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一本女主角重生后2016安徽高考理科状元元,高中还是学校的学生会会长,男主角是女主角朋友的小叔叔

致阅读本文的朋友:    本文记录了两个少年——于雷和陈可之间的相互爱恋,相互折磨,以及他们和他们周边的许多人在京大经过的40个月的故事。    最初开始写他们的故事是在很久之前。那时候一个相熟的朋友在京大的民间BBS,也是当时中国最大的论坛的同志版上混得很好,我把最初写的一些东西给他看了,他说倒是有意思,不妨接着写出来,在此地连载也好。可还没来得及把第一部分贴出去,这个论坛就被中宣部关闭,京大最后一个自由、开放的言论基地也就没有了。我于是把这个断断续续的失败的小说停了下来,毕竟没有一个作者愿意在失去了读者的情况下继续写作。    到了晚近的一段时间,把手上的工作停了一些,感觉清闲了不少,无意中又看见了当时写的这些东西。时隔多年再读这些已经略显陌生的文字,感觉其中的人和事仍能触动心弦,便又打起精神删删改改,把没能写完的部分重新构思了一下。就是想把它完成,也算是给往昔的岁月画上一个完满的休止符。    作者也算是文科出身,在京大的风花雪月中陶冶了几年,深知文字的不易。记帐一般的小说是可以当成作业来写的——小说写了千年,桥段总是那么一些。可真得要表达些什么,抒发些什么,但凡牵扯到人性的真实、感情的无奈,却总是显得那么下笔难言。    第一个说明    互相爱恋又互相惩罚,或者说是爱情对爱者和被爱者的惩罚,这是本文的主题。  很多同志们总是喜欢说:我们有爱的权利。但是,爱不是一种权利。因为权利总是指向一定的客体,而这种客体唯独在权利被实现的时候才有意义。你能说你有暗恋一个人的权利么?显然这是太荒唐了,因为暗恋用不着实现。如果你的爱只是藏在心底,并且甘于享受孤独,那这种爱就只存在于你自己的世界里,是谈不上客体,也谈不上权利的。  与其说爱是一种权利,不如说爱是一种可能,一种对每个人都开放的可能。就象是从路上走过,你可能会遇见属于你的那个他,可能会遇见后又错过了那个他,可能会错过了又急忙去寻找,然后找到了另一个他,甚至,你可能会因为过于专注地看他而被迎面飞来的汽车撞死,转世重生成了另一个人的他。不要忘记,任何可能都只是硬币的一面。在你追求爱的可能时,也必须面对另一种可能。  在认识到这一点之前,不要奢谈什么权利。  即使你有足够的运气,在人生的征途上看见了爱的可能,那也只是个开始。人和人之间的不理解是永恒存在的,这是真正的症结所在。正是因为我们永远不可能真实地了解对方,爱情才有了神秘而危险的气息。  它预示着幸福,或者毁灭。  它是爱,也是罚。  如果你有足够地耐心看下去,我相信你会在陈可和于雷的身上看到这种让人心痛的魅力所在。    第二个说明  时代已经改变了。我不想单纯为了戏剧效果而象很多人愿意做的那样,把人物的背景设定在一个同志爱情的史前时期。  就象《双城记》里写的那样,这是一个最好的时代,也是一个最坏的时代。  从好的一面说,没人再会为自己是同性恋而羞愧地自杀了,因为没有人再好意思拿同性恋作为攻击别人的工具。承认自己对同性恋的宽容态度,已经成为了知识分子阶层的流行和时尚,尽管他们中的很多人甚至还不相信同性爱情的存在。  从坏的一面说,坦率而言,我们都活在一个性滥的世界里。我们可以轻易地在这个时代里找到性,获得生理的发泄;如果你愿意把这种近似于野蛮的行为看成是爱情的前兆,你甚至也可以轻易地找到爱情。  在这一代人里,谁还把做爱当成一回事呢?福柯说,当性爱走出神圣的光环时,人类的文明前进了一大步。是不是这样且不做评论,事实是,我的确没有能力禁止小说里的任何一个人物去追求生理的快感——只要这不超出他们自己的道德范畴。  谁也没有这样的能力。  我感觉自己有义务把这篇倾注了那段岁月中所有激情的文章和所谓的“激情”小说区别开来。  但是,请不要用一种清教徒的眼光来看待里面的人和事。    第三个说明    本文从结构上说基本符合传统小说的要求,保持了传统小说的戏剧张力和以结局为导向的“公路小说”风格。在叙事手法上,以“万能第三人”的讲述为主体,结合了第一人称的视角,以期借此而表达出感情世界的多角度性、人和人之间的不理解以及完美的不存在。在时间的线条上,也非完全的直线发展,因为叙事角度的不同,时间必然也多少有些重叠。  任何的形式也罢。作者只是希望能够以最切近的角度,为这些年来他所经过的人和事,景与情,悲欢苦乐,爱恨情仇作一个完整的注脚。但究竟写出来了些什么,连作者也说不清楚,只能留待观者来指点迷津了。  最后需要说明的是,在记叙中涉及的所有的人,事,时间,都不指向任何真实的存在。  所谓未名,即是没有名称,没有命名;既然未名,也就无所指。所有的故事,读者不妨权作笑言,姑妄听之。这段小小的废话既是向各位看客的一个说明,也充作是全文的序言。文字并不沉重,希望各位读得愉快。    
乙酉年春        未名湖畔的爱与罚  
  此间的春天来得晚,当日历已经翻过了三月,杨树上才缓缓地冒出新芽。但榆叶梅,连翘,山杏却都已经早早地听见了春的召唤,红一片黄一片地开了起来。这种一嘟噜一嘟噜的榆叶梅是京大春天里最常见的花,连翘也不少,常有人把这种皮可以入药的植物和迎春花混为一谈。    我记得,于雷,在他还是个刚刚从高中走出来的小孩子的时候,就曾经和陈可在南门一进来的大路上争论过这个问题。陈可说,连翘是三瓣的,迎春花是四瓣的,要是你连数数都数不清那就别跟我来争了。于雷很气愤,说,连翘挂的牌子写连翘,迎春花挂的牌子写迎春花,要是你连识字都识不全我还懒得跟你吵呢!    京大里的植物都挂着块牌子,大概是觉得此间的学生即使在欣赏风景之余也必然是孜孜不倦,好学不厌。的确,那条大路边上的黄花底下都挂着一块牌子,蓝底白字清清楚楚地写着:连翘。    我还记得那个时候陈可脸上的表情。他眼睛直勾勾地瞪着前面,目不旁视,就象压根儿没看见藏身在花丛里的身份证一样,气鼓鼓地一路小跑去了图书馆,路上甚至都没和于雷斗嘴。于雷可怜巴巴地跟在陈可后面,好几次想打破僵局,但话到了嘴边又咽了下去。    那条路叫什么我都已经忘记了,也许是从来都没搞清楚过,反正不是叫五四路就是叫民主路,都是一些在京大已经成为历史的东西。可他们当时的那段对话,还有两个人象是在跟谁竞走似的在路上拼命捣斥腿的情景,却深深地打动着我,以至于过了这么些年,依旧不能够忘却。      1、 于雷     于雷和陈可一样,都是在那烈火烹油,繁花织锦的一年考进京大的。那一年,当他们拎着行李走进校园的时候只感到京大精神铺天盖地,五四火种焚土燎原,师兄个个气宇轩昂,师姐人人面带桃花,一股热浪催得一群小新生们斗志昂扬,屁颠屁颠地立志要学有所长,扬帆远航。    一辆富康在京大南门停了下来,这在当年是北京城最好的出租车,一块六一公里。陈可很讨厌富康,他常常说这个名字让人联想到某种猪饲料,一个有尊严的人是不屑于坐这种车的。但于雷当时还无从知道今后他自己将很长时间无缘于饲料车。他从车上下来,司机从后备箱中取出了一个大箱子,一个小箱子。他是两天前到的北京,在父亲的一个老部下杨叔家里住了两天。杨叔现在混得很好,在一个大电讯公司做总裁助理,前途是极好的,家里也很宽敞。但于雷并不想杨叔跟着自己来学校,这和杨叔无关,他是不想任何人陪着自己来学校,他在心里用一种极富有磁性的男中音(这种声音是从来没有从他的声带上发出来过的,这是某种灵魂的声音——在于雷心中大概灵魂就是这么个类似于赵忠祥的声儿)告诉自己,我已经十八岁了,更重要的是,我已经是大学生了!    大学生这个词对于高中生是很神圣的,就好比高中生之于初中生,初中生之于小学生,六年级之于三年级,一年级之于学前班。因为有大学生这个词的鼓舞,于雷感觉浑身充满了力量,要开始一段崭新的,朝气蓬勃的独立生活。    司机大叔放下行李,很亲切地在于雷的肩膀上拍了拍,    “好好学!以后肯定有出息!”    于雷满脸微笑地谢过了他,这句话以及它的各种变形版本,在过去的两个月他已经听过不知道多少遍了。但是,谁又会嫌别人夸得多呢?    从南门望进去好不热闹。只见人头攒动,摩肩接踵;五湖四海来相会,彩旗人面相映红;呼啦啦红旗翻卷,呀哈哈人嘶马叫;我问你从何方来,你问我往何处去;他说他是学生会,你说你是院团委;当爸妈的四处飞走说我儿子省市状元钢琴十级,当子女的结结巴巴说我爸妈有事没来就我自己。旅行箱的拖轮在水泥地上轰鸣着发出巨响,人手一张的传单四处反射着阳光映成白色的海洋。    于雷心里飕飕地凉了下去,熟悉他的人都知道他最恶心庙会一类人挨着人的场合,这是一种由历史原因造成的从心理到生理的双重反感。那一年,在他还很小的时候,于雷的父母带着他到外滩看灯展,周围的大楼比着似地秀出与平日不同的姿色。那时办一次群众活动的性价比是极高的,少说一千两百万上海人民来了一半。于雷有一次这样愤愤地对陈可形容那时的场景:“我可以负责任的说,那哪里是十里“羊”场,根本就是十里人场!如果海关大楼可以爬上去得话,我敢说那天晚上在钟楼顶上的五角星上都能戳死两个人!”而陈可则歪着脑袋说道:“看来儿童时期的缺氧经历确实会对智力发育产生毁灭性的影响。”    于雷定了定神,咽了口唾沫强行压制住自己的恶心,把额发往头上抄了一下,整理了一下被斜挎包勒住的格子衬衫。该死!今天还在里面穿了一件黑T恤!于雷暗暗担心自己是不是在入学的第一天就要接受校医院的治疗。    天是极热的。    于雷很快就在人海中找到了法学院的大旗。是的,于雷是零志愿第一专业考上的京大法学院。为什么要学法律呢?于雷记得很清楚他的一位室友张勇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因为它实在很难让人忘记——如果这个答案被用毛笔写出来、贴在墙上、每天让你瞻仰的话:“为了实现正义而奋斗。”事实上,不论他们当时的心情如何,几年之后,这些日后获得了极大成功的律师们几乎没有一个人还能想起来正义是他们应该追求的目标之一,包括于雷的那位雄心勃勃的室友在内。当然,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他们中的很多人都成为了商业律师,远远地离开了法院,离开了诉讼,显然,也离开了正义。而于雷选择了法学院的原因更和正义扯不上一点关系,他一向的梦想是去学广播电视新闻,做电视记者,于雷会选择法学单纯是因为要平衡父母的愿望和自己的理想。由于他已经在第一志愿里填了另一所全国知名学府的广播电视新闻专业,所以也就象征性地在零志愿里填了一个法学——反正也不可能考上的,于雷当时想。    而现在,于雷站在法学院的迎新团面前,感觉恍同隔世,小小年纪就体会到了什么叫做命运弄人。所谓的迎新团,不过也就是四五个人加上一张不知道从哪拉来的破桌子而已。迎新团的负责人是法学院的学生会主席,是个矮胖墩,胖墩伸出手来紧紧地与于雷相握,于雷觉得他手汗很重,这并不是一个很让人感到愉快的见面礼。    胖墩说:“我是学生会主席,张帆。欢迎你来北大。”    于雷突然觉得张帆的声音很象自己常在心里用的“灵魂之声”,便意外地突然和他亲近起来。于雷于是答道:  “主席好。”    话甫一出口于雷就想痛扁自己。主席好?难道是在演革命话剧吗?如果是这样的话,我不得不说,这个站在红小兵对面的胖子实在是个极其拙劣的演员。这个幼稚的说法让于雷感到毛孔喷张,更致命的是他清楚地听到了一个男生猛喷口水的声音。完了,于雷心想,我在京大树立的第一个形象就是一个幼稚的马屁精!为了控制这个危险的局面,于雷觉得他必须要开一个语带讥讽的玩笑才能把自己在京大的面子挽救回来。在他的大脑还没有反应过来之前,于雷的嘴巴就失去控制地说道:  “呵呵,这种桌子捐给条件好一点的希望小学都嫌烂。”    于雷听见旁边有个男孩笑了一下,但并不确定他是不是在笑自己的笑话,不过张帆显然并不欣赏它。他给于雷递上了一个牛皮信封,说:“新生的材料都在这里,你好好看一看吧,然后按里面的地图去法学楼领宿舍钥匙。”    于雷谢过了胖墩主席,打开信封,从里面抽出了张帆说的地图。这是一张复印的手画地图,清楚地标示着当前的位置和办卡、领钥匙、宿舍楼等重要地点的方位。照着地图的指引,于雷很快便找到了法学楼,向阴阳怪气的教务老师领了钥匙(说真的,于雷始终认为那位教务的脸色透露出慢性肾炎和神经衰弱的症候),然后又到电教领了银行卡,最后到餐饮中心办了饭卡。于雷看了看表,已经下午两点了,而自己早饭和午饭都没吃,浑身黏糊糊的,说不出的难受。没辙,还是得先回宿舍把东西整整。无奈之下,于雷依旧拖起一大一小两个箱子往地图上的最后一个五角星走去。    42楼。    于雷呆呆地站在宿舍楼下面,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岁月的流变给这个本来就没有美感的破楼刷上了一层极其悲哀的灰色。这就是我的宿舍?于雷仔细盯着楼前的数字牌看了看,又拿出被大腿的汗浸得有些发软的地图反复比对了一下,最后,他不得不承认,自己马上就要在这个集中营式的、亟待被重新规划的五层楼里安家了。    于雷垂头丧气地走进了42楼。一进楼,看见楼长办公室的门上贴了一张纸,上面歪歪扭扭地写着:新生登记。于雷拖着行李走了进去。楼长看起来象个好人,他从椅子上站了起来,说道:“累了吧,赶紧登记完了上去休息吧。东西都搁在你们宿舍里了。什么院的?”    “法学院。”  “叫啥?”  “于雷。”  “于雷?好名字,哈哈,好名字,”楼长显得对这个名字很有兴趣,一边找一边念叨,“于雷,于雷,于雷……哦,这儿呢,301,签个字吧。”    于雷拿过笔,目光循着楼长粗壮的手指而去,301,其他三个兄弟看来都已经住进去了。第一个名字写着:张勇。字体遒劲有力,就是相对于登记本来说有些太大了;政治面貌一栏写着:预备党员,啊,就是决心要“为在中国实现正义而奋斗”的那一位。于雷心里暗暗叫苦,这人估计很难做哥们。    第二个名字写着:林闻。字体偏瘦,是极小极清秀的那种,和上面张勇的签名一比简直就是微雕一般的了。政治面貌一栏写着:团员。哦,这个还正常一点,于雷一想到自己被三个党员包围在床上的情景就有点不寒而栗。    第三个名字写着:李明。字体……根本没有字体,纯粹就是胡写,但能看得出是一个胡写惯了的人极力想写好、不愿丢人的作品。可惜的是这种努力并不奏效,反而使他的字看起来象是炸坏了的油条,站不起来也躺不下去,就那么这一块那一块地凸着,象泥一样瘫在登记簿上。政治面貌也是团员。这个世界上还有不是团员的人吗?于雷心想。    签完名,于雷终于可以拿着钥匙往宿舍进发了。再烂的环境,毕竟也是于雷长这么大第一次独立生活的地方,一想到这,于雷还是兴奋得无可不可的,似乎阴暗的楼道也焕发出光明,弥漫在空气中的男厕所味也散发着芳香。    一边往外走的时候于雷听见楼长跟坐在床上的老太婆说:“还有叫鱼雷的,没准他爸是开潜水艇的。”    于雷听了有些恼火。虽然从小到大,自己的名字被别人开玩笑也开过几百次了,以至于每次一碰到陌生人于雷总是先拿自己的名字开涮一番;但是,猛然间听见一个半大老头跟一个整个没法看的老太婆也在拿自己开涮,总还是有些不是滋味。于雷的父亲虽然不是开潜水艇的,但确实做过军舰的大夫和舰长,现在也仍然是海军的现役军官。从于雷很小很小的时候起,父亲就是他的偶像,虽然父子关系在于雷的青春期遭到了极大的破坏,但所有人都能看出父子之间极其相似的地方,或者说,看出于雷对他父亲的模仿与崇拜。尤其是走路和吃饭的样子,于雷模仿的程度简直到了惟妙惟肖的地步。    于雷用尽最后的一点力气,几乎是撑着自己的行李立在了301室的门前。于雷听见门的那一面闹哄哄的,有少年的声音,也有中年妇女的声音,间或一些敲敲砸砸。于雷伸手推门,果然没锁。屋内的四张床上都是人,靠门的下铺坐着一个长腿的哥们,肱二头肌在短袖衬衣里面若隐若显,衬衣里面是件小背心,很结实,也挺性感,长得也不赖,胡子拉喳的下巴显示着雄壮的荷尔蒙和散漫不羁的个性。于雷心想八成这个就是字写得象油条的李明。    靠门的上铺正躺着一个白白净净的男孩,衣服也是一水的白白净净,让人觉得和这个烤炉里的北京城不太协调。男孩原本正躺着看书,见到于雷进来,便也坐了起来。    靠窗的铺及旁边的空间里挤了一群人,于雷仔细地在一群大叔大婶中辨认,却仍然很难确认自己的第三位室友究竟是这一群人中的哪一个。    现在所有的人都看着他, 于雷挺大方地自我介绍:“HI,我叫于雷。”    性感男伸出手来和于雷握了握,  “李明。”    果然,于雷微笑着想道。    白净男也从铺上伸出手来,“林闻,名字有点拗口。”    这时对面站着的一个男子也伸出手走过来,于雷惊诧得差点昏过去,说你是我爸我都信!党员也不能长成这个样啊!这不是成心要让群众脱离你嘛。    “我是张勇的父亲。”    于雷再一次晕到。    这时,他看见上铺有个黑黑的人影在朝他猛点头,象是抽筋了一样。于雷于是确信他就是张勇,如果仔细看得话,还是能看出他不到三十岁的。于雷于是也冲他点了点头。    于雷把行李放在靠窗的下铺,和大家打了个招呼,就带着钱包出去了。因为一来宿舍里人太多,没有他整东西的地方,二来他实在是又饿又渴,已经到了晕厥的边缘了。从宿舍楼出来,天气还保持在一天最热的时候。于雷再次从裤子口袋里摸出地图。因为今天穿的是一条比较贴身的七分裤,这张可怜的纸已经被汗浸得透透的了。于雷用四根手指夹着,小心翼翼地打开。糟糕!上面没有画食堂!于雷仰天长叹,可低下头来却发现前面就有一个很大的灯箱,上面写着“家园餐厅”。    于雷很高兴,就直奔家园餐厅而去了。    吃饭的时候于雷回想了一下他的几位室友,总得来说,这几位室友的长相很是不能让他满意。虽然李明可以算是个帅哥,但实在不是于雷喜欢的那一型;林闻也不难看,甚至算是相当清秀的,但就象他的字一样,整体给人的感觉格调太小。    于雷一直很相信字能够很忠实地反映一个人的性格。字的布局大,人的气度也大;字的布局窄,人的气质也窄;字工笔整齐,人也必然是谨慎规矩;字龙飞凤舞,人则一定奔放不羁。一个人非要去练和自己不协调的字是练不出神韵来的,就好比是削足适履。而于雷自己的字说实话是非常令人赏心悦目的,字体舒展大方,转折毫不含糊,就象他爸爸的一样。    至于张勇就实在是不必谈了,他与中年人接近的相貌、他预备党员的身份和他父亲严重扣分的举动都让于雷对这个人产生极大的偏见。    于雷一边吃着,一边这么想。    2、 于雷     于雷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男人的呢?他自己也说不清楚,好象从懵懂时期开始,于雷就晓得自己对同性感兴趣。小的时候玩医生游戏,他总是匆匆把几个小女孩应付过去,而把主要精力投入于其他小男孩的诊断治疗之中。于雷还记得自己第一次了解到同性恋这个概念——那是在小学三年级,在部队给家里定的《大众医学》上登了一篇读者来信,很长,但大意就是向专家咨询自己是不是同性恋。看完了以后于雷得出了他这一生关于他自己的唯一的一个确定不变的结论:我是同性恋。    于雷在初中以前都在东部沿海的各地四处迁徙。从辽东到胶东,他住过很多海滨城市;直到上初中的时候才因为父亲调动的关系,迁到了上海,一直住了下去。于雷的中学是位于市区的一所名牌学校,很快,于雷就发现自己在这里很是受到欢迎。因为于雷人长的帅,脑瓜聪明,为人又大方,阅历也比同龄人丰富,是以同学们都以和于雷关系好为炫耀的资本。当然,可以想象的是,不久之后,小孩子中间就在风传哪个哪个女生喜欢上他的故事。到上了高中以后,男生也渐渐敢于公开地向于雷示好,一是因为上海市区的小孩本就比较开放和时尚,二是因为于雷在学校里并不被当成一般意义上的男生,因此追求他也就不被默认为一般意义上的同性恋。因为一个男生可以轻易地为自己开脱道:我并不喜欢男生,我只是喜欢于雷。当然,这种托词只能糊弄糊弄局外人。    然而,越是被仰慕者包围,于雷便越是固执地保持自己独身的姿态。还是后来张树的一句评语最为中肯:于雷独身的最主要原因是因为他享受这种被人追捧的感觉更甚于他享受一分爱情,或者说,他爱自己胜过爱别人。但于雷并不是这么认为的,他屡次对自己的好朋友解释说:  “我并不是有意要伤害别人,只是现在我即使和她(他)在一起,最后的结果也只可能是伤害。我想要的爱情是从一而终的,完美的爱情。我现在并没有准备好自己,也没有出现合适的人,所以就单身咯。”    于雷说这话的时候并非是在演戏给谁看,他是真的相信自己说的话,并在实践中把这个所谓“完美的爱情”作为他感情生活唯一和终极的目标。    但于雷并不排斥没有基础和目的的性,他自认为只要能把性从爱当中剥离开,就不算是违背他自己的理想。他的第一次性经验发生在初二的时候。    他和一个同班男生在家里玩三国志四,玩着玩着就玩到一个初中男生常做的游戏上了。这个游戏相信很多男生在那个年龄的时候都做过,简单地说就是趁着对方不注意的时候把手伸到对方的档下,然后一把抓下去,接着笑闹着逃开。那天于雷他们就是在玩这个游戏。正闹着的时候于雷发现同伴的心思似乎不太单纯,因为本应抓下去软软的那里居然是硬邦邦的。于雷于是就把男生的裤子给扯了下来,尽管对方极力作出挣扎的样子,但并没有什么实质意义上的抵抗。于雷给那个男生打手枪,然后照着那些小书的描写,迫使那个男生给自己口交。要知道,那是一次极其不成功的性经验,男生的牙齿每次都在于雷的龟头上擦过,让他觉得很难受。但是这种姿势,这种让一个男生含住自己的猥亵的情景,却给了于雷极其强烈的性冲动,让他忍着不舒服把这个过程进行到底。    在那次以后,于雷便总是躲着那个男生。他打心底里感觉到羞耻,因为,一,那个男生甚至并不好看,二,于雷每次一看到那个男生冲着自己笑就觉得他是在潜意识中评论自己的那话儿,那里的形状、大小和味道,这种想法让于雷很难受。不过,这种羞耻感并没有促使他放弃寻欢作乐,毕竟有些东西一旦开始就很难停止。    于雷很擅长用言语试探和挑逗别人。在任何不知情的人看来,这都不过是一些生理发育期的男生孩子气的表达。可是在三言两语之间,于雷就可以差不多拿准这个人是不是有意思。就算在言语上拿不准,还有下一个关卡,他可以找机会把瞄准的对象压在身下——初三就达到一米八的于雷力气很大——当然,依然是开玩笑的方式,因为这样就可以随时在不引起尴尬的情况下结束自己的“玩笑”。但若对方并不把它当成是玩笑的话,那就可以是一次非常愉快的性经验。    因此,屡屡得手的于雷既不想、也没有必要急着寻找自己的爱情。    于雷吃完了饭,把最后一口可乐咽了下去。食堂的饭菜比他想象的可口一些。他揉了揉肚子,端起盘子象其他人一样往碗碟箱走了过去,把盘子扔在了一堆泔水似的剩饭剩菜的旁边。于雷掏出一张餐巾纸擦了擦手,推开门走了出去。    到学校的第一天很快就在铺床,买必需品和整理内务卫生的忙乱中过去了。于雷发现张勇的存在还是很必要的。也不知道那小子从哪儿打听得这么详细,所有在京大日常生活中需要的东西都早早地采办齐全了——竹竿,床帘,小桌子,应急灯,热得快,整理箱……他妈恨不得把夜壶奶瓶都给她儿子买上,免得宝贝疙瘩着凉生病。张勇就在于雷的铺上坐着,和忙碌的哥们有一句没一句的搭话,直到于雷用褥子被单把他给赶下来为止。于雷于是惊讶地发现,在这副中年人的面具底下原来是一个动手能力低于等于十岁的低能儿。参照着张勇的装备,一屋子的哥们很快都营建起了自己的补给基地,除了床帘需要订做,一时还拿不到之外。    李明一脸坏笑地冲于雷说:“也不知道要这帘子干啥?有什么事不能跟哥们面前做的呢?”    于雷也笑着回应道:“说的是,以后你啥也都别瞒着咱们,哥们都等着看呢。”    林闻在上铺也笑了起来,就是张勇依然面无表情地在于雷的下铺上坐着。过了半晌,才憋红了脸说道:“也没什么不能让大家看的,就是想有点自己的空间,因为我觉得我们现在虽然是一家人了,但是还是应该有一些个人的隐私……”    
于雷见他竟当真起来了,忙笑着打个哈哈:“别介,大家开玩笑呢。再说咱们也不是想看你,好戏全在小明哥身上呢,是不是?”于雷冲林闻挤了挤眼。    “没错。要我说咱们就该准备些DV、DC什么的,小明哥没准想和广大师生一同分享床帘下的喜悦呢。”林闻显然很能跟上于雷的节奏。    “你们都是些人精啊~我个大老粗恐怕是要失节在你们这些个*的手里了。”李明很快就把两个调侃的哥们引为朋友,也顾不上见面时的那些繁文缛节了。    张勇感觉到自己在短短的几分钟内就处于被孤立的地位,在床上不知所措地搓动着手。    于雷觉着他很可怜,就从衣服口袋里掏出一包口香糖,先给他扔了一支。可怜的张勇只顾着搓手,竟然没看见于雷的动作。口香糖于是打在他的眼睛上,张勇“嗷”地叫了一声,然后连忙慌张地去抢口香糖,最终还是没抢着,勉强是用两条大腿给夹住了。于雷看着他小心翼翼地把手绕到屁股底下,把口香糖给抠出来的样子,心里乐得翻上了天。    晚上于雷做东请宿舍的哥们在家园楼上点菜的餐厅里小撮了一顿,这个地方是他下午吃饭的时候发现的。家园二楼的水煮鱼很好吃,几个哥们都吃的满头大汗。尤其是张勇,连水煮鱼底下垫着的豆芽都捞了个干干净净。吃完饭张勇忙不迭地表示明天他要请客,而且暗暗下定决心一定要彻底扭转今天的被孤立的局面,尤其要报答于雷对他单方面的友好之举。张勇隐隐感觉到结交于雷对于他在整个宿舍地位的重要性。    在宿舍里度过的第一个晚上,于雷和其他几个哥们都很兴奋地谈论彼此的生活,城市,家庭和以前的女友。于雷还是很有些可以谈的,只要把性别变一变而已——他目前还并不打算向宿舍的哥们透露自己的性取向。    李明是体育特招生,练短跑的。这也就合理地解释了他的一笔烂字和极其发达的臀部。  林闻是南方人,这一点从他的皮肤和长相上就可以很清楚地判断出来;口音到是很标准的普通话,甚至还带点京腔,就是有的时候会把zhi, chi ,shi里的h给漏掉。    张勇是东北人,家里似乎是官僚世家,在他出生的那个小城市里好象相当有些影响。这种环境是最能造就一个无聊刻板的书呆子的,于雷心想。    也不知道是几点的时候,于雷在听一个漫长的感情故事的时候睡过去了,一觉醒来天已大亮,于是忙着洗漱去参加院学生会的校园巡游。后来他才听林闻说,当他讲完那个故事的时候宿舍里竟已鼾声四起,让他好不伤心。于雷还为此内疚地赔上了一顿晚饭,认真地听他讲了两个小时——关于那个远方的姑娘,和他们之间曾经的种种暧昧和悲伤。    在学校的第二天,学生会的干部领着这一级的新生在学校里转了一圈,向他们介绍学校里的各个食堂,图书馆,体育场和那个十分闻名的未名景区。学校里的景致很美,篮球场的条件很好,图书馆的气度也很大,于雷强烈地感觉到了大学生活的召唤。    第二天的晚上是新生情况介绍会,年级主任——一个刚刚留校的漂亮女老师跟大家介绍了一下京大法学院的制度,一般的学习方法和查找文献资料的途径。于雷很喜欢她,觉得亲切得象个大姐姐一样。    女老师以一个简短的欢迎结束了发言,大家都报以热烈的掌声。接下来粉墨登场的是张帆,矮胖的学生会主席。张帆上台的时候被麦克风线绊了一下,摔了个标准的狗吃屎。张帆的失足还直接地连累到女老师,只听女老师一声尖叫,也摔在张帆的身上。这个场景引起了台下的一片哄笑,但后来看到女老师狼狈的样子,底下的人也就开始同情了起来,止住了笑声。张帆从地上爬起来,装出什么都没发生过的样子(尽管皱皱巴巴的西装上全是灰),结实地握住话筒(于雷发现他好象握什么都很有力),向大家打招呼:  “大家好,我是学生会主席张帆——”    就在张帆两个字刚出口的时候,步履踉跄的女老师拉开自己的凳子,在地上划出吱拉吱拉的声音,于是大家又都想起来那个经典的狗吃屎动作,便又哄堂大笑起来,于雷更是笑得泪眼朦胧。    张帆倒是没有受什么影响,接着往外倒自己的讲稿,当中还有一个什么关于猪和猴子的笑话。笑话倒是不好笑,只是因为应了刚才的景,全场便又第三次爆发出激烈的笑声。张帆还以为自己的笑话讲得不错,忙不迭地作出领袖的手势,示意大家不必过于捧场。    张帆主要是介绍了一下学生会的组成情况和各部的职能,也以一个假情假意的欢迎结束了。接着是各部部长的发言,大意都是说自己的部怎么怎么好,如何如何重要,欢迎大家参加什么的。    于雷在高中的时候就一直是学生领袖,和坐在台下的大多数人一样,但与他们不同的是,于雷确确实实对学生们有一种不基于校方认可而产生的无言的领导力。于雷在台下暗自思忖是否要加入院会,加入院会的好处是不用说的,这是一条让人迅速融入法学院精英部队的途径,但京大的各种组织社团极多,一个人只有两只眼睛四条腿,怎么也只能专务于其中的一二,何况此时于雷还没有磨练到可以不存愧疚地放任学业的地步。    在介绍会结束的时候于雷拿定了主意,报名参加了文体部。部长是个女生,叫胡丹,已经大三了,据说在各条文艺战线上都活跃着她的身影。于雷后来听一个同时报名的女生说,胡丹在看见他朝自己走过来的时候连眼都直了,还一个劲地用笔桶她们,说:“你看你看你看……”    被人喜欢不是一件坏事,被上司喜欢更是一件好事,被一个有影响力的上司喜欢就是一件天大的好事。胡丹马上把于雷推荐给了校团委新生文艺汇演“工作委员会”。“工委”的“七人评议会”(于雷很反感给自己的组织冠上各种似是而非的名称)立刻一致同意由于雷担任主持人的工作。工委的领导同志马骏是一个戴眼镜的男瘦子,说话拿腔拿调、故作深沉,总是把自己的用词减到最少,又把语速提得很快,显示出自己的干练和效率。可是,亲爱的同志们,就象陈可曾经说的那样,现代派是一种结果,但如果把它变成一种行为的动因或者指导原则,那么它的结果一定是愚蠢和不知所云的。    而且马骏这个名字本身在于雷看来就过于流俗和愚蠢。为什么姓马的总要跟一个骏呢?孬马癞马就不是马吗?你知道全中国有多少姓马的跟这个名吗?要不是中国人不兴用父辈的名字来给儿孙命名,否则估计有一半以上的马家人会叫马骏!还有一半人估计会叫什么驹的。    但无论如何,“现代派”和工委领导的“效率”一样,用来唬人是极好的。    “明天中午十二点半(顿),拿本子(顿),到艺三(顿),找我(长音)。”马骏说。    本子?艺三?于雷有些摸不着头脑。    “本子!你的本子!台本!何婕没有给你吗?!去找她拿!艺三就是艺园三楼!你要赶快对学校熟悉起来,不然以后我们怎么用你呢?”马骏很不耐烦地说道,似乎还有千头万绪的工作等待他领导“工委”和“七人评议会”去做。    放屁!谁要你“用”我。于雷心想,但嘴上还是挂着微笑,走了出去。出了门以后于雷回头张望了一下,见马骏坐下来,拿起本王朔小品精选看了起来。    呸!于雷暗暗啐了一口。马骏仿佛注意到了门后的他,他左边的嘴角微微扬起(使他的脸更加古怪得厉害),缓缓地眨了眨眼,冲于雷点了两下头。    于雷快吐了。    从校团委的小白楼走了出来,于雷决定去一趟图书馆,找两本书看看。    刚走了两步,于雷就发现天已经下起雨来了。他加快了脚下的步伐,可由于不熟悉路线,还是绕了点远才到了图书馆。这时雨已经很大了,于雷的身上淋了不少。好在里面还有一件T恤,于雷把衬衫脱下来拿在手里,径直往里面走。    “同学。”一个沙哑的、让人厌恶的年轻男声叫住了他。    于雷回头一看,是保安。    “学生证。”保安面无表情地说,如果不是两瓣嘴唇一张一合的话,于雷会很怀疑声音的来源。  “啊,我是新生,学生证还没办下来呢。哦,我学号报给你行吗?”  “多少?”保安说话的风格很象马骏。陈可说得好,少言寡语是掩饰无知的最佳途径,这就是为什么一个只懂扮酷的演员决不可能是好演员。  “*******”于雷流畅地报上自己的学号。  “不行。”  “那你为什么要我报!”于雷感觉怒火中烧。  “我没说可以,谁跟你说可以的!”保安非常有底气,显然,这种小毛头一次对付十个都不在话下。  “教务!”  “教务什么时候说的,你拿证明来看看。”保安很冷静,用手指了指旁边的牌子,上面写着:出示证件。    于雷感觉气得头昏脑涨,外头的雨下得淅沥哗啦,但保安却是铁了心要和他过不去。    这个时候里面一个穿蓝大褂的老年馆员溜溜哒哒地走了出来,跟保安说:“让他进去吧。外头雨这么大。”    于雷很感激地看着他。    “下次别忘了带学生证,新生要拿录取通知书。”    于雷差点没跪在地上磕三个响头。他谢过了馆员,摆出胜利者的姿态从保安身边走了过去,心想京大的图书馆员就是不一样,那毕竟是毛主席干过的活!    就在于雷沉浸在胜利的喜悦中时,保安开口道:“进去吧!”    这三个字就象晴天霹雳,打在于雷胜利的草原上。进去!还吧?什么叫进去吧?!“进去”和“吧”结合在一起就是一种命令,是一种权威,意思就是,我不让你进去你就别想进去!我让你进去你才能进去!刚才我不让你进去你不就是没进去吗?现在你进去了也不是我拦不住你,只是我现在改主意了,是我说“进去吧”,你才能进去的。    于雷恨不得转身给保安狠狠地来一巴掌,但毕竟没有什么过硬的由头,只得忍气吞声地进去了。    校园巡礼的时候师兄们就介绍过,社科和文学馆都在二楼。于雷便从最近的一个楼梯上去了。京大的图书馆号称藏书冠绝全亚洲的高校,到底是不是没人考证过,但书目的齐全到是肯定的。    于雷穿过自习区进了社科文学馆。馆中的气氛很静谧,因为其他年级都没有开学的关系,馆里空空的,只有一两个人在静静地翻书。也正因为这样,于雷一眼就穿过层层的书架看到了他。他坐在G区心理学哲学架的旁边,轻松地靠在椅背上,一只手的手肘搭着另一把椅子,一只手拿着书,似乎正是看到了什么有趣的东西,脸上似乎浮现着笑意。    那张脸是于雷永远也忘不了的。欧阳曾经屡次要求于雷描述一下他的长相,都被拒绝了,因为于雷也不知道要怎么描述。无论于雷从哪个角度,从多么模糊的地方看到这张脸,都会清楚地认得他,感觉是那么熟悉;可一旦他从眼前离去,于雷就无论如何也无法把他的眼睛鼻子嘴凑到一块,形成一个完整的影象。于雷总是说,他是一个超越了人类想象的人。    于雷找了一本关于萨特生平的书,坐到了他的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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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陈可    在图书馆和于雷第三次见面后又过了两天,陈可和同屋的三个哥们背着旅行包回到了宿舍。那张抄来的纸条整整齐齐地夹在陈可的记事本里,但他到现在还不确定该怎么使用这个“偷来”的联系方式。    陈可的一个叫刘海斌的室友家里是北京一家旅行社的,热情地招待陈可他们三个一起到京郊玩上两天,星期四跟上团走,星期六选课之前把他们送回来。陈可倒也想不出有什么拒绝的理由,虽然这又意味着有两天必须和同伴们无时无刻地粘在一起,但毕竟和大家一起出游是件难得的好事。    陈可不愿意和朋友走得太近是有理由的。    绝大多数人和他现在的室友一样,在刚认识陈可的那段时间里总是对他表现出极大的热情。他们把陈可当成自己从来不曾有过的弟弟,当成可以交心的好友,并且愿意为他付出自己的时间和金钱。    然而,很快他就发现,这些不久前还对他嘘寒问暖的朋友渐渐地,渐渐地远离了他,因为一些这样或那样的,陈可永远不知道的原因。当陈可意识到这一点的时候,他的朋友们已经在远远的地方暗暗地指责他了,留下陈可一个人,背对着别人流下委屈的眼泪。类似的情景一再发生,陈可逐渐学会了不为这种事情而感到伤心和遗憾,他以为这就是人世间不变的法则——人走在一起就是为了互相伤害!但只要和他们保持距离,在他们靠得太近的时候把他们推开,他就能至少在形式上和他们友好相处,能在非常必要的时候得到他们的帮助。    尽管是这样,人们依然常常指责他,尽管大多数这样的指责并不带着恶意。他们总是叹着气,缓缓地说,“为什么你就是不明白?为什么你总是长不大?”陈可不理解这种结论得出的根据。    他还记得高中的时候有个教过他的特级语文老师,她在给他作文的批语中写道:“我实在没法再教你了。”陈可的父亲看到了以后火冒三丈,抄起皮带往他身上劈头盖脸地打了一顿。后来那个语文老师亲自打电话来解释说,她是觉得这个孩子看问题太透彻、太独特了,自己实在没东西再教给他了,若非要再给他灌输些什么那就是扼杀孩子的天分了。    陈可始终不知道到底是自己不理解这个世界,还是这个世界不理解自己,就象他从来没搞明白自己到底对女朋友做错了什么,结果招来了那些早已习惯了的口诛笔伐。      陈可他们一起去了龙庆峡、康西草原,和一个他已经忘了名字的野长城。    他们在龙庆峡一块玩蹦极,在康西草原一起骑马和射箭。张树和刘海斌都为陈可而折服,无论是策马驱驰还是弯弓搭箭,他都是那么天生得有模有样。虽然他们总是要上气不接下气地追赶陈可的步伐,但当他们看到陈可兴高采烈的样子,又都情不自禁地原谅了他。    而陈可最喜欢的还是那一段荒芜的城墙。    他不顾室友的劝告,轻巧地蹿上几百年前留下的残垣断瓦,坐在孤凄的高处,任由其他同伴们在导游的指引下象被驱赶的羊群一样走到这,走到那。    张树拿起他心爱的奥林巴斯把这个时候的陈可拍了下来。    他坐在野草丛生的城墙上,用两只手撑着,自在地驼着背。    两条腿悠闲地摆动成小小的角度,头微微仰着,眼睛失焦地对着远方。衰败的残阳蒙在他的脸上。    秋风吹动起满头的乌发,也在黄昏中染上一片令人悲伤的红色。    于雷常常独自呆呆地看着照片,看很长很长时间。他身上的每一个细微末节,都在静谧中生动如栩,好象没有一秒钟是同一个他。    这趟旅行让陈可高兴极了,他甚至一路上都在和朋友们谈天说地,晚上住在宾馆还和海斌一伙打了两圈升级,把张树他们宰得一败涂地。    陈可甚至都忘记了那个法学院大一男生的存在。    星期五晚上回到寝室,隔壁的班长过来给他们一人发了一本选课手册,嘱咐他们一定赶快拿主意,明天上午八点是第一批选课的时间。    宿舍的其他三个哥们商量好要一块选一个名教授的历史类课程。    陈可早就准备好了台词,他说自己对这门课兴趣不是很大,他想选中国哲学史。显然,后者是很难激起一个金融系大一男生的兴趣的。张树和海斌都表示了极大的遗憾,并力图说服陈可和他们一起选课。    陈可用他能想到最最委婉的词拒绝了。他很想珍惜这两个朋友,所以他决不能把自己真实的想法告诉他们。当天晚上,兴奋的陈可翻书翻到一点多,才沉沉地睡去。    中国哲学史的选课时间是在星期六的下午两点,所以陈可安心地睡了个懒觉,一直到将近十二点的时候才从床上爬起来。他抓起枕头边上的内裤穿上(陈可一直是裸睡的),光着膀子摇摇晃晃地站了起来,从桌子上拿起一只印有小熊图案的杯子,在牙刷上挤了点牙膏,用一只手拿着,另一只手拿上兰寇的洁面凝露,拧开门走了出去。    刚出门陈可就被吓了一跳。一个高他们两级的师姐正在门口的地方站着,和隔壁的班长说些什么。陈可有些害羞,躲之不及,他以为师姐会大叫起来,至少也会红着脸扭过头去。谁知师姐倒是久经沙场,上下打量着笑道:“身材很好啊。”    但当她瞥见陈可手里的兰蔻的时候,却象是看见男生裸体一样尖叫了起来:“兰蔻!”陈可连忙把手里的东西递给她,趁着还没有更多人围观的时候回屋里找了一条短裤穿上。等他系上松紧带走出来的时候师姐仍盯着他的兰蔻啧啧称奇。    “你喜欢就拿去试试吧,我觉得挺好用的。”陈可一点也没想到把自己用过的日用品赠送给别人有多么的不合适。    “真的?!”好在粗线条的师姐也没想得那么远,“这一管大概就要三四百块钱吧!”    “没关系的,我还有。”陈可想尽量让她别内疚太多,可在旁人听来却总有些炫耀的意味。    师姐突然冲上来抱住了陈可,她的头发扫在陈可光溜溜的胸膛上让他觉得很讨厌。    “这还是我第一次用兰蔻的东西呢!”师姐放开陈可,依然非常兴奋地说,“我中午一定要请你吃饭,你肯定还没吃吧?”    师姐的做派让陈可想起了开学典礼上那个令人作恶的国关大四女生。    “我下午两点选课,不好意思,我怕会迟到了。”陈可解释说。    “你选什么?我去帮你选,然后咱们一块吃晚饭。”师姐固执地一定要报答陈可些什么。陈可觉得有些可笑,自己不过是把用剩下的洗面奶送给她而已,用得着这样么。不过想想反正自己也不愿意去和别人挤来挤去地选课,倒不如遂了她的愿吧。陈可就在自己的选课条下面写上了自己的宿舍电话、课程名称和选课地点,交给了师姐。    “你的字好漂亮啊!比我强多了。那你就安心在这等着我的好消息吧,陈可。”师姐说完就撇下目瞪口呆的班长,捧着兰蔻和选课单扬长而去了。    陈可对班长无奈地笑笑,接着刷牙洗脸去了。    陈可从洗漱间回到寝室,见其他三个室友都已经回来了。他们早上是什么时候出去的,陈可连一点印象都没了,反正他记得有个人帮他把被子往上拉了拉,他知道自己的睡相是极糟糕的。    张树打量了一下光着膀子的陈可,笑着说:“看样子还没吃饭吧,早知道就给你带上来些。”    另一个室友叫何进的递上了一盒曲奇问他吃不吃。    陈可摇了摇头,说:“还是正经吃顿饭实在。”    陈可把短裤脱下来,换上一条LEVIS501,又套上了一件CK的白色紧身汗衫,从床底下拉出一双黑色的乔丹(不知道是第几代的),穿戴整齐,就拿上饭卡出去吃饭了。    陈可住的41楼是全校最大的宿舍楼,和42、43楼都是连通的,三个楼共用两个出口,陈可一般都往西走42楼的门出去。当他走到两座楼交接的地方,突然被拐角处42楼301里传来的一声巨响吓了一跳,仿佛是什么东西重重地砸在门上的感觉,接着从里面穿来了男孩子嬉笑打闹的声音。陈可对这样的场景很陌生,但又觉得很亲切,因为这样的声音唤起了他对那仅有的、短暂的童年欢乐的回忆。    陈可记得那时侯他父亲还在部队,当一个小小的军官,还没有开始为转业、复员之类的琐事而整天四处奔波。那个时候父亲常把陈可放在自己的腿上玩骑马,颠儿颠儿的,每次都把陈可笑得眼泪都流了出来。在他们住的平房外面有一口井,井前头是很大的一块空地,外婆就在那里画上八十八个琴键,跟陈可说:“这里弹下去就是DO……”祖孙两个常常就这样在一架没有一根琴弦的钢琴前面一首接一首地弹。外婆的口袋里永远装着讲不完的故事,吃不完的糖果,唱不完的歌。    还有那一群小朋友。陈可常夹在一群小毛孩里,由一个比他稍大一点的男孩子带领着,四处去探险。陈可当时最佩服的就是那个叫黑子的男孩,每天都期待他领着一支威武的杂牌军到家门口叫上自己,出发到院子后面的大草原里去冒险(陈可现在知道那里不过就是厕所前面的百来平米的野草地罢了)。    后来,陈家从那个院子里搬了出去,住进了爷爷名下的一套楼房里。后来,家里真的添置了一台钢琴,父母开始每天逼着他练琴、练字,后来又去练了篮球和声乐(声乐是作为文工团团员的母亲出的主意,篮球是怕他唱声乐唱得太女气的父亲出的主意),陈可的那一段短暂的、自由自在地寻找快乐的黄金岁月就这么结束了。    陈可把可乐从自动售货机里拿出来,冰冰地捂在手里,这几天虽不象刚来时那么热了,中午的时候却仍是暑气逼人。他到学一食堂的时候已经没什么人在打饭了。陈可凑到正厅的橱窗前面看了看,只剩下一些烂白菜什么的。于是便走去东厢,现要了一个小炒,打了一份米饭,找了一张没人的桌子吃了起来。    饭还没吃完,就感觉有只手落在自己的肩上。回头一看,是张有些陌生,但肯定在那儿见过的男生的脸。    “陈可?”男生问。    “对,你是……”陈可有些摸不着头脑。    “我叫孙明,和你是一个中学的。”男生自我介绍道。    他乡遇故知总是一件让人开心的事,陈可笑了笑,简单地握了握男生伸出的手,请他在对面坐下。    “不好意思,我是觉得在哪见过,但实在没认出你来。”    “不认识我也是正常的,但我们那一级出来的谁能不认识你啊?”孙明笑着说。    陈可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他觉得人人都认识他并不是什么很光彩的事情,因为这总是让他联想起文化大革命里批斗大会的场景。    孙明见陈可低着头没作声,倒也不以为怪,毕竟关于这个人的性格人品在中学里就听得太多了,于是接着说:“你是和李娜一块来的吧?”    陈可知道他说的是和自己一个班的同学。    “没有,高考以后我还没见过她呢。”    “是嘛!?”孙明显得很惊讶,那一年全市一共就考进他们三个京大的,“那你是学什么的呀?”    “会计。”    “哦……”孙明本来想陈可一定也会问一句自己是学什么的,但看着现在的情形也只好自己说了,“我在外院东语系。”他含含糊糊地用“东方语言”来掩盖他是学印尼语的这个事实。    “哦,很好啊。”陈可扒了一口饭,淡淡地说。    对陈可来说孙明只是一个脸熟的陌生人。但孙明却感觉和同乡的陈可无比亲近,尽管他在中学里和这个男生连话都没说过,只有嫉妒的分。    “你家在青岛什么地方?”孙明不依不饶地继续与陈可叙着乡情。    “在香港路那边,**园知道吗?”陈可看了看孙明说。    孙明知道那边大多是刚开发的高档住宅区,这倒是和陈可一贯的形象相符合的。他所有的东西都是高级货!这个追逐名牌的家伙。孙明很是为工人阶级感到有些不快。    其实陈可倒不是象其他人想的那样冲着牌子去买东西的。他对自己穿的用的很多牌子压根就没有概念,很多东西都是在别人看到他用了以后告诉他的。陈可之所以多用名牌,只是在他挑剔的购物环境里面(他不喜欢和人挤成一堆挑衣服),这些质量上乘,包装精美,风格简约,剪裁得体的东西往往第一个吸引他的注意力。    孙明言不由心地赞叹了两句。    “你要不要喝点什么?我请你。”陈可说。    “不用了,谢谢。”孙明起身说道,“那你慢慢吃吧,我回宿舍去了。”    刚走开两步,孙明又折身回来,说:“留一下联系方式吧。”于是他从包里掏出一个作业本,撕下一张纸,把自己的电话留给陈可,也把陈可的电话记了下来。    陈可不明白的是为什么还没开学孙明的作业本上就已经密密麻麻地写满各种数字和符号;他非常清楚的是,自己大概一辈子也不会打这个电话去和孙明联系。    吃完饭回到宿舍,几个兄弟商量着一块去攒机,看看一起买是不是能便宜一些。陈可带了一个笔记本过来,也就没参与他们的讨论。午睡起来,张树他们决定立刻动身到隔壁的硅谷电脑城去,问陈可有没有什么要买的,陈可想了想,让他们帮自己也带一条网线回来。    “这还用说吗。”张树摆了摆手和其他两个兄弟一块出去了。    宿舍里静静的,陈可从椅子上站起来,从窗户向外张望。    果然已经不是夏天了。虽然叶子还绿着,太阳也仍然毒得厉害,但气氛已经不同了。陈可想起来欧阳修那篇著名的秋声赋,秋之为声是欧阳修独特的感受,可陈可觉得,季节的变化不仅仅是感官上的体验,而往往只是一种不可言传的,难以描述的……    这个时候电话响了起来。    陈可从墙上摘下听筒,是那个师姐的声音。    师姐说已经帮他报上名了,没多少人选,估计肯定没问题。她又再次感谢陈可慷慨的行为,并且约他晚上在校外的一家餐厅吃饭。    “我不知道那个地方啊。”陈可说。    “没关系,我五点半到你们宿舍找你。”师姐在电话的另一头答复道。    这也是不可能推脱的事情,陈可只好答应了。    京大学生宿舍的规矩是,男生宿舍女生可以随便进,女生宿舍男生绝对不能进——除非有正当理由,并经过严格登记。所以象师姐这样的好色女就大可自由自在地一大早钻进男生宿舍,好一饱眼福。    晚上吃饭的时候师姐带他去了一个离学校有两三站路的日本餐厅,那里的咖喱做的很好。一边吃,师姐一边跟他说了早上去找他们班长的原由(并不是单纯等着看陈可的内裤装)——是为了新生文艺汇演的事。因为光华年年的分数都极高,所以文艺生鲜有能考进来的,而本院的同学多才多艺的又少,所以年年都在文艺汇演里面充当配角。今年院团委希望能早做工作,尽量选几个有水准的节目报上去。    “你知道你们级谁会点乐器,或者能来段相声什么的吗?”师姐问。    “相声什么的我到没打听过,但要说钢琴我还能弹弹。”陈可答道。    “真的?!”师姐似乎又发现了一个值得喜欢陈可的重要依据,“那象月光什么的曲子你能弹吗?”    德彪西的《月光》是当年陈可考级的曲子,贝多芬的《月光》难度也不高,陈可觉得只要别人别太当真去听自己还是能弹一弹的。    “真的?!”师姐又重复了一遍这个用于表达不可置信的感叹词,“那你一定要帮帮我们这个忙啊,也算是给院里争光!”    帮你的忙这是真话,可争光什么的恐怕就是哄我玩的了吧。陈可满不在意的心想。    其实在中学的时候陈可的钢琴水平就广受好评,学校合唱团出去演出的时候总是拉他去伴奏,因为只要他在合唱团旁边一坐就会给整体的艺术水平带来很大的正面影响。这个忙陈可倒是愿意帮,可他实在是不喜欢别人拿什么集体荣誉感来激励他为组织效劳,因为集体主义这个词本身就是和艺术的美感不兼容的。    “怎么样?”师姐见陈可不说话,紧张地问道。    “可以啊。但我得找地方练琴才行。”陈可说。不练习就演出是对听众的不尊重,哪怕他们什么都听不懂。因为每一支曲子,陈可都是在弹给一个最能听懂的人。    “没问题,院里有一架很棒的琴,以后你什么时候想弹都可以来找我,我去帮你开条借场地。”    师姐的这个承诺倒是让他喜出望外。    “我和校团委的人联系一下。今天晚上或者明天要是你方便的话,就和他们见一面吧。”师姐毕竟是在学校里摸爬滚打好几年的人,她得先让选拔者看看这小子的水平到底合不合他们的意,然后再考虑是不是以院里的名义报上去——得罪一个毛头小子总比报了上去被人驳回来,折了院里和自己的面子要上算得多了。    陈可虽然从来就瞧不上团委学生会的人,总觉得他们是没事找事干,但也不至于到主动制造矛盾的程度,于是便答应了。      师姐买完单,陈可突然想到自己还不知道对方的名字,便开口说道:“师姐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呢。”    师姐显然有些尴尬,因为她万万没想到陈可居然都没有兴趣向其他人打听一下自己这么一个惹人瞩目的红人的名字!陈可浑然天成的美丽和艺术气息立刻在她的心中沾上了一层孤芳自赏的意味。但师姐还是乐于从好的方面去看问题,依旧笑着说道:“徐颖,双人徐,聪颖的颖。”    陈可虽然觉得把聪颖这么一个有极高赞美意味的词带进自我介绍中有些滑稽,但想想那个字也没什么更合适的词语搭配。他跟别人介绍自己的时候总是说:“陈可,可口可乐的可。”      十点左右的时候,陈可被召到了艺园三楼的排练室。陈可推门进去,看见徐颖正和一个男生聊地开心。男生瘦得跟竿儿一样,又小又细的眼睛眨巴眨巴得好象上下眼皮非要往一块凑合。陈可觉得他象某种动物。    螳螂,就是眼小了点,一个声音在脑海中对陈可说,陈可情不自禁地笑了出来。    男生看到了他,一动不动地尖着嗓子让他过来,场面让陈可想起韦小宝见到海大富的情景。陈可不禁地又笑了出来,不过这一次他很成功地把它掩饰成了初次见面的善意。师姐介绍说这位是校团委新生文艺汇演工作委员会七人评议组的组长,团委文体部的副部长,马骏。    怎么那么长的破名字,真是应了那个老太太的裹脚布的比喻了。陈可厌恶地想到,嘴角不禁地往边上撇了一下。    马骏似乎感觉到了陈可的不屑,于是便更加卖力地表现出自己在钢琴领域的专业和在学校文艺战线的地位,说道:“我(长音),在学校里也待了几年(顿),钢琴弹得好的也见过几个(顿),有个人弹贝多芬第八号交响曲弹得很好(这个白痴把钢琴奏鸣曲说成是交响曲),不知道你有几级水平?”    要是有的话,我大概十二三级也过了。陈可虽这么想,却不想和马骏在考级上面废话,便说道:“《悲怆》我大概也能弹下来,但需要练练。”    “悲怆?我倒不是很喜欢这支曲子。我喜欢《热情》(谁都知道列宁宣称自己喜欢这首曲子到了疯狂的地步)。”马骏说。    原来这个白痴连贝多芬第八号奏鸣曲是《悲怆》都不知道,陈可想着想着又笑了。    马骏被陈可笑的有些发毛,赶紧接着说:“来看节目的人也不是什么音乐家,就挑一些脍炙人口的曲子,比如……”    什么“脍炙人口”的曲子?你把《命运》唱一遍试试?别说这不是歌,就真是《如歌的行板》你也唱不下来啊。陈可觉得自己象是在看单口相声。    “比如,哦(胸腔共鸣音),比如肖邦,或者,哦(同上),比如,这个,贝多芬的曲子。”马骏很想再搜罗出一些著名钢琴家,但想了半天也就仅限于此。    “肖邦很多曲子的难度都不是我能达到的,你觉得什么曲子比较合适?”陈可觉得要是汇演要求那么高的水平,还是早点让他们另请高明为好。    徐颖却觉得陈可纯粹是在拿马骏这个外行寻开心,于是连连给他使眼色让他自己说一个曲子算了。看着马骏心虚的样子估计什么曲子都能痛快答应下来。    马骏骑虎难下,也只能硬着头皮继续掰:“哦,这个,哦,比如,贝多芬第八交响曲就很不错嘛(学邓小平)!”    陈可肚子里的蛔虫都快笑趴下了。肖邦的“贝多芬”第八“交响曲”。估计这是当代乐坛最有中国特色的发明了。    马骏不是一个会被难堪给打败的人,他很快就重新恢复了刚开始的神气,说道:“曲目(顿),次要的(顿),关键(顿),要看你的水平(长音)。”    徐颖于是插进嘴来大夸了一阵陈可,说他怎么怎么一看就有艺术气质,又怎么怎么对钢琴有独到的见解。陈可都不知道她这些话是从哪听来的。三个人有一句没一句地闲谈了一会儿,马骏便从椅子上站起来,说道:“楼下去(干脆音),弹一首听听。”    陈可于是和徐颖马骏一道下了二楼,他看见好几个房间里都摆着钢琴。马骏拿钥匙打开了其中一间的房门,开了灯,走向一架钢琴,转过身斜靠在琴上,用一只手敲了敲键盘盖,默然地看着陈可。    陈可不禁回头去找有没有摄影机,因为马骏的每一个动作都做作得不象是生活中的人。如果我们现在不是在拍电影的话,那就是我已经在电影里。陈可心想。    陈可坐到钢琴椅上,盘算着要弹个什么曲子给这个白痴听。曾有一瞬间,陈可想弹一支幻想即兴曲,因为这是他最熟悉也最喜欢的曲子,但立刻就打消了念头,因为他想,靠在琴上的这个人肯定等不及弹完就会打断自己,与其这样不如不要玷污艺术。于是陈可弹了一支好莱坞电影音乐改编过来的曲子《Love Story》。    果然马骏才听完了两个段落就让他停了下来,表示他很满意陈可的水平。    他说:“其实用这个曲子上台都可以,很脍炙人口嘛!”看来他只会用脍炙人口这个词来形容音乐受欢迎的程度,他接着又问道:“这是谁的曲子?”    陈可说他不知道——他确实不知道。    8、 于雷和陈可的相识    当陈可疲倦地回到41楼312室,时钟已经指向十一点半了。    宿舍里多了两张电脑桌,是张树和何进的。下午陈可出去的时候他们还在装,这会已经全部收拾妥当了。一根网线从四口的HUB上接出来,连到靠窗的一张写字台上——是给陈可准备的。    陈可问已经躺在床上张树他应该付多少钱。张树楞了一下,随即笑着摆摆手,说这点小钱他们三个已经匀掉了,他大可不必放在心上。陈可觉得这样很不好,但也不知道自己还能怎么说,便也笑了笑,把上衣脱在床上,出去刷牙洗脸了。    洗漱间和厕所都在42楼上,是和41楼共用的。洗漱间靠门的一面墙上安着一面长方形的镜子,不知道是哪个哥们喝醉了酒恶作剧,把镜子砸碎了一小块,但裂痕却留下了一大条,一直从左下方蜿蜒到中间的顶上。房间的中央是长长的一溜盥洗台,为了节省空间,两排水龙头背对着背安置在一起,中间隔了一层砖,用陶瓷贴面给包裹了起来。人多的时候,满满的两排人相对而立,刷牙的刷牙,洗脸的洗脸,若是看到熟人,不免相视一笑;若是不想让人看到,就把头埋下去,让砖墙替你当着,也不会有人来不识相地打扰你。    当陈可拿着洗漱用具走进房间的时候,高峰期已经过去,里面空无一人。陈可走到面对着门的那一排,最末端的一个水龙头那儿,洗洗弄弄了起来。    第六天的中午,于雷接到了“工委”头子马骏打给他的电话,要他下午到艺园去和几个其他的主持人见面,大家认识认识,琢磨琢磨本子。于雷提醒他今天是选课时间,马骏虽然楞了一下,但仍不肯承认这是自己的疏忽,在电话那头大发了一顿关于学校选课制度应该改革的牢骚,最后说改到晚上九点,因为马骏声称自己晚上还有个“饭局”。    和马骏彻头彻尾的虚伪比起来,于雷还是觉得张帆可爱多了。    九点差五分,于雷按约到了艺园三楼的排练厅。人已经来齐了,这使得于雷有些不好意思,虽然他并没有迟到。主持人一共有五个,除了一个叫雷震的象谢霆锋的男生之外,还有三个女生,“谢霆锋”告诉他她们一个叫刘梦雨,一个叫王星,一个叫张韩。    刘梦雨打扮得非常入时,灰色的短裙配上棕色的马靴,上衣是一件大开领的黑色套衫,头发烫着大波浪卷,脸上更是下足了功夫,从眼影到口红一样不差。    相形之下于雷还是更喜欢张韩。张韩的头发拉得直直的,飘逸地垂在肩上,身上穿着一件白色的圆领衫和淡兰色的牛仔裤,颈项之间系着一条细细的银链子,连她周围的空气都弥漫着一份闲适与安逸。    那个叫王星的是一个相貌非常普通的女孩,似乎是马骏的中学校友,不停地围在马骏身边唧唧喳喳。    马骏似乎陶醉在王星崇拜的眼神当中,并没有注意到全员到齐的事实,仍然尖着嗓门高谈阔论他对京大改革的看法。    刘梦雨主动过来和于雷打招呼,非常热情地问他的籍贯,学院和兴趣什么的。于雷一边装出热情的样子敷衍着她,一边斜着眼瞅着张韩。这真是一个非常漂亮可人的女孩,如果自己是异性恋,毫无疑问地会喜欢上她,于雷想着。    过了一会,刘梦雨的没话找话终于走到了尽头,于雷便借着解手的机会从她身边走开了。从洗手间回来,于雷便站到了张韩旁边。    “张韩?”于雷试探着向对方打招呼。    张韩转过头,微笑着回应道:“你好。”    女孩的声音平实而不失温柔,没有王星的装腔作势,也没有刘梦雨的故作成熟,是一种沁着兰芝清芳的淡淡的温柔。张韩是经院的文艺特招生,这次汇演不但担任主持的工作,还报了一个小提琴独奏的节目。两个人聊着聊着便迅速地熟络了起来,张韩说她很喜欢上海,要是有机会很想再去一次,于雷也(真心诚意地)邀请她下个假期过去玩。刘梦雨看见自己先开垦的新田被张韩给抢了去,心里不由得添了几分堵,在一旁无趣地站了一会儿,就跑去找“谢霆锋”说话了。    快到九点半的时候,马骏才拍着手作领导状从椅子上站了起来,向大家布置工作。王星虽然是马骏的校友,但看来他也不敢拿每年一次的全校大事开玩笑,便给她派了一个抽奖主持人的活;其他四个人都是负责串场的。马骏看见于雷和张韩站在一起,便把他们排成一组,让刘梦雨和“谢霆锋”做另外一组。    “大家(长音),手里的本子(顿),拿到了(短促音),都回去看了没有啊(扬声)?恩,好(自问自答)。”马骏对着无形的摄影机继续拿腔拿调,“那咱们就把开场来一遍,啊(重音)!我丑话说前头,谁要是不配合(重音、顿),立刻走人(故作平淡)。好,来!。”    开场是四个人同时上,跟春节联欢晚会一样。本子上无非写了些什么“彩旗飞卷人心动”、“五湖四海各不同”之类似是而非的对仗的话,于雷最恶心这种主持词,但苦于没有对台本的发言权,而且学校大型晚会的传统也不可能为他一个人而有什么变化。    四个人显然都是久经考验的老手,第一次分配到台词就能衔接得非常顺,中间只有张韩打了一个小小的咯楞,但掩饰得很好,即使在台上也不会非常明显。马骏对这次新生的水平显得非常满意,于雷头一次听到他嘴里冒出来了几句好话。    其实现在连节目都还没有敲定下来,本子上只有一些结构性的东西,对主持人来说用处不大,绝大多数台词都要等节目确定了之后才能往上填。因此,把开头结尾两个部分顺了一遍之后,大家又乱七八糟地聊了起来。包括马骏在内的六个人都是聊天的高手,空旷的排练厅四处回荡着夹杂着阵阵笑声的牛皮。聊到快十点的时候一个瘦瘦矮矮似乎很精干的女生推门走了进来,和马骏说了两句什么,于雷好象听着是在说“带个小孩来给你看看”之类的话。    “他们还贩卖儿童么?”张韩笑着和于雷耳语道。    “是拉皮条给马导的也没准。”于雷也笑着轻声说,现在他们都管马骏叫马导,因为他现在又有一个新的头衔叫新生文艺汇演总导演。    张韩笑的声音象春风吹过的风铃,于雷真心觉得这个小姑娘很可爱。    马骏和矮瘦女生说了几句,便对于雷他们说道:“大家继续在这熟悉熟悉,啊,我到隔壁的排练室见个人,啊,有事找我。要觉得时间晚就散了吧。”马骏现在的口气比刚认识的时候要让人听着舒服一些。    可似乎大家都聊得意犹未尽,没人有动身的打算。于是就又聊了一会儿,到十点四十左右,张韩说她明天要一早起来选课,不回去怕睡得晚了起不来,其他人就也纷纷表示要回去了。    两个女生在前面,于雷和“谢霆锋”跟在后面,一步一步地往楼下走。艺园的内部结构是中空的,房间在走廊边上围成一圈。快走到二楼的时候,回廊里突然响起了钢琴的乐声。于雷听出来弹得是一首很著名的电影插曲,名字却一时想不起来。    “《Love Story》,”张韩说,“弹得挺好的。”    “这么晚了还有人练琴,不会是夜半歌声吧?”‘谢霆锋’说。    于雷不太喜欢这个冷笑话,他向来对钢琴演奏者有一种莫名的崇拜。于雷小时侯住的院子里有一个在文革中被打成右派的老太太,据说曾经在京城的一个著名乐团做过钢琴手。她身边常常围着一群小毛孩听她讲故事。于雷现在知道的好多音乐家的故事还是那个时候听来的呢。因为父母一谈到那个老太太就以钢琴家相称,所以钢琴家在于雷心目中就莫名地有了一层神圣、温暖的光环。    于雷觉得能弹出如此美妙旋律的人必然是气质动人的,所以对这个有把钢琴家妖魔化倾向的玩笑极为不满。    当于雷一行走出艺园的时候,琴声在第二个段落结束的地方戛然而之。于雷心里空落落的,往宿舍走去。    回到寝室,张勇忙凑上来缠着于雷交代团委、文艺汇演和“工委”的情况。自从他被任命为班长之后,张勇就一直觉得自己应该对学校的运行规则和核心机构有比一般同学更深的了解。    而李明则忙着关心于雷有没有看见什么漂亮姑娘。于雷觉得刘梦雨和李明到是一对儿,而张韩要是给了他则实在可惜,于是决定避重就轻。    “漂亮的倒是有,就是有些荡。”于雷调侃着说道。    “不怕荡,就怕不够荡!咱们小明哥什么风骚没领教过。”林闻也在一边煽风点火。    李明被说得有些激动了起来,拍着胸脯说道:“要是不把这小骚货拿下,我李小明白让你们叫大哥!”接着就死缠着于雷约人家出来吃饭。    “那也得等我和人家熟悉熟悉再说吧,你不要脸我还要脸呢。”    “脸是个什么东西!你丢了一张我陪十张!一寸光阴一寸金知道不?”李明愤愤地说。    “不知道,”于雷笑着说,“你那脸比屁股还厚,我要了往哪装啊?”    李明呲牙咧嘴地满宿舍追于雷。于雷虽然左躲右闪,但很快就只能束手就擒。    李明三下两下、轻而易举地就把于雷的两只胳膊拧到背后,疼得于雷哥哥爷爷地乱叫。    “你可想清楚了,要不把小娘们给我找来,老子火起来可拿你开刀。”说着便作势要顶入。    于雷被李明从后面顶得哭笑不得,想发作又不能,只好满口答应一定把刘梦雨连夜用席子卷了给贡上来。    李明这才淫笑着放了手。于雷摸着被掐红的手腕,心想要是真被他给上了能不能活着下来都是问题,于是不禁地为刘梦雨扼腕叹息。    李明刚和于雷熟了几天就经常对他有意无意地动手动脚,于雷看着倒有点象是自己挑逗别人的手段。要我在下面可是绝对不行的!于雷暗下决心。但看着刚才的情形,要是李明发起猛来硬上,自己虽有一米八三的个子恐怕也是难逃魔爪的,于雷心想。罢了,要真有那么一天我就主动给了算了,免得身上再多几道印子。    这么闹了一阵,于雷突然想起来张帆在他的BB机上留了言,让自己给他打电话。于雷赶紧翻出了电话本,拨了张帆宿舍的号码。    张帆罗罗嗦嗦地说了半天,主要说的是法学院迎新晚会的事。张帆说自愿报迎新晚会主持人的几个都太不象话:一个叫高虎的一口辽宁腔,而且大舌头嚼吧嚼吧连话也说不清;一个叫李军的活矮死——比武大郎好不到哪去;还有一个叫张勇的,要是上了台人家都得以为是教授发言。    于雷悄悄瞟了张勇一眼,心想你自己也没比张勇好到哪儿去。    绕了一大圈,张帆总算绕回正题:“我也知道你还有校里的事,但院里的这个迎新规模不大,不会占用太多时间的。而且也没什么节目,主要是带着大家玩玩,互相认识认识。要是你肯的话,就上你一个就足够了。”    于雷觉得曝光率太高不是什么好事,容易和同学产生距离,但看到院会这么仰仗自己的实力,还是十分高兴,便一口应承了下来。    张帆很高兴,连说自己果然没看错人,又说了几句勉励的话,就撂了电话。    搁下电话,一回头于雷就被一张黑脸吓了一跳,张勇一直竖着耳朵听呢。    “是谁啊?是不是主席?他跟你说什么了?”张勇象连珠炮一样紧张地问。    于雷突然不知道该怎么跟他说,便支支吾吾地说好象是找他做迎新晚会的主持人。    张勇显然很是沮丧,一个人悻悻地爬到上铺看书去了。张勇很清楚自己和于雷在那个方面有多少差距,也从来没想着和他比;而且他觉得于雷对他很好,所以觉得嫉妒于雷是件很不道德的事情。但这种差距这么快就在现实中被残酷地暴露出来,还是让他觉得灰心丧气。    于雷知道这个时候最好的处理方法就是装做什么都不知道,才能最大程度地保全张勇的自尊心,他实在不想因为自己的原因,而伤害一个象张勇这样善良单纯的老实人。    李明和林闻在于雷回来之前都已经洗漱完毕,现在都已经钻进被窝里了。这两天夜里气温见低,一些装备不齐全的都拿出了大被盖上,于雷也撤掉了毛巾被,换了一条厚毛毯。    于雷脱掉篮球鞋,换上拖鞋,又把衣服袜子脱了个精光,端上脸盆,穿着条白色平角裤就出去了——反正没什么人,要是有人想看就让他欣赏欣赏好了,于雷心想。出去的时候,于雷看见李明斜眼瞅着他那话儿淫笑。    这个家伙!要是你在下头的话老子没准就满足满足你。于雷暗暗盘算。    走进洗漱间,只有一个男生埋着头洗脸,头发湿漉漉地垂下来,让于雷猛地有些心动。于雷挤上牙膏,刚刷了没两下,就觉着自己脚底板发凉,身子象看见了美杜莎之眼一样直直地僵住了。男孩正一把一把地将脸上的洗面奶冲掉,于雷清楚地认出那就是自己日思夜想的图书馆神秘白T恤。    男孩光着膀子,全身光滑洁白的肌肤都直直地暴露在于雷的目光之下。男孩曲着的手臂清楚地显示出肱二、三头肌;弯下的腰身把任何关于他身材的不完美的联想都排除在于雷的脑海之外;深蓝色的牛仔裤紧紧地包裹着匀称的大腿和屁股,和玉石雕砌的上半身组成了一件完美的艺术品。    男孩洗完脸,扬起头来,用搭在肩上的干毛巾轻轻捂在脸上。    于雷慌不择路,含着满嘴的牙膏牙刷一路疯跑回寝室。他不能在这种状态下让白T恤(现在已经改称为蓝牛仔裤)看见自己。    好在宿舍里的哥们都睡下了,只给他留了一盏床头灯。    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就不能让我体面地,从容地和他见面呢!于雷开始怨天尤人。    于雷脑子里一片混乱,眼前满是蓝牛仔裤的影子,他甚至开始想象那鼓鼓的一包里面的东西。糟糕!于雷发现自己的贴身内裤有些穿帮,他赶紧逼着自己想他的爷爷奶奶什么的,以赶快恢复冷静。    好不容易可以恢复思考,于雷意识到自己至少应该跟着那个男孩,看看他住在什么地方。但等他回到盥洗室的时候,里面已经空了。    陈可把洗面奶放在瓷砖上,往杯子里倒上水,刷起牙来。今天他弹了好久没碰的钢琴,宽阔的音域、悠扬的旋律让他感到无比的舒缓,陈可心里乐滋滋的。    洗脸的时候,他听见有人穿着拖鞋进来,可等他把脸和头发擦干,那人又匆匆忙忙地出去了。陈可听见拖鞋在水泥地上发出急促的“啪嗒啪嗒”的声音。大概是忘拿什么东西了吧,陈可看见他留下的脸盆。脸盆里整整齐齐地放着一块毛巾,上面有一只小熊。陈可拿起自己的杯子看了看,是一样的图案。陈可为自己的杯子有一个不同种族的朋友感到很高兴,他拿起那条毛巾闻了闻,有股肥皂的清香。陈可把毛巾放回脸盆里,整整齐齐地摆好,觉得有些不好意思,不安地回头看了一眼。没人。陈可吐了吐舌头,拿着自己的东西走了出去。乔丹无声无息地踩踏着地板,陈可象是刚用零花钱买了一袋糖果的小孩子,一路高高兴兴地回寝室去了。    开学前的一周终于过去了。    大一的新生们真正迎来了他们在这座大学里的第一天。    于雷的笔记本里存着这个学期的课表,是从学校教务部的选课系统上DOWN下来的。星期一有三节课,上午一二节是法学概论,三四节是宪法,晚上十一、十二节是中国哲学史。于雷第一眼看见这门课的时候就下定决心,哪怕硬着头皮也要上。到底是一种什么心情促使他选这门课的呢?于雷也说不太清楚,但肯定跟蓝色牛仔裤和冯友兰有关。    法学概论是个老头讲的,满口都是马克思主义的经典语录和对时下古典自由主义盛行的批判。于雷对他印象很不好,觉得他是属于脑子被革命热情给烧坏的那种(后来他听说老头是法学院著名的四大法盲之一)。但是,人家陈独秀都能和辜鸿铭在一个学校里讲学,他于雷又凭什么对教授挑三拣四呢?    在革命时期讲非共产主义是一种言论自由,在市场时期讲共产主义也是一种言论自由。于雷对自己的这个想法很满意,于是在笔记本上写了下来,这是他在法学概论课上记的除了考试范围之外唯一的一句话。    宪法课是一个长得很象出租车司机(北京的出租车)的中青年男教授讲的。教授一上来就把自己的一部新著指定为教科书,并且告诉大家了一个好消息——他已经从出版社要了120本过来,价钱比市场价便宜五块钱。于雷在看了那本书以后很怀疑它的“市场”在什么地方。    而命运的一课终于在周一晚间七点十分到来了。    于雷下午去洗了个澡,换了身他最喜欢的衣服,浑身香喷喷地、悠哉游哉地晃到教室门口。    刚进教室于雷就觉得上帝拿着把大榔头照着自己胸口就是一下。    蓝牛仔裤,哦,现在已经更正为米白色休闲裤正挎着书包,站在教室最后一排的座位旁边,呆呆地朝黑板看了一会,往右横跨两步坐了下来。他今天穿着一件白色的短袖衬衣(白得出奇,把人的眼睛都闪得发花),斜挎着一个比裤子颜色稍暗的帆布包,显得英气逼人。    当然了,这个人就是陈可。    其实用英气这个词形容他并不合适,只有不熟悉他的人才会因为他挺拔的身躯而误用这两个字。    要是你看过他们两个走在一起的话,就会立刻发现陈可和于雷的不同。于雷走路的时候和他父亲很象,腰背挺地笔直,眼睛锐利地直视前方,双臂恰到好处地自然摆动,每一步都踩地结结实实。而陈可则不然,他有的时候好象脚底装了弹簧,虽然是走路,却让人感觉一跳一跳的;而有的时候又象是被地心引力给粘住了似的,在街上拖拖拉拉;他的眼神也总是闪烁不定,在道路安全比较好的街上常常处于放空的状态;最好玩的是他只要走得稍微快一点,身体的重心就会在两条腿上微微地来回交换——要是你看过跛子走路的话就知道我是什么意思,当然陈可绝没有那么严重——于雷常常跟在他后面欣赏这幅惹人怜爱的景象,恨不得过去抱着他走。    陈可在最后一排的第二个座位上坐下,尽管前面几排还有很多空座,但他仍然安于这个地方。他把书包放在左边的座位上,从里面拿出自己的笔记本和纸。    这时有人要往里面走,陈可站了起来。当来者擦着陈可的身体正面经过时,陈可忽然认出了他——于雷。于雷穿着粉红色的衬衫和米白色的休闲裤,脚上的大头皮鞋比裤子略略偏红一点,从下半身看过去两个人几乎没有任何区别,甚至连鞋带的系法都是一样的。陈可闻到了于雷身上混杂着浴液、洗发水和年轻男生体味的淡淡的香,他觉得这个味道正符合自己关于于雷的想象。    陈可觉得自己心跳得厉害,他既有些兴奋,又有些害怕。他很怕于雷象上次那样什么话都不说就走掉了,那样就会使陈可更加确信自己是个不可能引起他注意的人。    好在,于雷终于开口说话了。  
  9、 画外音  我是在那个学期开始的时候认识于雷和陈可的,当时他们还都只是大一的孩子——尽管他们都英俊而挺拔,但在我看来,确实还是孩子。  我本来一直对西方哲学比较感兴趣,但那个学期却选了中国哲学史,因为一来我认识那门课的助教,二来我知道那个老师虽不受欢迎,但课上得是极好的。  在我踏进教室的一刹那,就发现了他们两个。并非我色迷心窍,要知道,他们中的任何一个人都足以吸引这个房间里所有的眼球,更何况是一对?我当时就把他们认定是一对。所谓“淫者见淫”么,看到这样漂亮的两个男生坐在一起,一个对同性恋持肯定态度的人——比如我,是不可能不往那个方向联想的。  我便在他们前面一排坐下,想听听他们说什么。  还有五分钟上课,我听见一个男生(就是于雷)问另一个男生(当然是陈可):“这是上中国哲学史的吗?”  闻言我感到万分失望,原来他们两个连认识都不曾。  “恩。”陈可说。  过了一会儿,于雷又说:“你也选这课?”  这是什么蠢问题!不过……很好,他至少是开始搭讪了,我暗暗地高兴。  “是啊。”陈可答道。  声音又静下去了。  “我上次在图书馆见过你。”于雷过了好一会才又鼓起勇气说。  “恩,是啊,你在等人对吧?”陈可傻里傻气地问他。  “啊……”于雷显然不确定这个结论是哪里来的,“对……”他糊里糊涂地答到。  “你是叫于雷吧?”陈可问道,他一点都没想到这么一来于雷就会知道他看过那张纸条了。  各位了解情况的同志们,你们还记得陈可为那道折痕而逃跑的景象吧?  这时老师开始上课了,后面他们说了些什么我也没听清楚。反正那堂课我脑袋后面一直有唧唧喳喳的声音,搞得我觉得脖子痒兮兮的,连课都没怎么听进去!  这两个小子竟然这么不知道收敛!我心想。  
  10、 于雷  “你是叫于雷吧?”陈可问道。  于雷知道他是拿到自己留的字条了。但为什么他没有联系我呢?于雷心下有些不爽,但也来不及细想,便说道:“是啊,你呢?”  “陈可。可口可乐的可。”陈可说。  “你名字真好听,”于雷笑着说,“不象我的,跟导弹似的。”  陈可笑了,说道:“谁说的,你的才好听呢,于无声处听惊雷么。”  于雷呆住了。这个名字用了十七年,自己从来也没想到它竟然还能有这么雅的出典。  “你是大几的?”陈可问。  “大一,法学院的。”  “哦,”陈可若有所思地沉吟了一下,“我也是,光华金融系的。”  “你怎么也选这门课?”于雷问道。  “觉得金融这么功利的专业不应该对哲学感兴趣吗?”陈可笑说。  “不是不是,不是这个意思,”于雷连忙解释,在他心里任何世俗的形容词都是和陈可不搭界的,“就是随便问问。”  陈可说他就是很单纯地喜欢这些东西,很多事情不能够用现世的有用性标准来衡量。他还说自己很向往老庄哲学的意境。想象一下,如果中国文化里没有望洋兴叹,没有庄周梦蝶,那将会是怎样的无趣?  其实,陈可说,哪怕是孔老二也有他非常可爱的一面,尽管他的理论中现实面的成分居多,形而上的部分见少。孔子有一次对他的弟子子产说:“你不要整天无所事事地闲着!哪怕是玩玩蟋蟀,斗斗鸡,也是好的。”于雷一面想象孔夫子当时脸上的表情,一面冲着陈可乐了。  于雷在陈可脸上看到了一种小孩子讲故事般的眉飞色舞的可爱神情。于雷觉得“眉飞色舞”这个词就是为陈可而创造的——当他讲到生动的地方,从嘴角、眼神到眉毛都焕发出一种极其强烈的喜悦和对他人的致命吸引力。  于雷听得入了迷,就象小时侯听妈妈讲故事一样。陈可的语调中有一种特别稚气的成分,和他正在讲述的深刻主题形成令人惊艳的反差——就好象妈妈讲到妖魔鬼怪的时候,尽管把小宝贝吓得直哆嗦,可这个熟悉的声音本身就有一种克服恐惧的温柔力量。  “你住在哪儿?”于雷觉得他对陈可的喜爱已经不能承受第二次失去他的打击,但他仍然尽量装出不在意的样子问道。  “41楼312,不过要从42楼的门进去。”陈可说  于雷再一次感受到了上帝手里“命运的大榔头”。  “真的?!我就住42楼301!就正对着你们楼的楼道!”于雷尽管已经知道陈可就在41、42或者43楼住着,但当他知道陈可就住在离自己几步远的地方时,心里仍然涌起了无比的惊喜。他看见陈可一脸不可置信的表情,似笑非笑地低下了头。  于雷有些失望,看样子陈可对自己住在哪里并不象自己对他那样感兴趣。  “有空来我们宿舍玩。”尽管如此,于雷还是很高兴地邀请陈可。  “真的?”陈可睁大着眼睛说,“那我下次去你们宿舍找你。”陈可认认真真地把于雷的宿舍号写在了笔记本上。  愉快的时光总是过得飞快,于雷和陈可就象是一见如故的老朋友,连下课休息都没顾得上,一刻不停地唧咕到必须分别的时候。  教授宣布下课,并提醒大家如果不想选这堂课则必须在第三周之前退掉。  退掉?打死我也要上的。于雷心想,虽然这一节课讲了些什么他一点都没听见。  临走的时候于雷问陈可要了宿舍电话。他的心里第一次有了一个初恋男孩子般的悸动、不安和甜蜜。  回去的时候,于雷和陈可肩并肩地走在秋初夏末凉爽的风里,温暖的路灯照亮了男孩子洋溢着青春笑容的脸。  他们在301门前分手道别。于雷掏出钥匙打开了门,脸上还挂着抑制不住的笑容。  “哟,于爷回来了。”李明高兴地叫道。  “晚上听课的滋味怎么样?”林闻正拿着杯水看李明玩游戏。  “Awesome!”于雷愉快地答道,然后又补充了一句,“Amazing!”  “别扯那人家听不懂的鸟语。”李明对于雷的满嘴洋话很是不以为然。  “人家鸟怎么惹着小明哥了?”于雷把一条胳膊搭在李明肩上。  李明暗地里伸手往于雷那话儿捅了一下,笑着说:“就是惹着我了。”  于雷在他头上狠狠地凿了一下,“贱人。”  晚上睡觉的时候李明非要和于雷“Good Night Kiss”,于雷惊恐地把头缩进毯子里,结果还是被李明两只铁爪死死地卡住,在嘴唇上结结实实地亲了一下。  “烦人!你个大贱人!”于雷在床上大叫,只听得林闻在门口格格地笑。  从今天开始要实行正常的作息制度,一到晚上十一点京大所有的本科宿舍楼都要熄灯,只有周五周六通宵供电。但每逢过节的时候,楼长倒是也会大发善心地让大家整夜闹个够。  今天是第一次熄灯,楼道里响起一片带着抱怨的惊叹。于雷想着陈可说的话,做的动作,脸上的表情,愉快地入梦了。    周二上午没课,于雷就和张勇、林闻一道去图书馆自习了。他们在图书馆南楼二层的大自习室里找了个地方坐下,张勇翻出宪法教授的巨著认认真真地读了起来。  “这破书有什么好看的,”林闻说,“去看看人家美国1787年宪法,就十条,再加上十条修正案,用了两百多年,到现在都让人一个字都改不得。唉,咱们国家……”  “话也不能这么说,”张勇结结巴巴的争辩说,“毕竟人家国情不同,美国1787年宪法也是有英国殖民地带来的法律传统作为基础的,我们现在才刚刚开始建立……”  于雷一边翻着自己带来的书,一边有一句没一句地听两个人的争论,心里却仍然想着陈可的事。现在自己已经知道陈可的宿舍了,而且他们还有一节共同的选修课,但怎么才能更经常地见到他呢?毕竟陈可不是法学院的,除了中国哲学史之外,也看不出两个人的生活有什么交集。要不要到他宿舍去找他呢?这显然把自己表现得太急吼吼,搞不好反而会让人家对自己有了戒备之心。还是先打电话给他吧?可两个人的宿舍明明就只隔着两步路,人家会不会觉得我胆子太小,不够男人呢?  于雷感到心乱如麻。这个陈可把他几天来因为事业成功而带来的喜悦和满足一扫而空!  于雷硬着头皮看了一会书,觉得实在看不下去,便起身绕到主馆的借阅区想找本闲书看看。  晃着,晃着,等于雷回过神来的时候自己已经站在G区前面了。于雷欣喜地发现陈可竟然又出现在上次坐得那个位置,静静地翻书。他觉得脚底板又开始凉了起来,两条腿都有些打颤。别这么不争气!于雷对自己说。  他一边朝陈可走,一边想着怎么跟陈可打招呼。  我应该表现地活泼自然一些!于雷觉得由于他们已经有过两次见面,这次他应该表现得亲密一些——象个哥们一样。  他走过去,伸出手犹犹豫豫地在陈可的头发上压了一下。陈可的头发蓬蓬松松的,一缕一缕,光滑而柔软。  陈可象是被吓了一跳,吃惊地转过头来。于雷赶紧摆出了一个僵硬的微笑(尽管他已经尽量使面部肌肉放松)。  陈可也对于雷笑了笑,小声地说道:“你又来了。”  于雷搞不清他到底是不是欢迎自己,但反正已经来了,就算是惹人讨厌也只能坐下。  “在看什么书?”于雷问。  陈可把封面翻过来给于雷看,《中国哲学简史》。  “你……”于雷本来想说‘你不是已经看过了吗’,但突然想到这样说会让人家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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