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无证行医” 执业医师资格证查询网也没有

诊所非法行医 处罚三次还在干
  从诊所门面看,这儿和正规诊所一样;室内装备&齐全&,中药桂、病床、点滴设备都有,貌似正规但实际情况却是一家无证行医的&黑诊所&。庆某某没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也没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曾三次被行政处罚却还不知悔改。近日,犯罪嫌疑人庆某被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非法行医罪提起公诉。
  庆某某和其妻子张某都是卫校毕业的,在南京大厂开设诊所给人看一些伤风感冒的疾病,虽然做的都是邻里间的熟人生意,从中赚个几块钱的幸苦费,但是因为证照不齐全,被卫生局查处过三次,也及时缴纳了罚款,但是庆某某还是没有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在婶婶的拜托下,又为其扎针挂水,结果被卫生局再次查到。
  只有通过考取《执业医师资格证》5年以上,并申请《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才可以获得独立开办诊所的合法资格。庆某某在没有任何资质的情况下,给患者看病,这是对他人的不负责,也是对自己的不负责,希望患者也不要图方便,要去正规医院看病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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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荔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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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朋友圈双胞胎产妇剖宫产后身亡 当事医生涉嫌无证行医|双胞胎|产妇|剖宫产_新浪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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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胞胎产妇剖宫产后身亡 当事医生涉嫌无证行医
  大河网讯(记者 韩晓慧)9月28日,大河网以《女子封丘中医院剖宫产大出血死亡 医院术前未验血》为题,报道了双胞胎产妇在新乡市封丘县中医院剖宫产后大出血,最终导致年仅28岁的李女士不治而亡的事。报道发出后,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死者家属又曝料当事医生无证非法行医,针对产妇死亡原因和主治医师有无过错和执业资格问题,院方和产妇家属各执一词,相持不下。
  产妇家属:
  当事医生非法无证行医,违规操作是导致死亡的真正原因
  产妇家属金先生介绍,给他妻子做手术的主刀医生郑某,没有医师执业资格证,属于非法无证行医;在治疗过程当中,违规操作导致剖腹产后大出血,需要输血时又出现备血不足,紧急情况下不是抢救而是建议病人转院;出现意外后,以“产后子痫”突发为由推卸责任。金先生说他咨询了很多妇产科专家,都说“子痫”不可能是突发,事前应该有特殊表现。如果医生事前知道有子痫症状,为什么没有采取措施预防?他妻子剖腹产后大出血死亡,就是医院的违规操作所致。
  医院坚称自己操作规范,不存在过错
  10月18日,封丘县卫生局主管领导李院长、封丘县中医院孙院长来到大河网新乡记者站办公室,针对产妇剖宫产后大出血死亡事件,第一次给予官方答复。答复称:9月14日产妇剖宫产大出血死亡事件中,医院抢救措施得力,技术规范。事情发生后,封丘县委县政府主管领导态度积极,敦促院方和产妇家属进行协商,院方主张走法律途径解决纠纷,如果在为产妇提供的医疗服务过程中确有过错,愿意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对产妇家属进行积极赔偿。
  主治医生有无行医资质 家属和院方各执一词
  产妇家属金先生对主治医生没有执业证的事,显得极为愤慨。他说,经过了解得知,一个自称二级甲等的县级中医院,居然有过半的医生没执业资格,还有的医生居然连医师资格都没有。给他妻子主刀的医师郑彩霞,就没有执业证,属于非法无证行医。
  封丘县卫生局和封丘县中医院出具了相应的解释,他说郑彩霞大夫已经在封丘县中医院工作十多年了,是从基层一步一步干起来的,日取得医师资格证,执业证已经报到河南省卫生厅,由于各种原因,暂时没有批下来。孙院长又出示了一份2004年卫生部给湖北省卫生厅的一份批复,是卫生部关于湖北一个医生执业问题的批复。该批复上显示,“卫政法发【号,对已取得《医师资格证》病具备申请执业医师注册条件的医师,非本人原因未获得《医师执业证书》前,在其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和工作单位时间内的执业活动,不属于非法行医。”
  针对封丘中医院的解释,死者家属并不认可,金先生称封丘县卫生局给予这样的解释明显就是包庇,“你们拿2004年给湖北的一个回复来搪塞家属和媒体,是在侮辱大家的智商。你拿卫生部给封丘中医院郑彩霞的回复,我就认可,不再投诉郑彩霞无证非法行医。”
  针对女子封丘中医院剖宫产大出血死亡事件,大河网将继续跟踪报道。
  相关链接:
  我国执业医师法规定: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
  据了解,医师资格证是经医学专业学习,通过国家统一考试并向卫生部门领取,获得医师资格。医师执业证是在取得医师资格后向拟注册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部门申请获得。若在医疗机构执业,医师资格证和医师执业证两者缺一不可。
  根据我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中的规定:医师在执业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造成医疗责任事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规定,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取得医生执业资格包括医师资格和执业资格,只有医师资格,没有执业资格,也能构成本罪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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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检查259家医疗机构 其中39家涉嫌无证行医
作者:韦丽丽 吴心怡
执法人员在城阳一家名为"爱齿乐"的牙齿美白店进行取证。征得负责人同意后,执法人员将按摩场所的非法医疗广告牌匾摘掉。  半岛都市报11月24日讯(记者 韦丽丽 实习生 吴心怡) 从11月18日起,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组织15个执法小组,对全市非法行医点进行了拉网式检查。共对259家单位或个人进行了检查,88家存在问题,其中39家涉嫌无证行医。  为进一步整顿青岛市医疗秩序,解决非法行医等突出问题,青岛市卫生局联合市公安、计生等多部门于10月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一年的进一步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  “这次重点检查三种违法行为。”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局长孟宪州说,第一种就是无证行医行为,主要包括:以城中村、工业园区、城乡接合部等流动人口聚集地为区域,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的行为;以农贸市场、集市、大型建筑工地等人员密集场所为区域,坑害群众利益的游医、假医的行为;以城市生活美容机构为区域,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从事医疗美容诊疗活动的行为;以零售药店为区域,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聘用医师或非医师坐堂行医的行为 ;以养生保健为名或以研究院(所)为幌子非法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  此外,本次执法行动还将查处非法鉴定胎儿性别、非法终止妊娠的行为 ;将科室出租、承包给非本医疗机构人员或者其他机构从事诊疗活动的行为;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行为;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  “再就是前段时间各区、市查处的无证行医业户,拒不停止违法执业活动或死灰复燃的。”孟宪州说,前期他们一共查处了166家无证行医户,他们已经将这些列为“黑名单”,这次重点检查。据介绍,这次检查的166家“黑名单”中,有13家单位或个人依然在从事涉嫌违法的诊疗活动。这13家单位和个人分别是:西唐口腔诊所、青岛国风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金百合药店、周丽娜牙科门诊、李海、张焕强、康诺药店、刘京文、綦宏跃、永和牙科、宝江牙科、增好牙科、宫玉基牙科、安福诊所。  据统计,本次拉网式检查活动中,执法人员共对本市259家单位或个人进行了检查。其中发现涉嫌无证行医行为39起。在这39起中,有34起涉嫌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1起涉嫌存在“游医、假医”以及伪造医师资格证和执业证的行为;1起涉嫌生活美容机构开展医疗美容诊疗活动的行为;3起涉嫌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聘用医师或非医师开展坐堂行医的行为;3起涉嫌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非法发布医疗广告行为。  在依法取得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单位中,有45家单位涉嫌有不同情节的违法行为,主要包括15起涉嫌医疗废物处置不规范行为 ;7起涉嫌使用未取得处方权的人员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6起超科目开展诊疗活动行为;2起涉嫌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 ;2起涉嫌未取得放射诊疗许可开展放射诊疗活动的行为;2起助理医师涉嫌单独执业行为 ;以及涉嫌空挂科室、未定期按要求进行医疗机构校验等其他涉嫌违法行为。  另外,本次打击非法行医活动共有4起案件当场作出处罚。包括2起医疗废物处置不规范行为;1起违规发布医疗广告行为;1起医疗机构超范围执业行为。  现场  啥证没有敢开牙科诊所  11月20日,记者跟随执法小组首先来到位于市北区延安路的一家推拿诊所,只见招牌上写着“华康推拿按摩诊所”,下面喷绘着主营的疾病:各类头痛、颈椎病、肩周炎等。诊所负责人李先生正在为一名市民进行推拿。执法人员让李先生出示相关证件时,李先生一边大声说着“我不犯法”,一边叫来隔壁美发店的负责人王先生拿证,但出示的却是一张个体工商业营业执照,而不是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医师资格证,而且该营业执照上写的是美发店王先生的名字。据王先生介绍,这块门头房是他租的,后来划了一块承包给李先生,两人各自经营。  “没证的很多,难道光我一个吗?”李先生说,自己曾在淄博残联培训机构接受过类似培训,但没有给他颁发相关证件。“盲人推拿师可以拿劳动部门的培训证去办生活理疗的相关证件。”执法人员告诉李先生,他现在连劳动部门颁发的资质都没有,不能从事治疗活动。征得李先生同意后,执法人员将非法诊所的招牌撤下,并给李先生留下了电话,告诉他可以随时咨询办理证件等方面的信息。  11月23日,执法人员来到位度市云山镇的宝山牙科,门口挂有“拔牙”的广告牌。走进诊室,一名戴口罩和医用手套的工作人员正在给患者做牙齿治疗,诊室的一桌子上放着两本病历和两本牙模制作记录本。不过自称负责人的张宝江却不能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而且他本人也没有《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  11月21日,执法人员到城阳赵哥庄835号进行检查时,发现三名患者正在接受输液治疗,正在给患者治疗的赵桂珍承认自1996年开始即从事诊疗活动,却没有办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在检查过程中,不少药店也存在非法行医行为 。22日上午,执法人员来到黄岛一家名叫“致远药店”的药房,上面写着“特色专业正骨、推拿、刮痧”等宣传治疗疾病字样,但店长徐女无法出示《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按照相关规定,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而进行正骨、推拿、刮痧等医疗广告宣传,属于非法诊疗广告行为。  随后,执法人员在二楼发现一门口贴着“中医咨询室”,推门而入,发现内有按摩床、针灸、拔罐等物品,在垃圾桶内还发现了带血的棉签。对此,徐女士称是经理从外面请来了一个按摩师,只给店里内部员工做按摩的。每次收费5元到10元不等,也没有发票。当执法人员询问该按摩师有无医师资格证时,徐女士称相关材料在店长那里,她不清楚。执法人员还发现一本笔记本,写着处方和治疗效果等,按照规定,没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药店不能进行相关诊疗活动。  文/图 记者 韦丽丽 实习生 吴心怡  //判断是否是多页图片新闻 如果是 加载前后翻页图标 //if (newscate=="TY"||newscate=="YL")// { jzfy();// }  案例  延误治疗致人死亡无证“村医”获刑两年  半岛都市报11月24日讯(记者 李保光) 没有医师执业资格,仅初中学历的杜某自小跟父亲学习并为村民看病。去年,在为同村村民王女士治疗过程中,因处理不当延误治疗,最终造成王女士死亡。日前,经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审理认为,杜某构成非法行医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处罚金1万元,赔偿受害者家属1.5万元。  1959年出生的王女士家住即墨市某村,2009年在即墨市人民医院查出肝硬化。去年年底,王女士突然感觉头晕、恶心,当天下午,见其病情加剧,刘先生赶紧去找同村大夫杜先生。“当时他已经79岁了,说年龄太大不愿意动弹,让我找他儿子杜某。”刘先生说,杜某曾多次为王女士看过病,知道其患有肝硬化。杜某对王女士测量血压后,发现其血压偏低,杜某便为其准备了两瓶点滴。“先是打了一个小瓶的氧氟沙星,四五十分钟后,又换了大瓶的生理盐水加维生素C、维生素B6用于止吐。”刘先生说,换完输液瓶后,杜某便回家了。但在其离开后约10分钟,刘先生发现老伴翻了一下身后便不动了。刘先生赶紧又把杜某叫了回来。但是,此时王女士已经没有了呼吸。这时,刘先生赶紧拨打了120急救电话,但医生赶到现场后,确认王女士已经死亡。  记者了解到,杜某仅有初中学历,从小跟父亲给村里人看病挣钱,并没有接受过系统的医学学习,也没有乡村医生和执业医师的相关资格证书。事发后,刘先生报警。根据即墨市公安局出具的尸体检验鉴定书,杜某在没有对死者生前较重病情状态作出准确判断的情况下,仅仅给予静滴相关药物进行一般治疗,属医疗处理不当延误治疗,耽误了抢救时机,造成为病情加重死亡。  经即墨法院审理,杜某以非法行医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1万元。同时,法院查明因被害人死亡而遭受的损失丧葬费、交通费、误工费、尸解病历费共计2.2万元,判决由杜某全额赔偿。  一审宣判后,刘先生和杜某均不服,并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经市中院审理认为,根据公安机关出具的鉴定报告显示,王女士是因病情加重死亡,杜某的医疗行为并非导致王女士死亡的直接原因,其行为不符合非法行医致人死亡的情形,一审法院以非法行医致人死亡的情节对其处罚属于适用不当。市中院认为,杜某非法行医延误被害人治疗,并导致其病情加重死亡,其应该对被害人死亡而遭受的经济损失承担七成赔偿责任。死者家属在明知被害人病情加重的情况下,没有尽到家庭成员互相扶助义务,未能及时将被害人送至医疗机构进行救治,对其死亡后果应该负三成责任。  日前,市中院作出终审判决,杜某犯非法行医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款1万元;赔偿死者家属1.5万元。  链接  非法行医致人死亡可判十年以上徒刑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非法行医罪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从事医疗活动,情节严重的行为。根据犯罪情节和后果的不同,其量刑也存在差异。刑法规定,犯此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1/25 07:3511/25 06:4611/23 02:1411/23 01:3511/22 16:1011/22 08:5411/22 0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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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阳光男科医院多名医生或无医师执业证
记者调查:阳光男科医院多名医生或无医师执业证
6月16日,记者来到位于邯郸市火车站附近的邯郸阳光男科医院。导医护士表示院长因在卫生局开会而无法接受采访。记者在阳光男科医院官网上看到推荐的专家有王凤岐、吴晓尉、梁全义、蔡义春等人,记者随后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官网进行查询,查询结果显示吴晓尉、梁全义没有在河北省内注册医师执业资格证,王凤岐的医师执业资格证注册在承德丰宁满族自治县医院,蔡义春的医师执业资格证注册在邯郸华北冶建岭南医院,四人均未在邯郸阳光男科医院注册执业医师信息。
邯郸阳光男科医院推荐专家 网络截图
关于四位专家和孔主任在阳光男科医院行医是否合法的问题,记者来到邯郸市卫生局。在医政处王姓工作人员的协助下,查询了2013年6月登记的邯郸阳光男科医院所有执证医师,并没有这五名医生。
执业医师能否多点行医?医政处:“应该可以吧。”
当记者问到执业医师能否多点行医时,医政处的工作人员说:“应该可以吧。” 而一位邯郸卫生系统业内人士告诉记者:“一般卫生局医政科都是每年统一登记一次各个医院执业医师的信息,如果医院增加了新的执业医师,都会及时向医政科备案。目前在邯郸不允许执业医师多点行医,即使是在其他医院注册了执业医师资格证,也涉嫌无证行医,这是犯法行为。”
记者将患者反映的问题以及几名医生执业资格证的问题反映给市卫生局监督所的刘所长,他告诉记者:“如果邯郸市阳光医院出现过度医疗和无证行医的问题,核实问题后一定会按相关法律法规严格处理。”
关于此事进展,本网记者将会继续关注。(记者 叶浩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十四条规定,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业务。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
本文来源:中国青年网
责任编辑:HEB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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