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三人是做生意为什么不能三人伙伴。甲欠乙225万,丙欠甲110万,甲委托丙在4月

以下试题来自:
单项选择题甲向乙购买价值50万元的钢材,合同约定甲应于5月12日付款。此前因另一合同关系,乙欠甲30万元,此欠款已于4月20日到期,而乙一直未付。5月3日,甲收到乙的通知,得知乙已将50万元钢材款债权转让于丙。5月12日,丙向甲索要50万元钢材款。则(
)。A.乙转让债权的行为无效,甲应付50万元给乙B.乙转让债权的行为无效,甲只需付20万元给乙即可,另30万元可主张抵销C.乙转让债权的行为有效,甲应付50万元给丙D.乙转让债权的行为有效,甲只需付20万元给丙即可,另30万元可主张抵销
为您推荐的考试题库
你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1A.5月1日B.5月8日C.5月9日D.5月10日2A.甲向丙B.乙向丙C.乙向甲D.丙向甲3A.已经成立一个合同B.没有成立合同C.办理公证手续即可使合同生效D.合同已成立但需报上级批准4A.丙应对该2万元借款及其推迟一年期间的30%的利息承担保证责任B.丙应对该2万元借款及其推迟一年期间的法定存款利息承担保证责任C.丙应对该2万元借款承担保证责任,对推迟一年期间的利息则不承担保证责任D.丙对该2万元借款及其推迟一年期间的利息均不承担保证责任5A.甲的住所B.乙的住所C.既可在甲的住所,也可在乙的住所D.既不可在甲的住所,也不可在乙的住所,只能在其他地方
热门相关试卷
最新相关试卷中级会计 考试相关
[中级会计]甲公司日的资产负债表显示的净资产为负,财务状况不断恶化。有关资产:商业用房一间,账面价值100万元;机器设备一套,账面价值20万元;银行存款30万元;应收乙的账款30万元(日到期);应收丙的账款70万元(日到期)。甲公司有关负债:应付丙的账款180万元(日到期)。2012年以来,甲公司的资产处理及债权债务清偿情况如下:
(1)1月20日,丁请求甲公司偿还欠款未果。但在1月28日丁发现甲公司曾于1月15日将机器设备赠送给了戊。
(2)2月3日,甲公司将拥有的商业用房以60万元的价格(市场价格为120万元)转让给非关联企业己公司,己公司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受让该房产,并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
(3)2月21日后,甲公司一直催告乙偿还债务,但乙到8月底仍未偿还,甲公司亦未采取其他法律措施。
(4)3月15日,甲公司向丙提出就50万元债权债务予以抵销。
(5)4月10日,甲公司与庚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合同,将对丙的20万元债权以18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庚。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丁是否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甲公司将机器设备赠送给戊的行为?并说明理由。
(2)丁是否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甲公司将商业用房转让给己公司的行为?并说明理由。
(3)丁是否有权代位行使甲公司对乙的债权?并说明理由。
(4)甲公司是否有权向丙主张就50万元的债权债务予以抵销?并说明理由。
(5)甲公司、庚公司之间的债权转让何时生效?何时对丙产生效力?并分别说明理由。
甲公司日的资产负债表显示的净资产为负,财务状况不断恶化。有关资产:商业用房一间,账面价值100万元;机器设备一套,账面价值20万元;银行存款30万元;应收乙的账款30万元(日到期);应收丙的账款70万元(日到期)。甲公司有关负债:应付丙的账款180万元(日到期)。2012年以来,甲公司的资产处理及债权债务清偿情况如下:
(1)1月20日,丁请求甲公司偿还欠款未果。但在1月28日丁发现甲公司曾于1月15日将机器设备赠送给了戊。
(2)2月3日,甲公司将拥有的商业用房以60万元的价格(市场价格为120万元)转让给非关联企业己公司,己公司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受让该房产,并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
(3)2月21日后,甲公司一直催告乙偿还债务,但乙到8月底仍未偿还,甲公司亦未采取其他法律措施。
(4)3月15日,甲公司向丙提出就50万元债权债务予以抵销。
(5)4月10日,甲公司与庚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合同,将对丙的20万元债权以18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庚。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丁是否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甲公司将机器设备赠送给戊的行为?并说明理由。
(2)丁是否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甲公司将商业用房转让给己公司的行为?并说明理由。
(3)丁是否有权代位行使甲公司对乙的债权?并说明理由。
(4)甲公司是否有权向丙主张就50万元的债权债务予以抵销?并说明理由。
(5)甲公司、庚公司之间的债权转让何时生效?何时对丙产生效力?并分别说明理由。
相关文章:
财务管理基础
最新资讯最新推荐最新更新
最新资讯最新推荐最新更新
扫一扫 关注微信
400-966-2080
星恒教育订阅号
星恒教育服务号律师服务目录
热点专题:
400-830-2618
因为你涉及的事情是经济纠纷,只能去法院起诉。胜算多大,这个得看你手中掌握了多少证据资料。可以委托律师来办理的。免费找律师:400-888-8340
无锡法律咨询
请您选择相应地区
您当前位置: &>&&>&&>&
今日律师风向标:
甲欠乙10万元,甲因生意失败,身无分文,到期无法归还乙;而丙曾向甲借款12万元,
甲欠乙10万元,甲因生意失败,身无分文,到期无法归还乙;而丙曾向甲借款12万元,也已经到期,经乙多次提醒,甲却始终不去找丙还钱,乙可以民法中的什么制度保障自己的权利?试述此制度的概念和构成要件。
 问题来自:山西 -  悬赏:0分 咨询时间: 15:29 咨询人:47fbb
我是律师,我来解答!
免费咨询法律专家
免费咨询法律专家
(提示:律师回复咨询后第一时间短信通知您。)
法律快车律师回复共3条回复
[VIP+版主]
属于代为权的 《合同法》第73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回复时间: 16:13
您好,此处仅限于对于律师的回复作评论。
乙可以行使代为求偿权。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债权代位权是指债权人依法享有的为保全其债权,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属于债权人权利的实体权利,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属于自己的到期债权而危害债权人的权利实现时,该债权人可依自己的名义行使代位权。债权人代位权着眼于债务人的消极行为,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属于自己的债权,债权人就可以行使自己的代位权。 (二)债权人代位权的特征 二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要件 按照《合同法》第73条第1款规定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条件应当具备相应要件,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合同法》的司法解释第11条规定了提起代位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二)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三)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四)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债权。 (一) 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 代位权是债权的从权利,没有合法债权的存在,就没有代位权的存在。如果在当事人之间不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就不可能产生债权人代行债务人的权利。代行者如果与被代行者没有债权债务关系,则代行者即无代位的基础。债务人有债权存在是债权人代位行使的必要条件,如果债务人对于他人无债权存在,或其债权已经行使完毕,债权人就不能代位行使权利。 (二) 债务人怠于行使债权且损害债权人的债权 司法解释第13条认为,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是指债务人不履行其对债权人的到期债务,又不以诉讼方式或者仲裁方式向其债务人主张其享有的具有金钱给付内容的到期债权,致使债权人的到期债权未能实现。怠于行使权利是说应行使并能行使而不行使,其有无故意|过失或者其他原因,在所不问。 (三) 债务人的债权已经到期 这一要件要求债权人行使代位权时,即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应当已经到期,次债务人应当对债务人履行债务。 (四) 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 所谓专属的权利是指专属于债权人所有。不得转让或者抵押,不是专属于债务人的债权。即不得是非财产权性质的身份权或者人格权,也不是基于身份权或者人格权而发生的债权。
回复时间: 00:13
您好,此处仅限于对于律师的回复作评论。
乙可以直接起诉丙要求丙在十万元范围内还钱,这是代位求偿权,若要委托律师,可以来所洽谈!
回复时间: 20:32
您好,此处仅限于对于律师的回复作评论。
相关法律咨询
把您的困惑告诉律师吧您还可以输入50个字
问题分类:
民事法律-合同法
请在此输入所需问题的内容,问题说明越详细,回答也会越准确!
请在这里输入您要提问的标题!
问题内容应尽可能陈述清楚,详细的描述事情的经过,有利于律师对整个事情的了解,便于更精确的回答您的问题!
法律帮助指南
知识栏目推荐
知识热门文章
法律经验推荐:
热门找律师:
热门搜索:
热点推荐:
法律快车 版权所有 2005-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证)粤B2-
(注:此客服QQ不进行法律咨询!)
找回我的问题
问题编号手机号码
一对一咨询
一对一咨询
上一条下一条
我的咨询提醒我有个朋友甲欠了朋友乙5万元钱,然后乙叫甲去丙那里借来还他,但是丙非要两个人担保才肯借钱 - 110网免费法律咨询
您的位置: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
该问题已关闭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我有个朋友甲欠了朋友乙5万元钱,然后乙叫甲去丙那里借来还他,但是丙非要两个人担保才肯借钱
浙江-绍兴&12-13 23:23&&悬赏 0&&发布者:Cassie. 回答:(2)
我有个朋友甲欠了朋友乙5万元钱,然后乙叫甲去丙那里借来还他,但是丙非要两个人担保才肯借钱,然后甲叫了丁和乙做担保人,我先丁是不肯做担保的,乙曾经帮助过他,并说只是帮个忙,不会要丁担责任的,丁就答应了。但是当天签借款协议的时候,借款人甲签字画押,丁也签字了,乙说她忘记带身份证了,又忘记了身份证号码,说会找丙补签的,但是她一直都没去签,虽然签字的是甲,丁,但是他们连钱的影子都没看见,丙直接把钱给了乙.现在因为甲生意失败,丙把他告上法庭,连同丁。乙却没有一点责任,乙跟丙是关系很好的朋友。不解的是,当初丙坚持要两人担保才肯借钱,为何事后他不去找乙签字呢?请问,担保人丁需不需要承担责任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广东-广州]
1133573积分
回复时间:
这是可以按照担保合同的约定来履行义务的
[浙江-杭州]
255493积分
回复时间:
问题答案可能在这里 →
无锡推荐律师
最佳律师解答
(陈铠楷)()&
(毕丽荣)()&
(毕丽荣)()&
(李晓航)()&
(毕丽荣)()&
(王可红)()&
最新回复律师
人气:375253
人气:43530
人气:381558
上海 徐汇区
人气:291847
人气:36230
人气:704960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找合作伙伴一起做生意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