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交辞工书样板单,主管签了字,还没交到人事部,然后我做错事被解雇了可以拿失业保险吗?

您好,我想请问,我去职以后,与单位解决好手续后,赔完违约金之后,时候还能够追究未签劳动合同,未交保的--在线法律咨询|律师365(64365.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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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我编辑国内辞料,供参考:  辞工即辞去职务,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议或的做法。  劳动者提议辞工,不需要用人单位的认可许可。  如果你真想辞工走人,提前3天,非实习期提前30天递交辞工通知书给用人单位,到时候用人单位批与不允,认可与分别意你都是叫依法走人,由此惹起的后果与你无关。  ★ 辞工通常有三种情形:??????????????  一是依法立即(编者令名迅速辞工),如用人单位对工人有暴力或胁迫做法逼迫其劳动、不按商定支付薪水等,工人能够任意向用人单位提议解除的要求;  二是根据工人自己的选择(编者令名慢速辞工),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三是向用人单位提议申请(编者令名商量辞工),两方商量一致。  (注:辞工通知书建议最好通过快递公司或者邮电局挂号信送给用人单位,这是为了保留。)★关于薪水问题的论述:  员工为公司工作,付发生劳动,公司应该为员工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如不按时足额发放的,隶属拖延薪水做法,是违法的做法,对此可?????????????以投诉。  1、向当地部门投诉,或拨打热线12333。  2、去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3、去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根据《薪水支付暂行限定》  第七条薪水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商定的日子支付??????。  第九条劳动关系两方依法解除或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薪水。  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薪水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做法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薪水和经济赔偿,并可责令其支付:  (一)克扣或者没理由拖延劳动者薪水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薪水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薪水准则支付劳动者薪水的。  经济赔偿和赔偿金的准则,按国家有关限定执行。  ★ 《》的相关  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商定和国家限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延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能够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七十七条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置,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讼。  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费或者经济赔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薪水准则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准则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劳动者去职或者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按照《劳动》通常有如下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议解除劳动关系后能够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准许,并能够要求支付剩余的薪水及(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薪水)及解决去职手续等;  2、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议的书面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准许就能够去职。其中,提前3天书面提议;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薪水解决去职手续。  3、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工信就走人,给用人单位导致的直接经济损失、聘请该劳动者产生的花费,用人单位能够要求劳动者承受。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能够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能够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能够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商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要求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交纳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规则违背法律、法规的限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限定的情形招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限定劳动者能够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违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逼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规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能够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赔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限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限定向劳动者提议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商量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限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限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商定要求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分别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限定终止固定时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限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赔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2年支付一个月薪水的准则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2年的,按2年计量;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薪水的经济赔偿。  劳动者月薪水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工人月平均薪水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赔偿的准则按工人月平均薪水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赔偿的年限最高不超出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薪水是指劳动者在劳动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薪水。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解决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两方商定,解决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限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赔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关于单位辞掉员工的相关限定  单位一方面解除劳动关系是违法的,能够要求经济赔偿金和两倍薪水的赔偿金。商量不成,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维权。  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否则需要支付一个月的  1,没签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要求签无固定时限劳动合同,并有权要求单位支付两倍薪水;  2,《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背本法限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限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背本法限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限定的经济赔偿准则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3,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否则需要支付一个月的代通知金;  4,劳动者有权要求单位补缴社会保险;  5,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延的薪水以及节假日加班薪水;  6,用人单位不支付的,能够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必要时,也能够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合法权益。  如果无,劳动者有权要求签无固定时限劳动合同,并有权要求单位支付两倍薪水。  附录:  ★怎样写辞工书  辞工申请通常由标题、称谓、正文、结语、署名与日子五部分构成。  1、 标题  在辞工信第一行正中写上辞工信的名称。通常辞工信由事由和文种名共有构成,即以“辞工信”为标题。标题要醒目,字体稍大。  2、称呼  要求在标题下一行顶格处写出接受辞工信的单位组织或主管人的名称或姓名称呼,并在称呼后加冒号。  3、 正文  正文是辞工信的主要部分,正文内容通常包括三部分。  首先要写出书信辞工的内容,开门见山让人一看便知。  其次叙述递交书信辞工的具体借口。该项内容要求将自己有关辞工的详细情况一一列举出来,但要注意内容的单一性和完整性,条分缕析使人一看便知。  最后要写出自己递交辞工信的决心和个人的具体要求,希望主管解决的问题等。  4、结尾  结尾要求写上表示敬意的话“此致敬礼”,意思非常明白:在此给您敬礼。  5、 落款  辞工信的落款要求写上辞工人的姓名及递交辞工信的具体日子。  注意禁忌  1、不要说上司坏话。如果你认为有必要向管理层反映一下上司的问题,要尽量以委婉的言辞表面提议。  2、不要满纸抱怨,抨击公司规则。  3、不要指责同事,尤其忌讳把同事的“罪行”白纸黑字写在辞工书上。  写作要求  1.立场恳切、措辞委婉。  2.不要批评另一方。  3.含蓄性。  4.简洁性。  5、请务必使用亲笔签名,而且签名要尽量刚劲,并写好日子。  ★ 万人点赞的牛人辞工通知书的美文欣赏  ? 1、尊敬的主管们:  言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虽出自古书三国,吾以为对当今之事亦有裨益。  夫今天下遇到百年经济危机,试看全球经济形势,可谓哀鸿遍野,民不聊生,众厂商、工人、民工皆叫苦连天,司某人有感于此,不禁联想自身处境,不胜伤悲呼!  司本布衣,出身寒微,躬耕于冀南邢州大地,苟全于世,富贵不求闻达,但求温饱以残。然今酷之至矣,司自去岁四月上旬至本社工作至今,已一载有余,几度春秋几度冬夏,时光流逝过三百余个日日夜夜。想当初,余本一意气少年,年少轻狂,梦想飞扬,欲于本社大展抱负,一则为集团增光添彩,二则为己身加衣增食,两全其美之策,岂不爽哉?  惜,2年光阴,吾不仅未大展身手,且囊中羞涩,债台高筑,恶衣菲食,杜绝聚会。众朋友离去者,有之;鄙视者,有之;唾弃者,有之。皆因司某昔日之优秀少年,竟完全失去自我至此所致。司每月九百大钱竟是基础薪水、职位津贴以及误餐补贴相加之也。  众友云:“甚矣,不慧汝之,乃能容忍至今,不死何为?”。”余汗矣,余何尝不欲多整数银,上谓之起天、下对得起地、中对得起气;然而,余出身农,是苦皆能,是事皆忍,然终无功,兢兢业业,温饱未决。  夫今面容竟呈老态龙钟之相,何也?食不饱,力不够,才美不外现,故犹如千里马,虽有千里之能,然无奈唯有饿死圈中矣!  司虽不才,不敢以千里马自居,然自知亦非庸者。  人之立于当世,需一技之长,司某自视甚低,不敢自称满腹经纶,然应付文字之事亦不在话下;然,一载以来,每每扪心自问,莫不拊膺顿足,以头抢地,几欲洒泪襟前。何也?漫漫长夜,孤枕难眠,辗转反侧,陋室忆昔,悲从心来。  惭对之视如颜渊,愧对同窗之赠冠学霸。  夫今每日之工作唯“清洁”二字……即打扫房屋若干、倒水端茶、擦桌抹椅、迎来送往,虚伪客套,周旋于“主管”之间。日复一日,月复一月,受命以来,夙夜忧叹,兢兢业业,诚惶诚恐,畏有所疏漏懈怠……今扶膝自叹,何等悲哉!  桃花谢了春红,太匆匆,无奈朝来寒雨晚来风。年华如水,倏忽逾四,茫茫回首,所得几何?竟如西风凛痛!  所得——物质上:工作十二月,前三月每月六百,后九月每月九百,区区数千2年来不够司某解决温饱,更何谈穿衣游玩,过品质生活;精神上:备受打击煎熬,2年来新掌握一技之长,即打扫卫生,司某高七尺男,本科毕业生,其不才之至,以非为清洁工列。  故使其当年年少轻狂之心瞬间苍老,再无活力;一载以来,司某唯唯诺诺,伺候他人胜过关心自己,其所求,仅每日温饱问题,然随物价飞涨,此问题之解决亦不可得。  所失——失去了时间、浪费了青春,磨去了棱角,耽误了大好年华、愧父老兄妹邻里、为人尊消尽矣。  然,何以堂堂风华正茂之青年司某人压抑之至,力固至今,唯一故也:在等待传说中众人期盼之涨薪水之事耳,企需要司某生活所需,实在可怜,怪司某年幼无知,竟傻傻苦等2年,终究未果也。  夫数千外债亦无望偿还,故司某人顿悟:此处系年轻人之坟墓也,其功效:湮没梦想、埋没青春、消磨斗志、磨损棱角、徒费光阴,如是而已。故,顿悟之司某,今定不消磨于此,分路扬镳矣。  言天下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既此处不留司某,司某亦不便继续打扰贵处,既不能两惜,何不两离,从此,相互相忘于江湖!以决绝的姿态!  今恳请开明之主管准许卑微无能之员工司某人辞工,不胜感激!  年*月*日  ? 2、 余今请辞,心有戚戚焉。昔天山一别,取经东向,去家万里,游学京师。寒窗十余载,稷下情正浓。  一朝学成,东北而望,二三之龄,风华正茂,励心从检,宵衣旰食。求茫茫之正义,虽碌碌而无悔。不觉春去秋来,寒暑相易,白云苍狗,沧海桑田,十五年时光转瞬即逝。然书生意气,求之靡途。  胸中所志,块垒难消。羁索牵绊,恍然若失。口腹之欲,自役徒然。生生所资,未见其术。仕道官途,皆为浮云。恺悌君子,神所劳矣。风雨如晦,锦鸡独鸣。归欤之情,眷然何以自处?  自从检事,不求显达于庭闾,但愿无愧于寸心。虽心为形役,违以交病,然志不能片刻堕,道不曾须臾离。尝东皋而望野,徒舒啸而迷离,叹何枝可依。时刻自省,时常觉悟,然朝悔其行,夕则复然。长此往复,不胜其烦。观人情厌恶,世间冷暖,蝇营狗苟,驱去复还。  《诗》曰:营营青蝇,止于樊。岂非有所示耶?是因相顾无相识,宜当长歌怀采薇。岁岁黄菊,千载东篱,伴我倦鸟,茸我衡宇。往者不可谏,来者尤可追。欲效接舆醉,狂歌五柳前。  归去来兮!小舟从此逝,江海寄余生。  归去来兮!人生几何复几何?曷不任性任我行?挂靴挥手自兹去,萧萧斑马鸣啾啾!  丙申甲午***顿首。  ★ 3、其他奇葩辞工信:  ?①、天气太冷,起不来。  ?②、外头世界那么大,我想出去看看。  ?③我累了,不愿干了。  (编者评语:这三封辞工通知书,简单、易学、易仿、迅速搞定,不需才华,不费思劳神。)  ★ 辞工注意解决下列事项的论述:  1、交接事项。  2、还完公司所有的东西(包括领取要返还的、申领的备用金等),要回隶属自己个人的所有东西  3、核对好去职当月的考勤以及结清薪水。  4、领取人事部门的去职档案,包括去职证明、交纳凭证、金龙卡和就业失业登记证(有就领取,无就不领)。  5、找到下家单位后,同地区能够继续交纳社保,公积金暂时是封存在你上一家(去职的这家单位的),需要开公司公积金接收函给上一家单位解决公积金转移。有人事档案的话,到下一家单位也是要解决接收的。  6、保存好你的劳动合同,以后解决的时候用得到。  ★关于自动去职的论述:  根据《关于自动去职与翘班除名怎样界定的复函》(劳办发[1994]48号)、《关于公司处置私行去职工人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3]68号)限定:自动去职指工人终止劳动关系时不履行解除手续,私行出走离岗,或者解除手续无解决完毕而离开单位。自动去职的工人须承受违约职责,并且新录取自动去职的工人的用人单位,对原用人单位导致经济损失的,应承受连带赔偿职责。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根据有关停薪留职的文件限定,如果工人要求停薪留职,但未经公司准许而私行去职的,或停薪留职期满1个月内既未要求回原单位工作,又未解决辞工手续的,公司有权按自动去职处置。按自动去职处置是用人单位的做法。按有关行政复函限定,这里讲的按自动去职处置,是指公司应依据《公司工人奖惩条例》有关限定,对其做出除名处置。为此,因按自动去职处置发生的争议,应按除名争议处置。公司不得因工人私行去职而对其本单位的亲属采取辞掉等惩罚性措施。公司作出株连私行去职工人亲属的限定是不符合国家劳动管理政策的,因而也不能作为劳动仲裁的依据。  ★ 在回答辞工问题时候发现多有网友问及雇主扣押或者拖延薪水要怎样办?论述于下:  用人单位是不能随意克扣劳动者薪水的,用人单位没理由克扣劳动者薪水,劳动者能够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一、如果是给用人单位工作,有两个途径能够要求支付薪水:  1、劳动者能够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各地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能够到当地劳动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薪水。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能够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两倍薪水。如果是以拖延薪水提议的解除劳动关系,还能够要求支付经济赔偿金。优点:除了薪水外,还能够主张经济赔偿、两倍薪水等,并且通常都能够最终解决;缺点:申请劳动仲裁就是打劳动官司,流程稍多,需要专业人士指导。  二、如果是给个人工作,不算劳动关系,能够直接去法院诉讼该个人雇主,要求支付劳动报酬。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适用本法:  (一)因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换、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掉和辞工、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训练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经济赔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第五十条 薪水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没理由拖延劳动者的薪水。  《薪水支付暂行限定》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薪水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做法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薪水和经济赔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没理由拖延劳动者薪水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薪水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薪水准则支付劳动者薪水的。  经济赔偿和赔偿金的准则,按国家有关限定执行。  ★ 关于失业金问题论述: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限定: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限定累计交费时间满1年不够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时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交费时间满5年不够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时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交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时限最长为24个月。再次就业后,再次失业的,交费时间再次计量,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时限能够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时限合并计量,但是最长不得超出24个月  申请资格  1、具有下列要求的失业人员,能够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按限定享受其他各项失业保险待遇:  (1)按照限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限定履行交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依法定流程解决失业登记的;  (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训练、职业介绍的。  2、劳动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具体包括下列情形:  (1)终止劳动合同的;  (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因用人单位不按限定提供劳动要求,提议解除劳动合同的;  (4)因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逼迫劳动,提议解除劳动合同的;  (5)因用人单位克扣、拖延薪水,或者不按限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劳动报酬,提议解除劳动合同的;  (6)因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薪水准则或者商定的薪水准则支付薪水,提议解除劳动合同的;  (7)因用人单位扣押身份、资格、资历等资料,提议解除劳动合同的;  (8)因用人单位未依法交纳社会保险费,提议解除劳动合同的;  (9)法律、法规另有限定的。  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  有下列情形之二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再次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待遇的;  (五)被坐牢收监执行或者被的  (六)无正当借口,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组织介绍的工作的。  领取流程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交纳失业保险后,劳动者去职后能够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具体要求和流程如下:  ①非本人意愿终断就业(即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并有求职要求,(须提供用人单位辞掉的证明)②交纳失业保险金12个月以上  ③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60天之内前来解决  一、参保单位出具两份《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一份交失业保险中心,一份交劳动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备案。  二、失业保险中心凭参保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对情况进行严格的调查核实(失业人员带上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确认无误的发放2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和1份《失业求职登记表》。  三、失业人员认真填写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的正面所有栏目,背面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意见处空格请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盖章。认真填写好《求职登记表》。  注:户口在城市的请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计生办盖章;户口在乡村的请到户口所在地的乡(镇)计生办盖章。居委员、村委员、社区的计生办章均不符合要求。  四、交纳三张一寸的彩照和一份失业人员复印件。  劳动者符合以上要求,即可到户籍所在地或暂住地的区级劳动保障部门解决领取失业保险金。  ★对于随意变动工人工作职位的论述:  变动工作职位。如果你的劳动合同中有工作职位的商定,单位若想变动你的职位,必须经过你的认可,否则视为违约。  如果仅仅是一种概括性的商定,你能够要求公司给你出具书面的你不能胜任原工作的借口。  如果强制性的变动工作职位,你可去职并要求单位给你赔偿。单位直接辞掉你,你能够要求的经济赔偿金等。  ★ 关于五险一金的论述:  1,关于五险一金,根据《劳动法》和《社会》的相关限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交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明显具有国家强制性的特点,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和借口拒却承受该项法定义务。  2,社会保险的交纳是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有来承受的,其中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是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有承受的,生育险和失业保险是由用人单位承受的,其中养老保险用人单位需要承受13%,劳动者需要承受8%,医疗保险用人单位承受6%,员工个人承受2%,失业保险用人单位承受2%,员工个人承受1%;  3,对于单位拖缴五险一金的,隶属违背“劳动合同法”的限定,劳动者能够主张补缴五险一金,也能够向当地的社保部门进行投诉,由当地的社保征收组织责令用人单位限期交纳或补足。用人单位逾期仍未交纳或补缴社保费的,社保征收组织能够向以银行或其银行查看其银行账户,并可申请县级以上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保费,书面通知开户银行或其他金融组织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交纳社会保险费的,征收组织能够要求用人单位提供保证,签订延时交费协议。  ★关于无与用人单位签合同的论述:  用人单位不与工人签合同的,违饭了现行实施的《劳动法》《劳动合同法》。  理论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人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人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人之日起建立。  解读:建立劳动关系的唯一准则是事实上提供劳动,不论劳动者可否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将受到同等的保护。书面劳动合同签订在前,事实上用人在后的,劳动关系自事实上提供劳动之日起建立;事实上用人在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在后的,劳动关系早于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的建立不受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影响。  (1)书面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唯一合法形式,不认同表面劳动合同,达到表面劳动合同的,视为未签订劳动合同;  (2)劳动关系一经建立,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当在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自用人之日起超出一个月,但不满2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薪水。  ★关于单位扣押金、保证金或者其它资料物品的论述:  单位扣押金、保证金或者其它资料物品的的做法是违法做法。  借口依据:  《劳动法》第九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资料,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保证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对违背以上限定的,劳动者可向公安部门和劳动部门投诉,两部门应责令用人单位立即将其退还给劳动者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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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律师!我原是北京华油油气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的一名工程师,在国外工作了5年多,去年年底因国际油价低,工作量不足,回国后就再没有去(关键是直属领导任人唯贤,拉帮结派的原因),给我办理待岗协议到6月30号通知我办理离职手续,我没同意,直到7月11号逼迫无奈之下签了离职协议!且没有补偿金!至今社保及公积金未办理转移!我想维权,请问可以吗?
您好,协议是否有效,要看具体签订协议的内容如何约定,如果是对方逼迫你签订,你要提供相关证明。单位在期内和你属违法行为,请尽快提起进行维权,以免错过时效。
昆山**大批人员正在办协议离职手续,而我系统里离职申请已签完,但系统里交接手续还未办理,厂牌也未交,我应该还是公司员工。可是厂部人资主管不让我再办理协议离职手续,这样是否符合劳动法。请律师帮我回答下。谢谢!!
符合,但不一定有利于保障你的权利。如果有要求单位进行经济补偿情形的,请与单位办理协议。
1.合同没有规定离职期;2.我通过公司的OA系统正式提出离职申请;3.和主管领导协商好了,办理离职手续;3.目前OA的审批流程主管领导,总经理,财务都已经审批完成;4.因为手里有一部分工作(一份ppt的写作)没有达到主管领导的要求,他以此为借口,认为我没有完成现有工作,拒绝通知财务给我办理离职手续;5.主管领导本人从之后一直不在公司,无法当面交流,只能通过邮件汇报工作;6.在,我提交了工作成果被认为没有达到主管领导的个人要求之后,经过修改,我再次提交,主管领导仍然拒绝给我办理离职手续。7.以上需要证据的环节,我均有书面,或录音证明。请问我该如何处理?
首先建议你把公司关于离职的相关规定了解清楚,其中是否有关于工作未完成不给办理的内容。其次,建议你给公司发出一个正式的通知函,内容为你准备在什么时间正式离职,请贵公司配合办理相关离职手续。如果未能办理,你将按照的相关规定,提起等手段维护权益。在此期间,注意的收集,除你已经有的证据外,邮件,微信,公司的规章制度等都可以作为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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