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小型垃圾焚烧炉炉启炉步骤?

& &一、此次修订的主要内容:  1、调整了标准的适用范围,将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专用焚烧炉的污染控制纳入本标准;  2、增加了生活垃圾焚烧炉启动、停炉、故障或事故(非正常工况)等时段的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3、提高了生活垃圾焚烧厂排放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氯化氢、重金属及其化合物、二噁英类等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二、执行时间  新建生活垃圾焚烧炉自日、现有生活垃圾焚烧炉自日起执行本标准,《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自日废止。各地也可根据当地环境保护的需要和经济、技术条件,由省级人民政府批准提前实施本标准。  三、范围  掺加生活垃圾质量超过入炉(窑)物料总质量30%的工业窑炉以及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专用焚烧炉的污染控制参照本标准执行。  四、术语  热灼减率计算公式中的A焚烧炉渣经110℃干燥2h后冷却至室温的质量,g。  基准氧含量排放浓度本标准规定的各项污染物浓度的排放限值,均指在标准状态下以11%(V/V%)O2(干烟气)作为换算基准换算后的基准含氧量排放浓度,按下式进行换算:  五、技术要求  1、生活垃圾的运输应采取密闭措施;  2、生活垃圾贮存设施和渗滤液收集设施应采取封闭负压措施,设施内的气体应优先通入焚烧炉中进行高温处理,或收集并经除臭处理,达标排放;  3、每台生活垃圾焚烧炉必须单独设置烟气净化系统并安装烟气在线监测装置,处理后的烟气应采用独立的排气筒排放;多台生活垃圾焚烧炉的排气筒可采用多筒集束式排放;  4、焚烧处理能力(吨/日)&300,焚烧炉烟囱高度不得低于45m,≥300,不得低于60m,具体高度应根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确定。如果在烟囱周围200米半径距离内存在建筑物时,烟囱高度应至少高出这一区域内最高建筑物3m以上。注:在同一厂区内如同时有多台焚烧炉,则以各焚烧炉焚烧处理能力总和作为评判依据。(以后的标准中高度将成为硬性指标,不再有宽松条件。)  5、应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的要求设置永久采样孔,并在采样孔的正下方约1米处设置不小于3m2的带护栏的安全监测平台,并设置永久电源(220V)以便放置采样设备,进行采样操作。  六、入炉废物要求  1、由环境卫生机构收集或者生活垃圾产生单位自行收集的混合生活垃圾;  2、由环境卫生机构收集的服装加工、食品加工以及其他为城市生活服务的行业产生的性质与生活垃圾相近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3、生活垃圾堆肥处理过程中筛分工序产生的筛上物,以及其他生化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固态残余组分;  4、按照HJ/T228、HJ/T229、HJ/T276要求进行破碎毁形和消毒处理并满足消毒效果检验指标的《医疗废物分类目录》中的感染性废物。  不得进入  1、危险废物,本标准6.1条规定的除外;  2、电子废物及其处理处置残余物。  七、运行要求  焚烧炉在启动时,应先将炉膛内焚烧温度升至大于等于850℃后才能投入生活垃圾。  焚烧炉应在4小时内达到稳定工况。  每次故障或者事故持续排放污染物时间不应超过4小时。  焚烧炉每年启动、停炉过程排放污染物的持续时间以及发生故障或事故排放污染物持续时间累计不应超过60小时。(标准考虑了累积影响)  八、排放控制要求  在不影响生活垃圾焚烧炉污染物排放达标和焚烧炉正常运行的前提下,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可以进入生活垃圾焚烧炉进行焚烧处置,焚烧炉排放烟气中污染物浓度执行下表规定的限值。(这里没有时间规定,即只要焚烧污泥和一般固体废物就要执行表中限值。在后边规定二噁英的限值根据处理量有所放宽,感觉有些前后不一致。说按照下表执行,但二噁英放宽了。)  ?生活垃圾渗滤液和车辆清洗废水若通过污水管网或采用密闭输送方式送至采用二级处理方式的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应满足以下条件:(没有时间限值,其渗滤液的处置要比填埋场放宽的多。)  (1)在生活垃圾焚烧厂内处理后,总汞、总镉、总铬、六价铬、总砷、总铅等污染物浓度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表2规定的浓度限值要求;  (2)城市二级污水处理厂每日处理生活垃圾渗滤液和车辆清洗废水总量不超过污水处理量的0.5%;  (3)城市二级污水处理厂应设置生活垃圾渗滤液和车辆清洗废水专用调节池,将其均匀注入生化处理单元;  (4)不影响城市二级污水处理厂的污水处理效果。  九、监测要求  对污染物排放状况及其对周边环境质量的影响开展自行监测,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并公布监测结果。(以法律规定了例行监测数据的应公布,利于公众监督,并且我们以后做报告,现状评价有东西可写了,普大喜奔。)  生活垃圾焚烧厂运行企业对烟气中重金属类污染物和焚烧炉渣热灼减率的监测应每月至少开展1次;对烟气中二噁英类的监测应每年至少开展1次,其采样要求按HJ77.2的有关规定执行,其浓度为连续3次测定值的算术平均值。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采用随机方式对生活垃圾焚烧厂进行日常监督性监测,对焚烧炉渣热灼减率与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氯化氢、重金属类污染物和一氧化碳的监测应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对烟气中二噁英类的监测应每年至少开展1次。 & &推荐:2014年最新烟气除尘技术有什么优点?
惠果环境推荐:
小时免费热线
400-600-6619当前位置: >>
垃圾焚烧锅炉运行规程
垃圾焚烧锅炉 炉排炉运行规程 目 录1、总则 ..................................................................... 3 2、焚烧-余热锅炉设备规范 .................................................... 4 3. 焚烧-余热锅炉系统启动、停止及调整 ........................................ 7 4. 停炉后的保养: .......................................................... 17 5. 6. 7. 8. 1 2 焚烧-余热锅炉系统运行检查及维护 ........................................ 19 焚烧-余热锅炉系统检修后的验收: ........................................ 20 焚烧-余热锅炉系统的水压试验 ............................................ 22 焚烧-余热锅炉系统事故处理 .............................................. 24 风烟系统设备概况: ...................................................... 34 风烟系统设备规范 ........................................................ 34风烟系统运行规程 ......................................................... 343 风烟系统启动、停止及调整 ................................................. 35 辅助热力系统运行规程 ..................................................... 40 1 2 3 4 5 1 2 3 4 5 6 7 8 辅助热力系统设备概况: .................................................. 40 辅助热力系统设备规范: .................................................. 40 辅助热力系统启动、停止及调整: .......................................... 40 辅助热力系统事故处理: .................................................. 42 辅助热力系统检修后的验收: .............................................. 43 设备规范、特性参数 ...................................................... 44 开机前的检查和准备 ...................................................... 46 空压机的启动 ............................................................ 46 空压机的停运 ............................................................ 47 空压机的紧急停车 ........................................................ 48 空压机的定期维护 ........................................................ 48 空压机的常见故障及排除 .................................................. 49 干燥机的启动和停止: .................................................... 52压缩空气系统运行规程 ..................................................... 449 储气罐的投用和停用: ..................................................... 53 10 压缩空气系统检修后的验收: .............................................. 53 炉渣系统运行规程 ......................................................... 54 1 炉渣系统设备概况: ....................................................... 54 2 炉渣系统设备规范: ...................................................... 541 3 4 5 6 7 8 1 3 4 5 6 7 1 2 3 4 5 6 1. 2.炉渣系统启动、停止及调整: .............................................. 55 炉渣系统运行检查及维护: ................................................ 56 炉渣系统事故处理: ...................................................... 56 炉渣系统检修后的验收: .................................................. 56 炉渣处理系统设备检修后的验收项目: ...................................... 57 炉渣处理系统设备检修后的试转 ............................................ 57 飞灰处理系统设备概况: .................................................. 58 飞灰处理系统设备规范: ................................................. 58 飞灰处理系统启动、停止及调整: .......................................... 59 飞灰处理系统运行检查及维护: ............................................ 61 飞灰处理系统事故处理: .................................................. 61 飞灰处理系统检修后的验收: .............................................. 62 燃油系统设备概况 ........................................................ 63 燃烧系统设备规范 ........................................................ 63 燃油系统启动、停止及调整: ............................................. 64 燃油系统运行检查及维护: ............................................... 68 燃油系统事故处理: ..................................................... 68 燃油系统检修后的验收: ................................................. 68 液压设备概况 ........................................................... 70 液压设备规范 ........................................................... 70飞灰处理系统运行规程 ..................................................... 58 2 工艺流程简述: ........................................................... 58燃油系统运行规程 ......................................................... 63锅炉液压炉排燃烧系统运行规程 ............................................. 70烟气处理系统运行规程: ................................................... 75 1、烟气处理系统设备概况 .................................................... 75 2、烟气处理系统设计参数 .................................................... 75 3、石灰浆制备系统运行规程 .................................................. 75 4、 半干反应塔装置运行规程 ................................................. 78 5 活性炭喷射系统运行规程 .................................................. 82 6、 布袋除尘器运行规程 .................................................... 83 7、烟气处理系统事故处理: .................................................. 86 8、烟气处理系统检修后的验收 ................................................ 872 1、总则 1.1 本规程仅适用于中山市天乙能源有限公司垃圾焚烧锅炉。 1.2 下列人员应熟练掌握本规程 总工程师 运行经理 相关专业工程师 值长、司炉 1.3 本规程将在运行之中进一步修订,使之更贴近实际 1.4 本规程解释权属技术部3 2、焚烧-余热锅炉设备规范 2.1 焚烧-余热锅炉设备概况: 中山市天乙能源有限公司设置 2 条 520t/d 的垃圾焚烧炉处理线,日处理垃圾 1040t, 年处理垃圾 34.7 万 t。 2.1.1 锅炉型号:LC520-42.3-4.0/400 型锅炉 2.1.2 垃圾焚烧系统: 垃圾焚烧系统配置 2 台 520t/d 垃圾焚烧炉排炉, 2 台中压、 单汽包自然循环水管锅炉。 焚 烧 炉 采 用 Seghers-Keppel 公 司 生 产 的 多 级 炉 排 垃 圾 焚 烧 炉 , 其 关 键 部 件 由 Seghers-Keppel 公司供货,其余部分设备由国内加工制造。 2.1.3 余热锅炉系统: 余热锅炉采用自然循环水管锅炉、卧式结构、顶部悬吊。锅炉为室内布置。 余热锅炉由锅筒(含内部装置) 、上升管系统、下降管系统、一、二级蒸发管束、过 热器系统(含减温器系统) 、省煤器系统、一、二级蒸汽-空气预热器系统、吊挂系统、汽 水管路系统、给水系统、钢结构(喷砂、喷漆、防腐) 、平台扶锑(镀锌栅格、喷砂、防 腐) 、刚性梁、膨胀系统、密封系统、热工仪表等组成。整个余热锅炉均采用轻型炉墙结 构,内部有耐高温、抗磨、抗腐材料,外部有保温、防腐材料,炉墙外还包覆外护板。在 炉排的上方,布置有由一个覆以 sic 耐火、耐磨、抗腐材料内衬的膜式水冷壁组成的垂直 辐射烟道和二个未覆以耐火材料内衬的膜式水冷壁组成的垂直辐射烟道。在水平段布置有 一、二级蒸发管束、过热器。尾部布置两级省煤器。 一、二级蒸汽-空气预热器布置在锅炉外部,预热一次助燃空气。 锅炉所产生蒸汽的温度由过热器减温器控制。蒸汽的温度不应该超过 400?C,以利保证 过热器的合理使用寿命。 过热器布置在一级蒸发管束后, 可使入口的烟气温度保持在 650?C 以下。这样就能保证过热器有较长的使用寿命。 锅炉给水经加热、除氧,给水温度 130?C。为了调节控制锅炉出口烟气温度,将给水 在进入第一级省煤器前,设一可调旁路进入汽包内将给水预热。 省煤器分二级布置。 给水进入锅筒前, 在省煤器内被加热至距饱和温度最小 10℃以下。 省煤器给水从锅筒水空间引入。锅筒内部装置能满足在所有负荷范围内,蒸汽品质达 到要求。 所有蒸发受热面均采用自然循环原理, 不同的蒸发段由不同的下降管从锅筒引入, 汽水混合物由引出管引入锅筒。4 为防止锅筒超压运行,锅筒上安装安全阀,安全阀排汽管配置有消声器。 蒸汽导出锅筒前,经过分离器,避免蒸汽带水进入过热器。 过热器系统设置为三级对流管束。为了控制调节蒸汽温度,在两级过热器间布置减温 器。一级减温器布置在第一、二级过热器间,以控制二级过热器出口蒸汽温度。在第二、 三级过热器间布置第二级减温器,以控制锅炉出口蒸汽温度不超过 405°C,减温器为喷水 减温。 第三级过热器的出口管道上安装安全阀(安全阀排汽管配置有消声器) ,以避免过热 器超压运行。 2.2 焚烧炉主要参数 序号 项目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焚烧炉 焚烧炉炉排型式 设计垃圾通过量 设计垃圾高位热值 设计垃圾低位热值 设计垃圾热值范围 焚烧炉年累计运行时间 烟气在&850℃的条件下停留时间 焚烧残渣热灼减率 炉排长度 炉排宽度 炉排倾斜角度 炉排表面积 炉排热负荷 最大炉排热负荷 炉排机械负荷 最大炉排机械负荷 一次风入炉温度 二次风入口温度 焚烧炉出口烟气量 烟气出口温度 高温(Ⅲ级)过热器入口温度 焚烧炉效率单位 台 倾斜多级往复炉排 t/h kj/kg kJ/kg kJ/kg h s % mm mm ° O kW/O kg/O kg/O kg/O ℃ ℃ m?/h ℃ ℃ %参数 2 22 67~ &2 &3 .1 84.3&180 30 583.2 <6502.3 余热锅炉主要参数: 序号 1 2 项目 余热锅炉数量 余热锅炉型式 单位 参数 台 2 中压、单汽包自然循环锅炉5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额定蒸发量 额定蒸汽压力 额定蒸汽温度 汽包工作压力 汽包长度 汽包直径 汽包壁厚 汽包材料 给水温度 锅炉排烟温度 锅炉排污率 锅炉效率t/h MPa ℃ MPa mm mm mm ℃ ℃ % %42.3 4.0 400 4.4
42 20g 130 181.8 2 79.22.4 安全阀参数: 序号 1 2 名 称 类型 弹簧 弹簧 型号 CA48Y-100 HFA48Y-64 起座压力(MPa) 4.16 4.66 回座压力(MPa) 3.74 4.19过热器安全阀 汽包安全阀2.5 运行技术规范 序号 名称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蒸发量 汽包压力 汽包水位 主汽压力 主汽温度 给水温度 炉膛压力 炉膛烟气温度 锅炉烟气出口温度 锅炉出口氧量 排烟温度 单位 t/h MPa mm MPa ℃ ℃ Pa ℃ ℃ % ℃ 正常 42.3 4.4 ±30 4.0 400 130 -30―-50 850/ 2s 583.8 5 181.8 L:3 H:6 &50 报警值 &4.6 ±80,±200 4.1 405 备注2.6 水质指标: 项目 PH (25℃) 含氧量 给水 单位 PH ug/L 控制 ≤0.2 9.2±0.2 &10 项目 PO43PH (25℃) 炉水 单位 mg/L PH 控制 ≤300 5D20 9.3D10.36导电率(25℃) us/O导电率(25℃) us/O 硬度 SiO2 Fe Cuumol/L ug/L ug/L ug/L≤2 ≤20 &20 &5NaOH SiO2ug/L mg/L无 ≤103. 焚烧-余热锅炉系统启动、停止及调整 3.1 锅炉的冷态启动: 3.1.1 冷态启动前的检查: 锅炉应在检修工作结束、热力工作票终结、锅炉验收合格后方可启动。锅炉在启动前 应做好各项检查工作: 3.1.1.1 炉膛内无结焦和杂物,水冷壁管、过热器管、蒸发管、省煤器管表面清洁、炉墙耐火砖完整、无人逗留或工作,脚手架拆除。 3.1.1.2 各燃烧器喷头完整,无结焦。 3.1.1.3 油枪、油管、阀门外形完整、清洁,所有接头不松动。 3.1.1.4 各风门挡板开关灵活,远程、就地开度指示一致、开关位置正确,就地、远程控制良好。 3.1.1.5 各汽、水管道均应外形完整,支吊架完好,管道能自由膨胀,保温齐全,其颜色符合规定,并有明显的表示介质流动方向的箭头。因检修工作时所加装的堵板均拆除, 法兰结合完好,螺丝不松动。阀门手轮完整,阀杆洁净,无弯曲及锈蚀现象,电动阀门电 源送上,气动阀门气源送上。 3.1.1.6 各人孔门、看火孔、检查门完整;确认炉膛和烟道内部无人及异常情况,关闭各人孔门、看火孔、检查门。 3.1.1.7 锅炉周围、操作平台上、扶梯上、设备上无杂物,脚手架已拆除,各通道畅通、 现场整齐清洁、照明(包括事故照明)良好。 3.1.1.8 各膨胀部件无卡涩现象,指示器完整齐全,指针与板面垂直。 3.1.1.9 确。 3.1.1.10 过热器安全门、汽包安全门完整良好,无卡涩现象。 3.1.1.11 各辅助设备按运行规程规定,已具备运行条件,各电动机绝缘合格,电源送上, 电源指示灯指示正确。 ,各热工仪表、记录仪表、报警装置、遥控装置均应良好。联系热 工电源送上,表计投入。 3.1.2 锅炉冷态启动的准备与试验 接到值长启炉命令后,在锅炉冷态启动前,应做好以下各项准备与试验工作:7汽包水位计完整,严密不漏,指示清晰,照明充足,各阀门开关灵活,位置正 3.1.2.1 排污及工业冷却水系统:检查排污扩容器人孔门关闭严密,排污系统完好;工业 冷却水系统已启动、回水系统正常。 3.1.2.2 除盐水补给水系统:除氧器水位稍高于正常水位,化学设备运行正常,具备供水 条件。 3.1.2.3 压缩空气系统:空压机已启动,压缩空气系统正常。 3.1.2.4 燃油系统:启动燃油泵将燃油送至炉前,油压正常、稳定,各燃烧器试运正常。 3.1.2.5 液压系统:启动锅炉液压系统,检查料斗挡板关闭,炉排的液压缸油管连接牢固 不漏油,系统试运正常,设备准备就绪。 3.1.2.6 给料系统:垃圾吊车及抓斗试运正常,垃圾溜槽的冷却水系统投入,系统试运正 常,料位信号正常,设备准备就绪。 3.1.2.7 汽水系统:各电动、气动阀门试验动作正常,设备准备就绪。 3.1.2.8 风烟系统:各风机启动试运正常,风门挡板动作灵活,设备准备就绪。 3.1.2.9 输灰系统:各螺旋输灰机、括板输送机、斗式提升机等设备试运正常,设备准备 就绪。投入三烟道下螺旋疏灰机水夹套冷却水。 3.1.2.10 炉渣处理系统:出渣机建立水封,炉排下湿式刮板机建立水封,水位正常后投自 动;湿式刮板机、出渣机试运正常。 3.1.2.11 振打清灰系统:振打清灰进气总阀关闭,设备准备就绪。 3.1.2.12 烟气处理系统:石灰浆制备及活性炭输送系统准备就绪,反应塔及布袋除尘器相 关设备试运正常。 3.1.2.13 热工信号试验正常。 3.1.3 锅炉进水 3.1.3.1 通知化学做好相关送水准备,检查确认锅炉排污系统各阀门、锅炉紧急放水门、 省煤器放水门关闭严密;汽包、过热器排空气门、过热器向空排汽门在开启位置。 3.1.3.2 启动给水泵向锅炉上水,开启给水调门旁路门向锅炉进水。注意:开启时缓慢, 保持给水母管压力稳定,控制省煤器与给水的温差(冷炉也可启疏水泵上水) 。 3.1.3.3 锅炉进水速度不宜过快,从无水进到汽包点火水位所需进水时间夏季不少于 2 小 时,冬季应不少于 4 小时,且不得影响运行锅炉的进水。 3.1.3.4 如果锅炉内有水,应通知化学人员进行化验,并合格,若不合格应全部放尽,重 新进水。 3.1.3.5 进水过程中,应检查锅炉受热面各联箱、法兰、管道、放水门等处无泄漏现象, 发现泄漏立即停止进水,通知检修处理正常后,方可继续进水。 3.1.3.6 当汽包出现水位后对水位计进行冲洗。 3.1.3.7 当汽包水位加至-50mm 时应停止进水,关闭给水调门旁路门,此时汽包内水位应8 维持不变,如水位逐渐下降或上升,应查明原因,予以消除。 3.1.3.8 汽包停止进水后,开启省煤器再循环门。 3.1.3.9 根据汽包就地水位计与其他水位计进行校核,发现误差较大,应通知热工及时进 行校正。 注意:锅炉进水时应严格监视汽包水位,防止汽包满水;严密监视给水母管压力及除 氧器水位,不能影响邻炉上水。 3.1.4 给料系统的准备: 3.1.4.1 通知垃圾吊运行人员,准备给该炉上料。 3.1.4.2 抓适量垃圾在给料斗内,对焚烧炉系统形成密封。 3.1.5 对炉膛进行通风 3.1.5.1 将引风机变频器设到最低后,启动引风机,炉膛压力设为-50Pa 投自动。 3.1.5.2。炉膛内通风 5 分钟。 3.1.5.3 将炉膛压力设为-30Pa 投自动。 3.1.6 锅炉点火。 3.1.6.1 启动辅燃冷却风机 3.1.6.2 就地启动启动燃烧器,检查启动燃烧器吹扫点火动作正常,并点火成功。 3.1.6.3 按锅炉冷态启炉温升曲线升温。 3.1.6.3.1 当炉膛中部温度≤400℃,按 30℃/h 速度升温。 3.1.6.3.2 当炉膛中部温度&400℃,按 50℃/h 速度升温。 3.1.6.4 当炉膛中部温度达到 400℃时,可向炉膛进垃圾。 3.1.6.4.1 启动液压油系统,并检查正常。 3.1.6.4.2 将锅炉翻动炉排、给料炉排系统投“自动”位置,并检查设置好炉排运行参数, 程控启动、投入运行。 3.1.6.4.3 打开垃圾料斗挡板门,向炉膛进料。 3.1.6.4.4 根据垃圾热值在炉排一、二和三区上铺一层约 500mm 厚的垃圾,然后程控停止 炉排系统运行。 3.1.6.5 炉膛中部温度按 50℃/h 的速度升温。 3.1.6.6 根据炉膛温升情况,调节、控制启动燃烧器的开度。 3.1.6.7 启动炉排下湿式刮板机运行。振打清灰、出渣机和输灰系统视情况适时投运。 3.1.6.8 炉膛中部温度达 550℃时,启动炉墙冷却风机。 3.1.6.9 监视汽包水位,如汽包水位高,可对锅炉定排一次。 3.1.6.10 当焚烧炉内垃圾着火后,依次开启着火区域一次风机,并调整适量的风量进行翻 动。9 3.1.6.11 根据垃圾着火情况和炉膛升温情况调节、控制启动燃器的开度,重新投入炉排系 统进行给料。必要时投入辅助燃烧器,保证炉膛升温速度和垃圾顺利着火。 3.1.6.12 当垃圾燃烧稳定后及时退出启动燃烧器的运行,停燃油泵,记录油灌就地油位。 3.1.6.13 如在自动装置允许的情况下,当炉膛上部烟气温度达到 850℃/2s 要求后,燃烧 器控制方式改成监控烟气温度 850℃/2s 方式,炉膛烟气温度监控功能组启动。 3.1.6.14 当锅炉负荷达 40t/h 以上或炉膛中部温度在 870℃以上,启动二次风机,调整燃 烧控制氧量在 3-6%,第一烟道温度在 870-950℃之间。 3.1.6.15 如自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投入燃烧自动,蒸汽流量设定值设定为 42.3t/h。 3.1.6.16 当锅炉烟气温度符合要求时,启动烟气处理系统。投用烟气在线监测系统。 3.1.7 启炉余热锅炉操作部分: 3.1.7.1 当汽包压力升到 0.1MPa 时,冲洗并校对就地水位计。 3.1.7.2 当汽包压力升到 0.2MPa 时,关闭锅炉各空气门。 3.1.7.3 当汽包压力升到 0.4MPa 时,通知检修人员,热紧汽包人孔门、安全阀法兰螺栓。 3.1.7.4 依次对水冷壁各下联箱排污一次。 3.1.7.5 当汽包压力升到 0.5MPa 时,关闭过热器各疏水。 3.1.7.6 如是单炉启动,另一台炉停运时,可随炉启动暖管至汽机电动主汽门(或旁凝)前, 注意主蒸汽管道的压力和温升情况。 3.1.7.7 如是启炉时另一台炉在运行,可随炉启动暖管至并汽门前,注意主蒸汽管道的压 力和温升情况。 3.1.7.8 当主汽压力达 0.6 MPa 时,投用主蒸汽至加热减温减压系统,加热除氧器。 3.1.7.9 视汽包水位下降情况,关闭省煤器再循环阀,启动给水泵向锅炉连续进水。 3.1.7.10 汽包压力至 1.0Mpa,开启各取样阀和连排阀。 3.1.7.11 主汽压力升至 1.5 Mpa,投入蒸汽-空气预热器一级加热系统。 3.1.7.12 汽包压力升至 2.0MPa,通知化学分析蒸汽品质,若蒸汽品质不合格,根据化学 要求进行排污。 3.1.7.13 汽包压力升至 2.5Mpa,投入蒸汽-空气预热器二级加热系统。 3.1.7.14 当主蒸汽温度升至 385℃时,投运过热器减温水。 3.1.7.15 如是单炉启动,另一台炉停运时,当主汽压力、温度达到要求,蒸汽品质合格, 联系汽机冲转。 3.1.7.16 适时关闭主蒸汽管道各疏水。 3.1.7.17 按要求逐渐增加锅炉负荷至额定。 3.1.7.18 如是启炉时另一台炉在运行,当主汽压力、温度达到要求,蒸汽品质合格,可进 行并炉操作10 3.1.7.18.1 确认并汽阀前疏水阀已开启。 3.1.7.18.2 主蒸汽温度调节设定在 370℃。 3.1.7.18.3 启动炉主汽压力比母管压力低 0.1~0.3 Mpa,主汽温度比母管低 20~40℃。 3.1.7.18.4 启动炉汽包水位在-30~0mm。 3.1.7.18.5 缓慢打开启动炉并汽阀之旁路门。 3.1.7.18.6 汽机通知正常后,缓慢打开并汽阀,锅炉并列。 3.1.7.18.7 关闭过热器出口集箱及并汽阀前疏水阀,关闭向空排汽门。 3.1.7.18.8 投入水位自动控制。 3.1.8 冷态启动注意事项: 3.1.8.1 汽包水位可以用定排方法进行控制,特殊情况下方可用连排进行控制。 3.1.8.2 在启动中保证过热器有蒸汽流动。 3.1.8.3 在并炉和汽机冲转前对有关的蒸汽管道充分疏水。 3.1.8.4 在启动出渣机前检查确认内部无杂物防止出渣机卡涩。 3.1.8.5 汽包在点火前保持低水位。 3.1.8.6 在启动前对炉膛进行有效通风,清除积聚在炉膛、烟道及省煤器内的可燃气体。 3.2 锅炉的热态启动: 3.2.1 热态启动条件: 3.2.1.l 汽包有压力。 3.2.1.2 空气门和疏水门未开启。 3.2.1.3 炉膛温度>650℃。 3.2.2 启动步骤: 3.2.2.1 监视汽包水位,保持汽包水位正常。 3.2.2.2 发出锅炉启动指令。 3.2.2.3 将变频器设定至最低(10%)后,启动引风机,炉膛压力设为-30Pa 投自动。 3.2.2.4 启动一次风机。 3.2.2.5 根据焚烧炉着火情况,投入启动燃烧器,在自动装置允许的情况下,按启动预编 程自动升温 3.2.2.6 如果过热器温度低于当时压力下的饱和温度,开启过热器疏水门。 3.2.2.7 微开向空排汽门,控制汽包压力,保证过热器内有蒸气流动。 3.2.2.8 根据实际情况尽早投入一次风空气预热器。 3.2.2.9 其他按冷态启动程序 3.1.7 条执行。 3.3 运行的控制和调整: 3.3.1 垃圾焚烧炉必须保证的工艺条件:11 3.3.1.1 燃烧烟气必须在 850℃以上滞留时间不少于 2 秒,这样才能保证垃圾在焚烧过程 中产生的二恶英等有毒害气体能得到彻底的分解,减少有害气体的产生,从而可以减轻后 部的工艺处理负荷和对周围环境的污染。另外,炉渣中未燃份不得大于 3%,炉膛内保持 负压,一般控制在C30―-50pa。 3.3.1.2 余热锅炉的调节必须保证各受热面安全运行, 防止受热面的低温腐蚀和高温腐蚀, 确保锅炉出口的蒸汽品质符合汽机安全运行的要求。 3.3.2 燃烧调整: 3.3.2.1 影响垃圾燃烧质量的因素: 3.3.2.1.1 垃圾灰份、水份和热值。 3.3.2.1.2 垃圾在炉排上的停留时间。 3.3.2.1.3 炉排上垃圾的厚度。 3.3.2.1.4 炉膛的热负荷。 3.3.2.1.5 过量空气系数。 3.3.2.2 燃烧质量的调整: 3.3.2.2.1 垃圾进入料斗前要充分搅拌,新旧垃圾混合均匀。 3.3.2.2.2 垃圾在炉排上的停留时间可以通过滑动炉排的运动速度来调节。 3.3.2.2.3 垃圾的厚度主要通过控制炉排的运动周期和给料推杆来调节。一般在炉排上部 干燥区(一区)保持 80 M,炉排气化区(二、三区)60 M,炉排燃烧区(四区)50 M。 3.3.2.2.4 炉膛热负荷是通过蒸发量的设定值而定,尽量保持高负荷。 3.3.2.2.5 经常检查炉排上垃圾燃烧情况,及时调节给料推杆和炉排的速度。 3.3.2.2.6 正常运行时,锅炉出口氧量保持在 6-10%。 3.3.2.2.7 注意锅炉运行时的炉排烧空漏风情况。 3.3.3 汽温的调节: 3.3.3.1 正常运行时严格监视和调节过热蒸汽温度在 390℃―405℃。 3.3.3.2 正确使用减温水系统,投自动或手动。 3.3.4 给水的调节及汽包水位的控制: 3.3.4.1 维持汽包水位在±30mm 范围内。 3.3.4.2 正常情况下锅炉给水调节投自动,当给水自动投入运行时,仍须严格监视锅炉水 位的变化,保持给水流量变化平稳,避免调整幅度过大,并经常对照给水流量与蒸汽流量 是否相符合。在正常运行中,不允许中断锅炉给水。 3.3.4.3 运行工况变动造成汽包水位波动时,应严格监视水位,必要时给水自动切换至手 动调节。 3.3.4.4 各水位计必须准确,运行时的汽包水位以就地双色水位计为准,并定期与各水位12 计进行校对。 3.3.4.5 运行中应经常监视给水压力,给水温度,维持参数的稳定;若不正常,及时找出 原因并作出相应的调整和处理。 3.3.4.6 锅炉定期排污时,应加强对汽包水位的监视与调节,保持汽包水位稳定。 3.3.4.7 若给水自动失灵或运行不正常时,应立即改手动调节水位,并通知热工人员处理。 3.3.5 汽水品质控制: 3.3.5.l 保证给水品质,若给水品质异常,及时联系化学作出相关处理。 3.3.5.2 控制连排和定排量,保证炉水含盐量小于其蒸汽参数下的临界含盐量。 3.3.5.3 控制汽包水位在±30 mm。 3.4 锅炉单元功能分析: 3.4.1 负荷控制: 调节的目的是获得所需的蒸汽流量,通过给料推杆将必须的垃圾送至炉排,然后依 靠翻动炉排的运动使垃圾在炉排上翻滚彻底的燃烬。 受控变量:锅炉出口蒸汽流量 控制变量:垃圾的焚烧量 控制设备:给料推杆,炉排,出渣机(液压缸) 设定值:由操作员设定 PID 控制器接受操作员设定的蒸汽流量作为设定值,以实际流量作为测量值。根据 设定值和测量值的差位来控制给料推杆和炉排的运行。 3.4.2 一次风流量控制: 受控变量:一次风流量。 控制变量:一次风机的转速。 控制设备:各一次风机风机变频器。 设定值:由蒸汽流量设定值导出。 蒸汽流量设定值(减燃烧器的燃料流量)被转换成要求的一次风流量。 PID 控制器接受要求的一次风流量作为设定值,同时接受实际一次风量,输出量去控 制一次风机转速。 3.4.3 二次风流量: 受控变量:二次风流量。 控制变量:二次风机转速。 控制设备:二次风机变频器。 设定值:由蒸汽流量设定值导出 蒸汽流量设定值(减燃烧器的燃油量)转换成要求的二次风量,乘以修正因子,输入 PID13 控制器同时接受二次风量,输出量去控制二次风机变频器。 3.4.4 氧量控制: 受控变量:烟气氧量 控制变量:二次风流量 控制设备:二次风机变频器 设定值:PLC 内部设定值 PID 控制器接受 PLC 内部设定值和锅炉出口氧量, (操作员可直接设定氧量值)控制器 输出构成二次风流量的修正因子。该修正因子加上蒸汽流量设定值导出的二次风量,输入 高值选择器,输出量去控制二次风机转速。 3.4.5 炉膛压力控制: 受控变量:炉膛压力 控制变量:由炉膛抽出的烟气流量 控制设备:引风机电机变频器 设定值:由操作员设定 PID 控制器接受炉膛压力设定值和实际压力比较。加法器接受 PID 输出、一次风机、 二次风机和燃烧器风机的风量信号,输出量去控制引风机转速。 3.4.6 炉膛烟气温度控制: 受控变量:炉膛出口烟气温度 控制变量:燃烧器燃油流量 控制设备:燃油流量控制阀 设定值:PLC 内部设定值 控制的目的是通过燃烧器的作用,获得正常的炉膛烟气温度(850℃/2s) 。 3.4.7 汽包水位控制: 受控变量:锅炉汽包水位 控制变量:锅炉给水流量 控制设备:给水调门 干扰变量:蒸汽流量 设定位:PLC 内部设定 第一 PID 控制器接受 PLC 内部设定值,同时接受汽包水位测量值,加法器将该 PID 输 出加蒸汽流量值组成给水流量指令。第二 PID 控制器接受该指令作为设定值,同时接受给 水流量测量值,PID 输出量去控制给水调门。 3.4.8 主蒸汽温度控制: 受控变量:主蒸汽温度14 控制变量:减温水流量 控制设备:减温水调门 设定值:由操作员设定 第一 PID 接受主蒸汽温度设定值,同时接受高温过热器(或低温过热器)出口温度测 量值,输出信号作为高温过热器(或低温过热器)入口的温度设定值。第二 PID 接受第一 PID 输出信号,同时接受减温器后的温度测量值,该控制器输出信号去控制减温水调门。 3.4.9 锅炉出口烟气温度控制: 受控变量:锅炉出口烟气温度 控制变量:省煤器进口水温 控制设备:省煤器进口温度控制阀(给水三通阀) 设定值:PLC 内部设定 第一 PID 接受锅炉出口烟气温度设定值,同时接受锅炉出口烟气温度测量值,输出信 号作为省煤器进口水温设定值。第二 PID 接受第一 PID 输出信号作为设定值,同时接受省 煤器进口水温测量值,该控制器输出信号去控制省煤器进水调节阀和汽包加热器进水调节 阀(给水三通阀) 。 3.4.10 蒸汽压力控制: 受控变量:主蒸汽压力和汽包压力 控制变量:锅炉向空排汽阀的开度 控制设备:锅炉向空排汽门 设定值:PLC 内部设定 控制器接受汽包压力设定值,同时接受汽包压力测量值。目的是在启动阶段控制升温 率,升温率设定好后被转化为相对应的饱和温度下的压力。停止后锅炉减压设定操作,该 设定值变为锅炉降温率,转化为相对应的饱和温度的压力值。操作员可直接设定一个饱和 蒸汽压力值。 控制器接受过热器出口最高压力设定值,向空排汽阀开度设定值,同时接受主蒸汽压 力测量值。 最大信号选择器接受两个控制器输出信号和启动时最小开度设定值作为输入信号,输 出量去控制锅炉向空排汽阀。 3.4.11 预热器(一段)出口一次风温控制: 受控变量:一次风温度 控制变量:低压抽汽加热蒸汽流量 控制设备:低压抽汽加热蒸汽调节门 一次风温度设定值:由操作员设定15 一次风温度设定值:由 PLC 计算的标准值 PID 控制器接受一次风温度设定值,同时接受预热器出口一次风温度测量值。 该控制 器输出信号去控制加热蒸汽调节门。 3.4.12 预热器(二段)出口一次风温控制: 受控变量:一次风温度 控制变量:高压加热蒸汽流量 控制设备:高压加热蒸汽调节门 一次风温度设定值:由操作员设定 一次风温度设定值:由 PLC 计算的标准值 PID 控制器接受一次风温度设定值,同时接受预热器出口一次风温度测量值。该控制 器输出信号去控制加热蒸汽调节门。 3.5 锅炉的停止运行: 3.5.1 停炉前的准备: 3.5.1.1 接到值长停炉命令后,应将预计的停炉时间通知化学、吊机值班人员。 3.5.1.2 停炉前,对锅炉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将所发现的缺陷记录在有关的记录簿内, 以便检修人员及时处理。 3.5.2 停炉程序: 3.5.2.1 停止向垃圾料斗投料。 3.5.2.2 在停炉前对锅炉清灰一次。 3.5.2.3 当料斗低料位后,关闭垃圾料斗挡板门,清空给料。 3.5.2.4 按 50℃/h 的降温速度控制炉膛中部温度,进行降温。 3.5.2.5 调整炉排和一次风量,适时停运二次风机。 3.5.2.6 主蒸汽流量小于 60%额定蒸汽量时,停止锅炉出口烟气温度控制功能组。 3.5.2.7 注意监视汽包水位,必要时将给水改为手动调节。 3.5.2.8 注意调节主汽温度,当低于 375℃时,全关减温水手动截止阀。 3.5.2.9 随一次风量减小,逐渐降低一次风温,关闭一次风空预器高、低压加热蒸器进汽 阀,停空预器。 3.5.2.10 待炉内垃圾逐渐烧空,停用该焚烧线活性炭喷射装置。 3.5.2.11 当反应塔进口温度接近 180℃时,运行中清洗雾化器 5 分钟后,程控停止雾化器 运行,将雾化器吊出并作彻底清洗检查。 3.5.2.12 当布袋除尘器入口烟温降至 140℃之前将其切换为旁路运行。 3.5.2.13 当主汽温度低于 370℃,主蒸汽流量接近为零时,将锅炉与主蒸汽母管解列,开 启过热器疏水及向空排汽阀,控制汽压下降速度不超过 0.2Mpa/min16 3.5.2.14 当炉膛中部温度低于 550℃时,停炉墙冷却风机。 3.5.2.15 当炉膛中部温度低于 150℃时,停辅燃冷却风机。 3.5.2.16 根据炉排上垃圾燃尽情况,适时停运一次风机。 3.5.2.17 将炉排上垃圾烧烬排空后,程控停止炉排运行。 3.5.2.18 停引风机。 3.5.2.19 停炉后, 检查炉排下湿式刮板机、 出渣机内灰渣排尽后停运湿式刮板机及出渣机, 关闭水封补水阀,关闭垃圾溜槽和三烟道下螺旋输灰机水夹套冷却水。 3.5.2.20 停运液压系统。 3.5.2.21 检查余热锅炉水平烟道底部、反应塔及布袋除尘器底部输灰系统,输灰完毕后停 运输灰系统。 3.5.3 锅炉冷却: 3.5.3.1 调整好向空排汽开度,使汽压均衡下降。 3.5.3.2 控制好锅炉水位(补水时关再循环门,停止补水时开启再循环门) 。 3.5.3.3 汽包压力下降至 1.0 Mpa,关连排阀和各取样阀。 3.5.3.4 汽包压力下降至 0.5Mpa,对锅炉上水,并从各水冷壁下联箱放水一次。 3.5.3.5 汽包压力下降至 0.2Mpa,打开各空气阀。 3.5.3.6 关闭过热器出口集箱及并汽门前疏水阀。 3.5.3.7 关闭各排污阀和放水阀。 3.5.3.8 关闭引风机、一次风机、炉墙冷却风机冷却水。 3.5.3.9 根据要求对停役炉做相应保养。 3.5.3.10 炉火熄灭后保持锅炉密闭 8 小时。 3.5.3.11 打开各风室人孔门通风冷却。 3.6 锅炉放水: 锅炉带压放水必须经总工程师批准,否则压力须在 0.2MPa 以下进行放水。 3.6.1 开启锅炉各点空气门。 3.6.2 开启各水冷壁排污门,对水冷壁进行放水。 3.6.3 开启各点过热器放水门,对过热器进行放水。 3.6.4 开启给水母管放水门和省煤器放水门,对省煤器进行放水。 4. 停炉后的保养: 当正常操作停炉后锅炉水侧和烟气侧必须采取保养措施:在水侧(水冷壁管内)设备 受到氧气和湿气的侵蚀;在烟气侧(水冷壁管外)设备遇到湿汽、沉淀物的侵蚀尤其是酸 性沉淀物的侵蚀更为有害。 4.1 水侧保养:17 锅炉水侧保养有湿保养和干保养。 4.1.1 湿保养: 4.1.1.1 锅炉停运后,保持汽包水位在+100mm。 4.1.1.2 待锅炉自然降压至 0.2MPa 时,可向锅炉再次进水一次,进至过热蒸汽向空排汽门 冒水时,停止进水并关闭过热蒸汽向空排汽门。 4.1.1.3 检查并关闭减温水调节门前、后隔离门,给水调节门前隔离门。 4.1.1.4 开启饱和蒸汽取样门,用给水调节门旁路门来控制汽包压力在 0.2D0.5MPa。 4.1.1.5 调节饱和蒸汽取样门开度来控制溢流量在 50L/h 左右。 4.1.1.6 锅炉在进水的过程中同时加药:0.2D0.8 升/立方米(24%的联胺) ,用氨水调 节 PH 值高于 10.5。保证碳酸氢钠残渣被溶解。 4.1.1.7 锅炉启动前要放掉保养液并加入新鲜的除盐水。 4.1.2 干保养: 4.1.2.1 锅炉熄火后,迅速关闭各挡板和炉门,封闭炉膛,防止热量过快散失。 4.1.2.2 当汽压降至 0.2D0.5MPa 时,迅速开启锅炉所有放水门、排污门将炉水全部放掉, 并开启所有空气门、疏水门,利用自然通风将锅炉内湿气排出。 4.1.2.3 关闭所有放水门、排污门、疏水门、空气门,停止通风干燥。 4.1.2.4 在汽包内如果用火盆加热可以加强干燥效果。干燥以后,关上检修门,并确保放 水门关闭。关检修门前放上干燥剂。 4.1.2.5 干燥剂可用: 生石灰:每立方米 500 克,只能占干燥剂盆的三分之一,因为生石灰吸湿后体积会膨胀。 氯化钙:每立方米 200 克。 4.1.2.6 干燥过程中定期检查干燥剂的潮湿情况,并定期调换,锅炉重新启动前取走干燥 剂。 4.1.2.7 在停炉保养的时候检查干燥剂的吸湿情况, 保证水冷壁和下联箱顶端死角无积水。 锅炉的部分构件(泵.阀门或调节器等)要根据制造商的要求拆卸保存。 4.2 烟气侧: 锅炉冷却后,酸性物质就会在水冷壁烟气侧表面形成腐蚀沉积物,因此在烟气侧的停 炉保护是很有必要的。 4.2.1 锅炉停炉后,如有可能可以用钢刷在可以接触到的水冷壁表面刷,清除疏松的烟气 留下的沉积物:包括烟道、死角和渣斗等烟气系统中的设备。 4.2.2 不要用大量的水冲洗,这样可能会引起冲刷腐蚀。 4.2.3 为了不让气体进入锅炉,将所有的检修门密封,检查孔和人孔门关闭。18 5.焚烧-余热锅炉系统运行检查及维护5.1 焚烧炉本体及烟道的运行检查: 5.1.1 炉墙是否完整、严密,有无脱落或烧损现象。 5.1.2 看火门、及人孔门是否完整、关闭严密。 5.1.3 各燃烧器喷口是否完整,有无结焦渣。 5.1.4 各测量仪表和控制装置的附件是否完整、严密、畅通,指示是否正确。 5.1.5 炉内有无结渣。若有轻微结渣,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清除,并将具体的结渣情况及 处理方式记入运行日志;若结渣情况严重,应汇报值长,作出请示停炉等相应处理措施。 5.2 余热锅炉系统运行检查: 5.2.1 给水管道运行检查应符合以下要求: 5.2.1.1 各附属设备一、二次阀门严密,就地各测量表计指示正确。 5.2.1.2 现场无异音,支吊架完好。 5.2.1.3 控制阀指示位置正确,动作灵敏,连杆完好。 5.2.2 汽包的运行检查应符合以下要求: 5.2.2.1 各汽水及其连通管保温良好。 5.2.2.2 各水位计严密、清晰,照明充足。 5.2.2.3 各水位计汽门、水门和放水门严密不漏。 5.2.2.4 各水位计防护罩完好。 5.2.2.5 平衡容器及磁翻板水位计连接完好、无漏汽。 5.2.2.6 各水位计校对正确。 5.2.2.7 各附属设备一、二次阀门严密,就地各测量表计指示正确。 5.2.2.8 安全阀周围没有防碍其动作的杂物。 5.2.3 过热蒸汽管道的运行检查应符合以下要求: 5.2.3.1 现场无异音,支吊架完好。 5.2.3.2 各疏水、表计、变送器一、二次阀门严密,就地各测量表计指示正确。 5.2.3.3 安全阀周围没有防碍其动作的杂物,阀门严密。 5.2.3.4 水冷壁管、过热器管、省煤器管外形正常,管道保温完好。 5.2.4 防止低温腐蚀的措施是控制排烟温度和防止炉墙漏风,使各受热面的表面温度高于 烟气露点。 5.2.5 余热锅炉防止高温腐蚀的措施是严格限制受热面表面温度,有效地控制进入过热器 的烟气温度,使其低于 650℃。 5.2.6 采用振打清灰清除受热面积灰,防止结渣,采用合理的烟气速度以减轻受热面磨损。 5.2.7 若运行中的水位计需检修,在隔绝前应确认相关保护都退出。19 5.2.8 运行中的水位计检修后恢复时应小心缓慢,并按如下步骤操作: 5.2.8.1 微开水位计疏水门。 5.2.8.2 微开汽侧门,烘暖水位计。 5.2.8.3 等 5 分钟后微开水侧门,关闭汽侧门。 5.2.8.4 等 2 分钟后微开汽侧门,关闭疏水门。 5.2.8.5 开足水侧和汽侧门。 6. 焚烧-余热锅炉系统检修后的验收:6.1 检修后的检查原则 : 6.1.1 检修后的验收工作,由值长负责组织有关人员会同检修工作负责人按本规程的有关 规定共同对系统设备进行全面检查,验收结果应向值长汇报,验收合格,并经试转良好, 方可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设备可以投入运行。 6.1.2 在验收时,若发现重大问题严重威胁设备或人身安全时,应待处理正常后,方可投入 运行。若有一般问题尚未解决,应限时由运行部安排人员消除。运行人员应密切配合检修 人员进行验收工作,并应特别注意检修前设备存在缺陷的消除或设备改进项目的竣工情 况。 6.2 检查燃烧室及烟道内部,明确下列各项: 6.2.1 炉墙完整、严密,无严重脱落烧损现象。 6.2.2 看火门、及人孔门完整,能严密关闭。 6.2.3 水冷壁管、过热器管、省煤器管外形正常,表面清洁,各部的防磨护板完整牢固。 6.2.4 各燃烧器喷口完整,无结焦渣。 6.2.5 各测量仪表和控制装置的附件位置正确、完整、严密、畅通。 6.2.6 风门挡板完整严密,传动装置完好,开关灵活,位置指示正确。 6.2.7 炉内无结渣和杂物,脚手架已拆除。 6.2.8 锅炉内部检查完毕,确认燃烧室及烟道内无人后,将各人孔门、检查门严密关闭。 6.3 检查转动机械,应符合下列要求: 6.3.1 所有的安全遮拦及保护罩完整、牢固;靠背轮联接完好;传动装置完整、齐全,紧 度适当;地脚螺丝不松动。 6.3.2 轴承内的润滑油洁净,油位计完整、指示正确、清晰易见,刻有最高、最低及正常 油位线;油位应稍高于正常油位线;放油门或放油螺丝严密不漏。排渣机油盒内有足够的 润滑脂。 6.3.3 轴承良好,接头螺丝牢固,轴承温度一次元件齐全好用。 6.3.4 辅机运行应符合《辅机运行规程》的规定。 6.3.5 电动机应符合《厂用电动机运行规程》的有关规定。20 6.4 检查汽水管道及燃油管道,应符合下列要求: 6.4.1 支吊架完好,管道能自由膨胀。 6.4.2 保温完整,表面清洁,其颜色符合规定。 6.4.3 管道上有明显的表示介质流动方向的箭头。 6.4.4 与系统隔绝用的堵板拆除。 6.4.5 燃油管道法兰之间有跨接。 6.5 检查各阀门、风门、档板,应符合下列要求: 6.5.1 与管道连接完好,法兰螺丝已紧固。 6.5.2 阀门手轮完整,固定牢固;阀杆洁净,无弯曲及锈蚀现象,开关灵活。 6.5.3 阀门的填料应有适当的压紧余隙,螺丝已拧紧,主要阀门的保温良好,管道保温完 整。 6.5.4 传动装置的连杆、接头完整,各部销子固定牢固,电控、气控或油控装置良好。 6.5.5 具有完整的标志牌,其名称、编号、开关方向清晰正确。 6.5.6 位置指示器的指示与实际位置相符合。 6.6 检查汽包水位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6.6.1 汽水连通管保温良好。 6.6.2 水位计严密、清晰。 6.6.3 汽门、水门和放水门严密不漏,开关灵活。 6.6.4 水位计的安装位置及其标尺正确,在正常及高低极限水位处有明显的标志。 6.6.5 防止烫伤工作人员的防护罩完好。 6.6.6 照明充足。 6.7 检查压力表,应符合下列要求: 6.7.1 表盘清晰,汽包及过热器压力表在工作压力处画有红线。 6.7.2 表计指在零点。 6.7.3 校验合格,贴有校验标志,加装铅封。 6.7.4 表计的照明充足。 6.8 检查安全门,应符合下列要求: 6.8.1 排汽管和疏水管完整、畅通、装设牢固。 6.8.2 弹簧安全门的弹簧完整,并压紧。 6.8.3 装有防止烫伤工作人员的防护罩。 6.8.4 周围没有防碍其动作的杂物。 6.9 检查承压部件的膨胀指示器,应符合下列要求: 6.9.l 指示板牢固的焊接在锅炉骨架上或主要梁桩上,指针垂直焊接在膨胀元件上。21 6.9.2 指示板刻度正确、清楚,在板的基准点上涂有红色标记。 6.9.3 指针不能被外物卡住,指针与板面垂直,针尖与板面距离 3~5 毫米。 6.9.4 锅炉在冷态前,指针应指在指示板的基准点上。 6.10 检查操作盘,应符合要求: 6.10.1 本体及柜门完好,并能防止进雨水。 6.10.2 控制电源线连接完好,正确。 6.10.3 指示灯指示正确。 6.10.4 各操作元件完好,位置正确。 6.11 检查现场照明,应符合下列要求: 6.11.l 锅炉各部位的照明灯头及灯泡齐全,具有足够的亮度。 6.11.2 事故照明电源可靠。 6.11.3 支吊架及灯罩牢固完好。 6.12 其他检查: 6.12.1 检修中临时拆除的平台、楼梯、围拦、盖板、门窗均应恢复原位;所打的孔洞以及 损坏的地面,应修补完整。 6.12.2 在设备及其周围通道上,不得堆积垃圾杂物,地面不得积水、积油。 6.12.3 检修中更换下来的物品,应全部运出现场。 6.12.4 脚手架应全部拆除。 6.12.5 消防设施齐全,消防用品完备。 6.12.6 检修人员全部离开现场。 注:上述检查完毕后,应将检查结果记录在有关的记录簿内,对所发现的问题,应通知维 修负责人予以消除。 7. 焚烧-余热锅炉系统的水压试验7.1 水压试验的有关规定: 锅炉承压部件经过检修后应进行水压试验,以检验受热面,汽水管道及其阀门的严密 性,试验按国标的规定压力进行: 超压试验:汽包工作压力的 1.25 倍; 常压试验:汽包的工作压力; 7.2 水压试验前的准备工作: 7.2.1 锅炉汽水系统和各承压部件检修工作已全部结束,运行值班员收到检修要求水压试 验的通知单。 7.2.2 汇报值长联系化学,锅炉需进行水压试验,请作好有关准备工作,备好足够水量。 7.2.3 通知热工人员,将有关表计投入使用。22 7.2.4 检查炉膛内部、尾部受热面,风烟道内无人工作及逗留。 7.2.5 检查下列各阀门位置正确: 7.2.5.1 汽包饱和蒸汽空气门开启。 7.2.5.2 各放水门、疏水门关闭。 7.2.5.3 压力表,水位计一次门开启。 7.2.5.4 排污门,取样门关闭。 7.2.6 如进行超压试验,待压力升至 4.40MPa 时,检查过热器、汽包安全门不泄漏,由检 修人员将汽包、过热器安全门卡住,隔离汽包就地水位计。 7.2.7 特别应复查下列项目: 7.2.7.1 汽包水位计投入(如超压试验时,待压力升至 4.40MPa 时隔离汽包就地水位计) 。 7.2.7.2 过热器、汽包压力表一次门开启,确认表计并由热工投入。 7.2.7.3 主汽门、主汽旁路门关闭。 7.2.7.4 主蒸汽管道至主蒸汽母管上有关的疏水门开启。 7.3 水压试验的进水操作: 7.3.1 锅炉水压试验进水可用除盐水,水温要求大于 15℃。 7.3.2 从无水进至满水时间,夏季不少于 2 小时,冬季不少于 4 小时。 7.3.3 在进水过程中,如发现受热面等处泄漏时,应立即停止进水,通知检修人员处理正 常后再继续进水。 7.3.4 进水方法:开启给水调门旁路门向锅炉进水。注意,开启时应缓慢,保持给水母管 压力的稳定,待稳定后改为给水调节门手动上水。 7.3.5 进水至汽包可见水位后,改用给水调门旁路门进水。 7.3.6 当进水至汽包饱和蒸汽空气门有水连续急速喷出时,将饱和蒸汽空气门关闭。 7.3.7 当过热蒸汽向空排汽门有水连续急速喷出时,将过热蒸汽向空排汽电动门及手动门 关闭。 7.4 水压试验升压: 7.4.1 锅炉升压时,用给水旁路阀控制。升压速度不宜太快,升压速度严格按照升压相关 规定进行。 7.4.2 当压力升至 4.0MPa 时,关闭给水旁路阀,并保持工作压力,由检修人员全面检查。 7.4.3 如进行超压试验时,先升压至 4.40MPa,经检查正常并隔离汽包就地水位计,严格 按照升压曲线要求继续升压至超压试验压力。 7.4.4 待升压到超压试验压力时,保持 20 分钟,然后降至汽包工作压力,由检修人员进行 全面检查。 7.4.5 检查完毕后,用汽包排污门缓慢泄压,泄压速度一般每分钟不大于 0.3~0.5MPa,23 待压力降至 0.2MPa 时开启各空气门。 7.5 水压试验合格标准为: 7.5.1 停止上水后(在给水门不漏条件下)5 分钟内压力下降值小于 0.5MPa; 7.5.2 承压部件无漏水、湿润及无残余变形现象; 7.6 水压试验结束: 应将汽包水位计及安全门投入,放水至点火水位。如水质不合格则需要将炉水放尽, 并重新进合格水至点火水位。 8. 焚烧-余热锅炉系统事故处理8.1 事故处理原则: 发生任何事故必须迅速查明事故原因,限制事故发展,消灭事故根源,应尽快消除危 及人身、设备的安全故障或隐患,尽最大的可能满足用户及垃圾焚烧的要求,让损失降到 最低,并设法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设备的正常运行为原则: 8.1.1 采用一切可能的方法保证设备继续安全运行。若锅炉熄火时.应立即按规程的相关 规定,进行点火,恢复正常运行,以满足用户和垃圾焚烧的需要。 8.1.2 只有在设备故障已不具备运行条件,继续运行将会使事故扩大,或对人身、设备安 全有直接威胁时,才能作停炉处理。 8.1.3 发生事故时,值班员应在值长的直接领导下,迅速果断地按照现场规程的规定进行 事故处理,值长的命令除对人身、设备有直接威胁外,均应坚决执行。 8.1.4 当发生与本规程没有列举的事故情况时,运行人员应根据自己的经验与判断主动采 取对策,迅速处理。 8.1.5 在事故处理的过程中对公司领导或部门领导及专业技术人员所提出的意见,值班员 应参照执行,如与值长的命令有矛盾时,应请示值长决定处理方法。各值班人员在事故处 理中均应做好汇报请示工作。 8.1.6 事故处理后,各值班人员应如实地把事故发生时间、现象以及所采取的措施,详细 地记录在运行日志上,并在适当的时间开会进行分析讨论,以总结经验,吸取教训。 8.2 事故处理注意事项: 8.2.1 锅炉发生事故时,除值班人员外,非值班人员进入现场须得到值长同意,但应注意 不得影响事故处理工作。 8.2.2 当事故发生在交接班时,应暂停交接班,并由交班人员负责处理,接班人员可在交 班人员的要求和指挥下协助处理,在协助进行事故处理的过程中,接班人员应服从交班值 长的统一指挥,待事故处理告一段落时,得到双方值长的同意后,方可办理交接班手续, 交班人员应将事故的发生及处理经过详细记录在运行日志上。 8.2.3 事故发生时运行值班人员,应严守岗位,不得擅离岗位,以保证自己所管辖的设备24 安全运行。 8.2.4 事故处理过程中应注意保留现场,以便事故分析调查。 8.3 锅炉紧急停炉: 8.3.1 紧急停炉步骤: 8.3.1.1 停给料炉排。 8.3.1.2 停二次风机。 8.3.1.3 停炉墙冷却风机。 8.3.1.4 停一次风机(1-5#) 。 8.3.1.5 停燃烧炉排。 8.3.1.6 停引风机。 8.3.1.7 保持汽包正常水位。 8.3.1.8 停炉的同时,通知汽机、电气、化水、垃圾吊值班员,锅炉紧急停炉。 8.3.2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需要紧急停炉处理: 8.3.2.l 严重满水时(锅炉汽包高高水位十 200mm) 。 8.3.2.2 严重缺水时(锅炉汽包低低水位一 200mm) 。 8.3.2.3 400V 厂用电中断,短时间内无法恢复时。 8.3.2.4 DCS 故障,采用手动操作无法实现时 。 8.3.2.5 液压装置故障,不能立即恢复时。 8.3.2.6 引风机跳闸,重起无效时。 8.3.2.7 一次风机全部跳闸不能立即恢复运行时。 8.3.2.8 给料推杆或翻动炉排故障停运,短时间内无法恢复时。 8.3.2.9 在启动阶段燃烧器故障,停止运行时。 8.3.2.10 主给水管道、主蒸汽管道、减温水管道爆破,危及人身设备安全时。 8.3.2.11 所有给水泵故障,无法正常运行时。 8.3.2.12 燃烧室后部烟道发生二次燃烧,使其出口烟温不正常升高,危及后部烟道设备安 全运行时。 8.3.2.13 所有水位计损坏,无法监视汽包水位时。 8.3.2.14 炉管爆破,虽加强进水仍不能维持汽包正常水位时,或影响其它运行锅炉的正常 水位时。 8.3.2.15 燃油管道爆破或着火,威胁设备、人身安全时。 8.3.3 锅炉(引风机)跳闸后的联动设备: 8.3.3.l 一次风机停。 8.3.3.2 二次风机停。25 8.3.3.3 炉墙冷却风机停。 8.3.3.4 空气预热器进汽门关闭。 8.3.3.5 给水至汽包加热调门关闭。 8.3.3.6 给料推杆停止。 8.3.3.7 翻动炉排停止。 8.3.3.8 运行中的燃烧器停止。 8.3.3.9 振打清灰装置停止运行。 8.3.4 锅炉紧急停止后的处理: 8.3.4.1 监视汽包水位,保持正常水位(特殊情况除外) 。 8.3.4.2 保持引风机运行(特殊情况除外) ,维持炉膛压力正常。 8.3.4.3 注意给料溜槽内的温度,防止回火,如有必要可关闭给料溜槽挡板。 8.3.4.4 保持最小的蒸气流量,以防过热器损坏。 8.3.4.5 炉排下一次风挡板全部开启(特殊情况除外) ,以便冷却炉排。 8.3.4.6 将炉排设手动位置,并设置到最低速度,使垃圾尽可能燃尽。 8.3.4.7 保持出渣机运行。 8.4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应请示值长,由总工程师决定停炉时间: 8.4.1 锅炉联箱、水冷壁管、省煤器管、过热器管损坏尚能维持锅炉运行。 8.4.2 锅炉汽水管道泄漏严重,以威胁人身和设备安全。 8.4.3 锅炉给水、炉水及蒸汽品质严重偏离规定标准,经各方面调整仍无法恢复正常。 8.4.4 锅炉房内发生火警,威胁人身和设备安全。 8.4.5 炉排上燃烧持续缓慢,经调整无效。 8.4.6 炉排温度长时间超过规定值(350℃) ,经调整无效。 8.5 给水中断: 8.5.1 现象: 8.5.1.l 锅炉给水压力低报警,流量到零。 8.5.1.2 给水调门关闭。 8.5.1.3 给水泵故障报警。 8.5.2 原因: 8.5.2.l 给水泵故障跳闸。 8.5.2.2 给水门误关。 8.5.2.3 除氧器水位、压力低或给水泵发生汽蚀现象。 8.5.3 处理: 8.5.3.1 汇报值长,降低该炉负荷至最小,关闭连排手动阀,尽可能维持汽包高水位。26 8.5.3.2 尽快恢复给水,如果不能及时恢复而保护动作,则操作如下: 8.5.3.2.1 关闭所有一次风挡板和二次风挡板,隔绝燃烧空气。 8.5.3.2.2 关闭连排门和取样门,尽可能保持锅炉高水位。 8.5.3.2.3 当汽压低于额定值,汽温低于最低允许值时,关闭所有排汽门包括主蒸汽气动 隔离门。 8.6 锅炉缺水: 8.6.1 低水位和缺水现象: 8.6.l.1 汽包水位计低水位(或水位消失) ,低水位声光报警。 8.6.l.2 给水流量不正常的大于蒸汽流量。 8.6.l.3 严重缺水时,过热蒸汽温度上升。 8.6.2 低水位和缺水原因: 8.6.2.1 给水自动调节器失灵。 8.6.2.2 水位计变送器故障,误判水位。 8.6.2.3 给水调节阀连杆或连接处断裂,卡死在关小位置。 8.6.2.4 给水母管压力下降,值班人员疏忽大意,在给水压力偏低时未及时调整。 8.6.2.5 排污门严重泄漏,水冷壁管或省煤器管爆破。 8.6.3 低水位和缺水的处理: 8.6.3.1 当汽包压力与给水压力正常,汽包水位计低于-80mm 时,应采用下列措施: 8.6.3.1.1 核对各水位计的正确性。 8.6.3.1.2 若因给水自动失灵而影响水位降低时,应将自动改手操调节,开大调节门,加 强对锅炉进水。 8.6.3.1.3 若水位下降是因给泵故障,给水压力下降所致,应立即汇报值长,要求启动备 用给泵,恢复正常给水压力。 8.6.3.1.4 若锅炉正在排污时,应立即停止排污。 8.6.3.2 如经上述处理后,汽包水位仍继续下降,除应继续增加给水外,还应检查各排污 门、放水门。如发现排污门、放水门损坏大量漏水(无法隔绝时)汇报值长,适当降低锅 炉负荷,以保证汽包水位正常,并请示停炉处理。 8.6.3.3 如汽包水位仍继续下降,汽包水位至一 250mm,须立即停炉,关闭电动主汽门, 继续向锅炉进水。 8.6.3.4 由于运行人员疏忽大意,使水位在汽包水位计中消失,且未能及时发现,就地水 位计的指示能确认为缺水时,须立即停炉,关闭电动主汽门,停止向锅炉进水,并按以下 规定处理: 8.6.3.5 进行汽包水位计叫水:27 8.6.3.5.1 开启汽包水位计的放水门。 8.6.3.5.2 关闭水位计汽侧门。 8.6.3.5.3 关闭水位计放水门,注意水位是否在水位计中出现。 8.6.3.5.4 叫水后,开启汽门,恢复水位计的运行。 8.6.3.6 经叫水后,水位在汽包水位计中出现时,为轻微缺水,可增加锅炉给水,并注意 恢复水位。 8.6.3.7 经叫水后,水位未能在汽包水位计中出现时,为严重缺水,此时严禁向锅炉进水, 并作紧急停炉处理。 8.7 锅炉满水: 8.7.1 高水位和满水现象: 8.7.1.1 汽包就地水位计水位高(或水位消失) ,高水位声光报警。 8.7.1.2 给水流量不正常的大于蒸汽流量。 8.7.1.3 严重满水时,过热蒸汽温度急剧下降,蒸汽品质恶化,主蒸汽管内发生水冲击, 法兰处向外冒汽,极易造成人身设备事故。 8.7.2 高水位和满水原因: 8.7.2.1 给水自动调节器失灵。 8.7.2.2 水位计变送器故障,误判水位。 8.7.2.3 给水调节阀连杆或连接处断裂,卡死在开大位置。 8.7.2.4 值班人员疏忽大意,未及时调整。 8.7.3 高水位和满水处理: 8.7.3.l 当汽包压力与给水压力正常,而汽包水位计指示水位升高,超过正常水位十 80mm 时,应采用下列措施: 8.7.3.l.1 核对各水位计的正确性。 8.7.3.l.2 若因给水自动失灵而导致水位升高时,应将自动改手操调节,关小调节门,减 少给水。 8.7.3.l.3 如水位继续升高,应开大汽包排污门。 8.7.3.2 如经上述处理后,汽包水位仍上升,且超过十 80mm 时,应采取下列措施: 8.7.3.2.1 继续关小或关闭给水门。 8.7.3.2.2 加强锅炉放水(必要时开锅炉紧急放水门) ,根据汽温情况关小或关闭减温水, 并做好紧急停炉处理的准备工作。 8.7.3.3 如汽包水位已超过十 200mm 时,应紧急停炉。 8.7.3.4 由于锅炉负荷增加而造成水位升高时,则应暂缓增加负荷。 8.8 汽包水位计损坏的处理:28 8.8.1 运行中的汽包一次水位计损坏时,应讯速关闭汽水隔绝门,开启疏水门,立即通知 检修人员修复。 8.8.2 汽包水位变送器有一只故障, 应将给水自动改为手动。 此时应和就地水位计核对 CRT 显示水位的准确性。 8.8.3 若二只汽包水位变送器都已故障,应汇报值长停炉处理。 8.8.4 核对汽包一次水位计,必须注意下列事项: 8.8.4.1 水位计的汽管及水管阻塞会引起水位计内水位的上升,如汽管阻塞,则水位上升 快,如水管阻塞,则水位逐渐上升。 8.8.4.2 如水位计有不严密处,将使水位计指示不正确。 8.8.4.3 如水位计的疏水门漏,则水使计内水位降低(偏低) 。 8.9 水冷壁管损坏: 8.9.1 水冷壁管损坏现象: 8.9.1.1 炉膛负压表指示不正常地偏正压,严重时从看火孔及炉墙不严密处有蒸汽或湿烟 气喷出。 8.9.1.2 从损坏处的检查孔门处可听到有泄漏的汽水声。 8.9.1.3 汽包水位迅速下降,给水流量不正常地大于蒸汽流量(给水自动投入时) 。 8.9.1.4 各段烟温下降,蒸汽压力、蒸汽流量和给水压力下降。 8.9.2 水冷壁管损坏原因: 8.9.2.1 不按时定期排污或给水炉水品质不良,长期运行引起管壁腐蚀和结垢。 8.9.2.2 管壁外部腐蚀、磨损。 8.9.2.3 检修后的管内有异物堵塞,影响正常水循环,使水冷壁管局部过热损坏。 8.9.2.4 炉膛爆炸使水冷壁损坏。 8.9.2.5 定期排污阀门大量漏水或排污操作不当,破坏正常水循环,而使水冷壁管局部过 热造成损坏。 8.9.2.6 水冷壁热膨胀卡塞.使管子弯曲变形损坏。 8.9.2.7 管子材料或焊接质量不合格。 8.9.3 水冷壁损坏的处理: 8.9.3.1 立即汇报值长,加强检查,严密监视泄漏发展状况。 8.9.3.2 如损坏不严重,尚能维持汽包正常水位,则允许锅炉短时间继续运行,降低负荷, 决定停炉时间。 8.9.3.3 若水冷壁管严重爆破,或加强进水仍不能维持正常水位,应紧急停炉处理,停炉 后立即关闭主汽门。 8.9.3.4 停炉后继续保持引风机运行,待炉内蒸汽基本排除后,方可停止引风机运行。29 8.10 过热器管损坏: 8.10.1 过热器管损坏的现象: 8.10.1.1 炉膛负压表指示不正常地偏正压, 严重时从烟道炉墙不严密处喷出大量烟气或蒸 汽。 8.10.1.2 锅炉过热器烟道处有不正常漏汽声。 8.10.1.3 蒸汽压力下降,蒸汽流量不正常地小于给水流量,过热蒸汽温度不正常上升。 8.10.1.4 过热器损坏则烟气温度下降。 8.10.2 过热器管损坏的原因: 8.10.2.1 汽水分离装置有缺陷或化学监督不严,饱和蒸汽品质经常不合格,使过热器管壁 内结垢,受热不均导致过热器损坏。 8.10.2.2 过热蒸汽温度或过热器管壁温度长期超限运行。 8.10.2.3 烟气流速不当,飞灰磨损。 8.10.2.4 检修后管内有杂物堵塞,受热不均导致过热器损坏。 8.10.2.5 安装检修质量差或管子材料不符合要求。 8.10.2.6 减温水量过大,管内结垢传热差,管壁超温。 8.10.3 过热器管损坏的预防: 8.10.3.1 运行中避免汽温和管壁温度超温。 8.10.3.2 确保汽水分离器完好,蒸汽品质合格。 8.10.3.3 大、小修中进行防爆检查。 8.10.4 过热器管损坏的处理: 8.10.4.1 立即汇报值长,加强检查,严密监视泄漏发展状况。 8.10.4.2 若损坏不太严重,可短时间继续运行,应降低负荷,调节汽温、水位,请示值长 是否尽早停炉,以防事故进步扩大。 8.10.4.3 若损坏严重汽温变化过大, 炉膛严重正压, 影响锅炉正常安全运行, 应汇报值长, 立即停炉处理。 8.11 省煤器损坏: 8.11.1 省煤器损坏的现象: 8.11.1.1 炉膛负压表指示不正常地偏正压,严重时从锅炉尾部不严密处喷出汽水。 8.11.1.2 汽包水位下降,给水流量不正常的大于蒸汽流量。 8.11.1.3 从省煤器附近检查门,检查孔处可听到漏汽、水声。 8.11.1.4 损坏段省煤器后烟温下降。 8.11.1.5 烟道阻力增加,引风机电流增大。 8.11.2 省煤器损坏的原因:30 8.11.2.1 给水品质经常不合格,管子内部腐蚀。 8.11.2.2 给水温度经常急剧变化导致省煤器管道受热不均。 8.11.2.3 管材或焊接质量不合格。 8.11.2.4 管子被异物堵塞,引起局部过热。 8.11.2.5 在启动、停炉过程中,给水温度低于 130℃,烟气温度低于酸性气体的露点,造 成低温腐蚀。 8.11.2.6 烟气流速过快,磨损管壁。 8.11.3 省煤器损坏的处理: 8.11.3.1 立即汇报值长,加强检查,注意其发展,加强对排烟温度的监视。 8.11.3.2 如损坏不严重,尚能维持汽包正常水位,可短时间继续运行,应降低负荷,加强 监视水位、尽早停炉,防止事故扩大。 8.11.3.3 若损坏严重,无法维持汽包正常水位时,应立即联系值长,紧急停炉处理,停炉 后虽加强进水,仍不见汽包水位回升时,则应停止进水。 8.12 炉膛管壁损坏处理要点: 8.12.1 如果加强进水能维持汽包水位,根据蒸发量和给水量来判断泄漏的大小,及炉膛温 度,决定停炉时间。 8.12.2 如果加强进水仍无法维持汽包水位,或炉膛温度无法控制时,应汇报值长,紧急停 炉处理。 8.12.3 一次风机和二次风机停止,炉膛通风结束后,停止引风机工作,关闭所有一次风和 二次风挡板。 8.12.4 给料推杆停止后,将炉排调到最大速度,快速排空炉排上的垃圾。 8.12.5 保持出渣机运行。 注意:在加强事故炉进水时,不得影响运行炉的给水。 8.13 蒸汽、给水管道发生水冲击 8.13.1 蒸汽管道内发生水冲击: 8.13.1.1 蒸汽管道水冲击的现象: 8.13.1.1.1 管道内有水冲击异声。 8.13.1.1.2 管道产生强烈振动。 8.13.1.2 蒸汽管道水冲击的原因: 8.13.1.2.1 锅炉启动前没有做好暖管疏水工作。 8.13.1.2.2 锅炉满水或湿蒸汽进入主蒸汽管内。 8.13.1.2.3 主蒸汽温度突然下降,低温的蒸汽进入主蒸汽管内。 8.13.1.3 水冲击的处理:31 8.13.1.3.1 如锅炉点火升压时发生水冲击,应暂停升压,开启疏水门进行疏水,待水冲击 消失后,再继续升压。 8.13.1.3.2 若锅炉满水而发生水冲击时,按“锅炉满水”进行处理。 8.13.1.3.3 若主蒸汽温度突然下降,或给水温度、给水压力剧烈变化,应关小或关闭减温 水阀门提高主蒸汽温度。 8.13.1.3.4 锅炉并炉时发生水冲击时,应暂停并炉,待水冲击消除后,继续并炉。 8.13.2 给水管道内发生水冲击: 8.13.2.1 水冲击的现象: 8.13.2.1.1 管道内有水冲击异声。 8.13.2.1.2 管道产生强烈振动,吊架晃动。 8.13.2.2 给水管道水冲击的原因: 8.13.2.2.1 给水管进水时,管内有空气。 8.13.2.2.2 给水温度、给水压力剧烈变化 8.13.2.2.3 突然关闭或开启给水系统的隔绝门。 8.13.2.2.4 给水管道上阀门阀芯脱落。 8.13.2.2.5 给水管道固定不牢或支吊架松脱。 8.13.2.2.6 给水时进水速度过快。 8.13.2.2.7 冷炉进水速度过快,水温过高。 8.13.2.3 给水管道水冲击的处理: 8.13.2.3.1 给水管道进水时发生水冲击,应立即适当降低锅炉负荷关小给水调节阀,加强 放空气,待水冲击消除后,再继续进水。 8.13.2.3.2 当突然关闭或开启给水系统的隔绝门发生水冲击时, 应即将阀门恢复到水冲击 前的位置,以消除水冲击。 8.13.2.3.3 发现给水温度和给水压力剧烈变化时,应迅速查明原因并进行处理。 8.13.2.3.4 在水冲击消除后,应检查支吊架的情况,及时消除所发现的缺陷。 8.14 引风机跳闸处理: 8.14.1 保持汽包正常水位。 8.14.2 联动停送风机,否则立即手动停止鼓风机运行。 8.14.3 若无过流掉闸信号,掉闸前未发现异常情况,应抢合一次。成功时恢复正常运行。 8.14.4 关闭主汽门用锅炉向空排汽阀控制主汽压力,防止超压。 8.14.5 抢合不成功按紧急停炉处理。 8.14.6 出渣机保持运行。 8.14.7 如果锅炉可以重新启动,再等待 5 分钟后可启动鼓风机。32 8.15 一次风机故障处理 8.15.1 保持汽包正常水位。 8.15.2 若无过流掉闸信号,掉闸前未发现异常情况,应抢合一次。成功时恢复正常运行。 8.15.3 抢合不成功按紧急停炉处理。 8.15.4 出渣机保持运行。 8.15.5 引风机保持运行。 8.15.6 如果锅炉可以重新启动,再等待 5 分钟后可启动一次风机。 8.16 厂用电中断 8.16.1 厂用电中断现象 8.16.1.1 常用照明熄灭,事故照明灯亮,掉闸事故音响响。 8.16.1.2 所有电机的电流、电压表指示为零。 8.16.1.3 回转设备的转动声消失。 8.16.1.4 炉膛火焰变暗变弱。 8.16.2 厂用电中断处理 8.16.2.1 在事故照明未亮时,应立即投入。 8.16.2.2 电动机开关复位至停止位置,解列设备的自动和连锁。 8.16.2.3 关闭主汽门,注意监视锅炉汽压、水位。 8.16.2.4 关闭减温水阀,打开过热器疏水阀。 8.16.2.5 联系值长投备用电源。 8.16.2.6 联系电气查找原因并做好启炉准备。 8.17 转动机械故障及处理 8.17.1 下列情况下应紧急停止故障机械运行 8.17.1.1 电动机着火冒烟 8.17.1.2 靠背轮损坏 8.17.1.3 动静部分严重摩擦 8.17.1.4 剧烈振动 8.17.1.5 轴承冒烟或超过极限温度(滚动轴承 80℃,滑动轴承 70℃)并继续升高。 8.17.1.6 发生危及人身及设备安全时。 8.17.2 下列情况及时汇报值长并加强监视 8.17.2.1 发生振动窜动,轴承温度不正常升高尚未超过极限温度 8.17.2.2 电流摆动或不正常升高(尚在额定值内) 8.17.2.3 其它情况如内部有杂物挡板故障等。33 风烟系统运行规程 本规程仅适用于中山天乙保能源有限公司垃圾焚烧锅炉风烟系统及设备。 1 风烟系统设备概况: 本焚烧炉的风烟系统由引风机、一次风机、二次风机、炉墙冷却风机、一次风蒸汽― 空气预热器及风(烟)道组成。 一次风主要取自于垃圾坑,使垃圾坑保持一定的负压,防止坑内臭气外逸。 每台焚烧炉设有 5 台一次风机,每台风机分别按干燥、加热、分解、燃烧和燃烬各燃 烧过程对应给炉排段供风,风机由变频器控制。一次风沿炉排组下部进入焚烧炉,吹至垃 圾料层。此外,使用各自独立的风机可以对不同炉排区域的工况进行更有效和更准确的控 制,任何一个炉排段供风量的变化都不会影响其他炉排段的供风量。 二次风取自于锅炉房,供到焚烧炉的二次燃烧室,二次风的喷嘴布置在二次燃烧室的 前后拱,以保证燃烧室烟气产生喘流,使有害气体充分分解,和可燃气体完全燃烧,降低 了烟气中 CO 等污染物的含量。每台焚烧炉配置 1 台二次风机,风机由变频器控制。将锅 炉房的高温空气由二次风机抽吸送到炉内燃烧,提高了焚烧炉的效率。 炉膛侧墙采用空气冷却,可以抑制炉墙结焦。每台焚烧炉配置 1 台炉墙冷却风机,由 锅炉房室内吸风,加热后的炉墙冷却风与一次风混合。混合后的一次风温将提高到 180℃, 有效的利用了热能,提高了焚烧炉的热效率。为了减少锅炉房内的噪音,在各风机的吸风 口设置消音器。为适应高水分、低热值垃圾的特性,设置一次风蒸汽―空气预热系统,通 过蒸汽―空气预热器将取自垃圾坑上方一次风加热至 163℃,加热后的一次风在与侧墙冷 却风混合后风温将提高到 180℃,由 5 台一次风机送到焚烧炉排下的灰斗空气接口。 每台焚烧炉配置 1 台空气预热器,蒸汽―空气预热器由两级组成,第一级加热的热汽 源是低压蒸汽,来自汽轮机的一级抽汽。第二级加热的热汽源是高压蒸汽,来自汽包的饱 和蒸汽。 2 风烟系统设备规范 2.1 一次风机、二次风机、炉墙冷却风机、引风机、蒸汽-空气预热器主要参数: 序 号 名称 1 (1-4)#一次风机 2 3 4 5 5#一次风机 二次风机 炉墙冷却风机 引风机 规范 类型 离心式 离心式 离心式 离心式 离心式 型号 ZGF 1210D ZGF-Ⅱ1210D ZGF-Ⅱ1500D ZGF 710D Y4-73 17.2D 额定流量 (m3/h)
183900 额定风压 (Pa) 54
额定转速 (r/min) 50 34 2.2 主要电机参数: 序 号 1 2 3 4 5名称规范型号 YP225M-4 YP200L-4 YP315M-4 YP205M-2接 法 △ △ △ △容量 (KW) 45 30 132 45 500电流 (A) 84.2 56.8 239.7 102.6 899.3电压 (V) 380 380 380 380 380转速 (r/min) 变频 变频 变频 变频 变频(1-4)#一次风机电机 5#一次风机电机 二次风机电机 炉墙冷却风机电机 引风机电机YP-400L-4 △3 风烟系统启动、停止及调整 3.1 各风机启动前应对其设备本体仔细检查: 3. 1.1 设备外观完整、工作票已终结,周围无人员工作、辅机与电动机连接完好,联轴器 防护罩完整牢固,辅机地脚螺丝及联轴器紧固螺栓无松动。 3.1.2 能盘动转子的辅机应盘动联轴器,转子转动灵活自由。 3.1.3 轴承润滑油油质良好,油位正常。 3.1.4 有关通风滤网均清洁完好。 3.1.5 电动机接线良好,接地线完整。 3.1.6 操作开关在停用位置,自启动开关在解除位置。 3.1.7 停用半个月以上重要辅机或受潮时需再送电前对电动机测量绝缘。 3.2 风机启动的热工条件: 3.2.1 各控制回路正常投用,电气、热工保护回路跳闸功能齐全。 3.2.2 就地的测量、显示及远程测量仪表齐全完好,指示正确。 3.2.3 热工仪表一次门开启。 3.2.4 对各风机的启动,应满足各自的启动联锁条件。 3.2.5 风机启动前应仔细检查风门状态,各风机启动前的风门开关应符合当时运行要求。 3.2.6 冷却水源正常,冷却水畅通,有工业冷却水的设备,进水门可调节,出水门开足。 3.2.7 各风烟通道、燃烧室、空预器、除尘器等内部确已无人工作或逗留,各人孔门关闭 严密。 3.3 辅机启动后的检查:35 3.3.1 辅机试转第一次启动,应检查电动机转向正确。 3.3.2 电流、压力、流量均正常,不超限。 3.3.3 轴承温度、轴承振动和电动机的温升不超限。 3.3.4 冷却水正常,轴承无漏油、甩油现象。 3.3.5 各转动部分声音正常,无异声,摩擦和撞击。 3.3.6 对于新安装或大修后的转动机械试运行,在启动时应有检修人员在现场观察检查。 3.4 风烟系统运行检查及维护 3.4.1 运行或备用中的日常维护: 3.4.1.1 辅机运行时,应监视各转动机械轴承温度、振动、一般不超过下列数值 3.4.1.1.1 温度; 名称 滚动轴承温度 滑动轴承温度 电动机外壳温度 润滑油温度 温度限额 ≤80℃ ≤70℃ ≤80℃ ≤60℃ 备注3.4.1.1.2 振动(指水平方向、垂直方向、轴向的振动数值) : 转速(r/min) 合格振动值(mm) ≤750 ≤0.10 ≤1000 ≤0.08 ≤1500 ≤0.06 ≤3000 ≤0.043.4.1.2 应经常监视风机的传动装置,减速齿轮箱轴承和油杯的油位正常,发现油质恶化 或油中带水,必须及时联系检修处理。 3.4.1.3 高、低油位线规定: 3.4.1.3.1 油位线只有一条,正常油位不低于标线下。 3.4.1.3.2 油位线如有二条,正常油位应在此二线之间。 3.4.1.3.3 油位线如有三条,正常油位应在中线处,允许不超过最高,最低油位线运行。 3.4.1.4 应经常检查轴承的油环带油是否正常,风机冷却水进水畅通、排水不堵塞,不外 溢。 3.4.1.5 靠背轮连接良好,防护罩完好,露出的轴段防护罩良好,地脚螺丝不松动。 3.4.1.6 检查各轴封处密封良好,无碰撞、磨擦及泄漏现象。 3.4.1.7 电动机应不受潮,电缆头外壳及接地线完整。36 3.4.1.8 检查风机及其电动机运转平稳、无异声、电动机电流、线圈温度均正常。 3.4.1.9 风机各进出口风门位置正确。 3.4.1.10 紧急按钮位置正确,外壳完整。 3.4.1.11 风机各压力表、温度表完整投入,指示正确。就地 PLC 和 PC 盘无报警显示。 3.4.1.12 在 DCS 监视风机运行参数,确保安全。 3.4.1.13 风机设备长期备用时,应按《定期切换和校验制度》切换运行或启动试转 30 分 钟。 3.5 风烟系统系统事故处理 3.5.1 风机故障时的现象: 3.5.1.1 电流表指示摆动过大。 3.5.1.2 风机入口或出口的风压发生变化、风压不稳。 3.5.1.3 风机处有冲击或摩擦等不正常的响声(叶轮与外壳相碰或风机轴与外壳轴封相碰 等) 。 3.5.1.4 轴承温度过高 3.5.1.5 风机振动、串轴过大。 3.5.2 风机故障的常见原因: 3.5.2.1 烟气带水,造成叶轮腐蚀或积灰严重。 3.5.2.2 除尘器效率差,造成烟气带灰,磨损引风机叶片。 3.5.2.3 风机叶片磨损、积灰,造成转子不平衡。 3.5.2.4 风机基础施工质量不良,水泥地脚螺丝不牢,风机或电动机的地脚螺丝松动。 3.5.2.5 润滑油油质不良,冷却水漏入造成严重带水,或漏油造成润滑油量不足,而导致 转轴磨损。 3.5.2.6 冷却水量不足,管道不畅,或冷却水运行一段时间后,由于振动而自行关小或关 闭等使轴承超温报警。 3.5.2.7 风机电动机二相运行 3.5.2.8 轴承、转子等制造和检修质量不良。 3.5.3 风机故障时的处理: 3.5.3.1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立即停止风机运行: 3.5.3.1.1 风机发生强烈振动、撞击和摩擦时,振动超过规程规定极限时。 3.5.3.1.2 风机或电动机的轴承温度不正常地升高,经采取措施无效,且超过规程规定的 允许极限值时。37 3.5.3.1.3 电气设备故障(电动机着火、二相运行、电动机严重超电流,启动电流大超过 50 秒而不下降等)须停止风机运行。 3.5.3.1.4 风机或电动机有严重缺陷,危及设备或人身安全时。 3.5.3.1.5 发生火灾危及设备安全时.。 3.5.4 风机产生的振动、撞击或摩擦不致于引起设备损坏的处理: 3.5.4.1 汇报值长,可适当降低风机负荷,使其继续运行,并随时检查风机的运行情况。 3.5.4.2 查明故障原因、尽快消除。 3.5.4.3 如经上述处理、风机故障仍未消除且继续加剧时,应停止风机的运行。 3.5.5 风机发生剧烈的振动、撞击或摩擦,而且轴承温度超过规定的温度,并继续升高或 发生 3.5.3.1 中所述的情况的处理: 3.5.5.1 应立即用现场停止按钮停止风机运行。 3.5.5.2 用手按住停止按钮不放,以防监盘人员重合闸,使事故扩大。 3.5.6 风机轴承温度升高时的处理: 3.5.6.1 应检查润滑油量、油质、冷却水量是否正常。 3.5.6.2 必要时,可增加冷却水量和加油、换油。 3.5.6.3 如经上述处理轴承温度仍继续升高且超过允许极限时,应停止风机的运行。 3.5.7 风机因故障停用或故障跳闸后,致使锅炉停用,按锅炉事故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3.5.8 当电动机发生电气故障需要重新启动风机时, 必须取得值长或电气检修人员的同意。 3.6 风烟系统检修后的验收 3.6.1 风烟系统设备验收规范: 检修后的验收工作,由值长负责组织有关人员会同检修工作负责人共同进行,验收结 果应向值长汇报,验收合格,并经试转良好,工作票终结后方可投入运行。 3.6.2 检修后的试转: 3.6.2.1 检修工作结束,收到值长辅机试转的通知。 3.6.2.2 试转时操作必须按照有关规定,有人监护,检修人员必须到场,操作应得到检修 负责人的同意。 3.6.2.3 检修中电动机拆过电源线,应在第一次启动时检查电动机转向正确。 3.6.2.4 试运行中,应无异声、无剧烈振动,油位线(油镜)清楚,油位正常,油质良好。 风机的空载电流一般不超过额定电流的 30-40%。 3.6.2.5 风机大小修或电气设备检修后,应校验其联锁动作正常,如发现影响联锁动作缺 陷,必须待其消除后才可投入运行。38 3.6.2.6 风机在启动前应做好紧急停机的准备,如在试运行中,发现有轴承温度不正常的 升高,振动或撞击声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检查原因,予以消除。 3.6.2.7 启动风机,如操作正确但合不上时,应由电气负责,首先检查合不上的原因,如 无异常可再启动一次,如再合不上应汇报值长,通知电气检修人员检查原因,予以消除。 3.6.2.8 一般情况下,鼠笼式转子的电动机允许在冷态下启动 2 次,时间间隔为 5 分钟、 允许在热态启动 1 次(指非电动机故障) 。 3.6.2.9 辅机大修试转时间为 2 小时,小修局部转动部分试转时间为 1 小时。 3.6.2.10 试转正常后转入运行或备用,由检修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39 辅助热力系统运行规程 本规程仅适用于中山天乙能源有限公司垃圾焚烧锅炉辅助热力系统及设备。 1 辅助热力系统设备概况: 1.1 蒸汽-空气预热器凝结水系统: 蒸汽-空气预热器的加热系统设有水管,预热器加热用蒸汽经冷凝后,收集于底部疏水 管,然后疏至汽机间疏水箱。 1.2 排污系统: 本锅炉设有连续排污系统和定期排污系统。锅炉的连续排污率为 2%,连续排污进入连 排扩容器,定期排污进入定排扩容器。 1.3 疏水及放水系统: 疏水系统主要是在锅炉启动或停炉过程中排出过热蒸汽管道的底部积水,保证锅炉正 常升温或降温。 放水系统主要有锅炉紧急放水和省煤器放水系统。紧急放水用于锅炉汽包水位严重超 过允许值,影响锅炉正常运行时从汽包紧急放水,及时降低汽包水位作用。省煤器放水用 于锅炉省煤器检修或停炉时,及时排掉省煤器内给水,使受热面尽早进行检修。 2 辅助热力系统设备规范: 2.1 蒸汽-空气预热器系统: 规范 名称 空气预热器(一级) 空气预热器(二级) 设计压力 (Mpa) 1.0 5.0 试验压力(Mpa)设计温度 (℃) 300 300换热面积 (m3) 1.5 7.53 辅助热力系统启动、停止及调整: 3.1 辅助热力系统启动前的检查: 3.1.1 确认检修工作完毕,工作票已终结,设备完整,脚手架拆除,设备和地面清洁无杂 物。 3.1.2 确认设备与系统连接完好,保温完整,支吊架支撑良好。40 3.1.3 确认就地控制完好,各开关、信号、指示灯、表计完好。 3.1.4 确认各水位计完好清晰,报警装置正常,在正常及高、低极限水位处有明显标志。 3.1.5 确认各近控、遥控开关灵活,开度指示正确。 3.2 蒸汽-空气预热器系统的投运: 3.2.1 检查开启蒸汽-空气预热器系统(一级或二级)排地沟一、二次门。 3.2.2 检查开启蒸汽-空气预热器(一级或二级)至疏水母管隔离门。 3.2.3 检查开启蒸汽-空气预热器疏水母管至疏水箱隔离门。 3.2.4 检查开启加热蒸汽(或汽包副汽)至蒸汽-空气预热器(一级或二级)进汽隔离门。 3.2.5 检查开启加热蒸汽(或汽包副汽)至蒸汽-空气预热器(一级或二级)进汽调节门之 旁路门。 3.2.6 检查开启加热蒸汽(或汽包副汽)至蒸汽-空气预热器(一级或二级)进汽调节门。 3.2.7 检查关闭加热蒸汽(或汽包副汽)至蒸汽-空气预热器(一级或二级)进汽调节门之 旁路门 3.2.8 检查关闭蒸汽-空气预热器系统(一级或二级)排地沟一、二次门。 3.2.9 根据蒸汽-空气预热器的出口温度需要调整进汽调节门的开度,待正常后投入自动。 3.3 蒸汽-空气预热器的停用: 3.3.1 确认加热蒸汽和汽包副汽已停用,解除蒸汽控制自动调节。 3.3.2 检查关闭加热蒸汽(或汽包副汽)至蒸汽-空气预热器(一级或二级)进汽隔离门。 3.3.3 检查关闭蒸汽-空气预热器(一级或二级)至疏水母管隔离门。 3.3.4 开启空气预热器底部放地沟一、二次门。 3.4 辅助热力系统运行检查及维护 3.4.1 辅助热力系统常规检查: 3.4.1.1 系统中各阀门动作灵活、无卡涩、无泄漏。 3.4.1.2 控制阀指示正确,管道保温完好,支吊架完好。 3.4.1.3 现场各表记指示正确。 3.4.1.4 各运行系统无杂音、振动正常、无异味。 3.5 锅炉的排污: 3.5.1 为了保持受热管内部清洁,避免炉水发生汽水共腾及蒸汽品质变坏,必须对锅炉进 行排污。 3.5.2 锅炉定期排污时,应加强对汽包水位的监视和调整,保持汽包水位稳定。 3.5.3 锅炉排污时,应严格遵守《安全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41 3.5.4 定期排污的操作步骤如下: 3.5.4.1 缓慢开启左侧下联箱排污一次门。 3.5.4.2 缓慢开启二次门,半分忡后关闭左侧下联箱排污二次门。 3.5.4.3 关闭左侧下联箱排污一次门,按以上方法进行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小型垃圾焚烧炉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