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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成都拆迁”有关的问答 71675 条
你好,成都房屋拆迁公司还是成都城建投资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比较专业,该公司将始终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坚持以人为本,创新工作思路,促进公司可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努力把公司建设成为信誉高、实力强的市政建设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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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拆迁补偿标准
(一)被拆迁房屋补偿。实行货币拆迁赔偿的,按照被拆迁房屋评估单价乘以被拆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建筑面积确定。实行住宅产权调换安置的,被拆迁房屋和安置房屋按套内建筑面积和公摊面积分别调换,根据市场评估价结算套内建筑面积价差,拆迁人免收公摊面积补差款。估价机构对被拆迁房屋的评估价格应反映同时期、同结构、同用途、同类区域的二手房市场价格。
(二)政策性补偿。包括被拆迁人安装电话、有线电视、宽带、天然气、电表和空调移机等政策规定的补偿费用。
(三)政策性补助。包括临时安置补助费、停产停业经济损失补助费和搬家补助费。
1.临时安置补助费。被拆迁有住宅房屋建筑面积50 平方米以下的,按50平方米计算。选择货币补偿安置的,一次性发放6 个月临时安置补助费。
2.停产停业经济损失补助费。拆迁商业、办公、生产用房等比非住宅房屋,停产停业经济损失补助费以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城区职工平均工资收入为准,由拆迁人按照被拆迁房屋的实际从业人员(不含临时人员)支付。选择货币补偿安置的,一次性发放3 个月补助费。
3.搬家补助费。住宅每户补助1200元。非住宅由拆迁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或由拆迁人组织搬迁,据实补助搬家费用。
(四)政策性补贴。包括购房补贴和物管费补贴。
1.购房补贴。选择货币补偿安置的,住宅按被拆迁房屋评估价的30%给予购房补贴;非住宅按被拆迁房屋评估价的20%给予购房补贴。
2.物管费补贴。对选择产权调换或货币补偿的被拆迁人,按普通商品住房建筑面积90平方米、1元/平方米·月的标准一次性给子5年物管费补贴。
(五)提前搬迁奖励。折迁人对提前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完成搬迁并交付被拆迁房屋的,可按项目拆迁工作实施方案给予不同档次的户奖,户奖每户不超过6万元。选择货币补偿的,按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另给子每平方米不超过500元的面积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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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武侯区征地拆迁房屋补偿安置办法第八条 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补偿:
(一)不具有土地权属证书和其他合法权证的建(构)筑物;
(二)经依法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公告之日起抢种、抢栽的农作物、经济林木和抢建的建(构)筑物;
(三)超过批准使用期限或虽未确定使用期限但已使用两年以上的临时用地(含占地)上的建(构)筑物;
(四)非法占用土地修建的建(构)筑物。
第九条 土地被征用后按规划需要保留的道路、水利设施由征地单位负责恢复。
第十条 征地拆迁具有土地权属证书和其他合法权证的建(构)筑物,按规定标准补偿。企业搬迁涉及的搬迁损失、搬运费及水、电设施迁改费用等,由征地单位按该企业建(构)筑物补偿总额的10—15%补偿。
第十一条 征用土地的各项补偿、补助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三个月内全额支付,并按下列规定管理使用:
(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被依法全部征用、农业人口全部安置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由安置单位用于土地被征用后人员的安置;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产,应当造册登记,向农民公布,其财产和涉及的债权、债务由被征地单位的上一级组织或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处理。
(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依法部分征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被征地单位安置的,土地补偿费支付给被征地单位,用于发展生产、安排因土地被征用而造成的多余劳动力的就业和不能就业人员的生活补助。其使用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决定,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安置补助费支付给被征地单位,由被征地单位管理和使用。
(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被依法部分征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征地单位安置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或支付给安置单位,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四)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支付给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所有者。
征用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其他有关费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分、平调、挪用、截留。
第三章 人员安置
第十二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耕地被全部征用的,依法撤销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建制,原有农业户口全部转为非农业户口;未被全部征用的,按被征用的耕地(粮食地和蔬菜地)数量除以被征用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以下简称农转非)人数;按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被征用前平均每个劳动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需要安置的劳动力人数。
农转非人员的年龄,以依法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公告之日的实际年龄计算。
第十三条 常住户口在征地范围内的农转非人员,男性年龄18周岁以上不满60周岁,女性年龄18周岁以上不满50周岁,能坚持常年参加生产劳动的,为农转非劳动力安置对象。
第十四条 对农转非劳动力安置对象的安置,可以实行自谋职业、单位安置等办法。
对男性年龄50周岁以上不满60周岁,女性年龄40周岁以上不满50周岁的农转非人员,实行自谋职业安置。
农转非劳动力安置对象自谋职业安置的,经本人提出申请并公证后,由征地单位将每人共计18000元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对象;由单位安置的,征地单位应将每人共计18000元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一次性拨给安置单位。
第十五条 自依法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公告之日起,除依法婚嫁、生育的人口外,新迁入人员不予安置。
对已办理退养回乡的“轮换工”人员,属农转非范围内,只为其办理户口农非,不再按本章规定安置。
第十六条 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0周岁的农转非人员为退养安置对象。退养安置对象经公证后,由征地单位将每人共计16000元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一次性支付给个人。
第十七条 对农转非人员中的五保供养对象,征地单位应将其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一次性拨给民政部门,由民政部门按规定安置。
第十八条 对原户口在征地范围内的现役士兵,征地单位应将其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一次性拨给其原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待其退伍回原籍后,由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按规定安置。
第十九条 对原户口在征地范围内正在服刑或劳动教养的人员,征地单位应将其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一次性拨给其原户口所在地的劳动部门,待其刑满释放或解除劳动教养后由劳动部门按规定安置。
第二十条 不满18周岁的农转非人员,征地单位可一次性发给生活补助费6000元。
第二十一条 征地范围内未农转非人员的安置,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办理。
第四章 住房安置
第二十二条 依法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公告之日,持有《农村房屋宅基地使用证》的被拆除房屋的农转非人员,按每人35平方米建筑面积(含楼梯间,下同)进行住房安置;住房安置方式实行货币化安置,有条件的可以实行现(建)房安置。
第二十三条 实行货币化安置的,以农转非人员持有的《农村房屋宅基地使用证》记载的正房建筑面积为依据,按下列规定,由征地单位与农转非人员签订货币安置合同,并在房屋拆除完毕之日起七日内结清货币安置款:
(一)原有住宅人均不足35平方米的,按人均35平方米给予补偿,并按相邻区位的经济适用房价格进行结算;
(二)原有住宅人均超过35平方米的,除按前项规定办理外,超出部分由征地单位按每平方米600元给予补偿。
第二十四条 实现现(建)房安置的,以农转非人员持有的《农村房屋宅基地使用证》记载的正房建筑面积为依据,结合安置住房的建筑面积,由征地单位与农转非人员按下列规定相互结算:
(一)原有住宅人均超过35平方米,属批准面积的由征地单位按其建的成本价,最高不超过每平方米300元给予补偿;
(二)原有住宅人均达到35平方米,但安置住房面积人均不足35平方米的,不足部分由征地单位按每平方米600元给予补偿;
(三)原有住宅人均不足35平方米按人均35平方米安置的,超出部分由农转非人员按每平方米600元购买;
(四)安置住房超出人均35平方米的部分,由农转非人员按商品房价购买。
第二十五条 农转非人员将原住宅改为经营用房的,拆迁安置时仍按住宅拆迁安置。
第二十六条 土地被部分征用的,征地范围内持有《农村房屋宅基地使用证》且家庭成员未全部农转非的住户,其已农转非人员可按货币化安置方式予以一次性补偿,不再享有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也可由征地单位向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每平方米300元支付建房补助费后,择地修建,或由农转非人员自建。
土地被全部征用的,按本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办理。
第二十七条 拆除以继承、赠与方式取得房屋产权的非农业人员住宅,按每平方米不超过600元一次性予以补偿。
第二十八条 原户口在征地范围内的现役士兵、在校大中专学生和正在服刑或劳动教养的人员,以及征地范围回原籍乡村落户的干部、职工、城镇居民和回家乡定居的华侨、港澳台同胞等非农业人员,其房屋被依法拆除的,按本章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九条 被拆除住宅的农民择地修建的,其宅基地面积按农村宅基地管理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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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拆迁补偿的方式
  房屋产权调换与货币补偿被拆迁人有选择的权利 例外情形:1.拆迁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不作产权调换,由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2.共有产权,共有人对补偿方式的选择达不成一致的,应当采取产权调换方式;3.拆迁产权有纠纷的房屋,拆迁期间纠纷未解决的,应当采取产权调换方式;4.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5.抵押人不能清偿债务或不能重新设置抵押权的,只能作产权调换;6.拆迁政府代管的非住宅房屋,实行拆迁公益事业用房的,拆迁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城市规划的要求予以重建,或者给予货币补偿。
  二、 对非住宅房屋的认定
  三、 被拆迁人提出房屋所有权证记载面积与实际面积不符的处理四、 拆迁当事人对分类评估价不符的处理五、 确定拆迁安置房面积的依据公转私房屋使用面积换算建筑面积可采用使用面积乘以下列不同建筑结构的系数予以确认:。木结构:1.12;砖木结构:1.18;砖混结构:1.34 如果拆迁当事人申请产权监理处复丈的,以产权监理处复丈的结果为准。
  六、拆迁租赁房屋的规定 1.公房;2.私房六、 拆迁房改住房或者补贴给个人的部分产权住房的规定
  七、 拆除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规定
  八、 拆除围墙等附属物的规定拆除围墙、水井和炉灶等的补偿标准,可参照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78号《成都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拆除非独家所有的门道、厕所、过厅、巷道、楼梯间等附属房屋,由拆迁人按评估价给予经济补偿。
  九、 对安置房屋地点的规定
  十、 对安置住房建筑面积的最低要求:套一42平方米;套二58平方米;套三72平方米十一、 对安置住房的楼层差价的规定:1.底楼有小院的上浮4%,无小院的上浮2%;2.二、四楼上浮3%;3.三楼上浮5%;4.五楼不浮动;5.六楼下浮7%;6.七楼下浮10%十二、 住宅产权调换的面积计算规定:1.拆除平房;2.拆除楼房十三、 对共有产权住房拆迁安置的规定:对拆迁共有产权住房实行产权调换的,只对房屋实际居住的共有人或承租人进行安置,对未居住的其他共有权人不予安置。安置后的房屋产权调换后,产权仍属全体共有人所有。
  十四、 对私有住房产权调换的结算补差规定:
  1. 一次性付款的;
  2. 分期付款的;
  3. 拆迁私有自住房屋,被拆迁人房屋产权证记载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以下的;15平方米以上,25平方米(含25平方米)以下的。(他处无住房,并持有低保证,前者安置房为套一,后者为套二或套三的,不再享受一次性付款的优惠。)
  十五、对符合发放廉租住房租金补贴条件的被拆迁人可由被拆迁人提出申请,拆迁单位统一申报,经有关部门审查、批准,一次性发放五年的廉租补贴。
  十六、拆迁残疾人的房屋,应当本着方便生活的原则在安置房楼层上给予照顾,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和搬家费时,对具有城市生活最低保障金领取证的残疾人,应当比规定标准提高20%;需对残疾人作过渡安置而其自行解决过渡房确有困难,拆迁单位应提供周转房妥善处理。
  十七、单位自建并由职工居住的宿舍、具有本城市正式户口的居民个人修建的自住无证房屋拆迁,以日市人民政府《关于坚决制止城市违章建设的通知》为时限,在此以前修建的如果建筑结构正规、经拆迁单位审查后,可参照有证房屋进行拆迁补偿;在此之后修建的,拆迁单位可酌情给予工料补偿(规划行政部门认定的违章建筑除外)。
  十八、拆除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用房,应当进行分户评估,实事求是地制定和实施拆迁方案。
  十九、拆迁人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的规定。
  1.拆迁住房;2.拆迁非住宅;3.实行过渡安置的;4.按户支付二十、对临时安置补助费的规定1.实行货币补偿的(180日);2. 安置房是期房且拆迁人不能提供周转用房的(砖混过渡期限不超过18个月,框架结构过渡期限不超过30个月)
  具体标准见成房发【号文第十五条的规定二十一、对停产、停业经济损失补助费的规定1. 实行货币补偿的(90日);2. 安置营业房是期房且拆迁人不能提供过渡房的(过渡期限不超过18个月,框架结构过渡期限不超过30个月);3. 实际从业人员的确定;4. 补偿标准:五城区(含高新区)以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城区职工平均工资收入为准,其他区(市)县以当地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收入为准。
  二十二、以房屋产权调换方式异地安置的营业性房屋,如因其安置小区入住率较低等客观条件导致被拆迁人在短期内暂时无法正常经营的,拆迁人可酌情发给相应的补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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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实施城市规划,推进城市建设,完善城市功能,切实维护城市改造中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16日,市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五城区城市房屋拆迁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五城区(含高新区)范围内政府组织实施的城市房屋拆迁工作进行了规范,并首次对拆迁补偿标准进行了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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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置房主要有几种情况,如果拆迁前这房子就是业主自有房,安置房办出的产权证也是业主的,拿到产权证后就可以交易,但除了正常的房屋交易税外,还需要交纳一份土地出让金。对于没有产权证房屋就出售,按照《房地产管理办法》视为非法,但土地房产局不参与裁定。
  如果拆迁前这房子是公房,住户是租住的,该房就不能转让;如果是公房,业主已向单位购买,而且安置房的产权证上是业主本人名字,就可以转让,但也需要额外交纳土地出让金。
  预约销售因为没有看到产权证,购买时的房屋情况不能只听业主一面之词。如果买到的安置房其实是公房,虽然购买程序合法,还是被判无效。
  签订预约合同时,要到土地房产局核实该安置房的性质,转让是否合法。如果业主已婚一定要夫妻双方都签字,或者得到另一方同意转让的授权书,业主未结婚的要请其出示未婚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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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征拆迁房屋的农户。随着城市建设发展步伐的进一步加快,政府尽可能新建更多的安置房,不断满足拆迁户的需求已迫在眉睫。
  所谓拆迁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因为其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到当地政府相关的地方政策的约束。所以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有很大的不同。 安置房分类  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的规定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
  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如黄埔江两岸进行的世博动拆迁。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
  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该类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有什么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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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农房搬迁及奖励
(一)选择货币化安置的,一次性按8000元/人奖励。
(二)选择货币化安置或现(建)房安置方式,自拆迁通知之日起10日内签订安置协议并交出旧房的,按3000元/人奖励;20日内签订安置协议并交出旧房的,按1000元/人奖励;超过20日的不予奖励。
(三)选择现(建)房安置需过渡的,按每人每月200元发给过渡费。被安置人员在农房拆迁单位的安置通知时限内未入住的,停发过渡费。
(四)一个安置户中部分人员选择货币化安置、部分人员选择现(建)房安置方式的,以原证载住房户的人均面积为基数,对其中选择货币化安置的人员按规定给予奖励。
(五)选择现(建)房安置方式的,原《农村房屋宅基地使用证》记载人均面积不足35M2的,仍按78号令及本意见的有关标准结算。在征地单位规定时限内一次性结清房屋补差款的,征地单位可按50%优惠结算该补差款
以上价格来源网上,仅供参考,具体以购买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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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拆迁安置房是个人产权,拆迁安置房办理产权登记时需缴纳契税,和产权证的工本费。缴纳契税时安置房的总价减去拆迁补偿协议的补偿总额超出的金额才需个人缴纳,拆迁补偿款可以抵扣相同金额的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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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拆迁安置房是个人产权,拆迁安置房办理产权登记时需缴纳契税,和产权证的工本费。缴纳契税时安置房的总价减去拆迁补偿协议的补偿总额超出的金额才需个人缴纳,拆迁补偿款可以抵扣相同金额的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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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补偿的时候分配安置会按照户口上面的人员来进行安置补偿。这个补偿的具体条款会是按照当地政府的补偿细则来实施的,所以你们完全可以相信这些都会是公正的。安置起来还是比较麻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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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住宅房屋拆迁最低补偿标准(一)被拆迁住宅房屋的货币补偿金额,按照《成都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被拆迁住宅房屋补偿金额(本市历史旧城区范围内的被拆迁住宅房屋按房地产市场价格增加20%确定)低于成都市城市住宅房屋拆迁最低补偿标准的,按成都市城市住宅房屋拆迁最低补偿标准确定。
成都市城市住宅房屋拆迁最低补偿标准实行动态更新机制,由市国土房管局定期公布。
(二)被拆除的房屋属于中低收入家庭的被拆迁人及其配偶唯一的一套产权住宅,且该住宅房屋建筑面积小于40平方米的,按40平方米予以补偿。被拆迁人选择产权调换方式的,40平方米以内部分不结算差价,超出10平方米以内部分按建筑成本价结算差价,超出10平方米以外部分按市场价结算差价。
二、搬迁补助费标准、临时安置补助费标准仍执行《成都市房屋拆迁最低补偿标准、搬迁补助费标准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标准》
搬迁补助费标准:
(一)拆迁人按户为单位,向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每户500元。
(二)被搬迁的房屋内装有电话、有线电视或已交纳管道煤气集资款的,拆迁人按有关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向被拆迁人和房屋承租人支付迁移费。
临时安置补助费标准:
(一)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形式或原址产权调换的,拆迁人应当按原自住建筑面积每月20元/平方米向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支付3个月的临时安置补助费。
(二)在过渡期限内,被拆迁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拆迁人按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20元计付临时安置补助费支付;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按上述标准扣除原房屋租金后支付。
(三)过渡期限内,被拆迁人使用拆迁人提供的周转房的,拆迁人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承租人使用拆迁人提供的周转房,周转房租金标准高于原租金标准的,由承租人按原租金标准支付周转房租金。
(四)拆迁人提供的周转房使用面积应不少于被拆迁人房屋原使用面积。
(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使用拆迁人提供周转房的,过渡期限内的水电费自负。但水电费超过原拆迁房屋地段单价标准的,超出标准部分由拆迁人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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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被拆迁房屋补偿。实行货币拆迁赔偿的,按照被拆迁房屋评估单价乘以被拆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建筑面积确定。实行住宅产权调换安置的,被拆迁房屋和安置房屋按套内建筑面积和公摊面积分别调换,根据市场评估价结算套内建筑面积价差,拆迁人免收公摊面积补差款。估价机构对被拆迁房屋的评估价格应反映同时期、同结构、同用途、同类区域的二手房市场价格。
(二)政策性补偿。包括被拆迁人安装电话、有线电视、宽带、天然气、电表和空调移机等政策规定的补偿费用。
(三)政策性补助。包括临时安置补助费、停产停业经济损失补助费和搬家补助费。
1.临时安置补助费。被拆迁有住宅房屋建筑面积50 平方米以下的,按50平方米计算。选择货币补偿安置的,一次性发放6 个月临时安置补助费。
2.停产停业经济损失补助费。拆迁商业、办公、生产用房等比非住宅房屋,停产停业经济损失补助费以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城区职工平均工资收入为准,由拆迁人按照被拆迁房屋的实际从业人员(不含临时人员)支付。选择货币补偿安置的,一次性发放3 个月补助费。
3.搬家补助费。住宅每户补助1200元。非住宅由拆迁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或由拆迁人组织搬迁,据实补助搬家费用。
(四)政策性补贴。包括购房补贴和物管费补贴。
1.购房补贴。选择货币补偿安置的,住宅按被拆迁房屋评估价的30%给予购房补贴;非住宅按被拆迁房屋评估价的20%给予购房补贴。
2.物管费补贴。对选择产权调换或货币补偿的被拆迁人,按普通商品住房建筑面积90平方米、1元/平方米·月的标准一次性给子5年物管费补贴。
(五)提前搬迁奖励。折迁人对提前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完成搬迁并交付被拆迁房屋的,可按项目拆迁工作实施方案给予不同档次的户奖,户奖每户不超过6万元。选择货币补偿,按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另给子每平方米不超过500元的面积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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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房屋拆迁公司还是成都城建投资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比较专业,该公司将始终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坚持以人为本,创新工作思路,促进公司可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努力把公司建设成为信誉高、实力强的市政建设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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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应安置人口的认定对象:截至房屋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在被拆迁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连续满一年,在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在本市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且居住在被拆迁房屋的人员,可以认定为被拆迁居住房屋的应安置人口。
2、符合特殊情形七种人:拆迁范围内应安置人口的未成年子女;因工作需要调回本市的干部、职工及其随迁家属,在拆迁范围内直系亲属处落户的;因离休、退休、退职从市外迁回拆迁范围内家中的;海员、船员、野外勘探人员、就学等人员迁回拆迁范围家中的;本市居民因应征入伍、出国(境)而注销拆迁范围内的户口,后又恢复户口的;本市居民因服刑、被劳动教养、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等注销拆迁范围内的户口,后又恢复户口的;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以上七种人可认定为应安置人口。
3、无其他住房的六种人:有本市常住户口的未成年人,且其父母属于拆迁范围内的应安置人口;户口从被拆迁房屋内迁出,且拆迁时仍处于迁出状态的海员、船员、野外勘探人员、就学等人员(不包括已在外地结婚的);因应征入伍而注销户口的人员;因服刑或者被劳动教养而注销户口的人员;户口不在本市的人员,因结婚实际居住在被拆迁房屋内至房屋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满两年,且其配偶属于拆迁范围内的应安置人口;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以上六种人可以认定为应安置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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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被拆迁房屋补偿。实行货币拆迁赔偿的,按照被拆迁房屋评估单价乘以被拆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建筑面积确定。实行住宅产权调换安置的,被拆迁房屋和安置房屋按套内建筑面积和公摊面积分别调换,根据市场评估价结算套内建筑面积价差,拆迁人免收公摊面积补差款。估价机构对被拆迁房屋的评估价格应反映同时期、同结构、同用途、同类区域的二手房市场价格。
(二)政策性补偿。包括被拆迁人安装电话、有线电视、宽带、天然气、电表和空调移机等政策规定的补偿费用。
(三)政策性补助。包括临时安置补助费、停产停业经济损失补助费和搬家补助费。基本都是一赔二的嘛异地一样的,只要80剩下的拿钱是可以的具体要问负责你们那里拆迁的.要2套多出的钱自己出也是可以的.赔好大你要好大,你就最多拿个先搬的奖励和部分装修费以及租房过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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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农村拆迁赔偿标准:
(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以及建制虽然不撤销,但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问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它的具体计算是(被拆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2)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十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由建设单位支付给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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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农村拆迁赔偿主要有两种补偿方式。第一种,用土地征收的方式,将农村土地征收,将宅基地上的房屋作为附属物进行补偿。第二种,是根据地方出台的农村房屋拆迁条例或者办法进行拆迁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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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费在元左右,但是还要是根据区域的不同来决定的。因为我不是成都人,对成都不是很了解因此只能给你大概的价格。另外关于安置房的面积大概你自己能计算,你现在有的居住面积+上拆迁奖励的补偿面积就是你得到的拆迁房的面积。在重庆从市区拆迁到郊区是有20平方米的补偿奖励的,不知道你们成都有没有这样的规定。其实具体信息你最好亲自去房屋交易所询问下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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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拆迁安置房是个人产权,拆迁安置房办理产权登记时需缴纳契税,和产权证的工本费。缴纳契税时安置房的总价减去拆迁补偿协议的补偿总额超出的金额才需个人缴纳,拆迁补偿款可以抵扣相同金额的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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