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陪我去医院他切的医院心脏支架后猝死的概率猝死有责任吗

周三大排畸没有过~宝宝心脏的两条血管张的不对~两个心房之间也有空隙~当时B超医师就告知宝贝心脏有大问题~说我现在月份还可以做掉~我一听整个人就奔溃了~眼泪止不住的流~一边的护士朋友给联系了东院的心超和儿科心脏专家周五再会诊~
这两天吃不下睡不好~肚子里的你还不停的动~你一动我想哭~家里人和我说话都小心翼翼的~
好不容易熬到周五一大早赶到东院做了B超~上午你不怎么配合一直趴着~到了下午又做了一次~确认心脏的确有问题~儿科专家在儿童医院做手术最早要4-5点到~我们坐在大厅里等到近6--7点才被叫进去~进门就3-4个白大褂,医生看到我就让我坐~一位在纸上用笔画着什么~我老公带着大宝也跟进来了~大宝问阿姨你画什么啊~医生说是心脏~一位医生拿了笔和纸给我大宝让她坐下也画画~然后医生就开始我们夫妇讲解了~baby的心脏血管张反了、两个心房之间…………这个是普遍的先天性心脏病,出生后需要手术治疗~90%痊愈无后遗症还有10%有后遗症死亡等~手术成功率很高~孩子出生看孩子的情况~2周内手术还是3月内~(这里我要说一妇婴东院的医生特别温馨~她们给了我们夫妇很大的鼓励而且说了很多很
宝妈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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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18万搭心脏支架 出院死亡
长篇连载:请欲往中山一院进行心脏支架手术关注此次生命维权!
3月25日在下陪伴朋友从海丰来到了广东省省会广州的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简称中山一院)就强烈质疑遭遇中山一院潜规则而不幸枉死——18万医疗费,正常出院18小时都保障不了,生命权益何在!一事进行维权!
事因:黎某,病案号:,于进入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心脏介入科,并于2月21日和2月25日做了两次心脏支架手术,搭建了4条心脏支架,术后诱发肺部并发症一直在医院治疗,病人于3月6日被不具体负责病人病情的教授领导通知检查正常可以出院,3月7日下午办理完出院手续,期间在医院的花费近18万元。病人出院回到家后,翌日早上突然病发,送院途中不治身亡!期时距离出院时间不足18小时!
由于病人身亡存在诸多疑惑,病人家属强烈质疑病人的死亡是因为医院医生不负责任或者是遭遇了医院潜规则而导致。可质疑的地方总要问清楚,于是病人家属于3月16日向省信访厅、省卫生厅、省工商厅及该院院长信箱就相关质疑进行信访,要求医院就相关质疑进行书面回复!
上星期二(3月18日)医院医生致电病人家属说已经受理投诉并将召开相关会议处理该投诉,并说将给我们书面回复!星期二(3月25日)我们联系医院心介科的医生,其说相关书面回复已经转交医院医务科,叫我们与他们联系。
听到已经有了书面回复,病人家属很是欣喜,并邀约在下一起前往中山一院想领取相关回复!希望医院的回复能尽释心中疑团,毕竟人死了,可不能再在后人心中留下一个过不去的坎。
3月25日午,在下与朋友两个人来到中山一院,首先到医院2号楼7楼的医务科,想领取相关书面回复,医务科给我们的回复,医院有医院的流程在,现在不能把回复给我们,且不能给到我们明确可以给到我们书面回复的时间,让我们回老家等消息,等他们流程完了再给我们!
乡下人难得进城,大老远来到广州不容易!连前来的花费都是能捏出水的,这几乎是卖掉一只猪和一笼鸡的钱啊!医务科一句流程,就要我们回家等消息,我们容易吗?我们很是不甘,书面回复已经有了,还这么复杂,几感是刁难,弱势群体面对财大气粗的医院,根本就拖不起,一拖两拖也就不了了之。都说死者为大,可面对整天遭遇生死的医院,根本什么都不是,人死了又如何!怪只怪病人家属穷!
不甘心,很不甘心,在下又陪朋友来到医院8号楼的心脏介入科,等到快下班的时候,才等到朋友父亲的主治医生,医生也是一番推辞,说关于我们的质疑他们都已经书面回复并交到医务科了!也是规劝我们回老家去等消息!
死者家属在医院花了近18万,怎么也算消费者,而且这次更不单是消费维权,更是生命维权,可这对医院根本无用,今时今日医院的服务态度不行啊!人死了且颇多不清不楚,当前已经有书面回复了,还这么折腾人,有考虑到死者家属的感受吗?心不甘,哪怕医院门槛再高,脸色再难看,明天一定要再去医务科一趟以明确书面回复的时间!
维权第一天小结:光是一个医院就投诉质疑的流程就不是乡下人能接受得了!大老远赶到,得到的回复是回家等消息,那怕科室已经把相关回复报告递交上去了!还有照医院当前的流程看,即使我们拿到书面回复,纵然我们对回复有相关质疑也要依据医院的流程再走,这样等到何时才能了解呢,别说维权胜利,光是一个拖就能把人拖死?全面深化医改,请顺便把医院的烦琐程序改革了,老百姓办事不容易,维权路更难!
阶段短结:
当前,普通百姓看病贵、看病难,病不起、死不起,医患矛盾尖锐,这些问题不论什么时候都是老百姓关注的热点、焦点。俗话说:没啥都好,别没钱,有啥都好,别有病,乡下人病不起啊,如朋友的父亲般拿着借贷来的钱来医院做手术,手术虽然成功,可正常出院的第二天就发生这样的不幸,太可惜拉!
可以说此次事件可为广大欲往中山一院进行心脏支架手术的前车之鉴,医院说正常可以出院,谨慎的原则安全起见,也不让心血付之东流,依旧要求留院多观察一两天,稳定病情再走,以避免正常出院后遭遇不幸!
详见挫作:深化医疗改革,呼吁把停止输液后留院观察写进相关法规!
我们是弱势群体,乡下人进大城市维权不易,更何况面对的是财大势大的中山一院,希望我们此次维权能讨个明白。当然也最好能证明死者是命当如此,医院无过,如果证实是医院医生不负责任或者潜规则横行,那作为弱势的我们估计路会更难走,而且如中山一院医院医生真的是不负责任或者潜规则横行那让广大欲前往中山一院进行心脏支架手术的患者情何以堪!
关于我们的质疑详细内容将逐步发布出来,究竟事件的背后是误会多多,还是医院内幕重重呢,?今天是维权的第一天,具体维权历程将逐步发布上来,从尊重生命的角度,我们未来的维权之路会怎样呢?
当前情况莫名,扑朔迷离,每日一回公布维权进度,敬请下回分解!
下回内容提要:
1、新一天的维权,打算再往中山一院医务办公室,看是否能约定具体回复的时间吗?以明确具体约谈还是回老家等!我们理解中山一院的繁琐,也理解中山一院可以不理解乃至无视我们乡下人进城的无奈与辛酸,家人期盼望眼欲穿!
2、我们有多个质疑,但由于拿不到相关医院的回复,也就只好把我们的质疑公开出来,让大家关注我们的的质疑以及我们的此次生命维权历程,逐步披露我们质疑的详细内容,如:
1)、出院前一天早上,主治医生与该科领导教授关于病人是否可以出院的说法不一致呢?一个是继续留院观察,一个是可以出院!究竟孰是孰非!
2)、病人出院当日很是匆忙?是否因为要腾出床位给新病人?
3)、病人是否遭遇医院潜规则?是否医院医生为创造更多效益而喜新厌旧?
………………
3、下一步我们将依法依规向省卫生厅申请信息公开,公开医院院长,该科教授及主治医生,护士的工资,及相关比例!尤其看看其工资是否与心脏支架手术直接挂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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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心脏手术后在治疗期间猝死 家属获赔40万
曹女士因心脏病在某医院手术后死亡,后家属与医院在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约定医院向家属赔偿40余万元。今天上午,这起案件在朝阳法院开庭审理,而医调委出具的调解书是否存在重大误解、是否显失公平成为双方争论的焦点。
曹女士因心脏病在某医院手术后死亡,后家属与医院在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约定医院向家属赔偿40余万元。医院履行协议后,患者家属却告到法院,要求撤销医调委出具医疗纠纷调解协议书。今天上午,这起案件在朝阳法院开庭审理,而医调委出具的调解书是否存在重大误解、是否显失公平成为双方争论的焦点。
日,55岁的曹女士因风湿性心脏病入住某医院心外科,同年7月30日,在医院进行了二尖瓣更换和血栓消除术。术后第8天,曹女士便因治疗无效死亡。纠纷发生后,双方向北京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经调委会组织专家论证,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医院向患者家属赔偿40余万元,双方医疗纠纷终结。
日,医院将上述赔偿款付清。后四名家属又以显示公平、存在重大误解为由将医院诉至法院,认为调解协议严重损害了家属的合法权益,要求撤销《人民调解协议书》。
上午,原告代理人表示,四名家属不是专业人员,医调委虽然组织了相关专家的论证,但论证是基于院方的病历得出的。医调委在参与调解过程中也没有向家属阐明专家依据院方病历作出论证的合理性和合法性。而根据朝阳法院在医调委调取的赔偿明细中,12项里有6项缺失。
代理人指出,家属为曹女士治病向医院支付医疗费10万余元,医调委和医院明知曹女士父母健在,却未在调解书中涉及被扶养人生活费的问题,仅这两项就达15万余元。此外,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也都是“0”,因此该调解不仅存在重大误解,而且显失公平。
但医院方面认为,患者死亡后,医院告知了家属曹女士的临床死亡原因,对此家属并未提出异议。即便如此,医院仍告知家属若想知道病理死亡原因需进行尸检,但家属拒绝签字,由此产生的后果应由家属承担。院方称,调解协议是经专家论证且原被告双方自愿达成的,调解结果中的一次性赔偿金额也是基于同等责任产生的,因此不存在重大误解和显失公平,应当作为双方解决纠纷的依据。
死者家属却否认拒绝尸检,且认为医院一直没有拿出证据证明其曾向家属出示尸检告知。但医调委的调解笔录中却记录了家属承认拒绝尸检,而该笔录中没有任何家属的签字。因此原告代理人认为,医调委的调解存在程序违法。
据悉,在诉讼过程中,经双方申请法院委托北京中天司法鉴定中心对医疗过错和因果关系进行鉴定。鉴定意见认为,曹女士系心脏手术后并发低心排综合征、急性肾功能衰竭等致多脏器功能衰竭死亡,被告医院在诊疗过程中存在一定过错,与曹女士死亡存在一定因果关系,因此建议双方承担共同责任(上限)。对此,被告医院认为,该结论认定医院承担的责任程度过高。上午,中天司法鉴定中心的一名工作人员还出庭接受了询问。
上午此案未当庭宣判。
哪些调解有法律效力
我国调解制度主要包括法院调解、人民调解和行政调解三个部分。
法院调解又称司法调解、诉讼调解,是指法院在审理各类案件时,由法院主持,当事人平等协商,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所进行的活动。行政调解是指具有调解纠纷职能的国家行政机关根据国家政策、法律,以自愿为原则,在分清责任,明辨是非的基础上,通过说服教育,促使双方当事人互谅互让,从而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的活动。人民调解,是指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对民间纠纷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规劝疏导,促使纠纷各方互谅互让,消除纷争的一种群众性活动。而这起案件中涉及的医疗调解委员会就属于人民调解的范畴。
三种调解形式中,只有法院出具的正式调解书具有法律强制力,当事人可以依据调解书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行政调解和人民调解均不具有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其性质是合同。
(记者张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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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天灯红酒绿这次染病了吧?别想我陪你去医院,我嫌丢人
岁月每日军武
网友来信:我跟老公结婚六年了,有一个孩子今年还在上幼儿园。以前刚结婚的时候老公做生意我会帮帮忙,后来怀孕了到生了孩子过后,他的生意我就没插手过了,现在他的生意越做越好,人也变嚣张了,在家里大男子主义越来越明显,其实这些我都能接受,毕竟在外面拼命赚钱,在家我尽可能满足他的要求,一些小事也不会跟他吵。可是让我接受不了的是他现在整天回家很晚,要不就是夜不归宿,在外面整天就在KTV,洗脚按摩的那些场所玩。虽然心里很不舒服,但是也很无奈,他也有点身不由己,既然做了这行难免就会接触这些东西。最近他因为在外面乱搞,接触各种各样的美女,现在终于遭报应了,居然感染了那方面的病,真是让我又气又想笑,他觉得一个人去医院不好意思,要求我陪他去。可是我觉得这很恶心,得了这种病还要我陪他去医院去看,我丢不起这个人,以后即使治好了,我心里也过不了这一关,因为我觉得很脏!要不是因为有孩子我早就想跟他离婚了。小编评论:这种病可重可轻,建议你这次就陪他去,你自己也检查一下,这种病是会传染的。如果你不想离婚,这次就当是给他一个从新做人的机会。应该来说通过这次他以后会有所收敛的。好歹也会有心理阴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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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月每日军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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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最新文章武汉亚洲心脏病医院还我儿子!
  我的儿子名叫杨永胜现年17岁身高1.69米,患有先天性心脏病,1998年在北京安贞医院做过全面检查,当时主治医师 主任说:你小孩还小,过几年再来给他做手术,然后就叫我带小孩出院了(有病历复印件)。因为1998年前,我一个小孩也是先天性心脏病才做过手术,借的钱还没有还完,我和我妻子都没有固定收入,医疗费用都是自己出,这几年钱也一直没有攒够,日又到北京安贞医院,还是 主任接待了我们,叫我先给小孩做了主要的检查(有病历复印件),检查以后, 主任跟我商量,他说医院现在病人非常多,叫先把小孩带回去,等到八、九月份病人少一点再来做手术,日在北京待了21天后,我带着小孩离开了医院,来到河南南阳油田。
  因为我求医心切,再加上小孩一天比一天大了,孩子也想早日把自已的病治好,早日过上正常孩子的生活。我的一个朋友听说了我的情况后,也是好心说武汉亚洲心脏病医院市场部(现在我才想起来一个医院竟设有市场部,这不是把病人当商品,把高尚的医德当成可以换钱的工具吗?)有个名叫高飞的同学在那里上班,然后这个朋友就给高飞通了电话,并要了高飞的QQ号,朋友就把我儿子的病历发到她的QQ上了,时间是日。日武汉亚洲心脏病一个护士给我打电话(电话号码027-)说:我们医院主任叫你的小孩要做个“CT”看一看,在当地或去他们医院做,我当时就问该女士做“CT”多少钱,她说要1500元左右,我又问如果能做手术的话,大概需要多少钱,她说要4-6万,她还问我有没有这笔钱,我说既然要给孩子治病,只要能治好,我就是砸锅卖铁;借高利贷也要给小孩治病,接了这个电话后,我就和孩子他妈到处借钱,当时只借了5万元。
  日星期二晚上8点,我就带着孩子和借来的5万元,从河南南阳油田坐班车到武汉,第二天凌晨4点到武汉,我就和孩子在车上等到天亮才到武汉亚洲心脏病医院,当时医院八点才上班,日8:30时,我给市场部高飞打了电话,过了一会,高飞来接我们,然后安排我儿子杨永胜住院,之前我把小孩在北京安贞医院的病历复印件交给了高飞,她把病历拿给医院医生陶凉主任看,他说可以住院,当时我就提出来要做个“CT”其它的不要做,所以我和高飞商量住院费交2000元,后来高飞带我和小孩住进11楼5床,后来护士讲2000元不够,又叫我交了2000元,共计交了4000元。
  日星期一早上8:00时,我到外面吃早点回到病房一看,小孩不在病房,我就去问护士,护士说:你的儿子可以做手术了,护士把小孩带去做心超了。后来病房医生说要给我的小孩做手术,时间订在日星期三,医生还说专门在外面请的专家给你孩子做手术,我当时就问这个医生是哪里来的,叫什么名字,病房医生说哪里来的不知道,名字叫“刘建时”,后来护士长把我叫去谈费用问题,她说你的小孩病情有点复杂,叫我交押金八万元,我说你们当时给我打电话不是说4-6万元吗?她说当时是当时,现在医生交代必须交8万元,26日才能给你儿子做手术,我说钱没带够,我要等小孩妈妈带钱来,日下午2点,我就给我的妻子打电话,孩子妈妈听说给儿子看病做手术钱不够,就到处借钱,凑够8万元后,就连夜坐班车从浙江温州平阳水头来到武汉。日早上8点,我把八万元交到了住院部(有发票为证),后来病房医生又来找我说,我们请外地专家过来给你小孩做手术要另交2500元,我当时不交,理由是专家是你们医院请的,后病房医生给我解释,医院有规定,请外地专家一定要另交2500元,当时我只好去交了(有医院收据),病房医生还叫我签字。日专家没有来,一直等到日星期三,大概这天晚上6点左右,亚洲心脏病医院陶凉医生带着专家来看我的小孩,听了听我小孩的心脏,啥话都没说,只有陶凉讲了一句话,你小孩明天做手术。根本就没有跟我们病人家属沟通。
  日星期四早上7:30时,我儿子被医院护工推进手术室,我和小孩的妈妈一直在手术室门口等着,等到下午15:30时,医院陶凉医生出来给我们说手术非常顺利,叫我们到“ICU”门口等就是了,在16:30时小孩被推进了“ICU”,当时“ICU”医生叫我签字,说小孩危险期还没有过叫我们不要离开,要我们在门口等,在17:30时,听“ICU”医生说小孩大出血,又推进手术室做第二次手术,过了一会陶凉医生对我们说:没有事的,请我们放心。当时我和妻子感到非常不安,后听“ICU”医生说小孩病情非常不好,我和妻子一直在“ICU”门口等到日早上。
  日星期六早上7:20时,“ICU”主任叫我谈话,说我孩子不行了,过一会医院医务处的人也来了,给我们谈话说小孩不行了,问我们怎样打算后事,我说好端端的一个小孩来医院看病,怎么说没了就没了呢,我简直不敢相信,孩子妈妈一直在哭,我就说你们武汉亚洲心脏病医院如果不能做手术,你们陶凉医生就不要做就行了,叫我们出院就是了,你们却把我小孩做手术给做死了,我真的不敢相信事情会是这样的结局?
  小孩的妈妈十分悲伤,呼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到了8:10时“ICU”把我的小孩尸体推了出来,还给我们开了张死亡证明书,我们把小孩养育了17年,难道就这样不了了之吗?我怎么也没想到我会把小孩的命送在武汉亚洲心脏病医院,后来我们跟院方交涉,医务处拿了600元说给小孩买衣服,然后给1万元说是给小孩的安葬费和我们的路费,我妻子还跟这位声称自已是医院医务处领导论理,她说只有她说话算数,别人说的都不管用。这个女的非常野蛮、粗野、凶恶,根本不讲一点职业道德,还叫我们去告她。
  当我们失去自已养育了17年的儿子时,我们在这里,武汉亚洲心脏病医院对我和我妻子的心灵遭受如此的创伤,我们的遭遇没有得到他们的一点的同情和抚慰。
  我们从浙江温州平阳来到武汉这个人生地不熟的地方,没有亲戚也没有朋友,又想想自已父母年纪已高,都70岁以上的人了,我们只好含着泪水,忍着丧子之痛,日11:00时把小孩送到汉口火葬场火化,我和我妻子带着儿子的骨灰盒;离开了这个让我们心碎的地方——武汉亚洲心脏病医院,回到浙江老家。
  我要为我儿子失去生命讨一个说法,也为了让更多的父母不在遭受我们同样的遭遇,请求您们大家帮帮我们一家,现在我妻子为失去儿子伤心过度住进了医院,我父亲为失去孙子而生病卧床不起,我的其它孩子也因失去了小弟弟而非常伤心;无法正常完成他们的学业,我们全家现在是欠债累累,也没有钱来打官司。
  我请求全国各地新闻媒体、记者来采访,各大报纸网站,来登载我们一家的不幸,求求您们救救我们全家吧!
  本文经过全部是事实,如有虚构本人愿服法律责任。
浙江省平阳县风巢乡石同桥头村风桥路27号
父亲:杨汉总
母亲:林丽雪 电话1
楼主发言:1次 发图:0张 | 更多
  治疗本来就是有风险的,如果确实属于医疗事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通过媒体呼吁是没有多大用的!  最后,对你的不幸遭遇深表同情!
  对您的遭遇我深表同情,这家医院也的确太不负责了.没有详细的检查,也没事先通知病人家属手术的危险度,就这样草率做手术.太没医德了!顶上去~~~~~~
  看过经过后,认为医院是有责任的,如果没有这个能力,就不该按排手术,因为手术是带有风险的,且不是一般的手术,自己有无能力,应好好掂量一下,是否真的专家,应值的怀疑,现在这种结局,医院应多给病人家属安慰,起码应退回全部费用,且给以精神上的补偿。  
  中央就拿这些无良医生没法吗?
  保护自己的心脏是多么的重要,17岁做这个手术本身就有点迟,医院确实不负责,草率的做了手术,17岁的孩子没了,如此的结局!
  现在确认医疗事故很难,因为那个确认医疗事故的机构也是卫生局下属的,和医院是同一个系统的,除非你手上有确实的证据,否则想确定为医疗事故非常难,另外,孩子手术前家长签字那里应该写有手术风险的,他们到时会拿你签字的单子说事,而且本身心脏手术的风险就很大。这种情况想讨回公道,很难很难。你也知道,在中国,小老百姓的处境是怎样的。  真的为你们难过,也理解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悲痛,节哀吧
  先心手术死亡率极高。做先心手术的儿童,即使手术成功,成人后猝死率要远远高于从那些没做先心手术的患者。你一定是被那个医院的医生护士忽悠了。
  这些收回扣要红包的湘雅医院犯罪分子,该杀!就是它们首先破坏了我们的社会伦理,社会道德,社会风气,社会法制,社会公平和正义。严重破坏了人们价值观取向与是非观。
  我觉得你说的不对!你说的有好多的漏洞!  第一刚去医院做的那个CT在那个医院看过得人都知道是260快钱左右!(不是你说的1500)  第二!还有做手术前会有主治医师跟你沟通的!即便就是像你说的他们违规没有和你沟通,也有好多需要你准备的,最起码会让你去献血!你为什么没提呀!  第三!你儿子都17岁了你还说你在北京检查得时候医生说你儿子年龄小!大家都知道先心手术是越早做越好,医生怎么可能会告诉你儿子还小呀!  第四!在手术做完之后医生既然告诉你手术很成功,他就不会让你在ICU门口等着的,最多是告诉你明天早上在ICU门口看公告,(医生会在早上8点得时候在ICU病房门口的公告那里写上转去重症病房的名单)如果没有你儿子得名字的话他们或者是主治医生会告诉你怎么回事的!  综上所述!我觉得你就是胡说!我也不是那里的什么医生,对那里了解是因为我儿子也在那里看过,我在那里面待了15天,我是河南洛阳的,QQ
  除了顶楼主一下,作为一个3无屁民帮不了你什么了!  
  我也觉得你说的不对啊。那医院蛮负责的嘛~小孩住进院了到安排手术,中间过程护士、主治医生都蛮负责,手术前家属要献血~手术的前一天有麻醉师 主刀医生会过来看小孩的病情,护士也会安排小孩打留置针头,手术的小孩专门到护士站的一个房间洗澡,就是小孩做完手术从ICU转到PICU后,小小孩就可怜一点。我们小孩一岁八个月做的手术,做完手术的第二天早上我们就从ICU转到PICU了,在PICU待了几天,就这几天小孩遭罪一点,从PICU转到普通病房的前2天小孩一看到穿白大褂的举手做“拜拜”的状态,过2天,小孩心态恢复好后。。就跟没做手术一样,到处乱跑~~玩的不亦乐乎~。
  经鉴定,通篇未有看出任何该医院违反医疗规定,违反医德的证据!  家属因患者死亡悲伤心情可以理解,但跟帖的所谓没有任何依据的谩骂及侮辱,真是中国医疗行业的悲哀!  长此以往,天理何在?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私立医院,都是各个政府机关都打点好的,你要告,恐怕也很难。因为罪恶反动的邓三科腐败政府是丧尽天良,灭绝人性的!
  @杨汉总 @杨汉总 无意中看到了你儿子做手术前,你在百度贴吧里面发的一篇求助帖子,  帖子内容如下:杨永胜,男,今年16岁,由于先天性心脏病复杂畸形致使他不能像其他同龄孩子一样去学习,也不能自由自在地运动,现在不仅花光了家里所有积蓄,还连累了年迈的父母,他们为了病操碎了心,拼命挣钱为我看病,全国各地的大医院我们几乎都去看过,但他们都无能为力。最后想到了网络,所以发这个贴子,希望哪个医术高超医生看了贴子来救救他!让他成为一个正常孩子去生活,去学习……   在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贞医院做的超声心动图诊断报告单。   期盼……(传报告单还有超声心动图等)
  家庭住址:浙江省平阳县、凤巢乡石岗桥头村   父亲:杨汉总
  母亲:林丽彐   电话:81
  手机:   我留意到你 说的 :由于先天性心脏病复杂畸形、全国各地的大医院我们几乎都去看过,但他们都无能为力.  通过你透露的这两个信息:1、你文章开篇写到的:"你奔波各大医院,医生说你儿子还小,让你们回去,大点再来。"可以推断出,你这个是撒谎。你带儿子去了各大医院咨询,专家都说你儿子没救了。  2、对于先天性心脏病复杂畸形,全国各地的大医院几乎都未能为力的先天性复杂畸形,亚心医院非但没推脱你们,还是接受了你们儿子,哪怕只有万分之一的希望,亚心医院还是愿意去努力,这是一些北上广的大型医院都无法做到的一种救死扶伤的品质。
  现在在任何医院看病都要注意收集证据,任何时候,现在的医生谈不上医德,由于目前关于医疗纠纷的处理耗时以及专业性质,都必须保证你自己手上的证据确定能告倒他,医疗办这个部门,里面的人一般可以理解为穿着白大褂的女流氓,跟她们沟通千万注意要保留证据,不要轻易出示证据,她们会更改病历,会阻扰你封存病历等等,  在目前的机制下,没有充足的证据是不好告的,当然,你有证据会获得超出你想象的回报,前两天在亚心这个医院我还看到有个人被出院还在结账的时候胸前突然滴血,最后反应是胸前的钢丝断裂,手术事故,这个医院的名声在法律界是有名的烂,各位都要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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