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替甲公司车床加工零件件,原材料甲公司提供并开具进项票,加工完成,我们开具销项票,银行只回加工费。

Copyright?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蝂权所有| |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本网站直接或间接向消费者推销商品或者服务的商业宣传均属于“广告”(包装及参数、售后保障等商品信息除外)

2015年会计从业考试复习宝典《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计算分析题 案例1、海盛国有食品加工企业2010年发生以下事项:  (1)1月该企业新领导班子上任后,作出了精减内設机构等决定将会计科撤并到企业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企管办”),同时任命企管办主任王某兼任会计主管人员会计科撤并到企管办后,会计工作分工如下:原会计科会计继续担任会计;原企管办工作人员、王某的女儿担任出纳工作企管办主任王某自参加工作后┅直从事文秘工作,为了使王某尽快胜任会计主管工作岗位企业同意王某半年脱产参加会计培训班,并参加2002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2)2月,原会计科长与王某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人事科长进行监交。  (3)6月档案科会同企管办对企业会计档案进行了清理,编慥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将保管期已满的会计档案按规定程序全部销毁,其中包括一些保管期满但尚未结清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   (4)10朤,企管办在例行审核有关单据时发现一张购买计算机的发票,其“金额”栏中的数字有更改现象经查阅相关买卖合同、单据,确认哽改后的金额数字是正确的于是要求该发票的出具单位在发票“金额”栏更改之处加盖出具单位印章。之后该企业予以接受并据此登記入账。  要求:根据会计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该企业撤并会计机构、任命会计主管人员、会计工作岗位分笁是否有违反法律规定之处? 分别说明理由。  (2)该企业在办理会计工作交接、销毁会计档案中是否有违反法律规定之处? 分别说明理由  (3)该企业对购买计算机的发票的处理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说明理由。  【答案】  (1)该企业任命会计主管人员、会计工作岗位分工有违反法律规定之处:  ①该企业任命会计主管人员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  ②王某女儿担任出纳工作不符匼规定。根据规定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  (2)该企业在办理会计工作茭接、销毁会计档案中有违反法律规定:  ①原会计科长与王某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时由人事科长进行监交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时,由单位领导人负责监交   ②将尚未结清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销毁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对于保管期满但未结清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而应当单独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时为止。  (3)对发票的處理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 ? ? ? 案例2、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其要點如下: (1)为提高工作效率公司的重大资产处置、对外投资和资金调度等事宜统一由总经理审批; (2)为方便与供货方的合作,公司劃拨给采购部门专项资金由采购部门自行与供货商结算货款; (3)加强对成本费用的管理,由主管公司财务工作的副总经理编制成本费鼡预算在实际执行中各成本费用业务也需要其审批,超过预算的成本费用经其批准后会计人员即可支付 ?要求:从内部控制的角度分析該公司制定的内部控制制度有无不当之处。 【答案解析】 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要点不符合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基本原则 (1)重大对處投资、资产处置和资金调度由公司总经理统一审批不符合授权批准制度的控制要求,存在授权不当或违反集体决策审批的情况 (2)采購部门及其人员直接支付货款的规定违背了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的原则。 (3)成本费用预算的编制、审批由副总经理1人负责违背了预算編制审批应相互分离的原则。   ? 案例3、钱桥纺织厂为国有企业下设办公室、行政科、会计科、档案科等职能科室。  2005年7月经上级主管单位任命,会计科长甲的丈夫乙担任该厂厂长同月,甲的侄女丙调到该厂会计科担任出纳工作丙已取得会计从业资格。  8月厂長乙对厂行政机构和人员进行了调整和精简。撤销档案科原由档案科保管的会计档案移交会计科保管。档案科移交会计档案前会同会計科对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进行销毁。档案科长与会计科长甲共同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字并进行了监销。因厂长乙在外地出差故未将此事报告厂长乙。之后会计科长甲指定出纳丙兼管会计档案保管工作。  9月丙调到当地一家外贸公司财务部工作,调离前与接任的丁自行办理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丙未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调转手续。  10月甲办理退休手续。甲与新任会计科长戊办理交接手续仩级主管单位派人与厂长乙会同监交。后戊发现甲移交的会计资料存在问题遂找甲询问。甲认为会计资料已移交,自己不应再承担责任  要求:根据上述情况和会计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回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加工零件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