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什么是小散乱污企业业提出销号的申请怎么写

无所不能 健康点 运动家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环保部要求尽快清理华北398个散乱污企业集群
自日以来,为期一年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已经进行一个月,环保部近日对第一个月的督查情况进行总结,发现散乱污企业集群多,高架源排污集中在重点城市。
  【财新网】(记者 周泰来)自日以来,为期一年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防治强化督查已经进行一个月,近日对第一个月的督查情况进行总结,发现散乱污企业集群多,高架源排污集中在重点城市。
  散乱污企业集群为数众多
  环保部称,通过对各地上报散乱污清单进行梳理,发现散乱污企业集群398个(以每乡镇存在10家或以上相似行业散乱污企业为标准)。其中,沧州、保定、石家庄,邯郸和安阳的散乱污企业集群最多,分别有64、46、39、35和26个集群;天津、廊坊、石家庄、沧州和邯郸的集群内企业数量最多,分别有集群内“散乱污”企业、和1374家。
  虽然“散乱污”企业上报数量多,但仍有漏网之鱼。环保部称,28个城市共发现“散乱污”企业违法生产问题1930个,其中,发现未列入当地名单的“散乱污”问题670个,发现存在监管不严、“散乱污”企业仍在违法生产问题的188个。环保部要求各地再次开展拉网式排查,对现有清单进行再核实,再补充。
  对现有“散乱污”企业,特别是列出的398个企业集群,环保部要求立即责令停止生产,尽快实施取缔,落实“两断三清”要求,即断水、断电、清原料、清设备、清产品。对不能及时清理的要立即采取查封扣押等方式,防止企业继续违法生产。
  环保部表示,各地要把责任分解到乡镇(街道)和村去,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定期调度工作进度,确保“散乱污”企业与燃煤小锅炉整治任务目标完成。
  环保部称,从6月份开始,如果强化督察组仍然发现“散乱污”企业排查不彻底,违法生产、新建或擅自恢复生产等问题,要严厉追究相关“网格长”“网格监管员”的责任。对问题集中的城市进行公开约谈。
  治理散乱污企业集群的难度之一在于如何疏导企业。环保部日挂牌督办廊坊市文安县胶合板企业集群,以及该市大城县有色金属加工和保温材料企业集群。廊坊市环保局副局长李春元对财新记者称,涉事企业已全部停产,进行取缔或者转型升级。李春元同时表示,由于散乱污企业集群常常是地方经济和就业支柱,对其治理不仅需要严格执法,国家层面也应尽快考虑配套政策和资金支持。
  财新记者在走访中也发现,山东菏泽市曹县庄寨镇聚集大量胶合板企业,这些小板材厂使用燃煤小锅炉,对大气造成污染,当地政府预计于9月底前对小锅炉完成取缔。但是板材企业同样是庄寨镇的经济和就业支柱,政府正在研究用集中供热或者天然气替代燃煤小锅炉。
  高架源排污集中在重点城市
  高架源是烟囱高度超过45米的排放源,其排放的污染物从河北南部几个小时就可以吹到北京,环保部对其重点监控。环保部称,高架源超标排放情况仍较普遍。日至5月7日,环保部污染源监测中心共发现小时数据异常、涉嫌超标695起,共涉及企业271家。695起已核实681起,未核实14起。核实反馈结果中,185起确系超标,其中限期治理7起,停产整治6起,限制生产3起,警告159起,行政处罚10起。
  环保部发现,4月1日到5月7日,“2+26”城市高架源排放的三项主要污染物集中在部分重点城市,邯郸、唐山、滨州三项主要污染物排放最多。
  其中,氮氧化物排放最多的三个城市分别为唐山,邯郸,石家庄,占总排放量的41.3%,二氧化硫排放最多的三个城市分别为滨州、唐山、邯郸,占总排放量的49.5%。烟尘排放量最多的三个城市分别为唐山、邯郸、滨州,占“2+26”城市总排放量的43.1%。
  进一步分析,唐山、邯郸两市高架源分别为125家和90家,合计为“2+26”城市高架源的16%,但4月1日-5月7日期间,氮氧化物排放占“2+26”城市氮氧化物排放总量的34.4%,烟尘占35.6%,二氧化硫占26.4%。山东滨州市高架源企业有83家,其中电解铝有11家,企业数占比13.3%,但二氧化硫排放占该市总排放量的80.6%,占“2+26”城市二氧化硫排放总量的19.9%。
  此外,监控数据弄虚作假也时有发生。环保部以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为基础,不断增加筛选企业污染物排放异常条件,筛选出一段时间的自动监控数据异常、涉嫌弄虚作假的企业名单,作为提供各督查组精准执法的线索,通过督查和巡查共发现11起涉嫌自动监控系统弄虚作假环境违法案件,其中淄博市5起,石家庄、保定、聊城、菏泽、开封各1起。
责任编辑:高昱 | 版面编辑:王永
文章很值,赞赏激励一下赞 赏5人已赞赏赞赏是一种态度1元3元6元12元50元108元其他金额其他金额(元):赞 赏
财新传媒版权所有。如需刊登转载请点击右侧按钮,提交相关信息。经确认即可刊登转载。
①金岭矿业投资设立子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
②国脉科技控股股东解除质押6000万股。
③闽发铝业股东黄长远质押1195万股。
④良信电器持股5%以上股东刘宏光解除质押190万股。
10年国债期货主力T1712午盘跌0.02%报94.735元,5年国债期货主力TF1712午盘跌0.02%报97.505元。
#今日午盘# 截至休盘,沪指报3371.77点,涨幅 0.14%;深成指报10950.99点,涨幅 0.65%;创业板指报1887.22点,涨幅 1.18%;中小板指报7445.65点,涨幅 0.84%。(本文由财新智能写稿机器人基于内容发布)
由交易商协会起草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定向发行注册工作规程》,以及最新修订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定向发行注册文件表格体系》和《债务融资工具定向发行协议(参考文本)》等相关配套文件于日发布,自日起实施。(中国证券网)
9月2日,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各省市金融办(局),发布了《关于对代币发行融资开展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整治办函99号,其中明确,ICO本质上属于未经批准的非法公开融资,涉嫌非法集资、非法发行证券、非法发售代币募集,以及涉及金融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扰乱了经济金融秩序。(记者 吴雨俭)
隔夜Shibor跌6.3bp报2.75%,7天Shibor跌1.92bp报2.8572%,14天期Shibor跌0.24bp报3.7238%,1个月Shibo涨1.12bp报3.9032%。
财政部数据显示,2016年,全国发行销售彩票万元。2016年分配给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3156000万元,用于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天原集团涨停,龙蟒佰利涨3.78%,中核钛白,金浦钛业,安纳达,东华科技等股均有不俗表现。
caixinenergy
caixin-enjoy
caixin-life
全站点击排行榜
全站评论排行榜我县开展新一轮摸排巡查坚决打赢“散乱污”企业整治攻坚战发布时间:浏览次数:字体:[
]6月21日,我县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安排部署下一阶段“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县委、县政府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针对京津冀“2+26”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组反馈我县存在环境问题企业数量居高不下的问题,我县将进一步加大对“散乱污”企业关停取缔和综合整治提升力度,开展新一轮摸底排查,由县领导带领两办、县纪委、县公安局、县环保局工作人员对各镇摸排情况进行巡查,对完成关停取缔或提升改造的企业进行销号。1137家企业列入“散乱污”去年以来,我县深入开展空气异味整治、绿动力提升改造工程和生态桓台建设百日行动,分类推进实施电站锅炉超低排放改造、直燃煤小锅炉清洁能源置换、高效煤粉锅炉替代改造等工作,大力整治异味点源,环境质量有了明显改善和提升。相对于针对大企业的整治行动,密集分布于各镇的“散乱污”企业治理力度相对不足。今年3月份,环保部等部委发布《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包括北京在内的“2+26”个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实施最为严格的污染防治措施。随着号称“环保史上最大规模行动”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启动,各地掀起了“散乱污”企业整治的高潮,我市位列28个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之一。据了解,“散乱污”企业主要是指在土地使用、环评验收、排污许可、工商执照、生产许可证等方面有一项或几项手续不齐全、存在违法排污问题的企业。重点是有色熔炼加工、橡胶生产、制革、化工、陶瓷烧制、铸造、丝网加工、轧钢、耐火材料、炭素生产、石灰窑、水泥粉磨站、废塑料加工,涉及涂料、油墨、胶粘剂、有机溶剂等使用的印刷、家具等小型制造加工企业,以及10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非法加油站、非法矿山、异味污染源等。该类企业污染问题突出表现为企业空间布局的散乱以及自身环境管理水平的低下。这种落后状况,带来环境治理效率低下、环境监管困难及生态环境风险上升。记者了解到,自环保部提出对“散乱污”企业进行综合整治工作以来,经过多次排查汇总,我县列入“散乱污”企业共有1137个,基本形成了213家关停、924家整治提升的名单。截至目前,关停取缔类已完成设备拆除150个,综合整治类已完善手续或完成整治提升296家,正在办理或完善环保手续428家。“两断三清”确保整治成效自“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我县各镇结合辖区内企业特点和实际情况,开展了一系列摸排调查工作。果里镇辖区内的张北路沿线,是我县“散乱污”企业较为密集的地区之一,区域面积大、企业数量多的果里镇在第一轮摸排中列出的问题企业达288家,对其中的82家企业作出关停取缔处理,数量之多,处置力度之大均为全县之首。据悉,在今年开展的全市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环境综合整治中,果里镇列入主城区东北部区域重点镇。该镇以钢铁、化工、耐火材料等行业企业治理提升为整治重点,通过执行最严格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提升企业污染治理水平,大幅度减少污染物排放。结合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该镇加大了整治“散乱污”企业的工作力度。为充分做好“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果里镇党委、政府结合淄博市主城区东北部区域综合治理任务,突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把关停取缔“散乱污”企业作为整治重点,每个企业下发警示通报,提高企业认识;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联合公安、供电等部门,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同时,实行销号制度,完成一家,销号一家,确保按时、全面完成“散乱污”企业整治任务。位于新城镇的家尔福食品有限公司曾经是一处生猪屠宰加工厂,自“散乱污”企业整治开展以来,该公司已被依法取缔,目前已是人去厂空。走进其办公室,记者见到室内还散布着凌乱的办公桌椅,尽管该厂已经取缔一段时间,但其车间内仍然散发出一股恶臭,其对环境的破坏可见一斑。该镇环保部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为了落实对该企业的取缔工作,给予其断电处理,保证厂区内再无生产的可能性。据了解,为确保整治工作落实到位,新城镇成立了以镇党委书记、镇长为组长的“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管区和村根据工作要求确定了“散乱污”企业范围,并建立工作台账,对“散乱污”企业实施了断电措施,加强日常巡查和夜查,确保工作落实到位。结合调查摸底情况,我县环保部门对所有企业逐一制定了新的标准和措施,划定了关停取缔和综合整治的标准——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发展规划、污染物无法达标排放或污染治理设施不具有提升改造价值的,将坚定不移、一家不漏地依法依规迅速关停,做到断水断电,清原料、清设备、清产品“两断三清”,对符合产业政策、发展规划、建设污染治理设施或污染治理设施提升改造后能够达标排放的企业,要求完备手续、污染物达标排放。再次摸底巡查 明确整治节点为何把督查的重点放在“散乱污”上,而不是过去的重点污染源和大企业?业内人士分析指出,从造成京津冀大气污染的因素看,工业污染源主要分两类,一类是重点污染源,这类企业通过多年来的监督检查、安装自动监测设施、公开不达标企业等手段,污染物排放状况等得到明显好转。另一类就是“散乱污”企业。这些企业普遍没有工商、土地、环保等手续,生产过程中大都存在违法生产、超标排放、未安装污染治理设施、治污设施运行不正常等问题,严重影响了周边地区的环境质量及群众健康。那么,为何在如此高压治理下,“散乱污”企业数量还是居高不下,经常反弹?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由于“散乱污”企业大都具有生产设备工艺简单、生产成本低、企业规模小、转移快、生产隐秘等特点,导致其在时空上具有极强的随意性、广泛性,部分企业一查就停,一走就干,采用捉迷藏的方式偷偷生产,给执法人员排查、监管和整治带来极大的困难和挑战。针对这一情况,我县各镇(街道)近期迅速开展了新一轮的摸底调查,重点针对空闲房屋院落、镇村交界地带和偏远地带,确定企业分布状况及方位。据悉,为进一步做好“散乱污”企业的整治工作,我县明确了整治的时间节点,要求在6月30日前完成关停取缔企业的“两断三清”、7月31日前完成手续不全企业的整治、10月31日前完成污染治理设施落后企业的整治、日前完成搬迁改造企业的整治。对清单中所有企业实行销号管理,按照时间表和路线图定期检查整改落实情况,达到相关要求后可为问题企业销号,未达到销号标准前坚决不得恢复生产。无疑,这次的“散乱污”集中整治,是我县推动转型升级、降低环保和安全风险的有利契机,对进一步优化产业空间布局及今后的绿色发展、安全发展、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大禹治水,疏而不堵。 “‘散乱污’企业之所以仍然存在,除了利益驱使外,部分企业主不了解国家产业政策、盲目投资也是一个重要原因。”县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在治理“散乱污”的同时,各有关部门也注重对企业的服务和引导。据了解,对于部分符合产业政策、规划,但手续不全的企业,县发改、经信、安监、环保等相关部门将积极打造绿色通道,集中为企业办理各项手续,力争在7月底前集中解决企业手续不全的问题。(张阳)分享到:0当前位置: >
范县强力推进小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
点击量:2143 &  & 【
】 & 【】 & 【】
  继3月3日全市“小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动员会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多措并举,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强化落实,确保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成效。现将有关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成立组织,强化领导。为切实做好小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我县成立了以县委书记为政委、县长为指挥长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切实加强了工作领导,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召开会议,制定方案。市动员会后,我县及时召开相关会议。会上向各乡镇、相关县直单位传达了市会议精神和要求,要求各乡镇迅速对各自辖区内的小散乱污企业进行全面排查,边查边改。为进一步巩固效果,3月4日经县长办公会专题研究后,预定在8日或9日召开全县千人环保工作大会,参会人员扩展到各行政村,其中将对小散乱污企业集中整治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同时,制定了《范县“小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方案》,确保工作落实的精准性。目前排查工作正在进行中。在排查工作结束后,我们将根据排查结果制定详细的工作台账和作战图,建立销号制,确保所有小散乱污企业拆除到位。
  三、迅速行动,认真排查。市、县会议后,各乡镇积极落实相关工作。相继召开专项整治会议,成立相应组织;与各管区、各行政村签订目标责任书,层层传导压力,夯实责任。
  四、部门联合,加强督导。为进一步加大督导力度,县委县政府成立了一个总督导组,12个分组。自9日起实行日报制,各督导组明确单位一名正职担任组长,负责工作进度督导检查和整治效果的核查验收。| 收藏本站
县政府办公室
&&&&& 县政府办公室
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内乡县2017年依法取缔小散乱污企业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机构: 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索引号:ND001-033
文号: 发布时间:&&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内乡县2017年依法取缔&小散乱污&企业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 日 &&&&&&&&&
内乡县2017年依法取缔&小散乱污&企业
实 &&&施 &&&方 &&&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打好打赢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依法整治取缔全县&小散乱污&企业,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切实解决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促进全县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全面排查、分类整治、依法依规、限期到位的要求,日前,依法整治取缔全县已排查出的230家&小散乱污&企业,扶优限劣,推行产业结构调整、企业清洁生产和依法治理污染,消除环境安全隐患。同时,强化社会化监管,杜绝整治取缔的&小散乱污&企业异地转移和死灰复燃。
  二、整治取缔类别、范围和标准
  (一)类别
  重点是有色熔炼加工、橡胶生产、制革、化工、喷漆、铸造、丝网加工、轧钢、耐火材料、炭素生产、石灰窑、砖瓦窑、废塑料加工,以及涉及涂料、油墨、胶黏剂、有机溶剂等使用的印刷、家具等小型制造加工企业。
  具体整治取缔项目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版。
  (二)范围
1、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当地产业布局规划的;
2、土地、环保、食药工商、质监等手续不全的;
3、违法违规生产经营,污染排放严重的小制造、小加工、小作坊等;
4、虽有行政许可手续,但超范围违规生产经营的;
5、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善、污染物排放不达标,污染环境严重的;
6、违法违规经营,销售劣质油品的&黑加油站&。
  (三)标准
  取消&小散乱污&企业现有生产经营资格和生产条件,做到断水断电、清除设备、清除原料、吊销执照&四个到位&。
  三、整治取缔任务
  (一)全面排查摸底、建立分类整治台账。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成立专项工作组,制定整治方案,明确部门分工,2017年4月26日前,对本辖区、本行业&小散乱污&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彻底澄清底数,分门别类建立整治台帐,确定整治措施,明确整治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报县环境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环境攻坚办&)备案。整治行动中,对新发现而未列入整治台账的&小散乱污&企业,一并进行整治取缔。
  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县工信委、环保局、食药工商局、质监局、国土资源局、商务局
  (二)整治取缔不符合产业政策的企业。工信部门负责核查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当地产业布局规划的&小散乱污&企业,凡涉及国家2011年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明确淘汰类重污染项目,以及应淘汰而未淘汰的污染严重的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按照&四个到位&的标准,日前,做到应退尽退,严禁异地转移。
  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县工信委
  (三)整治取缔手续不全的污染企业。涉及食药工商、环保、质监、国土等手续不全的污染企业,由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日前,依法予以整治取缔。对涉及两个以上手续不全的污染企业,由乡镇政府指定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做好以下配合联合整治取缔工作。
  1、食药工商部门负责核查各类&小散乱污&企业的经营许可证,凡涉及无工商手续的污染企业,采取断水断电、拆除设备、清除原料等措施,坚决依法予以取缔。
  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县食药工商局
  2、环保部门负责核查各类&小散乱污&企业的环评手续,凡涉及无环保手续或达不到环境影响评价要求的污染企业,以及2016年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中列入关停名单而未按要求关停的企业,按照&四个到位&的标准依法予以取缔。
  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县环保局
  3、国土部门负责各类&小散乱污&企业用地合法性审查,凡涉及非法占用土地或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污染企业,按照&四个到位&的标准,依法予以取缔。
  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县国土资源局
  4、质监部门负责核查各类&小散乱污&企业的质监手续,凡涉及无质监手续的污染企业,按照&四个到位&的标准,依法予以取缔。
  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县质监局
  5、供电部门负责对已经确认各类&小散乱污&企业实施断电措施。
  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县供电公司
  (四)整治取缔违法违规生产经营的污染企业。对规模小、工艺差、环保设施不足,违法违规经营污染排放严重的小制造、小加工、小作坊、小矿山开采及浮选企业等,由乡镇政府牵头,环保、食药工商、供电部门负责,日前,采取断水断电、拆除设备、清除原料等措施,依法予以取缔。
  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县环保局、食药工商局、供电公司
  (五)规范整治超范围生产经营污染企业。对虽有工商注册和环保手续,但超范围违规生产经营的企业,由食药工商部门负责,依法责令实施限期停产整治并给予处罚。对自觉接受处罚且拆除超范围生产经营设施和清除原料产品的,经检查符合规定的,可恢复生产经营;曰前,对限期未完成整改的,坚决依法实施关停取缔。
  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县食药工商局
  (六)严厉查处涉气超标排污企业环境违法行为。日起,对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拆改和有机化工、餐饮等行业VOCs治理未按时限要求完成治理任务的,以及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善、污染物排放不达标,污染环境严重的,由环保部门负责依法责令其停产限期治理,逾期治理不到位的责令停产关闭。凡要求停产整顿或停产治理的企业(项目),要查封其主要生产设施,停止生产用水和生产用电供给,经整改符合稳定达标排放要求的,经县级以上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县环保局
  (七)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经营的&黑加油站&。日前,在各乡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商务部门牵头、会同公安、环保、安监等有关部门对&黑加油站&清理整治工作开展&回头看&,对死灰复燃销售劣质油品的&黑加油站&,发现一起,取缔一起,拆除设施设备,严禁向其他地区转移,并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切实消除隐患。
  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县商务局、公安局、环保局、安监局、质监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分工。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各乡镇及各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协调联动,严厉打击各类&小散乱污&企业。各乡镇政府是&小散乱污&企业整治取缔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完善&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强化整治措施,并及时安排专项经费予以保障。县直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坚持定期协商,加强指挥调度,把握工作进度,合力攻坚推进,确保&小散乱污&企业整治取缔工作落到实处。
  乡镇政府:负责制定本辖区整治取缔实施方案,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形成执法合力,落实取缔、关闭、停产治理任务。
  环保部门:负责核查各类&小散乱污&企业环保审批手续,对企业排污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监督和监测,严厉打击和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对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工信部门:重点做好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当地产业布局规划的核查取缔工作。
  食药工商部门:负责核查各类&小散乱污&企业经营许可证,对关闭、取缔企业依法注销或吊销其营业执照。
  质监部门:负责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收回所有因不符合环保要求取缔的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的锅炉使用证和生产许可证,根据职责实施取缔关闭工作。
  国土、住建、林业部门:依法对违法占地、违法建设、毁林占地行为进行严肃处罚,并责令拆除搭建、恢复植被,做好依法整治取缔工作。
  安监部门:依法加强对从业单位的安全监督监察,消除安全隐患,防止或避免因整治取缔工作引发环境污染。
  电力部门:负责提供&小散乱污&企业电力用户清单,对取缔关闭的企业依法实施限电、断电等措施,并加强监督检查,严防断电后私拉乱接。
  商务部门:依法对辖区内违法违规经营的&黑加油站&进行调查、处理和取缔工作。
  公安部门:负责维护整治工作秩序,依法严厉打击寻衅滋事,无理取闹,暴力抗法,干扰整治取缔工作的行为,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纪检、监察部门:对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整治取缔行动落实情况,以及执法程序、法规执行情况开展监察。
  司法部门:对涉嫌犯罪的违法生产经营企业进行立案侦查,积极配合开展整治取缔工作。
  (二)精心组织,严格监管执法。各执法部门要各负其责,严格执法,加强对违法排污企业的查处惩治力度,对依法关停清退取缔的,要求企业在规定的时限内自行拆除设施、清除原料,对于超过时限或拒不纠正的,依法采取断水断电、清除设备等措施,坚决予以取缔;对无视政策和法律,蛮不讲理,无理取闹的,要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对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广泛宣传,发动群众举报。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我县全面整治取缔&小散乱污&企业的重要意义,重点宣传整治前后的情况对比,对整治工作中存在问题企业和查处情况进行曝光,动员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发挥公众举报和媒体监督作用,形成全民治污的良好氛围和强大合力。
  (四)强化督导,严格考核问效。各乡镇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组织专门力量,对整治取缔工作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对工作推进缓慢,整治取缔工作落实不力等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全程督办、跟踪问效,确保按时限要求完成整治取缔工作。督导检查情况,计入对各乡镇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日常综合考评。
  (五)强化核查,严格验收标准。各乡镇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要对照整治取缔台账和&四个到位&的标准要求,组织开展核查验收,对符合取缔标准的进行销号登记,对不符合标准的实施限期整改,并在主要媒体上公布整治取缔工作情况。
  (六)强化考评,严厉追责问责。县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结合环保联合督导组日常督导情况、各乡镇整治取缔工作核查情况和网格化监管落实情况、督导核查整治取缔工作台账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对工作落实到位,成效突出的乡镇和相关职能部门单位和个人,进行公开表彰,并在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分配上给予倾斜;对取缔工作落实不到位或未列入本次整治台账中的企业,一经发现,依法依规追究乡镇政府及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责任。整治工作情况纳入半年和年度目标考核,并作为对各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七)建立台账,及时总结报告。各乡镇和相关职能部门整治取缔实施方案和分类整治台账于4月26日前,工作进展情况和《内乡县&小散乱污&企业排查统计表》(见附件)于每月25日前报送县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县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将在主要媒体公布整治情况,接受群众和舆论监督。
  (八)建章立制,巩固取缔成效。各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通过专项整治行动,建全和完善政府监察、部门监管、单位负责的监管体制,开展环境执法效能监察;建立环境保护企业约束机制和公众监督机制,推行环境保护有奖举报制度;建立由乡、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为&网格长&的监管制度,强化常态化巡查监管措施,严防&小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
网站链接: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省辖市网站-
-本地网站-
-新闻网站-
|&&& 意见建议&&& |&&& 信息反馈&&& |&&&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 &&
主办:&& 系统维护:南阳汉都商网&
备案序号:豫ICP备号&&
欢迎光临本站,您是第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小散乱污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