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异地务工人员概况高考 需要务工证明的问题

2015年外来务工子女参加高考新变化_正北方网
变化一 “放宽”:灵活就业人员被纳入合法职业的界定
《办法》补充意见在原有四项合法职业界定的基础上增加了,灵活就业人员由现居住地乡镇(街道办事处)出具的从业证明。
原有四项分别为: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具有法人资格的机构正式录(聘)用(须出具本单位的录(聘)用证明和工资证明,并提供相关人社部门审核意见);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的就业岗位(须出具劳动合同原件和参保证明,并提供相关人社部门审核意见);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具有合法稳定经营场所并依法经营的个体经营者(须出具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和纳税证明,并提供相关工商、税务部门审核意见);其他经相关审核认定确属合法职业的情形。[]
变化二 “具体”:合法稳定住所增加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证》或《暂住证》
《办法》规定的合法稳定住所包含购买、租赁、自建的产权房屋等。报名时需出示房产证、购房合同(附购房发票和完税凭证)、租房合同(附出租人的房产证和房屋租赁的完税凭证,无房屋租赁的完税凭证者出具房屋租赁协议)、自建房屋批建手续等材料的任何一项,同时出具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具的在上述房屋实际居住相关证明。其中,户口从区外迁入我区者相关条件中的合法稳定住所不包含租赁情形。
此次《办法》补充意见在规定的合法稳定住所提交材料中增加了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证》或《暂住证》,等同于原《办法》中的相关居住证明。[]
变化三 “严格”:纳税条件上更为细致的考量三项
《办法》中表示,纳税是指纳税人需出具旗县(区)税务机关开具的两年以上的个人工资、薪金所得或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个体工商户若属免税范围需提交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以及相关证明材料。
此次《办法》补充意见还将考量以下三项:
第一:个人所得税所涉税目增加:劳务报酬、稿酬、财产转让所得等。完税证明增加:考生父或母(或法定监护人,以下统称家长)在我区创办企业,因企业生产经营所缴纳的各项税款之一的完税证明...[]
变化四 “严格”:参保时长将按自然年度计算
《办法》表示,社会保险主要项目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含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含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等))、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不含各类商业保险。家长至少在我区参加上述社会保险之一。是否参加社会保险及参保时长以旗县区及其以上社会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或参保凭证为准。向前补缴社会保险的,以最后办理补缴手续的日期为社会保险起始时间进行计算。若考生或家长在我区及区外同时办理了社会保险手续,则区内社会保险手续不予认可。《办法》补充意见规定,参保时长按自然年度计算,即:以高考年度(N)为基准,应缴纳N-1年、N-2年、N-3年的全年社保(2015年高考为2013年和2014年)...[]
变化五 “细致”:考生本人在我区拥有学籍且连续就读还需提交以下四项材料
《办法》表示,学籍必须符合就读学校所隶属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规定,考生必须在学籍所在学校实际连续就读,学籍或就读情况若有间隔则不符合条件。
从2016年起,户籍从区外迁入我区者或区外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若户籍所在地或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务工流入地、本人在我区所取得学籍学校、本人在我区实际连续就读的高中阶段学校不在同一旗县区,则不予认定其学籍及连续就读符合报名条件。在普通高中取得学籍并连续就读的考生,须参加从取得学业水平考籍之日起至年度高考报名前我区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开考的全部科目考试(此项要求从2016年起执行)...[]
变化六 “详细”:考生与家长不在同一居民户口簿应提交本人的《出生医学证明》
《办法》表示,外来务工人员是指未取得我区户籍但在我区行政区划范围内流入地取得前述合法职业者。其随迁子女是指与其在务工流入地出生或一同居住的子女,须提供家庭前述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相关证明材料。若父母与子女不在同一户口本,须出具父母结婚证和子女出生证明。若属养子女,须符合《收养法》的相关规定,并出具相关民政部门的证明。
《办法》补充意见规定,为证明考生本人与其家长的“常住人口登记卡”不在同一居民户口簿情形下的考生与家长关系,此类考生需提交本人的《出生医学证明》...[]
变化七 “全面”:根据不同类型考生有适度放宽和具体说明
《办法》并未对从小学、初中、高中在我区拥有学籍且实际连续就读等情形做出说明,此次《办法》补充意见根据不同类型考生有适度、相应的放宽调整政策,并就个别情况进行了具体说明。
《办法》补充意见具体说明以下四项:第一,若考生从小学、初中、高中在我区拥有学籍且实际连续就读,小学升初中、初中升高中符合相应盟市的相关升学规定,学籍学校与就读学校为同一学校,就读学校与家长务工(或从业)处所同属我区范围内的同一盟市,可对家长应具备报考条件中的纳税或社保适度从宽。此类考生须按要求履行相关审核手续。第二,以上户籍从区外迁入我区者或区外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长所应满足的条件(包括居住地、务工(工作)处所、社保或纳税缴纳地等)涉及地域...[]
异地高考核心问题盘点
“这个城市发展需不需要这个行业,需不需要这个群体”
袁贵仁介绍,当前我国跟随进城务工人员的“随迁子女”有2000多万。2003年国务院提出“两为主”解决这些孩子的义务教育问题。如今快十年了,当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孩子开始要考高中、考大学,这是一个客观的、不能回避的现实问题。
开放异地高考,是为了进一步解决外来务工子女的升学问题,让非户籍地考生享有与本地考生相同的高考资格,使更多外来务工子女能够更好地享受父母务工所在地的教育资源。
但如果异地高考招生完全放开,高中阶段的教育将首先受到冲击,新增的学位、师资等都难以得到解决。[]
随迁子女就地高考、中考要有条件准入,包括家长、学生和所在城市三方面需符合基本条件。家长在流入地要有稳定的工作、稳定的住所、稳定的收入,交了各种保险,尽管不是户籍人口,但是常住人口;学生本人在流入地就读的时限不同,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政策,什么样的学生跟本地生享受相同的升学考试政策。[]
随着工业化的发展,出现了进城务工人员,目前达到2.45亿。他们的子女相当一部分在接受义务教育,这些义务教育的学生无非是两个出路,一是随着父母走,叫做随迁子女,有2000多万;二是留在家里的留守儿童,有1000多万。目前,进城务工人员的随迁子女大概有79.4%是在公办学校就读,还有10%在政府购买扶持的民办学校...[]
10月24日,包括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高等学校的专家在内的15名公民联名向总理写建议书,提请国务院审查并修改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呼吁取消有关“学生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高考该事件一经发生,立即引发了人们的热议。有关我国的高考户籍制度以及是否实现全国统一高考的讨论早就有之。[]
据悉,上海在制定“异地高考”方案的过程中,核心议题是化解“城市人口过快增长与城市承载力的矛盾”。防止上海人口过快增长,并且使得人口的增长与城市承载力保持平衡,是上海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也是保持上海对全国做出更大贡献的需要。“所谓户籍人口与非户籍人口的利益矛盾,不会成为我们方案考虑的主要问题...[]无所不能 健康点 运动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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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高考方案将界定“进城务工人员”
日,南京一中学的高三学生在复习准备参加高考。
  【财新网】(见习记者
王箐丰)教育部副部长杜玉波日前在河南调研时确认,教育部等四部委共同制定的随迁子女就读地高考方案,日前已获国务院批准。该消息经河南媒体披露后备受关注。该方案如何界定随迁子女在就读地参加高考的资格认定标准则,成为各方关注焦点。
  所谓随迁子女,是指因父母离开户籍所在地到异地工作,随同父母来到异地就读中小学而无当地户口的未成年子女。2005年以后,中国高考报名实行“学籍”和“户籍”双认证。这样的规定导致大量无本地户籍的移民子女,无法在自己生活、学习多年的城市参加高考,在初中或高中阶段只能回户籍地就读。
  据财新记者了解,名为《《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的这一“异地高考”方案的操作模式,是允许符合一定条件的“外地人”子女在常住地参加高考。其中,最重要的限定条件为,锁定有资格享受子女异地高考待遇的公民身份为“进城务工人员”,即“进到大城市务工的人员”。另外一个关键的要点则是将限定条件的设定权限下放给地方。《意见》拟要求各地根据城市功能定位、产业结构布局、城市资源承载能力,和进城务工人员及其随迁子女有关情况,“因地制宜”确定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的具体条件,制定具体办法。
  据一名接近教育部的专家透露,这一方案将会明确界定“进城务工人员”,可能会以“就业岗位证明”作为进城务工人员的基本界定根据。但对具体门槛设定,《意见》可能只会作一些原则性要求。如将全国范围内实行“异地高考”的时间点定为《意见》正式公布后的一两年,最长不会超过三年,但不会强制地方政府执行。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认为,通过就业岗位证明等证明文件严格界定“进城务工人员”的范畴,是为了避免一些有条件的人利用“异地高考”政策进行“高考移民”。
  除了随迁子女父母的工作情况外,随迁子女本身在当地的学籍年限也将成为在当地参加高考的重要门槛。但是以多长时间学籍作为随迁子女就地高考的条件,教育部等四部委出台的“异地高考”总体方案可能不会提及。这意味着教育部将“异地高考”所需的父母工作情况及子女学籍年限两大条件的具体制定权下放给各省级政府。
  此前,山东、福建两省出台的“异地高考”方案中明确规定,2014年以后,在本地就读的随迁子女可以在当地就地高考,并和当地户籍考生同等录取。而未来在鲁、闽两省参加“异地高考”要求的学籍年限为三年。两省尚未明确宣布在当地参加高考者其父母需满足的具体条件,但山东省教育厅官员公开表态,只有父母在山东有正当职业,子女才能就地高考,出台“随迁子女就读地高考”政策并非“异地高考”,只是为了满足外来务工人员的正当权益。
  事实上,长期以来北京对外来务工者子女在当地接受义务教育有相当严苛的限制。只有持暂住证、户口簿、在原籍地无监护条件的证明、就业单位证明、实际住所证明等“五证”的非京籍居民子女,才能够进入北京公立学校就读,大量从事临时性工作或者无法提供住所证明的中低收入农民工子女被排除在外。如果各地“异地高考”政策对“外来务工人员”的界定有较高门槛,许多打工子弟仍将面临无法“就地高考”的窘境。
  教育部在制定“异地高考”政策的过程中,对山东、福建出台政策中的“就地高考、就地录取”思路表示肯定。但“就地高考、就地录取”将必然导致本地户籍考生进入大学的录取率降低,尤其是北京、上海、广东等外来务工人员较多的省市,开放异地高考将会导致当地高考录取率大幅下降。业内人士普遍认为,上述省市将会制定远较山东、福建等省高得多的“异地高考”门槛。
责任编辑:任波 | 版面编辑:林金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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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出国留学网
(一) 申请条件进城务工人员及其随迁子女符合下列各项条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以申请在京参加高等职业学校招生考试。1.进城务工人员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北京市暂住证或工作居住证。2.进城务工人员在京有合法稳定住所。3.进城务工人员在京有合法稳定职业已满6年。4.进城务工人员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中的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已满6年(即2009年9月至2014年8月是连续,不含补缴)。5.随迁子女具有本市学籍且已在京连续就读高中阶段教育3年学习年限。(二)申请方式及 时间申请方式为网上申请。 申请时间为日8时至14日20时 。符合申请条件的随迁子女考生登陆 北京教育考试院 网站( www. 或
),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申请。(三)提交申请材料随迁子女申请在京参加高等职业学校招生考试需提交其父母的下述 证明 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在京居住证明:北京市暂住证或工作居住证。2. 户籍证明 :父母与子女在同一户口簿的,提交户口簿;父母与子女不在同一户口簿的,须提供孩子 出生证明 、独生子女证或北京市公证机关出具的亲子关系证明。3.身份证明:身份证。4.住所证明及职业证明:持前三项证明材料到报名单位领取《2015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京参加高等职业学校招生考试资格审核单》,持房产证或已备案的 房屋租赁合同 和由用人单位、街道(居委会)、工商或市场管理机构等提供的就业证明到街道、乡镇政府审核盖章。上述申请材料须真实有效,并于日至17日提交至随迁子女报名单位 ,由报名单位进行初审。社会保险缴纳情况、学籍信息无需提交书面证明材料,由相关部门根据网上提交的申请信息进行审核。(四)申请条件审核北京教育考试院汇总网上申请信息、各区县考试中心高招办汇总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材料后,日至30日报请相关部门进行审查。由市公安局负责进城务工人员在京办理暂住证情况的审核;市人力 社保 局负责工作居住证的审核;街道、乡镇政府负责进城务工人员住所、职业情况的审核;市社保中心负责进城务工人员在京连续缴纳社保情况的审核;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负责随迁子女考生学籍情况的审核。日前,各部门将审核信息反馈北京教育考试院高招办。考试院高招办汇总后,于11月12日前将审核结果下发各区县,由学校将审核结果书面通知考生及家长。二、报名报名包括网上填报个人信息并缴费和报名资格现场确认两个阶段。(一)网上填报个人信息并缴费通过申请条件审核的考生应于日8时至20日20时登陆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 ( www. 或
)填报个人信息并缴费。报考考试类型分全国统一招生考试(以下简称“统考”)及高职单独招生考试(以下简称“单考”)两种,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只能报考统考,其他考生可任选一种。(二)报名资格现场确认完成网上填报个人信息并缴费的考生按照报名区县高招办的要求到报名单位进行现场资格确认,报名单位同时采集考生电子照片。各区县自行安排现场资格确认时间,应在2014年11月底之前完成报名资格现场确认工作。随迁子女考生必须通过申请条件审核及完成现场确认后,才可以参加2015年高等职业学校招生考试。未提出申请、未通过申请条件审核或未通过报名资格现场确认的考生不能参加在京高职考试招生。三、志愿填报北京市高等职业学校招生分为高职 自主招生 、高会统招和高职单独招生三种形式。取得报名资格的随迁子女统考考生可以参加高职自主招生和高会统招,填报高职自主招生志愿(由招生学校自主组织)、统考专科提前批和专科普通批的志愿;取得报名资格的随迁子女单考考生可以参加高职自主招生和高职单独招生,填报高职自主招生志愿(由招生学校自主组织)、高职单考志愿。四、考试与录取(一)高职自主招生由招生学校组织考试;通过统考参加高职录取(高会统招)的考试分文史类和理工类,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文)/数学(理)、外语;通过高职单独考试参加高职录取的考试科目设置采取“3+X”模式,“3”指语文、数学、外语三科公共文化课,“X”指招生学校根据不同专业要求设定的综合专业课或专业基础课、职业技能课的考试。(二)随迁子女考生可以报名参加美术等艺术专业的北京市统一考试或相关学校的校考。不参加艺术特长生统测、 高水平运动员 、体育专业等与本科录取相关的统测。(三)随迁子女考生在参加高职录取时是否享受照顾加分政策执行北京市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想了解更多关于 北京异地高考网 的资讯,请访问: 北京异地高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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