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理工男神,还是奇幻大咖,写希腊神话男神不输蒲松龄

蒲松龄、郑板桥、归有光……当过私塾先生的古代大咖们蒲松龄、郑板桥、归有光……当过私塾先生的古代大咖们奔放之星百家号孔子是中国最早的私塾先生之一东汉讲经画像砖(四川博物院藏)明象牙几何尺(四川博物院藏)清朝的私塾清朝私塾下课时,学生向老师行礼清康熙青花瓷笔筒(四川博物院藏)清玉镇纸(四川博物院藏)“尊师重道·教师节”特别策划报道①第33个教师节将至。“尊师重道”成为街头巷尾的热门话题,你会在这个特殊的节日里想起哪位老师?古人称呼老师为先生,语气里透着毕恭毕敬。中国的私塾最早起源于春秋时期,贯穿整个封建社会。特别是隋唐时期兴起的科举考试制度,让古代读书人的开蒙年龄提前到六七岁,早早地走上考取功名之路。为了不输在起跑线上,除书香门第的孩子有父兄长辈传道授业,或像林黛玉那样的大户人家把贾雨村请到府上做家庭教师外,大多数普通学生要去私塾启蒙。识字、读书、作文,私塾先生的作用不言而喻。无论是热播电视剧《白鹿原》里饱学儒雅的朱先生,还是《牡丹亭》里迂腐可爱的陈最良,文学作品也为私塾先生勾勒了一些画像,让他们成为推动剧情必不可少的一环。特别是鲁迅在三味书屋读书时的先生寿镜吾,方正严厉,和蔼慈祥,他虽然“有戒尺,但不常用”,却对鲁迅提出“怪虫哉”的问题面露愠色,让读者印象深刻。私塾先生的水平参差不齐,最好的先生是自己通过科举获得一官半职,不想当官或告老还乡后兴办教育,他们能从启蒙教到科举应考,还能用自己的考场经验为学生拔尖速成。当然也有读书人屡战屡败、散尽家财,只得一边教书一边应考。蒲松龄:想象受鬼魂礼遇提起蒲松龄,大家都知道这人是个讲鬼故事的高手。如果七夕节那天随便看一篇他的“人鬼情未”,您就不会孤单,觉得厨房客厅卫生间哪里都有“人”陪着您。蒲松龄除留下一部洋洋洒洒数十万字的《聊斋志异》,还投身私塾教育事业40多年,教到70岁那年教不动了才回家。那么,这位教育劳模的成果如何呢?有学者统计,正如他的科举悲剧一样,蒲松龄从19岁开始考童试,一直考到71岁才让主考官动了恻隐之心赏了个贡生。这位参加了近10次乡试也没能考取举人的私塾教师,教出来的弟子也没有一个通过乡试考试,令人唏嘘不已。翻阅《聊斋志异》,《褚生》《娇娜》等多篇小说都刻画了教书先生。最耐人寻味的一篇是《爱奴》。文中既有作为私塾先生的蒲松龄自身的投射,又有他对人格尊重、价值实现的渴望,还有些对现实的无奈唏嘘。《爱奴》的主人公是一位教书先生徐生,他被路上偶遇的老者请到家中为外甥授课,受到很高的礼遇,并与丫鬟爱奴私交甚笃。然而,徐生无法忍受蒋夫人对孩子的偏袒,因教育理念冲突而愤然出走。后来,他幡然醒悟,原来这家雇主一屋子全是鬼。后来,熟人再次相遇,蒋夫人将爱奴相赠,对他的启蒙之恩表示感谢。爱奴陪在徐生身边,度过了最美好的私塾时光。然而,由于一次酒后过失,徐生导致爱奴亡故,追悔莫及,将其厚葬。在蒲松龄生活的时代,私塾在科举考试的主推下发展到最成熟阶段,成为底层读书人养家糊口的重要途径。当时的私塾老师,大多是屡考不中的秀才,至少也是读了一辈子、考了一辈子的老童生。蒲松龄19岁第一次考试,县里、府里、道里三级考试都是头名。可惜25岁时家道中落,兄弟分家时,他只分到“农场老屋三间,旷无四壁”,不得不靠教书养活自己。了解这段背景,再阅读《爱奴》,就会心有戚戚焉。沈阳广播电视大学许学宁老师研究发现,蒲松龄教书生涯最长的一段,是40岁那年到淄川西铺显宦毕府坐馆,一待便是30年,直到70岁才撤帐回家。毕府馆东毕际有,原为江南通州知州,后被罢官归乡隐居,待蒲松龄有如亲人。蒲松龄在毕家充分发挥自己的才能,成为东家“商古略今”的聊伴,赏玩园林的游侣,代写书信的秘书,接礼待客的“礼宾使”。同时,毕家老小都支持蒲松龄写《聊斋志异》,不仅主动提供素材,没事还搬个小板凳嗑着瓜子听他摆鬼故事。毕际有的儿子毕盛钜当家后,更是多次为他涨工资,解决他的后顾之忧。这使得蒲松龄内心备感欣慰,在毕家写完6卷《聊斋志异》。林宾日:抱4岁林则徐上学或许是受家庭传承的影响,林则徐的祖父林正澄、父亲林宾日都考中了秀才,后来都做了私塾先生。林则徐一生最重要的老师,就是他的父亲。从幼年启蒙到20岁去参加乡试,林则徐一直在父亲授课的私塾求学,对林家的家风家训耳濡目染。林宾日在林则徐4岁时参加乡试考举人,后因眼疾落选,在邻居罗氏家中座私塾先生。林家老小一共12口人,虽然有林父秀才身份领取的公粮和教书的薪水,生活依然非常拮据,甚至连一日三餐都无以为继。林母亲陈帙是贡生陈圣灵之女,知书达理,瞒着丈夫做女红贴补家用。夜间照明,林家只点一盏油灯。林则徐在《先妣事略》中写道:“敝庐四壁,短几一檠,读书于斯,女红亦于斯。”贫寒家庭出身,让林则徐从小就懂得人穷志不穷的道理,也牢记父亲“不妄取一钱”的家教。虽然生活困顿,但父母都没有忽视对孩子的教育。加上天资聪颖,林则徐4岁就跟着父亲上私塾。由于年龄太小,他坐在凳子上还够不着书桌,林父就“怀之入塾,抱之膝上。”尽管林父望子成龙,但也十分注意施教方法,从不压抑林则徐的天性,让他享受读书的乐趣。林则徐小时候淘气,林父从不打骂。下课后,他让林则徐放任玩,然后才抱在膝上,一字一句地教他识字读诗。林宾日著有《小鸣集》诗8卷,古文、时文各二卷.他不仅是个慈爱温和的好父亲,还是个因材施教的好老师,对幼年林则徐的观察判断十分准确。林则徐7岁那年,当别的小伙伴还在满地打滚玩泥巴时,他已经熟读四书五经,开始学作八股文。别人认为太早学作文不好,林父认为“此儿性灵,时有发现处,不引之则其机反窒,此教术之因材而施者耳”。天资聪颖,外加父亲的悉心培养,林则徐进步很快,早早读完了儒家经典,等到八九岁的时候,就写出了那句著名的诗句“海到无边天作岸,山登绝顶我为峰”。会作诗,擅八股,这为林则徐的科举之路奠定了基础。14岁时,林则徐考中秀才。20岁参加乡试中举,27岁以殿试二甲第四名成进士,入选翰林院庶吉士。回忆和父亲一起上私塾的时光,林则徐撰文记述:“府君之教,谆谆然,循循然,不激不厉,而使人自乐于向学。”诲人不倦,循循善诱,摆事实讲道理,以直观形象的教学方法启蒙孩子的智慧,父亲的教学方法,让林则徐在求学和仕途上都很受益。郑板桥:为糊口多次执鞭清朝书画家、扬州八怪之一的郑板桥,因为“诗书画”三绝而名扬天下。此前的艺术品拍卖市场上,他的一幅《竹石》拍出了4600万的天价,令人咋舌。可活着的时候,郑板桥并没有享受到书画带来的丰硕回报,一生中大部分时间在温饱线上挣扎。为养家糊口,他多次拿起教鞭,当起了私塾先生。郑板桥出生于一个寒儒家庭,父亲郑立庵是一位私塾先生。他出生时,兴化连年遭灾,一家人生活困苦不堪。后来,他4岁丧母,孩童时期的艰辛,说起来都是一把泪。23岁那年,他和徐氏结婚,生的儿子早早夭折,而后又添了两个“小棉袄”。一家几口等米下锅,他无奈走了父亲的老路,26岁去仪征江村设塾授徒。那时他还没有考取功名,在私塾不被学生家长看重,薪水微薄,入不敷出。当时的扬州扼南北漕运咽喉,有大批盐商富贾聚集此地,为文人墨客提供了施展才华的舞台。郑板桥只当了3年先生,就辞职直奔扬州,边读书作画卖画,等待时机。《襄汾县志》记载,郑板桥曾在山西太平县师庄(今襄汾县赵康)尉家教书,留下书法石碣一块,碣文是:“布衣暖,菜根香,诗书滋味长”,落款有“板桥”二字和两方篆刻“郑燮”、“丙辰进士”图章。如今,这份珍贵的书法石碣藏于襄汾县博物馆,是郑板桥外出授课的写照。当年,山西巨富尉嘉常年往返扬州经商。因他喜好书画,结识了刚中进士的郑板桥,欲聘为私塾老师。郑板桥见尉嘉诚实憨厚,遂答应下来,千里迢迢赶去山西。他认真讲学,闲时吟诗作画,把酒问天,兴之所至,就挥毫泼墨、写字画竹。尉嘉极其喜爱,准备了一些上好的宣纸白绫,请郑板桥多画几幅墨竹,裱好珍藏。客居山西襄汾县半年,郑板桥为人师表,深受尉家敬重。尉嘉诚恳向郑板桥请教如何教育子女。郑板桥没讲大道理,只挥毫泼墨,写了一句意味深长的话强调读书的重要性:“布衣暖,菜根香,读书滋味长。”尉嘉找石匠精选石料镌刻成碑,作为教育后代的座右铭。值得一提的是,尉家先后有20多人取得功名,进入仕途。乾隆6年(1741)春,年近五旬才考中进士的郑板桥,被派往山东范县出任知县,开始了长达12年的官宦生涯。不过,郑板桥特立独行的性格在官场并不吃香。后因替饥民请赈得罪上司,被迫解甲归田,归隐于湖北宋庄,又操持起私塾先生的老本行,在龙兴寺厢房授徒3年。贫寒的家境,凄苦的身世,促使郑板桥发愤读书以改变命运。他不屑于做一个像父亲那样默默无闻的教书先生,考取功名才是他孜孜以求的终极目标。“教馆本来是下流,傍人门户度春秋。”他对私塾先生的职业认同感不高,始终有些寄人篱下的飘零感。最后一次教书,依然没有善终。当初聘请他的乡绅后来重僧轻师,加之他思念大纵湖对岸的故土,留下一句“曾见读书朝北阙,哪闻念佛上西天”的调侃诗句,就愤而挂鞭,以卖画为生,不再为五斗米折腰了。归有光:夫人帮他收集教材上海市的安亭中学,是一所百年老校,前身是震川书院。清道光8年(1828),为纪念归有光在安亭开塾授课,时任江苏巡抚陶澍奏请道光帝批准,在菩提寺东边空地上建造震川书院,历时3年竣工。归有光出生于一个文风昌盛的名门望族。《震川先生集》记载:“归氏世著于吴。自唐天宝迄于同光,百八十年,以文学科名为公卿侍从,有至令仆封王者。”在当地人看来,“县官印,不如归家信”,由此可见其家族在当地的声望之隆。然而,到归有光这辈,家道日益中落,母亲早亡,父亲穷困,他承担起了振兴家业的重任,力求在“读书久不效”的家庭中一举中第,封妻荫子。归有光自幼聪慧,9岁就能成文章,10岁时写出洋洋千余言的《乞醯论》,14岁应童子试,20岁考取第一名。同年,他到南京参加乡试。虽“弱冠尽通六经、三史、大家之文”,却连连落第,5次榜上无名。嘉靖19年(1540),35岁的归有光受到乡试主考官张治的赏识,称赞他为“贾(谊)、董(仲舒)再世”,将其拔为举人第二名。以归有光的才学和声望,考取进士原本胜券在握,谁料日夜兼程北上,等来的仍是名落孙山。我们从中学语文课本里的《项脊轩志》读出了归有光的远大志向和伉俪情深。嘉靖21年(1542),37岁的归有光离开项脊轩,随续弦夫人王氏一起回到昆山与嘉定交界的安亭江边(现昆山市花桥镇东),住进王氏曾祖父王致谦在成化初年建造的世美堂。世美堂周边的环境十分优美,避开了世俗的喧嚣。归有光一边读书应试,一边开私塾教授学生。读书讲学两不误,这一教就是20多年。一开始只有二三个学子与先生吟诗答对,久而久之,四面八方来的读书人慕名而来,多达百十人。学生们都尊称归有光为震川先生。讲学授课离不开教辅资料,归有光需要大量的书籍,既方便备课,有可让学生借阅。可他的藏书要么被朋友借去不还,要么在搬家途中遗失殆尽。这时,夫人王氏表现出大家闺秀的风范,带领村里的妇女老太四处收集图书。没过多久,就收集了好几千卷图书,其中不乏宋元时的旧版书。所以,归有光在《世美堂后记》中这样回忆说:“以余好书,故家有零落篇牍,辄令里媪访求,遂置书无虑数千卷。”王氏不仅爱惜书籍,还爱收藏印章。她每收集到好书就要加盖藏书印“世美堂印”,有时也会盖上自己的闲章“魏国文正公二十代女”和“世美堂琅琊王氏珍玩”。众多印章之中,一枚“一往情深”的朱文印章最为特别,是归有光与王氏相濡以沫的爱情信物。讲课的时候,归有光用唐宋八大家的散文编制教材,带学生每日诵读。经历了科场数十年的起起伏伏,他将自己未能完成的心愿,寄予在了学生身上。他在《山舍示学者》中劝导学生说:“第今所学者虽曰举业,而所读者即圣人之书,所称述者即圣人之道,所推衍论缀者,即圣人之绪言。无非所以明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之事,而出于吾心之理……愿诸君相与悉心研究,毋事口耳剽窃。以吾心之理而会书之意,以书之旨而证吾心之理,则本愿洞然,意趣融液。与笔为文,辞达意精。去有司之程度亦不远矣。”他告诫学生,不要为俗学所染,应以圣人之言作为为人处事的准则,也应与圣人进行心灵的对话。只有这样,才能“去有司之程度”越来越近,在科举考试中博取功名。封面新闻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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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夜闲书》节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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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上无闲书,人闲书自冷。
从前周穆王姬满亲帅六师西征,亿万里路程中仍然携带着满车的书籍,以万乘之尊,在巡狩、征伐、燕乐、治理天下之余,尚且晒书、读书、作诗。事见《穆天子传》。
今日细民如我,扰扰于市廛,蝇蝇如蚊蚋,与大周天子比,可谓闲甚,只惜懒,又喜扎堆,难得安静读书。架上书闲,胸中墨荒,面有团团黑气。偶尔勤勉,如蠹鱼啃食钻营于古书中,得一二识见即欣然记录于书的天头地尾。如鼠积粮、雀衔枝、蚌生珠,假以时日,竟然也如古人说的,“片纸盈箧”了。
古籍自《神农经》《山海经》发脉,于《诗经》《楚辞》猝然突起,历经秦汉、魏晋六朝、唐风宋雨这些火山喷薄期,如昆仑绵延,终止于清末。
兵燹、火灾一直是书籍最大的两个仇敌,加上人为涂篡、焚毁,流传至今的万不及一。晚明大才子张岱代表作之一的《琅嬛文集》,数次从灾祸中侥幸逃脱,其经历就像一部传奇。
留下来的古籍都是传奇,可惜今人多不读书,更不读古书,负了传奇,忘了祖宗。
中夜酒醒,床头一灯烂然,披衣取书读,明人王锜的《寓圃杂记》,不闻人语声,但听雨滴檐。聆听大隐者细数元末明初朝堂江湖间事,不出月露之形,尽是风云之状,字字都挟风霜,颇得味。
北宋苏舜钦夜读《汉书·张良传》,每到妙处,就情不自禁地抚案一叹,然后慷慨浮一大白,以书为下酒物,据说一晚上喝干了一斗酒,也就是十二斤。夜读滋味,大致如苏舜钦。
我无酒瘾,幸而有茶癖烟魔,读到滋味处,赶紧喝香茶一盏,吸烟一支,拍床叫一声痛快。人生如飘蓬,读书以自适;万象皆幻相,书是吾故人。
歙人张潮,安徽旧时贤良。其小品名作《幽梦影》,我少时就极欢喜,以为此人必是一个韵人。
后来读他编的清初名家小说名作集《虞初新志》,以为其作为选者的眼光自是一流,为两百二十余篇作品所作的评语“张山来曰”,月旦文字,品藻人物,论说世象,却多有妇气、村气、冬烘气、蔬笋气、学究气。拿来与《幽梦影》中“清宵独坐,邀月言愁;良夜孤眠,呼蛩语恨”一类晶莹剔透文章作比,一个好比林下高士踏雪寻梅,一个就是里巷村妇数落幼孩,恍然形同霄壤。
同一文章作手,风度格调、识见胸次差异如此之大,真是不好理解。
清人宣鼎的《夜雨秋灯录》,名声不算小,却只能算志怪小说中的下品。《青天白日》《雅赚》《麻风女邱丽玉》《木孩童》《珠江花舫》,这寥寥数篇还可一读,剩下的大多是庸脂俗粉。
志怪笔记近些年我读过一些,《穆天子传》《山海经》《搜神记》《博物志》《纂异记》《录异记》《夷坚志》《聊斋志异》《阅微草堂笔记》《子不语》之类,其他古籍如《酉阳杂俎》《神异经》《海内十洲记》《朝野佥载》《博异志》《金华子》《甘泽谣》《独异志》《草木子》《夜航船》等也有零星篇章。
神鬼狐妖、木魅花仙之事,源于上古,历代都有作手,一如邻家小女渐次发育,到蒲松龄手上脱胎换骨成婉妙好女子,终于达到这一题材的极致巅峰。所谓巅峰,既是极高处,同时也就是夕阳西下时,志怪小说从此式微,到了纪昀、袁枚、宣鼎,不过是缥缈遗响罢了。
很古的古人就说“世风日下”,其实日下的还有文章。但饶是下品、遗响,也胜过今日所谓小说大家千百倍。
不读张岱,不知什么是好文章;读了张岱,知道什么不是好文章。
吾友竹峰推举张岱,以为张宗子散文为明清两代数百年第一,开始我不以为然,继而觉得此言不虚。
近年迷上张岱,《陶庵梦忆》《西湖梦寻》之外,读了《琅嬛文集》《夜航船》,接下来打算读一读他写的明史《石匮书》。张宗子“蜀产越人”,其文章有巴山蜀水的形胜气度,有吴风越雨的灵秀风姿,如沙场秋点兵,胸中有万千气象,上马击狂虏,下马草露布,纵横捭阖,自由挥洒,造化接近于天工。诚然文章圣手,绵绣天人。
宋人周密的《齐东野语》,历来受到推崇。文章是好文章,只可惜失之于小家子气,尤其是写大内掌故部分。写朝野掌故,最合适的是世家子,或者是大学者、大才子,当然最好是世家出身的大学者、大才子。
《齐东野语》,比周密更古的古人叶子奇就著过一部,失传了,周密以此为题,估计是受了叶子奇的影响吧。所谓“齐东野语”,也就是荒怪无根的闲谈。
我以为,人生读两种书足矣:一种是正史,一种是野语。当然有些世家家谱偶尔也值得一读。张岱曾说,国史失之于诬陷,家史失之于阿谀,野史失之于臆想,极有道理。他说的是明代,但却是可以通用的。正史与野史对读,基本可见烟然散去的历史的轮廓。家谱最不靠谱,只可参读。
冯梦龙这个人很有学问,也很有意思。对他的评价的毁誉参半,估计是从他执笔开始写文章,至少是在他握着雕板第一次编书时就开始了。读过一些他写的编的书,实在是极好。他把历史当作戏文写,一直为当时及后人所诟病。病固然是病,他的戏文一样的历史《东周列国志》却也是极好的。史书本就是戏文,国修正史尤其是。
冯梦龙常常做些开天辟地的事情,比如编著《情史》,厚厚的一本书,几乎就是一部“中国古代爱情通典”。他说:“我欲立情教,教诲诸众生。”说:“六经皆以情教也。”并举例说《易经》尊重夫妇闺房敦伦,《诗经》首篇《关雎》歌唱爱情,《尚书》《礼记》《春秋》无不发乎男女之情。虽近于诡辩,又确有道理。
《情史》的两篇序文,一篇署名吴人龙子犹,一篇署名江南詹詹外史,其实都是冯梦龙本人,红脸白脸一唱一合,仿佛与影子知音喝茶谈天,读来有味。
古人好大言,《博物志》《酉阳杂俎》《神异经》《海内十洲记》《草木子》都是,尤以《神异经》为最。
《神异经》九篇文章,全是夸张想象之词。说树高,五十丈、八十丈、一千丈乃至三千丈;说鼠硕,重千斤,毛长二尺有余;说茧重,一只蚕茧可缫丝一斤;说人长,两脚之间有千里,腹围一千六百里;说板栗之大,光壳上的刺就有一丈多长;说有人以鬼为饭,早上吞鬼三千,晚上吃鬼三百,诸如此类。
古人吹牛的本领,今天的牛皮匠恐怕只能自叹不如。
当今学者栾保群,堪称有识者,所著《扪虱谈鬼录》《说魂儿》,尤其是前者,为我所钟爱,放床头多时。他为张岱《琅嬛文集》所作的序言却凡庸得很,无论是语言质地、文字境界还是思想深度,均有“高手低作”之嫌,序文开头更是俗不可耐。
《琅嬛文集》金声玉振,风霜冷白,大言炎炎,大知闲闲,书虽薄却有千钧之重,其再版序言,当是一篇婉若游龙之作,才可配得上张岱的翩若惊鸿。
但栾保群说张岱晚年并不像其他人所说的那样,对过去声色犬马的生活充满悔意,而是悔恨锦衣玉食之时没有更下功夫著作明史《石匮书》,我以为见解超群。
拍马屁是一门混世功夫,也是一门学问,才人的马屁作花香,蠢货的马屁如屁臭。
扬州才子陈君佐为人滑稽多才,为明太祖所喜。某天朱元璋戏弄他,派人把他丢进江里又拉起来。朱元璋问他:“你为什么没有淹死。”陈君佐戏言遇到屈原,屈原跟他说:“我逢暗主投江死,汝遇明君莫下来。”朱元璋自然是龙颜大悦。事出《都公谈纂》。
又《穆天子传》记载:周穆王西游多时,某天心生悔意,问侍从:“我这样耽于游乐,后世人会不会骂我是个昏君?”侍从巧妙答道(大意):“大王您多虑了,您看现在天时有序,农事丰收,男女衣丰食足,百姓富裕安定,百官各称其职……正是及时享乐之时啊!”姬满一听,高兴得不得了,疑虑一下子全部打消了,立马打赏,赐侍从以玉华之佩。
燕赵自古多慷慨豪侠之士,我以我血荐轩辕。
《燕丹子》里,燕太子丹因为在秦国做人质时备受秦王侮辱,历经磨难归国后矢志复仇,自身就是慷慨之士。他器重田光,让他去请荆轲,只因太子丹在他出发前,着意叮嘱他对刺秦一事要严格保密,田光在请动荆轲后,当着荆轲的面吞舌而死。荆轲刺秦临行前,歌“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高渐离击筑,宋意伴唱,有个叫夏扶当的人甚至刎颈相送。这些人都作“丈夫死、泰山死”,死后都可以作神佑护百姓。
《燕丹子》,荆轲刺秦故事的源头,原出《隋经籍志》,后失传,得亏清代纪晓岚修《四库全书》时着意保存,书海中才少一遗珠。然而书海遗珠何其多。
人无论古今,理想或者说欲望并无二致。东汉开国皇帝刘秀,布衣时写文章抒发人生志向,慷慨陈词道:“仕宦当作执金吾,娶妻当得阴丽华。”也就是做大官、娶美女的意思。
按,执金吾是秦汉时典禁兵保卫都城的官员,领北军,位同九卿,出行时手持铜棒,棒子两头涂着黄金装饰,这棒子也就是权杖。晋人崔豹在《古今注》中说,两汉京兆尹、河南尹、执金吾、司隶校尉,出行时都有人在前面传呼导引,令行者止步,坐者站起。可见执金吾一职权势极是煊赫。
金吾,原是一种通灵动物,属龙种。颜师古注《汉书》,说金吾“乌名也,主辟不祥。天子出行,职主先导,以御非常。”张岱在《夜航船》中说,金吾形如美人,头尾像鱼,有两只翅膀,因为终夜不寐,所以用来巡警。
清朝设步军统领一职,即所谓九门提督,品级为从一品,不知与执金吾是否有些渊源。
杂记博物文体,自晋人张华的《博物志》发源,后世效仿者历代不乏其人。
《神异经》《海内十洲记》《古今注》《荆楚岁时记》《南方草木状》《酉阳杂记》《草木子》《寓圃杂记》《都公谈纂》《玉堂漫笔》《宾退录》《却扫编》《万历野获编》《齐东野语》《夜航船》等等,莫不是《博物志》的徒子徒孙。弟子不必不如师,后世诸多同类文集,传世力作层出不穷。这类文体内容庞杂,涉猎极广,除有空疏草率这一通病外,都大可一观。
我读这类文章,每每感叹,每一集、每一章乃至每一节,莫不是上好的散文。所谓上好散文,说来简单:质木无文,字挟风霜。
《都公谈纂》,明人都穆撰,细说元明时期的史事人物、文化逸闻、朝章掌故、风土人情,莫不如亲历。人生求知,两道最佳,一是行路,二是读书。都穆官至太仆寺少卿,身在大内,又好读书至老不倦,故而学问博洽。
关于他的读书灯故事,见于《都公谈纂》砚云甲编本跋语。说都穆故乡有人娶媳妇,半夜刮大风下暴雨,蜡烛全被吹灭,众人几乎异口同声地说:“南濠都少卿家有读书灯在。”按其履历,此时都穆早已致仕赋闲在乡,仍勤恳如此。
吾友东旵曾说:“人生很长,有人一生可以从农民奋斗到皇帝。”这话大有意味。我等读书人,若肯十二分勤苦,何愁胸中无知识。
私人修史,为历代所忌讳,并且科以杀头连坐之罪。清代康熙、雍正、乾隆三朝文字狱,株连无辜无数,多桩案件就是发端于士大夫、庶人、隐者私自著明史。
明人王锜《寓圃杂记》序言说,修史原有专门的官员,记事不为皇帝大王讳,据实而书。后来,官方把修史权收归朝庭,一切服务于统治,于是史书不可信了。董狐记“赵盾弑其君”,赵盾无可奈何,其实并不是真的无奈其何,而是有胸襟。司马迁以“春秋笔法”著《史记》,史才胜过董狐,而史德稍逊。后来有些所谓国史,全然为帝王将相涂脂抹粉,则是一蟹不如一蟹了。
小横香室主人的《清朝野史大观》,记顺治帝“科跣召词臣”一事。
清初江山不稳,忠于明朝的士大夫或者隐逸山野,或者在家门上贴对联公然反对清朝,或者干脆城头扯起大王旗。下诏求贤良方正,是满清入关后一个重要的亲汉政策。这一策略对稳固清朝统治起了极为关键的作用,一些士子终于主动投靠了,顺治帝光着头裸着脚迎见这些人,确实显示了一代帝王的气度与胸次。
倒履相迎,源于汉献帝时的蔡邕,即著名才女蔡文姬之父。他迎接登门拜访的大才子王粲,心情太激动,以至于鞋子都穿倒了。后来曹操也做过这事,他的重要谋士许攸就是这样被他牢牢笼络誓死效忠于他的。
惜才爱才,让人尽其才、物尽其用,古今成就事业者莫不如此。反之必败。
“一骑红尘妃子笑,无人知是荔枝来。”唐明皇宠爱杨贵妃,从岭南千里快马送荔枝,每一趟必要累死几匹马几个邮差。赞者欣赏唐明皇对杨贵妃的真诚爱情,《长生殿》传唱至今;骂者数落李隆基杨玉环的穷奢极欲,为千古大罪之一。
其实,千里转运送荔枝,并不是唐明皇的发明。《南方草木状》记载,岭南每年向朝庭上贡荔枝,以至于“邮传者疲毙于道,极为生民之患。”这本书是嵇康的孙子嵇含的著作,时在晋代,比唐皇杨妃所生活的时代早多了。
世人说起荔枝,必想起唐皇杨妃,这两个人说冤枉也冤枉。
楚地荆州,古今战略要地。
关羽小瞧吕蒙,坐失荆州,直接导致刘备退守关中,作了一只困兽,最后蜀汉革命大业之梦灰飞烟灭。清朝中后期,也就是道光以后,起义军与列强同时向满清发难,朝庭第一守海,第二守荆州。内陆攻防,荆州的战略地位,历史上一直仅次于京城,其三才是关中巴蜀。
吾乡安徽岳西,古为吴头楚尾,风土人情则更近于楚。南梁宗懔的《荆楚岁时记》,历数荆楚文化习俗,与吾乡大同小异,读来亲切。
野史如野食,有干蚕豆香。
民国初年小横香室主人的《清朝野史大观》,上至清朝历代帝王朝政家事,下至江湖野老逸闻掌故,无不详细记载,洋洋洒洒数千则,真正配得上大观之名。说朝章制度,褒贬世事,得史家笔法;记士林逸闻,饾饤人物,得《世说新语》三昧。只是其中明显错误不少,不知是原著错了,还是后来辗转流传中马化为鹿。燕闲家居时,以书中故事佐茶,但觉茶水有干豆香,也有风云之气。在旧书店初见此书时,尚且犹豫着要不要买,后来读《清史稿》,嫌过于简略,也烦矫饰隐晦过度,于是买来比较着读。金圣叹曾说:“豆腐干与花生米同嚼,有火腿滋味。”其间乐趣大致如此。
近年我很是醉心于野史,兼及媚狐恶鬼、正神散仙、木魅花妖、魑魅魍魉一类历代笔记。痴迷于野书,当然为真正的读书人所笑。然而古来野书,几乎无一不是士大夫的作品,庙堂高官、民间智者如东方朔、段成式、洪迈、沈德符、蒲松龄、纪昀、袁枚、鲁迅,也都拳拳于山海传说,我这江湖草民,自然也可以用来消遣人生无聊。
太平治世,最宜于蹲在山墙根下,晒着太阳扪虱谈江湖。国是非草野所知,还是莫谈吧。
祖上就有之
执法人员执法违法,或者大火烧了山林,或者上班时间看少儿不宜,诸如此类事件,一经媒体曝光被网络大军口水围剿,当事方必答:当事人是临时工,是聘用人员,或者是疯子。再恶劣的事件,如此如此,便可搪塞敷衍过去。临时工、疯子、聘用人员,成了逃避追责的万能盾牌。
叹服之余读闲书,才知并不是今人比古人更聪明,而是祖上就有之。《清朝野史大观》记载:有一年乾隆皇帝巡幸京畿,突然有一个草民携带着兵器犯驾。敢刺杀皇帝,这还了得!乾隆惊恐震怒中,严令彻查。这个时候,直隶总督方观承(桐城人,我的半个老乡)启奏说:“皇上息怒,那个草民只不过是保定村里的一人疯子罢了。”既然是疯子,皇帝自然也不好追究,事件最后不了了之。要不是方观承机敏应对,真不知道会有多少人因为这一事件砍头坐牢。方观承可谓是“疯子说”的远祖。
至于是不是疯子,鬼才知道。
刘邦本是泗水僻隅一个无赖,起初大约只是粗通文墨,其《大风歌》却酣畅淋漓,得先秦古诗遗风,或许真是帝王气使然吧。项羽生于江东簪缨世族,再不爱读书也比刘邦有文化,《垓下歌》就有浓浓的《楚辞》味,可惜是英雄末路的悲凉一叹。
刘邦和项羽都不是诗人,平素戎马生涯中,只顾攻城掠地,自然谈不上作诗,他们流传下来的诗都极少(刘邦还有一首《鸿鹄歌》存世)。后世编诗的人,却都把他们放在汉魏六朝诗之首,当然并不仅仅因为他们是帝王和英雄。
已逝学者章培恒先生,生前为上海辞书版《汉魏六朝诗鉴赏辞典》点评二诗,认为两诗都是悲音,刘邦是抒发胜利者的悲哀,项羽是抒发失败者的悲哀,独具慧眼。
古时帝王多作诗。
最富诗才的莫过于曹操,其歌行成就,在汉魏六朝诸多诗人中丝毫不逊色。
最霸气的莫过于武则天《腊日宣诏幸上苑》,“明朝游上苑,火急报春知。花须连夜发,莫待晓风吹。”传说她的诗诏一下,第二天上林苑的花除了牡丹果真全部开了。许多典籍对此津津乐道,事自然不可信,但这首诗确实有吞吐八荒、包举宇内的气概,非“真命天子”不敢作,也作不出。
康熙皇帝在世时人称汉学通,也喜欢作诗,有一首《登城诗》这样写:“城高千仞卫山川,虎踞龙盘王气全。车马往来云雾里,民生休戚在当前。”有野史作者赞道:“真帝王诗!”我以为真气不足,虚空做作,像今天的“老干体”。上海辞书版《元明清诗鉴赏辞典》也未收康熙的诗。
我在冬阳里读《却扫编》和《宾退录》,书中有刀剑气,也有林下风,但觉襟抱萧散,眼目旷达,胸中有幽绿山林一座。
从前有个铁脚道人,爱赤脚走在雪地里,兴致来了就高声朗诵《南华·秋水篇》,同时口嚼梅花,以雪下咽,说“吾欲寒香沁入心骨”。阅读滋味与之略似。
我读古书并非为做学问,而是以为读书可以养气,读古籍尤其让人气完神足。做学问太苦太实,与做砖瓦匠有得一比,远不如做文人自由自在。古人说“腹有诗书气自华”,气质华不华不敢说,但起码可以让自己的心如秋水一脉。
积贮一股真气再写文章,文章才会有秋水之味。
冒辟疆《影梅庵忆语》,前后我仔细读过三遍,每读一回心里都洇湿一片。我以为,古往今来的才子佳人故事,滋味已然尽在其中了。
冒辟疆与董小宛,一个是明朝遗臣,一个是秦淮名妓,一个是阆苑仙葩,一个是白下美女,演尽了人间风流佳话。听冒辟疆娓娓道说他与董小宛品茗、制香、看月、评诗、编书、侍花、赏画,此间闺房清课,羡杀我也。只惜是英雄迟暮之年忆香消美人,流水落花空叹惋,爱情滋味大致如此吧:有痛苦的爱才是真爱,就像带酸的甜才是真甜。
晚清民国时,坊间传言,董小宛并非死于肺痨,而是被清世祖顺治帝掠去做了妃子,也就是他极宠爱的董鄂妃。自然是以讹传讹,读冒辟疆《影梅庵忆语》,参读《清史稿》、余澹心《板桥杂记》以及冒辟疆友人吴梅村、钱谦益、侯方域、龚芝麓等人的相关诗文,更知道其事子虚乌有。董小宛确实死于肺病,董鄂妃是清初内大臣鄂硕的女儿,大将军费扬古的姐姐,两人根本不沾边。
佳人难再得,关于董小宛的美丽传言,其实反映的是芸芸众生对绝世佳人的怀恋,一如杨玉环被唐玄宗赐死马嵬坡,后人传言她东渡扶桑做了女道士。
而“董妃董小宛说”这一传言的缘起,据冒辟疆后人冒鹤亭先生考证,始作俑者是清末的易顺鼎、罗惇曧、陈衍三人,一开始是易顺鼎在诗文中含沙射影,后来罗惇曧、陈衍则继而公然写入书中。
自冒襄《影梅庵忆语》首创“忆语体”,后世效仿者层出不穷。
写得极好的,是沈三白的《浮生六记》,我以为与《影梅庵忆语》相颉颃,可以合称为“忆语体双璧”。写得比较好的,有陈裴之的《香畹楼忆语》和蒋坦的《秋灯琐忆》,但这两个人的作品怎么看,都有东施效颦之嫌,有明显做作的痕迹。这四部书,民国时林语堂编为“闲书四种”,均为清代作品。
再后来民国时期的忆语体文章,《倦云忆语》《眉楼忆语》《都门忆语》《昭明忆语》《消夏忆语》之类,大约有一二十部。我都没有读过,不知道质地如何。有研究者说,民国的仿作远逊于晚清。我信。
中国绵延几千年的浩荡充盈的文脉,从民国起其实就已经断了,需要接上。
张岱《夜航船》,序言起首就说:“天下学问,惟夜航船中最难对付。”初读时我很是讶异,哪有人写文章,自吹自擂到如此地步的?
读完全册,再细品序言,才明白全然是我自己错了。张岱说的夜航船并非《夜航船》,而是说旧时绍兴坐夜航船的芸芸众生,哪怕是贩夫走卒,都有些学问,他们在船上闲扯淡时涉及的话题十分庞杂,即使是腹中富有五车书的人,也不可能全然精晓。
古今类书,《夜航船》实是集大成者,可视作一部“古今知识辞典”,不单可以用做漫漫逆旅中的上好谈资,写文章、做学问也是难得的百科全书。后世有人菲薄《夜航船》,说在张岱作品中排不上位次。话也许是对的,但作为作家的张岱,与作为编纂家的张岱,二者并不矛盾。
作家重首创,编纂家重搜罗,最难得的是一身兼两家。明清两代,既作又编两者齐飞的,除了张岱,还有冯梦龙和张潮诸人。
我很不喜欢猴子。我以为,人身上所有的恶劣德行,猴子全都占了,比如好色、好吃、贪婪、强烈的权力欲等等;而人后天修得的文明,无论是装模作样的还是真正拥有的君子美德,猴子全然没有。
看森林里的野猴子打架,无非为了食和色,而动物园里的猴子,食物供应充足,它们打架全然是为了称王称霸,目的无非为了多占有几个母猴子。
《夜航船》记载,黄帝有四个妃子,夏朝增为九个,殷商二十七个,周朝八十一个,汉武帝设婕妤,汉元帝设昭仪,汉光武帝设贵人,魏明帝设淑妃,晋武帝设才人,隋炀帝设德妃,唐朝设贤妃,宋武帝设贵妃……我的第一反应是:总之,帝王的女人一朝比一朝更多。并且想起了猴子。
观人知猴,观猴识人,大抵是不错的。
沈德符《万历野获编》,我以为是野乘中的上乘,掌故中的翘楚。
作者沈德符生于士宦名门,其祖父和父亲均为进士,祖父沈启原精通诸学人称“博物君子”,父亲沈自邠翰林出身并且是一位史官。沈德符自幼饱受家学濡染,并且青少年时代一直居住京师,与诸多大儒名流多有交往唱和,谙熟明代朝野典故,又得史家笔法,故而《万历野获编》字字着实,绝少虚言,几无浮语,月旦人物,品评世象,切中要领,这是众多野史远远不及的。
只是他对朱明王朝过于粉饰谀美,尤其是对他所生活时代的万历皇帝朱翊钧奉承歌颂过度,对朱翊钧亲政后深居后宫、不理朝政、荒淫享受多加辩护、美饰,令其作品有浓重的奴才气,为我所不喜。当然这完全可以理解,私下议论朝政国是本来就是大罪,再对皇帝老儿和他的后宫娘儿们稍有不敬,岂不是自寻灭族?
沈德符倒也实在,他在壮年写完《万历野获编》前二十卷密藏于箱底十年后,晚年再写续编后十卷,其《续编小引》开头就坦言:“今上御极已垂五十年,德符幸生尧舜之世,虽困处菰芦,然咏歌太平,无非圣朝佳话。”
既然是“圣朝佳话”,当然满纸“皇上圣明”。
驸马是个既荣耀又尴尬的角色,一如穷汉入赘素封之家,软饭从来都不是好吃的。遇上个贤慧公主,自然是鸿福齐天,遇上个骄横的,生不如死。
光是公主贤慧还不行,假如随同公主一起嫁来服侍她的奴婢刁蛮,驸马爷的日子也暗无天日,成了奴隶的奴隶。《万历野获编》记载了两个驸马受制受气的故事。一个是娶明神宗朱翊钧胞妹永宁公主的梁邦瑞,因为没有足够的钱贿赂公主的“管家婆”和其他奴婢,竟然不能近公主的身,他郁郁而死时公主还是个处女。一个是娶朱翊钧爱女寿阳公主的冉兴让,夫妻二人本是凤凰于飞感情好得很,公主与驸马行夫妇敦伦之礼,却得事先禀告随公主一起陪嫁过来的管家婆。某天管家婆与太监喝酒,公主诏驸马来同床共枕,未向管家婆报告,不单驸马被胖揍一顿撵出门去,后来夫妻双双还被告到皇帝和公主母亲那里,受到严厉处罚。受气驸马历代都不缺,除了受奴才掣肘的,更多的是被刁蛮公主欺侮。
《清史稿》记载,清朝甚至下严旨训诫公主,命她们不得欺侮夫君及其家人。
晚明大才子冒辟疆最喜欢的人,其实并不是董小宛,而是陈圆圆。他娶董为小妇,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陈被掠进皇宫,惆怅中恰遇董,恰好董与陈一般的风姿绰约才气过人,又恰好董与陈一样执意要嫁给他做小。
《影梅庵忆语》本是冒辟疆专门悼念董小宛的作品,但开头部分,冒辟疆念兹在兹的却是陈圆圆。他先是赞陈圆圆“如孤鸾之在烟雾”,继而又赞其“如芳兰之在幽谷”,用情是极深的,并且两人先前已有婚誓。
自古名士爱倾城,佳人爱才子,像冒辟疆这样有两个名动天下的绝代佳人前赴后继抢着去爱的却不多。冒辟疆诚然是天底下最有福的人。《影梅庵忆语》寥寥万言,文字并不能算绝佳,成为名作,与这两个女人当然有直接的关系。还有一个原因,是记事真实,情感真切,哪怕有些细节有被人骂作负心汉的危险,冒辟疆也毫不曲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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