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夏季收的2017国家粮食收购价格到现在还属于新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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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政发〔2017〕5号
中阳县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度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情况总结报告
来源:中阳县政府办公室
市粮食局、市农业局:
2016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直有关部门的关心支持下,我县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粮食流通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五、六中全会提出的一系列新要求,以“十三五”时期全市粮食流通工作意见为指导,我县各级各部门认真按照粮食安全责任制的要求,切实加强领导,扎实工作作风,狠抓工作落实,把保证市场供给,促进农民增收,确保粮食安全作为关系全局的大事要事来抓,逐步构建适应我县粮食供给稳定、调控有力、运转高效的粮食安全保障体系,实现了全县粮食生产稳定发展,总产量持续增长,市场稳定,供需保障良好,确保了粮食安全,有力地促进了全县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圆满完成了2016 年各项工作任务,粮食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根据《吕梁市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办法》有关要求,现将我县2016年度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6年度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严格实行耕地保护制度。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结合法制宣传日工作的开展,组织相关部门利用星期天、节假日加大宣传力度,粘贴横幅标语50余条,发放宣传单3000多份。实行严格耕地保护制度,加大违法占地的清理力度,对不批就占和少批多占的行为限期复耕,坚决杜绝和防止乱批、乱占、滥用、毁坏基本农田的行为,加强荒山荒地改造,决不逾越基本农田保 护红线。一年来,全县没有发生乱批、乱占、滥用、毁坏基本农田的现象。根据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成果统计和《中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数据,2016年末全县耕地面积198271亩。
(二)稳步推进高稳产农田建设。2016年,各部门积极向上争取项目支持,实施了土地开发整理、片区综合开发、农田水利建设等一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切实改善农业基础设施条件,稳步推进高稳产农田建设。2016 年全县共投入建设资金 1608.17 万元,新增高标准良田6254.85亩。
(三)加大科技措施推广力度。在粮食种植科技措施推广方面,各乡镇加大示范工作的力度,全县良种推广比例达到90%以上,其中包括玉米、谷子等主要粮食品种的良种推广达10 万亩。2016年,主要实施玉米地膜覆盖、密植密补、秸杆还田、测土配方施肥等技术推广,科技投入上大幅增加。
(四)建立机制,加大投入。县乡两级均建立健全了抓好粮食生产投入的长效机制,制定了发展规划,在县乡两级财政困难的情况下,认真落实当年粮食生产投入增加的比例不低于上年财政增加的比例的要求,确保了粮食生产的投入逐年有所增加。2016年全县发放粮食三项补贴819.57万元。
(五)稳定面积,确保总量。我县2011年-2015年粮食种植面积分别为亩、亩、亩、亩、亩,为五年粮食种植面积平均水平为亩;2016年,全县种植粮食作物 亩,虽然种植面积和往年相比有所减少,但通过加强中耕管理,病虫害防治等措施,确保了总产稳定,完成了年初预定的目标产量,确保了人均产粮在200 斤以上。
(六)规范管理粮食风险资金。2016年,我县自筹78万元粮食风险基金用于储备粮轮换差价及自然损失损耗补贴,确保我县储备粮规模的足额入库。全县粮食风险基金的使用严格按照使用规定和范围拨付使用,没有违规违纪的现象发生。
(七)完善应急保障机制,实现粮食安全。建立健全《中阳县突发事件粮食供应应急预案》,成立了由县政府分管粮食工作的副县长为组长,政府办主任、粮食局局长为副组长,县委宣传部、发改局、经信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交通局、农业局、新闻办、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物价局、农发行、武装部和武警中队等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确保应急处置快速果断,实现了粮食安全。
(八)县级储备规模到位,储备管理规范。根据国家及省市有关储备粮管理要求,我县目前县级储备粮规模为400 万公斤, 并按要求收储到位。按照每五年轮换一次的要求,确保库存粮食均为五年内的新粮。按照《国家储备粮管理条例》和省、市、县各级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的要求,坚持国家“一符四无”的储粮技术规范和“五十”检查制度,运用先进的储粮技术,力求保证粮食质量,减少管理费用。在管理当中做到严格制度、严格管理、严格责任,做到“三专四落实” 并适时轮换,做到市、县储备粮食数量真实,结构合理,质量优良,管理规范,存储安全,保证了地方储备粮食在需要时调得动、用得上、有保障。
(九)加大涉粮法规宣传力度。2016年我县在规范粮食经营者行为,建立和维护粮食市场正常秩序,实现依法管粮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确保了粮食流通消费的安全。利用5月食品安全宣传周、10 月16 日世界粮食日之际,认真开展了《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省、市有关涉粮法规的宣传。一年来,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国家及省市组织的各种粮食执法培训。
(十)加强粮食市场管理。一年来,我县多次组织粮食、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加强对粮油等食品市场的检查。粮食、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密切配合,先后多次在粮食收购季节、重大节日期间,开展了对粮食非法经营的清查整顿,严格市场准入,并加强对粮食收购、批发、零售等市场流通秩序的整顿和规范。认真开展了粮食收购资格的审查核对工作,对已办理《粮食收购许可证》的、中阳县粮粮食局粮食收储中心、吕梁市中阳粮食储备库的购、销、调、存、加各个环节进行了认真检查。通过检查,该单位严格执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由于粮食市场的管理得到加强,2016年全县粮食经营没有出现哄抬粮价等违法违规行为。
(十一)依法开展社会粮食流通统计调查。主要是对社会粮食经营户的经营台帐进行指导和监管统计,对没有粮食经营台帐的粮食经营户给予指导和帮助建立相关经营台帐。从全县城范围内共抽取了16户居民(农村7户、城镇9户)进行粮食收入、支出和存粮情况的统计调查。我县国有粮食企业认真执行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按时上报统计报表。随着非国有粮食企业的经营量占社会粮食总量的比重越来越大,社会粮食统计工作的重要性日益显现,切实抓好该项工作,确保粮食安全。
二、2016年度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自评情况
根据《关于开展2016年度吕梁市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的通知》(吕粮〔号)、《中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阳县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办法〉的通知》(中政办发〔2016〕31号)文件精神,为全面落实我县政府粮食安全主体责任,切实保障全县粮食安全,确保吕梁市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和我县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落到实处,通过有关部门精心准备,我县的各项考核任务验证资料完整,顺利完成自查自评工作,具体情况为:
(一)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建设(6分)
1.耕地保有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我县结合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集镇建设发展规划,实行最严格的土地使用报批手续,对不批就占和少批多占的行为限期复耕,坚决杜绝和防止乱批、乱占、滥用、毁坏基本农田的行为,加强荒山荒地改造,决不逾越基本农田保护红线。2016年,市政府下达我县耕地保有量不少于19.47万亩,我县耕地保有量为19.8271 万亩,耕地面积总体稳定。(该项标准分为3分,因我县积极宣传贯彻《土地管理法》,无乱批、乱占、滥用、毁坏基本农田行为,保持耕地面积总量稳定,自评得3分)
2.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我县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以及《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和耕地保护制度,2016年,市政府下达我县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16.95万亩,我县基本农田保护面积16.9719万亩,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稳定。(该项标准分为3分,自评得3分)
(二)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耕地质量监测网络(4分)
3.编制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规划或方案。我县农业委员会编制印发了《中阳县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实施方案》(中农委发〔2016〕16号),着力提高我县耕地内在质量,实现“藏粮于地”夯实粮食安全基础。(该项标准分为1分,自评得1分)
4.安排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资金。我县2016年未安排县级资金支持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资金。(该项标准分为1分,自评得0分)
5.建立耕地质量监测机构和网络。我县农业委员会建立了耕地质量监测机构,建立和完善了我县耕地质量监测网络,监测数据上报上级有关部门。(该项标准分为1.2分,自评得1.2分)
6.安排耕地质量监测网络建设资金。我县2016年未安排耕地质量监测网络建设专项资金。(该项标准分为0.8分,自评得0分)
(三)提升耕地质量等级情况(2分)
7.提升耕地质量等级。我县因耕地基础条件没有改变,耕地产出与增施肥料同步进行,因此耕地质量等级与上年持平。(该项标准分为2分,自评得1.8分)
(四)粮食生产科技水平(3分)
8.主要粮食作物主导品种主推技术到位率。到位率达90%,玉米主推品种:先玉335、潞鑫1号、潞鑫2号、潞鑫8号、晋单46号、强盛42号、并单6号、农福8号、秦龙9号等。主推技术密植密补、秸杆还田、保护性耕种、选推抗旱品种、测土配方施肥等(该项标准分为1.5分,自评得1.5分)
9.主要粮食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2016年我县没有种植小麦,全县种植玉米3.6万亩,机耕3.6万亩,机播2万亩,机收0.5万亩,玉米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61%,完成了市局下达的玉米综合机械化水平56%的目标。(该项标准分为1.5分,自评得1.5分)
(五)粮食种植面积;粮食总产量(3分)
10.粮食种植面积。我县2011年-2015年粮食种植面积分别为亩、亩、亩、亩、亩,前五年粮食种植面积平均水平为亩;2016年,全县种植粮食作物 亩,虽然种植面积和往年相比有所减少,但通过加强中耕管理,病虫害防治等措施,确保了总产稳定,完成了年初预定的目标产量。(该项标准分为1.8分,自评得1.2分)
11.粮食总产量。巩固粮食播种面积,按照提高单产、确保总产的思路,加大科技投入,确保全县粮食增产增收。我县2011年-2015年粮食总产分别为2147.08万公斤、2093.02万公斤、2121.62万公斤、2508.5万公斤、839.69万公斤,前五年粮食总产平均水平为1941.98万公斤; 2016年,全县粮食总产2305.69万公斤,比前五年平均水平增加363.71 万公斤,较平均水平增幅达18.73%。(该项标准分为1.2分,自评得1.2分)
(六)产粮大县等粮食核心产区和育制种大县建设(4分)
12.产粮大县等粮食核心产区和育制种大县建设。2016年我县粮食三项补贴元,2015年财政补贴5.62037元(该项标准分为4分,自评得4分)
(七)高标准农田建设(4分)
13.稳步推进高稳产农田建设。2016年,各部门积极向上争取项目支持,实施了土地开发整理、片区综合开发、农田水利建设等一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切实改善农业基础设施条件,稳步推进高稳产农田建设。2016 年全县共投入建设资金 1608.17 万元,新增高标准良田6254.85亩。(该项标准分为4分,自评得3.2分)
(八)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农业节水重大工程建设(4分)
14.组织开展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今年以来,我县积极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县领导多次带头参加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逐级落实了行政首长负责制,明确了部门分工,出台了“中农建发1号、2号”文对农建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及考核方案。工程管理上明确了经营权、林权等,巩固了工程建设成果。并在全省禹王杯评选活动中得到红旗县的奖励。(该项标准分为1.1分,自评得1.1分)
15.持续加大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投入。虽然我县财政紧张,但农建工作开展以来,我县足额落实了配套资金,比如:抗旱应急工程的征地费全部落实,保证了工程的正常实施。在农建工作中,我们对淤地坝管护,河道管理都安排专人进行管理,骨干坝管护费1200元/座,中型坝800元/座,河道协管员800元/人。农建工作中我们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农建工作,比如下枣林霜降沟国补资金修建排洪渠,企业自筹垫地。今年我县的农建投资是最多的一年,厚通养殖公司今年投入的农建投资就高达1.3亿。(该项标准分为1.4分,自评得1.4分)
16.加快推进农业节水重大工程等农田水利建设。我县地处山区,在农业节水方面,如采用提水方式解决,投入大回报少,农民积极性不高,今年以来我县充分调查的基础上,大力开展集雨灌溉工程,如下枣林村投资120万元,新建300立方米的蓄水池6座,利用道路硬化集雨场,建成核桃园区灌溉系统,修建蓄水池、管路等,灌溉面积达到700亩。今年我们还铺开了下枣林乡贺家焉村、武家庄镇南曲村集雨灌溉工程,预计明春就可受益。农村灌溉方面,我县利用,暖泉灌区、冯家岭、郝家岭、苏村,姚家岭,水峪,南焉,张子山,古家岭等多处提水工程进行核桃林灌溉,灌溉面积达到6000亩以上,圆满的完成了任务。(该项标准分为1.5分,自评得1.5分)
(九)落实粮食补贴政策(1分)
17.严格执行国家粮食相关补贴政策,确保补贴及时、足额发放。我县财政局与农委联合出台《关于下达2016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专项资金的通知》,将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发放标准、发放方式及公示信访制度明确规定,各乡镇严格按规定按时发放到户。(该项标准分为0.5分,自评得0.5分)
18.出台粮食相关补贴发放制度办法。我县财政局出台《关于2016年产粮大县奖励资金分配方案的通知》,我县财政局与农委联合出台《关于下达2016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专项资金的通知》,将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发放标准、发放方式及公示信访制度明确规定,各乡镇严格按规定按时发放到户。(该项标准分为0.5分,自评得0.5分)
19.省级财政从省级预算直接安排粮食补贴(该项标准分为0分,自评得0分)
(十)培育新型粮食生产经营主体及社会化服务体系(1分)
20.获得财政资金扶持的种粮大户及粮食类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的数量。2016年我县未安排该项资金。(该项标准分为0.4分,自评得0分)
21.财政支持粮食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的资金规模。2016年我县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给粮食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储粮费用788180元。(该项标准分为0.4分,自评得0.4分)
22.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程度考核。2016年我县155人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任务已全部完成,其中专业技能型培训115人,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40人,中央培育资金6万元和省级培育资金9.15万元全部拔付到培育机构中阳县职业中学。(该项标准分为0.2分,自评得0.2分)
(十一)执行收购政策;安排收购网点(2分)
23.执行粮食收购政策,引导多元市场主体入市收购,严防出现农民“卖粮难”,维护正常粮食收购秩序,保护种粮农民利益。我县通过电视、网络及宣传资料等多种途径对粮食收购政策与质价政策进行宣传,确保农民卖“明白粮”,并鼓励和引导多元市场主体入市收购,在收购期间,督促粮食收储企业严格执行政策,对违反质价政策、扰乱市场秩序等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查处。(该项标准分为2分,自评得2分)
24.根据粮食生产布局和交通条件,合理设立粮食收购网点,方便农民售粮。(该项标准分为0分,自评得0分)
(十二)组织落实收购资金(1分)
25.落实政策性粮食收购资金贷款。2016年我县无增储、轮换计划;粮食局会同财政局及时下拔县储粮保管费用40万元;按时完成县级政策性粮食清理规范工作并上报清理规范结果;未出现因政策性收购资金不到位而出现“打白条和卖粮难”现象。(该项标准分为0.4分,自评得0.4分)
26.加大对符合贷款条件企业自主收购粮食的支持力度。对因特殊情况出现区域性“卖粮难”的,能够及时出台调控政策、组织资金收购,并落实风险补偿措施。我县无夏粮收购自动得分(该项标准分为0.6分,自评得0.6分)
(十三)仓储物流设施建设(4分)
27.加大粮食仓储物流设施建设力度,满足粮食储运需要。支持新型经营主体粮食整理烘干设施建设。我县未制定与国家、省、市规划相衔接的物流地方建设规划扣0.8分,其余本年无该业务自动得分。(该项标准分为4分,自评得3.2分)
(十四)仓储设施维修改造升级(3分)
28.完成“危仓老库”维修改造工作任务。我县未制定与国家、省、市规划相衔接的地方建设规划扣0.5分,其余本年无该业务自动得分。(该项标准分为3分,自评得2.5分)
(十五)落实国有粮食仓储物流设施保护制度(2分)
29.宣传贯彻落实国有粮油仓储物流设施保护制度,制定并实施本地区粮油仓储物流设施保护措施。我县粮食局制定了《中阳县国有粮油仓储物流设施保护实施细则》(该项标准分为2分,自评得2分)
(十六)落实地方粮食储备;完善轮换管理和库存监管机制(5分)
30.落实地方储备粮规模计划。按照省市下达规模我县储备粮应达2700万斤,2016年底我县库存储备粮尽有800万斤,未达到规模的90%,故该项不得分(该项标准分为2分,自评得0分)
31.完善地方储备粮管理各项制度,做好储备粮管理工作。我县制定了《中阳县县级储备粮管理办法》,能够严格按照该办法对储备粮进行管理,并每年开展储备粮库存检查,保证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该项标准分为2分,自评得2分)
32.制定和完善地方储备粮轮换管理制度,确保储备粮常储常新。我县制定的《中阳县县级储备粮管理办法》中明确了轮换有关办法,并严格执行该管理办法,能够确保储备粮常储常新,建立了储备粮管理岗位职责。(该项标准分为1分,自评得1分)
(十七)落实储备费用、利息补贴和轮换补贴(4分)
33.制定并落实地方储备粮费用、利息和轮换补贴制度办法。我县于2009年由政府办发文出台《中阳县县级储备粮管理办法》,并逐年落实到位,2016年拔付储备粮保管费用40万元,利息42.34万元。办法规定轮换费用差价由县财政负担,且能够落实到位。(该项标准分为4分,自评得4分)
(十八)粮油供应网络建设;政策性粮食联网交易;完善粮食应急预案;粮食应急供应、加工网点及配套系统建设;落实成品粮油储备(15分)
34.健全粮油供应网络,推进政策性粮食联网交易。全县共设立粮食应急供应网点6个,粮食应急配送中心1个,粮食应急加工企业2个,能够在应急状态下保证市场粮油供应,确保不出现区域性粮食价格异常波动,并制定出台了县级储备粮招标采购交易实施细则,全部实行公开竞价交易。(该项标准分为7分,自评得7分)
35.制定市级粮食供应和质量安全应急预案,建设粮食应急供应体系。我县2016年出台了中阳县突发事件粮食供应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应急演练,提升应急保障能力,确保在应急状态下能够有序开展;应急供应企业与县粮食局签订了应急供应承诺书,使我县粮食应急供应落到实处;出台粮食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了粮食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提升了粮食粮食质量安全事故的处置能力。有效预防并及时控制粮食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减轻粮食突发事件的危害,实现粮食安全,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该项标准分为4分,自评得4分)
36.落实大中城市成品粮储备要求,增强市场调控能力。我县未建立成品粮没储备不得分。(该项标准分为4分,自评得0分)
(十九)维护粮食市场秩序,确保粮食市场基本稳定(5分)
37.加强粮食收购市场监督检查,维护粮食市场秩序。2016年由县粮食局与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联合发文《关于开展秋粮收购和元旦春节期间粮油市场联合执法检查的通知》,建立了部门联动和区域协调监管机制,并组织稽查人员同步开展收购检查,确保收购工作顺利推进,确保重大节日期间粮油市场价格稳定。(该项标准分为1.5分,自评得1.5分)
38.加强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库监督检查,确保政策性粮食有效投放市场。2016年我县无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库,自动得分。(该项标准分为1.5分,自评得1.5分)
39.加强粮食库存检查,夯实粮食宏观调控的物质基础,增强粮食区域调控能力。2016年我县制定了《中阳县粮食库存实物检查方案》、《中阳县粮食库存质量安全检查方案》、《中阳县储粮安全和安全生产检查方案》,按照检查方案开展了检查,做到有仓必到、有粮必查、数量真实、质量完好、储粮安全,2016 年辖区内未发生粮食质量安全事故。并对发现问题和隐患建立了台账,督促限期整改。(该项标准分为2分,自评得2分)
(二十)落实粮食流通统计制度;加强粮食市场监测,及时发布粮食市场信息(4分)
40.执行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稳定统计人员队伍,开展统计执法检查,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可靠。按照县编办《关于中阳县粮食中心(粮食局)清理规范意见的通知》,明确了粮食统计职能,认真履行执法、监督和统计职责,全年组织开展专项整治、粮食收购、市场粮食流通监督检查、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粮油流通统计等工作;加强粮食流通统计工作,建立统计分析联系会议机制,根据《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结合实际,全年对县内国有粮食经营企业、非国有粮食经营企业的经营情况进行统计,企业定期报送粮食购进、加工、销售、储存等基本数据,县粮食局认真开展粮食统计数据质量专项检查工作,并通过网络直报系统按时上报,确保为政府宏观调控提供及时、客观、适用的决策数据。按比例要求设立城乡固定调查户,指导调查户建立台账并按时收集调查信息,完成了区域社会粮食和食用油供需平衡调查工作,切实加强粮食流通统计工作,(该项标准分为2分,自评得2分)
41.建立粮食价格监测点,加强粮食市场监测和分析,发布粮食市场信息。全年我县粮食价格监测点共上报粮油价格监测周报52期,粮食、农副产品收购价格调查表52期,并由市粮油批发市场在信息平台发面粮食市场信息,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该项标准分为2分,自评得2分)
(二十一)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粮食经济;培育主食产业化龙头企业(5分)
42.建立粮食企业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粮食产业,培育辐射范围广,带动能力强的龙头企业。我县继续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制定国有企业改革指导意见,对国有粮食企业收购、仓储、加工及粮油产业化发展进行引导扶持,转换经营机制,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实现盈利,并通过国有粮食政策性企业免税资格认定工作。(该项标准分为5分,自评得2分)
(二十二)耕地土壤污染防治(2分)
43.制定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我县由环保局制定出台了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该项标准分为1分,自评得1分)
44.开展耕地土壤质量监测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风险评估。我县由环保局制定了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和调查方案。(该项标准分为1分,自评得1分)
(二十三)粮食生产禁止区划定(2分)
45.耕地土壤污染和农产品协同监测与评价。根据吕梁市农业环保监测站关于该项考核评分情况的说明,2016年我县无任务,自动得分。(该项标准分为1分,自评得1分)
46.粮食生产禁止区划定。根据吕梁市农业环保监测站关于该项考核评分情况的说明,2016年我县无任务,自动得分。(该项标准分为1分,自评得1分)
(二十四)严格实行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超标粮食处置长效机制(3分)
47.落实地方政府粮食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建立超标粮食处置长效机制,实行粮食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制。我县由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出台了《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食品安全监管和责任追究制度》、《对超标粮食处置长效监管的实施方案》,进一步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该项标准分为2分,自评得2分)
48.开展收获粮食的食品安全监测和质量调查,严防不合格粮食流入口粮市场或用于食品生产经营。一是建立粮食收获质量调查和品质测报制度,在全县开展政策性用粮收购工作中,粮食、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等部门组成工作组,深入各乡镇加大对粮食收购市场的监督检查力度,共出动执法人员15人次,开展粮食市场执法检查4 次。二是建立粮食质量和原粮卫生抽查、检测制度,安排相关人员定期深入粮食企业,对各类库存粮食的保管、轮换、经营和安全管理等 方面进行检查和指导,要求粮食承储企业严格按照储备粮的管理办法和科学储粮技术规范以及安全生产经营的要求,对存储粮食认真进行管理,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通过检查指导,全县粮食企业存储的粮食数量真实、质量完好、无安全事故发生,达到了粮仓的标准,确保了粮食储存的安全。坚持每季度对救灾粮等政策性粮食质量进行检查,保障供应粮食质量。(该项标准分为1分,自评得1分)
(二十五)粮食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及质量监测机构建设;粮食质量安全监管执法装备配备及检验监测业务经费保障;库存粮油质量监管(3分)
49.加强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和监测机构建设;配备粮食质量安全检测执法装备,保障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业务经费。我县未配备粮食质量安全检测执法装备,未安排专项经费。(该项标准分为1.5分,自评得0分)
50.开展库存粮油质量监测和检查,执行国家粮油质量标准,妥善解决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粮食。2016年省、市未给我县下达库存粮油质量监测和检查任务,我县在清查查库的同时,自行开展了粮油质量监测和检查工作,做到有仓必到,有粮必查、查必彻底的原则,对全部粮食进行了检查,未发现有质量问题。(该项标准分为1.5分,自评得1.5分)
(二十六)及时足额安排粮食风险基金;粮食风险基金使用管理(2分)
51.积极支持保障粮食安全的各项工作,及时足额安排粮食风险基金。及时足额安排粮食风险基金地方配套,2016年上级补贴资金已足额发放,2016年无县级本套。(该项标准分为1分,自评得1分)
52.粮食风险基金使用管理规范。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农业银行山西省分行《关于完善粮食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组织实施,严格粮食风险基金拔付和使用的监督管理,确保粮食风险基金及时足额到位,并按规定的用途使用。(该项标准分为1分,自评得1分)
(二十七)保障粮食安全各环节工作力量;细化农业、粮食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责任,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6分)
53.建立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细化考评细则。我县建立了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机制,明确了相关职责分工,印发了工作方案,并按时报送工作简报信息。(该项标准分为1分,自评得1分)
54.农业和粮食等行政主管部门职责明确,行政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根据县政府及县编办文件,明确了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职责,粮食为事业单位,未明确为行政主管部门,行政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未安排粮食责任制工作经费2万元。(该项标准分为3.5分,自评得2.25分)
55.落实地市以下农业、粮食行政执法工作力量,建立责任追究机制。根据县编办文件,对农业粮食行政执法工作力量进行了明确,并建立了责任追究机制,农业安排了专项资金配备了了执法装备,粮食没有安排。(该项标准分为1.5分,自评得1分)
三、2016年度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通过一年来的努力,粮食安全责任制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我县粮食工作与上级要求还有较大差距,还存在诸多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农业生产环境质量下降,农产品产量严重受制。受非农建设用地及生态退耕还林的影响,农业耕地尤其是优质肥沃的耕地数量逐年有不同程度减少。耕地面积的缩减再加上水资源的短缺使得农业生产环境破坏,农业产量受到消极影响。
(二)生活水平的提高导致粮食消费量大幅增加。民众有能力消费更多的粮食和食用植物油,对肉蛋奶鱼等动物蛋白食品消费量快速增长,从而导致消耗更多的饲料粮。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改善,人口的不断增多,也是导致粮食消费量增加的原因之一。
(三)农业组装配套技术不到位,财政投入不足。农业组装配套技术不到位,粗放耕作,掠夺经营的增长方式仍然存在,导致农业产量低,综合效益不显著。农技推广处于瘫痪半瘫痪的状态,新的农业技术和科研成果推广就难以到位,影响了粮食安全。
(四)农民科技素质低,很大一部分农民不愿意从事农业工作。目前,我国广大农村依然沿袭着家庭承包责任制以后形成的传统、分散的生产模式,农业的规模化、集约化水平很低,农业生产基本靠天吃饭,也因此造成粮食生产科技附加值较低。近些年由于城镇化建设,农村青壮年大量流入城市务工经商,在家务农者多为老叟和妇女,导致土地抛荒,粗放耕作,广种薄收。由于劳动者素质差,干群生态经济意识弱,科技成果难以转化为生产力,粮食产量难以持续提高。
(五)粮食补贴政策的补贴效果不明显。一是有的农户补贴数额占粮食收入的比重极小,起不到调动粮食生产积极性的作用。而且有些乡镇的农户人均耕地小于1亩,较少的补助,老百姓觉得无所谓。
(六)粮食直补资金到位晚,影响直补政策落实的最佳效果,难以满足不同耕作期农民的需要。
(七)粮食仓储设施年久失修,需投资修善。我县粮食企业仓储设施大部分修建于70年代,由于资金困难,基本处于维持状态,未进行实质性的投入维修。
(八)我县粮食中心目前为事业单位,执法主体不健全,依法行政工作不能有效开展;粮油稽查队机构、人员编制没有得到落实,制约我县的粮食流通监督检查体系。
四、有关整改措施
结合我县实际工作,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保证粮食的种植面积。耕地面积的保障是粮食生产的基础,也是保障粮食安全的根本途径。因此,必须始终把耕地保护摆在突出位置,进一步建立健全耕地保护补偿机制,坚决守住18亿亩耕地的红线,保证现在人均约1亩耕地。同时,要采取措施应对城市化过程中对耕地的蚕食,限制现有土地性质的转换,要严格执行基本农田制度,确保农业用地的用途。
(二)解决农业缺水问题。水是生物的生命线,有水才有粮。我国粮食增长缓慢,生态环境恶化,很重要的原因是水资源短缺和利用不合理,因此,对缺水问题,要从根本出发,找准源头实实在在进行解决。
(三)加强农业科技水平。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没有现代科学技术就谈不上现代化的农业。发达国家农业贡献率70%依靠先进的科学技术,而我国目前只有40%左右。因此建立健全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加快推进农业科技进步。要以点带面,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教育,完善农民科技培训体系,调动农民学科学、用科技的积极性,不断增加农业生产的科技含量,确保粮食的增产增收。
(四)完善农业保险与粮食安全保障机制。农业属于特殊产业, 因为农业与自然天气的关系紧密相关,各种天灾会造成农业的巨大损失。因此就需要市场经济体制下完善的农业保险对其进行保障。同时要根据丰年、歉年的区域粮食生产情况,逐步建立粮食生产、需求、储备、市场动态及突发事件跟踪的监测预警分析制度,从而确保随时有粮可用。
(五)给予政策与资金支持。政府需要对粮食生产、流通、加工等各环节的产业链进行系统规划,改变农户经营一盘散沙、农业企业各自为战的状况。鼓励龙头企业与农民建立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提高组织化程度。逐步建立以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之间相互合作、协调发展的农业产业体系。政府应大幅度增加对农民种粮的补贴,并对补贴的方式进行必要的调整。
(六)加大对粮食补贴和良种补贴宣传,使农民了解补贴的相关政策、措施,充分发挥补贴的效应。
(七)补贴资金应提前到位。建议补贴资金在统一发放时,能够充分考虑不同耕种期农民的需求,便于农民提前安排生产,使补贴能及时发挥作用。
(八)加大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扶持力度,增加固定资产投资,改善企业仓储设施条件,适当调整种粮补贴方式。在粮食政策方面向国有粮食企业给予倾斜,将部分补贴用于售粮补贴,不仅促使农户多种粮增加收入,同时也鼓励农民多卖给国家用于宏观调控的库存用粮,使国有粮食企业能够筹措足够的粮源,确保地方粮食的安全。
(九)根据中政办发〔2016〕31号文件精神,细化粮食行政主管部门责任,保障粮食安全各环节工作力量。
五、考核工作的意见及建议
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的重要性,认清当前粮食安全的新形势和新要求,从生产上看,持续增产的难度加大,从种植业上看,我县存在重林业,轻农业的现象,经济林逐年扩大种植面积,粮食种植面积逐年减少,从农业产业结构看,种粮农民由于土地上的收入很少,导致种粮农民后继无人,需加大政府对种粮大户的资金扶持,安排专人对粮食安全工作负责。
粮食安全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我县将认真按照上级的要求,贯彻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做到常抓不懈,加大基本农田保护力度,稳定粮食种植面积,提高产量和质量,加强粮食储备管理,严格执行涉粮法律法规,加强粮食市场监管,认真做好粮食安全工作。
附件:1.中阳县2016年度山西省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自查
2.中阳县自评打分依据材料(光盘)
中阳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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