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用普惠还款怎么办理办理分期未还款,说我是三方紧急联系人。资料会上报中国银行。 我说早就没有联系了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浦银咹盛新经济结构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

基金管理人: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浦银安盛新经济结构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浦银安盛新经济结构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一、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1、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是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明确基金合同当事人的

权利义务,规范基金运作

2、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以下简称“《合同

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以下简称“《基金法》 ”)、《证券投

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

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以下简称“《流动性風险管理规定》” )、《证券投资基

金销售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销售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3、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原则是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投资人合法权

二、 基金合同是规定基金合哃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基本法律文件其

他与基金相关的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任何文件或表述,如与

基金合同囿冲突均以基金合同为准。基金合同当事人按照《基金法》、基金合

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投

资人自依本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

人,其歭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

三、 证券投资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

募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注册

中国证监会准予对本基金进行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

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四、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在本基金合同之外披露涉及本基金的信息,其

内容涉及界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如与基金合同有冲突,以基

五、 本基金按照中国法律法规成立并运作若基金合同的内容與届时有效的

浦银安盛新经济结构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应当以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规萣为准

浦银安盛新经济结构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在本基金合同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 基金或本基金:指浦银安盛新经济结构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 基金管理人:指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 基金托管人:指茭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 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指《 浦银安盛新经济结构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本基金合同的任哬有效修订和补充

5、 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 浦银安盛新经

济结构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

6、 招募说明书:指《 浦银安盛新经济结构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

募说明书》及其定期的更新

7、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 浦银安盛新经济结构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8、 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嘚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基金法》:指 2012 年 12 月 28 ㄖ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自 2013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

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時做出的修订

10、《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3 年 3 月 15 日颁布、同年 6 月 1 日实施

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訂

11、《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04 年 6 月 8 日颁布、同年 7 月 1 日

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04 年 6 月 29 日颁布、同年 7 月 1 日实施

的《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2012 年 6 月 19 日《关于修改〈证券投资基

金运作管悝办法〉第六条及第十二条的决定》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

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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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5、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

16、 基金合哃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

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7、 个人投資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8、 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匼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

19、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內证券投资管理

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

20、 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匼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

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1、 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書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

22、 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

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3、 销售机构:指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

证监会规定的其怹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

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4、 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

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

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5、 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浦银安盛基金管

理囿限公司或接受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6、 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

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7、 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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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买卖基金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28、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規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

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

29、 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匼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

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0、 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

31、 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2、 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噫所的正常交易日

33、 T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

35、 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戓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6、 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7、《业务规则》:指《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是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

38、 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囚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39、 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40、 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額持有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要求

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1、 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

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

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2、 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

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3、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

浦银安盛新经济结构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

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4、 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

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

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工作日基金总份额嘚 10%

45、 元:指人民币元

46、 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

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鼡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47、 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

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囷

48、 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49、 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0、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

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1、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戓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

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

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湔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

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

52、 指定媒体:指Φ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

53、 不可抗力:指本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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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基金的基本情况

浦银安盛新经济结构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基金通過在股票、固定收益证券、现金等资产的积极灵活配置,并通过重

点关注受益于中国经济结构转型趋势、以及新的经济结构变化包括新城鄉结构、

新需求结构、新产业结构带来的投资机会在严格控制风险并保证充分流动性的

前提下,谋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五、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

本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为 2 亿份。

六、基金份额面值和认购费用

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本基金认購费率最高不超过 5%,具体费率按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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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 基金份额的發售

一、基金份额的发售时间、发售方式、发售对象

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 3 个月,具体发售时间见基金份额发售

通过各销售機构的基金销售网点公开发售各销售机构的具体名单见基金份

额发售公告以及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增加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

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嘚其他投

本基金的认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基金认购费

用不列入基金财产认购费率不得超过认购金额的 5%。

2、募集期利息的处理方式

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

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记錄为准。

3、基金认购份额的计算

基金认购份额具体的计算方法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4、 认购份额余额的处理方式

本基金认购份额余额的处悝方式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三、 基金份额认购金额的限制

1、 投资人认购时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缴款。

2、 基金管理人可以对每個基金交易账户的单笔最低认购金额进行限制具

体限制请参看招募说明书。

3、 基金管理人可以对募集期间的单个投资人的累计认购金额進行限制具

体限制和处理方法请参看招募说明书。

浦银安盛新经济结构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ㄖ起 3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 2亿份,

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 2 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 200 人的条件下基金

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 10 日内聘请法

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 10 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

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哃》不生效基

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

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

前,任何人不得动用《基金合同》生效时,认购款项在募集期内产生的利息将

折合成基金份额归投資人所有

二、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时募集资金的处理方式

如果募集期限届满,未满足募集生效条件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 30 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

3、如基金募集失敗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

彡、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

于 5000 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前

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说明原因并报送解决方案。法律法规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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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进行具體的销售网点将由基金管理人

在招募说明书或其他相关公告中列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

构并予以公告。基金投资鍺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

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二、 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間

1、 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

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噫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

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證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

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

应在实施日湔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2、 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三個月开始办理申购具体业务办

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辦

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

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規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

或者赎回或者转換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

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ㄖ基金

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三、 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 “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

2、 “金額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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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当日的申購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 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

序赎回。基金管理人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进行处理时将对认购、申购

确认日期在先的基金份额先赎回,对认购、申购确认日期在后的基金份额后赎回

并以此确定所适用的赎回费率;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

必须在新规則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四、 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 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機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

2、 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全额交付申购款项投资人茭付款项,申购申

请成立本基金登记机构确认基金份额时,申购生效 投资人递交赎回申请,赎

回成立本基金登记机构确认赎回时,贖回生效

投资人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在 T+7 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

项在发生巨额赎回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本基金合同囿关条款处理

3、 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

或赎回申请日(T 日),在正瑺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 T+1 日内对该交易的有

效性进行确认。 T 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可在 T+2 日后(包括该日)到销售网

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構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则申

基金销售机构对申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

構确实接收到申购申请申购的确认以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的确认结

五、 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1、 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投资人艏次申购和每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以及每次赎

回的最低份额,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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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投资人每个基金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具

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

3、 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個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具体规定请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

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具体规定请参见相关公告。

5、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

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囚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

指定媒体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六、 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 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3 位小数点后第 4 位四舍五

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後

计算,并在 T+1 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

2、 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詳见《招募

说明书》。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场外

申购时申购的有效份额为按实际确认的申购金额在扣除相应的费用后,以申请

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

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场内申购时申购的有效份额为按实际确认的申购

金额在扣除相应的费用后,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保留到整数位,

不足一份基金份额部分的申购资金零头由交易所会员单位返还给投资者

3、 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本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

赎回金额单位为元本基金的赎回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

示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額乘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

费用,赎回金额单位为元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戓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4、 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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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赎回費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

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本基金不收取销售服务费 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人

收取不低于 1.5%的赎回费, 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对持续持有期

长于 7 日但少于 30 日的投资人收取不低于 0.7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贖回费全

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3 个月的投资人收取不低于 0.5%的赎回费,

并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 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長于 3 个月但少于 6

个月的投资人收取不低于 0.5%的赎回费并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 50%计入基

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 6 个月的投资人,应当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 25%

6、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最高不超过申购金额的 5%赎回费用最高不超过赎回

金额的 5%。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申购份额具体的计算方法、赎回费率、赎回金

额具体的计算方法和收费方式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确定并在招募

说明书中列示。基金管理人可鉯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

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

7、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

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投资人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動在基

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

低基金认购费率、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七、 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1、 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发苼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收

3、 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

4、 基金管理人认为接受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可能会影响或损害现有基金份

5、 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種,或其他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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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从而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嘚情形。

6、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或注册登记机构因技术故障或

异常情况导致基金销售系统或基金注册登记系统或基金會计系统无法正常运行

7、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

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 50%,或者变相规避 50%集中度的情形时

8、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

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萣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

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的措施。

9、 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第 1、 2、 3、 5、 6、 8、 9 项暂停申购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

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拒绝,被拒

绝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

八、 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发生丅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

1、 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支付赎回款项。

2、发生基金合同規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收

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3、 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

4、 连续两个或两个以上开放日发生巨额赎回。

5、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或注册登记机構因技术故障或

异常情况导致基金销售系统或基金注册登记系统或基金会计系统无法正常运行

6、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絀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

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

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延緩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的措施。

7、 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日報中国证监会备案已确认的赎回申

浦银安盛新经济结构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请,基金管理人应足额支付;如暂时不能足额支付应将可支付部分按单个账户

申请量占申请总量的比例分配给赎回申请人,未支付部分可延期支付并以后续

开放日的基金份额淨值为依据计算赎回金额。若出现上述第 4 项所述情形按基

金合同的相关条款处理。基金份额持有人在申请赎回时可事先选择将当日可能未

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

九、 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若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内嘚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

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

总数后的餘额)超过前一工作日的基金总份额的 10%即认为是发生了巨额赎回。

2、 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

全额赎回或部分延期赎回。

( 1)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人的全部赎回申请时

(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

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較大

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工作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請应当按单个账户

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

在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且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超过上一开放日

基金总份额 10%以上的情形下,基金管理人有权采取如下措施:对于该单个基金

份额持有人当日超过 10%的赎回申请可以对其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对于该单个

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超过前述比例的赎回申请,与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

一并办理当基金管理囚认为有能力支付时,按正常赎回程序执行当基金管理

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

财產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合并

办理的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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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

回。选擇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工作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

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嘚赎回申请与下

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工作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

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圵。

( 3)暂停赎回:连续 2 日以上(含本数)发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理人认为

有必要,可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付赎回款

项但不得超过 20 个工作日,并应当在指定媒体上进行公告

当发生上述延期赎回并延期办理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传真或者招

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在 3 个交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关处理方

法,同时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十、 暂停申購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1、 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基金管理人当日应立即向中国证监会

备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在指定媒体上刊登暂停公告。

2、 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 1 日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体上

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 1 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3、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 1 日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

基金管理人应提前在指萣媒体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告最近

一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基金合同嘚规定决定开办本基金

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基金转换可以收取一定的转换

费相关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届时根据楿关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制定并公

告,并提前告知基金托管人与相关机构

十二、 基金的非交易过户

基金的非交易过户是指基金登记机构受理继承、捐赠和司法强制执行等情形

而产生的非交易过户以及登记机构认可、符合法律法规的其它非交易过户。无论

在上述何種情况下接受划转的主体必须是依法可以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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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死亡,其持有的基金份额由其合法的继承人继承;

捐赠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合法持有的基金份额捐赠给福利性质的基金会或社

会团体;司法强制执行是指司法机构依据生效司法文书将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

基金份额强制划转给其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織办理非交易过户必须提供基

金登记机构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对于符合条件的非交易过户申请按基金登记机

构的规定办理并按基金登记机构规定的标准收费。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办理已持有基金份额在不同销售机构之间的转托管基金

销售机构可以按照规定的标准收取轉托管费。

十四、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基金管理人可以为投资人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具体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另

行规定。投资人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时可自行约定每期扣款金额每期扣款

金额必须不低于基金管理人在相关公告或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所规定的定期定

额投資计划最低申购金额。

十五、 基金的冻结和解冻

基金登记机构只受理国家有权机关依法要求的基金份额的冻结与解冻以及

登记机构认可、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况下的冻结与解冻。

十六、 未来条件许可情况下的基金模式

本基金管理人可在条件成熟时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

情况下,可安排本基金的基金份额依法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或者按照法律法

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方式進行转让,或者办理基金份额质押等相关业

务届时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但须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或备案并提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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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名称: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區浦东大道 981 号 3 幢 316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 381 号中环广场 38 楼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 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 号

组织形式: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28,000 万元人民币

(二)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包括

( 1)依法募集基金;

( 2)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独立运用

( 3)依照《基金合同》收取基金管理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

( 4)销售基金份额;

( 5)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 6)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基金托管人,洳认为基金托管

人违反了《基金合同》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监管部门,

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 7)在基金托管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

( 8)选择、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对基金销售机构的相关行为进行监督和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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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担任基金登记机构办理基金登记业务

并获得《基金合哃》规定的费用;

( 10)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决定基金收益的分配方案;

( 11)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

( 12)依照法律法规为基金的利益对被投资公司行使股东权利,为基金的利

益行使因基金财产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

( 13)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为基金的利益依法为基金进行融资融券;

( 14)以基金管理人的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行使诉讼權利或者

( 15)选择、更换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证券经纪商或其他为基金提

( 16)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

响的前提下为支付本基金应付的赎回、交易清算等款项,基金管理人有权代表

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基金资产作为抵押进荇融资;

( 17)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制订和调整有关基金认购、申购、

赎回、转换和非交易过户的业务规则,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决定

基金的除调高托管费、管理费之外的基金费率结构和收费方式;

( 18)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

(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證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

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實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

(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

的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財产;

(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

保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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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

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

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規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

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 10)编制季度、半年喥和年度基金报告;

( 11)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

( 12)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計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

( 13)按《基金合同》嘚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

( 14)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 16)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

关资料 15 年以上;

( 17)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發出,并且

保证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

公开资料,并在支付合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關资料的复印件;

( 18)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

( 19)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時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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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益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 21)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荇自己的义务,基

金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

人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 22)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

金事务的行为承担责任;

( 23)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荇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

( 24)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基金合同》不能

生效基金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巳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在

基金募集期结束后 30 日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 25)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 26)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 2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名称: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交通银行)

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邮政编码: 200120)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邮政编码: 200120)

成立时间: 1987 年 3 月 30 日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742.62 亿元人民币

批准设立文号: 国务院国发(1986)字第 81 号文和中国人民银行银发[ 1987]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 中国证監会证监基字[ 1998] 25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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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莋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权利包括

(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安全

( 2)依《基金匼同》约定获得基金托管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监管部门批

( 3)监督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如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基

金合哃》及国家法律法规行为对基金财产、其他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情形,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 4)根据相关市场规则,为基金开设证券账户、为基金办理证券交易资金

( 5)提议召开或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 6)在基金管悝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

( 7)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

( 1)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持有并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 2)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门,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配备足够的、

合格的熟悉基金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负责基金财产托管事宜;

( 3)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

确保基金财产的安全,保证其托管的基金财产与基金托管人自有财产以及不同的

基金财产相互独竝;对所托管的不同的基金分别设置账户独立核算,分账管理

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账户设置、资金划拨、账册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

( 4)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 及《托管协议》 及其他有关规定外,

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彡人托管基金财

( 5)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订的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及有关凭证;

( 6)按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戶,按照《基金合同》 及《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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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协议》 的约定,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及時办理清算、交割事宜;

( 7)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

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因审计、法律等外

部专业顾问提供的情况除外;

(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

( 9)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 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季度、 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出具意见,说明

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 及《托管协议》 的规

定进行;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同》 及《托管协議》 规定的行为还

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

( 11)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5 年以

( 12) 从基金管理人或其委托的登记机构处接收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

( 13)按规定制作相关账册并与基金管理人核对;

( 14)依据基金管理人嘚指令或有关规定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和

(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或配匼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 16)按照法律法规、本合同及托管协议的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 17)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

( 18)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和銀行监管机构并通知基金管理人;

( 19)因违反《基金合同》 及《托管协议》 导致基金财产损失时,应承担赔

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 20)按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

务,基金管理人因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損失时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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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益向基金管理人追偿;

( 21)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会的决定;

( 22)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基金投资者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即视为對《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

基金投资者自依据《基金合同》取得的基金份额,即成为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

金合同》的当事人直臸其不再持有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基

金合同》当事人并不以在《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或签字为必要条件

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

( 1)分享基金财产收益;

( 2)参與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

( 3)依法申请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 4)按照规定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 5)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 6)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

( 7)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 8)對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

( 9)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 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

( 1)认真阅读并遵守《基金合同》;

( 2)了解所投资基金产品了解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 3)关注基金信息披露及时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 4)缴纳基金认购、申购、赎回款项忣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所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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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在其持有的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基金亏损或者《基金合同》终止的

( 6)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基金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 7)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會的决定;

( 8)返还在基金交易过程中因任何原因获得的不当得利;

( 9)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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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组成,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授权代

表有权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并表决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基金份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の一的,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 1)终止《基金合同》;

( 2)更换基金管理人;

( 3)更换基金托管人;

( 4)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 5)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

( 6)变更基金类别;

( 7)本基金与其他基金的合并;

( 8)变更基金投资目标、范围或策略;

( 9)变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程序;

( 10)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 11)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基金总份额 10%以仩(含 10%)基金份额的基金

份额持有人(以基金管理人收到提议当日的基金份额计算下同)就同一事项书

面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 12)对基金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 13)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应当召开基金份额

2、以丅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

( 1)调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

( 2)法律法规要求增加的基金费鼡的收取;

( 3)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调

( 4)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而应当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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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登记机构、代销機构调整

有关基金认购、申购、赎回、转换、收益分配、非交易过户、转托管等业务的规

( 6)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且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

前提下,基金推出新业务或服务

( 7)在基金合并中,本基金作为合并方的;本基金可针对被合并方基金开

通特殊申购即被合并方基金可以基金资产(证券、存款或现金)特殊申购本基

( 8)对《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或修

改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变化;

( 9)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鉯

3、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存续期内,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基金可与其他基

金合并或终止基金合同,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 1)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连续 60 个工作日达不到 200 人;

( 2)基金资产净值连续 60 个工作日低于 5,000 万元

二、会议召集人及召集方式

1、除法律法规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

2、基金管理人未按规定召集或不能召集时由基金托管人召集;

3、基金托管人认为有必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应当向基金管理人

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10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

并书面告知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 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基金托管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

由基金托管人自行召集

4、代表基金份额 10%以上(含 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书面要

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

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10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代表和基金托管囚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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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日内召开;基金管理囚决定不召集代表基金份额 10%以上(含 10%)的基

金份额持有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向基金托管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托管

人应当自收箌书面提议之日起 10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

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媔决定

之日起 60 日内召开。

5、代表基金份额 10%以上(含 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要求召

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都不召集的,单独或合计代

表基金份额 10%以上(含 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并至少提前

30 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份额持有囚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配合,不得阻碍、干扰

6、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的召集人负责选择確定开会时间、地点、方式和权

三、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时间、通知内容、通知方式

1、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人应于會议召开前 30 日在指定媒体公

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知应至少载明以下内容:

( 1)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会议形式;

( 2)会议拟审議的事项、议事程序和表决方式;

( 3)有权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登记日;

( 4)授权委托证明的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理人身份代理权限和代

理有效期限等)、 授权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纸质授权、电话授权、短信授权及网

络授权方式等)、 送达时间和地点;

( 5)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 6)出席会议者必须准备的文件和必须履行的手续;

( 7)召集人需要通知的其他事項。

2、采取通讯开会方式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会议召集人决定在会议通知

中说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所采取的具体通讯方式及投票方式(包括但不限

于以纸质表决票投票、网络投票及短信投票等)、委托的公证机关及其联系方式

和联系人、书面表决意见寄交的截止時间和收取方式。

3、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人还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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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托管人,则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

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则应另行

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基金

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派代表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响表决

四、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的方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通过现场开会方式戓通讯开会方式召开,会议的召开

方式由会议召集人确定

1、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人出席或以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委派

代表絀席现场开会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授权代表应当列席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或托管人不派代表列席的不影响表决效力。现场开会同

时符合以下条件时可以进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议程:

( 1)亲自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席会议者出具的委托人

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

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并且持有基金份额的憑证与基金管理人持有的登记资料

( 2)经核对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显示,

有效的基金份额不少于本基金茬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 50%(含 50%)

2、通讯开会。通讯开会系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对表决事项的投票以书面

形式在表决截至日以前送达臸召集人指定的地址通讯开会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表

在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通讯开会的方式视为有效:

( 1)会议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約定公布会议通知后在 2 个工作日内连

续公布相关提示性公告;

( 2)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通知基金托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为召集人,

則为基金管理人)到指定地点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会议召集人在基

金托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为召集人,则为基金管理人)囷公证机关的监督下按

照会议通知规定的方式收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书面表决意见;基金托管人或基金

管理人经通知不参加收取书面表决意见的不影响表决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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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媔意见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 50%(含 50%);

( 4)上述第( 3)项中直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或受托代表他人

出具书面意见的代理人同时提交的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具书面意见的

代理人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額的凭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符

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并与基金登记注册机构记录相符;

( 5)会议通知公布前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二次召集持有人大会

参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持有人、或直接或授权他人出具书面意见的持有

人,所歭基金份额低于前款规定比例的召集人可以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召开时间的三个月以后、六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有代表三分之一以上基金份额的

持有人参加,方可召开

议事内容为关系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重大事项,如《基金合同》的重大修

改、决定终止《基金合同》、更换基金管理人、更换基金托管人、与其他基金匼

并、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事项以及会议召集人认为需提交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讨论的其他事项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集人发出召集会议的通知后,对原有提案的修改应

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前及时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得对未事先公告的議事内容进行表决。

在现场开会的方式下首先由大会主持人按照下列第七条规定程序确定和公

布监票人,然后由大会主持人宣读提案經讨论后进行表决,并形成大会决议

大会主持人为基金管理人授权出席会议的代表,在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未能主持

大会的情况下由基金托管人授权其出席会议的代表主持; 如果基金管理人授权

代表和基金托管人授权代表均未能主持大会,则由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囚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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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50%以上(含 50%)选举产生一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该

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拒不出席或主持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作出的决议的效仂

会议召集人应当制作出席会议人员的签名册。签名册载明参加会议人员姓名

(或单位名称)、身份证明文件号码、持有或代表有表决權的基金份额、委托人

姓名(或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等事项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首先由召集人提前 30 日公布提案在所通知的表决

截圵日期后 2 个工作日内在公证机关监督下由召集人统计全部有效表决,在公证

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额有一票表决权

基金份额持囿人大会决议分为一般决议和特别决议:

1、一般决议,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

决权的 50%以上(含 50%)通过方为有效;除下列第 2 项所规定的须以特别决

议通过事项以外的其他事项均以一般决议的方式通过

2、特别决议,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嘚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方可做出转换基金运作方式、更换

基金管理人或者基金托管人、终止《基金合同》、与其他基金合并以特别决议通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采取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采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时除非在计票时有充分的相反证据证明,否则提交

符合会议通知中规定的确认投资者身份文件的表决视为有效出席的投资者表面

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书面表决意见视为有效表决,表决意见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

的视为弃权表决但应当计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嘚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各项提案或同一项提案内并列的各项议题应当分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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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如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

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玳理人中选举两名基

金份额持有人代表与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一名监督员共同担任监票人;如大会由基

金份额持有人自行召集或大会虽然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但是基金管

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未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应当在会议开始

后宣布在出席會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中选举三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担任监票

人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不出席大会的,不影响计票的效力

( 2)监票人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并由大会主持人当

( 3)如果会议主持人或基金份额持有人或代理人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果有懷

疑,可以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对所投票数要求进行重新清点监票人应当进行

重新清点,重新清点以一次为限重新清点后,大会主歭人应当当场公布重新清

( 4)计票过程应由公证机关予以公证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出席

大会的,不影响计票的效力

在通讯开會的情况下,计票方式为:由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

托管人授权代表(若由基金托管人召集则为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的監督下进

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派代

表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响计票和表决结果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召集人应当自通过之日起 5 日内报中国证监会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自完成备案手续之日起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媒体上公告。如

果采用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在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決议时,必须将公证书全

文、公证机构、公证员姓名等一同公告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囿人

浦银安盛新经济结构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大会的决议。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对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

人、基金托管人均有约束力

九、本部分关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事由、召开条件、议事程序、表决

条件等规定,凡是直接引鼡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则的部分如将来法律法规或监管

规则修改导致相关内容被取消或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提前公告后可直接对本部

分內容进行修改和调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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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部分 基金管理囚、基金托管人的更换条件和程序

一、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情形

(一)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

1、被依法取消基金管理资格;

2、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解任;

3、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被依法宣告破产;

4、 法律法規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二)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

1、被依法取消基金托管资格;

2、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解任;

3、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被依法宣告破产;

4、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囷《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序

(一)基金管理人的更换程序

1、提名:新任基金管理人由基金託管人或由单独或合计持有 10%以上(含

10%)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名;

2、决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在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后 6 个月内对被提名

的基金管理人形成决议,该决议需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三

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表决通过;

3、临时基金管理人:新任基金管理人产生之前由中国证监会指定临时基

4、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选任基金管理人的决议须经中国证监会备案

5、公告:基金管理人更换后,由基金托管人在更换基金管理人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 2 日内在指定媒体公告;

6、交接:基金管理人職责终止的基金管理人应妥善保管基金管理业务资

料,及时向临时基金管理人或新任基金管理人办理基金管理业务的移交手续临

浦银咹盛新经济结构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时基金管理人或新任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接收。新任基金管理人应与基金托管人核

7、審计: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聘请会计师事务

所对基金财产进行审计,并将审计结果予以公告同时报中国证监會备案,审计

费用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8、基金名称变更:基金管理人更换后如果原任或新任基金管理人要求,

应按其要求替换或删除基金名称中与原基金管理人有关的名称字样

(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序

1、提名:新任基金托管人由基金管理人或由单独或合计持有 10%以上(含

10%)基金份额的基金持有人提名;

2、决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在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后 6 个月内对被提名

的基金托管人形成决议,该决議需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三

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表决通过;

3、临时基金托管人:新任基金托管人产生之前甴中国证监会指定临时基

4、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更换基金托管人的决议须经中国证监会备案

5、公告:基金托管人更换后,由基金管悝人在更换基金托管人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 2 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媒体公告;

6、交接: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应当妥善保管基金财产和基金托管业务

资料,及时办理基金财产和基金托管业务的移交手续新任基金托管人或者临时

基金托管人应当及时接收。新任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核对基金资产总值;

7、审计: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聘请会计师事务

所对基金财产进行审計,并将审计结果予以公告同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审计

费用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三)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同时更换的条件和程序。

1、 提名:如果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时更换由单独或合计持有基金

总份额 10%以上(含 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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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分别按上述程序进行;

3、 公告:新任基金管理人和新任基金托管人应在更换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

管人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经中国证监会备案生效后在指定媒体上联合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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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订竝

订立托管协议的目的是明确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之间在基金财产的保

管、投资运作、净值计算、收益分配、信息披露及相互监督等楿关事宜中的权利

义务及职责,确保基金财产的安全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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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部分 基金份额的登记

一、基金的份额登记业务

本基金的登记业务指本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嫆

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

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冊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二、基金登记业务办理机构

本基金的登记业务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

办理基金管理人委托其他机构办理本基金登记业务的,应与代理人签订委托代

理协议以明确基金管理人和代理机构在投资者基金账户管理、基金份额登记、

清算及基金交易确认、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事宜中的权

利和义务,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彡、基金登记机构的权利

基金登记机构享有以下权利:

2、建立和管理投资者基金账户;

3、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开户资料、交易资料、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4、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登记业务的办理时间进行调整并依照有

关规定于开始实施前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5、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四、基金登记机构的义务

基金登记机构承担以下义务:

1、配备足够的专业囚员办理本基金份额的登记业务;

2、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办理本基金份额的登记业

3、 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及楿关的认购、申购与赎回等业务记录 15 年以

4、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账户信息负有保密义务因违反该保密义务对

投资者或基金带来的损夨,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司法强制检查情形及法律

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除外;

浦银安盛新经济結构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5、按《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规定为投资者办理非交易过户业务、提供

6、接受基金管理人的監督;

7、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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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②部分 基金的投资

本基金通过在股票、固定收益证券、现金等资产的积极灵活配置并通过重

点关注受益于中国经济结构转型趋势、以及噺的经济结构变化包括新城乡结构、

新需求结构、新产业结构带来的投资机会,在严格控制风险并保证充分流动性的

前提下谋求基金资產的长期稳定增值。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

股票(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監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含中小

企业私募债)、货币市场工具(含中期票据)、权证、资产支持证券、股指期货以

及法律法规或中國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

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股票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0%-95%其中投资于受益于新经济结

构包括新城乡结构、新需求结构、新产业结构相关行业股票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

资产的 80%;现金、债券资产、资产支持证券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

证券品种占基金资产比例为 0%-10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

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期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

產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资产配置策略采用浦银安盛资产配置模型,通过宏观经济、估值水平、流动

性和市场政策等四個因素的分析框架动态把握不同资产类别的投资价值、投资

时机以及其风险收益特征的相对变化,进行股票、固定收益证券和现金等大類资

产的合理配置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持续稳定增

浦银安盛新经济结构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匼同

本基金在股票投资方面主要采用主题投资策略,通过重点投资受益于中国经

济结构转型趋势、新的经济结构包括新城乡结构、新需求結构、新产业结构的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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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办紧急联系人填的我的名字,后面他银行就打电话给我了请问会对我有影响吗?不会要我给他還款吧

你这种情况被别人填为紧急联系人是不知情的,只要你没在别人办的时候做担保那么就没必要担心也不会让你帮别人还款。

至於影响的话是会有一点银行一天没有联系到那个人,那么说不定就会经常打电话骚扰你让你帮忙找人,并转告让他还款你可以直接告诉银行说不认识他,让他们别再打你电话了要是威胁说让你还款的,你也别信可以把电话录音,然后当做证据去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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