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伤鉴定中,有关鼻子的只有“脑挫裂伤嗅觉失灵工伤算几级?丧失”这一条吗?

工伤鼻子丧失功能几级伤残_百度知道
工伤鼻子丧失功能几级伤残
答题抽奖
首次认真答题后
即可获得3次抽奖机会,100%中奖。
yiwang1956知道合伙人
劳动人事类认证行家
yiwang1956
知道合伙人
劳动人事类行家
采纳数:30894
获赞数:77923
制定《企业管理制度》1988年被本市推荐。 劳动法咨询,邮箱
  鼻子丧失功能,应评定为十级伤残。  工伤致鼻子丧失功能,即嗅觉丧失,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5.10十级“”30)嗅觉丧失“规定,应评定为十级伤残。
为你推荐:
其他类似问题
个人、企业类
违法有害信息,请在下方选择后提交
色情、暴力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有谁知道鼻子的工伤鉴定标准级别。怎样才有资格鉴定_百度知道
有谁知道鼻子的工伤鉴定标准级别。怎样才有资格鉴定
答题抽奖
首次认真答题后
即可获得3次抽奖机会,100%中奖。
高飞知道合伙人
劳动人事类认证行家
知道合伙人
劳动人事类行家
采纳数:4562
获赞数:6873
河北大学 毕业 专注农民工和企业职工维权
有器官损伤、嗅觉障碍、铬鼻病的可认定为伤残。参考《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铬鼻病(无症状者)10级、嗅觉丧失 10级、铬鼻病有医疗依赖 9级鼻窦有异物未取出 10级单侧鼻腔或鼻孔闭锁 10级鼻中隔穿孔
10级双侧鼻腔或鼻咽部闭锁 8级
京大上海知道合伙人
采纳数:71
获赞数:53
擅长:暂未定制
每个级别都有不同的标准太过繁复,而且,最终也要以鉴定结果为准,我就不一一赘述了。我这里简单描述一下10级(最低等级)的工伤标准。你可以自行对照。铬鼻病(无症状者)。嗅觉丧失。鼻窦或面颊部有异物未取出。单侧鼻腔或鼻孔闭锁。鼻中隔穿孔。面部有瘢痕,植皮,异物色素沉着或脱失&2 c㎡。
就算给我看照片我也看不太清楚。看上去似乎是伤疤,但看不真切。毕竟是照片。你自己量一量吧。你应该和这点有关“面部有瘢痕,植皮,异物色素沉着或脱失&2 c㎡。”当然,最后还是要以鉴定为准。
大于2c㎡构成10级。注:我说的这个是面积2平方厘米,不是长度厘米。你达到这个标准,去做工伤鉴定的话,就有级别了。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律知道合伙人
采纳数:127
获赞数:355
你好,具体看损伤程度
你好。没伤骨头
可能不够10级,但依然享受工伤待遇
伤口留下很大的疤痕
匿名用户知道合伙人
你也可以去医院的时候问下医生应该知道
其他1条回答
为你推荐:
其他类似问题
个人、企业类
违法有害信息,请在下方选择后提交
色情、暴力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  
  近日,莱西的董铭丰拨打本报热线电话反映说,2011年9月,他骑电动车上班时被一辆摩托车撞了,被撞后丧失了嗅觉。事后他一纸诉状将骑摩托车的史某告上了法庭。司法鉴定中心对董铭丰做了伤残鉴定 ,虽然嗅觉确定为丧失,但认定为“未达到评残等级”。没有评残,就得不到相应的赔偿 ,对此,董铭丰很不解,难道嗅觉就这么没了?
  上班路上发生车祸
  日早晨7点20分,董铭丰从前冯北村家中出发,骑着电动车,去莱西市区的按摩诊所上班。经过一木材市场门口的时候,一辆摩托车加速横穿马路,冲向了马路对面靠边行驶的董铭丰。董铭丰反应不及,来不及躲避,摩托车撞在了电动车的前轮上,受到冲击,董铭丰直接摔到了地上。
  据董铭丰回忆:“当时我沿着马路由南往北,贴着路边骑车,撞我的摩托车骑得很快,从西往东横穿马路。我刚注意到有车靠近的时候,已经被撞上了。”倒地之后,董铭丰挣扎着站了起来,当时就感到头晕恶心。撞人的摩托车也摔倒在一边,没有牌照,驾驶员是莱西市岚上村人史某。据莱西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现场勘察及调查后认定,史某承担全部责任。董铭丰不承担事故责任。
  车祸过后嗅觉没了
  事故发生后,董铭丰被送到了莱西市人民医院,拍片子后发现头部有血肿,入院当天,董铭丰还发现自己的嗅觉出现了问题 。“吃饭时我就发现闻不到饭菜的味道,当时感觉挺奇怪,自己又没有感冒,鼻子怎么会失灵呢?医生告诉我说,可能是嗅神经损伤了。”董铭丰告诉记者。事后,经莱西市人民医院检查,董铭丰被诊断为脑外伤反应、嗅神经损伤、颅底骨折、头皮血肿等,在医院住了7天。在莱西市人民医院出院记录上,记者看到,董铭丰入院时“耳鼻流血,左侧鼻腔嗅觉减退,右侧鼻腔嗅觉丧失”。
  出院后 ,董铭丰的嗅觉还是不见好转,他又到了青岛市青医附院求医。经过检查,青医附院医生同样将其诊断为嗅觉损伤,服药半个月后,没有明显改善的效果,医生告诉董铭丰“嗅觉恢复有难度”,建议其去北京治疗。董铭丰抱着最后的希望,于日,来到了北京协和医院专家门诊。耳鼻喉科的专家给董铭丰做了主管嗅觉功能测试,按照主管嗅觉功能分级,董铭丰属于“完全失嗅”,嗅觉恢复的可能性很小。
  做伤残鉴定却不予评残
  2011年10月,董铭丰向莱西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史某赔偿医疗费 、误工费 、精神损害抚恤金、残疾赔偿金等共计79503.72元。由于涉及原告损伤程度鉴定,2012年2月份,由原告和被告双方合议,选定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司法鉴定中心对董铭丰进行损伤鉴定。日,该中心出具了司法鉴定意见书,认为“被鉴定人董铭丰车祸后出现嗅觉丧失未达到伤残等级”。
  日,经过开庭审议,法院下达了判决书,其中对于原告主张的医疗费 、误工费 、护理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 、清障费予以认定,赔偿共计10047.42元。但是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于法无据,不予支持。司法鉴定费1000元由董铭丰负担。
  对于判决结果,董铭丰很不理解,他告诉记者:“因为车祸,我丧失了嗅觉,法院的判决书里却没有考虑,也没有要求被告就嗅觉丧失做出针对性的赔偿。我现在不光闻不到味道,吃饭也尝不出味道来,只能感受到辣椒的辣味。现在做中医按摩,需要接触一些中药,感觉都有障碍了。记忆力也大不如前,很苦恼。”在与董铭丰的交谈中,记者可以明显感受到对方在回忆以前事物时有障碍,往往需要考虑几分钟才会记起。多半时候记不起来,只能翻看病历材料,再次提起时又忘了,只能重新翻资料。
  学者呼吁,应给予适当补偿
  虽然嗅觉丧失没有评上伤残,但是莱西市人民法院的这个判决,有否考虑到嗅觉丧失的事实呢?作为原告的辩护律师,衡日律师事务所的孙俊杰直言:“这是一个尴尬的案子。支持嗅觉丧失的事实也行,不支持也没错。”孙律师首先给案子定了个性 ,“起诉时,考虑到原告丧失嗅觉,属于功能丧失,符合伤残的定义,虽然交通事故伤残评定标准中没有明确的条文,但是按照推定,伤残评定的最低标准是10级,我们就按照十级伤残的标准提出了赔偿要求。但由于鉴定中心出具的鉴定意见‘未达到伤残等级’,所以法院没有支持这一要求。”
  车祸会造成嗅觉丧失吗?记者联系了海慈医院耳鼻喉科刘盛林主任,他告诉记者,车祸造成的嗅觉丧失,虽然门诊上不多见,但是确实有。“嗅觉丧失一般是嗅觉神经出现了损伤,由外力作用造成,但是原因难查。”
  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博士类延村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从法理上讲,就是要保障人权,当事人权利一旦受到侵害,就应受到相应的补偿。我们呼吁自由裁量权。现在一些法律条文在列举具体条目时,最后都写有‘等’字,这就留下了一定的解释空间。像董铭丰的问题 ,应该从器官功能角度考虑,自由裁量,适当补偿。”记者 丁一(图片由受访者提供)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李敏娜]
版权稿件,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热门推荐 ||||||||||||||||||
新闻热线:010-  
车祸撞没了嗅觉 怎么赔?
作者:安然
插图&王金辉H120
12月15日,市民马女士终于从北京市一中院拿到了终审判决,此时距离她遭遇的这起交通事故已经过去1年4个月。虽说得到了3万元的精神损害赔偿,但自此之后,全世界的花香、茶香、咖啡香、饭菜香,永远和她说再见了&&这次交通事故使马女士丧失了部分听力和全部嗅觉。虽然案件涉及的赔偿款并不多,但却迁延日久&&保险公司认为,马女士闻不到气味,并不属于&残疾&,在现行的《道路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标准》中并没有这一项。
尽管马女士最终官司胜诉,为她提供法律服务的北京卓代律师事务所张金澎律师有话要说:现行的《道路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标准》已生效13年,里面并没有&丧失嗅觉&这一项。&但是这个标准是2002年通过的,和现今的实际情况已经有了不小的出入,这样的评定标准,早已落后于日新月异的实际生活。在司法实践中,如果因评定标准的落后而使得受害人得不到应有的赔偿,实在太令人遗憾了。&
出租车门突然打开
幼儿园老师倒地摔伤
马女士所遭遇的事故有可能发生在每一个人身上。去年8月2日,马女士骑自行车经过海淀区玉渊潭附近,在玉渊潭南路口至普惠寺路口中间,出租车司机王某将车停在马女士前方,车门突然打开。猝不及防的马女士赶紧转向,却不料正撞在违法停放在非机动车道的一辆小轿车上,倒地摔伤。
由于事故责任很清晰,公主坟交通大队以简易程序判定,&的哥&王某负全责,马女士无责。马女士立即被送往北京水利医院治疗,除去交通事故中常见的&急性闭合性颅脑损伤、外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枕骨骨折&等之外,这些伤势还导致她的听觉和嗅觉严重受损,其中嗅觉彻底丧失。
马女士是一名幼教工作者,每天和小娃娃们打交道,骨折的伤可以痊愈,听力受损、嗅觉丧失,不仅会对她今后的生活产生重大影响,对她从事的工作也极其不利。&五官争功&的相声里,&鼻子&离开马季先生的&头&的事情,竟然真切地发生在了她的身上。
由于双方谈不拢赔偿问题,马女士向法院起诉,要求的哥王某、乱停车的司机李某及出租车公司、保险公司共同赔偿各项损失4万余元,并支付精神损害赔偿10万元。
&别人撞过来的&&
乱停车司机要赔两成
停车在路边的司机李某在交警所做的事故责任认定中本来没有出现,但在庭审中,他也被拉了进来。于是庭审中首个焦点是:一辆停放在路边的车子,是不是应该对&别人撞过来&的交通事故负责。
记者发现,在当下的北京交通环境中,除了自行车不能驶入的环路主路以及管理非常严格的长安街等路段之外,几乎在任何一条路上,骑车人的通行空间都被乱停放的机动车大幅压缩。近年来,交管部门在众多城市道路的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之间安装了矮护栏,本意是规范停车秩序,并且也能为骑车人留出通行空间,但目前的实际效果却恰恰相反:记者在崇文门附近道路上看到,几乎每一处矮护栏的前后两侧都会停上机动车,给骑车人留下的进出护栏内自行车道的空间极其狭小。为了避开胡乱停放的机动车,骑车人不得不借道进入机动车道,而原本的非机动车道,成了许多车主的免费停车场。
上月底,在丰台法院开审的一起案件中,三轮车车夫老杨骑车撞上了一辆停放在小区外的面包车,诱发脑溢血而死,家属将面包车车主告上法庭,索赔各项损失48万元。
密云法院也曾审理过一起因违章停车而发生的造成10余名路人受伤的交通事故。四辆机动车违法停放在公交站台前,等车的路人不得不站到道路上等候公交车。而恰巧路过的奥迪司机错踩了油门,撞在最后面一辆车的车尾,结果这4辆车&穿糖葫芦&一样连环撞击,最前边的一辆车撞伤了路人。法院最终判决,4名违法停车的司机各承担10%的责任。
以马女士的遭遇,如果当时非机动车道上没有这辆乱停的车,最多也就是惊吓一下,并不至于造成如此严重的后果。李某辩解说,车上虽然被警察贴了条,但贴条时间是下午4点半左右,并非事故发生的3点。因此他和这起事故无关。&的哥&王某反驳说,事故发生后,他和交警先急着送马女士去医院,交警返回后才给这辆车贴了条。结合当时现场监控等多项证据,法庭认为,虽然李某的违法行为并没有出现在事故责任认定书上,但他同样应承担部分赔偿义务,并将这个比例确定为20%。
丧失嗅觉不算残疾
另辟蹊径索要精神损害赔偿
更关键的交锋发生在丧失嗅觉的赔偿问题。卓代律师事务所接受马女士委托之后,指派张金澎等两位律师为她提供法律服务。
分析案情后,张金澎律师发现,马女士的伤情,按照现行的《道路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标准》,够不上评残的标准,《鉴定标准》中并无关于嗅觉方面的规定。这势必将对她的索赔产生非常不利的影响。但是,马女士的伤情客观存在,嗅觉全部丧失,也必然让她今后的生活、工作受到严重影响。
仔细研究后,张金澎律师决定,另辟蹊径,从精神抚慰赔偿上着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规定,精神损害抚慰金包括致人残疾、致人死亡以及&其他损害情形&,马女士的情况,我认为,是可以属于&其他损害情形&的。&以此为依据,原告方向对方提出了10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要求。
遭遇这起事故之后,马女士已经彻底告别了世间的一切味道。虽然闻不到恶臭未必是件坏事,但因此而告别花香、茶香、咖啡香、饭菜香,代价也确实太大了。没有了嗅觉,味觉也会受到牵连,对她生活所造成的影响可想而知。
作为幼儿园的教师,马女士因为听力和嗅觉的缺陷,有部分教学工作已无法承担。为此,她所在的幼儿园正式出具了相关证明。如果仅因现行的《道路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标准》中没有关于丧失嗅觉的相关规定,而造成受害人只能自行承担自己没有任何责任的交通事故的后果,对受害人而言,也难言公平。
一审法院认为,原告人听觉嗅觉受损,身心受伤害之余,精神损害也很明显。法院判定,被告人赔偿马女士各项经济损失近4万元,以及精神损害赔偿3万元。一审宣判后,保险公司提起上诉,依然认为不应因嗅觉丧失而赔偿精神损失。本月15日,北京市一中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保险公司的上诉,维持原判。
医学已能鉴定嗅觉的丧失
相关机构应考虑列入评残标准
遭遇同样的交通事故,同样的部位受了同样的伤,对不同职业的人而言,影响具有极大的差异。作为市律协交通管理与运输专业委员会主任,张金澎与他的同事在从业经历中遇到过不少特殊的索赔。
&比较常见的是&手模&,对她们来说,&手&就是职业生命,今后的生活、收入都指望着这双手。很多交通事故的受害人都会伤到手,而且很多留下疤痕。在《鉴定标准》里,&疤痕&也不算残疾,因此,普通人同样也是不能因为身上、手上出现了疤痕而额外索赔。但是对于手模来说,手上的疤痕会彻底终结她的职业,也让她今后的生活来源出现问题,这种情况下,在法律上必然需要对她有个补偿。&
与此类似,许多从事较为独特职业的公众,如品酒师、钢琴师、摄影师&&如果他们赖以为生的嗅觉、味觉、听觉、视觉在交通事故中受损,一般来说,有望获得比常人更高的赔偿。&当然,这也需要当事人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比如是否确实以品酒、音乐、摄影等技术为生、是否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当事人一直从事这方面的职业等等。&张金澎说。
张律师发现,关于诸如嗅觉丧失评残的问题,虽然在《道路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标准》找不到相关依据,但是依据现行的《工伤级别鉴定标准》,其中第31条明确规定,嗅觉丧失,应当认定为十级伤残。
&《道路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标准》是2002年12月通过的,已生效13年,与现行的情况有很大的出入,而且现在对嗅觉及听力的检测和鉴定的医学手段、鉴定方式都已经成熟,可以鉴定出原告所受的伤害是客观存在的。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标准落后是个客观现实,但不应该因为它的落后而使受害人得不到相应的赔偿,或者只能走索赔精神损害赔偿的路子。&张律师建议,相关立法机构应当考虑现实问题,在伤残鉴定标准上弥补这个空白。
本报记者&安然&J060
本期主讲&张金澎律师
北京市卓代律师事务所主任,现为北京市律师协会交通管理与运输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业务拓展与创新专门委员会副主任。担任北京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非常任委员,北京市公安局民警维权法律顾问团成员。
张金澎律师主要的律师业务领域为房地产建筑工程、交通管理与运输、侵权法律、人身损害赔偿等,连续多年被评为北京市律师协会最佳、十佳专业委员会主任。
责任编辑:张丽艳
青年网汽车微信
青年网旅游微信→ 嗅觉丧失,哪里鉴定温州.是几级伤残
嗅觉丧失,哪里鉴定温州.是几级伤残
健康咨询描述:
其他类似问题
医生回复区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医生
&&&&&&你好,根据你描述的情况考虑这个问题应该到专业的医疗鉴定中心区做的。
参考价格:44
参考价格:15
参考价格:32
您可能关注的问题
用药指导/吃什么药好
1.各型急性白血病,特别是大颗粒淋巴细胞白血病﹑...
参考价格:¥135
您好,虽然我们的工作人员都在竭尽所能的改善网站,让大家能够非常方便的使用网站,但是其中难免有所疏漏,对您造成非常不必要的麻烦。在此,有问必答网向您表示深深的歉意,如果您遇到的麻烦还没有解决,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联系我们,我们会优先特殊解决您的问题。
请选择投诉理由
涉嫌广告宣传
无意义提问
非医学类咨询
违背伦理道德
其他投诉理由
涉嫌广告宣传
无意义回复
违背伦理道德
复制粘贴内容
常识性错误
其他投诉理由
如遇紧急情况,请致电400-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在职失去嗅觉算不算工伤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