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使馆看重你的诚信档案有什么影响吗

6月30日,记者从海南省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获悉,自去年以来,海南省房地产中介行业推行创建诚信企业、做诚信经纪人活动,目前全省有300多家中介企业签定企业诚信承诺书,有近1000家企业共2000多人实行诚信档案统一管理。

按照国家住建部和省住建厅关于整顿房地中介市场秩序,创建诚信经营企业的统一部署,省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号召中介企业自律规范,自行开展整顿中介市场秩序和创建诚信企业活动。

目前,不少房地产中介企业按照省住建厅整顿市场秩序通知,开始自行清理网络媒体广告,对一些不实或虚假广告进行撤换。对捂盘惜售等一些违规行为进行纠正,严重违规的企业己受到省有关部门处罚。中介行业协会也开展诚建企业和经纪人创建活动,所有会员单位都签订诚信经营服务承诺书,并开展创建诚信单位、做诚信经纪人宣誓活动。

同时,中介行业协会也积极开展中介经纪人诚信档案统一管理。目前全省己有2000多名中介经纪人建立诚信档案统一管理,中介经纪人一有违规行为,会被记录到诚信档案中,约束其行为,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拖欠佣金是开发商与中介企业间普遍存在的问题,严重影响销售人员的积极性。自去年以来,中介协会组织法律顾问、各企业相关人员组成追缴拖欠佣金工作小组,要求各企业上报拖欠佣金具体情况,由工作小组逐个协商解决。截止目前共追回拖欠佣金达1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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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看看2017年最新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标准是什么?

2017年10月1日起,即将施行国务院李克强总理签署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作为一家环保公司我们严格响应国家政府号召,坚决执行国家政策,那么具体里面的核心内容有哪些呢?依斯倍小编带大家来解读一下 !

环境保护部门提醒:虽然环境保护部门不再受理验收,但是并不意味着不需要验收。条例明确:治理设施未建成、未验收、验收不合格,投入生产使用,罚20-100万;拒不改正的,重罚100-200万。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以下简称《条例》,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七条修改为“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因此10月1日起将取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行政审批事项,环保设施竣工验收主体由环保部门转为建设单位,建设单位需自行验收。

根据环保部环办环评函[号: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新修改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取消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行政许可,改为建设单位自主验收,进一步强化了建设单位的环境保护“三同时”主体责任。

各级环境保护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建设单位的指导和监督检查,确保验收内容不缺项,验收标准不降低,验收结果全公开。

环境保护设施建设(重要一章)

第十五条 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第十六条 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应当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的要求,编制环境保护篇章,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境保护设施投资概算。

建设单位应当将环境保护设施建设纳入施工合同,保证环境保护设施建设进度和资金,并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同时组织实施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中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第十七条 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

建设单位在环境保护设施验收过程中,应当如实查验、监测、记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调试情况,不得弄虚作假。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

第十八条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应当分期验收。

第十九条 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款规定的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后,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

第二十条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设计、施工、验收、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情况,以及有关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确定的其他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建设项目有关环境违法信息记入社会诚信档案,及时向社会公开违法者名单。

第二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编制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未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境保护设施投资概算,未将环境保护设施建设纳入施工合同,或者未依法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的,由建设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未同时组织实施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中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的,由建设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建设。

第二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或者在环境保护设施验收中弄虚作假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或者生态破坏的,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或者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关闭。

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未依法向社会公开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报告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公开,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予以公告。随着国家对环保的重视,有关环保方面的立法也在日益完善健全,废水处理达标排放是企业发展的必经之路,依斯倍环保38年欧洲环保行业服务经验,致力于工业废水处理一站式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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