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腾铭惠商车贷融资欺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车贷按揭贷款款38000,工行查询贷了45600,说是开卡费,

法定代表人:高家源,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黄丹,系原告公司员工。

被告:邱洪娟,女,汉族,住山东省招远市。

被告:王华,男,汉族,住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

原告成都腾铭惠商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铭惠商公司)与被告邱洪娟、王华追偿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2月24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腾铭惠商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黄丹到庭参加了诉讼。被告邱洪娟、王华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本院依法缺席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腾铭惠商公司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邱洪娟向原告支付代偿的银行贷款12612.85元及违约金3783.86元(按代偿金额的30%计算);2.判令被告王华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事实与理由:2016年5月20日,被告邱洪娟为购买一辆宝马汽车与中国工商银行成都东大支行(以下简称工行东大支行)签订《信用卡购车专项分期付款合同及抵押合同》,约定被告邱洪娟通过办理工行东大支行的购车专项分期付款业务以透支方式支付其剩余购车款,透支金额为95000元。同日,被告邱洪娟与原告签订《信用卡透支分期付款担保服务合同》,约定由原告为被告邱洪娟向工行东大支行的信用卡透支分期款项95000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被告王华作为反担保人对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反担保。合同签订后,被告邱洪娟通过信用卡透支方式支付了购车款,但在履行向银行的还款义务时多次逾期,原告于2016年10月31日代被告邱洪娟向银行偿还12612.85元。经原告多次催收,被告至今未向原告支付代偿的款项。

被告邱洪娟、王华未作答辩。

原告腾铭惠商公司围绕诉讼请求依法提交了《信用卡购车专项分期付款合同及抵押合同》、《信用卡透支分期付款担保服务合同》、担保函、情况说明、劳动合同、信用卡交易明细、电子回单、转账凭证等证据,对于上述证据,被告邱洪娟、王华未到庭参加诉讼,视为放弃质证和抗辩的权利。本院依法予以确认并在卷佐证。

根据当事人的陈述和经审查确认的证据,本院认定事实如下:

一、2016年5月,被告邱洪娟与工行东大支行签订《信用卡购车专项分期付款合同及抵押合同》,约定被告邱洪娟向工行东大支行申办信用卡购车专项业务以透支方式支付购车款,透支金额为95000元,并以按月等额的方式向银行偿还透支的资金,共分36期,每月15日前偿还。

二、同日,原告与被告邱洪娟签订《信用卡透支分期付款担保服务合同》,约定原告为被告邱洪娟前述《信用卡购车专项分期付款合同及抵押合同》中信用卡透支资金提供担保服务,并约定,因被告邱洪娟未按时向发卡银行偿还分期款,导致原告保证金或其他款项被扣划造成垫付的,被告邱洪娟应立即向原告返还垫付款,同时视为被告违约,还应当向原告支付违约金,以贷款额的30%计算,被告王华作为反担保人,对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

三、上述合同签订后,工行东大支行向被告邱洪娟发放了信用卡,被告使用了信用卡的透支资金支付购车款后,未按时足额向银行偿还分期款,且存在多次逾期,原告于2016年10月31日通过其员工高桃的个人账户代被告向银行偿还12612.85元。

本院认为,原告与被告邱洪娟签订的《信用卡透支分期付款担保服务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本案中,被告邱洪娟未按约偿还银行分期款,导致原告承担担保责任进行了代偿,对其代偿的款项,原告有权向被告邱洪娟追偿,故对于原告主张被告邱洪娟支付代偿款12612.85元的诉请,本院予以支持。同时,根据合同约定,被告未按时足额还款,导致原告为其垫付款项的构成违约,还应当向原告支付违约金,现原告主张违约金以代偿额的30%计算,在双方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本院予以支持。因被告王华对上述担保承担连带责任反担保,故对于被告邱洪娟的上述债务,被告王华应当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王华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有权向被告邱洪娟进行追偿。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一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邱洪娟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成都腾铭惠商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支付垫付款12612.85元;

二、被告邱洪娟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成都腾铭惠商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3783.86元;

三、被告王华对被告邱洪娟承担的本判决第一、二项确定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如果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10元,减半收取105元,由被告邱洪娟、王华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车贷按揭贷款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