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PM2.5为什么高,窃以为水泥厂质量统计重要性是重要原因

爱卡汽车_中国领先的汽车主题社区、汽车资讯、汽车论坛中心  PM2.5成因质疑  河南大学
高域  参与大气治理20余年,认为目前雾霾治理方向出现偏差。希望通过实例及理论分析,阐述我的观点,以期引起争论,抛砖引玉。即使错了,也希望这些错误,能给专家们带来一些可以借鉴的教训!  一、洛杉矶的教训  1943年7月,洛杉矶发生了严重雾霾,淡蓝色的烟雾弥散在空气中,社会生活受到极大影响。由于认知局限,找不到真正原因,走了很多弯路:先关闭了丁二烯工厂,无效;又停掉了30万吨焚烧炉,仍不见缓解。三年后,有专家指出,污染主因是数百万辆汽车每天燃烧的1000多吨气柴油尾气所致,仅有小部分来自焚烧和工厂废气,马上遭到反驳和攻击!直至1950年,加州理工学院的阿里?哈根斯密特通过实验确认:烟雾的主要成分是汽车尾气通过二次光化学反应产生的化学物质。主因确认后,治理开始步入正轨。又过了漫长的十年,60年代末70年代初,高效燃烧并带有排气净化装置汽车的出现,以及美国《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颁布,才使雾霾治理见到了真正的成效。  表面看起来,我们的情况和洛杉矶非常相似。有专家指出,当前雾霾成因错综复杂,必须经过长期综合治理才能奏效;又有权威宣布:已找到NOx光化学反应和雾霾转化之间的相关证据,并称已得到国际认可;于是,将治霾重点剑指VOCs和NO2,这和当年洛杉矶基本一致。当年洛杉矶早就知道,雾霾是NO2和有机物通过光化学反应生成,却错拿元凶,白白停了丁二烯工厂和焚烧炉等,不仅经济蒙受损失,也给人们的健康带来了无法估量的远期伤害。   我们今天重温历史,是为了避免再走弯路。洛杉矶的教训告诉我们,找不到真正根源,除了治理效果平平、经济蒙受损失外,还会因拆除停用设备,产生大量固体废物,给环境带来新的压力。只有沉下心来,对已知的蛛丝马迹进行认真梳理,找到真凶,才能取得立竿见影的效果。现在,让我们平心静气坐下来,通过现象、实例和理论的分析,剖析雾霾成因。从目前雾霾的特点、组分、产生主因及治理建议入手,来参与这场事关国计民生的治理雾霾之战!  二、目前雾霾的特点  雾霾中的霾属于气溶胶,是由固体微粒和气体结合而成的、相对稳定的胶体体系。按直径不同,组成霾的固体微粒可分为三大类:  第一类,直径大于10微米。这部分微粒可以被鼻腔挡在体外,危害相对较小;  第二类,直径介于10~2.5微米之间(PM10)。这部分微粒可随痰和鼻腔分泌物等排出体外;  第三类,直径2.5微米及以下,即所谓的PM2.5。这部分微粒是AQI(空气质量指数)中公布的霾的主要标示污染物,是霾的主要成分,最稳定,也最难分解,很易进入体内且很难排出体外,对人类健康危害极大。  综上所述,可以看出,PM2.5是我们需要重点治理的部分。我们只有搞清楚PM2.5的主要成分、主要来源及形成机制,有针对性地截断产生PM2.5的化学反应链,让PM2.5消失,才能有效抑制雾霾的发生。  大量文献数据证实,PM2.5主要由铵盐构成:包括硫酸铵和硝酸铵,含量约占总量的30~50%以上。离地面越近,含量越高,超微细粒子(PM2.1及以下)中含量更高,这一点,基本已达成共识,并无太多不同意见。主要分歧集中在来源、形成机制以及氨的来源上。探讨铵盐的真正来源非常重要,不同来源有不同的治理方法,这关系到治霾的成败。  目前主流看法是,PM2.5与光化学反应有关。《中国环境报》写道:“PM2.5主要组分以二次反应生成的粒子为主,总体约占70%以上。VOCs是二次反应生成PM2.5的重要前体物质,所以要减排PM2.5,必须协同减排VOCs、NOx、SO2、氨(NH3)等气态前体物。” (摘自环保部网站)。  VOCs是光化学反应的标志性前体物。上述引文证实,有关方面已确认:PM2.5的主要来源,是光化学引发的二次化学反应。  种种迹象表明,这种观点证据不足。  三、PM2.5成因质疑  有几个疑点需要进一步澄清:  1、高温晴朗夏季,是光化学反应易发季节。而目前国内最严重雾霾,出现在秋末到次年初春;  2、经测算,城市内汽车尾气中氮氧化物及有机物的排放,远低于工业排放,和当年洛杉矶每天低效燃烧的一千多吨汽柴油,不可同日而语,把它作为主要污染源,有没有确凿的直接证据?  3、最重要一点:不管通过哪种途径反应,想要生成铵盐,最终总要有氨参与。那么,PM2.5铵盐中的氨来自哪里?仅仅靠农业生产及人畜排泄的痕量级游离氨,即使经过光化学催化,可能生成那么严重的霾吗?  可以说,治理不了氨,就无法消除PM2.5。  一年多来,PM2.5中铵盐的来源一直困扰着我。如果确实来自二次气溶胶,不存在疑点,那么,重点放在减排其前体VOCs和NOx上是正确的;如果搞错了,不是来自二次光化学反应,那么,这些铵盐来自哪里?真实的污染源是什么。污染源选错了,我们目前采取的措施,就不可能产生明显效果,除非不用锅炉、冬天不取暖、少发电、停了水泥和玻璃窑、封存汽车等等;另外,拆掉治理不力的冶炼炉,也可以减缓部分PM10。但,能长期坚持吗,能全国推广吗?  所以,有效治理雾霾,切忌浮躁和急功近利,在雾霾没有完全治愈前,不要急于证实治理方法是完美无缺的!首先要搞清楚,铵盐气溶胶和氨主要来自哪里?是一次污染物还是二次污染物!至少要找到不相互矛盾的直接证据,然后,再加以确认。  四、PM2.5来源剖析  经历几次大气治理现场特殊事故处理的再思考,积累了各种理论分析和计算,我认为:游离氨和PM2.5的铵盐,大部分来自 “氨法脱硫”和“SNCR脱硝”。  所谓“氨法脱硫”,是指以氨水作为初始原料,中和吸收烟道中SO2等,将其转化为硫酸铵回收,是国内工业尾气主要脱硫方法之一。而“SNCR”脱硝,全称“选择性非催化还原”,国内主流脱硝方法,以氨或尿素为还原剂,在高温下通过还原,去除工业尾气中的NOX。考虑到运行成本,国内主要选择氨作为还原剂。2012年以后,我国开始全面监控治理NOX。  观察氨法脱硫和SNCR脱硝的烟囱,会发现,烟囱都拖着长长的白色烟雾尾巴:晴天较短,几十米以上;阴天可达数百米。这些拖尾,就是气溶胶(PM2.5),主要化学成分铵盐,还挟裹着部分没反应完全的游离氨。氨法脱硫和SNCR脱硝的烟道,一直在产生、排放着大量铵盐气溶胶和氨,它们构成了PM2.5中铵盐的主体,这些直接排放的一次污染物,才是严重雾霾的最重要元凶。  晴朗干燥天气,气溶胶能见度高,PM2.5接近透明;但空气潮湿时,微粒在水雾中迅速溶胀积聚,形成雾霾,能见度可降至数十米甚至更低。这就是阴天烟囱雾状尾巴加长的原因。  下述两个实例,证实了氨法脱硫和SNCR脱硝过程中,生成铵盐气溶胶并排放游离氨的可能性。  1、脱硫氨水全部转变成气溶胶的实例  某上市公司,一条氨法脱硫生产线,正常情况,每天生产数(十)吨硫酸铵。出事故时,连续三天,设备运转吸收正常,日耗氨水数十吨,尾气中SO2排放也合格,但吸收液中,硫酸铵浓度几乎无变化,无硫酸铵生成,硫酸铵到哪儿去了?更反常的是:不开尾部除尘喷淋水,固体颗粒不超标,一喷水,马上超标。现场查看整个生产线,没发现任何可泄漏点。当时看法:工艺设计不合理,加之操作不当,氨与SOx全部生成气溶胶,从烟囱跑掉;喷水后,PM2.5溶胀积聚,形成颗粒,出现尘超标。后经工艺调整,减少游离氨,生产恢复正常,且氨消耗降低。这个例子说明:一定条件下,烟道中硫氧化物遇到游离氨,很容易生成气溶胶。由于脱硫工艺设计粗放,即使运转正常,局部也存在游离氨,运行中,相当数量的气溶胶和游离氨排放是不可避免的。这一点,前述烟囱的白色烟雾尾巴就是明证。  氨法脱硫和SNCR脱硝产生的PM2.5,主要由两部分构成,一部分在烟道中生成;另一部分是游离氨进入大气后,继续与SOx和NOx反应生成。  燃煤烟道初始尾气中,含有SO2、NO,以及8~10%的氧气。NO遇氧生成NO2,在NO2作用下,难氧化的SO2可以氧化为SO3。所以,烟道中,还存在少量SO3和NO2。遇游离氨后,SO2、SO3和NO2等就会反应,分别生成亚硫酸铵、硫酸铵和硝酸铵,这些,构成了烟道中气溶胶的主要成分,当然,还挟裹着部分游离氨。亚硫酸铵极易氧化,排入大气后,很快转化为硫酸铵,并不需要什么光化学催化。这就是为什么大气气溶胶中,几乎测不出亚硫酸铵的原因。  相对而言,SOx与NH3反应较易进行,所以,硫酸铵在PM2.5中含量较高,有时会高于硝酸铵数倍,这一点,多篇文献的数据已经证实。  2、氮氧化物遇氨水生成气溶胶的实例  杭州某地,一套模拟工业的“空气非催化氧化”脱硝装置,氧化NO成NO2,然后用氨水吸收(室温)。操作失误,氨水稍浓,吸收液一与NOx接触,马上放出大量浓厚的白色雾状物,瞬间充满数千平方米的高大车间,并溢出厂外,对面不见人。雾状物有氨味,不窒息,遇明火不燃,证明不是气态氨,而是含有氨的气溶胶。第二天,车间很多部位,发现了镀膜一样薄的白色粉状物----硝酸铵。这个例子说明:烟道中,NOx遇到游离氨,同样可以生成气溶胶状硝酸铵,不过对氨浓度要求稍高(室温)。但在SNCR脱硝烟道中,是完全可以满足生成条件的。  曾请人观察杭州某地SNCR脱硝的烟囱,阴天时,雾状拖尾同样长达数百米以上。  3、游离氨排放量估算  除了直接排放气溶胶,“氨法脱硫”和“SNCR脱硝”的烟囱,还放出大量游离氨。一种观点认为,这些氨排放浓度很低,不足为虑。其实不然,可以通过实例,计算说明:  一条5000T的水泥生产线,用SNCR法脱氮氧化物。设氨利用率很高,氨排放浓度能达到要求的8mg/m3,排气量取60万m3/h,1440万m3/d,尾气中日排放游离氨1152亿μg,即每天排放115.2Kg的氨。5000T是国家允许存在的最小规模水泥生产线,其它规模更大的排放更多,而且,每个地区(县)会有多条,游离氨的排放量不可小视。  至于氨法脱硫,设备的气体泄漏点更多,排放的游离氨总量会远高于SNCR脱硝。  理论上,1g氨可以生成3.88g的硫酸铵,或4.70g的硝酸铵。氨的排放单位是毫克,PM2.5的单位是微克,每天累积,气候适宜时,三五天后,后果可观。  另外,文献还证实:国内大气中,铵正离子含量远高于污染较低国家。国外2~3μg/m3,国内早就超过了16μg/m3以上(不同地区会有区别)。所以,不把氨和铵盐气溶胶减下来,再减VOCs和NOx,也不会取得明显效果,除非全停!  上述实例及分析可以确定,烟道和大气中产生的铵盐气溶胶,是PM2.5的主要污染物。这些污染物不会瞬间形成严重雾霾,要有一个累积过程。能否出现霾,关键在气候。相同排放量,气候利于污染物累积,严重雾霾出现;气候利于扩散,则大气质量变为良甚至优。由于气候的复杂与多变性,用同比或环比来评价治污效果,有时会出现假象;而某时间段内PM2.5达到的最高浓度,才能真实代表该时间段内污染物的排放状态:只要有严重雾霾出现,就说明污染源仍未实质性消除。  五、根治雾霾的方法与建议  针对雾霾治理,提出以下措施及建议:  1、拿掉霾中的铵盐,至少可以减少接近一半甚至更高比例的PM2.5。所以,首先应着手对氨法脱硫、SNCR脱硝和其它可能排氨的烟囱,进行铵盐及氨排放总量的监测,进一步确认污染源;然后,制定排放标准,全面监控;  2、对现存氨法脱硫生产线进行有效改造。相对而言,规范氨法脱硫比较简单,仅需在现有设备基础上,对某些局部进行精细化改造,并适当调整工艺即可。当然,需要一定的投入;  3、较困难的是脱硝。目前已成熟的工业化脱硝方法,仅有SCR和SNCR等。SCR称为选择性催化还原,与SNCR不同的是,还原中使用了催化剂。所以效率较高,成本更高,大部分企业无力承受;SNCR(选择性非催化还原)运行成本低,是国内应用最多的脱硝方法,但工艺自身存在缺陷,效率低,又无法截断氨与氮氧化物接触,所以,污染不可避免。  研制寻找新的、运行费用适中的脱硝方法,迫在眉睫。  据笔者了解:目前非氨法脱硝工艺,尚缺乏马上可用的工业化实例。但相关研究从未停止过,有些已接近成熟。建议,在更大范围内,通过多种途径,广泛收集半成品工艺,认真筛选,重点扶植,争取短时间内有大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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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一年多前就警告过:现在这种治霾方法会越治越重,现在重温一下,完全证实了我的结论!有关方面,还要一条道走到黑吗!?
请遵守言论规则,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回复(Ctrl+Enter)柴静能否打破PM2.5的穹顶?_烟石_新浪博客
柴静能否打破PM2.5的穹顶?
柴静的《穹顶之下》在朋友圈、微博以及各路网站刷屏的时候,我手里正翻着米尔顿·弗里德曼那本著名的《自由选择》第七章——谁在保护消费者之环保。这位曾经的诺贝尔经济学得主在该篇章里——以他深入骨髓的“自由与平等”宗旨——写下了下面这段在今天看来尤为切题的字句。
“人们往往从道德善恶的角度来考虑污染问题,这是妨碍我们理性地分析环境问题的又一障碍。人们人为,似乎总有一些怀有恶意的坏人,他们心肠很黑,故意把污染物排入大气当中。因此污染是一个与动机有关的问题,只要我们当中那些高尚的人愤怒地站出来制服这些坏人,一切就会好起来。指责和谩骂,总是比理性而细致的分析要容易得多。”
弗里德曼的这段话,恰好一一对应今日网上关于《穹顶之下》的两个争论:
一、谁来为雾霾埋单?
从自己女儿的肿瘤切入,柴静步步深入,抽丝剥茧,千辛万苦,孜孜不倦地寻找着雾霾的源头。从北京到唐山,从国内到国外,从地下到天上,她或许找到了,也或许没找到。以单纯的经济学眼光来看待世界,每一个个体或者集体都无一例外是经济体,经济体与经济体的联系只有两个字——“利益”。俗语说:没有永远的朋友,也没有永远的敌人,只有永远的利益。雾霾发端恰于“利益”,然而这个利益的受益者真的只是那些用心险恶、唯利是图的营营之辈?这个利益的受害者真的只是我等无力回天、坐以待毙的升斗小民?
在私法领域中有一个共识:当事人是自己利益的最佳判断者。或许有人会在前面加上“有民事行为能力”这样的前缀。在我看来,除去法律审判程序之时,其他环境中大可不必。毕竟判断利益的纬度,不应该仅仅是经济。即或是一个五六岁的孩童,还不能正确认识某件商品的市场价格,单一定清楚这件商品对他而言的价值。因而,他明白以在他人看来过高的价格交换来的商品除了其自身的价值之外,还有感情因素。世间之事大多抵不过“我高兴”这三个字。
因此,看似在雾霾这样一场无形的战争中,每一个受害者都有可能是施害者,而每一个施害者也可能是受害者。金庸小说里那个“害人不利己”的白开心只能生活在恶魔岛上,而“害己不利己”或者“利己不害人”的人却根本连小说里都站不了一席之地。
弗里德曼看到了第一层,不可以道德善恶来论污染问题,他指出应以多少平衡来客观对待。该老之意,用今天网帖的话来说:你柴静只看到了是非黑白,却没有看到污染是工业化进程的必然过程。谁都知道这是不好的,但是为此我们就应该回到原始社会,住岩洞,穿树皮吗?从经济大局观来看,付出某些牺牲是值得的。正所谓“一将功成万骨枯”、“丰碑是处成荒冢”!
可惜,要论大局观,弗老的眼光似乎还欠缺了一点。人类社会的发展不应该只有经济这一个纬度,社会的某一个时期究竟以经济还是文化、还是政治亦或是其他为主要考量标准,应当取决于生活在那一个时空的民众的合意。这才是最符合当事人是自己利益的最佳判断者的精神吧?
或许有人提出,民意常常被绑架。这似乎是另外一个怪圈,其分析不属本文之列。我仅以一句简单的公益广告语回答:没有买卖就没有杀戮。自由市场“那看不见的手”就是“物竞天择,优胜劣汰”!
身处环环相扣的利益链中,没有任何人能够脱开干系,可以指手划脚要求其中一环或者数环的群体为这样严重的错误埋单。我做不到,你做不到,柴静也做不到,生活在雾霾之中,是我们所有自愿选择的累加!
二、柴静是否有资格站出来?
今天一早便有帖子出来,矛头剑锋直指柴静,或披露其抽烟酗酒开豪车,或构陷其被利益集团包养,诛心之论漫山遍野。结论唯有一个,柴静不是那个高尚的人,不配代表民众指责坏人。
从这一部纪录片来说,确有许多令人疑惑之处。为什么柴静以体制外的身份可以采访到如此多的政要?为什么平素机密的内参可以供她翻阅及披露?为什么整个片子的焦点如此集中在能源上?为什么这部片子选择在如此敏感的时间发布?为什么这个谈虎色变的话题得以一夜之间攻占所有媒体?……
窃以为,柴静不是不可指责。然且不说争论的原则应该就事论事;单就某些事件而言,结果比动机更重要。
曾经有一个广为流传的段子:某人入室盗窃,刚进屋,女主人回来了,他躲到床下,还是被发现,遂暴力抗拒抓捕出逃,被抓。该情形依法应定入室抢劫,至少判十年。
后来找到一个学法律的,分别给他讲了盗窃罪、抢劫罪、强奸罪的定罪及量刑,结果他改了口供,称当时入室是想强奸,最后以强奸未遂,初审判了三年,因为强奸罪与入不入室无关。
再后来这小子又找到某刑法博士,博士告诉他,你应该这样讲,当你想强奸时,发现该女奇丑无比,便逃跑,最后就可以被认定强奸中止,因无损害后果,就可能免于刑事处罚。
再后来他找了一个刑法学博士后,博士后教他这样说:他看上了这家男主人,想强暴他,没想到女主人先回来了。因为刑法没有规定强奸男人属于犯罪,这小子二审被无罪释放了。
如果一味讲究动机,就免不了闹出上面的笑话来。
柴静曾经是一个体制内的记者,如今可以看作是一个与无数个自媒体同等的发言者。无论是“百家争鸣”还是“言论自由”,她都可以发出自己的声音,更遑论她从一开始就明确宣称是以自己女儿母亲的身份来展开调查,做到知己知彼,解决自己与雾霾的那一场“私人恩怨”。她没有代表除了自己以外的其他任何人,没有把自己置于任何道德的制高点,居高临下。
无论她的女儿是否在美国出生、美国就医,以一个孩子的故事切入主题,不过是新闻写作中最寻常不过的“华尔街体”。技巧的运用与女儿的出生地和就医处有必然的联系吗?
正如我前面说的,每个人都处于利益链之中,柴静处于某个利益集团也是有可能的。然而,她所代表的利益究竟是什么,不应该成为深究的对象。大家更应该看重的,是这部纪录片所揭示的事实,是那一个个惊心动魄的数据和实验。我们是自身利益的判断者,这个判断基于对事件本身越全面的了解才越准确。
是柴静,用她背后那“莫须有”的利益集团的关系,帮我们拨开了这一片迷雾,看到环境恶化的一方面。
我们不是应该期待另一个勇士站出来,哪怕同样是用“莫须有”的利益集团的背景,帮我们拨开另一片迷雾,看到环境改良的那一方面呢?
向左?向右?取决于你我,也由不得你我。
穹顶之下,别让柴静太寂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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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中国市场的竞争可谓是日趋白热化。面对激烈的竞争,车界大佬丰田的战略则非常简单,就是全面提升产品力!紧凑型轿车有价格实惠的卡罗拉/雷凌双擎,硬派越野陆巡/普拉多,而汉兰达从上市之初就持续火爆。现在,从内到外有着翻天覆地变化的全新第八代凯美瑞也隆重上市了!今天,巡山兄也来蹭个热点,聊聊我眼中的第八代凯美瑞。
和往常一样,在聊这两个问题之前,还是先通过一张简图来看看凯美瑞的发展史(窃以为这是全网最最简洁明了的凯美瑞车系历史图)
和现款不同,全新凯美瑞轮毂风格明显借鉴雷克萨斯GS,花样繁复,质感十足。(这里借用汽车之家老师的实拍图片,感谢原作者)
(注:由于没有全新凯美瑞官方图片,配图为同为TNGA架构的四代普锐斯,仅供参考)
注:以上配置除最低配2.0E精英版和次低配2.0E领先版外全部标配!
注:除最低配2.0E精英版和次低配2.0E领先版外,全新凯美瑞全部标配HUD抬头显示系统。雷强:强烈建议广州推普及纯电动公交车
窃以为LPG与LNG所燃烧材料都是矿物质体,严格来说都不是新能源。两者使用起来都不会对我们广州改用PM2.5测气指标有所帮助。我们需要及努力发展的是认认真真的不是矿物气体的新能源,因为它们排出来的都是清净的无害气体,像纯电动汽车、太阳能汽车、含氢汽车等等。
新快报日报道 LPG与LNG公交车之争,在广州已经有好一阵子了。窃以为LPG与LNG所燃烧材料都是矿物质体,严格来说都不是新能源。两者使用起来都不会对我们广州改用PM2.5测气指标有所帮助。从这两点来说,它们都是浮云。我们需要及努力发展的是认认真真的不是矿物气体的新能源,因为它们排出来的都是清净的无害气体,像纯电动汽车、太阳能汽车、含氢汽车等等。迄今为止,2011年广州市面上已行走第一批纯电动公交车约26辆,是由广州汽车股份公司应市交委提出要求做的。因为广州市2013年要加快生产纯电动或混合动力汽车千辆以上,今年就要先试行纯电动公交车,据说每辆车成本价为200万元,政府补贴50万元。该车的纯电动系统交由理工大学等单位共同研制并负责设计制造与维修。行程是由广州天河城总站至大学城总站,票价约为4元。这批公交车我调研过,也体验过,它们的制造、运行技术是靠别人的(北京理工大学等研究所),成本太贵了,长期使用是支撑不住!我经过长期调研得悉,广州就有不少这种电动公交车企业,比如说广东仪强科技有限公司,它是专业从事电动汽车研发和生产的民营企业,诸如此类的广州本土的电动汽车企业还有不少,研发实力也很强。广州的电动汽车企业,他们自主研发了动力总成三大核心部件(驱动电机、控制器、动力电池);独立掌握电动客、货、轿车的底盘设计、配置技术,独立掌握各类电动汽车的整车综合配置技术;车载能源系统流按实际需要进行不同类型设计。比如说我熟悉的仪强纯电动汽车,它的最大特点是坚持主要以铅酸动力蓄电池为车载能源。而工业和信息部日颁布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明确规定,以铅酸蓄电池为储能装置的电动汽车产品列为成熟期产品,可进入产业化阶段。
广州是国内最早使用纯电动汽车的城市之一。我希望今后做到全珠三角的城市都遍布纯电动汽车。促进珠三角城镇空气清新跨前一大步,顺利接受PM2.5标准测试,事实上广州也是有这个实力的。早在2007年,广州市就把仪强公司年产5000辆电动客车项目,列为广州市重点发展项目的预备项目。后因更为重要事情而受阻。广州市公交车纯电动车化的事情因此延误了起码五年或更长的时间,实为一憾事。目前来看,我市的纯电动汽车产业也渐渐发展成熟,从技术角度上看,已经基本构成了大规模推广纯电动公交车的基础。至于如何解决广州普及纯电动公交汽车的难题,我想我们也不必舍近求远,广州大有这个新能源车实力,从采购成本等方面来看,这也是具有现实意义的。(作者为中山大学教授,未经作者同意,有删节。)
(本文来源:金羊网-新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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