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亭卫生院可以取环前可以同房吗吗

2015浙江余姚市丈亭中心卫生院招聘编外人员拟聘公示(第一次)-中公卫生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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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浙江余姚市丈亭中心卫生院招聘编外人员拟聘公示(第一次)
17:26:20 来源:余姚市卫生局
根据《2015年余姚市丈亭中心卫生院招聘编外人员简单》,经公开报名,统一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拟择优录用蒋蒙诗为余姚市丈亭中心卫生院编外工作人员,具体如下:蒋蒙诗,女,本科学历,药学专业,考试成绩为71.6,体检结果为合格。
现将拟聘用对象予以公示3日。对拟聘用对象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如实反映有关情况。
咨询电话:8(工作日)
投诉电话:6
原标题:关于对余姚市丈亭中心卫生院2015年第一次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的公告
余姚市丈亭中心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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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姚市丈亭中心卫生院零星项目装饰装修工程中标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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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人::余姚市丈亭中心卫生院
  工程名称:余姚市丈亭中心卫生院零星项目装饰装修工程
  中标候选人: 余姚市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壹拾陆万玖仟伍佰陆拾捌元整
  项目负责人:苏尧锋 &&&&&
  工期要求:60日历天
  质量要求:达到现行国家质量检验与评定标准合格等级
  公示期限:日&&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的联系电话:2,联系人:李亚清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天成合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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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有多珍贵,医生的责任就有多重——丈亭中心卫生院妇产科关爱病人纪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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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丈亭中心卫生院是姚东片唯一有助产技术资格的基层医疗机构,该院妇产科,只有8位医务人员,他们除了每年帮助数百名孕产妇顺利完成生育任务外,还以高度的责任心和无私的爱心,把工作足迹从院内延伸到院外,把工作时间从8小时延长到全天候,尽心尽职地守护女性同胞的平安,和她们建立起了情同手足的亲密关系。
  随叫随到& 家常便饭
  5月3日凌晨1时多,一名孕妇要临产了,值班医生检查后发现其枕后位、难产,一个电话打给妇产科主任胡水珍,还在睡梦中的胡医生二话不说,在最短的时间内赶到医院,与值班医生一起以各种方式鼓励产妇树立信心,同时也做好了上产钳的准备工作。最终,在两位医生的帮助下,产妇顺利自然分娩。
  5月4日晚上6点多,正在与儿子视频通话的胡水珍,接到一个本想药流但突然大出血病人的求助电话。她立即与儿子道别,在病人到来之前赶到了医院,做好准备工作,顺利地为病人做了流产手术。
  像这样被医院、病人召之即来的事,对丈亭中心卫生院妇产科的医务人员来说,已是家常便饭。胡水珍每天总是最后一个下班,拖班至少半小时以上,吃不上热饭热菜,但是她无怨无悔。用她的话说:&这就是我的工作,也是我热爱的工作。&她们手机里存着很多病人的号码,微信朋友也都是以病人为主,上班忙时不能一一回答病人的问题和咨询,下班后,她们会不厌其烦给予答复。
  但有时候,由于知识和信息不对称,病人对医护人员的关怀并不理解,特别是在流动人口中,因逃避计划生育或保健意识薄弱等原因,不肯到正规的医疗机构进行产前检查的情况时有发生,导致医院方面无法及时提供必要的保健指导和服务,而使母婴的生命安全存在严重隐患。对此,该院医护人员想方设法找上门去,劝导那些孕产妇做必要的产前检查和孕期保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不厌其烦& 苦口婆心
  去年11月,42岁的贵州籍女子桑某来产检时被查出妊高症。这种病包括妊娠期高血压、子痫前期、子痫、慢性高血压并发子痫前期以及慢性高血压,严重影响母婴健康,是孕产妇和围生儿发病和死亡的主要原因之一。
  负责孕产妇日常保健工作的医生钟姚芬,告诉桑某需要到市人民医院作进一步检查。第二天钟姚芬进行追踪时,桑某的手机处于关机状态。根据桑某提供的暂住证上的地址,钟姚芬立即跳上救护车前往丈亭镇胡界村寻找桑某的暂住房,可怎么也找不到。因情况紧急又临近下班,她马上联系村联防队,经过排摸,最终得知桑某住在另一处出租房中。但当钟姚芬赶去时,却发现家中无人。
  当晚8时左右,钟姚芬安顿好一对7岁的双胞胎儿女,再次跑到桑某出租房,这次总算见到了桑某。但不管钟姚芬怎么劝说,桑某起初一直不同意住院治疗。思想工作足足做了四五十分钟,桑某和丈夫才同意第二天前去市人民医院住院。
  即便这样,钟姚芬仍不放心,此后定期了解桑某的情况,直至桑某于上月6日分娩。得知母子平安,钟姚芬一颗悬着的心总算放下。
  像这样保健意识薄弱又不愿上医院复查的高危孕产妇,钟姚芬遇到过不少,每次她都找上门去,反复做工作,直至孕产妇住进医院、平安分娩。&因为我是医生,更知道生命的珍贵,救人之心更加迫切。&
  关怀备至& 情同手足
  近年来,卫生院接生数量减少,但是门诊病人不断增多。在丈亭中心卫生院妇产科门诊室内,悬挂着一面病人送来的锦旗,上面写着&视病人如亲人&,让每个进来就诊的病人都感到心头一热。
  这面锦旗是三七市镇幸福村病人洪大姐的儿子送来的。2月23日,洪大姐在卫生院做了子宫肌瘤手术。四五年前,她因为B超显示子宫肌瘤,找到胡水珍看病。随后,一直在胡医生处定期复查、咨询。洪大姐老公在10多年前去世,自己又有子宫肌瘤,儿子有时不理解她的一些做法,她显得脾气比较急躁,心情不悦。遇到不顺心的事,胡医生的电话就成了热线电话,有什么事,她都找胡水珍倾诉。令洪大姐感激的是,胡水珍也把她当成自己的姐妹,一直鼓励她、劝导她,从生理和心理上给予洪大姐安慰。
  最近,经B超检查,洪大姐子宫肌瘤大了,需要手术。胡水珍设身处地为洪大姐着想,考虑到洪大姐的实际病情及并不宽裕的经济条件,她就邀请了市二院妇产科专家全芸一起为洪大姐做手术,手术进行得比较顺利。术后,胡水珍时时刻刻挂念着洪大姐,除了医疗上的帮助之外,还不时抽出时间去病房探望洪大姐,嘘寒问暖,给她无私的关怀和帮助。
  看到胡医生对自己妈妈这么好,洪大姐的儿子很感动,悄悄做了这面锦旗,送到了院长办公室,表示一定要感谢胡医生对其母亲的无私帮助。&虽然没有血缘关系,但胡医生就像我妈妈的姐妹。&洪大姐的儿子如是说。当前位置:
丈亭镇防汛防台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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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则1 & &1.1编制目的.1 & &1.2编制依据.1 & &1.3适用范围.1 & &1.4工作原则.1 & &1.5重点防护对象.3 & &1.6防御工作重点.4 & &2.组织指挥体系5 & &2.1丈亭镇防汛防旱指挥部....&5 & &2.2镇防指组成&....5 & &2.3镇防指职责.&...5 & &2.4镇防指应急工作组.&...6 & &2.5镇防指成员单位(各科室及各联村组等)职责..&..7 & &2.6镇防汛防旱指挥部办事机构....13 & &2.7行政村、社区防汛工作组....14 & &2.8其他防汛防旱指挥机构....15 & &3.事件分级..&16 & &3.1一般(Ⅳ)事件....16 & &3.2较大(Ⅲ)事件...16 & &3.3重大(Ⅱ)事件....17 & &3.4特别重大(Ⅰ)事件....18 & &4.监测预报、预警与预防.&.19 & &4.1监测预报....19 & &4.2预警....19 & &4.3预防....21 & &5.应急响应...24 & &5.1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24 & &5.2防台风应急响应.&..27 & &5.3防汛应急响应....31 & &5.4紧急防汛期应急响应....35 & &5.5响应等级调整及应急结束....36 & &6.人员转移...38 & &6.1要求38 & &6.2地点、线路....39 & &6.3转移实施39& & &6.4应急事件处置39 & &7.保障措施...41 & &7.1抢险队伍保障41 & &7.2电力保障41 & &7.3通信保障41 & &7.4交通保障41 & &7.5治安保障42 & &7.6物资保障42 & &7.7卫生保障42 & &7.8生活保障43 & &7.9公众防御43 & &7.10宣传保障..43 & &8.善后工作...&...45 & &8.1灾后救灾45 & &8.2工程或设施损毁应急修复46 & &8.3灾后补偿46 & &8.4总结与评估46 & &9.附则..&47 & &9.1奖励与责任追究47 & &9.2预案管理与更新47 & &9.3预案解释部门47 & &9.4预案实施时间47 & &1&总则 & &1.1.编制目的 & &为有效应对发生在本镇的台风、暴雨、洪水和风暴灾害,以及相关防御设施出险等突发事件,保证防汛防台和抢险救灾工作规范、科学、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在镇党委政府和市有关部门的领导和支持下,由丈亭镇防汛防旱指挥部牵头编制完成本预案。 & &1.2.编制依据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浙江省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条例》、《浙江省水文管理条例》、《浙江省防御洪涝台灾害人员避险转移办法》、《宁波市防洪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宁波市防御台风应急预案》、《余姚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防台风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宁波市防汛防台应急预案》、《余姚市防台风应急预案》、《余姚市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设实施方案》(SL&611-2012)等规定,结合丈亭镇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 &1.3.适用范围 & &本预案适用于本区域内洪涝台灾害及相关防御工程设施险情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 &1.4.工作原则 &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汛防台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民生至上的理念,把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居安思危、常备不懈、以防为主、以避为先、防抗结合;把洪涝台灾害的预防和强化工程设施安全管理作为中心环节,“不漏一处、不存死角”,严密防范。 & &(2)统一领导,分级分部门负责。防汛防台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由镇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以下简称镇防指)统一指挥,各有关部门指导、督促各村(社区)(以下简称村)的预防和处置工作,并执行分级分部门的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 &(3)依法实施,科学调度。坚持依法防汛防台和抢险救灾,规范防汛防台行为;实行公众参与、军民结合、专群结合。防汛防台和抢险救灾工作实行统一部署,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科学调度、优化配置,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努力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 & &(4)快速反应,各方联动。发生洪涝台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时,各村(社区)和企事业单位应迅速响应,与各有关部门联合行动,及时高效、规范有序地开展预防和应急处置。 & &(5)立足基层,群防群治。依托镇防汛防台体系,充分发挥丈亭镇及各个行政村在防汛防台组织中的主导地位,不断提升基层“镇自为战”、“村自为战”的实战能力;坚持防汛防台知识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的方针,全面普及防汛防台知识,群防群治,提高全社会、广大公众的防汛防台意识和互助自救能力。防汛防台期间,辖区内一切部门和单位都要服从镇防汛防旱指挥部的统一指挥,村及社区防汛工作组要服从镇防汛防旱指挥部的指挥调度。 & &1.5.重点防护对象 & &丈亭镇防汛防台重点防护对象主要有: & &(1)小流域灾害重点范围为寺前王大溪流域,主要包括半岙、方家、半山、郑家坛、桐岭、陈夹岙(朱家车)六个自然村,居住者大多数是年迈,防护能力低弱的老人,经济条件差,房屋结构差。 & &(2)地质灾害:我镇由国土局划定的地质灾害点1处,位于半岙村郑家潭,在2011年已经实施了下山移民工程,目前还有1户1人还在老屋居住。 & &(3)低洼易涝区:平原农田低洼易淹区地势比较低的主要有4块:柯家地块、上钱家埠面前畈、赵家浦两岸地块、周家山地块,它们的地面高程仅在2.8m~2.9m,水位在3米左右开始排涝。 & &(4)丈亭镇重点防护水库山塘为:寺前王大溪流域有两座小(一)型水库,库中库,姚岭水库硬壳坝是宁波唯一的一座,上游还有小(三)型水库两座。 & &(5)下姚江、慈江堤防:我镇姚江、慈江总长度约13公里,防御重点是:1、集镇段江塘约1.6公里还未进行除险加固;2、龙山浦东西两侧,原坍塌段;3、蜀山翻水站段;4、下齐塔、陈家、沈家窑厂段;5、慈江靠近三七市段。 & &(6)丈亭镇重要水利工程设施:水闸、17座排涝泵站、河道和溪道等排涝工程设施。 & &(7)丈亭镇重点防护浦塘:马家浦、龙山浦、朱家浦、赵家浦、油车浦、潺子浦及汇龙浦7座浦塘。塘身单薄,塘顶偏低。 & &(8)易被大风吹倒的户外广告牌、铁塔电杆、行道树、蔬菜大棚等设施; & &(9)其他防汛防台重点需要防护的对象:危房、避灾中心、卫生院、学校、交通道路、重要供电设施和重要通讯设施等。 & &1.6.防御工作重点 & &(1)危险区、危险地段人员安全转移; & &(2)小型水库、屋顶山塘、堤防、水闸、泵房等水利工程巡查与应急抢险; & &(4)山洪与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与人员避险; & &(5)农村低洼地区的防洪排涝; & &(6)交通、市政、电力、通信、供水、供气等重要基础设施保安; & &(7)广告牌、铁塔、行道树、电线杆、天线等高空设施防风保安; & &(8)风、雨的预报和预警,以及监测预警信息的传播与发布; & &(9)其他需要重点防范和处置的事项。 & && &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 &2.1.丈亭镇防汛防旱指挥部 & &余姚市丈亭镇防汛防旱指挥部(以下简称“镇防指”)是镇党委政府领导下的防汛防台指挥决策机构,在镇以及市防指领导下,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丈亭镇防汛防台和抢险救灾工作。 & &2.2.镇防指组成 & &指&&挥:由镇长担任。 & &副指挥:丈亭镇政法副书记,丈亭镇副镇长(农业),武装部长,派出所所长等担任。 & &成&&员:&党政办、农经办、工贸办、城建办、综治办、社事办1(教文卫线)、社事办2(民政线)、人武部、财政所、社保中心、安监所、监察审计室、宣传办、国土所、广电站、供电所、电信支局、教辅室、卫生院、派出所、供水站、移动公司等办、所和单位组成成员单位。 & &应急工作组:分设综合组、监测预警组、人员转移组、抢险救援组、后勤服务组、宣传报道组等6个应急工作组,组长分别由党群副书记、农业副镇长、政法副书记、人武部长、组织部长、宣传部长担任,组员由各科室负责人及相关部门人员组成。 & &防指办公室:设在镇农经办,办公室主任由农业经济办公室主任兼任,组员由党政办、农经办、工贸办、城建办、综治办、社事办1(教文卫线)、社事办2(民政线)、人武部、宣传办、排灌站、水库管理所、农机站等各办公室人员组成。 & &2.3.镇防指职责 & &(1)&在上级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和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指挥、协调全镇的防汛防台与抢险救灾工作;& & &(2)&负责制定本镇年度工作计划、总结;修编本镇防汛防台应急预案及各专项应急预案; & &(3)&组织防汛防台知识与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和防汛防台的演练; & &(4)&组织编制并实施防汛防台应急预案,监督执行水库控制运行计划等; & &(5)&组织开展防汛防台检查,督促有关部门、村及社区及时处理涉及防汛防台安全的有关问题; & &(6)&组织会商全镇汛情; & &(7)&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督促做好河道清障工作,提高江河湖泊防洪排涝能力; & &(8)&组织指导监督防汛防台物资的储备、管理和调用; & &(9)&组织灾后处置,并做好有关协调工作; & &(10)&健全指挥部日常办事机构,落实人员编制,配备专职人员和必要的设施,解决日常经费,常年开展工作; & &(11)&完善防汛防台指挥自动化系统,不断提高决策指挥水平,逐步实现防汛防台规范化、现代化; & &(12)&根据市防指相关信息发布,负责本镇汛情台情通告,以及发布和解除紧急防汛期。 & &(13)&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 &2.4.镇防指应急工作组 & &镇防指启动III级以上应急响应时,镇防指应急工作组进入工作状态,开展防汛防台抢险救灾工作。应急工作组在镇防指领导下工作。 & &当镇防指启动II级应急响应后,各有关单位1小时内向镇防指派驻工作人员。 & &应急工作组分为综合组、监测预警组、人员转移组、抢险救援组、后勤服务组、宣传报道组等六个应急工作组: & &(1)综合组:负责全镇防汛防台的综合协调工作,及时决策。负责督查防汛防台工作。 & &(2)监测预警组:负责建立本辖区监测预警网络,负责雨量、水位、风力等水情数据统计和观察工作,并为镇防指领导决策提供依据。负责接收上级防指及水利、气象、国土资源等部门发送的有关防汛防台预警信息。 & &(3)人员转移组:按照本级和上级指令,负责配合行政村、社区、各下属防汛防台工作组和企业学校等企事业单位将群众按预案组织转移到安全的避灾场所,在镇防指的授权下配合党政办公室上报转移人数及相关情况。 & &(4)抢险救援组:负责抢险队伍人员、物资的准备、调配,根据险情、灾情,组织抢险救援。 & &(5)后勤服务组:负责做好被转移群众的安置工作,负责避灾安置点的食品、药品及生活必需品保障。负责本级防指及各工作组的后勤生活保障。 & &(6)宣传报道组:负责掌握辖区内有关防汛防台信息,及时向上向下传达有关防汛防台预警信息,启用预警短信群发系统,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积极报道相关防汛防台事件,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 &2.5.镇防指成员单位(各办公室及各联村组等)职责 & &党政综合办公室: & &(1).负责相关防汛防台期间的办公设备运行,特别是镇视频会商系统的检查及维护(五楼会议室),及时与市信息中心沟通,与电脑公司网络技术部门保持联系并取得技术支持。 & &(2).通过镇短信平台在防汛防台期间不间断向全体机关干部发布相关信息和指令,通过农民信箱向各行政村、社区及相关部门发送防汛防台指令及信息。做好全体机关值班安排和相关事宜(文书传真收发及送达、食堂值班用餐准备、会议室的安排及使用等事宜)安排,统计汇总各村转移人数,接待安排上级检(督)查组。 & &(3).经镇防指授权统计并向市防指办上报各类责任人到岗到位、人员转移、抢险队伍、防汛物资、避灾场所使用等信息,定时向市防指办上报汛情、工情、灾情、民情等信息。 & &(4).联系落实大型客车车辆,根据需要参与人员转移行动。 & &农业经济办公室: & &(1).安排农业生产和作物抢收工作,落实农业大棚等防汛防台措施。 & &(2).&防汛防台期间每3小时,非常期间每1小时掌握并提供防汛防台预警信息、水库水位、雨情信息给镇防指。 & &(3).采取电话、现场督查方式敦促镇重要山塘管理员进行放水调度和巡查工作,联系各水库涉及村负责人及管理员,由各村对本村山塘进行放水调度(必须预留防台库容,库容大小由各村视实际情况)和加强巡查工作。 & &(4).加强溪坑、泄洪河道及小流域涉及村巡查,采取督办通知书等措施确保泄洪通畅安全,督促各相关村明确小流域、水库山塘防汛预案转移标准、转移人员、转移线路和安置点。 & &(5).配合城管队、人武部做好防汛物资储备(柴刀、锄头、编织袋、救生衣、排水泵、铁锹、绳索等),储备在丈亭排灌站,联系落实镇的挖掘机等抢险机械,要求其在指定时间在指定地点待命。(抢险队伍使用的物资储备在人武部,抢险队用的机械由城管队负责) & &(6).及时修编地质预案,按照地质灾害预案,对涉及村排摸检查,明确地质灾害网格转移人员名单、联系方式、转移路径、安置点等转移工作,明确救灾队伍人员、工具、待命等救援工作。 & &(7).开展对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监测工作,督促各村加强巡查、本次防汛防台期间及时通知矿山业主停止作业,转移人员。 & &(8).保持和市国土局、地质灾害设计单位联系,做好技术支撑工作。 & &工贸办公室: & &(1).密切和企业联系,督促并检查防汛防台工作(物资、员工、生产),必要时经镇防指批准对企业采取停工等措施。 & &(2).做好企业人员转移工作,和企业协商明确需要转移人员的企业、数量、路径、安置点。 & &(3).安排部署灾后企业重新生产工作。 & &村镇建设办公室: & &(1).负责险工险段、在建工程、建筑工地全面检查,检查督促施工单位落实防御措施。 & &(2).对户外广告牌、高空设施、公用设施等进行检查,落实相关单位保安加固措施。 & &(3).负责危房、低洼地的排摸,做好该危险网格人员的转移工作,督促各村、各社区明确人员名单、联系方式、转移路径、转移目的地等事宜。 & &综合治理办公室: & &(1).联系丈亭派出所、丈亭交警队等执法机关,落实人员处理破坏防汛防台设施案件和防汛防台期间治安工作,随时掌握并向镇防指提供道路通行情况,为领导和抢险救灾车辆引路,并确保畅通,落实人员协助防汛防台部门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打击盗窃防汛防台物资。 & &(2).对外来人口聚居地进行全面检查,督促各村对外来人员和流动人员加强管理,做好外来人口的危房、棚房转移工作(人员、数量、路径、安置点)。 & &社会事务办公室1(民政线): & &(1).编制更新镇避灾预案,检查镇中心避灾点的标示、路径指示、避灾设施,与食品物品供应商等联系,做好充分物资储备(床垫、席子、毛毯、衣被、应急灯、饮用水、方便面等),做好救灾物资发放工作,并建立台账。同时,做好接纳灾民准备工作。 & &(2).检查敦促各村、社区避灾安置点建筑情况、标示、路径指示、避灾设施和物资储备情况。 & &(3).&做好调配救灾款物等后勤保障准备工作,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保证灾民“有饭吃、有衣穿、有房住、有病治”。 & &社会事务办公室2(教文卫线): & &(1).密切联系学校,加强对校舍危房检查,根据实际情况经镇防指批准采取停课、停止集合等措施,明确并更新学校需要转移的人员、数量及安置点信息。会同民政部门联系学校作为防汛临时避险场所并准备相应设施。 & &(2).联系丈亭卫生院等卫生防疫部门,加强卫生防疫,清理消毒污染源,严防疫情发生。与人民医院联系,配合做好防汛防台灾害造成的人员伤病救治工作。 & &人武部: & &(1).&根据镇防指的要求,组织民兵、民防、城管和应急小分队参加相关应急演练。 & &(2).联系驻丈亭部队、武警学校,督促其人员参加当地防汛防台抢险的协调工作。 & &(3).负责组织基层民兵营为主体的抢险队伍和城管中队一起参加当地抢险和人员转移。 & &(4).检查并指导各村各社区民兵物资使用,及时配备缺失物品,防汛防台期间,作为防汛防台物资使用。 & &(5).落实镇抢险队伍(要求不少于30人的核心队伍),准备、整理储备抢险工具(如铁锹、应急灯、雨具、绳索等),联系明确冲锋舟使用事宜。督促各村各社区防汛防台抢险队伍人员到岗到位。 & &(6).联系落实好抢险机械,要求其在指定时间指定地点待命。 & &财政所:及时下拨防汛防台救灾经济等款项,并监督使用。 & &安监所: & &(1).负责监督危化品从业单位(包括生产、经营、储存、使用)的防汛防台安全管理及危化品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并做好从业人员的防汛防台安全教育工作。 & &(2).督促各村加强矿山区巡查、防汛防台期间及时通知矿山业主停止作业,转移人员。 & &监察审计室:负责对人员到岗到位、履行灾害救助职责、工作效能、救灾资金、物资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宣传办: & &(1).负责公共地段LED显示屏信息,保持信息传递畅通。 & &(2).与相关媒体联系,组织电视、广播、报刊等单位根据本级或上级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提供的汛情,及时向公众发布防汛信息,做好防汛防台工作的宣传和灾情的摄录及防汛防台抗灾先进事例的报道。 & &(3).&及时组织、协调、监督新闻单位做好防汛防台新闻宣传报道,组织新闻单位做好对社会公众的防汛防台知识宣传,负责接待新闻媒体。 & &驻丈亭有关站所(电力、交通、派出所、广电、电信、供水等): & &(1).开展检查,采取措施确保政府机关、防汛防旱指挥部、人武部、派出所、广电站等重要单位以及重要水利工程设施的正常用电、通讯、交通、治安等工作畅通。 & &(2).落实人员、物资设备专门负责防汛防台抢险的各方面保障。 & &(3).派出所负责维护社会治安,重点单位和重点工程设施安保。 & &(4).供水站负责供水保障和管网应急抢修。 & &各联村组: & &(1).&防汛防台期间下村督促指导各村落实防汛防台工作组及四个小分队(预警监测、人员转移、抢险救援、后勤服务)人员,联村干部负责将防汛防台工作组和四个小分队人员名单和落实情况在启动III级应急响应之前书面报党政办。 & &(2).指导督促各村落实各项防汛防台措施,特别是人员转移工作(要求按照镇下发转移名单逐一核实,特别注意要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如危险地段或网格增多则要增加转移人数),相关信息及时返回。 & &重点责任公司(单位): & &落实相应重点责任公司(单位)各项防汛防台工作,做好人员转移劝阻和场所清场等工作,必要时经镇防指批准采取关闭措施。 & &2.6.镇防汛防旱指挥部办事机构 & &镇防指的办事机构为丈亭镇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镇防指办”)。其主要职责是: & &(1)负责镇防指的日常工作,协调、处理全镇防汛防台具体事务; & &(2)贯彻执行市、大市有关防汛防台工作的法规、政策和上级、本级防指的调度命令,及时上报并处理防台工作中的相关问题; & &(3)拟订全镇防汛防台工作有关规定,编制镇级防汛防台工作应急预案,督促各项责任与措施的落实; & &(4)及时掌握汛情、工情、险情、灾情等防汛信息,向镇防指报告;组织防汛防台分析会商,提出应急措施等建议意见,为镇防指提供决策依据。 & &(5)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镇防汛防台工作,组织开展防汛防台检查,及时发布防汛防台预警,经镇防指同意启动镇防汛防台应急响应行动,指导灾后水毁防汛防台设施修复。 & &(6)组织协调全镇防汛防台监测、预报、预警、通信、指挥等系统建设;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本镇防汛防台抢险物资的储备、调用和管理;组织防汛防台业务培训和宣传;负责水害灾情统计、核查、上报和评估等工作; & &(7)督查各类工程和非工程措施落实情况及各类危及防汛防台安全事件; & &(8)承办镇防指交办的其他工作。 & &2.7.行政村、社区防汛工作组 &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行政村、社区防汛防台工作组在村(社区)两委会领导下,根据镇防指的统一部署,组织指挥、协调当地的防汛防台和抢险救灾工作。 & &按照实际工作需要,每个防汛防台工作组也设有4个应急小分队: & &预警监测分队 & &&&&工作任务:防汛防台期间加强对本村山塘水库(特别是屋顶山塘)、地质灾害点、山洪、危房、公路等隐患区域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向镇预警监测应急工作组、村防汛防台工作组汇报。将灾害性天气预报和雨水情预警信息及时传达到村民。(山地灾害预案涉及村将雨量筒、水位尺准备好,进行防汛防台期间不间断监测并汇报) & &人员转移准备分队 & &&&&工作任务:防汛防台期间根据原有转移人员名单逐一排查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如增加转移人员),明确转移人员名单(书面)、联系方式、转移路线、转移目的地,明确通知人员、通知方式和工具(敲锣等)。提前通知转移人员要做好转移的准备,告知其转移联系人、转移信号、转移路径,特别加强对外来人口的工作。转移后及时向镇党政办公室、人员转移应急工作组汇报转移人数等情况。 & &抢险救援分队 & &&&&工作任务:组建抢险队伍,防汛防台期间队伍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要求不少30人要及时更新,结合民兵器材室建设储备抢险工具(如铁锹、雨具、绳索、手电筒等)并规整,根据实际情况可联系好抢险机械和车辆要求其在防汛防台期间待命、明确停放地点。(山洪小流域涉及村对发电机进行调试),与镇抢险救援应急工作组密切联系,及时汇报相关情况以便重大救援任务取得人员及设备支持。 & &后勤保障分队 & &&&&工作任务:检查避灾安置点标示、设施、转移路线提示牌,采购必要的防汛防台物资进行储备并进行规整,准备好一定数量的必要生活物资(如水、方便面、草席、毯子、毛巾等),落实好物资供应商(商店)并要求其在防汛防台期间优先保障供给,和镇社保服务中心、后勤保障应急工作组保持联系,配合工作。 & &2.8.其他防汛防旱指挥机构 & &大工业、大项目单位以及企事业单位等基层组织根据需要设立防汛防旱办事机构,明确人员和职责,按照镇防汛防旱指挥部的指令和预案,做好本单位的防汛防台抢险救灾工作。 & && & &3&事件分级 & &按照洪涝台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的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和发展态势,洪涝台灾害事件分为四级:一般(Ⅳ级)事件、较大(Ⅲ级)事件、重大(Ⅱ级)事件和特别重大(Ⅰ级)事件。 & &3.1&一般(Ⅳ级)事件 & &3.1.1.防台风一般(Ⅳ级)事件 & &市气象局发布台风海上警报或台风蓝色预警信号(含义:24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并可能持续,内陆平均风力达到6级以上或阵风8级以上,沿海平均风力7级以上或阵风9级以上),并预计台风可能影响我镇。 & &3.1.2.防汛一般(Ⅳ级)事件 & &出现或预报将出现以下情况时,为防汛一般(Ⅳ级)事件: & &(1)主要江河及平原河网代表站中有3个及以上站水位达到警戒水位;而且水位继续上涨。 & &(2)全镇24小时累计面雨量达70~90毫米,并且市气象台预报未来24小时仍有大雨或暴雨。 & &(3)强降雨造成屋顶山塘、小型水库发生险情,或重要堤防、水闸、泵站等水利工程发生险情。 & &(4)全镇出现短历时强降雨,3小时达100~150毫米,并出现灾害。 & &3.2&较大(Ⅲ级)事件 & &3.2.1.防台风较大(Ⅲ级)事件 & &市气象局发布台风警报或台风黄色预警信号(含义:24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并可能持续,内陆平均风力达到8级以上或阵风10级以上,沿海平均风力9级以上或阵风11级以上),并预计台风可能对我镇有较大影响。 & &3.2.2.防汛较大(Ⅲ级)事件 & &出现或预报将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为防汛较大(Ⅲ级)事件: & &(1)主要江河及平原河网代表站全面达到警戒水位,且有3个及以上站水位接近保证水位;而且水位继续上涨。 & &(2)全镇24小时累计面雨量达90~120毫米,并且市气象台预报未来24小时仍有大雨或暴雨。 & &(3)强降雨造成屋顶山塘、小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或重要堤防、水闸、泵站等水利工程发生重大险情。 & &(4)全镇出现短历时强降雨,3小时达150~200毫米,并出现较大灾害。 & &3.3&重大(Ⅱ级)事件 & &3.3.1.防台风重大(Ⅱ级)事件 & &市气象局发布台风警报或紧急警报,或发布台风橙色预警信号(含义:12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并可能持续,内陆平均风力达到9级以上或阵风11级以上,沿海平均风力10级以上或阵风12级以上),并预计台风可能对我镇有严重影响。 & &3.3.2.防汛重大(Ⅱ级)事件 & &出现或预报将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为防汛重大(Ⅱ级)事件: & &(1)主要江河及平原河网代表站全面接近保证水位,且有3个及以上站水位达到保证水位;而且水位继续上涨。 & &(2)全镇24小时累计面雨量达120~150毫米,并且市气象台预报未来24小时仍有暴雨或大暴雨。 & &(3)强降雨造成屋顶山塘、小型水库发生溃决,或重要堤防发生决口,水闸及泵站发生险情。 & &(4)全镇出现短历时强降雨,3小时达200毫米以上,并出现重大灾害。 & &3.4&特别重大(Ⅰ级)事件 & &3.4.1.防台风特别重大(Ⅰ级)事件 & &市气象局发布台风紧急警报或台风红色预警信号(含义:6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并可能持续,内陆平均风力达到10级以上或阵风12级以上,沿海平均风力12级以上或阵风14级以上),并预计台风可能对我镇有特别严重影响。 & &3.4.2.防汛特别重大(Ⅰ级)事件 & &出现或预报将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为防汛特别重大(Ⅰ级)事件: & &(1)主要江河及平原河网代表站全面超过保证水位;而且水位继续上涨。 & &(2)全镇24小时累计面雨量达150毫米以上,并且市气象台预报未来24小时仍有大暴雨或特大暴雨。 & && & && & &4&监测预报、预警与预防 & &4.1监测预报 & &4.1.1.信息监测与预报 & &丈亭镇防汛防台预警监测系统由市、镇、村分级组网,自动遥测与人工测报相结合。具体由遥测雨量水位站及自动雨量观测站、简易报警雨量监测站、简易报警水位监测站、村人工雨量和水位观测站等组成。预报信息包括气象预报、水库水位预报、泥石流和滑坡预报。气象预报由气象部门发布,通过电视及Internet网络发布预报,水库水位预报由水利部门发布,泥石流和滑坡预报由国土部门发布。 & &4.1.2.信息报告 & &各村巡查信息队及各灾害点责任人及时将监测和预报信息向镇防指报告。一般的监测和预报信息每天报告1~2次,重要的监测和预报信息实时报告,涉及需要发布预警或启动应急响应的重要监测和预报信息应第一时间报告。 & &镇防指办及时掌握、汇总各有关部门上报的监测和预报信息,涉及重要站点的水情信息应及时上报市防指办,重要水利工程险情等防汛防台突发险情灾情信息按宁波市防指《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防汛突发险情灾情报告工作的通知》(甬防指〔2011〕14号)的有关规定上报。 & &4.2预警 & &4.2.1.预警发布 & &根据丈亭镇具体情况,制定预警程序如下: & &(1)一般情况下,防汛防台预警信号由市气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防汛防台指挥机构发布,按照市防汛防台指挥部&镇防汛防台指挥部&&村防汛防台工作组&组(自然村)&户的次序进行预警。 & &(2)遇紧急情况下(泥石流和滑坡征兆明显、水库山塘溃坝、堤防坍塌和水利工程出现险情等),村防汛防台工作组可直接报告市、镇防汛防台指挥机构和市国土资源局(地质灾害),并可直接发布预警信号,在最短时间内完成预警工作。 & &4.2.2.预警信息的传播 & &按照“分级分部门负责、快速传播、受影响范围全覆盖”的要求,建立“政府主导、社会联动、公众参与”的防汛防台预警机制。镇政府及有关部门应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电话、手机短信、网络、警报等方式,及时向影响区域发布洪涝台及次生灾害预警信息,让社会公众及时了解防灾信息,充分发挥公众自防自救能力。 & &4.3预防 & &4.3.1.预警准备 & &(1)组织准备 & &按基层防汛防台体系规范化建设的要求,建立健全镇、村、企事业单位防汛防台组织指挥机构,落实并更新防汛防台责任人和网格责任人。 & &(2)工程准备 & &按时完成水毁工程修复建设任务,对存在病险的堤防、水库、涵闸、泵站等各类水利工程设施实行应急除险加固;对跨汛期施工的水利工程和病险工程,落实安全度汛方案。 & &(3)预案准备 & &镇防指有关成员单位制订防御洪涝、台风、山洪与地质灾害、水利工程抢险与应急救援等专项预案;水库管理单位制订水库安全应急预案、水库放水预警方案、洪水调度方案和控制运用计划;镇防指和村级防汛防台工作组制订防汛防台应急预案。 & &(4)物料准备 & &镇防汛防台指挥机构和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及有防汛防台任务的成员单位可采取自储、委托储备、社会号料等多种方式储备防汛防台物料。防汛防台物资储备的品种、数量参照《浙江省防汛物资储备定额》和《浙江省乡(镇、街道)、村(居、社区)防汛物资储备定额》测算。 & &(5)通信准备 & &充分利用社会通信公网,确保防汛防台通信专网、各类预警反馈系统完好和畅通。健全水文、气象测报站网,确保雨情、水情、工情、风情、灾情信息和指挥调度指令及时传递。 & &4.3.2.防汛防台检查 & &防汛防台期间,对全镇进行全面普查,发现问题及时登记造册,并作处理,同时对可能引发山洪灾害、水库溃坝、堤防坍塌和地质灾害的工程区域等安排专人负责把守。有较多物资储存的单位以及储存产品较多的企业,查明物资堆放的高度,不合要求的及时整改。 & &镇防指协调有关部门将对各防汛防台任务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上级防指也将组织进行防汛防台重点抽查,对查出的问题进行督办。 & &4.3.3.防汛防台巡查 & &(1)水库、水闸、屋顶山塘和其他险工险段的防洪工程管理单位,实行日常巡查制度与安全监测管理制度。有防汛防台任务的部门或单位做好防汛防台日常巡查和洪涝台影响期间的应急巡查工作,完善巡查制度,重点巡查洪涝台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工程和设施,及时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处置。 & &(2)水库按有关规定做好巡查工作。小型水库、屋顶山塘巡查员按规定开展日常巡查监测,汛期每天至少巡查一次,强降雨或高水位时,须每天24小时驻库巡查或实施拉网式巡查。 & &(3)山洪灾害预警员当开始降雨或接到强降雨预报预警时,应加强小流域河道巡查和危险区巡查;当观测到或接到可能出现致灾雨水情信息时,按村预案向危险区群众发出预警,并报告村级防汛防台负责人和镇防指。 & &(4)地质灾害监测员按规定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日常监测巡查和应急响应期间的监测巡查,及时发现变形情况,做好监测巡查记录,按时上报,并保管好监测巡查资料。 & &(5)其他网格责任人,根据岗位职责开展相关巡查工作,遇灾害性天气要加密巡查次数,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 & && & &5&应急响应 & &5.1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 &5.1.1.应急响应级别与启动程序 & &  应急响应分为防台风应急响应和防汛应急响应,台风影响造成的大风、洪涝及次生灾害启动防台风应急响应,非台风影响造成的洪涝及次生灾害启动防汛应急响应。 & &防台风和防汛应急响应等级从低到高分为Ⅳ级、Ⅲ级、Ⅱ级和Ⅰ级,其应急程度依次为戒备级、防御级、紧急防御级和非常防御级。 & &防汛防台风应急响应等级及启动程序见表5-1。 & &表5-1&&&&防台风应急响应等级及启动程序 & &响应 & & & & & & & & & &等级 & & & & & & & & & &应急 & & & & & & & & & &程度 & & & & & & & & & &启动主要条件 & & & & & & & & & &启动程序 & & & & & & & & & &Ⅳ & & & & & & & & & &戒备级 & & & & & & & & & &达到防汛防台风一般(Ⅳ级)事件启动条件 & & & & & & & & & &随市防指启动,特殊情况由镇防指副指挥启动。 & & & & & & & & & &Ⅲ & & & & & & & & & &防御级 & & & & & & & & & &达到防汛防台风较大(Ⅲ级)事件启动条件 & & & & & & & & & &随市防指启动,特殊情况由镇防指副指挥启动。 & & & & & & & & & &Ⅱ & & & & & & & & & &紧急 & & & & & & & & & &防御级 & & & & & & & & & &达到防汛防台风重大(Ⅱ级)事件启动条件 & & & & & & & & & &随市防指启动,特殊情况由镇防指总指挥启动。 & & & & & & & & & &Ⅰ & & & & & & & & & &非常 & & & & & & & & & &防御级 & & & & & & & & & &达到防汛防台风特别重大(Ⅰ级)事件启动条件 & & & & & & & & & &随市防指启动,特殊情况由镇防指总指挥启动。 & & & & & & & & & &5.1.2.总体要求 & &5.1.2.1&人员避险转移 & &(1)基本要求 & &人员转移工作遵循“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科学合理”的原则。丈亭镇负责本区域内的人员转移工作,要根据上级防指的有关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合理确定人员转移的具体范围和时间,及时发布人员转移指令;村及企事业单位要根据上级指令,负责做好本单位的人员转移工作。遇突发性暴雨、山洪、地质等灾害或者因灾造成通信、交通中断等紧急情况下,村和企事业单位应按照预案主动自行实施人员转移。镇防指有关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人员转移的监督指导工作。外来人口转移以雇主(企事业单位或法人)为第一责任人,属地的村(居、社区)为第二责任人。对经劝导拒绝转移的人员,可依法实施强制转移。 & &(2)人员转移梯次 & &①当预报台风将严重影响时,下列人员应当在规定时间内转移:居住在危房、简易房、工棚、抗风等级低的迎风房屋等建筑物内的人员以及处在易被大风吹倒的构筑物、高空设施等附近的人员;其他根据实际情况需要转移的人员。 & &②当发布强降雨预警时,影响区内的下列人员在强降雨影响前或者根据实时降雨警报及时转移:可能发生险情的水库、山塘下游的人员;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地质灾害多发地区的人员;山洪灾害危险区人员;农村低洼区易受洪涝围困的人员;其他根据实际情况需要转移的人员。 & &③当预报江河可能发生较大洪水时,影响区内的下列人员应当在致灾洪水到达3小时前转移完毕,若致灾洪水在夜间到达,应当提前在当日18时前转移完毕:河道滩地上各类临时居住人员;水域作业人员;溃堤可能淹没区域内的人员;其他根据实际情况需要转移的人员。 & &④当上级防指发布人员转移指令时,按照上级防指的指令要求实施人员转移;当遇其他特殊情况时,根据实际情况自主实施人员转移。 & &5.1.2.2&停课停工 & &(1)当启动防台或防汛Ⅱ级应急响应时:由市教育局根据灾害影响程度,视情况决定全市幼儿园、中小学校停课;高空作业者、户外施工者、户外大型会展及文体活动参与者暂停作业施工或活动。 & &(2)当启动防台或防汛Ⅰ级应急响应时:全市幼儿园、中小学校停课;建议用人单位(除必要的公共保障、公共服务行业和抢险救援等特殊行业的人员外)采取停工、停产等应急措施。 & &5.1.2.3&预泄预排调度 & &水库(寺前王水库)按批准的控制运行计划运行,在梅雨或台风影响前,水库水位必须控制在汛限水位以下。其他如病库限制蓄水,险库实行空库运行。当发生交通、通讯中断时,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应按批准的控制运用计划继续做好调度工作。 & &当水库泄洪或大流量放水时,工程管理单位应按照泄洪放水预警方案做好预警工作,镇防指应对下游河道受影响区域做好人员财产转移等相关工作。 & &5.1.2.4&应急值班 & &应急响应启动后,各村、镇防指成员单位应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密切关注防汛防台动态,根据相关预案启动应急响应。要建立健全防汛防台信息共享机制,加强上下级之间、部门之间、地区之间的信息沟通;严格信息报告制度,各村及镇防指成员单位应全面掌握本辖区、系统的防汛防台工作动态及受灾情况,及时向市防指报告情况;遇突发险情、灾情必须严格按照宁波市防指的规定上报。成灾后,镇防指成员单位应按照国家防办《水旱灾害统计报表制度》规定及时上报洪涝台灾情,查灾核灾组及时做好灾情调查审核工作。 & &5.1.2.5&信息发布 & &防汛防台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信息发布形式主要包括授权发布、散发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 & &汛情及防汛防台动态等信息,由镇防指统一审核和发布;涉及洪涝台灾情的,由镇防指办会同市民政局审核和发布;对全镇有重大影响的洪涝台灾害的发展趋势、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等信息,由市委市政府统一发布;涉及军队的,由军队有关部门审核。 & &5.2防台风应急响应 & &5.2.1.防台风Ⅳ级应急响应 & &可能险情灾情:局部地方有大雨、暴雨及大风,并可能升级。 & &防御重点:关注居住在危房、简易房、工棚、抗风等级低的迎风房屋等建筑物内的人员以及处在易被大风吹倒的构筑物、高空设施等附近的人员。 & &(1)指挥人员:镇防指办主任带班; & &值班人员:视情况安排相关人员值班; & &主要工作:发出对应台风警报的防御通知,做好下一步进行会商部署的准备。镇防指办加强监测,及时掌握水情、雨情、风情和工情的发展变化,并做好相关工作,重要情况及时向镇防指领导报告。 & &(2)各行政村、社区:由防汛防台工作组组长主持会商,及时调整各应急小分队人员及防台物资,研究防御重点和对策。根据预案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加强值班,密切监视水情、雨情、风情和工情变化,部署防台和抢险救灾等相关工作。 & &5.2.2.&防台风Ⅲ级应急响应 & &可能险情灾情:局部地方有大雨、暴雨并可能持续,地质灾害隐患点可能发生局部险情,低洼地段可能积水受淹,小型水利工程、低标准公路、低标准房屋(工棚)及园林绿化、电力、通信线路等设施遭受不同程度的损毁,造成较大财产损失。 & &防御重点:低洼地段防涝,关注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存在安全隐患的水利工程安全,市政设施防台风。 & &(1)指挥人员:镇防指副指挥坐镇指挥; & &值班人员:防指(含应急工作组、防指办)全体成员、视情况要求镇全体机关干部值班; & &主要工作:防指六个应急工作组人员到位,开展相应工作,组织会商,分析防汛、防台形势和可能灾害,明确防御重点,对应台风警报发出进一步防御通知;掌握人员转移、抢险队伍组织、防台物资准备等防台动态,及时将有关情况向镇防指指挥报告。必要时,视情派出工作指导组。 & &(2)各成员单位(办公室及联村区)依据前面章节所述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开展防台工作。 & &(3)各行政村、社区防汛工作组人员到岗到位,全线运作,部署防台和水利工程抢险工作,明确防御目标和重点。加强值班,密切监视水情、雨情、风情和工情的变化;根据预案做好危险地镇群众转移的准备。按照权限做好水库(山塘)、河网预排预泄和洪水调度,组织水库、堤防险工险段、地质灾害隐患点等巡查,组织人力、物力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及时将防台和抢险救灾情况和相关数据统计上报镇防指。 & &5.2.3.&防台风Ⅱ级应急响应 & &可能险情灾情:小流域堤防、堰坝等损毁严重,水库、等防洪工程可能出现险情;山洪与地质灾害易发;低洼地内涝受淹;公路桥梁和电力通信线路遭受损毁,部分交通、供电和通信中断;低标准房屋易损坏或倒塌;农村基础设施受到较大损坏;灾害造成严重的财产损失,并可能危及生命安全。 & &防御重点:加强水利工程巡查与抢险;危险区域、危险地段人员避险转移;做好山洪与地质灾害防范;水库、江河堤防安全和洪水调度;平原排水防涝。 & &(1)指挥人员:镇防指指挥坐镇指挥; & &值班人员:镇全体机关干部及相关站所和有关单位; & &主要工作:主持会商,作出相应工作部署与安排,对应台风紧急警报发出进一步防御通知。镇防指应急工作组各组长坐镇防汛防台指挥部协助指挥开展防台抢险救灾指挥工作。 & &(2)镇防指发出人员转移命令(根据情况可提前发布命令),督促各行政村、各社区及有关单位在要求的转移时间内,组织所有危险区域内人员及时、安全转移,保障转移人员的临时基本生活所需。 & &(3)联村干部全部下村,做好宣传发动和检查指导工作。必要时,镇发出防台紧急通知,台风严重影响地区可采取停业、停工、停市、停运、停课等非常措施,确保人员安全。 & &(4)各成员单位(科室及管理区)再次排摸职责范围内防台工作完成情况。 & &(5)各行政村、各社区启动根据预案相应的应急响应行动。各防汛责任人和防汛工作组由主要领导主持会商,部署防台和抢险救灾工作;加强值班,密切监视水情、雨情、风情、工情变化;根据预案转移危险地区群众,按照权限做好水库、河网预排预泄和洪水调度,组织水库、堤防险工险段、地质灾害隐患点等巡查,组织人力、物力抢险救灾,营救被洪(涝)水围困群众。及时将防台和抢险救灾情况和相关数据统计上报镇防指。 & &5.2.4.&防台风Ⅰ级应急响应 & &可能险情灾情:遭受严重的风、洪、涝灾害,大面积内涝受淹;水利工程出现险情;发生山体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交通、供电、通讯设施损毁严重,重要运输、供电、通信线路中断;相当数量的房屋受损,农村基础设施受损严重,运行受到严重影响;灾害造成极为严重的经济损失,因灾发生人员伤亡。 & &防御重点:组织应急抢险,解救洪水围困或突发险情区域内人员,必要时扩大人员转移范围及对象,视险情灾情实施紧急转移;做好水库、江河洪水调度;加强山洪与地质灾害防范;防范内涝水淹;保障交通干道和通信畅通。 & &(1)镇长(总指挥)坐镇指挥;组织指挥防台和抢险救灾工作;召开紧急会议,进行紧急动员部署;镇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全镇上下全力做好防台工作。必要时,报请政府同意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镇防指应急工作组各组长以及镇各办公室主要领导坐镇防汛防台指挥部,协助主要领导开展防台抢险救灾指挥工作。 & &(2)镇防指发出人员转移命令(根据情况可提前发布命令),督促各行政村、各社区及有关单位在要求的转移时间内,组织所有警戒区域内(危险区域人员已于II级响应时转移)人员及时、安全转移,保障转移人员的临时基本生活所需。 & &(3)再次落实各项防台措施,必要时可视情节,实行停工、停业、停镇、停运、停课和交通管制等非常措施,进行全民紧急总动员。 & &(4)各行政村、各社区全面高效的进行防台和抢险救灾工作。根据预案和镇防指指令转移群众,做好已转移人员安置工作。按照权限做好水库、河网预排预泄和洪水调度,组织水库、堤塘险工险段、地质灾害隐患点等巡查,组织人力、物力抢险救灾,营救被洪水围困的群众。 & &5.3.防汛应急响应& & &5.3.1.&防汛Ⅳ级应急响应 & &可能险情灾情:局部地区有大雨或暴雨,江河水位开始上涨,屋顶山塘、小型水库、堤防可能出险。 & &防御重点:水库、河网水位调控。 & &(1)指挥人员:镇防指办主任带班; & &值班人员:视情况安排相关人员值班; & &主要工作:发出对应防汛警报的防御通知,做好下一步进行会商部署的准备。通知各村防汛责任人、网格责任人到岗就位,根据各自职责开展工作;及时接收各类责任人报告信息。镇防指办加强巡查监测工作,及时掌握水情、雨情、风情和工情的发展变化,并做好相关洪水防御准备工作,重要情况及时向市防指领导报告。 & &(2)各行政村、各社区:由防汛工作组组长主持会商,及时调整各应急小分队人员及防汛物资,研究防御重点和对策。根据预案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加强值班,密切监视水情、雨情、风情和工情变化,部署防汛和抢险救灾等相关工作。 & &5.3.2.&防汛Ⅲ级应急响应 & &可能险情灾情:局部地区有大雨、暴雨,地质灾害隐患点可能发生局部险情,低洼地段易积水受淹,溪河洪水上涨引发山洪灾害;小型水利工程、低标准公路、低标准房屋(工棚)及园林绿化、电力、通信线路等设施遭受不同程度的损毁,造成较大财产损失。 & &防御重点:低洼地段防涝,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山洪灾害监测与巡查,存在安全隐患的水利工程保安,市政设施防台风。 & &(1)指挥人员:镇防指副指挥坐镇指挥; & &值班人员:防指(含应急工作组、防指办)全体成员、视情况要求镇全体机关干部值班; & &主要工作:防指六个应急工作组人员到位,开展相应工作,组织会商,分析防汛形势和可能发生的险情灾情,明确防御重点,对应防汛警报发出进一步防御通知;掌握人员转移、抢险队伍组织、防汛物资准备等防汛动态,及时将有关情况向市防指指挥报告。必要时,视情派出工作指导组。 & &(2)各成员单位(科室及联村组)依据前面章节所述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开展防汛工作。 & &(3)各行政村、社区防汛工作组人员到岗到位,全线运作,部署防汛和水利工程抢险工作,明确防御目标和重点。加强值班,密切监视水情、雨情、风情和工情的变化;根据预案做好危险地镇群众转移的准备。按照权限做好水库(山塘)、河网预排预泄和洪水调度,组织水库、堤防险工险段、地质灾害隐患点等巡查,组织人力、物力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及时将防汛和抢险救灾情况和相关数据统计上报镇防指。 & &5.3.3.&防汛Ⅱ级应急响应 & &可能险情灾情:小流域堤防、堰坝等水毁严重,水库、堤防等防洪工程可能出现险情;山洪与地质灾害易发;低洼地内涝受淹;公路桥梁和电力、通信线路遭受损毁,部分交通、供电和通信中断;低标准房屋易损坏或倒塌;城市基础设施受到较大损坏;造成严重的财产损失,并可能危及生命安全。 & &防御重点:水上船只及沿江人员安全,水利工程巡查与抢险,山洪、地质灾害防御,危险区域人员转移,水库泄洪预警与河网洪水调度,集镇低洼易淹区排涝,集镇基础设施保安。 & &(1)指挥人员:镇防指指挥坐镇指挥; & &值班人员:镇全体机关干部及相关站所和有关单位; & &主要工作:主持会商,作出相应工作部署与安排,对应防汛紧急警报发出进一步防御通知。镇防指应急工作组各组长坐镇三防指挥部协助指挥开展防汛抢险救灾指挥工作。 & &(2)镇防指发出人员转移命令(根据情况可提前发布命令),督促各行政村、各社区及有关单位在要求的转移时间内,组织所有危险区域内人员及时、安全转移,保障转移人员的临时基本生活所需。 & &(3)联村干部全部下村,做好宣传发动和检查指导工作。必要时,镇发出防汛紧急通知,灾情严重影响地区可采取停业、停工、停市、停运、停课等非常措施,确保人员安全。 & &(4)各成员单位(科室及联村组)再次排摸职责范围内防汛工作完成情况。 & &(5)各行政村、各社区启动根据预案相应的应急响应行动。各防汛责任人和防汛工作组由主要领导主持会商,部署防汛和抢险救灾工作;加强值班,密切监视水情、雨情、风情、工情变化;根据预案转移危险地区群众,按照权限做好水库、河网预排预泄和洪水调度,组织水库、堤防险工险段、地质灾害隐患点等巡查,组织人力、物力抢险救灾,营救被洪(涝)水围困群众。及时将防汛和抢险救灾情况和相关数据统计上报镇防指。 & &5.3.4.&防汛Ⅰ级应急响应 & &可能险情灾情:遭受严重的风、洪、涝灾害,大面积内涝受淹;水利工程出现险情;发生严重地质灾害;交通、电力、通讯设施严重损毁,重要运输、供电、通信线路中断;相当数量的房屋受损,集镇基础设施受损严重,集镇正常运行受到严重影响;灾害造成极为严重的经济损失,可能因灾发生人员伤亡。 & &防御重点:组织应急抢险,解救危险区内被围人员,视险情扩大人员转移范围,做好江河水库洪水调度,加强山洪地质灾害防范,加强防洪排涝工作,幼儿园、中小学停课。 & &(1)镇长(总指挥)坐镇指挥;组织指挥防汛和抢险救灾工作;召开紧急会议,进行紧急动员部署;镇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全镇上下全力做好防汛工作。必要时,报请政府同意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镇防指应急工作组各组长以及镇各办公室主要领导坐镇防汛防台指挥部,协助主要领导开展防汛抢险救灾指挥工作。 & &(2)镇防指发出人员转移命令(根据情况可提前发布命令),督促各行政村、各社区及有关单位在要求的转移时间内,组织所有警戒区域内(危险区域人员已于II级响应时转移)人员及时、安全转移,保障转移人员的临时基本生活所需。镇政府必要时可以征调辖区内的施工机械等装备、设备实施统一救灾;查摸辖区内灾情和险情,千方百计迅速向市委市政府报告,镇政府根据防汛防台预案和当地灾害实际情况,实施人员转移和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重点的防汛抢险救灾工作镇政府做好困难市民、群众的救助救济工作。 & &(3)再次落实各项防汛措施,必要时可视情节,实行停工、停业、停镇、停运、停课和交通管制等非常措施,进行全民紧急总动员。 & &4各行政村、各社区全面高效的进行防汛和抢险救灾工作。根据预案和镇防指指令转移群众,做好已转移人员安置工作。按照权限做好水库、河网预排预泄和洪水调度,组织水库、堤塘险工险段、地质灾害隐患点等巡查,组织人力、物力抢险救灾,营救被洪水围困的群众。当遇通信、交通中断等非常状态时组织群众自救互救。各村按&“村自为战”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组织群众开展抗灾自救、互救,告知群众可能发生的灾情。 & &5.4.紧急防汛期应急响应 & &可能险情灾情:雨量大、来水迅猛、洪水排放困难,形成严重的涝灾。积水严重,交通全面瘫痪,姚江、慈江堤防多处出现险情;水库山塘坍塌,山洪、地质灾害出现险情,全镇出现断电断水。 & &(1)镇长(总指挥)坐镇指挥;组织指挥防汛和抢险救灾工作;召开紧急会议,进行紧急动员部署;镇发出紧急通知,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镇防指应急工作组各组长以及镇各办公室主要领导坐镇防汛防台指挥部,协助主要领导开展防汛抢险救灾指挥工作。 & &(2)镇防指征调辖区内的施工机械等装备、设备实施统一救灾;查摸辖区内灾情和险情,千方百计迅速向市委市政府报告,根据防汛防台预案和灾害实际情况,实施被困人员转移和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重点的防汛抢险救灾工作,本镇做好困难市民、群众的救助救济工作。组织应急抢险,解救被围人员,加强山洪地质灾害再次发生;查摸辖区内灾情和险情,千方百计迅速向上级防指报告。 & &(3)各行政村、各社区将坚守岗位、连续备战,以排涝、抢修基础设施为重点,全力以赴抓好抢险救灾的各项工作,努力把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查摸辖区内灾情和险情,千方百计迅速向上级防指报告;并组织群众自救互救,采取有效措施组织群众开展抗灾自救、互救,告知群众可能发生的灾情。 & &5.5.响应等级调整及应急结束& & &5.5.1.&应急响应等级调整 & &当洪涝台灾害与水利工程险情严重程度与发展趋势发生变化时,镇防指应对照应急响应启动条件,适时调整(降低或提高)响应等级。应急响应级别改变后,原响应级别自动转入新启动的应急响应。在接到市防指降低应急响应等级信息后30分钟内,根据应急响应信号降低发布指引及时发布信息。 & &5.5.2.&应急结束 & &(1)当市气象局正式发布解除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台风、强台风、超强台风警报信号,或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台风、强台风、超强台风已逐渐远离我镇,对我镇的降雨和风力影响减小时,镇防指可视具体情况宣布防台风应急响应结束。 & &(2)当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镇防指可视具体情况宣布结束防汛应急响应,如已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则同时结束紧急防汛期。 & &①全镇范围内的降雨趋停,并且市气象局预报未来24小时没有大雨或暴雨; & &②全镇江河及平原河网代表站水位已全部回落至警戒水位以下; & &③水利工程险情已得到有效控制。 & &(3)紧急防汛期因紧急需要征用、调用的交通工具、设备、物资等应在汛期结束后立即归还;造成损坏或无法归还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赔偿;取土占地、砍伐林木的,在汛期结束后依法向有关部门补办手续。 & &(4)结束应急响应后,镇防指应及时上报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防指,并转入防汛防台救灾工作。镇防指各有关成员单位要按职责分工,指导灾区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及时做好防汛防台应急预案实施效果评估工作,形成书面材料报市防指,由市防指汇总后报上级防指和市委、市政府,并通报市防指各成员单位。 & &   & &6.人员转移 & &6.1&要求 & &(1)&人员转移应统一指挥,坚持安全第一。 & &(2)&转移安置应遵循先人员后财产,先老弱病残人员后一般人员,以及集体、有组织转移为主的原则。 & &(3)&镇防指负责实施本辖区内的人员转移工作,村(社区)和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负责做好本辖区、本单位的人员(含外来人员)转移工作。 & &(4)&对于台风严重影响发生在白天的,必须在镇防指规定的时间内撤离完毕;对于台风严重影响发生在夜里的,必须赶在天黑之前(下午6时前)撤离完毕。 & &(5)&对集中转移安置的对象,要充分考虑转移路线各种不测因素,提前准备清障、运输等工具,保证转移安全、顺利;在不能保证安全的情况下,不得冒险,应就地在相对安全地方安置; & &(6)&各行政村、各社区和有关部门必须配合镇防指在每年汛期到来之前深入开展应转移人员调查,并登记在册,及时做好变动更新,重点是流动人口的掌握,在进入主汛期后要再进行逐一核对,确保“不留死角,不漏一人”。 & &(7)&对经劝导仍拒绝转移的人员,可依法实施强制转移。 & &(8)&后勤保障组牵头做好各安置点人员接收登记工作,统计汇总人员转移安置有关数据,在警报解除前严格控制人员外出;及时向安置群众公布灾情,宣传普及防灾避险知识,稳定转移人员情绪,杜绝谣言散布,维护安置点秩序。社保服务中心要加强对各安置点的巡查,了解掌握动态,及时报告镇防指。 & &(9)&采取干部包片包干责任制,层层落实,逐人落实。 & &6.2.地点、路线 & &(1)转移地点、路线确定以就近、安全和便于转移为原则。镇社保服务中心在各部门协助下确定本区的避灾场所,安置点应挂牌并通过明白卡告知、登报等方式公布,明确安置点负责人、工作机构、联系电话,建立安置点管理制度;每年必须经常检查转移路线、安置地点是否出现异常,如有异常应及时修补或改变线路。 & &(2)每年汛前制作明白卡,将转移路线、时机、安置地点、转移安置责任人等有关信息发放到各户,并制作标识牌,标明安全村、危险村、转移路线、安置地点等。 & &6.3.转移实施 & &表6-1&&防汛防台人员转移方案 & &响应级别 & & & & & & & & & &转移安置要求 & & & & & & & & & &Ⅳ级应急响应 & & & & & & & & & &暂无。 & & & & & & & & & &Ⅲ级应急响应 & & & & & & & & & &做好转移准备(人员、路线、避灾点等) & & & & & & & & & &Ⅱ级应急响应 & & & & & & & & & &所有危险区内应转移人员转移。 & & & & & & & & & &Ⅰ级应急响应 & & & & & & & & & &所有警戒区内应转移人员转移。Ⅰ级应急响应,所有应转移人员应全部转移 & & & & & & & & & &6.4.应急事件处置 & &(1)&防台过程中,镇防指根据转移实施方案和实际险情,发布人员转移安置指令,各行政村、各社区及企事业单位应严格按照指令要求,及时转移相应人员。 & &(2)&当交通或通讯中断时,危险区、警戒区内相关负责人应统一组织,按照预先制定的转移路线、地点及时转移。当遇到险情且无法与负责人联系时,应按已发放的转移安置明白卡所填写的内容、要求采取自救措施,自行向安全地点转移。 & &7.保障措施 & &7.1.抢险队伍保障 &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参加防汛防台抢险救灾的义务。武警部队和民兵、预备役部队是抢险救灾的突击力量。全镇防汛防台抢险队伍由二个层级构成。 & &(1)镇级 & &镇防指整合基层派出所、民兵预备役、专职消防队、森林消防队、治安巡逻队、企业应急小分队等人员,赋予防汛防台抢险任务,配备必要装备设施,形成基层防汛防台抢险救灾的骨干力量,具体承担境内防汛防台抢险任务。 & &(2)村级 & &行政村选择青壮年组建防汛防台抢险小分队,具体承担村级防汛防台抢险任务,并为邻近区域的专业化抢险提供劳动力。 & &7.2&电力保障 & &镇防指应至少配备一台应急备用电源,储备好5天以上的备用燃料,并将备用电源置于地势较高的安全位置。 & &7.3&通信保障 & &广播、电视、互联网、报刊等媒体,以及手机等通信运营企业,应确保防汛防台信息的及时播发、刊登和以短信形式发布。 & &7.4&交通保障 & &镇政府负责保障防汛防台抢险人员、转移撤退人员、防汛防台救灾物资运输和车辆调配,做好洪水和台风影响期间河道航行和渡口的安全。征调辖区内的施工机械等装备、设备实施统一救灾,尽快保持交通的顺畅。 & &7.5&治安保障 & &镇派出所负责做好灾区和人员转移后地区的治安管理工作,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依法严厉打击破坏防汛防台抢险抗灾的行为,保障防汛防台救灾工作顺利进行,组织做好紧急防汛防台抢险工作时的戒严和警卫工作。 & &7.6&物资保障 & &(1)防汛防台物资储备实行“分级储备、分级管理、统一调配、保障急需”的原则。镇防指可以根据需要调配全镇的防汛防台抢险救灾物资。 & &(2)镇防指和各有关部门应当按照《浙江省防汛物资储备定额》和丈亭镇防汛防台需要储备防汛防台物资;镇防指要加强检查和督促。 & &(3)水库、水闸、堤防、浦塘等防洪工程管理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省有关防汛物资储备定额标准进行储备。 & &(4)镇、村应按照《浙江省乡(镇、街道)、村(社区)防汛物资储备定额》的要求,储备必要的防汛防台抢险物资。 & &(5)发生险情时,动用丈亭镇和有关单位自储的抢险物资储备,如镇防指储备的抢险物资无法满足抢险需要,镇防指要及时向市防指和宁波市防指提出申请支援。 & &7.7&卫生保障 & &各单位做好灾区卫生防疫、医疗救护和消毒,预防疾病流行;镇政府及各行政村、各社区协同市农林局做好动物疾病的预防控制,协同市卫生局共同做好人、畜患病防控。 & &7.8&生活保障 & &镇政府及有关部门根据基层防汛防台体系规范化建设标准和防汛防台预案,落实避灾安置场所,必要时建设一定数量的避灾场所;每年汛前,由相关部门对避灾场所进行安全检查,每隔2-3年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安全性评估鉴定,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作为避灾安置场所继续使用。 & &丈亭镇协同市民政局共同做好受灾区、避灾场所、安置点人员的生活保障。避灾安置场所应具备基本生活设施、消防安全设施和照明温控设施,配备必要的广播、通信、电源、医疗急救等设施。 & &丈亭镇协同各部门共同做好灾区粮食、食品、饮用水、医疗、药品等急需物资的调配工作及灾区应急供水供电。 & &7.9&公众防御 & &镇财政所应每年预留一定的经费保证防汛防台抢险救灾应急需要,并监督使用。 & &有关部门负责抢险救灾资金的筹措、落实,积极争取上级部门的支持,并做好各级救灾资金、捐赠款物的分配、下拨;指导、督促灾区做好救灾款的使用、发放。& & &7.10&宣传保障 & &(1)宣传 & &在每年的“防汛防台日”前后,镇防指和村级防汛防台工作组应通过发放宣传册、明白卡,张贴宣传图、宣传标语,播放宣传片,举办专题讲座等多种方式,普及防汛防台知识,提高公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和避险自救能力。 & &各类广播电视、媒体、网络等应把防汛防台知识普及作为公益宣传,中小学校应把防汛防台知识普及给师生和家长。 & &(2)培训 & &镇防指每年至少举办1次针对基层防汛防台责任人专题培训班,并应积极组织人员参加上级举办的防汛防台业务培训班。 & &市水利、国土、住建、交通运输、民政、气象等市级防指成员单位应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巡查员、监测预警员等岗位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 &(3)演练 & &(1)镇防指应定期举行不同类型的应急演习,以检验、改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 & &(2)专业抢险队伍每年必须针对当地易发生的各类险情、灾情进行防汛防台抢险演习。 & &8.善后工作 & &8.1.灾后救灾 & &镇防指视情召开灾后救灾会议,发出抢险救灾通知,部署抢险救灾工作。查灾核灾组会同农业经济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综合治理办公室、党政综合办公室、村镇建设办公室、财政审计所、工贸办公室、劳动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及水利服务站等相关成员单位及时统计、核查各地灾情,及时通报防汛防台抢险救灾情况。 & &(1)受灾人员救助 & &做好受灾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及时调配救灾款物,做好受灾困难群众临时生活安排,切实解决受灾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 & &(2)医疗救治与卫生防疫 & &与市卫生局协作调配医疗卫生资源,最大限度地确保伤员得到有效救援;对受污染区域进行消毒处理,做好灾区重大疫情、病情的监测与应急处置,确保灾后无大疫。 & &(3)环境保护 & &组织对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污染物进行清除。 & &(4)灾后重建 & &受灾地区在镇政府的领导下,迅速组织做好灾后重建复产工作,各相关部门尽快组织修复、维护受损毁的水利、交通、供电、供水、供气、通讯等设施;经信、农林等部门指导灾区恢复生产。 & &(5)防汛抢险物料补充 & &针对当年防汛抢险物料消耗情况,按照分级储备和防汛防台抢险的要求,及时补充到位。 & &8.2.工程或设施损毁应急修复 & &对影响当年防洪安全和集镇供水安全的水毁工程,按照分级负责原则,由市级相关部门和镇政府尽快组织恢复。防洪工程应力争在下次洪水到来之前,做到恢复主体功能。 & &遭到毁坏的交通、电力、通信、广电、水文以及防汛防台专用通信设施,由相应部门尽快组织修复,恢复功能。 & &8.3.灾后补偿 & &对水库根据洪水调度指令拦洪超蓄造成的库区土地征用线以上的农业损失和房屋迁移线以上的家庭财产损失,镇政府应当按规定给予补偿。 & &应急抢险救灾被征用的人工、物资等按市场价格由财政补偿;民政部门、红十字会等组织开展社会捐助。 & &有关保险机构及时做好灾区投保单位和家庭受灾损失的理赔工作。 & &8.4.总结评估 & &当发生较大或重特大洪涝台灾害或启动Ⅱ级及以上级别应急响应时,由镇防指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对洪涝台灾害防御工作进行评估。评估应针对发生的洪涝台灾害,对防汛防台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析、评估,编写评估报告。通过评估,总结经验,找出问题,从防洪工程的规划、设计、运行、管理以及防汛防台工作的各个方面提出改进建议,修订完善防汛防台预案,以进一步做好防汛防台工作。 & &9.附则9.1.奖励与责任追究&对防汛防台抢险救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单位,由镇防指或报请市委、市政府给予表彰奖励。对不按规定履行职责的部门(单位)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防汛防台抗灾工作中失职、渎职、贻误抢险时机、妨碍防汛防台抢险的人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责任,并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依纪追究其责任。9.2.预案管理与更新本预案由镇防指牵头编制,报镇政府后实施。各行政村、各社区及有关单位根据本预案和当地实际情况制订防台风应急预案,并报镇防指办备案。其它有关部门、基层单位、企事业单位防台风应急预案,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送相应同级防指办备案。镇防指应适时组织预案评估,视情况变化作出相应修改,并报镇办事处批准。防台风预案操作手册根据每年防汛防台相关责任人名单及联络方式、受台风暴雨威胁镇范围居民分布情况及需转移人口数量、需回港避风船只等情况变化,每年汛前及时更新。9.3.预案解释部门&本预案由镇防指办公室负责解释。9.4.预案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附件:1.丈亭镇防汛防台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2.丈亭镇防汛防台指挥部组成人员名单3.丈亭镇防汛防台指挥部组成人员联系方式4.各行政村、社区防汛防台责任人名单5.各行政村、社区防汛防台应急小分队队长名单6.丈亭镇排涝泵站安全管理责任人名单7.丈亭镇水库大坝安全管理责任人名单丈亭镇山塘大坝安全管理巡查责任人8、丈亭镇小流域山洪灾害预警责任人名单9、丈亭镇下姚江(慈江)堤岸管护人员名单10.丈亭镇镇、村两级避灾点情况汇总表11.丈亭镇防汛物资储备清单12.丈亭镇防汛防台社会车辆机械征用联系表13.丈亭镇防汛防台民防应急分队队员名单14.丈亭镇防汛防台民兵应急分队队员名单15.丈亭镇防汛防台城管应急分队队员名单16.丈亭镇地质灾害人员转移安置表&&&&&&&&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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