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地干活受伤谁来赔偿上把牙龈干活弄断了可以找公司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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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就要上工地了,在工地上有什么规则吗?问题详情:工地上有什么普遍发生的事情吗?推荐回答:作为刚毕业的学生初入职场都心气比较高,在学校带出来的理想主义处处看不惯职场的人情世故,对很多事情看不顺眼,总要说几句。这就是下面要说的:第一条:刚走到单位一定要少说话,因为你不了解他们之间的关系,不知道谁和谁是亲戚,有过这种例子,受着他儿子面那他老子,当时不知道,后来别人告诉你他们的关系了,你说出的话很难收回,想想你能得到照顾吗?不给你小鞋穿就万幸了。所以一定要记住谨言慎行。第二条:刚到单位一定要勤快,什么活抢着做,年纪轻轻多干点活不算什么,能给领导留个好印象,给自己领导重用自己打好基础,所以谨记要勤快。第三条:别管和谁说话面带笑容,表现谦虚态度,遇到年长的喊声师傅没亏吃,混熟了喊声哥哥、姐姐不少肉,所以谨记要口甜。第四条:逢年过节要走动,来年才把职位动。胡言乱语,姑妄听之。过小年有什么禁忌事项?问题详情:中国人是很讲究良辰吉日,吉凶禁忌的,逢年过节都有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的注意事项。比如春节不能说不吉利的话,大年初一不能打扫等等,那么过小年的禁忌有哪些呢?推荐回答:中国人是很讲究良辰吉日,吉凶禁忌的,逢年过节都有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的注意事项。那么过小年的禁忌有哪些呢?过小年禁忌事项  农历12月24日:俗称“过小年”,这一天民间开始打扫房子准备过大年,湖北一带忌宰杀、河南一带忌捣蒜、台湾称为“送神日”忌椿米,建议这天大家可以打扫一下房间。灶糖不宜多吃  过小年要吃灶糖,但不宜多吃。灶糖是一种麦芽糖,粘性很大,把它抽为长条型的糖棍称为“关东糖”,拉制成扁圆型就叫做“糖瓜”。冬天把它放在屋外,因为天气严寒,糖瓜凝固得坚实而里边又有些微小的气泡,吃起来脆甜香酥,别有风味。
相传小年这天,要把经过一年烟熏火燎,已旧的灶神画像揭下,用一块黏稠的糖瓜或饴糖或糕粘在他嘴上,以使其“嘴甜”只能说好事,再用稻草为灶神扎一草马,以便让他“上天言好事,回宫降吉祥”,然后和草马一起烧掉。新年后再买一幅新灶神画像,将灶神请回来。在中间这几天内,由于没有灶神的监督,一般人放量暴饮暴食、聚众赌博,放纵自己做一些自己平时也认为不应该犯的小过错。而小年各地的禁忌各有不同。  1、相传湖北部分地区,小年忌宰杀。  2、河南有些地方忌讳捣蒜,认为小年捣蒜会把家里捣穷了。  3、台湾则忌舂米,据说会有把风神捣下来之虞,恐怕给来年带来风灾。在农历12月25日这一天,台湾是忌讨债的。  4、小年后的几天,农村都会蒸馒头准备过年,但是不宜施舍给他人,因为这些馒头是要先用来祭祖祭天的。痛风有什么禁忌?问题详情:如题推荐回答:痛风的禁忌,从以下几个方面来阐述:饮食方面的禁忌:嘌呤高的食物少吃或不吃,给大家上两张图,直观表现运动禁忌:剧烈运动可导致体内乳酸产生增加,抑制尿酸的排泄,引起痛风发作。因此,运动应选择有氧运动,如快步走、慢跑、太极、游泳、跳舞等。对于痛风患者,每天应进行 30 分钟以上的有氧运动。如果不是经常锻炼的朋友,可循序渐进,每周运动 4~5 次,每次 20 分钟左右,之后逐渐增加为每日运动,每次时间 30~45 分钟。运动中,注意多喝水痛风的人,在运动时需注意及时补充水分,避免因出汗导致尿量减少、血液浓缩从而引起尿酸升高的情况。关注运动的质量及过程运动时,可以把整个运动过程可分为三阶段:准备期、运动期及放松期,各阶段所需时间按 1:3:1 进行分配。准备阶段:需进行充分的热身,时间为 5 分钟左右。目的是让关节及关节周围组织、肌肉等活动起来,避免在接下来的运动中受伤。运动阶段:注意调整运动强度,避免强度过大,进入无氧运动状态。一般可通过运动后的心率来判断强度。建议运动后的心率达到最大心率的 50%~80% (最大心率=220 - 年龄)。对于患心脏的朋友,要咨询心内科医生后制定个体化的运动方案。放松期:做些放松运动,如慢走、伸展体操、抖动四肢等。放松运动有助于增加肌肉延展性,增加关节的活动范围、柔韧度,缓解肌肉酸痛。运动后也可以泡个温水浴,这对缓解疲劳、消除疼痛有较好的作用。药物禁忌:很多患者不只有痛风这一种疾病,往往伴随着其他的疾病,在用药的过程中也要有所注意 ,因为有的药品有升高尿酸的危险1、阿司匹林首先要说的就是它,作为经典抗血小板聚集药物的阿司匹林,在临床上广泛用于心脑血管疾病的预防和治疗(一般100mg/天),但是长期应用小剂量阿司匹林(75-300mg,)可以通过抑制肾小管排泄导致血尿酸增加引发痛风,之前谈到过,虽然它可以引起尿酸增高,但不能轻易停用此药,可以通过改变生活方式或合用降尿酸药促使尿酸达标。注:阿司匹林主要副作用还包括消化道不适感、消化不良,消化道溃疡、出血,而且随着年龄增加,风险越大,服用阿司匹林的时候要关注大便颜色有无发黑、口腔牙龈出血等,如有上述情况,请及时至医院就诊。2、利尿剂利尿剂也是临床常用药之一,主要用于治疗高血压、各种原因的水肿,不管是袢利尿剂(代表药呋塞米)还是噻嗪类利尿剂(代表药氢氯噻嗪)都可以引起血尿酸增高,一方面原因为抑制肾小管排泄尿酸,另一方面因大量水分排出,血液浓缩导致血尿酸浓度增加所致。但小剂量利尿剂对尿酸影响有限,如果需要长期大剂量使用,需配合使用降尿酸药物,为利尿剂的使用保驾护航。注:痛风或高尿酸血症患者慎用上述两种类型的利尿剂。两者均有引起电解质紊乱可能,所以使用期间需定期复查电解质,监测血压。如果出现恶心、呕吐、四肢乏力等症状,请及时就诊。另外,对磺胺过敏者有可能对它们也过敏。3、吡嗪酰胺吡嗪酰胺是一种抗结核杆菌的一线药物,是抗结核联合用药中不可或缺的药物,临床治疗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其明显的副作用就是升高血清尿酸水平,有些可升高至正常值2倍甚至以上,原因是其代谢产物吡嗪酸抑制了尿酸的清除,从而引起血尿酸浓度升高,需要及时给予降尿酸处理,避免停药,保证抗结核顺利进行。注:抗结核治疗一般需利福平、异烟肼、吡嗪酰胺、乙胺丁醇四联抗结核,需要注意,乙胺丁醇也可以引起血尿酸增加。用这些药期间需监测肝肾功能,视野、视力变化,注意有无过敏、皮疹,手足末梢麻木感等不良反应,如果发现小便、皮肤、眼睛发黄,立即停药,医院就诊。遵医嘱定期复诊,不可随意增减药量。4、抗肿瘤药(化疗药)尿酸是嘌呤代谢产物,细胞中核酸是嘌呤聚集地,而抗肿瘤药就是要把细胞杀死,大量核酸代谢产生尿酸使血尿酸升高也是意料中的事儿,尤其在白血病、淋巴瘤化疗中表现明显,为避免短时间内大量尿酸结晶形成造成急性肾功能衰竭,临床上化疗的时候,一般配合碱化尿液、大量输液或预防使用降尿酸药物等。5、免疫抑制剂免疫抑制剂在风湿性疾病、肾病、器官移植中较多应用,其中环孢素、他克莫司是常可以引起尿酸增高的药物,这类药物在治疗原发病中起着主导作用,很少因尿酸升高而停药。如尿酸升高幅度不高,可饮食控制、大量饮水增加排泄;如果升高明显,需联合应用降尿酸药物。注:这类药品一定要遵医嘱使用,定期复诊。由于对骨髓、肝肾影响较大,所以需定期复查肝肾功能、血常规,定期监测血药浓度。另外因体内免疫被抑制,需注意避免感冒、饮食清洁、少去人群聚集的地方。6、喹诺酮类抗生素(**沙星)这是一类抗菌谱比较广的抗生素,也可以引起血尿酸水平升高,但具体机制尚不清楚,由于抗生素属特殊药品,应用时间较短,所以一般不必特殊处理。但有些可以导致痛风发作,这种情况下,可调整抗生素继续抗感染治疗。注:这类抗生素有导致精神异常、癫痫发作、低血糖等副作用,所以如果有癫痫病史,记得告知医生,如果使用期间出现心慌、出冷汗、手抖等低血糖症状,及时反馈给医生。风友汇,痛风患者最常使用的APP,痛风知识 查询嘌呤 免费咨询2103名医生 170元购买14粒非布司他,在手机商城(下载微信的地方)可以直接搜索下载职场有什么禁忌?问题详情:因为我性子大大咧咧。不知不觉错失了很多上升机会。想问下广大网友,有啥职场注意事项推荐回答:听说你的工作单位总有那么一群开了挂的人,他们在万千员工中脱颖而出,成为上司最宠爱的猪猪女(男)孩。这究竟是一种怎样的外挂呢?今天的走近科学言职有理就带你走进职场科学,扒一扒那些不能触碰的职场禁忌。职场七大禁忌职场如战场,一些小的细节足以毁掉你的职业人生。那么有哪些禁忌是我们必须注意的呢,小言为你整理出七大“雷区”。迟到早退每个迟到早退的人都有各种各样看似充分的理由,比如今天路上堵车了,折返拿文件,生病看医生等等。可是这些事都并非不可控制,频繁出现这种情况只会让上司认为你是一个没有计划,不值得委以重任的人。不管上班或开会,请不要迟到、早退。守时是一个人基本素养的体现。不礼貌作为职场新人,对待自己的领导和同事,要学会主动打招呼,不要直呼其名,对每一个人应该尽量称呼姓氏+职位,如白主管,或者称呼为白老师。即使是职位上平级,你的同事也会有所长之处值得你去尊称。当然彼此熟悉后,为了更亲切,涵哥、瑶姐这样的称呼也是可以的。倘若连基本的礼貌都做不到,又何谈个人的工作能力呢。背后议论是非八卦可以说是人的天性了,学校里的八卦小中心往往还能受到一些人的欢迎,可是在工作中往往不会如此。背后议论是非可以说是企业人际关系中最让人讨厌的举动了。有问题当面沟通、正面解决,切不可背后议论领导或者部门同事的是非,更不要主动去打听捕风捉影的八卦。毕竟作为八卦小王子,老板又怎么能确认你可以守住商业秘密呢?手机控职场手机控最常见的表现是在办公场所不断接打私人电话;高分贝讲电话;开会不仅手机不静音,还会不断地去看手机;上班时间聊微信、刷微博甚至逛淘宝等。公司不是家,更不是可以肆无忌惮的处理私人事务的场所。如果你想获得认可,或者仅仅是为了不被炒鱿鱼,工作时间请远离手机。工作不细致没有上司会喜欢工作起来错漏百出的员工。不管从事任何工作,请一定要记得提交之前反复检查,任何时候都要记住你的微小失误不仅会降低上级对你工作的信任程度,更有可能造成公司重大损失,直接终结你的职业生涯。 把私人情绪带入工作这是很多人经常会犯的毛病,晚上没睡好,第二天上班无精打采;和男朋友吵架了,上班时愁云不展;晚上约了男神吃饭,激动地左摇右摆……每个员工都应该记住从自己进入公司大门到下班离开公司,心思都应该在工作上,这也是对公司、对工作、对自己的前途负责。推卸责任最后一点,也是最重要的一点——“不为失败找借口,只为成功找方法”,做错了事就要勇于承认错误,承担责任。要时刻记住,总是推卸责任的人不仅不会被人认可,更会被团队所排斥。 把握这些职场禁忌,你就是职场中智商与情商齐飞,集上司信任与宠爱于一身的---外挂少年。婚房装修有什么禁忌?问题详情:婚房除了装修以外,在风水上有哪些禁忌呢?推荐回答:婚房卧室里面不宜放花草,水栽植物,鱼缸等 老人们曾说,像花草,水栽植物,鱼缸啊这类的“水”气太旺的东西最好不好放在卧室。如果摆在卧室容易将小两口的爱情之火“浇灭”。婚房卧室里面镜子不能对着床 这个禁忌相信很多人都知道。早上起来人通常是比较丑陋,也许你旁边的妻子卸掉装后,一觉醒来,会打破你原来的想象。再来就是风水中极其忌讳的就是镜子等有反射面的物体直接对着卧床。婚房装修要用“婚房漆” 现在娶个媳妇不容易,好歹都得花个十万左右。万事俱备,只欠东风,这婚房的装修可是那临门一脚,马虎不得。涂料的选择尤其重要,要不然整个室内空气污染,危害健康、还会危害下一代,一定要谨慎!不过现在有的厂家推出了“婚房漆”就挺适合新房装修,净味环保。婚房布置颜色禁忌过艳婚房卧室床下不要堆积杂物 卧室床下禁忌堆积杂物,床下往往是不太透气的阴暗处,放上杂物,容易受潮发霉或滋生细菌,另外平时也难清理,造成卫生死角,小媳妇打扫的时候也麻烦。而且从气场上面来说,床下堆积杂物,容易影响个人气场,会做噩梦,睡眠质量不佳。卧室禁忌电器过多,尤其电视正对床脚 婚房内最好不要摆放太多电器,一台电视足矣。卧室里面电器过多,在风水上称作“火宅”,影响健康的同时夫妻也容易发生口角,为了小两口的甜蜜幸福不吵架,还是注意吧。而且现代医学理论指出电器辐射确实损害人体健康。脚是人的第二心脏,处于待机状态的电视若正对床脚,其辐射更容易影响双脚的经络运行及血液循环,容易引发疾病。为什么有人说木工在工地上很牛?推荐回答:因为一般工种都是论天算工资,木工大多包活的多,干的多就分的多。我在南京这,一般油漆工230左右,瓦工220左右,钢筋工240左右,木工包活的话平均能达到300或者更多。这个和各人技术息息相关,有技术的可以拿的更高,没有技术的就混混。家装在色彩装修上有什么禁忌?问题详情:如题推荐回答:1、红色不宜作为主色调自古至今,红色在中国就是吉祥色彩,一些人可能会觉得使用红色作为主色调可以增添吉祥之意。但是,家居颜色禁忌却告诉我们,红色系列多者,使人眼睛之负担过重,而且使人的心情容易暴躁,所以,红色不可作为主题之色调,只可做为搭配之少部份色调,主要是用于提升室内设计感。2、蓝色不宜装修餐厅和卧室一直以来,蓝色在人们心中都是浪漫的代言词。将房子装修成蓝色,可以营造浪漫的感觉。但是蓝色还有一个意思,那就是忧郁。室内装修成蓝色,时间久了,家中会无形中产生阴气沉沉,个个生性消极,家内也欠平安。而且,餐厅装成蓝色,会让人没有食欲。3、绿色不宜过多可能很多人有疑问了,绿色代表的是活力与健康,怎么就不能装修成绿色了呢?其实,家居知识却早有研究,过多的绿色反而让人难以集中精神,不利于事业与学业,千万要小心。4、黑色伤运势家居拒绝纯黑,不然衰运会缠身。许多追逐时尚的年轻人都喜欢使用黑色的家具,但如果在房间里面摆放太多的黑色家具,会减弱男主人的运势。如果是夫妻的房间则更要注意,过多的黑色会让男主人容易花心,惹来烂桃花;还会使坏的运气往女主人身上跑。5、粉红色亦是大忌粉红色是少女和孩子的大爱。然而,家居颜色禁忌显示,粉红色是最为大凶之色,粉红色易使人心情暴躁,易发生口角,争是非、吵架之事频繁;尤其新婚夫妇,为了调节闺中气氛,在凡夫人眼中看来是极有罗曼蒂克的,但是,随着色调的不调和,过一段时间後,两人心情会产生莫名其妙的心火,容易为芝麻小事吵不完,最後走上离婚不归路。一般而言,粉红色可以作为点缀之色,将墙壁刷成淡淡粉色,能让房间更加温馨。家中之颜色最佳为乳白色,象牙色,白色,这三种颜色与人之视觉神经最适合,因为太阳光是白色系列,代表光明,人的心。眼也须要光明来调和,而且家中白色系列最好配置家俱,白色系列也是代表希望。木材原色是最佳的色调!木材之原色使人易生灵感与智慧,尤其书房部份,尽量用木材原色则最佳,总而言之,各种色调不可过多,以恰到好处为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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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工地上干活把骨头弄断了能得到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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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保全是在工地务工的证据,申请工伤、治疗再依据伤情是否伤残鉴定,再委托律师计算赔偿数额协商或起诉索赔。
5条律师回答
你好,按照提供劳务者损害纠纷进行索赔,建议收集证据后与承包人进行协商处理,协商未果可以去法院提起侵权诉讼~
如果是工作期间可以按照工伤进行赔偿,如果是雇佣的工人可以按照雇主关系赔偿,你属于那种情况请详细来我所咨询。
你好,先进行工伤认定。希望可以帮您。
找法网认证律师
先进行工伤认定
可以申请工伤,然后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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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开发商、总包、监理联合申报工伤
要根据死者的实际情况,工资情况进行计算。可将详细情况告知律师,可以计算各大概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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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如果有劳动合同属于工伤,按照工伤待遇赔偿,必须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包括工伤级别鉴定,根据工伤等级,来确定赔偿数额,通过劳动仲裁解决。如果没有劳动合同,可以考虑通过人身损害赔偿诉讼,通过依法进行伤残级别鉴定,依据伤残等级确定相应的赔偿数额。可以主张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护理费、住院补助、伤残金、精神损害赔偿金等
如果有劳动合同属于工伤,按照工伤待遇赔偿,必须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包括工伤级别鉴定,根据工伤等级,来确定赔偿数额,通过劳动仲裁解决。如果没有劳动合同,可以考虑通过人身损害赔偿诉讼,通过依法进行伤残级别鉴定,依据伤残等级确定相应的赔偿数额。可以主张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护理费、住院补助、伤残金、精神损害赔偿金等。
1.单位在一年之内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视为已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2.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申诉,要求单位补缴社保。3.申请工伤认定的有效期是一年。单位不给申请工伤认定的,可以自己去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积极协商赔偿。
老板负有全部赔偿责任。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
老板负有全部赔偿责任。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协商不成,委托律师起草诉状,直接向法院起诉即可。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可以申请工伤,按照工伤进行理赔事项。
按照工伤保险条款第39条的规定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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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文书(道路施工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渝五中法民终字第1303号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09)渝五中法民终字第1303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重庆景通道路设施设备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渝中区新华路216号26楼。企业代码:。
法定代表人:彭建林,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何健,男,1975年12月6日生,汉族,该公司员工,住重庆市江北区华新村213号附42号29-6。身份证号码:062918。
委托代理人:江淑钧,男,1955年7月16日生,汉族,该公司员工,住重庆市渝中区厚池街77号。身份证号码:163834。
上诉人(原审原告)周文,男,1968年1O月5日生,汉族,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三军医大学第三附属医院文职干部,住重庆市渝中区长江支路1O号。军官证号码:后文字第1992255号。
委托代理人:汤钟瑜,重庆万康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重庆景通道路设施设备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通道路设施设备公司)与上诉人周文道路施工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于2009年1月9日作出(2008)九法民初字第4152号民事判决,景通道路设施设备公司与周文均对该判决不服,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上诉人重庆景通道路设施设备工程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何健、江淑钧、上诉人周文及其委托代理人汤钟瑜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一审法院审理查明:2007年12月初,景通道路设施设备公司根据与重庆富伦麦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签订的高九路施工项目分包合同在该处占道施工。2007年12月8日,景通道路设施设备公司因施工开挖道路埋管线,并在道路中间路段堆置一石子堆准备回填,在石子堆两端约一米处各放置了一个反光锥形筒。当日晚21点24分,周文(无摩托车驾驶证、未戴安全头盔)驾驶一辆二轮摩托车(无牌照)由二郎往大坪方向行驶,行至高九路盛吉汽配城路段时,其车与道路上景通道路设施设备公司因施工堆置的一石子堆接触,导致周文受伤,车辆受损。事故发生后,经重庆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高新区支队事故现场勘察、调查,于2007年12月30日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周文未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型驾驶未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的机动车,在行驶中对路面情况疏于观察。景通道路设施设备公司未征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同意在道路上施工堆物,影响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91条、《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的规定》第45条第2项之规定,认定周文应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景通道路设施设备公司应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
事故发生后,周文于当日晚,经重庆市急救医疗中心急诊诊断为头外伤、颅脑伤、额面外伤、胸伤待查,用去医药救治费1174.31元。2007年12月9日周文转入第三军医大学大坪医院住院治疗,诊断为颅底广泛多发骨折;双侧额骨、鼻骨、筛骨、上颌骨、犁骨骨折;上下唇、牙龈软组织撕裂伤。周文住院治疗至2008年3月14日出院,其出院医嘱为:脑血管受压,若以后条件许可,可行手术治疗;全休三个月,加强营养;定期复查。其间,周文在该院门诊疗伤,用去医药费474.2O元。2008年6月2日,周文因颅脑伤再次经第三军医大学大坪医院住院治疗,诊断为基底动脉挫伤、广泛颅骨骨折,于2008年6月13日出院,其出院医嘱为:可行扩血管、对症治疗,暂不行手术治疗;休息半年;加强营养;定期复查。周文在第三军医大学大坪医院住院治疗共107天,用去其医药费为146182.7O元,其中周文支付医疗费10000元,余下136182.7O元系周文挂帐,该院为其打印了病人费用清单。周文上述治疗共计医药费147831.21元,其中,周文住院期间使用单人房64天,200元/天,使用两人房24天,6O元/天,使用三人房7天,4O元/天。
2008年3月17日,重庆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高新区支队委托重庆法医验伤所对周文进行伤残等级鉴定,2008年3月27日,该所作出重法[2008]临鉴3字第191号法医学鉴定书,鉴定结论为:被鉴定人周文为一个九级伤残和一个十级伤残。周文用去鉴定费950元。2008年6月30日,周文经重庆元炳律师事务所委托重庆市法医学会司法鉴定所对周文进行续医费鉴定,2008年7月4日,该所作出司法鉴定意见书,周文用去鉴定费800元。
景通道路设施设备公司于2008年9月23日,以周文单方委托所做的鉴定无公正性为由,提出申请要求对周文续医费重新进行鉴定,故一审法院于2008年1O月15日,依法委托重庆法正司法鉴定所进行鉴定,该所于2008年11月1O日作出了法正医鉴[2008]341号司法鉴定书,鉴定结论为:1、周文牙齿修复费用约需12000元,使用期限为8-10年。2、颅骨缺损修复及面部整形费用约需00元。3、基底动脉复查费用约需10000元/次,时间为半年一次,连续两年。4、周文在重庆市急救医疗中心治疗费用符合原则,在重庆大坪医院的检查、治疗,用药合理,其住院期间单人房使用时间以6O天为合理,超过60天以使用三人间为合理。景通道路设施设备公司用去鉴定费255O元。
一审法院认为,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周文驾驶无牌照摩托车,且无摩托车驾驶证、未戴安全头盔,没有确保安全,对此事故的发生具有一定过错。景通道路设施设备公司作为施工单位,虽然举证证明在事故发生地设置有反光锥形筒警示标志,但在道路施工中没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五条和国家《交通标志和标线》的相关规定,在安全的距离内,按照规定的方法和内容设置警示标志,存在一定过错。因此,此次事故系混合过错构成,周文、景通道路设施设备公司的过错程度和所起的作用基本相当,景通道路设施设备公司应对周文的损失承担50%的赔偿责任。周文请求判令景通道路设施设备公司承担完全的赔偿责任的理由不能成立,一审法院不予支持。
对周文请求赔偿的费用,一审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作如下认定:
1、周文在重庆市急救医疗中心、第三军医大学大坪医院治疗,共用去医药费147831.21元,但根据重庆法正司法鉴定所的鉴定结论,周文住院期间使用单人房时间以6O天为合理,超过60天以使用三人间为合理。故其超过部份的费用128O元为不合理费用,不应纳入本案赔偿范围,余下146551.21元医药费,一审法院予以确认。
2、认定周文住院伙食补助费为107天×12元/天=1284元。
3、周文护理费问题,周文提供大坪医院收据5张是陪伴费57O0元,不能证明系护理费,一审法院不予采纳。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故一审法院认定其护理费为185天×3O元/天=555O元。
4、周文交通费问题,应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而周文提供的乘机证明、住宿发票所产生的费用,不属于必要的陪护人员所产生的费用,一审法院不予采纳,但考虑到周文因就医和陪护人员因护理确需支出交通费,故一审法院酌情主张3OO元。
5、周文误工费问题,周文有固定收入,应根据其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周文提供的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三军医大学及财务供应科关于周文的工资收入及停发情况的证明,未能充分清楚地证明其工资收入减少的实际金额,故一审法院不予采信。要求对其赔偿误工费的请求,一审法院不予主张。
6、认定周文伤残等级鉴定费95O元。周文自己经重庆元炳律师事务所委托重庆市法医学会司法鉴定所对其进行的续医费鉴定景通道路设施设备公司不予认可,且该鉴定结论与一审法院依法委托重庆法正司法鉴定所进行的鉴定结论不相吻合,故一审法院对其主张续医费鉴定费8O0元不予支持。
7、周文营养费问题,应根据其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故一审法院酌情主张6OO元。
8、周文续医费问题,根据重庆法正司法鉴定所的鉴定结论,认定周文牙齿修复费用约需12O0O元,使用期限为8-10年,应为24OOO元;认定周文颅骨缺损修复及面部整形费用应为50O0O元;认定周文基底动脉复查费用约需10000元/次,时间为半年一次,连续两年应为40000元。
9、周文残疾赔偿金问题,应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周文为二处等级伤残,应以九级伤残为基数,每多一处伤残增加2%的比例计算赔偿费用,为11570元/年x 20年x 22%=50908元。
1O、关于周文财产损失问题,周文驾驶的摩托车受损后应当修理,以修理金额索赔,而周文提供的摩托车发票不能证明其受损金额、从受损的摩托车照片看,摩托车并未报废,故对其请求一审法院不予采纳;周文提供的眼镜照片不能证明其眼镜受损,一审法院不予支持;关于周文手机是否受损的问题,因周文没有提供手机受损的证据,一审法院不予支持。
上述周文各项费用共计人民币320107.21元,按上述责任划分应由景通道路设施设备公司应承担50%的赔偿责任,即160053.60元,其余5O%应由周文自己负责。
关于周文精神损害抚慰金问题,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的规定确定。因此次事故周文、景通道路设施设备公司均有过错,且周文遭受了较为严重的身体损伤和一定的精神痛苦,故景通道路设施设备公司应予赔偿周文一定的精神损害抚慰金,但周文要求金额过高,一审法院酌情主张4000元。
关于景通道路设施设备公司申请对周文的续医费进行鉴定所产生的鉴定费2550元,一审法院予以认定,该鉴定费应按周文、景通道路设施设备公司各自所负的责任进行分担。遂判决:一、重庆景通道路设施设备工程有限公司赔偿周文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鉴定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营养费,续医费共计16O053.6O元(限本判决生效后15内给付)。二、重庆景通道路设施设备工程有限公司赔偿周文精神损害抚慰金4O0O元(限本判决生效后15内给付)。三、重庆景通道路设施设备工程有限公司的续医费鉴定费255O元,由周文承担1275元(在重庆景通道路设施设备工程有限公司赔偿款中抵扣),其余1275元由重庆景通道路设施设备工程有限公司承担。四、驳回周文的其他诉讼请求。一审案件诉讼费用6260元,由周文负担3260元,重庆景通道路设施设备工程有限公司负担3O00元(因周文已预交,由重庆景通道路设施设备工程有限公司连同赔偿金一并付给周文)。
重庆景通道路设施设备工程有限公司对一审判决不服,向本院提起上诉,请求:撤销一审判决,并依法改判,一、二审诉讼费由周文承担。其理由是:周文驾驶无牌照摩托车,且无摩托车驾驶证,未戴安全头盔,没有确保安全,对此事故的发生具有过错, 故我公司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周文答辩称: 景通道路设施设备公司在道路施工过程中设置的安全警示标志严重不符合道路施工安全标准要求,违反了国家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交通标志和标线的相关规定, 该公司有重大过错,对受害人的损失依法应当承担主要赔偿责任, 故该公司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 应当予以驳回。
周文对一审判决不服,向本院提起上诉,请求:撤销一审判决,并依法改判,一、二审诉讼费由景通道路设施设备公司承担。其理由是:1、景通道路设施设备公司在道路施工过程中设置的安全警示标志严重不符合道路施工安全标准要求,有重大过错,对受害人的损失应承担主要赔偿责任。2、一审判决未主张误工费不当,因受害人住院期间实际收入减少,有单位证明,依法应当予以主张。3、一审判决对续医费、伤残赔偿金计算错误, 应当按照相关规定重新予以计算。4、续医费的鉴定费用应当由景通道路设施设备公司承担,因是该公司要求的重新鉴定,故该公司应承担鉴定费。5、一审判决对受害人的精神抚慰金、营养费、交通费主张较少,应当酌情予以调整。
重庆景通道路设施设备工程有限公司答辩称: 因为周文驾驶无牌照摩托车,且无摩托车驾驶证、未戴安全头盔,没有确保安全,对此事故的发生具有过错, 我公司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应当驳回周文的上诉请求。
本院二审查明: 2007年12月初,景通道路设施设备公司与重庆富伦麦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签订的高九路施工项目分包合同在该处占道施工。同年12月8日,景通道路设施设备公司在高九公路快速干道施工中开挖道路埋管线,并在高九公路快速干道中间路段堆放了一堆石子(2.1平方米×1.8平方米)准备回填,仅在石子堆放路段两端约一米处放置了一个反光锥形筒,而且该公司在施工之前,并未办理公路占道及开挖手续,也未征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高九公路相关主管部门的同意,在高九公路快速干道上施工擅自堆放石子,且在道路施工中没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五条和国家《交通标志和标线》的相关规定,在安全的距离内,按照规定的方法和内容设置警示标志。当天晚上9点24分,周文(持有C1型机动车驾驶证、无摩托车驾驶证)驾驶一辆二轮摩托车(未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由二郎往大坪方向行驶,行至高九公路盛吉汽配城路段时,其车与道路上景通道路设施设备公司因施工堆放的一堆石子接触,导致周文受伤、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另外:1、一审判决对周文伤残赔偿金计算错误,2007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为13715元。2、一审判决未主张误工费,周文已提供部队出据的新证据证明受伤后工资收入减少。3、根据重庆法正司法鉴定所的鉴定结论,周文牙齿修复费用约需12O0O元,使用期限为8-10年,周文于1968年1O月5日出生,目前人均寿命为73岁,一审判决对周文牙齿修复费用计算错误, 应当计算三次。4、周文经重庆元炳律师事务所委托重庆市法医学会司法鉴定所对其进行的相关续医费鉴定,因景通道路设施设备公司不予认可,一审法院重新委托重庆法正司法鉴定所进行鉴定,虽然两个结论不完全相同,但重新鉴定结论的颅骨缺损修复及面部整形费用高于第一次鉴定结论,故第一次鉴定费用8O0元应予主张。5、周文在此次事故中遭受了较为严重的身体损伤,其鉴定结论有两个伤残等级,此次交通事故的发生,给周文造成了精神痛苦,但一审法院对周文的精神抚慰金主张偏低。
本院二审查明的其他事实与一审查明的事实相同。调解未果。
本院认为,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凡是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药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2007年12月8日,景通道路设施设备公司在高九公路快速干道上施工中开挖公路埋管线,并在公路快速干道中间路段堆置放了一堆石子准备回填,石子所占公路快速干道面积约4平方米,该公司仅在石子堆放路段两端约一米处放置了唯一的一个反光锥形筒,而且该公司在施工之前,并未办理相关占道及开挖手续,也未征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高九路主管部门的同意,在高九公路快速干道上施工中擅自堆放石子,严重影响车辆安全行驶。该公司在高九公路快速干道施工过程中,没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五条和国家《交通标志和标线》的相关规定,在安全的距离内,按照规定的方法和内容设置警示标志,在快速干道上堆放石子,势必严重影响交通安全。当天晚上9点24分,受害人周文(持有C1型机动车驾驶证、无摩托车驾驶证)驾驶一辆二轮摩托车(未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由二郎往大坪方向行驶,行至高九路盛吉汽配城路段时,其车与道路上景通道路设施设备公司因施工堆放的一堆石子接触,导致周文受伤、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此次交通事故的发生,虽然双方都有过错,但景通道路设施设备公司在高九公路快速干道上施工过程中未尽到安全警示防范义务,故该公司应当对此次事故的发生负主要责任,即该公司对周文的损害承担70﹪的赔偿责任。周文承担次要责任, 即受害人周文自己承担30﹪的责任。另外:1、周文残疾赔偿金计算有误,应当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即本案一审法庭辨论终结前上一年度, 应当按照2007年度13715元,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周文有两处等级伤残,应以九级伤残为基数,每多一处伤残增加2%的比例计算赔偿费用,应为13715元/年x 20年x 22%=60346元。2、周文的误工费问题,因为周文在二审过程中巳提供所在部队出据的新证据证明受伤后工资收入减少, 应当根据其实际减少的收入至定残日计算,周文于2007年12月8日受伤,2008年3月28日为定残日, 周文的误工时间为4个月,根据所在部队出据的证明,周文的奖励工资减少如下,2007年12月减少3730元,2008年1月减少2450元,2008年2月减少2220元,2008年3月减少3360元,周文4个月共计减少收入11760元。本院主张周文的误工费为4个月共计11760元。3、根据重庆法正司法鉴定所的鉴定结论,周文牙齿修复费用约需12O0O元,使用期限为8-10年,周文于1968年1O月5日出生,目前人均寿命为73岁,一审判决对周文牙齿修复费用计算有误, 应当计算三次, 即3×12000元=36000元。4、周文经重庆元炳律师事务所委托重庆市法医学会司法鉴定所对其进行的相关续医费鉴定,因景通道路设施设备公司要求重新鉴定,一审法院重新委托重庆法正司法鉴定所进行鉴定,虽然两次结论不完全相同,但重新鉴定结论的颅骨缺损修复及面部整形费用高于第一次鉴定结论,故本院对周文的第一次鉴定费用8O0元予以主张。5、因周文在此次交通事故中遭受了较为严重的身体损伤,其鉴定结论有两个伤残等级,此次交通事故的发生,给周文造成了精神痛苦,本院酌情对周文的精神损害抚慰金主张10000元。为此,上诉人周文的上诉理由部分成立。本案在二审过程中,重庆景通道路设施设备工程有限公司没有提供新的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故上诉人重庆景通道路设施设备工程有限公司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对其上诉请求,本院不予主张。
综上所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变更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2008)九法民初字第4152号民事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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