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给九旬母亲房子公司安装摄像头的目的目的是什么?

重庆男子拒养九旬母亲:有协议 养妈不是我的责任(图)
  老人的家人在办事处争吵不休。
  原标题:“我尽到自己责任了,我妈不是我的责任”
  重庆晨报永川读本见习记者 江亚蔓报道
  家住胜利路钟家洋房子社的段朝桂今年92岁,有五个子女,一直跟着二女儿杜广云生活。今年七月,杜广云因病去世,几个子女就谁来赡养老人的问题起了争执。一个多星期前,外孙女把老人带到胜利路办事处,扬长而去。
  无奈之下,办事处只好把老人送往敬老院,而老人十多万的存款,也不知了去向。
  老人闹着要找儿子
  8月21日,是段朝桂老人来到敬老院的第三天。从院长口中得知,段朝桂昨晚与同屋的老人大吵了一架,闹着要去儿子家。
  不得已,院长告诉段朝桂,她是被办事处送过来的,子女已不愿意抚养她。“那我死了怎么办,哪个来埋?”段朝桂哭了起来,“你放心,我会管你。”院长的承诺让老人终于平静下来。记者见到段朝桂时,她正吃午饭,胃口还不错,她还是希望儿子能来看她。
  杜广海作为老人唯一的儿子,是家里的老大,下面还有四个妹妹。从2010年开始,老人就跟二女儿杜广云生活。因为农转非,加上房屋拆迁等费用,老人一共有十三万六千元的存款。
  儿子说不该他赡养
  “当时说好了,哪个养老,钱就给哪个。”杜广海在2010年和二妹杜广云签订协议,母亲由杜广云赡养,“生老病死负责到底!”
  现在,杜广云去世多日。“她让自己的女儿黄丽来照顾外婆,这些话有人听到的”,杜广海坚称自己没有赡养的责任,老人该由黄丽负责。
  段朝桂没生过大病,身体不错也爱干净,每月有一千多养老保险。而杜广海几次表示不愿意赡养。
  早在1992年,杜广海同家人签订一份协议,上面明确表示,父亲由杜广海赡养,一直到生老病死。“我尽到自己责任了,我爸一直到送终都是我负责,我妈不是我的责任。”
  双方就遗产起争执
  胜利路办事处表示,杜广云是个农民,去世前曾让女儿黄丽照顾外婆。并对遗产做了分配:女儿得到住房和门市,至于段朝桂的十三万,则没有提及。
  杜广海说,黄丽告诉自己钱用完了。“怎么可能嘛,老年人又没生啥大病,能用什么钱?”
  黄丽表示,母亲并没有把外婆的钱给她,不知道钱在哪里,“何况我是一个隔辈人,有儿有女不养,为什么要我一个外孙女来养?”
  “那天把外婆丢在村委会,我过后也觉得不对。”但是,舅舅和几个孃孃的态度让黄丽很生气,一说到赡养老人,“大孃说要去成都照顾孙子,小孃说自己在福建,二孃说要去外面做生意。”
  而最后,杜广海表明了自己的态度,如果黄丽能说清这十多万是怎么花完的,“那我就会养,不要钱也会养,只要说明白这钱怎么用的!”
( 11:10:31) ( 10:59:55) ( 13:12:41) ( 07:57:13)我的父母亲准备在我的房间里装监控摄像头我该怎么办? - 知乎59被浏览34777分享邀请回答486 条评论分享收藏感谢收起7019 条评论分享收藏感谢收起查看更多回答1 个回答被折叠()通讯员 陈应都 田兵  本报记者 乔国军  “养儿防老”是古训。家住市区的吴老太,虽然儿女成群,但因婆媳之间有矛盾,按季抚养老人的三儿子汪某某,竟在妻子的指使下,将年过九旬的母亲赶出了家门。其他四个子女见状,不但没有出面协调家庭矛盾,还同时拒绝承担老人的赡养义务。在这种情况下,为保障老人的合法权益,我市相关法援部门启动法律援助程序,将吴老太的五个子女告到了法院。不料,法院开庭前夕,老人却凄凉地离开了人世……  【当年1个人养活5个人】  丈夫早逝,吴老太拉扯大五个子女  今年已经90岁的吴老太,出生于扬州市区。70多年前,经由亲属介绍,她与扬州一位姓汪的男子相识、相恋。后在家人的催促下,两人喜结连理。吴老太先后生下三儿两女。一位年长的邻居告诉记者,吴老太生下五个子女不久,丈夫便因病离开了人世。为将五个幼儿抚养成人,吴老太既当爹又当妈。  当年因为家贫,吴老太不但省吃俭用,还将陪嫁过来的物品一一变卖。随着时间的推延,吴老太的五个子女各自成立了家庭。  【如今5个人难养1个人】  婆媳有矛盾,三儿子将九旬母亲赶出家门  为了报答母亲的养育之恩,五个子女制定了赡养母亲的口头协议,即五个子女以季节(三个月)为期限,轮流将母亲接到家中颐养天年。  今年春节过后,二儿子汪某将母亲接至家中赡养三个月期间,因年岁过高,吴老太不幸中风,并偏瘫在了轮椅上。三个月以后,也就是今年5月17日,汪某按约将母亲送至三弟汪某某家中时,害怕照顾婆婆的儿媳,竟唆使丈夫不要赡养母亲。为了讨好老婆,汪某某居然将生活不能自理的母亲赶出了家门。  一人照顾三个月,五兄妹赡养母亲算得太“清楚”  今年5月17日下午,吴老太被汪某某赶出家门后,附近的亲属通知了吴老太的其他四个子女。不料,他们不但没有出面,还打起了“太极”,“大家说好每家赡养母亲三个月。如今,老三不愿赡养母亲。那么,多出来的三个月时间,不能由其他兄弟姐妹分担。”  为保障吴老太的合法权益,我市相关部门接到群众求助电话以后,启动了法律援助程序,帮助吴老太将五个拒绝承担赡养义务的子女,全部告上了法庭。  官司未了出意外,吴老太凄凉离世  承办该案的法官介绍,法院受理案件后,一边启动法律文书送达程序,一边通知五被告到庭参加调解。因内疚,法院立案以后,汪某某拒绝签收法律文书,不到庭参加调解。而其他四个子女,虽然到庭,却拒不履行赡养母亲的法定义务。  令承办法官气愤的是,到庭的四个子女,为逃避赡养义务,趁着法官安慰老人之际,将吴老太一人遗弃在法庭上离开了。眼见此情此景,吴老太老泪纵横。  法官安顿好吴老太后,立刻联系原告长子,耐心做起他的工作。经过法官的劝导,吴老太的长子将母亲接回家中照料。就在法院准备择日开庭审理之前,老太的长子找到承办法官,向其报告了母亲离世的消息。  【法官的话】  赡养父母是法定义务  老太的长子在向法官提交母亲死亡证明时,表达了自己的内疚之情,还向法官提交五个兄弟姐妹联名书写的悔过书。  承办法官表示,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原告死亡以后,案件将自动终结。但为了教育五个子女,承办法官再次找到五被告,进行了深刻的法制教育。  法官提醒,赡养父母既是法定义务,也是每个子女应尽的责任,更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编后  如果像爱子女  一样爱父母  当年,吴老太一个人拉扯大五个幼小的孩子,其过程中的艰辛不言而喻;如今,五个子女照顾一个母亲,却在斤斤计较中留下遗憾。现在,老人状告子女,要求其承担赡养义务的案件已不新鲜,当亲情需要法律维护时,何尝不是一种悲哀?试想如果需要照顾的不是被告的父母而是被告的子女,这些被告是不是依然不闻不问呢?所以,爱父母,请像爱子女一样。农村老人装摄像头监看9旬母亲 背后原因感人(组图)
在山西芮城南卫乡,有一对年届6旬的老夫妻,他们不愿跟着儿女搬到城里的楼房居住,而是坚守在由两辈人亲手挖的老窑洞内,与年逾9旬的老母亲生活在一起,并在母亲的窑洞内安装了一个摄像头,以方便时刻监看母亲的一举一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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