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制造归属哪个部委管理的国家局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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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安装浏览器,或使用别的浏览器发改委确定第二批再制造试点 28家单位入围-中新网
发改委确定第二批再制造试点 28家单位入围
  3月21日电 据国家发改委网站消息,发改委日前下发了关于确定第二批再制造试点的通知,原则同意了北京奥宇可鑫表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等28家单位的实施方案,并确定为第二批再制造试点单位。
  以下是通知全文: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建设生态文明的战略要求,推进循环经济发展,实现再制造产业规模化、规范化发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确定第二批再制造试点初选名单的通知》(发改办环资[号)要求,我委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专家对各地报送的实施方案进行了评审,原则同意北京奥宇可鑫表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等28家单位的实施方案,并确定为第二批再制造试点单位(具体名单及类型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总体安排
  (一)细化实施方案。各再制造试点单位要对实施方案中各项工作任务进行分解落实,细化到时间节点和责任人,主要领导亲自负责,完善各项保障措施,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指导协调。
  (二)开展建设工作。各再制造试点单位要按照批复的实施方案开展各项工作,要加大投资力度,落实建设资金,提升技术装备水平,拓展再制造旧件回收渠道和再制造产品销售网络,尽快形成产业规模。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项目管理程序组织实施,做好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
  (三)申请验收公告。对实现再制造试点实施方案各项工作目标的试点单位,经省级循环经济发展综合管理部门审查确认后,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提出验收申请。由我委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专家进行验收。对验收通过的试点企业和产品,我委以公告形式对外发布。
  二、试点期工作要求
  (一)保障产品质量。各再制造试点单位要严格按照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制定的《再制造单位质量技术控制规范(试行)》(发改办环资[号)的要求,建立从旧件回收、生产过程、销售渠道等各方面的产品质量控制体系,制定完善再制造生产标准和规范,加强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积极采用表面工程等技术,保障产品性能和质保期承诺不低于原型新品要求。
  (二)分类探索推进。汽车零部件类的试点单位要结合原型新品生产,拓展旧件回收和再制造销售的渠道;旧件回收体系类的试点单位要与行业协会和再制造试点单位建立密切联系,探索适合国情的旧件信息平台,在法律法规范围内为再制造试点单位回收可再制造旧件;再制造专业技术服务和设备制造类的试点单位,要积极提升再制造技术,加强相关设备的产业化研发和制造。
  (三)严格依法依规。各再制造试点单位要严格按照批复的实施方案和国家有关规定开展工作,不得超出批准的试点类型和范围。对发动机、变速箱开展再制造的,必须符合授权的规定,不得对未授权公司产品进行再制造,对擅自开展的将予以通报,情节严重的,撤销其试点资格;再制造试点单位中的报废汽车拆解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不得擅自对“五大总成”部件进行再制造,或将其交售给其他企业进行再制造;对开展转向系统等安全性零部件再制造的单位,其再制造产品进入市场前,必须通过与原型新品相同的强制性产品认证。
  三、完善支持措施,切实加强管理
  (一)加大支持力度。我委将对试点单位的重点工程、技术研发、旧件回收体系和资源循环利用项目建设给予必要的支持。各地要按照我委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支持循环经济发展的投融资政策措施意见的通知》(发改环资[号)的要求,对再制造试点单位给予包括信用贷款在内的多元化信贷支持。国家优先将试点单位成熟的再制造技术、工艺和设备纳入国家鼓励的相关名录,将符合条件的再制造产品纳入国家再制造产品推广补贴的范围。
  (二)完善保障措施。再制造产品应按法律规定在显著位置标识为再制造产品。汽车零部件再制造产品应标识国家发展改革委、工商总局发布的标志,其他类产品应当自行标注再制造标识,报省级循环经济发展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开。国家将继续完善再制造标准体系,加强再制造旧件回收通用标准、再制造生产质量控制规范、发动机等重要零部件再制造标准等的制定。再制造领域的国家工程研究中心要通过开展技术指导、人员培训、信息交流等方式,加大对试点单位的技术支持力度。国家支持有关行业协会、社会组织为再制造试点单位提供咨询服务。
  (三)开展宣传表彰。我委将及时总结凝练试点中发现的典型经验和做法,采取制作循环经济典型模式案例、召开现场会等方式进行宣传推广。对再制造试点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国家将在循环经济工作先进单位评选中予以考虑。
  各再制造试点单位应结合实际将再制造业务进行独立法人运营,以便数据统计及配套政策落实,并于每年度1月底将上年度再制造产品生产和销售种类、数量及试点中的问题建议报送我委(环资司)。各级循环经济发展综合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再制造试点单位的监督管理,确保试点单位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法规标准和职业安全标准。我委将把各试点单位的承诺书在网站上进行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并将会同有关部门不定期组织抽查,对达不到要求的,责令限期整改,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取消再制造试点资格。(财经频道)
【编辑:李金磊】
>经济新闻精选:
直隶巴人的原贴: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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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再制造产业发展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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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循环经济促进法》,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1个部门以发改环资〔号印发《关于推进再制造产业发展的意见》。该《意见》分推进再制造产业发展的重大意义、我国再制造产业发展现状、推进再制造产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推进再制造产业发展的重点领域、加强再制造技术创新、加快再制造产业发展的支撑体系建设、完善再制造产业发展的政策保障措施、加强对再制造产业发展的组织领导8部分。
关于推进再制造产业发展的意见关于推进再制造产业发展的意见
发改环资〔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经委、经信委、工信委、工信厅)、科技厅(委、局)、公安厅(局)、财政厅(局)、环境保护厅(局)、商务厅(局)、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各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质量技术监督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天津、上海特派办,各直属海关,国务院有关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循环经济促进法》,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我国循环经济尽快形成较大规模,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现提出推进我国再制造产业发展的意见:
关于推进再制造产业发展的意见推进再制造产业发展的重大意义
再制造是指将废旧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机床等进行专业化修复的批量化生产过程,再制造产品达到与原有新品相同的质量和性能。再制造是循环经济“再利用”的高级形式。
加快发展再制造产业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客观要求。再制造与制造新品相比,可节能60%,节材70%,节约成本50%,几乎不产生固体废物,大气污染物排放量降低80%以上。再制造有利于形成“资源-产品-废旧产品-再制造产品”的循环经济模式,可以充分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加快发展再制造产业是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的重要方面。我国汽车、工程机械、机床等社会保有量快速增长,再制造产业发展潜力巨大。2008年汽车保有量达4957万辆(不含低速汽车),机床保有量达700多万台,14种主要型号的工程机械保有量达290万台。其中大量装备在达到报废要求后将被淘汰,新增的退役装备还在大量增加。发展再制造产业有利于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为社会提供大量的就业机会。
加快发展再制造产业是促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有效途径。再制造是制造与修复、回收与利用、生产与流通的有机结合。汽车零部件再制造产品主要用于维修,既能提高维修技术质量,又能提高维修效率和效益。国外经验表明,当再制造零部件占维修配件市场的65%时,汽车维修速度将增加8倍。发展再制造产业还能使制造企业有能力投入更多精力进行新产品研发和设计,形成良性循环,对推动我国制造业的产业结构调整、产品更新换代、技术进步和人员素质提高十分有利。
关于推进再制造产业发展的意见我国再制造产业发展现状
2005年,国务院在《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提出支持发展再制造。2005年,经国务院批准,国家第一批循环经济试点将再制造作为重点领域。2008年,《循环经济促进法》将再制造纳入法律范畴进行规范。目前,我国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试点取得了初步成效,到2009年底,已形成汽车发动机、变速箱、转向机、发电机共23万台套的再制造能力,并在探索旧件回收、再制造生产、再制造产品流通体系及监管措施等方面取得积极进展。再制造基础理论和关键技术研发取得重要突破,开发应用的自动化纳米颗粒复合电刷镀等再制造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工程机械、机床等再制造试点工作也已开展。
目前我国再制造产业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是:再制造产业发展尚处于起步阶段,再制造作为新的理念还没有被消费者及社会广泛认同;再制造旧件来源及再制造产品销售渠道不够畅通;再制造技术和管理水平不高,产品质量良莠不齐;报废汽车回收管理等相关法规亟待修订,有关管理制度急需健全,技术标准还不完善;缺乏政策激励。
三、推进再制造产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紧紧围绕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从提高再制造技术水平、扩大再制造应用领域、培育再制造示范企业、规范旧件回收体系、开拓国内外市场着手,加强法规建设,强化政策引导,逐步形成适合我国国情的再制造运行机制和管理模式,实现再制造规模化、市场化、产业化发展,努力将再制造产业培育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推动循环经济形成较大规模,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二)基本原则。一是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通过法规规范、政策引导,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调动市场主体的积极性。二是坚持统筹规划与重点突破相结合。加强规划指导,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继续推进再制造试点示范,由点到面,有序推进。三是坚持科技创新与体系建设相结合。鼓励科技创新,解决再制造共性、关键技术问题,加强再制造标准体系、旧件回收体系、再制造产品流通体系等建设。四是坚持严控质量与加强监管相结合。不断提高产品质量,降低产品成本,加强对再制造产品和市场监管,维护消费者权益。
关于推进再制造产业发展的意见推进再制造产业发展的重点领域
(一)深化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试点。以推进汽车发动机、变速箱、发电机等零部件再制造为重点,加大资金投入,消除制度瓶颈,完善回收体系,规范流通市场,努力做大做强。在此基础上,将试点范围扩大到传动轴、压缩机、机油泵、水泵等部件。同时,继续推进大型旧轮胎翻新。
(二)推动工程机械、机床等再制造。组织开展工程机械、工业机电设备、机床、矿采机械、铁路机车装备、船舶及办公信息设备等的再制造,提高再制造水平,加快推广应用。
关于推进再制造产业发展的意见加强再制造技术创新
(一)加快再制造重点技术研发与应用。加强再制造产品设计技术和产品剩余寿命评估、经济环保的拆解和清洗、微纳米表面工程、无损检测等技术的研发,开展旧件性能评价、再制造产品安全检测等方面的技术攻关。鼓励生产企业、研究设计单位开展有利于再制造的环境友好设计。
(二)加强再制造技术研发能力建设。依托国内有基础的技术研发单位和企业,加快建立再制造国家工程研究(技术)中心和再制造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鼓励科研院所和企业开展联合攻关和产业化示范。做好国外先进技术与国内成熟适用技术的衔接,形成再制造关键设备生产研发体系。
关于推进再制造产业发展的意见加快再制造产业发展的支撑体系建设
(一)完善再制造旧件回收体系。加快完善有利于再制造产业发展的废旧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机床等的逆向回收物流体系,加强有效分类和回收管理,形成与再制造规模相匹配的旧件收集能力。
(二)建立再制造产业发展标准体系。研究建立再制造标准体系,制定再制造技术标准和规范,包括再制造技术通则、旧件检测与评价技术标准、再制造工艺技术规范和再制造管理标准等。
(三)规范再制造环保安全保障体系。根据国家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对再制造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废物分类储存管理,提高后续废物再利用潜力,减少废物的处理处置量,消除再制造产品的安全环保隐患。
(四)推动再制造服务体系建设。在部分定点维修网点(含汽车“4S”店)设立再制造产品专柜,建立再制造产品连锁示范店和售后服务点。选择若干制造企业和维修企业,开展再制造产品生产与售后服务一体化试点。
关于推进再制造产业发展的意见完善再制造产业发展的政策保障措施
(一)编制再制造产业发展规划。按照《循环经济促进法》的要求,组织编制再制造产业发展规划,明确近期中期发展目标和重点,提出促进再制造产业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分步骤、分阶段组织实施。
(二)完善促进再制造产业发展相关法规。尽快修订《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适当取消对报废汽车“五大总成”强制回炉的限制。根据再制造产品原料自身的安全环保风险及国内实际需要,建立鼓励、限制、禁止进口的分类管理制度,制定再制造旧件和再制造产品的进出口管理目录及管理办法,并规范再制造企业管理,强化企业社会责任意识。
(三)完善促进再制造产业发展的经济政策。制定发布《再制造产品目录》,研究对列入目录的再制造产品的财政税收优惠政策;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为再制造提供信贷、担保等投融资服务。循环经济专项资金要将再制造技术研发、示范和推广项目作为支持重点,推动再制造产业发展。鼓励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优先采用再制造产品。
(四)建立再制造监督管理制度。完善再制造产品标识制度,有效保护知识产权和消费者权益,建立再制造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对拆解企业的监管,防止可再制造的旧件流失,加强进出口旧机电产品检验和监管。
(五)培养专业人才。鼓励在高等院校和职业技术学校有关专业课程中设立再制造课程,通过校企合作、订单式培训、在岗人员技能培训等多种模式,加快培养技术人才,为再制造产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六)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再制造在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中的重要意义。通过编写针对不同用户和消费群体的宣传资料,设立再制造产品体验馆,举办再制造技术、产品、工艺设备展览会和再制造发展论坛,召开现场会、经验交流会等多种形式,普及再制造知识,引导用户和消费者使用再制造产品。
关于推进再制造产业发展的意见加强对再制造产业发展的组织领导
(一)建立协调机制。各级循环经济发展综合管理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切实履行循环经济组织协调、监督管理的职责,工信、科技、公安、财政、环保、商务、海关、税务、工商、质检等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密切配合,建立再制造产业发展协调机制,及时解决再制造产业发展中的问题,促进再制造产业健康发展。
(二)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的作用。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在政府与企业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开展再制造产业发展预测分析、法规政策研究、提供咨询服务、加强技术推广、宣传培训和国际交流与合作。
国家发展改革委 科技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财政部 环境保护部 商务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工商总局 质检总局
二○一○年五月十三日
清除历史记录关闭再制造业羁绊_管理滚动新闻_新浪财经_新浪网
再制造业羁绊
  原材料获取困难、税收制度缺失成为方兴未艾的再制造业发展中需要首先解决的两大问题。
  本刊记者
  此前,很多人对再制造产业缺乏充分了解。5月底,11部委联合打响再制造产业发令枪,下发《关于推进再制造产业发展的意见》(下称《意见》)。随后,再制造主题持续升温。不过再制造产业作为一个略显生疏的词汇,在步入快车道的同时面临着诸多问题。
  产业待兴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仅进口设备一项金额就达万亿元,而如今,这些设备即将陆续进入报废期。在工业行业,每年因磨损和腐蚀等原因使设备停产、报废造成的损失占全年GDP的10%,损失高达千亿元,造成巨大的资源浪费和环境压力。
  而再制造产业就是在原有产业的基础上,将机电产品运用高科技进行专业化修复或升级改造,使其恢复到像新品一样或优于新品的批量化制造过程。目前我国的产品都陆续进入报废期,为再制造产业提供了丰富的原材料。
  2002年,美国再制造产业的年产值为GDP的0.4%。依此推算,如果我国今年的再制造产业占GDP比重达到0.2%,而GDP本身有望达到37万亿元,在此基础上,我国再制造产业年产值将高达740亿元。
  《意见》发布后,汽车和轮胎产业迅速成为再制造业界热捧的对象。记者了解到,现在汽车零部件再制造包括五类,即发动机、变速箱、发电机、起动机和转向器产品再制造。
  据了解,再制造产品的成本仅为新品的1/4,节能达到60%以上,节材超过70%,最大限度地挖掘制造业产品的潜在价值,可让能源资源接近零浪费。
  汽车企业再制造业试点单位之一的(潍坊)再制造有限公司总经理李峰告诉《中国经济和信息化》记者:“再制造产品的性能和质量均能达到新品的水平,但因其成本较低,客户购买时的花费相对较少。”
  李峰介绍说,因成本较低,潍柴动力的发动机再制造产品价格仅是新品原价的75%。而如果用出了毛病的旧发动机去换再制造产品,还可以抵消25%的价格。这种以旧换新的方式,会节省一半的成本。这样不仅方便了客户,而且给报废品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回收渠道,有利于资源的节约和综合利用。”
  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相关人士告诉《中国经济和信息化》记者:“与汽车产业一样,工程机械再制造也是一个很有潜力的产业,因为涉及再制造的机床设备动辄几万吨甚至是几十万吨。”同时,他还告诉本刊记者,2009年12月,工业和信息化部选定了包括卡特彼勒、徐工、、等7家工程机械企业在内的35家企业和产业集聚区作为首批机电产品再制造试点。
  原料何来
  虽然再制造产业起步较晚,但因其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再加上《意见》的推波助澜,该产业已经被列为国家推进循环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此同时,产业发展过程中的诸多问题也浮出水面。
  记者了解到,获取原料较难是再制造产业面临的首要问题。虽然市场上因生命周期结束而即将进入报废期的产品数量较多,但因流通渠道不畅,给再制造产业的原料供应造成了很大困难。
  如汽车零部件行业,据国务院第307号令《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必须拆解回收的报废汽车。其中,回收的报废营运客车,应当在公安机关的监督下解体。拆解的“五大总成”(汽车发动机、方向机、变速器、前后桥、车架)应当作为废金属,交售给钢铁企业作为冶炼原料;拆解的其他零配件能够继续使用的,可以出售,但必须标明“报废汽车回用件”。
  因此,再制造企业原则上只能从汽车维修市场收购一些旧件作为再制造原料,但该类市场所提供的原材料量并不能满足生产和市场的需求。目前看来,国家助推再制造产业发展的努力会遭遇《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阻击。
  另外,李峰告诉记者,潍柴动力(潍坊)再制造有限公司只可以修复自己曾经生产的再制造产品,国家仍然禁止公司再制造自己品牌之外的产品。这种现象不仅仅存在于潍柴动力(潍坊)再制造有限公司,整个再制造行业都面临同样的限制。
  但有一个例外。记者从其他渠道获悉,因为之前合作权益的变动,在14个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试点单位中,只有济南复强动力有限公司可再制造别的厂家生产的产品。其他厂家再制造产品必须是自家生产的,这会引起再制造产品怎么贴牌的问题。
  “报废产品经过翻新流向市场之前需要和新品的流程一样贴上出产厂家标识,并承诺一定的质量保证,但这就会引起一些问题。究竟是贴原厂家的品牌,还是贴再制造方的品牌?”某业内人士告诉记者。
  “因为原来的生产厂家和现在的再制造厂家并不是同一个,再制造厂家对产品进行贴牌后,就要对再制造的产品整体质量负责。但是产品原材工艺材质等最终还是原产品生产厂家的,如果再制造产品出现问题,就会存在谁来负责任的问题。”该人士表示。
  当记者问及潍柴动力(潍坊)再制造有限公司再制造公司的长远规划时,李峰表示,虽然去年建成现有生产线时,国家曾经给予优惠和补助,但他们并没有继续建设新生产线的打算。
  他告诉记者,虽然现在潍柴动力的发电机市场保有量有220万台,并且有2%的比例进入报废期,但这并不代表就会有4.4万台发动机进入再制造环节。部分发动机虽然已经过了使用年限,但仍没有退出生命周期,这会造成部分再制造资源的流失。
  税制待改
  据了解,税收问题尚需理清也是当下再制造看似火热、但企业参与积极性并不高的原因之一。记者从相关制造企业了解到,再制造企业增值税中的销项税额难以抵消,成为抑制再制造产业发展的又一重要因素。
  增值税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所负担的增值税额。增值税销项税额是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税率计算由购买方所负担的增值税额。
  一般而言,企业作为一般纳税人,增值税应纳税额为当期进项税额减去当期销项税额。但是因为再制造企业从客户手中购买报废的零部件,企业不可能拿到进项税发票,而当企业把修复好的产品重新卖给客户的时候,却需要开具该产品的销项税发票。
  企业因没有进项税发票就没有办法抵消进项税额,这造成再制造产品的成本增加。当再制造厂商的成本压不下来的时候,就会增加售价,卖的东西更贵了,最终对用户造成负担。当成本传向客户,顾客消费积极性减弱,这就不利于激发产业的投资热情。更何况现在消费者对再制造产品的认识并不深入、认可度不高。
  记者了解到,虽然政府强力推进再制造产业的发展,但是在中国作为一个新兴的产业,再制造无论是产品还是理念仍然很难被消费者完全认同。当记者问及再制造产业时,很多行业人士表示,其尚未完全了解该概念。即使是大家对产业有了了解,但人们对再制造产品的接受程度仍存在一定的可提升空间。
  “再制造产品不是不可以接受,但是客户也会看生产厂家,如果厂家本身有名气,它们的再制造产品质量有保障还是可以接受的。”某人士表示,这也是大部分人对再制造产品的态度。
  济南复强动力有限公司销售部负责人告诉《中国经济和信息化》记者:“现在顾客对翻新产品的认识不够,即使再制造产品价格便宜,但顾客买货时对翻新产品的性价比仍抱有怀疑。”
  由此,减少再制造产业成本,刺激消费者的热情,是当下再制造产业继续发展的关键。再制造产品对用户来说都是一个全新的概念。部分再制造企业界人士曾向记者表示,在产业发展初期,对再制造理念进行公益性宣传有利于助推产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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