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半年2017中小学教师公开招招聘的人数?

2017年福建省中小学教师招聘万人考试公告 4月16日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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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上半年福建省招聘中小学教师万人公告已陆续发布,本次福建教师招聘全省统一考试,笔试时间为4月16日,报名时间为3月18日至24日,准备参加考试的小伙伴要抓紧备考啦!推荐:
2017年福建省中小学教师招聘万人考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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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上半年绵阳市安州区中小学教师招聘公告(25名)_事业单位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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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上半年绵阳市安州区中小学教师招聘公告(25名)
  绵阳市安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绵阳市安州区教育和体育局
  关于2017年上半年公开招聘教师的公告
  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日讯:根据我区教育事业发展实际需要,经批准: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学校教师2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安州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http://infosendsystem-ax.my.gov.cn/GPI/index.aspx?dept=发布)。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面向全国招聘符合本公告和《绵阳市安州区2017年公开招聘学校教师招聘人数、岗位、专业和其他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的人员。其中,2017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日之后毕业的全日制在读生不属于此次公招的范围。
  报名时我区各类学校在编工作人员,不属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二、招聘条件、岗位及名额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心强,品行端正;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并体检合格;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年龄及其他条件(见附件1);
  5.聘用后须在安州区工作满5年方可申请调动。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6.有违反其他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岗位、名额见附件1。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绵阳人事考试网(http://www.mypta.gov.cn)或考生之家报名网(http://bm.e21cn.com),报名时间为日至日上午12∶00。
  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面试前的资格复审、考核时的复核和办理聘用手续时的审核确认;资格审查均由绵阳市安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绵阳市安州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选择岗位。
  报考者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本公告《附件》,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在本次公招中限报一个岗位。报考者对岗位要求的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电话咨询区人社局事管股(咨询电话:)。
  2.填报信息。
  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按网络提示要求,如实、准确填写《绵阳市2017年上半年公开招聘教师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上传报考者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照片为JPG格式,大小在10K至30K之间,艺术照、大头贴、侧脸照均为不合格。
  报考者应对填报的信息负责,在填报信息前须签订诚信承诺书,承诺自己所填报的所有信息真实可靠、准确无误,并自觉遵守人事考试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承担。
  提示:报考者填写《报考信息表》时,所填专业须与本人毕业证上所载专业名称一致。报考者填写《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后应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3.查询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结果。
  报考人员请于日至3月28日上午12: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符合本人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
  提示:请报考者于报名后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结果。资格初审或照片审核通过后,如个人误删除报名信息表,造成网上报名信息库中无本人信息的,视为报名不成功,报考者将无法在网上缴费和打印准考证。
  (二)网上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且照片审核合格的报考者须于日&日上午12:00期间登录绵阳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缴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网上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网上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请先进行网上缴费,于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办证大厅(南河路26号市人社局院内)递交减免申请和材料,经市人事考试中心按相关程序审批通过后,退予报考者本次考务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办理本次考务费减免手续。报考者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岗位调整情况
  岗位招聘名额与实际缴费的有效报名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3。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和体育局调减或取消该岗位聘用计划。报考被取消岗位的考生,由市人事考试中心予以退费。岗位调减情况将及时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安州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网上公告。
  (四)打印准考证
  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请于日至4月15日期间登录绵阳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提示:报考者在网络报名、网上缴费和打印准考证时,如出现网络不畅,请及时拨打网络技术咨询电话:;;028-。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满分100分。(《教育公共基础》考试大纲可在绵阳人事考试网&考试大纲&栏目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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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50%。
  3.笔试时间为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报考者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负责。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4.政策性加分。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干部&计划的人员,截止日在乡镇及以下基层单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川人发〔2007〕16号、川组通〔2010〕4号文件规定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按照川人社办发〔号文件规定加分。上述文件中&评为优秀&非年度考核优秀。
  同时符合上述加分项目的,不累加,可按最高加分项目加分,政策性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凡已享受过加分并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人员,不再享受上述加分政策。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必于日至4月14日(9:00&11:30、13:00&17:00)将以下材料送交绵阳市安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313室)进行审查:
  (1)基层服务项目人员须提供准考证、身份证、服务合同(协议)、服务所在地县以上项目管理部门盖章和本人签字的《政策性加分证明材料》(附件2)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准考证、身份证、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毕业证书、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申请、《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及有关奖励证书(证章)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上述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视为自动放弃享受加分政策,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拟加分人员情况于日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示。
  5.笔试成绩、笔试总成绩、岗位排名和是否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情况请于日左右登录绵阳人事考试网(www.mypta.gov.cn)进行查询。根据《四川省人事考试查分规则》规定,本次考试均为客观题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请。缺考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
  (二)资格复审
  1.根据考生的笔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聘用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因笔试缺考而实际开考比例低于1:3的,仍视为有效比例,以实际参考人数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2.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的笔试成绩(不含加分)必须达到本次公开招聘所有参考人员的笔试平均成绩的70%。因未达到前面规定分数线致使本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资格复审人数低于1:3的,仍视为有效比例,以实际参考人数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3.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7年5月上旬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安州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公告(不再另行通知)。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资格复审手续:
  (1)《报考信息表》2份。
  (2)有效身份证。
  (3)毕业证和学位证。须用相匹配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同时满足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条件。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学校有关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及学位证所载学历、专业名称和学位为准,因不符而被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其余报考者须提供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不含临时毕业证、临时学位证、学历学位证明、在读证明等非正式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4)教师资格证(已通过教师资格证考试但教师资格证正在办理中的需出示成绩合格通知单或相关证明材料)。
  特殊报考对象须具备以下手续:
  ①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要出具学历认证材料;
  ②在职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出具所在单位和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手续;
  ③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提示:上述所需材料必须为原件(须同时提供复印件一式两份)。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自动放弃面试复审资格而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复审。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综合试讲方式进行。面试总成绩=综合试讲成绩&50%。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需按川价费〔号文件规定缴纳80元面试费并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具体时间与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资格复审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未参加面试、面试无成绩或成绩为0分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1.综合试讲
  (1)综合试讲内容:主要为应聘岗位教学内容。
  (2)综合试讲成绩满分为100分。
  2.综合试讲成绩低于75分为面试不合格,不予聘用。
  参加面试考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在安州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布。
  五、体检
  面试后,根据招聘岗位及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一)体检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国家、省以及行业、岗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报考者承担。
  体检应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初次体检不合格以及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根据空缺的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递补,并通知其参加体检。
  六、考核
  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素质、报考条件、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等进行综合考核,并核实是否符合招聘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考核将征求其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或其人事档案管理机构意见;应、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查询其学籍档案作为考察依据。
  对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经研究同意后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经体检合格后,再进行综合考察。
  七、公示
  对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和安州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上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期限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凡以匿名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拟聘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聘用
  (一)对考试、考察、体检、公示合格的拟聘人员,经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由拟聘人员依次选定聘用单位,并办理编制、行政、工资、人事代理、聘用合同等相关手续。对在选聘过程中出现的空缺,经研究同意后,按照该岗位出现的空缺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考察、公示合格后办理聘用手续。
  (二)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三)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律按川办发[2002]40号文件规定实行以岗位管理为基础的合同聘用制管理。
  九、其它事项
  1.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均在安州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上进行公告。
  2.身份证、准考证是报考者参加各科目考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在整个招聘工作中报考者须使用第二代有效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证)。
  十、招聘工作纪律
  (一)本次招聘工作全程接受区纪委、监察局和社会的监督。
  (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实行公务回避制度。招聘单位负责人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其情节追究相应的责任;对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核实,取消考试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
  十一、本公告由绵阳市安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绵阳市安州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
  区纪委监察局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
  区人社局事管股
  区教体局人事股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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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度安徽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公告
  为做好2017年度安徽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根据《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的实施意见》(皖教师〔2013〕10号),现就2017年度安徽省中小学新任教师招聘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规范,分级负责。
  二、招聘岗位计划
  2017年度安徽省中小学新任教师招聘岗位计划共17378名(见附件1)。招聘岗位计划等信息同时在安徽教育网(www.ahedu.gov.cn)、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www.ah.hrss.gov.cn)、安徽省中小学网(http://jszp.ahzsks.cn)上统一发布。
  从全省中小学新任教师招聘计划中统筹安排100名单列计划,用于定向招聘经我省统一组织、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以及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安徽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由我省兵役机关征集入伍、服役期满的退役士兵。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三)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含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参加2017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在2017年7月底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或证书编号的人员);
  (四)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其中涉及&年龄条件&的,如&25周岁以下&为&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工作(或教学)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或教学)经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及时间。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安徽省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网(http://jszp.ahzsks.cn,以下简称&教师考试网&)&。报名时间为4月27日8:00至5月2日18:00,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需录入的信息。报考人员登录&教师考试网&进行报名,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个人基本情况、教育经历等信息,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
  3.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2)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二)网上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进行网上报名的同时,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对照招聘条件逐人进行资格审查,于5月4日12:00前完成。
  2.报考人员报名后至5月4日可随时登录&教师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5月4日12:00前改报。
  (三)报名确认
  1.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即可登陆&教师考试网&通过银行支付平台缴纳笔试费用, 进行报名确认。缴费截止日期为5月4日23:00(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2.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物价局财综〔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笔试费用,专业测试费用按每人80元收取。
  3.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统考笔试费用的政策。此类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27日期间,由各市、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办理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审核确认手续。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上述人员均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4. 资格审查并网上缴费结束后,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之比应不低于3:1、县(市、区)同一岗位招聘人数超过10人的应不低于2: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计划数。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特殊岗位、紧缺专业,须经设区市级人社、教育部门批准后方可开考。所报岗位因报名人数不足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在5月11日8:00至12:00进行一次改报,逾期不再受理。对于改报的报考人员,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应于5月12日12:00前完成资格审查。
  (四)统一笔试
  2017年度全省中小学新任教师招聘统一笔试由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同组织实施。
  1.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为《教育综合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科,所有考生均需参加。
  笔试范围以《安徽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统一笔试考试大纲》为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日上午 9:00&11:00 《教育综合知识》,下午14:00&16:30 《学科专业知识》。
  笔试地点:各设区市(报考宿松县的考生,在安庆市考点;报考广德县的考生,在宣城市考点)
  通过资格审查并成功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可于5月25日8:00至5月27日18:00登录&教师考试网&打印笔试准考证。
  3.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每科满分为120分,按《教育综合知识》占40%、《学科专业知识》占60%合成笔试成绩。设定合成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或考生有一科无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4.笔试成绩公布
  6月15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教师考试网&查询个人统考笔试成绩。
  报考非单列计划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5月26-27日携带相关证书到报考市、县(市、区)教育局人事科申报加分事宜。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计划&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2年及以上)。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由各市教育局人事科留存身份证复印件和证书复印件备查,并汇总本市所辖各县(市、区)符合加分条件人员,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报送市教育考试机构,按规定程序将笔试合成成绩增加2分。报考单列计划岗位的人员,不再实行加分政策。
  (五)现场资格复审
  现场资格复审对象为拟入围专业测试人员,该名单由各市、县(市、区)相关网站公布。资格复审工作由各市、县(市、区)教育、人社部门具体负责。资格复审对象为拟参加专业测试人员,以县(市、区)为单位,分学段、学科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确定进入专业测试人员,其中岗位招聘计划数5人及以下的按3:1比例确定,岗位招聘计划数5人以上的按2:1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参加专业测试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复审,同时提供招聘公告中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等材料进行审验。对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发放专业测试通知书。经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并列进入)。
  具体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等事宜由各市、县(市、区)按照教师管理权限在当地网站提前公告。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属全日制2017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
  2.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原件、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等材料。
  3.属报单列计划岗位的人员,须提供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等材料。退役士兵提供入伍和退役相关证明材料。
  4.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的,除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外,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机关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上述人员中,属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参加2017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在2017年7月底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凭市、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包含姓名、身份证号码及教师资格证书号码的书面证明办理报考资格复审;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7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7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报考资格复审。
  (六)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满分为100分,采取上课、说课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仪表举止等。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专业测试有关具体事项由各市、县(市、区)届时另行公告。
  专业测试工作结束后,各市、县(市、区)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总成绩=笔试合成成绩&1.2&60%+专业测试成绩&40%,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按照与公布的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依次以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笔试中&学科专业知识&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七)体检与考察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对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按规定要求组织统一体检及考察。体检须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体检时须有当地政府纪检监察部门现场监督。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应当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考察中广泛听取意见并查阅相关档案资料,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对考察、体检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递补各不超过两次。
  (八)公示与聘用
  各市、县(市、区)按照规定在教育局、人社局相关网站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一周。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将有关材料报人社部门核准,办理报批相关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公示后不再递补。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要按照高分优先择岗的原则,明确聘用人员具体任教学校。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
  2017年度安徽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有关政策及笔试、专业测试、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陆安徽教育网、安徽省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网及各市、县(市、区)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网站查询。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全省各级教育、人社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政策咨询电话:0(省教育厅师资处)、 0(省人社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资格审查相关事宜咨询电话:请咨询各招聘岗位所属市、县、区单位(联系方式见附件3)
  考试大纲相关问题咨询电话:0(省教科院)
  考务咨询电话:3(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监督举报电话:0(省纪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组)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1.
  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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