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务工人员综合险的工作证明怎么开?子女上学用

正文第一篇:孩子上学问题上学问题看样子你是在济南市打工,凭打工单位合同,到当地劳动局盖章,然后到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盖章,可以在小学一年级到初中三年级这个学段免缴借读费,这是国家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有关规定,你可看一下有关文件。
1) 办理《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证明》。每年四月中下旬,市政府都要对
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制定文件,请你关注这方面的信息。
(2)到暂住地派出所办理《都市居住证》。按《都市居住证持有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实施细则》精神,《都市居住证》持有人子女入学享有市民子女同等待遇。
办理好上述手续之一,你家学龄儿童就可就学。
2) 外地户口的在济南上学需要的手续:父母身份证、暂住证、户口簿、缴纳养老保险
证明、预防接种证和预防接种查验合格证明、出生证、学前教育证、济南学区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劳动合同、原籍教育局开具的“外出接受义务教育证明”。所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其中暂住证、养老保险、劳动合同需要一年以上的。 预防接种查验合格证明需要在济南所上小学分管的社区办理。
如果是自己做生意的就不需要劳动合同了,拿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单证明也是一年以上的。
3) 你可以先落一个集体户口
然后把户口签到你现在房子上,孩子投靠你就可以了
详细落集体户口可以咨询求求,四六七零五一三四
4) 如果在济南有住房(有房产证),那么看你的小区在哪个学区,到学区学校问问,一
般的是不要借读费的,和在户口所在地上学一样。
不过,如果所在小学时非常好的小学,他的要求就比较多了,比如在本小区居住多长时间,有没有本地户口等等,其实他们本身是不允许收费的,但是来上学的人太多,师资和校舍都无法达到,所以就问你要借读费,你所不能满足的条件只是一个措辞而已,这种情况并不是针对外地户口的,对本地户口也一样。
现在济南市区内许多小学都招不满,看看你们所在的学区小学属于哪种情况,经常有2个小学可以选择。
日第二篇:来济务工子女上学来济务工子女上学条件
你好,在你居住地超过三个月以上辖区管辖的预防接种门诊办理,只需要带上预防接种证就可以了。 出国留学的要去疾控中心办理。希望可以帮到你。
3.(户籍为济南市以外)报名时需携带:
(1)在济暂住证(一年以上,含一年)、原籍户口、父母身份证。(2)由劳动部门出具的用工合同或自己的营业执照或“五险”的缴费单据(一年以上,含一年)。(3)在济南居住一年以上(含一年)的证明(社区或居委会开具)或房产证、购房合同。(4)出生证、学前教育证书、预防接种证和查验接种合格证。(5)原籍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外出接受义务教育的证明信。
(二)天桥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定点学校:共18所,分别是:(济南锦苑学校(九年一贯制)地址:济南市天桥区天桥凤凰山路1号)、(济南第二十九中学(九年一贯制)地址:济南市天桥区蓝翔中路西首)、济南明湖中学、济南博文中学、济南市清河实验小学、(济南市济洛路小学、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东工商河路25号)、(请您继续关注好范文网:wwW.hAoworD.cOM)(济南市明珠小学、地址:车站街105号)、(济南市北苑小学、地址:天桥区舜馨路北段银座家具批发广场北)、济南市芙蓉小学、(济南市滨河小学、地址:小清河黄岗)、(济南市北坦小学地址:济南市天桥区北坦大街1号三空桥南)、(济南市天成路小学、地址:南北丹凤街12号。)、济南市交校路小学、(济南市博文小学、地址:济南市天桥区堤口路)、(济南市黄台小学、地址:济南市天桥区北园黄台山庄1号)、济南市药山小学、第三篇: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上学问题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有望在京接受高中教育北京市将制定和完善来京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北京市高中阶段教育的办法,满足符合条件的来京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的需求。
在北京市教委日前公布的《北京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征求意见稿)中,有多处地方提到了要解决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京接受教育的问题。这意味着流动人口子女在京就读享受同城待遇上又迈出了实施性的一步。目前,北京市教委正在实施来京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三年规划方案。北京市将以公办学校接收为主,完善来京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保障体制。
非京籍学生读高中有条件放开
据统计,北京市流动儿童已达到42万,其中有67%在公办校借读。目前,对于义务教育阶段的适龄流动儿童,北京市提出以公办学校接收为主,并针对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读问题颁布实施三年规划方案,今年公办校接收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比例达到70%以上,到2014年实现基本解决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京接受义务教育。
目前北京户籍的孩子出生率逐年下降,而流动人口的子女却不断增加。今年开学,北京市进入小学的孩子中,外来人口数量已经超过43%。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之后的教育衔接问题也备受关注。针对这一热点,纲要征求意见稿中提出,将制定和完善来京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本市高中阶段教育的办法,满足符合条件的来京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的需求。
据悉,现在,也有部分流动人口子女在京读高中,但需要自己联系学校,同时,还要缴纳一定数额的借读费。此外,在高考的压力下,还有很多学生放弃在京读高中,而是转回原籍上学。
高考将成政策推行障碍
北京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研究员韩嘉玲对流动人口教育问题关注多年,在她看来,北京的教改纲要在解决流动人口教育问题上实现了一个突破,把高中教育也纳入到流动人口子女的教育保障体系中,使他们在京接受高中教育时有望免除借读费、学校招生门槛等种种限制,得到与北京学生一样的待遇,这一做法也显示出政府一种务实的姿态。
但她同时也表示,“流动人口子女在京就读最大的障碍是高考。”由于义务教育不包括高中,现行的国家高考制度规定,考生需在户籍所在地参加高考,很多非京籍的孩子在京接受义务教育之后,因为不能在北京参加高考,如果想在北京借读高中还需要缴纳高昂的借读费。在她调查的在京打工的农民工家庭中,几乎都是因为这些问题,最后不得不将孩子送回原籍读高中,或者直接辍学进入社会。
改革可先从中职开始
截至昨天下午,北京市教委开设的征求意见邮箱中已有不少市民留言。
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的褚宏启教授曾参与过北京教改纲要的专家座谈会,他认为,解决流动人口子女接受高中教育应分段实施稳步推行,北京外来人口多,教育资源有限,过度放开可能会引起社会不稳定。不妨先从中职教育和高职教育入手。目前,大部分中职校都面临生源萎缩,建议这些学校向在京务工的流动人口放开,允许他们在京参加中考,并报考北京的中职校。
在条件成熟后,再进一步放开普通高中的招生,这样更利于社会稳定。
■纲要其他要点解析
综合素质评价与中考结合
【纲要】深入推进高级中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把综合素质评价和学业水平考试作为高中阶段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
【解读】此前,综合素质评价曾应用到小升初的“推优”。高中新课改后,明确提出综合素质评价可作为高校录取的参考。将综合素质评价与中考录取结合,尚属首次提出。
赵学勤表示,综合素质评价强调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最主要的是通过对学生成长过程的评价,实现对促进学生发展的功能。综合素质评价与中考的结合打破了过去仅把中考成绩作为录取唯一依据的录取模式,强调了多元标准。但需要注意的是,综合素质评价与中考结合必须有完善的操作程序,还要取决于高中招生改革的多样化。
部分科目一年将多次考试
【纲要】普通高校以统一考试成绩为基准,以高中会考和综合素质评价为参考,择优录取。对高中阶段表现优异的学生,试点推荐录取。对在工作实践中具有特殊才能和特殊贡献的人才破格录取。探索有的科目一年多次考试的办法,推进高考报名社会化试点。
【解读】早在2014年,当时的北京市政协委员王晋堂在北京两会上就曾呼吁:高考报名社会化。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四中校长刘长铭也多次在全国两会上递交相关提案。在他们看来,当前的学校教育围绕高考指挥棒转的情况非常严重,升学率几乎成为评价学校办学水平的唯一指标。实行高考报考社会化,升学率不再按校统计,使学校摆脱压力树立正确教育观、人才观,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对于纲要中提出的部分科目试点多次考试,赵学勤表示,这将作为对高考改革的一种有益探索,可以尝试着去推进。国外能实行多次考试,前提是这种考试是一般能力测试,而我国现行的高考是选拔性考试,如果录取制度不改革,多次考试也难以实现。
附:关于《北京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年)》(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的总体部署,2014年10月,北京和其他8各省市(上海、辽宁、江苏、河南、湖南、广东、**、新疆)与国家同步,正式启动《北京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的研究制定工作。
《规划纲要》(征求意见稿),全面贯彻中央关于新时期教育工作方针,对未来十年北京教育事业发展进行了全面谋划和前瞻性部署。纲要制定工作自启动以来,进行了广泛深入地调研,多次在不同范围内征求意见,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同志先后主持召开座谈会,专题征求有关方面、专家学者、部分教育工作者和学生家长意见。先后征集各方面意见近千条,做了多次修改,形成目前公开征求意见稿。为了充分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努力制定一个让人民群众满意,符合我市市情和时代特点的高质量《规划纲要》,在前一阶段征求专家及有关方面意见建议的基础上,于~20日向社会各界开展公开征求意见工作。
《规划纲要》征求意见稿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网站()全文刊登,各界人士可通过电子邮件(guihua@bjedu.gov.cn)和来函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来函请寄:北京市西城区前门西大街109号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发展规划处转《规划纲要》工作办公室。邮编:100031。
特此公告。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二o一o年十月十三日未来十年,高中教育将得到普及,义务教育将在县或区内实现均衡,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将在流入地平等接受良好义务教育,甚至可以在当地升学……昨天,在众多起草专家的解读下,正在征求意见的国家教改十年纲要展现出这样一幅美好的前景。
打工子弟当地升学有望
2014年,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已达884.7万人,全国每百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中,就至少有6人是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未来十年,他们不仅将逐步在流入地平等地享受良好的义务教育,还有望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
以本市为例,目前义务教育阶段流动儿童超过40万人,且每年以三四万人的规模递增。未来3年,本市将努力解决他们在京享受义务教育的问题,2014年,他们中的绝大多数都可进入公办校就读。
虽然这些孩子能在流入地的中小学借读,但却因户籍制度所限,不能在当地参加高考。“我国各地所学课程存在差异,一些流动儿童在流入地读到高中,离开家乡已有12年,回家高考,所学课程已与当地考试衔接不上。”参与起草纲要的一位专家说,这也是将“制定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办法”写入教改十年方案的原因。
这一工作也已写入教育部今年的工作要点中。教育部基础教育司有关负责人表示,相关的调研工作将很快启动。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所长、规划纲要第七战略课题组组长袁振国表示,这一办法出台后,将不会立即在大城市推开,会首先选择随迁子女流入规模较少的二线城市先期试点。
“这是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教育部基础教育二司司长郑富芝说。目前,我国各地高等教育资源不平衡,贸然“放开”在户籍地参加高考的限制,将会导致大家都跑到北京、上海这些地区参加高考,城市将不堪重负。据透露,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在当地升学办法的出台将与我国户籍制度改革同步,“户籍制度没有了,就不存在在户籍地参加高考的问题了。”袁振国说。“还可以在中职上动脑筋。”北京师范大学有关专家建议。目前,由于本地生源的下降,北京中职学校近年来生源不足,很多教育资源闲置浪费,在高考户籍地报考的制度没有根本改变之前,这实际上可以成为打工子弟在当地升学的方式之一。(来源:北京日报)北京:为随迁子女建立临时学籍 实现教育覆盖 中国教育在线北京青年报 邓兴军
8日记者获悉,近期市教委拟向携带适龄子女的来京务工人员发放“来京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京接受义务教育政策宣传卡”,同时深入自办学校进行逐校逐人登记,为所有自办学校随迁子女建立临时学籍,这在本市还是第一次。对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公办学校实行首接负责制,不得拒收或置之不理。
市教委表示,为了进一步妥善解决好随迁子女在京接受义务教育问题,到2014年左右基本实现随迁子女在公办中小学就读的目标,研究制定了“来京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京接受义务教育政策宣传卡”和“来京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登记卡”。
宣传卡主要是向广大随迁子女积极宣传在本市进入公办中小学就读的工作要求和基本程序,引导广大随迁子女到公办学校接受安全、良好的义务教育。此外,还向社会公布了各区县教委政策咨询电话。市教委明确要求各区县教委要组织本辖区中小学校认真学习随迁子女在京就读的有关政策。
公办学校实行首接负责制,对主动到学校咨询和申请就读的随迁子女及其家长要热情接待,积极予以接收。学校接收有困难的,要登记好学生的基本情况,报区县教委予以协调解决,不得拒收或置之不理。宣传卡拟通过市有关部门协助发放。
登记卡主要面向的是目前还没有进入公办、民办学校,主要在自办学校就读的学生。由各区县教委下校进行逐校逐人登记,同时将学生基本信息统一录入到《来京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临时学籍登记表》,以登记表中学生的信息为基础,建立随迁子女基本信息数据库,为将来建立随迁子女临时学籍奠定基础。
登记卡信息登记完毕后,由学校统一保管。学生在本市转学时须持登记卡,到新转入学校联系,并在登记卡背面做好信息变更登记。通过这些措施,市教委力图实现随迁子女教育全覆盖,并纳入本市正常工作范畴。北京市教委:随迁子女在京借读不收借读费4月15日,记者从北京市教委获悉,今年小升初工作已经启动,市教委承诺做好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工作,并表示不收借读费。
北京市教委表示,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4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外地来京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京借读,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务院做好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工作文件精神的意见》(京政办发[2014]50号)规定办理,不收借读费。各区县教委要采取措施,统筹规划,统一管理,切实做好本区县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工作。北京市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发入学登记卡中国教育在线中国教育报 王超群
中小学接收随迁子女实行“首接负责制”
2014年,北京市将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发放入学登记卡,中小学接收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时实行“首接负责制”。同时,对主动到学校咨询和申请就读的学生及其家长要热情接待。学校接收有困难的,要登记好学生的基本情况,由区县教委予以协调解决,不得拒收或置之不理。这是记者日前从北京市教委获悉的。
为做好来京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京接受义务教育工作,从2014年开始,北京市教委制作了来京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京接受义务教育政策宣传卡和来京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登记卡。各区县教委要认真组织力量做好政策宣传卡的宣传和登记卡的组织登记工作,为将来随迁子女建立临时学籍、实施精细化管理奠定基础。
据了解,政策宣传卡拟由北京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和市公安局协助,在基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工作人员入户登记和来京务工人员办理暂住证时发放。登记卡将由各区县教委组织专门人员逐校逐人登记。登记卡信息登记完毕后,交由学校统一保管。学生在本市转学时须持登记卡到新转入学校联系,并在登记卡背面做好信息变更登记。
按照北京市教委统一要求,各区县教委于4月23日前完成本区县学校学生信息登记工作,建立区县随迁子女基本信息数据库。此后,临时学籍登记表还将于每年春季和秋季开学后两周内定期向市教委上报。第四篇:务工证明务工证明雷梅娇同志2014年至今是我单位员工,请贵校按进城 农民工有关政策,给予办理其子女入学有关手续为谢!福安市闽信亚达电机有限公司
第五篇:务工证明务 工 证 明纪xxx(身份证号码32xxxxxxxxxxxxxx73)同志于20xx年xx月至今在我公司附属的xxxxxxx工作。
特此证明江苏xxxxxxxxxx有限公司20xx年xx月务 工 证 明吴xxx(身份证号码32xxxxxxxxxxxxxx84)同志于xxxx年xxx月至今在我公司工作。
特此证明新希望英语20xx年xx月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市街道小区号楼室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计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元,按月交。每月月初15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
五、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 1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7天内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六、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若一方强行中止合同,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元。 七、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由当地人民法院仲裁。
八、本合同连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乙方: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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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鄞州区教育局
各区属学校(单位),镇(街道)教辅室,中心初中、中心小学,有关学校:为科学合理配置教育资源,规范有序做好2017年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工作,根据区政府《关于规范有序做好2014年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学工作意见》的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17年该项工作提出如下要求:因行政区域调整,2017年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招生工作属于过渡期,原则上仍旧按照原区域招生政策执行。2018年起全区实行统一的招生政策。原鄞东片区:坚持义务教育分级办学、属地管理原则,由教育局统一出台招生政策,镇(街道)政府统筹协调安排,各教辅室、学校负责具体实施。原江东片区:由区教育局按照招生政策进行统筹安排。一、原鄞东片区招生政策(一)就学条件2017年秋季,外来务工人员子女需要在原鄞州东片区入读小学(初中)一年级,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同时具备以下四项条件:1.在鄞州区有稳定职业(指与鄞州区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或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或在鄞州区专业从事农业种养业);2.在鄞州区依法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或外来工社会保险(截止到日,依次上推已连续按月缴纳一年及以上,且延续到查验日仍然在参保,补缴无效);3.在鄞州区取得《浙江省居住证》或《浙江省临时居住证》一年及以上;4.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1.与鄞州区内用工单位签订的一年期以上的劳动合同,或在现居住地取得的工商营业执照;企业总部在宁波大市范围内,其分支机构在鄞州区注册的,需提供组织机构在册证明(个人或者其工作单位到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工商部门窗口提出申请,由工商部门出具该机构是否在册证明)。在鄞州区专业从事农业种养业的需提供土地承包(流转)合同(具体标准及要求见附件1);2.父母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3.户籍地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证明;4.父母及子女户口簿(二)入学程序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符合入学条件的,须在规定时间内(一般在日前,具体时间由各镇(街道)教辅室确定),由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持以上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向暂住地所在镇(街道)教辅室提出申请,经有关部门联合验证核实后,对符合入学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由教辅室根据本地教育资源分布情况进行统筹安排,并负责开具入学通知书,6月底前完成招生工作。(三)工作要求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在规定的招生报名时间内,由工贸、农办、社保、公安、工商、计生、教育等部门人员联合进行招生报名验证工作。工贸、工商、农办负责查验入学条件第1条的有关证明材料;社保部门、公安派所出根据第2条的父母身份证号码查询养老保险记录和暂住记录;计生部门负责查验入学条件第3条的有关证明材料;教育部门负责根据第4条查验是否符合入学年龄,并对提出入学申请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作出是否符合入学条件的结论。(四)其他事项1.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根据辖区内现有学校的办学条件和规模,将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入学工作列入本辖区教育事业规划,按照以公办接纳为主,多渠道接纳的方式,统筹安排符合入学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学。按照小学45人、初中50人班额规定,确定各学校招生计划(含民办学校),并在2017年3月底前将招生计划由教辅室统一上报区教育局审核。2.对于在鄞州区范围内,暂住地与社保缴纳地跨镇(街道)的学生,应由暂住地镇(街道)接纳。3.对于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但已经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儿童,应视作计划生育合格。4.部分镇(街道)教育资源紧张,无法全部接纳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入学时,应按照在鄞州区缴纳社保年限的长短顺序予以录取。不得将以上2、3两条中的适龄儿童视作不符合条件不予录取。5.民办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学校招生不足时,允许将社保截止日期放宽到日,允许其招收符合鄞州区入学条件的其他镇(街道)外来务工子女,也允许按照《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落实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的意见》(甬教〔号)文件精神,安排招收父母暂住在鄞州区一年以上,工作在宁波大市内的其他县市区,在宁波市缴纳社保一年以上,符合宁波市招生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但招生总人数不得超过教育局核定的事业规划。6.为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要求入学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父母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逾期一律不予办理。验证时,发现有假证的,一律取消其子女入学资格。7.因教育资源有限,我区不接收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义务段学校就读;公办学校和民办公助的外来务工子女学校原则上不接收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以外的其他年级的外来务工子女插班生;8.2014年以后入学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其父母必须在我区继续依法连续按月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或外来工社会保险,否则我区公办、民办学校可不予继续接纳;9.各学校必须凭教辅室开具的入学通知书方能接收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有序录取,不得擅自招收学生。如违规招生,视情况轻重,追究学校校长(负责人)责任,并采取停发办学补助经费等处罚,直至取消办学资格。10.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工作由所在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具体负责。二、原江东片区招生政策(一)就学条件暂住在原江东区内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原江东相关学校入学的,须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1)持有流出地乡镇、街道开具的证明,证明在户籍所地无监护条件(见附件3);(2)父母双方在原江东有相对固定住所,截至日,已办理《浙江省居住证》或《浙江省临时居住证》一年以上,无中断,查验日仍在按规定办理;(3)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原江东区有合法稳定职业,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截至日,已在原江东区连续按月缴纳一年及以上,且延续到查验日仍然在参保,无中断,补缴无效);(4)父母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并持有当年度户籍地出具的鄞州区流动人口子女户籍地计划证明(见附件4)。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子女父母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鄞州区(原江东)外来务人员随迁子女就学预报名平台(网址http://wlbm.jdedu.net)或鄞州教育网链接飘窗(网址http://www.yzjy.gov.cn),进行相应操作。通过网络初审、相关部门审核和现场审核后,符合条件的学龄儿童,由区教育局安排小学入读。(二)日程安排1.3月底至4月初在原江东区各小学、幼儿园公布《2017年原江东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申请入学通告》。2.4月7日9:00~4月17日17:00为原江东区外来务工子女网上预报名登记的统一时段。3.6月底前根据平台预报名情况,会同公安、社保部门,对预报名学生的入学资格进行初查,初查审核通过的家长根据预报名平台的短信提示,到现场提交户籍所在地无监护条件证明(附件3)与鄞州区流动人口子女户籍地计划生育证明(附件4)。再会同计生等部门对相关证明进行查验。4.经审查后符合政策规定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区教育局根据各学校的学额情况统筹安排入学,由新生入学学校发出入学通知书。附件:1.专职从事农业种养业的资格认定标准及要求(原鄞东片区)2.鄞州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资格查验证明(原鄞东片区)3.户籍所地无监护条件证明(原江东片区)4.鄞州区流动人口子女户籍地计划生育证明(原江东片区)宁波市鄞州区教育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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