公顷和27.58公顷。规划期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3250.37公顷。
十七、西山乡
概况:该乡位于县域西部,辖17个行政村,总人口21130人。全乡土地面积为9047.11公顷,其中耕地4588.10公顷,城乡建设用地338.49公顷,交通水利用地31.44公顷。
发展定位:农业综合型乡镇。
用地方向:加强土地整理,建成脱毒马铃薯种薯繁育基地和优质小麦繁种基地;推进农村综合整治,建设县级村容村貌整治示范村;植树造林,防止水路流失,治理山洪灾害。
规划指标:规划至2015年和2020年,全乡耕地保有量分别不少于4548.85公顷和4540.57公顷,城乡建设用地分别不超过325.91公顷和315.43公顷。规划期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4461.66公顷。
十八、蔡家堡乡
概况:位于县域西南部,辖13个行政村,总人口9042人。全乡土地面积为7224.79公顷,其中耕地2074.25公顷,城乡建设用地185.33公顷,交通水利用地1.69公顷。
发展定位:农业型乡镇。
用地方向:加强土地整理,建成脱毒马铃薯种薯繁育基地;推进农村综合整治,建设县级村容村貌整治示范村。
规划指标:规划至2015年和2020年,全乡耕地保有量分别不少于2064.37公顷和2039.39公顷,城乡建设用地分别不超过188.99公顷和192.04公顷。规划期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1932.99公顷。
十八、巴扎藏族乡
概况:县域二个民族乡之一,辖8个行政村,总人口5653人 。全乡土地面积为52129.72公顷,其中耕地818.35公顷,城乡建设用地139.79公顷,交通水利用地76.43公顷。巴扎乡与加定镇一同构成北山国家森林公园,境内生态、旅游资源丰富,目前保存有青海省最完好的天然森林,森林景观独特,动植物种类丰富。北山景区内的十二盘、甘禅寺等有名景点位于该乡。
发展定位:以发展旅游、林业和农业为主的综合型乡镇。
用地方向:以生态保护为主,加强封山育林,防治水土流失,提高植被覆盖率,陡坡地逐步退耕还林,严格保护原始森林;协调景区自然、人文景观资源开发与保护,改善交通条件,积极推进宗教文化与生态旅游;整村推进开展土地综合整治,改善村容村貌;改造中低产田,建成优质油菜制繁种基地。
规划指标:规划至2015年和2020年,全乡耕地保有量分别不少于794.15公顷和787.67公顷,城乡建设用地分别不超过141.17公顷和142.32公顷,城镇工矿用地不超过13.26公顷和13.28公顷。规划期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678.18公顷。
第十章& 近期规划
第一节& 近期社会经济发展目标
近期社会经济发展目标是:到2015年末,人口达到41万人,城市化水平达到平达到40%,县内生产总值达到130亿元,三次产业结构调整为18:49:33,人均GDP为22500元。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达到21420元和9783元。全县人工造林2.23万公顷,封山育林1.53万公顷,森林覆盖率达到35.8%。
第二节& 近期土地利用目标
一、农用地
1.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目标
到2015年末,全县耕地保有量不低于69459.10公顷,积极开展基本农田土地整理和中低产田改造,提高耕地质量。规划近期,全市建设占用农用地控制在1962.00公顷以内,其中占用耕地不超过1190.00公顷。
强化基本农田保护,加强标准农田建设,提高综合生产能力,规划期间,全县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56442.11公顷。
调整改造现有园地,着力提高单产和效益,积极发展特殊农业。预计园地面积在2009年的基础上增加17.61公顷,到2015年末,全县园地面积40.28公顷。
通过封山育林和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到2015年林地面积达到公顷。
通过结构调整和人工培育草地,至2015年,全县牧草地达到62155.27公顷。
二、建设用地目标
到2015年,全县建设用地总规模不超过11106.67公顷,其中城乡建设用地不超过8854.98公顷,交通水利用地不超过1915.29公顷,其他建设用地不超过336.40公顷。规划近期,新增建设用地控制在2795公顷以内。
四、生态环境建设
规划近期,做好水土流失治理,通过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以及荒山荒坡造林面积增加林地3486.55公顷。人工培育和结构调整新增草地32.76公顷。
依托&三山&绿化和&三水&治理工程,提高城市绿化率。通过实施县城集中供热、第三水源、污水处理厂二期、第二垃圾填埋场等工程,减少城区排放污染,提高县域生态环境。
第三节& 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安排
1.交通方面
规划近期,新增交通用地551.86公顷,到2015年末交通用地总面积为1454.85公顷。主要项目安排如下:
西宁机场扩建:新增用地200.80公顷。
铁路新建:兰新铁路第二双线。
公路新、改建:大通-互助-永登公路、乐互公路等。
2.水利方面
规划近期,新增水利设施用地公顷,到2015年末,全县水利设施用地总面积达到 公顷。主要项目安排如下:
骨干工程:湟水北干渠、松多水库。
水源地保护:南门峡水库、威远镇菜子沟水库、角模沟水库、卓扎沟水库、东和泥龙沟水库、东沟昝扎水库。
水电站工程:抓什究水电站、加塘二级电站等。
以上重点工程参见附表15互助县重点工程项目表(年。
第四节& 近期土地整治任务
一、基本农田整理
大力推进基本农田土地整理,对田、水、路、林、村等实行综合整治,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规划近期,主要实施互助县南门峡镇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互助县红崖子沟乡等二乡镇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等项目,项目建设规模13080.01公顷,可新增耕地913.88公顷。
二、农村建设用地整理
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充分利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平台,加强农村建设用地土地整理。规划近期农村建设用地整理185.89公顷,新增耕地180公顷。
三、工矿用地复垦
加大对废弃工矿和废弃道路的复垦力度。规划近期农村建设用地整理14公顷,新增耕地12公顷。
四、其他土地开发
规划近期,开发其他土地162公顷,可补充耕地129.12公顷。
第十章& 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第一节 依法行政措施
1.加强领导。进行规划修编的目的是为今后更好地依法依规划管理土地,所以县、乡(镇)政府及国土资源部门必须把规划的实施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2.搞好宣传,提高认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依法公告。要利用各种传播媒介,对修编规划的目的、意义和作用进行宣传,以增加群众对规划修编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使规划真正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3.完善规划体系。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纲领性的规划,必须有一系列的专项规划才能形成完善的规划体系,所以,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批准后,应及时编制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土地整治规划,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定的各项用地指标具体落实到地块,为土地的用途管制提供直接的依据。
4.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各乡镇、各部门、各行业编制的城镇、村镇、交通、水利、能源、旅游、生态建设等有关规划应当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规模和范围,用地规模不得突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5.加强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建立长效督察机制。结合国家土地督察制度,聘用规划监督员,成立规划实施行政督察小组,对全县各级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节 规范经济措施
1.建立规划实施的效果考评、奖惩机制,强化规划的法律地位。建立科学的规划落实效果评价指标及其办法,定期检查规划落实情况,公布奖惩结果。
2.完善耕地保护的经济激励机制,确保规划指标落实。
建立与耕地保护权益相关的县内乡镇间转移支付、奖惩制度,对积极开展土地整理、农村居民点整治、废弃地复垦等有效补充耕地的乡镇政府、用地企业、个人等给予适当奖励与公开表彰,对违规非法占用耕地者,依法及时处置、或移送执法机关等。
3.建立严格的财务制度,管好用好土地整理资金、耕地开垦费等各项专用资金。
结合以往成功的资金管理经验与教训,提高财务、监管人员的专业水准与政治素质,管好用好省市政府部门批复的土地整理专项基金、基本农田保护与建设、补充耕地等基金,做好土地复垦整理项目等规划,健全各类财务制度,保障投资效益。
4.落实闲置土地收费和收回制度,增加土地保有成本。进一步扩大土地有偿使用范围,缩小划拨用地范围。扩大采用市场经济手段范畴,抑制多占、滥占和浪费土地。
第三节 应用技术措施
&&& 1.针对不断变化的用地态势,利用&3S&技术及时掌握土地利用现状变化情况,为规划实施和监督提供有力依据和保障。
2.规范规划用地检查的技术方法与工作流程。利用土地规划管理信息系统等先进技术,完善规划用地的具体落实、变化、追踪、档案管理制度,规范检查、办案流程。
3.制定符合县域实际的规划用地评价的技术标准。通过参照原定的规划指标、空间布局方案、审批程序等,进行科学系统地分析,制定规范的评价技术指标,实施定量、精准管理,以便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规划的严肃性、执法的公正公平。
4.强化人员的技术培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针对规划管理需要,结合新形势,采用短期集中培训、学先进单位和个人等多种途径,开展专项技术的学习与提高,从而提高规划管理人员专业技术水平。
第四节 完善公众参与制度
1.实施规划公示制度
规划审批公布后,充分利用电视台、广播站、印制材料等,公开规划内容、实施规划的政策和有关要求,公开土地管理工作制度和办事程序,公开按规划审批和审查用地的结果。让社会各界了解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权威性和重要性,自觉遵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完善公众参与制度
完善公众参与的规划编制与调整的听证制度,多手段、多场合广泛听取各社会阶层群众的心声,公布各类意见处理结果,对大规模土地整理项目和影响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益的项目实行听证等。
3.建立规划专家咨询评议制度
建立土地利用规划专家库,利用专家资源对土地利用状况进行分析评价,请专家参与规划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并就土地利用规划和土地资源合理利用的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专题研究,以增强规划工作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主办:青海省国土资源厅 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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