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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达人】2017大马春节奇遇记(附全攻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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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对allenl的游记引文被称“中国版阿凡达”
《炼狱之花》出版
人民文学、长江文艺首次联袂& 作品直指“已然改变的社会规则”
作为中国当代唯一在世界顶级出版社西蒙.舒斯特同时签下两本书并全球推广、进入国际计划的作家,以及首届鲁迅文学奖的获得者,徐小斌的30年文学生涯可谓“硕果累累”。2010年4月,她的最新长篇小说《炼狱之花》由中国两大出版引擎――人民文学出版社、长江文艺出版社联合推出,这一重磅出击堪称史无前例。这是继《羽蛇》、《德龄公主》之后,徐小斌历经一场颠覆式心灵革命,完成的一部包裹着魔幻外衣的真正的现实主义作品,直指当下“已然改变的社会游戏规则”。该书即日起全国陆续上市。
这是一部现实与魔幻写作手法相结合的长篇讽刺寓言,亦可归类于“成人童话”。徐小斌说:“《炼狱之花》和我过去的所有作品都不一样,她将是我新的梦想――我希望她能改编成中国第一部,迈出国门,走向世界。”此书早在未面世时,便已获得“第三届中国作家鄂尔多斯文学奖”,纳入中国文学经典工程,并列入中国女性文学研究中心优秀作品文库。
故事的主人公――出生时得到一枚人类戒指的“海百合公主”在海王的命令之下,来到人类世界寻找戒指的主人,与之“和亲”,目的是阻止人类对海底世界日益疯狂的掳掠。当她来到人类世界,学会了人类的语言和文字,在一家影视公司找到一份人类的工作,试图以人类的方式生活时,却发现了一连串的“不可思议”,比如尔虞我诈、欺世盗名、见利忘义、口是心非、指鹿为马、恶意中伤等人类惯伎,当善良无法阻止恶的蔓延的时候,她决定以恶制恶,却由此把自己逼到了两难困境:既违反了神界的规则,又遭到人类邪恶势力的追杀……
《德龄公主》出版以后,徐小斌一直试图创作一部中国人自己的奇幻小说,然而研究了种种中国神话和传说之后,她得出结论:一沾中国味儿,那些迷人的幻想就完了。但她仍然知难而上,生活给了她意料之外的宝藏――对作家而言最为宝贵的生活素材――进入21世纪以来,人类的欲望以不可遏制的势头增长,她所身处的环境亦毫不例外。多年前无法想象的人与事,而今正在桩桩件件成为现实,令她倍感困扰。
“无论在哪个领域,大家都怕做《皇帝的新衣》里那个说真话的小孩儿,而《炼狱之花》就是那个小孩儿,所以可能会挨骂。”徐小斌坚持“真诚的写作”,不惜为了真诚与违反道德底线的无良行径保持紧张的对峙关系。
经历了长久的痛苦、质疑、逃离和对抗之后,她超越了自己。这便是《炼狱之花》的创作动机,作家在创作中找到了心灵的出口,并且学会了直面现实。
著名出版人潘凯雄认为,这部作品堪称“中国版《阿凡达》”,东方与西方关于人类终极问题的思考,在这里相遇。“阿凡达与海百合,一个从人类世界到潘多拉星球,一个从海底到人间,结局却殊途同归――永远无法返回自己的原初状态。”
著名出版人安波舜同样给予它高度评价:“作者试图以一种新鲜的语言体系去承载传统的理想和观念,以一种年轻的文学形式去包裹古老的终极命题。故事中,名字是略显荒诞的,事件是似曾相识的,追问是自古至今的。作品为浮沉于世间的各色人等,提供了对号入座的可能。”
徐小斌对自己的要求是,无论在任何时代,都要保留自己独特的声音。《炼狱之花》便是属于她的独特声音,是面对着“已然改变的社会游戏规则”的大胆叩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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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10-09-16 09:49
魔幻的筐与现实的果
──我写《炼狱之花》
《德龄公主》之后,我一直企图写一部中国版的《哈利.波特》,然而研究了种种中国神话与传说与网络玄幻小说之后,得出的结论是一沾中国味儿,那些迷人的幻想就完了。
但是我仍然知难而上,一面冥想,一面生活。而生活带给我意料之外的宝藏──自进入21世纪以来,人世间的堕落已经由算术级数变为几何级数增长,另一个想法又在我的脑子里萌生:写出21世纪的真实的人与事,无论多么残酷,多么令人发指!
两种截然不同的写作想法交迭在一起,困扰了我很久。
我写小说,工作单位又在影视界,因此不幸对两个领域都略有了解,越深入了解,越觉得不可思议,不可思议之后是痛苦,痛苦之后是逃离,逃离之后是对抗,对抗之后是超越──我的小说第一次没有了悲剧的结局,第一次为读者带来许多时尚与有趣的故事,小说中的主人公第一次不是逃避现实而是直面现实──但依然不是现实主义。
是讽刺寓言小说还是成人童话?我不知道。
只是,我把我的两种想法放在一起了。
我的做法是:把现实的果放进了魔幻的筐里。
所以我在回答关于新书的提问时只说了一句:它似乎适合改编成一部长篇动画,风格样式似乎界于宫崎峻的美好大气与蒂姆.波顿的黑暗诡谲之间。
至于语言方式,我倒觉得中国文学正在面临一次新的“语言革命”,那就是网络文学的兴起。之前王朔的“新北京语言”颠覆了过去的那套书面语,而现在的网络语言已经成了一套独特的话语系统,不可小视,它早晚会成为社会的流行语。
新作就是尝试着给一部充满当下社会流行语的魔幻小说注入灵魂,它的语言完全不是我之前那种藤蔓式的,而是冰片式的直截了当,有的地方直接用了一些网络流行语,这也是我在这个已经改变了社会游戏规则时代的一种尝试。
写完了这部小说,我的人生也出现了一个巨大变化:从逃避现实变成了敢于面对现实,从悲观绝望变成了享受孤独的快乐──小说中提到,“孤独”因为太拥挤了,所以已经无法构成孤独──从这个角度来说,这部小说是我写作生涯中的一次心灵颠覆式的革命,一个重要转折点。
其实我们并不像我们想象的那样孤独,我们有一群人,有一群在茫茫人海中的知音,我们互相认出对方,互相照亮对方,在漫漫长夜中,我们不再害怕黑暗。
现实的果不是那么好装进魔幻的筐的,起码色彩要协调,要漂亮,读者才爱看,为此,我倾尽全力──尽管那果上全是芒刺。
亲爱的读者,希望你们喜欢这本书,更希望你们能够破译故事背后隐藏的玄机。
至于我本人,不敢有什么野心,按照摩菲定律,“面包掉地时,黄油一面朝下的概率与地毯的价格成正比。”我只希望自己这块涂了黄油的面包,能在时代的昂贵地毯上留下一点儿痕迹。──这一点,倒和书中的主人公有点儿像,只不过她是想在她恋人的心里,留下痕迹。
数千年前,每当月圆之夜,月神降临,人类就会把曼陀罗花散向大海,向大海祈求爱情。
数千年后,一个绝望的青年把一枚戒指扔向了大海,他说他是在拒绝现实中的异性,向大海求婚。
发表于:10-09-16 09:49
我出生在深海海底。我从出生起就头戴一顶金冠。那顶金冠刻着极为繁复精致的花纹,上面缠绕着银色的贝叶,酒红色的卷草纹,而主体则是一枚花朵的纹章。有一只小小的盒子暗藏在纹章之下,那里面藏着迷药,据奶奶说那是人类供奉给我们的曼陀罗花制成的。但是妈妈却悄悄对我说,奶奶说的不完全对,因为据她的嗅觉,那迷药中掺着一种不为人知的香料成分──很可能,与那枚花朵有关。
最神奇的是镶在冠冕上的那朵花,谁也猜不出那是什么花,那朵花有七瓣,花型如同弯弯的新月,层层叠叠,谁也猜不出花的质地:珊瑚?玛瑙?翡翠?宝石?珍珠?……都不是,它闪烁着一层珠贝般细润的光泽,轻轻一转就会变色,特别是在光线之下,它会变成淡青、月白、浅黄和藕荷色,以及那种说不清的彩虹一般幻丽的颜色。甚至,有时它会随着潮汐和月光变色,变成纯金和纯银──连年高德昭的海王也无法辨识,这究竟是何方宝物。
你一定知道,有一种生活在海底世界的生物,形态如同百合花一般美丽,叫做“海百合”。你要弄清楚,海百合并不像陆地上的百合花那样属于植物,我便是海百合家族的第一千零一代传人。一般来说,我们不能离开海洋生活──当然,这并不排除我们偶尔会去人类世界冒冒险。不过,这样的族类为数很少,因为对我们来说,人类世界实在是太危险了,稍有不慎,我们就会粉身碎骨,而侥幸回来的,都成了我们家族的英雄,譬如我的爷爷和父亲。
我的家族实际上是海洋中最古老的族类,最早出现于距今约4.8亿年前的奥陶纪,在漫长的岁月中,曾经几度繁荣,然而现在,我们没落了。不幸死去的那些族类,变成了海百合的化石,保持着美丽的姿态,正是它们装点了海王的宫殿,因此海王对我们的家族也格外关照。不过那些可恨的人类常常想通过各种办法潜入深海,掳走我们死去的先人化石,磨制成各种各样的工艺珍品,美其名曰“百合玉”,供他们观赏。
于是我们只好在深夜出行。我们纵横摆阖飘荡游曳五彩缤纷翩翩起舞,被海底世界称作“海中仙女”。大家都爱我们,尽管他们知道我们的身体里藏着一些迷药,这迷药对一些族类是毒品,对我们,却是助爱的春药。
别误会,我们可不是滥爱的族类,我们的爱情是纯真的,始终不渝的,绝不像人类那样朝三暮四。我的爸爸妈妈已结婚多年,子女双全,却依然相爱如初。我的爷爷奶奶,更是海底世界的爱情模范,他们现在依然在偷偷使用迷药──这也是他们保持青春的诀窍。
由于行动自由,身体又能随环境改变颜色,我们曾经一度成为海底世界的旺族。我们以珊瑚礁为家,因为那儿海水温暖,生物种类繁多,求食也容易。可是,自从人类侵扰了我们的家园,我们就一直没有得到过真正的安宁。特别是近年来,海王频频召集会议,商量对付人类的办法,最后都不了了之。
当人类世界进入二十一世纪之后,发生了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有一天,在美国西南部圣地亚哥的海关办公室,电话铃突然爆响:一位海关人员报告,在进行入关检查时,从一批货物中发现大量走私化石,有关人员迅速赶赴现场……
经过验证,这批化石来自远东的一个古国,整整九十箱,共计十四吨。圣地亚哥海关立即查封了这批珍贵的化石。按照国际惯例,罚没的生物化石应该归还给出产国。于是远东国家文物局获得消息,立即与美国有关部门联系,要求无条件归还这批珍稀化石。美国海关总署最终把这些走私的化石还给了这个古国。
然而,这件事却引起了整个海底世界的恐慌:因为,这九十箱化石都是我们海底世界最珍贵的生物化石,而其中最多的,便是海百合。
这些海百合化石在地下沉睡了两三亿年,如今依然栩栩如生,恰似人类国画大师笔下绽放的百合花。有些依附在珊瑚枝上,便更显美丽。从此我们知道,人类不但把我们祖先的遗骸用于展览,还用于走私与赚钱!太恐怖了!果然从那时起,人类更加穷凶极恶地捕捞我们,我们一天天迅速减少,照这个速度,再过几十年,我们就要亡国灭种了!
我们是无法抗拒人类的──海王最后想到了一个妥协的办法,就是“和亲”。据他说,人类过去常常用这种方法化解与敌国之间的矛盾。他们会把他们的公主嫁到一个鬼不下蛋的地方去生儿育女繁衍后代,尽管那个公主内心很痛苦却懂得为一个国家或者民族献身,这被人类叫做“深明大义”。正巧,现在人类世界有一位青年在向我们海洋世界求爱,这是个千载难逢的机会。
海王说完这话整个海底世界的族群就转向了我,我被他们看得莫名其妙。
你们听着,别以为叫海百合的都是小脑袋长脖子,我这个小小的海百合一出生就是个美人儿,我的浅黑色的皮肤好像汪着一层油,我的嘴唇是深橘红的,你不知道吧?浅黑色和橘红色配在一起非常漂亮,不信你可以配一配。我的眼睛稍微小了一点儿,是桃叶形的,我有又黑又硬的睫毛,像粗麻线似的半卷着,我看人的时候总是眯着眼睛,奶奶说我是个美丽的小妖精。不过,连奶奶都承认妈妈是整个海洋里最美的生物。妈妈长得高大性感,有一张生动的脸,那张脸最美的地方就是穿着环的鼻孔,在我们的国度里,鼻孔是女人最动人的地方,穿环代表一种身份,而穿什么样的环尤其重要。妈妈鼻孔上的环是珊瑚的,上面镶满了石榴石、蛋白石和海蓝宝石,在月圆的潮汐夜,偶尔会有星星落在上面。
我做梦都在盼着我的鼻孔也穿上那么美丽的环,可是奶奶说,一定要等到我出生二十万个小时,才能为我举行成人礼,到那时我才被允许穿环。对,我们国家的生长时期是按照小时来计算的,我的国家与人类世界的时间的换算关系非常复杂,用最简单的话来说,就是人类世界的一年相当于我们的五年。我长得很快,每一分每一秒都在长,终于有一天,我戴不住那个金冠了,我的金冠变成了“金箍”,突破了它那微乎其微的弹性,砰地一声弹了出去,然后突然变得很小,变成了一枚戒指那么小──原来它就是一枚戒指,一枚极为精巧、上面镶着奇异花朵纹章的戒指。奶奶把它拾起来,亲手戴在我的中指上,那一刻,我正好满二十万个小时。
发表于:10-09-16 09:50
我来到人类社会的时候戴上了一张面具,这张面具是妈妈亲自带我去面具店挑的,面具店的面具千差万别,但是没有一张面具是毫无瑕疵的。妈妈说,人千万不能长得毫无瑕疵,那样会很可疑,也会很可怕。最后妈妈给我挑了一张很一般的面具,妈妈说人长得越普通越安全,寿命也就越长。戴上面具之后我照了照镜子,我完全成了个陌生人:我的皮肤不再是浅黑色而是发白的黄色,我的嘴唇不再是橘红色而成了淡赭石色,我的鼻子也长得很普通,只是眉眼有几分媚气,实在谈不上漂亮。我嚷嚷着想摘掉面具,但是妈妈严厉地阻止了我,而且她拉起我的左手,用我自己的戒指在脸上蹭了蹭,那张面具立即严丝合缝地嵌在了我的脸上。
我的身体也不再是海百合,而是个地地道道的人类青春少女了,我长得不高但是很精巧很袖珍,我的两个乳房虽然不大但是硬邦邦地撅起,我不用戴胸罩,只穿普通宽松的便装就很好看。我的两只脚尤其好看,我的脚指甲一粒粒闪闪发亮,很像我们海底世界的珠贝,总之我对我的身体比较满意,胜过对我的脸。我向面具店的老板说了声谢谢,听妈妈说他已经活了五千亿个小时了,但是看起来他和别的族人并没有什么不同,他的脸上并没有什么皱纹,只是鼻子两边有两道深深的沟,他说起话来就像远处的海啸声,他说小姑娘祝贺你了,你是我们海洋世界第一个接到人类戒指的人,你应当感到骄傲。我看到我妈妈听了这话就向他挤眼睛,那意思好像是不让他说下去,他果然住了嘴,我疑惑地望着妈妈,她装出完全没事的样子,拉着我走出面具店。
妈妈突然站住了,久久地看着我,捧起我的脸轻轻地亲了一下,低声说:“记住,你在人类世界,依然要保持自己纯洁的心灵,要用善良和悲悯对待一切,甚至恶行。不然,你就再也回不来了。”
“为什么?妈妈?”
“因为在那时候,你的面具就再也摘不下来了。”
“啊!那就是说,我再也无法回到亲人身边了?!……不,妈妈,我不去了!不去了!”
妈妈慈爱地搂住我,轻轻说:“我的孩子,我最担心的就是你这样的任性,在人类社会,你要学会忍耐。就像刚才那位老爷爷说的那样,你的确是我们海洋世界有史以来第一个接受人类求婚的,我为你感到骄傲。而且,我已经专门为你的事求告海王了,在你完成使命之前,可以有两次返回海底探亲的机会……别多想了,去找到戒指的主人就行了。”
“可是我怎样才能知道他就是戒指的主人呢?”
妈妈皱起眉头,思索了几秒钟回答:“这就完全要看你的感觉了。你要感觉到,他和我们海底世界真正相通,你们的心互相能够听懂。……最重要的,是他要立即认出这枚戒指,说出这枚戒指的来历和花朵的秘密!懂吗?千万不要找错人啊!”
我听懂了,但是心里有几分忧伤。一个人孤零零地来到人世间,一切不知道从何开始。还好我刚刚踏上人世间的路就拾到了一本书──一本印在羊皮纸上的很精美的大书,这本书告诉我应当怎样做一个人,特别是,做一个女人。
这本羊皮纸的大书印着精美的图画。印着涂着鲜红蔻丹的雪白的手指,握着一个金黄色的水果,后来人们告诉我那是橘子。在那幅图的旁边有一把碧绿的伞。有一页完全印着美丽的女人,印着她们的裸体,和解剖之后的器官。印着小孩子如何从她们的器官里生出来,她们血红的器官像一朵大蔷薇花盛开着,小孩子的头很滑稽地昂着,张开大嘴。
当然还有男人和他们的器官。男人的器官像我们海底世界的海神柱。对了,我忘了告诉你们,在我出生的那个海底世界有个海神柱,是个一柱擎天的独眼巨人,我们家的男性常常去参拜它。特别是爸爸,爸爸沉默寡言很少说话,他常常独自一人去参拜海神柱,妈妈说,这是因为我的哥哥小时候不小心被人类捕去了,至今不知是死是活。爸爸参拜海神柱,是想得到神的启示,找到哥哥,但是神始终不发一语。于是爸爸想再要一个小弟弟,神依然不发一语,好像根本不曾听见爸爸的祈求。
那本大羊皮书的扉页有一个漂亮的签名,叫做天仙子。
发表于:10-09-16 09:50
我认识的第一个人类的男人,就是天仙子的哥哥。我不知道他有多大,判断不出来。我觉得他显得很老,好像比我爸爸还老。他在开一个会议。我是一不留神闯进来的,并没有人阻拦我。我看到会场上摆放着鲜花和新鲜水果。我坐在一个空位子上,周围的人向我点头致意,我也马上像羊皮书里教的礼节那样,还礼。我注意到,旁边有个男人在看我,我转过头,看到了他。他很热情,自我介绍说叫金马,是天仙子的哥哥,一位有名的作家,我立刻讨好他说:“哦,你是天仙子的哥哥,我读过天仙子的书,真有才华啊!”可是我万没想到,我说了这话他就把脸沉下来了,半晌才说:“天仙子的东西很浅啊,你喜欢她的书?是不是就是因为她的知名度比我高啊?”我吓了一跳,忙说:“不不不,那可能是因为,我还没有看到您的书。”他的脸立即多云转晴,说:“也难怪,你这么年轻,当然看的书还有限,如果有兴趣的话,我可以送你我写的书。”“好啊好啊!”我按照羊皮书上教的,装作雀跃的样子,“那么,今天散会之后你上我家玩去吧,我会把我新出的书送你。”
会开得好长啊。人类的佳肴确实很不错,我吃了很多,我的眼睛只盯着那些不断上来的菜,根本不理会旁人的觥筹交错,我的眼睛变成了一条直线,就像是正午的猫。那些人真是太奇怪了,他们端着酒杯来回窜着,不断地敬酒,说着各种肉麻的话,而且把酒杯互相一点点地低下来,好像羊皮书上说,这表示对于对方的尊敬。等到他们寒暄完毕回到桌上,才发现桌上已经杯盘狼藉,好吃的菜如风卷残云一般已经所剩无几。大家面面相觑不知道是谁吃的,只有天仙子的哥哥金马看着我笑。他把嘴凑在我的耳边低声说:“你可以呀小丫头,你够厉害!”
我就这样被金马带回了家。金马的家在我看起来只有一点点小,因为我出生在那样一座巨大的海底宫殿里,从我的房间到母亲的房间需要飘游半个小时,侍女们总是喜欢看我飘游的样子,她们说我的裙裾像是美丽的水母。可是现在我坐在金马的书房里,一伸手就能够到他的脸。他的脸好像在慢慢变形,他的汗慢慢从额角淌下来。
“小姑娘,你是从哪里来的呀?”他张着大嘴,好像喘不上气来似的。
我看着他墙后面的照片,没有回答。
他顺着我的目光回头看去,那是一张人类的“结婚照”,上面那个女人显然是他的太太,那女人很漂亮,但是表情木讷,不生动,好像一张没有缺点的平面设计。没有穿婚纱,两人穿的都是正装──人类上个世纪那种流行的正装。
“那是你太太吗?”我问。
“对啊,不过她出差了,不在家。”
“所以你才请我来,对吗?”
他笑了,一下子坐在我旁边,用一只胳膊搂住我:“是啊。小丫头,心眼蛮多的嘛!”他的手刚刚碰到我的胸,我就灵巧地甩脱了他,他好像大为吃惊,一伸手拽住我,我又轻轻甩脱,我们水族甩脱人类简直是易如反掌,他扑来扑去,最后是脚底拌蒜摔在地上,我看着他,咯咯地笑。
“妖精!小妖精!”他挣扎着,笑着,很费劲地爬起来,掸掸土。其实地面上很干净,并不需要掸土。
“好吧。”他说,“需要我帮什么忙?谁让我喜欢上你了呢?”
我还是没理他,在他的书房里转来转去地看,我看到他的书很多,但大部分都是新的,好像从买来就一直放在那儿,根本没动过,书脊做得都很讲究,似乎是专门为了给别人看的。我看到他把自己的书放在最显眼的位置,抽出来一本,书名是《握紧拳头》。这样的书名让我觉得很别扭,翻了几页,上面写的全是一些案子,很没意思,我放下了,继续翻别的书,就在这时,一道光线照亮了我,我发现书的里面还有一层书,有一本书露出半个闪闪发光的书脊,上面写着《海百合的传说》。我立即拿出来,我看见书皮上写着“天仙子著”,紧接着我看到天仙子的照片:一个很美的女子,美得很浓烈,一头张扬的头发被风吹得高高飘起,嘴巴性感生动,似笑非笑的嘴角好像洋溢着石榴花的气息,一双大眼睛很像海蓝宝石,母亲鼻环上的那种,我一下子就喜欢上了她,我久久看着那张照片,眼睛一会儿也不愿挪开。
发表于:10-09-16 09:50
金马介绍我去了一家电影公司。
现在人类的影视公司多如牛毛,但是这家叫做巨龙的国企电影公司的确很具规模。金马本来是把我作为演员推荐的,但是最后我却当了编辑,显然公司领导认为我不够美。金马埋怨我不听他的,不肯化妆,他以资深影视人的口气说我这样的脸型和五官最上妆,如果化妆师很高明的话那么我就宛若天人了,我对他的话似信非信。不管怎么说我有工作了,这是一件好事,要感谢金马。于是我当天晚上请他吃饭,他欢天喜地地答应了。可是到了晚上,我在餐厅等了又等,他没来。
我看到人类都使用一种叫做手机的东西,我还没有,于是我用了餐厅的电话。“喂──”电话那头的确是他的声音,“哦,抱歉啊,有这事吗?我怎么忘了?”他哼哼哈哈的,口气非常冷淡,让我觉得不像他的声音。我放下电话,一个人大吃起来──我用一串珊瑚珠换了一大堆人类的钱,我想即使金马不帮忙我也有饭吃,而且还是个有钱人。
可是还没吃完电话就来了──打的是餐厅的电话,旁边的服务员很客气地叫我接。“喂,小妖精,是你吗?刚才是在家里,我老婆突然提前回来了。现在我已经出来了,等等我,我马上到!”
他的声音一下子提高了八度,非常激昂。我真闹不懂人类的男人是怎么回事。看着眼前的山珍海味,鬼才愿意等他呢。我吃了又吃,等到他气喘吁吁地站在我的眼前,桌上所有的盘子都空了。
我看着他,慢悠悠地擦擦嘴,服务员们都微笑了。
我很快学会了人类的文字。它比我们海底世界的文字好学多了。当然要感谢天仙子,我因为喜欢那本羊皮书,所以很乐于临摹那上面的字。现在夜已经深了,我躺在浴缸里,双手捧着那本精美的羊皮书,细细地看。那里面几乎包含了人类所有的知识。从里面我知道,和海底世界的规矩不一样,“妖精”在人类这儿是骂人的话。我决定给自己起个名字,我把羊皮纸一页页地翻过去,并没找到什么合适的名字,我就那么抱着这本大书睡着了。沉沉的我又似乎睡到了海底,我的身下铺着柔软的海藻,盖着一层层绿丝绒一样的海带,我裸露着浅黑色的身体,半张着橘红色的嘴唇,呼出一个个清亮的水泡儿,突然,一个巨大的黑影把一切都挡住了──那是妈妈的轮廓,很清晰!我用手指轻轻去碰那黑影,黑影突然倒下了!我惊醒,看到自己睡在人类的大床上,床单洁白,我深陷在一堆柔软的白色中,突然觉得,我的名字当然就应当叫百合。
对呀,我本来就是海百合嘛!我注意到人类也有叫百合的,在他们看来是个挺好听的名字呢──只是,他们意念中的百合是一种百合花,说实在的,他们是没见过我们真正的活的海百合,假如见到,那么他们就会认为美丽的百合花实在不算什么了。
我起床,把百合这个名字写在了纸上,我看到羊皮纸上的花纹全都跳了起来。这时,我听见房间外面有奇怪的声音,我没敢开灯,躲在巨大的窗帘后面,开了一道小小的缝,我看见有影影绰绰的黑影。妈妈?是妈妈来看我了?猛然推开门,外面一片静寂,什么也没有。
我有名字了。那个老家伙再叫我小妖精的话,我一定会告诉他我是有名字的,别叫我小妖精小丫头什么的,我叫百合。
发表于:10-09-16 09:50
总经理长得很好看,是我最喜欢的那种男生类型,他双肩宽而平,身材瘦而高,像个衣服架子,什么衣服穿上去都好看。总经理肯定喜欢我,从他看我第一眼,我就看穿了这个,但是我记得羊皮书上的话:“你若是喜欢上一个男士,万不可去主动表达,因为在爱情中爱得主动的那一方,都是受制于人的。”于是我装作什么也不知道。
装作什么也不知道地诱惑一个男人是很爽的事。从那天起我开始穿领口很低的衣裳,像羊皮书里说的那样“露四分之一乳”。我每天都换不同的衣裳,戴不同的首饰,不用担心钱,从海底带来的那些珠宝能给我花不完的钱。有时,为了引起他的注意我不惜挑起战争,无缘无故地和别人吵架。我的这些努力都收到了奇效,有时我一不留神四顾左右,都能有意无意地碰上总经理的目光。
可是有一天,我真的和人家吵起来了,这个人不是别人,正是总经理本人。
总经理叫老虎。老虎的家小都在遥远的维也纳,而老虎是个事业心很强的人,影视界的花花事再多,他也绝不染指,因此,他时常处于严重的自我压抑状态,实在不行就自己解决,但是无论是自己解决还是自我压抑,都不是人类的健康方式,因此老虎英俊的脸上总是浮动着阴霾,脾气也变得格外地大。
吵架是为了我的偶像天仙子。
天仙子在写一本新书,叫做《炼狱之花》,据说写的是伤痛的爱情,我从金马那里搞到几页稿纸,看得痛彻心扉,让我觉得天仙子的生命都会因此缩短十年。因为那种可怕的情感挫折太坚硬了,坚硬到所有的肉身都会受伤。我觉得我应当帮助天仙子,我的帮助方式只有一个,买她的版权,把她的故事改编成电影,这样,不但能帮她挣到一笔钱,还能帮她提高“知名度”,我觉得她的知名度远远够不上她真正的才华。
但是老虎坚决反对,他向我咆哮着:“你懂吗?做影视不同于写小说,做影视要有准确的判断力,一不留神就要落入陷阱!一投就是几百万几千万,收不回来,我们可是国企,你负得起这个责任吗?!”我很生气,从小到大还从来没人这么对我嚷过。我差点儿把所有的珠宝扔在桌上,我想对他说,我当然负得起这个责!我有钱!我的钱比你想象的多得多!
但是我最终还是没说出这句话。
他并没有因为我的忍让而放过我,他看着我,我觉得他是在盯着我的乳房,突然,他恶狠狠地说:“告诉你!你根本就不适合在这儿工作!”
这句话刺痛了我,我呼地站起身,也用同样激烈的口气对他嚷:“我也告诉你,我适不适合在这儿工作,不是由你说了算!”
说完这句话我就扬长而去。我跑到一个大商场里狂购,我买了很多名牌衣服,花了很多钱,每扔出一把钱就觉得扔出了一把怨气,一会儿就变得心平气和了。我们海底也有商场,我们在海底购物要自由得多,我们可以翻来覆去地试,甚至可以把一件衣服穿回去让家人和朋友们看,如果不满意,还可以随时还回去。即使要了,也不过在商场门口的匣子里,扔几颗珠贝而已。绝不像人类的商场如此繁琐,而且那些售货员们还像水蛭似的紧紧贴着你,用一种让人恶心的眼神望着你,嘴里不断说着急于兜售的语言。
我回到家里开始对镜试装,那一种感觉真是很妙啊,刚才还挂在商场货架上的那些万人瞩目的衣裳,现在已经统统归我所有。在海底的国度,可没有这么爽的感觉,虽然我很臭美,可也不能在一天之内享有这么多漂亮的衣服,尽管在海底购物很自由。
我的衣服几乎都是妈妈亲手做的,妈妈会用各色海草编织成精美的衣裳,把珊瑚、珍珠、贝壳镶嵌上去,做好一件衣裳,怎么也得二百多个小时。
试到最后一件衣服的时候,天已经黑了,有人敲门,我就穿着那件镶亮片的黑色紧身衣跑去开门,商标还没摘下来,在我的脖子后面支棱着,门打开了,是金马。金马手提一大袋子饭盒,金马说你还没吃饭吧?
今天回想起来,我和金马之间始终没发生什么真的是个奇迹。后来我听过无数关于金马的传说,传说中金马是那样威力无比百战百胜,好像所有的女人到他面前只能臣服,我疑心这传说是金马自己编造的。我和金马没发生什么并不能说明他多么识趣多么圣洁,恰恰相反,他是个有很多脏心眼的人,我们什么也没发生只能说明一点:就是金马当时实际上已经不行了。实际上不行的人才会显得雄赳赳气昂昂,一天到晚做忧国忧民状──这也是我在金马身上才感知到的人类弱点。
当时金马作出担忧的样子说知道我和总经理吵翻了,他说挽回此事的唯一办法就是马上去找董事长铜牛。因为总经理永远唯董事长马首是瞻,他说他可以亲自出面请铜牛出来一起吃个饭或者喝个下午茶。他说,铜牛可不是等闲之辈,他是电影界唯一跨AB两城的老板,除了相貌寒碜点儿,他简直就是一位无懈可击的成功男士,因为他可以不断穿梭于AB两城,完全适应两种截然不同的城邦制度,以达到出世与入世的不断自由转换。
那时我还不知道人类有那么多“吃”的名目,我只是很喜欢吃,我承认人类社会的食物比我们海底世界的好吃些,但是我并不想和什么董事长一起吃饭,我一想到和陌生人一起吃饭、并且还要向他乞求什么就难受得要命。于是我回绝了。金马立即显出痛心疾首状。我打开他带来的饭盒,里面有我爱吃的果茶山药和樟茶鸭,我大吃起来,左手中指的戒指在灯光下闪闪发亮。他突然提出要看看戒指,我褪下来,他向着灯光举起戒指,一道刺眼的光突然闪过,他很害怕,几乎失明。然后他半跪在我的脚边,看着我那一颗颗亮如珠贝的脚趾,他突然说了一句让我害怕的话。
他说我怀疑你不是人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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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在我和金马相处了七百多个小时之后他终于说出了一句有水平的话。我怔了怔问他:“难道我有什么破绽吗?”他的脸涨得通红,脸上又冒出豆大的汗珠,他的脸离我很近,有一股汗腥味,他把声音压得低低地说:“因为你不懂得人类的游戏规则。”
这真是有趣──人类的游戏规则?我们在海底也是有游戏规则的,优胜劣汰嘛。我很小的时候就和哥哥用海马的膝盖骨搋拐玩儿,用结实的海草互相勒着较劲玩,都是优胜劣汰啊。
我们海底世界有着自己的智慧,但是所有的智慧不过是自我保护而已。
可是在那个晚上,我第一次听到一个男人对我说,人类的游戏规则不是这样的,也可以说是恰恰相反:人类的游戏规则是“汰优”。
“懂吗?汰优,就是把优秀的淘汰掉。”他垂下厚重的眼皮,沉重地说。“我们的老祖宗就有‘木秀于林风必摧之’‘出头的椽子先烂’的说法,所以在我们这座城市里,一直讲究中庸之道。现在就更厉害了,假如你不会和领导相处,那就等着被废掉吧!领导可以毫不动声色地把你废了,无论你多么出色。譬如,你看我,”他用手捋了捋已经打了结的头发,“我曾经是个很憨直的人哪!那么早就开始做编剧,可以说是B城的第一批编剧了。可是因为不会和领导相处,尽管那么有才华,一直被打入冷宫,领导不用你,可以举出一千个理由,甚至可以装作是为了你好!人哪,不过就是这几十年,能创作的生命更短!把你挂个几年你就废了!……”
“可是,你不是个作家吗?你不是靠你的文字就能养活自己吗?”
他嘴一撇,“天方夜谭!有几个靠卖字儿就能养活自己啊?再说,谁不想活得好点儿啊?你恐怕也不愿意过那种捉襟见肘的生活吧?哦,对了,你是不用为这些事操心的,你爸爸那么有钱……”“谁跟你说过我爸爸有钱?”“这还需要说吗?我第一次见到你,就发现你戴的是真正的珊瑚珠,这骗不了我的,珠宝古玩咱们都懂一点儿,呵呵,”他干笑一声,“你脖子上的这一串,少说也得要个二三十万吧?……还有你的戒指,”他目光诡秘地望着我,“这工艺太精致了,我也算是见过一点儿世面,但是我从来没见过这样鬼斧神工的东西,所以,我怀疑你……是个──星──外──来──客。”
我怔怔地看着他,突然咯咯地笑起来,我觉得他的样子很滑稽,他显然是被我笑毛了,他说你笑什么,你们家到底是做什么的,告诉我你的来历好吗小姑娘?我立即不失时机地告诉他我叫百合,我是有名字的,不叫小姑娘,以后不要乱叫我。他笑着说我的名字叫什么并不重要。我觉得这一切简直太滑稽、跟我们海底太不一样了。在我们的世界里,如果我们爱上谁,或者说喜欢谁,甚至对谁有兴趣,首先是要知道名字,我们的名牌就挂在我们的脖子上,那是我们的身份证明,是我们生命的标志。对我们来讲,爱情就是爱情,友谊就是友谊,和家庭无关,和有钱没钱更无关,为什么他非要追问我的家庭和我的钱财呢?
“我不是什么星外来客,”我吃饱笑够之后,严肃地对他说,“我只是因为年轻和父母的宠爱,没有接触过社会而已,这方面,你多教教我就好了。好吧,既然你喜欢这串珊瑚珠,那么就把它拿去吧。”我摘下那串珠子,扔给他。他没接住掉在地上,他显然是没有精神准备,他一下子趴在地上,那么大的一个人突然变成了一条狗,撅着屁股在地上嗅来嗅去。
我不想再多看他一眼,拂袖而去,临走甩给他一句话:“以后不要再打听我的来历了,好吗?我也希望你懂得我的游戏规则!”
他从地上抬起头来,堆起一脸谄媚驯顺的笑容,那一脸笑容里藏着一双突然之间变得雪亮的眼睛,那眼睛里全是赤裸裸的贪婪。
作为那串珊瑚珠的报答,金马告诉了我一个在人类世界与领导相处的秘密。他煞有介事地低声说:“告诉你,这可是集我大半生的总结,绝对密不示人的,你花多少钱也买不到,连我的亲侄女我都没告诉的!……你要是能学会了,掌握其中要领,很快就能在B城混得开,升得快,吃香喝辣,比我妹妹写的那本什么狗屁羊皮书管用多啦!”
接着他用他那苍老沙哑的喉咙,为我吟诵了一个近似羊皮书里说的那种格言加数来宝:
领导的要求就是我们的追求,领导的脾气就是我们的福气,领导的鼓励就是我们的动力,领导的想法就是我们的做法,领导的酒量就是我们的胆量,领导的表情就是我们的心情,领导的嗜好就是我们的爱好,领导的意向就是我们的方向,领导的小蜜就是我们的秘密,领导的情人就是我们的亲人──我们还要做到:领导没来我先来,看看谁坐主席台,领导没讲我先讲,试试话筒响不响,领导说话我鼓掌,带动台下一片响,领导吃饭我先尝,看看饭菜凉不凉,领导睡觉我站岗,跟谁睡觉我不讲。
“……可是……可是领导是谁?”我想起海王,当然他是我们海底世界的领导,可是他并没有要求我们这样做,我们也没有任何人这样做啊,假如这样做的话,我想他会很难受的,为什么人类世界会有这样奇怪的规则呢?“假如你的领导突然换人了呢?”我问。
“问得好!真是聪明的小姑娘!如果领导换了,那么就立即把那个换下去的领导抛弃,分分钟都不必姑息,马上与新任领导站在一起,但是这个时机一定要掌握好,你可千万别在领导退休之前垂死挣扎的时候有任何新动向啊!那个时候,往往是领导最敏感的时候,你要在最不经意的时候向他表态,即使他退休了,他在你心里也占据着最高位置!你随时准备为他歌功颂德,树碑立传!直到新任领导来了,坐稳了,你才可以立即转向,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你既然这么精通这些道理,那怎么还会混得不好呢?”
“唉!”他立即捶胸顿足作痛心疾首状,“这些道理,我领悟得实在太晚了,百合啊,将来你就会知道,对你这个初来乍到的人,我这些话是多么多么地重要!你会感激我一辈子的!……你以为是这串珊瑚珠的功劳吗?!不!……对,这串珊瑚珠是很昂贵,但它是有价的,可我的这些话是无价的!将来你就知道了!你笑什么?不信,不信就看吧。……”
在漫长的岁月里,我终于慢慢明白了他的这些话。而在当时,我只是把这些话当成了笑话来听。
后来金马终于把他的人生哲学锤炼得炉火纯青,也终于达到了他的既定目标。
那是很久之后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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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天来了。春风里总是流动着一种虚幻的希望,好像什么事情都变得触手可及。在一次照过镜子之后,我确信我目前的样子更加适合我,直到这时我才感到,作为人类的女性一族,实在是整个宇宙最美的生物,不懂得爱惜这美的,实在应当被消灭掉。我的体内在慢慢升腾着一股热力,好像在不经意间形成了一个巨大的磁场,这磁场吸引着八面来风,但是细细一看,里面却尽是碎屑垃圾。在我与总经理老虎对峙互不理睬达到一千八百个小时之后,我发觉自己有点儿喜欢上他了。
假如,在这一千八百个小时之内,他曾经对我低一次头,或者试图说上一句话,或者,哪怕是不经意间的尝试和解,我都会对他嗤之以鼻,立即把他打入万劫不复的深渊,可是他没有。当我们擦肩而过的时候,他甚至目不斜视,我们互相把对方当做了一团空气,互相发出内功,用轻蔑把对方摧毁。于是,在同等的力量较量中,我开始注意他了。他外貌的英俊和内在的骄傲让我喜欢上了他──我们两人之间的互不理睬让我勾画出了想象中的爱情场面──那应当是羊皮书上那种华丽不可方物的场面:用月桂叶和玫瑰花混合而成的气息芳香四溢,月神狄安娜降临在月圆之夜的海洋之上,我把盛开的曼陀罗花供奉在海面上──那是我生长的地方。我全身赤裸向月神祈祷,美妙的曼陀罗花象征着女人花朵一般美丽的阴部,经过我的祈祷,整个海洋都变成了催情迷香,我的爱人脱去他的外衣,把自己融入迷幻的海水中,这时有热气蒸腾出来,就像所罗门的《雅歌》中告诉书拉密女的那样:“你园里新结出的嫩芽似天堂乐园,结了石榴佳美的果实,番红花发出的香气,你无法抵挡。”在沸腾的海水中我们紧紧拥抱,我们的裸体像花朵一般绽放,毛孔发出热气腾腾的呼喊,在极乐的瞬间,我们都化成了海水,如同水一样柔软,可以随意弯曲,并且在月神的抚摸下,变得通体透明,放射出可怕的光芒,照亮了黑夜。
几年之后,我真的有了这样一场交欢,不过绝不是和他。
那时,我和我爱的男子讲述了这一个似梦非梦的幻象,他惊讶地看着我说,他也曾经做过一个类似的梦,梦见一支海百合从深海中升起,变成了一个纯洁无瑕的女孩,在一个月圆之夜与他交合。他说那种交合与他过去的性经验完全不同,他过去的性交是一种肉体交合,那种享乐转瞬即逝,而那一次在梦中,他觉得自己和那个女子都变成了通体透明的精灵,那种交合是一种长久的美妙绝伦的享受,是完全一体的境界,以至他醒来之后依然能够感觉到那种通透和神往。
只是在说到曼陀罗花的时候我们产生了严重的分歧,我认为曼陀罗花是最美的花朵,是植物中稀有的富于神性的花朵,它可以对世间万物施爱情魔法。而他却坚持认为,曼陀罗花虽然美丽但是有毒,据说经化验之后发现它含有高成分的生物碱,足以致死人类,属不宜栽培之植物。
当然,这是后话了,在当时,我被自己的白日梦迷住了,我想我不能辜负这个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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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百合的怀春心情自然逃不过金马的眼睛。
已经写了二十年却一直写不出来的金马觉得自己正面临着一个转机,这转机无疑是百合带来的,以他的敏锐的嗅觉,这个有着非人间气息的女孩应当是他的救星。他决定为他们和解──老虎同学和百合同学虽然一直赌气不说话,但在他这样的老同志眼里,这正是爱情萌芽的一种方式。何况,他太了解老虎的口味了──老虎专门喜欢心地单纯的女孩,因为老虎自己是个心思缜密、老谋深算的人。
金马破天荒地买了西班牙现代舞的票,请他们去看,但百合却不领情,提出一定要见天仙子,天仙子去她才去。金马已经刹不住他那一腔慈悲心了,他带着滴血的心又买了三张票。
接到哥哥的电话,天仙子小小地吃了一惊:西班牙歌舞团带来的原汁原味的现代舞当然是她所爱,但是据说票价很贵,以哥哥的一贯吝啬,他是舍不得买这样的高价票的,那么,就一定是他最近发财了,或者,有什么事有求于她,不是她不厚道,实在是她太了解哥哥了。
俗话说长兄如父。天仙子父母早亡,哥哥金马在她心目中始终占据着不可替代的位置,可不知怎么回事,天仙子发现金马对她总有些轻微的敌意。难道是她过敏了?不,她永远相信她的直觉。特别是最近几年,自从她发表小说,在文学界有了些名声之后,每当她拿着新发表的作品给他看的时候,他总是不正视她的眼睛,间或还从鼻孔里冒出一丝微弱的凉气。她知道他也在写,而且写的都是宏大题材,每每见他发表,她都是由衷为他高兴,且率直地向他提一些看法,每逢此时,哥哥的怒气与不屑便溢于言表。时间长了,她也不敢提什么了。至于嫂子,对她似乎还好些,但嫂子是国家干部,跟她也没什么太多的话说。
但这些都无所谓。尽管哥哥嫂子都是至亲,但他们不至于影响她的生活,最要命的是,自从天仙子生了女儿曼陀罗之后,丈夫对她再也不像过去那样了。一切好像从她怀孕那时就开始改变了,从她的早孕反应开始,丈夫一天比一天回来得晚。即使在家呆着,也是双眼盯着电视,直到出现雪花点为止。丈夫算是她的同学,当时她学影视文学,而他,则是导演系的尖子生,大二的时候他们就相爱了,被同学们誉为金童玉女。当然,那时谈恋爱远没有现在这么多花头,他们顶多是一起散散步,一起吃个饭或者看看电影罢了,有一次,看电影《红菱艳》,天仙子哭了,眼泪顺着脸颊悄悄地流,自己竟然还不知道,后来觉得自己的手上被塞上了一把东西,打开手掌一看,是把剥好的瓜子。他正在向她投来关切的目光,为了那一瞬间的关切她把一切都给了他,可婚后她满怀情感地说起这桩事情,他却说完全没有印象。
天仙子这个人倒霉就倒霉在“表里不一”。看外表,所有的人都说她很性感,以为她很开放,可实际上她觉得真是不好意思──她有生以来只有这一个男人,而他在她怀孕之前的表现也的确可圈可点。她甚至怀疑那时候的他和现在是不是一个人。是的她生了个女儿,并且这个女儿还有先天的瑕疵,但他绝不会是因为这个对她改变了态度,他的改变从她一有早孕反应就开始了,那么原因可能只有一个:他外面有人了。这个念头从她脑子里刚一划过,她就恶狠狠地把它掐死了。不,她是天仙子,她不是祥林嫂式的怨妇,他不可能,他只是因为事业受阻而有些不顺心罢了。
他当然爱他们的女儿。天仙子的女儿曼陀罗从出生起左脸颊上就有一块青记,那是一朵曼陀罗花形状的青记,乍看起来像个倒扣的杯子。除此之外,女儿美得令人无法相信,那是一种奇异的美,介于妖孽与天使之间,让人看了害怕。
他们为女儿的名字发生了激烈的争吵,他坚决不同意女儿叫曼陀罗,他认为这是一个不祥的名字,也是个古怪的名字。但她坚持用这个名字,她坚信女儿有个非凡的前世,女儿也许是曾经被神抚摸过的女孩,就是那块曼陀罗花式的青记把她和所有的女孩区别开来──她是独一无二的。
在女儿很小的时候阿豹就要求给女儿做手术。“去掉那块青记,我们的女儿就是仙女了!”他说。天仙子沉默不语。不知为什么她觉得女儿的那块青记不能随便动。等女儿稍大一点儿,天仙子拗不过阿豹,两人带女儿一起到最著名的整容医生那里挂了号,结果是经过一系列术前测试,女儿是不能做这种手术的,她做这种手术的危险性达到了百分之九十以上,阿豹这才无语。
但是阿豹从此回家的时候更少了。他总是找出各种借口在外面过夜,他常常说他去参加什么活动,一去就是一个月,尽管天仙子打一个电话就能证明他是否在撒谎,可她没这么做,她认为这么做不但是亵渎了他们的婚姻,更是亵渎了她自己。好在她的驼鸟政策很成功,她一进入写作,就可以把现实撇在一边儿,好像所有的问题都不存在了。
岁月如梭,这样的状况竟然在不经意间持续了十二年,如今,曼陀罗已经是十二岁的小姑娘了。她平时沉默,一说话就带刺儿,不是刺向老妈就是刺向老爸。好在爹妈之间虽然常常龃龉,对她却都是一个“宠”字。
阿豹拒绝参加一切夫妻二人共同的活动。之前他曾经在报纸上看过西班牙弗拉门戈歌舞团前来演出的消息,还感叹了一阵票价太贵,可现在票有了,他就是不去。他说他晚上有个活动,推不掉的,要很晚才能回来。
于是天仙子只好领着女儿走进剧院,她没想到哥哥并没有和嫂子一起来,哥哥的身边坐着两个人:一个英俊的男子和一个女孩,哥哥介绍说那位男子叫老虎,是著名的巨龙电影公司总经理,而哥哥现在正为那家公司打工,因此老虎也就算是他的临时老板。那女孩叫百合,是那个公司的职员,而且是天仙子的骨灰级粉丝。哥哥特别安排那个女孩坐在天仙子身旁。天仙子的余光看到女孩一直在盯着她,她的目光让天仙子不舒服。幕间休息的时候她们开始聊天,她注意到这个第一眼看上去很平凡的女孩有一点什么特别的地方,女孩很耐看,越看越漂亮,而且目光如炬,好像随时都可以洞穿你。女孩说她看到了天仙子出的那本羊皮书,女孩感谢天仙子在人生路上对她的指点。天仙子吓了一大跳,因为那本羊皮书只有一本,珍藏在她的书柜里,怎么会叫她看到呢?就在这时那位英俊男子转过头来对天仙子说:“百合真的很崇拜你,为了你跟我吵架,好久不跟我讲话了。”女孩听了这话就不好意思地笑了笑,那种羞涩让天仙子觉得很真实,很生动,天仙子有好久没在女孩子们的脸上看到这种微笑了。可她刚刚对女孩印象好转,马上发生了一件事,让她立即决定远离那个女孩:
一直乖乖坐在天仙子旁边没吭气的曼陀罗忽然闹着要走,百合像是刚看见天仙子的女儿似的,伸出手来摸了一下她的头,百合的手越过天仙子伸到女儿的头顶上,就在越过天仙子的那一刹,她突然觉得无意中触碰到的百合的手指如同水一般凉,柔若无骨,而且,手指上的戒指划出一道彩虹一般的弧线,非同凡响。她惊讶的同时曼陀罗一下子哭起来了,在百合的手碰到了曼陀罗的脑门儿之后,曼陀罗无比惊慌,她大哭起来,弄得所有的观众都回过头来,这时幕间休息结束了,天仙子除了提前退场之外没有任何别的选择。
发表于:10-09-16 09:51
天仙子至今无法接受那个场面。
和她有着神圣的婚姻契约的男人和另一个女人裸身相抱睡在她的床上。她疯了,顾不得女儿还在旁边,她一下子扑向那个女人!而那个女人竟然毫无歉意,沉着应战,尽管天仙子心里有个声音始终在说,不不,这不是真的,可事实还是不可避免地发生了。天仙子的心跳如同重锤一般阻碍着她,天仙子狠狠地抬起手可落下去软弱无力,而那个女人却相反,她落在天仙子身上的拳头又急又密,她拳打脚踢,很快天仙子的左眼就被鲜血糊住了,天仙子惨叫了一声她说阿豹你竟然忍心看着我被这个婊子打,你还是我丈夫吗?你还是个人吗?!
天仙子的惨叫声几乎惊动了整个夜晚,可是换来的却是阿豹狠狠的一脚,“你才是婊子呢!你给我住口!”
阿豹的那一脚踢碎了天仙子所有的梦想。她惊愕地看着他,他却不屑地把头转过去了,大概是她的脸很恐怖吧。她没有流泪,她忘了流泪,她心里很害怕,过了很久她都不大相信这一幕是真的。当时她只觉得自己全身突然软下来,没了力气,一点儿力气都没了。她求助地向女儿看去,却看见女儿躲在一小片阴影里,女儿盯着她,眼睛里流露出一种神情,她真的不敢看下去了──那是一种幸灾乐祸的神情。
天仙子所有的朋友都骂她是个笨蛋。
出轨的是她的丈夫,净身出户的却是她。
阿豹得到了钱和房子,而天仙子得到了女儿。那个官司究竟是怎么打的,天仙子全都忘记了。真的她一点儿也想不起来。仿佛之前所有的一切,都被什么淹没了。她唯一的真实感是庆幸还有女儿的存在,有了这个小小的生命,她不至于那么害怕。
一天电话铃响,是百合──那个看歌舞时坐她旁边的女孩,约天仙子出去喝下午茶。
天仙子为了换换心情,几乎没有犹豫就答应了。她还化了化妆,但是眼妆依然遮不住红肿的眼睛,她索性戴了一副墨镜──这样感觉似乎好些。
百合倒是很直率,“你好像状态不大好。”
她笑笑说:“什么不大好,是很不好!”
百合诚挚地说:“你需要我帮忙吗?我很想帮你。你知道,我刚到这座城市就成了你的粉丝了。”
“谢谢,不过你帮不了我,一个家在一夜之间就散了,你帮得了我吗?一个相爱多年的人在一夜之间就成了别人的男人,你帮得了我吗?!……”她觉得没必要掩饰了,她痛哭起来,摘下墨镜擦眼泪,“你要是真想帮我,你就帮我打听打听,那个女人究竟姓甚名谁,住在何方,什么样的家庭和文化背景,和阿豹什么时候好上的。我想知道,我究竟被他们骗了多久!!……”
“你现在打听这些,还有什么意义吗?”女孩平淡地说。
“我不管什么意义!”天仙子哭着,“我只是想知道,到底是什么样的狐狸精,能让他放弃那么心爱的女儿!那么好的家!……”
女孩摇了摇头,真的去办了。女孩侦察的工夫一流,第二天就把所有的情况,都打听得清清楚楚。那个女人叫罂粟,在一家时尚杂志当副主编,职高毕业,父亲是个手眼通天的高级厨师,家住北京南城,人长得并不漂亮,只是年轻,也很能干,据说最让男人动心的是她的“善解人意”。与阿豹的交往有很多年了,是因为约稿认识的,至于何时出轨便无从考察了。
天仙子一脸漠然,颓败地瘫在椅子上,“……你说,阿豹还能回来吗?”
百合惊异地瞪大眼睛:“那你还能接受他吗?”
天仙子呆呆地看着窗外:“……我想我能吧,我不知道除了他之外,我还能不能和别的男人相处。”
发表于:10-09-16 09:52
曼陀罗一天天地长大了,越来越美,美得不同凡响。她去美发厅做了一种发型,遮住一半脸,正好可以遮住那块青记。她很聪明,她的聪明带着一股寒意,常常让天仙子不寒而栗。她太实际了,实际到连表面文章也不肯做一做。在离婚后的日子里,天仙子一直对她感到抱歉,觉得是由于家庭的破裂导致她过早失去了父爱,于是天仙子说女儿你还可以同你父亲联系,不必考虑妈妈的感受。她的反应让天仙子害怕,她冷冷一笑说我为什么不跟他联系啊?他是我的父亲,他给我钱,虽然不多但总比你一个人给我的多,我觉得你们俩离婚对我来讲没什么不好,我可以对你们分而治之,得到的比过去还要多。
这话让天仙子听了很害怕,真的不知什么时候女儿变成了这个样子。是她生来就这样吗?过去她对女儿的了解到底有多少?
天仙子在家长会上了解到她的作文写得不错,就鼓励她,她冷笑道:“你以为我会像你那样写那些鬼都不看的破文章吗?写得内分泌失调更年期提前?把丈夫都写丢了!说句你不爱听的话,你就是写死了也就那么回事。图什么呀?我要过的是另一种生活,你瞧着吧,你瞧得见的。”
她拿天仙子辛苦挣来的钱去购买各种时尚衣物和化妆品,把自己打扮得像个小妇人。有一次天仙子外出回来,竟然看到她在从自己的钱夹里掏钱!天仙子看了她一眼,以为她会羞愧,可她大模大样完全无视母亲的存在,这让天仙子一下子想到了抢她丈夫的那个无耻女人,那种无视烧毁了她全部的自尊和教养,天仙子颤抖地扬起手,想打女儿一个耳光,可是她反应奇快,一下子攥住了母亲的手,她的手冰冷光滑像是冷冷的金属,她们两人的脸一下子离得很近,天仙子又清晰地看见她眼睛里的那种轻蔑和幸灾乐祸,天仙子气得发抖,觉得有一股热流往上直冲,那股热流横冲直撞地散发开来,烧得天仙子全身一下子坍塌下来,什么也不知道了。
天仙子苏醒的时候手里依然攥着女儿的手,女儿坐在旁边,冷冷地看着母亲,她说妈妈你至于吗?你真是个笨蛋,假如那天你不扑上去和那个女人厮打,爸爸也许觉得是他欠你的,也许从此后就会洗心革面,可你上去就把她挠花了,说真的,别说是爸爸接受不了,连我都替你害臊。
天仙子气得发抖,可她发现全身都是软的,连生气的力气也没了。天仙子避开女儿那让她讨厌的目光说我问你,你到底是谁生的?你是不是我的女儿?你为什么永远站在别人的立场为别人说话呢?!还有,你要钱哪一次我没给你,你为什么要偷偷摸摸的?你难道不知道,你妈妈这辈子最讨厌偷偷摸摸……
“首先,我并没有站在别人的立场,假如你不是我妈妈,我才懒得说你呢!你知道吗?你那天的举动让我害臊。第二,我并没有偷偷摸摸啊,既然你什么时候都能给我钱,那么我当着你拿和背着你拿有什么不同呢?”
天仙子想,哦,这就是她的尚未成年的女儿!
天仙子决定从此善待自己。
&对女儿心凉之后的第一步,是决定为自己找个男人。是的天仙子得为自己找个好男人,她还不老,她也漂亮,她依然有吸引力,找个男人不是什么难事,当然找个好男人就有一定难度了。
首先,好男人的标准是什么?天仙子以为,哥哥除了吝啬一点儿,应当算是个好男人,他对嫂子很好,而且,他那么有才华,有毅力。自从天仙子离婚之后,他那种莫名的敌意也消失了,他现在对她很好,很关心。那天,他主动提到为她介绍男朋友,他说的是那天晚上看西班牙歌舞时看到的那位英俊男士,她奇怪地反问说:“他条件那么好,难道至今还没成家吗?”他怔了一会儿哈哈地笑起来,“你这个人的观念也太保守了,你管他成没成家,你现在是单身,你要想快乐起来,就要先找个伴,爱情,不是什么深奥的东西,爱情是快乐,懂吗?”她没吭气,真的不知道愤世嫉俗的哥哥什么时候也变得如此开放了,“还有,这不是我的意思,这是他本人的意思,上次他见到你,对你印象深刻,呵呵。”
她闭目想了一会儿,觉得做一个英俊成功男士的情人似乎也不错,何况他老婆在国外,也没有什么不安全,既然全社会都这样了,她也没什么必要苦着自己。
“怎么了,你为什么不说话?”
“那……让他主动跟我联络吧。还有,那个百合是怎么回事,看上去他们像是一对啊!”
“哈哈哈……神经病!百合还是个生瓜蛋子,那样的人才不会对她有兴趣呢!”金马说这样的话,完全是因为百合这么久还不上路,他等得急了,于是决定把自己的妹妹献出去,以解决对自己享有生杀大权的人的生理需要。
看来他们是商量好了,当天晚上,老虎就约她吃饭,他把她约到离他家不远的一个小餐厅里,那餐厅外装修很拽,在夜色中发出萤火般暗绿的光,他们走进去,发现里面有一顶从天花板垂下的纱幔,那纱幔制造了一个二人世界。两个服务生穿着华丽,露出不怀好意的微笑,一股淫靡奢华的气息缠绕四周。他们进入纱幔,这才发现纱幔里还有一盏壁挂彩电,正播放着一个老情色片。
地上铺着华丽的波斯地毯,全部都是阿拉伯装饰,她奇怪怎么在这座城市住了这么些年,就从没听说过这么个地方呢?!
有一道道的菜送进来,菜里加了很多阿拉伯香料:肉桂、豆蔻、桃金娘、番红花,还有……曼陀罗花。那一股迷药般的香气让人昏昏欲睡。
&“你怎么了?”他问。
“没什么。……你知道这种香料叫什么吗?”
“曼陀罗花。美丽而有毒。”
他竟然知道曼陀罗花!她对他刮目相看了。“我的女儿,也叫曼陀罗。”
“好名字啊。”
“我已经和她……有一个月……不说话了……”她的泪水再也忍不住了,扑簌簌地落下来,他顺理成章地搂住了她。
终于,在那个情色片演到男主角解开女主角的衣裳的时候,他果断地爬到她身上,解开了她的扣子。
发表于:10-09-16 09:52
天仙子觉得对不起女儿。
在片刻的欢乐过去之后,她突然很看不起自己。她决定就此打住,把这件事作为一个普通的一夜情,彻底忘掉。
她给女儿打了一个电话。女儿好像是在一个遥远的地方。听到她的声音,并没有任何情绪反应,好像她们从来没发生过任何不愉快的事情,而且是昨天刚刚见过似的。她说妈妈你忙你的吧,我参加了一个班,在学习。我会给你惊喜的。
“你在学什么,女儿?可以告诉妈妈吗?”天仙子的问话变得格外小心。
她沉吟片刻,说:“妈妈,你觉得你有必要知道吗?世间的事多了,你觉得你有必要事必躬亲吗?”
“世间的事很多,但它们跟我无关。和我有关的只有我的女儿,女儿只有一个。”
她冷笑了,“那么妈妈,你是不是也有个人隐私啊?你不会是把所有的事都告诉我吧?”
天仙子的脸一下子热了,难道她知道了?!不,不会的,当事人只有自己、老虎和哥哥,他们两个,都是绝不可能泄密的!
“妈妈,你为什么不说话了?放心,我会在适当的时候去看你的!”
女儿认为适当的时候对天仙子来讲并不是很合适。恰恰在她痛经、心情恶劣的时候女儿回来了。女儿把厚厚的一叠钱放在桌子上。
“你花吧,这是我挣的第一笔钱。”
“你……这钱是怎么来的?”
女儿像平常那样冷笑起来,“哼,我就知道,你准是要说这样的话!放心,你女儿就是不当婊子,也能挣来很多钱!”
“你说话怎么越来越难听!这是一个女孩子该说的话吗?!”
“那你说说,一个女孩子该说什么?!”
天仙子一下子无语。
“别不知足了天仙子,不是所有的母亲都能享受到女儿的第一桶金的!你好好享受吧,别问原因!知深水鱼者不祥,我劝你,别给自己找麻烦!”
她说完了,拂袖而去!她这时还不满十五岁,天仙子却觉得她变成了五十岁,成了自己的妈。
女儿穿的是香奈儿时装,少说那套行头也值几万块钱,她是怎么一下子成了有钱人了?!
不,不管有多么不祥,我是她的妈妈,我对她负有责任。天仙子想。
天仙子决定跟踪她,有必要的时候,解救她。
天仙子做梦也没想到女儿会到那样一个可怕的地方,做那种可怕的事。
女儿去的是一个极为偏僻的地方,那里像幽冥世界一般安静,穿过一片沼泽就来到了那地方,有几棵树,半堵墙,断壁残垣,远远就能看见那里冒着一股股白烟,再走近些,便是一股浓烈扑鼻的香,几乎把人熏倒。天仙子用衣袖捂住鼻子,从那堵断墙外面向里窥视:
女儿穿着一身白衣白袍,是很旧的那种白,上面布满了肮脏的斑点,她拿着一个杵子似的东西,在一个巨大的罐状的东西里面搅拌,旁边还有三四个和她差不多大的年轻孩子,都在忙活,腾腾热气从那个大罐子里升上来,女儿的脸上不断渗出大汗珠,身上的脏袍子已经被汗塌住了,她这是在干什么啊?!这香气是多么熟悉啊!!难道,那个肮脏的纱幔里的迷香正是来源于此吗?天仙子惊慌地想,女儿,我的用心血护养大的女儿,究竟走了什么路啊?
自那个迷香纱幔的夜晚之后不久,天仙子在坊间听说了一个正在悄悄流传的可怕消息,说是现在很多夜总会和歌舞厅的老板都在悄悄进口一种迷药,药价很贵,但是所有怀着爱情与淫欲的人,都能得到巨大的满足……
天仙子张皇失措,一时不知怎么办才好,冲出去抓她个现行?不,那样的话,以女儿的性格,她们的母女关系就要彻底决裂了,唯一的办法是拿到赃物。天仙子就在那儿等啊等啊,站累了就坐下来,坐累了就趴下去,即便是春天了,可凌晨依然是冷。当清晨的冷风把她吹醒的时候,她看到眼前一片虚无。
难道刚才是梦?不,那些断壁残垣依然矗立,与梦中一般无二。天仙子走到刚才放着罐状东西的周围,什么也没有,那个巨大的罐子,难道只是个可以折叠的简易机械?不对啊,那是很有质感的东西啊!,即使不像秦砖汉瓦那么古老,也像个出土文物啊!
太阳升起来了。太阳的光辉如同金箔一般亮亮闪闪,太阳的光辉凝聚在一个点上,天仙子突然发现那个特别亮的点近在眼前,她弯身,那亮点不再亮了,她看清那是一粒白色的结晶,即使离它还有两尺来远,已经要被它散发出来的香气弄得窒息了。
发表于:10-09-16 09:52
终于听见门铃响。
曼陀罗如同幽灵一般飘进来。她从小就是这样,走路没声儿,很让人害怕。但是这一次,她一路飘到了天仙子眼前,手捧着一大束散发着靡香的曼陀罗花,她对天仙子说,妈妈生日快乐!
天仙子想:真的呢,今天是自己的阴历生日,她竟然把这事忘得一干二净,是啊,连阳历生日都懒得过的人,还记得什么阴历生日?!天仙子一时不知说什么才好。她接过花,把它放在客厅那个巴基斯坦花瓶里。然后回转身看着女儿。
这是女儿!她确实是个美少女,她的美是一种侵略性的、张牙舞爪的美,她的眼睛里迸射着夺目的光线,嘴巴上涂着销魂的唇彩。她的紧身裙的底色是法式雪拉同色,上面缀着金色的豹纹,款式一望便知是范思哲产品。配着同样金色豹纹钉珠的高跟鞋、手提袋和项链,挑不出任何瑕疵,唯一的瑕疵也被她很好地掩盖住了──她的曼陀罗花式的青记被很好地掩盖在了盖住半张脸的头发后面,她美得无懈可击。
“妈妈,你怎么这么看我,好像刚刚认识我似的。”
“没什么,我只是想起最近流传在江湖上的一个段子:你的一笑使人心跳,你的一看世界震撼,你的一站交通瘫痪,你不打扮已很好看,你一打扮宇宙惊艳!”
女儿笑起来,“想不到你还挺幽默的。”
“不幽默怎么办?这年头,不幽默就活不成。哪怕假装的幽默也比真正的悲伤值钱。”
“你又怎么了妈妈?谁又惹你悲伤了?今天是你的生日,好不好别这样?!”
“好好,谢谢你,你还记得我的生日,我已经把我的生日忘了。”
女儿歪歪嘴,“难道没什么男士替你记得?”
“你把我想得太高了。你妈妈现在不过是个拖油瓶,什么也谈不到。”
“好吧妈妈,今天我请你吃红海鲜贝目司配帝国大龙虾,怎么样?”
“听起来很不错。可是我想知道,你付账的钱从哪儿来?”
“我说过了,你好好享受就是了,不该问的别问。”
“我不知道什么是该问的,什么是不该问的。我只知道,你今天回答我总比明天回答炮局好些。”
女儿一把抓过桌上的花瓶摔在地上,一声巨响,巴基斯坦花瓶顿时粉身碎骨。花瓶里的水滴溅在她的裙摆上,她撩起裙摆转身就走,天仙子抢在她的前头堵住了门,把那一颗亮闪闪的赃物高高举起。
“你回答我,这是什么?!”
本来以为,铁证如山,女儿起码会在铁证面前服软儿,哪怕只是一瞬间!
可曼陀罗几乎是面不改色,只是眯起眼睛,轻蔑地说:“这是什么?难道你还不知道?你使都使过了,倒来问我?!让开!你让我恶心!”
女儿推门而去,剩下天仙子瘫坐在地,动弹不得。
发表于:10-09-16 09:52
从那个看西班牙热舞的晚上算起,我好像已经来到人世间很久了。
天仙子母女成了离我最近的人,但是我从来没在与天仙子的交往中提到过曼陀罗,同样,在曼陀罗面前也从来不提天仙子,这倒不是我学会了什么人类的新的游戏规则,而是,与曼陀罗的交往是被迫的,而曼陀罗的真面目,我并不想向天仙子揭穿。我怕她伤心,她离了婚,已经失去了半条命,如果再失去了女儿,那么她就没有力气再活下去了。我知道曼陀罗在她心里的分量。
可是,有谁比我更清晰地记得那个看西班牙歌舞的晚上呢?!那天晚上回到家里,我突然发现戒指丢了。我吓得面无人色,翻遍了整个房间的每一个角落,待我筋疲力尽地瘫倒在床上的时候,记忆突然告诉我,就在刚才看歌舞的时候,我还戴着戒指!
对,当我表示友好,用手抚摸了一下那个小丫头的脑门儿的时候,我看到她用不怀好意的眼光飞快地看了我一眼,然后像是为了掩饰什么,哇哇大哭起来。于是天仙子领着她先走了。
就是那一眼,我发现她其实和我一样,都不是人类。人类是不会以光一般快的速度拿走任何东西的。我走出房门,走到黑暗中,向着天仙子的家飞奔,但是,当我亲眼目睹了天仙子家里发生的那幕惨剧之后,我无论如何也不敢对曼陀罗下手了。我喜欢天仙子,不忍心她再遭重创。
我只是在第二天上学的路上才截住了曼陀罗。曼陀罗当然不是我的对手,她被迫交还了戒指,但是过了几天我才发现,藏在戒指里的迷药,明显少了很多。
我告别我的国度的时候,妈妈曾经再三嘱咐,迷药千万不可丢失──它是属于我们海底世界的,我们海底世界纯洁得像真空一样。而一旦迷药落入人间,后果不堪设想。
我看到曼陀罗密不示人的左脸上那朵青色的曼陀罗花了,这让我想起小时候看到的人类奉献给我们的那些曼陀罗花,在月圆之夜,那些花朵在海面上摆成曼陀罗的坛场,闪闪发光。当它们慢慢沉下来的时候,就落在了我们手上,我们把被海水和月光浸泡过的花朵制成了迷香。这样的迷香一定要心怀纯洁的爱情的人才能使用,像我们海底的人一样纯洁,否则,如果被不洁的人得到了,那一定会造成纵欲和毁灭的结果。我多次找到曼陀罗,她却矢口否认,她一口咬定她没有拿藏在戒指暗盒中的迷药,她说,也许是当时不小心,在把玩的时候掉落了一点儿。
数年过去,世间的确没有迷药的消息,我只好相信了她的话。
我已经学会在人类社会工作了。
自从那个西班牙歌舞的夜晚,老虎和我就恢复了邦交,鉴于前一阶段的不愉快经历,我们两人都变得小心翼翼。我恢复了对他的尊重,他似乎也恢复了对我的信任。有一天,他突然问我,天仙子写的那部新长篇的版权到底卖没卖出去?
我当然知道。这部叫做《炼狱之花》的新长篇几乎被炒到家喻户晓,已经有无数家出版公司在盯着这部书,而实际上,天仙子还只写了前三章而已。
“我们要占有这个题材,懂吗?今天,董事长要亲自见她,谈版权的事,在醉园订一包间,马上就订。那里太火,订晚了就订不上了。当然,你还是得先跟她沟通一下,说服她一定要去。”
我立即冲向天仙子家里,按照人类的说法,在这儿干活好像是“静如处子,动若脱兔”,闲起来闲死,忙起来忙死。如果真的忙起来,再躲闲偷懒那就是“装孙子”了。
天仙子正躺在家里生病。她肚子痛。这是她的老毛病了,每月总要痛那么一次,人类管这个叫做痛经。天仙子的脸色比平常还要差,她趴在那儿,皱着眉头,哼哼唧唧。
“跟他们说,我不去,你又不是不知道,我才写了几章,谈什么版权啊?!他们知道是写什么吗?要是知道我写的是什么,他们就肯定不要了。”
“给点儿面子好吗天仙子?这次是总经理第一次允许我单独立项,总经理说,先占有这个题材!报纸上不是说这小说是当代绝品吗?那能差到哪儿啊?再说,今天是我们董事长亲自和你谈,定的是醉园的包房,你可一定不能晾台啊!”
“百合,怎么现在你也会说这些行话了?从我认识你到现在,你可真是进步神速啊!”天仙子讽刺着,“反正不管你怎么说,我不去。”
“不管你怎么说,就得去!”
突然,一个声音在客厅里响起来,是老虎!我这才想起进来的时候忘了插门了。
老虎大步流星走到天仙子床前,当他俯视她的时候我突然有了一个转瞬即逝的幻觉──这两个人好像有着非同寻常的关系!天仙子看到他的时候好像变得柔软起来,而他,老虎,他的脸上竟露出一丝羞涩。当然,这都是刹那间的事,他们的表情很快恢复了正常,但是比正常还多一点点正常,于是就不那么正常了。
当然,也许这一切都是我的多疑,当时老虎向我努了努嘴,我就一个箭步冲了上去,去拉天仙子,嘴上倚小卖小地撒着娇:“天仙子好姐姐,求求你了!”天仙子正在挣扎,老虎从另一边冲上来,天仙子几乎被我们绑架上了老虎的座驾。其实后来天仙子绝对就是半推半就,但是嘴硬的她一直在唠叨着:“我不想去嘛!不想去嘛!我肚子疼,状态不好,不想见人嘛!……”
老虎亲自开车,我和天仙子坐在后边,我一直嬉皮笑脸地逗着她,帮她揉肚子,直到搀扶她下得车来。董事长铜牛竟然在醉园门口迎接──这可不是一般的礼遇!前些时,我们拍一个涉案题材,请一位大官到醉园吃饭,董事长也不曾到饭店外面迎接呢。但是天仙子并没有一点点受宠若惊的意思,她淡淡地回应董事长的热情,在我们的一路簇拥之下,总算入座。
她还真是挺有定力的,她正襟危坐,目不斜视,对于投资方的溢美之辞,几乎完全没有什么回应。她只是坚持一条:“看了全书再说!”
董事长铜牛在B城应当算是数一数二的人物,因为他同时还是A城的老板。B城是个很奇怪的城市,一个人如果在外头红了,那才算是真红,如果他的势力范围仅仅在B城,那么就没什么令人羡慕的,只有出口转内销,才算是真正的俏货──尽管铜牛的长相颇有考古价值,长得有点儿“飞沙走石”,但他的衣着永远是相当得体,满身肥肉都被顶尖名牌LV成功地遮挡了。
美味佳肴不断地上,有一种沙虫鱼翅,简直香到骨头里,说实在,我对他们之间的这种无聊谈话一点儿兴趣也没有,我只是埋头大吃,直到听董事长叫我的名字,我才陡然一惊。
“百合啊,你可要盯着天仙子啊!她的初稿一完成我们必须在第一时间占有题材!这可是你目前唯一的任务!”
“好,放心吧。”我回答一句,马上就接着战斗起来──真想把这些美味拿给爷爷奶奶爸爸妈妈他们吃啊,起码,应当让他们知道世界上还有这样的享受,让他们研究一下,我们海底世界的原料如此丰富,为什么就不能做出好一点儿的饭菜呢?”
不知过了多久,他们的谈话结束了,我从美食上抬起头来,发现他们都惊讶地看着我,脸上漾着奇怪的笑意。
多年之后,我才从一条短信中明白了我当时的错误:领导夹菜他转桌……
发表于:10-09-16 09:53
总算天仙子把前三章给了我。
深夜,风雨交加,我躺在床上,一页一页翻着打印稿,那稿子像是被风雨剥蚀的老版地图,边边角角都划满了各种符号,让我读起来很不适应。
不知为什么,我总是读不下去,尽管我很早就学会了人类的文字,但是这个晚上我心烦意乱,有一种莫名其妙的东西在向外膨胀着,一下一下地撞着我的身体,在那种撞击之下我的身体变得越来越软,软得就像是浮上了云层……
一阵风吹开了窗子,雨洒进来,冰冷的水滴让我一下子感觉到了什么。一股潮湿的气流闪烁着斑斑点点的星光,我看到,那本羊皮书被风吹开了,哗啦哗啦的叶子的响声,然后,在一页上停住了。
那一页上,写着这样一行字:
他并不是戒指的主人。
呵,那一股夹在雨中的柔软而温和的气流,自然是妈妈!妈妈又来看我了!她在提醒我,她像过去那样看透我的内心了么?
那么谁是那个“他”呢?近一点儿的男人,无非就是老虎和金马了。金马,不可能,我对金马没有兴趣,那么,就是老虎了?是妈妈在提醒我,不要靠近他?
那么我究竟该靠近谁呢?当然,天仙子是最安全的,在这个孤独的晚上我迫不及待地想和什么人说话,随便是谁,一种冲动不可救药地在我的体内涌动,我没敢看挂在墙上的表盘,拨通了天仙子的电话。
“……喂,天仙子吗?……我正在读你的书……”
“天仙子你听见了吗?是不是把你吵醒了?”
“天仙子,对不起,把你吵醒了。我……太孤独了,而且不知道怎么回事,我有点儿害怕。所以……”
“害怕?那么,我去跟你做伴,欢迎吗?”
“当然,那太好了……”
“不过,你以后不要太信羊皮书上的话。在未来的数年之内,在我们这个国家,会有很多人拥有那枚戒指……你,不可能找到戒指的主人了!
“……你说什么?!……你是谁啊?……你!”
那边轻轻地放下电话。
我害怕起来。很明显,这不是天仙子,这是……曼陀罗!
数年之内会有很多人拥有那枚戒指?!什么意思?!难道是……呵,我不敢想下去了,我打开所有的窗子望着夜空,风雨已经停息,无星无月,万籁俱寂。
我决定回一趟家。妈妈说过,在完成使命之前,我可以有两次探亲假。
在这个无星无月的夜晚,我决定回到海底世界。海面上波光粼粼,明明没有星月,那么光是从哪儿来的啊?难道是海底那些发光的海生物在出来欢迎我?
我脱光自己的衣裳,顿时觉得又回到了以前。只是摘面具的时候十分困难,那张面具像是贴在脸上太久了的橡皮膏,撕下来,竟像是撕自己的皮一般痛。真的出了血呢,下巴的那个地方,毛细血管在渗血。只是回家心切,顾不得疼了,我飞速地潜入海底,一串串的水泡晶莹地冒上来,然后,水母飘着长长的裙裾,海葵、海星们都张开五彩缤纷的饰物,珊瑚的触角几乎碰到了我的鼻子。终于,我的王国出现了,卫士们向我鞠躬,妈妈就站在那儿,我飞跑到妈妈怀里,妈妈却轻轻地把我推开了,妈妈双手捧起我的头看了又看,然后才吻了我。妈妈的眼睛还是像从前那么亮,只是有一点点忧伤。
“妈妈,我没变吧,妈妈?”
妈妈轻轻摇了摇头,鼻环的光照亮了整个海底,她没回答,就牵着我的手走进房间,在客厅里,爷爷奶奶和爸爸都坐在餐桌前等着我呢。餐桌上摆着我从前最爱吃的糖拌海苔,还有很多随便闯入我们海底世界的生物尸体。我看了却没有一点儿食欲。
爷爷和爸爸都闪烁着灿烂的笑容,只有心直口快的奶奶说我变了,奶奶说我变丑了,变得越来越像人类,奶奶说算了,找什么戒指的主人啊,还是在海底找个门当户对的嫁了吧,爷爷和爸爸却一致反对,他们说一旦人类向大海求婚海底世界就会有所表示,这是我们这个世界的神圣的规矩,谁也不能违反。何况,这直接关系到海王的和亲计划呢。
“可是,假如人类世界的规矩变了呢?”我说。
他们都放下食物,吃惊地望着我。
“我的意思是说……”
爸爸打个手势让我停止:“我看女儿的意思是,人类现在做赝品的本事太大了,什么都能以假乱真,所以……”
爷爷说:“真的和假的,还是很容易界定的啊,我就不信,我的孙女会分不清真假!”
“爷爷!你根本不知道,人类社会和我们海底世界根本就不一样,几乎每走一步都有陷阱,而且陷阱周围还都是美丽的鲜花。而且,关键是……我曾经……曾经丢失过一次戒指……”
“什么?!”
他们四人都瞪圆了眼睛。
我低下了头,“迷药丢了一些,而且,我怀疑,戒指有被人类仿造的可能……”
爷爷发着抖,“难怪,最近人类社会越来越堕落了,这一定和迷药的丢失有关啊!他们并不知道我们的用药量,那种东西,一旦被不纯洁的人使用,就会万劫不复啊!……”
“万劫不复?有那么严重吗?”奶奶抬起厚厚的眼皮。
“当然。这种东西,都是不可逆转的,一旦用了,就再也断不了了,而且,会越用越多……那时候,整个社会都迷乱了!他们的欲望就会贪婪得不可抑制,如果无法满足,他们就会侵略其他世界,包括我们的世界!就拿我们的亲戚鱼类来说,现在我们的分支河流里的鱼类,差不多都被污染了,被他们捉去放在养鱼塘里的,就更惨了,都被他们放入了一种什么激素,为的是让我们的鱼兄弟快快肥起来,然后再被他们捕杀!他们很快就会侵入我们的深海世界了!实际上,他们已经侵入了!……”
“那怎么办啊?”
“……我们只有求告海王了!”爷爷深思良久,慢慢地说。
吃罢了饭,全家一起到了海神柱。海神柱并不很高,但很粗壮,全家人一起合抱也抱不过来。按照海里的规矩,大家都把左手放在头顶上,默默跟随着爷爷念颂祷告词。当祷告词念颂到第八十遍的时候,突然海风顿起,供奉在海神柱上的蜡烛熄灭了,一个声音像是从另一个地方渐渐升起,吓得我毛骨悚然,但是偷偷看大人们的表情却很镇定,我的手紧紧拉住了妈妈,这样我会感觉好一些。那个声音渐渐强大起来:“找到戒指的主人,把他带回到我们的世界,一切就会迎刃而解了……”
这个声音,反复说了多次。
回家的时候,我看见他们的心都定了,奶奶把珍藏多年的白珊瑚粉拿出来给我擦眼睛,边擦边说:“我的小孙女啊,我的小百合!这是海底的秘药,它能帮你辨别真伪,这回就指着你了!不管遇到什么艰难险阻,你一定要找到戒指的主人,把他带到我们的世界来!”
“……听海王的口气,这个人应当在人类世界举足轻重,把他带到我们的世界来,是要和人类世界讨价还价啊!……”
爸爸妈妈一直没有说话。妈妈的眼睛里还是含着说不出的忧伤,我问了,她不说。爸爸把我一直送到大海的出口,他亲自为我戴好了面具,然后悄悄地问有关哥哥的事情。他说,哥哥如果临走前也买了面具,那么我就会认不出他来了,他告诉我,哥哥的脚心上,有着一个记号,是一朵青色的曼陀罗花,那是在哥哥出海前的一个月圆之夜,由人类献给海洋的,有一瓣沉入了海底,镶嵌在了他的脚下,而另有一瓣儿,镶嵌在了一个女孩的脸上。
发表于:10-09-16 09:53
爸爸的话让我诧异。
我当然立即想起曼陀罗脸上的那块标记──我在人类社会的经验告诉我,人类似乎还很少在皮肤上文这类花纹。曼陀罗实际上是一种神秘的花朵,古印度婆罗门教的湿婆神,手心上有一朵曼陀罗花。曼陀罗每当月圆之夜便发出香气,吸引大批的瑜伽行者。古瑜伽行者们大多消瘦,他们在身体上涂满黑灰,在颈项上挂着一圈又一圈的古德拉什卡项链,双手虔诚地捧着三神一体的符咒,并且缓缓将它举至额际,同时口中吟唱着:“本.堂卡尔!本.堂卡尔!”──本.堂卡尔便是湿婆神的别称。修行者们捧的符咒,是一支烟管,它的外形上端稍大,呈圆锥体状,这支烟管在瑜伽是象征着湿婆神的男性器官。
古瑜伽行者们对于植物充满了敬畏,他们在烟管里塞满了罂粟的雌花和洋金花叶,这两种烟草象征着湿婆神的宇宙根本。因为罂粟象征女性而洋金花叶象征男性,两性生殖力同时融于湿婆神,于是,从太古以来,湿婆神就是两性一体及宇宙创造力的象征。湿婆神生于我们的海上,与海王交往甚笃,所以,是他亲自把神圣的迷药配方告诉了海王,而海王出于对我们海内家庭的爱护,给了我们每家一点点,而我,竟然无意中把迷药传播给了人类,这无异于是滔天大罪啊!我没有受到海王的惩罚完全是因为我家几代人的虔诚,但这并不意味着永久不惩罚,我必须找到戒指的主人,必须找到!
曙色微明的时候我浮出海面,这才觉察到风景的改变:海边从前是树林的地方现在变成了工厂和瓦斯槽,夜的芳香没有了,我必须捏住鼻子,海面带有油污、氯、和甲醇化合物,当然,还有粪、尿,与死去的精液。一定有人造的着色剂毒死着我们世界的鱼。而从前港湾的岸边长满了灯心草。被毁弃的机器、石灰和砖变成了一片铁锈色,代替了过去原野的纯粹碧绿。那里充满了一种化肥的味道,鸟和昆虫似乎已经绝迹,我默默地站在那儿,为之哀悼。
从海底世界返回,我史无前例地给曼陀罗打了个电话。
“喂,最近有空吗?想和你谈谈。”
“这么说,你愿意我去和你做伴俊
“不,去你的住所谈。”
“你是说,我家?”
“不,是你在外面的住所。”
她明显怔了一下,然后说:“好啊,我成全你的好奇心!
曼陀罗的住所远没有我想象的那般豪华。甚至可以说,她居所的陈设很简单:基本由铁艺和玻璃构成,在客厅和餐厅之间,隔着一扇菽节杆编成的屏风,那种屏风我在一个家装市场见过,价钱很便宜。
只是铁艺和玻璃之间,有一叠叠的像画作一样的纸张,叠得很高,叠得很像一件特殊的艺术品。
曼陀罗很友好,带领我参观了她的主卧客卧、主卫客卫,还有厨房,只是在参观厨房的时候我偶然发现,在厨房的拐角那里,还有一扇门。
“那是什么?小仓库?”
&&& 她淡淡看了一眼,“对,用来装各种杂物的……你看,”她随手打开冰箱,里面放着一盒意式肉酱面和一罐咖喱炒饭,都是冰冻的,“在微波炉里热三分钟就行,咱们的中午饭都有了。”
“你那么有钱,每天就吃这些?”
“谁告诉你我有钱?我妈妈?你别听她的,纯粹的神经病!”她摆出两个茶杯,各泡了一包水果茶。“我妈妈是世界上最愚蠢的人,她要是不那么蠢也离不了婚!”
“应当说,你妈妈是人类社会少有的好人!”
她怔了一下,然后哈哈狂笑,“……你!……你可真有意思!人类社会?你怎么这么说话啊?难道你不是人类?”
我知道自己说走了嘴,但我并不想轻易认输,我紧盯着她,一字一句地说:“曼陀罗,难道你属于人类社会吗?”
她的脸一下子发青了,“你这是什么意思?”
“什么意思你知道,不能这么快就忘本吧?”
她喝了口茶:“我不明白你的意思。”
我冷笑一声站起身来,在她宽大的客厅里飘逸着,“……上古时代,每逢月圆之夜,人类就会把曼陀罗花撒向大海,向大海乞求爱情……这个故事,你真的一点儿也想不起来了?……”
她的呼吸急促起来,语速如同冰片一般犀利而坚硬,“你到底是谁?!”
我微笑着拂去她的手,“行了,发什么火啊?”
她望着窗外。“你说的话让我想起儿时的梦,小时候,我确实做过这样的梦,还不止一次……”
“好了,别装蒜了,你一直在骗我,迷药的秘密你已经泄露出去了,说吧,你从中赚了多少钱?!……好,你不愿意说也行,从今天起,你必须立即停止制作迷药,把现有的迷药全部毁掉!”
她冷笑起来,“毁掉?你不是还说过让我还你吗?难道你要停止制作迷药的原因是为了让你独家享有?你既然把迷药说得那么可怕,那么你为什么要当迷药的第一个携带者?”
“闭嘴!告诉你,我自有携带的道理!这个,用不着让你知道,你也没有资格知道!还有,你说过,不久之后,会有很多人拥有和我同样的戒指,这无疑是告诉我,你已经把我的戒指拿去复制了,不过是因为这种戒指工艺复杂,不能一时半会儿制造出来罢了!我可把话说在前面,假如,我发现一个和我同样的戒指在人间出现,你可别怪我无情!”
她古怪的笑容着实让人厌恶,“……不管你是谁,人类的语言你学得还不大好,还没到炉火纯青的程度!……告诉你,复制,是21世纪人类的一大特点。因为人类有了互联网。如果你想在人类社会里混,你就得学会剽窃别人,也得允许别人剽窃你!……而且,说到底,迷药的成分主要是我们的家族,是我们曼陀罗花炼成香精制造的迷药,当然,还有别的香料,可我们是最主要的!要说剽窃,是你们剽窃了我们!”
我真想照着她那雪白发青的脸蛋抽一耳光,的确,我对人类的这一套还很陌生,我应当欲擒故纵绵里藏针什么的,可我一开口就把羊皮书上教我的这些招儿给忘了,照金马的说法,是过于憨直了,我一开口便进一步暴露了我的身份,“……剽窃?太可笑了!你们不过是人类献给我们的祭品而已,祭品懂吗?”
她眯起眼睛,“……哦,这么说你来自海底了?你叫百合,这么说你是海百合了?哼,海底低等的生物,也配跟我理论!……”她话没说完,栗色的头发就被我狠狠地揪住了,她并不示弱,返过来用脚尖踢我,当然明显我比她更为强壮,她不是我的对手,看她那幅瘦骨嶙峋弱不禁风的样子,我出手又急又快,像跺肉似的毫不留情,毫无怜香惜玉之心。
“唉,唉,百合……”在我的暴虐之下她终于求饶了,她的小身子骨儿颤抖着似乎快散了架,“百合姐姐,你听我说……”
她还真说出了一番道理。她说她知道纳米理论,她说21世纪的人类社会注重双赢,这和海洋世界的“共生”是一个道理,她说想和我联手干一番事业,她说我们两人都很聪明不愁事情干不成,最后,她答应帮助我寻找戒指的主人。交换条件是:我允许她制作迷药。当然,她承认复制戒指的事只是一句玩笑──“姐姐,你就不想想,以人类目前的工艺水平,能复制这么复杂精致的戒指吗?!”──这倒是,的确不能,也难怪眼尖的金马,一眼就看出来此戒指非人间制造。
对于这个交易,我想了很久,最后我想,也许我很快就会找到戒指的主人呢,到那时再收拾她也不晚,很短的时间,不会对人类造成重大伤害;何况,现在她已经掌握了一部分制作迷药的秘密,只要有药引子,要拦也拦不住。
可我还是忍不住好奇心,问了她一句:“告诉你,究竟是什么原因让你这么热衷制造迷药?为了钱?还是别的什么?!你必须告诉我真话,否则我绝不答应。
她的脸发生了奇怪的变化,她的一向凶悍孤傲的目光突然塌了下来,变成了一种无助的凄凉。“百合,”她轻声地说,好像声音大一点儿就要哭出来似的,“你不觉得这个世界很恶心吗?你不觉得待在这个世界很难很难吗?”
我惊奇地看着她,“……你是想逃离这个世界,进入另一个虚拟的世界?”
“哼,你又何以见得这个世界是真实的?而且致幻性的植物并不是毒品,我没有违法,我只不过是没你那么大的勇气,能够面对这个世界罢了。”
就这样,曼陀罗与我,结成了一种秘不示人的关系。
发表于:10-09-16 09:53
无论是董事长铜牛亲自到醉园迎驾,还是百合说什么花言巧语,天仙子的内心都不为所动。她太清楚地知道影视的戒律:她的书里充满了性的描写与困惑,因为她始终在怀疑,丈夫的出轨与“性”有着直接的关系。
天仙子和丈夫童男童女。新婚,对他们都是第一次。然而新婚之夜天仙子便怀了孕。以天仙子的敏感,竟然不到一个月就出现了早孕反应,她没胃口,看到什么都想吐,当然,对做爱更是避之不及,作为一个刚刚被开垦的处女,一下子就要做母亲,无论从心理还是生理,她都完全没有准备。
恋爱是谈了好几年了。那时的谈恋爱,无非是看看电影吃吃饭而已,顶多拉拉手抱一抱,连接吻都没有过,因此新婚之夜对他们来讲格外重要。也就是在新婚之夜,天仙子才发现丈夫其实有口臭。现在这种事情说出去别人都要笑掉大牙,但是对天仙子这一茬人,

我要回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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