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脖子上的皮肤变得粗糙长了这种 不知道是什么 挺粗糙的 刚开始还会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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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脖子上有黑色一块不痛不痒、手摸起来很...
病情描述(发病时间、主要症状、症状变化等):我的脖子上有黑色一块不痛不痒、手摸起来很粗糙,是怎么回事啊、。好像有扩大想得到怎样的帮助:我的脖子上有黑色一块不痛不痒、手摸起来很粗糙,是怎么回事啊、。好像有扩大
医院出诊医生
擅长:颈椎病、腰椎病、关节炎、脊柱炎
擅长:小儿内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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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医生会员
专长:蜂窝组织炎,消化道出血,胃十二指肠溃疡瘢痕性幽门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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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意见:你好,可能是属于皮炎,神经性皮炎的症状,及时力康霜外擦等试试。
问一开始脖子后面突然特变干特别粗糙,像要死皮,变黑很...
职称:医生会员
专长:内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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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分析:建议外用维生素C注射液搽涂患处,每日两次,三天一个疗程.对皮损的恢复有较好的效果.意见建议:方法:先将手洗干净,待稍干后,用维生素C注射液倒人手掌内,然后双掌将药液擦匀,待药液干后发白时洗掉.每日两次,每次两毫升.
平时要注意尽量避免接触诸如洗衣粉,肥皂等碱性的东西答非所问、敷衍、无意义回复,将会被通报!
问脖子上起了一层死皮,表面粗糙,不断扩大,?脖子上起了...
职称:医生会员
专长:小孩厌食 小孩腹泻 手足口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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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情分析: 你好;神经性皮炎还是与精神紧张焦虑有关的一般的太阳暴晒,饮酒,辛辣刺激食物,还是会加重的,合理的保养休息,还是很必要地,意见建议:一般的还是问题不大的,可以试试用一点皮炎宁,还是很不错的,关键是合理保养,饮食清淡,保持心情舒畅就会好转的,祝你健康。
问脖子上的皮肤粗糙?请问我的脖子上皮肤很粗糙像鸡皮似...
职称:医生会员
专长:高血压、糖尿病、心血管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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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情分析: 你好,你的情况可以考虑是皮炎真菌感染,建议具体去医院皮肤科检查一下,意见建议:才能明确诊断,具体检查治疗由当地医生根据患者具体情况决定.
问您好我想问一下脖子上一圈黑色的皮摸着好很粗糙是什么...
职称:医师
专长:心脑血管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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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分析:你好,朋友,根据你的描述,你这种情况初步认为和色素沉着有关系,需要进一步的检查,明确病因及早治疗.不要盲目用药,以免加重病情,意见建议:建议你多喝水.不应作剧烈运动,忌吃辛辣食物,并保持睡眠充足,舒缓压力
问我的脸很白,脖子很黑而且粗糙,像鸡皮。腰部有一圈也...
职称:医生会员
专长:不孕不育 子宫肌瘤 阴道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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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情分析: 你好!根据你描述的情况,皮肤太黑想变白改善,告诉你一个很好的方法,意见建议:就是进行彩光嫩肤或者注射美白针,都是不错的选择。希望这些回答能够帮助到你,祝你今后不再烦恼!
问脖子上脱皮是怎么回事?
职称:医生会员
专长:高血压。糖尿病、心血管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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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情分析: 您好!上述情况见于癣的表现的,多为维生素缺乏或真菌感染所致,意见建议:经皮肤科检查是可以确定的。经自我调理及药物调理后是可以较好的控制及恢复的,上述情况建议注意多饮水及清淡饮食,多食蔬菜及水果补充维生素,避免辛辣、冷凉、海鲜食物及避免烟酒刺激的。可考虑应用利康液进行局部涂抹治疗的,一般经一周左右治疗后是可以较好的控制及恢复的。在单纯应用上述药物治疗效果不佳时,可考虑应用维生素c、维生素b6等进行口服治疗的。您的情况有多长时间了?做过哪些检查及治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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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陌生的天花板……  “这里是哪?”  林奉天睁开双眼,回忆起在从军队退伍回家的途中,看到歹徒持刀行凶,路见不平,结果被人围攻,让一歹徒用猎枪打成重伤,即使走运不死,也该躺在医院才对。  可是眼前的画风怎么有点不对,不像是医院,反倒有点欧洲中世纪的风格味道。  “啊~”  眼中传来的阵阵刺痛,让林奉天不得不停止思考,下意识伸手按住左眼。  然后林奉天再一次惊讶了,他发现平时因为操练而黝黑粗糙的手掌,居然变得白嫩,仿佛是正常人的双手。  “难道我穿越了?”  林奉天把手掌在眼前反复看了几下,然后从床上弹起,想在四周找些线索,以确认现在的情况。  起床后,林奉天的第一个感觉就是一种对身体陌生的奇异感。  与他作为军人整日打熬筋骨不同,这具身体原主人的体质非常弱,平时应该很缺乏运动,所以林奉天在撑起身体时用力过猛,肌肉竟承受不住,手腕与手肘处都生出疼痛。  “看情况是穿越了,而且是穿越到了一只弱鸡身上。”  林奉天在房间中找到镜子,照清了这张十八岁的脸,东方人面孔,黑色短发,双眼狭长,眼眸锐利有神,外貌算是中等,但气质绝对出众。  林奉天长长出了口气:“太好了,是东方人面孔,身体不一样已经让我感觉很怪异了,幸亏脸不是西方人,否则更怪异了、啊~”  突然,左眼中再次传来一阵阵刺痛。  林奉天眼角的肌肉抽搐了几下,然后不屑地撇撇嘴。  这具身体的承受能力真差,仅仅是这点痛疼,肉体居然就产生了本能的条件反射。  针刺般的痛疼后,林奉天拉开左眼眼皮,对着镜子观察起来。可没任何发现,眼中既没有异物,也没有任何不寻常。  那这股刺痛感是从何而来?  林奉天以竖大拇指的手势咬着指甲,思绪从眼前的状态飘向远方。  我穿越附身在了别人的身体上,可见只是灵魂穿越,就是说地球上的肉体应该是死亡了,母亲知道消息的话,不知道会哭成什么样?  林奉天从小在单亲家庭中长大,母亲含辛茹苦地养育他,林奉天原本以为这次退伍回家会有很多时间陪伴她,没想到给她带去的却是噩耗。  不行!我一定要想办法回地球去。  林奉天拽紧拳头,暗下决心。  突然,他的余光瞥到桌面一份卷轴,卷轴外侧画着眼睛,眼睛中是六芒星的咒印,图案画得很有抽象派风格的味道,十分吸引人眼球。  “六芒星……难道这是一个拥有魔法的世界?从这间木屋的布局来看,应该是欧洲中世纪风格,看来存在魔法的可能性很大。”  林奉天朝左右一看,确认周围没人后,有些做贼心虚地拿起卷轴。  他不知道这具身体的原主人和屋主是什么关系,如果是亲人,或者原主人就是屋主还好。如果仅仅是被屋主收留,或者其他关系,他此时的举动绝对可以说是非常无礼。  不过卷轴里的内容或许能揭开这个陌生世界的神秘面纱,没有继承身体原主人记忆的林奉天,迫切需要知道他可能面临的情况。  但是拉开卷轴后,他愣住了。  卷轴上……  一片刺眼的空白!  “没有?什么都没有……这是怎么回事?看这份卷轴的装裱,以及有点被供奉起来的样子,应该是很重要的东西才对,怎么可能是无字卷轴呢?”  林奉天有些糊涂了,这难道是这个世界人的恶趣味吗?  “轰隆!——”  突然,屋外猛地传来几声震响,林奉天脚下的地面晃动起来,几粒碎屑从天花板掉落,让他感觉似乎有迫击炮的炮弹正在屋外爆炸。  “外面怎么了?”  职业习惯让林奉天马上警惕起来,顺手将无字卷轴揣入怀中,走到门边查看情况。  门外是一片欧洲中世纪风格的小村庄,房屋错落有致,此时正不断飘起袅袅黑烟,村民们乱成一团,纷纷逃命,惨烈的叫喊与疯狂的杀戮交织在一起。  “将所有人都杀光!所有财物都抢光!”  一群穷凶极恶的山贼正在劫掠,几个恶汉在收刮财物,弓箭手、魔法师则不断射出会爆炸的箭矢与火球,击杀那些混乱逃生的村民,到处是熊熊烈火与满地死尸。  火光中,一名妇女为了让自己的孩子逃命,被山贼砍成重伤,可她依然抱住山贼小腿不放,制止山贼靠近她的孩子,为此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凶残的山贼杀完大的,连小的也没放过,一刀收走性命。  林奉天的瞳孔猛然扩张。  这时,那个山贼注意到了林奉天,狞笑冲来,手中钢刀斜劈过去。  这样门外汉般的攻击,林奉天作为特种兵当然不放在眼里,当即一脚飞起,踢中山贼手腕,明晃晃的钢刀直飞上天。  山贼狰狞的笑容登时化作惊愕。  此时林奉天一记鞭腿扫中山贼脑门,将他打翻在地,伸手接住掉下的钢刀,白光一闪,山贼的脑袋随着热血喷涌登时直飞起来,掉落在地时,脸上依然带着惊恐的表情。  作为退伍的老兵,林奉天对杀人并不陌生,因此脸上表情分毫不变。  林奉天的反抗,让不远处的几个弓箭手马上拉弓上箭,于是林奉天立刻游走闪避。  “噗噗噗~”  弓箭手射来的箭矢登时落空,斜插在地。  “臭小子,不乖乖受死,居然敢防抗,看我不把你的脑袋炸上天。”  一个弓箭手拉弓,射出一道闪耀红光的箭矢,高速激射而来。  林奉天持刀奔向几个弓箭手,眼见红光箭矢直面而来,于是身体后仰,重心猛然前移,以一个滑铲从箭矢下方滑向几个弓箭手。  “轰隆!——”  红光箭矢在林奉天背后炸响。  几个弓箭手则脸色发青。  对于弓箭手、魔法师这样的脆皮冒险者而言,距离就是生命线,林奉天此时的距离,已经对他们的生命产生了严重威胁。  “唰!——”  林奉天手起刀落,将几个弓箭手山贼统统砍死。  对于这样穷凶极恶的歹人,他根本不需要怜悯与留情。  山贼人数众多,很快又有十多人朝林奉天挥刀冲来。  林奉天左躲右闪,拼命反击。  如果是平常,他肯定不怵这样的围攻。可林奉天万万没想到的是,这具身体居然这样孱弱,仅仅是几分钟的移动与攻防,竟然就让他累得气喘吁吁。因为拼命大口呼吸空气,他不仅嘴中发涩,胸腔中更有一种要炸裂的感觉。  这下惨了,空有一身武艺,却没有一副能把它发挥出来的身体。  林奉天暗暗叫苦,动作渐渐变得迟缓。  此时,绞杀完逃命村民的山贼都聚拢过来,猫捉老鼠般嬉笑看着挣扎的他。  被对方近百人重重包围,林奉天连逃命都成了奢望,很快被砍出数道可怕的伤口,背后被两根箭矢射中,左掌更被某个山贼一刀砍下,鲜血淋漓。  军人的铁血之魂让林奉天没有惨叫、皱眉,而是扬起笑容,虽然那笑容微微苦涩。  才刚死过一次,没想到这么快又要死了。  妈卖批!不知道我刚穿越吗?好歹给我几天适应时间啊!  你当我是葫芦娃吗?刚蹦出来就能马上打妖怪。  “啊~”  突然,左眼再次传来针刺般的疼痛,林奉天不禁伸手捂住了眼睛。
  林奉天挪开手掌时,左眼透出一股诡异红光,眼眸中一个五角星的咒印赫然在目!  怎么回事?好像有什么不一样了……  林奉天感觉似乎有东西从左眼中涌出,流向全身,然后就发觉周围的景象都变成了慢动作,仿佛时间流速减缓,就连四周被点着的建筑上的火焰都在缓慢摇摆。  林奉天看到为首山贼慢悠悠地开口,说出“干掉他”三字,然后山贼们纷纷出手。  下一瞬间,无数刀剑砍去。  林奉天眼眸猛睁,脚下一蹬,地面瞬间龟裂,身体弹射而出,躲开攻击,一只手硬生生插入山贼首领的胸膛中。  山贼首领张嘴猛咳鲜血,原本嬉笑的表情变成满脸茫然,然后颤巍巍地低头,注视着穿透自己胸膛的手臂,脸上的表情变得惊慌而无力。  山贼们齐齐发愣,一脸匪夷所思。  画面仿佛凝固了一般,所有人都震惊地看着这幕。  林奉天本人同样愣在当场,因为他发现那只插入对方身体的手,居然是被斩断了手掌的断臂。把断掌掏出时,林奉天看到上面缭绕着淡淡黑气,虚化成爪子的样子。  这是怎么回事?  我到底穿越到了什么样的人物体内?  这具身体究竟怎么了?  林奉天看到身体开始奔跑跳跃,不受他的大脑控制,犹如本能般对山贼进行杀戮,他仿佛成了屏幕外观影的看客,注视着身体闪避攻击,一面倒地虐杀着山贼。  当所有山贼都倒下时,林奉天看到他的身体仿佛化身成了野兽,扑向一具山贼尸体,不断撕咬吞噬,追寻着最原始的生存欲望。  等等!  我的这具身体到底在干什么?快住手……  住手啊!  林奉天感觉眼前的屏幕越来越远,看到的画面越来越小,他的意识越来越沉,思考变得苦难,然后被黑暗所吞没。  当林奉天苏醒时,看到的又是一片陌生的天花板。  “妈卖批,这里又是哪?”  林奉天此时感觉整个人都不好了,死了穿越就算了,可居然穿越到了不知是什么样的人形怪物身体中,而现在这里又是哪里?画面不要这么跳跃好不好!  忽然,旁边传来一个女声道:“哎呀!你醒啦?请等等,我去通知主人。”  床上的林奉天侧头看时,只见一名身穿女仆装的少女跑出门外,虽然不知相貌如何,但背影下那双套在黑色吊带袜中的纤细美腿,让他感觉一阵赏心悦目。  然后,林奉天才注意起周围的景象,发现这是个比之前木屋更漂亮的房间。  没过多久,女仆带着中年男子与十三四岁小女孩走进房间。  “少年,你感觉怎么样了?”  说话的是中年男子,他金色卷发,翠绿眼眸,体魄健壮,俨然是个格斗高手。  林奉天想从床上撑起身体,结果发现身体虚弱得可怜,连坐起来的力量都没有了,于是只能躺着道:“谢谢,我感觉身体有些虚弱,其他一切安好。是你们救了我吗?”  说话间,他的视线打量起三人。  中年男子自是不用多说,他龙行虎步,不经意间散发出的气势,让作为特种兵的林奉天可以肯定,中年男子不是普通人,而且是个手上沾满鲜血的狠角色。  小女孩应该是中年男子的女儿,金发双马尾,脚下穿着黑色与粉色相间的可爱过膝棉袜,大眼睛仿佛会说话,不断咕噜噜地在林奉天身上打转着。  女仆十七八岁,与林奉天这具身体的原主人年龄相仿,此时低眉顺眼地站在一边,显得很是乖巧,那双纤细的黑丝美腿让林奉天忍不住多看了几眼。  打量完他们,林奉天感觉惊奇。  因为他发现三人虽然是金发碧眼的外国人面孔,可整体面部轮廓很柔和,有点日系动漫人物的风格,非常附和他东方人的审美观。  此时,中年男子凝重道:“我是加尔湖城的卫兵队长钢刹雷斯,昨天接到线报,说有山贼去掠夺肯门村,于是带队前往。可当到时,我发现村民与山贼都死了,现场只有你一人昏迷不醒,于是我就把你带回家中。”  林奉天语气虚弱道:“谢谢你!”  “你也应该谢谢我才对,要不是爱莉我答应的话,爸爸是不可能让你住下来的。”  那个自称爱莉的金发双马尾,此时双手插腰,骄傲抬着头,一副“你最应该感谢的人是我”的样子,胸前那对初具规模的小乳鸽,随着主人的挺胸抬头而傲然挺立,散发着青涩的气息。  “爱莉别闹了,爸爸正在做正事呢。”  父爱如山啊,可怜钢刹雷斯有心想要训斥,但溺爱地无法开口责骂,只能语气微重地说了一句,然后把视线再次转向林奉天。  “少年,你能告诉我你的名字吗?你知道当时发生了什么吗?”  “我叫林奉天,除此之外……抱歉!我什么都记不清楚了。”  林奉天“苦思冥想”,然后露出满脸无辜的表情,仿佛为自己的失忆而痛苦。他说起谎言脸不红气不喘,并且语气真诚,双眼真挚地看着钢刹雷斯。  林奉天因为不知名的原因失控暴走,进而虐杀山贼食人的事情,他是打死都不会轻易说出的,否则肯定被别人当成异类或者怪物,从而丢掉小命。  而且林奉天没有继承身体原主人的记忆,如果钢刹雷斯这个卫兵队长继续询问,他不免露出马脚,为了不必要的麻烦,他只能推说失忆,这样可以一劳永逸地解决掉被追问的麻烦。  钢刹雷斯微微失望,再询问其他几个问题无果后,只能释然道:“如果你想不起来也没关系,毕竟山贼们都已伏诛。好了,你身上虽然没有外伤,但非常虚弱,我们就不打扰你休息了。好好修养吧,把这里当成是自己家一样,不要见外。”  “谢谢!”林奉天再次道谢。  钢刹雷斯微微点头,然后三人都离开房间。  门关上后,林奉天放松道:“万幸啊,看来是遇上了一户好人家。但钢刹雷斯说话真奇怪,我怎么可能没伤,我当时可是身中数十刀,背插两箭,连左掌都被……”  突然,林奉天愣住了。  因为说话时他已经抬起了左臂,结果发现左掌赫然完好无损地连接着,于是他赶紧拿起右手看了看,以确实当时不是记错了。  但是右手同样完好无缺。  林奉天这下傻眼了。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难道是因为这个世界的魔法拥有惊人的治愈能力,我的左掌被魔法治愈了吗?  不可能的!  如果真有人用魔法治愈了我的断掌,只可能是钢刹雷斯找来的人,可他刚刚却说我身上没伤,足见我的伤势与断掌不是他找人治愈的,那会是谁治好了我的手掌呢?  此时,林奉天想到了当时异变的左眼。  会不会和那个异能有关?  林奉天咬着大拇指的指甲思考起来,然后强撑着虚弱身体下床,摸到房间的镜子前,用手指撑开左眼眼皮,可依然没有发现左眼有任何不寻常。  于是,林奉天松开手,闭上眼睛,静静感受起左眼的不同,回忆着当时异能发动时的那种玄妙感觉,希望能重启左眼的异象。  渐渐的,他感觉左眼中有东西涌出。  来了!  林奉天猛然睁开双眼,发现镜子里影像的左眼正散发出淡淡红光。  眼眸中,一个五角星咒印赫然在目!  好像……  林奉天感觉左眼此时的形态,简直和木屋中无字卷轴外侧的图案一样,而且卷轴就在他苏醒的木屋中被发现的,它到底和左眼的异能有什么关联?  林奉天下意识伸手,去掏那个被他顺手揣入怀中的无字卷轴,然后愣了一下,因为他发现手中的动作仿佛是慢镜头,一帧帧跳动着,所有细节被他看得清清楚楚。  这个左眼的异能,难道和写轮眼一样能提升人的动态视力?  林奉天虽然是个退伍特种兵,但他对当代年轻人流行的事物并不陌生,因为参军前,他其实一直处在叛逆期,单亲家庭的出身让他感觉与其他孩子不同,于是抽烟喝酒、动漫游戏、流氓打架,没有是他不在行的。  后来被舅舅揪去当兵,在部队大家庭的相处中,林奉天才渐渐从叛逆期中走出,明白母亲独自拉扯他长大,是多么不容易的事情。  就在昨天,林奉天尚未从退伍的喜悦与放松中回过神来,正准备回家好好孝敬母亲,以弥补少年时期的叛逆恶行,没想到就因为见义勇为而丢掉了性命。  “母亲,请别为我的死而伤心。我再此发誓,一定会回到您身边的。”  想起对母亲的亏欠,林奉天神色黯然,默默叹气。  “好了好了!不要想太多,先搞清楚现在的状态才是最重要的,毕竟这是一个拥有魔法的世界,一切都拥有无限的可能,或许会有魔法能够回到原来的世界说不定。所以我必须先努力生存下去,否则一切都将是空谈。”  林奉天拍拍双颊,集中精神,打算先弄清楚左眼异能再说,因为这很可能是他在异世界中生存下去的重要底牌。  闭上眼睛,林奉天慢慢熟悉并控制左眼涌出的能量,让它缩回眼眸中。  再睁开双眼时,看到的画面不再缓慢,一切都恢复正常。  “果然!这个异能可以提升我的动态视力,这样就相当于别人攻击时,我不仅能轻易看穿对手的招数与路线,而且拥有充足的时间来反应、思考对应招数。这项异能的实用性很强,完全可以当作我在这个世界立足的底牌,或者保命绝招。”  异能的探索,让林奉天心中有了不少底气,不再对这个完全陌生的世界感到迷惘。  此时,他拿着那份卷轴左右打量,感觉没什么特别,于是拉开,然后惊奇起来。  只见原本的无字卷轴中冒出一片血字,虽然不是地球上熟知的文字,可林奉天依然能看得懂,应该是这具身体原主人本身的认知能力。  “当你能看到这些文字时,恭喜你眼中的异能已经觉醒,同时为你默哀,因为这不是你能白白获得的力量。当使用这个血脉异能时,你必须做好付出生命代价的准备。”  “这个被诅咒的力量,其名为血咒瞳!”  从卷轴的记载中,林奉天渐渐对左眼异能有了一个认识,搞清楚了几件事情。  第一,血咒瞳是血脉异能,只有拥有血咒一族血脉的人方能开眼,这具身体的原主人显然就是血咒一族的族人。  第二,血咒瞳是一个被诅咒的力量,犹如威力超强的双刃剑,使用次数越多,血咒瞳的威力越强。一旦无法控制,就会让人失控暴走,化身为可怕的妖魔,进而食人。  第三,血咒瞳与万花筒写轮眼一样,每对血咒瞳的族人都拥有各自不同的能力,需要去摸索自己独有的瞳术。同时血咒瞳有一个所有族人都能共有的瞳术,名叫黑化之术,就是林奉天在肯门村觉醒异能而失控暴走,击杀山贼的淡淡黑气。  与此同时,卷轴的记载让林奉天生出几点疑惑。  因为他觉得有些重要的内容理应记载,但是卷轴却没有任何记录。  第一,血咒一族的介绍去哪了?  卷轴中除了提到这个名字外,再没有任何介绍,这点很不正常。毕竟血咒一族是天生拥有异能的氏族,虽然不一定每个人都会开眼,但能想见这个氏族肯定很强大,所以理应有相关记载,但卷轴中只字未提。  第二,卷轴究竟是何人书写?  卷轴显然是为这具身体的原主人而留下的,书写卷轴的人和原主人是什么关系?  第三,卷轴血字的末尾尚有很多空白,里面记载的内容究竟是什么?  林奉天的血咒瞳是五角星形态,而卷轴外侧的图案则是六芒星形态,可见血咒瞳是拥有成长空间的异能,卷轴末尾的诸多空白内容应该是血咒瞳进化后才能看见的。  理清完血字中透露出的信息,林奉天咬着指甲,发现自己眼前正面临着一个窘境。  那就是血咒瞳可能再次失控暴走,而且是完全的失控暴走!  根据卷轴血字的记载,血咒瞳越用越强,越强越容易失控。虽然在使用多次后,瞳力控制会变得娴熟,一定程度上能扼制失控的可能性,但是用熟练度扼制失控的情况会有一个极限。  这个极限就是另外一只眼睛也开眼!  在单眼开眼的情况下,血咒瞳可能会暴走,瞳术掌控越娴熟,暴走的可能性越小。可一旦双眼开眼,不管对血咒瞳掌控能力有多娴熟,力量都会完全失去控制,而且不会因为气力耗尽的关系而停下来。  也就是说,普通失控暴走只是一只脚踏入鬼门关。  完全失控暴走则是黄泉路上飙车,彻底没救。  更让林奉天无奈的是,即使他不使用血咒瞳的力量,血咒瞳亦会慢慢变强。  “坑爹啊!不使用会变强,使用了虽然会增加娴熟度,一定程度上控制暴走的情况发生,可更会让血咒瞳变强。就是说,不管怎么样血咒瞳都会变强,从而完全失控暴走,再也无法停下来,这还真是一个被诅咒的力量啊!”  林奉天从卷轴中了解到,要防止完全失控暴走的情况发生,只有一个办法。
  要防止血咒瞳的完全失控暴走,只能施展六芒封印阵。  这相当于给血咒瞳这匹脱缰的野马套上辔头,那样就能随心所欲的驾驭它。  但是施展六芒封印阵有一个副作用,就是会削弱血咒瞳的能力。就像是给野马套上辔头,装上马鞍,虽然能轻易驾驭,但是野马负重增加了,所以速度同样变慢了。  不过与完全失控,丢掉性命相比,林奉天更倾向于进行封印。  无字卷轴中记载有六芒封印阵的介绍,但想施展封印,需要用到六颗不同元素的魔核,而且必须是四阶魔兽的魔核才行。  关于元素的类别与魔兽的阶级,林奉天满头雾水,不由咬起指甲。  “看来当务之急,我必须养好身体,想办法熟悉这个世界的力量体系,然后收集六颗四阶魔核才行。否则一旦血咒瞳的力量完全失控暴走,我恐怕会被别人直接杀灭,毕竟食人的怪物我想谁都不会喜欢的。”  想到这里,林奉天当即回床躺下,休养生息。  之后的几天时间中,林奉天都在女仆的照顾下度过。  经过交流,林奉天得知女仆的名字叫玛丽娜,是个温柔乖巧的小姑娘,因为家庭不是很富裕,再加上父母身体不好,所以在钢刹雷斯这里当佣人养家。  林奉天以失忆为由,从玛丽娜口中了解到不少这个世界的情报。  他们现在所在的城市叫加尔湖城,是旭日古国的领土范围,而旭日古国则是蓝岚联邦的一个成员国。  蓝岚联邦由众多拥有独立主权的国家构成,因为这些国家都是政会合一,或者教会盛行的国家,所以教会的教皇被推举为蓝岚联邦的领导者。  蓝岚联邦的东面,则是与之势均力敌的死敌国家,叫凯撒帝国,一个奴隶制国家。  因为战火不断的关系,所以这个世界有许多以战斗、探险为生的冒险者。  与此同时,这个世界有四种能量,分别是斗气、内力、灵力、魔力。  冒险者的职业中,战士、剑士、十字军等都是以斗气为能量,刺客、武士、格斗家都以内力为能量,骑士、术士、唤兽师都以灵力为能量,牧师、魔法师、弓箭手则以魔力为能量。  除了上述的冒险职业者外,还有很多诸如鬼剑士、双剑士、狂战士、德鲁伊、咒术师、忍者、祭师这样的冷门冒险职业者。  冒险者的实力共分四阶。  一阶的冒险者会比普通人强大很多。  二阶则可以算是高手。  三阶被称为强者。二阶与三阶之间是一个重要的分水岭,一旦进入三阶,战斗力会猛增一个层次,拥有以一敌百,甚至一骑当千的能力,同时会成为权贵热心招揽的对象。  四阶则被称作是王者!  三阶与四阶之间是一个难以打破的次元壁,一旦进入四阶,战斗力又会猛升一个层次,从而拥有一人成军的能力,可轻易改变一场战争、一个国家的命运。  对于四阶王者而言,移山倒海、翻手为云覆手为雨都是轻而易举的事情,因为太过强大,所以权贵们都对四阶王者忌惮三分。即使是林奉天他们此时所在的蓝岚联邦,也仅有三位四阶王者,他们都像神灵般高高在上,受世人所仰望。  除了之外,林奉天还了解到这个世界的魔法共有六种元素,分别是火、水、土、风、光、暗,施展六芒封印阵所需的六个四阶魔核,便需要这不同的元素。  而拥有四阶魔核的四阶魔兽,实力仅稍弱于四阶王者。  了解到这个世界的力量体系后,林奉天趁着晚上休息无人时,检查了一下身体。  他发现原主人虽然弱鸡,但确实不是普通人,经脉中流动的内力虽然薄弱,可足以表明他冒险者的身份。  冒险者四阶的划分下,每阶都有四个等级,分别是入门、初期、中期、巅峰。  林奉天身体原主人的实力,则是可怜的一阶初期。  一阶入门的实力相当于一个普通成年人,一阶初期就是比普通成年人厉害一丢丢。  好吧,虽然不是普通人,可几乎和普通人没什么区别。  林奉天虽然没有继承身体原主人的记忆,但怎么打坐吐纳,修炼内力,已经成了这具身体的本能,所以他对此并不陌生。  于是,接下来的几天里,林奉天一边锻炼内力,修复身体,一边摸索左眼异能。  血咒瞳提高的动态视力自然不用多说。  卷轴中记载的黑化之术,林奉天同样学会。  血咒瞳的异能虽然因人而异,但黑化之术却是血咒一族共有的瞳术,所以卷轴中记载着很详细的介绍,与相关的控制修炼之法。  黑化之术就像是另外一条能量槽,在气力耗尽的时候一旦使用,就能让人再次进行战斗,而且会封闭疼痛意识,大幅提升人体的各项机能。  林奉天一旦使用黑化之术,一阶初期的实力就能暴涨到二阶中期。  另一方便,林奉天莫名其妙回复的伤势与被愈合的断掌,他在对异能的摸索中找到了原因。确实是由于血咒瞳,那是林奉天的独有瞳术,被他命名为回仙术。  回仙术一旦发动,所有的伤势都会复原。  换言之,只要不是当场死亡,林奉天就能让身体重生。  这个瞳术虽然有些逆天,但有不少限制,比如一天仅能发动一次,而且回仙术会根据伤情轻重情况,消耗对应的身体能量。  林奉天猜测他的身体会这样虚弱,可能就是暴走时,无意间发动了回仙术的关系。  因为害怕频繁使用血咒瞳会加速完全失控暴走的进程,所以林奉天不敢过多练习,只是把特有瞳术摸索清楚,然后放在一边,当作是特别情况下的底牌来使用。  这天,身体渐渐恢复了气力的林奉天,终于不再房间里吃饭,而是下楼与钢刹雷斯、爱莉一起就餐。  经过相处,林奉天得知钢刹雷斯并不是普通的卫兵队长,而是一名掌管着两百人的大队长,所以他的家境稍显富裕,除了玛丽娜外,还有另外一名女仆与专门的厨师。  一楼的餐厅不大不小,一张长方形的餐桌上铺垫着白布,上面摆着烛台与各种食物,与林奉天认知中的欧洲中世纪风格确实是很像。  钢刹雷斯作为主人,自然坐在首座,爱莉坐在他的右手边,林奉天则坐在左手边。  餐桌上,钢刹雷斯一边用刀叉切羊排,一边闲聊,关心起林奉天的身体情况。  林奉天感激道:“多谢钢刹雷斯先生的关心,最近我的身体情况好多了。冒昧请问一下,您知道什么地方能狩猎到四阶魔兽吗?”
  身体渐渐恢复,林奉天准备未雨绸缪,为以后返回地球做准备。  首先就是要收集六颗不同元素的四阶魔核,对血咒瞳进行封印,这是当务之急!  否则这个被诅咒的力量一旦成长起来,完全失控暴走,他肯定会身首异处。  林奉天感觉头顶仿佛悬着一把达摩克利斯之剑,不知什么时候会落下。这让他有些如坐针毡,迫切想要集齐六个魔核,因为他想命运掌控在手中,而不是交给运气。  钢刹雷斯停下切羊排的动作,思考起来:“野外虽然有魔兽,但大多都相对弱小,很难找到强大的。如果你想狩猎四阶魔兽,我建议你去地下城。”  林奉天对游戏并不陌生,所以听到地下城这个词汇,基本能猜测到那应该是个大量魔兽出没,冒险者们刷怪练级的好地方。  “钢刹雷斯先生,您知道距离加尔湖城最近的地下城在什么地方吗?”林奉天问。  “是安加拉镇,距此大概七天的马车路程。那里的地下城叫诅咒虫洞,是个道路四通八达的地方,出没的魔兽阶级普遍不高,很适合新人冒险者去探险。”钢刹雷斯道。  “有四阶魔兽吗?”  林奉天对此比较关心,如果没有四阶魔兽,再适合新人冒险者他都不会去,否则就是在浪费宝贵时间,因为说不定什么时候他的血咒瞳就强大到完全暴走了。  “有的,最底层的昆虫女王就是四阶的火系魔兽,而且是所有已知的四阶魔兽中最弱的,它的战斗力只有三阶入门程度。但昆虫女王拥有无限生殖的能力,可孵化无数低级魔兽进行战斗,所以并不是能轻易对付的。”  钢刹雷斯说罢,林奉天咬着大拇指思考起来。  这时,爱莉捧腹大笑道:“林奉天,你不要一副煞有介事的样子好不好,笑死我了,说得好像你真有能力猎杀四阶魔兽。四阶魔兽的实力不弱于四阶王者,根本不是你能对付的,还是别说大话惹人耻笑了。”  “爱莉,你怎么能这样说话呢?抱歉!奉天,爱莉人小不懂事,希望你别介意。”  金发双马尾的毒舌,让钢刹雷斯微微窘迫,于是马上表示责备与歉意。  林奉天狭长的双眼眯成了线,声音温和地笑道:“没关系,爱莉说得确实没错,以我一阶初期的实力,对付四阶魔兽确实很困难。”  金发双马尾再次毒舌,傲娇哼道:“不是很困难,是根本没可能好吗?四阶魔兽至少要像我爸爸这样,拥有三阶实力才能对付。你的话绝对是去送人头,别跟个臭虫一样不知天高地厚。”  “爱莉!”  钢刹雷斯急忙加重了语气,制止金发双马尾的失礼言行。  结果惹得爱莉骄傲地冷哼一声,撅起红嘟嘟的小嘴,把头瞥向他处,同时套在黑粉相间棉袜中的秀气小足,狠狠在桌底踢了林奉天一脚,惩罚他害自己被爸爸责备。  钢刹雷斯无奈叹气,不过眼神中却没有生气的意思。  父爱如山啊!  林奉天感觉到桌底下踢来的秀足,看爱莉这幅小孩子心态,暗暗好笑。  如果没有血咒瞳的话,以他的实力与现在的身体情况,确实没希望猎杀四阶魔兽,可是血咒瞳的存在让一切都有了可能。  毕竟野兽再强也是野兽。  原始人再弱,只要有智慧与工具照样能干倒猛犸巨象。  “爱莉,谢谢你的关心。到时候我会在诅咒虫洞的上层历练一下,等能力提升后,才会到下层挑战那个昆虫女王的。”林奉天微微一笑。  爱莉脸颊微红。  她发现林奉天在思考时,眼眸十分锐利有神。即使是平常,狭长的眼睛也让他显得有些严肃。可他笑时,眼睛会眯成一条线,看起来很温柔,有种邻家大哥哥的感觉。  爱莉感觉到脸颊上的热度,急忙琼首高昂,傲娇哼道:“笨蛋!你胡说八道什么,我才没关心你。我只是不希望爸爸辛辛苦苦把你捡回来,结果你轻易死掉,浪费他的良苦用心,知道了吗臭虫?”  “知道了知道了。”林奉天笑着。  “笨蛋!”爱莉啐了一口。  钢刹雷斯送入一块羊排在嘴中咀嚼,咽下后道:“奉天,你的身体才刚刚有所好转,我劝你多在这里修养几天,没必要着急离开。”  林奉天闻言,明白身体确实还需要一阵修养,于是感激道:“那我就打扰了。”  接下来的一周时间,林奉天给自己安排了一个非常严谨的恢复及锻炼课程。  每天他都会早早起床,在钢刹雷斯家二层小洋房的庭院里锻炼,进行吐纳呼吸。  中午则是一系列改善体能的训练,强度慢慢从最初的普通人等级,累积到职业军人强度,最后变成特种兵的训练项目,这让他原本孱弱的身体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改善。  晚上时间,林奉天则会去熟悉在血咒瞳的视觉状态下,怎么进行战斗。  开启血咒瞳后动态视力的提升,让林奉天看到的画面都是一帧帧的,所以他必须熟悉这种仿佛是慢镜头般的状态,否则对以后使用血咒瞳进行战斗,会产生不利影响。  经过这些天的摸索,林奉天渐渐明白,血咒瞳越用越强,最后完全失控暴走,那是使用回仙术、黑化之术等主动且强大的能力才会。提升动态视力则是血咒瞳的被动辅助能力,因此增加完全失控暴走的进程很小,所以他能稍微安心的使用。  当然,也必须节制!  否则积少成多,结果同样不堪设想。  在锻炼之余,林奉天会做一些例如扫地、切菜等力所能及的事情,以感激钢刹雷斯的收留之情。而且他也会跟爱莉讲地球上的童话故事,听得金发双马尾入迷不已。  这天,钢刹雷斯出门公干后,林奉天在客厅中与爱莉讲灰姑娘的故事。  听完这则童话,金发双马尾不依不饶,想再听其他故事。  “不行!一天一个故事,小孩子得听话,否则要打你屁屁的。”林奉天故作严肃。  “我不要我不要。”  这些天林奉天与这家人相处得熟悉,所以爱莉对他越来越不客气,脸上生着闷气,桌底下穿着干净棉袜中的秀气玉足,不断踢打林奉天的腿,发泄心头不满的情绪。  结果不小心,秀足居然踩踏到了让林奉天倒吸一口凉气的地方。  爱莉的力量不是很大,再加上这软绵绵的可爱脚掌,竟让林奉天可耻的有了反应。  感觉到脚下异状,爱莉登时露出了小恶魔般的得意笑容。
  爱莉原本生气的脸颊变成了小恶魔的坏笑,用可爱的脚掌不停磨蹭道:“真是恶心的臭虫,居然被我的脚踩到发情。这些天我可注意到了,你经常偷看玛丽娜的黑丝美腿吧?竟然有这样恶心的癖好,作为一个男人,你不感觉到羞耻吗?”  说话间,玲珑玉足有节奏的上下撸动着。  林奉天求饶道:“爱莉,快停下来,别这样。”  爱莉张开粉嫩樱唇,坏笑调戏道:“诶~你叫我停下,可是这里竟然口是心非。嘴上说不要不要,身体却很诚实,居然对着我的脚发情,你果然是恶心的臭虫。你现在一定很享受,又怕被人看见,所以感觉很兴奋对吧?真是无药可救的变态!”  林奉天被说得窘迫不已:“爱莉,快停下,你要听故事的话,我讲就是了。”  金发双马尾的脸颊这才露出了傲娇的胜利者笑容。  见她把那只可爱的玲珑玉足移开,林奉天登时松了口气,同时隐隐感觉可惜失落。这样的心态让他随后又生出一种猥亵少女的罪恶感,暗骂了一句禽兽。  讲完故事,吃过午饭,爱莉表示想带林奉天去城内逛逛。  林奉天见到她时,还会忍不住想起上午的窘迫,于是有些尴尬,但最终答应了。  爱莉仿佛早把事情抛到脑后,叫上玛丽娜,三人一起出门。  加尔湖城整洁的街道上人来人往,车水马龙。  这座城市坐落于加尔湖畔,因此得名。  城中水路运送与陆路运送发达,并且连接外海。因为商人们往来密切,交易频繁,所以城中的商业活动非常活跃,由于税收多,居民的生活水平也高。  一路走来,到处青石砖瓦。  金发碧眼的行人中,偶尔夹杂着些东方人面孔,甚至是精灵、矮人、兽族等外族,显示着这个世界的丰富多彩。  林奉天举目四顾,惊叹连连:“不得了啊!这里的建筑都是欧洲中世纪风格,但人物却是日系游戏动漫的画风。”  “喂!臭虫,你在那边自言自语说什么呢?”金发双马尾傲娇的声音从前面传来。  “没什么。”林奉天急忙追上两人步伐。  爱莉的清秀小脸满是嫌弃,仿佛看着变态般道:“果然是个笨蛋,莫名其妙说着让人听不懂的话语。拜托你能离我远点吗?否则路上行人会看出我是笨蛋的同伴的。”  林奉天耸肩一笑,稍微落后她们几步。  “笨蛋,叫你干什么就干什么,真是个傻瓜!”爱莉低声喃喃着。  三人一路前行,林奉天在背后不禁欣赏起玛丽娜的黑丝美腿,感觉那双精致的玉足不仅修长笔挺,而且肉感十足,如果让他把玩的话能玩一年。  走了一阵,爱莉在街边的长椅坐下,娇气道:“我走累了!玛丽娜,你去给我到那边买杯咖啡,我要加糖的。”  “好的,小姐。”  女仆装的玛丽娜很快把咖啡买了回来。  “小姐,您的咖啡。”  爱莉从长椅站起,双手叉腰道:“怎么是咖啡,我不是说要红茶吗?”  捧着咖啡的玛丽娜愣住了,有些不知所措。  林奉天见状,急忙说:“爱莉,我刚刚听得很清楚,你讲的是咖啡,不是红茶。”  爱莉以女王姿态,不容置疑道:“我说是红茶就是红茶!玛丽娜,你站着干嘛?还不再去给我买杯红茶回来,这杯咖啡你留着喝吧。对了!顺便帮臭虫买杯饮料,你问问看他想喝什么,我觉得蠕虫汁液比较适合他。”  见金发双马尾一贯毒舌,林奉天毫不在意,眯起眼睛温和笑道:“玛丽娜,我要普通清水好了。爱莉,让你破费了,谢谢。”  林奉天知道这些花费最终出钱的,都是钢刹雷斯。  爱莉脸颊绯红,双手交叉,撇开脑袋,傲娇道:“哼!真是莫名其妙,我才不是特意请客的,只是看你可怜,所以才会……笨蛋!我干嘛非要跟你这个臭虫解释,哼!”  稍微歇了一会儿脚,三人继续漫无目的闲逛。  在爱莉与玛丽娜的带领下,林奉天把加尔湖城逛了个遍,近距离的接触,让他对这个陌生的异世界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  这个冒险者世界因为战乱不断,所以渐渐演变出了武校与文校两种教育体系。  武校专供冒险者就读,是培养国家将才的地方。  文校专供普通人与权贵子弟就读,专门培养商人、学者、谋士、工匠、歌舞姬等。  城市中会有冒险者中心,专供冒险者进行收购交易、接收任务、提供鉴定服务等。  围绕冒险者中心,会有商人开设武器店、药剂店、裁缝铺、铁匠铺、酒馆、旅店、赌场等,专供冒险者进行各种消费,提供一条龙服务,因此被称作是冒险者一条街。  某些城市还有法师塔,那是魔法师开发新魔法、制造魔法武器、魔法道具的地方。  因为法师塔与武校的建设都开销极大,而且需要提供源源不断的后续资金,但能提升一个国家的军事力量,所以法师塔的多少与武校的强弱,渐渐成为判定一个国家是否强盛的重要依据。  除此之外,还有教会。  林奉天此时所在的旭日古国就是一个****的国家,因为教会盛行,所以教堂随处可见,圣职人员倍受人们尊重。  逛完贝尔湖城,三人回到家中。  次日,林奉天收拾一番,然后出门。  加尔湖城外有一片哥布林丛林,他准备去哪里实战历练一下,看看这几天的恢复锻炼下,身体能力是否有所提升,以及检测一下血咒瞳在实战中的效果到底怎么样。  摸索得再清楚,毕竟是闭门造车。  实战绝对是必要的,否则以后生死存亡的战斗中,林奉天把血咒瞳当作底牌使用,一旦出现纰漏,可能会要了他的小命。  作为特种兵,谨慎是林奉天的习惯,所以他绝对不会给自己这样犯错的机会。  当然,这里面还有个更深层次的决定性原因,那才是林奉天去哥布林丛林的根源。
  那个决定性因素就是林奉天缺钱。  所以他想借这次探险的机会赚些钱币,否则像现在这样连换洗的衣服都要钢刹雷斯出钱买,林奉天作为家中的外来者,根本无法心安理得地享受这些馈赠。  于是,他才想去探险,在熟悉这个冒险者世界与血咒瞳的同时,尽可能赚些外快。  林奉天首先来到冒险者一条街,在武器店、铁匠铺前浏览,想买把称手武器。  路过一家武器店橱窗时,林奉天看到里面展示着武器,面前有标签介绍与价格。  黑色匕首(名字:死亡之吻),以黑曜石锻造而成,矮人锻造大师达尔巴的杰作,硬度惊人,售价200000。  红色短杖(名字:火焰之仗),红岩木制造而成,纯手工工艺,拥有提升火系魔法20%的增益效果,售价3500000。  银色长枪(名字:梨花暴雨枪),矮人族秘银锻造而成,质量轻硬度强,枪杆的海桐木更是拥有极好的弹性,售价。  ……  林奉天看着橱窗里面各种武器的价格,然后伸手摸进口袋,掏出身体原主人仅有的硬币,一个面值1的银币与两个面值100的铜币。  这个世界中,1金币等于1000银币,1银币等于1000铜币。  就是说,林奉天全身上下仅有1200块钱,连那些武器的零头都不够。  林奉天愤怒地把三枚钢镚摔在地面:“坑爹啊!1200铜币,根据这个世界的消费水平,去酒馆吃一顿就没了。上苍啊!你要不要这么坑,直接把我新手村灭掉就算了,可你也该给我提供些启动资金吧?”  发泄完,林奉天苦哈哈地低头捡回三枚钱币,准备去逛逛附近的地摊。  冒险者们在探险中斩获的战利品,冒险者中心会以低廉的价格回收。如果对回收价格不满意,冒险者们会把那些战利品摆在地摊上,自己进行出售,所以相对于武器店、铁匠铺这样的正规店面,他们价格往往偏低。  不久,一番砍价后,林奉天用他全部的财产,仅有的1200铜币,买下一把过得去的匕首,然后前往加尔湖城外的哥布林丛林。  哥布林丛林一片鸟语花香,空气中传来泥土的气息,蓝天白云,让人心旷神怡。  林奉天在小路间穿行,从丛林的外围渐渐深入,道路变得越来越窄,树林变得越来愈密,视野不再开阔,阳光几乎被完全遮挡,阴暗处仿佛潜伏着危险。  可这样的环境对于特种兵林奉天而言,简直如鱼得水,丛林、沙漠、冰川、极地他都去过,生存、自救、追踪、隐藏都是他的拿手技巧。  当下,林奉天于自然的掩护下,在丛林中潜行,恍如行走在自家后花园般。  扒开一片灌木后,面前出现一泊小湖。  湖边,一只绿皮的矮小生物正在岸边打水,它穿着一条破布裤衩,顶着啤酒肚,两个细长的大耳朵在空气中不断震动,探听着周围动静,以警惕野兽的袭击。  绿皮生物左手用水囊打水,右手握着一把生锈短剑,地面放着一顶破木盾牌。  林奉天眼眸放光。  有了!是一只落单的哥布林。  不简单啊,它看起来就像是有智慧的人类,居然在取水的时候懂得警惕四周危险。虽然哥布林是一阶魔兽中最底层的魔兽,可看情况,也不能有丝毫小觑之心。  林奉天一手持刀,一手摸起颗石子。  但是他并不急于出手,而是像机智沉着的野狼般,耐心等待着攻击的最佳时刻。  不多时,哥布林打好了水,警惕的势头一松。  林奉天就在此时把那颗石子轻轻弹射向丛林的另外一边。  “呱嘞~”  石子击打在丛林中的声响,马上引起了哥布林的注意,它的视线下意识转向那边。  不过奇怪是,林奉天感觉声音有些不对劲,石子好像没有击打在草丛间。  可是林奉天无瑕多想,在哥布林下意识转头时,他从哥布林背后冲出,手中匕首狠狠砍向它的脑袋位置,准备将其一击必杀。  “呱嘞!——”  哥布林被一刀砍中,痛苦嘶叫起来,朝前倾倒。  林奉天眉头微皱,没想到哥布林这种小怪居然有如此粗糙的皮肤,这刀竟然砍浅了,没有将它秒杀。不过最主要的原因还是手中武器太次,锋利度不够的关系。  一击不成,林奉天马上扑去,发动追击。  只见哥布林翻转过身,在地上面对向林奉天,一脚将扑来的他蹬飞出去,然后捡起地面的破木盾牌,仰天狂啸不已,接着朝林奉天挥出短剑。  林奉天作为特种兵,拥有丰富的战斗经验,再加上这些天的训练让他孱弱的体质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改善,所以轻松闪开攻击。然后猛然近身突击,一匕首刺中哥布林持剑的下肋,接着顺势凶猛补上一脚,将它踢飞出去。  “哇嘞!呱啊——”  哥布林见不是对手,于是站起身来,再次狂啸。  林奉天知道哥布林是群居魔兽,见它如此狂啸连连,就猜到这可能是哥布林之间的某种信号,必须尽快解决战斗,否则可能迟则生变。  想到这里,林奉天朝哥布林冲去,准备将它击杀。  “唰!——”  大剑挥砍而过,哥布林的脑袋带起一道血箭,直飞上天。  林奉天猛然刹起脚步。  在他面前,某个金色秀发的少女气得鼓起脸颊道:“刚刚就是你用石子打我的吧?你怎么能粗暴对待像我这样可爱的女孩子呢,都把我砸疼了,你的良心不会痛吗?”  林奉天站在原处,从头到脚打量起少女。  少女见状,马上挺起胸脯,毫不在意林奉天上下打量的眼神,反而非常骄傲自信地把自己的美丽展示给他。  但很可惜,太小了……  少女留着浓密的金色秀发,直垂腰间,满脸元气满满。她身上穿着紫色轻铠甲,手中拿着一把与她稍显娇小的身材极不相称的银白大剑。裙摆下的纤细美腿套在淡紫色的布袜中,修长而迷人,让一向对美腿拥有特殊爱好的林奉天忍不住多看了几眼。  但很可惜,太小了……  少女脸庞清秀,肤白貌美,朱唇丰润诱人,睫毛修长,双眼坚毅有神,恍如英武的女武神,完美得简直是动漫中走出的人物,让林奉天不禁感叹,好个迷人的小妖精!  但很可惜,太小了……  少女发现林奉天的视线停留在自己胸脯,并且渐渐露出嫌弃,登时气恼跺脚。
  少女气得双颊圆鼓鼓的,跺脚道:“你那是什么眼神?我告诉你,我的规模其实很大的,只是为了方便战斗,所以特意缠了几层裹胸布,因此看起来才会显小的。”  林奉天满脸呵呵。  少女被他不置可否的态度激怒了:“我说得都是真的……等等!我还没跟你算刚刚用石子打我的账呢,你说怎么办?”  林奉天很干脆:“我道歉行吗?”  “不行!”少女更干脆。  “那你说怎么办?”  “除非我也用石子打你一下。”  “还有别的方法吗?”  少女很认真思考一下,突然伸出那个秀气白嫩,不像是冒险者该有的手指,指向林奉天,骄傲自信道:“除非你说,袭可拉是最可爱的女孩子,我就原谅你。”  盯……  林奉天不敢相信,这个世界上这么会有这样自恋的人。  而且他感觉这个叫袭可拉的少女,脑袋好像有点不太好使,像是传说中的傻白甜。  林奉天沉默了半晌:“算了!你还是用石子打我吧。”  “太过分了!难道我长得不可爱吗?叫你说一句,袭可拉是最可爱的女孩子,会那么难吗?”  袭可拉双颊鼓得跟仓鼠似的,秀气的眉毛皱起,一脸气恼地瞪视林奉天。可天性的单纯善良,让她的生气有种撒娇的可爱味道,至少林奉天是被瞪得反而感觉有些好笑。  “呱嘞~”  “呱嘞~”  突然,周围传来此起彼伏的声音。  林奉天马上左顾右盼,发现十多只种类不同的哥布林正围过来。  走在最前面的是普通的哥布林战士,以及一头两米高的哥布林勇士,站在远处的则是几只哥布林弓箭手,此时正把粗糙的自制箭矢瞄准过来。  袭可拉发现了敌影,握剑作战斗姿态,骄傲道:“这些肮脏的哥布林,被我可爱的外表吸引过来,想对我做下流的事情吗?算你们挑人眼光不错。”  “不对吧!它们是被刚刚那只哥布林战士的狂啸声吸引过来的。而且这根本不是什么值得骄傲自豪的事情,你别自我陶醉了!”林奉天无力吐槽。  “哇嘞!——”  那头两米高的哥布林勇士怪叫一声,手中粗壮的木棒朝林奉天当头砸下,另外几只哥布林挥舞粗制滥造的武器,向袭可拉发起攻击。  林奉天跃开木棒的攻击,落地时几道箭矢朝他射来。林奉天再次跳开原地,但两只哥布林聪明地包抄过来,拦住他的去路。  哥布林数量占优势,而且攻势颇为密集,现在正是测试血咒瞳能力的好时机!  想到这里,林奉天当即开启左眼的血咒瞳,随着眼眸中出现一个五角星咒印,闪出一片非常暗淡的红光,周围景物瞬间慢下。  在血咒瞳的视觉状态下,林奉天很轻松把哥布林的攻击路线与破绽看清,于是专挑它们弱点下手,很快杀死五只哥布林战士。  招式凶猛,如行云流水,而且击杀动作干净利落!  袭可拉不由吃惊,从她的视线看去,只见林奉天不断游走,总能用最小的动作在间不容发的时机里闪开哥布林的攻击,然后一击反杀。  就连哥布林勇士挥舞来的大棒,林奉天也能贴着鼻子晃过,然后突进反击,一匕首划瞎它的双眼,让它弃棒捂脸,痛苦地仰天狂啸。  “唰!——”  银白大剑挥砍,哥布林勇士脑袋上天。  袭可拉趁机发动攻势,金发飘扬,双手持剑,嘴角擒着一丝骄傲笑容,紫色轻铠甲上滴溅的哥布林鲜血,更让这个可爱的少女显得英姿飒爽。  “我去!你居然又抢我人头?”林奉天不禁抱怨起来。  眼角瞥见一道箭矢袭来,在血咒瞳的视觉状态下,他伸手抄起箭矢,朝发动攻击的哥布林弓箭手反投回去,不偏不倚,正插中眉心。  “呱嘞~”  哥布林弓箭手惨叫一声,倒地毙命。  林奉天加速冲击上前,把另外几只哥布林弓箭手逐一消灭。  哥布林生性狡猾,而且胆小怕事,见敌人凶残,怪叫几声,一窝蜂统统跑掉了。  袭可拉朝虚空中挥舞起银白大剑,甩掉剑刃上的鲜血,接着将那把与她稍显娇小的身材,极不相符的银白大剑收入腰后侧的剑鞘中。  少女的蛮腰是如此纤细,几乎不比银白大剑宽多少,盈盈不堪一握。  与此同时,林奉天将血咒瞳消隐掉,躬身扯下哥布林尸体的脖子上由兽牙所串成的项链,收入准备好的布袋中,然后一具具尸体收拢过去。  袭可拉好奇地眨眨眼:“你在干什么?”  “当然是在收集战利品了!”林奉天回答道。  袭可拉蹲下身体,双脚并拢,用可爱的手指戳着面前哥布林尸体上的项链,抬头疑惑道:“这些东西是什么?很值钱吗?”  “这是兽牙,值钱不见得,但至少能换些铜币,价格要看具体品质。”林奉天道。  袭可拉仿佛好奇宝宝,追问道:“哥布林身上怎么会有兽牙项链?”  林奉天解释道:“因为哥布林是群居生物,习性与人类很像,所以它们有自己的审美观,同时会狩猎其他野兽、魔兽作为食物。因此它们会把那些生物的兽牙制成项链,穿戴起来。兽牙的数量就是他们的战功,兽牙越多,说明哥布林猎杀的生物越多。”  袭可拉恍然地点点头,然后惊奇道:“好奇怪,既然哥布林跟人类很像,而且智慧不低,还是群居魔兽,那为什么大家不把它归类成是人类、兽族、地精这样的智慧种族,而要把它们归类成是魔兽呢?”  林奉天轻笑出声:“你怎么什么都不懂啊?跟个初出茅庐的菜鸟似的。”  袭可拉白净可爱的双颊又鼓了起来,生气跺脚道:“我才不是菜鸟呢,我是要立志成为勇者的美少女,只不过因为第一次出门历练,所以很多东西我都没见识过罢了。”  “好好好!我知道了,菜鸟勇者。”林奉天应道,伸向哥布林勇士的手突然一顿。  因为他看到哥布林勇士脖子的项链上,居然串着一个怪异的灰色矿石,好像是什么不得了的东西。由于颜色与兽牙相似,不仔细看还真发现不了。
  虽然林奉天可以一声不吭收入囊中,但他并不想那样做,于是摘下灰色矿石,朝袭可拉展示道:“菜鸟勇者,其他战利品我可以跟你分,但这个矿石我要收下了。”  袭可拉吹弹可破的白净脸颊上写满了单纯,点点头:“嗯!没关系,你都拿去吧,反正我不缺钱……怎么了?你的表情看起来怪怪的,你没事吧?”  “没什么,我只想问一句,土豪我们能做朋友吗?”林奉天节操丧失。  原本他只是开开玩笑,调节一下气氛,但袭可拉单纯得出乎意料。她很认真地思考了一下,然后点点头:“嗯!那从今天开始,我们两人就是朋友了,我叫袭可拉,最可爱的女孩子袭可拉。”  说道这里,袭可拉骄傲起来:“你是我出门开始第一个告知名字的人,能够认识像我这样可爱的女孩子,你应该感到荣幸才对,你尽管可以把这当成是向别人炫耀的资本。”  林奉天满脸呵呵:“是是是,很荣幸认识你,我叫林奉天。”  收集完兽牙战利品后,林奉天的视线转向丛林深处,问道:“袭可拉,既然你是出门历练的,那你有兴趣跟我到哥布林丛林的深处吗?听说丛林深处有不少哥布林营地。”  “好啊!”  袭可拉答应得很痛快,一点都不怀疑与这样结识不久的年轻男子去丛林深处探险,他是否会对自己有什么不良企图。  袭可拉天真得根本没有这样的防范意识,在她看来,能有个伙伴一起去冒险,对生命肯定更有保障。  而且哥布林营地一听就有难度,正适合她锻炼自身实力。  林奉天微微一笑,既然袭可拉说了不缺钱,战利品肯定都是他的。所以拉她一起去,等于是多了个免费帮手,何乐而不为呢?  袭可拉不缺钱,林奉天可缺得紧。  就这样,两人一拍即合,结伴前往哥布林丛林的深处。  路上,两人陆陆续续地消灭了不少零星的哥布林,期间林奉天对袭可拉的实力有了一个更深层次的认识,发现她的实力很强,但同时也有些疑惑。  “袭可拉,你至少是二阶入门的剑士吧?”林奉天边走边问。  袭可拉蹦蹦跳跳的,很是欢快活泼,回头笑道:“是啊,我是二阶中期的剑士。”  林奉天身体原主人的实力是可怜的一阶初期,仅仅比普通人厉害一丢丢。  二阶则可以算是高手,至少能一人单挑十多个普通人。袭可拉拥有二阶中期的实力,在十七八岁这个年龄段已经算是顶尖的存在了,未来的成长潜力惊人!  “为什么突然问我这个问题?”袭可拉在前面蹦跳着,随口道。  林奉天疑惑道:“我是觉得奇怪,按理说你拥有二阶中期的实力,修炼时间肯定不短了,可我刚刚看你战斗技巧好像很生疏。你仅仅是修炼斗气,很少进行实战吗?”  “是啊。”袭可拉微微感觉不好意思,调皮吐出香舌。  “果然叫你菜鸟勇者比较合适。”林奉天忍不住吐槽起来。  袭可拉气得双颊鼓起,像个河豚似的,不断跺脚,反唇相讥道:“你才是菜鸟呢,我刚刚看你的战斗,就连潜行术都不会,你只有一阶实力吧?”  林奉天坦然笑说:“我确实是个一阶初期的刺客不假,但实力不是绝对的吧?你虽然是二阶中期,但战斗技巧惨不忍睹。我虽然是一阶初期,但我的战斗技巧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差距,刚刚路上大半被我解决掉的哥布林就是最好的证明。”  “讨厌鬼,你等着看吧,待会儿找到哥布林营地,我会用手中的大剑与实际行动向你证明,我的实力比你强,我就比你厉害。战斗技巧什么的,在绝对的实力差距下,根本就是可有可无的东西。”袭可拉紧握精致的小粉拳,信誓旦旦道。  林奉天呵呵呵。  这个少女真是脑袋里缺根筋,不过这样单纯的性格也真是蛮可爱的。  “找到了!是哥布林营地。”  不久,两人的视线尽头出现一片木栅栏,门口两只手持粗制石矛的哥布林,正在东倒西歪地执勤放哨,毫无纪律性可言。  袭可拉停下步伐,伸手按住蛮腰左侧的剑柄,转头道:“我们现在冲杀进去吗?”  “不急!那边有个高点,在那应该能俯瞰到哥布林营地的所有动静,我们先去观察下情况,然后再看具体情况而定。”林奉天指向不远处的小山崖。  “好主意!”  于是,两人绕路爬上小山崖。  从高处俯瞰,只见哥布林营地的布置杂乱无序,十几个大小不一的破木屋、茅草屋三五成群地堆砌在一起,尽头处则是一个如蒙古包的建筑,营地中央还架设着一口大铁锅。  林奉天稍微清点了一下数量:“可见的哥布林有三十多只,其他的可能出去捕食了,房屋中或许还有,但我想数量应该不会多,我们两个人对付起来绝对绰绰有余。”  “到午饭时间了,它们好像在煮饭。”  随着袭可拉轻柔的话语,林奉天把注意力转向营地中央的那口大铁锅。  此时大铁锅底下正烧着柴火,已经把锅中的热水煮得沸腾,不断冒烟冒泡,几只哥布林正在往里面添加各种食物。  有野兽的肉,有蘑菇,也有各种蔬菜水果。  忽然,一只哥布林似乎想到了什么,一头钻入某间茅草屋中,一阵乱斗声后,它提着一个新鲜的食材,兴冲冲奔跑出来。  袭可拉惊愕不已,因为她看到那只哥布林手中提着的,居然是一只哥布林幼崽。  此时,一只雌性哥布林手提大棒,从茅草屋中愤怒赶出,但为时已晚。  先前的哥布林来到锅边,扬手一送,把幼崽扔入大铁锅中。  一个嘹亮的哭喊后,哥布林幼崽的声音戛然而止,身体在热水中沉沉浮浮,不久被其他食材所淹没。  另外几只添加食材的哥布林呱嘞呱嘞乱叫起来,但它们似乎没感觉有什么不对,一只哥布林甚至用铁勺搅拌起大铁锅,好让锅中的食物煮得更烂、更均匀。  其他哥布林都垂涎欲滴,目不转睛地盯着锅中的杂物浓汤。  “呱嘞~”  突然,雌性哥布林追上前来,一大棒狠狠打在抢走她幼崽的哥布林头上,那只哥布林瞬间脑浆迸裂,扑倒在地,左脚抽搐了几下后,渐渐没了反应。  周围的几只哥布林又是一阵呱嘞呱嘞乱叫。  其中一只哥布林过来推了一下脑浆迸裂的哥布林,见它没反应,于是将它搀扶起来,走到大铁锅边,朝前一送,噗通一声,把它投入沸腾的滚汤中。
  “呱嘞!呱嘞!”  哥布林们一阵欢呼雀跃。  袭可拉面色煞白,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看到的画面。它们不仅同类相残,而且还把对方煮入大铁锅中,这是准备同类相食吗?  不久,袭可拉的疑问得到了答案。  一只哥布林用铁勺把煮好的浓汤搅拌均匀,然后盛出一大碗,首先屁颠屁颠地端入那个如蒙古包的建筑里。  之后,其余哥布林纷纷上前,混乱动手盛起浓汤,津津有味地品尝起来。  雌性哥布林大快朵颐,吃到碗中的浓汤有几块烂肉,她更是欣喜地又蹦又跳,刚刚失去幼崽的悲伤与愤怒早已消失,或许就连吃在嘴中的肉原本就属于它自己的。  此时,袭可拉不禁用玉手捂住嘴巴,几欲呕吐。  林奉天瞥了她一眼,淡淡道:“现在你知道为什么哥布林习性与人相似,是群居生物,有智慧,也有自己的语言,但却被人归类成是魔兽了吧?”  袭可拉拔出银白大剑,双眼元气满满,微带愤怒,掷地有声道:“我们这就杀入哥布林营地,把这些肮脏邪恶的生物都清扫干净吧?”  林奉天摆摆手:“不急!等它们吃完再说。”  “为什么?难道你还想等它们吃饱喝足,然后有力量来打我们吗?”袭可拉问道。  “所以说叫你菜鸟勇者比较合适,居然连这样的道理都不懂,它们吃饱喝足是需要时间来进行消化的。在没消化前,食物在胃中会对它们的行动产生负担,而且会让它们反应迟钝,那才是我们出手的最佳时机。”林奉天不急不缓道,犹如捕猎中冷静的野狼,沉着分析着敌我优势,耐心寻找最适合的下手时机。  袭可拉很不服气,撅着丰润诱人的朱红小嘴,哼道:“也就你这样实力不强的人才会使用阴谋诡计,我的话根本没那个必要。”  话虽如此,但她依然蹲在原地。  很快,哥布林们酒足饭饱,就连门口的守卫都不知趟哪休息去了,毫无纪律性可言。  不过这却给了林奉天、袭可拉机会。  “就是现在,我们突袭!”  林奉天一声令下,与袭可拉从小山崖滑行下来,双脚摩擦出两道烟尘,冲入哥布林营地的栅栏木门,发起攻击。  林奉天开启血咒瞳的能力,在强大的动态视力下,精准捕捉到哥布林的所有动作,匕首随意发起攻击,轻易带走它们的性命。  袭可拉爆发出斗气,挥舞手中锋利的银白大剑,金发飞扬,娇小玲珑的身躯如精灵般飞舞,英姿飒爽,如入无人之境般砍杀起来,不断收割着哥布林的脑袋。  哥布林刚刚吃饱喝足,正是精神与身体最堕怠的时候,所以被杀死大半后,剩下的哥布林才乱糟糟地组织起混乱的反击,怪叫扑来。  “袭可拉,先去解决哥布林弓箭手。”  “好!”  袭可拉在斗气的属性加持下,套在淡紫色布袜中的美腿在地面一蹬,箭步闪开哥布林战士的近身攻击,疾驰向后方的哥布林弓箭手,扬起玉手中的大剑,蓄势待发。  就在此时,一道黑影从蒙古包的建筑中打出,往袭可拉落脚点轰去。  袭可拉露出惊讶之色,马上脚下急点,朝右闪开攻击。  黑影攻击落空,在地面砸起一片灼烧龟裂的凹陷,赫然是一个布满锥刺的流星锤。  “铿锵~铿锵~”  铁链的金属摩擦声中,那个流星锤被拉回蒙古包中。脚步轰鸣声里,一头身披金属铠甲的三米巨兽,右手拿着流星锤,左手握着连接流星锤的铁链,踏着沉重步伐走出。  “哥布林首领!”袭可拉脱口而出。  普通的哥布林战士只有一阶入门的实力,相当于一个普通成年人。哥布林勇士可以达到一阶初期或中期。哥布林首领则拥有二阶初期的实力,甚至有可能达到二阶中期,不是轻易能对付的。  但在这个冒险者的世界,越是难对付的角色,越是能获得高额回报。  林奉天隐隐激动,惊喜交加道:“并不是每个哥布林营地都有哥布林首领的,没想到被我们碰到了,不知道这是好运还是坏运。”  哥布林首领的强大是毋庸置疑的,所以它能猎杀的野兽与魔兽,甚至是冒险者都不在少数,因此它的战利品非常丰富,如果能干掉哥布林首领,绝对会发一笔横财。  “咻!——”  哥布林首领甩动手中沉重的流星锤,朝袭可拉再次轰去,风声呼啸,气势骇人。  那个讨厌鬼居然敢小觑我的实力,我就用这头哥布林首领,让他见识一下我的厉害。  袭可拉秀发飘飘,露出坚毅果敢的眼神,纤细的腰肢以不可思议的柔韧性回转,闪开流星锤,然后朝哥布林首领发起冲击,健步如飞,手中银白大剑猛然横斩过去。  哥布林首领抬起护腕一挡,拦下进攻,然后拉动铁链,收回流星锤,凌空握住锤柄,回转半圈,流星锤在强大的惯性势能下朝袭可拉砸去。  “铿锵!”  袭可拉横亘银白大剑,用剑刃挡下攻击,却感觉浑身各处不断有力道袭来,然后她整个人就被打飞出去。  袭可拉虽然娇小,但毕竟是二阶中期的剑士,实力不俗,因此马上稳住重心,双脚触地,滑行出去。低头看时,发现身上的紫色轻铠甲均被砸出不同程度的凹陷。  这是怎么回事?我不是挡下攻击了吗?  就在袭可拉惊诧时,哥布林首领再度将流星锤猛然掷来,强劲的助推力道带来闪电般的速度,让流星锤激起一片烈火,轰隆砸下。  袭可拉修长美腿下的精致脚踝一转,急忙闪开攻击。却冷不防用力过猛,竟然把小腿拉伤,落地时娇小可人的身躯朝前踉跄了几步,不禁用手撑地。  “袭可拉!”林奉天大惊。  哥布林首领发动攻势时,林奉天正在清除周边的哥布林杂兵。把它们都杀散后,眼见袭可拉虽然与哥布林首领实力相当,但因为战斗技巧与战斗经验不足的关系,发生意外,林奉天迅速冲击过来,朝哥布林首领发起背击。
  “吼~”  哥布林首领怪吼起来,握住锤柄,流星锤朝林奉天当头轰去。势头看似威猛,不过在林奉天血咒瞳的视觉状态下,哥布林首领的速度慢得感人。  林奉天前脚点地,朝由侧越,轻而易举闪开攻击。  “轰隆!——”  哥布林首领的怪力让流星锤从他脚边错过,在地面轰击出一片灼热炎炎的坑洞。  就在林奉天以最小的距离闪开攻击,准备发动反击时,他被流星锤错过的左脚传来一阵剧痛,落地时疼得他一个踉跄,险些站立不稳。  嗯?不可能的!我在血咒瞳的视觉状态下看得清楚,我刚刚明明有闪开攻击的。  林奉天急忙低头看去,发现左脚一片淤青,仿佛被某种力道打出内伤一般。  哥布林首领的武器有古怪!  林奉天打量起仰头咆哮中的哥布林首领的武器,可看不出什么名头。  “讨厌鬼,我们快撤吧,否则可能会把性命交代在这里的。”袭可拉此时曲着拉伤的左脚,轻轻用脚尖点地支撑身体。  “只怕已经来不及了……”  林奉天发现在哥布林首领的身先士卒下,刚刚被他杀散的哥布林杂兵再度围上前来,一脸凶狠暴戾,呱嘞呱嘞怪叫不已,仿佛小人得志般让人厌恶。  袭可拉见状,感觉有些犯难。  林奉天则面色挣扎。  没办法,只能再次借用血咒瞳的力量了。  林奉天闭上眼睛,再度睁开时,左眼中赫然出现一个五角星咒印,一股淡淡的黑气从咒印中流出,侵袭涌向身体,将他全身包裹起来。  “吼啊~”  哥布林首领怪吼一声,挥舞沉重的流星锤,朝前方的林奉天当头砸下。  袭可拉惊呼:“快闪开!”  在黑化之术的作用下,林奉天已经全然感觉不到疼痛,于是他咻然踏出满是淤青的左脚,朝右闪开哥布林首领的攻击。  速度之快,让袭可拉不禁瞪大了双眼。  林奉天猛然闪到哥布林首领背后,双脚急刹车,在地面梨出两道痕迹,左手朝前一探。黑化之术虚化出的爪子,犹如捅破纸窗般,登时插入哥布林首领的铠甲与身体。  “吼呀~”  哥布林首领嘶叫,因为剧痛涎水不由自主地从口中滴落。  林奉天闪动红光的眼眸中毫无怜悯,另一个虚化出的爪子同样插入,然后朝左右两边一分,以一招手撕鬼子,把哥布林首领当场撕成两半!  哥布林首领的内脏与鲜血纷纷下落,啪唧啪唧砸在地面,吓得刚刚聚拢过来的哥布林屁股尿流,到处逃窜,之前的凶恶暴戾完全不复存在,只恨爹妈少生了两条腿。  袭可拉吓呆了,满脸惊愕,感觉这样的战斗方式真是太暴力太血腥了。  解决掉哥布林首领后,林奉天把视线转向背后。  袭可拉被他看得有些心惊肉跳,感觉林奉天变了个人似的,不是刚刚认识的他了。  突然,林奉天冲击上前,朝袭可拉一爪抓去。  怎么回事?  袭可拉眼见林奉天居然朝她发起攻击,不及多想,马上举起银白大剑一挡。  铿锵一声,银白大剑被林奉天手中虚化出的黑色爪子崩出几道缺口,银白雪亮的剑刃映射出袭可拉吓得花容失色的俏脸。  我的大剑可是用矮人族的秘银锻造而成,是世界上最坚固的材料之一,怎么会被讨厌鬼赤手空拳崩出缺口?他身上的黑气到底是什么技能?居然有如此可怕的破坏力。  袭可拉心惊之余,用剑左挡右隔,拖着拉伤的小脚,不断踉跄倒退。  停下!  快停下!  林奉天的内心不断咆哮。  他没想到仅仅是使用了黑化之术,血咒瞳的力量就有暴走的趋势。这个危险的能力果然不能轻易使用,特别是在周围有人的情况下,否则一旦滥杀无辜就后悔莫及了。  虽然力量有些脱离掌控的趋势,可林奉天这些天对血咒瞳的锻炼,让他有了不少的熟练度与掌控力,所以很快停下了对袭可拉的攻击。  袭可拉见他表情痛苦,仿佛在与什么作斗争般,关心道:“奉天,你没事吧?”  “别过来!”  林奉天的叫喊,让袭可拉刚刚迈出的纤细美腿猛然停下。  “我的技能有些失控了,你赶紧离我远点,否则我没法保证自己不伤害到你。”  说话时,林奉天左眼不断睁开闭合,试图关闭血咒瞳,可眼眸中的红色咒印就是散之不去,而且再度有夺走他身体掌控权的势头。  糟糕!  要是再这样暴走下去,在袭可拉面前作出什么食人之类的举动,我肯定会被打上怪物的标签,以后就没法在这个世界立足了,为此丢掉性命也不是不可能的事情。  为今之计,除非像上次在肯门村那样……  让现场不留一个活口!  林奉天猛然抬头,黑发丛中看向袭可拉的眼眸里,闪耀出一片危险慑人的寒光。  等等……  不对啊!我怎么会有这样的念头?作为一名军人,袭可拉虽然不是我要守护的国家人民,可她是无辜的,我怎么能滥杀无辜呢?  这难道是血咒瞳在影响我的思维吗?  可恶啊!这个被诅咒的力量。  林奉天感觉快要控制不住自己的麒麟臂……啊呸!控制不住自己的身体了,于是大吼起来,用尽最后的意识冲出哥布林营地,拼命跑如丛林中,不断破坏,恍如野兽般,尽情发泄着想要毁灭一切的欲望。  “林奉天!”袭可拉担忧地抬腿跟上。  森林中,硝烟渐渐升起。  猛烈的爆炸声不断接连传来。  不知过了多久,失控暴走的血咒瞳终于耗尽了林奉天身体里的所有力量,淡淡的红光渐渐消隐,让他虚脱晕倒在地。  当林奉天清醒过来时,头顶的艳阳已经变成了天边的火烧云。  “你醒啦?”  上空传来的温言软语,让林奉天有些意识朦胧。  模糊间,他感觉脑袋好像枕着一双软绵绵的丰润大腿,弹性十足,舒服得他不禁用脸在上面磨蹭起来,感觉触手处一片细腻柔滑,却惹得袭可拉发出小奶猫般的惊叫。
  嗯?  林奉天瞪大双眼,然后才完全惊醒过来,急急忙忙从袭可拉的膝枕上挪开脑袋,回想起刚刚自己近乎于流氓的举动,他登时感觉蜜汁尴尬。  “讨厌鬼,你现在没事了吧?”  袭可拉吹弹可破的白净脸颊露出一丝娇羞,依然保持着跪坐的姿势,挺翘的美臀枕在自己的纤细美腿上,感觉刚才他把脸蹭着自己的大腿内侧,有种奇异的感觉,让人心跳加速。  “我、呃……应该是没事了。”林奉天支支吾吾起来,见气氛怪异,于是急忙转移话题道:“刚刚不是叫你离我远点吗?我说过可能会伤到你的。”  袭可拉受到责备,低头无精打采道:“可是你情况不对,我放心不下,你之前不是说和我做朋友吗?既然是朋友的话,我怎么能丢下你不管不问呢?”  朋友……  吗?  林奉天不曾想开玩笑的话,居然被袭可拉这样重视。  见她仿佛做错事情接受批评般低着头,银牙轻咬红润的下唇,模样令人疼惜。林奉天不禁心生爱怜,伸手摸头杀,在她金色秀发上来回抚摸。  在这一刻,林奉天有种想要马上收集齐六颗不同元素魔核的渴望。  要是不能尽早集齐四阶魔核并施展六芒封印的话,不等另一只眼睛开眼,血咒瞳的力量完全暴走,仅仅是这样间歇性的失控,指不定我就要陷入万劫不复的境地了。  这次是运气好,没有整出什么幺子。  而且袭可拉很单纯,之前说技能失控她应该没有怀疑,但以后其他人就说不准了。  林奉天突然感到一种迫切性。  思维回到现实,想起和袭可拉不是太熟悉,这样抚摸别人的头发,可能会被当成是痴汉,林奉天急忙缩回手道:“抱歉抱歉!我不是故意的。”  “没关系……我并不讨厌。”  袭可拉声音软绵绵的,让人感觉听着很舒服。  虽然说出这样的话让她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会不由自主的害羞,但视线往上偷看林奉天的眼神中,显露出的却是由衷欢喜。  林奉天尴尬抓脸,忍不住瞄向袭可拉跪坐在地的那双白皙美腿。  这腿真是完美,修长白皙,细腻嫩滑、弹性十足,让我玩的话一辈子都玩不腻。  林奉天急忙止住心中龌蹉的念头,提议道:“天色不早了,我们赶紧回去打扫一下战利品,然后回城吧?否则一旦天黑下来,恐怕会有些夜间的野兽与魔兽出没。”  “嗯,都听你的、啊~”袭可拉起身时不由惊呼起来,身体猛然前倾。  林奉天急忙把她抱住,只觉袭可拉的身体像棉花糖一样软绵绵的,蛮腰细得一只手臂都能环绕过来,蛮腰下凸起的挺翘曲线让林奉天不敢多看,以免把持不住欲望,当下别开头道:“你怎么了吗?”  袭可拉的脸贴着他的胸膛,飘起绯红道:“抱歉,我脚麻了。”  “我帮你揉揉吧?”  袭可拉的语气有些惊讶:“可以吗?”  林奉天点点头:“你刚刚给我靠膝枕才会让脚发麻的,我帮你揉揉是应该的。”  “那好。”  于是,袭可拉在石块坐下,把美腿伸向林奉天。  林奉天这时才发现,刚刚的提议是有多么的英明神武。天见可怜,他之前确实是一点歪念头都没有,只是因为袭可拉给他靠膝枕,他才想报答一下。  但是看着袭可拉伸来的修长美腿,林奉天不禁猛吞起唾沫,这简直是福利啊!  当下,林奉天一手拖住袭可拉的纤细小腿,感觉触手的地方一片柔滑,另一手脱下鞋子,露出被淡紫色布袜包裹的美足,然后用手在她精美的玲珑玉足上轻轻揉捏,一路从脚底脚背按上小腿。  “痛~”袭可拉闭起一只眼睛,眼角带泪。  林奉天急忙放缓力道,感觉这只小脚真是精致可爱,淡紫色的布袜依稀能够透出脚底的美丽轮廓,与五只圆润可爱的脚趾,即使隔着布袜都能感受到这只玉足的嫩滑度。  林奉天揉捏半刻,袭可拉腿脚麻木的情况渐渐有所好转。  将另一只美腿的血液流动也恢复通畅后,林奉天有些恋恋不舍地收回了手,感觉手掌中依稀残留着那双美腿的温热,美妙的手感真让人回味无穷。  袭可拉道了声谢,然后两人准备返回哥布林营地。  林奉天走时,才发觉左脚的淤青都已经消失,显然是被袭可拉治好的,应该是她身上带了某些治疗伤病的药物。  不仅如此,林奉天发现这次暴走后身体情况比他想象的要好。虽然有些无力,但与上次完全使不上劲相比,简直是天差地别,想来应该是由于这次失控暴走时没有使出回仙术的原因。  当下,袭可拉在前认路,林奉天跟在后面。  营地中,哥布林们正在重建家园,发现林奉天与袭可拉两个杀神后,急忙呱嘞呱嘞怪叫,乱糟糟地到处逃命。  袭可拉本想拔剑,见状放松下来:“看来它们是被我们打怕了。”  “这是好事,免得我们还要去清扫它们,否则浪费时间不说,天黑会很危险的。我们赶紧把值钱有用的战利品收拾起来,然后回城要紧。”  林奉天首先捡起哥布林首领的流星锤。  刚刚在与哥布林首领战斗时,他发现这个流星锤很不同凡响,但具体属性如何,还需要拿到冒险者中心让专业的鉴定师鉴定一下。  “要命啊!这个锤可真重,恐怕拿了它就没法拿其他东西了。”  这个流星锤比西瓜还大了一圈,锤柄连接处的铁链非常粗壮,说少也有上百斤,根本不是轻易能拿走的,这让林奉天不由苦恼起来。  袭可拉拿出一物道:“我这里有可以储存道具的空间卷轴,你拿去用吧。”  “太好了!袭可拉,你真是帮大忙了。我们把能用的战利品留下,剩下的回收给冒险者中心,赚到的钱五五分吧?”林奉天没客气,伸手接过道。  袭可拉摇摇可爱的小脑袋:“不用了,我说过我不缺钱的。”  林奉天呵呵:“好吧,土豪就是有钱任性。”  把流星锤封印入空间卷轴后,林奉天掀开哥布林首领的蒙古包大帐,与袭可拉走进去。大帐非常宽敞,中间是个巨大的鸟窝似的床,角落处则是一个金光闪闪的宝箱。
  林奉天眼中精光灼灼,浮现出期待之色。哥布林与人类习性相似,这个宝箱中肯定是哥布林首领收集来的战利品,但现在都是自己的囊中之物了,不知会有些什么?  “咔嗒~”  宝箱没锁,一打就开。随着箱盖开启,林奉天仿佛是掀开了会发光的料理,登时满脸惊愕,感觉面前好似百花绽放,让人眼花缭乱。  箱中满是银币、铜币、魔核、兽牙、武器等物,一看便知价值不菲,满目的琳琅让穷得叮当响的林奉天有种一切努力终于有所回报的感觉。  “哥布林首领的战利品挺丰富的嘛。”袭可拉在背后说了一句,语气平常,反应可比林奉天淡定多了,毕竟是土豪嘛,当下她无所事事的用纤纤玉指圈绕耳边发丝把玩。  林奉天拿起一块魔核上下打量。  魔核产量很低,并不是每只魔兽体内都有魔核,即使不刨开魔兽身体,单看它是否会使用魔法,就能简单判断出它是否有魔核。  因此,林奉天刚刚只查看了哥布林首领的尸体,根本不去确认其他的哥布林是否有魔核,因为答案已经很明显了。  坏消息是,哥布林首领体内没有魔核。  好消息则是,之前与哥布林首领战斗时的异象,确实都是由那个流星锤引起的,可见这件武器的属性与价值绝对不低。  而宝箱中的这些魔核,都是哥布林首领曾经猎杀过的魔兽。  大多是一阶魔核,有少数几颗二阶魔核。但绝对没有三阶,更别提四阶了,毕竟三四阶的魔兽就算是哥布林首领遇到了,只有惊慌逃命的份。  林奉天把魔核与兽牙都封印入空间卷轴,然后清点了下箱中的钱币。  那些钱币都是哥布林首领猎杀来此地探险的冒险者所得,因此都很零碎,基本都是面值1或10的铜币,所以看起来好像很多,但最后清点一下仅仅有50000多的面值。  就是50银币,但这已经是不菲的收入了,特别是对于林奉天这样的新人而言。  清点完其他战利品,林奉天把视线转向最后的几件武器。其他都很普通,可其中一把寒光闪闪的军刀与一条蛇皮腰带引起了林奉天的注意。  林奉天拿起军刀凌空挥舞了几下,刀刃嗤嗤有声,如灵蛇吐信,想来极其锋利。于是他拿出之前购买的匕首,与军刀豁然对碰,匕首铿锵一声被砍成两截。  “这把军刀锋利度很高,可能是精品武器,而且正巧是你刺客的武器,你的运气真是不错。”袭可拉的轻柔声音微微高昂,透露着惊喜。  刚刚的并肩作战,让她把林奉天看成了可以信赖的战友,因此由衷感到高兴。  这个世界的武器防具被冒险者分成六个等级,分别是普通装备、优良装备、精品装备、稀有装备、史诗装备、上古神器。  上古神器,顾名思义就是上古时期留下的武器防具。  史诗装备,整个大陆一年都难产一件。  稀有装备,某些工匠大师偶尔能锻造出几件。  一般精品装备就已经是很难得了!  林奉天嘴角扬笑,点头道:“是啊,运气确实很好。这条蛇皮腰带做工不错,就是感觉稍微有点宽,形状设计有些怪,嗯……绑起来还是挺舒适合身的。”  “咦!这个腰带的前端好像有个按钮啊。”袭可拉的清秀小脸露出惊奇之色,仿佛发现了新大陆般,眨了眨漂亮的大眼睛,终于忍不住伸手按下那个按钮。  然后,那条软绵绵的蛇皮腰带登时变成硬梆梆的长条状,前端弹射而出,带起一股寒光,在林奉天的肚脐上划出浅浅的伤口,结起冰花。  袭可拉惊奇道:“讨厌鬼,你快看快看,这里面居然是把剑啊。”  原来这条蛇皮腰带中另有玄机,里面居然隐藏着一把腰带剑。那剑可软可硬,就是以前端的按钮来操控的,那些特殊的形状都是为此而设计。  林奉天感觉到肚脐上的冷意,不由倒吸一口凉气。  乖乖!好险啊,刚刚要是往下两寸,差点就被她给阉了。  “讨厌鬼,你怎么不感觉惊讶?你的脸色怎么那么难看啊?你生病了吗?”袭可拉满脸关心,用白净软嫩的小手抚摸他额头,然后对比了一下自己的额温。感觉一切正常后,小姑娘登时迷糊了,不明白他的脸色干嘛唰的一下那么难看。  林奉天呵呵呵,还不都是被你给吓的。  然后他把腰带剑收回蛇皮腰带中,用气疗术将伤口愈合。  气疗术是刺客最基础的技能,其原理就是用内力加快伤口处细胞的新陈代谢,这个技能身体原主人本身就会,所以林奉天能随手施展,极其熟练。  愈合了伤口后,林奉天再次把蛇皮腰带绑上。  这条腰带剑寒光吐露,隐隐不凡。虽然暂时不知道品质如何,但是构思精巧,而且可以随身携带,作为一把副武器倒是蛮合适的,或许能杀敌人一个措手不及。  收拾完哥布林首领大帐的战利品,林奉天出门把营地其他的住处都收刮了一遍,然后美滋滋的怀揣着空间卷轴,与袭可拉潇洒的扬长而去。  当哥布林们小心翼翼的回家,发现两个杀神已经走了,可到处是翻箱倒柜的景象,只留下满地狼藉后,它们都泪眼汪汪了。  这简直是在刮地皮啊!什么都没留下,忒狠了!  不久,林奉天就与袭可拉走出哥布林丛林。在丛林的入口处,他们看到加尔湖城正北方向的城门,此时在黄昏的橘黄色下,依然有很多行人与商队进进出出。  “袭可拉,你明天还来这里探险吗?”林奉天准备再过几天到安加拉镇的诅咒虫洞,去狩猎四阶魔兽,收集六颗不同元素的魔核,所以出发前,他打算多攒点路费。  袭可拉元气满满,骄傲道:“怎么了,难道你想邀请可爱的我再次组队吗?”  相处时间多了,林奉天感觉这样的性格蛮可爱的,当下配合的半跪在地,一后背在后,一手在前,行起绅士礼,抬头笑道:“是啊,我想邀请可爱的袭可拉小姐组队,不知道有没有这个荣幸呢?”
  袭可拉骄傲挺起胸部,虽然那里基本一马平川……道:“看你这么有诚意,我就勉为其难的答应你好了。要是别人的话,我可不会答应,所以你要感觉很自豪才可以。”  “是是是!”林奉天莞尔而笑。  两人穿过高大的城门,然后在冒险者一条街分别。袭可拉要去修补武器装备,因为大剑与轻铠甲都在战斗中出现了不同程度的损伤。  林奉天则前往冒险者中心。  到了地方后,林奉天走到回收物品材料的房间中,关上房门,把布袋递入底下窗口道:“劳驾,请帮我把这些兽牙、魔核换成钱币。”  “请稍等。”窗口中的妹子很快对兽牙、魔核进行了分类,把不同种类不同品质的归在一起,然后清算它们的价值。  林奉天直愣愣的看着内部,希望今天能有个好收获。  冒险者中心里提供服务的房间很特别,中间有块玻璃,玻璃下方则是服务窗口。玻璃能让房间中的冒险者看清内部情况,内部的工作人员却看不到房间中。  这样一方面是让冒险者监督工作人员的行为,以免他们偷奸耍滑,以工作便利作出有损冒险者中心名声的事情。另一方面则是确保冒险者的隐私,这样即使有冒险者来兑换巨款或者鉴定神器,隐私也不会被外泄。  毕竟冒险者中心只是提供服务的场所,他们并不想牵涉到冒险者之间的争斗中。  稍久,妹子声音传来:“抱歉,让你久等了,您共有上品兽牙21个,每个500铜币,中品兽牙55个,每个100铜币,下品兽牙128个,每个20铜币。二阶魔核3枚,每枚10银币,一阶魔核15枚,每枚200铜币。总计51560铜币。”  妹子从窗口底下推出一个盘子,上面依次排放着面值大小不一的银币铜币。  “谢谢。”  林奉天收了钱,走出回收房间,来到提供鉴定服务的房间。  “劳驾,我想鉴定一下这四件物品。”  林奉天把流星锤、军刀、腰带剑、灰色矿石递入鉴定处的窗口。  内部的山羊胡老者应声道:“每间物品的鉴定费是10银币,一共40银币。”  “好的。”林奉天有些蛋疼的递过40银币。  他今天爆了一个哥布林Boss,获得的现金与战利品前前后后才挣了100银币左右,没想到还没捂热,就花出去了40银币,这钱去得好快啊!  山羊胡老者接过,然后摆弄起魔法道具鉴定物品。  林奉天翘首以盼的期待起来。  流星锤的品质他可以断定至少是精品装备,之前在哥布林首领在使用时,已经展露出了两个属性,所以这件武器的品质应该不会在精品之下。  军刀锋利无比,质量不差,很可能是精品。  腰带剑的品质林奉天判断不出,但在袭可拉不小心割伤他时,伤口处却结出冰花,可见腰带剑至少有一个属性,所以品质应该不可能差到哪去。  灰色矿石则或许是什么值钱的东西吧。  “哎呀!不简单不简单……哎呀!可惜了……哎呀!奇哉怪也……”山羊胡老者鉴定时,不时惊叹,不时摇头,动作表情丰富多彩,让林奉天的心都跟着揪了起来。  希望是好东西,否则这40银币就白花了。  林奉天犹如开奖前夕的彩民,惴惴不安起来……这个比喻好像不恰当,换掉。林奉天犹如国足开赛前夕的球迷,惴惴不安起来……呃、不管了!  不久,鉴定完毕。  山羊胡老者把四件物品推出窗口道:“小哥,你的这四件物品有好有坏,我先给你说说这件流星锤的鉴定结果。这件流星锤拥有两个属性,一是伤害溅射,当这个流星锤被挥舞超过180度角打向敌人时,会出现小范围的溅射伤害。二是火焰冲击,当这个流星锤被超过100码的速度抛击出去时,会附带火焰伤害,产生灼烧效果。”  林奉天脸色不断变换,惊喜交加。喜的是这件武器果然不凡,还有溅射伤害,难怪之前明明闪开攻击了,左脚仍被打出淤青。  惊的是这件武器两个属性的激发条件,特别是第二个,以100码的速度抛击,相当于每秒28米。这个速度可是很恐怖的,特别是流星锤的体积与质量那么大,除非是哥布林首领般的庞然大物,否则普通冒险者根本做不到。  山羊胡老者显然清楚这点,摇头不已:“哎呀,可惜啊!这件武器的力量要求太高,一般战士根本无法使用,即使能够勉强抡起,也会很快把自己气力耗尽。”  林奉天微滞住了,隐隐失望,这是爆到鸡肋装备了吗?  “所以我给出的鉴定结果是,这是一件稀有装备,估价大概25金币。”山羊胡老者继续叹息道:“如果这件武器是以矮人秘银锻造,对力量要求不高,那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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