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退休教师涨工资啥时到位反映待遇发放未到位怎么解决?

养老金收不抵支?缴满15年就没必要再缴?真相是......
今年,关于养老金的新政策新举措频频出台。年初,人社部、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2018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明确从日起,上调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这是我国连续14年调整基本养老金。不久前,国务院印发《关于建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的通知》,决定建立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自日起实施。记者注意到,每当关于养老金的政策发布时,一些涉及养老保险的话题、帖文就会在网络热传。在热议政策红利的同时,也出现一些容易引起迷惑的误读,比如:“养老保险只用缴满15年”“省里养老金收不抵支,以后领养老金无保障”……有些误解甚至多年来反复被传播,让不少人产生疑惑。  人社部相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回应了公众对养老金政策的疑惑和误读。有些省份养老金收不抵支,因此领不到钱?回应:自今年7月1日起,我国实施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全国养老保险基金收大于支,按时足额发放有保障近日有自媒体发文称,“2018年—2020年养老金收不抵支的省份仍有13—14个,且进一步分化的趋势逐步增大。”这让相关省份的不少参保者担心:养老金是不是领不到了?对此,人社部相关负责人回应,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没问题,全国各地包括养老保险基金出现不足的省份,目前制度运行都很平稳,养老金发放有保障。这位负责人解释说:“局部地区养老保险基金收不抵支是事实,但这不意味着全局性风险。2014年,我国出现3个省份收不抵支,之后又有所扩大,这主要是现行养老保险制度采取省级统筹的结果,不影响个人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从全国看,养老保险基金近年来一直收大于支、结余持续增长。其中企业职工养老保险2017年收入3.29万亿元,支出2.85万亿元,当期结余4389亿元,累计结余4.14万亿元。人社部相关负责人表示,为缓解部分地区基金收支压力,从今年7月1日起,开始实施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作为实现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的第一步,均衡地区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负担,调剂余缺,更好地确保全国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发放。与此同时,国家已采取了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强化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加大各级财政投入、多渠道筹集资金等措施,能够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长远来看,通过改革和完善基本养老金制度,包括开展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做大全国社会保障战略储备基金等措施,长短结合、综合施策、多措并举,促进养老保险制度的可持续发展。养老保险缴满15年就不用再缴?回应:15年只是判断达到退休年龄后是否具备领取养老金资格的条件;养老保险长缴多缴,退休后每月能领得更多一些参保的群众认为,养老保险缴满15年就没必要再缴了,反正到退休年龄后一样可以领养老金。还有一些年轻人认为,眼下收入低,先不那么早参保缴费,等离退休年龄接近15年的时候再缴也不迟。 人社部对此回应:缴费年限满15年只是判断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是否具备养老金领取资格的一个条件。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在城镇单位就业取得劳动收入的,应当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单位和职工未缴纳的,按照社会保险法规定,责令限期缴纳或补足并加收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予以处罚。我国养老保险制度遵循“权利和义务相对应”原则,退休时计算的养老金水平,与其缴费年限的长短、缴费水平的高低直接相关,因此,参保人员尽可能地长缴、多缴,退休待遇才更有保障。  人社部相关负责人解释说,以实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后参加工作的参保人员为例,其退休时的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职工退休时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本人退休年龄、利息等因素确定。由此可见,个人缴费时间越长、缴费越多,退休后每月养老金就领得越多。  地方养老金调整得迟,调整之前几个月的钱不发了?回应:各地发放到位的具体时间可能不尽相同,但无论何时落实上调后的养老金,都须从调整当年1月1日算起并补发一些网帖说,“年初上调养老金,到了7月份也没领到。地方调整得迟,调整之前几个月的钱是不是不发了?”“上调养老金向高龄退休人员倾斜,我68岁了怎么没感受到?”  今年3月,国家明确从日起,为2017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上调基本养老金水平,全国有1.1亿名退休人员将受益。近年来,我国养老金待遇调整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定额调整体现社会公平,同一地区各类退休人员调整标准基本一致。挂钩调整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适当倾斜体现重点关怀,主要是对高龄退休人员和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等群体予以照顾。  人社部相关负责人说,养老金调整后,各地发放到位的具体时间可能不尽相同,但对退休人员而言,无论各地在何时开始组织发放,都要从调整当年1月1日算起并足额补发,“以今年为例,某地可能在6月开始落实上调后的养老金,但同时要补发从1月到5月上调的额度。”  此外,对高龄退休人员的倾斜由地方确定,由于地区间情况存在差异,各地调整养老金的水平和办法等不尽一致。从近年各地做法看,对高龄退休人员的界定,绝大多数省份确定为年满70周岁以上的人员。
责任编辑:许红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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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西县乃托镇2017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来源: 时间:日 15:44 点击率:【
 &&&&&&&&&&&&&&&&&&&&&&&&&&&&&&&&&&&&&&&&&&&&&&&&&&&&&&&&&&&&&&&&&&&&&&&&&&&&&&&&&&&&&&&&&&&&&&&&&&&&&&&&&&&&&&&&&&&&&&&&&&&&&&&&&&&&&&&&&&  四川省越西县乃托镇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一)镇党委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指示、决议、决定,并保证在本乡的实施。对全乡重大问题做出决策。
  2、制定和实施镇党委工作计划,负责县委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和督促检查。
  3、研究、讨论本镇经济发展战略、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年度计划和长远规划。
  4、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政权建设,推行党务公开工作,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建设好村级领导班子。抓好本辖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5、负责本镇党的组织、宣传统战、民族宗教、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党风廉政建设、机构编制等工作。
  6、做好本镇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教育、培养、考核、奖惩、目标管理等工作,并向上级党组织推荐干部。
  7、负责本镇目标责任制管理和年度考核工作。
  8、负责本镇的群团、信访、政法和民兵工作。负责抓好本镇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9、协调乡党委与各方面的工作关系,领导乡人大主席团、政府和群团工作。
  10、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二)镇人民政府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贯彻执行县委、政府的决议、命令及本镇党委的决定,执行本镇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
  3、促进经济建设快速发展,编制和执行本镇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并组织实施乡村整体规划和经济发展规划,编制并执行财政预算。&&
  4、加强本镇科教卫生、社会保障、社区管理、扶贫、计划生育、环境保护等各项社会事业综合服务,并搞好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
  5、加强农村社会公益事业和集体公益事业建设,向农民群众提供政策、科技、市场信息和社会救济、救助服务,协助有关部门打击坑农害农行为,依法发展各类经济组织并保护其合法权益,及时向上级党委、政府反映社情民意,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
  6、加强镇机关、村级财务管理和农民负担监督工作,加强农村土地承包责任制及村集体土地经营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以及涉农资金的管理与发放。
  7、调查本镇农村产业结构情况,推广农村实用科学技术,参与农村经济体制改革,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发展循环经济,切实保护生态环境。积极引导农民培植烤烟、核桃、花椒等主导产业,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培育新型农村产业合作经济组织,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增加农民收入;支持产业的协调发展,支持民营和集体经济。
  8、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处理辖区内安全生产事故。
  9、做好乡村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农田水利和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渠堰安全、道路交通安全的监督管理。
  10、负责指导、支持和帮助村民委员会开展工作,督促村级班子做好农村的稳定和村容村貌等各项社会事务的村级管理工作,提高、培育村民委员会自治能力。
  11、开发人力资源,打造劳务经济。为农村劳动力转移提供培训和就业等优质服务加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劳务输出等工作。
  12、做好协调服务,保证辖区内投资软环境的安全稳定,做好招商引资的各种协调服务工作。
  的其他工作。
  (三)镇人大主席团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
  2、贯彻上级人大及本级人大的有关决议、决定。
  3、制定镇人大主席团年度工作计划。
  4、建立健全主席团会议等各种会议制度。办理代表和选民来信来访事项。
  5、组织召开镇人大主席团会议,听取和审议政府的专项工作报告。
  6、对宪法和法律、法规在本乡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7、组织本镇人大代表开展视察和专项调研。
  8、负责本级人大换届选举的指导和镇人民代表大会筹备及组织工作。
  9、负责督办本级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批评、意见。
  10、办理本级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等事项。
  11、完成县委、县人大以及镇党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乡人武部职责
  &&& 1、贯彻执行党的民兵工作方针政策。
  2、制定本镇国防后备力量建设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3、负责本镇民兵预备役的组织建设、军事训练和政治教育,提高民兵预备役人员的军政素质。
  4、组织民兵配合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活动,配合公安、武警等部门维护社会稳定。
  5、负责对民兵干部的培养、考核、教育和使用等工作,不断提高民兵干部队伍素质。
  6、组织发动民兵参加“三个文明”建设活动,组织指挥本镇民兵参加抢险救灾、护林防火等重大活动,完成急、难、险、重任务。
  7、完成县委、县人民武装部以及镇党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党建工作。&&&
  1、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切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⑴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继续严格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切实解决党风政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⑵进一步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教育和管理,树立作风扎实、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杜绝了单位部门乱收费现象。⑶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形成抓反腐倡廉工作的强大合力。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充分调动干部群众支持和参与反腐倡廉的积极性。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不断提高纪律检查工作能力。
  2、深入开展“党建创先”活动,做好党建扶贫攻坚。⑴抓好“双向培养”,提高党员素质。积极开展把党员培养成致富带头人,把致富带头人培养成党员的“双向培养”活动,突出党员培训,提高党员政治思想素质,增强带领群众致富的能力,充分发挥了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⑵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联系村、单位部门包村、党员干部帮扶户的机制,各帮扶单位和干部根据所帮扶村和农户的情况,理清帮扶思路,努力探索发展村级经济路子,给群众出谋划策,帮助群众发展生产,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
  3、认真开展“两学一做”活动,推进常态化、制度化建设。乃托镇党委按照县委的统一安排部署,紧密联系工作实际,扎扎实实学习了省、州、县委关于“两学一做”的讲话精神。全镇共13个党支部全部参加学习活动,参与覆盖面达100%。
  4、认真开展党建月会工作,按照县委的要求,我镇从9月开始,每月定期召开党建月会,切实加强机关党支部建设。
  && &(二)、精准扶贫工作。
  && &1、产业发展6个村调整贫困村产业结构,发展特色产业。目前发展核桃种植,户均5亩以上;乃托村贫困户“合作社”形式每户养羊5只;红光村、新华养羊,白石村和莫洛村养猪正在有序推进。为群众增收脱贫打下了坚实产业基础。
  &&& 2、彝家新寨建设。彝家新寨建设已全面动工,今年脱贫的贫困户新(改)建彝家新寨建设住房101户,目前99%已主体完工,2014年、2015年脱贫户建房已启动展开,部分主体已完工。
  3、2017年基础设施建设扫尾。加强村级基础设施的建设。乃托村、红光村都实施了基础设施建设,目前乃托村已经全部完工,红光村基础设施由中水五局7月份动工实施。  
  4、大力开展能力扶贫。乃托村、红光村、白石村、莫洛村、觉林村、新华村六个村活动室,6个村的远程设备和“村村响”广播,宣传党的扶贫帮扶政策,开办夜校讲解种养殖技术,为村民提供最实用、全面的种养殖技术。
  5、大力发展农村劳务经济。大力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和外出务工技术培训,建立了劳动力技能培训机制,完善了劳动力资源数据库五名单,建立健全劳务供求信息和服务体系,今年劳务输出600余人,促农增收1000万元以上。
  6、民政帮扶切实到位。按时按额发放低保户和五保户补助。贫困户全员免费纳入新农合,对符合大病医疗救助的,积极进行医疗救助手续办理。尽最大努力减轻了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的贫困户的经济负担。
  7、开展以“住上好房子、过上好日子、养成好习惯、行成好风气”为主要内容的“四好村”创建活动,全年乃托镇新创建四好家庭300余户。申报州级“四好村”3个,县级2个。
  8、组织干部到贫困户开展以购代娟活动,开展“扶贫日”募捐活动,全镇干部和村社党员共捐7700元。
  & & (三)、全镇经济平稳发展。
    一年来,我们紧紧围绕“优粮、强烟、兴林”的工作思路,不断创新工作方式,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全镇经济呈现出平稳发展的态势。
  1、农村经济综合实力增强。镇政府班子和全镇各族人民一道,经受住自然灾害的考验,紧紧抓住农民增收这个“三农”问题的核心,真抓实干,多措并举,经济工作取得了优异成绩,农村经济发展水平提高,发展活力增强,发展潜力极大。
  预计2017年全镇粮食产量达4215吨,增长1.3%,实现人均有粮556公斤。农民年人均纯收入从5054元,增加到今年的5180元,比2016年增长126元,年均增长2.4%。
  2、烤烟生产稳定发展。我镇继续推行“一乡一品”品种布局。认真落实好烤烟生产要求,在最佳节令完成育苗、移栽、揭膜上厢等工作,现大田面积600亩。全年完成烤烟收购1732担。
  3、畜牧业生产态势良好。围绕“统一规划、统一布局、统一培训、统一饲养技术、统一疫病防疫”的要求,大力发展规模养殖。预计,全年全镇出栏肥猪9031头,生猪存栏4610头,猪肉产量714.2吨;大牲畜合计3632头,出栏肉用牛1411头,牛肉产量183吨;羊存栏为7951头,出栏肉用羊5713只,羊肉产量137.5吨;家禽出栏18411只,禽肉产量37.3吨。畜产品产量达1012.2吨,实现畜牧产值1157.8万元,比2016年同期增长2.3%。&
  &(四)、计划生育工作。
  & & 1、强化党政主体责任。成立了以为镇党委书记、镇长为组长的生育秩序整治领导小组。与6个村层层签订了目标责任书,明确了各村组工作责任。
  2、加强基层计生机构队伍建设。一是成立了卫计和禁毒防艾办公室,有2名专兼职负责生育秩序整治工作。二全镇6个村集中开展了村级计生服务员的招聘工作,共招聘了6名村计生专干,待遇按县上要求实行保底300元+绩效580元的模式发放,对村计生服务人员实行1年1聘,每季度考核一次,考核不合格的给予解聘。
  3、各项核心指标完成情况。全镇常住人口9653人,45岁以下已达到政策生育上限的已婚育龄妇女600人,全镇当年实际出生共计87人,违法生育人员6人,立案6例、正在按程序处理中。符合政策生育人数66人,符合政策生育率为86.62%。截止目前出生人口中四孩及以上人数为4人,全镇四孩及以上比例为10.26 %。落实长效节育措施人数356人,落实率98.33%。
  4、强化联系机制,调整充实计生技术服务力量。全县“包村包户”600户、“一对一联系”378人,均达到100%。配合县级部门开展计划生育手术工作,加强安环、人流药流、引产等工作。
  5、加大督查通报力度。对生育秩序整治工作实现月通报月约谈制度,对每月完成任务后5位的村组进行通报,对村书记、主任进行约谈。规范乡镇办事流程。村民需要办理手续,由乡镇卫计和禁毒防艾办公室审核村民的计生情况是否违法,违法则不办理相关相关手续,待处理后再予以办理。
  && &(五)信访维稳工作。
  && &1、提高认识,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进一步明确了综治工作职责和责任追究制票否决制等综治制度,调整充实了镇禁毒领导小组成员,并与镇直机关单位、村委会层层签定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状》、《禁毒责任书》。
  & & 2、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大力推进普法进程。利用张贴宣传标语和办墙报墙刊广泛宣传法律法规。集中开展综治宣传月活动,设立咨询台1台,解答群众咨询230人次,散发各种资料1000余份。
  & & 3、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做好人民调解工作。认真落实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制度,本着抓早、抓小、抓苗头的原则开展了对矛盾纠纷和不安定因素的排查调处工作,有效地预防和化解了各种矛盾纠纷。全年共受理纠纷25件,调解25件,调解成功23件。
  4、加强社会治安管理防范,进一步巩固“平安工程”创建成果。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继续深入开展了“严打”专项整治斗争和集中整治“盗、抢、毒、缉枪”专项行动,有效控制刑事案件和其它恶性案件的发生。
  5、综治维稳工作格局初步形成。不断完善“防控网络”建设,狠抓“平安乃托”建设的巩固提升工作。规范信访工作制度,加强十九大维稳工作,力争把不稳定因素解决在萌芽状态,有效减少了越级上访事件,昆复线征地农民信访维稳。一年来,未发生一起因民族问题引发的群体事件。
  && &(六)安全生产工作。
  && &1、责任落实,网络健全。按照安全生产有关文件精神,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防范网络,树立“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理念,按照“堵源头,防事故”的要求,明确“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行政主体,严格实行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和奖励措施,强化安全生产综合管理,建立安全生产信息通报制度和举报制度,明确职责。
  && &2、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民安全意识。根据我镇实际,在元旦、春节、清明,“五一”黄金周,“安全月”活动期间,在学校和利用赶场天,播放影视录像《关爱生命,安全出行》,散发安全生产资料650份,书写、制作安全生产标语10幅,以《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法》、《消防条例》以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宣传教育,普及法律知识,提高了全民安全生产意识。对安监人员和生产经营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和业务技能进行培训,提高自身队伍的管理能力和业务水平。
  && &3、加强检查督促,遏制各种事故的发生。“以人以本,安全第一”,加大安全监管力度,认真开展生产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经常地跟踪检查监管督促,对道路、自然村寨、加油站、不定期地进行检查,及时排除生产事故隐患,遏制了各种事故的发生。召开会议宣传动员,调查了解食品安全情况,对排查出来的不合格单位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时整改到位做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 &(七)、其它工作。
  && &1、民政工作。⑴开展农村特困群众定期救助及农村散居五保户供养调查摸底工作,全镇现有7人,共发放五保户供养金及特困救助金12600元,死亡1人,发丧葬费3600元。⑵及时组织了对村民委员会的培训,帮助村民委员会完善了相关的制度,保证村民委员会依法有序地开展工作。⑶严格执行《婚姻登记条例》,全年共计办理登记504对,离婚登记11对。⑷加大对宗教民族和宗教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继续巩固治理“两乱”成果。⑹对残疾人进行分类调查,全镇有残疾人127人,结合农村特困救助,加大对残疾人的救助力度,保证最低的生活保障。
  && &2、国土资源工作。⑴加强建设用地管理。⑵在加大对土地法规宣传的基础上,加强对土地动态巡查工作,做到发现一起制止一起。⑶加强地质灾害点监测工作,对全镇各地质灾害点采取措施,层层签订责任状,做到群测群防。(4)严格依法推进“两违”拆除工作,目前已拆除违建200多平方米。
  3、林业工作。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3472亩,完成100%。(2)集体补偿公益林1719.81亩,完成100%。(3)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草畜平衡奖励42498亩。⑷加强森林防火管理力度。由于工作抓得早,抓得紧,加大了宣传的力度和范围。
  & & 4、水利工作。⑴加强水政法律法规宣传工作。⑵加强了防汛抗旱工作力度,对各山塘、沟渠进行全面的检查,在主汛期坚持24小时值班。&&&&
  5、文教工作。⑴利用广播电视广泛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宣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八大精神,通过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提高了干部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提升了干部群众的文化水平。⑵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强学校综合教学楼和校园附属设施等硬件设施建设,不断改善办学条件;狠抓师资队伍建设和学校管理,注重教师培养、培训和脱产进修,建立了一支业务水平过硬、政治思想优良的师资队伍。(3)继续巩固“两基”成果,全面推进教育均衡发展,狠抓学生在校生辍学控流工作。
  6、卫生工作。⑴加强农村防疫、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同时加强医务人员业务培训和思想政治学习,不断提高医疗水平,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意识。⑵组织医务人员和各村村干部及村卫生员,按照规定的时间、范围、对象,认真抓好全镇麻疹疫苗补充免疫工作,麻疹疫苗查漏补种活动接种率达到95以上。⑶认真开展妇保防疫工作,加强基础疫苗的接种,特别是乙脑暴发季节,严格按上级的安排,全面完成了任务目标。(4)包虫病筛查 1230人,免费药物治疗包虫病患者1人。(5)艾滋病防治工作。截至2017年10月报告存活感染者/病人160人,其中死亡40人,拘押及失访(外出无法联系)35人,查无此人16人,现管理HIV93人,新报告HIV/AIDS 5例。CD4检测完成86/95,完成率54%;累计在治人数72人;病毒载量完成35/72,完成率为48.61%;新增抗病毒治疗8/13,完成率62%。(6)积极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效地解决了农民就医难、看病贵的问题。全镇98%的群众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7)开展全民参保工作,入户调查登记,对信息缺失、错误的人员,以村组为主,通过逐个入户调查,对其进行基本信息采集和补录。乃托镇任务数为1051人,入户工作和参保回盘电脑录入全面完成,此项工作被县政府评为一等奖。
  7、大力开展城镇环境整治工作。此项工作是一项长期性工作,我镇立足长远,落实两名镇级监督员,七名保洁员,村级12名保洁员。落实一名副镇长专抓,既抓好整治工作,又着眼于长远,抓好后续管理工作,建立长效机制,做到常抓不懈。
  8、开展协调工作,营造良好投资环境。乃托工业集中区作为越西经济的一个重要增长点,对全县经济增长起着重要作用。长期以来,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工业集中区企业协查调解工作,本着“服务企业,带动农户”的宗旨,依托企业发展,带动农民致富。通过协调,保证了企业正常生产,为企业营造了一个良好的投资和发展环境,保持了经济快速稳定发展。
  二、部门概况
  乃托镇下属二级决算单位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乃托镇收入决算总额为615.4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522.37万元,占84.88%;上年结转收入93.03万元(其中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85.92万元)。收入决算总额较2016年减少60.53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项目支出结转结余金额较大。
  2017年收入结构图
  2017年乃托镇支出决算总额为560.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9.29万元,占87.3%;项目支出71.19万元,占12.7%;
   2017年支出情况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乃托镇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职工工资福利发放,以及乡镇项目工程的实施推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615.4万元,支出560.48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60.53万元,减少8.95%;支出减少13.52万元,减少2.36%。
      年收支增加/减少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乃托镇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60.4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3.52万元,减少2.36%。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加/减少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乃托镇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60.4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0.42万元,占46.4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93万元,占9.98%;
  医疗卫生支出28.75万元,占5.13%;
  农林水支出187.51万元,占33.46%;
  公共安全支出2万元,占0.36%;
  城乡社区支出3万元,占0.54%;
  住房保障支出22.86万元,占4.08%。
  &&&&&&&&&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结构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农林水支出(213类)农村综合改革(07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05项):2017年决算数为94.06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项):2017年决算数为38.06万元,完成预算100%;
  3.农林水支出(213类)农业(01款)事业运行(04项):2017年决算数为34.44万元,完成预算100%;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事业单位医疗(02项):2017年决算数为:6.40万元,完成预算100%;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31款)行政运行(01项):2017年决算数为54.37万元,完成预算100%;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行政单位医疗(01项):2017年决算数为7.98万元,完成预算100%;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03款)行政运行(01项):2017年决算数为161.23万元,完成预算100%;
  8.住房保障支出(221类)住房改革支出(02款)住房公积金(01项):2017年决算数为22.86万元,完成预算100%;
  9.农林水支出(213类)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01款)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52项):2017年决算数为3.31万元,完成预算100%;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03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项):2017年决算数为10.49万元,完成预算100%;
  11.公共安全支行(204类)公安(02款)禁毒管理(11项):2017年决算数为2万元,完成预算100%;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03款)事业运行(50项):2017年决算数为34.33万元,完成预算100%;
  13.农林水支出(213类)农村综合改革(01款)对村一事一议的补助(01项):2017年决算数为24.92万元,完成预算100%;
  14.农林水支出(213类)其他农林水支出(99款)其他农林水支出(99项):2017年决算数为30.78万元,完成预算100%;
  1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03款)事业运行(50项):2017年决算数为34.33,完成预算100%;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抚恤(08款)死亡抚恤(01项):2017年决算数为17.87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乃托镇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89.2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03.4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85.8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乃托镇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无此项预算;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无此项预算。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1.5万元,减少6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5万元,减少6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无此项预算;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无此项预算。
  具体情况如下:
       “三公经费”结构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7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下降60%。
  2017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车辆购置支出0万元,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0。截至2017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1辆、载客汽车0辆。
  2017年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1万元,主要用于乃托镇脱贫攻坚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7年公务接待费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乃托镇2017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89.29万元,比2016年增加44.28万元,增加9.95%。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乃托镇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2个,涉及财政资金272.18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2017年我乡严格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求,将此项工作落到实处。财务工作按照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要求,以部门预算为主线,以强化制度执行为要求,以财务信息公开为手段,全面提升财务管理水平,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发挥强有力的保障作用。2017年我乡绩效评价项目有2个,涉及到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72.1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03款)行政运行(01项)154.97万元;农林水支出(213类)农村综合改革(07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05项)117.21万元.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5.公共安全支行(类)公安(款)禁毒管理(项):反映各级公安机关开展禁毒工作的支出;
  6.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农村综合改革(项):反映各级财政对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等补助支出。
  7.农林水支出(类)生产发展(款)生产发展(项):反映用于农村贫困地区发展种植业、养殖业、畜牧业、农副产品加工、林果地建设等生产发展项目以及相关技术推广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8.农林水支出(类)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款)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项):反映按规定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的补助支出。
  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10.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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