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征即退的留抵税额抵减欠税是否可以抵减一般货物的应缴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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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申报表填表说明(试点纳税人适用)
来源: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作者:佚名
此次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试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包括仅提供应税服务的纳税人和既提供应税服务,又有销售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纳税人)应合并计算并填报申报表的“一般货物和应税服务”项目,纳税人按税法规定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收优惠政策的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应单独填报申报表的“即征即退货物和应税服务”项目。注意:发生应税服务同时兼有销售货物以及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纳税人,如果税款所属期2012年10月份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第20栏“期末留抵税额—一般货物及劳务”列“本月数”大于零的,此部分的留抵税额按规定须“挂账”处理,只能抵减以后各期应税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部分的销项税额,详见第13、18、19、20栏相关说明。各栏次具体填表说明如下:(一)《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注意:关于“本年累计”列的说明:划“—”的栏次为屏蔽栏,不需填写;其它未被屏蔽的“本年累计”列,除第13栏、第18栏“实际抵扣税额”“一般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列、第20、25、32、36、38栏外,“本年累计”列中其他各栏次,均填写本年度内各月“本月数”之和。1、第1栏“(一)按适用税率征税销售额”:反映纳税人本期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的销售额。包含在财务上不作销售但按税法规定应缴纳增值税的视同销售和价外费用的销售额;外贸企业作价销售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的销售额;税务、财政、审计部门检查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调整的销售额。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纳税人,应税服务有扣除项目的,本栏应填写扣除之前的不含税销售额。本栏“一般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月数”=《附列资料(一)》第9列第1至5行之和-第9列第6、7行之和;本栏“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月数”=《附列资料(一)》第9列第6、7行之和。2、第2栏“其中:应税货物销售额”:反映纳税人本期按适用税率缴纳增值税的应税货物的销售额。包含在财务上不作销售但按税法规定应缴纳增值税的视同销售货物和价外费用销售额,以及外贸企业作价销售进料加工复出口的货物。3、第3栏“其中:应税劳务销售额”:反映纳税人本期按适用税率缴纳增值税的应税劳务的销售额。4、第4栏“其中:纳税检查调整的销售额”:反映纳税人因税务、财政、审计部门检查,并按一般计税方法在本期计算调整的销售额。但享受即征即退税收优惠政策的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经纳税检查发现偷税的,不填入“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列,而应填入“一般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列。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纳税人,应税服务有扣除项目的,本栏应填写扣除之前的不含税销售额。本栏“一般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月数”=《附列资料(一)》第7列第1至5行之和。5、第5栏“按简易征收办法征税销售额”:反映纳税人本期按简易计税方法征收增值税的销售额。包含纳税检查调整按简易计税方法征收增值税的销售额。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纳税人,应税服务有扣除项目的,本栏应填写扣除之前的不含税销售额。本栏“一般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月数”≥《附列资料(一)》第9列第8至12行之和-第9列第13、14行之和;本栏“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月数”≥《附列资料(一)》第9列第13、14行之和。6、第6栏“其中:纳税检查调整的销售额”:反映纳税人因税务、财政、审计部门检查,并按简易计税方法在本期计算调整的销售额。但享受即征即退税收优惠政策的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经纳税检查发现偷税的,不填入“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列,而应填入“一般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列。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纳税人,应税服务有扣除项目的,本栏应填写扣除之前的不含税销售额。7、第7栏“免、抵、退办法出口销售额”:反映纳税人本期执行免、抵、退税办法的出口货物、劳务和应税服务的销售额。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纳税人,应税服务有扣除项目的,本栏应填写扣除之前的销售额。本栏“一般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月数”=《附列资料(一)》第9列第15、16行之和。8、第8栏“免税销售额”:反映纳税人本期按照税法规定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和适用零税率的销售额,但零税率的销售额中不包括适用免、抵、退税办法的销售额。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纳税人,应税服务有扣除项目的,本栏应填写扣除之前的免税销售额。本栏“一般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月数”=《附列资料(一)》第9列第17、18行之和。9、第9栏“其中:免税货物销售额”:反映纳税人本期按照税法规定免征增值税的货物的销售额及适用零税率的货物的销售额,但不包括适用免、抵、退办法出口货物的销售额。10、第10栏“其中:免税劳务销售额”:反映纳税人本期按照税法规定免征增值税的劳务的销售额及适用零税率的劳务的销售额,但不包括适用免、抵、退办法的劳务的销售额。11、第11栏“销项税额”:反映纳税人本期按一般计税方法征税的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的销项税额。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纳税人,应税服务有扣除项目的,本栏应填写扣除之后的销项税额。本栏“一般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月数”=《附列资料(一)》(第10列第1、3行之和-10列第6行)+(第14列第2、4、5行之和-14列第7行);本栏“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月数”=《附列资料(一)》第10列第6行+第14列第7行。12、第12栏“进项税额”:反映纳税人本期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本栏“一般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月数”+“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月数”=《附列资料(二)》第12栏“税额”。13、第13栏“上期留抵税额”A.上期留抵税额按规定须挂账的纳税人,按以下要求填写本栏的“本月数”和“本年累计”:上期留抵税额按规定须挂账的纳税人是指2012年10月份税款所属期的申报表第20栏“期末留抵税额”“一般货物及劳务”列“本月数”大于零,且兼有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应税服务的纳税人。下同。其2012年10月份税款所属期的申报表第20栏“期末留抵税额”“一般货物及劳务”列“本月数”,以下称为货物和劳务挂账留抵税额。(1)本栏“一般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月数”:2012年11月份税款所属期填写“0”;以后各期按上期申报表第20栏“期末留抵税额”“一般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月数”填写。(2)本栏“一般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年累计”:反映货物和劳务挂账留抵税额本期期初余额。2012年11月份的税款所属期按2012年10月份税款所属期的申报表第20栏“期末留抵税额”“一般货物及劳务”列“本月数”填写;以后各期按上期申报表第20栏“期末留抵税额”“一般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年累计”填写。(3)本栏“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月数”:按上期申报表第20栏“期末留抵税额”“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月数”填写。B.其他纳税人,按以下要求填写本栏“本月数”和“本年累计”:其他纳税人是指除上期留抵税额按规定须挂账的纳税人之外的纳税人。下同。(1)本栏“一般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月数”:按上期申报表第20栏“期末留抵税额”“一般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月数”填写。(2)本栏“一般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年累计”:填写“0”。(3)本栏“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月数”:按上期申报表第20栏“期末留抵税额”“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月数”填写。14、第14栏“进项税额转出”:反映纳税人已经抵扣按税法规定本期应转出的进项税额。本栏“一般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月数”+“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月数”=《附列资料(二)》第13栏“税额”。15、第15栏“免、抵、退应退税额”:反映税务机关退税部门按照出口货物、劳务和应税服务免、抵、退办法审批的增值税应退税额。16、第16栏“按适用税率计算的纳税检查应补缴税额”:反映税务、财政、审计部门检查,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征税的纳税检查应补缴的增值税税额。本栏“一般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月数”≤《附列资料(一)》第8列第1至5行之和+《附列资料(二)》第19栏。17、第17栏“应抵扣税额合计”:反映纳税人本期应抵扣进项税额的合计数。按表中所列公式计算填写。18、第18栏“实际抵扣税额”A.上期留抵税额按规定须挂账的纳税人,按以下要求填写本栏的“本月数”和“本年累计”:(1)本栏“一般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月数”:按表中所列公式计算填写。(2)本栏“一般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年累计”:反映货物和劳务挂账留抵税额本期实际抵减一般货物和劳务应纳税额的数额。将“货物和劳务挂账留抵税额本期期初余额”与“一般计税方法的一般货物及劳务应纳税额”两个数据相比较,取二者中小的数据。其中:货物和劳务挂账留抵税额本期期初余额=第13栏“上期留抵税额”“一般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年累计”;其中:一般计税方法的一般货物及劳务应纳税额=(第11栏“销项税额”“一般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月数”-第18栏“实际抵扣税额”“一般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月数”)×一般货物及劳务销项税额比例;一般货物及劳务销项税额比例=(《附列资料(一)》第10列第1、3行之和-第10列第6行)÷第11栏“销项税额”“一般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月数”×100%。(3)本栏“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月数”:按表中所列公式计算填写。B.其他纳税人,按以下要求填写本栏的“本月数”和“本年累计”:(1)本栏“一般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月数”:按表中所列公式计算填写。(2)本栏“一般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年累计”:填写“0”。(3)本栏“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月数”:按表中所列公式计算填写。19、第19栏“应纳税额”:反映纳税人本期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并应缴纳的增值税额。按以下公式计算填写:(1)本栏“一般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月数”=第11栏“销项税额”“一般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月数”-第18栏“实际抵扣税额”“一般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月数”-第18栏“实际抵扣税额”“一般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年累计”。(2)本栏“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月数”=第11栏“销项税额”“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月数”-第18栏“实际抵扣税额”“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月数”。
编辑:Administrator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进项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有关处理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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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进项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有关处理事项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用进项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112号)规定,现将增值税进项留抵税额抵减欠税的有关处理事项明确如下: &&&&一、关于税务文书的填开 &&&&当纳税人既有增值税留抵税额,又欠缴增值税而需要抵减的,应由县(含)以上税务机关填开《增值税进项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书》,式样见附件)一式两份,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各一份。 &&&&二、关于抵减金额的确定 &&&&抵减欠缴税款时,应按欠税发生时间逐笔抵扣,先发生的先抵。抵缴的欠税包含呆账税金及欠税滞纳金。确定实际抵减金额时,按填开《通知书》的日期作为截止期,计算欠缴税款的应缴未缴滞纳金金额,应缴未缴滞纳金余额加欠税余额为欠缴总额。若欠缴总额大于期末留抵税额,实际抵减金额应等于期末留抵税额,并按配比方法计算抵减的欠税和滞纳金;若欠缴总额小于期末留抵税额,实际抵减金额应等于欠缴总额。 &&&&三、关于税收会计账务处理 &&&&税收会计根据《通知书》载明的实际抵减金额作抵减业务的账务处理。即先根据实际抵减的日之前发生的欠税以及抵减的应缴未缴滞纳金,借记“待征”类科目,贷记“应征”类科目;再根据实际抵减的增值税欠税和滞纳金,借记“应征税收——增值税”科目,贷记“待征税收——&&户——增值税”科目。 &&&&附件:《增值税进项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通知书》
国家税务总局&&&&&&&&&
&二○○四年十月二十九日 &&&
增值税进项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通知书
税&&&& 字(&&& )第&& 号
&&&&&&&&&&&&&
:&&&&你单位至
日止,增值税欠缴税额为
元,应缴滞纳金为
元,增值税进项留抵税额为
元。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用进项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112号)规定,现将你单位增值税留抵税额
元抵减欠缴税额
元,抵减滞纳金
元。尚余增值税留抵税额/欠缴税额
元。&&&&请你单位据此通知对相关会计账务进行调整。
&&国家税务局&&&& &&&&&年&月&日&&&&&[转载]营改增留抵调整案例
上海某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日的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200万元,2012年1月发生一般货物及劳务销项税600万元,应税服务销项税400万元,认证相符的进项税1020万元,未发生其他与增值税相关业务;2012年2月发生一般货物及劳务销项税720万元,应税服务销项税480万元,认证相符的进项税1100万元。分别计算企业1、2月份增值税应纳税额及期末留抵税额。
 (一)1月份增值税应纳税额及期末留抵税额
  上期留抵税额(本月数)=0
 未抵减挂账留抵税额,企业整体虚拟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上期留抵税额(本月数))=(600+400)-1020=-20万元
  企业整体虚拟应纳税额≤0,就不用期初挂账留抵税额计算
 1月份增值税应纳税额为0&期末留抵税额220(200+20)万元,其中期初挂账留抵税额为200。
(二)2月份增值税应纳税额及期末留抵税额
  上期留抵税额(本月数)=20(接1月份计算结果)
  未抵减挂账留抵税额,企业整体虚拟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上期留抵税额(本月数))=(720+480)-(1100+20)=80万元
  货物销售比例=720/(720+480)=60%
  未抵减挂账留抵税额,货物的应纳税额,企业整体虚拟应纳税额&货物销售比例&60%=80&60%=48万元
  期初挂账留抵税额本期抵减数=实际抵扣税额(本年累计)=未抵减挂账留抵税额时货物的应纳税额与上期留抵税额(本年累计)比较,取小值=48万元
  2月份应纳税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720+480)-()=32万元
  2月份末留抵税额=200-48=152万元
某市新天地有限公司于日办理税务登记并于9月3日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经营的业务有旅游商品的生产销售、旅游广告的代理服务(属于广告业)。企业2012年9月份处于筹建期,未发生货物销售和应税服务务。当月购进生产旅游商品的机器设备5台和原材料一批,共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56500元;购买增值税防伪税控专用设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780元,支付技术维护费330元并取得发票。企业10月份生产经营业务如下:
1、10月20日生产销售旅游背包4840个,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10月22日采取分期收款方式销售旅游包1600个,合同约定10月25日、11月25日各收取货款的50%;10月26日采取赊销方式销售旅游包1200个,货物已发出但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旅游背包不含税单价均为100元/个)
2、从事广告代理服务取得收入171720元,支付给南昌市时尚广告设计公司广告设计费63600元(取得普通发票)。
3、当月购进生产旅游包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85600元;取得运输企业开具的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11100元;取得税务机关代开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10000元;支付某文化创意公司旅游包外观设计费5300元(含税),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4、企业将上月购进已抵扣进项税额的一台机器设备用于出租(该设备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税合计105300万元)。按照合同年租金41200元,10月30日预收年租金的50%,自次月起至2013年10月,分月收取余下50%的租金。
假设企业符合选择简易征收范围的业务,均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并实行简易征收办法,所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均于取得当月通过认证并申报抵扣,且除上述业务外无其他经营内容。
请根据上述题干回答下列问题:
1、企业采取分期收款销售旅游包应计提的销项税额为(&&&&&&&
A.27200   B.13600   C.6800   D.0
【答案解析】B
2、企业采取赊销方式销售旅游包应计提的销项税额为(&&&&&&&
A.20400   B.12000   C.10200   D.0
【答案解析】A
3、企业广告代理业务单独计算应缴纳增值税(&&&&&&&
A.10303.2   B.9720   C.6120   D.3600
【答案解析】C
4、企业取得的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合计为(&&&&&&&
A.1100   B.700   C.1800   D.0
【答案解析】C
5、支付的旅游包外观设计费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合计为(&&&&&&&
A.779.09   B.300   C.154.36   D.0
【答案解析】B
6、10月份企业出租机器设备收取的款项应缴纳增值税(&&&&&&&
A.5986.32   B.650   C.600   D.0
【答案解析】C
7、企业购买的增值税防伪税控专用设备款和支付技术维护费可以抵减(&&&&&&&
)应纳税额。
A.0   B.330   C.780   D.1110
【答案解析】D
8、请计算企业10月份应纳增值额、留抵税额?(4分)
【答案解析】
计算过程:
9月份留抵税额56500
可抵减税额=780+330=1110
1.销项税额=(0)&100&17%+(00)&1.06&6%
2.进项税额==+700+300-
3.本期可抵扣进项税额=72400+(00)&400=119900
3.简易征收应纳税额=.03&3%=600
4. 应纳税额抵减额=780+330=1110
5.应纳增值税额=900+600-
【评分标准】
9、请根据上述业务填写企业10月份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5分)
增 值 税 纳 税 申 报 表
(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的规定制定本表。纳税人不论有无销售额,均应按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的纳税期限按期填报本表,并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
税款所属时间:
自日至日&&&&
&&&&&填表日期:2012年xx月xx日&
&&&&&&金额单位:元至角分
纳税人识别号
所属行业:xxx
纳税人名称
& (公章)
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及帐号
xxxxxxxxxxxxxx
企业登记注册类型
一般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
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
(一)按适用税率征税销售额
其中:应税货物销售额
应税劳务销售额
纳税检查调整的销售额
(二)按简易征收办法征税销售额
其中:纳税检查调整的销售额
(三)免、抵、退办法出口销售额
(四)免税销售额
其中:免税货物销售额
免税劳务销售额
上期留抵税额
进项税额转出
免、抵、退应退税额
按适用税率计算的纳税检查应补缴税额
应抵扣税额合计
17=12+13-14-15+16
实际抵扣税额
18(如17&11,则为17,否则为11)
期末留抵税额
简易征收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
按简易征收办法计算的纳税检查应补缴税额
应纳税额减征额
应纳税额合计
24=19+21-23
期初未缴税额(多缴为负数)
实收出口开具专用缴款书退税额
本期已缴税额
27=28+29+30+31
①分次预缴税额
②出口开具专用缴款书预缴税额
③本期缴纳上期应纳税额
④本期缴纳欠缴税额
期末未缴税额(多缴为负数)
32=24+25+26-27
其中:欠缴税额(≥0)
33=25+26-27
本期应补(退)税额
34=24-28-29
即征即退实际退税额
期初未缴查补税额
本期入库查补税额
期末未缴查补税额
38=16+22+36-37
如果你已委托代理人申报,请填写下列资料:为代理一切税务事宜,现授权限&&&&&&&&&&&&&&&&&
(地址)&&&&&&&&&&&&&&&&&&&&&&&&&&&&&&
为本纳税人的代理申报人,任何与本申报表有关的往来文件,都可寄予此人。
授权人签字:
此纳税申报表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填报的,我相信它是真实的、可靠的、完整的。
&&&&&&&&&&&&&&&&&&&&&&&&&&&&&&&&
声明人签字:
以下由税务机关填写:
收到日期:&&&&&&&&&&&&&&&&&&&&&&&&&&&&&&&&&&&&&&&&&&&&&&&&&&&&&&&&&&&&&&&&&&&&&&&&&&&&&&&&&&&&&&&&&&&&&&&&&&&&&&&&&&
主管税务机关盖章:
【评分标准】
销售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上期留抵本月数&
上期留抵累计数、应纳税额减征额&& 填对即得分
不扣留抵应纳=00+
应税销项116280/总销项%
500&56500,本期可抵扣的上期留抵为47500
以上网友发言只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的观点或立场。取得即征即退企业增值税发票是否可以抵扣进项税
我单位取得一份即征即退企业开具的专用增值税发票,我单位是否可以抵扣进项税
09-06-15 &匿名提问
“免、抵、退”税是计算出口货物应退增值税税额的一种主要计算方法。其核算的正确与否将对企业的财务核算和税收征管工作产生重大影响。本人根据实践经验从以下几个方面谈谈自己的认识。    一、&免、抵、退&税的定义     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免&税,是指对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自产货物,免征本企业生产销售环节增值税;&抵&税是指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自产货物所耗用原材料、零部件的进项税额可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款;&退&税是指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自产货物占本企业当期全部货物销售额50%及以上的,在一个季度内,因应抵扣的税额大于应纳税额而未抵扣完时,经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批准,对未抵扣完的税额部分予以退税,当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自产货物占本企业当期全部货物销售额低于50%时,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二、实行&免、抵、退&税的范围     1.凡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内资生产企业,日以后批准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生产型集团公司及其内部设立的进出口公司或部门。    2.自营(生产)企业收购用以配套出口的关联产品,且具备出口退税所需的票据,享受自产产品同样的出口退税政策。    3.日前批准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出口货物的,从日起执行&免、抵、退&税办法。    三、&免、抵、退&税企业的认定     凡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生产企业,必须向主管征税的税务机关据实填报《生产企业&免、抵、退&税认定表》,并附送对外经济合作部及其授权单位批准其出口经营权的批件和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经主管征税的税务机关审核签章后报县级以上(含县级)征税机关审核签章,再集中报主管退税的税务机关审定。    四、&免、抵、退&税的核算       1.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出口货物不予抵扣的税额+上期留抵税额)  出口货物不予抵扣的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的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增值税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当生产企业本季度出口销售额占本企业同期全部货物销售额50%及以上,且季度末应纳税额出现负数时,按下列公式计算应退税额:  (1)当应纳税额为负数且绝对值≥本季度出口货物的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退税率时:  应退税额=本季度出口货物的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退税率   (2)当应纳税额为负数且绝对值≤本季度出口货物的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退税率时:  应退税额=应纳税额的绝对值   (3)结转下期抵扣的进项税额=本期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应退税额。     2.会计核算   例如:某中外合资工业企业,既有内销又有外销。该企业2000年第一季度和第二季度分别发生下列业务:  2000年第一季度:   (1)出口货物一批,离岸价20万美元;   (2)内销货物一批,销售额200万元;   (3)购进所需原材料等货物,购货额为300万元。   2000年第二季度:   (1) 出口货物一批,离岸价40万美元;   (2)内销货物一批,销售额200万元;   (3)购进所需原材料等货物,购进额为400万元。   假设上述货物购销额均为不含税,美元与人民币的汇率为1∶8.28,该企业办理出口退(免)税适用&免、抵、退&办法,退税率为13%,1999年没有留抵进项税额。则核算如下:  (1)2000年第一季度:   ①出口免税   借:银行存款   贷:产品销售收入-出口   ②出口货物不予抵扣税额   =×8.28×(17%-13%)=66240.00   借:产品销售成本-出口6624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66240.00   ③内销货物   借:银行存款   贷:产品销售收入-内销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④购进原材料等   借:原材料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⑤当季度应纳税额   =×17%-(×17%-66240.00)   =-   当季度应纳税额为负数,由于出口货物占当期全部货物销售额=×8.28÷(×8.28+)×100%=45.3%&50%,因此,当季度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元结转下期继续抵扣,不予办理退税,当季度也不缴增值税。  ⑥出口货物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2)2000年第二季度:   ①出口免税   借:银行存款   贷:产品销售收入-出口   ②出口货物不予抵扣税额   =×8.28×(17%-13%)=6240.00   借:产品销售成本-出口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③内销货物   借:银行存款   贷:产品销售收入-内销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④购进原材料等   借:原材料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⑤当季度应纳税额   =×17%-(×17%-+)   =-   当季度应纳税额为负数时,由于出口货物占当期全部货物销售额   =×8.28÷(×8.28+)×100%   =62.35%&50%,   因此,当季度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元,可计算退税。   ⑥应退税额的计算   ∵×8.28×13%=&   ∴该季度应退增值税为元,该季度不缴纳增值税。   ⑦出口货物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⑧收到出口退税   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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