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起,顾客可以拒绝qq超市1000万顾客礼包方打开包检查的要求吗

报警器坏了 被翻包顾客索“一顿饭钱”_新浪新闻
报警器坏了 被翻包顾客索“一顿饭钱”
  永辉超市称只能向顾客道歉 律师称超市搜包违法
  在超市出口处的报警器旁,当事女子拿出所购物品的票据向超市讨要说法
  ■华商晨报 华商响网记者 王齐波 摄
  本报讯(华商晨报 华商响网记者 李莹莹)市民孙女士购物后走出“永辉超市”时,超市的报警器突然响了起来。在众多顾客异样的注视下,孙女士被当众“强行搜包”。
  而最终查明报警器响的原因是“报警器坏了”。孙女士觉得自己受到侮辱,向超市要求精神赔偿,但被超市拒绝。
  超市购物遭“强行搜包”
  昨日14时40分许,记者来到位于沈阳市铁西区某商场负一楼的永辉超市。
  56岁的孙女士说,12时40分许,她在超市结完账正往外走的时候,“突然两个小伙子(超市安保人员)从后面拽住我胳膊,让我重新过一遍防损门,我就又去过了一遍。结果报警器又响了,这俩小伙子立马过来开始翻我的包,把包翻了个底儿朝天。最后,那俩小伙说了句,‘你走吧,防盗器坏了’。连一句道歉的话都没说。”
  孙女士说,当时超市出口位置有很多人,不少人都用异样的眼光看她。“真的有被侮辱的感觉。”
  孙女士后来选择报警,在民警的协调下,孙女士提出向超市索要精神赔偿。
  顾客要求超市“赔一顿饭钱”
  “一是我觉得憋气,二是他们耽误了我两个小时时间,导致我中午饭还没吃,我向他们要一顿饭钱。”孙女士说,可是民警走后,负责接待她的防损部工作人员又把她推给客服部,而客服部表示,只给道歉,不给赔“饭钱”。
  昨日15时,超市防损部一名夏姓经理称,防盗器报警可能是收银员没有规范操作,商品未被消磁导致。“两个工作人员说,在翻孙女士的包之前,有说‘需要翻您一下包’。”但这种说法遭孙女士否认。
  夏经理说,按照超市的规定,遇到防盗报警器响时,安保人员首先应该提示顾客再重新过一遍防损门,如果再响,须在经过顾客同意的情况下才可翻包。“但是,也难免有个别年轻工作人员在具体操作时有疏漏,惹顾客反感。”
  夏经理表示,超市将对当事员工进行处理,并加强对员工的相关培训。但是“我们以往对类似事件的处理方案中,确实没有精神赔偿这一项,只能给顾客道歉。”
  律师:超市对顾客搜包违法
  “超市对顾客进行搜包或者搜身,这是违法的行为。”北京盈科(沈阳)律师事务所律师孙义鹏表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5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对消费者进行侮辱、诽谤,不得搜查消费者的身体及其携带的物品。
  针对超市强行对顾客进行搜包、搜身等行为,受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超市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并可要求赔偿损失。
  消费者购物被搜身
  获5000元抚慰金
  2005年,广州市民朱先生在超市购物后,被搜包长达20分钟。
  广州中院对此案进行调解,朱先生拿到了5000元的精神抚慰金。
  据《信息时报》
  超市应采取
  更人性化措施
  一旦报警器响,就是有偷窃嫌疑,这是很多消费者的看法,纠纷也由此产生。
  某超市客服中心主管介绍,顾客经过安检口时报警器响有三种可能:一是收银员忘了消磁。二是已消磁,但没消尽,或磁条恢复磁性。三是商品未结账。“我们并不必然地认为,报警器一响就是顾客偷窃。”他表示,希望碰到报警器响时,顾客能够理解,配合保安的检查,找出原因。
  不少顾客在采访中表示,虽然也理解保安的做法,但是超市方面在处理这类问题的时候也应该多从顾客的角度着想,尽量避开人群围观,采取更人性化的措施,而在证实是自己工作失误后,则应该主动道歉并妥善处理。
  据《绍兴晚报》  (原标题:报警器坏了 被翻包顾客索“一顿饭钱”)
&&|&&&&|&&
,推荐效果更好!
看过本文的人还看过您当前的位置 :&&&&&&&正文
超市强制检查顾客物品,侵犯了公民什么权利?
  今年“五一”期间,王女士在某超市购物结账后,刚走出超市的防盗磁门,被两个保安拦住,要求王女士拿出购物小票并搜查其购物包。因为所有商品都已交款,所以王女士拒不接受检查,而保安则坚决不予放行,引来了众人围观。僵持了几分钟后,王女士无奈只得在众目睽睽之下接受保安检查。结果没发现多余商品。超市侵犯了王女士什么权利?王女士该如何维权?
  1、超市侵犯了王女士什么权利?
  我国《宪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对消费者进行侮辱、诽谤,不得搜查消费者的身体及携带的物品,不得侵犯消费者的人身自由。”消费者付完钱后,与超市的买卖关系已经结束,消费者取得了所购物品的所有权,因此没有任何义务接受超市检查。如果超市再强制检查消费者所购商品,其实质是将消费者视为偷窃的“嫌疑人”,这无疑是对消费者品行和人格的侮辱。该案中,王女士被超市保安拦住,引来众人围观,对王女士的品德、声望、信用等方面产生了恶劣的影响;同时,超市保安将王女士拦住,不配合检查就不予放行,这种行为实际上已经限制了王女士的人身自由。因此,超市已经侵害了王女士的名誉权和人身自由权。
  2、王女士应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第一款规定:“公民的名誉权受到侵害时,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该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法人对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超市的保安是在工作岗位上履行职责时对王女士实施侵权行为的,因此,其侵权民事责任应由超市承担。事后,王女士有权要求超市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失,王女士可以直接与超市方交涉,或者向消协投诉,若协商达不成一致,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如果超市确有证据证明顾客有偷窃行为,超市是否有权对顾客进行强制检查?
  如果超市怀疑或发现消费者有漏付款项甚至有偷窃行为时,超市亦无权对顾客进行搜查,而应实施“自助行为”。所谓自助行为,是指权利人为保护其合法权益,在情况紧急而又不能及时请求国家机关予以援助的情况下,对他人的财产或自由施以扣押或其他相应措施,而为法律或社会公德所认可的行为。超市实施自助行为后,应及时报警,提供录像等证据,由警方来处置,而不可自行其是,侵犯顾客权益。
  (张士海)
天津网-数字报刊
我来说两句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在后发表评论。
只有北方网注册用户可以发表评论......
热点新闻排行榜
天津民生资讯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 | 举报邮箱:jubao@staff.enorth.cn |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投诉超市检查私人背包!
在超市的收银台,收银员要求检查私人包,我拒绝超市检查。特别的羞辱和难过,跟超市的消费者说这事,他们都说超市可以检查私人物品,天下乌鸦一般黑。我说警察才有权利检查,并且如果没有发现赃物他们必须公开道歉受到惩罚,如果我偷了东西我去坐牢。警察来了后检查了背包未发现有偷盗行为。事后超市和警察热聊后谁都没一个道歉就完事了,把我晾在原地。
请各位同胞帮助,我现在该怎么做能让超市对他们的行为负责任受到惩罚!心情特别的不好,不想不了了之,你一旦怂了一次,只会让恶人得寸进尺。
今天去了一趟警察局让他们提供给我昨天的笔录,不是昨天的警察,他在电脑里查了一下,刚开始说没有记录,昨天现场警察确实什么都没写,后来他又改口说不能提供给我,必须要律师出面才给。
警察说超市限制我的自由跟他们没关系,我应该去着超市理论,警察还说超市可以搜查顾客私人物品。请问我接下来怎么处理,目前是所有的德国人不论是超市工作人员还是超市的顾客和警察全都一边倒向着超市那边。我不清楚德国的律师没有律师险要花多少钱,以及律师是站在公平正义的角度还是和所有其他德国人一样无理不要脸。被人当小偷大庭广众下翻包,被限制人身自由不允许我离开,威胁我给我戴手铐,我不愿意不了了之,因为这帮畜生压根一点歉意都没有。恳请得到大家的帮助,谢谢,如果赔偿金不够请律师,请问大概多少钱能行胜算多少,如果能承受起愿意自掏腰包也要整死那帮畜生。
昨天深夜无眠给超市邮箱发邮件写了此事并要求他们道歉和精神赔偿,以下是超市的回复:
Guten Tag,
vielen Dank für das Feedback zu dem von Ihnen beschriebenen Vorfall in unserem Haus.
Wie Ihnen bereits durch die Kollegen und der Polizei Forchheim mitgeteilt wurde, besteht ein sogenanntes Hausrecht unsererseits, das uns dazu bef?higt, auf Taschenkontrollen hinzuweisen und auch darum zu bitten. Unser Kassenpersonal hat Sie angemessen auf diesen Sachverhalt hingewiesen und um Einsicht in Ihren Rucksack gebeten. Nachdem Sie das verneinten, forderten Sie ebenfalls umgehend die Polizei. Somit sind wir Ihrem ausdrücklichen Wunsch nachgekommen, um die Situation bestm?glich aufzul?sen. Wie bereits erw?hnt, hat Ihnen die Polizei den Sachverhalt nochmals verdeutlicht.
Wir bedauern, dass Sie sich in Ihren Pers?.........
你一言,我一语
楼主,我对你的遭遇表示同情,如果你坚持要找律师,我也精神上表示支持。
从这件事情可以看出,你是个正直的,认真的,执着的,有原则,有立场的好青年,可是啊,这个世界本来就是乱七八糟,乌烟瘴气的,凡事不要太认真,认真你就输了。
其实在德国收银的,用咱们中国的标准来归类,也就是社会底层了,不用跟她们较劲,毕竟,生活也不易。
有一次,我在超市收银台,尼玛那收银台的防盗PPP响个不停,吵到烦死,收银员还没开口,我就把包拉链拉开,直接甩到收银台上,让她自己看,然后她也没看,就说,有可能是你的衣服或鞋子,没关系,就让我走了,所以也没有后面的一系列破事。
我说了这么多,不知道你明白我的意思吗?我其实是想说, 不要再浪费时间在这件事上了,忘记它。生活中其实还有更多有意义的事情值得你去做。
为了避免下次再遇见这种破事,尽量不要带装得满满的大包逛超市,免得又给别人例行公事检查,影响心情。
经历一件破事,吸取经验教训了,也算这破事有点意义了。
笑一笑,开心起来。给你一个大大的拥抱。
确实很让人气愤,这TMD就是一种对外国人的歧视行为!
楼主有精力的话,先向他们的总部投诉,提出你的诉求。如果得不到妥善处理,再找律师。
或者,退一步海阔天空,就此忘掉,不拿他们的错误惩罚自己。
如果是过安检或查酒驾大家都检查那我也会配合,但是大庭广众之下被搜包,特别的羞辱和气愤。警察来了没搜到赃物谁都没给我一个道歉,超市收银员的领导还说他们保安在还可以手铐铐我,收银台所有的顾客全部把目光投在这,给附近几个顾客说超市的行为他们都说超市该查。没有正义,天冷心更寒,如果这里有律师朋友欢迎联系,赔偿金全部给律师,我一分不要,我没有律师险
网上一堆询问的帖子,回答是千篇一律的,在没有具体怀疑的情况下是不允许的,楼主经过搜查并没有,那就是没有具体怀疑的显著例子,下面具体的询问一下律师该怎么处理吧。
Auf dem Heimweg von Uni, Büro oder Spielplatz, mit Rucksack bepackt, nochmal schnell in den Supermarkt – wer macht das nicht hin und wieder? Unangenehm wird es aber, wenn man an der Kasse aufgefordert wird, den Inhalt seiner Taschen zu pr?sentieren. Doch ist so eine Taschenkontrolle durch das Supermarktpersonal erlaubt?
Die Antwort: in der Regel nein. Es geh?rt zum allgemeinen Pers?nlichkeitsrecht des Kunden, dass er frei darüber entscheiden darf, wer Einblick in seine Sachen bekommen soll. Wird also gegen den Willen des Kunden seine Tasche kontrolliert, stellt dies in der Regel einen unzul?ssigen Eingriff in besagtes Pers?nlichkeitsrecht dar.
超市除了要付你的律师费以外还有付给你精神赔偿费。费用的高低和你被其非法剥夺人身自由的时间成正比,一般在250欧元左右。
这次就算了,你也没有当场让他们道歉。不过现在应该考虑以后碰到这样的情况怎么办?你应该跟他说,检查可以的,也不需要叫警察,但是检查不到什么必须向你道歉。或者你叫警察,然后让他们给你道歉
警察检查过了包没有赃物,没有任何人道歉,超市收银员的领导过来还说他们保安没在不然可以用手铐铐我,我不知道我是不是他们超市第一个被这样无证据大庭广众之下要求搜包的,但是如果不采取行动他们只会更嚣张。哪天我要是不想活了绝对把他们一起带上。
上次在DM有看到德国本地两小姑娘被查的,当时警报器响了,她们红着脸,也没抱怨什么。我老公回家还说,这俩小姑娘都不反抗,就让超市人这么查着。最近德国外国人小偷太猖狂(本国人也不少吧)。所以我们背着黑锅。我有一天肯定回中国的。你也不用不高兴。生气不值得!
先说下超市搜查原因,真的是丢的太可怕了,小偷太猖獗了,我都帮超市抓住过一个难民,被遣返了,超市还送了我gutschein。。。
这里给你一点小建议啊,
1.首先你分析下,看是恶意还是职业需要的检查。当时那个kasse只查了你一个人,或者也查过别的人。或者你的背包真的看起来鼓鼓囊囊的,而购物又很少。这种情况就只是她们职业的担忧和要你展示背包了,如果换做我,我一般都接受的,配合下工作方便她们。
如果她们恶意的就只是单独查你一人,别的背包的都可以顺利的结账,那就别犹豫和她怼。
2.我估计你是学生哈,可以找学校的律师,可以免费或者只收很少的钱发律师函,我建议你把报警记录要下来,还有要求律师查看她们的监控记录。告他们种族歧视,或者告他们侵犯你人身自由,基本都是一告一个准。
3.太有才老大不会处理这种事情的,这种事情太多了。我身边的朋友也遇到过和你类似的,不过是好多年前在HM,你气场不够哦,我朋友当时让警察来了后。因为我朋友当时就打电话叫律师了,要告种族歧视,因为店里结账台女士都背包,谁都不查看,就查看我朋友的包,而且kassierin 说好很难听。后来让店长亲自道歉,还送了她gutschein。
最后不要生气,我们毕竟是外国人,德国种族歧视多了,明的暗的。
我在拜仁州住过的一个小村里也经历过,有些超市确实是有这样的要求。要么把包进门前存起来,要么结账的时候开包让收银员看一下。这个觉不是针对外国人,每个带包的人都查。
我今天去了一趟警察局,警察开始说没有做记录,昨天出警的警察带了个本子但确实啥都没写。后来警察改口说不给我,得让律师问他们要才给。超市限制我得人身自由,在没有任何证据情况下搜我得包,警察说超市有权利搜,限制我得自由警察不管,让我找超市去。然后什么都没有拿到就离开了警察局。
超市的权利,不是权力:
有权“要求”搜查你的包,甚至搜身!
但是不能限制你人身自由,即便有证据证明你有类似盗窃嫌疑。
楼主你的权利:
你有权拒绝,也有权同意,有权要求离去,更有权就“人身自由受限”而报警,
三者都可以,无论有没有证据证明你有类似盗窃嫌疑。
而最没有自我保护意识的做法,就是为了自证清白而自己找警察,警察来了又急急忙忙自证清白。
最能搞事的做法,也是为了自证清白而自己找警察,警察来了,又说“人身自由受限”,让警察作证!遇上怯爹的超市,你就得着了。一般这种情况不会发生。彼此对话的关键词,保护你的人身自由和尊严的关键词,一上来就是那几个,你说得出来,有事变没事,说不上来,越说越费事,别说超市欺负你, 是你不懂自己的权利,露怯。
如果你拒绝超市的“要求”,而他们强迫你,由此所造成一切后果,超市要负责,包括赔偿的可能。
当然,如果强制搜出类似盗窃的物证,超市可以报警,也可以与你协商解决,搜查其间所发生一切后果,原则上由超市负责,也可以当场与你书面协商解决。有必要的话,比如对方的书面表达对你不利,这时候才是律师出面的时间,这一趟大概三百欧元,是不贵,一般电话里也能解决,但是现成的律师很少见。一般律师听完条件会让你干脆把字都签了。
保安员的权利:
假设超市雇有经专业培训的保安员,假设你反应出来的行为“危及公共安全”“损害财产”,保安员有权立刻给你上手铐,前提是保安随身佩备手铐,但是如果保安把你拖进办公室,再戴上手铐,这中间所发生的一切后果,由保安公司或者超市负责。
事实上,你这次是自己“要求”警察搜查了你的包,以向超市证明清白。
维护个人尊严的不是清白与不清白,不清白者也有尊严不是吗?
太阳照好人也照坏人,法律也一样。
这个属于德国AGG 法律范畴 如果要起诉 首先要满足法律歧视的要件 前提对方在怀疑偷窃的原因是因为武断 比如说只是凭感觉这个人可能是小偷 并不是看见这个人拿过东西 但是这个举证比较难 人难免也有看错的时候 比如碰巧看见偷东西的人和某个人穿相似的衣服 所以说举证是很难的 现在找律师基本不会有利你的结果 除非对方商家有多次被警告的歧视的先例 。德国有专门的部门针对于歧视 你可以在网上找联系方式 由政府部门介入 估计也是警告一下 。
是自证清白,还是维护尊严,两者先取其一,你要有不得其一,不行其次的觉悟。
你当时可以立即离开。
对方工作人执意阻拦,你要当场投诉,手机留证,拍胸卡上的名字。
这张照片的时间,就是人身自由被限制的起始点,这很重要。
但是同时你还必须问清楚被投诉者,是否你不接受搜查,就会人身自由受限制?
如果对方不直接回答,但继续阻拦,你可以选择报警,情况是要警察配合搜查,
如果报警情况是人身自由受限,警察一般不会受理。
同时,你一定要反复向超市声明:你不认为超市有权搜查你的背包,你不接受搜查因为有损人格,你想立即离开。
期间你一定要留在公众视线可见的位置。
如果对方自信掌握偷盗证据,这时对方会选择报警。
你在等待警察期间也不能离开所在位置,同时做好报警、等待、搜查的时间点记录。
你可以选择在公众视线内被动接受警察的搜查,这是事后不搞事的应对。
你也可以转移位置,到办公室之类公众视线之外接受警察搜查,
这样做,对方有可能要承担你的人格权受损的责任。
搜查之后对方只要道歉,你就可以求偿。对方不道歉,你自己酌办。
你可以当即声明你权利受损的具体部分,比如人身自由受限的时长,被怀疑阻拦是当众的、被搜查证明却未公开,人格权被侵犯等等。
警察在场,你可以当场报警,出示你的记录和证据,并要求警察也作证。
这事原则上跟警察没有关系,但是你越是记录准备充分,他们越不敢掉以轻心。
现场他们受理或不受理,作证或不作证,你都要记录他们的名字、报警时间和具体地点。
如果超市转变态度,做出让步则罢。不然这时候你可以直接离开,揣着足够的记录和证据。
事后向更一级书面投诉只是出口气,一般受偿很小,都对不起所花时间和精力,
所以,最好当场投诉,当场解决。
被超市的一男一女包围不让离开,我如果当时拍照和录视频录音能作为证据么,警察来的时候我要录视频被警察制止。还有一个细节补充一下,那个要查我包的收银员在她叫来一男一女的时候,她离开了收银台换了一个新的收银员过来,但是我还是在Information位置看到她了,虽然她还故意带了一副红框眼睛(在收银台的时候没戴),但我之前盯着她很久所以一眼就认出了(特别想抽她耳光)。他们调换工作人员有什么用意吗?他们是要毁灭证据?
超市始终都没有道歉,事后警察没搜到赃物离开后,超市人员还威胁说他们保安如果在办公司可以拿手铐铐我,在给总部写邮件的回复中也没有歉意,没有警察或超市看客们做证人我拿着记录找律师的话告赢他们的机会大么。我特别想告他们,但是没有律师险,证据都掌握在对方的手中怕输官司,我这周再写个挂号信给超市总部,错过了自己取证的最好的时机,希望做最后的努力。
真心的谢谢你们,让我寒了的心暖了些,如果有获得赔偿愿意全部答谢在此帮过我的人。
这是德国热线德国法律板块的即时截屏,欢迎您的加
责任编辑:
声明:本文由入驻搜狐号的作者撰写,除搜狐官方账号外,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搜狐立场。
今日搜狐热点合肥女顾客出超市触发警报器被拦 要求讨说法
  昨日上午10点,一位女顾客走出蒙城北路某超市门口陷入窘境,门口警报器突然响了起来。工作人员按例将其挽留询问,是否有商品未结账。
  该超市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仅仅是询问,并无恶意。但顾客感觉自己被羞辱,她当场打开包,以证清白。“顾客自己情绪激动,主动打开包检查,我们也没有搜身。”超市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察觉可能是误报后,店员道了歉,但女顾客要讨个说法。
  随后双方不得已请来了辖区派出所调解。事后记者从杏花派出所了解到,经查实,女顾客确实没有商品未结账,是包内一张卡片的磁条引发了警报器误报。在民警的调解下,此次风波得以收场。
  律师说法:超市方够不上侵权
  超市方此举是否侵权?对此,安徽庐州律师事务所张亚律师表示,按照上述情况来看,超市方并非主观故意,够不上侵权。不过,超市今后有责任维护好设备,不能让它成为顾客出门的羁绊。(作者: 陶伟)
[责任编辑:
安徽黄梅戏传统剧目《天仙配》亮相印度
九华山今年首现雾凇奇观
安徽怀远:大学生“牛倌”扎根农村实现创业梦
合肥:“一米孝子”十余载照顾患病继母
北京天空现罕见“飞碟云”
一图读懂全民医保咋整合?
专题 · 策划
Copyright (C) www.ah.xinhuanet.com All Rights Reserved.&&&&香港消委会抽查发现,产地在新加坡的的屈臣氏牌“无香料婴儿柔湿巾(90片)”,含有防腐剂MIT和CMIT……
您当前的位置 :&&&&&&&&&&&&&正文
女子过安检警报响起 超市搜包行为引不满
新闻热线:  【
从超市买完东西离开,安检处的警报器突然响了。10月12日,网友&香艳&不但遇到了这样的尴尬,手提包还被超市工作人员搜了个遍,她有种被冤枉为&小偷&的不快。
警报器响了,超市工作人员未经同意搜包
10月12日中午12点左右,&香艳&在城区一超市购物,离开时超市的警报器响了,&我被吓到了,难道结账时有东西漏付钱了?&
&香艳&想到,她曾买过一包卫生棉,单独塞在手提包中,便把卫生棉取了出来。此时,一名工作人员迎上来,核对了购物小票和购物袋中的商品,包括卫生棉在内,都已付过款了。
超市工作人员便怀疑是&香艳&手提包内的其他东西触发了警报器,要求检查,&她说再把钱包过一下安检,我认为没问题。可她直接把手伸过来,翻起了其他东西。&
除了钱包,&香艳&的手提包内只有她的口红、雨伞、手机等小物件,上面并没有条形码,也没有所谓的&赃物&,&同样的包,过其他安检都没问题。不知道为什么,在这里会响。&
那名工作人员检查了一番,没找到警报器响的原因,最后抛下一句&算了,你走吧&,正是这句话让&香艳&觉得很不舒服,&当时一大群人围了上来,我有一种被怀疑是小偷的感觉。虽然我问心无愧,但是超市工作人员这样做显然侵犯了我的权利。&
超市自查,已向消费者赔礼道歉
10月13日下午,记者就此事向该超市反映,前台经理核实当天的情况后,马上向&香艳&小姐表达了歉意。
&顾客出安检门,触发了警报器,一般情况下我们会要求顾客配合核对商品,但我们的工作人员确实没有这样的权利翻看顾客的随身物品,为此向这名小姐表示道歉。&
该超市前台经理胡女士告诉记者,可能是顾客钱包里的银行卡太多了,干扰了安检设备;也有可能是收银员忘了消磁&&触动警报器的事在超市并不少见。考虑到顾客的感受,还有一些更巧妙的办法要求顾客配合。
&当值的超市工作人员可能是第一次碰到这样的情况,一时心急做出了搜包举动,超市已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及奖金扣罚,并会加强对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胡女士说。
法律明确规定:经营者无权对消费者进行搜查
采访中,&香艳&告诉记者隐约知道超市工作人员没有搜包的权利,但是并不确定,由于现场&孤立无援&,她并没有据理力争,当时也没有拒绝工作人员的搜包举动。
事实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对消费者进行侮辱、诽谤,不得搜查消费者的身体及其携带的物品,不得侵犯消费者的人身自由。&
第四十三条同时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侵害消费者的人格尊严或者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的,应当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可见,国家的法律规定已经明确,超市没有搜包、搜身的权利,所以,消费者一旦遭遇类似的情况,可以报警自证清白,因为除公安机关外,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对市民强行搜包或搜身。即使超市一方有明确证据证明顾客有偷盗行为,也必须等公安机关来处理。
■本报记者许鸿晶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qq超市怎么增加顾客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