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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著名诗人的花边新闻——看花已是满眼泪(二)
  虞世南:初唐第一位诗坛大腕
  垂饮清露,流响出疏桐。
  居高声自远,非是藉秋风。
  虞世南(558-638),字伯施,浙江余姚人。他的表字比较搞怪,这是因为他叔父虞寄无子,于是把虞世南过继过去,所以取“伯施”为字,意思是,这孩子是大伯家“施舍”的。
  虞世南有个亲哥哥叫虞世基,熟悉隋代历史的人对这个名字应该不会太陌生。强大的隋王朝二世而亡,虞世基有着极大的责任;从某种程度上来说,隋炀帝就是被以虞世基为首的烂人教唆坏的。
  不过,与其兄相比,虞世南可以算得上一代名臣。同一个妈生的,最后却一个成了大奸臣、一个成了大贤臣,颇耐人寻思。虞世南从小就沉默寡言外加清心寡欲,一心一意地读书写字,可以说是师长眼里的超级乖乖仔。世基、世南兄弟比较幸运,从小就跟着苏州名儒顾野王受学,一学十多年,学得极其忘我,以至于达到半个月连脸都懒得洗的地步,不知道他的同学对这位严重污染教室空气的邋遢鬼有没有意见。跟顾教授学了几年,虞世南写起文章来连一代文宗徐陵(就是编 《玉台新咏》 的那位徐太师)都啧啧称赞。然后他又跟着王羲之的七世孙智永和尚学书法,成了一代书法名家──虞世南的故事告诉我们,学习一定得拜个好师父。蛀书也曾做了好些年光荣的人民教师,现在回过头看,生生是误了人家好子弟,想想就汗下如雨。
  四岁的时候,虞世南的父亲虞荔去世了。小小年纪的虞世南悲伤过度,瘦得不成人样。陈文帝知道虞氏兄弟是难得的人才,多次派宦官到他家去照顾哥俩,生怕他们有个三长两短。几年后,陈宝应在福建造反,虞世南的叔父虞寄身陷敌营,生死不明,小虞又开始为养父担起心来。所以尽管已除父丧,他还是坚持吃长斋,为养父祈福。直到好些年后陈军攻破陈宝应,虞寄回朝,陈宣帝才特意下令让小虞开始吃肉,免得耽误了发育。
  陈朝灭亡后,满腹才学的虞世基、世南兄弟俩同入长安,当时人们把他们比喻为吴亡后同入洛阳的陆机、陆云兄弟。当时还只是晋王的隋炀帝,听说了虞世南的名气,想把他请来做幕僚;跟晋王聘书一同来的还有秦王杨俊的使者,虞世南觉得谁都不好惹,只好以侍奉老母为借口,谁的面子都不给。不过,晋王志在必得,最后还是使用强硬的手段把他罗致到了自己门下。
  晋王杨广很有心计,后来成功地取太子杨勇而代之,住进了东宫。即位后,这位后来庙号炀帝的皇上酷爱南朝文化,当然极为倚重来自江南的虞氏兄弟。小虞清心寡欲,对功名不怎么上心;大虞则是十足的名利猎手,所以升官相当快,不几年就做到了内史侍郎———相当于皇帝的第一秘书。大虞富贵的时候,家里妻妾的吃穿用度都能跟藩王们一比高下了,可是小虞还是像以前那样,对生活要求不高,衣服用不着范思哲和皮尔·卡丹,有动物园淘的地摊货穿就行。
  不过,即便穿的是地摊货,也掩盖不住他的气质。这不,不修边幅的小虞就被一个著名的美女看中了。一天,有人给喜欢整些小资情调的隋炀帝送来了一枝合蒂迎辇花,他让大美女袁宝儿手持此花,侍立左右,号曰“司花女”。恰巧小虞受命在宫中起草诏书,袁美女好不容易见着一个大帅哥,看小虞写字帅帅的样子看呆了,全然不顾大醋缸隋炀帝在场。好在炀帝心情好,只是让小虞写首诗嘲弄一下这位憨态可掬的大美女。小虞写道:“学画鸦黄半未成,垂肩亸袖太憨生。缘憨却得君王情,长把花枝傍辇行。”不知道这首诗写下来后,袁大美女对虞帅哥的崇拜之情是不是又加深了三分。
  好日子总是过不长的,喜欢声色犬马又好大喜功的隋炀帝天天在扬州鬼混,终于把江山玩没了。宇文化及趁着乱势,把炀帝跟他的大臣全收拾了———包括小虞的马屁精哥哥虞世基。可怜的小虞,在老哥被杀的时候,哭着喊着要求用自己的命换哥哥的命,宇文将军就是不答应。还好,看在小虞没做啥坏事的份儿上,宇文没有杀他,而是挟持他北上。
  秦王李世民扫荡天下,一得到虞世南,马上如获至宝地委任其为自己的私人秘书,让他与房玄龄一起专门负责起草文书。虞世南书读得多,记忆力也相当惊人。有一次李世民想写一副 《列女传》 的屏风,可是大乱之后,找不着原书。一筹莫展之际,还是虞世南解决了问题———他凭记忆将全书默写出来了。后来人们找到原书,拿来一对照,居然一字不差,实在太让人惊讶了。
  虞世南跟他的马屁精哥哥不一样,虽然长得瘦弱,却有一副铮铮铁骨,一有机会就要向唐太宗进谏,以至于太宗感叹说:“要是大臣们都跟虞世南一样,我哪里用得着担心事情办不好啊!”也正是因为虞世南敢说真话,太宗才会对他格外看重。太宗曾经称赞虞世南德行、忠直、博学、文辞、书翰五绝,哪一绝都够让后人记住他。单就书法来说,精通此道的唐太宗就曾经放言说:“虞世南死后,天下无人可与论书。”后来的裴行俭也说:“褚遂良号称书法大家,但是要是没有好纸好笔,他是写不出好字来的;只有虞世南跟老夫,什么样的破纸烂笔都能写出好字来。”
  就诗来说,虞世南也算是初唐大家。唐太宗跟隋炀帝一样,也喜欢写些南朝宫体诗。有一次,太宗写好诗后命群臣赓和,虞世南正色道:“宫体诗是亡国之音,陛下写这种‘体非雅正’的宫体诗,上有所好、下必甚之,恐怕从此诗坛都写这种软骨头的烂诗了。所以,我不能写。”太宗虽然面子上过不去,但他毕竟比隋炀帝有远见,所以还是接受了虞世南的意见。虞世南死后,唐太宗写好一首诗就感叹:“钟子期死了,伯牙终身不复弹琴;虞世南死了,我写了诗给谁看呢?”于是令褚遂良把诗拿到虞世南的灵位前焚化,以表示对这位诗坛前辈的崇高敬意。
  李百药:大难不死有后福
  清心自饮露,哀响乍吟风。
  未上华冠侧,先惊翳叶中。
  李百药(565-648),字重规,河北定州安平人。李百药小时候体弱多病,特可怜。还好,他出身名门,不担心没钱请医生;要是家里穷点的话,估计得像那位靠老婆每天抓几只活虫来疗伤的“新市民”兄弟一样惨。祖母赵氏夫人心疼孙子,特意给孙子取“百药”为名,期望这样能给他带来好运。但祖母的“以毒攻毒”疗法看起来效果并不太好,长大后的李百药仍然是个“药罐子”,仍然是大病三六九、小病天天有。
  李家盛产神童,李百药是神童,他爸李德林也是。先说李德林。几岁的时候,他只花了十多天的时间读了一下左思的 《蜀都赋》,就能倒背如流,记忆力非常惊人。当地人听说后,纷纷跑到他家里看稀奇。还好李德林不像卫玠那么娇气,不然也要被“看杀”,这样就不会有李小神童的诞生了。再说李百药。相传李百药七岁的时候就能写诗作文,有一天,李德林请了陆乂、马元熙等数十名学识渊博的学者们在家里喝酒。文人在一起嘛,总免不了要酸一把,席间大家谈起了著名的海派作家徐陵的作品,说到了“既取成周之禾,将刈琅琊之稻”这一句。“取成周之禾”是老奸巨猾的郑庄公干的好事,这个地球人都知道;可是“刈琅琊之稻”的典故出自何书呢?大家都不知道。这时李百药站出来了,他说:“《左传》 里说‘鄅人藉稻’,杜预解释道,‘鄅国在琅琊开阳县’,这就是典故的出处了。”一句话使满座学问家们大跌眼镜。如此神童,谁敢小觑?
  李神童在隋文帝时就当上了太子舍人,晋王杨广(后来的隋炀帝)镇守扬州,听说了他的名气,想重金聘请他来给自己当幕僚。李神童很倔,不肯给面子。杨广恼羞成怒,一做了皇帝,立马把他贬到桂林做司马。李百药一家行至太湖,遇到了做无本生意的山大王,银子钱被抢一空不说,还要取他全家性命。李百药的儿子李安期跪求代父赴死,山大王一感动,居然把他一家子都无罪开释了。看来这帮啸聚山林的好汉们还是颇讲究“盗亦有道”的,如果他们遇到的是重庆那个不肯认亲爹娘的女博士,估计毫不客气就“喀嚓”掉了。
  隋末大乱时,李百药给割据江淮的杜伏威做行台考功郎中。杜伏威将军小小年纪,打仗倒是在行得很,做人、做事却明显心智不成熟。他先是怀疑李百药不忠,把他关进监狱;李百药写了一首 《省躬赋》 呈上去,他马上又把李百药放出来官复原职,也不管人家会不会吓出心脏病来。当时杜伏威名义上已经归顺唐廷,可是李世民、李元吉兄弟率领的唐军把山东扫荡一空,南边的杜伏威感到了威胁,于是在李百药的劝说下,他决定亲自赴长安向唐廷表达诚意,而派副手辅公祏及养子王雄诞(这是一员比杜将军还猛的小将)留守江淮。走到半路,杜伏威怀疑李百药让他去长安是想害死他,一怒之下派人给李百药送去一坛用石灰泡过的酒,想暗地里整死他———明里杀名士是黄祖那样的傻蛋才做的事,杜伏威虽然是放羊娃出身,但还是知道社会舆论的厉害的。谁知道,药罐子李百药喝了这坛本来可以害死一个健康人的石灰酒,一通上吐下泄,不但没死掉,反而把一身病都根除了,这才叫塞翁失马啊。(友情提示:喝石灰酒一事切勿仿效,否则后果自负。)
  杜伏威没能搞掉李百药,又密令辅公祏下黑手。但他的养子王雄诞不明就里,在这个关键时刻充当了李百药的保护神。俗话说“山中无老虎,猴子称霸王”,杜伏威走后,辅公祏的野心开始膨胀。在江湖术士左游仙的怂恿下,辅公祏也不管他的杜老弟还在长安做人质,乱刀杀了正在养病的王雄诞,扯起了造反大旗。朝廷正求之不得呢,马上派出李孝恭、李靖两员名将,三下五除二就把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野心家收拾掉了。
  平定江南之后,不知道是哪个小人向唐高祖煽阴风,说李百药是辅公祏的同谋,证据是李百药曾经接受过辅公祏吏部尚书的任命。还好,从缴获的文件中发现了杜伏威密令辅公祏杀掉李百药的信件,这才平息了唐高祖的怒火,只是把李百药流放到泾州。
  唐高祖不喜欢李百药,太宗却非常倚重这位大才子。太宗一即位,马上委任他为自己的专任秘书,还让他利用自己的学识,修改礼仪、起草法律文书。李百药的父亲李德林曾经受隋文帝之命编辑 《北齐书》 而未成,所以唐太宗把这活儿也交给了他。别人编史书都要请一大帮专家搞人海战术,李百药编 《北齐书》 却是靠一己之力(加上他父亲留下的一些资料)。李百药也写诗,据说他的诗就是樵夫、牧童都能吟诵,但蛀书读了他的诗之后颇怀疑这种说法──李老诗歌的通俗程度远不及白香山,总不得那时候的樵夫、牧童都有本科以上的学历吧?
  唐太宗喜欢在宫中搞诗歌竞赛,老掉牙的李百药便是他那个时代的桂冠诗人。现在的人回顾高祖、太宗两朝的诗坛概况,一般也就认为李百药、虞世南和王绩这哥仨值得一提。唐太宗自己也写诗,他写了 《帝京篇》 后命群臣赓和,在所有和诗中李百药的作品是最出色的。太宗夸奖说:“李老先生真不错,人是老态龙钟了,写起诗来却还是生龙活虎啊。”
  人言“大难不死,必有后福”,这话简直就是专为李百药准备的。你看人家接连三代人都给皇帝当秘书(李德林、李百药及百药之子李安期),牛得没法说。李老官做得大,学问更是不赖,文学、历史、法律以及天文等很多方面都是权威专家。而这一切,都是拜杜伏威那一坛石灰酒之赐———要不是那坛酒,李老恐怕早就歇菜了,哪还能活到八十四岁呀。
  王绩:壶里乾坤大
  东皋薄暮望,徙倚欲何依?
  树树皆秋色,山山唯落晖。
  牧人驱犊返,猎马带禽归。
  相顾无相识,长歌怀采薇。
  王绩(589-644),字无功,山西绛县人。龙门王氏人才辈出。王绩家一门数杰,煞是让人艳羡。王绩几个兄弟中,最有名的当属大儒文中子王通,其次就是他本人。写下初唐第一篇传奇小说的王度,也是他的亲哥哥。
  王绩从小聪明过人。十五岁的时候,王绩游历长安,出席了在宰相杨素家里举行的宴会并大出风头,被人称为“神仙童子”。不过王绩对做官不怎么上心,虽然名气很大,却迟至隋炀帝大业末年才因举孝廉而出任秘书正字,如假包换的正九品下。在伟大首都做官的滋味并不好受,满大街跑的人都比他官大,所以王绩比较郁闷,不久就借口身体不适而辞官。当政者知道王绩先生的真实想法后,于是把他派到六合县做政府秘书长,官品虽然还在从八品到正九品,却成了地方上的第二号人物。可是,王绩还是觉得自己屈才,心情一不爽就喝酒,正经事儿啥都不干,彻底堕落成了一个“酒麻木”。不过,醉眼朦胧并不妨碍王绩对时势的分析,他预见天下将乱,于是撒谎说自己得了轻微的中风,连夜驾了一条船,再次当了官场的逃兵。他长叹道:“天下一乱,逃到哪里都不安全,我能往哪里去呢?”于是干脆回到老家。
  唐朝建立后,唐高祖为了收买人心,到处网罗名士。严重没有官德的王绩也被朝廷征聘至京,在门下省做些抄抄写写的工作。过了不久,他的弟弟王静问他:“你在门下省工作,感觉还快活吧?”王绩说:“做个小公务员极不爽,又不给涨工资,实在没啥搞头。不过,好在每天都有三瓶好酒喝,要不然老夫早就撂担子不干了。”门下省最高长官陈叔达听见了,说:“一天三瓶酒,恐怕留不住王先生。小的们,以后每天给王先生上十瓶好酒!”于是,人们便把陈长官特批供应十瓶酒的王绩唤做“斗酒学士”。但十瓶酒似乎还不够王绩喝,王老爷子写了一篇 《五斗先生传》,吹牛说自己能一次喝五斗酒,十瓶?毛毛雨而已,也就够漱漱口。甭看王老爷子天天沉溺在醉乡之中,他还真喝出了点道道,写下了 《酒经》、《酒谱》 二书。皇家天文台的台长李淳风拜读后,跟王绩开玩笑说:“王先生,您简直就是为酒作传的太史啊!”
  可能是酒喝多了,王绩患上了严重的脂肪肝,最后不得不提前病休。他找了个腿脚不利索的借口主动离职。可是,因为家里穷得连酒都没得喝,所以贞观十一年,他又杀回官场了。这时候的老王早已名满天下,再加上当朝的魏徵、房玄龄等人都是他大哥王通的学生仔,他们对恩师的弟弟颇为照顾,想给他弄个肥缺。可是王绩没兴趣,反而主动要求做既没权又没利的太乐丞。为啥呢?原因很简单,太乐署职员焦革是个酿酒高手,他家生产的酒,是长安城里最有名的品牌。可惜王绩先生实在太倒霉了,做焦革的上司才几个月,焦革便驾鹤西游去了。之后,焦革夫人袁氏还时不时给老公的上司送点好酒,再过了一年多,袁氏孺人也作古了。王绩仰天长叹道:“天乃不令吾饱美酒!”于是对做官彻底没了兴趣,挂冠飘然而去。
  官家的酒是喝不成了,以后要喝酒,可就得自己想办法了。王绩回到家乡,跟一个叫仲长子光的老光棍住在一起,弹琴、写诗,仍然每天对饮。他的枕边只放了三本书:《周易》、《老子》、《庄子》,一般的书他不屑于看,认为技术含量不够。他写诗学陶渊明,生活上也一样,把家里的地都用来种植产量比较高的黍,有了收获就用来酿酒,还养了些鸭啊鹅的来做下酒物,甚至种些药草泡酒。总之,一切以酒为中心。他的老朋友杜松之先生当了本地的市长,前来求见,因为没有事先奉上几瓶好酒,王绩便毫不客气地请市长先生吃了一碗酽酽的闭门羹。
  壶里乾坤大,酒中日月长。王绩先生把他的一生毫无保留地献给了酗酒事业,就连写诗也不忘念叨古代酒鬼的逸事。“阮籍醒时少,陶潜醉日多”,这两位前代最有名的酒鬼就是他的精神偶像。有时候家里喝得不过瘾,王绩还要跑到酒店去喝,喝高了便在酒店的墙上涂鸦:“此日长昏饮,非关养性灵。眼看人尽醉,何忍独为醒。”他的诗,总让人产生一种胃下垂的感觉。即便是那首看起来还比较正常的 《野望》,也含有一丝病酒的疲沓和宿酒初醒的落寞。
  上官仪:一不小心做了烈士(1)
  入朝洛堤步月
  脉脉广川流,驱马历长洲。
  鹊飞山月曙,蝉噪野风秋。
  上官仪(608?-664),字游韶,河南陕县人。虽然姓“上官”,可是他的父亲上官弘的官位并不太“上”,隋朝末年才做到了江都宫副监。因为在江都做官,所以上官一家就把江都认作第二故乡了。江都是隋炀帝最喜欢的地方,那个时代就极有名;后来改名叫扬州,名气只升不降,以至于有“人生只合扬州死,禅智山光好墓田”的说法。上官弘在扬州做了几年官,最后扬州还真成了他的“墓田”。大业末年,天下大乱,右屯卫将军宇文化及率众弑隋炀帝,上官弘在兵变中被右御卫将军陈棱杀害。正值幼年的上官仪被父亲的部下藏匿在佛寺中,易服剃发,做了几年和尚。与青灯古佛为伴的这几年,是上官仪人生中最艰难却又最关键的几年。佛门藏书甚富,上官仪浸淫其中,成了一名佛学专家。当然,他同时还学习经史,并因此锻炼出了突出的文学才华。
  上官仪赶上了好时候。兵荒马乱的年月里他还是个小毛孩,躲在和尚庙里苦读。等到明主登基、天下大定,文士可以派上用场的时候,他刚刚成年,又有了一肚子学问,正好出来做官。杨仁恭主政扬州,听说了上官仪之名,便推举他进京应进士试。上官仪不负众望,一举考中第三名,被唐太宗安排在弘文馆当值。弘文馆是唐太宗即位之后,以原秦王府文学馆十八学士为班底组建而成的极重要的一个参谋班子,它最基本的职责之一便是教育龙子龙孙。唐太宗是个狂热的文学青年,他将弘文馆(之前是秦府文学馆)学士分为三班,日夜轮值,让他们采取车轮战术为自己恶补功课。如此爱好学术和文学的唐太宗,自然倚重年轻而又富有才华的上官仪。但毕竟是术业有专攻,太宗的专业是当皇帝,因此他的文学能力与专业文士比起来尚有一定差距。所以太宗每写好一首诗,在拿出去炫耀之前,都要先交给上官仪修改、润色一番。除了学习,唐太宗的另一爱好便是请文人墨客吃酒赛诗。这样的酒宴,连王公大臣都没资格参加,可是年轻的上官仪却几乎一场不拉地吃下来了。
  但唐太宗毕竟是一代明君,他能够给自己喜欢的文学弄臣优渥的待遇,却不让他们在政务上担当过多的职责。所以上官仪的官升得并不快,先是做秘书郎,很多年后才因为参预修撰 《晋书》 而迁起居郎。上官仪一直在宫掖中担任清要之官,也就培养起了对这种官职的深厚感情。数年之后他担任宰相,曾经提拔雍州司士参军韦绚为殿中侍御史,有些人质疑说:两者的品级都是从七品下,所以根本就算不上升迁。上官仪解释道:“这是没见识的人的看法。殿中侍御史的品秩虽然不高,但他的工作场所是宫廷、交接对象是帝王卿相,这哪是一介小小的州县佐吏可以比拟的呢?”说得也是,俗话都说“宰相门下七品官”,那天子门下该算几品?恐怕在外地当个刺史还不如给皇帝牵马捧蹬来得风光呢。
  高宗即位后,上官仪被提拔为秘书少监,正式成为皇帝的贴身秘书。这是他飞黄腾达的起点。几年后,在感业寺出家的武媚娘成功杀回宫中,坐上了皇后的位置。很快,当年太宗托孤的几大重臣如长孙无忌、来济、韩瑗和褚遂良等完成了自己的历史使命后,死的死、贬的贬,作为高宗亲信的上官仪终于迎来了机会。龙朔二年,上官仪被授以银青光禄大夫的荣衔,实职是西台侍郎、同东西台三品。通俗点说,就是以中书省首长的身份兼任宰相。至此,上官仪达到了他人生的顶点。作为一个文人,能得到的他都得到了,不能得到的也得到了,夫复何求?
  上官仪:一不小心做了烈士(2)
  然而宰相也不是那么好当的,这个位置还有好多权欲熏心的人觊觎着呢。再则,俗话说“伴君如伴虎”,何况高宗这只“病虎”的身边还有一头凶悍异常的“母老虎”———武则天。当年的武则天不过是个二奶的身份,现在转正了,行事张狂到了连高宗都无法忍受的地步。麟德初年,武则天把牛鼻子道士郭行真请到宫中搞封建迷信,对武则天心怀不满的宦官王伏胜借机跑到高宗面前揭发了此事。高宗盛怒之下,立即召上官仪入宫问计。上官仪心眼儿比较实,一见龙颜大怒,马上就把他对皇后娘娘的真实看法全盘托出。他说:“皇后专恣,牝鸡司晨,有失妇道。请废之,另择贤后以为天下母仪。”高宗也是这个想法,于是立马让上官仪起草废后诏书。这时,武则天安插在高宗身边的眼线赶紧跑去禀告她,武则天气势汹汹地跑来问罪。可怜的高宗被老婆欺负惯了,看见老婆柳眉倒竖,吓得腿儿直哆嗦,赶紧为自己申辩说:“朕本来没想废你,都是上官仪撺掇的!”就这样,小两口吵了一次架,上官仪却成了替罪羔羊。
  武则天还有另外一个仇敌,那就是高宗的废太子李忠。李忠本是后妃刘氏所生,王皇后无子,于是在柳奭的劝说下,立李忠为太子。王皇后被废之后,一肚子坏水的许敬宗为了讨好武则天,提议废李忠而立武则天的亲子李弘。于是李忠被降为梁王,徙房州刺史。李忠怕武后派人暗算他,晚上都穿着女人衣服睡在偏房。后来李忠还被流放到黔州,关押在曾经幽禁太宗废太子李承乾的地方。就这样一条可怜虫,武则天还不放过,硬是想将他置于死地。政治嗅觉灵敏的许敬宗想出了一个歪主意:李忠被封为陈王之时,上官仪曾经在陈王府做过谘议,而王伏胜正好是陈王府的太监;如果告发李忠、上官仪和王伏胜一起谋反,既有较高的可信度,又能一举为武后除掉三个仇人,实在妙不可言。于是,在武则天的暗示下,许敬宗呈上了一道义正辞严的奏折。结果不难想象,上官仪莫名其妙地就掉了脑袋。他的儿子上官庭芝也同时被杀,儿媳郑氏与尚在襁褓之中的孙女上官婉儿也被当作罪孥籍没入宫,充当官奴。几十年后,上官婉儿在宫中也成了一个呼风唤雨的能人,这是后话,暂且按下不表。不过,婉儿的得宠,使得稀里糊涂掉了脑袋的上官仪最终被追认为李唐王朝的革命烈士。中宗继位,因为上官仪反对武周有功,被追赠为中书令、秦州都督、楚国公,还被隆重地改葬。
  再来略略地说说上官仪的诗。上官仪是唐诗发展史上非常关键的一个人物,他琢磨诗律,初步确立了“四声二元化”与“双换头”这两条原则,之后经过沈、宋和杜审言的努力而使得它被广大诗人所接受。这两个概念,说起来不太好理解,但它却是唐诗之所以成其为唐诗的根本。上官仪之前的诗人做诗,按照“八病”严格区分平、上、去、入四声,这导致诗律非常繁琐,即便是学识宏富如沈约者,也哀叹不能尽明,以至于被卢照邻嘲为“八病爰起,沈隐侯永作拘囚”。上官仪初步将四声简化成平、仄,方便了诗人的创作,对于诗律的普及起到了巨大的作用。所谓“双换头”,意思是下一联出句前两字的平仄与上一联对句前两字的平仄相同,用另一个术语表述叫做“粘”。这样,唐诗诗律就从永明声律论的律句、律联扩展到律篇。对唐诗诗律稍有研究的人,就能知道“四声二元化”与“双换头”两条规则对于唐诗的意义。我们现在一般所说的唐诗就是指律诗,而律诗却以这两条规则为根本。所以,可以说,没有上官仪,唐代律诗的体制可能还要再推迟很多年才成熟;说得更严重一点,也许根本就不会有后来青春飞扬的唐诗了。
  后人评上官仪之诗“好以绮错婉媚为本”。所谓绮错婉媚,按赵昌平先生的说法,就是“绮错成文而能缘情婉密而得天真媚美之致”,即诗律精审雕润、语言秀逸流丽、情采雍容宛密。上官仪诗歌技巧圆熟,隶事用典,顺手拈来。《唐诗纪事》 载,上官仪有一首诗中用了“影娥池”之典,当时学士没有一个人知道典故的出处。德高望重的令狐德棻召集了十多位学士来讨论此诗,张柬之回答说:“《洞冥记》 记载,汉武帝为赏月而专门建了俯月台,台下开凿了一个人工湖。登台赏月之时,他让宫娥泛舟湖上,月影、人影交织,所以这个湖就被命名为‘影娥池’。这就是此典的来历了。”一席话让令狐老先生佩服得五体投地。
  “唐初五十年间的类书是较粗糙的诗,他们的诗是较精密的类书。”闻一多先生的话指出了宫廷诗人都有爱用典的毛病。上官仪是典型的宫廷诗人,当然也用典。但上官仪的杰出之处就在于,他最成功的诗反而是那种完全不用典的作品,最有名的如篇首所引的 《入朝洛堤步月》。这首诗声律精审、音响清越,描写作者入朝之时洛堤月下闲步之所见,动景与静景相映、月色共蝉鸣交辉。诗歌全篇写景,未有一字及情;但在景色的细腻描绘中,却自然而然地流露出雍容自适的感情。《隋唐嘉话》 载,上官仪吟出此诗,群僚“望之犹神仙焉”。这些人全都是文化精英,上官仪一首小诗,为什么能让他们如此佩服呢?他们佩服的不仅仅是上官仪的文采,更是他通过景物描写而流露出来的太平巨宦的雍容神采和淹雅气度。
  上官仪贵为宰相,诗又写得好,所以当时诗人竞相学习他的诗,并将他这种风格的诗命名为“上官体”。这是中国诗史上第一个以个人名字命名的诗歌风格,意义非同寻常。
  然而,虽然有很多人学习上官仪的诗,但上官仪在诗中所表现出来的气度,却没有一个人能够学到。
  骆宾王:算博士算不到自己的命运(1)
  在狱咏蝉
  西陆蝉声唱,南冠客思侵。
  不堪玄鬓影,来对白头吟。
  露重飞难进,风多响易沉。
  无人信高洁,谁为表予心?
  骆宾王(619-684?),字观光,浙江义乌人。骆宾王名气极盛,却在“初唐四杰”中叨陪末座,实在是有点委屈他。
  骆宾王从小就被人目为神童,相传他七岁时在池塘前玩耍,大人指着池塘里几只大白鹅让他赋诗,他随口吟道:“鹅,鹅,鹅,曲项向天歌。白毛浮绿水,红掌拨清波。”您看,白毛、绿水、红掌、清波,这小家伙的色彩把握能力实在是没得说。好像唐人中文学天才确实不少,武媚娘就曾召见过一个广州的小丫头,让她以 《送兄》 为题赋诗一首,小姑娘咏曰:“别路云初起,离亭叶正稀。所嗟人异雁,不作一行飞。”啧啧,从意境来看,很有点王勃同志 《山中》 诗“长江悲已滞,万里念将归。况属高风晚,山山黄叶飞”的味道,只是稍稍稚嫩些而已。不过,考虑到人家不过是个七岁的小姑娘,能写成这个样子,已经牛皮哄哄了。
  骆神童之所以在四杰中排行最后,跟他做人比较低调是有关系的。四杰中的其他三个,尤其是王、杨两个小屁孩,都是仗着自己才华盖世而极其狂妄惹人厌。小骆不,他谦虚着呢。小骆最初在道王府做官,道王李元庆让他介绍一下自己都有些啥本事,小骆摇摇头,啥都不说。他的意思是:俺就是一把锥子,要放在袋子里才能显露出锋芒,叫俺自吹自擂?恕不奉陪。李元庆这小子是个糙人,不懂小骆的深沉,就以为他真是啥本事也没有,所以小骆在道王府不得志就是必然的了。小骆踏实地爬啊爬,终于做到了长安县政府秘书长的位置(一般的县主簿都是八品,因为长安县是京县,所以主簿是六品)。
  骆宾王同志谦虚谨慎,做起官来却升迁得很慢,不可能没有牢骚。所以他郁闷之际,时不时会跑到赌馆散散心,结果却落得了一个“落魄无行”的坏名声。武媚娘执政时,骆宾王正当侍御史,上书言事,不知道怎么就触到了媚娘的痛处,先是被扔到局子里关了些日子,然后又贬到浙江临海县做秘书长。骆宾王心中老大不高兴,六品的秘书长他都做着不高兴,何况八品的秘书长?于是,不几天,他撂担子不干了。但是,他心中从此就种下了仇恨武媚娘的种子。
  公元684年,名将徐茂公的孙子徐敬业在扬州起兵反对武则天。这徐敬业又姓李,因为他爷爷跟随唐太宗鞍前马后、劳苦功高,唐太宗给赐的姓。所以徐敬业以李唐宗室的名义起兵匡扶王室,特有号召力,不几天就拉起了一支十余万人的军队。骆宾王听说,赶紧投奔徐敬业,一起做事业。徐敬业正需要人才参赞军事,就委托骆宾王来写讨伐武则天的檄文,以赢得天下更广泛的支持。骆宾王写这样的东西相当拿手,一气写成《为李敬业檄天下文》,文采斐然,此文一出,江南州县传檄而下。武则天听说后,让人把这篇檄文念来听。当念到“蛾眉不肯让人,狐媚偏能惑主”的时候她泰然自若,笑嘻嘻的;当念到“一抔之土未干,六尺之孤安在”的时候,她耸然动容,马上把宰相叫来教训说:“你这宰相怎么当的,这样一个才子,怎么就从你的人才清单里遗漏了呢?”
  据说徐敬业起兵之前,就令骆宾王想办法争取中书令裴炎站到自己这一边。骆宾王很快就想出了办法,他创作了一首儿歌:“一片火,两片火,绯衣小儿当殿坐。”他暗地里让人教会裴炎庄上的小孩们唱这首儿歌,很快,儿歌就在整个长安的小朋友们间流行了。裴炎偶尔听到了这首儿歌,觉得有点奇怪,于是让人寻访高人给他解释。顺理成章地,儿歌的创作者骆宾王被请到裴炎府上来了。但骆宾王却故弄玄虚,裴炎送他钱财、骏马乃至美女,他一句话都不肯说。等到裴炎请他一起欣赏历代名人图时,骆宾王终于找到机会了。他指着司马懿的肖像说:“这个人是真正的英雄、伟丈夫。”一句话就勾起了裴炎的兴趣。骆宾王接着解释道:“自古以来,重臣执政,很多人都成功地转移了帝祚。我想,您是当朝宰相,也存在这样的可能。只是不知道社会上有没有关于裴氏代政的预言?”裴炎听得心花怒放,马上将“一片火,两片火”的童谣告诉了骆宾王。骆宾王装做才听到这首儿歌,马上下拜说:“‘两片火’,是为‘炎’;绯衣,是为‘裴’。‘绯衣小儿当殿坐’,是说您与司马懿一样,虽然自己做不了皇帝,儿子却能坐天下。”裴炎听了,乐得差点疯掉,立马定下了与徐敬业合谋起兵反武之计。不久,徐敬业从扬州起兵,裴炎准备在长安响应。一天,武则天的情报机关截获了裴炎写给徐敬业的密信,信上只有“青鹅”两字。情报分析专家瞅着这俩字琢磨了半天,仍然不得要领,只好报到武则天处。武则天是个聪明人,看一眼就明白了信件的意思。她解释道:“‘青’者,‘十二月’也;‘鹅’者,‘我自与’也。”也就是说,裴炎打算十二月时在长安城内举兵响应徐敬业。于是,她马上让人捕杀裴炎,同时派出大军围剿徐敬业。徐敬业这个行事莽撞的青皮后生,哪里玩得过老辣的武则天呀,没撑几天,大军就作鸟兽散了,骆宾王也在战争中不知所踪。
  骆宾王:算博士算不到自己的命运(2)
  再过了许多年,软骨头的宋之问先生从岭南回来,到杭州灵隐寺游览。晚上,他诗兴大发,吟道:“鹫岭郁岧峣,龙宫隐寂寥。”然后就卡壳了,戳在那里徘徊吟哦。这时,僧房踱出一个老和尚,手里端着烛台,问道:“小伙子,这么晚了怎么还不睡?”宋之问说:“小生来贵寺,本来想题首诗作为到此一游的纪念,可惜写了两句,诗思便再也接不上。”“把你那两句念来听听,”老和尚说。宋之问念罢,老僧随口接了两句:“楼观沧海日,门对浙江潮。”宋之问一听就愣住了,好家伙,这两句诗来得气势非凡,一般人哪里写得出来!列位看官有兴趣可以去读读宋之问先生这首 《灵隐寺》,老和尚这两句便是全诗的警句,其他几句,平平而已。
  天亮后,宋先生想再去拜访一下老和尚,讨教一下诗艺,却再也找不着人了。一个知情的和尚告诉他这老僧就是骆宾王。宋之问大惊:“骆宾王不是死了么?”和尚说:“当年徐敬业兵败,徐、骆二人都逃了。平叛的将领抓不到这哥俩,惧怕朝廷治罪,只好胡乱捉了两个跟他们长得像的砍了头送上去,算是交差。后来虽然知道两人没死,他们却不敢再大张旗鼓地缉拿徐、骆了。”为什么呢?因为如果地方官员承认二人没死,那就说明以前是“欺君”。欺君,那可是死罪啊。所以这两条漏网之鱼都能逍遥法外,徐敬业跑到衡山当和尚,活到九十多;骆宾王则在杭州灵隐寺住下了。
  但是,这个故事明显又是瞎编。骆宾王诗中有 《在江南赠宋五之问》、《在兖州饯宋五》,说明两人是旧时相识。骆宾王兵败后又没有嫠面变容,怎么做了几年和尚小宋就不认识了呢?葛立方还傻乎乎地解释说:“盖是宾王逃难之时,之问不欲显其姓名耳。”老葛忘了宋之问是个卖友成性的家伙,于他有救命之恩的张仲之他都敢卖,再多卖一个骆宾王,难道他就会内疚得睡不着觉了不成?所以,对这样的花边,咱还是姑妄言之、姑妄听之的好。
  不过,虽然骆宾王不待见武则天,武则天却还是颇为看重骆宾王才华的,还特意搜求他的诗文呢。中宗即位后,念及骆宾王保唐有功,再一次下诏求取骆集。于是,这次由郄云卿编辑的 《骆临海集》,便流传到后世了。
  每个诗人都有自己个性化的写作方式。据说杨炯就喜欢连用古人姓名,什么“张平子之略谈,陆士衡之所记。潘安仁宜其陋矣,仲长统何足知之”,文章里到处都是已死之人的名字,所以大家把他的文章称为“点鬼簿”。而骆宾王喜欢用数字构成工整的对仗,如“秦地重关一百二,汉家离宫三十六”之类,故而人们送他一个绰号叫“算博士”。
  可惜,这位“算博士”怎么也算不到自己的命运,要不然他就不掺和徐敬业的事儿了。
  卢照邻:一个彻头彻尾的衰人
  长安古意
  长安大道连狭斜,青牛白马七香车。
  玉辇纵横过主第,金鞭络绎向侯家。
  龙衔宝盖承朝日,凤吐流苏带晚霞。
  百丈游丝争绕树,一群娇鸟共啼花。
  啼花戏蝶千门侧,碧树银台万种色。
  复道交窗作合欢,双阙连甍垂凤翼。
  梁家画阁天中起,汉帝金茎云外直。
  楼前相望不相知,陌上相逢讵相识。
  借问吹箫向紫烟,曾经学舞度芳年。
  得成比目何辞死,愿作鸳鸯不羡仙。
  比目鸳鸯真可羡,双去双来君不见。
  生憎帐额绣孤鸾,好取门帘帖双燕。
  双燕双飞绕画梁,罗纬翠被郁金香。
  片片行云著蝉鬓,纤纤初月上鸦黄。
  鸦黄粉白车中出,含娇含态情非一。
  妖童宝马铁连钱,娼妇盘龙金屈膝。
  御史府中乌夜啼,廷尉门前雀欲栖。
  隐隐朱城临玉道,遥遥翠幰没金堤。
  挟弹飞鹰杜陵北,探丸借客渭桥西。
  俱邀侠客芙蓉剑,共宿娼家桃李蹊。
  娼家日暮紫罗裙,清歌一啭口氛氲。
  北堂夜夜人如月,南陌朝朝骑似云。
  南陌北堂连北里,五剧三条控三市。
  弱柳青槐拂地垂,佳气红尘暗天起。
  汉代金吾千骑来,翡翠屠苏鹦鹉杯。
  罗襦宝带为君解,燕歌赵舞为君开。
  别有豪华称将相,转日回天不相让。
  意气由来排灌夫,专权判不容萧相。
  专权意气本豪雄,青虬紫燕坐春风。
  自言歌舞长千载,自谓骄奢凌五公。
  节物风光不相待,桑田碧海须臾改。
  昔时金阶白玉堂,即今唯见青松在。
  寂寂寥寥扬子居,年年岁岁一床书。
  独有南山桂花发,飞来飞去袭人裾。
  卢照邻(634?-689),字昇之,河北涿州人。范阳卢氏,自东汉卢植以来,一直是北方的传统大族。单就文人来说,隋唐间就出了卢思道、卢照邻、卢纶、卢仝等好几个诗人,也算得上是诗礼传家的高门。
  卢照邻自幼聪慧,十余岁就以博学闻名,还善于写文章。他最早做的官是邓王府典签,邓王李元裕对他极为看重,曾对别人说:“西汉梁孝王有司马相如这样的大才子做幕僚,小卢就是寡人的相如啊。”这话当然不算太高抬卢照邻。卢照邻曾经在著作局与人比赛作 《双槿树赋》,赋成之后被许多人传抄,一时长安纸价大涨。这篇 《双槿树赋》 如此有名,以至后来人们都把著作局改叫“双槿署”了。
  可惜卢照邻八字不好,虽然他也说“得成比目何辞死,愿作鸳鸯不羡仙”,但是,“名相如,实不相如”,这位“相如”的绯闻完全不能跟西汉那位相如比。根据现有资料,我们只知道他曾经与一个姓郭的川妹子有过一段艳遇,还信誓旦旦地跟郭小姐发誓说要娶她;结果他一回长安,就把这事儿给忘脑后了。倒是他哥儿们骆宾王喜欢打抱不平,写了一首 《艳情代郭氏答卢照邻》,把卢照邻嘻笑怒骂了一通。不过,在“多愁多病身”上,卢照邻可比那个相如“强”多了。那个相如还只是有点糖尿病,注意一下饮食就无大碍;可卢照邻患的病要严重得多,足以让人痛不欲生。
  卢照邻是初唐四杰中最衰的一个,历代文人中罕有其匹。他在邓王府干得好好的,不知道犯了啥事儿,被人抓进局子里了。幸好邓王对他还不错,想法把他给保出来了。可是从此后他却再也没脸在邓王府混,只好选择离开。之后,卢照邻做了一任新都县公安局长。大好生活才刚刚开始,命运中那个幽灵就开始作恶了:尊敬的卢局长,他患了中风。
  在蛀书的印象中,中风这病好像是老年人的病。可能是卢照邻写文章写得太猛,身体机能过早地衰老了吧,所以他也中招儿了。先是双脚痉挛,后来一只手也罢工了。手脚不灵便,怎么带领众捕快抓贼呀,卢局长只好主动请辞。
  对于卢照邻来说,无官并不就意味着一身轻———他得想法子治病啊。这位涿州病人为了治病,隐居在太白山中学道、炼丹。炼丹这东西,蛀书一直以为是骗人的把戏。当年英气盖世的唐太宗,就是吃了王玄策将军带来的印度游医炼的丹,仙去了;《红楼梦》 中的贾敬老爹,吃丹吃得肚子硬得像石头,最后也“得道”了。不过,据说卢照邻还真炼出了能治病的丹,吃了自己炮制出的仙丹后,腰好腿脚好、吃嘛嘛香,走路也不抽筋了。
  要是卢照邻的日子就这样继续下去,那他就不是天下第一衰了。他的病症才好了些,偏偏遇上了老爹去世。卢照邻是个孝子,老爹仙逝,他哭得死去活来,结果伤心过度,把吃进去的丹呕出来了。辛辛苦苦好多年,一病回到解放前,他的手脚又停摆了。
  病情恶化之后,卢照邻决定不再做道士,而是改做隐士。于是他迁居阳翟具茨山下,在那里买了几十亩田,过起了小日子。可是他的病情越来越严重,以致一连十多年连床都起不了,那才叫一个惨呀。每当艳阳高照、风和日丽的时候,老卢便吩咐家人把他从屋子里抬出来,一个人独自面对满溪烟云,暂时宽解一下愁闷。在病榻上,他悲哀地写下《释疾文》说:“复帱虽广,嗟不容乎此生;亭育虽繁,恩已绝乎斯代。”唉,有什么别有病,没什么别没钱,看来这是古今相通的大道理啊。卢照邻知道自己这病是没法治好了,于是让人事先给自己挖好墓坑,有事没事便躺进去体会体会。最后,他失去了与病魔周旋的耐心,跟家人一一诀别之后,跳入颍水,走了,享年四十岁,真是天妒英才。
  卢照邻是个十足的衰人,身体衰,官运更衰。他在 《五悲文》 中说:高宗重视官员的吏干,可是他却是个儒士;武则天时酷吏得志,他却因为炼丹而迷上了道家学说;最后朝廷祭祀中岳,在全国范围内征辟才士,他却早已卧床不起了。总之,他的一生是“树杈打兔子———每一下都打在空里”。
  唉,造化弄人,只是弄得忒狠了些个。
  杜审言:拟把疏狂图一名
  和晋陵陆丞早春游望
  独有宦游人,偏惊物候新。
  云霞出海曙,梅柳渡江春。
  淑气催黄鸟,晴光转绿蘋。
  忽闻歌古调,归思欲沾巾。
  杜审言是谁?答曰:杜甫他爷爷。杜甫诗云“吾祖诗冠古”、“诗是吾家事”,说的就是他这位活宝爷爷。
  杜审言(646?-708),字必简,湖北襄樊人。据说是晋征西将军杜预之后,不知真假。唐朝皇帝本是胡人出身,为了不被华夏衣冠鄙视,他们便与老子李耳攀了亲戚。自从这个坏头一开,大家都跟着吹自己的祖宗,搞得我们这些可怜的现代人直犯糊涂。又扯远了,接着说杜审言。话说杜先生是“文章四友”之一,而且还是四友中文采最出众的一个。不过,杜审言的文名再大,也不及他吹的牛皮大。
  “文章四友”说起来是个群体,其实在这个群体中,杜审言除了敬重崔融之外,其他两个他都不怎么感冒———尤其瞧不起苏味道。杜审言敬重崔融是可以理解的,毕竟崔融年长官大,对他有知遇之恩,所以崔融死了他还给披麻戴孝。但是瞧不起苏味道就不好理解了,这苏味道虽然有点儿圆滑,做什么事情都“模棱持其两端可也”(所以人送诨号“苏模棱”),但毕竟没做啥对不住他的事儿啊。当年苏味道刚被任命为人事部副部长,杜审言就对别人说:“完了,苏味道死定了。”旁人大吃一惊,赶紧问苏味道犯了啥事儿。杜审言说:“没啥,因为他当人事部副部长,所有任免官吏的文书都要由他经手。要是老夫写的文书到了他手中,他见识了老夫的斐然文采,还能不羞惭而死?”还好,苏味道不是周公瑾,没有那么小的气量;所以他没这么没出息地死掉,后来才做到了宰相。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两点:一是杜审言先生很狂,而且不是一般的狂;二是古代公文是相当有文采的,绝对不像当代的公文,味同嚼蜡不说,还错别字一大堆。蛀书曾经蛀过一本 《唐大诏令集》,对唐代公文相当佩服。比如唐太宗批评士族婚姻失序的诏书就写道:“市朝既迁,风俗陵替。燕赵右姓,多失衣冠之绪;齐韩旧族,或乖德义之风。”乖乖,这才叫文章呢,蛀完后口齿留香、久之不去。
  杜审言的名言是“吾文章当得屈、宋作衙官,吾笔当得王羲之北面”。算你狠,写起文章来连屈原、宋玉都只配给他打下手,写起字来连王羲之都得臣服。狂妄的人一般都比较讨人厌,文章写得好也没有用。杜审言太狂,得罪的人就多;所以,好不容易做到了洛阳丞,他却又被贬到吉州做司户参军。在吉州那会儿,他的两个同僚———司马周季重和司户郭若讷,估计是多次被杜审言严重鄙视,以至于伤害了幼小的心灵,有一天两人终于出离愤怒了。他们合伙给杜审言罗织了一个什么罪名,把他关在局子里,打算干掉他以泄私愤。眼见事情办得差不多了,周司马摆了一桌喜酒庆祝。正喝得高兴,杜审言的次子杜并,一个十三岁的小朋友,哭哭啼啼地装作来向周大人求情,却在袖子里掖着一把刀,瞅个冷子,一刀就把周季重结果了。当然,他自己也壮烈牺牲了。周季重临死的时候叹息说:“TMD,郭若讷这小子害惨老子了,他居然不告诉俺杜审言有这样孝顺的儿子!老子死得冤啊!”杜审言的事情本来是当年大唐官场上的小事,但经杜并小朋友这么一闹,事情搞大了。朝廷官员纷纷声援为父报仇的小杜,日后号称大手笔、轻易不给别人写文章的苏颋,也主动给这个勇敢的小朋友写墓志,另外一个名人刘允济则写了祭文。至于杜审言,托儿子的洪福,保住了一条老命。
  后来,杜审言从吉州回到洛阳,因为文名籍甚,武则天召见他,打算提拔使用。见得面来,武则天问:“杜爱卿,今日见朕,可欢喜否?”杜审言当然高兴,山呼万岁,纳头就拜。武则天又说:“既然爱卿欢喜,那你就写一首 《欢喜诗》 吧!”于是杜审言当场赋 《欢喜诗》 一首,武则天读了非常高兴,马上就把他安排到作家协会做著作佐郎。
  杜审言的狂劲儿是一以贯之的,至死不改。将死的时候,著名诗人宋之问前来看望他,杜审言对他说:“唉,不容易啊,老夫活着,你们这些小青年都出不了头。现在老夫快死了,你们高兴了吧?”你看你看,大家都说“人之将死,其言也善”,可这老头儿要死了仍然不肯厚道一点,真是没治。
  平心而论,这老头儿诗写得确实不赖,而且对律诗体制的成熟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实在是有狂妄的资本。不过,他若知道别人管他孙子叫“诗圣”的话,估计他还会更狂的。
  王勃:生得伟大,死得窝囊
  送杜少府之任蜀州
  城阙辅三秦,风烟望五津。
  与君离别意,同是宦游人。
  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
  无为在歧路,儿女共沾巾。
  王勃(650-676),字子安,隋末大儒王通之孙。这个家族秉自然之造化、钟天地之灵秀,上下三代,牛人多如牛毛。单说王勃爷爷辈,王通号文中子,儒家学问可了不得,贞观年间好几任宰相都是他的学生。王通的两个弟弟,王度,写 《古镜记》 的那个,开唐代传奇之先河;王绩,号东皋子,又号醉吟先生,历史上最有名的酒鬼之一,还写得一手好田园诗,深得陶渊明真传。
  再说这王勃三兄弟,勔、勮、勃,个个文采出众,他老爸的朋友杜易简———杜审言的兄弟,见哥们儿生了这样三个聪明儿子,羡慕得要死,给哥仨取了个外号,叫“王氏三株树”。三兄弟中,王勃年龄最小,却是最聪颖的,相传六岁就能写出流利的文章。王勃之所以这么厉害,是因为他小时候做了一个梦,梦见一位仙人拿墨泼了他一袖子,所以就跟江郎得了郭璞赠的彩笔一般,立马就成了文学天才。当时有个大儒颜师古写了本 《汉书注》,天下读书人都奉为圭臬,拿它当教科书使。王勃九岁的时候看 《汉书注》,给老颜揪了一大堆错误,另外写了一本十卷的《汉书指瑕》。颜老师在天之灵若是知道有如此牛皮哄哄的后生,肯定会激动得老泪纵横。
  王勃写文章很有个性。他总是先让人磨好墨、备好纸,自己却用被子盖住头,躺在床上呼呼大睡。一觉醒来,提起笔来就写,文不加点、一气呵成。传说这叫“打腹稿”。蛀书上中学那会儿有个同学,作文时总是先两眼望天,嘴里吐着泡泡,等别人都写得差不多了他才动笔,却总是比别人先写完。到现在为止,我都没有整明白这哥们儿打的是什么稿。
  十四岁那年,大多数人初中都还没毕业呢,王勃已经高中幽素科,官授朝散郎。沛王李贤听说王勃后,赶紧请来给自己做修撰。王勃年少得志,却没啥社会经验,难免会吃苦头。当时诸侯王之间风行玩斗鸡游戏,王勃一时兴起,为沛王写了一篇 《檄英王鸡》 助威。“檄文”这样的玩意儿,本来是开战前讨伐敌方的文字,王勃“讨伐”英王李显家里的斗鸡,地球人都知道这是开玩笑,可是唐高宗这个死脑筋偏不这么认为,他觉得这是在挑拨他的宝贝儿子们的关系。可怜的王勃,被高宗一怒之下赶出沛王府,无处安身,只好跑到四川旅游散心。唉,这位高宗,也忒没有幽默感了,怪不得他老婆武则天在他死了以后要找小白脸。
  王勃很有孝心,觉得老爸年纪大了,怕他身上某些零件出问题,找江湖游医不放心,所以自己先学点医术准备着。于是他拜长安名医曹元为师,尽得曹医生真传。后来又听说虢州盛产药草,于是央求朝廷派他到这个地方做参军。
  可惜王勃年少气盛,处世经验不足,才吃了苦头,又栽了跟头。有一个官奴曹达,正被朝廷缉拿,王勃不怕事,将这个火药桶藏在家里。到后来风声越来越紧,王勃终于怕了,于是又私下里将曹达杀人灭口。事泄之后,王勃被抓起来,一审判处死刑,只等秋后问斩。还好,王勃运气不错,正赶上朝廷大赦,保住了一条小命。但是王勃多次撞高压线,死罪虽免,活罪难逃,政府鉴于王勃有才无德,来了个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还专门下文件,把他永远开除出公务员队伍。他老爸王福畤也因为教子无方,被贬到交趾做县令。交趾可远了,当时是鸟儿飞过不拉屎的地方。唉,一个孝子,把老爸害得这么惨,估计王勃连死的心都有了。
  王勃丢了官,只好到处瞎晃荡。虽然没有正当职业,但因为写得一手好文章,他就做了个自由职业者,日子过得挺逍遥。他偶尔为人捉笔代刀,得来的银子、玉帛堆了一屋子,花都花不完,所以被人称为“心织舌耕”。有一天,他正在扬州泡美眉,听说南昌的洪都府阎都督要搞一个文人笔会,地点就在南昌的滕王阁。王勃掐指一算时间,乖乖,就在明天,看来赶不上了。有一个老头(据说是江神)说不妨,给王勃的船扇了一阵风,一夜之间,他的船就从扬州溯流而上,到了南昌,正赶上这次笔会。
  话说这阎都督搞笔会是要贩卖私货的,他有一个东床佳婿吴子章,据说很有文才。都督嘱咐女婿事先写好 《滕王阁序》,准备到时候拿出来宣读,挣点名声和人气。宴会上,阎都督假惺惺地问有没有哪位大才子愿意出来写篇《滕王阁序》,作为这次大会的总结性文件,交给路透社发表。大家都知道都督大人的心思,默不应声。只有王勃这只初生犊子不怕,勇敢地伸出脑袋接石头。阎都督心里老大不高兴,拂袖离席,只叫手下把不知天高地厚的王勃写的东西抄进来给他看。手下抄下“豫章故郡,洪都新府。星分翼轸,地接衡庐”,都督鼻子里哼了一下,心想:“老夫就知道你会这么写。”手下接着报来:“物华天宝,龙光射牛斗之墟;人杰地灵,徐孺下陈蕃之榻。”阎都督还是摇头:“老生常谈,不中不中。”到了“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的时候,都督拍案叫绝,转头对女婿说:“那个谁,你的文章就别拿出来献丑了。”
  阎都督虽然怀了私心,却还颇有肚量,敢于承认王勃比自己的女婿强。不像现在的人,胡搅蛮缠的。至于“抄了也爱你”,那就更没脑子了。咦,好像又跑题了?赶紧回来。王勃四处旅游,既然游到江西来了,那就干脆再游远一点儿,到交趾探望老爸去吧。王勃先从陆路到徐闻,渡海到海南岛,再从海南岛坐船前往交趾,谁知路上遇到台风碧利斯,他坐的船翻了。列位看官别着急,王勃没被淹死,他被人捞起来了。
  可惜的是,翻船事故中没被淹死的王勃同学,却因惊吓过度,捞起来的时候已经两眼发直,不久就死掉了,年仅二十七岁。唉,一个生得那么伟大的人,居然死得如此窝囊。
  杨炯:我酷故我在
  从军行
  烽火照西京,心中自不平。
  牙璋辞凤阙,铁骑绕龙城。
  雪暗凋旗画,风多杂鼓声。
  宁为百夫长,胜作一书生。
  杨炯是个酷哥,不过不是故作深沉的酷。这里说的“酷”,不是“cool”,而是冷血。
  杨炯(650-693),陕西华阴人。作为初唐四杰中的后起之秀,杨炯还是有两把刷子的,十三岁举神童,授校书郎,吃起了皇粮(蛀书这么大的时候还在河里摸鱼呢,一叹)。这杨炯年少得志,未免有点鼻孔朝天,逮着谁都要调侃戏谑一番,因而得罪了不少人 (当今神童的父母不可不引以为鉴)。比较夸张的一件事是,他曾经把那些峨冠博带、人五人六的大臣们称为“麒麟楦”。楦是啥玩意儿?列位路过皮鞋店的时候仔细瞧瞧,那种用来做鞋的模型即是。别人不解,问“麒麟楦”是什么意思。杨炯解释道:“见过戏子妆扮麒麟么?他们画成麒麟牛皮哄哄的样子,然后裹在驴身上,看起来挺像回事。等到戏演完了,剥下麒麟皮,结果仍然是一头蠢驴。”这杨炯不知厉害,分明是把朝臣都骂成驴了。一竿子打倒一船人,将阶级斗争扩大化,这不是引火上身么?驴发起怒来连老虎都敢踢,宰相发起怒来,杨炯能不倒霉?于是有人找了个他爷爷的兄弟的孙子参预谋反的理由,贬了他的官。
  在梓州干了几年司法参军,朝廷以为杨神童吃了点亏会变老实点,于是提拔他当了筠连县令。张说爱护人才,怕杨县令胡作非为,特意写了一篇小文章,告诫他做父母官要厚道些。可是杨县令听不进去啊,一不高兴就拿板子打人屁股,打得皮开肉绽是小事,打得呜呼哀哉是常事。史载杨县令“至官,果以酷称”,真是一个大酷哥。不过,据说“酷”哥大都比较清廉,应该没有多少贪墨之举吧。
  除了喜欢请人吃竹笋炒肉之外,杨县令还有一个爱好,就是到处题字。哪里有个亭台楼阁,不管人家乐不乐意,他必定要给写个匾额。做人不低调,容易惹人笑。所以杨县令不由得长叹:做人难,做有权的人更难,做个既有权又有才的人真是难上加难。
  当时的人给“初唐四杰”排了一下座次,叫做“王杨卢骆”,杨炯高居第二。杨炯对此排行榜大不以为然,说:“吾愧在卢前,耻居王后。”有人搞不懂,王勃那么牛叉他不服,为啥又对把自己排在卢照邻前面深感惭愧呢?大概是因为老卢比他大二十岁的缘故吧。至于王勃兄弟,年龄跟他一般大,做官还比他晚一年,排名居然在他之上,他心里当然不爽了。
  不过,王勃死后,杨炯给他的文集写了篇序言,对他的评价倒是极高。人死为尊,杨酷哥这点道理还是懂的。
  崔融:写文章也能写死人
  塞上寄内
  旅魂惊塞北,归望断河西。
  春风若可寄,暂为绕兰闺。
  崔融(653-706),字成安,山东济南人。可能列位看官都觉得崔融这厮是个寂寂无名的家伙,不过,在他那个时代,崔融却算是最牛叉的文化名人之一。还记得“文章四友”这个名头吧?崔融就是四友中的老大。
  崔融时代的最高统治者武则天跟曹阿瞒有点像,都是重才轻德;再加上武则天患上更年期综合症后喜怒无常,大家能不能升官发财,甚至能不能保得住吃饭的家伙,也就是女皇一句话的问题。这样,做事业与拍马屁两者的投入与产出完全不成正比,孰轻孰重,那些老于世故的大臣们心里跟明镜似的。所以在那个君臣关系严重不健康的时代,谁都不会刻意砥砺名节,大家都以会拍马屁为荣、以做人正直为耻。于是,在这个时代涌现出了以杨再思、沈佺期、宋之问、苏味道等为代表的一大批杰出的马屁大师。
  崔融年轻的时候倒是个好孩子,只是后来在官场跟马屁精们学坏了而已。年轻的崔融先生学习相当努力,是架极厉害的考试机器,据说一连考了八个制科,科科高中。蛀书蛀过几本史书,好像从来没有见过考试比他更厉害的。唐代搞的是素质教育,会考试的人一般来说都是有真本事的。所以中宗李显在做太子的时候,特意把他请来做侍读,东宫所有的重要文书都是崔大学士的手笔。武则天祭中岳时,读了崔融所写的 《启母庙碑》,非常喜欢,钦点他来写封禅的碑文。得到了武则天的重视后,崔融官运亨通,几年时间就做到了凤阁(中书)舍人。
  其时小白脸张氏兄弟得志,不知道崔融怎么就踩着张昌宗的尾巴了,一下子被贬出京城做婺州长史。崔融这才恍然大悟:事业做得好,不如马屁拍得妙。亡羊补牢为时未晚,于是他开始虚心地学起拍马屁来。拍得张昌宗一高兴,马上把他调回京做礼部郎中,兼任武则天的秘书。从此,崔融的官位上去了,名节却毁了。
  有一个道行极高的马屁精向武则天上了一个折子,胡说张昌宗是仙人王子晋的后身。武则天一听,还真的让张昌宗穿上仙人的羽衣,骑在木鹤上吹箫,搞得蛮像回事。大臣们纷纷写诗称颂这次盛典以及小白脸的“仙”意,苏味道写道:“火树银花合,星桥铁锁开。暗尘随马去,明月逐人来。”崔融写道:“昔遇浮丘伯,今同丁令威。中郎才貌是,藏史姓名非。”论拍马屁的水平,崔融的诗明显胜过苏味道,所以那次唱和以崔融为第一。可惜后来却是苏味道先做到了宰相,崔融心里不忿,讽刺他说:“老夫的诗之所以不如您的,是因为诗里没有‘银花合’啊。”苏味道当然不肯示弱,立即回应说:“您的诗里虽然没有‘银花合’,但是有‘金铜丁’呀。”意思是,俺老苏的诗虽然拍马屁,但你的马屁更响,咱哥俩一个半斤一个八两,就谁也别笑话谁了。
  不过马屁归马屁,崔融的文章写得确实不赖,特别是写文采华丽的典册文章,可以说是一世无匹。所以朝廷遇到比较重要的典礼,一般都会特意指定让他起草诏书。相传武则天死后,中宗就让他写 《则天皇后哀册文》。崔融为对他有知遇之恩的武后写哀册文绞尽脑汁,尽力把这篇文章写得高华典重,结果用力过猛,文章写好了,人也翘辫子了。
  原来写文章也能写死人,好吓人哦。
  郭震:做个幸福的傻子
  愁杀离家未达人,一声声到枕前闻。
  苦吟莫向朱门里,满耳笙歌不听君。
  当年,唐太宗看着新科进士鱼贯而入,得意地说:“天下英雄,尽入吾彀中矣。”做皇帝的得了意,却苦了读书人。不像南宋以后搞应试教育,唐代搞的还是素质教育,却也把读书人整得苦不堪言。每年N多人参加科举考试,最后金榜题名的却只有十几、二十个。这样就产生了许多感叹科场失意的作品。这些作品中最有名的当然是张继的 《枫桥夜泊》,不过郭震的 《蛩》也颇受好评。
  郭震(656-713),字元振,河北大名人。他十六七岁的时候在太学求学,后来出了大名的薛稷,就是他的同班同学。郭震这孩子小时候有点傻,据说他家里给他送来四十万钱的零花钱,有一个骗子知道了,穿上孝服来找他,说:“郭大哥,俺家里穷,祖先死掉了,一连五代都没有钱把他们送回老家安葬,您可怜可怜小的,借点钱办丧事吧。”小郭一听,大发恻隐之心,连人家姓什名谁都不问,居然就把还没启封的四十万钱一股脑儿都送给他,看得薛稷目瞪口呆。唉,人傻到这种程度,恐怕后世就只有一个叫郭靖的家伙跟他略微能比一比了。
  不过傻人有傻福,郭震居然十八岁就考上进士了,比王维还天才。郭震做的第一个官是通泉县公安局长,本来是保一方平安的官员,他却带头干起违法犯罪的勾当来。干什么坏事呢?原来,郭震组织了黑社会,自己当老大。手下那么多兄弟要养活,去哪里弄钱呢?年轻的郭局长的办法是印伪钞和当蛇头。
  盗铸私钱跟掠卖人口在当时都是死罪,加上执法犯法,够砍郭局长三次头了。武则天听了很恼火,命人把郭震捉拿进京,要亲自审判他。谁知三五句话下来,武则天却被郭震的不俗谈吐迷住了,不但没治他的罪,反而让他把自己写的诗献上来欣赏欣赏。郭震呈上 《宝剑篇》,武则天看了后更是高兴,拿去向大唐作家协会主席李峤炫耀。于是郭震被提拔为右武卫铠曹参军,还被派到吐蕃去当裁军大使,从此后官运亨通,一路做到了宰相。
  年轻、有才,再加上人长得帅,于是当朝宰相张嘉贞先生看上了他,把他请到家里,说:“我有五个未嫁的女儿,我让她们每人手牵一根红丝线站在帐幔后面,你随便选一根线,线那头是谁,我就把谁嫁给你做老婆。”郭震的运气真不赖,在那一团乱麻似的红线中随便扯了一根,居然就挑中了张府最漂亮、最贤惠的三小姐。三小姐运气也不错,父亲是宰相,嫁了个郎君,后来也当了宰相。据说,唐代翁婿同做宰相的,也就只有他们家了。
  郭震以胆大著名。他不但视法律如无物,就连妖精都不怕。据说有一天深更半夜,一位长得奇形怪状的大头客人前来拜访他。大家一看就知道这是个妖怪,所以都吓得要死。郭震一点都不怕,他拿起笔、沾上墨,在大头鬼的脸颊上题了两句诗:“久戍人偏老,长征马不肥。”写完了,还笑眯眯地再朗诵一遍。其实鬼都是欺软怕硬的,人家郭震不怕它,它一点办法都没有,只好选择消失。过了几天,郭震与人到公园里散步,发现一段巨大的朽木上长着一朵硕大的白木耳,前几天他题的两句诗赫然在目———原来是个木耳精呀,正好可以用来熬一大锅木耳粥。
  可惜,郭震是武则天看中的人,她的孙子唐明皇不喜欢。所以唐明皇一即位,就在骊山隆重地搞了一个阅兵仪式,借口郭震所率部队军容不整,把他流放到了广东新兴。最后,他就死在南方了。
  郭震这小子家里那么有钱,却还嚷着“苦吟莫向朱门里”,看来唐朝官员不太喜欢有钱人,真是没天理。可惜郭震没有生在咱们这个盛世社会,要不然“朱门里”住的同志们早给他发请柬了,哪里还用得着他发愤蛀书考进士呀。
  宋之问:人可以无耻到我这种地步
  度大庾岭
  度岭方辞国,停轺一望家。
  魂随南翥鸟,泪尽北枝花。
  山雨初含霁,江云欲变霞。
  但令归有日,不敢恨长沙。
  宋之问(656?-712),又名少连,字延清,山西汾阳人(也有人说他是河南灵宝人)。他的父亲宋令文是个牛人,有文才、善书法,还力大如牛,被人称为“三绝”。宋令文老先生有仨儿子,之问、之悌、之逊,分别以诗文、勇力和草隶闻名,人谓各得其父一绝。当时,宋之问与沈佺期两人齐名,二人并称“沈宋”。可惜,哥俩都是烂人。
  宋之问学问确实不错,早年跟神童杨炯共事,杨神童对他也是挺佩服的。有一次武则天带着一帮大臣去龙门公费旅游,搞了一个诗歌大赛,锦标是一领锦袍,谁先写好诗谁得。左史东方虬才思敏捷,捷足先登,武则天很高兴地把锦袍赏给了东方虬。东方虬锦袍穿在身上还没捂热呢,宋之问的诗也写成了。武则天一看,咦,虽然宋先生作文的速度比东方虬慢了那么一点儿,可那质量却高了不少。于是,武则天夺过东方虬的锦袍,改赐宋之问。
  武则天真是小气,锦袍都赐给东方虬了,还把它要回来。不就是一领锦袍么,就是皮尔·卡丹牌也值不了几个钱嘛,一人送一件你会死啊?不过,武则天搞中华诗词大赛倒是使臣下大都学会了写诗,而且他的儿子也继承了她赛诗的传统。中宗景龙三年,李显也组织大家赛了一次,大赛组委会主席便是大名鼎鼎的上官婉儿。大臣们交上诗卷后,婉儿开始评议。她站在楼上,把看不上眼的烂诗都扔下来,纷纷扬扬跟雪花一般,一会儿手头就只剩下宋之问和沈佺期两个人的试卷了。过了一会儿,沈佺期的诗也被扔下来,宋之问先生光荣地获得了文学大奖。上官婉儿评议道:“沈、宋二人的诗都好,难分伯仲。不过,沈佺期最后写道,‘微臣凋朽质,羞睹豫章材。’文气到此已尽。宋之问结句是‘不愁明月尽,自有夜珠来’,有点余音袅袅的味道。”一番评骘,公允得连落榜的沈佺期都心悦诚服。
  古人说“文如其人”,说这话的人肯定没见过潘安仁,也没见过宋之问。宋之问看到武则天的北门学士颇有权势,也想混进去捞点政治资本。可是武则天嫌他有口臭,不要。蛀书以前听说大学生们时兴毕业前整容,颇不以为然,看了宋之问的故事,我决定不再对此发表意见了。攀不上武则天这棵大树,宋之问就改而拍她的小白脸张易之的马屁,乃至心甘情愿地为张易之捧夜壶,把全天下的士人都恶心坏了。张易之就是那个时候的超女,红得快,败得也快。小白脸一倒,宋之问就倒霉了,被撵到广东罗定,天天吃穿山甲。在罗定过了几年苦日子,宋之问受不了,私自逃回洛阳。途中写了首诗,说是“近乡情更怯”,好一副可怜兮兮的糗样。在洛阳,宋之问躲在张仲之家,惶惶如丧家之犬。张仲之此时正跟驸马都尉王同皎一起商量如何革武三思的命,估计张仲之先生以为他收留了宋之问,老宋应该不会这么忘恩负义吧,所以密谈这件掉脑袋瓜子的事儿也没怎么避着他。没想到,宋之问偷偷地叫侄儿把他哥俩给告发了,武三思一高兴,赏了宋之问一个鸿胪主簿。
  卖友求荣后,宋之问颇得意了一回,官升了又升。可是狗改不了吃屎啊,朝廷让他主持科举考试,他却找考生家长要钱,把一些南郭先生招进来了。东窗事发后,朝廷把他撵到绍兴当政府秘书长。睿宗即位,厌恶宋之问名声太臭,又把他贬到更远的钦州,再后来干脆赏给他一壶药酒,超级无敌厚脸皮宋之问就这样报销了。
  关于宋之问的无耻还有一段公案。据说当时另一位著名诗人刘希夷是他的外甥,刘希夷写 《代悲白头吟》 的时候,先写了两句“今年花落颜色改,明年花开复谁在”(很有点林妹妹 《葬花吟》 的味道),马上想起了潘岳曾经写诗给石崇说“投分寄石友,白首同所归”结果哥俩真的同一天被砍头的事儿,觉得很不吉利,于是去掉了;接着又写出了两句“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于是刘希夷长叹道:“死生有命,岂由此虚言乎!”干脆把这四句诗全都保留下来。宋之问看见外甥写的东西,非常喜欢后两句,央求刘希夷把这两句让给他。刘希夷先是答应,后来却又把这两句拿出去发表。宋之问大为光火,把小刘骗到自家别墅里,让家奴用土囊把他捂死了。据傅璇琮先生等人考证,这个故事十有八九是虚构的。沈德潜猜测说,可能是因为宋之问人品污下,所以人们才会编出这个故事来恶心他。
  一句话,活该。
  陈子昂:咱们愤青有力量(1)
  登幽州台歌
  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
  念天地之悠悠,独怆然而涕下。
  愤怒青年,简称愤青,原本是鲁迅先生发明的词儿,用来形容对社会现实心怀不满的愣头青。愤青本来是一支健康向上的力量,推动社会进步,功莫大焉。所以说“江山代有愤青出,各领风骚数十年”嘛。陈子昂便是唐代第一批曾经获得过“十大杰出青年”称号的愤青。可惜的是,后来人们把在网上到处拍板砖的也归入了愤青一途,甚至还整出了一个“粪青”的诨号,实在有失忠厚之旨。
  陈子昂(659-700),字伯玉,四川射洪人。据说体貌柔雅,颇有点美男作家的意思。加之家财万贯而又轻财好施,所以跟他有过交往的诗人们,比如东方虬、卢藏用等人,都对他相当佩服。但是,小时候的陈子昂其实是个问题少年,仗着家里银子多,不愿好好学习,到十八岁了还扁担倒下来不认得是个“一”字。他当时的做派,史载是“任侠使气”,其实就是与一帮二流子、水老倌赌博、勾女,当街头霸王。陈子昂不争气,他的父母虽然很生气,但也无可奈何。好在陈子昂还有一个叫陈铎的堂弟,自幼聪颖、文才出众,整个陈氏家族的人都把期望寄托在这位小朋友身上。至于陈子昂,就让他做个烂仔得了。可惜的是,不久以后,陈铎便夭折了,陈氏家族的希望也夭折了。为了把陈子昂培育成家族的新希望,陈家的人决定把他带到梓州府学去陶冶陶冶。说来也奇怪,陈子昂在府学呆了很短的一段时间,脑瓜子突然开窍了,从此便改过自新,爱上了学习。幸运的是,那个时代在学校里是学不到坏习气的。所以陈爸爸、陈妈妈一高兴,就把宝贝儿子送到梓州最有名的重点中学念书。这个学校位置就在现在的射洪县金华山,当时其实是一个道观──现在,这里还有陈子昂留下的遗迹:读书台。蛀书在这里为读书台做个免费广告,谁家有讨厌学习的孩子,不妨带他来这里参拜参拜,说不定他们中间还会出一个新时代的陈子昂呢。跑题了,回来。古代的好学校基本上都设在山沟沟里,像后来宋代的四大书院中,岳麓书院在岳麓山中、白鹿洞书院在庐山脚下、嵩阳书院在少林寺附近,只有应天府书院在商丘城南,离城稍微近些。山里没有网吧,也没有迪厅,学生们不读书就没别的事儿可干,所以学习成绩都好。蛀书觉得,现在的学校也可以考虑通通搬到山沟沟里头去,肯定可以保证教学质量(以上纯属馊主意,当真上当者活该)。古人为啥要到道观里读书呢?原因有二:一是古代基本没有公共图书馆,只有道观、佛寺里才有比较多的藏书;二是古代佛寺道观里基本都会提供免费的食宿,贫寒士子可以把这里当宏志班。反观现在的寺庙,不但没有免费食宿,就连进去瞅一眼都得奉上若干银子。蛀书前次去庐山东林寺,卖门票的小沙弥就毫不客气地收了我五个铜板(原价十元,持学生证打五折),不过奉送了两句“阿弥陀佛”。
  又跑题了,赶紧回来。陈子昂在金华山学校的几年时间,可谓是学业精进、一日千里。几年以后,他便信心百倍地进京赶考了。青年陈子昂不但文章写得好,脑子也相当活络。他深知,要考进士是不容易的事儿,如果没有贵人引荐,基本上就是抓瞎。陈家虽说是亿万富豪,不过那时候还不兴官商一家,所以没人撑腰。怎么办?别急,陈子昂自有妙计炒作自己。
  陈子昂:咱们愤青有力量(2)
  炒作?对,陈子昂是当时天下第一炒作高手,比现在的明星经纪公司的手段高了去。当时,陈子昂在洛阳街上闲逛,遇到一个胡僧,穿得破破烂烂,看起来疯疯颠颠,在街上练摊呢。这胡僧出售的东西也就是一把琴,看起来跟他那智商很有一比的一把破琴,却要价一百万。这不是坑人么?所以所有的人都撇嘴———把咱都当傻子耍么?陈子昂一看,就想出了炒作自己的办法。他对胡僧及周围的人说:“小生陈子昂,琴艺超群,正愁觅不到一把好琴,一身技艺无处施展。可惜小生今天身上没带足够多的银子。这样吧,明天我带钱来买琴,买下来后,当场给各位来个现场演出,兄弟们可要来捧场啊!”于是,一夜之间,长安城中到处都在传言,说是有一个叫陈子昂的艺术家明天要现场献艺,大家心里都充满了期待。第二天,陈子昂来买琴了,当着如堵观众,却不弹琴,反而把刚花了一百万买到的琴抡起来摔了个粉碎。众人大惊。陈子昂朗声说道:“我陈子昂是会弹琴,却也知道弹琴只是没出息的雕虫小技。我的文章比琴艺强多了,却没有多少人会欣赏,这才是真正的悲哀啊!”人们一听,惊呆了。于是陈子昂当众分发自己的诗集。有一个叫王适的人,当时做着京兆府司功参军的官儿,读了陈子昂的三十八首 《感遇诗》,怃然长叹:“厉害啊厉害,这小伙子将来肯定会成为文坛盟主!”得,王适他老人家都说这样的话了,陈子昂能不出名么?于是,陈子昂顺利考上了进士。
  话说这陈子昂是个愤怒青年,他的 《感遇诗》 就是愤怒之作。那个时代,诗歌虽然技巧圆熟却格调卑下,陈子昂很瞧不起,所以提倡“风骨”,要求大家抛弃下半身写作,改学建安诗人写诗。其他的愤怒青年也跟着雄起———比如大才子王勃———于是风行草偃,诗坛风貌为之一变。看,咱们愤青有力量吧?
  愤青是不喜欢过平淡日子的。武则天其实特别赏识陈子昂,提拔他当了麒台正字。但陈子昂就是觉得生活中缺少了点什么,用鲁智深的话来说就是“嘴里淡出个鸟来”,没意思。正好契丹人李尽忠反叛,战争爆发。武则天派她侄子武攸宜率军平叛,陈子昂便做了随军参谋。这武攸宜虽然官封建安王,却是个超级大草包,带兵打仗一窍不通。武攸宜一到幽州,就被李尽忠狠狠地打了当头一棒,打得不敢出城。陈子昂虽是书生,却是个儒将的材料。他向武攸宜进奇计,武攸宜不听;退而求其次,陈子昂说你给我一万人马,我去整个奇袭吧,准能拣点便宜。武攸宜还是不干,明摆着他瞧不起书生嘛。不但不干,武大王嫌陈子昂话多,把他一撸到底,将他从参谋降为军曹。真是明珠暗投、遇人不淑啊。陈子昂心里郁闷,登上幽州城楼,想起战国时燕昭王建黄金台招揽贤才的故事,笔走龙蛇,写下了千古名诗 《登幽州台歌》:“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念天地之悠悠,独怆然而涕下。”
  从军幽州,不但没有建功立业,反而得罪了武攸宜这个炙手可热的权奸,陈子昂知道这够自己喝一壶了,所以干脆来个三十六计走为上,辞官回家抱孩子玩儿去。正好他父亲去世,陈子昂在墓边搭了个小草房守孝。射洪县令段简是武攸宜的人,按照武大王的授意,段简继续把整陈子昂的事业进行到底。段简先是找陈子昂索贿,讹诈了二十万缗(够他买200个价值百万钱的琴了),还是把陈子昂抓进局子。陈子昂在狱中给自己算了一卦,大吃一惊:“完了完了,天不保佑我,老夫这次死定了。”果然,段简一不做二不休,不久以后,陈子昂便莫名其妙地死在狱中了。
  陈子昂就这样结束了他传奇的一生。不过后人没有忘记他,大家对他的评价相当高。元好问就曾经评价道:“论诗若准平吴例,合着黄金铸子昂。”
  能做这样一个愤青,值得。
  贺知章:愈老愈真的老顽童(1)
  碧玉妆成一树高,万条垂下绿丝绦。
  不知细叶谁裁出?二月春风似剪刀。
  贺知章(659-744),字季真,浙江绍兴人。贺知章从小即以能文而知名,二十五岁登进士第,又高中超拔群类科。此公在科第上虽然不如王维那么少年得意,却也算一帆风顺。及第后的贺知章运气实在不错,蛀书查了一遍史书,居然没有发现他有在外地任官的经历,从二十五岁及第到八十六岁告老还乡,其间六十余年,居然一直在京城做官,在大唐诗人中实在是绝无仅有。
  贺知章做的第一个官是国子博士,也就是国立长安大学的教授。他晚年辞官回家的时候写诗道:“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无改鬓毛衰。”八十多岁的时候都还“乡音无改”,年轻的时候就更不用说了。当老师的人,口音实在是个难以解决的问题,所以咱们的教育部门才会让老师们考普通话,达不到二级乙等的不让上岗———假若贺知章先生生在今天,肯定拿不到教师资格证,别说国立大学,私立学校都不爱要。武则天执政的头几年,年轻的贺教授操着一口浙江味儿的塑料普通话给太学生们上课,国子学那些高干子弟们老老实实地听讲而不造反,这可能与 《旧唐书》 记载的贺教授“性旷夷,善谈论笑谑”有关吧,毕竟遇到一个能吹牛的老师也不容易啊。
  贺知章在国子学、四门学做了几年教授,然后又到太常寺做礼官,这都是他的姑表兄弟陆象先给开了后门的。陆象先特喜欢与贺知章侃大山,他曾经对别人说:“老夫这表弟倜傥多才,是真正的风流才士。跟子弟们离别很久,老夫从来不想念他们。倒是对小贺喜欢得很,要是一天没跟他聊天,便觉得胸中顿生鄙吝之气了。”可见,贺知章是个口才极好而且极风雅的人,若是生在魏晋,谈遍天下无敌手的王夷甫肯定就不寂寞了。说贺知章风雅,可以举个例子。贺知章与顾况哥俩,一个绍兴人一个苏州人,都以机敏善辩著称,朝臣嘲笑他们是“南金复生中土”,意思是两人虽然生长于南方,却是到了北方才焕发出光彩。贺知章老老实实地写诗跟他们讲道理:“钑镂银盘盛蛤蜊,镜湖莼菜乱如丝。乡曲近来佳此味,遮渠不道是胡儿。”意思是你们这些烂舌头的家伙,吃南方出产的蛤蜊和莼菜等美味时就不管它是不是南方产的了,干嘛要对南方人这么挑剔呢?顾况就不如贺知章厚道,他也写了一首诗,拐弯抹角地把朝臣们骂了一通:“钑镂银盘盛炒虾,镜湖莼菜乱如麻。汉儿女嫁吴儿妇,吴儿尽是汉儿爷。”意思是咱们南方人到了北方,娶个北方老婆、生个北方儿子,所以南方人就成了北方人的爹了。您看,有比较才有鉴别,贺知章是苦口婆心地讲道理,顾况就成了尖酸刻薄地骂人了。两相比较,还是贺知章有风度一些。
  在官场,贺知章升迁得很慢。在中央部委工作了四十年之后,直到开元十三年,他才升到了礼部侍郎(相当于今宣传部副部长)兼任集贤院学士,业余时间主要陪太子读书。这时期的皇帝唐明皇,是中国历史上少有的兄弟关系非常融洽的皇帝之一,好得天天在一起吃饭喝酒不说,还特意整了个大床大被子,到了晚上,兄弟几个就亲亲热热地挤在一块儿睡。开元十四年四月,唐明皇最疼爱的弟弟之一———岐王李范(就是杜甫“岐王宅里寻常见”的那个岐王)死了,悲伤之下,明皇命令追认李范为“惠文太子”,把他的葬礼从亲王级别提升到了太子级别。为给歧王办葬礼,礼部欲挑选一批高干子弟做“挽郎”。所谓挽郎,就是出丧时拉灵车的人,虽然要闻点死人的臭味,却代表着某种荣耀。贺知章此时正担任礼部侍郎,于是遴选挽郎的工作就由他担纲了。在这个关键时刻,贺知章犯了一点小错误,他把跟自己关系好的官员的子弟们选了进来,没有顾及到公平。这下可捅了马蜂窝,那些不怕事的高干子弟们气势汹汹地把贺知章办公的礼部大院围了个水泄不通,放出话来要把贺副部长揪出来海扁一通。礼部办事人员赶紧把大门关上,但外面群情激愤,总得想法子平息事态吧?于是,贺知章在围墙上搭了一个梯子,循梯登上围墙,伸出头来向各位高干子弟解释。好在贺副部长口才好,摆平这几个高干子弟还不算太难。可是积年建立起来的英名就这样给毁了,就因为这件事儿,朝廷将他调任工部侍郎。虽然同是侍郎,可是礼部在六部中排行第三,工部却叨陪末座,两者之间相差半个品级。所以,这也算贬官吧。不久以后,贺知章更是调任名头吓人却无所事事的太子宾客,兼任秘书监。
  贺知章:愈老愈真的老顽童(2)
  大唐的宰相们还是比较知人善任的,像贺知章这样有文才、有口才而实际办事能力一般的人,让他当教授或者做个顾问一类的官职实在是再合适不过了。贺知章的太子宾客一做就是十多年,他自己也乐于拿着朝廷的高薪而不用朝九晚五地上下班。也就是在这个时候,他开始了自己的老顽童生涯。史书说他“晚年尤加纵诞,无复礼度”,也就是故意做些有违礼教的事儿来惊世骇俗。子曰:“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老顽童贺知章是有学问的人,而且在官场历练久了,当然能做到“从心所欲”。也就是知道什么事情能做、什么事情不该做,再说直白点就是“吕端大事不糊涂”,只要在大的方面拿捏准了,枝节问题可以适当玩点小花样,标新而不立异。
  贺知章玩的花样,用一个字来概括,那就是“狂”。他的号便叫“四明狂客”,公然以“狂”自诩。当然,他的“狂”是佯狂,是恃才而狂。子曰:“不得中行而与之,必也狂狷乎!狂者进取,狷者有所不为也。”包何老师对这句话的解释是:“狂者进取于善道,狷者守节无为。”看官们请注意,按包老师的说法,“狂”是要“进取于善道”的,不然就白“狂”了,就要被列入打击对象里去。贺知章之“狂”,就是要用一种特别的方式来成就自己的“善道”。“金龟换酒”便是贺知章之“狂”的一个最好注脚。相传天宝初年李白来到长安,在一间酒楼里与贺老前辈相遇了。李白先是拿出自己写的《乌栖曲》 给贺老看,贺老看罢,赞曰:“此诗可以泣鬼神矣。”李白心里想,这篇都能“泣鬼神”,俺其他的作品还不让玉皇大帝哭成泪人儿啊?于是从诗袋里取出了自己最得意的《蜀道难》。贺知章读罢,激动得无以言述,长叹道:“凡人哪里就能写出这样的诗来呢?小李啊,你肯定是天上的文曲星遇谪下凡!”于是他把李白唤作“谪仙人”,并且郑重声明:这顿饭我老贺请了。可是贺老一掏腰包,发现没带银子,只得解下腰间皇帝御赐的金龟换酒,与李白大醉而归。您看,贺老是朝廷三品命官,在一间小酒馆里吃饭,就是吃霸王餐都算是给老板天大的面子呀。可是贺老要“进取于善道”———隆重推介诗坛新人,而且又不想以官欺民,所以才把御赐的金龟拿来换酒。御赐的金龟当然重要,一般人舍得命也舍不得它,可是贺老却将它拿出来换酒,这才能真正见出诗坛老前辈对后学的无比关怀。赊账当然也可以,可是这样就俗了,完全没有“狂”的劲道。
  老顽童贺知章是著名书法家,还喜欢跟另一位著名书法家张疯子张旭一起走街串巷,遇到雪白的墙壁,就拿出笔来涂鸦,写的字还被人当宝供着。这也是“狂”的一种,一般人不敢做、不能做的,他敢、他能,这样就使他跟一般人区别开来了。喝酒,使贺老“狂”得更可爱。杜甫作 《饮中八仙歌》,第一个出场的酒仙便是贺老。“知章骑马似乘船,眼花落井水底眠”,喝高了坐在马上东倒西歪,像坐在浪尖的船上摇啊摇;老眼昏花,醉不识路,掉到井里了,便躺在水中呼呼大睡。这个老酒仙的形象,可真是可爱极了,蛀书每回读诗读到这里,都忍不住想揪一把这老头的白胡子。
  贺老是愈老愈真,越老越“宝气”。唐明皇也非常喜欢这老活宝,才请他来做自己儿子的老师。可是,贺老上了年纪,又太爱喝酒,身子骨渐渐不行了。有一次,他的鼻子里流出了很多黄色的胶状物,医生说,那是长期酗酒的结果。天宝三年,他得了一场大病。病好了一点的时候,老人家做了一个梦,梦见自己游览了天帝的宫阙。醒后,贺老便向皇帝上表,请求回到故乡,出家做道士。唐明皇真是个大好人,不但满口答应了贺老的要求,还特意安排贺老的儿子贺曾做会稽郡司马,好在老爷子身边侍奉着。贺老临回乡时,又请求将自己的住宅施舍为道观,皇帝答应了,还亲自给这个新道观赐名为“千秋观”。临走的时候,唐明皇还在长乐坡设宴,举行了一个盛大的酒会来庆祝贺老荣归乡里。自皇太子、宰相以下,统统都来为贺老饯行。唐明皇还亲自写了《送贺知章归四明》 一诗赠贺老。另外,贺老本来在绍兴镜湖有处专门的放生池,告老还乡时,唐明皇怕贺老的退休金不够买酒,又特意命令把这处地方赐给他,湖里、湖边的一切出产都作为他的额外收入,想买多少酒就买多少酒。
  可惜贺老没有享受几天,回乡后不久便驾鹤西去了,享年八十六岁。
  上官婉儿:不服丈夫胜妇人(1)
  彩书怨
  叶下洞庭初,思君万里馀。
  露浓香被冷,月落锦屏虚。
  欲奏江南曲,贪封蓟北书。
  书中无别意,惟怅久离居。
  上官婉儿(664-710),著名诗人上官仪的孙女。相传她的母亲郑氏怀孕的时候,曾经梦见仙人送给她一杆大秤,说:“您肚里的孩子富贵无匹,长大后将掌握国之权柄,称量天下士人。”可是一生下来却发现是个女娃,女孩儿家的哪能当宰相呢?于是大家都摇头叹息:人心不古,神仙都学周老虎。婉儿满月的时候,郑氏拿女儿开玩笑说:“难道咱上官家将来称量天下的人就是你么?”小丫头虽然还不会说话,却也能含混不清地回应母亲的话,仿佛在回答“是”。
  婉儿出生不久,她的祖父上官仪因替高宗草诏废武则天,事泄之后遭到武则天的疯狂报复,全家男丁被杀了个一干二净,单把她和母亲郑氏留在宫中当奴婢使唤。婉儿的母亲是太常少卿郑休远的姐姐,出身于荥阳郑氏,颇有些文化,在宫中亲自为女儿启蒙。婉儿聪明过人,很快便显示出了过人的文学才华,十四岁的时候,武则天听说了宫中有这么一个小天才,亲自召见,当面考试婉儿的文章。婉儿文不加点、一气呵成,还写得文采斐然。武则天见婉儿如此好文采,不由得心生怜意,于是就将她留在身边做贴身秘书。武后当然也知道婉儿是自己仇人上官仪的孙女,却一点都不怕遭到婉儿的暗算,胆儿之肥壮,须眉男儿也不及万一。婉儿呢,似乎并未把上辈间的恩仇放在心上,只是一门心思地为武则天埋头做事,渐渐赢得了武则天的信任。
  不久,婉儿犯了一个大错。武则天曾经最喜爱的面首花和尚薛怀义失宠后,有一次从秘道进入宫中,哭着喊着要见女皇。婉儿不肯为他通报,薛怀义一怒之下,一把火把自己为武则天建的明堂烧掉了。武则天知道后很生气,认为薛怀义纵火是婉儿逼的,要严惩她。也是,人家一夜夫妻百日恩的,不过就拌了次嘴,你就敢不把武则天的男宠当人看?按照法律,婉儿本来是要被处以极刑的,但武则天实在舍不得婉儿这支笔,考虑来、考虑去,最后处以黥刑了事。黥,就是在脸上刺字,政府用这种方式向所有公民宣告:这家伙曾经是个犯罪分子,大家提防点儿。婉儿是个大美女,当然不喜欢俊俏的脸蛋被纹上一块犯罪分子的标记;于是,她便在刺字的地方精心地描上一朵红艳艳的花儿。后宫的美女们看到了,觉得婉儿发明的“人体彩绘”很时尚,纷纷效法,这就是“梅花妆”的来历。婉儿吃了这次大亏,从此低调做人,重新赢回了女皇的信任。圣历以后,朝廷大臣给武则天上的奏折,都得先经过婉儿的批示。您看,代皇帝批奏折,这不就是宰相么?虽然没有宰相之名,却在行宰相之实,上官妈妈的梦还真应验了。
  婉儿生活在一个女权主义的时代。所谓“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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