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初中应届生能去报名普通高中网上报名吗;会收吗

合肥一中六中国际班今日起开始报名 需应届生英语要求高
来源:合肥晚报
昨天合肥一中、合肥六中均对外公布了今年国际班的招生计划。
今年合肥一中国际班继续开设美国高中课程班和加拿大高中课程班。根据招生方案,合肥一中面向全省招收国际班学员,只要是2012年初中应届毕业生均可报考;美国高中课程班、加拿大高中课程班各计划招收学生60名。从即日起就可以报名,6月10日报名截止。报名地点在合肥一中国际部(实验室五楼)。报名时需携带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和报名费200元。5月26日上午9点,召开美国课程班说明会;5月26日下午 1点召开加拿大课程班说明会。6月20日进行美国课程班入学考试(笔试和口试),6月21日进行加拿大课程班入学考试(笔试和口试)。学校将根据入学考试成绩和中考成绩择优录取。
合肥六中国际班今年拟招收40人。根据要求,考生的报名条件是:安徽省2012年应届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综合结果须达到4项B以上等次;报考&中美直升班&,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成绩须高出市区普通高中普通班录取最低分数线50分;英语单科成绩须达到115分以上。
6月28日前,具备招生条件的学生凭实证材料(毕业证书、分数条等)原件及复印件到合肥六中指定的地点报名(另行通知),同时进行资格审查。想要进国际班,还要接受素质考核,7月3日前,符合招生条件的考生,须接受为期3天的夏令营素质考核(费用由学生家长承担),考核合格者,在家长监护下与学校签订录取协议书。学校公示考核合格名单。公示无异议的素质考核合格考生,须于规定时间自愿填报提前批次志愿。市教育考试院按照考生志愿和招生计划数,依据普通高中录取原则择优录取。每学年学费5万元,书本费等按实际另计。
(本报记者 魏永)
编辑:王乐
[此文系转载,来源于合肥晚报,版权归属原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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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送验证码湖南初中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2016年青少年航空班啦!
  湖南教育新闻网11月12日讯(记者 王昱)近日,湖南省两所学校获得承办“空军青少年航空教育实验班”资格,开始面向全省招生,两所学校为长沙市周南中学、常德市第一中学。
  据空军招飞网消息,根据教育部、公安部、总政治部文件规定,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推荐,教育部和空军有关部门考查,评审通过了全国16所优质普通高中承办空军青少年航空教育实验班。其中湖南省两所:长沙市周南中学和常德市第一中学。
  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不属于军校,只是在高中阶段提前选拔培养具有飞行潜质的青少年,因而被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录取的学生身份仍为普通学生,但学生在校期间享受相关政策待遇。
  招生对象:初中应届毕业生 身高163-180cm之间
  招生对象为初中应届毕业生,男性,年龄不小于14周岁、不超过17周岁(日至日),具有本省正式户籍和所在学校正式学籍;符合本省中考、高考报名条件。
  此次两所学校在湖南的招生范围分别为:
  长沙市周南中学——长沙、株洲、湘潭、衡阳、郴州、永州、邵阳、娄底8个地市;
  常德市第一中学:面向常德、益阳、岳阳、张家界、怀化、湘西6个市州。
  学生具体自荐条件为:身高163-180cm之间(未满15周岁的162cm以上);体重在标准体重的80%至130%之间(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双眼裸视力“C”字表检测在1.0以上,未做过视力矫治手术;无色盲、色弱、斜视;无文身、刺字;无脑膜炎、脑炎、肾炎、结核病及传染性肝炎病史。特别提示:身上有小面积伤疤、做过小手术、牙齿经修补矫正、轻度扁平足等情况可以尝试报考,由体检专家鉴定是否合格。
  此次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招生不收取任何费用,定选期间空军免费提供食宿,并按规定报销往返路费。
  报考航空班不影响报考其他高中
  此次报考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不影响报考其他高中。学生考上后高中在读期间,学杂费、住宿费全免,并发放伙食补助费、生活补助费,免费提供统一制式被装。
  学生高考时志愿应当根据培养协议首先填报空军航空大学航空飞行与指挥专业,并参加空军招飞选拔检测。对参加高考未录取为空军飞行学员、但符合军队地面院校招生条件,志愿报考军队地面院校或普通高校国防生的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若学生由于思想、身体、心理、学业等方面原因,不适合在航空实验班继续学习的,根据有关协议和规定,在第一、第二学年结束时调整到其它班级,不再享受有关政策。
  培养模式:承办中学负责“文化教学”,空军组织实施“航空特色教育”
  航空班学生,由空军招飞机构和承办中学、学生及家长(监护人)签订培养协议,承办中学及时办理学籍注册手续。学生身份为普通高中学生。
  实行单独编班,模拟营连管理模式,统一着装,在校食宿。文化教学由承办中学负责,航空特色教育由空军组织实施,飞行训练安排在高二寒暑假依托空军部队组织。
  学生毕业,参加高考和招飞选拔检测,检测合格的考生择优录取到空军航空大学,并有机会成为空军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联合培养的“双学籍”飞行学员。
  报名时间:11月22日前 学生在所属中学报名
  目前招生宣传工作已启动,11月22日前,家长和学生可到所属中学自荐报名。报名流程:
  1、报名表可在所在初中学校领取或承办中学网站下载填写。
  2、表格交所在初中学校盖章。
  3.初选检测,11月下旬至12月上旬,空军招飞机构在各市州设置检测站,对报名学生进行眼科、外科、耳鼻喉科等体格检查,以及心理选拔、政治考核讲解。
  4.文化测试。寒假期间,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承办中学根据初中课程标准,采取自主命题方式,组织通过初选检测的学生进行文化课综合测试,学生自行前往。空军招飞机构根据测试成绩,确定参加定选学生名单。
  5.定选检测。2016年3月中旬至3月下旬,空军招飞机构在长沙市设立定选检测站,依据有关规定对入围定选检测学生的身体、心理、政治等方面进行考察筛选。
  6.择优录取。6月底前,根据学生文化测试成绩和空军招飞机构的考查结果,结合中考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情况,按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请有意向报名的学生到所在初中学校报名,或致电承办中学咨询。
  附: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承办单位联系方式
空军招飞局广州选拔中心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东路151号
http://gz.kjzfw.org
长沙市周南中学
长沙市开福区芙蓉北路周南中学
/default.aspx
常德市第一中学
常德市武陵区朗州路263号
( 09:24:49) ( 16:42:28) ( 10:06:43) ( 09:46:36)初中毕业能上大专吗 初中直升大学政策解读_凤凰教育
初中毕业能上大专吗 初中直升大学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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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生如果不上高中是否可以直接上大学呢?近期,有很多初中生家长向记者反映,孩子在上初中期间成绩一般,学习兴趣不高,感觉不太适合继续学习应试教育知识,但是,考不上高中和大学,孩子将来的前途和就业都将问题
初中生如果不上高中是否可以直接上大学呢?近期,有很多初中生家长向记者反映,孩子在上初中期间成绩一般,学习兴趣不高,感觉不太适合继续学习应试教育知识,但是,考不上高中和大学,孩子将来的前途和就业都将问题重重。记者就这些初中生家长关心的问题,采访了北京国际商务学院升学报考专家郭老师,就初中生报考及前途问题,得到了比较系统权威的解答。 报考政策解读1:初中生不适合应试教育,照样可以上大学; 据北京国际商务学院郭老师介绍,目前,我国的教育体系正朝着多元化的方向发展,应试教育的学习成绩和分数不再是决定学生未来前途的唯一因素,并不是所有孩子都适合应试教育,考不上清华北大的孩子,也并非没有前途!其实,按照我国高等教育的政策,初中生是可以跳过高中直接升入大学的! 报考政策解读2:初中生可报考&五年一贯制&大学,大学梦不遥远; 目前,初中生直接上大学,最正规,最方便的渠道,就是报考我国&五年一贯制&大学,&五年一贯制&是我国高等教育的学制之一,是指初中生用2年的时间接受&大学预科&的知识学习,用3年的时间接受专业课与就业技能的培养。经过五年的学习,就可以获得普通专科学历证书。 报考政策解读3:初中生择校,应以&技能型大学&作为首选; &技能型大学&是我国大学发展趋势,初中生选择&五年一贯制&大学也要把未来的就业作为首要考虑的事情。初中生在报考学校之前,家长要对学校的人才培养模式,专业,就业等方面进行详细的了解。以北京国际商务学院为例,学校主要是培养高薪就业的商务类人才,同时设置电子商务、国际IT、文法、金融、翻译等易于就业的专业,保障学生毕业后的出路。 报考政策解读4:初中生年龄小,心智成长与人身安全均不可忽视; 家长在为初中生选择&五年一贯制&大学时,有两方面的事情不可忽视,第一是初中毕业生年龄尚小,心智发展不成熟,需要为孩子做好必要的心理疏导;第二就是安全问题,最好选择有门禁,出入校门管理严格的学校。
[责任编辑:卜范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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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厦门户口也不是厦门学籍的初中毕业生能报考厦门高中吗能在厦门就读高中吗
不是厦门户口也不是厦门学籍的初中毕业生能报考厦门高中吗能在厦门就读高中吗
福建 漳州 龙海市发表时间: 1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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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招委〔2016〕5号
关于印发石家庄市2016年初中毕业与 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发布于: 10:57:21&&&
石招委〔2016〕5号
石家庄市招生委员会
关于印发石家庄市2016年初中毕业与
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
通&&&&&&& 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直属学校:
现将《石家庄市2016年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石家庄市招生委员会
石家庄市2016年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河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认真做好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工作,切实发挥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对巩固和扩大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成果的重要作用,河北省教育厅印发了《河北省教育厅关于2016年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冀教基〔2016〕7号)。为做好2016年中考招生工作,根据省教育厅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本着&积极推进、稳妥操作&的原则,现就我市2016年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
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是义务教育阶段的终结性考试,目的是全面、准确地反映初中毕业生在学科学习目标方面所达到的水平。考试结果既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主要依据,也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之一。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分为毕业考试、升学考试两部分,组织形式采取&两考&分开的办法进行。
(一)初中毕业生毕业考试
1.毕业考试的科目设置
毕业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会话测试占40%,笔试部分占60%)、物理(含实验操作)、化学(含实验操作)、生物(含实验操作)、思想品德(含民族团结教育)、历史、地理、体育。物理、化学、生物的实验操作成绩应占到总分的30%左右;生物、地理学科的毕业考试成绩按本课程内容全部结束时的考试成绩计算。
2.毕业考试的组织管理
(1)初中毕业考试的命题、考试等项工作由各初中学校自行组织实施。
(2)毕业考试一律在日以后进行,具体时间由各学校自行确定。
3.初中毕业生资格认定办法
各县(市)、区依据新课程的培养目标,结合初中课程设置、课程内容、课程实施的实际以及对学生发展性评价的实践,构建一个能比较全面地评价初中毕业生素质发展的二维框架体系,即采取&综合素质评价+毕业考试&的办法认定初中毕业生是否具备毕业资格。综合素质的评价结果以等级制的方式呈现,具体分为A、B、C、D四个等级;毕业考试的成绩可采用百分制,也可采用等级制。
取得正式学籍的初中毕业年级学生,成绩达到以下标准者准予毕业,由各初中学校颁发义务教育证书。
(1)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创新与发现、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七个维度的基础性发展素质评定均达到C等级以上(含C等级)。
(2)所有毕业考试科目成绩合格(毕业考试科目成绩不合格者可补考一次)。
(二)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
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阶段学校(幼师、幼师类特色高中班、中专、中技、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需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升学考试。
初中毕业生升入普通高中学校升学总成绩为650分,包括文化课考试成绩600分和学生专门性发展素质评价50分(其中:体育成绩满分30分;理科实验操作考试满分10分;信息技术考试满分10分)。
初中毕业生升入五年制大专(含&3+2&)、普通中专和其它职教类升学总成绩为630分,包括文化课考试成绩600分和体育成绩30分。
1.升学考试科目设置、分值、考试形式
(1)考试科目为6科,包括语文、数学、外语、理科综合(包括物理、化学两门学科)、文科综合(包括思想品德、历史两门学科)、体育,总分630分。
(2)文化课考试总分600分
各科分值为:语文120分,数学120分,外语120分(听力测试30分,笔试部分90分),理科综合120分(物理55分、化学35分,综合题30分),文科综合120分〔思想品德45分(其中民族团结教育占7分)、历史45分,综合题30分〕。
(3)考试形式
文化课考试使用由省统一命题、统一制定评分标准、统一印制试卷的中考试题。升学文化课考试的命题原则及命题范围详见附件1。
语文、数学、外语、理科综合为全闭卷形式;文科综合为全开卷考试。外语除纸笔考试外,还安排听力测试。
在文科综合开卷考试中,考生可携带相关课程的教科书进入考场。答卷时可以查阅准许携带的教科书,独立答题。不得相互讨论、相互抄袭和互相借阅教科书。
因听力残障不能参加英语听力测试的,由学生本人提出免考书面申请,并同时提交学生本人的残疾证(原件和复印件),经所在学校、县(市)区教育局核实(盖章),由石家庄市特殊教育学校进行听力检测,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审核批准后,可免于英语听力测试。英语听力成绩按笔试成绩乘以听力分数与笔试分数的比值,换算后计入中考英语总分。
2.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
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包括基础性发展素质评价、专门性发展素质评价、综合实践与创新成果三个部分。三项内容作为升学条件时,基础性发展素质评价以等级形式呈现;专门性发展素质评价以分数形式呈现;综合实践与创新成果以获奖加分形式呈现。
(1)基础性发展素质评价
基础性发展素质评价由&综合评语&、&评定等级&两部分组成,其结果将作为初中毕业生升入普通高中的依据。
①综合评语主要对学生的道德品质、公民素养、情感态度、合作精神、日常表现等方面进行整体的定性描述,注意突出学生的特点和发展潜能,并为后续的针对性教育提出建议。综合评语应当结合《学生成长记录册》反映的情况,由初三年级班主任填写、学校综合素质评定工作委员会审核。
②评定等级主要对能体现学生素质发展水平的部分项目进行定量测评。
③基础性发展素质评价的主要内容包括7个维度,即: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创新与发现、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评价结果以等级方式呈现,分为A、B、C、D四个等级。基础性发展素质评价办法执行《关于做好2008年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工作的通知》(石教〔2008〕60号)有关要求。
④评价要求。坚持&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进行基础性发展素质评价工作。各县(市)、区要对学校评定工作进行指导与监督,并根据各初中学校办学水平及同比教学质量提高情况,负责调整划定各学校学生获得四个不同等级的评定比率。对&道德品质&和&公民素养&两项获得A等级的学生比率可不受限制;其他五项获得A等级的人数控制在初中毕业生总数的20%&25%,获得B等级的控制在45%&50%,其余获得C和D两个等级的控制在35%&25%。对学生某一评价维度的表现评定为D时,要十分慎重。
⑤评价程序。
第一学生自评。学生根据学校提供的评价细则,自我评定。
第二同学互评。由班级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小组认定。
第三学校评定。根据学生自评、同学互评,综合《学生成长记录册》内容、举证材料,在广泛听取教师、学生家长意见的基础上,由学校综合素质评定工作委员会确定等级。
第四反馈公示。学校综合素质评定工作委员会以反馈意见表的形式,将评定结果通知学生家长。学校设立公示栏,对&A&等级的学生予以公示,同时学校设立意见箱,接受举报,公示时间一般为5天。
第五结果确认。各初中学校将各类获得&A&等级的学生情况,送交县(市)、区教育局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审核确认后,填写《初中毕业生基础性发展素质评价报告书》一式两份,一份学校存档,一份报招生管理部门,主城区学校报市考试院。
  (2)专门性发展素质评价
专门性发展素质评价内容包括:(1)体育成绩(2)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3)信息技术考试,三部分共计50分。其中体育成绩满分30分,由市教育局思政体卫处负责组织实施(详见附件2);物理、化学、生物三科实验操作,满分为10分,由市教育装备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详见附件3);信息技术考试满分10分,由市教育信息化与新闻宣传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3)综合实践与创新成果
综合实践与创新成果纳入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
3.照顾奖励分值
按照省教育厅严格控制和规范中考加分项目的要求,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以及《河北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四侨考生&升学给予加分照顾的通知》(冀政侨字〔2016〕1号),2016年中考照顾奖励分值如下:
(1)日之前获得初中阶段高水平运动员加分资格的考生,经市教育局组织测试认定合格后,奖励5分。
(2)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的军人的子女,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连续工作3年以上(含已工作并将连续工作3年以上)的军人的子女,以及有子女后曾在该地区和岗位连续工作5年以上的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中考时按照&录取分值&(&录取分值&为石家庄市普通高中当年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下同)10%的标准,照顾分数录取;在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连续工作3年以上(含已工作并将连续工作3年以上)的军人的子女,以及有子女后曾在该地区连续工作5年以上的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以及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中考时按照&录取分值&5%的标准,照顾分数录取;其他军人子女报考普通高级中学,按照10分的标准加分照顾录取。
(3)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籍青年及侨眷高知子女照顾10分。
(4)农村户口独生子女照顾8分(按石家庄市市民子女同等对待在主城区参加中考的除外)。
(5)少数民族考生照顾8分。
(6)日之前参加石家庄市中小学&探索者&创新实践大赛获一等奖的初中阶段学生,奖励5分。
以上加分分值在普通高中招生时计入考生总成绩。同一考生具备多项加分条件的,只选最高一项,不累计加分。凡享受优惠加分的考生,一律由招生部门负责在媒体公示,接受监督。
4.考试组织管理
(1)具有石家庄市常住户口和符合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本地户籍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升学有关政策规定的应届、往届初中毕业生均可报名参加中考。初中往届毕业生不允许报考普通高中(含社会力量办普通高中)、5年制大专(含&3+2&)及学前教育专业。初中毕业生的中考报名资格由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学籍管理部门和招生部门联合审定。
(2)各县(市)、区中考报名及组织考试等项工作按照市考试院统一安排进行。
(3)升学文化课考试时间为日&22日,五个科目考试时间各120分钟,具体日程安排见附件5。
5.评卷与登统
为进一步提高中考评卷工作的现代化管理水平,提高评卷质量和工作效率,2016年将继续实行中考文化科目网上评卷,使用统一的软件、统一扫描、统一评卷标准。网上评卷在市招生委员会和市教育局领导下,由市考试院和市教科所共同组织。市教科所具体负责抽调阅卷教师阅卷,市考试院具体负责网评设备、技术支持等其他网评工作。
二、普通高中招生录取
(一)录取原则和依据
1.普通高中录取原则: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尊重志愿、择优录取的原则,积极建立和完善以学业考试、综合素质评价为依据的多元结构评价招生考试制度。
普通高中招生实行分段录取。录取采用&批次内平行志愿&模式,依据招生范围、招生计划、考生中考文化成绩、专门性发展素质评价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第,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照考生所填报志愿的顺序进行检索投档,如考生有两个以上符合投档条件的志愿,只投按排序最前面的一个志愿。
对基础性发展素质评价等级在高中录取时的要求是: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考生的基础性发展素质评价等级不少于3个&A&且不得有&D&;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考生的基础性发展素质评价等级不少于2个&A&且不得有&D&。
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分统招生和分配生两部分。主城区(含新华区、桥西区、长安区、裕华区、高新区五区,下同)19所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分配生招生办法详见附件6。
2.普通高中录取的主要依据:(1)初中毕业生升学文化课考试五个科目的成绩和专门性发展素质评价成绩(总成绩650分);(2)初中毕业生基础性发展素质评价等级(在各区招办报名的社会考生不进行基础性发展素质评价)。
3.五年制大专和普通中专录取的主要依据:初中毕业生升学文化课考试五个科目的成绩和体育成绩(总成绩630分)。
(二)志愿填报
1.填报方式
主城区所有考生,其他县(市)、区报考省级示范性高中、高职专科和普通中专志愿的考生以及市教育局文件规定的招生范围内的考生,以远程网方式按规定时间凭准考证号和密码登录市考试院网站进行志愿填报(志愿填报具体实施细则详见市考试院相关文件);其他县(市)、区报考本县区属高中和职教中心的考生,按当地招办的要求填报志愿。
2.批次设置
中考招生工作分五个批次进行。
提前批:&3+4&本科
第一批: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
第二批:非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
第三批:五年制高职专科(含&3+2&高职院校)
第四批:普通中专
&3+4&本科安排在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之前提前录取。石家庄市第一中学等14所公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录取安排在提前批次之前。
(三)招生办法
1.招生录取工作:
(1)职责划分:主城区普通高中、辛集中学、正定中学、石家庄实验中学、石家庄第二实验中学的新生录取工作由市考试院负责;幼师、中专、中技和职业高中招生采取考试院统一录取和学校自主招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栾城区、鹿泉区、藁城区及其他县(市)、矿区高中阶段学校的招生工作由所在县(市)、区教育局负责。
(2)2016年各县(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的最低控制线由石家庄市教育考试院依据有关政策和比例划定。长安区、桥西区、新华区、裕华区、高新区等5个区由石家庄市考试院统一划定最低录取控制线。自2016年起,鹿泉区、栾城区、藁城区、晋州市、新乐市、矿区、井陉县、正定县、行唐县、灵寿县、高邑县、深泽县、赞皇县、无极县、平山县、元氏县、赵县等17个县(市)区依据有关政策和比例,自行划定各自区域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经主要领导签字背书并加盖公章后报石家庄市教育考试院,由石家庄市教育考试院统一进行公布。
2.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分配生招生办法:
(1)2016年,将主城区范围内19所公办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的80%,依据本辖区内各初中学校报考普通高中的学生人数,直接分配到初中学校(该部分招生指标以下简称分配生)。分配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分别参照19所公办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公助统招生录取分数线,下浮50分确定,实行分学校录取。主城区19所公办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下达到初中学校的分配生方案由市教育局确定。户口在我市,在外地就读初中,回我市报名参加中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按同等比例享受分配生政策。
(2)各县(市)、区所属公办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分配生招生由各县(市)、区教育局将所属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的80%,依据本县(市)、区内各初中学校报考普通高中的学生人数,直接分配到有关初中学校,参照上述办法,实行分学校录取。
(3)辛集中学、正定中学、石家庄实验中学、石家庄第二实验中学4所学校面向除主城区外的各县(市)、区的分配生计划和招生办法为:将4所学校招生计划的80%,依据各县(市)、区初中学校报考普通高中的学生人数,以县(市)、区为单位分别下达招生计划,再由各县(市)、区教育局依据所属初中学校报考普通高中的学生人数按比例直接分配到初中学校,实行分学校录取;其余20%实行统一录取。
(四)部分学校相关要求
1.全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含22个县市、区所有高中)由市教育局统一下达。招生计划实行中考前公告制度,公办高中招生计划在规定招生范围内公告,民办高中招生计划(包括学校招生总计划数和分市招生计划数)将通过省教育厅门户网站向全省公告。
2.经省教育厅、省会文明办、市教育局审批的宏志班、珍珠班、福彩助学班、山区班等,涉及师大附中、市17中、市27中、河北辛集中学、市9中、市42中、市6中、市12中、师大实验中学、市38中、石家庄第二实验中学、石家庄市第一中学的招生按市教育局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3.经省教育厅审批的主城区普通高中学校的国际班面向主城区招生,招生计划等事宜执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
4.民办普通高中实行自主招生,严格执行市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并在规定时间内报学籍管理部门注册备案。
5.报考&3+4&本科和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的考生必须是具有河北省初中三年正式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所有往届初中毕业生均以社会考生身份报名参加中考,原则上不得报考普通高中。
6.各学校体育特长生招生办法另行通知。
7.2016年我市确定石家庄市第一中学等14所公办普通高中学校进行自主招生改革试点,自主招生人数不超过试点学校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10%,具体方案见《石家庄市教育局关于2016年开展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
三、组织领导与实施保障
(一)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是一项影响面广、政策性强,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的大事,为保证该项工作稳妥进行,各县(市)、区教育局要认真研究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综合素质评价、高中招生录取等方面工作所涉及到的各个具体环节,按照本通知精神,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制定实施方案,确保各项工作平稳、顺利进行。
(二)为保证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有序、有效进行,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成立相应的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负责制定综合素质评价的实施细则并指导、督促所属初中学校认真完成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完成所属学校各类获得&A&等级学生的认定工作,接受咨询、投诉与举报,及时处理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中的问题。市教育局将对主城区各类获得&A&等级的学生进行抽查或复核。
各初中学校成立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严格按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评价政策、要求完成本学校的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每个初中毕业班成立测评工作小组,完成学生自评、同学互评工作。
(三)各普通高中学校要按照教育资源配置情况,在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下确定学校办学总规模和年度招生规模,市教育局按照&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规模大体相当&的原则,制定2016年全市高中招生计划,统筹兼顾普通高中、职业教育发展,同时有计划地扩大优质高中阶段招生规模,最大限度的满足人民群众需求。
&& (四)建立和完善公示制度、诚信制度、培训制度、监督制度和评估监控制度,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各县(市)、区要建立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综合实践与创新成果评价、学业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的诚信机制。参与命题、审题、阅卷、综合素质评价、招生录取的有关人员,要签订诚信协议并建立诚信档案;同时要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有关人员严格履行诚信责任和义务。
&& (五)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要实行&阳光工程&,公开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录取程序、录取信息、咨询投诉渠道、违纪处理结果。
&& (六)加强中考招生宣传管理,促进公平竞争。各学校在招生宣传内容上要体现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以人为本、全面发展&的宗旨,要重点宣传本学校的先进办学理念、校园文化建设、教师风采、育人模式、办学优势和特色、教育教学改革成果等,严禁虚假宣传,各初中学校一律不得擅自公布考生中考名次等信息,不得炒作&中考状元&。各普通高中学校不得提前散发招生宣传品、进行招生宣传电话录音、不得集中地点集中人员招生宣传录像,不得派出人员或聘请人员在规定的生源地以外的地方开展招生业务,严禁主城区普通高中学校到各县(市)进行招生宣传、组织生源,严禁普通高中学校派教师到学生家里做工作、搞宣传。民办普通高中学校不得故意混淆与公办学校关系,模糊办学主体,进行虚假宣传误导学生或家长。在宣传形式上,以设咨询站和媒体广告为主。各普通高中学校只允许在本校内设立咨询站,不得到其他学校、场所设站或派人员进行招生宣传,各咨询站招生工作人员要佩带标明姓名、工作单位、职务等内容的标志上岗。普通高中学校(含民办)的招生宣传,包括招生咨询、招生广告、学校简介和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站等途径进行的广告宣传,必须经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审核,中等职业学校(含民办)的招生宣传等由市教育局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审核。
&& (七)切实加强初中阶段教学管理,规范教学行为。各学校要坚持把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工作落到实处。禁止学校单独或和社会培训机构联合或委托举办奥数培训、奥数竞赛等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培训班,严禁公办学校教师参与此类培训班活动。重申不得乱编、乱印、乱订各种复习资料;不得违反规定提前结束课程;不得举行任何形式的提前预选或让学生提前离校,要确保九年义务教育完成率。因初中毕业考试、升学考试实行&两考分离&,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学校必须采取有力措施,确保2016年初中三年级学生全部按时完成学业,并参加毕业考试,同时要对不准备升学的毕业生进行多种形式的职业技术培训和就业指导教育。严禁给学校和教师下达升学指标,不得歧视、排挤后进学生,不允许以任何理由拒绝学生参加中考。对违反有关规定造成恶劣影响的,要给予全市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八)严格规范学籍管理。将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公助生指标分配到校,规范学籍管理是基础,各县(市)、区和学校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初中所有学校不得接收无学籍学生,不得随意转出或接收学生,严禁挂空籍和无籍就读,杜绝一生多籍或一籍多生现象。特殊情况确需转学的须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从2014年初一年级开始,初中择校生不享受公办省级示范性高中公助生指标分配到校政策。对违反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出现未经批准转出或接收学生、虚假中考报名等扰乱招生秩序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减少该校的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分配生数额,并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经招生部门批准,学生被高中阶段学校正式录取后,入学报到时需同时提交入学通知书、准考证、初中学生档案,初中学生档案由学生就读高中学校负责保存。市教育局将严格按照市考试院录取的有中考成绩的学生名单和下达的招生计划进行学籍注册; 县(市)、矿区教育局负责录取的普通高中学校学生,市教育局将依据县级教育部门审核的名单和市考试院提供的中考成绩进行学籍注册。
各普通高中学校要按照市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招生,校际间不得调剂使用招生计划,学校不能随意增加招生计划,不得超计划招生。凡学校擅自突破招生计划录取的学生,市教育局一律不予学籍注册,也不追加招生计划。对于超计划招生学校的校长依规依纪给予违纪处理或给予学校办学许可年检不合格处理,同时按照超计划招生数量核减次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各普通高中学校招收的学生,均须由所属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教育部和省、市有关规定在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实行电子注册,方可取得学籍;不符合《河北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和超出学校招生计划录取的学生,将无法进行学籍注册;对于学校自行录取&生源地&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以下或没有中考成绩的学生,一律不能建立普通高中学籍。
(九)各县(市)、区要积极探索利用计算机及网络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建立初中学生综合素质、综合实践与创新成果及学业考试评价的文档电子化管理系统,从学校基层的数据采集、录入、管理、查询、统计、分析、上报各个环节,逐步实现分学期、分学年度对初中学生综合素质与创新实践成果评价情况、学业考试考查成绩等信息的过程性计算机管理。
各县(市)、区在贯彻执行本文件过程中,要注意不断研究和解决出现的困难和问题,不断总结积累经验,为进一步改革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制度奠定基础。
市教育局负责本方案的解释工作和相关宣传工作并责成市考试院依照本文件制定相应技术方案,确保2016年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顺利完成。
附件:1.2016年初中毕业生升学文化课考试命题原则及命题
2.2016年石家庄市初中升学体育考试实施方案
3.2016年石家庄市初中升学物理、化学和生物实验操作考
试安排意见
&&&&&&&& &4.2016年初中信息技术学科升学考试工作实施方案
5.2016年初中毕业升学文化课考试时间安排表
6.2016年石家庄市市区公办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分配&&
&& 生招生办法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016年初中毕业生升学
文化课考试命题原则及命题范围
一、命题原则
命题必须依据义务教育各《学科课程标准(2011年版)》,不依赖、偏向于某一版本的教材,必须体现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方向,有利于课程改革工作的推动,同时应符合初中教学实际,不出偏、怪、难题,不出带有死记硬背、机械训练色彩的题目;命题必须渗透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核心的教育新理念,加强与社会实际和学生生活实际的联系,对重点、热点问题要给予特别关注,重视学生运用所学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的考查,以推进教学方式和学习方式的改革;命题应注意发挥考试的导向功能,坚持以学生为本,注意考试或考查问题的探究性与综合性,有利于学生拓展思维和想像的空间,有利于学生开展探究;命题应注意不同学科知识的联系和综合,以考查学生对知识结构体系的整体把握能力;命题还应坚持其教育性与时代性,不为考而考,要引导学生关注社会、人类、生产和生活中的大事。总之,试题要反映出课程标准中对学生的&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维目标的基本要求。
理科综合、文科综合的命题将进一步体现发展学生素质的要求,结合学生实际,坚持考查能力的方向,突出课程的主干内容,完善考查学生能力的题型。文科综合、理科综合试卷客观题(选择题)和主观题(非选择题)的分值比例约为4:6。
二、命题范围
语文、数学、外语科目的命题范围分别是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版)》、《数学课程标准(2011年版)》、《英语(或俄语或日语)课程标准(2011年版)》中规定的7&9年级教学内容。
在理科综合科目中,物理、化学学科的命题范围是义务教育《物理课程标准(2011年版)》、《化学课程标准(2011年版)》中规定的教学内容。
在文科综合科目中,思想品德学科的命题范围是义务教育《思想品德课程标准(2011年版)》中规定的法律、国情教育两个模块教学内容和2015年4月至2016年3月间的国内外重大时事政治,以及全国统编初中阶段《民族团结教育教材&民族政策常识》(主编熊坤新、邢淑芬,红旗出版社出版,全一册)中的教学内容;历史学科的命题范围是义务教育《历史课程标准(2011年版)》中规定的中国近代史、中国现代史、世界近代史、世界现代史四个板块教学内容。
2016年石家庄市初中毕业与升学
体育考试实施方案
实施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精神,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增强学生体质,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举措。通过实施体育考试,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健身习惯,调动学生参加体育锻炼的积极性,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根据省教育厅有关要求和石家庄市教育局《关于2014年中考体育使用电子测试设备的通知》(石教函〔号)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对象
石家庄市所有参加初中毕业升学考试的学生。
二、考试分值
(一)中考体育分值满分为30分(见附件2)。
(二)进一步规范学校体育与健康课的考核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工作,按要求做好基础性发展素质评价和专门性发展素质考查内容的评定工作。
三、考试项目、时间
(一)&&&&& 考试项目:
1.男生考试项目:立定跳远、1000米、充气软实心球(2千克,直径:15cm左右),共三项。
2.女生考试项目:立定跳远、800米、充气软实心球(2千克,直径:15cm左右,使用时充气圆周为450-510mm。),共三项。
(二)考试时间:定于2016年5月进行,具体时间以市教育局和各县(市)教育局通知为准。
四、考试办法
石家庄市中考体育将全部使用电子测试设备进行考试。
(一)市内四区、高新区、矿区和有关直属校的中考体育测试由市教育局组织。
1.各学校按照20人一组自行编组,检录入场时男生一组、女生一组进行检录。
2.考生现场测试时须携带中考准考证,并将考生信息条形码粘贴在准考证背面,考生信息条形码由市教育局统一办理。
3.考生必须在半天内完成三项考试。
4.考生检录完,进入考场后不再允许申请缓考。
(二)各县(市)的中考体育测试由各县(市)教育局负责。
五、违规处理办法
为确保我市2016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规范、公正进行,维护考试纪律,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以下办法:
&&& (一)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其体育考试成绩为&0&分,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与相应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 &&1.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免试(缓考)资格的;&&&
&&& 2.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 3.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 4.代替他人参加考试的;
&&& 5.故意扰乱考点、考场等考试工作场所秩序的;
&&& 6.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
&&& 7.威胁、侮辱、诽谤、诬陷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考试工作人员、其他考生合法权益的;
&&& 8.故意损坏考场设施设备的;
9.其他扰乱考试管理秩序的行为。
(二)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管理、组织等工作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取消其参加当年的考试工作人员资格,并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1.利用从事监考工作之便,为考生舞弊提供条件的;
2.在考试期间擅自离开考场的;
3.在考试标准掌握上有严重失误的;
4.擅自更改评分标准的;
5.擅自更改考生成绩的;
6.未认真履行职责,造成所负责考场出现秩序混乱的;
7.因玩忽职守,致使考生未能如期参加考试或者使考试工作遭受重大损失的;&
8.利用考试工作便利,索贿、受贿、以权徇私的;
9.其他违反监考和工作人员管理规定的行为。
六、免考与缓考
各学校要做好考前考生的体检工作,身体状况符合条件者才能参加考试。为确保考生在考试过程中不出现任何安全事故,各学校应与家长签署《体育考试考生家长知情同意书》,学校备案。残疾或因病不适宜运动的考生可申请免考或缓考。
&& &(一)免考
1.对因残疾、疾病(心脏病、哮喘、癫痫等)丧失运动能力或不能、不宜参加剧烈运动的考生,持残疾证、县(市)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及相关的病例和检查资料,可免予体育考试,按满分的70%计入升学考试总分。
2.因临时伤、病申请免考体育的考生,经县(市)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按体育考试满分的60%计入升学考试总分(不能申请免试其中某一单项)。
3.申请免考的考生,需填写病、残申请表,持证明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办理。申请表要有学生本人和家长签字,经班主任、任课体育教师、校长签署意见,学校审核批准,报教育部门审核批准后生效,入学生档案。免考名单要在学校公示一周。
(二)缓考
因临时伤病、女生月经及各种原因不能按计划参加考试的考生,经学校同意,可予以缓考。学校在考前30分钟到考点检录处办理手续。
1.缓考考生名单包括中考考生号、姓名、所在区、学校名称、性别,男、女考生分开打印并加盖学校公章。
2.需缓考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中考准考证(考生信息条形码粘贴在准考证背面),参加考试(考生由学校老师带队,提前30分钟到检录处报名后进行考试),逾期不再受理。
七、组织实施
石家庄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市区(包括矿区)和有关直属校的考试,各县(市)教育局负责组织本辖区考生的考试、成绩核对及成绩录入工作,且成绩合盘与市教育局一致,并于6月11日前报市教育局思政体卫艺处。
市内各区的社会考生报名由各区招办具体负责(各区教育科或体卫科协助办理)。
八、考点设置
考试场地应全封闭,必须是400米或300米场地,并符合考试要求。考点设置要以方便学生为原则。
九、组织管理
中考体育考试工作必须在市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各县(市)教育局要成立相应机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力度,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十、具体要求
(一)体育考试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县(市)、区教育局、市属有关学校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把中考体育列入学校工作计划,务必抓实、抓好。
(二)各教育局要召开专门会议,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考试工作责任制,明确具体负责部门,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加强对学校的宣传力度,做好考前各项准备工作。
(三)各县(市)教育局要做好对参加中考体育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
(四)各学校要指导学生科学地进行体育锻炼,加强中考体育期间的安全教育防范工作,消除一切安全隐患,防止伤害事故的发生。
(五)中考体育要公平、公正、公开,在报名、考试过程中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及扰乱考场秩序,对违反者视情节轻重,市教育局将给予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
(六)中考体育考试是中考的一部分,凡未按规定要求参加报名和考试的学生,过期不再受理。
附表:1.石家庄市中考体育残疾、伤病学生免试申请表
&&&&& 2.石家庄市中考体育分值表
石家庄市中考体育残疾、伤病学生免试申请表
县(市)区:&&&& 学校:&&&&&& &考号:&&&&&&&&&&&&&
年& 月&& 日
班主任签字
体育教师签字
&&&&&&&&&&&&&&& 年&&&& 月&&&& 日
说明:1.考生要实事求是填写病、残申请表(申请类别填写病或残)。
2.此表一式两份,批准后教育局及学校各保留一份。
3.医院诊断证明和病例资料复印件附表后。&
2016年石家庄市中考体育分值表
2016年石家庄市初中毕业与升学
物理、化学和生物实验操作考试安排意见
一、考试对象与时间
考试对象:石家庄市参加2016年初中升学考试的学生。
考试时间: &24日。
&&& 二、考试内容与分数
依据全日制义务教育《学科课程标准(实验稿)》,主要考试学生物理、化学、生物课程规定的实验操作技能和实践动手能力。考生以考点为单位按初中毕业生人数做签,物理、化学、生物比例为2:2:1,具体考试科目和考题由考生在考试现场一次抽签决定,考试时间为每场10分钟,分数以满分10分计入考生中考成绩,实验操作毕业考试由学校自行组织。
三、考试命题与试卷
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由市教育装备管理中心制定评分标准和评分细则,统一组织命题,统一印制试卷。
四、组织实施
(一)主城区四区、高新区所属学校的考生考试,由市教育局统一委派主监考,其他考生由各县(市)、区组织,届时市教育局将选派人员,对各县(市)、区的考试工作进行巡视检查。
(二)市直学校、厂矿学校、私立学校的考生由学校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局负责;社会考生由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局负责。
五、具体事项
(一)合理设置考点考场
1.为保障考生安全,减轻考生负担,各县(市)、区教育局要从实际出发,本着就近、方便考生的原则设置考点。作为考点的学校,实验室建设和教学仪器装备要达到省规定的&基本要求&标准,考试所用教学仪器、器材和药品等须统一标准,数量充足。
2.每个考点根据考生数量和考试科目,设置足够的考场,并设有考务办公室、考务人员休息室、试卷保管处、后勤组、保卫组、考生点名处、考生准备室等。
3.各考点要在校门口悬挂&2016年初中理科实验操作升学考试XX(学校名称)考点&横幅;在校内醒目处张贴《考生须知》、《考生违纪行为和处罚办法》等规定;存车处、饮水处、厕所、医务室、点名处等要有明显标志,要适当张贴标语口号,为考生创造一个严肃、和谐的考试环境。
4.每个考场根据考题数目要准备好充足的实验台和实验器材。凡是在考试中需要不断更换的实验器材,须存放一定数量的备品。实验台上要写明考试题目、要求及实验器材,标出试题号。
5.各考场要划定5米以上有明显标志的警戒线,除考生和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入内,所有考务人员须佩戴胸卡。
(二)认真遴选考务人员
1.各县(市)、区教育局根据考点、考场数量统一组织考务人员,按照一名监考人员监考一名考生的原则确定监考人员,各考场主、监考人员具体数量:物理、化学每考场设主考1名、主考助理2名、监考24名;生物每考场设主考1名、主考助理1名、监考12名,考试之前对主监考人员统一组织业务培训。
2.各考点设置标准及工作职责。各考点设考点主任1名,由县(市)、区教育局委派,全面负责考点工作;考点副主任1名,由考点学校的校长担任,协助考点主任组织、实施本考点的考务、后勤等工作;实验教师1名,负责准备、补充、调换考试用的实验器材;司铃1名,负责发出考试开始及终止信号;点名、登记人员5名,负责组织考生按顺序点名、抽签定考试科目和登记;医务人员1名,负责对考生临时伤病进行急救;保卫人员1名,负责维护考点秩序。
3.各考场设置标准及工作职责。各考场设领考员1名,负责引导学生按时进入和退出考场,掌握学生缺考情况并及时与主考联系。
(三)认真做好考试过程管理工作
1.非考点的考生由所在学校统一组织,按考试日程安排准时到达指定考点,考试结束后,由学校统一组织离开考点。
2. 每场开考前30分钟,点名人员在点名处点名,60人一组,学生按中考报名号从小到大排队,通过电脑一次抽签确定考试科目和题目,抽完签后学生分科目,按照题号顺序从小到大排好队,等待领考员领考。工作人员在登记人员处打印学生抽签信息(即三科考场成绩登记表),并核对考生信息。
每场开考前10分钟,领考员引导抽签后的考生到达准备室,并再次点名核对,组织考生按题号顺序待考;开考前3分钟,由领考员引领考生进入考场。
3.考生入场后,按题签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放于实验台左上角,在评分表和实验记录单上如实填写县(市)、区和考点、学校、姓名、中考报名号,由监考人员检查考生的题签号、准考证。考试信号发出后,由主考宣布考试开始,监考按评分表为考生评分,终止考试信号发出后,主考宣布考试停止,考生立即携带准考证退场。
4.每场考试结束后,监考将考生实验记录单和评分表签字后交主考,由主考助理认真核对扣分原因和评分结果,填写成绩汇总表和考场报告单,经主考验收无误后签字,分别按小号在上、大号在下的顺序整理、装订、装入试卷密封袋密封,试卷密封袋上写明考点、考场、学科、人数;半天考试完毕后,将试卷密封袋交考点试卷保管处;全天考试结束后,由试卷保管员将试卷密封袋交县(市)、区教育局。
(四)认真做好成绩登统工作
市内四区、高新区所属学校,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登统,其他考生由各县(市)、区登统,成绩登统表一式三份,一份交学校、一份交县(市)、区教育局留存、一份报市教育装备管理中心。
(五)其它事项
1.成立2016年初中升学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装备管理中心。
2.凡因病确实不能参加实验操作考试者,可携带县级以上正规医院诊断证明,经县(市)、区实验考试领导小组批准后,由各县(市)、区教育局按统一时间组织参加补考。
3.未按规定程序和时间参加报名和考试的学生,按自动放弃处理。
(一)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根据本通知,结合实际,制定2016年初中升学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实施细则,保证考试工作有序进行。
(二)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有关学校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考试工作责任制,人员落实要到位,职责落实要到位、各个环节要到位,确保考试&公开、公平、公正&。
(三)为防止考场舞弊事件发生,本考点监考人员不得监考本校考生。要严格考试纪律,遵守考试规定,在考试过程中,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视情节轻重,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或市教育行政部门严肃处理。
(四)为保证实验操作考试过程药品标准一致,考试所用药品由各县(市)、区教育局统一购置,各考点要妥善保管好考试药品,要有专人负责,实行&双锁联管&制度,严防实验药品泄露、流失,严防发生药品安全事故,同时注意交通安全,加强考场医疗救护,消除一切安全隐患,严防伤害事故发生。
2016年初中信息技术学科升学考试工作
一、考试形式
全市统一采用网络化考试形式,所设考点学校必须通过2M以上光纤专线与石家庄市教育网联通。所有考点必须安装网络摄像监控系统,实时监控考场秩序,维护考试公平性。考试试卷满分为10分。考试费用执行市考试院最新公布的中考收费标准。
二、考试工作时间安排
(一)考试工作会议及培训&&&&& 3月中下旬
(二)考点检查验收&&&&&&&&&& 4月上旬
(三)考生报名&&&&&&&&&&&& 4月1日&4月19日
(1)准备报名数据文件&&&&&& 4月1日&4月4日
(2)学校使用报名软件登陆
报名系统导入数据&& &&& &4月6日&4月12日
(3)修改系统核查发现的错误 4月13日
(4)打印报名信息返回学校核对4月14&&15日
(5)第二次修改错误信息&& 4月18&19日
(四)考试场次划分&&&&&&&&&& 4月20日&4月30日
(1)网上划分场次&&&&&&&&&& 4月20日&4月22日
(2)提交考场设置统计表(附表3)&&&& 4月25日
(3)下发准考证和考试通知单 & 4月25日&4月29日
(五)考试时间&&&&&&&&&&&&&& 5月3日&5月8日
(1)下发题库和密码&&&&&&&&&&& 5月3日
(2)正式考试&&&&&&&&&&&&&& 5月4日&5月8日
(六)汇总考试数据&&&&&&&&&& && 5月11日
三、考试工作组织流程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
1.报名条件:报名者应是具有市辖县(市)、区户口的现八年级学生。居住在市区、长期在市区经营工商企业和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且具有市区初中学籍者,可在就读学校报名。
2016年中考社会考生及2015年5月以后由外地转入我市的现九年级考生同步参加九年级考生补考报名。
2.自4月1日起各学校开始准备报名数据,格式如下:
考生报名号
出生年月日
报名数据要保存成EXCEL格式,用于导入报名软件及上传。
3.报名表各字段的数据格式:
考生报名号共设十四位。八年级考生报名号的前四位为字母XXJS(代表&信息技术&);五、六位为考生毕业时间代码17代表考生毕业时间2017年);七、八位为县(市)、区代码;九、十位为学校代码;十一至十四位为顺序号。所有考生的顺序号以学校为单位从0001序号开始连续编排,中间不得留有空号。
九年级补考考生报名号前四位字母为:XXBK(代表&信息补考&);五、六两位数字与八年级相同、七至十四位的数字编写规则与八年级考生报名号规则相同。
考生报名时应注意姓名要与将来中考报名时的姓名一致,以保证信息技术学科考试成绩能够顺利计入中考总成绩。
出生年月日字段由8位数字组成,分别为出生年4位,月份2位,日期2位。若月份和日期不足两位数字则在前面补零。例如:日的出生年月日代码为:。
4.注意事项:
(1)报名工作由县(市)、区信考办负责(市直中学按驻地所属区域到相应的区信考办办理报名手续),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时要告知考生每届学生只有一次信息技术学科考试机会。
(2)2016年参加中考的社会考生,应在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组织中考报名时同时办理信息技术学科升学考试的报名手续。各县(市)、区信考办要在社会考生报名前与本县(市)、区招生办进行沟通,共同做好社会考生信息技术考试报名工作。
(3)2015年5月以后由外地转入我市的现九年级考生,由考生现在学籍所在学校负责报名工作。报名同时必须提供其转学证明。
(4)在外地或外校借读的具有本校学籍的考生必须在考生学籍所在的学校报名。由学生学籍所在学校负责通知考生本人按时回校参加信息技术学科的报名与考试。
(5)考生成绩有效期一年。如14年已参加信息技术升学考试且具有考试成绩的考生,因故未能在15年参加中考的,原信息技术成绩无效需要重新报名参加16年社会考生补考,否则视为无信息技术考试成绩。
(6)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各县(市)、区信考办负责。2015年已参加过八年级信息技术考试的考生,一律不得再参加2016年信息技术考试,违规报考者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及考试成绩,并给予通报批评。
(7)各县(市)、区信考办要负责核查报名信息中的错误,及时通知学校修改,并要打印出考生信息交学校核对,学校要逐一认真核对考生信息,报名截止后信息不再更改。
(8)考试报名工作截止后将不再接受任何形式的补报,届时考试报名系统将被关闭,各县(市)、区信考办要对学校强调报名要求,避免出现漏报、错报及晚报的情况。
(9)考试报名工作结束后,各县(市)、区信考办应及时在网上对报名数据进行审查核对,以便进行下一步的排场处理。
(10)为保证信考成绩与中考报名数据准确对接,避免不当考试行为,考生报名时需提供身份证号。无身份证考生需在所在居委会(村委会)开具身份证明材料,粘贴考生真实照片,报名学校统一对所有无身份证考生出具一份证明,一并交所在县(市)、区信考办备案。
(二)划分考场:
本年度排场工作在网上进行。
5月4日&5月8日为正式考试时间。
划分考场时各县(市)、区尽量在考试首日开始安排,因管理或其他原因造成考点不能在首日开考的,必须提前向市信考办说明情况,并向社会公布考试时间调整的原因及具体安排。
注意事项:
1.安排场次时要注意每考点每天场次数量不得超过10场,每场考试时间30分钟;每两场之间休息时间不少于15分钟。
2. 各县(市)、区信考办负责对考点排场数据进行核查,严格按照场次安排规则规划安排。
(三)正式考试:
1.考点设置与环境:待考室1-2间;考后待查室1-2间,点名处一个,考务人员休息室一间,同时设考务办公室、后勤组、保卫组。每考场留有适量的备用微机、键盘和鼠标,以备临时调用;配备打印机、刻录机和空白光盘用于记录学生成绩;考试期间每考点必须配备一部固定电话或手机,以便在出现突发事件时迅速与本县(市)、区信考办取得联系。
考场要划定警戒区,并设有明显标志。要划出5米警戒线,除考生和工作人员以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入内。所有考务人员必须佩戴胸卡方能进入警戒区。考点门口要悬挂&石家庄市初中信息技术升学考试&&学校考点&的横幅;张贴标语、考生须知、考场纪律、违纪行为和处罚规定;标明考场及出入口、存车处、点名处、饮水处、厕所、医务室等。
2.考场环境:100MB自适应交换机,微机数量以40台为宜,最低不少于30台;服务器双硬盘(每块容量40G以上),配光驱、刻录机、UPS电源,主频赛扬2G以上,内存不低于1G,10MB/100MB自适应网卡,安装中文版Windows server 2003sp2操作系统。学生机主频不低于赛扬1.8G,内存不低于256M,推荐512M,硬盘10G以上,10MB/100MB自适应网卡。操作系统原则上安装中文Windows XP第二版,确因新硬件环境无法支持Windows XP的,可安装Windows 7(硬件要求CPU处理速度2G或以上,内存1G或以上),并经多次测试确认各应用软件无运行故障后,可以作为考试用机。应用软件安装Office2003(完全安装)、Flash8,多媒体(参考自评自测光盘说明)等软件,考试时,考试机上不得保留练习版测试题相关辅导材料和试题答案。
&&& 各县(市)、区要组织人员对各考点的考场环境进行检查,对不能满足本次考试的考场,要督促其进行环境提升,并填写&石家庄市2016年初中信息技术考试考点申报表&(附表1),市教育局将组织人员对各考场进行检查验收,对不能达标者取消考场资格;新增考点、考场要填写&石家庄市2016年初中信息技术考试新增考点申报表&(附表2),向县(市)、区教育局提出申请,报市教育局,待验收审批。
3.考点人员安排:每考点设考点主任1名,由县(市)、区教育局派出,负责考点全面工作;考点副主任1名,由考点学校校长担任,负责协助考点主任完成考务及后勤保障工作;司铃1名,负责发出每场考试的开始及中止信号;点名人员1名,负责组织考生点名、进入待考室待考;保卫人员1名,负责维护秩序;医护人员1名,负责对考生突发伤病救治。 考场内安排主考1名、监考教师1名,主监考教师在本县(市)、区范围内交换监场,负责验证、公布注意事项,填写考场记录单,处理考场中出现的问题等;领考员1名,负责引导考生按时进入和退出考场(领考员可由点名人员兼任);网络管理人员1名,负责处理考试中软件和网络等技术性问题,维护网络安全畅通(考试期间网管员不得更换,每场考试开始至结束前不得离开考场)。
各考点的考务人员与网络管理人员要各负其责。网络管理人员只负责处理与技术相关的问题和故障。考生的考试数据以及成绩信息由考务人员(或在考务人员监督下由网络管理人员)进行整理及上交工作。网络管理人员不得私自调阅考试信息。考试期间主、监考要严格执行考场纪律,除网络维护和巡视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进入考场。
4.考前准备:
(1)考点学校在临考前两天,将考试用机逐台进行检查(包括主机、显示器、鼠标、键盘),学生机需重新格式化,安装考试要求的操作系统和考试所需的应用软件外,不再安装其他任何软件。考试室服务器软件应将考试端答卷备份目录设置为非还原卡保护的盘符下,服务器和学生机要确保没有病毒且运行良好。考试用计算机检查调试完毕后至考试前不再做其他应用。学生机不允许与外网有任何连接。服务器或教师机上如果安装了杀毒及防火墙类软件,以不与考试软件冲突为准,若有冲突,请更换或关闭杀毒及防火墙软件。
(2)认真做好网络微机室安全保卫和试题保密工作。各考点学校要切实加强领导,高度重视网络微机室的安全保卫工作,认真排查各种事故隐患,积极做好防盗、防火、防漏电等工作。考试前一天考试数据下载完成后,网管员要将服务器设置密码并拔掉电源,用封条封闭服务器电源插孔,将服务器教室的钥匙另设专人掌管,只有当两人同时到场才能打开考场服务器,以保证系统和试题的安全。对造成试题泄密的人员,一经查出严肃处理。
5、考试流程
(1)考生在考试前1小时到达考点;考试前30分钟第一次点名(在操场或指定地点),由考生所在学校带队教师将考生带入待考室,凭准考证核对考生身份并宣读考场纪律;考前10分钟进行第二次点名,与考场领考员进行交接;考前5分钟领考员将考生带入考场。
考生进入考场后,将准考证放在考试机桌左上角,在监考教师指定时间内输入准考证号。监考人员核对准考证上的照片和本人相符且准考证号输入无误后,启动考试程序,学生开始答题。考试时间终了,由考试系统自动收卷。
& (2)考试过程中严禁考生使用u盘等外部存储器。考生遇到计算机死机、无法启动或其他原因无法继续答题时,应向监考人员举手示意,监考教师排除故障后考生继续答题。无法排除故障的应及时更换备用机续考,考生已经做答的试题有效。考试过程细节管理参见随正式考试软件下发的正式考试操作规范。
& (3)每场考试结束,学生提交答卷或者系统自动收卷后,系统将会实时判出学生的考试成绩。监考教师要逐一核查考生成绩,发现正常参加考试但得分偏低的要提醒考生认可此成绩。待确定每个考生都有成绩且无任何考务问题后学生方可离开。为不影响后面的场次考试,当本场考试已满30分钟,但个别考生实际答题时间不足25分钟且无法完成交卷的考生,可退出考试,并由考务人员安排在补考场次补考。
& (4)每场考试结束后,考务人员须将考生数据从考试服务器端上传,并将考生答题信息存储记录完整,通过市信考中心考试网站填写&考场记录单&,记录考生是否有成绩、缺考、续考(机器故障更换机器)等情况。在考点网络传输正常的情况下,整个考点考试全部结束时刻录一份考生考务、答题及成绩信息的光盘即可。若发现网络传输异常现象,立刻启动光盘备份预案,每半天刻录一份考试数据(完整的考试室服务器安装目录及文件)。
(5)答题信息保存。各县(市)、区要在本辖区所有考点考试完成后第二天将各考点考生答题信息汇总刻盘交市信考办,由市信考办统一保存。
学生客户端上的考试文件夹要保存至6月15日,6月16日之后可以自行删除。
(6)5月3日市信考办向各县(市)、区公布考试题库密码。5月4日起,各县(市)、区信考办根据自己的考试安排对各考点公布考试密码及题库密码。各县(市)、区在每考试日下辖考点考试结束后,向市信考办报告考试结束的时间。
(7)考试期间,各考点考试数据直接上传到市考试中心服务器。各学校和县(市)、区信考办工作人员直接在市考试中心服务器监管考试过程。
6、监控安排:本年度信息技术考试中各个考点继续使用网络监控摄像机,考试过程中,将派专人远程实时监控各考场秩序,一旦发现秩序混乱或其他违规违纪现象,市信考中心将随时通报批评,并在服务器端关闭其考试权限,再上报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等候处理。
7、巡视安排:考试过程中,市信考办将派巡视人员到各县市区考点考场进行不定时检查,以杜绝违纪事件的发生。
2016年初中毕业生升学文化课考试
时 间 安 排 表
9:00&11:00
9:00&11:00
2:00&4:00
2:00&4:00
(包括听力测试25分钟)
4:45&6:45
2016年石家庄市市区公办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
分配生招生办法
为做好2016年中考分配生招生工作,制定本办法。
一、招收学校及分配生计划
市区招收分配生的公办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共19所,包括:市1中、2中、4中、二中西校区、6中、9中、10中、15中、17中、18中、22中、23中、24中、27中、41中、42中、43中、一中东校区、师大附中。
二、分配依据及招收范围
(一)依据各初中学校中考报名人数,按比例将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分配生招生指标直接下达到各初中学校。
(二)1中、2中、二中西校区、15中、24中、师大附中等6所学校面向市区内所有初中学校,其中市1中、15中、师大附中等三所学校分配生计划的70%分配到长安区、裕华区、开发区初中学校和桥西区3中、4中、20中、32中、石门中学,30%分配到桥西区(3中、4中、20中、32中、石门中学学校除外)、新华区初中学校;市2中、二中西校区、24中等三所学校分配生计划的70%分配到桥西区(3中、4中、20中、32中、石门中学学校除外)、新华区,30%分配到长安区、裕华区、开发区初中学校和桥西区3中、4中、20中、32中、石门中学。
(三)市内区属公办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分配生招生范围以京广铁路为界,铁路以西的学校面向桥西区(3中、4中、20中、32中、石门中学学校除外)、新华区范围内初中学校招生,铁路以东的高中学校面向长安区、裕华区、开发区初中学校和桥西区3中、4中、20中、32中、石门中学范围内初中学校招生。
三、分配生资格
初中毕业生作为分配生时要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2016年应届初中毕业生,从初一年级至初三年级均在学籍所在学校就读(含符合学籍管理规定转入、复学的学生)。
(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等级不少于3个&A&,且不得有&D&。
(三)升学总分达到高中学校分配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
四、录取工作
(一)市1中等19所公办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分配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分别参照各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统招生录取分数线,下浮50分确定。
(二)分配生招生工作由市考试院负责。具体办法由市考试院负责制定。
五、有关要求
(一)分配生录取结束后,由市考试院将录取信息通知各区教育局。各初中学校要将分配生最低控制分数线和录取名单在学校公示栏或网站公示一周,接受社会监督。
(二)将公办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公助生指标分配到初中学校是我市改革普通高中招生办法和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举措,该项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普遍关注,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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