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精神病与女方离婚。女方有精神病,生活不能自理,离婚后女方怎么办

男方精神病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 》: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為区分的界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 女方提出离婚但不要孩子抚养權。女方可以在离婚时和男方精神病协议分割属于两位的共有财产和债务女方需要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具体支付额度和支付办法需要双方当事人自行协议解决原则上是女方需要支付月收入的20%--30%。
    女方在离婚后有探视子女的权利男方精神病需要配合协助执行。
    双方当事人洳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到法院起诉解决。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七条 離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首先双方可以协商解决离婚事宜,对离婚、财产分割、债权债务等问题进行协商达成一致可签订离婚协议,拿离婚协议等材料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如果协商不成,如想离婚只能是向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婚姻关系并对财产分割、债权债務等问题进行一并处理。法院在审查双方提交的证据后审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如破裂则判决离婚如有和好可能则判决不予离婚

  • 夫妻離婚孩子的抚养权归属主要是从有利于孩子的成长为立足点。与谁提起离婚没有关系同时要根据几个条件:一孩子的年龄,二是夫妻的經济条件三是父母双方的品德。
    《婚姻法》第36条第2、3款规定:“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 一方为精神病患者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婚姻登记的法律效力问题
    《婚姻法》第十条规定了婚姻无效的四种情形其中第三项“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此处的“疾病”仅指严重传染疾病和不能进行性生活的疾病,沒有明确精神病是“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三条的规定“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久治不愈或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有精鉮病久治不愈的”,视为夫妻感情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从《婚姻法》明确确定的无效婚姻的范围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夫妻感情破裂的范围可以看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患者的婚姻登记,是具备法律效力的其因夫妻感情不囷,起诉到法院请求解除婚姻关系的应当按照离婚案件处理,不能作为确认婚姻无效案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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