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评审单位意见中呈报单位是哪个单位?

山东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申报系统单位审核上报申报使用说明
【提要:山东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申报,系统,单位,审核,上报,】关于山东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申报系统
单位审核上报申报使用说明书
单位审核上报用户使用说明 1
1. 用户登录 1
2. 系统管理 3
2.1. 单位信息维护 3
2.2. 所属单位管理 5
2.3. 申报人员管理 7
3. 材料审核 8
3.1. 单位信息审核 8
3.2. 个人信息审核 12
4. 综合查询打印 15
5. 运行环境 19
单位审核上报用户使用说明
单位审核上报用户包括申报人所在单位、材料呈报单位所有审核申报人上报信息的工作用账户。系统提供了材料审核功能(单位信息审核、个人信息审核、综合查询打印)、系统管理功能(单位信息维护、所属单位管理和申报人员管理)两类6项功能。
单位审核上报用户登录后应首先维护本单位信息,将单位编码和设置的单位注册码及时告知本单位申报人,由申报人注册并维护提交申报信息。建立直属单位申报路径(建立B一级申报单位,没有直属单位无需建立),生成直属单位管理员账户,通知直属单位登录系统进行维护上报。
1. 用户登录
用户进入山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http://www.)首页,在在线服务栏目点击&山东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申报系统&链接,如下图:
进入系统,如下图:
选择用户类型为单位用户, 正确输入单位编码、密码(呈报部门由省卫生计生委人才中心建立,其他单位由直接上级单位建立)和验证码,点击【登录】按钮,进入单位用户工作页面,如下图:
2. 系统管理
点击系统左侧导航菜单&系统管理&,系统管理分为&单位信息维护&、&所属单位管理&、&申报人员管理&三项功能。如下图所示:
2.1.& 单位信息维护
点击&单位信息维护&菜单,屏幕显示上级单位建立时为单位填写的注册信息。
注意:1.单位人员登录后,应首先维护本单位的单位信息,除备注外均必须填写。
&&&&& 2.本单位申报人员注册时,所需要的单位编码和申报用户注册码均在本功能进行维护。
&&&&& 3.保存信息提交后,可到材料审核功能中的单位信息审核中进行审核提交。
2.2.& 所属单位管理
单位用户登陆后,如果有直属下级单位的,应及时在这个功能中进行添加。如下图所示:
点击添加新增一个直属单位,如下图:
单位类型有四类,请准确选择,单位编码为两位数字,比如&01&&02&等,单位名称是法定单位全称,单位管理员邮箱必须如实填写,该单位密码等信息会发送到这个邮箱。
注意:在录入之前确定直属单位的类型和编码,类型和编码会自动合并成这个单位的代码,打印顺序也是按照该代码来排序,请务必准确填写,单位类型、单位编码和单位名称录入不能进行修改。
所属单位建立后,再进行创建用户操作,如下图:
新增的所属单位还没有用户,如果填写错误可以现在删除,重新添加,创建用户后就不能再删除了,请务必检查确认信息后再点击创建用户操作,保证用户邮箱正确。
如需对个别单位信息进行修改,选中需要修改的单位或者双击即可进行编辑,如下图:
如需删除单位,可选中需要删除的单位,点击删除即可。
如果该单位已经创建了用户,则无法删除了。如下图:
2.3. 申报人员管理
本功能主要是用于对注册到本单位的申报用户进行维护操作,如需锁定用户登录,点击 绿色对号按钮即可。
锁定后,该用户不能登录申报,也可以删除非本单位推荐申报的无关注册用户。
3. 材料审核
点击系统导航菜单&材料管理&,系统管理分为&单位信息审核&、&个人信息审核&、&综合查询打印&三项功能模块。如下图所示:
3.1.& 单位信息审核&
单位信息审核功能主要用于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报来的单位信息进行审核、上报或退回,如下图:
本功能默认显示所有待审核单位信息,以本单位为例,从单位信息维护功能中提交后就会显示在本功能中,如下图:
来源状态有两种:上报和退回,如果是下级上报的材料,来源状态为上报,如果是上级退回的材料,来源状态为退回。
选中提交待处理状态的材料,点击审核按钮进行审核,查看是否有漏项或错误,保证填报数据与材料相符,如下图:
进入单位信息审核界面,默认打开的是单位信息,如果需要对信息进行编辑,点击右下角的 按钮,单位信息进入可编辑状态,并在下面出现保存按钮,如下图:
点击审核历史,可以查看该单位的原始审核记录,如下图:
对该单位完成审核后,可填写审核结论,并选择相应审核结果。点击确定完成本单位的审核。
审核状态有三种:提交待审核、审核通过和退回待处理,审核状态为审核通过的材料才可以点击上报处理,审核状态为退回待处理的材料,才能退回到下级单位。
完成审核后,选中审核状态为审核通过的单位点击上报按钮,完成单位信息上报工作。如下图:
注意:材料上报后将不可修改,本单位材料一定要在本单位人员全部上报后再进行上报,否则本单位信息上报后,本单位未上报的人员就不能上报了。
&&& 上报完成后,单位状态更改为已上报状态,不在本功能内显示了。
3.2.& 个人信息审核
个人信息审核功能主要是用于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报来的人员信息进行审核、上报或退回,如下图:
本功能默认显示所有待处理人员信息, 本单位申报人信息提交、下属单位上报和上级单位退回的待处理人员信息就会显示在本功能中,如下图:
来源状态有两种:上报和退回,如果是下级报来的材料,来源状态为上报,如果是上级退回的材料,来源状态为退回。
先对提交待处理的材料进行审核,选中需要审核的材料,点击审核按钮,如下图:
进入个人信息审核界面,默认打开的是人员申报信息,如果需要对信息进行编辑,点击右下角的 按钮,人员信息进入可编辑状态,并出现保存按钮,如下图:
点击审核历史,可以查看该人员的原始审核记录,如下图:
对该人员信息完成审核后,填写审核结论,并选择审核结果。点击确定完成本单位的审核。
审核状态有三种:提交待审核、审核通过和退回待处理,审核状态为审核通过的材料才可以点击上报处理,审核状态为退回待处理的材料,才能退回到下级单位。
完成审核后,选中审核状态为审核通过的单位点击上报按钮,完成单位信息上报工作。如下图:
注意:材料上报后不可修改。
&&& 上报完成后,人员审核状态更改为已上报状态,不在本功能内显示。
4. 综合查询打印
综合查询打印功能可以对在本单位完成审核并上报的所有下属单位及个人申报信息进行汇总打印,所有功能均可导出pdf格式文件,如下图所示:
点击下载存到本地即可。
综合查询打印主要有如下功能,如下图:
1. 打印选择人员申报表:用于单个或多个上报人员打印申报表,如下图:
2. 打印送审报告:打印单位固定格式送审报告。如下图:
3. 打印所属单位一览表:用于打印固定格式上报所属单位一览表,如下图:
4. 打印花名册:用于打印完成上报的所有人员花名册,如下图:
5. 打印上报人员申报表:用于打印所有上报人员核对表,不需要选择人员。如下图:
注意:以上截图数据均是测试数据。
5. 运行环境
支持IE8、IE9、火狐、谷歌等浏览器,推荐运行环境:IE9浏览器可直接打印,如果遇到IE内核浏览器不能正常显示时,请使用IE兼容模式,如IE10,IE11设置如下。
魁网内科医师考试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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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201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
医药考试网相关信息&&&&&人事信息
关于做好2016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湘人社发〔2016〕39号各市州、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厅局、各省属高等院校人事(职改)部门:  为认真做好2016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事业单位的高级职称申报  事业单位原则上应完成岗位设置且有空缺岗位,并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对空缺岗位(专业)组织差额申报。  1、事业单位有空缺岗位的,根据岗位设置和人员聘任情况,合理确定申报评审职数,由市州、省直厅局、省属本科院校汇总填写《2016年度事业单位高级职称评审职数申报核准汇总表》(附件1)及《2016年度事业单位政工专业高级职称评审职数申报核准表》(附件2)报省职改办。  2、事业单位无空缺岗位的,原则上不得组织申报。但以下情况可由单位提交专项报告经市州、省直厅局、省属本科院校同意后报省职改办。  (1)国家或省重大科研专项、重点学科、战略性新兴产业等急需紧缺人才,确实需要申报的,由所在单位提交专项报告并填写《2016年度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高级职称评审职数申报核准表》(附件3)、《2016年度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申报高级职称花名册》(附件4)。  (2)按照“退多补少”的原则,单位可根据现在岗在聘2017年底前退休的高级职称人数,提交专项报告并填写《2016年度事业单位“退多补少”高级职称评审职数申报核准表》(附件5)、《事业单位高级专业技术岗位2017年底前退休人员花名册》(附件6)。  3、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的,经原单位同意,可在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与原单位其他在岗人员同等享有参加职称评聘等方面的权利。  4、普通高校、科研院所、职业学校等事业单位对开展农村科技公益服务的科技特派员,在5年时间内实行保留原单位优先晋升职称的政策,其工作业绩纳入科技人员考核体系;对深入农村开展科技创业的,在5年时间内保留其人事关系,与原单位其他在岗人员同等享有参加职称评聘等方面的权利。  5、为促进“双师型”素质教师队伍建设,高等学校、技工院校、中等专业学校教师已有职称并聘任在岗,申报同一等级另外一个系列(专业)职称,不受所在单位评审职数限制。  6、事业单位根据省职改办核准的各系列年度高级职称评审总职数,自行确定申报岗位(专业),并按照“对岗申报”的要求,在符合本岗位(专业)申报条件的人员中原则上按不低于1:2的比例组织差额推荐。市州、省直厅局、省属本科院校根据所属单位各系列的专业申报情况,填写《2016年度事业单位&&&&系列(专业)高级职称评审职数申报专业备案表》(附件7)报省职改办备案。  7、凡被单位聘用,且已纳入该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范围的专业技术人员,均由所在单位申报职称,不得通过其他单位或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申报。否则取消其参评资格或已获职称,并予以通报批评。  凡被单位聘用(含高校),但未纳入该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范围的专业技术人员,已进行人事代理的,由县及县以上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人才流动服务机构负责职称申报;未进行人事代理的,先到县及县以上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人才流动服务机构进行人事代理后再申报。申报时还须提供由聘用单位出具的受聘者未纳入岗位设置管理范围的证明。申报材料须由受聘单位和人才交流中心共同审核和签章。  (二)非事业单位的高级职称申报  非事业单位根据单位实际和发展需要,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严格对照职称评审条件择优推荐申报。  1、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的非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改制成国有企业的科研院所等)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按原办法执行。  2、民办教育机构、非公企业人员、国有企业临时聘用人员和社会流动人员等,已进行人事代理的,由县及县以上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人才流动服务机构负责职称申报;未进行人事代理的,须到县及县以上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人才流动服务机构进行人事代理后再申报。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公共服务的意见》(人社部发〔2016〕44号)&精神,人才流动服务机构一律不得将职称评审与档案保管相挂钩,进行捆绑收费或隐性收费。  二、资格初审要求  (一)专业技术人员要严格自律。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专业技术职称时,应增强自律意识,诚信参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实事求是地总结自己的工作业绩,如实填报、提供有关申报材料,不得弄虚作假。要认真填写《专业技术职称申报人员诚信承诺书》,做出书面承诺,所在单位负责人要签名负责。凡申报人员和所在单位未承诺的申报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二)所在单位要严格把关。所在单位(人才流动服务机构)人事职改部门要对申报人员提供的学历、资格证、外语、计算机、继续教育、奖励等各类证书和论文、著作、业绩成果、相关证明和佐证材料等的原件和复印件严格进行审核确认,对申报人员相关表格填写的内容仔细进行核对,严防弄虚作假。学历要通过学信网(.cn/xlcx/)或技工院校毕业证书查询系统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结果查询系统进行验证。论文要通过万方数据资源系统、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清华同方中国知网等进行检索查重,或在经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批准的期刊出版单位的网站上进行检索查重。业绩成果要验证在项目、工程项目规划、设计等活动中发挥作用的证明、完整的课题组立项证明材料、结题证明材料(或鉴定证书)等。奖励证书要验证颁奖部门下发的获奖文件,以及课题组报奖的材料,属于集体奖励的项目还要验证申请人员参与项目程度的相关佐证材料。所在单位人事职改部门按照上述要求验证申报材料后,经办人和负责人应在《申报专业技术职称送审材料审核责任卡》上签字盖章。申报人员呈报的相关材料,须按要求在所在单位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职改部门要严格资格初审。各市州、省直主管部门职改办要按照相关规定,高度重视资格初审工作,层层建立责任制,制定工作规范,加强网上查询验证、调查核实,不当“二传手”,责任不上推、矛盾不上交。要严格“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的管理制度,工作人员对申报材料初审后,要签字负责,并加盖公章。凡未按要求签名和加盖公章的申报材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省职改办不予受理。凡因资格初审不严造成不良影响的,将在职称管理绩效考核工作项内予以扣分或通报,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评审要求  (一)进一步规范评审程序。各系列(专业)、高等院校要重视对评审工作运行过程的管理,精心部署,严密组织。要在规定的评审权限、评审专业范围内,坚持政策标准和保密纪律,根据核准的评审职数和评审方案,严格按照审阅材料、组织答辩、量化计分、民主评议、投票表决的步骤进行规范评审,确保评审工作合法有效。未按规定进行评审的,其评审结果一律不予确认;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将予以通报。  (二)进一步完善评价标准。各系列(专业)、高等院校要依据国家和省有关职称政策,根据工作实际,进一步修订量化评价标准,完善由业绩、能力、知识、品德和贡献等要素构成的职称评价指标体系。要细化各类评审要素,按照行业特色、专业特点调整量化权重,引导专业技术人员不断立足本职岗位创新创业。要强化科技成果的转化,真正形成评价与使用相结合,解决当前存在的评价与使用“两张皮”现象,充分调动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在创新驱动战略中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三)进一步健全评价方式。要根据不同类型、不同层级专业技术岗位的特点,不断改进和创新人才评价方法和手段,增强评价工作的针对性和科学性,根据不同类型专业技术人员的特点,继续采用笔试、考察、人机对话、论文盲评、教学测评等多种手段及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式对参评人员的专业水平和能力进行综合评价,不得采取单一方式单一环节进行评审。对申报正高级职称、破格申报副高级职称的人员要进行面试答辩。有条件的还可以探索抽取异地评委、实行异地评审等方式,增强评价结果的公信力。  (四)进一步严肃评审纪律。各系列(专业)、高等院校要继续认真排查职称评审中易滋生腐败的风险点,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排除各种干扰,实行集中封闭评审,要对弄虚作假、道德失范、行为不廉等违纪违规行为从严处理。是参评对象的,要中止其参评资格,取消评审结果;是评委的,要立即中止其评审行为,清除出评委队伍;是工作人员的,要清退出评审现场,责成单位严肃处理。评审全过程主动接受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确保评审规范有序、公平公正。  (五)继续实行比例与职数控制。2016年度高级职称评审通过率控制在正高40%以内,副高55%以下。评委会在投票表决时,还须将事业单位的参评人员与核准的评审职数(对应申报专业备案表)进行核对,不得跨专业、超职数评审。  四、时间要求  1、2016年度全省高级职称申报材料集中呈报时间为9月28日至30日,专业技术人员在9月30日(接收申报材料截至日)前达到退休年龄的,不再提交职称申报材料,也不接受其参评。  2、申报材料的时效均截止到9月30日,其后取得的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通知书、计算机应用能力证书、学历证书、继续教育证明、论文著作、获奖证书、发明专利证书、业绩成果等,不作为2016年度高级职称评审的有效材料。其中,论文发表时间以版权页所载日期为准。  3、提交事业单位申报高级职称评审职数核准表(附件1至6)和专项报告的时间为7月16日至8月7日。事业单位提交申报材料时,还须提供高级职称评审职数申报专业备案表(附件7)。  4、各系列(专业)职改办须在开评前7个工作日内向省职改办提交评审方案及评委抽取需求;评审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向省职改办报送评审结果。2016年度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完成时间为12月31日以前,具体按照《2016年度各系列(专业)高评会评审工作时间安排计划》进行,如遇特殊原因确需调整评审时间的,须提前向省职改办报告。  五、其他事项  1、我省今年将全面推开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具体组织实施工作按照国家、省里的要求和部署进行。  2、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计委《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5〕94号)精神,我省自2016年起,组织开展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简称基卫高,文件另行制定)。  3、各高等院校2016年度教授、副教授及高级实验师职称的申报评审工作按照《关于印发〈湖南省高等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评审工作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湘教发〔2014〕58号)有关规定执行。申报材料时效、评审截止时间等具体要求,执行本《通知》规定。获得评审权的高校组织开展评审工作时,评委须从省职改办行文确认的新的高级职称评委库中随机抽取。同时,已连续担任年度评委的,不得再担任2016年度评委(评委主任除外)。  4、在交通工程专业下新增“城市轨道交通与运输工程”子专业,土建工程专业新增“市政公用工程”、“工程建设白蚁防治”子专业。将交通工程专业下设的子专业“公路桥梁”调整为“公路桥梁与隧道”,林业工程专业下设的子专业“白蚁防治”调整为“林业白蚁防治”。  5、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人社部发〔2014〕96号)及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湘人社发〔2015〕46号)精神,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参加职称评审按照全日制大专学历享受相应待遇政策。技师学院取得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的工程技术类专业毕业生,可按有关规定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高级技工学校、技工学校毕业生按照全日制中专学历享受相应待遇政策。  6、援藏援疆专业技术人员及援外医疗队人员申请享受高级职称评审相关优惠政策,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计委《关于进一步明确援藏援疆专业技术人员及援外医疗队  人员高级职称评审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湘人社函〔号)有关规定执行。  7、部队转业和党政机关调入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首次申报职称,不受资历、原有无职称和外语成绩限制,可比照我省同类专业技术人员的条件执行。其在原单位取得的工作业绩与成果一并视为专业技术业绩。  8、探索开展科研院所科技人员职称评价改革,下放省农科院自科系列正高级职称评审权。省农科院根据农业科研人员的特点,分类制定评价标准。按照职称评审的相关规定和核定的岗位总职数,制定本院年度评审方案,自主确定年度评审岗位职数,自主进行资格审查,自主组建评委会,在院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评委从按要求组建的评委库中随机抽取,自主实施评审。  9、根据国家简政放权、管理重心下移和提高行政效能的有关精神,对实行以考代评的专业,在已下放卫生、会计、土建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资格审查及确认发文权限的基础上,向市州下放初中级经济、统计、审计、翻译、计算机技术与软件(含高级)、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资格审查及确认发文权。省职改办将建立定期抽查复核和绩效考核制度,加强对市州职改部门资格审查过程和确认发文结果的监督检查。  10、加快推进“互联网+人社”行动计划,推动信息互联互通、开放共享,湖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网湖南省职称证书查询系统(http://222.240.173.82:8088/position/query/)可提供全省高级职称证书信息查询。各市州应加大提供初中级职称证书信息网络查询的服务力度。  11、为进一步强化职称申报信用约束,2016年起启用新版《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格》,表格新增《专业技术职称申报人员诚信承诺书》及《专业技术职称材料申报公示表》等内容,请在湖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网湖南职称“申请表格”栏目中(/site/hnzc/)下载。  12、个人和单位可在湖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网湖南职称“最新通知”栏目中(/site/hnzc/)下载2016年度高级职称申报材料资格审查要求及相关系列(专业)评审材料相关要求。  2016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相关事项,之前文件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本通知未重复明确的事项,依照之前文件中的有关规定执行。职称评审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职称政策的宣传及解释工作,注重工作协调与沟通,及时掌握舆情和社会反映,稳妥处理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确保今年职称评审工作平稳推进,按时圆满完成。  附件:1、2016年度事业单位高级职称评审职数申报核准汇总表  2、2016年度事业单位政工专业高级职称评审职数申报核准表  3、2016年度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高级职称评审职数申报核准表  4、2016年度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申报高级职称花名册  5、2016年度事业单位“退多补少”高级职称评审职数申报核准表  6、事业单位高级专业技术岗位2017年底前退休人员花名册  7、2016年度事业单位&&&&&&&&系列(专业)高级职称评审职数申报专业备案表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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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评审表是什么?是必须的吗?收藏
很多人都知道,申报职称,证书下来之后,我们手上可以得到,证书,职称评审表,红头文件!前面给大家谈了职称红头文件的问题,现在我们来谈谈评审表的问题! 职称评审表重要吗?很重要,申报职称,不论任何渠道,都必须要有职称的评审表!评审表由申报人填写个人信息,尽量详尽!这是评审委员会评审的依据!从申报提交材料的第一个部门开始,评审,审核!没个部分评审通过之后,盖公章,领导人签字!填写评审意见! 职称评审表就是评审的流程,提交的部门综合!评审部门的意见综合! 职称评审表,最后会有最高级评审部门盖章!一般中级为市级部门,高级为厅级部门(直辖市除外)! 很多人,特别是找外面申报的部门,都认为,职称申报只需要最后得到证书就可以了!其实不然!我们申报职称,一般的来说都有3个用处,一般是单位聘任个人职称,这样你讲享有工程师待遇!第二,就是本公司需要升资质或者公司年检!第三,挂职称证书!赚点外快!这3个用处一般都需要评审表和红头文件!因此,要特别注意这个地方!
APIPRO于1980年由全球工业翘楚SKF创立,一款真正由“设备人”自己开发的EAM
额,评审表,这个倒没注意,找中介的之后,都没问这个,都只是关心证书是不是真的!
评审表,没有的话比较麻烦哦,还是需要评个都齐全的证书哈
哎,学习了,要是早点看到就更好了,我当时评下来的时候有这些,但是不知道放哪去了,楼主,你说职称也可以挂吗?
是不是就是我们申报的时候要填的哪个表格,应该是吧,然后盖章是政府部门在盖上去就ok了,是吧?
二楼的哪个是真实的吗?谁去试试
你现在才知道呀,我早知道了,挂证书的时候必须要评审表,职称证书还是要的原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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