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州中公教育(重庆万州分部)怎么样怎么样?和重庆比

【导语】2017在陆续进行,由于遴选考试信息非常繁多,会及时公布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根据中共重庆市万州区委办公室、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万州委办〔2017〕69号)精神,经研究,决定从全区23个经营类事业单位(具体单位见附件1)工作人员中公开选聘镇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能胜任岗位工作。

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标准,采取考试的方式,在区属经营类事业单位范围为镇乡定向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全区23个经营类事业单位(具体单位见附件1)身体条件符合岗位需要,在2018年6月30日前仍在编在职的工作人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选聘:

1. 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2.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万州区镇乡事业单位选聘工作人员共计77名(具体单位见附件2)。

(一)报名所需材料及程序

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的介绍信(介绍信须包含报名人员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工作岗位类别及等级等,见附件3)、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登记照片3张以及《报名登记表》(见附件4),由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资格初审,区人力社保局资格复审后,领取准考证。

报名时间:2018年4月18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报名地点:万州区江南新区江南大道2号,区政府大楼418房间。

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考试采取笔试闭卷的方式进行。

考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及时事政治(十九大以来)”,分值为100分。

为改善我区教师队伍结构,不断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现就我区教育系统2018年引进区外教师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公开公平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条件,切实做到“信息、过程、结果”三公开。

(二)岗位管理原则。按照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管理的有关规定,享受所聘任岗位的相应待遇。

(三)计划控制原则。实行计划到校,引进区外教师数量严格控制在下达的计划内。

2018年引进区外教师对象以普通高中教师为主,适当引进其他层次教师,引进计划共20名,具体岗位见《2018年万州区引进区外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一)凡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1.身份要求:引进教师需为万州区辖区以外在岗在编教师。

2. 年龄:考试引进和考核引进对象的年龄均不超过45岁(截止2018年8月31日)。

3. 学历要求:引进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应具备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符合考核引进条件的幼儿园教师可放宽至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

4. 工作年限要求:引进教师需从事所报考岗位层次学科教学三年及以上。

5. 资格要求:引进教师必须具备相应层次及以上教师资格。

6. 专业要求:引进教师相应学历的所学专业必须与拟引进岗位的学科专业相同或相近(符合考核引进条件的人员除外)。

7.师德良好,无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行为,未受过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及以上通报、处分。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不含试用期)。

(二)以下人员不属于引进范围

在试用期的;在受处分期间的;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本人继续处理的;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涉嫌犯罪正在被调查或者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引进区外教师分考核引进和考试引进两种办法。

(一)考核引进:属于下列对象之一者采取考核引进。

1. 重庆市级、区县级骨干教师(不包括培养对象);

2. 2013年9月1日以来获区、县级(教委、教研室组织的)及以上赛课一等奖获得者;

3. 2013年9月1日以来获市级及以上政府(或市级及以上人社局会同教委联合)表彰的优秀教师、劳动模范。

考核引进人员的考核形式为面试,与考试引进人员的面试一并进行。

(二)考试引进:考试引进人员采取考试的办法。考试由笔试和面试组成。

引进区外教师,实行对岗报考。属于考核引进的人员优先报名,拟引进岗位计划数中,若考核引进人员报满后,则不接受考试引进人员报名。

① 2018年7月7日上午9:00-下午5:30,符合考核引进条件的人员报名;

②2018年7月8日上午9:00-下午5:30,考试引进人员报名;

2. 报名地点:万州区教委六楼大会议室(重庆市万州区白岩路256号);

面试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凡考生有一科缺考,取消面试资格。

①面试比例:公开招聘面试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经资格复审后,实际到现场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面试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至规定比例(递减后的招聘岗位人数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公式计算,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面试人员无法递减的,考生各科成绩需“达到60分”或“不低于其他岗位进入面试人员最低成绩”二者之一即可。其中,属急需紧缺人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

②面试方式:(见附件2)。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招聘单位应写出书面报告,说明理由,并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面试具体参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执行。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考试招聘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0%+专业科目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

考生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考试考核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考核招聘体检人员按照拟聘岗位人数,根据报考该岗位考生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当总分相同时,则加试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考试招聘体检人选按照拟聘岗位人数,根据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当总分相同时,则依次按专业科目成绩、公共科目成绩、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加试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以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并结合行业和岗位实际需求执行。

体检参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定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149号)等相关规定,在指定体检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主动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在本岗位面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的考生中按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次序进行一次性递补。递补人选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按前述体检人选确定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体检合格人员由各招聘单位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公开招聘人员实行等额考察,因考察不合格、资格条件复查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等,不再递补。考察以后环节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有关本次招聘公告、考试成绩、现场复审报名资格、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相关信息,在万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u/wanzhou/)予以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并保持通讯畅通。

拟聘人员按《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选)聘公示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办〔2010〕96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万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招聘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毕业院校、总成绩、拟聘用岗位等。

经重庆市万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关于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须在我区事业单位服务5年及以上, 未满服务者,须按照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约定履行违约责任,解除聘用合同并终止人事关系。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是公开选拔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确保招考工作的顺利进行。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招聘资格,并严格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本简章由重庆市万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招考政策咨询电话:023-、

原标题:万州区2017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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