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压不稳是否会影响上海迅达电梯有限公司门机使用寿命

迅达电梯合同(共6篇)
您现在的位置:&&
迅达电梯合同(共6篇)
相关热词搜索:
篇一:电梯安装合同 电/扶梯产品安装合同鉴于甲乙双方于 年月日签订了电/扶梯产品买卖合同(合同号: Z34,Z35152,ZT30001,ZT30002)。现甲乙双方经友好 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合同条款如下:
一、 工程概况 注:
价格中 (1) 含建筑安装营业税 (2)
包括卸车费用 2. 项目名称:太仓市原市政府地块
项目详细地址: 太仓市县府街与小北门街交叉口 甲方联系人:联系电话:
传真:乙方联系人:
车峥嵘 联系电话:
传真:1 如任何一方的联系人变更,都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
二、 本工程开工日期及施工周期 1. 预计开工日期: 2013 年
月(乙方将在派员进场前再次与甲方确认开工日期), 电扶梯部件安装、调试周期: 10 周(节假日除外)。 2. 双方理解,合同价格有效的前提是,工程最终竣工移交日期最迟不晚于 2015年 5月底。
三、 工程价款的支付及结算 1. 在安装人员进场前15日,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作为开工款,计:人民币 叁 拾壹万零贰佰伍拾 (¥310250) 元(其中含金额相当于合同总金额20%的定金)。 2. 所有电/扶梯安装完成并验收合格,付至安装总额的95%。 3. 在电/扶梯工程按本合同第六.1款验收完毕后6个月内,甲方付清合同剩余款项,计: 人民币 叁万壹仟零贰拾伍 (¥31025)元。如因甲方原因导致安装工作无法在合同约 定的期限内完成的,则甲方应在任何情况下于正式开工日期后六个月内付清合同款项。 4. 支付合同款项时,甲方须直接汇入合同文首规定的乙方帐户,同时注明付款单位名称和 合同号,并将支付凭证复印件按合同文首确认的联系方式传真或寄交乙方。 5. 如甲方要求或因甲方原因事实上导致分批交货和/或安装,各批次货物的款项应按本合 同约定的付款方式相应分批按比例结算。 6. 安装发票将在特种设备监管部门验收合格后开具。如货物分批安装的,则发票按安装时 间分批开具。
四、 甲方权责 1. 按电/扶梯土建布置图要求完成土建施工,提供《施工必备条件》(见附件一)中所列甲 方的工作。为乙方提供施工便利条件,负责与其它施工方的工作协调。2. 预计开工日期前三十天,如现场基本具备安装条件,书面通知乙方进行安装前的勘查工 作并予以配合。如现场尚不具备安装条件,可依照电/扶梯产品买卖合同约定在确认“发货确认单”时调整交货期,并于交货日前三十天,书面通知乙方进行安装前的勘查工作并予以配合。对勘查时发现的土建和其它问题按整改通知单的要求整改。整改完成之后,双方书面确认整改结果并确定正式开工日期。如无需整改,则在勘查结束后,双方书面确定正式开工日期。 3. 按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工程款。 4. 货物运至安装工地后,甲方应提供符合要求的室内仓库以供货物保管。如现场不具备安 装条件或由于甲方原因导致连续停工超过15天,甲方应负责妥善保管货物,并且自货物交付到开始或重新开始安装前的存放时间不应超过3个月。甲方如未能做到本条规定,则需在安装前会同乙方对货物重新进行检验,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5. 有权监理乙方人员的施工质量、施工安全等工作,发现问题及时通知乙方。 6. 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使用电扶梯。
五、 乙方权责 1. 进行安装前的勘查工作,在土建施工过程中不定期派专业人员到施工现场进行技术指 导,在正式开工日期前派专业人员到工地现场依照电/扶梯土建布置图要求检查甲方提供的土建(包括但不限于预埋件、预留孔、门洞、机房吊钩、电源板开关、标高线及轴线和各层墙面装饰厚度等等)。 2. 按约定的正式开工日期安排人员进场开工。 3. 严格按国家有关电/扶梯安装标准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4. 保证施工人员自觉遵守施工现场的有关规定。 5. 除本协议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外,负责库房、井道、机房内的电/扶梯零部件的产 品保管。 6. 配合特种设备监管部门对电/扶梯安装工程的质量检验工作。 7. 乙方可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将本合同项目的部分工作委托有法定资质 的第三方完成,但应就该第三方的工作向甲方负责。 8. 乙方指定专业人员进行电/扶梯所需电源的接入及监控系统和电梯五方通话系统的线槽 的安装和布线。 9. 乙方仅承担本合同约定项下的相关费用。
六、 工程验收 1. 部件安装调试完成后,经乙方质量部门验收合格,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乙 方递交的“电/扶梯安装竣工”(格式见附件二)后7日内验收并签署盖章;如甲方既未在前述7日内签署盖章又未提出工程确实存在不合格项目的有效证明,则可视为工程通过验收。 2. 在乙方出具自检合格报告后,甲乙双方积极配合,按合同约定的条款在3天内及时向当 地特种设备监管部门申请验收。 3. 对验收中存在的不合格项目,甲、乙双方根据合同中各自所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分别予以 及时整改合格。
七、 移交 1. 在下列条件全部具备的前提下,乙方向甲方移交工程: 1) 乙方已收到本合同全部款项及相关买卖合同中所约定的全部款项。 2) 收到特种设备监管部门验收合格证书。 2. 双方应在“安装工程项目移交书”(格式见附件三)上签署并盖章。如由于甲方原因无法办妥移交手续,自乙方向甲方递交“安装工程项目移交书”之日电/扶梯保管责任转移至甲方,乙方对所安装的电/扶梯的控制印板保留所有权。
八、 保修及保养服务 1. 自特种设备监管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乙方向甲方提供为期12个月的免费保修、保养 服务;但最晚不超过货物按合同约定生产完毕后的18个月,以先到日期为准,免费保修服务均截止。 2. 免费保修期内,对确因安装质量问题造成的电/扶梯故障(不包括照明灯具故障),乙方 负责保修;对因下列原因引起的电/扶梯故障、损坏等,乙方可予以修复,但其费用由甲方承担: 1) 货物所在建筑的任何缺陷或问题所导致的故障; 2) 因甲方或业主使用、管理不当等人为因素导致的故障; 3) 因甲方未能及时采取适当应急措施而加重的故障; 4) 非乙方或乙方指定方实施维修保养而导致的故障。 3. 免费保修期结束后,如仍由乙方保养,甲方应承担电梯日常维护保养中产生的材料费等 支出。 4. 若甲方未经乙方同意,自行委托第三方进行电梯的安装、调试,则乙方不承担任何质量 和安全责任,也不提供任何保修服务。
九、 违约责任 1. 本合同生效后,如因乙方原因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须向甲方双倍返还相应定金;如因 甲方原因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乙方不退还相应定金。 2. 如乙方安装的电/扶梯质量不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甲方可要求乙方承担修理、更换、重 做等违约责任。 3. 甲方未按约定提供施工条件的,乙方有权顺延工期,若连续延误达15天,乙方有权撤 回施工人员,甲方还应另行承担乙方相应的损失,期间的已安装/已交付待安装的零部件由甲方保管。 4. 乙方未按约定日期竣工,应按延期天数向甲方支付每天未按期完成安装之货物安装合同 总价万分之三的违约金(但逾期竣工违约金累积最高不超过合同总价的3%)。甲方未按约定支付合同款项,或因其他原因造成安装延期,乙方有权顺延工期,同时甲方应按延期天数向乙方支付每天未按期完成安装之货物安装合同总价万分之三的逾期付款违约金(但逾期付款违约金累积最高不超过合同总价的3%)。 5. 如乙方延期竣工达3个月或以上的,除继续计算上述逾期竣工违约金外,甲方还有权决 定是否解除合同;如决定解除的,甲方应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本合同应视为因乙方原因于通知送达之日被解除。如甲方未按期支付合同款项、或因其他原因安装延期达3个月或以上的,除继续计算上述逾期付款违约金外,乙方还有权决定是否解除合同;如决定解除的,乙方应向甲方发出书面通知,本合同应视为因甲方原因于通知送达之日被解除。 6. 如因甲方原因导致未能在合同第二、2款约定的最迟日期前完成竣工移交,则乙方有权 调整合同价格;如双方无法在合理时间内就新合同价格达成一致意见,则乙方可以书面通知的方式解除合同,本合同应视为因甲方原因于通知送达之日被解除。 7. 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处理。 8. 在任何情况下,双方相互承担的各种违约损害赔偿责任总和最高不超过本合同的总金 额。 十、 争议的解决 因执行本合同而引起的一切争议,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合同任一方均可向其公司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 其它 1. 本合同总金额含乙方一次进场及勘查费用。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多次勘查或因甲方要 求对本应一次履行的本合同工程内容分批履行,甲方应另行支付乙方因此造成的额外支出费用(具体费用及支付方式另行商定)。 2. 本合同各方必须以书面方式向对方送达往来函件。双方确认,合同文首的地址及传真号 码为各方有效的函件或传真送达地址,合同一方按该地址及传真号码向对方发出函件或者传真后两日,即视为已送达。如合同一方地址或传真号码发生变更,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未及时通知造成无法送达的,上述期限届满时即视为已送达。 3. 本合同全文打印,手写内容须经双方签字和盖章确认。合同内容如有变更,双方应签署 书面变更协议。 4. 本合同各附件及电/扶梯土建布置图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 合同未列入之条款,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处理。 6. 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人(签字):
授权代表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期:年月
日篇二:电梯保养合同(标准保)
九江迅达电梯维保合同
用户名称:
九江市万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住所): 维保合同号:
JJXDTDT- 使用说明
1、适用范围:本合同适用于乘客电梯、载货电梯、液压电梯、杂物电梯、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的日常维护保养和维修。 2、维保单位:取得维修许可证,有合法的经营资质并经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验证。 3、日常维护保养:对电梯进行的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等日常维护或保养性工作。其中清洁润滑不包括部件的解体,调整只限于不会改变任何安全性能参数的调整。 4、维修:合同期间内需要完成的的工作内容已包含在本合同范围内,由乙方完成。维修的告知义务在本合同备案时完成。甲方应妥善保管由乙方提供的相关工作记录。 5、重大维修:不包含在本合同范围内。合同期间内需要完成的工作内容和相关费用,乙方在签约前现场勘验报价,经甲方确认后,双方在签约前约定。约定之外的内容,需要时双方另行签订合同。施工前按照规定将施工方案报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6、改造:不包含在本合同范围内。必须由具备改造资质的电梯企业完成,改造前必须报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电梯保养合同 使用单位(甲方):
九江市万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维保单位(乙方):九江市迅达电梯服务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和维修的有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电梯保养 签约前乙方应对电梯的现状进行详细的检查,检查结果由甲方签字确认后,作为电梯的现状记录在案。根据电梯的现状,乙方提出具体的电梯保养要求和方案供甲方参考。双方以此约定电梯日常保养和维修的具体内容。甲乙双方约定,由乙方为《电梯维护保养及金额明细表》(见附件一)中列明的甲方使用、管理的电梯提供日常的维护保养、维修和紧急救援服务。 第二条
电梯保养的内容 乙方应当按照《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规则》完成15日、季度、半年、年保养项目,并做好维护保养记录(见附件二)。 电梯保养中所涉及的维修内容已包含在本合同中。双方应在合同细则中明确约定相关的责任和权利条款。 第三条
电梯保养标准 实施保养后的电梯应当符合《电梯维修规范》(GB/T18775)、《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 7588)和《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 16899)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
电梯保养费: 电梯保养费:
元/台/月、总计
台、总计 24960.00
元/年(人民币),大写: 贰万肆仟玖佰陆拾元整
结算方式 (一)甲方按( □月□季
□半年□年 )支付维护保养费,具体支付时间和金额为: (二)支付方式:
□支票 □汇到乙方指定帐号。 第六条
电梯保养的材料费: 乙方提供本合同电梯设备保养和维修所需的相关材料及零配件明细表及价格,经甲乙双方确认各自所承担的零配件的内容。本合同约定:材料及零配件费用在 元(含本数)以上的,由甲方承担。具体的支付程序是:
。因甲方不能按时付款而导致的电梯停用,责任由甲方负责。 第七条
乙方负责全年365天24小时的紧急救援服务,24小时紧急救援服务热线电话: 。 第八条
驻场:乙方(□是
□否)提供驻场作业服务(驻场费用应当已经包含在电梯保养费中)。 驻场作业人员职责: 1 、服从甲方的相关现场作业人员管理规定。 2、承担二十四小时现场困人紧急救援工作。 3 、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合同中的电梯保养工作内容。 第九条
甲方权利、义务 (一)权利 1、有权监督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维护保养义务,发出故障通知或提出建议。 2、有权要求乙方保障电梯的正常运行。乙方的维护保养达不到合同约定的维护保养标准或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在维护保养记录上签字。 (二)义务 1、应当对每台电梯建立完整的安全技术档案,并供乙方查询。具体资料如下资料: (1) 产品合格证; (2) 使用维护说明书; (3) 电气原理图; (4) 电气敷设图; (5) 安装说明书; (6) 电梯整机、安全部件和主要部件型式试验报告结论副本或结论; (7) 电梯运行全部记录; (8) 故障及事故记录; (9) 改造、重大维修原始记录; (10)电梯使用登记证; (11)电梯施工自检记录; (12)上年度的检验报告; 2、建立电梯安全运行管理制度,保证电梯的用电、消防、防雷、通风、通道、电话通讯、监控摄像和报警装臵等系统安全可靠;并保证机房、井道、底坑无漏水、渗水现象,通往机房、底坑、滑轮间、井道安全门的通道畅通、照明充分。甲方的电梯监控室值班人员负责故障的统计。电梯发生故障时,及时通知乙方抢修,并应详细记录相关工作的具体时间。 3、配备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电梯的日常安全管理: (1)负责电梯的使用管理;(2)负责对乙方的维护保养记录、修理记录签字确认; (3)负责对乙方提交的电梯安全隐患提示单签字确认。 如果更换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及时通知乙方。 4、应当制定电梯事故应急防范措施和救援预案并定期演练。 5、在电梯使用过程中发现故障或异常情况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通知乙方。 6、除乙方无法解决的情况外,未经乙方书面许可不得允许非乙方人员从事与电梯维护保养有关的工作。 7、应当为乙方提供维护保养所需的工作环境。 8、应当在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 个月,向电梯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 9、根据风险转移需求,购买电梯设备和乘客的相关商业保险。 第十条
乙方权利、义务 (一)权利 1、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维护保养所需的工作环境及相关资料。 2、当电梯存在安全隐患时,乙方应及时采取停梯措施并立刻通知甲方停用。 3、乙方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影响电梯安全运行的要求。 (二)义务 1、应当具备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相应许可。 2、接到故障通知后,应当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处理;电梯困人时,应当在
30分钟内(此时间最长不得超过30分钟)抵达现场。 3、现场作业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且应当至少一人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4、作业中应当负责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作业安全。 5、提供本合同电梯保养的全年维护保养计划和定期保养计划的具体实施时间表。 6、根据甲方的故障统计记录提出故障分析报告,报告中应包含电梯故障的整改措施和预防措施、有关电梯使用管理的合理化建议。 7、当需要完成合同之外所需的重大维修项目时,乙方应及时将相关工程内容和报价提供给甲方。 8、对所维护保养电梯的安全运行负责,保障设备整机及零部件完整无损。 9、建立回访制度(包括工作人员服务态度、维修质量、是否按照规定实施维护保养等)。 10、由企业电梯安全检测员每年对电梯进行一次安全检测。 11、应当配合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对电梯的定期检验,协助甲方制定紧急救援预案并参与电梯的紧急救援工作,积极参与电梯安全管理的各项活动。 12、应当妥善保管电梯图纸及相关资料,并在合同终止后交给甲方。篇三:迅达公司介绍及客户清单 迅达电梯集团简介 Schindler - 迅达集团 -- 迅达-电梯及自动扶梯公司由Robert Schindler先生于1874年在瑞士创立,总部位于Lucerne(卢塞恩),至今已有138年的历史.迅达集团是世界最大的高端电梯及自动扶梯供应商。 迅达集团在全球140多个国家和地区拥有100多个控股公司,设立1000余家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年营业额超过120多亿瑞士法郎,每天全球有超过9亿人次乘坐迅达的电梯和自动扶梯。 瑞士迅达集团总部 Schindler China - 迅达中国 迅达(中国)电梯有限公司是1980年成立的中国第1家工业性合资企业 中国迅达电梯公司是电梯行业首个在1994年就通过了国际认证机构《英国劳氏质量保证公司》的体系认证,同时获得英、德、澳、荷及新西兰等国认证机构的ISO9001认证书,保证中国迅达电梯公司服务和产品的质量和水平。 2001年瑞士迅达出资收购中方全部股份,迅达(中国)电梯有限公司已成为我国电梯行业第一家外商独资企业,公司注册资金8.68亿元人民币。迅达(中国)上海总部 为适应市场的需求和电梯发展趋势,中国迅达电梯公司不断引进先进的生产技术与产品,包括高端电梯S7000、中高端电梯S5400、中档电梯S3300以及S9000系列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等产品已广泛进入中国市场。中国大陆地区在用项目有上海世博会世博轴、 上海APEC会议主会场、北京新世界中心、武汉崇光百货、武汉时代广场马可波罗酒店、武汉保利文化广场都采用了迅达电梯。 迅达电梯公司奉行用户为本、服务第一的宗旨,服务热线全年365天,每天24小时开通,同时,公司不断进行客户满意度的测试,及时修正、改进服务质量。 瑞士迅达集团在上海浦东张江高科技园区投入近亿元资金建设迅达电梯中国培训中心,先进的硬件设施堪称国内之最,先进的服务理念、先进的电梯产品技术向中国境内的员工进行全方位的培训,这必将对瑞士迅达在中国业务的拓展发挥重要的作用。 尊敬的阁下,只要您开发工程项目需要,我们可随时向您提供有关电梯、自动扶梯的交通分析、合理配臵和效益最大化的一系列技术咨询,并尽可能提供最适合的产品和最优质的服务。
谢谢您的垂阅。再次祝愿成功永远伴随您! 制造商详细介绍 名称 全称:迅达(中国)电梯有限公司 英文:SCHINDLER-CHINA ELEVATOR CO.,LTD. 公司类别 外资独资经营
独资目的 提高中国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生产能力;改进产品结构。提高产品性能;生产适用于内销和外销的产品;改进电梯,自动扶梯及自动人行道的安装和维修方法;进行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有关研究工作。尤其1996年3月瑞方增资控股后, 中国迅达电梯公司已经完成由原先生产型企业向服务型企业的过渡,向各界用户提供更加优良的服务。
远景规划 迅达在中国将作为一个整体,为客户设计最佳工程方案。 准时交付性能可靠、技术领先和物有所值的产品,提供无可挑剔的售后服务。 保持自动扶梯占中国市场的第一位优胜,并以次推动电梯业务的增长。 公司的价值观 为客户创造效益 以人为本 高效管理 质量第一 安全产品 领先能力 履行承诺 诚实正直 公司的使命 通过专业化的销售网络,向客户提供技术领先、性能可靠的电梯和自动扶梯产品,以无可挑剔的售后服务,让客户满意。 提供充满挑战和激励的工作氛围,让迅达员工和代理商不断增长才干并乐于奉献。 创造和捕捉可增长利润的商机,持续地实现向股东们所承诺的目标。 成为富有责任感和踊跃参与的社区及行业成员。 组织原则 … 公司向全体员工提供良好的工作、学习及发展的机会。 … 公司向社会提供高质量的产品和服务。 … 公司履行在社会环境中的责任和义务。 … 人才是最宝贵的资源。 产品技术特点 主要生产微电脑控制的客梯、医用梯、观光梯、服务电梯;自动扶梯及自动人行道等产品。 电气驱动系统采用当今最先进的变频变压调速技术,变频器包括由IGBT大功率晶体管组成的智能功率模块,调速性能好,节能显著。 控制系统全部采用Miconic微电脑系列产品,电梯的群控调度系统中采用了技术成熟的人工智能AITP技术。 质量口号 CSE QUALITY IS ME 中文:中国迅达质量就是我
质量方针 提供客户满意的电梯,扶梯产品和安装,维修,保养服务。
产品已出口的国家和地区 香港,澳门,马来西亚,新加坡,泰国,菲律宾,澳大利亚,新西兰,韩国,朝鲜,独联体,印度尼西亚,日本,埃及,意大利,伊朗,南也门,巴基斯坦, 斯里兰卡,蒙古,阿尔及利亚 公司荣获ISO-9000质量认证情况 ISO是国际标准化组织的简称,ISO-9000其中有三个标准: ISO-9001内容包括:设计,开发,生产,安排和服装。 ISO-9002内容包括:生产和安装。 ISO-9003内容包括:最终检验和试验。 中国迅达电梯公司于1994年8月通过国际质量认证机构的认证,获得国际质量标准ISO系列证书。并不断通过复审。
公司的CRG情况 公司引进国际人力资源顾问公司CRG模式,把人力作为一种资源去设计,开发,培训,鼓励。公司按照职位描述-职位评估-薪酬政策-目标确定-工作表现管理-人力资源开发六个模式,已完成了前三个模式内容,确立了“对外具有竞争力,对内有公平性”的薪酬政策,以利人才的开发和建立激励机制。 公司的MRP-II情况 MPR-II 是英文的缩写,中文意思是:制造资源计划。公司的物流应用此系统运作。 先进的设备 公司合资后,先后从瑞士,西德,日本,意大利等国家进口了100余台套先进的专用设备 和检测仪器。如从瑞士进口了汉墨尔三点折弯机,希拉特压焊机;从西德进口了法塔滚齿机, 克林贝而尔蜗杆磨床,爱斯曼喷漆线;从美国进口了奥开绕线机,从日本进口了村田多工位 数控冲床等。除加工设备外,公司还添臵了几十套先进的检测设备和大量的仪器设备和大量 的仪器仪表。 历年所得的荣誉: ☆ ☆ ☆ ☆ ☆ 获伊斯兰国际贸易组织评定的“伊斯兰国际贸易大奖” 被外经贸部确认为“先进技术企业” 被外经贸部评为“全国对外经济贸易先进企业” 获中国出口名特产品87金奖 连续八年获“全国十大最佳合资企业”称号,十佳评选委员会为了表示对我公司 辉煌佳绩及更加兴旺发达的祝愿,特别授予我公司一个十佳八连冠杯 ☆ ☆ ☆ ☆ ☆ ☆ ☆ ☆ ☆ ☆ ☆ ☆ ☆ ☆ 被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评为“1989年全国出口创汇先进企业” 获中国质量协会用户委员会颁发的“用户信得过产品荣誉证书” DYN-2微机调速客梯被建设部评为“部优产品” 被北京市外商投资协会评为在京中央直属机关“优秀外商投资企业”第一名 被外经贸部评为“全国500家最大工业企业” 被外经贸部评为“全国双优外商投资企业” 在《中国企业报》评比活动中,瑞士迅达被评为“外国在华十大知名企业” 被国家统计局评为“中国行业十强”按利税总额排序,荣列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行业前十强 被国家统计局评为“中国行业一百强”按利税总额排序,荣列普通机械制造行业第十名 被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合作部确认为“全国机电产品出口先进单位” 被中国银行评为“外商投资企业贷款最佳信用客户” 在全国第二次国产电梯质量用户评价调查中,中迅客梯质量被用户评为满意产品 被市财政局评为“北京市外商投资企业财务决算先进单位” 被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家统计局、中国股份制企业评价中心确认为“中国最大300家股份制企业” ☆ ☆ ☆ ☆ ☆ ☆ 荣获北京国家税务局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先进单位”称号 中国市场商品(电梯)售后服务调查满意度及市场影响力第一名 质量万里行光荣榜企业 被评为全国质量管理小组活动优秀企业 被评为守合同重信用企业 确认为外商投资产品出品企业篇四:电梯钢丝绳合同
电梯维修合同
甲方:内蒙古河套灌区管理总局 乙方:巴彦淖尔市迅达电梯技术有限公司 签订日期: 河灌总局3号电梯更换钢丝绳合同 此合同内电梯使用方为内蒙古河套灌区管理总局(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方为巴彦淖尔市迅达电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一、更换3号电梯钢丝绳,以下是实测参数及费用明细: 1. 实测电梯井道全长86米。 2. 电梯使用钢丝绳长86米*2倍+8米=180米,本电梯采用5根钢丝绳,180米*5=900米,另加20米以防短绳现象,共用920米。 3. 费用明细: 1. 10mm半钢芯钢丝费920米*14元/米= 12880元 2. 轴承760元
挡绳杆652元
麻绳738元 3. 施工维修费17181元 4. 运费2670元 共计:34881元,大写:叁万肆千捌百捌拾壹元整。 二、甲方对更换电梯钢丝绳的要求: 甲方要求主驱动钢丝绳必须选用半钢芯8股直径为10mm 钢丝绳。 必须使用通力电梯原厂采用德国固丝德夫沃夫钢丝绳。 更换技术必须保证更换完跃层距离足够 200mm-400mm。 电梯钢丝绳采用电梯专用钢丝绳,必须有出厂合格证及检验报告(附出厂合格证及检验报告书)。 已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按照电梯更换钢丝绳的要求标准,在更换过程中不得有任何违规操作,更换完成后必须保证钢丝绳不打折,5绳涨紧力保持一致,每绳不得有任何外力损伤,保证质量,处理完成后清理现场。 每绳保证达到技术标准,乙方的每个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保证没有任何影响安全的因素。 在施工过称中保证无任何无关人员靠近,设有有效的障碍措施。 更换过称中有需要甲方协助的甲方积极配合,更换钢丝绳必须携带安全装备。 此次施工乙方均按照标准技术方案实施工作。 此合同一式两份,甲已双方各持一份,签字盖章后及时生效,合同签订十日内已方必须处理完毕。
甲方:内蒙古河套灌区管理总局 乙方:巴彦淖尔市迅达电梯技术有限公司
甲方代表(代理人):
乙方代表(代理人): 盖章: 盖章:
日篇五:360保定电梯合同
电/扶梯产品买卖合同
合同号:C3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合 同条款如下: 一 合同货物描述、数量及价格 注:(1)详细规格描述见附件《技术规格表》。(2)价格中含进口关税和增值税。 二 货款结算方式
1. 合同生效之日起10天内,甲方须向乙方支付设备总价的5%定金,计人民币
元,大 写:柒拾叁万叁仟陆佰叁拾元整。 2. 甲方须在收到排产通知后5日内向乙方支付当次所需设备总价的30%排产款,计人民币
元,大写:肆佰肆拾万零壹仟柒佰捌拾元整。乙方在收到该笔款项后8周开始分批发出货物。 3. 甲方须在收到付款发货确认通知后向乙方支付当次所需设备总价的55%,计人民币
大写:捌佰零陆万玖仟玖佰叁拾元整。乙方将在收到该笔款项后的30天内(节假日除外)开始分批发出货物。 4.
货到工地安装调试,并经过政府验收完毕,且连续运行20天后的两日内甲方付给乙方该批设备总价的 10% ,计人民币
元,大写:壹佰肆拾陆万柒仟贰佰陆拾元整。(但非因乙方原因导致的安装延误,此笔款项的支付最迟不晚于货到工地6个月),同时甲乙双方办理移交手续,从移交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如甲方施工期间需临时用梯,则甲乙双方另行洽谈临时用梯方案,同时临时用梯的电梯使用与本条款的约定无关)。 5.
设备款结清后7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供设备总价5%的为期一年的质量保函作为质保金。 6.
支付合同款项时,甲方应注明付款单位名称和合同号,并将支付凭证复印件按合同文首确认的联系 方式传真或寄交乙方,乙方须在收到甲方支付凭证复印件后的3天内书面回复甲方付款是否到帐。 7.
所有款项须直接汇入合同文首规定的乙方帐户。 8.
如甲方要求或因甲方原因事实上导致分批交货和/或安装,各批次货物的款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付 款方式相应分批按比例结算。 9.
甲方要求乙方开具普通发票。发票将在发货时开具。如货物分批发运的,则发票按发货时间分批开 具。 1. 在合同生效、明确全部技术细节、双方确认土建图(以双方签字盖章为准)、且乙方收到排产款后:
5400客梯条件。 2. 乙方将在开始生产前与甲方再次确认交付日期。双方理解,合同价格有效的前提是, 实际交付日 期最迟不晚于
日。如因甲方原因导致未能在上述最迟日期前交付货物,则乙方有权调整合同价格;如双方无法在合理时间内就新合同价格达成一致意见,则乙方可以书面通知的方式解除合同,并依据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获得赔偿。如因乙方原因货物未按合同日期到达 三 货物的交付施工现场,甲方将有权不履行合同约定付款,并依据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获得赔偿。 3. 交付方式:甲方委托保定通力电梯有限责任公司到乙方___苏州工厂_的仓库提取货物。乙方按合 同规定的日期将货物置于上述地址供甲方提货时即为交货。 4.
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在货物交付时向甲方提供一套随机文件及装箱清单。产品合格证应开给___ 保定源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5. 在甲方付清本合同项下的全部货款之前,乙方保留货物的所有权。 四 货物的验收和保管 1.甲方指定的代理应在提货时会同乙方对货物进行清点,并签署“到货清点记录”。如果甲方指定的代 理未在“到货清点记录”上签字确认,也未当场向乙方书面提出异议,则视为乙方履行交货义务符合合同约定。 2. 货物运至安装工地内开始安装前,由甲方(或其指定的代理)会同乙方(或其指定的代理)共同依 据装箱单进行开箱检验(如甲方自行拆箱,乙方不对零件遗失或损坏承担负责)。对检验结果,由双方共同签署验收单。如甲方(或其指定的代理)在验收中发现产品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须在15天内向乙方书面提出异议;如果甲方(或其指定的代理)未签署验收单,也未在15天内向乙方书面提出异议,视为甲方认定货物在开箱时符合本合同及其附件的约定。 3. 货物交付后,甲方应负责妥善保管货物,将货物保管存放于有良好的通风与防潮条件的室内,并且 自货物交付到安装前的存放时间以及自货物交付至开箱检验的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如因甲方未能做到本条规定而导致不能安装、安装质量不符规定或影响电/扶梯的正常运行,乙方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
承诺和保证 1. 乙方保证其出售的货物完全符合本合同的约定和/或相关的国家标准。 2. 乙方保证其所提供的货物是全新的,且有全权出售该等货物。 3. 在甲方遵守货物的保管、使用、安装、保养和运输要求的条件下,在货物按合同约定生产完毕之日 起的18个月内或货物安装完毕经国家有关部门检验合格后的12个月内(以先到日期为准),如产品存在质量缺陷,乙方应负责修理或免费更换相应零部件。另外,乙方将为货物提供免费维保服务(有关免费维保的时间、内容等请详见另行签署的免费维保合同)。 4. 双方各自保证其为按照中国法律设立的独立法人或由独立法人依法授权的机构,具有签署和执行本 合同的一切权利和资格,同时保证双方根据本合同进行的一切活动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六 违约责任
1. 本合同生效后,如因乙方原因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须向甲方双倍返还相应定金,同时须赔偿甲方 的实际财产损失;如因甲方原因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乙方不退还相应定金,甲方同时须赔偿乙方的实际财产损失。 2. 如甲方未按期支付定金或货款,或因其他原因造成交货或安装延期,乙方可以顺延交付和/或安装 日期,同时甲方应按延期天数向乙方支付每天合同总价万分之三的逾期付款违约金(但逾期付款违约金累积最高不超过合同总价的3%)。如在乙方交付货物后,甲方未按期支付货款或因其他原因造成安装延期达三个月或以上的,除继续计算上述违约金外,乙方还有权决定是否解除合同;如决定解除的,乙方应向甲方发出书面通知,本合同应视为因甲方原因于通知到达之日被解除,甲方应同时按第六.1条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3. 甲方应在收到乙方的付款发货确认通知后及时支付约定的款项,并做好接收和安装货物的准备。自 双方确认的交货日期起两周内,乙方提供免费仓储。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无法按该日期交付和/或安装货物达到两周的,甲方须向乙方支付仓储费(按电/扶梯每台每天100元计算),并且在甲方付清到期货款和仓储费前将暂不交付和/或安装货物。 4. 如乙方无理由延期交货,应按延期天数向甲方支付每天合同总价万分之三的违约金(但违约金累积 最高不超过合同总价的3%)。如乙方无理由延期交货达三个月或以上的,除继续计算上述违约金外,甲方还有权决定是否解除合同;如决定解除的,甲方应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本合同应视为因乙方原因于通知到达之日被解除,乙方应同时按第六.1条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5. 不可抗力事件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要求进行处理。 6. 在任何情况下,双方相互承担的各种违约损害赔偿责任总和最高不超过本合同的总金额。 七 争议的解决 因执行本合同而引起的一切争议,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合同任一方均可向原告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八 其他 1.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电/扶梯产品的安装、改造、维修,必须由电梯制造单位 或者其通过合同委托、同意的依照该条例取得许可的单位进行。 2. 合同货物所含的全部知识产权(包括有关电/扶梯日常运行和保养的控制软件所含的知识产权)均 属于乙方及其所属的迅达集团。乙方允许甲方(或代表甲方管理电/扶梯的单位)为自身使用电/扶梯而免费使用上述软件,但甲方对上述软件不享有其他利益,不可对其进行复制、逆向工程或买卖。 3. 双方理解,本合同项下的货物将仅供位于__保 定 _(项目地址)的_ 源盛嘉禾小区 _项目(项目名称) 使用。鉴于该货物为根据买方项目定做的特种设备,出于安全考虑,如买方欲将部分或全部货物转卖(包括出口)或挪作其它项目使用,均应事先通知卖方并征得卖方的同意。 4. 本合同各方必须以书面方式向对方送达往来函件。双方确认,合同文首的地址及传真号码为各方有 效的函件或传真送达地址,合同一方按该地址及传真号码向对方发出函件或者传真后两天,即视为已送达。如合同一方地址或传真号码发生变更,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未及时通知造成无法送达的,上述期限届满时即视为已送达。 5. 本合同全文打印,手写内容须经双方签字和盖章确认。合同内容如有变更,双方应签署书面变更协 议。 6. 《技术规格表》和《电/扶梯土建总体布置图》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
合同未列入之条款,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处理。
本合同一式陆份,四方执四份,乙方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买方: (盖章)卖方: 授权代表人: (签字) 日期:
(盖章) 授权代表人:(签字) 年 月日篇六:安装协议
项目名称:涪陵泽胜温泉城
工行 台 数: 电梯委托安装协议
议 编 号:
YX 对应安装合同编号: 安 全 协 议 编 号:
AQ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重庆渝迅电梯有限公司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帐号: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就乙方承包甲方的电梯安装及与之相关的安全事宜,为明确双方的权 利和义务,保证电梯安装质量及安全施工,在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基础上一致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
委托安装事项 1、 安装地点: 2、 项目名称: 3、 甲方委托乙方完成下述安装事宜: A、此价格包含:1、安装人工费;2、安装过程中所需工具及辅助材料费;3、劳保用品费; 4、安装人员的各项保险费;5、安装人员住宿及餐费;6、设备开箱费;7、卸 1 / 5
货。 B、 此价格不包含:1政府部门验收检测费;2工地现场施工水电费。 3如因乙方安装质量缺陷造成政府部门二次复检,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均由乙 方承担。 4、 乙方须完成上述项目的整体安装调试事宜,确保安装的项目能按其应有属性投入使用。 此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具体安装调试内容包括: (1) 严格按照“中国迅达电梯有限公司”
相关要求进行施工; (2) 负责配合完成 “中国迅达电梯有限公司”的厂检工作; (3)负责配合完成政府部门监督检验工作; (4) 负责配合完成
“中国迅达电梯有限公司”
维保检验及维保移交工作; 第二条施工工期 从 年
年 月 日结束(该期限内应完成官检 合格、厂检调试合格、维保检查三个环节,安装、调试结束后将电梯和完整资料以书面形式移 交给甲方安装部和维保部。其中任何一环节未能完成则不受该期限的限制,乙方仍需完成未完 成的环节)。 第三条安装劳务费支付方式 1、本合同签定,甲方收到开工报告及乙方开具的收据,在完成钢管搭建、现场开箱后支付安装 款的30%,即RMB:
元整(人民币大写:
伍仟贰佰伍拾元整
); 2、完成电梯主体安装及快车调试完成且具备政府部门验收条件,7天内支付安装款的30%, 即RMB:5250.00 元整
(人民币大写:伍仟贰佰伍拾元整); 3、合格通过厂检、政府部门验收及移交维保后凭交接单7天内付安装款的30%,,即RMB: 元整(人民币大写:
); 4、 完成维保移交之日起,满3个月支付10% ,即RMB:仟柒佰伍拾元整) 第四条
安装资格及安全约定 2 / 5
1、 乙方必须持有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培训中心颁发的有效的特种设备电梯上岗作业证(机 械安装维修、电气安装、焊工等作业证书),具备电梯和自动扶梯安装的作业范围; 2、必须具备完整的安装作业设备工具和检测仪器,且在有效期内; 3、具备必要的安装业务能力,确保足够的安装人员数并确保安装员工合理的劳动收入保 障;为员工提供基本的保险福利和安全劳防用品保障; 4、承诺并执行甲方有关安装方面的一切规定。能自觉维护甲方的信誉。 第五条权利和义务 1、甲方权利和义务 1.1、甲方按合同约定进度准时支付相应款项; 1.2、甲方有权知道安装调试施工的全过程,乙方不得隐瞒施工中的实际情况,施工过程 中非正常情况要及时汇报甲方; 1.3、负责安装项目的开工告知及完工后的注册登记手续,同时负责新检规中的要求;在 特检中心的过程验收申报及完工后一切验收手续。如果乙方安装不当,造成复检则, 二次验收中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1.4、负责协调办理与工程相关的手续; 1.5、乙方人员在施工中,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和用户单位的各项安全,甲方有权按 照公司规定对乙方施工中的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违章处罚;在遇到特别紧急不安 全的情况下,甲方有权立即停止施工,乙方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待安全得到确切保证, 并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恢复施工; 1.6、项目额外增加工程部分的报价权归甲方享有,乙方不得向用户单位擅自进行报价,乙 方必须将相关信息传递给甲方,由甲方统一报价; 1.7、安装人员意外保险费用由甲方足额统一购买,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在支付工程款项 中扣除)。 2 、乙方权利与义务 2.1、乙方可根据安装作业量经过甲方同意合理增减施工人员,其所有安装人员的意外保 3 / 5
险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现场所有的施工人员名单乙方必须向甲方报备,并向甲 方提供现场施工人员作业证的复印件及相关保险保单复印件 ;没有向甲方报备的人 员不得进入工地现场,否则后果自负; 2.2、所有的施工工艺,乙方应按相应的电梯品牌厂商相关要求实施; 2.3、乙方负责安装产品零部件的保管责任,安装过程中因乙方保管不当,发生零部件的 丢掉或被偷盗,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赔偿; 2.4、乙方负责安装工程竣工后维保移交,以及负责完善移交过程中提出的相关整改事项; 2.5、乙方所有安装班组均要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正常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甲方现 场人员的工作; 2.6、在项目施工过程中, 贯彻“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自开工之日起,直至工程全部 竣工验收完毕,由乙方负责该项工程现场的全部安全生产和防火责任; 2.7、乙方负责设备到货后的开箱、清点工作,发现有缺损的情况应立即通知甲方进行现场 确认,由甲方向相关方面联系进行申报补发。若开箱清点完毕后三日内未提出缺损件, 则认为设备到货齐全,以后再提出的缺损件,甲方仅可负责向有关方面联系补发,如 需费用则由乙方负责承担。 第六条违约与赔偿责任 1、安装过程中,由于乙方违反建筑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规定,造成乙方及第三方人员的 意外伤亡事故,经政府有关部门认定,系乙方人员违规所至,乙方需承担全部责任; 2、安装过程中,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乙方或第三方人员意外伤亡事故,按劳动法规定处理; 3、如果业主或总包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甲方应积极配合协助乙方向业主或总包方协商 处理相关事宜; 4、由于乙方原因不能全面履行此协议相关事项,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及损失; 5、任何一方有证据表明双方已经,正在或将要违约,可以终止履行本合同,但应及时通知 双方。若对方继续不履行、履行不当或者违反本合同,该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要求违约 方赔偿违约导致的经济损失。 4 / 5
其它 1、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具 有同等法律效力; 2、 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 商同意一致达成书面协议的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即生效,每份具有同等法律 效力; 4、下述附件为此协议的共同组成部分: 附件一:《安装现场施工人员信息表》 附件二:《施工现场安全责任管理协议书》 附件三:《安装队队长保险》
甲方 :重庆渝迅电梯有限公司
签约代表: 住所
公司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渝州路156号
歇台子百科大厦A座1001室电话
: 电话:023-传真
:传真:023-
5 / 5 本&&篇:《》来源于:
优秀范文,论文网站
本篇网址:/2016/hetongdaquan_.html
好文大家读
Copyright &
All Rights Reserved.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上海迅达电梯有限公司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